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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是一種特殊資源,是民族的根基和靈魂,是國家的“軟實力”。文化產業是從事文化產品的生產、流通和提供文化服務的經營性活動的總稱。文化產業兼具經濟和文化的雙重屬性以及精神和物質的雙重力量,也是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支撐點。文化產業對于區域經濟來說,是形成特色區域經濟的精神內容,是提升地區經濟活力,保持生命力的推手。當前,在國家制定《文化產業振興規劃》將文化產業升級為文化戰略,并積極推進區域文化產業的升級,提升區域經濟的競爭力。截至目前,內蒙古經濟發展各項指標在全國排名靠前,但是與之相應的文化產業發展卻相對滯后。內蒙古的經濟增速曾連續7年居全國之首,但其中文化產業只占GDP的1.05%,遠遠低于全國2.8%的平均水平,形成了文化發展與經濟發展的不平衡現象。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對文化底蘊挖掘得不夠深入、認識滯后、發展觀念落后、文化消費市場不活躍、文化產業投入不足、文化體制改革明顯滯后、文化人才比較匱乏等因素是嚴重制約內蒙古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協調發展的主要因素。因此,要想實現由經濟發展驅動文化轉型、經濟優勢轉變為文化優勢,勢必需要轉變思路、抓住主要矛盾解決制約文化發展的機制與瓶頸,創新文化產業的路徑與模式。
一、文化產業發展需要處理好兩大關系
文化產業本身是一個內容產業,創新是源頭,人才是關鍵。發展區域文化產業必須貫徹為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要求,把社會效益放在第一位,遵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培育市場主體,研究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文化產業與相關產業鏈的關系。
(一)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的關系
李長春同志曾明確指出,要堅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業、一手抓經營性文化產業,做到兩手抓、兩加強,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全面協調發展。文化事業是以公益性、服務性為主,文化事業的積極發展離不開效率提高與職能轉變。文化產業的形成與發展以文化事業為基礎,并為文化事業的長期建設提供經濟動力。它們共同服務于保持社會主義先進的文化的前進方向。內蒙古地區經濟要想保持發展的持續力,需要將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協同并進。一方面要分清文化事業的公益性,另一方面要認清文化產業的利益驅動機制。將公益性發展與利益性驅動協同并進,將二者相互促進與融合不僅能有效增強經濟、社會全面進步的持續力更是考驗地方政府行政智慧與效能重要指標。內蒙古的文化發展需要制定文化發展規劃,一方面在文化事業發展的規劃中注重民眾的主觀訴求,另一方面在文化產業發展的規劃中注重企業或企業集團的利益點,將二者在利益驅動的機制中實現共同發展的愿望,實現有效對接與共同發展,這樣才可能使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具有共同前景與良好的發展基礎。例如,內蒙古自2006年始文化產業體制改革初見端倪,內蒙古新華發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內蒙古日報傳媒集團掛牌成立、自治區圖書發行業進行改革、內蒙古電影集團與出版集團成立,這在提振文化產業的發展活力方面給予了前期基礎,后期的工作規劃要體現與文化事業的對接,為文化事業的發展提供經濟支撐與原動力。
(二)文化產業與相關產業鏈的關系
文化產業的發展涉及的領域廣泛,從成產環節到消費環節其鏈條中能夠驅動的相關產業眾多。因此以文化產業的發展促進相關產業鏈的形成與發展是提振地方經濟的有效方式。通過產品的制造與加工、流通與消費,以文化發展促進生產進步與經貿繁榮是發展中的亮點。例如,文化產業可以與旅游業相結合,以旅游展現文化、以文化包裝旅游,展現旅游發展的文化之路與文化發展向旅游業滲透的新文化發展之路。此外,文化產業發展還可以與會展業、新聞出版業、影視劇、數字媒體等產業相促進,成為內蒙古新的經濟增長點,使內蒙古的文化產業走上一條創新之路。
二、文化產業發展需要找到制約的瓶頸
(一)文化體制瓶頸
進入新世紀新階段以來,文化體制改革尤為重要和緊迫,隨著經濟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和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文化體制的制約性顯現。傳統文化體制是以事業性為主體的,在這種機制下,文化資源被國有文化單位所掌握,在資金有限的條件下只能有所取舍,體現不了文化發展的全面性與民眾對文化發展的訴求。隨著社會的發展,民眾對文化發展的層次提高,而傳統機制又不能在文化發展上提供新路徑,因此產生了民眾文化饑渴與國家文化創新力弱的局面,當然,對于地區經濟發展來講,如何找到一條可持續發展之路,增強后勁、實現跨越是當務之急。地區經濟的發展依賴國家進行文化體制改革的大環境,結合地區文化特色,深入開展有特點、有實踐性的文化體制改革試點并逐步推進。地區文化體制改革的最終目的是通過體制機制的創新,促進文化的繁榮與創新,在增強地區文化發展創新力的同時彰顯地域文化特色,以此提升地區文化特色與影響力,打造地區文化品牌增強區域文化競爭力,在地區經濟建設、政治建設、社會建設發展的同時體現文化的協同發展。
(二)管理體制瓶頸
真正實行政企分開、管辦分離,不斷改進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增強服務能力。地方政府要創新發展思維,以市場為先導、積極培育充滿市場活力的微觀主體。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市場主體,傳統管理體制下管辦一家、政府與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方面職責不分,不能激發主體的活力,因此說市場是一個不完全的市場。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發展一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有競爭力、有影響力的大型文化企業和企業集團。只有這樣,才能在市場主體方面完成培育,也才能促使其向市場轉型,形成以服務為導向的企業和企業集團,整合有效資源進行重組,發揮其優勢為文化的繁榮注入新的發展動力。市場主體是文化產業發展的基礎,因此,轉變管理觀念,放開管理路徑,重塑管理思路是目前地方政府在管理上的著眼點,積極調整結構,培育市場主體,增強微觀活力,只有這樣,才能使區域文化產業保持強大的后勁,逐步實現突破性發展。否則,沒有真正意義的市場主體,發展文化產業只能是一句空話。
三、文化產業發展需要探索健康發展的路徑
(一)要建立健全政策法規體系
文化產業的發展需要良好的政策環境支持,需要建立健全相應政策支撐系統,對文化產業的發展進行引導和扶持。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先后做出了《關于印發民族文化大區建設綱要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快文化發展的決定》《關于支持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加快發展第三產業若干政策規定》《關于扶持動漫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等重要文件,連同《內蒙古文化產業發展若干優惠政策》《內蒙古文化產業2009-2013發展規劃》等,這一系列政策和重要文件,為引導和扶持內蒙古自治區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政策環境。政策體系要體現宏觀的方向的把握和微觀專業的指引,既要注重總體又注意細節。
(二)要建立起推動文化產業發展的工作機制
在推動文化產業發展過的程中轉變政府職能,政府管理注重宏觀指導向服務思維轉變的路徑。政府的主要任務是探索一套行之有效的文化發展工作機制,積極培育市場主體、加強宏觀政策指導、打造地域文化產業特色、扶持骨干企業的發展、培育創新的市場氛圍、吸引非公資本參與文化產業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三)要強化文化基礎設施建設
基礎設施建設是文化產業實現健康發展的硬件。以自治區經濟的迅猛發展和財政實力的迅速增強為基礎,建設一批有代表性的、規模大的、功能全的、有標志性文化設施的文化產業是具有實質意義的。例如通過會展中心、文化城、產業園區等工程的建立,打造一批內蒙古重點文化基礎設施和文化活動場所。
(四)要開拓文化創意產業
文化創意產業體現傳統與現代的結合,將現代高端的制造業與現代化文化相結合,形成現代生產與時尚消費的新主流。文化創意產業的提出,抓住了現代文化產業的核心和實質,在文化產業發展的思路上拓寬了視野、調整了方向、掌握了重點,為文化產業的持續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地方政府在制定文化產業發展規劃中必須要將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作為其發展的新主流,以創意促進創新、帶動產業發展的轉型升級。在科學發展、可持續進步的思想指導下,自覺地對文化產業與傳統產業做更加整體性的考慮,探索一條具有地區特色的新型文化產業發展的道路。
(五)要加強地方金融體制改革
將地方的投融資體制改革作為改革的重點和產業跨越式發展的杠桿,推動文化資本投資浪潮的形成。推動自治區文化產業格局成型,推動文化產業的金融創新,離不開金融機構的觀念更新與積極探索。可依托部分具有相關服務經驗的金融機構,組建若干文化產業金融創新平臺,對文化產業金融產品開展集成創新。
四、結論
民族精神是一個民族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靈魂,區域文化是一個地區高尚的品格,內蒙古的“草原文化”是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北方草原游牧文化在世界文化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因此整合內蒙古的文化資源,精心打造我區優勢特色文化品牌,進一步調整優化文化產業結構,做大做強文化產業集團,不僅是建設文化大區的必由之路,也是發展草原文化傳承中華民族精神的需要。
作者:盧艷芹 周艷麗 單位:內蒙古大學滿洲里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