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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對我國文化產業融資成效進行了闡述與分析,提出現階段我國文化產業融資發展所面臨的困境,最后結合當前文化產業發展現狀,針對我國文化產業融資優化策略進行探討,并提出幾點個人建議,以供參考。
關鍵詞:文化產業;融資;成效;優化策略
引言:自十七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受到了中央的高度重視,在資金層面上獲得了多方支持,各地方政府也圍繞文化產業建設投入了大量資金。在此大環境下,文化產業的發展取得了重大突破。當然不可否認的是,在歷史因素的限制下,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速度與財政投入的效率并不成正比,相關學者對此展開研究,并提出在文化產業建設過程中,我國財政投入應該表現出來的引導作用并不突出。針對此,我們有必要圍繞文化產業在建設過程中所面臨的體制問題展開深入研究,提出有效對策與措施,進一步推動體制改革進度,同時借助政策所帶來的外部驅動力,營造一個良好的環境以支持文化產業的大力發展。
一、我國文化產業融資成效分析
1、政策支持體系不斷完善
從黨的十六大開始,中央就針對我國文化產業的建設與發展推出了一系列指導性與政策性文件,這些文件共同形成了一個完善的支持體系。例如國務院《關于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的若干決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專制為企業的若干稅收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國務院關于印發文化產業振興規劃的通知》以及文化部《關于鼓勵與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文化領域的實施意見》等等。從上述政策文件中我們不難發現,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依然面臨著一些現實問題,其中“投融資困難”這一問題尤為突出,相關文件也針對此對解決方法提出了意見,例如有文件指出利用政府財政投入的杠桿作用,加速文化產業社會資本的引進;再比如國家采用貸款貼息、保費補貼以及資助等形式,對文化產業建設予以鼓勵與支持;還有降低文化產業領域中小企業的稅收,以此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以支持文化產業的發展。總而言之,在當前投融資與財政投入機制改革不斷深入的背景下,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必將更進一步。
2、產業財政金融政策成效顯著
我國中央財政部于2010年設立了專項資金以支持文化產業發展,早在2006年,我國各地區文化產業的發展就已經相繼設立了專項資金。相關統計顯示,現階段我國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設立已經覆蓋到了全國。從發展態勢來看,不管是中央還是地方,我國文化產業發展資金的增幅都趨于穩定,在地方文化強省的戰略指導下,一些經濟發達的區域所設立的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已經達到了一定規模。與此同時,根據財政投入機制的杠桿效應來看,我們也不難發現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所帶來的成效是非常突出的。自2010年起,中央財政就以貸款貼息、配套資助、保費補貼以及資助等形式作為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對總計304個文化產業項目進行了建設,投資規模超過9億元。不可否認,當前文化產業在發展過程中,財政資金的政策導向作用有目共睹。并且除開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一些地方政府還相繼推出了相關政策以扶持文化產業的發展,并以此為基礎,將更多創新元素融入財政投入機制中,資金的使用也更具目的性。
3、產業融資環境趨于良好
從稅收優惠政策這一層面來看,當前我國文化產業融資及財政政策所取得的成效也是比較突出的,并且隨著政策趨于完善,其覆蓋范圍也在擴張。根據國辦發〔2003〕105號文件以及財稅〔2009〕31號文件,可知中央對文化產業稅收優惠的對象、范圍以及期限等均有明確規定,文件中從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增值稅以及消費稅等多方面提出了各項優惠措施。受益于這些稅收優惠政策,“鲇魚效應”在文化產業投資領域也十分顯著。上市公司可以有更多的途徑以社會資本向文化產業領域流入。根據《2012中國文化產業資本研究報告》,可知在2011年,一共有57起上市公司參與文化投融資事件,所占比重接近1/4,報告中還指出,相較于往年,單個投融資事件中的投融資規模增比接近40%,不難發現,當前文化投資領域,上市公司的主體地位將會越來越突出。
二、當前我國文化產業融資所面臨的困境
近年來,隨著我國文化產業不斷發展,公共財政對其予以的支持越來越大,當然我們不可否認,這一過程依然暴露出一些問題,例如財政投入缺乏效率,究其原因,就在于財政體制、財政模式以及當前的文化發展方向的銜接并不到位。現階段文化產業市場所處環境與其相對應的財政投入機制并不相適應,金融系統的融資機制也沿襲傳統模式,并不符合當代文化企業的發展需求,此外文化體制改革效應的滯后性也比較明顯,在上述因素的多重制約下,想要充分發揮政策效應必然存在諸多困難。
1、行政壟斷造成文化產業財政金融政策效力不足
文化企業具有承載意識形態的作用,如果行業壟斷出現在行業中,那么市場競爭活力將會喪失,這也是我們文化產業所面臨的一個重大問題,受到體制問題的影響,財政融資政策的效力并不能得到充分發揮。作為文化企業,其行政性壟斷屬性十分明顯,在以往,計劃經濟體制下政府部門會根據“條款”來管理文化產業,換言之,法律法規對文化產業鏈上游及主要環節的限制是非常嚴格的。出于對行業利益的追求,有的行業主管部門在制訂行業發展規劃的過程中會優先考慮本行業企業的利益,并推出條款以對壟斷行為予以保護。在此背景下,文化產業難以形成一個良好的產業結構,其盈利模式所取得的成效也不甚理想,產業發展中會面臨諸多風險。
2、文化產業的特殊性決定了融資機制不穩定
眾所周知,文化產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就制度層面上來講存在諸多不穩定因素。根據2009年國務院頒布的《文化產業振興規劃》可知,在市場經濟環境下,社會主義文化的建設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從文化產業的發展情況得到反映,只有努力追求產業帶來的社會效益,才能夠真正實現文化產業的發展。目前,文化產業的市場屬性已經得到了認可,然而在意識形態與文化安全的考量上存在一些問題,特別是傳統主流媒體作為文化產業宣傳的主要陣地,要實現文化產業市場價值的體現,就必須對產業鏈中媒介渠道這一重要環節予以關注,如此一來,文化產業在制度層面上的缺陷就在所難免,這一問題直接限制了產業的盈利模式發展,同時在資本市場中,產業發展所面臨的系統性風險也難以得到有效控制。
三、關于財政政策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優化途徑探討
1、加強財政投入機制創新
針對當前文化產業融資與財政政策發展面臨的問題,為了提出優化對策,首先,需要明確財政政策支持文化產業建設的方向,對文化企業的屬性有一個清晰的認識,在制定財政扶持政策時遵循差異化原則,換言之,即根據文化企業的功能屬性以及經營范圍,給予不同的對待方式。其次,我們可以對國外經驗加以借鑒,對財政投入對象的差異予以分析,設立不同形式的專項資金,并給予不同性質文化企業相應的支持,以此實現文化產業結構的優化;此外,我們還應該對地方政府設立文化產業政策性基金的行為予以鼓勵與支持。
2、努力完善政策法律措施
圍繞文化產業基本法與相關配套政策展開深入研究。致力于文化產業融資政策效力的發揮,從法律層面上突出措施的政策性,促使文化產業引入社會資本過程中的安全得到法律的保護與支持。具體而言,首先,應該積極組織文化產業立法研究,從理論層面上推進文化產業立法工作;其次,還需要對文化產業基礎理論展開深入研究,對產業法律關系的調整范圍加以確定,從學術層面上支持文化產業的發展。
3、加強文化產業監管力度
國家應該充分結合國內外針對文化產業學科的探索與研究成果,在文化產業發展前期就予以大力的財政支持,與此同時,也需要對財政資金的使用情況予以關注。鑒于此,應該致力于強化財政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監管力度,建立相關的監督考核機制,為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效率提供有力支持。具體而言,我們首先要針對政府、金融機構以及文化產業的交互機制進行建設,確保產業信息溝通流暢;其次還應該根據文化產業的發展情況,積極采集相關數據,以此建立文化產業投融資指標庫,從數據層面上支持財政政策的實施;此外,全國文化企業應該聯合到一起,建立動態檢測網點,憑借此通過多方力量,增強財政政策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監管效果。綜上所述,近年來我國財政政策在文化產業建設過程中所起的作用十分顯著,然而受限于多方因素,當前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依然面臨一些困境,需要我們圍繞此展開深入研究,進一步提出有效措施,充分發揮財政政策的作用與價值,促使文化產業融資與財政政策所取得的成效得到進一步優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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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文 單位:湖南財經工業職業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