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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聲樂藝術是一種具有豐富色彩的藝術,聲樂表演要求歌唱者不僅有唱歌的技巧,還要有感情和音樂情懷將音樂詮釋。在聲樂藝術中“聲”和“情”具有密切的關系。本文對從哲學角度對聲樂藝術中的技巧和情感問題進行探討。運用哲學辯證的觀點對“聲”和“情”的地位和作用進行講述。
【關鍵詞】聲樂藝術;技巧;情感;哲學分析
現在聲樂藝術對聲演唱者的要求越來越高了,要求演唱者必須擁有“聲”和“情”相關方面的音樂知識。演唱者在倡導時候不僅有高超的唱歌技巧,還要將感情融入到表演中,讓歌聲富有感染力和表現力。我們從“聲”和“情”這兩個聲樂要素出發,對這兩個要素進行哲學角度的思考,理性認識它們在聲樂藝術中的重要關系和作用。
一、“聲”和“情”的特征
從哲學角度來看,一切客觀存在的事物都有自己的根源即本原,本原是組成客觀世界最基礎的物質。從古至今,人類都把優美動聽的聲音作為進行聲樂表演的必備基礎條件,所以從哲學角度來看聲音是聲樂演唱的物質基礎,沒有聲音這個物質基礎就沒有聲樂演唱。聲樂的產生與表達作者自身感情密不可分,也可以說聲樂作品是情感與藝術結晶。從哲學角度看,感情是人類主觀意識的產物,感情為演唱者的聲音增加了個人色彩和個性的演唱風格,是藝術表現中不可缺少一部分。在感情感情基礎上產生的音樂作品是作者對所體會到的生活感悟和與人接觸產生的感情的迸發,它具有極強的感染力。
二、“聲”和“情”的辯證關系
(一)聲音是表現音樂感情的物質基礎
聲樂藝術是一種情感藝術。在聲樂中表現感情的唯一方式就是聲音的表達。在聲樂表演中演唱和表達情感是相互依存的關系,因為有了歌唱聲音的表達才有了向聽眾傳達感情的途徑。在聲音的定義可知音樂發聲有四種相互依賴的因素:呼吸、聲帶、共鳴、語言。當然感情也可以分為三個部分:聲樂作品創作者的情感、演唱者在唱歌過程中產生的情感、演唱者對樂曲的真實情感。1、呼吸對情感的表達作用。歌唱是由呼吸來帶動的,歌唱時的呼吸不同于平時說話時的呼吸,歌唱時的呼吸是聯合呼吸的氣柱相互對抗產生的氣息運動或呼吸時胸腹進行協調運動而產生的氣息運動。從哲學角度理解呼與吸是一對矛盾體,它們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約。若調整掌握好唱歌時呼吸的規律,就可以輕松掌握唱歌的技巧。2、聲帶和共鳴對情感的表達。由于人體生理結構的限制,聲帶發出的聲音小而單薄,不能作為唱歌的聲音,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就需要借助共鳴來實現聲音的美化和音量加大。共鳴對唱歌的音色和音色變化都有重要影響。共鳴的運用實現了聲音大小的控制。音量和共鳴對情感的表達也有重要作用,因為有時音樂情感的表達需要借助音量大小的改變進行表達。
(二)感情的表達是聲音的目的
從整體上說,感情的表達在音樂作品中處于主要地位。歌曲的歌詞和曲調都來源于創作者的真實生活和客觀感受,創作者的創作就是為了表達自身的情感,而歌唱就是對音樂作品的一種表現,所以說情感的表達是聲音的最終目的。因為感情的表達在聲樂藝術中處于主導地位,且感情的表達一直貫穿于演唱的始終,所以說明聲樂藝術是一種情感藝術。
(三)“情”和“聲”的辯證統一
一切客觀事物都有對立統一的兩個方面,它們既相互聯系又相互排斥?!扒椤焙汀奥暋本途哂袑α⒔y一的關系?!扒椤焙汀奥暋边@兩個方面組成的統一體,缺少任何一面就無法獨立存在。感情借助聲音來表達,而聲音由感情來掌握,聲音是情的外在表現形態。聲音是一種單一、穩定的東西,感情是豐富、多樣的意識形態,所以不能將聲音和情感以同樣的態度對待,我們應該將他們有機結合起來,將聲音和感情合理的運用與聲樂藝術中,才可以使自身的聲樂水平得到提高。如獨唱曲《大江東去》在唱歌詞中這兩句“一時多少豪杰”“強櫓灰飛煙滅”中的“杰”字和“滅”字時應表達出一種豪邁、壯闊感嘆的情感,如果沒有掌握好聲音與情感的統一,就會使得歌曲沒有感染力,演唱也就成了只是展示唱歌技巧,這是一種沒有生命的聲樂表演。
三、結語
我們要運用哲學的觀點作為聲樂藝術的指導思想。哲學中的許多方法論都是解決問題的基本方法,我們從哲學角度思考問題可以使我們擁有一個正確的理論指導思想,可以看出事物的內在聯系和客觀變化,更可以反映事物的本質。聲樂學習者要摒棄腦中的形而上學思想和微信主義,要樹立正確的思維方法,堅持用哲學的觀點看待問題。在演唱時要把握好聲音與感情相融合的練習,從練習的過程中探索其中的規律,一次次進步,在實踐中實現從量變到質變的飛躍。在唱歌時要把握好聲音四要素之間的關系,首先要解決好唱歌的技術問題,然后通過聲音來傳達感情。在情感表達方面,演唱者要充分理解樂曲所講內容、表達的思想感情以及作者的音樂情懷。在演唱時演唱這要將自身的情感與音樂作品表達的情感結合起來,通過聲音和情緒的協調轉換,向觀眾傳達音樂所包含的感情。無論歌曲演唱還是音樂的情感表達,都離不開演唱者的主觀能動性的改變,因為歌曲的內容和感情是固定的,而人的意識是靈活的,所以演唱者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作品的演唱進行適當的修改,盡量讓演唱與感情的關系趨于和諧,演唱出具有表現力、感染力和自身特色的音樂作品。
【注釋參考】
[1]韋家燕.關于聲樂藝術中“聲”與“情”關系的哲學思考[J].黔西南民族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8,03:62-66.
[2]黃建平.從哲學角度審視聲樂藝術研究——對歌唱呼吸法的再認識[J].藝術百家,2007,01:86-91+53.
[3]陳乃平.也談聲樂技巧與情感表現的對立統一[J].交響(西安音樂學院學報),2013,04:141-146.
作者:張敬忠 單位:銅仁學院音樂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