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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校學生創新創業需要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法律素養和法律意識。學生創業過程中在企業注冊、企業管理和企業糾紛過程中可能會遇到系列法律問題,傳授相關法律知識,提高學生的法律素養,可以幫助學生順利創業就業。
關鍵詞:高校學生;法律素養;創業法律知識
當前,高校創業教育比較注重學生創業信心的樹立、創業能力的培養和創業技能的提升,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對學生法律素養的教育,讓他們了解與創業相關的法律知識,增強防范意識,提高處理法律問題的能力,以規避學生創業法律風險、減少法律糾紛,助力其順利創業。
一、高校學生法律素養教育的必要性
目前,多數高校比較重視法律教育,畢業生都具備一定的法律意識,但是在畢業之后創業之初,仍面臨一些與法律相關的問題。一般情況下,非法律專業的教學安排中,法律知識只在大一的公共課《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中,較少涉及與創業相關的法律課程,對學生開始創業所需要的法律知識課程開設不足。部分學生法律意識相對淡薄,意識不到學習法律對個人生活、就業創業的重要性,更認識不到法律對現代市場經濟的支撐作用。在加強法治觀念,全社會致力于用法律保障、推進法治社會建設進程,讓社會全體成員都能夠在法治觀念指引下分享改革紅利的時代,進一步強化高校學生的法制觀念,讓進入創業環境的學生擁有較強的法律意識,以減少創業受挫所帶來的損失。
二、高校學生在創業過程中遇到的法律問題
(一)企業注冊相關法律問題
創業需要平臺,也會呈現一種企業形態。就目前的經濟形勢來說,除了加盟連鎖經營的店鋪和開網上店鋪以外,創業者都要選擇一種創業平臺開始經營活動。選擇不同的企業形式,對投資者的債務承擔、經營模式等要求都是不一樣的,掌握相關的法律知識,提高法律素養,才能按照自身的特點來選擇適合的創業形式。確定企業形態后,會涉及與企業登記有關的問題,不論何種企業形式,都應該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注冊登記,在取得營業執照后才可以進行經營活動。遇到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等項目變更時,需到工商部門進行變更登記手續,不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變更登記則要承擔一定的法律后果。資金的籌集、場地的選擇、設備的購買都可能涉及法律問題。在學生創業案例中,虛假出資是比較常見的違法行為。當前,國家對學生創業出臺了系列政策[1],如提供貸款、提供免稅、提供免費辦公場地等等[2],了解這些政策,勢必會使學生創業事半功倍。
(二)企業管理相關法律問題
1.企業章程
企業一經成立,行之有效的企業章程必不可少。有的學生創業者認為公司文件千篇一律,隨便照搬一份就可以了,實際情況不是這樣。按照這種方式操作,如果企業運行遇到糾紛,文件里的內容將起不到應有的作用甚至起相反的作用,因此,企業章程必須按照企業情況制訂,使之具體、明確、行之有效。
2.用工合同
怎樣選擇對企業有用的員工,企業對員工應該提供哪些法律必須的待遇,尤其是女職工勞動保障權益怎么保護等問題,是創業者必須考慮的。在處理這些問題時,既不能侵犯企業員工的勞動權益,又要使企業利益最大化,這需要創業者學習相關法律知識,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就必須明確規定。
3.工商稅務
企業正常經營后,工商管理部門負責監督管理企業的經營行為,組織監督管理商標注冊工作,負責合同監督管理工作和查處合同欺詐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等,這需要創業者嚴格按照法律規定接受工商部門監督,避免因為違法違規給企業帶來不利影響。稅務部門主要對企業征收國稅、地稅,按規定納稅是每個企業的義務和職責。企業合理避稅,妥善進行稅收籌劃,可以促使企業利益最大化。但是,不了解稅法知識,由于避稅而觸犯稅法規定,導致企業利益受損,將面臨法律的制裁。
(三)企業糾紛相關法律問題
創業糾紛風險存在于創業的整個過程,如創業初期合伙企業中與合伙人產生的法律糾紛,創業過程中與企業員工產生的勞動合同糾紛,與其他企業的知識產權糾紛,在企業解體后還可能存在債務償還糾紛等等。創業者首先必須了解在創業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的法律糾紛,針對這些糾紛,學習相關法律知識,以防患于未然。在不同的法律知識背景下,產生的效果必然會不同。創業者有相關法律知識儲備,才有可能避免相關糾紛的產生。
三、提高學生創業法律素養的途徑和方法
(一)提高認識
1.強化自我認知
可以通過問卷調查、知識講座以及知識競賽等方式,讓學生接觸相關法律問題,并引導學生分析調查結果,使他們真正了解自己在創業方面擁有的法律知識以及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創業問題能力的欠缺,引導他們進一步提升創業法律能力。
2.了解法律現狀
引導大學生剖析現行創業政策,充分認識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法治對創業的支持與約束。正確分析我國當前的法治環境及法治現狀,深入了解我國法律對大學生創業給予的特殊政策等等。國務院辦公廳2014年10月9日頒布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3],明確規定了各地區、各部門要建立健全與大學生創業相關的工商登記及稅費減免等制度。
3.明確創業風險
學校可以舉辦創業風險展示活動,或邀請創業經驗豐富的企業法人或資深律師,以講座的形式分析創業案例,展示其中的法律問題,從而引導學生在創業前了解創業過程中存在的法律風險,防患于未然,規避創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法律問題,即便在創業過程中出現了法律問題,也能夠運用法律武器保護個人利益。
(二)傳授知識
傳授創業法律知識是大學生法律素養教育的重中之重,也是培養大學生成功創業的途徑之一。
1.企業注冊相關法律常識
(1)企業形態選擇
企業形態不同,投資者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也不相同,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合伙企業中的一般合伙投資者需要承擔無限責任,而有限責任公司和合伙企業中有限合伙的投資者承擔的是有限責任。顯然,無限責任投資者承擔的法律風險相對較大,而有限責任風險較小。企業形態不同,管理和運營模式不盡相同,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合伙企業投入成本較低、運營效率較高;而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程序較繁瑣,管理模式更復雜,投入成本較高。引導創業學生明確各種企業形態的概念、設立需具備的條件、企業的優勢和劣勢等,從而使創業者能夠根據自己的現有條件選擇合適的企業形態。
(2)企業注冊
在企業注冊環節,需要按照企業登記管理辦法中對不同形態的企業登記注冊,明確不同形態的企業注冊登記需要準備的材料和登記手續。另外,在企業重要因素發生變更時,根據變更事項,需提供相關文件材料。
(3)稅務登記
稅務登記又稱納稅登記,是指稅務機關根據法律規定,對納稅人的生產和經營活動進行登記管理的制度,也是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法定手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要求,創業者領取營業執照后,應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手續。
2.企業管理相關法律常識
(1)制訂章程
合伙企業和有限責任公司,需要制定合伙協議和公司章程,應特別注意《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關于協議和章程簽署的注意事項。如合伙協議中合伙組織的名稱、合伙經營的項目、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分配、合伙人權利義務,以及公司章程中公司經營范圍、注冊資本、股東的權利義務、議事方式、表決程序等。
(2)招聘員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對用人單位在用工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等方面都作了具體、明確的規定,創業學生應熟悉相關規定,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既不能侵犯勞動者權益,又要保護好企業的利益,把企業用工風險降至最低。具體涉及員工工資福利、工時制度與休假制度、社會保險等諸多環節。
(3)簽訂合同
經濟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做好經濟合同的管理,對于企業經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有著積極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經濟合同的簽署有諸多注意事項,首先,應對簽約的相對方進行資格審查;其次,要正確評估自己的履約能力,以免承擔締約過失責任;最后,應簽訂一份盡可能規范、嚴謹、細致的合同,將法律風險降到最低。合同簽訂后,一定要按照合同內容履行合同條款,避免承擔違約責任。同時,除了履行合同條款外,還需履行通知、保密等附帶義務。
(4)企業事務管理
企業正常運營時,內部事務紛繁復雜,涉及到的法律問題主要有稅務管理、商標注冊管理、債務管理、財務管理等,所有企業事務管理,均應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企業要做到內部管理有序、高效,積極推行依法治企。
3.企業糾紛相關法律常識
(1)合同糾紛
在正常的企業經營活動中,簽訂合同是企業運營的重要模式,企業在簽訂合同和履行合同條款時,往往會因為自身經濟業務原因、合同另一方違約、合同責任條款不明確等而帶來商業糾紛。這就需要學生在創業之前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各類合同簽訂的注意事項,同時,還需要明確合同糾紛產生后應該如何解決此類糾紛。解決合同糾紛有多種方式。其一,合同糾紛產生后應該選擇協商和解,因為和解糾紛簡單、省時、省財,有利于維護合同雙方之間的合作關系;其二,選擇調解,在有關機構或團體的主持下,使雙方能夠做出讓步,從而解決合同糾紛;其三,就是采用仲裁的方式,將糾紛交給仲裁機構裁決,這種方式必須簽署仲裁協議;最后就是訴訟,訴訟是最下策,是合同雙方請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審理雙方之間的合同爭議。
(2)知識產權糾紛
在學生創業過程中產生的知識產權糾紛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創業初期,企業由于缺乏一定的技術和資金,又不太了解知識產權法的相關規定,擅自使用別人的專利;另一種就是沒有及時到有關部門注冊登記自己企業的商標或者是專利技術,而后期可能會被別的企業搶先注冊了相同的商標或者專利。這兩種情況都會產生知識產權方面的糾紛。因此,創業學生需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法》中與創業相關的內容。
(3)用工糾紛
企業的正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招聘員工必然會與其簽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既能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同時也能維護企業權益。學生創業,多數會由于缺少用工經驗,而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對有關內容在合同中未能進行明確規定,導致在后繼的用工過程中產生一系列法律糾紛,使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因此,需要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的學習。用工糾紛產生后,創業學生應該選擇合同糾紛中所提到的解決辦法,不能違法損壞勞動者權益,爭取將企業利益損失減少到最低。
(4)企業終止糾紛
企業終止是指企業停止經營活動,清理財產,清償債務,依法注銷企業法人資格。學生創業企業終止后產生糾紛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債務承擔糾紛,另一種就是沒有對企業名稱依法進行注銷,有時被其他企業盜用該企業名稱進行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從而產生的法律糾紛。選擇個體工商戶或合伙企業的創業學生,創業終止后,也需要對經營活動期間尚未償還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選擇有限責任公司的學生創業者在企業終止時可以通過破產清算來使自己免于承擔企業尚未償還的債務。對于未注銷企業名稱而被盜用的法律糾紛首先可以向國家工商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參考文獻:
[1]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Z].國辦發〔2015〕36號.
[2]國務院.國務院關于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Z].國發〔2015〕32號.
[3]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Z].國辦發〔2014〕22號.
作者:周阿柳 單位: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 科技發展與校企合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