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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全面推行“營改增”及降稅減費政策以來,住宿行業受益明顯,營業收入高速增長,總體規模日益擴大。但是本應與經營效益同步的稅收收入,其增長速度卻遠遠滯后于該行業發展速度,住宿業稅收流失的現狀對市場經濟的有序發展帶來了消極影響,對稅收征管質效的提高形成了嚴重阻礙,對稅法的權威造成了嚴峻挑戰。
住宿業作為重要的服務性行業,在解決就業、拉動內需、推動經濟發展等方面發揮著不可忽視的作用,甚至已成為一個地區特別是旅游都市經濟發展的晴雨表。因此,如何用好稅收優惠政策,在維護企業合法利益的同時,又能有效堵塞管理漏洞,防范稅款流失,值得稅務機關深入探究和解決。
一、住宿業稅收流失的主要形式
住宿業屬于生活服務業,主要涉及增值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等稅種。由于其業態豐富,經營模式多變,往往既提供住宿服務,又兼營零售、餐飲、娛樂、會議等其他項目,所以住宿業的稅收流失不僅具有其他行業問題存在的共性,同時也具備了自身的個性。
(一)少計無票收入導致稅款流失
住宿業普遍以現金和移動支付結算,且大多數消費者主動索取發票的意識不強,即使有消費者索取發票,商家往往給出“抹零、贈送、優惠”等方式不開發票。另外有一些高檔酒店實行會員制,收取的會員費也不開具發票,而稅務機關對這些無票收入很難監控,這就容易造成納稅人在納稅申報時隱匿無票收入。
(二)混項開具發票導致稅款流失
根據現行規定,住宿業納稅人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下游企業銷項稅額的抵扣。但是大部分酒店還提供食品零售、正餐、停車和會議服務等,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納稅人將所有收入都統一開到住宿服務項目里,導致下一環節多抵扣進項稅額,造成稅款流失。
(三)混淆經營收入導致稅款流失
納稅人兼營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適用不同稅率或征收率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未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稅率。而一些綜合性酒店,將房間內的飲料、配備的早餐等混合銷售,為降低稅負,對提供的各類服務不進行區分,均套用低稅率進行申報,造成稅款流失。
(四)虛列成本費用導致稅款流失
按現行稅法規定,合理的職工薪酬、業務招待費、廣告支出等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部分住宿業納稅人為逃避繳納稅款,往往采用虛構職工薪酬、業務招待費、廣告費等方式多列支出,以此來減少應納稅所得額或造成虧損的假象。
(五)征管力量薄弱導致稅款流失
一方面,住宿業經營地面廣分散,且入庫稅款占比較低,各縣區稅務局工作繁重,少有時間和精力對住宿業進行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另一方面,從業務水平上看,有些稅務干部專業本領不高,業務不夠精深,工作方式方法陳舊,不能準確核實納稅人真實收入,造成稅款流失。
二、住宿業稅收征管面臨的難點
(一)納稅人稅收遵從度低
稅收遵從度低是阻礙住宿業稅收征管質量提高的重要原因之一。整體上看,住宿業在規模和檔次上呈金字塔式結構,中低檔酒店占總體規模的50%以上。中低檔酒店自身管理水平有限,納稅意識不強,對政策理解不到位,再加上稅收違法成本低,企業為了實現利益最大化,極容易出現不能按時申報納稅、隱匿銷售收入的涉稅違法問題。
(二)相關涉稅信息難獲取
涉稅信息不對稱是造成住宿業稅款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絕大部分住宿業納稅人通過攜程、美團等網絡平臺預訂結算,而這些網絡平臺上翔實的、獨有的信息,稅務機關在征管過程中缺乏先進有效的獲取手段,征納雙方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加劇了稅收征管難度。
(三)個體定額核定難把握
對于一些規模較小的個體工商戶納稅人,稅務機關通過采集從業人數、經營規模等數據來測算核定稅額。但由于個體工商戶經營方式多樣,且文化素質和納稅意識不高,往往不按真實情況提供信息,雖然有相關政策法規的約束,但是由于核查力度不夠、人情關系干擾等,造成個體定額核定偏低、征管質量不高。
(四)兼營銷售行為難確定
兼營行為在住宿業納稅人中越來越普遍,但是很多住宿業納稅人經營管理不規范,不對兼營項目分別核算,不按規定稅率或征收率申報。因為其賬目不健全,稅務機關對其兼營行為難以確認落實。
三、治理住宿業稅收流失的對策
(一)加強稅法宣傳,提高納稅意識
充分利用知識手冊、微信微博、下戶走訪、宣傳講座等方式,對住宿業納稅人進行專項納稅輔導和宣傳培訓,既要正面教育引導,傳遞依法誠信納稅正能量,也要曝光涉稅違法案件,形成震懾,培養起住宿業依法納稅的自覺性。與此同時,推行住宿業有獎發票,提高有獎發票的獎金額度和中獎率,鼓勵消費者主動向商家索取發票,減少稅款流失。
(二)加強多方協作,形成征管合力
建立與公安、工商、旅游、銀行等多部門合作機制,以公安部門住宿管理登記系統為基礎,獲取入住人數、房間類型等涉稅信息,繼而測算實際銷售收入。與此同時,與攜程、美團等各網絡預訂平臺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及時掌握酒店真實交易價格和入住情況等信息,實現對住宿業納稅人的精準管理。
(三)加強日常監管,開展巡查評估
充分利用發票增量核實等形式實地了解納稅人房間數量、經營情況,查看公安系統中的入住記錄和記賬軟件的財務報表,對少申報的納稅人提示提醒。與此同時,定期下戶巡檢,對住宿企業的賬務進行輔導性檢查,對企業收入真實性與進項抵扣的正確性進行認真審核,及時發現和解決納稅人相關涉稅問題。
(四)構建風險模型,完善預警指標
針對住宿行業特點和現實情況,充分利用金稅三期系統、進銷項系統和電子底賬系統,采集住宿行業的成本、費用和收入等詳細數據,設定風險預警指標,構建住宿業稅收評估模型,自動分析提取偏離參考值的疑點企業名單,并對其開展納稅評估,實現對稅收風險的有效掌控。
作者:趙明通 單位:秦皇島北戴河新區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