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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首先闡述了皮革加工制造的生產工藝和所使用的化學藥劑,再分析其場所環境空氣中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質與環境監測重點,最后針對皮革加工制造企業的危害防護進行探討與建議。
關鍵詞:皮革加工制造;環境監測;有毒有害物質
引言
隨著國內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皮革制品的市場需求也是隨之上漲。在皮革加工制造企業數量增加的同時,皮革加工制造業的環境、健康與安全問題也慢慢引起了國家注意。目前,皮革加工制造業的環境、健康與安全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問題,導致無法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危害;對皮革加工制造的工人健康有著極大影響。
1皮革加工制造的生產工藝
皮革加工制造是指把動物體上拔下來的生皮,經過系統的化學和物理處理制作成適合各種用途的半成品革或成品革的過程。從半成品革經過整飾加工成成品革也屬于皮革加工制造范疇。皮革加工制造常見的生產工序有組批、浸水、浸灰、脫毛/脫脂、脫灰/軟化、浸酸、鞣制前機加工、鞣制、控水/均濕及張皮、中和、復鞣、染色、加脂、干燥、做軟、涂飾等,其工序說明如下:組批:是指根據生皮的張幅大小、質量輕重,皮層厚薄等,將生皮進行分級分類。浸水:是指將生皮浸泡至水中使其恢復到鮮皮狀態。浸水常用化學藥劑有堿性助劑、表面活性劑、浸水酶制劑、防腐劑、殺菌劑等。通常為了防止皮料腐爛,浸水添加劑中會添加甲醛成分。浸灰:是指讓皮料在強堿的作用下膨脹到一定的厚度,使其毛被松動、油脂和腐肉松散。浸灰常用化學藥劑有熟石灰。脫毛/脫脂:是指除去皮料的毛被、多余油脂和腐肉,使其露出光潔、細致的粒面。脫毛/脫脂常用化學藥劑有無機硫化物(硫氫化鈉或硫化鈉)、有機化合物(如硫醇或硫代乙醇酸鈉)等。脫灰/軟化:是指洗凈皮料殘留的石灰,使用酶制劑降解皮料的非膠原蛋白質,起到軟化皮料、清除皮垢和消除灰堿膨脹狀態等效果。脫灰常用化學藥劑有銨鹽脫灰堿劑(硫酸銨、氯化銨、硫酸氫鈉)、酸類脫灰堿劑(鹽酸、硫酸、甲酸、芳香族不膨脹性酸)等。浸酸:是指將皮料浸泡在酸中,調節皮料的PH值,使皮料的膠原纖維結構進一步松散,提高皮料的柔軟性和延伸性。浸酸常用化學藥劑有鹽酸、硫酸、甲酸、醋酸等。鞣制前機加工:是指皮料在鞣制前進行機械加工處理,常見的機加工內容有去肉、拔毛/去毛、凈面、剖層、削勻等。鞣制:是指使用鞣劑與皮料膠原纖維進行結合,從而提高皮料膠原纖維的穩定性,使得皮料性質發現改變,即由皮變革。鞣制常用化學藥劑有鉻鞣劑(三價堿式鉻鹽)、鋁鞣劑(三價堿式鋁鹽)、植物鞣劑、合成鞣劑、樹脂鞣劑、醛鞣劑等。控水/均濕及張皮:是指將鞣制后的皮革經過清洗控水后、懸掛老化或空載裝箱,再經均濕處理,減少皮革水分含量。中和:是指使用強堿弱酸鹽為中和劑,調節皮革的PH值,中和皮革中的游離酸和與膠原結合的酸,促進鉻鹽的水解和配聚作用,增強鉻鹽與膠原纖維結合的穩定性;為復鞣劑、染料、加脂劑的滲透與結合創造條件。中和常用化學藥劑有碳酸鈉、碳酸氫鈉、醋酸鈉、甲酸鈉、碳酸氫銨等。復鞣:是指使用鞣劑與皮料膠原纖維進行再次結合,進一步增強皮革粒面緊實性、減輕松面程度,提高皮革耐濕熱穩定性,改善皮革耐洗、耐汗、防水性能。復鞣常用化學藥劑有鉻鞣劑、鋁鞣劑、植物鞣劑、合成鞣劑、樹脂鞣劑、聚合鞣劑、醛類鞣劑等。染色:是指使用染料為皮革進行著色,賦予皮革豐富的色彩和防污、防垢的作用。染色工序常用化學藥劑有:酸性染料(芳香族磺酸鈉鹽)、堿性染料(有機堿與酸形成的鹽)、金屬絡合染料等。加脂:是指將皮革進行乳液加脂潤滑處理,增強皮革的抗張強度,提高柔軟度和彈性,防止皮革僵硬、開裂。加脂工序常用化學藥劑有:硫酸化油、亞硫酸化油、合成加脂劑、加脂助劑(乳化劑、柔軟劑)等。干燥:是指通過自然晾干或機械除濕的方式除去皮革中多余的水分,進而優化皮革品質。做軟:是指采用機械手段,適度松散皮革中粘結的纖維,使其恢復柔軟性和原有面積,常見的做軟方法有搓軟、拉軟、鏟軟、摔軟等。涂飾:皮革涂飾一般可分為機械涂飾及表面涂飾兩類。機械涂飾是指采用機械手段針對皮革進行磨皮、拋光、壓花等方式改善皮革外觀和性能。表面涂飾是指在皮革表面施涂一層有色的或無色的天然或合成的高分子薄膜,表面涂飾常用化學藥劑有成膜劑(丙烯酸樹脂乳液、聚氨酯乳液、丁二烯樹脂乳液)、著色劑(顏料膏、金屬絡合染料)、有機溶劑、助劑(交聯劑、拋光劑、增塑劑、消光劑、滲透劑、流平劑)等。
2皮革加工制造場所環境空氣中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質和環境監測重點
2.1皮革加工制造的場所環境空氣中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質在皮革加工制造生產過程中會使用大量化學藥劑和機械加工方式來改善或優化皮革的性能,在生產過程中,部分的原輔材料會因受熱、化學反應、機械加工等原因,逸散到場所環境空氣中。皮革加工制造場所環境空氣中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質如表1所示。
2.2皮革加工制造場所環境監測重點除上述的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工作崗位為重點監測范疇外,在皮革加工制造場所的環境監測過程中,還需要重點監測的有化學原輔材料稱量區、化學原輔材料存儲區、原皮存儲區、半成品/成品存儲區、廢水存儲及處理區、固體廢棄物暫儲區、廢氣處理及排放區、皮革加工制造各工序的化學藥劑投加工作地點、生產設備維修時的工作地點等。
3皮革加工制造企業的危害防護建議
3.1回用工藝廢水和采用分批洗滌方式替代流水洗滌放方式,以減少水揮發及消耗;將不同工序的廢水分開存儲,以降低廢水危害和提高廢水處理效率。
3.2固體廢棄物應及時分類及隔離處置以便回收和再利用,避免集中存放時有毒有害物質的逸散。3.3在工藝允許的條件下,宜采用無毒原料替代有毒原料,低毒原料替代高毒原料。
3.4針對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過程和設備,應盡量采取機械化、自動化操作和密閉的生產設備,并結合工藝特點采取通風凈化措施,以保證場所環境空氣中的有毒有害物質濃度,從而降低工人職業危害程度。
4結語
皮革加工制造企業的應堅持預防為主,防止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采取嚴格措施控制危害因素,并定期監測工作場所環境空氣中的有毒有害物質。皮革加工制造企業要結合自身條件,提高自身的環境、健康和安全的管理意識,堅決執行國家相關的危害防護要求,避免職業健康安全事故的發生。在如今快速發展的社會中,皮革加工制造企業應該積極謀求一條健康、快速、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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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楊任能 單位:廣州市微生物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