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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風險導向的內部審計對于組織治理的影響越來越深刻,基于此背景,本文借鑒風險導向審計模型,識別高校建設工程存在的風險,并提出控制風險的措施,具有現實指導意義。
關鍵詞:風險;工程審計;高校
1審計風險的概念
闡述我國《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17號———重要性與審計風險》中闡述:“本準則所稱審計風險,是指內部審計人員未能發現被審計單位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中存在的重大差異或缺陷而做出不恰當審計結論的可能性。”它已不再局限于財務報表而將風險的范圍延伸到經營活動、內部控制中,同樣適用于高校工程建設的審計風險。
2審計風險模型的借鑒
風險導向審計是以審計風險的評估為基礎,以將審計風險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為目標的現代審計程序模式。其基本原理可用美國審計準則委員會于1983年的第47號審計準則公告中審計風險模型闡述:審計風險(AR)=固有風險(IR)×控制風險(CR)×檢查風險(DR)。即對風險按照一定的順序進行評價,首先確定一個預期的風險水平值,然后通過對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的確認和評估,按照模型確定檢查風險,并根據可接受的檢查風險水平確定實質性測試的性質、范圍和重點[1]。本文將以該模型為基礎,對工程建設的審計風險進行識別與控制研究。
3內部審計風險識別
基于上述審計風險模型,結合高校審計的實際,筆者針對建設工程特點,按構成風險模型的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等風險形成的子系統識別風險。
3.1固有風險就建設工程而言,固有風險是指在沒有內部控制的情況下,工程項目的投資造價或管理發生差錯的可能性。它獨立地客觀存在于審計過程中,是一種相對獨立的風險[2]。它注重對高校所處的社會和行業的宏觀分析,主要風險源有:
(1)融資償債風險。高校快速擴張廣泛籌集建設資金,對融資成本、籌資結構及償還能力考慮不足,容易造成高校財務危機,甚至造成資金斷鏈,工程停工等風險。
(2)行政審批風險。建設項目審批手續包括了立項、可研批復,建設用地許可證、規劃許可證及施工許可證,施工圖審查、環評、節能檢測、消防檢測等許可環節。審批的缺失面臨違規被叫停、責任人接受調查、學校被經濟處罰等風險。
(3)安全事故風險。工程質量安全關乎項目成敗,高校可能為趕工忽視安全生產,施工單位可能為逐利而偷工減料,面臨財產損失、人員傷亡、質量隱患的風險。
3.2控制風險這里的控制風險是指高校內部控制未能及時防止、發現并糾正建設項目中的某些錯誤或不法行為,以投資造價失控或管理混亂的可能性。工程項目建設主要控制風險源有:
(1)集體決策風險。中央提出了“三重一大”的集體決策制度,工程項目涉及的重大事項,不經集體決策可能導致長官意志產生浪費、低效甚至民眾抵制阻撓等重大決策風險。
(2)采購風險。我國政府采購法、招投標法明確了采購的范圍和方式,工程的設計、監理、施工等項目的競爭性談判或公開招標過程中,可能出現招投標程序違規,圍標、串標等風險。
(3)工程管理風險。高校工程管理的不健全、不規范,可能造成工期拖延,偷工減料、以次充好,隨意變更簽證增加造價,合同糾紛以及法律訴訟等風險。
(4)基建財務風險。目前高校一般性會計業務的內部控制已逐步建立健全,但由于內部控制不健全等原因,基建財務仍可能出現挪用資金,未專款專用,超額支付,長期未財務決算等風險。
3.3檢查風險
檢查風險是從審計主體的角度進行考慮的風險,也即審計人員由于自身的原因導致重大錯報未能被發現的風險[3]。工程項目建設主要檢查風險源:
(1)制度保障風險。審計制度風險,一方面是指沒有制定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規章帶來的風險。另一方面是指沒有制定為保障審計的合法地位和實施依據的內部審計規定帶來的風險。
(2)信息軟件風險。利用軟件進行清單工程量的計算,定額的套用,費率的取值等,但計價軟件仍然存在出錯引起造價錯誤的風險。
(3)專業程度風險。工程項目的專業化分工帶來了審計專業化的風險,審計工程師可能會對自己不熟悉的建筑安裝專業審核而帶來風險。
(4)職業法規風險。審計法規對內審機構、內審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的審計職業規范,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如不按規定執行,可能面臨行政處罰和法律訴訟的風險。
(5)審計外包風險。工程審計外包已成為高校彌補審計力量不足的重要措施,但由于行業發展的不成熟,可能發生被委托的中介機構跟蹤審計不到位,發表不實審計結算報告而給審計機構增加額外風險。
4審計風險的控制分析
4.1合理定位審計職能,審慎發表意見受托經濟責任是內部審計的本質,審計工程師應根據決策目標在法律和職業允許范圍合理定位審計職能,強化工程審計的風險意識,尤其是面對如貸款、審批等項目前期的固有風險,可能超出審計可承受的范圍,更應審慎發表意見。對于可能引起安全事故的風險,在取得足夠充分的依據之前就應該持保守意見。
4.2貫徹遵循性審計原則,明晰職責
(1)遵循性審計是對內部控制的實施情況和有效程度進行的審計,是內部審計監督職能的重要體現。工程項目從立項、籌資、實施、管理、驗收、移交、結算、決算等過程應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內部控制制度,貫徹遵循性審計,是審計工程師有效降低審計風險的重要途徑。
(2)審計職責的不明晰是審計風險的重要源頭。工程審計的介入引起工程管理職能的弱化,審計工程師就要面臨著承受超出法定職責的尷尬和困境,明晰監督職責與管理職責二者的劃分將利于降低審計風險。一是建立健全工程資料送審承諾制度,審計法規明確規定被審計單位對提供的送審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也是劃分管理責任和審計責任的重要依據。二是建立健全聯席會議制度,通過有審計參與的聯席會議對重大問題如補充協議、工程變更等形成集體決議,有效分散審計風險。
(3)審計依據是支撐內部審計報告的核心。高校工程審計的重點圍繞造價控制展開,審計工程師應對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方案、材料品牌規格等送審資料的真實性、可靠性進行檢驗,充分的依據是降低審計風險的利器。
4.3加強審計質量控制,做好工作記錄
(1)按時完成審簽,做好送審材料的管理。工程簽證、進度款支付、竣工結算審計的時限等有明確規定,應作好送審材料和往來函件的書面記錄,如期完成審計任務,以避免因時間滯后給學校帶來糾紛或損失,或當損失發生時作為劃分責任的依據。
(2)撰寫工作底稿,建立逐級審核制度。審計工作底稿是鑒定審計責任的重要書面材料。逐級審核制度則能預防內審人員失誤或舞弊,多層次、多交叉的減少審計錯誤。
4.4拓展全程跟蹤審計,規避和轉移審計風險
(1)工程項目全過程的跟蹤審計已被高校廣泛采用。高校委托中介咨詢機構開展全過程跟蹤審計介入可研、設計、勘察、監理、施工等階段,審計工程量清單、預算控制價、招標、合同、變更、簽證、索賠等行為,避免了由于不了解過程、不熟悉現場而作出不真實結論的風險。
(2)內審機構力量不足時適時外包審計。高校的審計機構目前通常面臨著人員緊缺、專業技術力量不足的局面,引入中介咨詢機構能夠提高審計效率和質量,同時也是轉移風險的一種有效方式。但內審機構仍應清醒的認識到,外包審計仍然要預防合同簽訂及履行、審計合謀等風險的發生[4]
參考文獻
[1]王會金.風險導向審計[M].北京:中國審計出版社,2000.
[2]朱家福.高校內部審計風險問題研究[J].合肥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6):78-80.
[3]劉建強,郭丹.審計風險中校查風險的影響因素分析[J].北方經貿,2009(9):89-90.
[4]何國昱.高校基建工程結算審計外包的風險防范[J].會計之友,2010(3):88-89.
作者:夏純歡 單位:廣西醫科大學審計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