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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國的農村醫療保險體系產生于20世紀50年代。隨著我國經濟飛速發展,民生問題成為國家發展的重要內容之一。為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減輕農民的醫療負擔,政府逐年增加對農村醫療領域的開支。結合當前農村醫療保險發展狀況,我國實行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簡稱新農合),并取得了突出成效。通過分析其發展現狀,總結其所取得的成果以及出現的問題,對我國農村醫療保險的健康發展具有重大積極意義。
【關鍵詞】醫療保險;發展現狀;醫療改革
我國農村人口多,發展的重點是要解決農村問題,農村醫療水平明顯低于城鎮。因此,醫療改革的重點和難點都在農村,解決農民的醫療衛生問題也就成為解決三農問題的一個重點。為深化醫療體制改革,自2009年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成為改善農村醫療水平,保障農民醫療權益,改善民生的一個重大舉措。這種新型的醫療制度以大病統籌為重點,農民自愿參保,以政府、集體和個人多方籌資的形式,保障農村醫療衛生工作健康發展。截至2010年,新農合基本在農村達到全覆蓋,但全國報銷標準至今未統一,各地政府結合本地區的醫療政策制定理賠標準。隨著管理制度不斷健全,它有效地緩解了農民“看病貴”、“看病難”的問題,減輕農民生活負擔,緩和社會矛盾。2016年新農合取得跨越式發展,與城市居民醫療保險相融合,形成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一、我國新農合發展成效分析
(一)醫療管理健全化,改善人們生活。新農合重點集中在大病統籌方面,其初衷是減輕大病造成的家庭負擔。新農合不斷擴大重大疾病的理賠范圍,針對患有重大疾病的貧困人口,支持“先診療、后付款”的政策,并將理賠線降低50%,有利于更多貧困人口從新農合中受益。同時,積極推進對糖尿病、高血壓等慢性疾病區別于普通門診補助政策,實行按病種定額付費的方式。在全國范圍內推進門診統籌,門診小額費用囊括在醫療保險報銷之中,減輕貧困人口醫療支出,增加公眾對新農合醫療政策的好感度,提升新農合的影響力,讓公眾了解其惠民政策。(二)醫療報銷合理化,精簡報銷流程。新農合的報銷比重呈上漲趨勢,政府和個人的出資比例逐年增加。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將會從新農合中獲益更多,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家庭因病致貧。此外,新農合設定報銷最大限額,避免重復報銷或過度報銷,增加受助人數,讓更多人享有醫療救助的權利。新農合的報銷手續不斷簡化,新農合不斷完善全國網絡信息系統,建立用戶信息網絡平臺,推進新農合與商業保險等醫療保險聯動報銷機制,提供一站式報銷結算服務。異地就醫利用網絡平臺結報,并推行“出院即報”的形式。政府不斷地總結新醫改以來的經驗,簡化報銷流程,降低報銷成本,促進資金流動,緩解農民資金負擔,真正站在農民的角度進行思考。(三)醫療建設合理化,提升服務質量。為促進農村醫療衛生工作健康有序開展,讓農民可以在患病的第一時間及時就醫,提升農民對新農合的滿意度。為鼓勵農民就近醫治,新農合采取越基層,理賠線越低,理賠額越高的方式。這樣,不但節約開銷,緩解大醫院就診壓力,而且有利于農民及時就診,避免延誤病情。為促進新農合更好地在農村發展,政府不斷加強農村基層醫療建設,增加鄉鎮衛生院的資金投入,增加各種基礎設施和醫療器材,改善醫療環境,使其符合國家制定的鄉鎮醫療標準。對鄉鎮從醫人員進行系統化培訓,提升從醫者的醫德意識,提高醫療技術水平
二、我國新農合發展局限性分析
(一)缺少法律規范,影響醫療改革實施。盡管新農合在改善農村醫療方面已經取得了許多突出成果,但由于缺少相應的法律法規,缺少規范性文件,加之工作人員對政策的解讀不全面,至今不能在全國形成統一的管理模式,各地理賠標準不一,容易激化社會矛盾,降低公眾認可度,帶來負面影響。新農合以農民自愿形式參保,沒有強制性要求,這對于缺乏憂患意識,對醫療保險政策了解尚淺的貧困人口來說是一大弊端,在面對突發疾病時,家庭會遭受重大打擊。部分地區由于管理辦法缺失,權責不清,出現參保人利用政策漏洞或采用不法手段進行套現,以此騙取國家醫療福利,對新農合健康有序發展造成了嚴重的不良后果。(二)宣傳力度弱,認可度不高。新農合是作為基本的醫療制度,是一項改善農村醫療救助的惠民政策,但由于政策宣傳不足,民眾對其政策了解不全面,對新農合的發展情況、運行模式以及理賠標準等具體內容存在盲區。政府缺少行之有效的宣傳方法,與民眾缺乏積極的溝通,基層管理者對政策解讀局限于表面,甚至自身對政策了解不全面、不系統。加之廣大農民認知水平有限,缺乏主動探究意識,存在事不關己的僥幸心理和人云亦云的盲目跟風心理,即便參保也只是了解政策的一星半點,僅僅意識到其對防范重大疾病有積極作用,達不到廣泛宣傳的效果。一旦出現突發性事件,參保家庭會不知所措,反而抱怨醫療制度的不健全,導致社會滿意度降低。若長期投保而無反饋,部分農民就會淡化危機意識,拒絕持續參保。這些都嚴重影響新農合良好口碑的形成。(三)管理辦法存弊端,不利可持續發展。新農合報銷比例按所就診醫院級別而有所差異,基層醫院報銷額度較大,相反,城鎮大醫院報銷比例相對較低。雖然近幾年重大疾病的理賠范圍在不斷擴大,但仍有一些重大疾病在此范圍外。一些重大疾病在本地區醫院無法醫治,需要到國內其他醫院就診時,患者會承受巨額醫藥費,報銷比例極低,住院費、手術費、醫藥費加上各種其他雜費仍是一筆巨額開支。農民普遍收入低,貧困家庭仍舊要承擔醫療重擔,從而拉大貧富差距。隨著城市化的發展,更多的農民選擇在外地謀求生計,然而,他們的醫療救助無法得到應有的保障,受到一定的局限性。在外務工人員只能在戶籍所在地繳費,不能在居住地參保,當他們感到身體不適,一般會選擇就近就診,這種方式不予報銷或報銷比例極低。有些農民工考慮到費用問題,會盡可能推遲看病,避免檢查,不利于及時發現病情,盡早治療。
三、健全新農合管理體系的建議
(一)建立法律機制,優化管理模式。法律是保證新農合持續健康發展的關鍵一環,是政府開展各項工作的行為準則,是參保人維護自身權益的武器。建立健全的醫療保險法律機制,實現有法可依,管理者有章可循,避免不法人員謀求個人利益,保障公民的基本的醫療救助權利。在全國范圍內統一醫療保險機制,形成一致的理賠標準,讓人們感受到醫療體制的公平性,有利于新農合的長效發展。(二)加大政策宣傳,提高農民自主意識。宣傳不能流于形式,要讓農民真正了解新農合的惠民政策,眼光要放長遠,不能局限于當前的得失,樹立農民的憂患意識,提高重大疾病預防意識。基層管理者應認真解讀政策內涵,組織農民一起學習政策信息,了解國家醫療保險的發展狀況,不但有利于報銷理賠工作順利開展,而且更多的人加入到宣傳隊伍,提高社會滿意度,提升公眾對新農合的信任度。(三)增加財政支持,健全補償機制。農村作為國家發展的薄弱地帶,政府應加大農村地區的財政投入,深化醫療體制改革,切實保障公民的基本醫療衛生權益,優化報銷補償方案,不斷深化對各種重大疾病的救助工作。結合當前醫療改革的現實情況,采取積極措施處理在外農民工的醫療保險問題,提高異地報銷比例,減輕農民的醫療負擔,縮小城鄉差距,縮小當前醫療救助能力與農民期望之間差距。因此,農村醫療保險改革作為改善民生的主要方面,仍將是促進農村發展的關鍵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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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靜 單位:濱州學院經濟管理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