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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目前我國建筑市場業主不愿失去控制權,使得我國的監理往往不具備FIDIC合同條款中規定的獨立性和公正性,同時由于政府的大力推動,工程監理在中國發展迅速,我國工程監理公司的數量從1989年的52家迅速增加至2013年的6820家,使得監理市場競爭過于激烈,滋生了一些不良現象,造成了監理單位缺乏實際的投資控制權利,就很難為建設單位提供全面而優質的服務。
1)我國國情決定了工程監理的實施范圍主要集中在施工階段,而施工階段的造價控制存在較多的難點,如:
a.工程變更。在施工階段中設計的變更和漏項較為普遍,對工程的造價和施工進度等都有較大的影響。監理單位應盡可能減少工程變更,但也不應逃避變更,適時適當的提出變更,既可以保證工程建設質量又可以減少投資。
b.監理單位的內部管理。監理單位中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術素質以及職業道德素質參差不齊,增加了管理難度,監理企業應該建立完善的、科學的管理體制,加強內部管理,尤其是監理公司和現場項目部的兩級管理。重點做好現場監理工作的考核、標準化戰略的實施、用人機制的完善和監理責任風險的防范及規避。
c.明確監理單位與業主之間的權利與義務。從契約關系角度看,監理方是受雇于業主方的,業主往往認為監理方是打工的,在現場指揮監理方理直氣壯,認為甲方是老板,一切都得聽老板的,這種公司制的管理和工程管理完全不是一回事。如何做到讓業主明白自己和監理方的權利和義務,是我國監理制度發展的一個大難題。當然,如何讓業主將權利下放給監理方,關鍵還要看監理隊伍的素質以及監理制度的完善,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d.行政部門的影響。在部分重點工程上,行政干預過多,在造價、質量與進度發生沖突時,更多地看重進度,往往由于提高政府的政績和GDP的增長,要求短時間竣工,造成施工工序混亂,管理松懈,增加造價。
2)針對以上問題,工程監理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和手段,進行造價控制。
a.加強動態控制。在工程建設期間材料價格的波動、國內經濟發展情況等都將會對工程造價產生影響,同時由于設計的變更和漏項以及其他變更也會對工程造價產生影響,所以監理單位應及時根據市場和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對所發生的偏差隨時糾正,并且在設計變更之前要實行工程量及造價增減分析,在施工過程中及時做好現場簽證記錄工作。
b.加強監理隊伍建設。首先,監理單位應在監理組中配備專業造價控制人員,減少對影響價款的變更簽證不規范現象;其次,監理單位要借助于監理項目,對既有監理人員進行培訓,提升監理從業人員的技術素質和監理素質,加強經濟法律和工程經濟管理的意識,提升監理人員的綜合素質,使其成為懂技術、懂經濟、懂管理、多學科的復合型人才。在制度上必須建立獎勵制度、懲戒制度和監理人員培訓制度,要明確工程監理不是簡單的體力勞動而是一種相當復雜的智能勞動,需要敏銳的觀察力、精湛的專業技術以及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綜合能力,要加強監理隊伍的建設,提高監理隊伍的整體素質,才能高效合理地對造價進行控制。
c.工程計量支付。建設項目的總量確定后應該對階段性的計量進行控制,采用以工程結構部位劃分計量段的方式進行工程計量,工程支付可按月進行支付,單元工程完成并報驗合格再進行單元工程支付工程量結算簽證表審核,然后進行工程支付結算審核統計表簽發,最終支付月付款證書簽證,只有這樣才能做到有條不紊的對工程的計量進行整體的、全方位系統的控制,監理單位應該采取有效、合理的措施對工程計量支付進行控制,造價監理工程師要做好工程經濟簽證,要嚴格審核工程計量和工程價款的支付,防止“超前支付”,從而把工程造價控制在建設項目的設計概算范圍內。
d.加強監理人員的合同意識。監理單位應著重加強監理人員的合同意識教育,應組織監理人員學習建設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和建設監理合同,要求監理人員必須以施工承包合同為依據,切實履行合同,遵守行為規范、遵守監理宗旨,公正的處理問題,只有加強監理人員的合同意識,才能有效合理的控制工程造價。
e.加強信息管理。工程信息是監理單位、業主、承包商決策的依據,也是監理單位實施動態控制造價的重要依據,所以應加強信息管理,保證工程信息的真實、及時、完整、準確。
f.健全法律體系,加強行政管理,加重懲罰力度。我國實施建設工程監理制度是從1996年起才進入全面推行階段,由于建設監理制還處于建立和實施的初級階段,各方面經驗積累明顯不足,使得我國工程監理方面發展相對落后,同時在我國長時期計劃經濟體制的慣性下,業主的隨意性很大、合同意識差,監理是我國借鑒西方的管理模式,咨詢監理業也是在西方發達國家市場經濟比較成熟后形成的,是由于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的程度后客觀上需要第三方來監督協調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屬于市場行為。而我國是先有監理,后有監理市場,屬于政府行為,所以我國的社會化的監理模式還有待形成,應該制定全面而明確的監理制度法律文件,加強并規范監理的公正、公平競爭的招投標制度,加強對建設工程監理確定程序的監管和相關制度的制定,嚴格監理招投標和評標程序,形成公平、公開的市場競爭秩序,同時政府監督部門應加強對建設單位的工程監督工作,加大建設工程監理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執行力度,提高監理企業的競爭意識,強化監理合同的嚴肅性,嚴格按照規范執行,明確業主方與監理單位的權利與義務,改正目前存在的一些不良現象。監理企業應該實現內部管理的標準化,激發全體監理人員的積極性、團隊精神、全局觀念和良好的團隊協作意識,提高內部管理水平,是做好造價控制的內在保證和基礎。監理單位在建設過程中加強動態控制,提高監理隊伍整體素質,嚴格實行工程計量支付,建立規范化的管理體系,加強合同意識和信息管理,使企業內部的管理水平得到良好的提升,同時政府健全法律體系、加強行政管理,才能有效的控制工程的造價。監理單位對造價的控制,不僅有利于自己企業的發展,而且還可以為業主獲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從而推動建筑市場健康發展。
作者:趙曉東 王炳英 單位:內江師范學院工程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