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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法務會計是法律與會計相結合的邊緣學科,在舞弊調查、舞弊風險管理和反腐敗咨詢等方面有廣泛的應用,是當前學術和實務研究的熱點話題之一。文章在分析法務會計的基本概念與功能基礎上,探討、分析其核心功能與延伸功能,針對法務會計在會計師事務所、訴訟案件審理、財務舞弊控制中的應用情況加以分析,并結合法治中國建設和新時代財會監督要義對其未來發展加以展望。
關鍵詞:法務會計;財務舞弊;財會監督;高質量發展
法務會計(ForensicAccounting)興起于二十世紀七十年代的美國,發展于美、英、加拿大等西方發達國家,于二十世紀末開始被天津財經大學會計學院蓋地教授等所關注和研究,從不為人所知、不為人所認可發展成為一門“熱門學科”和“熱門職業”。法務會計是否就是司法調查加上會計審計?法務會計和司法會計有何區別與聯系?張蘇彤、李若山、黎任華、洛貝特·J·林德奎斯特和C·杰克·貝洛各尼等一致認為法務會計是運用會計學等解決有關法律問題的一門科學,即運用會計知識解釋和處理財務事項中有關法律問題的關系及給法庭提供相關的證據。其服務范圍包括舞弊調查、反恐調查、舞弊風險管理等,在我國反舞弊、反經濟犯罪的斗爭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肩負著資本市場“守門人”和治理舞弊懲治腐敗的“助力者”的重任,是新時代服務法治經濟建設的“有力選擇”。在當前“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的背景下,我國法務會計未來的研究對象、特點和任務備受關注,其重要性日益凸顯。本文將立足于法務會計的基本概念與功能,分析其核心功能與延伸功能,針對其在會計師事務所、訴訟案件審理、財務舞弊控制中的應用情況加以分析,并結合法治中國建設和新時代財會監督要義對其未來發展加以展望,以期助力法務會計實現高質量發展,為我國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一、法務會計綜述
(一)基本概念
張蘇彤教授認為法務會計是特定主體綜合運用會計學、審計學、訴訟學、證據法學、偵查學等知識與技術,以舞弊與經濟犯罪活動所引起的資金非正常流動為研究對象,旨在通過對會計相關資料的調查獲取有關的證據,并將其以法庭能接受的形式提交及接受訴訟參與人的質證,以解決有關的法律問題的一門多屬性學科融合專業[1]。作為預防、偵測和調查犯罪發生的重要手段,法務會計彌補了法官在舞弊案件判斷上的瑕疵,助力司法事務處理復雜的金融犯罪,被譽為是會計界的偵探和糾察隊[2],其未來發展備受矚目。
(二)法務會計的功能
法務會計是針對舞弊、欺詐或涉訟案件所進行的特殊會計調查,主要職能是調查性會計和提供訴訟支持。調查性會計廣泛運用于財務報表欺詐、資產盜竊或欺詐事件,如挪用公款、資產侵占等行為[2],即專注于預防、檢測和調查職業欺詐與財務報告舞弊[3]。提供訴訟支持可按照內容和司法程序嵌入的直接程度,分為訴訟業務(訴訟支持、專家輔助人)和非訴訟業務(調查服務、損失計量、舞弊管理)[3]。
(三)法務會計的核心與延伸功能
舞弊調查是法務會計最重要的業務實踐[3],是法務會計的核心功能所在。法務會計的延伸功能主要是向時間和對象維度兩個方向延伸。從時間維度看,舞弊發生前的功能主要體現在商業活動上,而調查會計和提供訴訟支持是舞弊發生后的功能所在。從應用對象維度看,不同的分析對象,其功能側重點也有很大差異。法務會計應用于商業管理可有效提升企業管理水平,以為完善內部控制和舞弊風險管控等提供參考。法務會計在金融產品估價和知識產權價值評估等方面的運用則是商業價值評估領域的主要體現[2]。此外,法務會計協助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偵破案情也是延伸功能的方向之一。
二、我國法務會計的應用分析
(一)法務會計在會計師事務所的應用
我國法務會計在會計師事務所的應用主要集中在舞弊調查、舞弊風險管理、計算機取證和反腐敗咨詢四類業務。國際“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憑借其健全的法務會計服務體系,較早在我國提供了全面的法務會計服務,如向客戶提供欺詐調查、損失評估與預測、訴訟支持、計算機犯罪防范等服務。國內會計師事務所的相關應用集中在司法會計鑒定①領域,在2018年排名百強的國內會計師事務所中,應用到法務會計或司法會計相關業務的占比僅34%[1],僅致同會計師事務所開展了類似國際“四大”所提供的法務會計服務,與代表法務會計實踐趨勢的國際“四大”所業務相比,國內會計師事務所應積極借鑒國際“四大”的成功經驗,積極拓展法務會計的服務領域。
(二)法務會計在訴訟案件審理中的應用
我國法務會計在訴訟案件審理中的應用主要集中在“司法會計鑒定意見”領域,會計師事務所是執行司法會計鑒定業務的重要機構[5]。我國的司法會計鑒定在刑事訴訟案件、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知識產權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和執行案等中有廣泛的應用,但不同案由的訴訟案件運用司法會計鑒定的程度存在一定的差異。以刑事訴訟案件(主要集中在貪污受賄罪、侵犯財產罪、破壞金融管理程序罪、擾亂市場程序罪和金融詐騙罪)運用最為普遍,民事訴訟案件(主要集中在“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合伙協議糾紛”“買賣合同糾紛”“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物權糾紛”“與公司、證券、保險、票據等有關的民事糾紛”)次之,其他訴訟案件(如執行案、知識產權訴訟案、國家賠償案和行政訴訟案)運用的情況較少[1]。
(三)法務會計在財務舞弊控制中的應用
舞弊調查是法務會計的核心功能。國內外研究實踐也表明,法務會計是尋找財務舞弊證據或深入案件調查的新型技術,逐漸成為應對財務舞弊的利器,是治理財務舞弊問題的強有力工具[4]。法務會計的核心功能和延伸功能也表明其在事前預防、事中控制、事后調查和訴訟支持中發揮重要的作用,具有會計經驗的律師和具有法律背景的會計師能夠合理運用經濟理論等方法來解釋財務舞弊問題及提供法律依據[6],在防止上市公司實施財務舞弊行為中發揮了對舞弊行為的識別、有效監督、提供訴訟案件審理幫助的作用[7],是遏制財務舞弊行為的利器,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三、展望
越是復雜的經濟案件,往往越是與會計和審計有關,越是需要法務會計來進行判斷和申訴。隨著我國司法體制、訴訟制度和財會監督體系的深化發展,法務會計被賦予了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和戰略使命,必將隨著法治中國建設獲得更大的發展。展望未來,我國將會有越來越多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致力于拓展法務會計和司法會計鑒定業務,也會有越來越多的法務會計師、律師以“專家輔助人”的身份參與到具體的法務會計和司法會計鑒定實務中,進而轉型升級成為新時代的法務會計專業人才,從而獲得市場資源和發展空間。有朝一日,當以舞弊調查為核心功能的法務會計非訴訟業務成為加強財會監督的“不二之選”之時,就是其成為新時代中國特色財會監督的“守門人”和“助力者”之日。
作者:方宇亮 張大銓 單位:福建省鴻山熱電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