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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貨運在國際貿易活動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同時在實際開展中面臨著諸多風險,其中有貨運企業自身造成的,也有承運人和貨主企業帶來的。基于對貨代企業常見風險類型的分析,提出風險防范措施和實操建議,以期促進貨代行業的健康發展。
關鍵詞:對外貿易;貨運;風險管理
眾所周知,貨運是一項重要的國際貿易活動。近年來,隨著我國國際貿易的發展,貨運業取得蓬勃發展,已經成為對外貿易運輸事業的重要力量。然而機遇與挑戰并存,利潤與風險同在,隨著行業的深入發展,行業所處的生存環境和面對的事務越來越復雜,進而滋生出各種風險。如何應對風險,是整個貨運行業急需思考的問題。
一、貨代企業業務操作中的風險問題及其成因
從實務操作的歷史經驗來看,貨代企業遇到的風險有貨代企業自身原因造成的,也有委托人和承運人造成的。
(一)從貨代企業自身來看
1.身份界定不清造成風險。實務中貨運人的身份常常在“人”和“無船承運人”之間錯亂。貨運人一方面以“人”的身份為貨主辦理運輸手續,比如為貨主企業辦理報關、投保、報驗等手續,另一方面又毫無原則地簽發提單,將自己定位于承運人身份,即貨運人充當了“無船承運人”的角色,由此必然要對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產生的各種風險和損失承擔責任。也許這是貨代企業為了商業競爭的需要而不得已拓展的額外服務,但從法律上講,這種身份的錯亂帶來的法律后果可能是貨代企業無法承受的。貨代企業因此賺取的利潤與因貨損而承擔的賠償責任相差懸殊,一旦因為身份錯置問題而必須承擔運輸中貨損、延遲等責任時,其付出的賠償代價將遠遠超過其承受能力?,F實中,很多貨代企業就因為身份錯置問題,在承擔巨額損失賠償責任后陷入發展困境,甚至一蹶不振。2.超越權限造成風險。在業務實踐中,貨代企業常常出于業務需要,進行一些超越權限的應急操作,如幫助托運人代墊運費、將提單直接轉交收貨人。這些操作都超越了“”的常規服務范疇。如果出現問題,無論托運人是否知曉,只要托運人堅持否認,則貨代企業必然面臨法律上的認定責任,比如代墊運費問題。貨代企業常出于競爭的需要,提供“代墊運費”服務。這對資金緊張的企業來說具有一定吸引力,但其帶來的風險也是不言而喻的,因為代墊的運費隨時可能無法回收。需要“代墊運費”的托運人往往是資金緊張的企業,存在因為經營困難無法償付貨代企業已墊付運費的可能。有些被代墊運費的企業在開始階段會積極償付,后期卻會或由于財務困難或由于資信缺乏作出逃費的惡劣行徑。貨代企業試圖通過法律手段追回自己的墊款時,常會因為缺乏足夠的事實材料證明,或者未得到授權形成事實上的“越權”,致使墊款的受償存在極大的法律不確定性,蒙受巨大的損失。3.員工缺乏職業操守造成風險。貨運企業還常常因為企業員工的忠誠度和職業操守等問題面臨巨大風險。企業的具體業務是通過員工開展的?,F實中,常常會有擔任重要任務(如領提單、拿支票)的員工離職,對企業造成一定的安全隱患,比如離職后冒充企業在職員工騙取提單和支票等重要票證。另外,在職的員工有時也會利用企業資源攬“私活”,不僅造成企業資源流失,損害企業利益,同時也損害了企業的對外形象,嚴重影響了業務的發展。4.業務操作不規范造成風險。業務管理是企業日常管理的重要內容,然而不少貨代企業卻對具體的業務操作缺乏規范和標準,培訓跟進不足,致使員工對相關業務的處理較為粗糙,對業務的有效開展造成了阻礙,出現問題難以追查。企業在未來可能產生的糾紛中,會因缺乏足夠的佐證材料而陷于被動局面。比如未就往來函件、票據、單證等制定嚴格的規范交接手續,忽視單據交付時的簽收;也沒有建立起歸檔程序,將必要的資料歸檔備查,導致日后需要時無法提供清楚無誤的必要材料。某些貨代業務有涉外需要,各方的操作人員在往來函件中多用英文名,不寫真名,影響了法律上對函件歸屬的判斷以及證據的效力。
(二)從委托人來看
在外貿實務中,貨代企業還會常常面臨委托人的欺詐風險。比如委托人會虛報、假報進出口貨物的品名以及數量,尤其是在集裝箱運輸方式下,因貨物不便查驗,對內裝貨物進行虛報、漏報等現象更為嚴重,無形中給貨代企業造成了一定風險。貨物在進出海關時,海關一旦發現貨物數量和種類等與申報不符,就會對貨代企業進行處罰。另外在集裝箱運輸方式下,有的貨主也會利用不便開箱查驗的機會,故意以低價值貨物申報高價值貨物,或者偽造發票、信用證、合同等騙取無單放貨,繼而憑正本提單向貨代企業索賠,致使貨代企業蒙受無端損失。
(三)從承運人來看
承運人是承擔貨物運輸的直接責任人,對貨物負有保管、安全運輸等義務。運輸實踐中,貨物發生毀損、滅失或者延遲等現象時有發生,本該由承運人承擔的責任卻常常轉由貨運人承擔。托運人在向承運人索賠無果或者承運人不能負擔巨額損害賠償責任時,常常以貨代企業選擇承運人不當為由將賠償責任轉移至貨代企業。貨代企業會因此蒙受損失,甚至陷于無休無止的紛擾之中。
二、貨代企業業務風險防范措施
貨代企業在實務中會面臨各種風險。只有制定嚴格的操作規范,形成強有力的執行制度,全方位做好防范措施,才能將企業的風險降到最低。
(一)充分重視合同的內容約定
合同是貨代企業與委托人之間建立業務關系的基石。合同內容應力求明確、具體、全面,以便未來發生糾紛時可以明確劃分責任。對貨代企業而言,明確自己的身份是發展業務關系的關鍵,應時刻注意在合同中回避承擔“承運人責任”的意思表示,自始至終強調自己的“人”角色定位。
(二)堅守業務權限和責任原則
眾所周知,提單是海上貨物運輸中最重要的一種單據,它不僅是貨物提取的憑證,也是運輸合同的證明。提單的簽發確定了雙方的法律責任。實務中,貨運人深入參與到提單的簽發事務中。有時貨運人超越了“人”權限,簽發自己的提單,這就確定了貨運人必須承擔承運人責任,由此可能會使貨運人承擔遠超收益的賠償責任,甚至遠超自己的承受能力。我國相關條例對貨運人能否簽發自己的提單也作了相關權限規定,比如必須向交通主管部門申請登記,繳納保證金,取得“無船承運人”資格后才可以簽發自己的提單,否則會因違反規定而遭受處罰。建議貨代企業在簽發提單時堅持自己的“人”身份定位,并簽訂和認真保存其與承運人之間的簽單協議,以確保在可能發生的糾紛中有案可稽。在“代墊運費”問題上,首先應盡量不墊付運費。在貨主為買方市場的情況下,貨代企業為了爭取業務可能迫不得已提供此項服務,在與貨主簽署委托合同時應約定逾期支付或返還所墊付運費的違約責任,以約束貨主行為。要注重與委托企業溝通時形成的相關佐證材料的保存,以確保未來可能的糾紛涉及訴訟時有據可查。
(三)建立員工嚴格管理制度
對于企業來說,員工的忠誠度是一項寶貴財富。若企業當中有為數不少的員工對企業缺乏足夠的忠誠度,勢必會對企業經營造成一定的沖擊。為了避免因為員工的不忠誠而對企業造成的風險,企業可以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約定保密條款,并對員工進行競業限制。要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加強監督和保密管理機制的建立,注重對員工職業技能和職業素養的培訓,注重各部門與各環節的溝通與協調,以制度提升實務操作質量。
(四)形成業務規范操作機制
貨代企業一定要有充分的證據意識,對于業務開展過程中的所有操作,必須建立操作規范。比如對相關單據的收存,一定要有復印件備份,且做到復印件和原件等材料分開歸檔;對于取件簽收問題,務必落真名或蓋章簽收;對于因為員工個人業務素質問題可能導致的單據繕制錯誤、貨物保存不當等,同樣需要注重平時對員工的業務培訓,增強他們的責任感,提升業務操作水平,以免遭受無謂損失。
(五)嚴格審查承運人的資格
為了避免承運人給自己帶來的風險,貨代企業在選擇承運人時應注重對其資格的嚴格審查,確保貨物運輸的高質完成。我國相關條例對無船承運人和實際承運人資格的取得都規定了具體的要件,并設定了相應的程序,比如對無船承運人,符合規定要求的會頒發《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資格登記證》。貨代企業在選擇承運人時,應事先要求對方出示主管部門頒發的相關許可證書,對其承運人資質進行認真調查,務必選出具有合法資質的承運人,確保運輸事宜安全、高效開展。
(六)作好客戶資信的甄別
為了避免由于委托企業的欺詐行為給自己帶來的風險,貨代企業在接受貨主委托時,應認真作好對委托企業信用和其他情況的調查。要建立完善、客觀的資信等級劃分方法,根據掌握的數據對客戶的資信進行正確的等級劃分,注重與等級較高的客戶發展業務關系,時刻提高警惕性,切實保護自身的權益不受損害。
(七)借助保險保障企業安全經營
隨著我國國際貿易的發展,貨運在國際物流中已經成為不可或缺的業務模塊。然而,由于國際物流所處環境的復雜性,貨運行業面對著眾多不確定因素,使得該行業時刻面臨著各種未知風險,這就需要貨代企業本身加強風險防范意識,豐富風險防范手段。引進保險機制,積極投保貨運責任險,利用保險轉移風險責任,是降低貨代企業風險損害賠償責任的有效手段。雖然投保貨運責任險會增加企業運營成本,但從長遠來看,更為企業的持續化發展提供了安全保障。當然,我們也應該清醒認識到,保險只是風險防范的權宜之計,要想貨代企業免遭各種風險損害,提高自身業務運營水平,完善業務經營管理制度才是根本。要以加強自身風險防范能力為主,投保貨運責任險為輔,雙管齊下,才能切實保障貨代企業業務安全開展。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的日趨發展和國際貿易的日益繁榮,貨運在國際物流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貨代行業面臨的風險同樣也日趨多樣和復雜。企業只有積極研究風險保障機制,完善風險防范管理制度,未雨綢繆,才能贏得勝利。認清貨代企業在外貿實務中的風險類型,研究貨代企業的風險防范策略,規范行業操作標準,對企業和行業來說,都有著深遠的意義。只有每個貨代企業都適應行業專業化要求,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嚴格遵守行業操作規范,才能保持貨代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才能保證貨運行業為我國經濟作出持續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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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湯軍 單位:揚州市職業大學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