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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職院校;公共財政;專項資金;績效評價
引言
黨的報告中明確指出,“建設教育強國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基礎工程”。近年來國家基于頂層設計維度持續加大財政投入、擴大教育規模,地方政府實行積極財政政策、面向教育領域設立專項資金,致力于解決財政供給結構性失衡、教育資源時空分布不均等問題。通過針對績效評價指標體系進行合理建構與優化設計,既能夠順應預算制度改革的要求,同時也有助于衡量財政專項資金是否實現差異化分配與有效利用,對于促進教育公平、實現教育均衡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績效評價提出的意義辨析
(一)績效評價績效評價是指基于預期目標、遵循一定程序與方法、采用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開展評價,常用評價方法包含平行比較法、模糊綜合評價法、層次分析法等類型。高等職業教育承擔著為國家培養應用型、高技能人才的責任,面對高職院校長期以來存在的生源競爭激烈、基礎設施薄弱、師資力量不足等問題,政府秉持“優先發展教育事業”原則持續增大財政投入、設立專項資金。在新時期背景下,更應運用績效評價手段建立符合高職院校辦學現狀與特色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運用先進管理手段與科學方法降低財務風險、提升組織績效,更好地提升教育質量、促進教育事業發展[1]。
(二)公共財政與教育公平推動教育公平是公共財政的基本責任,公共財政為促進教育公平目標的實現提供重要支持。UNESCO組織于2015年了《2030年教育行動框架》,其中明確要求教育投入應占據國家GDP的4%~6%,在公共財政支出中占比15%~20%。而地方政府在某種程度上能夠對于教育經費的應用效果發揮干預作用,對于教育經費支出績效產生影響,間接發揮對教育公平的促進作用[2]。
二、高職院校專項資金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建構、實施與效果評價
(一)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建構1.績效評價實施背景廣東省“創新強校工程”以加快省內高等教育發展水平提升作為組織實施目標,在財政資金的配置上采用“綜合打包獎補+事后獎補”模式,聚焦教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高水平與特色高校建設、“強師工程”建設、教學質量水平提升、自主創新能力提升、國際交流與合作六個層面,致力于激活廣東省高等學校的辦學活力、提升區域整體教學水平[3]。在此形勢下,通過針對高職院?!皠撔聫娦9こ獭苯ㄔO成效進行績效評價,針對表現突出的院校足額撥付年度獎補資金、給予績效獎勵,能夠進一步激活地方高職院校的辦學活力,培養社會經濟發展所需的優質人才。2.樣本選擇與目標設計本文選取15所廣東省高職院校作為研究樣本,以廣東省“創新強校工程”專項資金作為研究對象,聚焦資金管理、監督與使用三個維度進行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目標是改善廣東省內欠發達地區的高等教育辦學質量、完善基礎設施建設水平,同時激勵其他高等院校與全國范圍內同類型、同層次高校進行比較,樹立爭創“雙一流”高校的建設目標,提高公眾對于促進教育均衡發展實施成果的滿意度。3.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設計本文主要采用層次分析方法,聚焦財政專項資金的使用績效、管理績效與監督績效三個評價維度,配合專家咨詢手段完成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設計,并且將專項資金的管理與監督績效共同劃歸在宏觀評價維度,由第三方機構組建專家評審委員會,基于專業視角針對高職院校進行績效評價,分別以30%、10%的比例計取在總評分中;將資金使用績效與自評工作質量劃分在微觀評價維度上,從高職院校財務、教學管理、行政、后勤等多個部門抽調人員成立評審小組,通過現場核查與收集整合資料的形式進行指標設計與權重賦值,生成具體評價分數后將資金使用績效以60%的比例計取在總評分內,自評工作質量僅供參考、不計入總評分中。在微觀維度的評價指標設計上,一方面立足于“專項資金使用績效”維度,共設有四個一級指標。其一是“前期工作準備情況(權重為20%)”,包含三個二級指標,其中“前期研究(權重為7%)”指標對應“論證決策”三級指標,“目標設置(權重為6%)”指標之下包含“目標完整性(3%)”“目標科學性(3%)”兩個三級指標,“保障機制(權重為7%)”之下設有“組織機構(3%)”“制度措施(4%)”兩個三級指標;其二是“具體實施過程(30%)”,包含兩個二級指標,其中“資金管理(17%)”之下包含“資金到位(5%)”“資金支付(4%)”“財務合規性(8%)”三個三級指標,“項目管理(13%)”之下包含“項目實施流程(8%)”“項目監督情況(5%)”兩個三級指標;其三是“目標實現(45%)”,包含三個二級指標,其中“經濟性(5%)”對應三級指標“預算控制”,“效率性(10%)”對應“完成進度與質量”指標,“效果與效益(30%)”之下設有“社會經濟效益(25%)”“可持續發展(5%)”兩個三級指標;其四是“社會滿意度(5%)”,下設二級指標“分配公平(5%)”,并對應“社會滿意度”這一三級指標。另一方面從“自評工作質量”維度入手,主要以“材料是否完整”“報送是否及時”“材料是否有效”作為評價指標。
在宏觀維度的評價指標設計上,一方面從“專項資金管理績效”維度入手,基于實際操作效果與可信性因素考量,僅設置七個一級指標用于進行評價,分別為“專項資金的應用是否必要(15%)”“總體目標設置是否合理(15%)”“資金管理辦法是否運用恰當(15%)”“是否針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做到有效監督(10%)”“監督方法手段是否合規(10%)”“對比績效目標的實現程度(15%)”以及“專家滿意度(20%)”。另一方面從“專項資金監督績效”維度入手,主要設有以下六個一級評價指標,分別為“監督職責界定(20%)”“監督方法編制合理性(20%)”“是否采取監督措施(20%)”“資金是否及時下達(10%)”“資金是否足額支付(10%)”以及“針對違規行為是否做到及時問責(20%)”。其中在“社會滿意度”調查方面,主要采取現場核查與網絡問卷調查的方式獲取調查結果,調查對象均為與財政專項資金利益存在一定關聯性的教師、學生等主體,用于評判財政專項資金的支出是否能夠獲得公眾的滿意度、真正使師生享受效益。通過將“社會滿意度”調查結果進行匯總可以發現,整體來看受訪對象對于專項資金的績效評分平均值為91.4分,對應的評語等級為“優”;針對專項資金應用效果展開細化評價,其中多數受訪對象均在“學校教學設備與教育資源得到系統完善”“校園安全得到保障”“師資力量建設水平提升”等評價指標上給出較高的分數,三項指標的平均得分為93.4;而評分較低的指標分別為“文體活動建設豐富度”“教學場館開放水平”“學術與科研平臺建設情況”等指標,平均得分為88.1。
(二)績效評價結果分析將20所高職院校的財政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結果進行匯總可知,其績效評價平均得分為89.3,對應的評語等級為“良”。針對整體績效得分的特征進行分析,首先是高職院校的績效評價總分保持中等偏上水平,三個評價維度的平均得分均高于85分,說明當前高職院校的專項資金在使用情況、決策規劃與部門監管等層面均已基本達成預期目標;其次從具體評價維度入手,專項資金使用與管理績效要高于監管績效,說明在內外監管機制的建設上仍存在一定的薄弱環節;最后從分值比較維度入手,資金使用績效評分為89.6、管理績效評分為88.9,二者分值相差較小,說明以上兩個維度存在一定的關聯性。接下來深入各維度進行績效評價結果的分析,首先在監督維度上,其績效得分為85.1、等級為“良”,其中“資金是否及時下達”指標的評分僅為80.5,“資金是否足額支付”“監督職責界定”指標的評分分別為89.5和87.2,說明監管部門能夠基本履行監督職責,但仍缺乏過程跟蹤與有效介入;其次在管理維度上,其績效評價得分為88.2、等級為“良”,其中“專項資金的應用是否必要”“專家滿意度”兩個指標的評分分別為95.2和92.3,而“資金管理辦法是否運用恰當”“總體目標設置是否合理”指標的評分分別為82.2和80.9,說明高職院校在專項資金的使用上缺乏戰略規劃意識、資金管理方法較為單一;最后在使用維度上,其績效得分為89.6、等級為“良”,整體來看資金使用績效保持在較好的水平,有80%以上的學校績效等級均為“良”及以上,說明專項資金的投放與撥付對于該省高職院校辦學質量、教學資源配置等起到了良好的支持作用,各學校在資金使用結構上趨于合理。
(三)績效評價實施效果及相關建議1.評價結果在積極因素層面,“創新強校工程”專項資金能夠有效調動高等院校參與教育創強及創新活動的熱情,包括基于協同創新思想深化高等教育體制機制與教育教學改革,面向新時展形勢與市場需求培育應用型高技能人才;聚焦“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工程”目標挖掘辦學特色、構筑人才高地,為該省產業升級提供人才支持;以“強師工程”為先導,積極提升教師隊伍整體建設水平;強化教學改革與人才培養模式創新,依托校企合作共同培養高端技能型人才等[4]。在消極因素層面,教育專項資金的統籌力度仍不足,“因素法分配,預安排,后清算”等制度尚未得到有效落實,無法有效提升資金使用效率;部分專項資金仍滯留在財政部門,未得到及時使用,且在資金使用的管理與流程建設上缺乏嚴格規范,部分學校甚至以現金形式進行資金撥付,財務違規、使用不規范等問題仍有待解決;部分學校在資金使用范圍、程序、標準上未制定明確制度規范,且在辦學理念、管理水平、信息化設備使用等方面仍存在短板,有待進一步提升。2.相關建議一方面,政府應積極承擔教育領域的財政供給責任,結合省內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進行教育資源的均衡配置,將專項資金進行統籌管理,針對落后地區、薄弱環節增加財政投入、強化傾斜性供給,并且提高財政支出的針對性,加強對資金的管理與監督。另一方面,學校應結合自身發展戰略進行財政專項資金的合理使用,面向市場需求針對自身辦學理念、人才培養模式進行創新,并且聚焦教師隊伍建設與協同發展機制層面增加資金支持,落實常態化績效評價工作,提升專項資金使用效率與綜合效益。結語推進教育公平發展是公共財政保障的重點內容,也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本文選取廣東省“創新強校工程”專項資金作為研究對象,以高職院校為樣本,建構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并針對其評價結果進行綜合分析??冃гu價結果表明,該專項資金的投入有效激活了省內高職院校參與教育創強行動的熱情,促使學校整體辦學條件、教育資源配置水平、教師隊伍建設等均得到一定改善,但在專項資金的管理、監督及使用上仍存在一定缺陷,對此還需通過采取強化政府責任、明確財政支出范疇、引入第三方評價等措施,更好地達成“以評促建”目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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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奕 陳帝金 譚鳳田 單位:惠州城市職業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