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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0年11月,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的順利簽署,對東亞產業鏈的重構具有重大意義。但東亞產業鏈內部存在著結構性矛盾,這種矛盾主要體現在東亞主要經濟體產業結構的競爭和全球價值鏈分工地位的競爭。中國與日韓在中高端制造業存在激烈競爭,與東盟國家在中低端制造業也存在競爭。隨著中國在全球價值鏈分工地位的提升,在價值鏈上游環節,中國面臨日韓發達國家的強烈競爭,在價值鏈下游的優勢地位也受到東盟國家的挑戰。RCEP的簽署,為中國在生產層面、需求層面和制度層面應對競爭提供了條件,中國應該與日韓和東盟在制造業領域實現錯位發展,鞏固和發揮在數字經濟領域的先發優勢,發揮超大規模市場的優勢,加強中日韓之間的制度合作。
[關鍵詞]RCEP;東亞產業鏈;結構性矛盾;競爭
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來,世界經濟進入深度調整期和恢復期,逆全球化和貿易保護主義給全球化帶來巨大沖擊。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嚴重沖擊了全球化進程,全球產業鏈、價值鏈、供應鏈格局發生了深刻調整,越來越呈現出區域化、周邊化、多元化的趨勢。2020年11月,主要由東亞國家參與的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歷經8年談判,終于正式簽署,并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RCEP是涵蓋人口最多,發展潛力最大的自由貿易協定,是對東亞地區整體的經濟性制度安排[1]。RCEP的簽署對東亞區域產業鏈、價值鏈的重構具有重要意義。價值鏈的重構依賴于區域內不同主體在產業發展方面的互補性以及由此帶來的生產網絡方面的協調性[2]。但東亞產業鏈內部存在著結構性矛盾,這種矛盾體現在東亞主要經濟體產業結構的競爭和全球價值鏈分工地位的競爭。這一競爭當下依然存在且面臨不斷加劇的趨勢,給東亞產業鏈重構和東亞經濟一體化帶來了挑戰。RCEP的簽署為中國在生產層面,需求層面和制度層面應對東亞產業鏈內部的競爭提供了條件。只有更好地應對這一挑戰,才能促進東亞產業鏈、價值鏈的重構,加快東亞經濟一體化進程。
一、東亞產業鏈的發展歷程與中國的參與
東亞產業鏈的形成得益于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的迅速發展。隨著國際生產分工的深化,國際分工體系由以產業間分工為主向以產業內分工和產品內分工為主轉變,由基于產業層面的分工向以價值鏈、產業鏈為載體的分工轉變。當下,東亞生產網絡和東亞產業鏈、價值鏈都面臨著深度轉折與調整[3]。自20世紀70年代至80年代,經濟飛速發展的日本,通過將本國成熟產業轉移到東亞其他國家和地區,形成了以日本為“雁頭”,亞洲四小龍為“雁身”,中國和東盟國家為“雁尾”的梯度分明的“雁陣模式”。20世紀90年代,伴隨著“雁陣模式”的解體和新一輪科技革命的興起,東亞產業鏈的分工模式由以產業間分工為主逐漸轉變為以產業內分工、產品內分工為主。在產品內分工形式下,商品生產的過程被分割為不同環節,由此前完全在一個國家或地區獨立生產一件最終產品轉變為由具有不同比較優勢的國家或地區分別完成研發、設計、生產制造和銷售等多個環節[4]。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之后,隨著產業轉移和生產分工的進一步細化,東亞產業鏈的分工更加深化,呈現出分工更精細、生產更分散的特征。東亞各國根據自身稟賦參與產業鏈的不同環節,呈現出“新三角貿易”的特征。日本、韓國主要生產和出口資本與技術密集度高的中間品和零部件,控制設計、研發等高附加值環節,在全球價值鏈分工中處于上游位置。中國和東盟主要吸收來自日韓等發達國家的中間品和零部件,參與加工組裝等低附加值環節,再將最終產品出口到歐美等發達國家,在全球價值鏈分工中處于相對下游的位置。中國在東亞產業鏈的發展過程中,憑借其豐富廉價的勞動力資源,以加入WTO為契機參與到全球經濟分工中,逐漸形成了完整的工業體系,在全球價值鏈的分工地位不斷提高,以中國為中心的東亞生產網絡和市場體系也逐漸成形。在東亞生產網絡中,中國對日本、韓國和東盟的中間品供給占比不斷提升,中國已經成為日本、韓國、東盟在東亞地區最重要的中間產品提供者。在東亞市場體系中,日本,韓國和東盟對中國最終消費品的出口不斷增加,對美國的出口不斷下降,中國也逐漸成為東亞各國的最終消費品市場。日本、韓國和東盟無論是在東亞生產網絡中還是在最終消費市場上對中國的依賴都是越來越強。進入“十四五”時期,中國經濟已經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中國不斷推動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實現由勞動力和資本密集型產業為主的產業體系向以技術和知識密集型產業為主的產業體系轉變,由低技術含量、低附加值產品為主的產品體系向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的產品體系為主的產品體系轉變,推動我國產業向全球價值鏈的中高端邁進。
二、東亞產業鏈內部的結構性矛盾
中國與日本、韓國、東盟等在產業結構和價值鏈分工地位上雖有差異,但仍然存在一定的競爭,這也是東亞產業鏈的結構性矛盾所在。伴隨著中國產業向全球價值鏈的中高端邁進,中國與日韓在中高端制造業的競爭將愈發激烈,同時中國與東盟國家在中低端制造業上也存在競爭。中國在全球價值鏈分工地位的不斷提升,也使得中國在價值鏈的上游和下游面臨雙向擠壓,在價值鏈的上游環節,中國面臨日韓等發達國家的競爭,在價值鏈的下游環節,中國的優勢地位正在逐漸喪失,并受到東盟國家的挑戰。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和產業結構的轉型升級,這種競爭將越來越明顯。
(一)中日韓產業鏈之間的競爭
首先,中日韓三國的競爭主要集中在中高端制造業上。日本和韓國工業化較早,科技力量強大,在技術密集型、資本密集型等中高端制造業具有比較優勢。中國作為后發國家,通過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科技水平不斷提高,產業結構不斷優化升級,在中高端制造業的國際競爭力逐漸提升,與日韓的差距在逐漸縮小,不可避免地產生了競爭。中日韓的競爭主要集中在制造業領域,按照技術水平劃分,中日韓的競爭集中在中高端制造業領域,按照要素密集度劃分,中日韓的競爭集中在資本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制造業領域,具體到細分行業上,主要是集中在計算機、電子和電氣設備制造業和機械設備制造業。多位學者運用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RCA)、出口相似度等多個指標測算了中日韓制造業的產業競爭力,都得出了相似的結論。劉磊等通過基于國內技術含量的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RCA)研究發現,在資本密集型行業中,中日韓三國在除食品飲料和煙草制造業的剩余7個細分行業中,存在廣泛的競爭關系。在技術密集型行業,中日韓三國在計算機、電子及光學制品業和電子設備制造業國際競爭力比較強,存在明顯的競爭關系[5]。劉文通過對中日韓三國產業貿易增加值的顯性比較優勢指數(RCA)研究發現,中日韓三國在計算機、電子和電氣設備、基本金屬和金屬制品、未分類的機械和設備行業均有較強的國際競爭力[6]。王紹媛等通過出口相似度指數研究發現,中日韓出口相似度占比最大的行業集中在中高端和高技術制造業,中日的競爭主要體現在未另分類的機械設備制造業和交通運輸制造業等行業,中韓兩國的競爭集中在電子通信等行業[7]。其次,隨著中國的崛起,中日韓三國在全球價值鏈上也產生了競爭,集中體現在價值鏈“攀升國”與“守成國”之間的博弈,這也是東亞版的“修昔底德陷阱”。日本和韓國一直以來處于全球價值鏈的上游位置,主要參與技術創新等高附加值環節,而中國一直處于全球價值鏈的下游位置,主要參與加工組裝等低附加值環節,且一直存在“低端鎖定”的風險。為了擺脫這一風險,中國通過創新驅動戰略推動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在全球價值鏈的分工地位不斷攀升。中國在向全球價值鏈上游的攀升過程中必然威脅到日韓兩國在價值鏈的位置,從而產生了價值鏈“攀升國”與“守成國”之間的博弈與競爭。無論是在產業結構上,還是全球價值鏈分工地位上,中國與日韓,尤其是與日本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加上外部因素如美國的拉攏與干擾,也加劇了中國與日韓在產業結構與全球價值鏈分工地位的競爭。
(二)中國與東盟產業鏈之間的競爭
首先,中國與東盟的競爭主要集中在低端制造業領域。中國與部分東盟國家在要素稟賦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中國和東盟國家在勞動密集型等中低端產業上都具有比較優勢。這也意味著中國與東盟國家在中低端制造業領域存在競爭,尤其集中在紡織、服裝、皮革制品業以及木材制品業上。而且,隨著中國勞動力、土地等生產要素價格的提高,東盟國家勞動力要素優勢更加明顯,且中國的產業轉型還沒有完全完成,雙方在勞動密集型等中低端產業間的競爭不會減少。此外,東盟部分國家如馬來西亞,泰國等原來的“亞洲四小虎”國家在中高端制造業領域與中國也存在一定的競爭。其次,中國與日韓等發達國家在東盟地區也存在產業競爭,第三方市場的競爭也是中國與日韓之間的競爭的一部分。隨著中國在全球價值鏈上的攀升,中國產業結構高級化、合理化的不斷推進,中國不斷將勞動密集型等低端制造業向東南亞地區轉移。但是,隨著中國土地和勞動力成本的上升,日韓也將原本布局在中國的中低端制造業向東南亞地區轉移,這必然會導致中日韓三國在東盟地區的競爭,加劇了在東盟地區中低端制造業的競爭,中國在價值鏈下游的優勢地位不斷受到挑戰,這對于在向全球價值鏈上游攀升的中國來說也是一個不可忽視的挑戰。
三、RCEP框架下中國應對東亞產業鏈結構性矛盾的對策
2022年1月1日,RCEP正式生效,RCEP的簽署和生效對東亞產業鏈、價值鏈的重構具有重大意義。在制度層面,RCEP不僅整合了之前區域內的多對自貿伙伴關系,而且新增了中日、日韓兩大重要自貿伙伴關系,有助于中日韓自由貿易協定(FTA)的簽訂,加速中日韓高質量自貿區的建立。在市場層面,RCEP降低了區域內貿易壁壘,具有巨大的貿易轉移和貿易創造的效應,促進區域內中間品和最終產品貿易的發展,促進市場體系內向化發展,而中國作為區域內中間品和最終產品的最大需求國,更有助于發揮中國超大市場規模的優勢。在生產層面,一方面,原產地規則中的“累積規則”能夠讓參與國在東亞區域范圍內統籌優化產業鏈的布局。另一方面,RCEP對知識產權、數字經濟的規定,順應了數字經濟發展的趨勢,有助于產業創新鏈的構建,提高區域內國家創新水平與科技水平。中國應在RCEP的框架下,充分利用RCEP的規則條件,在生產層面,需求層面和制度層面探討應對東亞產業鏈結構性矛盾的對策。
(一)實現中日韓和東盟在制造業領域的錯位發展
生產網絡的穩定離不開參與國在產業分工上的錯位發展,錯位發展也是重構東亞價值鏈的關鍵。中日韓和東盟應該努力通過錯位發展降低彼此之間的競爭,增強互補性,為東亞區域經濟一體化打下堅實的基礎。中國、日本和韓國是東亞地區經濟實力和科技實力最強的三個國家,三國的競爭主要集中在中高端制造業領域。在高科技制造業領域,三國在不同的細分領域具有不同的技術比較優勢,如日本在“納米材料”和“基建交通”領域處于技術領先地位,韓國在“電子信息通信”和“機械工程制造”領域處于技術領先地位,中國在“航空航天”領域處于技術領先水平,并且在“電子信息通信”“機械工程制造”領域具有強勁的發展潛力。這說明中日韓在高端技術領域具有不同的比較優勢,這為實現“錯位發展”提供條件,三國應該在各自優勢的細分領域互為鏈主、互為龍頭,從而減少競爭,加強合作。此外,針對中國在中低端產業上與東盟各國的競爭,中國應該采取漸進的方式向東盟國家有序轉移低端制造業,同時要將設計、研發等關鍵環節留在國內,從而實現錯位發展,既有效規避低端競爭,也避免本國的產業空心化。
(二)鞏固和發揮中國在數字經濟等新領域取得的先行優勢
當下以大數據,人工智能為標志的第四次科技革命方興未艾,在《國家創新驅動發展規劃綱要》中,5G技術、人工智能等都是我國重點培育和扶持的產業,也是數字經濟的重要支撐技術,中國要堅定不移地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牢牢抓住新一輪科技革命的機遇,搶占科技高地,推動新科技與產業的融合,推動產業結構和產業體系的優化升級,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值。數字經濟是新一代科技革命與產業變革的結果,也是當下大國競爭的焦點,中國在數字經濟領域已經具有較強的技術先行優勢。RCEP的簽署為中國數字經濟的發展提供了便利,尤其RCEP規定區域內的數字產品不征收關稅,方便了數字產品的出口,為中國數字產業進一步的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在RCEP的歷史機遇下,中國應充分利用已有的先行優勢,不斷推動產業數字化和數字產業化,促進數字經濟的發展,鞏固和發揮在數字經濟等新領域的先行優勢。
(三)發揮中國巨大的市場潛力
除了在生產端推動科技創新外,市場也是促進科技創新的重要力量,中國擁有十四億的消費群體和四億中等收入群體,具有廣闊的消費市場,市場潛力巨大,這是東亞各國乃至全球都不可比擬的巨大優勢。伴隨RCEP的生效和推進,東亞的區域內貿易將不斷提高,對區域內市場的依賴也將進一步提高。當下,中國正積極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著力擴大內需,同時不斷推進高水平開放,通過舉辦進口博覽會等多種途徑不斷擴大進口,尤其是擴大對東亞商品和服務的進口。對于日韓來說,中國可以為日韓提供廣闊的消費市場,相應地,日韓也能在相關技術研發上為中國提供一定的支持。對于處在發展中的東盟國家來說,既能承接中國中低端產業轉移,也可以憑借靠近中國市場的優勢,進一步促進本國對外貿易和經濟實力的增長。RCEP的簽署推動中國實行更高水平的開放,發揮國內巨大的消費市場的作用,充分發揮“購買者驅動”模式的優勢,推動東亞產業鏈、價值鏈的深刻調整,重構有利于中國的東亞價值鏈。
(四)加強中日韓之間的制度合作
規則和制度在東亞產業鏈、價值鏈重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作為東亞區域最重要的三個經濟體,中日韓三國之間一直以來卻缺乏強有力的制度合作,這就使得以東盟牽頭的區域合作存在推動力不足的情況,難以有效支持地區經濟增長。加強中日、中韓關系,落實中日韓合作,成為當下推動東亞經濟一體化的迫切需求。中日韓三國之間的自貿區建設一直行動緩慢,目前只有中韓簽署了雙邊自貿協定,而中日之間缺少自貿協定。RCEP的順利簽署,為中日韓自貿區的談判提供了新的空間和機會,三國應該加強中日關系、夯實中韓關系,增加互補性,加速中日韓自貿區的建立,更好發揮在東亞產業鏈、價值鏈重構中的引領作用。日本主導的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PTPP),中國已經積極申請加入,中國希望能夠在更高的層面,更多的制度領域加強與日韓的合作,尤其是在新貿易規則的制定,如數字貿易規則的制定,以及新技術、新產品的標準認證,如5G技術和新能源汽車領域的標準認證,從而提高中國的國際規則話語權,提高制度性開放水平。
作者:馮晗飛 單位:中共山東省委黨校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