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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科技創新是農機裝備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本文闡述了農機裝備科技創新能力的內涵,從創新基礎、資金投入、創新產出與成果轉化四個方面分析山東省農機裝備科技創新能力提升的制約因素,并提出了相關的政策建議,以期為科技創新驅動山東農機化發展提供參考。
關鍵詞:農機裝備;科技創新能力;制約因素;對策建議
1農機裝備科技創新能力的內涵
科技創新內涵豐富,涉及政府、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多個創新主體,包含政策、資本、人才等多個創新要素。結合農業機械化的特點來說,農機裝備科技創新就是以滿足農業生產和經營主體需求為目標,利用新知識、新技術或者新的管理組織方法將農機產業創新鏈上的創新要素進行集聚整合,明確各創新主體的定位功能,以多要素融合的協同創新為動力機制搭建科技創新體系,來推動創新環境優化、農機技術進步、產業結構升級、創新成果產出和轉化的過程。其能力高低具體表現在農機裝備品質是否升高、適用性是否增強、可靠性是否穩定、農業生產率是否提高等諸多方面。農機裝備科技創新是農業科技創新體系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是農業現代化的重要內容,是農業裝備進一步向前趨動的關鍵組成部分[1]。包含創新基礎能力、創新投入能力、科技產出能力、成果轉化能力四部分內容[2]。
2山東省農機裝備科技創新能力提升的制約因素
2.1政策創新與企業戰略支撐不足
山東省自然資源豐富,農業經濟發展水平高,2019年農機總動力超過1億千瓦,農機工業總產值2000多億元,三大主糧在耕、種、收環節綜合機械化率達到90%以上,省內已形成六大農機產業集群,為農機裝備科技創新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但就創新政策而言,缺乏激勵農機裝備產學研協同創新、農機裝備產業融資支持與農機科技社會化服務等領域的規劃細則。此外,除省內少數龍頭企業外,大多數農機裝備制造企業不具有完善的創新組織架構與積極的創新意識,創新人才匱乏,創新戰略不清晰,農機技術外溢與創新后發優勢效應并不明顯。
2.2多元化資金投入機制尚未形成
完善的投入機制是科技創新活動有效開展的保障,其中資金投入是最基礎與最具活力的部分。從財政資金投入規模看,山東農機化投入年均在50億元水平上,但從投入結構來看,主要聚焦于農機購置投入,而鼓勵農機研發與和推廣培訓投入占比不足10%,特別是農機裝備基礎研究投入不足5%,存在結構性失衡。企業投入方面,由于農機研發的不確定性與長周期性,特別是對于自主創新而言,所需資金量較大,無論是企業自籌抑或是合作研發,都難以承受,山東農機裝備制造企業研發投入經費占銷售收入比例普遍不足1%。社會融資方面,金融與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存在著類型單一、服務效率低、對農機領域投入意愿不高等問題,致使企業社會融資渠道不暢,效果不佳。
2.3科技產出結構仍需優化
科技產出有多種形式,專利申請數量作為重要的評價指標之一,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技術的創新與開發程度。山東農機領域專利申請數量以10%~15%的速度逐年遞增,居于全國前列,反映出山東農業機械化良好發展勢頭。但從專利結構與申請主體角度來看,存在著發展不均衡的問題。一方面,專利多以平原地區的大田作物中收獲、割草與種植、播種與施肥領域為主,高效環保的設施農業裝備與灌溉和植保領域的專利申請數較少。另一方面,專利申請主體多為省級重點科研院所與農機產業集群所在地的龍頭企業,而個人、中小科技型創新企業與地區性科研院所由于科技資源有限,因此專利申請數量不多、質量不高,具有應用推廣價值的農機技術專利寥寥無幾,農機領域大眾創新的局面未能形成。
2.4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率亟待提高
成果轉化是將有價值的科技產出變為現實生產力的關鍵環節。多年來,山東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通過建設成果轉化激勵機制、搭建科技創新服務平臺與完善技術交易市場等手段來豐富成果轉化途徑,但成果轉化效果率仍未達到預期,究其原因有以下四點:一是農機科技研發方向與實際需求不匹配導致產出成果質量低、難轉化;二是企業急于產業化生產與追逐短期效益使得農機裝備研發時間和環節縮短,從而產品質量與可靠性下降;三是高校與農機科研機構受單位性質與績效考核目標導向限制,對成果轉化熱情不高;四是作為農機的直接使用者———農業經營主體來說,受思想意識、經濟條件與經營規模的因素影響,對農機裝備科技創新成果的依賴性不強。
3山東省農機裝備科技創新能力提升的對策
3.1堅持政策引導與強化企業主體,夯實創新基礎
政府要圍繞創新驅動發展、新舊動能轉換、鄉村振興、農業高質量發展等戰略,持續優化科技創新政策結構,積極推進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和加大對企業研發資金支持力度的基礎上,在“政產學研金服用”協同創新、農機科技創新企業專項扶持與農機研發社會化服務支持方面,盡快出臺規劃與細則,補足政策短板。企業要根據自身情況,確立創新發展戰略。農機裝備大型龍頭企業應重點進行自主創新,開發自有品牌,打造自有技術,鞏固核心競爭優勢;而中小企業則以模仿創新和協同創新為主,積極與院校、科研機構和龍頭企業進行合作創新,減少創新成本,提高創新效率[3]。
3.2拓寬投資渠道與優化投資結構,完善投入機制
構建多元、長效的資金投入機制是解決農機裝備研發企業投入偏低與基礎研究投入不足問題的有效途徑[4]。要激活各類創新主體的投入意愿,形成以財政資金為引導、企業投入為主體、社會金融資本積極參與的多元投入格局。首先,政府要加大財政資金對農機裝備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采取設立創新基金、稅收優惠、金融貸款等多種手段優化投資結構,向農機制造業的前沿基礎研究、產業“卡脖子”技術攻關領域傾斜,同時要提高技術推廣與成果轉化投入資金的比例,加大科技創新的基礎設施投入,對跨學科與大協作的項目給予力度大、準確性高、持續性強的財政支持。其次,農機企業應充分認識到創新是企業發展的源泉與動力,積極拓寬研發資金投入渠道,除企業盈利、財政撥款與科技課題經費外,要充分利用好政府創新政策與金融和貸款擔保機構的專項資金,同時要完善創新組織結構,提高農機科技創新投入績效。最后,金融與保險等機構要充分發揮科技創新服務職能,為山東省農機化科技創新進行融資支持與保險補貼,通過風險投資、上市融資、研發信貸等多種方式推進農機裝備科技創新與資本有效對接。重點滿足填補省內空白的高端農機裝備制造等現代農業重點領域的合理融資需求。
3.3聚焦薄弱環節與加強協同創新,提升產出水平
企業、高校與科研院所三大創新主體在創新鏈中定位與功能不同決定了其產出的重點與方向有所差別。企業注重技術創新,以創新帶動發展實現盈利為目的;而高校與科研機構以知識創新和傳播為己任,聚焦學科建設與基礎和應用研究的前沿方向,有一定的公益性質[5]。山東擁有省農機院、山東理工、山農大、青農大以及地方農機所等眾多教學科研機構,以及雷沃、五征、國泰、時風、常林等全國農機百強企業,具備良好的科技創新基礎,要加大協同創新力度,確??蒲挟a出穩定增長和結構持續優化。首先,省級科研院所、重點高校和龍頭企業應充分利用其學科優勢與行業內資源優勢,關注農機裝備科技前沿領域信息,在農機裝備創新的研發方向與路徑上深入研究,并通過專利、論文、專著或創新平臺等形式展示,起到科研導向作用。其次,要充分調動省內中小農機生產企業、地方農機科研院所與普通高校的創新積極性,形成大眾創新局面,強化產權意識,積極保護研發成果,帶動科技產出數量不斷上升。最后,要以山東省農業產業發展需求為導向,以便于成果轉化與推廣促進生產力提升為目的,在產學研協同創新的基礎上,優化科技產出結構,重點關注如自動駕駛、大數據處理物聯網平臺應用、深松監測、農機調度、遠程控制、變量作業等農機熱門領域,補足“三個薄弱”環節短板,以高影響力論文和專著、重大科技獎項和知名研發平臺促進科技產出質量的不斷提升。
3.4堅持市場導向與調動主體積極性,促進成果轉化
農機裝備科技創新成果轉化是給“農業插上科技的翅膀”的重要實現途徑,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意義,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打破成果轉化過程中的桎梏,改變成果轉化率低的局面。首先,成果轉化要近市場、接地氣。各創新主體要以省內科技創新政策為導向,積極開展實地調研與交流,以市場需求來決定農機裝備研發方向,要符合當地農業發展水平與農民收入水平。其次,企業作為成果轉化的主體要避免急功近利心態,遵循客觀規律,踏實走好農機裝備研究開發、小試、中試、熟化、推廣等每一步流程,堅持成熟一個,推廣一個,提升農機裝備的可靠性與穩定性。再次,優化科研院所與高校機構的績效考核體系,從以學術評價、科研結項為主逐步向成果轉化為主轉變,鼓勵與企業形成產學研聯盟,建立專業高效的成果轉化隊伍,同時建立科學的成果轉化激勵機制,充分調動農機科研人員的參與成果轉化的積極性。最后,利用線上教育、線下培訓、媒體宣傳多種手段開展農民科技教育培訓工作,提高農業經營主體的文化素質與新型農業裝備使用水平,增強其對科技創新成果的依賴性,為農機科技成果轉化提供基礎。同時通過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完善農機技術推廣體系等方式為農機裝備創新成果的應用提供便利。
參考文獻:
[1]宋秋梅,牟雪雷,陳立志.黑龍江省農機裝備創新發展探究[J].農機使用與維修,2019(11):14.
[2]楊印生,姜子千,魏思琳.吉林省農機裝備科技創新能力提升研究[J].農機化研究,2018,40(7):1-6+18.
[3]王進,趙言濤,李廣海,等.農機企業技術創新戰略模式研究[J].中國農機化,2007(4):53-55.
[4]王廣,郭翔宇.農業科技創新動力機制影響因素與創新[J].學術交流,2016(5):136-141.
[5]朱深,曲紹衛.我國科技創新主體創新行為差異研究:基于大學、企業和科研機構投入產出關系[J].新疆財經,2012(3):38-43.
作者:張泉 許寧 孟慶山 單位:單碩山東省農業機械科學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