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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務會計人員履職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是依法依規履職普遍面臨困難。調查顯示,160家單位將財務職能劃入辦公室或綜合處,未單獨設置財務機構,占比高達50.47%。辦公室或綜合處負責人往往是從長期從事業務或文秘崗位的人員中提任,統籌協調、綜合文字等方面業務能力較強,財務知識則相對欠缺,對財會工作缺乏足夠的了解,在遵守財經紀律、資金管理、政府采購、資產管理等方面政策意識相對淡薄,在領導指示與遵守政策之間,部門負責人往往更愿意遵從領導指示開展工作,對其產生的賬務如何處理、決策是否合規、程序是否合理等方面問題,則習慣性地交由單位財務人員負責善后。財務人員往往在依法依規履職盡責、嚴格執行財經紀律與聽從領導決策、服務領導要求之間處于兩難境地,對如何平衡二者關系無所適從,時常感到困惑和迷茫。二是職業發展前景相對黯淡。市級317家二級以上預算單位847名財務人員中,40歲以下人員合計442人,占比52.2%;40歲以上人員合計405人,占比高達47.8%,且女性人數明顯多于男性,多處于職業生涯末期,更容易產生求穩怕亂心理,普遍缺少干事創業的激情和沖勁。財務工作崗位剔除財務處長、辦公室主任或綜合處處長等外,具體從事財務工作人員逾6成仍為科員身份,隨著中央八項規定和各項財經政策的不斷出臺,對財務工作的要求和標準越來越高,接受巡察、審計和財政監督檢查等各項涉及財務工作任務逾加繁重,財務人員工作負荷和心理負擔日益加大,在領導關心關注較少、晉升渠道相對狹窄、個性化激勵手段欠缺、追責問責機制愈加健全、權責嚴重不匹配等多重因素來夾持下,財會人員對職業發展前景普遍感到悲觀黯淡。三是財會人員非專業化問題仍較為普遍。調查顯示,專職從事財務工作的財會人員占比僅68.6%,仍有3成多人員在從事財會工作的同時,還要兼職從事后勤、收發、文印、駕駛等其他工作,這一問題在財務職能劃入辦公室或綜合處的單位中尤其突出,致使財會人員分身乏術、疲于應付,無法專心投入龐雜繁重的財會工作,效率和質量也會因此大打折扣,單位會計工作和預算管理情況可想而知。另外,從職稱看,行政事業單位財會工作人員具備中級以上職稱的僅占40%,初級職稱46.3%,無證上崗和僅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已取消)的占13.7%。從業人員業務水平的參差不齊,專業化程度的不足,嚴重弱化了預算單位的內部風險防控功能,影響了單位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的效果,催生了各類違反財經紀律問題的發生。從近兩年我市開展的市委巡察、專項審計和財政監督檢查反饋情況來看,在會計制度執行、固定資產管理、政府采購制度遵守、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等方面發現的諸多屢錯屢犯、屢禁不止的問題,很大程度上要歸根于單位對財務部門的忽視、單位財務部門和財會人員專業能力的欠缺以及對財經紀律執行把關不嚴。
二、改進財務會計人員困境的措施和建議
1.科學合理地設置會計核算機構。
嚴格按照《會計法》的相關規定,科學設置會計核算機構,增強會計核算的獨立性和公正性。建議有關部門統籌考慮機構、編制需要,根據部門管理獨立核算單位數量、收支規模、人員編制數量等因素,進一步明確單獨設置會計機構的標準。對符合條件的單位單獨設置會計機構,單位編制人數低于10人的,探索設立聯合會計機構,可充分考慮發揮一級預算單位作用,將其下屬二級預算單位財務核算職能和財務人員上收,實行合署辦公、集中核算、統籌管理、統一監管。對尚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的單位,可考慮在有關機構中配備會計主管并指定專職人員從事財會工作,也可考慮由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或其他相關單位集中管理財務事項,并派遣財會人員入駐單位專職從事財會工作,逐步建立規范、健全、完備的會計管理機構體系。
2.充分保障財會人員履職盡責的權利。
進一步強化各預算單位主要負責人財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職責,單位主要負責人應加強財經法規和財會業務知識的學習,對本單位財務工作要給予充分的了解和關注,引導本單位不斷提升依法理財用財能力。同時,積極推動單位內控制度建設,建立健全本單位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嚴格規范業務操作和財務審核流程,對管理的薄弱環節和風險點加強防范,樹立良好的規矩意識和責任意識。加強單位財會人員隊伍建設,加強財會人員業務培訓,創造條件鼓勵財會人員不斷提升自身業務水平。強化財會人員職業道德建設和職業精神培養,保障和支持財務人員依法依規履職盡責,不斷夯實單位的財務管理基礎工作。
3.拓寬財會人員職業發展渠道。
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實施意見》(蘇發[2014]16號)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實施意見》(連發[2015]9號)相關規定,積極探索建立在地方黨委政府及其組成部門、所屬企事業單位領導班子配備具有財經崗位工作經歷領導干部的機制,在為資金收支規模較大、下屬單位較多的部門選配領導班子時,酌情配置具有財經專業背景或財經崗位工作經歷的副職干部,同時探索在不同層級政府、不同部門和部門內部建立健全具有財經崗位工作經歷人員的選拔任用機制,進一步拓寬財會人員的職業發展途徑和渠道,讓財會人員對職業有自豪感、獲得感,對職業發展前景有信心、有期待,在工作開展上有激情、有干勁,充分激發財會人員依法依規履職盡責的動力。
4.加強財會人員任職資格管理。
嚴格預算單位財會部門負責人的任職資格,在嚴格按照《會計法》選配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從事會計工作3年以上經歷的人員擔任的同時,更加注重對其是否具備良好會計職業道德、是否熟知并掌握國家法律法規和財經政策、是否能夠嚴格執行各項財經紀律等方面進行考核。嚴格按照工作要求,對財會人員進行分類設崗、專人專崗,不斷加強財務主管、總賬、出納、報賬員等崗位財務能力建設。對已具有初、中級會計資格的財會人員,積極創造條件,鼓勵其參加中高級會計考試考評;對現有從事財會工作尚未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督促其加強財經法規和財務知識學習,要求其限期獲取符合相應從業條件的資格認證;對未按期獲得相應任職資格的人員,酌情采取轉崗、誡勉談話、取消年度評獎評優資格等措施,切實強化財會崗位從業人員的準入資格和從業能力。
作者:董志山 袁清華 單位:江蘇省連云港市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