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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以下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產假休假申請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歡迎閱讀與借鑒。感興趣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
產假休假申請書1尊敬的學校領導:
因本人有孕在身,預產期11月份,現需要回家休息,調養身體。特向領導申請辦理請假手續,春節后回來上班,請假時間為4個月。另在此非常感謝學校領導對我的關心和照顧。
特此申請,望領導審批。
產假休假申請書2尊敬的各位校領導:
我已于__年11月15日生育寶寶,并于__年9月1日至__年2月1日已休產假五個月(90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但由于寶寶才三個月大,父母不在身邊,無人照料,且本人家住地離學校太遠,中途回家哺乳不方便。同時生育后身體恢復狀況不佳,精神狀態也不是非常穩定,醫生建議我繼續休假一段時間。為了不影響教學質量,今后能更好地投入到教學工作中,現申請休哺乳假5個月(__年2月22日—__年7月22日)。懇請領導批準為盼!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X
20__年x月x日
產假休假申請書3尊敬的公司領導:
本人首先對于在懷孕期間受到領導的照顧和關心表示感謝。我于__8年12月22日剖腹產生下女兒,從__年11月25日至__年4月10日休產假四個半月。因本人存在實際困難:一、孩子年幼無人幫忙看護;二、本人安家在通山,住家離工作地太遠,若在通城租房哺乳極不方便;三、本人懷孕期間的合并妊娠病癥尚未完全康復,現向公司申請哺乳假一年(__年4月11日至20__年4月11日)。特此請假,懇請批準!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X
20__年x月x日
產假休假申請書4尊敬的學校領導:
因本人___期間生產,現需要回家休息,調養身體。特向領導申請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時間自____年_月__日至_月__日共__天,懇請領導批準。另在此非常感謝學校領導對我的關心和照顧。
產假休假申請書5尊敬的領導:
本人已懷孕____個月,預產期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因妊娠后期反應較大,經醫生建議,需提前休產假,回家調養身體并定期到醫院做產檢。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特向領導申請休產假,請假時間從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共計____天。懇請領導給予批準。
申請人:
申請日期:
產假休假申請書6尊敬的領導:
本人__x,現懷孕7個月,因孕后期妊娠反應,專家會診后建議并要求本人請假休息,定期入院治療,故本人現申請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休產假,為期四個月。后因剖腹產望,產假延長15天。望各級領導批準為感。
另:醫院證明附后
請假人:__X
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產假休假申請書7尊敬的領導:
本人已近臨產(預產期__X.3.7),屬計劃內合法生育,并屬晚婚、晚育。按照國家計劃生育的相關政策規定:晚婚、晚育者可休產假143天(產假98天,晚育假30天,剖腹產15天),特請求休產假(從__X年2月15日__X年7月7日)。懇請領導根據相關產假規定予以審批。
本人休產假期間(__X年2月至20__年7月7日)工資自愿去社保經辦機構領取生育津貼,根據《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的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照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單位依法為職工繳納了生育保險,生育津貼由社保基金支付,用人單位無須另行支付。
關于社保,__X本人繳納的一部分,待產假期滿,差額部分愿把此金額歸還到__X。
此致!
申請人:__X
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產假休假申請書8尊敬的領導:
我是__中學教師,因本人有孕在身,預產期在x月份,現已懷孕x個月,故此時向領導請假,根據國家晚婚晚育有關政策,請假時間為4個月(從20__年 月日到20__年 月 日)。
在此非常感謝學校領導對我在孕期的關心和照顧。
特此申請,望領導審批。
申請人:__x
X年X月X日
產假休假申請書9尊敬的領導:
由于本人的產休假在__年__月__日休完,但本人身體比較虛弱,在休假期間身體未能恢復到正常狀態,產假過后沒能正常上班,特此申請續請產假到__年__月__日。請予批準為盼!
此致
申請人:___
__年__月__日
產假休假申請書10尊敬的領導:
關鍵詞 高等學校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 命中率
中圖分類號:G644 文獻標識碼:A
科學研究是高等學校的重要活動,是實現高等學校三大職能(發展科學技術、培養高級專門人才和服務社會)的重要途徑,也是衡量高等學校水平的重要標志。自1986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成立以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始終堅持“依靠專家、發揚民主、擇優支持、公正合理”的資助原則,高等學院和科研單位已把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數量和質量看作衡量自身科研能力和科學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在如今競爭比較激烈的環境下,怎樣才能提高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命中率,已成為了科研人員和科研管理人員必須面對和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下面結合近幾年科研管理工作的經歷,就抓好科研項目的管理工作,談談自己的幾點體會。
1 領導重視、積極組織,層層落實
學校一直把科研項目立項作為科研管理工作的永恒主題, 學校和各有關院、系(所)對此都給予足夠重視。在每年3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工作結束后,學校主管科研的校長就下一年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工作開始了積極準備,親自部署,廣泛動員。各有關院、系(所)根據國家、學校的要求進行動員并層層落實。讓廣大教師充分認識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重要意義,并全面分析去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申報和獲得資助的整體情況和取得的成績,讓科研人員充分的樹立信心、積極準備、爭取機會。申報項目前期,主管科研的校長多次親自率領科學技術與產業部各處室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先后赴各有關院、系(所)等地推進基金申報工作,要求各有關院、系(所)精心組織所在單位的申報工作,嚴格把好質量關;要求科學技術與產業部科學技術處做好組織,協調和服務。經過保姆式三階段跟蹤指導、信息咨詢等服務,在廣泛動員的基礎上,根據課題指南要求和學校的優勢,將建議指標下達給各院、系(所),同時動員有實力、又有較好前期研究基礎的教師重點申報。在領導的重視和大家共同努力下,近五年來,我校申報項目數出現快速增長的勢頭,2008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受理我校申請基金項目為320項,2009年受理435項,2010年我校科研項目申報數量明顯增加,受理項目為722項,2011年受理888項,2012年受理1097項,2013年受理1047項,連續兩年突破1000項,成為2013年江蘇省集中受理期申報數量唯一超過1000項的申報單位,為爭取更多項目的立項資助奠定了基礎。
2 提高項目申請書的質量
申請書的質量好壞是決定是否獲得立項的關鍵。申請者在確定科研思路以后, 應認真考慮怎樣用最簡練、準確、易懂的學術語言把自己的科研思路在申請書中準確地表述出來。目前,學校引進了很多優秀的海外留學人員,有些教師由于剛從國外回來,雖然他們有很好的科研思路和工作基礎,但是他們在基金項目的內容表述上還不簡練、準確,往往申請項目很難獲得批準。就此情況,學校舉行了一系列關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書寫的講座,并聘請專家進行保姆式的指導。通過這些方式,教師覺得受益匪淺,避免了不必要的失誤,提高教師申請的命中率。
3 提高申請者自身科研水平,加快人才隊伍的建設
人才培養也是提高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命中率的關鍵,學校大力引進國內外優秀人才,特別是最近3年來,我校科學研究水平取得了長足的進步,高水平的增多,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增多。這也為后期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學校同時也加強了對現有師資隊伍的培養,并設立了校級的預研項目,對有一定工作基礎和有較好科研思路的教師給予一定經費支持,為教師提供更好的科學研究的平臺。學校在多方面的努力下,近五年來,我校科學研究水平出現了快速增長的勢頭,從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來看,2008年獲批準68項,2009年獲批準95項,2010年獲批準176項,2011年獲批準232項,2012年獲批準265項,2013年獲批準310項。連續兩年經費超過1億元,2013年經費突破3個億。
4 加強科研項目的管理
嚴格的形式審查也是提高命中率的重要環節,管理部門在項目申報前對各個學院的科研秘書進行專門的形式審查培訓,并制作標準的申請書寫格式供申請老師和科研管理人員參考。在項目申報期間要求科研管理人員認真做到對每一份申請項目書的形式進行全面審核,在審查過程中重點審查大家容易忽視的內容,如:合作單位有無蓋章,章上的內容是否與標書里合作單位的名稱是否一致;申請人、課題組成員有無簽字,簽字是否標書上名字一致;嚴格檢查是否有超項申請;電子版是否與紙質版內容一致;須推薦但無推薦意見或推薦人不符合要求,在職博士生有無導師同意函等問題。對不合適的地方,提出修改意見。對經審查合格的申請書進行統一錄入。力求保證形式審查通過率達到100%。
項目獲批立項后的管理也是很重要的,好的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科學研究的產出率,發表高水平的科研論文,多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為社會服務。同時高水平的科學研究產出率也有利于基金項目的再次申報,形成了項目申請與高質量的科研產出率的良性循環。
關鍵詞:信息電子化;檔案創新服務;文書管理
檔案的征集是檔案整理、檔案歸檔以及檔案保管等工作的基礎,檔案的整理要以檔案征集的收集數據為基準,檔案的管理要以安放完好的檔案數據架構為前提,因此滿足這些前提的首要條件就是進行檔案征集工作,從而使接下來的檔案工作內容得到保障,因此在檔案征集工作上必須嚴肅對待,馬虎不得。這也是為后續的檔案歸檔、管理工作打下良好而穩定基礎的前提。為了使檔案的征集工作更具條理性,應該對檔案的征集工作進行一定的規范化管理,進而使其向我們所期望的方向順利發展。
1 檔案征集工作的環節
檔案征集工作主要指的是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根據具體的征集計劃來征集所需線索、明確主要的征集對象,通過規范的程序征集對象進入館內,將實際征集的對象變成檔案館藏品的過程。我們通常將該過程劃分為以下幾個環節:首先是征集計劃的編制;其次是征集對象明確后,檔案征集工作人員和征集對象持有人間的互動過程;第三是對已選的征集對象進行評估鑒定和征集批準的過程;第四是和征集對象持有人進行征集手續的辦理過程。第五是檔案征集工作人員將征集檔案和有關文件遞交給館內相關部門的過程。
2 檔案征集工作規范化管理的手段
2.1 意向申請的規范化
任何工作的有序開展都需要一個正確而明晰的理論指導,以此為基,能夠使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下去,進而使工作的效率和質量都得以保證,并促進此工作過程帶來的經濟效益和人文效益的提升。而檔案征集工作也不例外,檔案征集工作也需要有一個明確的目的和工作流程體系為指導。因此在進行檔案征集工作之前,首先要有一個檔案征集的意向,并將這意向通過單位的組織機構傳達到員工處。最少應傳達到兩人,在意向傳達之后,檔案征集相關意向的發起人要就這一事件填寫檔案征集的相關公文性意向書,以及規范檔案表格申請書,因為檔案作為一項嚴肅的書面文件具備一定的法律效益,不能由公民擅自書寫,檔案表格也應由國家統一,不能任由公民擅自復制。
在相關資料填寫完畢后,將之遞交給上級部門,在上級部門審閱并肯定之后會安排一定的調查人員核實檔案征集者的相關資質,并且上級部門還會對上述申請文件的真實性予以評定并加蓋工章。為了這一環節不出現任何紕漏,進而導致檔案征集意向傳達失敗,申請人應就檔案涵蓋的對象的詳細個人信息整合一份具體的數字報告,在報告中寫明相關注意事項,以報告書的形式陳述這一流程中將會涉及到的全部數字以及相關詳細信息,在書面報告紙樣出來后加蓋負責部門的公章,并將報告隨申請書一同提交至上級處,以便上級審核。當上級的意見隨公章一并返回之后,此征集意向才算傳達完畢,相關人員必須遵循上述章程嚴格執行相應步驟,以保證檔案征集工作的規范化進行。
2.2 制定檔案計劃
檔案征集計劃在檔案征集工作人員的工作中起到了指引作用并且,其還是后續對征集對象予以準確評估與鑒定的最有力依據。檔案征集計劃內容具體應涵蓋征集方式、征集原則、入藏標準、征集范圍等諸多的內容" 檔案征集工作人員主要擔任歸檔人一職,財務人員主要是接收人。歸檔共有以下幾項內容$征集對象評估報告(副本),征集對象專家鑒定會會議紀要(正本)、檔案征集協議(正本)、征集經費支付憑證(正本)、征集檔案點交記錄表等。
2.3 對檔案征集對象的評估
通常情況下,在實際的檔案征集工作中,主要是對征集對象進行了全面的評估,而在這一環節中,相關檔案征集工作人員應該充分準備好相關材料,具體包括了申請表、檔案原件、檔案征集意向書等等。其次,在對征集檔案評估專家的選擇上,將會由檔案館領導統一制定。
2.4 對征集來的檔案的審批
對征集而來的檔案不能直接進行歸檔處理首先要對檔案本身進行一定的檢驗和審批程序,進而使檔案的法律效力得到確認,從而避免因檔案問題而引發的經濟類、法制類民事糾紛的發生。具體的審批流程較為簡單,由被征集人將檔案交付給征集者,然后征集者將收到的檔案文件交給具備法律鑒定資質的審核部門審核檔案的真實性以及檔案的法律實用性,在審核者確認檔案無誤后出具資質鑒定證明,然后檔案在交由收集者進行接下來的檔案使用及保管流程。這一系列流程都要以法律為約束,進而保證檔案審批的合理性。此審批環節一定要在國家承認的地點交由國家委派的檔案審批人員親自執行,進而避免因個人審核資質的不真實而導致審核失效的情況發生,這也是間接提升檔案工作效率的合理化方式。
2.5 相關材料的書面化
在這一環節的檔案征集工作中,一般是需要檔案征集工作人員與檔案持有人共同完成的。制定的檔案征集文件協議也要一式三份。其中,檔案持有人將會保留一份,另外兩份將由檔案館統一保管。在這一環節過程中,要將檔案數量、名稱等情況清楚反映在檔案征集協議清單中。
2.6 尋求專家鑒定
開展專家鑒定會過程中,檔案征集工作者要準備好所需的材料,擔任鑒定會的鑒定人員應從檔案征集的專家庫中抽取,最后將形成文件作為專家基于征集對象而開展的鑒定會議的會議紀要。相關整理工作者要及時有效的整理所需資料并遞交給檔案管理部門,需要進行轉交的資料包括了檔案征集意向書、申請表、審批表合同、專家鑒定會的會議紀要等諸多資料的正本。同時,還有征集資料的有關資料與圖片以及征集的經費支出憑證的副本。
結束語
總而言之,檔案的征集工作是一項法制化的工作,對這一工作的規范化管理有利于我國檔案工作的順利有序進行,有利于保障被制檔案者的經濟利益和人身利益,貫徹了以人為本的政策理念。同時對檔案的征集工作的規范化管理還有利于提升我國檔案相關部門的整體執行力。因此相關部門務必要重視這一點,對檔案征集工作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完善相關的法規和法律就能夠使這一項工作處于一個合理的約束范圍內,進而在計提的工作流程上得到合理化的管理,從而推動我國檔案事業的全面和整體化發展。
參考文獻
[1]楊彩虹.檔案征集工作規范化管理初探[J].科學中國人,2016.
[2]王光玉.檔案征集工作規范化管理初探[J].檔案學研究,2009.
[3]王建偉.關于檔案征集工作規范化管理的若干思考[J].河南科技,2013.
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規則
第一編 總則
第一章 任務、適用范圍和基本原則
第一條、 本調解規則以憲法、調解法等相關法律為根據,結合本會調解實踐經驗與實際狀況制定。
第二條、 本調解規則的任務,是保護當事人行使調解活動中的各項權利,保證調委會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準確提出調解意見,說服、教育職工和居民自覺遵守法律,促使調解協議的達成,公平、公正依法及時調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經濟秩序與社會和諧穩定。
第三條、 本會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的行政、刑事等專屬管轄外的一切矛盾糾紛,適用本規則的規定。
第四條、 凡在本會進行調解,必須遵守本規則。
第五條、 經本會注冊登記并經司法行政機關備案的人民調解員主持調解并達成調解協議,方可以本會名義出具調解書。
第六條、 經本會聘任的人民調解員調解矛盾糾紛,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充分尊重當事人意愿。
第七條、 經本會聘任的人民調解員調解矛盾糾紛,應根據自愿、合法原則進行調解,必要時也可主動進行調解,保障當事人在調解活動中的權利與地位平等。對出具的調解書有義務督促履行。
第八條、 調解矛盾糾紛時,當事人有權進行辯論,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調解權利。
第九條、 本會是在區司法局和區人民法院指導下調解矛盾糾紛的群眾性組織。
第二章管轄
第一節 層級管轄
第十條、 基層調解小組調處所在單位(村)的矛盾糾紛。
第十一條、 調委會調處下列矛盾糾紛
(一) 基層調解小組申請移交的矛盾糾紛
(二) 在轄區有重大影響的矛盾糾紛
(三) 認為應當由調委會調處的矛盾糾紛
(四) 跨轄區或受委托調處的矛盾糾紛
第二節 區域管轄
第十二條、對申請人提請調解的矛盾糾紛,被申請人與其屬同一單位,由申請人所在單位調解小組(員)調處;不同單位則由被申請人所在單位調解小組(員)調處,申請人所在單位調解小組(員)協助調處。
第十三條、雙方或一方不在轄區,申請人提請調解,被申請人同意調解的,由本會進行調處。
第三節 移送和指定管轄
第十四條、申請人或被申請人所在單位不易調解的,由本會調處或指定其他調解小組(員)調處。
第十五條、基層單位調解小組(員)認為案情重大復雜或需要本會調處的,可申請移交本會處理;本會有權處理基層單位調解小組(員)負責調處的矛盾糾紛,也可把自己負責處理的矛盾糾紛交由基層調處。
第三章調解組織
第十六條、本會或基層單位調解小組(員)調解矛盾糾紛,由調解員組成合議調解庭或調解員獨任調解。
第十七條、本會設專職首席人民調解員,擔任合議調解庭首席,并指導各調解庭、調解員調解矛盾糾紛;調解小組長參加合議調解庭的,由其擔任首席調解員,調解意見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出具,意見各一則按首席意見出具,但必須如實記入筆錄。
第十八條、調解員應當在當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調解,不得違背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尊重當事人權利,不得因調解而阻止當事人依法通過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徑維護自己權利。
調解員不得索取、收受財物或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不得偏袒一方當事人,不得侮辱當事人,不得泄露當事人個人隱私、商業秘密。
違反如上調解紀律,由本會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予以罷免或解聘。
第四章回避
第十九條、調解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回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書面方式申請他們回避。
(一) 是本案當事人或當事人人近親屬;
(二) 與本案有利害關系;
(三) 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調解的。
前款規定適用于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
第二十條、當事人提出回避申請,應當說明理由,在告知指定調解員或在開始調解時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開始調解后知道的,也可在協議達成前提出。
被申請回避人員在本會作出是否回避決定前,應暫停本案調解工作。
第二十一條、本會對當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請,在申請提出的當日至遲不超過二日內,以口頭或書面形式作出決定。
第五章調解參加人
第二十二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矛盾糾紛調解的當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參加調解,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參加調解。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有權委托人,提出回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接受或不接受調解意見及請求自行和解。
第二十四條、申請人可放棄或變更調解請求,被申請人可承認或反駁調解請求,有權提出反請求。
第二十五條、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二人以上,其請求標的是共同的或是同一種類、本會認為可以合并調解并經當事人同意,為共同請求調解人。
共同請求調解人對調解請求標的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參與的調解行為經其他共同請求調解人的承認,對其他共同請求調解人發生效力;對調解請求標的沒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參與調節的行為對其他共同請求調解人不發生效力。
第二十六條、調解請求標的是同一種類,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經一致同意并確認,可推選代表人進行調解,代表人變更、放棄或承認對方請求,達成和解協議,必須經被代表人同意。
第二十七條、對當事人雙方的調解請求,第三人認為有獨立的請求權,有權提請調解;對當事人雙方的調解請求,第三人雖無獨立請求權,但調解結果同他有法律上利害關系,可申請參加調解或由本會通知參加調解。
第二十八條、當事人、法定人可委托1-2人作為其調解中的人。
第二十九條、無調解行為能力人由其監護人作為法定人代為調解活動,法定人之間互相推諉責任的,本會做工作確定其中一人代為調解活動。
第三十條、委托他人代為調解的,必須向本會 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必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調解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請求或拒絕調解,必須有委托人特別授權。
第三十一條、人權限變更或解除,當事人應書面通知本會,由本會通知對方當事人。
第三十二條、人經批準,可查閱本案有關材料,其范圍與辦法按本會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當事人請有人,但本會認為當事人必須到場的,當事人應到場參加調解,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場,必須向本會出具書面意見。
第六章證據
第三十四條、證據有下列幾種
(一) 書證
(二) 物證
(三) 視聽資料
(四) 證人證言
(五) 當事人陳述
(六) 鑒定結論
(七) 勘驗筆錄
以上證據經查證屬實,方可作為調解的事實根據。
第三十五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必要時本會可據申請或主動進行收集。本會按程序,全面、客觀審查核實證據。
第三十六條、本會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取證,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積極配合;本會對有關單位和個人提供的證明文件,辨別真偽,審查認可效力。
第三十七條、證據應在調解庭上出示,并由當事人相互質證,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證據應當保密,需要在調解庭出示的,不得在公開調解時出示。
第三十八條、經法定程序公正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調委會可作為調解的事實根據。 第三十九條、書證應提交原件,物證應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確有困難的,可提交復制品、照片、副本、節錄本。
第四十條、本會對視聽資料辨別真偽,并結合本案其他證據,審查確定可否作為調解的事實根據。
第四十一條、凡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應根據需要履行作證義務,有關單位負責人應支持證人作證,能出席調解庭作證的應盡可能出庭作證,不能出庭作證的可提交書面證言。
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人,不能作證。
第四十二條、本會對當事人的陳述,結合本案其他證據,審查確定能否作為調解的事實根據。
當事人拒絕陳述的,不影響本會根據證據判斷提出調解意見。
第四十三條、本會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提議并根據當事人雙方協議或申請交由法定鑒定部門鑒定。
第四十四條、勘驗物證或現場,勘驗人應出示本會證件,并邀請基層組織或當事人所在單位派人參加,當事人或其成年家屬應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勘驗進行,有關單位和個人根據本會通知,有義務保護現場,協助勘驗工作,勘驗人應將勘驗情況和結果制作筆錄,由勘驗人、當事人和被邀人簽名或蓋章。
第四十五條、證據可能滅失或以后難以取得情況下,告知當事人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
第七章期間送達
第一節 期間
第四十六條、期間以時、日、月、年計算,期間開始的時和日,不計算在期間內,期間最后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的第一日為期間屆滿日。
第四十七條、當事人有正當理由耽誤期間的,在障礙消除后3日內可請求順延,是否準許由本會決定。
第二節 送達
第四十八條、送達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蓋章。
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四十九條、送達文書,應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主要負責人或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人的可送交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本會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回證上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五十條、受送達人拒絕接收文書,經做工作仍然拒絕或明示不同意協議內容的,視為反悔、拒絕調解,不再送達,但應記入筆錄。
第二編 調解程序
第八章一般規定
第五十一條、申請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 申請人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 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三) 有具體的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 屬于調委會調解矛盾糾紛的范圍
第五十二條、申請應向本會遞交申請書,并按被申請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口頭申請,由本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五十三條、申請書應記明下列事項
(一) 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籍貫、民族、職業、工作單位與住址;
(二) 請求事項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三)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五十四條、本會對符合本規則第五十一條規定的受理條件,予以受理;對不屬于調委會受理范圍告知有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第五十五條、本會不受理刑事公訴案件、必須由行政機關作出裁決的案件以及必須由專門機關才能處理的案件。
第二節 調解前的準備 第五十六條、本會在立案之日起3日內將受理通知書送達申請人,申請人在收到之日起3日內提出指定或選定調解員意見與是否申請回避和相關證據;在立案之日起3日內將申請書副本及調解通知書發送被申請人,被申請人在收到之日起3日內提出是否同意調解書面意見與指定或選定調解員意見及是否申請回避。
第五十七條、在送達上述文書的同時,書面告知調解權利義務。
第五十八條、指定獨任或合議調解的調解員以及調解員名冊在送達上述文書時一并告知、送達。
第五十九條、調解員必須認真審核案卷材料,調取必要的證據材料。
第六十條、必須共同進行調解的當事人未參加調解的,本會通知其參加調解。
第三節 調解
第六十一條、本會調解矛盾糾紛,在當事人平等、自愿為主、本會根據情況主動介入為輔的基礎上,根據不違背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尊重當事人權利,不因調解而阻止當事人依法通過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徑維護自己權利的原則,在事實清楚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
第六十二條、本會調解案件,一般不公開調解;當事人意愿并書面協商一致公開調解的,可公開調解,但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商業秘密除外。
第六十三條、本會調解糾紛,根據需要確定就地或調解庭調解。
第六十四條、調解前,書記員應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調解參與人是否到場,宣布調解庭紀律;調解時,由首席或調解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調解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調解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
第六十五條、調解調查按下列順序進行
(一) 當事人陳述;
(二) 申請人出證,被申請人質證;
(三) 被申請人出證,申請人質證;
(四) 告知證人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場證人證言;
(五) 申請人向證人發問,被申請人向證人發問;
(六) 調解員詢問,證人退出。
第六十六條、當事人可在調查中提出新證據,也可要求重新調查、鑒定或勘驗。
第六十七條、申請人增加請求,被申請人提出反請求,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請求,可合并調解。
第六十八條、辯論按下列順序進行
(一) 申請人及人發言;
(二) 被申請人及人答辯;
(三) 第三人及人發言或答辯 ;
(四) 相互辯論
辯論終結,由首席或調解員按照申請人、被申請人、第三人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第六十九條、調解庭或調解員小結,提出調解意見,說服、勸導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
第七十條、書記員應將調解全部活動記入筆錄,由調解員、書記員簽名。
調解筆錄由當事人、其他調解參與人閱讀后簽名或蓋章,對遺漏或差錯有權申請更正或由當事人填寫補正意見加按手印。
第七十一條、對達成調解協議的,由本會統一制作民事調解書,在協議達成之日或協議達成之日起3日內送達調解書。
第七十二條、本會可根據情況啟動聯動調解機制,義務專家顧問團會診機制及特邀調解機制。
第四節 調解中止和終結
第七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調解。
(一) 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同意繼續調解的;
(二) 一方當事人喪失調解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人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事由,不能參加調解的;
(五)其他當中止調解情形。
中止調解原因消除后,根據當事人意愿恢復調解。
第七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結調解。
(一) 申請人死亡,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拒絕調解;
(二) 被申請人死亡,無遺產,也無應承擔義務的人;
(三) 婚姻案件一方當事人死亡;
(四) 贍養、扶養、撫育 費及收養關系案件一方當事人死亡;
(五) 調解中一方明確拒絕繼續調解的;
(六) 達成調解協議,一方反悔又不能達成新的調解協議的;
(七) 調解中需要鑒定而拒絕鑒定,經說服仍不愿鑒定的;
(八) 法定人之間相互推諉責任,不能確定人的;
(九) 同一糾紛,調解中又通過或已經過其他途徑解決的;
(十) 不同意指定調解員又不選擇調解員的;
(十一) 其他應終結的情形。
終結后未解決矛盾糾紛又以同一事由申請調解的,可再行調解。
第五節 調解書
第七十五條、調解書應當寫明
(一) 當事人基本狀況;
(二) 糾紛的主要事實、爭議事項及各方當事人責任;
(三) 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的內容、履行方式和期限。
調解協議書自各方當事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調解員簽名并加蓋調委會印章之日起生效,調解協議書由當事人各執一份,調委會留存一份。
根據當事人意愿,也可啟用聯動調解辦法制發仲裁調解書或進行司法確認,以賦予調解協議強制執行的效力。 第三編 結案
第九章裝卷 回訪 統計
第一節 案卷裝訂
第七十六條、調解結案后應按調委會檔案管理辦法統一裝卷入檔。
第七十七條、裝訂應統一填寫卷面內容,卷內應按下列順序裝訂
(一) 卷內目錄;
(二) 申請書原件;
(三) 批辦單;
(四) 證據材料、調解筆錄;
(五) 協議書原、正本;
(六) 送達回證;
(七) 備注
第二節 回訪
第七十八條、結案后,承辦人應定期回訪當事人,督促協議的履行。
第七十九條、調委會定期回訪當事人,征詢各方意見,了解、評查調解質量和效果。
評查結果記入案卷備注、調解員年度考核表。
第三節 統計
第八十條、結案后應填寫統一印制的結案卡片,報送調委會。
為了更好的實施國家信貸政策,防止不良貸款的發生,特制定本檢查措施:
一.農戶小額信用貸款
1有無戶主的身份證、戶口簿等復印件,審查是否為非農貸款、跨區貸款
2是否為已入股社員,并持有股金證(有無股金證復印件)
3有無綠色貸款證,并審查是否超信用發放貸款
4查看其有無不良貸款記錄
5登陸信貸管理系統,查看其信用等級和實際是否一致
6有無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和協管員的介紹及推薦意見
7是否存在借新還舊貸款(查看以前貸款記錄,是還后貸,還是貸后還)
8貸款利率是否符合規定
9核對綜合門柜系統檢查日1246科目的數據與信貸管理系統是否一致
10貸款合同有關事項是否完整,有無涂改遺漏的重要事項
二、農戶貸款
1貸款資料是否齊全(有無借款申請書、借款人家庭財產證明、借款人身份證明、借款人提供的抵(質)押物產權證明)
2是否存在借新還舊貸款(查看以前貸款記錄,是還后貸,還是貸后還)
3貸款利率是否符合規定
4核對綜合門柜系統檢查日貸款科目的數據與信貸管理系統相應科目的數字是否一致
5貸款合同有關事項是否完整,有無涂改遺漏的重要事項
6有關信用社評級資料是否完整
7保證人提供的資料是否完整合規(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特殊行業生產經營許可證,企業資質等級證書,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同意保證意見書》、財務報告等)。
8抵押人提供的資料是否完整合規(身份證明,抵押物權利證書,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的《同意抵押意見書》,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同意抵押函等。)
9質押人提供的資料提供的資料是否完整合規(身份證明身份證明,質物鑒定和價值評估報告,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的《同意質押意見書》等。)
10審查調查報告是否合規有無未調查事項(抵質物的所有權是否進行了調查、抵質物的變現能力及價值是否進行了調查,并發表了調查意見)
115萬以上的農戶貸款是否執行了按季收息對于未按季收回的貸款利息是否執行了相關掛賬制度是否進行利息催收對于以后收回的掛賬利息是否按規定記收復利復核利息計算是否正確?
12抵押物是否進行公證表外入賬是否正確是否視同現金管理
13貸款審批程序是否合規對于超權限貸款是否進行了上報審批
三、自然人貸款
1是否超限額發放(30萬,20**年新增)
2貸款資料是否齊全?(有無借款申請書、借款人家庭財產證明、借款人身份證明、借款人提供的抵(質)押物產權證明),對于貸款資料復印件是否進行了核對?(由核對人注明的與原件核對一致字樣)
3貸款主體資格是否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擔保人的主體資格是否合規?有無60歲以上無經濟能力人的貸款人或擔保人
4是否執行了審貸分離制度貸款的審批程序是否合規貸款的用途是否符合國家政策
5有無貸前調查報告貸前調查報告是否規范(是否按68號文件要求調查)
6貸后管理是否到位(進否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貸后調查,有無首次跟蹤貸后調查,有五級分類認定表及工作底稿)
7貸后檢查的內容是否包括貸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的經營情況和償債能力的變動情況
8每次檢查是否有文字報告或記錄
9貸款利率是否符合規定
10貸款合同是否完整(68號文件)
合同是否采用鋼筆或碳素筆書寫,內容填制必須完整,不得涂改
相關條款是否與貸款業務審批的內容一致
客戶部門是否當場監督客戶、擔保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在信貸合同上簽字、蓋章或蓋指模,核對預留印鑒,確保簽訂的合同真實、有效(檢查借款合的筆跡和印跡等)
11抵押、質押是否合規抵押、質押物權憑證是否按規定進行登記和保管抵押物是否進行公證
12貸款的主體是否合適有無借名、冒名貸款
13對于及將到期的貸款是否發出了到期貸款通知書
14貸款利利率應用是否正確?對于按季收息貸款未按時收回的是否進行了催收利息計算是否正確?未按時付息等到其異常情況是否作了貸后檢查分析
15對于大額自然人貸款,有無人民銀行核準發放并經過年檢的貸款卡?
16貸款程序是否合規?有無逆程序發放貸款?
17貸款展期是否合規(展期期限是否符合規定有無展期貸款申請書抵、質押人是否在貸款展期申請書上簽署“同意展期”的意見有無展期調查報告與貸款人、擔保人是否簽訂了《貸款展期協議書》
四、農戶聯保貸款
1貸款資料是否齊全(聯保協議、聯保貸款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各聯保農戶近三年的家庭收入證明、其他證明材料)
2通過各聯保農戶近三年的收入證明,計算年均收入,確認該成員的最高貸款額度,看是否存在超信用發放貸款
3是否根據單個聯保小組成員貸款實際需求、生產經營情況、還款能力、信用記錄等核定其信用額度聯保小組的貸款額是否超過各成員的信用額之和的50%
4檢查各聯保戶成員有無不良記錄聯保小組是否為直系親屬是否在5戶以上是否單獨立戶有無固定住所有無本地戶口最高貸款期限是否超過3年
5農戶聯保貸款是否實行按季收息有無貸款臺賬
6對種養專業戶、多種經營戶的聯保貸款,每季度是否有一份貸后檢查報告
五、企業貸款
1檢查借款人提供的資料是否齊全借款人身份是否真實并符合申請貸款的條件
有無注冊登記或批準成立的有關文件復印件,會(審)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特殊行業的生產經營許可證、企業資質等級證書或專營證件。相關復印件是否經有關信貸調查人員核實
有無客戶的經濟或財務狀況資料有無近三年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業益變動表以及銷量情況,成立不足三年的客戶,提交自成立以來年度的報表,申請借款前一期的財務報告
有無企(事)業法人單位的章程,或個人合伙企業的合同或協議復印件
有無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身份證明
有無開戶許可證、預留印鑒卡和有效貸款卡
有無法人營業執照,特殊行業的企業須提供有權部門頒發的特殊行業生產經營許可證或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及其年檢證明
有無合資、合作的合同和驗資證明
有無人民銀行頒發的有效貸款卡,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
有無公司制企業法人的公司章程,董事會成員和主要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名單和簽字樣本,若為有限責任客戶、股份有限客戶、合資合作客戶或承包經營客戶,要求提供董事會或發包人同意申請授信業務的決議、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證明,股東大會關于利潤分配的決議
有無本年度及最近月份存借款及對外擔保情況(指的是貸款申報時)
有無現金流量預測及營運計劃
有無稅務部門年檢合格的稅務登記證明和近二年稅務部門納稅證明資料復印件
有無中長期貸款項目,必須提供各類合格、有效的相關批準文件,預計資金來源及使用情況、預計的資產負債情況、損益情況、項目建設進度及營運計劃
有無中長期貸款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有無客戶的印鑒卡、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簽字式樣
有無保證人公司章程對法定代表人提供借款擔保業務有限制的,需提供董事會決議、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證明
有無保證人提供的資料(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特殊行業生產經營許可證,企業資質等級證書,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同意保證意見書》、財務報告等。)
有無抵押人提供的資料(身份證明,抵押物權利證書,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的《同意抵押意見書》,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同意抵押函等。)
有無質押人提供的資料(身份證明身份證明,質物鑒定和價值評估報告,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的《同意質押意見書》等)
2有無貸前調查報告貸前調查報告是否規范(是否按68號文件要求調查)
3有無首次跟蹤檢查表首次跟蹤檢查表的是否在規定的時間內(15日)作出
4檢查借款人提供的財務報告是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5檢查借款人各項資料的相關性和一致性,判斷其真實程度
6檢查擔保人是否符合擔保條件、具備擔保能力
7檢查對借款人的信用評級是否符合規定程序
8貸款程序是否合規?有無逆程序發放貸款?對于需報備的貸款是否進行了報備
9檢查《保證合同》是否與《借款合同》中的保證條款相一致,是否合法有效
10檢查《抵押合同》中的抵押物是否經過評估,最高可貸額是否在規定的折扣比例內,抵押物是否經過有關部門登記,抵押物有無《擔保法》中禁止的抵押擔保物;
11抽查貸后檢查報告及記錄,測試貸后檢查制度的執行情況
檢查貸后檢查報告是否及時、全面客觀地反映了借款人及保證人的信用狀況,充分反映借款人信用風險的預警信息;
檢查是否對借款人因改組、改制造成貸款變化情況進行詳細檢查和落實;
檢查展期原因是否真實,展期是否符合規定;
檢查“借新還舊”是否符合區聯社的條件和標準,有無自定標準情況。
12檢查貸前報告和記錄
①檢查調查報告質量,包括了解信貸員政策水平、業務水平和道德水準,報告內容是否客觀真實、內容充足、條理清晰、觀點鮮明、結論準確;
②了解貸前調查報告是否實地考察借款人的經營狀況;
③了解信貸人員是否對借款人資產、負債及投入資本進行實質性審查。
13檢查貸款的審貸分離情況。有無初審、復審人員簽字,對貸款風險是否進行了復測并提出明確意見;
14貸后檢查是否到位有無定期的貸后檢查報告
15對于出現逾期、欠息、信用等級降級或按五級分類貸款形態降級等風險預警信號的客戶,客戶經理、信貸員是否在當期及時進行了跟蹤檢查
五、不良貸款的檢查
1檢查新增不良貸款貸款資料的有無缺失
2檢查新增不良貸款的貸后管理情況。
3有無《信貸業務發生后定期檢查表》或《項目貸款檢查表》
4在不良貸款出現逾期、欠息時是否在當期作了跟蹤檢查并發出風險預警報告
5檢查其貸后檢查報告及貸后檢查提供的資料,看有無風險預警情況貸后檢查人是否發現了風險預警信號是否填制了《風險預警信號處理表》
6對于成為不良貸款前發現填制的風險預警信號是否采取了措施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7有無信貸管理部門填制的《貸后管理檢查表(按單位)》
8有無到期貸款通知書和《貸款逾期催收通知書》
9有無新的催收措施措施的落實情況
10借款人有無異議原貸款手續上有無漏洞
11看以前有不良記錄
12核對綜合門柜系統檢查日貸款科目的數據與信貸管理系統相應科目的數字是否一致
六、貸款總的方面
1是否建立貸款臺賬
2是否按要求劃分并如實反映貸款形態
3查有無化整為零貸款有無一戶多貸情況
4計算分析不良貸款占比、新增不良貸款占比,對于新增不良貸款較多,不良貸款占比較高的信用社加大抽查量,分析不良原因(并作出合適評價、建議)
5檢查有無相互擔保、連環擔保現象(聯保貸款除外)
6對大企業、大項目是否建立了貸款專管員制度
7對去年的不良貸款是否進行了對賬(到期貸款催收書、貸款人簽字的貸后檢查表也算對賬),其簽字是否與預留印鑒相符(進行了法律訴訟的除外)
8借款憑證的借款日期是否在信貸業務合同生效日期之后?借款憑證與借款合同的簽章是否一致?
9檢查貸后管理。有無貸款到期通知書、逾期催收通知書、貸款展期協議書、貸款展期申請書、客戶財務報表(月季)、貸后檢查報告、經辦信貸員的日常貸后檢查記錄、處分抵押物通知書、貸款呆滯、呆賬認定表、有價單證止付、查詢書等資料
關鍵詞:大學生;創新性計劃;指導教師
中圖分類號:G646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3)01-0104-03
吉林大學作為我國知名高校之一,在教育教學方面的求索和創新也是一直當仁不讓。從教育實踐出發,我們可以發現現在的大學教育依然還是注重理論知識的教授與灌輸,大部分的同學還是抱著一門心思應付考試就算過關的心里。首先這是對教育資源的浪費,再者他們也無法真正學到、學好專業知識。這種重理論輕實踐的做法,一直是我國應試教育的一個弊端,學生普遍的動手能力很差,思維創新能力也在隨著年齡的增長不是經驗的累積,而是不斷扼殺,這就直接造成一個結果:大學畢業生畢業以后基本上都很難能適應企業和單位工作的要求,社會給我們的學生標名為“有文憑,沒水平”,這是多么諷刺。針對這一系列現狀,吉林大學在探索中總結出以學生為主體、以創造問題和解決問題為核心的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這個全新的教育模式,重在培養大學的創新能力和創新意識,逐步提高他們的實踐能力。通過專業知識學習和實踐實驗的結合,在不斷的科學研究和創造的磨練中,不斷的自我完善,形成實踐性學習和因材施教的教育氛圍。作為大學生創新實驗項目的指導教師,通過實際參與項目的申報和實施,從指導教師角度有了一些體會。
一、吉林大學大學生創新計劃的組織及實施
2006年教育部啟動了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的試點工作,2007年,該計劃作為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開始進入正式實施階段。吉林大學以從2003年開始的“本科生研究機會計劃”為基礎,結合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實施了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為確保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順利實施,2008年學校制定了《吉林大學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實施辦法》。在學校和學院分別成立了負責“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組織實施與管理工作的組織機構,確定了項目的申報、立項審批及評審標準。學生在指導教師指導下完成項目選題、撰寫申請書,通過院、校兩級答辯評審,確定項目級別,并進行課題實施;項目運行中要求學生自主設計和組織實施,導師積極督促并適當引導,院、校定期檢查及隨機抽查;最后學生申請項目結題,參加院、校兩級結題答辯會,嚴格結題鑒定。
項目每年進行一次立項工作,3月開始組織申報工作,3月至5月中旬學生準備選題、項目論證與填寫申報書時間,5月下旬學院組織初評,5月底學校組織立項評審。為提高學生申報積極性,項目分為為國家級項目和校級項目,校級項目分為一類資助項目和二類資助項目,面向全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項目申報及實施過程的體會
作為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的指導教師,通過指導本科生從事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研究,有了一些個人體會。
1.組織申報階段。為了調動學生和教師參與創新實驗的積極性,學校和學院對創新試驗進行了大量宣傳和鼓勵工作,闡明創新試驗的目的,調動學生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激發學生的創新思維和創新意識使其掌握思考問題、解決問題的方法,提高其創新實踐的能力。通過開展實施計劃,帶動廣大學生在本科階段得到科學研究與發明創造的訓練,加強本科生實踐教學環節,提高學生動手能力。學校利用發達的網絡,將每年的創新實驗計劃和上一年的申報情況及獲得批準情況通報給學生和老師,包括項目申請院系、人員、名稱、金額、等級等,這些信息使學生對創新實驗有了立體的理解,知道了創新實驗是針對具有一定專業知識基礎的二、三年級本科生,創新實驗的內容可以是他們感興趣的相關問題,提高了他們的申報積極性。有意嘗試的學生會主動聯系教師,與教師探討他們的想法、研究方向,在與教師討論過程中確定思路新穎、目標明確、具有創新性和探索性的申報內容和題目,并確保試驗內容難易適度,具有可行性。
學校給出了大學生創新實驗項目的申請書格式和要求。對于大多數本科生來說,這是他們第一次接觸項目的申報,第一次親自撰寫申請書,第一次以嚴謹的科研態度來查閱、總結和確定項目的研究背景、實際意義、設計項目的研究內容、制定研究計劃并確定研究目標、分析項目可行性、估算經費。申請書的撰寫過程提高了他們的語言組織能力、分析和歸納問題能力及團隊合作能力,培養了學生查閱國內外與課題相關資料的方法,并學會了使用CNKI、Elsevier等專業數據庫,運用已有資料豐富自己并為研究服務。這些可以從學生提交給指導教師的申請書中發現,從最開始的雜亂無章、表述不清、不能提出明確可行的研究內容和研究方案,到后面他們清楚有序地表述出了項目的背景、研究意義,制定了基本可行的研究方案,確定了研究中需要進行的實驗方案和研究方法,清晰地規劃出了研究進度和成員分工。通過反復的修改、成員討論及問題歸納,最終,項目組成員共同確定了研究思路,寫出了合格的申請書。
2.項目實施階段。項目實施階段,同學們各自發揮自己的特長,合理分工協作,在大家協同努力下,完成創新性實驗。項目實施的主體是學生,根據項目的研究內容和研究計劃,學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項目研究目標。這個過程中需要學生具有計劃執行能力、團隊合作能力、對具體研究內容所涉及的技術問題的解決能力等等。二、三年級的本科生需要學習的課程很多,很多專業課程甚至公共課程正在開設或者還沒有開設,相關知識還沒有建立起比較完成的體系,因此需要他們具有很強的獨立學習、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在完成所學課程的同時,能夠適當涉獵課外知識,補充自己,另外一個重要方面是協調好時間分配,合理安排學習、休閑和科研時間。
在這個過程中,學生親身體驗了科研的嚴謹。通過親自參與實驗設計、實施及問題處理,學會了理論知識在實際問題中的應用方法,在具體實踐中對自己的問題理解能力、動手操作能力、知識靈活運用能力和同學間溝通能力有了更清晰的認識;學會了針對具體研究課題分析自身知識結構的優點和不足,有利于他們在以后的學習過程中確定學習目標,理解各學科、各門具體課程的不足之處,鞏固、擴展理論知識,并學以致用。此外,本科生應對挫折時的抗擊打能力得到了提高、團結協作精神、面對困難知難而進的堅持精神以及注重細節、勤思勤想的科研態度也得到了培養。對學生來講,本科階段的科研實踐,可以讓他們重新審視自己的個人興趣和能力,尋找更適合自己發展的道路,甚至可以提前進行就業規劃,提前進行心理準備和學習準備,為將來步入社會更好地發揮個人才智奠定基礎。項目執行過程中,教師的職責是組織、協調、督促、指導作用。實行創新性實驗的主要目的不在于盡快得到某些技術成果,而是使學生有一個完整做科學研究的經歷,并通過這個過程養成相應的素質。教師要引導學生盡可能從不同角度進行思考,鼓勵學生動腦動手動口。強調對科研過程的培訓,引導學生樹立嚴謹、求實的科學精神,端正態度、戒驕戒躁,為其成才打下良好的基礎。
創新性實驗為教師提供了一個更近距離接觸本科生的機會。在指導學生過程中,教師有機會更詳細地了解學生的課程學習狀態,進而督促教師改進教學方法和自身行為修養,與學生平等對話,相互尊重,鼓勵學生敢于創新的同時,敢于否定自己,對待學生的表現盡量給予正面評價,肯定、鼓勵的同時,給出適當指導。三人行必有我師,學生會讓教師不斷增加自身的知識儲備,提高自身素質,增強創新觀念和創新能力。
三、結論
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的實施,為教師和學生提供了一個難得的學習機會。就學生而言,滿足了他們渴求進步、渴求驗證所學知識、親身參與科研、認識科研的愿望,充實了自己的生活,證實了自己的能力。對指導教師而言,指導本科生開展創新性研究活動比指導研究生的研究活動更加困難,需要指導教師付出更多的勞動,同時也使教師增加了與本科生的交流,掌握了學生在本科學習階段的學習狀態、學習效果、知識結構及思想動態,讓教師可以肯定并改進教學方法,有針對性地引導學生,使學生在提高自身科研素質、學習能力、認知能力等的同時,較好地完成項目內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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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測繪檔案包括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應根據不同類型做好收集整理工作。
1.紙質檔案的收集整理
(1)收集整理原則
按照測繪檔案形成的特點和規律,保持測繪檔案各文件之間的歷史聯系,使測繪檔案能反映歷史活動的真實面貌,便于保管和利用。
(2)收集整理內容
根據房產測繪、地籍測繪、工程測量等測繪類型的不同,單獨收集整理,形成資料卷。
①測繪項目委托材料,如申請書、測繪合同等材料。
②測繪任務書、技術設計書或房產面積測算項目策劃書等技術文件。
③測繪過程中使用的儀器設備檢定證明材料。
④測繪過程中產生的原始數據和記錄資料及相關說明。
⑤委托單位及第三方提供的與測繪有關的基礎資料。
⑥測繪成果、成圖資料。
⑦測繪技術總結。
⑧測繪成果檢查報告、質量驗收報告等資料。
⑨收費憑證。
⑩其他有必要保存的資料。
房產測繪項目中,申請單位提供的作為測繪要件的施工圖紙與資料卷一并歸檔保存。
(3)整理歸檔要求
①歸檔的測繪成果及相關資料,內容必須完整、真實,項目名稱及其他必要的名稱必須確切、統一,標識清楚、齊全。
②歸檔的施工圖紙,圖幅規格應符合標準;計算資料應頁碼齊全;建檔目錄應字跡工整、格式一致。
③測繪成果移交后應立即歸檔,對于完成周期長或分批次完成的測繪項目,可將測繪成果按完成的先后順序分階段歸檔。
④立卷歸檔過程中,應對資料卷中保存的全部資料編制頁碼并建立歸檔文件目錄,新歸檔的圖紙卷也需編制頁碼。
⑤測繪成果及相關資料立卷歸檔一般一式一份,比較重要和利用頻繁的成果資料可以復制,適當增加歸檔份數。
⑥對已出具的測繪成果進行修改的,修改后的測繪成果及其他有必要保存的資料(如修改說明、外業記錄等)應在原資料卷之后添加,合并保存。
2.電子檔案的收集整理
(1)電子版測繪檔案保存內容
商品房類房產測繪項目保存內容包括:房產測量師軟件生成的以樓號命名的所有文件、SHP數據文件、“分層分戶圖”文件、“轉件數據”文件以及其他有必要保存的資料。
非商品房類房產測繪項目保存內容包括:非商品房登記測量報告書文件、分丘圖文件、外業數據解算文件、SHP數據文件以及其他有必要保存的資料。
土地測繪項目保存內容包括:土地測繪成果報告書文件、成果圖文件、SHP數據文件、現場采集數據及軟件處理的過程數據、圖形編繪時采用的原始數據、第三方提供的測繪資料以及其他有必要保存的資料。
其他類型的測繪項目,根據測繪類型的相關要求進行保存。
(2)電子版測繪檔案歸檔要求
①必須與紙質檔案同步立卷保存。電子版測繪檔案應按照測繪類別和行政區域存放于“成果資料服務器”中。
②必須與紙質檔案進行一致性審查。上傳電子版測繪檔案至服務器之前,應對其與紙質檔案的一致性進行審查。
③必須嚴格按照規定修改。上傳至服務器的電子版檔案任何人不得隨意修改。對于需要續檔的項目,只允許在原電子版檔案的基礎上附加新的電子版檔案并作出明確標識。
④必須定期進行數據備份。檔案管理部門應安排專人定期對保存的電子檔案進行備份,以確保測繪檔案安全。
3.測繪檔案整理歸檔流程
(1)檔案移交
接收測繪成果及相關資料時,要認真查看各項測繪要件和建筑施工圖紙是否齊全,確認無誤后簽字接收。同時將電子檔案按照測繪類型和行政區域存放至服務器。
(2)整理列目
按照規定對紙質測繪檔案進行排列、編號、整理、裝訂,形成資料卷。對隨附圖紙按順序編號保存。
(3)建立檢索數據庫
按照系統要求將測繪項目的編號字段等錄入系統,便于檢索和調閱。
(4)檔案進庫
紙質測繪檔案歸檔立卷后,將整個項目的各卷按照一定順序歸入庫房。
二、加強測繪檔案保密管理
1.檔案管理部門及相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法》、《檔案法》有關規定,嚴格按照《測繪法》對測繪資料(包括紙質和電子介質)進行整理、保存、利用和銷毀。
2.檔案管理人員不得向無關人員談論或泄露所管理的測繪資料的任何內容。
3.嚴禁非人員管理、查閱或調閱測繪檔案。
4.利用測繪檔案必須嚴格執行《保密法》、《測繪法》相關制度,妥善保管所借檔案和有關資料,嚴禁向無關人員泄露測繪數據信息。
5.利用后歸還的測繪檔案資料,應立即放入保密柜內保存,防止丟失和泄密。
6.銷毀測繪檔案或資料時必須到指定部門監銷。
7.存儲測繪檔案和資料的計算機必須與非計算機及其網絡實行物理隔離。
三、嚴格房地產測繪檔案鑒定與銷毀
1.測繪檔案鑒定原則
認真貫徹“審查從細,留存從寬”原則,按照測繪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堅持既考慮歷史發展的需要,又服務于現實工作需要,嚴格掌握,慎重從事。
2.測繪檔案保存期限
凡具有重要憑證作用和長久需要查考、利用的測繪檔案應永久保存。
房產、土地等類別的測繪檔案,一般的資料卷在相當長時期內(15-50年)具有查考、利用、憑證作用,應長期保存。
房產測繪檔案的圖紙卷短期內(15年以內)具有查考、利用、憑證作用,一般在房屋登記測量完成滿15年后銷毀。
3.測繪檔案鑒定方法
采取直接鑒定法,以案卷為單位,根據文件內容逐卷、逐件、逐頁地進行審查鑒定。
4.測繪檔案的銷毀
(1)測繪檔案銷毀準備
對經鑒定后確已失去保存價值需要銷毀的測繪檔案(包括房產測繪項目的圖紙卷),應登記造冊,編制銷毀清冊,經檔案管理部門審查、單位領導批準后,再行銷毀。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測繪檔案被銷毀之前,可對其實施信息化處理,保存其電子版檔案,以備查考。
(2)測繪檔案銷毀方法
待銷毀的測繪檔案與銷毀清冊登記內容核對無誤后,到指定地點銷毀或用碎紙機自行粉碎,銷毀工作應由兩人以上(含兩人)監督核銷,監銷人在銷毀清冊審批表上簽字。
(3)測繪檔案鑒定銷毀總結
鑒定銷毀工作結束后,應出具鑒定銷毀總結報告,將鑒定銷毀工作中的機構、參加人員、鑒定銷毀測繪檔案的內容、數量、密級以及其它需要說明的情況,如實記載,以備查考。
四、認真做好房地產測繪檔案服務利用
1.測繪檔案利用的原則
對公原則,只對單位,不對個人;保密原則,嚴格執行《保密法》和《測繪法》有關規定;有限服務原則,在國家規定范圍內提供有限服務。
2.測繪檔案的服務利用范圍
根據測繪項目申請單位申請,可提供測繪成果成圖資料復制件,申請測繪時提供的施工圖紙等要件資料復制件。
根據業務需要,可向司法機關、國土房管系統內部相關部門提供已歸檔測繪檔案成果成圖復制件。禁止直接打印測繪成果電子檔案后對外提供。
3.測繪檔案的服務利用程序
(1)單位申請
測繪項目單位要求提供測繪成果成圖復制件的,應出具書面申請。司法機關需出具司法協執通知。
(2)領導批準
檔案管理部門經審核同意后報主管領導批準。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婚前健康檢查是指經當地人民政府批準的婦幼保健單位或醫療單位(以下簡稱保健醫療單位),在婚前對男女雙方進行身體健康檢查。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省省轄市(不含郊區,下同)。其它縣(市)的婚前健康檢查工作,在具備條件后,由縣(市)人民政府提出,逐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第四條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是同級人民政府婚前健康檢查工作的主管部門。其所屬的婦幼保健單位負責業務指導。
各級民政部門和有關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與衛生行政部門密切配合,協助做好婚前健康檢查工作。
第五條 婚前健康檢查保健醫療單位的設置,由當地人民政府組織衛生行政部門和民政部門根據保證質量、布局合理、方便群眾的原則確定。
凡被確定從事婚前健康檢查的保健醫療單位,由市衛生行政部門發給《婚前健康檢查單位證書》,同時報送省衛生行政部門和民政部門備案。
非經指定批準的保健醫療單位不得擅自從事婚前健康檢查。
第六條 婚前健康檢查的內容主是要麻風病、性病、遺傳性疾病和國家規定的有關檢查項目。
第七條 從事婚前健康檢查的衛生技術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和考核,取得合格證書,并在婚姻登記機關備案后方可上崗。
第八條 從事婚前健康檢查的衛生技術人員,應醫德高尚,作風正派,文明服務,尊重婚前健康檢查當事人的人格尊嚴,對婚前健康檢查的結果保守秘密。
對當事人的性醫學檢查,應由同性別的醫生實施。
第九條 承擔婚前健康檢查的單位,應制定婚前健康檢查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保證婚檢的質量。對婚檢的檔案實行專案管理,未經婚前健康檢查主管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查詢。
第十條 承擔婚前健康檢查的單位,對婚前健康檢查的當事人應出具省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證明的內容應實事求是,不準弄虛作假。對有影響婚育疾病者,應提出治療意見,給予婚育指導。
第十一條 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均應到結婚登記單位開具《婚前健康檢查介紹信》,并到指定的婚前健康檢查單位進行婚前健康檢查。
《婚前健康檢查介紹信》由省轄市民政部門印制。
第十二條 在進行婚前健康檢查時,婚前健康檢查的當事人應如實回答醫務工作人員就婚前健康檢查方面的詢問,主動提供有關情況,配合檢查。
第十三條 對已確定開展婚前健康檢查的地區,婚姻登記機關對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必須持有《婚前健康檢查證明》,并符合其他結婚條件時,方可辦理結婚登記。
第十四條 凡確定開展婚前健康檢查的地區衛生行政部門應成立婚前健康檢查技術鑒定委員全,負責對婚前健康檢查中遇到的疑難病例進行會診、鑒定。婚前健康檢查技術鑒定委員全由市衛生行政部門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報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婚前健康檢查的當事人,對婚檢單位所做的結論有異議,可在接到檢查結論之日起10日內,向所在地婚前健康檢查技術鑒定委員會申請復檢;婚前健康檢查技術鑒定委員會應在接到復檢申請之日15日內出技術鑒定結論。
第十五條 婚前健康檢查及技術鑒定的收費標準,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
婚前健康檢查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收費標準,不準擅自提高或變相提高收費標準。
第十六條 非經指定的保健醫療單位,擅自從事婚前健康檢查,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一律無效。市衛生行政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婚前健康檢查活動,沒收非法所得,并處非法所得二倍以下罰款。
罰款一律上繳同級財政部門。
第十七條 承擔婚前健康檢查的單位和衛生技術人員,出具婚前健康檢查假證明或對婚前健康檢查檔案管理不善,泄露婚前健康檢查當事人的隱私,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市衛生行政部門吊銷該單位的《婚前健康檢查單位證書》,取消其衛生技術人員從事婚前健康檢查的資格,并由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準,對責任者建議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 承擔婚前健康檢查的單位,不按規定標準收費,擅自提高或變相提高收費標準的,由物價部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罰。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違反本辦法給予的行政處罰不服的,可在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做出處罰的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復議機關應在收到復議申請書之日起30日內作出復議決定;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做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條 外國人、無國籍人同我國公民,華僑同國內公民,港澳同胞同內地公民,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申請結婚登記的,除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外,也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河北省衛生廳負責解釋。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安全技術防范產品,是指用于防搶劫、防盜竊、防爆炸等防止國家、集體、個人財產以及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并列入《安全技術防范產品目錄》的專用產品。《安全技術防范產品目錄》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公安部共同制定并公布。
第三條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是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的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安全技術防范產品質量國家監督管理工作。公安機關是安全技術防范工作的主管部門,在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指導下,具體負責安全技術防范產品質量行業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對安全技術防范產品的管理,分別實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安全認證制度;對未能納入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安全認證制度管理的安全技術防范產品,實行生產登記制度。對同一類安全技術防范產品的管理,不重復適用上述三種制度。
第五條實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的安全技術防范產品的管理,按照國家有關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的規定執行;實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安全技術防范產品,未取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禁止生產和銷售。
第六條實行安全認證制度的安全技術防范產品的管理,按照國家有關安全認證制度的規定執行;實行安全認證強制性監督管理的安全技術防范產品,未獲得安全認證的禁止銷售和使用。
第七條實行生產登記制度的安全技術防范產品,未經公安機關批準生產登記的,禁止生產和銷售。
第八條生產實行生產登記制度的安全技術防范產品的企業,應當持下列材料到所在地的地市級公安機關提出申請:(一)生產登記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
(三)符合法定要求的產品標準;
(四)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報告或者鑒定證明。
第九條地市級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生產登記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初審。初審合格的,報省級公安機關復審;初審不合格的,退回申請并說明理由。省級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地市級公安機關報送的企業生產登記申請材料之日起七日內完成復審。復審合格的,做出批準登記決定,填發生產登記批準書,并將批準登記書送地市級公安機關,由地市級公安機關通知提出申請的生產企業;復審不合格的,做出不批準登記決定,并將不批準登記決定和理由書面通知地市級公安機關,由地市級公安機關通知提出申請的生產企業。
第十條銷售安全技術防范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進行進貨驗證,驗明生產企業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書或者安全認證證書或者生產登記批準書。
第十一條生產、銷售安全技術防范產品的企業,必須嚴格執行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有關標準的要求。
第十二條安全技術防范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必須經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或者會同公安機關審查認可并考核合格,在授權的產品質量檢驗范圍內從事檢驗活動。
第十三條安全技術防范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實施,行業監督抽查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批準后由公安部組織實施,地方監督抽查由地方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實施或者會同地方公安機關組織實施。安全技術防范產品質量日常監督檢查由地方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公安機關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依法組織實施,并避免重復檢查。
第十四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責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者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最高不超過三萬元罰款:
(一)未經公安機關批準登記,擅自生產實行生產登記制度的安全技術防范產品的;
(二)銷售實行生產登記制度的安全技術防范產品,但該產品未經公安機關批準生產登記的。
第十五條對安全技術防范產品生產、銷售、檢驗活動中的質量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