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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確理解獨立性與客觀性
企業開展管理審計工作,它的獨立性與客觀性是并列的。獨立性是審計工作開展的必要條件,對現代化企業來講,內部審計機構要在單位主要負責人或者權力機構的領導下,一般由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負責指導工作,行使審計職能,對企業的各項經濟活動進行監督、監證和評價,并直接服務于公司的董事會。建立這種內審管理機制,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證內審工作的獨立性。內部審計作為企業管理的重要部門,需要全面了解企業的生產經營和內部關系,才能有針對性地提出有價值的建議。因此,內審的獨立性只能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如果過分地強調內審的獨立性而有損企業增加價值,則更應注重增加價值,因為企業的最終目標是實現價值的最大化。客觀性體現審計的質量要求,是審計的才R基和生存之本,它要求審計人員實事求是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等有關情況,有利于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完成受托責任和進行經濟決策。同時強調客觀性也是人們最關心的,它能促使審計人員自覺保持職業上應有的態度和風范,不斷提高審計質量。因此堅持獨立性、客觀性原則是促進審計目標任務完成的重要保證。
二、正確處理控制與服務的關系
為了適應發展的需要,要樹立增加價值和提高運作效率為目標的新理念,在審計過程中,控制與服務要有機結合,二者不可分割。從廣義上講控制也是一種服務,而且是全方位多角度的服務,因為對企業來說控制與服務的目的是一致的。控制是為了更好的服務,在日常的審計工作中,往往存在強調控制就是查錯防弊,而忽視孑服務,這是一種片面的理解,不利于審計工作的開展,也不能全面達到審計的真正目的。如何做好控制與服務工作?審計人員必須要擺正位置,清楚自己是企業的一員,不能凌駕于企業利益之上,在思想上要認識到服務是內審的活力所在,對審計事項進行了解,從不同的視角對各個部分有重點地、獨立地進行,從中發現,并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為企業加強管理,提高效益,建立良好秩序發揮作用。服務是全方位的,是指對生產經營的全過程,而不是某一部分,它包括各控制點和所有風險的防范,促使企業的活動沿著健康和增力口價值的方向運行。服務的多角度主要是指作為企業的審計人員要有全局觀和整體感,從實際出發,有時還需采取換位思考的辦法,假設自己履行某項工作職責,應如何去完成,要考慮到各種因素的,產生哪些問題,分析產生問題的根源并提出整改建議,及時解決問題。管理審計強調把控制與月賂融為一體,寓控制于服務之中,有效地發揮控制與服務的作用。
三、靈活運用審計,提高審計效果
在審計過程中,我們要注重審計方法的運用,為使審計事項的成本最低、效果最好,就要把握全局,突出重點,抓住主要矛盾,分析研究,查深查透,采取措施,有效地解決問題。
這就要求審計人員要了解整個生產經營過程,不存在漏項,能夠圍繞企業的中心工作在保證審計質量的前提下,盡可能減少不必要的工作。因此要選準審計的重點內容和事項,找到切入點,從中發現控制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運用審計方法,多角度地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及后果,捕捉改進企業各項經營管理的信息,推動企業發展。目前我國的審計技術相對比較落后,部分手工操作還存在著審計內容不全面、深度不夠、結果不夠精準,信息提供不夠及時等缺陷,因此,在運用計算機輔助審計方面還需積極進行探索,改變傳統的審計方法和思路拓展和延伸審計的廣度和深度,為適應現代企業的迅猛發展,面對信息革命的挑戰,必須將信息技術與審計業務相結合,將數據審計與系統審計相結合,將傳統方法和技術創新相結合,提高審計的效率和效果。
四、重視預測,開展戰略審計
在知識,內部審計要更多地參與未來的規劃與決策工作,不能僅僅通過對的回顧、評價和就簡單地提出改進今后工作的建議,更應著眼未來,瞄準的新、國內外市場的新動向、產業結構調整及知識經濟發展的新進程,進行有效的預測,對各種不穩定的因素進行判斷,決定是否采取預防和應對措施,以適應未來的變化,使企業立于不敗之地。對未來的挑戰要有戰略審計的眼光。企業的長遠發展規劃,重大投資決策,產業結構調整,優化組合等都需要有正確的戰略方針。如果戰略決策失誤,企業就有可能破產。戰略審計是管理審計的重要之一,也是審計的發展方向。企業內審工作的價值,也能從這種高層次的管理活動中得以體現。
五、增強風險意識,重視風險管理
風險是指未來的不確定因素,并可能給企業造成損失。對于企業來說,風險隨時都有可能發生,管理審計的責任就是獨立、公正地對風險進行預測,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防范。國內很多企業內審人員仍將審計重點偏向于企業內部固定的控制系統,特別是在未檢查企業目標和所面對的經營風險的前提下,直接評估控制程序,缺少針對性。因為有些控制對于風險而言是不重要的,或者說是不適用的控制和多余的控制,在一定意義上講限制了企業的發展。審計人員對與經營風險無關的控制進行審計是毫無意義的,這種未能適應企業發展需要的審計方式,造成了企業對審計投入的浪費。
風險管理是一個新的領域,它不僅指審計風險,而且更重要的是指發現風險和舞弊風險,對內審人員來說其直接表現都來源于企業的管理風險。現代企業的風險因素很多,包括國際國內的、經濟、知識、、資源、管理等各方面因素。企業時時刻刻都處在風險之中,同時也存在著創造潛在收益的機遇。因此,風險是內部控制的核心。對風險發生的可能性時時關注,在、確定風險水平的基礎上,制定審計策略,為企業的發展掃除障礙,提高經濟運行的質量,是管理審計的重要內容及其價值所在。
六、堅持與時俱進,不斷拓寬審計領域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和經濟結構轉軌,現代企業制度不斷完善和發展,傳統的財務收支審計顯得范圍狹隘,時間滯后,已經遠遠不能滿足現代企業經營管理的需要。在這種情況下,內部審計工作只有不斷向管理領域深入和發展,從根本上改進管理,增強企業的競爭力,才能適應企業發展創新的需要,以保證經濟活動的有序進行。
管理審計包括企業經濟活動的各個方面,需要更多地開展事前和事中審計,它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具體內容。
1.對企業發展的市場走向、競爭程度、業務活動范圍的恰當性進行評價,從企業的長期經營、管理、發展、效益和效果等方面去,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2.對投資籌資活動的效益性、經濟性進行評價,防止盲目投資,造成損失浪費。在知識和信息時代更要注重對智力投資的評價,推動技術在生產中的運用,這是決定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關鍵。
3.對企業目標的可能性和科學性進行評價,從企業實際出發,制定切實可行的目標,有利于調動全體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實現企業利益的最大化。
4.對資源配置優化組合的合理性、有效性進行檢查,堅持可持續發展原則,充分發揮各種資源的作用,實現企業資產保值增值。
5.對企業管理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進行檢查,堵住管理過程中的漏洞。
另外要根據企業面臨的新問題、新苗頭等開展專項調查研究,為企業領導決策提供信息服務。
七、加強審計隊伍建設,是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
統計分析產生于統計實際活動。最早的統計實際活動出現在原始社會末期,結繩刻契為我國統計的萌芽。進入奴隸社會后,統治階級為了統治國家,征兵、收稅,需要了解人口、土地、糧食、牲畜等情況,統計實際活動得到發展。在安陽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之中多處有“登人”字樣。所謂“登人”,是指古代男女到一定年齡時須在酉長前行成年禮,行禮時命名登記其人,記載入冊。但從夏、商直至西周,都只是數量上的登記和簡單的計算,還沒有形成數量分析,因此,也沒有統計分析。
春秋戰國時期,隨著經濟發展及社會變革,統計思想和統計活動空前活躍,并產生了最初的統計分析。
管仲,名夷吾(約公元前730——公元前645年),曾任齊桓公的宰相40年。《管子》一書著重闡述了管仲的思想,其中包括了管仲大量的統計思想和統計分析。管仲十分重視統計,對統計的作用以極高的評價:不明于計數而欲舉大事,猶無舟楫而經于水。險也。……遍知天下,而不明于機數,不能正天下。”
以上“計數”、“機數”等語,泛指統計。這些話的意思是說,要想管理好國家(“欲舉大事”),得充分地認識國情(“遍知天下”)這些離不開統計(計數),對統計“不明”,國家管理就會紊亂,失去發展方向,(猶無舟楫而經于水。險也”。)
管仲不僅具有強烈的數字概念,而且把統計方法運用于社會經濟現象的分析研究,在《管子》這部杰出的經濟理論著作中,使用絕對數,相對數和平均數的地方不勝枚舉。分組法是統計分析的基本方法之一,這一方法由管仲創立。《管子》中,常見把整體現象分割為若干部分作出組間比較和分析,歸納出總體內在數量關系。管仲曾以人口數量為劃分標準,運用分組法來確定行政區劃分標準:“乃別制斷之,不滿卅者謂之術;不滿術者謂之里。故百家為里,里十為術,術十為卅,卅十為都,都十為霸國”。這段話可列表之:
區劃名稱居民戶數
里100~999
術1000~9999
卅10000~99999
都100000~999999
霸國1000000以上
在《管子》中記載有一段齊桓公同管仲的對話。“桓公曰:定民之居,成民之事,奈何?管子對曰:士農工商四民分業定居。”從統計學的角度來看,這種四民分業的方法,就是一種主要的分組法。在這里指將人口按類型分組。至今,人口按國民經濟部門分類,基本上是沿用這一基礎理論發展形成的。
管仲善于運用統計數據分析社會經濟問題,演繹出合乎邏輯的結論。例如,鹽是人民生活必需品,不可一日或缺,在古代是由國家壟斷的專控物資。鹽稅收入是國家財政收入主要來源之一。春秋時代,諸侯國之間征戰無休,國庫屢屢空虛。為緩解財政危機,通常的辦法便是加重賦稅,致使老百姓怨聲載道,成為誘發政治危機的導火索。作為一國之相的管仲,對食鹽消費作了深入的統計調查和數量分析,他對食鹽消費量作了推算:“十口之家,十人食鹽;百口之家,百人食鹽。終月,大男食鹽五升少半,吾子食鹽二升少半,此其大歷(大概)也。”若按“萬乘之國,人口開口千萬也”估算,每月食鹽量可達三萬鐘(一鐘等于十釜,一釜為一百升),即三千萬升。為了減少人民不滿,管仲在巨大的食鹽消費上動腦筋,提出改加稅于民為加價于鹽的辦法,以增加商鹽和利潤,擴大財政收入。由于食鹽消費量很大,對每升鹽加價少許,累積起來便是大數目,比直接向老百姓征加賦稅要好的多。這便是管仲寓稅于鹽的財政措施。管仲分析道:“食鹽之重升加分強(‘重’:價格;‘升加分強’:每升加半錢),釜五十也;升加一強,釜百也……”意思是說,每升鹽加價半錢,一釜之鹽就可得五十錢;每升加倍,一釜之鹽就可得百錢。一升如果加二錢,那么“釜二百也。鐘二千,十鐘二萬,百鐘二十萬,千鐘二百萬。”則擁有一千萬人口的萬乘之國”,食鹽月消費三千萬升,按每升加價二錢計算,一月可增收六千萬錢,相當于按人頭稅所得收入的兩倍:“月人三千錢之籍(‘籍’:稅),為錢三千萬,今吾作籍于諸君吾子,而有二國之籍也六千萬。”管仲此舉,實乃兩全之策,既緩解了統治者與人民的矛盾,又增加了財政收入。
又如在《揆地》篇中,管仲用數量分析方法,闡明農業勞動生產率與農民生活水平的依存關系:“事(農業收成)再其本(兩倍于成本),民無者賣其子(無人賣兒賣女);三其本(三倍于成本),若為食(不愁吃穿);四其本,則鄉里給(供應鄉里有余);五其本,則遠近通(大量余糧流通市場),然后死得葬矣。”
管仲運用調查來的數字,進行分析,探索事物發展的內在規律,以自己的遠見卓識,多謀善斷、為齊國運籌帷幄,作出了杰出貢獻,使齊國成為五霸之首。
孫武是春秋末期齊國的貴族,后來流亡到吳國,并做了吳國的宰相。《孫子兵法》是孫武以哲學為基礎所著述的一部著作,但在一定程度上,其思想、理論對統計分析的形成和發展有著直接的貢獻。孫武認為,用兵之道離不開統計數字的計算和分析。在《孫子》十三篇中,《計篇》列為第一。他的原文是“孫子曰: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故經之五事,校之以計,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將,五曰法”。校,就是調查、分析、探索;情,就是彼我之情。所以原文的意思就是說,軍事問題是關系到人民生死和國家存亡的大事,不可不細心分析研究,慎重考慮的。應該從敵我雙方的政治,天時、地利、將領和法制五個方面度量,比較其優劣,在掌握全面情況后,校量計算得失,然后才能根據對客觀條件的分析,探索出敵我勝負的科學論斷。
孫子還指出“兵法,一曰度,二曰量,三曰數,四曰將,五曰勝,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數,數生稱,稱生勝”。意思是說,軍事上有五個相互聯系又相互轉化的范疇。敵我雙方都有土地,有土地就有土地面積大小的“度”的問題,雙方土地面積大小的“度”不同,就產生物產資源多少的“量”的問題。雙方物產資源多少的“量”不同,就產生動員和供給兵卒眾寡的“數”的問題,雙方人數多寡的“數”不同,就產生軍事力量輕重對比的“稱”的問題。雙方力量輕重的“稱”不同,就構成勝敗的物質基礎。從這里可以看出,孫子兵法認為在軍事上統計分析是極端重要的。所謂度、量、數、稱都是計算、核算、比較的意思,孫子認為,要獲得戰爭的勝利,就一定離不開調查、核算與綜合分析。
一、審計計劃管理的重要意義
1.明確審計任務,為審計工作開展提供依據
審計計劃是順利完成審計目標的必要條件。科學合理地審計計劃,規定了審計業務工作的目標和方向,指明了審計的任務和要求,為審計工作順利有效開展提供依據和基礎。
2.有效整合審計資源,最大限度發揮審計功效
當前經濟社會處于快速發展與轉型時期,審計資源與審計需求之間的矛盾日益凸顯。審計資源的配置,是審計計劃一項重要內容,加強審計計劃管理,要根據重點項目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統一調配審計力量,合理安排審計資源,通過計劃的統一組織、統一實施等統籌安排,實現資源的有效整合,發揮項目安排在配置資源過程中的主導作用,確保重點任務的完成,最大限度發揮審計的功效。
3.防范審計風險,提高審計工作質量
審計計劃是審計機關年度審計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審計項目實施的依據,為審計質量控制和考核提供參考。計劃安排得科學與否,直接影響項目的實施與質量的好壞,在審計實施的過程中,對審計計劃等環節的把握上出現偏差會產生審計風險,通過周密地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可以達到有效控制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的目的。
二、當前審計計劃管理的現狀
1.缺乏技術保障,計劃制定未達到審計監督全覆蓋要求
近年來,審計機關的審計信息化建設得到了迅猛發展,但是審計項目計劃管理應用審計信息化技術的進展緩慢。未建立健全審計對象資料庫,缺乏對審計對象的整體把握,對審計對象沒有進行分類動態管理和規劃,使得立項工作具有盲目性,導致審計項目計劃的重點領域、重點問題不突出,因而審計監督全覆蓋缺乏技術保障。
2.管理工作力度不夠,計劃管理機構設置制約了計劃管理作用的發揮
目前,地方審計機關的審計項目計劃管理工作多由辦公室或法規處等綜合部門承擔,未設立專職審計項目計劃管理機構,部分基層審計機關甚至沒有配備專職的計劃管理人員。一些審計機關配備了計劃管理人,但往往存在缺乏審計實踐經驗、宏觀意識薄弱、專業不對口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審計項目計劃管理力度,制約了效能的發揮。
3.考核評價制度不健全,對審計計劃實施全過程的精細化管理和跟蹤不到位
現有計劃管理辦法對審計項目計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的規定較寬泛,對審計計劃實施全過程的精細化管理和跟蹤不到位,對計劃管理缺乏有效控制,項目實施時間隨意性大,造成審計效率低下,難形成綜合成果;考核的指標設計不完整,僅有各項計劃任務指標、責任單位、完成時間等基本要素,而缺少人員配置、工作量測算、成本預算等其他重要資源投入指標,缺乏明確的衡量標準,難以體現監督檢查及考評效果,考核的公平性難以保證。
三、加強審計計劃管理的建議
1.結合審計信息化建設,優化審計項目計劃管理
按照劉家義審計長提出的“滾動計劃、有效整合、區別對待、循序漸進”的原則,推動審計信息技術在審計項目計劃管理中的應用,建立符合本地實際的審計項目選項機制,充分利用有限的審計資源,有計劃地安排審計重點行業和重點資金,保證一定合理周期內,重點部門都能得到審計監督,不留“盲區”和“死角”,努力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建立審計對象基礎數據庫,對審計對象進行分類管理和規劃,把被審計對象的基本情況、審計次數、歷次審計結果歸入電子資料數據庫并進行補充和完善,使審計對象資料庫逐年充實,逐步實現審計對象的動態管理,審計資料和成果得到有效利用。
2.完善現有審計機關機構設置,促進計劃工作有效執行
首先應明確專職管理機構,為高效做好審計項目計劃管理工作創造有力保障,;其次是強化管理職能,應注重發揮計劃管理部門的綜合統籌功能,加大其在計劃的制定、執行、考評環節管理力度;三是要提高計劃管理人員的其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計劃管理人員具備良好的財經知識背景、豐富的審計實踐經驗等綜合素質,才能適應計劃管理工作的需要,促進計劃的有效執行。
3.建立科學有效地考核和評估制度
美國的戴爾•弗萊德(DaleL.Flesher)和斯圖爾特•西沃特(StewartSiewert)教授認為,推動管理審計理論和實務發展有三股力量:政府審計、管理職業界和內部審計,就美國而言,這三股力量是:科爾曼•安德魯斯(T.ColemanAndrews)領導下的政府審計總署(GAO);杰克遜•馬丁德爾(JcksonMartindll)領導下的美國管理協會(AMA);J.B舍斯頓(JohnB.Thurston)領導下的內部審計師協會(IIA)。日本的松田修一教授認為,推動管理審計理論與實務發展的力量有三股:內部審計、政府審計和宴請委員會。總的來說,強調四個方面的推動力:管理職業界、政府審計、內部審計和民間審計。管理審計理論的發展研究。管理審計根源在于受托經濟責任,按照審計與受托責任的關系,管理審計的研究對象是受托管理責任或結果性受托責任。同時,依據審計主體的不同,管理審計被劃分為內向型管理審計、外向型管理審計和綜合審計。威廉•倫納德、威廉•坎普菲爾德、阿倫•塞爾、賈納斯•桑托基等人認為,內向型管理審計是幫助管理當局更好地履行管理責任為目的的審計,其職能是咨詢性、建設性的而不是執行性的,并且是一個系統的調查、分析和評價的過程。外向型管理審計的主張者杰克遜•馬丁德爾(JcksonMartindll)、尼爾•邱吉爾德、西爾特、會計大師約翰•伯頓等學者則認為管理審計應由外部的注冊會計師執行、以維護股東、債權人的利益為目的而進行獨立管理鑒證審計、獨立管理評價審計、管理陳述審計、管理業績審計的代名詞。其審計對象在于管理業績,職能首先是鑒證、其次是建設;審計的主體是獨立的第三者CPA。綜合審計中的綜合包括了兩重含義:審計主體的綜合性,既可以是組織外部的CPA,又可以是組織內部的審計人員;審計內容的綜合性,既應鑒證與受托相關的財務信息,又應鑒證與管理相關的業務信息。管理審計的內容框架研究。內向型審計學派認為管理審計是協助受托人更好地完成受托管理責任的工作,其審計內容的構建形成了三種觀點:一是內向型管理審計是對企業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的恰當性和有效性的評價;二是審查組織業務活動的恰當性和有效性;第三個觀點綜合以上兩種觀點,認為管理審計的內容既包括對組織控制制度的審計又包括對業務活動的審計,即以審查各職能部門和業務活動的恰當性及有效性為重點。內向型管理審計的內容包括:評價組織機構的有效性;評價管理當局確定的組織目標和方針的過程與程序;評價計劃與控制方面管理制度的適當性;評價管理技術、評價員工的技術能力、根據一體化的溝通系統要求,評價管理計劃和控制系統信息輸出的有效性。外向管理審計者認為管理審計的宗旨是就受托人對受托管理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鑒證。內容體系構建上存在兩種觀點:一是對公司的管理業績和管理活動發表意見;二是對公司年報中的管理陳述發表意見。主要的審計內容應包括:組織管理的經濟功能分析、企業結構的分析和評價、企業收益真實性的綜合分析、為股東進行的專題調查項目、對企業研究和發展的分析、提供董事會的有關分析資料、檢查財務政策落實情況、分析研究企業生產效益、進行銷售趨勢分析、對企業進行總體分析。綜合審計(ComprehensiveAudit)認為:管理審計一方面進行財務檢查(FinancialReview)、一方面檢查組織定業務的經濟性和效率性(EconomyandEfficiencyReview),即“2E”審計(埃爾斯沃思•莫爾斯(EllesworthMorse))。70年代,“2E”審計發展為“3E”審計,即經濟性、效率性和項目效果性的審計(Economy,EfficiencyandEffectivenessReview)。到1989年,加拿大的丹尼斯•普瑞斯波爾指出,在綜合審計中,除了“3E”以外,還應進行企業的環保性審計(EnvironmentAudit)和政府的公平性審計(EquityAudits),從此,管理審計變成為“5E”審計。管理審計的制約因素分析研究。賈納斯•桑托基1982年通過調查,發現制約內向管理審計開展的八個因素為(按程度排序):未能清楚地定義和理解管理審計的范圍、缺乏客觀公認的計量標準來評價管理業績、管理審計范圍不包括在財務會計系統之內、缺乏稱職的審計師來履行和報告這種審計、擔心履行管理審計會抑制管理積極性、缺乏公認的管理審計準則和管理審計程序、擔心擴大企業組織的決策責任和控制責任、現存管理控制制度和決策工作運行良好,因而管理審計是不必要的創新。管理審計方法研究。管理審計發展緩慢的重要原因是審計準則、審計和審計方法的研究嚴重滯后。除早期管理審計的鼻祖羅斯建議的“訪談式調查表”(Interviewtypeofquestionnaires)、“訪談式證據”(Interviewevidence)、“業務控制檢查”、一體化審計法(Integratedauditapproach)、早期CPA使用的宏觀法(Macroapproach)、后來的事前審計(Proactiveauditing)等CPA審計方法外,也有一些學者利用少量計量經濟模型進行管理審計方法的探討,如瑞典國家審計局(NAB)的審計準則中使用了“效果性”審計,其中采用三種系統審計方法:廣泛的“結構分析方法(Broad-rangeAgencyanalyses)、職能導向審計分析(Function—orientedanalyses)、系統導向分析(System-orientedanalyses);英國特許公營財務會計協會(CIPFA)在《公共政府中的成本減低》公告中,提出了類似于業績審計、貨幣價值審計的新詞---成本減低,分析方法有兩種:實用法(Pragmaticapproach),即建立一個能消除和降低耗費的自動化系統、系統法(Systematicapproach),即將預算和預算控制引進目標制定過程的系統方法。McConnell,JohnH在《Auditingyourhumanresourcesdepartment:astep-by-stepguide》(2001)中,探討了人力資源管理審計中的計算杠桿系數法。目前管理審計的標準與方法探討很少,特別是現代經濟環境下企業新經營模式的管理審計方法幾乎沒有。
程新生(1998)在《管理審計目標評價》文中探討了管理審計的目標演變,提出管理審計的具體目標應為:有效性、合理性、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和環保性。鄭石橋(2001)研究包括:企業管理審計的研究對象,管理審計評價標準體系結構及建立模式,戰略管理、治理結構、企業組織形式、財務與非財務模式等企業整體管理業績評價標準;生產管理、設備管理、質量管理、供應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系統管理等系統管理責任評價標準;崗位責任評價標準等的制定與評價內容。祁懷錦(2001年)指出受托責任的發展是內向型管理審計產生的根本原因,公司治理的目的在于有效評價受托責任,有效制衡委托人(所有人)與受托人(經營人)的利益,管理審計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劉實(2002)探討了審計理論中的分支理論———企業內部審計基本理論框架體系的構建。其主要內容包括企業內部審計的概念體系、假設體系、目標體系、控制體系等。時現(2003)提出:現代企業制度下,公司治理是企業管理的最高境界,因此,內部審計應該是以針對公司治理的命題。從公司治理審計的角度分析和研究了內部審計,并進行了兩者的融合性探討,進行了內部治理審計的概念定義。在此基礎上,研究了公司治理審計的理論框架、功能及邏輯路線分析,并以案例的方式分別討論了公司治理審計中的各項主要內容。朱榮恩(2003)指出,內向型管理審計以改善企業的管理素質和提高管理水平為目的,審查企業在計劃、組織、領導、控制、決策等管理職能上的表現。蔡春(2004)還指出了國有企業內部管理審計的重點,對國有企業管理當局的公共受托經濟責任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督和審查,不僅要求公共資金依法使用,而且要求具有高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徐華光、李蘭翔(2007年)指出了我國企業內部審計越來越向服務管理的方向發展,國際內部審計發展趨勢是我國內部審計發展的風向標。并從管理的傳統職能角度出發、構建了企業內向型符理審計的內容體系,與管理的職能相對應,包括戰略、決策、計劃、組織、領導和控制等環節。徐華光、李蘭翔(2007年)指出了我國企業內部審計越來越向服務管理的方向發展,國際內部審計發展趨勢是我國內部審計發展的風向標。并從管理的傳統職能角度出發、構建了企業內向型管理審計的內容體系,與管理的職能相對應,包括戰略、決策、計劃、組織、領導和控制等環節。耿建新、續芹、李躍然(2006年),廖洪、鄒冉(2006年)則是通過問卷調查的形式調查了目前我國內部審計的開展概況,上市公司內部審計部門的設置及隸屬情況對開展管理審計的影響。都新英(2006年),汪福生、焦健(2007年),李惠蓉(2008年)主要分析了我國內向型管理審計存在的問題、實施內向型管理審計的制約因素、風險的形成以及內向型管理審計的發展機制和對策等。
管理審計作為一個新創建學科,未來至少可以從以下方面值得關注和努力:(1)我國企業界對管理審計的認知程度、接受程度研究。通過問卷調查、座談會、訪談等形式和方法,對我國企業進行調查,了解和收集我國企業界對管理審計的認知程度和接受程度,以及管理審計在企業中的執行主體和運作模式的研究。本部分的研究成果將作為項目后續研究的支撐和準備。(2)我國企業管理審計基本理論構架研究。根據管理審計學科體系尚未形成的特點,進行管理審計(特別是企業管理審計)的基本理論構架研究。借鑒前人的研究成果,結合新經濟形勢下企業的經營活動特點,利用理論分析方法,進行企業管理審計的研究對象、基本假設、基本原則、基本準則體系、和評價標準體系等基本理論構架研究。(3)我國企業管理審計的基本內容構架研究。根據現代經濟貿易全球化、國際化、社會資源共享化、經營組織虛擬化等新的企業運作環境和模式,運用理論分析法、AHP法、聚類分析和神經網絡現代數理方法進行企業管理審計內容體系構架研究。(4)公司治理結構的管理審計評價手段研究。運用實證研究的方法,利用上市公司伯公開披露信息進行數理統計分析,構建計量經濟模型,進行我國上市公司(企業)的公司的管理審計評價模式探討。(5)企業管理審計方法體系探討。在眾多的企業管理審計內容體系中,本項目以公司治理結構、企業的組織構架、企業發展戰略、企業的虛擬運作模式、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評價等方面的內容作為出發點,進行企業管理審計的方法體系研究。
作者:閆榮平 單位: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為了提高審計工作效率,節約審計成本,審計進度控制管理是必不可少的,保證審計項目及各個審計事項按計劃完成,審計組組長應當嚴格控制審計進度,合理分配審計資源。1.現場審計事項的持續時間符合項目的整體安排。審計組應根據審計計劃確定的時間要求和核定工作量,保證質量,按期完成。2.保證審計項目目標的實現。審計組組長在保證整體項目進度符合時間安排外,還必須保證審計實施方案中確定的審計事項在規定時間內都能得到實施,審計目標得以實現。3.各審計事項的質量能夠得到保障。在審計項目現場實施過程中,人力、物力、時間有限的情況下,不僅要保證各審計事項都能按進度完成,更須保證各審計事項的完成質量,從而保證整個審計項目的質量。
二、審計組現場會議管理
執行審計組現場會議制度,對審計人員的現場指導和檢查,可以提高審計現場工作和管理的效率和效果,降低審計風險。審計組組長應當根據現場審計開展情況,召開下列會議,并作好會議記錄:1.審計進點會。一般在現場審計進點時召開,向被審計單位介紹審計任務、宣讀審計紀律,聽取被審計單位情況介紹及提出工作要求等。2.審計現場例會。審計組現場例會每周至少召開一次,研究討論審計工作開展情況、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實施方案的執行情況、階段性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建議,明確下一階段的工作思路和重點,把握工作進度。3.審計組現場總結會。一般在現場審計結束前召開,跟蹤審計項目在年終進行,對審計實施過程和審計結果進行總結和講評。審計組圍繞審計目標,進一步檢查審計實施方案的執行情況,包括審計質量、審計成果、計算機應用、審計紀律和改進措施;全體成員集體討論審計工作底稿,對其事實和證據、結論和定性、處理處罰建議、引用法律法規等進行討論與初步認定。4.審計交換意見會。一般在現場審計結束時召開。向被審計單位通報審計情況,聽取被審計單位意見。
三、審計取證管理
審計證據是形成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報告的基礎。不管是何種形式的審計成果,都是通過審計證據加工而成。審計證據質量優劣,直接關系到整個審計項目的質量。審計證據包括實物證據、文件證據、詢證證據和分析性證據。審計人員收集的審計證據應當具有合法性、適當性和充分性,既能支持審計結論,又要避免冗余。同時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當的審計取證方法,填寫審計取證單。
1.審計取證管理的內容:(1)審計取證的合法性。審計人員應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獲取審計證據。(2)審計證據的適當性。適當性是對審計證據質量的衡量,即審計證據在支持審計結論方面具有的相關性和可靠性。相關性是指審計證據與審計事項及其具體審計目標之間具有實質性聯系。可靠性是指審計證據真實、可信。(3)審計證據的充分性。充分性是對審計證據數量的衡量,審計人員在評估存在重要問題的可能性和審計證據質量的基礎上,決定應當獲取審計證據的數量。
2.審計取證管理的方法:(1)規范審計取證的程序。審計人員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取得被審計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提供資料真實性和完整性的書面承諾。審計人員取得證明被審計單位存在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以及其他重要審計事項的審計證據材料,應當由提供證據的有關人員、單位簽名或者蓋章。(2)采取科學的審計取證方法。取得審計證據的方法包括檢查、觀察、詢問、外部調查、重新計算、分析等。審計取證時,除了要保證圍繞具體審計目標和審計事項有針對性的開展取證外,還應注意從被審計單位外部獲取的審計證據比從內部獲取的審計證據更可靠;內部控制健全有效情況下形成的審計證據比內部控制缺失或者無效情況下形成的審計證據更可靠;直接獲取的審計證據比間接獲取的審計證據更可靠;從被審計單位財務會計資料中直接采集的審計證據比經被審計單位加工處理后提交的審計證據更可靠;原件形式的審計證據比復制件形式的審計證據更可靠。(3)加強對審計證據的三級復核。審計組組長應對審計組成員取得的審計證據是否適當、充分進行審核,根據情況可以責成采取進一步審計措施,獲取適當、充分的審計證據。審計機關業務部門應對審計組報送的審計證據是否適當、充分進行復核。審理機構對審計機關業務部門報送的審計項目材料審理后,可以根據情況要求審計組補充重要審計證據。
四、審計工作底稿編制管理
1.審計工作底稿編制管理內容。(1)審計工作底稿內容的完整性、格式的規范性。審計工作底稿承載了審計人員實施審計的過程,應該保證審計記錄內容完整,格式規范。(2)審計工作底稿相關結論的正確性。審計工作底稿中的審計過程和結論等,是形成審計報告的重要依據,審計工作底稿中相關結論正確,才能保證審計報告的準確性。
一、審計應急管理的含義和基本特征
審計應急管理是指各級審計機關為有效應對突發事件而進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動。在這里,審計應急管理的主體是各級審計機關,管理的目的也是有效應對、減少損失和影響,管理的內容是審計應急管理機構建立、應急預案的制定、突發事件的內外處置、溝通協調、后勤保障、信息等。
審計應急管理的基本特征:1.政治性。處置突發事件的好壞,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關系到國家和社會的安全和穩定,因而是國家和政府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審計機關也必須站在政治的高度,嚴肅地看待審計應急管理的重要性,把參與處置突發事件作為光榮的政治使命,嚴格審計應急管理,充分發揮審計應急管理的作用,確保審計應急管理任務的順利完成。2.專項性。政府應急管理涉及方方面面。審計應急處置任務對內就是要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開展預防和自救活動,對外就是要按照審計法的規定和政府的要求對財政救災資金和社會捐贈款物進行專項監督檢查,督促有關方面合理籌集、分配和使用救災資金,避免出現資金被截留、挪用、貪污等問題。3.集中性。審計應急管理一旦啟動,審計機關就必須集中一定的時間、集中專門的隊伍投入到救災之中,并準備專門的財力、物力予以保證。4.緊迫性。快速反應、快速處置,是減少突發事件損失和危害的有效途徑。審計應急管理也必須體現快速反應和快速處置的精神。5.一定程度上的被動性。審計應急管理只有在突發事件爆發后才能緊急啟動,積極實施。在突發事件帶來的影響和損害結束后,審計應急管理活動才能告一段落,因此,具有一定的被動性。盡管如此,審計機關也要變被動為主動,以主動的態度努力做好平時的審計應急管理工作,防患于
未然。
二、審計應急管理的原則
1.服從大局原則。審計應急管理工作是政府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審計機關必須把政府交辦的審計應急工作作為一項大事來抓,不管自身有多大困難,都要在思想上、行動上同各級政府的決策和決定保持高度地一致,保質保量地完成好審計應急任務。
2.全面動員原則。審計機關必須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統一部署,進行全體動員,開展審計應急管理活動。
3.貼近服務原則。審計應急工作“點”多、“線”長、“面”廣。審計應急管理的范圍涉及救急、救災、救險資金的籌集、分配和使用等各個環節,資金來源既有政府財政部門撥付的專款,也有社會各界團體和個人捐贈的款物,款物使用的方向既有指定對象的也有非指定對象的。因此,在審計應急處置過程中,審計人員應當貼近基層、貼近群眾,用良好的精神面貌,帶去黨和政府的關懷。也要關心奮斗在審計應急一線的審計人員的工作和生活環境以及家屬的冷暖,力所能及地解決實際問題。
4.“平戰”結合原則。提高審計應急管理的能力,需要從平時做起,不斷增強廣大審計人員的危機意識、責任意識、風險意識、主動參與意識等,審計應急情況一旦出現,就能“召之即來,來之能戰”。
5.與時俱進原則。政府應急管理是一個需要不斷更新和完善的過程,審計應急管理也需要根據客觀形勢的發展變化,不斷增強審計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不斷完善審計應急管理的思路和方法,不斷改進審計應急管理的機制、措施。
三、審計應急管理的范圍和內容
審計應急管理的范圍。一類是審計機關對突發事件進行預防,或突發事件發生后所組織的各項自救活動。如“非典”時期,審計機關根據統一安排進行的定時、定點的消毒、清潔活動,以及這次汶川地震震區審計機關開展的救災活動。另一類是審計機關根據法定職責和政府指令,在突發事件發生后,參與政府組織的有關應急處置的活動。如審計機關奉命對各類救災款物進行的全過程跟蹤檢查活動。
審計應急管理的主要內容。(1)制定審計應急預案。按照《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全國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體系包括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地方應急預案、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和重大文體、會展活動應急預案。審計應急預案屬于部門應急預案范疇。應急預案是一定時期政府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應對突發事件的總的行動和措施安排,制定好審計應急預案是審計應急管理的重要任務。審計應急預案一般應該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工作原則、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主要工作機制、保障措施等。(2)建立審計應急組織機構。組織機構一般由領導小組、應急辦公室、處置部門、后勤保障部門等組成。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公室,負責組織推動、上傳下達等審計應急協調工作。處置部門根據實際需要確定人員范圍和數量。后勤保障部門負責應急物資、交通工具的供應、保障和維護等。(3)科學界定審計應急的主要職責。鑒于審計應急管理包括兩個方面,那么其職責也應從兩個方面界定。一是在突發事件中審計機關自身組織預防和自救活動的責任。在這方面,審計機關要嚴格按照《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規定,明確和落實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的應急管理職責。二是在突發事件中審計機關參與突發事件有關款物的監督檢查活動的責任,審計應急職責應具體化。(4)規范審計應急處置程序。其程序一般包括應急準備、應急實施、應急結束三個階段。例如應急準備工作包括:突發事件發生后,審計機關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召開全體人員大會,宣布進入審計應急狀態,按照審計應急預案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審計應急人員進入應急崗位等。如果情況特殊,來不及做以上工作,則直接進入應急實施階段。在應急實施階段,審計機關如果面臨地震這樣的直接災害,一方面需要與上級部門取得聯系,報告突發事件產生的損害程度,了解上級的指示,另一方面,需要動用一切手段,立即組織開展自救活動。如果是開展救災款物監督檢查活動,則要動員組織好專門力量,根據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指令,指定工作現場,迅速開展工作。應急結束階段,主要是做好應急工作的總結、情況匯報等善后事宜。(5)審計現場協調。一是審計現場內部協調。即審計機關應急管理辦公室按照審計應急預案確定的應急職責,與相關部門溝通了解處置現場突發事件預防和自救活動開展情況,款物監督檢查情況,協調解決實際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二是審計現場外部協調。即審計應急管理辦公室按照政府應急管理預案的要求,根據應急處置需要,與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等進行溝通聯系,宣傳審計應急管理程序和要求,反映審計機關應急處置的情況,解答相關人員的問題,提出審計應急需解決的辦公條件、物資保障等要求。(6)實施審計結果公布。按照政府有關要求,審計機關在履行監督檢查的過程中和結束后,要將審計的結果向社會進行公布。審計應急管理辦公室應當對審計結果公告的質量進行控制,安排好公布的時間和新聞媒體,做好對社會疑問的解答準備,確保審計結果公布順利進行。應政府要求,參加新聞會或接受記者采訪。(7)撰寫審計應急工作評估報告。審計應急工作結束后,應當全面回顧審計應急工作開展的情況,評估審計應急工作取得的成效,找出需要進一步改進的不足之處,提出今后加強審計應急管理的意見,進一步完善審計應急預案。(8)提出獎懲處理建議。對審計應急處置中涌現出的先進人物提出表彰的建議,對、等違法違紀的人員提出給予行政處分的建議。(9)組織開展平時的突發事件應對知識和應急管理知識的培訓、應急演練等。
(作者單位:天津市審計局)
參考文獻:
1.國務院,《關于全國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
2.新華社,《馬凱談加強政府應急管理》,2008.11.28
3.于建榮等編,《應對突發事件知識讀本》,新華出版社,2008。
4.郭濟主編,《政府應急管理實務》,中央黨校出版社,2004年。
明確獨立審計準則體系在司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我國的監督制度是在經濟改革中確立的,而建立完善的社會監督體系則需要健全的獨立審計法律體系來保障。在缺乏法律依據的情況下,獨立審計很難有效推行。只有完善有關法律,才能優化審計環境。
在司法實踐中,判斷某種行為是否合法、出現某種結果或實施以及不實施某種行為是否應該承擔不利后果,都要找到法律法規作為判斷依據。實際上,獨立審計準則本來就不屬于法律法規體系,而只是一種權威標準。依據這種標準執行業務出具的報告也不能絕對保證其真實性和不出現重大遺漏,只能提供合理保證。如果這種標準要產生法律上的效果,必須要通過法律法規。
標準實際上只能作出事實判斷,其本身不是法律判斷。如沒有遵守標準,導致對他人的人身財產損害是否應該承擔不利后果。而承擔何種不利后果,標準沒有作出規定,這也不是標準應該作出的規定,這是法律法規的范疇。注冊會計師要規避風險,只有依賴獨立審計準則。
要從法律的角度保護注冊會計師,必須正確認識獨立審計準則的法律地位,即獨立審計準則作為一種權威標準只有通過相關法律法規直接認可或通過合同約定才能產生法律效果。但從注冊會計師相關的法律法規來看,包括注冊會計師法、公司法、證券法、刑法的相關條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月9日的“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等,都提到以有證據證明無過錯作為免責原則,沒有明確以注冊會計師是否嚴格遵循獨立審計準則和職業道德規范作為判斷注冊會計師是否有過錯的標準。這種狀況加上審計本身的復雜性,導致在司法實踐中難以對注冊會計師是否有過錯,或者如果有過錯,是一般的過失、重大過失還是欺詐作出事實判斷。于是在一些情況下,容易形成以結果判定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要改變這種狀況,明確獨立審計準則體系在司法中的地位和作用,相關法律法規都應該在相關的確定注冊會計師責任的條款中明確以下事項:一是審計報告或其他注冊會計師報告的性質,或者規定報告本身應該指出其性質和用途,以避免誤導報告使用者;二是注冊會計師出具報告應當遵循的專業標準及專業標準的制定者,或者要求注冊會計師在報告和合同中明示其出具報告依據的專業標準,并規定沒有遵循專業標準出具的報告為虛假報告;三是出具虛假報告應承擔的行政、民事和刑事責任等的各種否定性法律后果。
健全獨立審計制度體系和確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的法律制約
制定我國獨立審計制度體系并保證其權威性。為此,制定我國獨立審計規范應該做到以下四點:
第一,促進注冊會計師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基本原則,提高獨立審計質量;第二,促使各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按照統一的執業標準執行審計業務,提高業務素質和執業水平;第三,明確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投資者的權益,促進整個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第四,確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范法律地位,使其內容具有強制性,要求注冊會計師必須遵守。
事實上,僅有相應的法律和規范,還不足以使獨立審計高效率地運轉起來。當與獨立審計相關的法律和規范的社會成本大于社會收益的情況下,一個健全的市場經濟社會就需要通過道德的力量來克服注冊會計師的機會主義行為,制約注冊會計師不擇手段地從事任何一種個人邊際收入大于邊際成本的謀利活動的行為傾向,從而使市場經濟秩序得到有效的維持。注冊會計師是理性的。理性會促使他們接受道德的支配,使誠實、信用等成為維護社會和諧的手段。一切不義、欺詐等行為都不符合道德的精神。在市場經濟中,道德的地位是法律和規范所無法代替的。
此外,最為重要的是執業質量的提高程度也取決于注冊會計師以道德為基礎的行為自律程度。注冊會計師不僅要受到一般道德-倫理道德的制約,還要接受職業道德規范的約束。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范是注冊會計師職業規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屬于規范的范疇。但是,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范所確定的內容如獨立、客觀、公正、職業勝任能力和技術準則、對客戶的責任、對同行的責任以及其它責任等都可以看作是一般道德在獨立審計行業的具體化,應當在全面了解注冊會計師執業環境的基礎上,制定職業道德準則。所制定的規范要針對注冊會計師在執業過程中遇到的各種職業道德問題。鑒于獨立審計行業的特殊性,其職業道德規范的內容應具有強制性,要求注冊會計師必須遵守。
構建審計的強勢主體
獨立性的喪失對注冊會計師和整個行業來講,是自身制度的不完善,經濟地位的不獨立導致其職業過程中的違規操作。筆者認為,只有讓注冊會計師行業整個強大起來,才能做到真正的獨立,并以公正的姿態面對各種利益沖突,為社會公眾代言。
設立專門機構從事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業務委托與付費,以割斷注冊會計師與被審計單位的經濟聯系,保證其獨立性。筆者認為:由專門的機構行使委托權,將從根本上改變審計關系中已往的審計委托人與被審計人相重合造成審計關系失效的局面,建立起規范、完整的審計三方關系,為審計的獨立性打下堅實的制度基礎;由專門的機構給注冊會計師(或會計師事務所)付費,可以切斷注冊會計師與被審計單位的經濟聯系,消除了被審計人對會計師事務所的影響,為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提供了經濟基礎,也可以有效解決付費的不需要,而需要的不付費這一矛盾。
行使審計委托權的機構必須獨立于被審計單位,能代表社會公共(眾)利益,這樣才能真正出于公心,出于社會效益最大化而行使職權,筆者認為,真正能代表全社會公共利益的,能協調各方面利益的只能是國家,是政府。因此,這個專門機構應該是由國家(政府)管理的非營利機構,由國家支付其日常費用而不能通過委托權的行使來賺取收入。
要解決審計費用的問題,筆者認為,可以嘗試的辦法是:由投資人、債權人根據自己權益金額交納一定比例的咨詢費用交由專設機構作委托費用,二是由政府出審計費用。理由是注冊會計師提供的審計,其受益者既是債權人、投資人,也是整個社會-由于社會環境的好轉,經濟的有序發展,將帶來很大的社會效益,所以由政府代表社會出一定費用也是合理的,因為它是社會進步的一筆必要的成本,何況這筆費用,國家(政府)又可以從投資者、債權人的印花稅、所得稅、營業稅,從經濟的發展收益中得到補償,所以說由政府出這筆費用是可行的。
建立制約制度
使會計師事務所真正成為合伙制、股份制的經濟實體,使其真正能有承擔起經濟賠償責任的能力。這是嚴管重罰政策、保證金、風險金政策的一個前提或經濟基礎。
要會計師事務所承擔起高額的賠償,交納得起風險金、保證金。必須明確規定會計師事務所的最低資本額(應根據經濟形勢適當調整),使其有承擔最低風險的能力,并相應規定其承擔各種規模業務所必須的資本,使其具有相匹配的承擔風險的能力-收益與風險相匹配。這樣既能保證會計師事務所具備一定的承擔風險的能力,促使其嚴格控制風險,提高質量,又能促使其壯大發展(聯合、重組),從而承擔更大的業務,獲取更多的利益。
提高注冊會計師的收益水平,提高其門檻是對其嚴厲處罰、追索的基礎,使風險與收益相匹配,否則,嚴厲的處罰將無力承擔,嚴厲的追索將使注冊會計師都放棄這一職業,反過來又影響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影響這一行業的健康發展。提高注冊會計師的待遇,既能增加其承擔風險的能力,又會使他們的違紀成本上升,違紀收益率下降;同時注冊會計師優厚的待遇又能吸引大量優秀人才,從而形成競爭,形成壓力,促使注冊會計師為保住飯碗而努力,而減少違紀。由于有大量人才的愿意進入,也為提高該行業的門檻,提高注冊會計師的素質、業務水平創造更好的條件。
對注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的管理,可仿照新加坡對公務員的管理制度,即建立公積金制度。其資金來源:每次審計的報酬,都要由國家專門機構(負責審計業務委托)扣除一定比例,國家再出一部分,為注冊會計師建立公積金。該公積金平時不能動用,直到規定的年限后才能給予注冊會計師。該注冊會計師一旦在規定的年限之前因違紀受到開除或不能從事注冊會計師職業,則該注冊會計師名下的公積金將被沒收,轉為國家所有,以用作其他注冊會計師的補貼和獎勵。
加強對注冊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的監督,從制度上監督其做出公正結論“失去監督的權利必將導致腐敗”。
當注冊會計師認定整個會計報表是公允表達的情況下,由于某種事項的存在,使無保留意見的條件不完全具備,影響了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表達,注冊會計師會對影響事項提出保留意見。而只有當注冊會計師確信整個會計報表存在嚴重錯報,以致根本不能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公允反映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時,注冊會計師才發表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但在審計實務中,由于兩者的界限需要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判斷,曾出現許多用保留意見代替否定意見和對相似情況發表不同審計意見的事項,降低了審計報告的使用效能。
[事項1]華興公司2001年度凈利潤為16萬元,注冊會計師對其2001年會計報表出具了保留意見審計報告,說明段表述如下:“貴公司賬面反映的在建工程為2號流水線工程,該項目2001年度處于停建狀態,貴公司2001年度對上述項目利息資本化金額為895萬元。”
[分析]在建工程處于停建狀態,仍然把項目利息資本化,這種違反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的錯誤處理,影響了會計報表的公允反映。如果被審計單位拒絕調整,注冊會計師可以考慮發表保留或否定意見。但究竟是保留意見還是否定意見呢?在其他條件相同的前提下,重要性水平是影響注冊會計師判斷的主要因素。在具體運用重要性水平時,不僅要分析其數量,也要分析其性質。由于華興公司2001年凈利潤僅為16萬元,但2001年度對處于停建狀態的項目利息資本化金額為895萬元,如果把停止資本化的利息計入當期損益中,華興公司2001年度不僅沒有盈利反而虧損了。這種影響收益趨勢的錯報,無論金額大小,從性質上考慮都足以影響會計報表總體的公允性。因此,注冊會計師應當發表否定意見,而不是保留意見。
在審計實務中,注冊會計師運用重要性水平時,下列錯報會影響會計報表使用者的決策,注冊會計師應當從性質上考慮其重要性:(1)涉及舞弊與違法行為的錯報;(2)影響收益趨勢的錯報;(3)可能引起履行合同義務的錯報;(4)不期望出現的錯報。
[事項2]注冊會計師審計華興公司2001年會計報表時,確定其會計報表的重要性水平為500萬元,主要是關注到以下兩種情況:一是華興公司2001年停止使用且準備處置的固定資產在2001年沒有計提折舊670萬元;二是華興公司對合同約定采用到岸價格的一筆2001年12月24日發出的銷售給美國A公司的業務確認主營業務收入650萬元。注冊會計師在判斷出具審計報告的審計意見的類型時,認為華興公司不予調整的固定資產少計提折舊情況會導致出具保留意見,但華興公司不予調整的多計收入情況會導致出具否定意見。最終,注冊會計師對華興公司2001年會計報表發表了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分析]在審計實務中,能夠影響注冊會計師發表保留或否定意見的會計報表錯報分為兩種:(1)金額重要但對整個會計報表影響不大;(2)金額重要且廣泛地影響會計報表總體的公允性。一般講,注冊會計師對第一種情況的錯報會發表保留意見,對第二種情況的錯報會發表否定意見。如此區分的關鍵在于注冊會計師對錯報項目是否具有牽涉性(或彌漫性)的判斷。一項錯報越具有牽涉性,則注冊會計師發表否定意見的可能性越大。在該事項中,少計提折舊和多計收入的金額都超過重要性水平。特別是不予調整的多計收入情況,不僅會影響華興公司主營業務收入、應收賬款核算,也會影響存貨、成本等核算,進而影響到資產總額和企業的盈利情況,具有很大的牽涉性。因此發表否定意見的可能性大。
謹慎選用無法表示意見
當注冊會計師實施了一定審計程序后,由于某些限制而使注冊會計師不能對某些重要事項取得證據,無法完成取證工作,進而無法判斷應當使用的措辭或問題的歸屬時,注冊會計師應當發表保留或無法表示意見。但在審計實務中,一些注冊會計師往往不能區分保留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常用無法表示意見代替其他審計意見。這不僅降低了審計報告的使用效能,也使社會公眾對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產生了懷疑。
[事項3]華興公司2001年會計報表的資產總額為7065萬元,利潤總額為982萬元。注冊會計師對華興公司2001年會計報表出具了保留意見審計報告,說明段表述如下:“如附注五所述,貴公司2000年對A公司投資2280萬元,占A公司股權比例33%.到2001年底,貴公司累計投資收益1940萬元,其中2001年列計1185萬元。但貴公司未提供A公司2000年和2001年的會計報表,受客觀條件限制,我們未能對A公司實施審計,因而無法確認該項投資收益。”
[分析]該事項中,注冊會計師無法取得證據的情況具有牽涉性,不僅影響本年度利潤增加1185萬元,也影響長期投資的增減變動,進而使得注冊會計師從整體上無法判斷華興公司2001年會計報表的公允性。因此注冊會計師不能僅僅發表保留意見,而應該發表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事項4]華興公司2001年度凈利潤-10967萬元,總資產111696萬元。注冊會計師對華興公司2001年會計報表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說明段表述如下:“根據我們的審查,(1)2001年,貴公司在連續兩年虧損的情況下繼續虧損,賬面虧損金額為人民幣10967萬元,實際虧損金額為31729萬元,貴公司凈資產出現負數,賬面資產總額為人民幣111696萬元,實際資產總額為95816萬元,賬面凈資產為人民幣-10188萬元,實際為-12836萬元。(2)貴公司目前涉及訴訟案件66起,涉及金額人民幣21646萬元,其中,貴公司作為被告的53起,一審均已敗訴,涉及金額人民幣20267萬元;貴公司作為原告的13起,涉及金額人民幣1379萬元。上述訴訟案均未在賬表中反映。(3)函證其他應收款出現差異6291萬元,貴公司拒絕進行調整。”
[分析]在審計實務中,如果注冊會計師在明知被審計單位違反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情況下,不執行必要的審計程序予以確認或確認后不愿意予以如實披露,以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為由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甚至出具帶強調說明段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這屬于嚴重違背獨立審計準則和職業道德準則的行為,不僅降低了審計報告的使用效能,也應受到相應的處罰。該事項中,注冊會計師用無法表示意見代替否定意見。對于情況(1)和(3),如果注冊會計師已經查證清楚而貴公司拒絕調整時,應當發表否定意見,而不能用無法表示意見代替否定意見;對于情況(2)注冊會計師應通過向律師函證等程序,了解華興公司最可能發生的訴訟損失,建議其調整預計負債,而不能僅僅披露了事。
嚴格規范審計報告中的說明段的編制
注冊會計師編制說明段時常存在以下問題:(1)沒有盡到應有的披露責任,應該說明的事項沒有說明;(2)謹慎過頭,把不該強調說明的事項加到強調說明段中;(3)用帶強調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或保留意見代替其他審計意見;(4)說明段披露不明確、不充分或表述晦澀,詞不達意,不能使審計報告使用者掌握充分信息,容易引起審計報告使用者誤解。
[事項5]注冊會計師對華興公司2001年度的會計報表發表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標準報告),但華興公司的會計報表附注(二)中披露:“2001年12月27日,由于A公司狀告華興公司侵犯其專利權,要求賠償322萬元,截至2001年12月31日,該訴訟案正在審理中,無法預計其最有可能的賠償金額”。
[分析]在審計實務中,當注冊會計師決定出具無保留意見時,如果為了有助于報告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審計報告,需要對審計報告作一些補充說明,注冊會計師可以在意見段后面增加強調說明段,以提請會計報表使用者關注。但如果存在應該強調說明的事項,注冊會計師卻沒有在審計報告中強調說明,會計報表使用者可能因此注意不到充分的信息,影響其決策。該事項中,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華興公司涉及到無法預計的訴訟案件,可能會影響會計報表使用者決策,注冊會計師應該在審計報告意見段后增加強調說明段予以說明。因此,該案例不應該是標準報告,應發表帶強調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審計法》、《檔案法》、《保密法》和各項政策規定為基本原則,集中統一管理審計檔案和機關檔案,維護檔案安全、完整。
二、基本制度
(一)檔案員崗位責任制度
1、負責本機關全部檔案和其他各種有價值資料的保管、收集、整理、編制以及檢查檔案的裝訂質量。
2、認真執行《保密法》和有關檔案工作的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檔案工作制度。
3、加強檔案室的安全防火、防盜、防蟲、防鼠、防潮工作,做到各項防護設備、設施和物品的定期檢查和安放。
4、檔案室的門、檔案柜及其他存放檔案設施,要按時上鎖。除檔案管理部門、上級檢查部門及檔案室工作人員,其他人員不準進入檔案室。
5、搞好檔案的統計與鑒定,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檔案監銷工作。
6、總結檔案管理的經驗和做法,加強檔案科學管理的方法、方式的創新,確保檔案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7、完成領導交辦的有關檔案的其他工作。
(二)檔案立卷歸檔制度
1、立卷原則
(1)本機關的全部檔案由檔案員專人負責,統一管理,不準散存。
(2)業務檔案,要嚴格按照審計署關于審計檔案管理工作規定,以各業務科室為單位,誰審計誰歸檔立卷。
(3)機關檔案,要根據區檔案館的要求,按類目、范圍、內容,由檔案員負責收集、整理、裝訂,按年度立卷,并存檔保管。
(4)審計機關的全部檔案,由檔案室統一編號,編制目錄,科學管理,以便利用。
2、歸檔范圍
審計局各項工作中產生和形成的具有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憑證、賬簿、數據等。
3、檔案歸檔驗收標準
(1)不拆除文件上的金屬物的不歸檔。
(2)破損或褪色的文件材料不歸檔。
(3)裝訂部分過窄,或多字不加寬用紙以及其他不符合檔案用紙標準的不歸檔。
(4)字跡難以辨認的不歸檔。
(5)裝訂不牢固、不整齊、不美觀、丟頁壓字、損壞文件、妨礙閱讀的不歸檔。
(6)錄音帶、錄像帶、光盤等聲像資料檔案,應標明內容、承辦單位、錄制時間、錄制人,標志不全的不歸檔。
(三)檔案查閱制度
1、按規定查閱的檔案,只準查閱有關部分,不準查閱無關部分。
2、查閱檔案的有關內容經允許摘錄時,只準摘記復制在專紙上,不準記在個人工作手冊上,只準摘錄有關部分,不準全文抄寫。
3、查閱的檔案只準在檔案室內查閱,不準私自帶出檔案室。
4、愛護檔案,不準在檔案的任何處勾、涂、改、做標記、弄臟、弄濕或折褶。
5、原則上檔案不借閱,確需借閱的,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后辦理借閱手續,限期歸還。
6、查閱核心檔案,須經主要領導批準,只準查閱有關的部分。
7、機關工作人員到檔案室查閱檔案,要注意記錄利用檔案進行審計成果轉化的典型事例。
(四)檔案安全保管、保密制度
1、檔案管理人員和借閱檔案人員,必須保守黨和國家的機密以及被審計單位的商業秘密,做到不失密,不泄密。
2、除檔案管理人員和上級檢查人員以外的其他人員不準進入檔案室。
3、不準在檔案室內吸煙、使用明火。
4、檔案室的門窗必須有防護設施,如鐵窗、鐵門等。
5、檔案室的各項統計資料、數據、數字不對外公布。
(五)檔案銷毀制度
1、對機關檔案室保存15年以上的短期檔案以及無利用查考價值的檔案要予以銷毀。
2、銷毀檔案必須成立有區檔案局領導參加的檔案銷毀領導小組。
3、已經批準擬銷毀的檔案,必須逐件、逐卷進行登記,領導簽字后,當眾銷毀。
4、銷毀檔案的登記表和銷毀的卷、文件份數,及時上報區檔案局。
5、擬銷毀的檔案,不得當廢紙賣掉,可以由兩人以上送紙漿廠當眾化為紙漿。
三、領導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