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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社會保險商業保險
一、從社會經濟的角度看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的關系
1.共性
(1)兩者都是分攤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同以概率論與大數法則作為制定費率的數理基礎,同以建立保險基金作為提供經濟保障的物質基礎。(2)兩者同屬于社會保障機制,具有穩定器的作用。(3)兩者都是處理風險的方法,能起到分散風險、消化損失的作用。
2.區別
(1)保障水平不同。社會保險僅滿足人們的基本需要;商業保險則根據投保人的能力,以更高層次的保障來實現他們的需求。(2)經營機制不同。社會保險由政府或指定的機構經營,具有行政性和壟斷性,不以盈利為目的;商業保險是在市場條件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企業行為,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目的。(3)繳費方式不同。社會保險的保費由個人、企業和政府共同負擔,由國家負總責;商業保險的保費由投保人負擔,保費中包括公司的營業和管理費用;(4)業務范圍不同。社會保險僅是對人的保障;商業保險不僅保障人而且還保障財產與相關利益的損失,就是對人的保障也具有選擇性,只保障符合投保條件的人。
3.互補
從雙方的關系看,兩者具備了互補的基礎。
(1)社會保險對商業保險的補充。商業保險保障具備投保能力且符合投保條件的企業或個人,而社會保險對保險標的不具有選擇性。被商業保險排除在外的人群可以通過社會保險保障最基本的生活需要,通過社會保險使更多的人得到了保障。
(2)商業保險對社會保險的補充。有些勞動者收入較高,而社會保險的保障水平又十分有限,他們只有通過參加商業保險保障其養老、疾病、意外、財產等方面的需要。
二、深化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對商業保險的影響
由于兩者存在聯系,社會保險的改革就會對商業保險的發展產生影響。
1.有利影響
(1)社會保險理論方面。我國的社會保險改革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個人也要繳費,強調權利義務對等,使受益與個人繳費相關。在效率優先原則的指導下,鼓勵勞動者通過合法途徑增加收入,提高生活的質量,這樣人們將不滿足于較低水平的保障,而更多地轉向保障更高的商業保險品種。
(2)社會保險體系方面。我國實行三支柱的保障體系。第一支柱是政府主導的強制性社會保險;第二支柱是政府指導,企業實行的企業補充保險;第三支柱是自愿性投保的個人儲蓄保險。其中企業補充(養老、醫療)保險的基金,可以委托社會保險部門管理,也可向商業保險公司投保,這就給商業保險的發展注入了大量資金,而個人儲蓄保險更是商業保險的一塊大市場。
2.不利影響
(1)社會保險拓展方面。社會保險的覆蓋面由國企向集體企業、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拓展,在既定的保障需求條件下,由于社會保險滿足了一部分保障需求,對商業保險的需求也就減少了,而且保障水平越高,對商業保險的替代作用就越大。兩者客觀上形成了“基本”和“補充”的競爭關系。
(2)企業效益方面。我國企業普遍效益較差,許多企業無力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更無力舉辦企業補充保險,也就談不上將保險基金投保商業保險,并提供發展資金了。即使效益好的企業開辦了補充保險,也由于政府和勞動部門關系密切等原因,將這部分保險基金交給社會保險部門經營,保險公司在競爭中還處于劣勢。
三、商業保險的發展方向
1.企業補充保險領域
商業保險要積極參與這一領域。各企業購買保險公司的團體年金或醫療保險后,保險公司要為企業提供方案設計、賬戶管理、投資管理、待遇發放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務。
2.個人儲蓄保險領域
在傳統的生存、死亡、兩全、意外傷害保險的基礎上,從規避通貨膨脹的風險和適應人們理財多元化的需要出發,積極開拓分紅保險、投資連接保險、萬能壽險等新型保險產品或家庭綜合保障計劃。另外,發展分紅、儲蓄、返還相結合的家庭財產保險,讓財產保險更多地融入社會保障體系。
3.健康保險領域
國務院規定,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額的費用,可以通過商業醫療保險等途徑解決,這就為商業保險提供了機會,公司應根據不同的需求,開辦形式多樣、方便客戶選擇的新型健康保險,如手術保險、住院保險、大病保險、意外醫療保險等,滿足不同層次群眾的需要。
與全國其他省份相比,貴州省保險業仍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不管是保費收入的絕對數額還是保費收入的增長速度都遠遠低與全國其他省份。為了全面認識貴州省保險業的市場需求,發展的狀況及其影響因素,進一步提升保險業的整體發展水平,促進貴州省保險業全面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有必要立足于本地,科學地分析保險業的發展概況以及影響保費收入的因素、為貴州省保險業的持續發展提供參考。
二、變量的選擇
(一)被解釋變量的選擇
本文的被解釋變量為保險需求總量,保險需求總量(即保險金總額)是保險商品的使用價值量指標,不能表示一國在一定的國民收入水平上的有支付能力的保險需求,必須以保險需求的價值量指標即保險費收入來表示。本文所研究的保險需求是指保險的有效需求,所以選擇保費收入(Y)作為被解釋變量。據《貴州統計年鑒》而得的保費收入為財產保險和人壽保險的保費收入。
(二)解釋變量的選擇
1.地區生產總值(GDP)
地區生產總值與保險發展有著密切的關聯關系,林寶清(1996)和卓志(2001)等學者均證明了地區生產總值與保險收入之間的相關性,且二者之間呈正相關關系。一個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越發高,其保險需求越高,保險發展的總量和速度也會隨著快速增長。地區的經濟總量是影響保險需求的重要因素,生產總值越高,保險收入就越多,反之,保險發展就會在一個較低的水平之下徘徊。地區生產總值(GDP)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在一定時期內經濟活動所生產出來的全部最終產品的勞務和價值。GDP作為衡量社會總收入的指標具有很強的代表性。
2.居民消費水平
隨著經濟的發展,必然會引起居民消費水平的提高。而居民消費水平的提高意味著消費支出的增加和消費結構的升級。家庭收入的增加會隨著保險意識的增加而增加保險的消費需求。因此,在分析保險需求時,居民消費水平是應該被考慮的重要因素。
3.社會固定資產投資
固定資產投資額的增長會大幅帶來保險業務收入的增長,例如企業為其房屋、設備等投保財產險,房地產開發商為其商品房投保建筑工程險等。而且,根據經濟學原理,投資產生的乘數效應,使國民收入成數倍的增長,從而間接產生對保費的引致需求。由此可見,固定資產投資與保費收入兩者之間存在正相關關系。
4.居民儲蓄
一般而言,居民儲蓄與保險的發展呈現負相關關系。具體原因是居民的儲蓄會產生兩大效應:即收入效應和替代效應。居民儲蓄增加的收入效應會使得人們增加對保險的需求,替代效應則是通過積累財富來代替保險的消費。而居民儲蓄與保費收入之間的關系則應該取決于兩者之間大小。
5.總人口
人口數量是一個地區的保險需求的重要作用,并且表現為正相關關系。人口數量的增加會使得保險需求的增加特別是忍受保險需求的增加。盡管人口的年齡結構、文化水平、等也會影響這保險的需求,并且考慮到數據的獲得教難,本文僅僅就人口的絕對數量對保險的需求進行分析。為了研究的方便,模型中用Y代表保費收入(億元),影響因素變量分別用:G代表地區生產總值(億元),S代表居民儲蓄(億元),I代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億元),X代表人均消費水平(元),P代表人口總數(萬人)。其余影響變量放入隨機擾動項e。
三、模型的建立
(一)研究方法和數據說明
1.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多元回歸分析方法對貴州省的商業保險需求進行研究。多元回歸是計量經濟中普遍采用的方法,本文擬以1983至2012年貴州省30年的年度數據為依據建立多元回歸模型。在模型整體預測效果較明顯的前提下,對影響貴州省商業保險需求的因素進行定量分析。由于文中的變量存在多重共線性,用逐步回歸方法消除共線性問題。
2.數據的說明
在一般情況下,時間序數列取對數之后一般不會改變其時序性質故為了消除數據序列的異方差性。文中引入的變量均進行了對數處理。文中所有的數據均來自的《貴州統計年鑒》。
(二)模型的分析
根據最終得到的模型,可以得到結論:
第一,總人口數對保費收入有十分重要的影響,兩者呈正相關關系。在方程模型中,人口總數是最主要的解釋變量,解釋能力非常強。在其它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人口總數每增加一個百分點,貴州省的保費需求就會增加3.775%。
第二、地區生產總值對保費收入也有非常重要的影響,從模型中可看出兩者呈正相關關系。同樣,在其它條件不變的情況下,貴州省的GDP每增加一個百分點,其保險需求就會增加1.3056%。
第三,最終得到的模型中雖只包括了總人口數和地區生產總值這兩個解釋變量,說明這兩個變量是影響貴州省保險需求的最主要的變量。但這并不代表固定資產投資、人均消費水平和居民儲蓄對保費收入沒有作用。之所以最終只保留了總人口數和地區生產總值這兩個變量,是因為原方程存在多重共線性。這是由各經濟變量之間存在著相關關系這一普遍現象所決定的。
第四,固定資產投資、人均消費水平和居民儲蓄對保費收入也有影響。為了能驗證固定資產投資、人均消費水平和居民儲蓄與貴州省保費收入的關系,本文分別用固定資產投資、人均消費水平和居民儲蓄三個變量與保費收入建立模型,同樣運用最小二乘法,分析得到:三個模型的可決系數都在90%以上,擬合優度較好,三個解釋變量都與保費收入呈現正相關關系,其中,固定資產每增加一個百分點,保費收入增加0.3264%,人均消費每增加一個百分點,保費收入增加0.5952%,居民儲蓄每增加一個百分點,保費收入增加0.6081%。可以看出,影響貴州省保險需求的因素有地區生產總值、總人口數量、以及固定資產投資、人均消費水平和居民儲蓄,但是前兩個變量的最用作用更為明顯,也正是由于多重共線性的存在,本文的模型僅僅只保留了前兩個變量。
(三)經濟解釋
本文利用最小二乘法回歸估計方法對1983年至2012年的貴州省的保費收入進行了計量分析,從實證的角度論證了貴州省保險發展、保險需求增長與地區生產總值、人口總數等因素之間的關系。我們可以從以下二方面進行經濟解釋:第一,貴州省人口總數的增長是貴州省保險需求增長的主要原因。無論從理論研究的結論,還是從世界各國(尤其是發達國家)保險業發展的影響因素來看,人口因素都是非常重要的變量,我們做了具體分析。人口總量是人身保險的潛在需求市場,它與人身保險的需求成正比,在其他因素一定的條件下,人口總量越大,對保險的需求總量也就越多。貴州省的人口基數不少,根據以上原理,人口變量對保費收入的促進作用很明顯。第二,貴州省經濟增長水平的提高對貴州省保險需求的增長至關重要。經濟增長和發展是保險需求增長和結構升級的根本源泉,是保險業發展的根本前提。貴州省經濟增長為貴州保險業的發展提供了充足的資源、良好的政策支持、穩定的金融環境和良好的外部環境,宏觀經濟增長狀態良好,會為保險業的發展鋪平道路。GDP的快速平衡增長,導致不管是保費收入,還是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都呈現出較快的增長趨勢。根據模型,可以預測隨著貴州省經濟的快速發展,貴州省的保險行業和保險收入會有一個較快的增長速度。
四、啟示與建議
關鍵詞:新農村商業保險重要作用措施
改革開放后,我國商業保險發展迅速,取得了豐碩的成果。但是我國農村商業保險發展速度卻相對較慢。目前,建立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社會發展的重中之重,因此,大力發展農村商業保險也就成為我國保險的發展重點。
商業保險在農村經濟社會中的地位和作用
發展農業保險,可以有效抵御農業風險,保證農民收入和正常的生產經營。2005年全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同比增長80%以上,農業保險賠款超過2億元,同比增長90%。農業保險為廣大農民群眾抗御農業自然風險設立一條“保障線”,在保證農民收入和生產經營方面發揮了不小的作用。通過保單質押貸款,解決農民小額信貸需求。人壽保險大都具有儲蓄性質,通過保單抵押提供小額貸款,能夠解決農民的生產生活急需。
發展農村商業保險,可以幫助解決農村人口老齡化帶來的一系列問題。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數據表明,農村人口的老齡化程度高于城鎮。我國農村已經步入人口老齡化社會。解決好逐步發展的老年人的養老、醫療等問題,使他們安度晚年,已成為重大的社會問題。大力發展農村人壽保險,就可以減輕人口老齡化對國家財政的壓力,消除個人和家庭的后顧之憂。
發展農村商業保險,可以有效防范化解被保險人因疾病、意外等因素造成的巨大經濟損失和人體傷害,有利于保護農業生產力,較好地解決農民因病返貧、致貧問題,有利于農村社會穩定。農村由自然災害引發的疾病,經常大面積發生。由于農村生活、生產條件差,各種疾病特別是一些地方病發病率較高,使本來擺脫貧困走上富裕的家庭重新回到貧困中去,對本來就很貧困的家庭無疑是雪上加霜。不僅在經濟上使這些家庭致貧,而且會造成家庭鄰里、親友不睦,嚴重影響鄰里關系和子女的教育、就業,形成社會問題。而商業保險能幫助解決這個問題,農民在政府的補貼基礎上,只需很少一部分資金投入就能解決后顧之憂。
2005年,全國健康保險業務的賠款與給付支出108億元。中國人壽的“兩康”產品自開辦以來累計賠付約42億元,深受農村群眾的歡迎。2006年上半年,5家商業保險公司在8個省(區)的62個縣(市、區)開展了農民合作醫療保險工作,涉及的參加農合農民1874萬人,試點地區平均參保率為86%。發展農民工工傷保險、養老保險,有利于推進和完善農村保障制度。在商業保險公司的參與下,分類逐步建立廣大農民工的工傷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切身利益,有利于推進和完善農村保障制度,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發展農村商業保險,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轉移部分農村富余勞動力,也為農村經濟發展、農民增收拓寬了渠道。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農業生產技術的提高,農村將出現越來越多的剩余勞動力,農村保險業務發展規模的不斷擴大,必然大量吸收農村富余勞動力從事農村壽險工作。以中國人壽河南省分公司為例,截止2005年底,農村壽險業務員已發展到3萬多人,一方面為農民提供保障服務做了大量工作,為穩定農村起到了應有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解決了部分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出路,加快了農民脫貧致富的步伐。
在當前國家和地方政府財力有限的情況下,商業保險作為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完全可以利用其自身獨特的行業優勢,為廣大農民群眾提供包括農業保險、失地保險、養老、醫療、意外風險、子女教育等在內的多種保險保障,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農村保險市場的現狀分析
農民的保險意識差距明顯,對保險認同度低,風險防范仍處在原始狀態。家庭養老、儲蓄看病,遇到大難靠親戚朋友幫助解困,這是廣大農村目前保障狀況的真實寫照。農村由于受經濟基礎、文化素質、媒體輻射不到位以及保險企業宣傳缺乏的影響,對保險知識知之甚少。
發展速度較快,規模小,區域差距較大,發展極不平衡。從區域來講,南方沿海發達地區農村的保險密度和深度都遠遠大于不發達的中西部地區。同一地區、同等條件,農民的購買力不盡相同,差距也很大。
農戶居住分散,網點不健全,展業困難,服務不到位,商業保險在農村的覆蓋面小。由于多數農村經濟不發達,農戶居住較為分散。現在常年在外打工的人數多,流動大。這些因素都給商業保險的展業帶來極大不便,增加了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本。以河南省為例,城市每百人擁有4張壽險保單,而農村每百人還不到1張保單。其覆蓋面很低。各家保險公司在發展戰略上,重城輕鄉、重效益輕責任、重眼前輕長遠是造成農村保險市場競爭乏力的根本原因。
商業保險產品缺少個性,基本沒有針對農民研發的險種,買難賣難,成為農村保險發展的瓶頸。在人身保險險種方面,近幾年各家公司主要打城市牌、打富人戰,忽略了農村廣大農民的保障需求,沒有開發針對農民的保費低廉、保障全面的產品。
重視程度偏低,政策扶持缺失,農村保險市場開發舉步維艱。商業保險公司盡管在農業保險、農村人身保險方面做出了一些努力,但由于政策扶持不到位,賠錢經營,企業積極性不高。發展農村商業保險的措施
政府應加強引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政府要進一步推行富民政策,使農民的收入大幅度增長,為農民購買保險奠定物質基礎。要高度關注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積極探索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如新農合醫療、農民工保險等等。對保險公司開辦農村保險給予政策支持。比如在開辦農民養老保險中采取國家補一點,家庭出一點,保險公司讓一點,使其盡快開辦起來。在農民醫療方面,政府既要鼓勵保險公司的參與,又要在費用上給予補貼,使其在微利情況下健康經營。對農村業務員可以采取減免營業稅的辦法,維護其在農村銷售人身保險的積極性。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兼顧保險公司經營效益和農民保障二者的利益,出臺有關優惠政策,支持商業保險公司積極參與農村保險市場的開發。
保險監管部門要發揮政府部門職能,優化農村保險的發展環境。要利用各種會議宣導和主動上門溝通的方法,避免地方有關部門干預保險經營。積極與工商物價部門聯系,避免多頭監管,重復檢查現象的發生。制定發展農村保險的優惠政策和補償體制。確保農村保險發展有一個寬松的環境。研究政策支持措施,為保險公司發展農村保險提供支撐。創新監管思路,促進對農村保險機構的審慎性監管和預警監管,及時扼制惡性競爭和有損農民利益的行為。做到關注而不干預,既有靈活性,又有市場監管的政策性。提高辦事效率,為農村保險的發展開設綠色通道。監管部門要遵循農村社會發展規律,加大對保險公司開辦農村保險的支持。要完善農村機構審批程序,提高審批時效,對農村網點機構要做到成熟一個,審批一個,開業一個,規范一個。建議對農村業務員實行資格授予制,使那些熱愛農業保險,誠實守信,業績良好的業務員得到展業資格,保證農村有一支穩定的、素質較高的銷售隊伍。
保險公司要處理好三種關系,確保農村保險市場健康有序快速發展。處理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關系。保險公司把經營效益放在首位,還應服務、服從于國家,肩負起振興經濟的使命。因此要在注重經濟效益的同時,兼顧社會效益,要在對農民的服務中求生存,求發展,力爭獲得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豐收。處理好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關系。就目前來講,農村保險成本高,費用大,見效慢。從長遠看,農村保險是有待開發的“處女地”,市場潛力巨大。農村保險既是保險公司業務新的增長點,也是做大做強的必由之路。處理好企業本身和國家大局的關系。當前國家正在研究農村的社會保障問題,農民急需養老、醫療和意外傷害的保險保障,這給保險公司提供了良好的發展機遇。保險公司一定要站在大局謀劃自身的發展規劃,積極投入人力、物力參與農村保險市場的開發。一方面發揮社會穩定器的作用,為加快農民奔小康、建設和諧社會步伐積極開展工作;一方面搶抓機遇,建站設點、擴大隊伍,為農村保險市場的開發和健康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保險公司要加大宣傳力度,普及保險知識和理念,增強認同度,為農業保險業務的拓展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調查結果顯示,農民對商業保險的認知度僅為20%。因此,加大宣傳力度勢在必行。由于歷史的原因,農民文化程度偏低,接受能力較差,在宣傳中要針對農村農民的特點研究切實可行的措施,以期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宣傳形式要多樣化。農村地廣人稀,居住分散,必須采取多種形式長期不斷地宣導。利用媒體,通過廣播電視、村委喇叭等向群眾灌輸保險知識和理念。充分利用墻體廣告,流動宣傳車、詩歌比賽、運動會、保險知識競賽等形式,使農民接受保險知識。開展農民喜聞樂見的文化娛樂活動,寓保險教育于娛樂之中,使農民認識保險,了解保險,主動購買保險。
宣傳內容要通俗化。要把保險知識和保險理念編成故事、寫成歌、繪成畫,講給農民聽,教給農民唱,展覽給農民看。突出重點,要彰顯人身保險的保障功能,宣導理念,使其潛移默化于農民大腦里;理論和實例相結合,利用一些賠案,深入淺出地進行宣傳。
宣傳范圍要廣泛化。在農村進行保險宣傳,范圍一定要大,要有一定的覆蓋面。重點人群要包括,農村干部和教師、中小學生、鄉鎮企業的老板和外出打工者。
保險公司要加快調研步伐,研發適銷對路產品。調查研究要分別不同類型進行,量體設計地為不同經濟地區、不同保障水平地區開發適合的產品。加快產品創新、產品改造。要加大險種開發力度,盡快開發出一批低保費,高保障,突出保障功能的人身保險產品;鄉鎮企業年金及農民養老保險產品;適合農民購買的一張保單保全家,一筆保費多保障等方面的產品;適合農民外出打工的高危人群人身意外險等等。條款要通俗化。要讓農民一看就明白,做到投保簡單,手續簡便,理賠快捷方便,有利于農村業務員宣講和推銷。
加強農村保險的渠道構建,進行組織形式等方面的創新。我國廣大農村地區,信息分布和傳遞不平衡、不充分,來源渠道有限。保險對于廣大農民來說,更可謂是新生事物,這給保險銷售和服務帶來很多困難。因此推進農村營銷服務網點建設,加強營銷人員培訓和管理,不斷探索適合農業保險發展的組織形式創新,也成為推動農村保險市場發展的重要因素。比如可以充分運用銀行、信用社、郵局、農機站、計生辦等代辦機構網點,不斷豐富農村保險營銷渠道。
“農業發展,農民富裕,農村和諧”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所要實現的目標,農村商業保險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起到重要的作用。認真研究農村保險面臨的諸多現實問題,轉變觀念,積極創新,敢于實踐,不斷提高,不斷建立和完善適應我國農村保險發展的產業政策、財政、金融措施、組織體系、調控手段,才能探索出一條適應我國農村經濟和農業發展的農村保險新體系。
參考文獻:
保險的社會管理職能是保險發展到一定階段產生的。與國家對社會的直接管理不同,保險是通過對風險的管理,促進社會的正常運轉和有序發展。從這個意義上說,保險所提供的不僅僅是一種產品和服務,而是一種更有效率地實現社會安全穩定的制度安排。
(一)有利于完善社會管理體系的層次結構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要綜合運用行政管理、市場機制、社會調解等多種手段,不僅要倚重黨政部門、社會團體、公益組織等的力量,還要有效整合分散在各行各業的社會管理資源,形成整體合力。保險業積極構建監管機關、行業協會、保險機構參與社會管理的三位一體格局,不斷創新保險產品和服務,發展各類責任保險,經辦社會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推動完善社會綜治、調解、道路暢通等管理模式,進一步豐富了社會管理體系的層次結構。
(二)有利于提升社會保障的整體水平一個公平有效的社會保障體系是包括社會保險、商業保險、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等多層次優勢互補,政府、社會、單位和個人多渠道參與的全方位保障體系。隨著我國經濟社會轉型,社會階層和居民消費能力出現了分化。商業保險能夠提供更多、更靈活的保險產品和服務,可以滿足居民更高層次的差異化保障需求。以“低保障、廣覆蓋”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為例,容易形成“小病不去看,大病不夠看”的尷尬局面。通過購買商業保險的形式提供大病醫療補充保險,提高了農民的保障水平。
(三)有利于減輕政府社會管理職能的負擔商業保險機構參與社會管理具有專業、服務和成本優勢。政府以購買服務的方式,利用保險公司的技術、網點、賬戶等資源進行社會管理,有助于轉變政府職能,節省人員和經費,提高公共服務效率。同時,還實現了“管、辦、監”分離,維護了社會管理的公平性。從國際經驗來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突出特點是更多地發揮商業保險的作用:補充醫療和養老保險以及個人健康和養老保險,主要由商業保險公司等市場機構提供,政府通過稅收優惠等政策給予支持;而基本醫療、養老保障服務則引入市場競爭機制,交給保險公司經辦。
二、商業保險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現狀
當前,保險業進入新起點新階段,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既是自身發展的實際需要,更是黨和政府以及人民群眾的迫切要求。近年來,寧波保險業通過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在管理社會風險、應對重大災害損失、化解社會矛盾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參與社會風險管理保險公司從產品開發到承保理賠的各個環節,都與災害事故打交道,不僅具有識別、衡量和分析風險的專業知識,而且積累了大量風險損失資料,可以幫助企業和個人有效防范和化解風險。2013年,寧波保險業共為3.71萬家次企業、229.46萬輛次機動車和1210.88萬人次提供各類風險保障6.59萬億元,全年共賠款和給付103.91億元。特別是在抗擊“菲特”臺風中,寧波保險業共投入查勘定損人員9000余人,出動各類施救查勘車輛2142輛,截至年底共處理案件9.45萬起,支付賠款32.27億元,為人民群眾災后重建及恢復生產生活做出了重要貢獻。
(二)參與社會保障管理1.大力推廣政策性農業保險。不斷擴大保障范圍和覆蓋區域,提高承保和理賠服務水平。截至2013年底,參保品種從最初的水稻等5個品種增加到22個,共為14.22萬戶次農戶提供風險保障46.05億元,賠款支出1.85億元,同比增長76.17%,在抵御臺風、干旱等自然災害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2.創新農村保險服務體系建設新路徑。推動成立了全國首家農村互助合作社———慈溪市伏龍農村互助社,通過農民自己辦保險、財政支持的模式,探索解決農村保險難問題。2013年,慈溪市龍山鎮互助聯社正式成立,村級互助社試點模式擴大到龍山鎮其他8個村,村民家財、意外險等覆蓋率100%。3.助推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穩步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積極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的經辦工作,創造了新農合的“北侖模式”。2013年,新農合經辦業務參保農民94.67萬人次。開展城鎮職工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和新農合附加意外傷害保險業務,大幅提高了參保人員的保障水平。
(三)參與社會信用管理保險產品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以法律為保障的承諾。保險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積極作用主要通過信用保險、保證保險等產品的推廣來實現。2013年,寧波市小貸保證保險為中小企業和農戶累計發放貸款15.16億元。此外,保險業的信用數據庫還為社會信用管理體系建設提供了基礎信息,從而有效降低了社會信用風險。近年來,寧波保監局以“誠信建設年”活動為主題,從監管、協會、公司三個層面齊抓共管,全面推進以誠信監督評價、失信懲戒機制為核心的保險信用體系建設,出臺了《誠信建設活動指導意見》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建立了高管和重點崗位人員誠信檔案。
(四)參與社會關系管理通過采取市場運作、政策引導、政府推動的方式,協助政府部門更好地化解社會矛盾、理順群體關系、維護社會秩序。
1.大力發展各類責任保險。醫療、環境污染、安全生產等責任保險產生廣泛的社會影響力。2013年,有“寧波解法”之稱的醫療責任保險全年共受理醫療糾紛843起,調處終結826起,調處終結率為97.98%,有效保障了醫療體制改革的順利推進。
2.建立健全保護保險消費者權益體系。寧波保監局牽頭成立寧波市保護保險消費者權益服務總站和分站,形成了監管部門、保險機構、行業協會和社會力量“四位一體”的工作網絡。創新推出保險服務監督網絡系統,以監督短信與監督卡相結合,加強對保險服務全流程的監督。2013年,全年累計發送短信152萬余條,消費者滿意率為97.45%,幫助消費者解決各類問題9179件,督導保險機構完善1906項制度,追究責任人員1224人次。
3.構建多層次的保險糾紛調處體系。指導行業協會成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與法院、司法等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和聯合調解機制。積極參與交通事故人調解工作,設立保險快速理賠服務中心,建立輕微物損交通事故快處快撤理賠機制,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糾紛調解成功率從原來的85%提高到98.8%。與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推進保險合同糾紛訴調對接機制試點,案件審理期限從原來的35天縮短到8.5天,極大地減輕了基層法院的辦案壓力和案件當事人的訴訟壓力。
三、商業保險參與社會管理創新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當前,我國社會管理工作亟待加強,社會管理方式還沒有完全擺脫傳統思維,各級政府幾乎承擔了全部社會管理職能,造成了“越位”、“錯位”和“缺位”現象。同時,就保險業參與社會管理創新而言,也面臨諸多困難和問題。
(一)保險業發展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還不能完全適應保險業的地位和影響還有待加強。2012年,我國保險密度為1266元,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1/4;保險深度3.03%,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我國保險業仍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保險的覆蓋面不寬,還不能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需求相適應,因此制約了保險社會管理功能的充分發揮。
(二)社會對于運用保險機制進行社會管理的認識有待提高目前,一些政府部門逐漸認識到保險在社會管理中的重要性,并在實踐中采取了一些措施,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整體而言,公眾的保險意識還不強,部分政府部門、領導干部仍習慣傳統的思維和方法,對運用保險等市場化手段來進行社會管理還缺乏經驗,造成保險業參與社會管理的面還比較窄,影響比較小。
(三)保險業參與社會管理的政策環境需要優化改進一是許多領域仍存在政策空白,與現實有較大脫節。比如,尚未建立政府主導的巨災保險制度。二是稅收優惠政策有待完善,保險公司經營成本較高,缺乏開發參與社會管理的保險業務的積極性。三是社會管理職能分散在公安、民政等各個部門,沒有統籌機構,協調比較復雜,增加了保險業參與社會管理的難度。
(四)保險機構參與社會管理的意識和能力不足在經營理念上,部分保險公司仍然重經濟效益輕社會效益,認為參與社會管理的險種需要長期培育且投入成本較高,拓展此類業務的積極性不高。在業務覆蓋面上,部分保險公司對市場缺乏深入細致的研究,相關產品不夠豐富,難以適應實際需要。在服務能力上,部分保險公司對防災防損重視程度不夠,服務質量和水平離消費者期望還有較大差距。
四、商業保險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路徑和對策
(一)進一步提高對保險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認識,明確各主體的角色和定位堅持“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原則,發揮政府部門的主導作用,為保險業參與社會管理創新提供政策支持,通過補貼保險消費者和向保險機構購買的方式實現準公共物品的供給;發揮監管機關的指導作用,加強與地方政府部門的溝通協調,引導保險業不斷拓寬保障領域和范圍;發揮保險機構的主體作用,樹立“需求-功能”的產品開發導向,積極承擔社會管理的事務性工作。
(二)準確把握保險的準公共物品特征,推動保險業參與社會管理重點領域工作保險業要加大產品和服務創新力度,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要大力發展政策性農險、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等涉農險種,完善保險機構參與新農合管理模式,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要重點推進食品安全、產品質量等事關公眾利益的責任保險,防范和化解矛盾。要全力推動大病補充醫療和健康養老保險發展,穩定人民群眾的生活預期。
(三)發揮保險機構風險管理的專業優勢,推動全社會防災減災及平安建設加強與氣象、衛生、安監等部門合作,做好風險的監測預警,健全保險業應急處理機制。積極采用商業化運作與政府支持相結合的模式,運用商業再保險和國家再保險結合的分保安排,建立巨災保險制度,設立巨災保險基金。深入參與平安建設,推進車險費率浮動機制和城市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機制,參與構建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大力開展平安志愿服務活動。
[關鍵詞]企業年金,商業保險,保險公司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均收入和人均壽命的大幅度提高,原有的社會保障制度已不能適應人們對較高層次生活水平的追求,企業年金正是在這一背景下逐漸被引入我國,并呈現出越來越大的市場需求。目前我國的企業年金市場存在著巨大的潛在需求。在國際上,保險公司始終是企業年金市場的中堅力量,有其不可替代的獨特優勢。然而,我國保險業在企業年金市場上面臨著來自其他金融主體的有力競爭。在2007年11月第二批受托人名單公布之前,作為核心的受托人主體只有5家。但是隨著第二批年金資格的認定,出現了首批銀行受托人,還新增了3家養老險公司和1家信托公司作為受托人。自此,3家銀行、3家信托機構和5家保險機構鼎足而立。銀行業獲得受托人資格意味著銀行機構不用新設養老金管理公司就能順利成為企業年金基金受托人,銀行有著更強大網絡、更龐大客戶資源和無可匹敵的信任優勢。可以說,受沖擊最大的是保險公司的市場。
那么,現在的問題是:在現有法律框架下,保險公司如何權衡現在和未來,如何參與企業年金市場呢?
保險公司利用自身產品優勢和技術優勢,依靠已有的經驗,以多重身份進軍企業年金市場,扮演好企業年金受托人、賬戶管理人和投資管理人,并大力發展團體年金業務,把企業年金市場做大,這既是保險公司提升自身競爭力的重要一步,也是保險業服務社會、加快發展的機遇。
一、我國企業年金市場的經營環境分析
1991年我國首次提出“國家提倡、鼓勵企業實行補充養老保險。”2000年,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正式更名為企業年金。截至2007年底,我國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已達3萬多家,參加職工超過1000萬人,積累基金接近1500億元。我國企業年金發展潛力巨大,據中國保監會預測,我國企業年金每年新增數額將達到1000億元以上,到2010年預計能達到10000億元的規模。另據世界銀行預測,到2030年我國企業年金的規模將高達1.8萬億美元,將成為世界第三大企業年金市場。但就目前而言,我國企業年金覆蓋面極小。據資料統計,2000年我國企業年金覆蓋人數為560.33萬人,占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的5.36%,建立企業年金計劃的企業為16247家;2002年我國企業年金制度覆蓋人數增至655萬人,占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的5.9%;截至2004年3月,我國企業年金制度覆蓋人數約為700萬人,占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的6.012%,建立企業年金計劃的企業為22463家。而在西方國家,實行強制性企業年金的幾個國家的覆蓋率幾乎達到100%,其他實行非強制性企業年金國家的覆蓋率也達到了比較高的水平,如奧地利為95%,美國、加拿大為50%左右。相比之下,我國企業年金的覆蓋面過小,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首先,從政策環境來分析。企業年金的政策環境主要是指對企業和個人的納稅要求和對商業養老金業務的稅收優惠政策,它直接影響著企業參與企業年金的積極性和投保型企業年金產品的需求強度、業務發展深度和廣度。我國現行的企業年金稅優政策既不統一也不明確,一直沒有出臺針對商業養老保險的“延遲納稅計劃”。而稅收優惠政策是各國鼓勵企業建立退休養老計劃和購買投保型年金產品的重要措施。近幾年來,政府相關部門明顯加快了社會保障體制改革的步伐,對企業年金享受稅收優惠的政策也開始討論。
其次,從企業年金需求的角度分析。很多文獻在分析我國企業年金市場發展滯后原因時認為“由于我國經濟體制處于轉軌時期,大多數國有企業的經營狀況不好,企業年金的建立對大多數企業來說無疑是奢侈品”。且現實中的企業年金也僅在少數效益較好、經營穩定的壟斷性企業中建立,這似乎是上述觀點的有力證明。
誠然,在我國各行業之間差別很大,企業之間差別也很大。同時,特殊行業往往在企業年金計劃中扮演重要角色。目前,我國很多行業已經具備實行企業年金計劃的各項條件,如鐵路、有色金屬、煤炭、電信、石油、民航、汽車制造業、飛機制造業、鋼鐵等。這些行業的從業人員規模龐大,它們完全可以以行業為單位發起企業年金計劃,這種做法有利于從業人員在行業內的流動。從我國企業年金的發展狀況也可以看出,目前企業年金主要在國有壟斷性的大型企業中實行。2007年末,伴隨著年金管理機構對國內年金市場的發力,已經有一部分中小企業參加了企業年金計劃,但與我國近430萬家中小企業總量相比,也只是滄海一粟。隨著中國改革的深入發展、經濟的高速增長、社會的穩定發展,企業年金計劃發展的前景將會更加廣闊。
最后,從企業年金經營主體分析。企業年金市場是一個多行業提供服務的市場。《企業年金試行辦法》規定了參與企業年金市場經營的主體有銀行、保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各個行業各有優勢與不足。其中,信托公司可以作為企業年金的受托人,而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管理公司將可能是主要的投資管理人,銀行是理所當然的年金基金托管人、受托人和賬戶管理人。而保險公司通過銷售投資連結、萬能壽險等產品,已經積累了賬戶管理人的經驗,保險公司具有很強的年金計劃的設計、銷售能力以及精算能力,其營業網點遍布全國的省、市、縣、鄉、鎮。同時,保險公司具有多年投資與運作的經驗。
從企業年金市場眾多競爭主體中選擇哪個金融機構,由企業年金理事會決定,選擇的依據是這些金融機構的資信狀況。因此,只有在長期的管理實踐中,積累雄厚的資金實力和抗風險能力、擁有成熟的產品設計和研發技術以及豐富的市場經驗的金融機構,才能在企業年金市場中取得競爭優勢,也才能為企業年金需求者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二、我國保險公司在企業年金市場的定位分析
考察世界各國企業年金的運營模式,大致分成以下幾種方式:直接承付模式、保險合同模式、基金會模式和信托模式。
《企業年金試行辦法》確立了中國企業年金管理將以信托型為基本模式,采用兩種管理模式:由受托人擔任賬戶管理人或投資管理人的部分委托模式;由受托人選擇賬戶管理人和投資管理人的全部委托模式。
在《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出臺之前,除了社保部門經營企業年金之外,我國的企業年金市場主要被各家保險公司占據。從上個世紀90年代后期,我國保險公司就開始參與企業年金的探索和研究,如平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率先推出了團體退休金投資連結保險和團體年金(分紅型)保險,而后又開發企業年金賬戶管理系統。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計,到2004年3月由保險公司經辦的團體退休金計劃的企業年金資產和覆蓋人員所占份額均占到30%的比例。這種由保險公司經營的企業年金業務就是投保型企業年金,也即企業年金的保險合同模式。
保險合同模式是指企業年金計劃發起人可以直接同保險公司簽訂保險合同,由企業和職工定期向壽險公司繳費或由企業直接為員工購買壽險公司的養老型產品的方式為企業員工提供養老保障。這種投保型企業年金以保單的形式歸在個人名下,主要在中小企業流行。對于中小企業來說,由于企業年金總量小,如果分別選擇賬戶管理人、投資管理人和托管人,支付的費用太高,而保險合同模式可以確保資金安全,同時還能降低成本。
從根本上說,保險公司在企業年金市場的定位應該是風險保障和資產管理。
企業年金業務與傳統的商業養老保險之間具有替代性,保險公司是否將面對兩難選擇?
從理論上說,企業年金的運行在一定程度上會抑制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的拓展。但若從我國企業年金的實際運行狀況來分析,這種擔憂就沒有充分的根據。
首先,根據兩個《試行辦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是建立企業年金計劃的首要前提。此項規定將使部分沒有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但有養老金需求的企業排除在外;同時由于建立企業年金計劃程序的繁瑣及管理成本問題,很多中小企業在企業年金前望而卻步,從而為商業養老金的發展留下了很大的市場空間.
其次,企業年金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在各地區間的不統一,使得許多跨地區經營的大企業因政策的地區差異而產生管理上的不便,在選擇養老金安排時可能更傾向于建立商業養老保險計劃。
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發現,企業年金政策以及年金市場的發展狀況等,將影響保險公司養老保險業務的開展情況,但企業年金與商業養老保險之間沒有完全的替代關系,從長遠來看,二者完全可以平衡發展。
三、企業年金與商業保險協同發展
企業年金市場是一個多行業提供服務的市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7年11月19日公布了第二批年金基金管理機構名單。倍受關注的是有三家銀行獲企業年金受托人資格。這意味著銀行不用新設養老金管理公司就能順利成為企業年金基金受托人。可以說,銀行業獲得受托人資格,受沖擊最大的是保險公司的市場。
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保險企業應如何利用自身優勢,積極介入企業年金市場?在不同的政策導向下,保險企業在企業年金市場中可采取不同的戰略模式。
(一)保險公司作為資產管理人
首先,保險公司作為受托人,由其提供綜合的、捆綁式的年金服務,同時承擔賬戶管理人和投資管理人的角色,才能發揮其分賬管理和精算的優勢,還可兼得企業年金資產投資收益。事實上,在企業年金的運營管理中,投資才是最重要的環節,無論誰做受托人,都要找到最好的投資人。以目前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在股市和企業年金管理中的優秀表現,以及其公開透明的管理方式,他們是最受認同的機構理財者之一。所以對定位于專業技術性角色的保險公司來說,做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其次,在集團經營模式下提供專業化服務。隨著我國金融混業經營趨勢的增強和企業年金市場的逐漸成熟,綜合性保險公司能夠成為企業年金管理服務的良好載體。如中國平安保險公司,旗下設有信托公司、壽險公司、證券公司,集團設有資產運營中心,則可采取由信托作為受托人、壽險公司作為賬戶管理人、將資產運營中心的職能與人員剝離到信托公司或證券公司作為投資管理人,或者成立資產管理公司獨立運作,托管人則可以由合作銀行或是未來的參股銀行承擔。
最后,一些不具有規模實力和多種管理能力的中小型保險公司不妨開展有關企業年金咨詢業務。據中國養老金網的統計,現在具有單一企業年金資格供應服務能力的金融機構就多達61家。試想,客戶突然面臨幾十家年金資格的金融機構競逐,市場上若沒有強大的中介力量,如何維護委托人及受益人利益,保持市場的穩定與平衡。因此,開展企業年金管理咨詢業務顯得尤為重要。
(二)保險公司作為風險保障的提供者
對比企業年金的信托模式與保險合同模式,會發現:商業養老保險操作管理簡單,但是不能享受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而采取信托型企業年金制度,可以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由職工承擔投資風險而減少企業的風險負擔;保險公司通過大數法則將年金的死亡率風險等在更大的時間和空間范圍內進行分散;在保險合同模式中,通常由保險公司等單一金融機構整合了養老計劃的全部業務,形成了綜合服務的規模優勢,可以大幅節省運營費用。
由此可見,保險合同模式較之于信托模式有諸多優點。而沒有出臺針對商業養老保險的“延遲納稅計劃”是制約保險公司開展投保型年金的政策障礙。
2007年11月,中國保監會《保險公司養老保險業務管理辦法》,鼓勵保險公司發揮專業優勢,通過個人養老年金保險業務、團體養老年金保險業務、企業年金管理業務等提供養老保障服務。
據悉,作為我國養老保障體制的重要補充——個人繳納商業養老保險制度,有望通過論證在稅收優惠政策上獲得突破,并進而在上海實行試點。來自上海保監局相關人士的消息是,受中國保監會委托,該局正在進行“個人延稅型養老保險運營機制”的研究項目。
其實,保險公司經營企業年金業務的優勢著重體現在其產品設計方面。保險公司可以通過開發銷售投保型產品的方式為中小企業員工提供養老保障。目前,國內保險公司經營的養老保險產品種類已達110多個,主要是一些傳統團體壽險和萬能保險、投資連結團體壽險產品。如何將商業保險產品與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相配套是擺在各家保險公司面前的重大課題。
因此,保險公司應該進一步發揮其產品研發方面的優勢,開發固定年金、變額年金、可轉換年金、開放式養老金賬戶等產品,增強產品的投資功能和賬戶管理功能,并提供多樣化的年金領取服務。通過積極發展商業養老保險業務,把年金市場做大,這既是保險公司提升自身競爭力的重要一步,也是保險業服務社會、服務經濟、加快發展的機遇。
四、結論
企業年金制度的建立為保險公司提供了一個難得的發展機遇。企業年金市場是一個多行業提供服務的市場。因此,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保險公司應該首先明確自身及其主要競爭者的優勢和劣勢,并在自身比較優勢基礎上做出正確的角色選擇。
與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相比,我國的工傷保險制度起步晚,制度不完善,沒有形成一整套措施辦法,使得在特殊情況下,企業不能正確地處理好工傷事故。另外,執行力度不夠也是導致我國現階段工傷保險制度出現問題的原因之一。眾所周知,企業的最終目的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不管是對個人還是企業而言,都不希望有工傷事故發生。站在勞工角度看,工傷保險制度是維護他們合法權益的重要保障,而站在企業的角度看,如果嚴格按照工傷保險管理辦法來處理工傷事故,就會增加處理工傷事故的成本,減少企業的利益,所以才會出現執行力度不夠的現象。
2關于如何解決好工傷保險制度中存在的問題的幾點淺見
2.1深層把握工傷保險法的基本原則
要做到深層次把握工傷保險法的基本原則,就要做到以下幾點:一是遵循工傷保險補償與雇主責任相結合的原則。這就要求企業站在勞工的角度,為勞工的生命健康權益著想,積極地為企業的每一位員工購買工傷保險。同時,企業還應建立一套與工傷保險制度相配套的責任制,把具體事故落實到相關責任人身上,避免出現“出了事故找不到負責人”的局面。另外,企業要嚴格實行雇主責任,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不斷提高自身工傷保險補償與雇主責任相結合的能力與水平。二是大力發揚補償不糾錯原則。事故發生后,對受害人員進行補償是關鍵,這時候再去追究企業或者受害人的責任是不現實的。同時,企業還應該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從企業的設備設施到內部辦公環境等各個方面,不斷地加大整改力度,從根源上杜絕工傷事故的發生。企業還應定期舉辦關于安全事故的急救措施的培訓,從思想上提高勞工的安全意識,不斷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三是在執行工傷保險制度的過程中,要適當地傾斜于受害人,即遵循傾斜于受害人原則。這條原則要求相關單位在處理工傷事故時,工傷補償應堅持就高不就低、就有不就無等原則,堅持“以人為本”,要讓員工從根本上認可企業,不斷提高企業自身的凝聚力。
2.2嚴格執行工傷保險制度
在法律上,工傷保險的責任主體之一是企業,企業要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用,不斷履行自身義務,加強工傷保險制度的建設,學會合理規范風險。企業要嚴格執行工傷保險制度,重點應關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按時申報工傷認定。如果出現了工傷事故,企業應在規定時間內,向當地勞動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未按規定時間申報的,企業要承擔工傷事故的補償費用。因此,企業要加強對工傷事故的統計與分析,不能回避責任,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工傷認定,學會規避風險,降低成本。二是要加強停工留薪期管理。對于那些因患職業病或遭受事故而受到傷害的員工,企業要做好停工留薪工作,使職工在養傷期間也能享受上班時期的生活待遇,從而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但有些員工卻以停工留薪為由,即使傷病已經好了,也不來上班,嚴重損害了企業的利益。對此,企業要加強停工留薪方面的管理,不斷提高停工留薪排查的能力與水平,正當維護每一位員工的權益。三是要及時開展勞動能力鑒定。開展勞動能力鑒定對于工傷保險的補償事項以及停工留薪的管理都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既能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也能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四是要健全違規操作處罰制度。從制度上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不斷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3結語
摘要:從我國的國情出發,采取“社會養老保險+商業養老保險+自我儲蓄養老”的模式,并逐步降低對社會保險和自我儲蓄養老的依賴,充分發揮商業壽險公司在我國未來養老保險體系中的作用,應該是我國社會保障體制改革的突破口。
關鍵詞:壽險公司;養老保險體系;商業養老保險;社會養老保險
人總是會老的,于耄耋之年能否老有所養,是每個人都將面臨的問題。根據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資料顯示,2000年我國60歲以上者已達到10.86%(老齡社會臨界點為10%),我國已步入老齡化社會,并成為世界老齡人口最多的國家之一。近20年間,中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每年以3%左右的速度持續增長,目前已達到1.32億,到2030年,我國60歲以上的人口將達到3.4億,占總人口的21.36%。那時平均每四個人中就有一個老年人,加上我國獨生子女政策的實施,到那時一對年輕夫婦上面,可能有四位父母,八位祖父母都健在。這么多的老人養老問題怎么解決,這是擺在我國面前的一個不可回避的現實難題。筆者認為,我國的社會保障體制改革,應采取“社會養老保險+商業養老保險+自我儲蓄養老”的模式,并逐步降低對社會保險和自我儲蓄養老的依賴,更多地依靠商業養老保險來滿足消費者的養老保障需求,是解決這一難題的較好途徑。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壽險公司在開辦儲蓄養老保險方面有著極為有利的專業優勢,在我國未來養老保險體系中能發揮極其重要的作用。
一、我國社會養老保險面臨的問題
所謂社會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后,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職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1997年,《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中明確:基本養老保險只能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在國家政策指導下大力發展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同時發揮商業保險的補充作用。目前,按照國家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總體思路,未來基本養老保險目標替代率確定為58.5%。由此可以看出,今后基本養老金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廣大退休人員的晚年基本生活,并不能解決老人們“豐衣足食”安享晚年問題。況且,由于國力所限,加之我國的政治、經濟體制改革正處于不斷深化的過程,我國現在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還面臨著許多問題。表現在如下方面:
(一)社會養老保險僅涵蓋城鎮有固定工作單位的人,城鎮人口中的自由職業者和待業人員以及廣大農民無法享受
全面而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應該涵蓋所有人群,包括非城鎮人口,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農民,也應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也應能領取養老金。但這是一個非常艱巨的任務,決不是短期內所能完成的。目前即使在城鎮人口中也并非全部都進入了社會保障體系,也有游離在基本養老保險之外的人群,他們就是自由職業者和待業人員,也就是沒有工作單位或者沒有固定工作單位的人。這些人的養老問題怎么解決,是擺在我國當前的一個不可回避的現實難題。顯然,社會養老保險在短期內是無法解決的。
(二)人口老齡化的壓力日益加劇,單純依靠社會養老很難解決某些現實問題
西方發達國家通常在步入工業化社會后才會出現老齡化,且老齡化速度較慢。我國則在工業化的起始階段、經濟建設資金需求集中的情況下便進入老齡化,使資源配置陷入困境。據統計2000年我國60歲以上者已達到10.86%,到2030年,我國60歲以上的人口將達到3.4億,占總人口的21.36%。目前,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采用現收現付與基金積累相結合的部分積累制,這種平衡方式在我國人口老齡化到來時,會造成資金需求的急劇增長,社會負擔加重,顯然,單純依靠社會養老很難解決這一問題。
(三)過高的社會養老保險費交納標準和替代率,造成國家、企業負擔過重,部分參與者無力負擔,不利于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
我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定的替代率為90%左右,而國際上一般為45-50%。我國企業養老保險,單位和職工個人的保險費交納標準占職工工資總額的28%,單位和職工個人普遍感到難以承擔。如果降低交納標準,勢必由國家財政補貼,則可能導致嚴重的財政危機。
(四)目前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國民收入分配變動的趨勢不相適應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國民收入一直呈現向個人傾斜的趨勢,國家財政的宏觀調控能力較弱。從1980年到1995年,財政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由25.7%下降為10.9%。與此同時,居民個人收入增長迅速。按當年價格計算,1978年至1995年間,城市居民的收入以年均15.9%的速度增長,城市居民存款余額也以年均34.3%的速度增長,由154.9億元增加到23466.7億元。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我國絕大部分的社會養老費用仍然由國家和企業承擔。不僅造成國家、企業負擔過重,不利于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也不利于人們自我養老保障意識的提高,造成過分依賴國家、企業局面。轉貼于中國論(五)社會養老保險只能解決基本的退休養老問題,不能解決退休者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下降問題
根據國務院的《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以及《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決定》實施后參加工作的職工,個人交費滿15年的,退休后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主要來源于:(1)用人單位按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提取;(2)個人按工資的8%提取。退休后將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待遇水平與繳費年限的長短、繳費基數的高低、退休時間的早晚直接掛鉤。他們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假定某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1000元,繳費滿30年則他每月可拿到300元基本養老金。又假定該地平均預期壽命為80歲,個人賬戶養老金發放的比例是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240,該人60歲退休時,如果個人賬戶累計總和為6萬元,那么,他退休后每月可拿到250元(60000÷240),兩項合計550元,這點錢顯然只能解決基本的養老問題。并不能解決老人們退休后“豐衣足食”安享晚年問題。
二、儲蓄養老只能作為養老的輔助方式
我國人們具有良好的儲蓄習慣,絕大多數的人選擇儲蓄的方式就是將錢存銀行,因為銀行儲蓄具有風險小、存取方便、安全性強的優點。目前我國居民儲蓄存款已經突破17萬億元,就充分說明老百姓對銀行儲蓄的偏愛,然而,通過銀行儲蓄本息的累積來實現自我儲蓄養老的方式存在明顯不足,只能作為養老保險體系中的輔助方式。
(一)銀行儲蓄收益低,浪費了資金的使用價值
按目前銀行儲蓄一年期存款利率4.14%計算,考慮到5%的利息稅因素,實際名義存款利率僅為3.933%,將大量的錢放在銀行,顯然是浪費了資金的使用價值。
(二)銀行儲蓄無法抵御通貨膨脹
2008年2月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指數為8.7%,如果以此來對照當前的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存款利率4.14%計算,考慮到5%的利息稅因素,實際利率為-4.767%(即4.14%×0.95-8.7%)。它意味著你將100000存進銀行,一年后它的實際價值變成了95233元,4767元就白白地蒸發掉了。面對通貨膨脹壓力增大的預期,將錢都放在銀行里,作為自我儲蓄養老資金顯然不合時宜。
(三)銀行儲蓄屬自發,隨意性太大
而自我儲蓄養老是一個長期的計劃,在這個資金積累的漫長過程中,很可能中途夭折。
儲蓄既是一種預備手段,又是一種積累手段。作為預備手段,其作用是未雨綢繆。作為積累手段,它是為了實現未來某一耗資較大的消費而有目的地存錢。兩者都是現代人實際的需要,所以,為將來老年幸福美滿生活做適當地儲蓄準備是一種非常明智的行為。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有一部分人總是難以主動地、自覺地儲蓄,即使能到銀行儲蓄,由于銀行儲戶可隨時支取賬戶上的存款,在時間上、數額上并沒有太多限制,因而存款就不易保住,一旦有什么開支,一下就取走了,使自我儲蓄養老計劃中途夭折。所以,自我儲蓄養老只能作為養老保險體系中的輔助方式。
三、壽險公司在養老保險體系中可發揮重要作用
在我國深化養老保險體制改革的過程中,要想進一步減輕國家財政壓力,必須提升個人的自我保障意識,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積極作用,對我國養老保險制度進行重新設計。筆者認為,在我國未來的養老保險體系中,更多地依靠商業養老保險來滿足消費者的養老保障需求,是解決這一難題的較好途徑。
(一)壽險公司在養老保險體系可扮演重要的角色
受國力所限,我國社會養老保險雖覆蓋一定范圍,但還未達到覆蓋全社會的程度,正需壽險公司在社會保障的空白地帶發揮作用。同時,社會養老保險的保障水平只能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無法保障富裕的晚年生活,收入水平較高的階層可通過購買壽險公司的養老保險,確保其有一個富裕的晚年生活。
(二)壽險公司的資源配置
壽險公司可以更加合理地配置資源,作出最佳投資策略,提高資金利用率,使養老基金產生最佳的資本配置和最高的投資回報率,從而更好地保護養老金領取人的利益。
(三)壽險公司養老基金的積累方式
壽險公司的養老基金積累方式比較適應我國未來人口快速老齡化和城市化的發展趨勢,符合世界各國養老保險制度由現收現付方式向基金積累方式改革的趨勢,與我國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變化相適應。
(四)壽險公司的優勢
壽險公司之所以在許多國家養老保險中擔當舉足輕重的角色,還在于其擁有其他機構不可比擬的優勢。
1.壽險公司擁有經驗豐富的精算師,可準確制訂交費標準和給付水平,根據謹慎的精算原理保證養老金的穩健運用和給付安全。
2.壽險公司擁有眾多的投資和理財專家,在市場機制的作用下,壽險公司會制訂最佳的投資組合,在確保安全性的前提下,保證養老基金最大限度地保值增值;同時,通過加強成本核算,盡力降低經營成本,為養老金所有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3.壽險公司承諾的養老金給付具有極高的安全性,養老金領取人的利益可得到充分保障。壽險公司的經營接受政府金融監管部門的嚴密監管,促使壽險公司進行穩健經營,提取足夠的責任準備金,以保證充足的償付力和流動性。
4.商業壽險公司經營養老保險業務符合國際慣例。無論在養老保險體制比較成熟的西方發達國家,還是養老保險體制正走向完善的拉丁美洲國家,壽險公司均在養老保險制度運行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五)通過購買壽險,可以幫助人們養成計劃儲蓄的美德
由于商業養老保險是一種帶有一定強制性的“儲蓄”,當保險合同生效后,投保人便要根據合同的規定按期交納保費,以維持保單的有效性,直至保單期滿為止。這樣,投保人便能有計劃地把資金積累起來,養成有規律儲蓄的好習慣。到約定領取養老保險金時,才能按時領取養老保險金,或在退保時得到現金價值。由于退保損失大,所以人們一般都不愿退保,這樣就迫使人們“存”一筆錢在人壽保險公司,做到細水長流,源源不斷,保其一生。這不僅解決了自我儲蓄養老不主動、不自覺,隨意性太大的缺陷;也解決了銀行儲蓄存款,由于支取太方便,很多人往往因為經不起物質的誘惑,令儲蓄養老計劃半途而廢的問題;還可以為愈來愈老齡化的社會和獨生子女后代減輕負擔,使老了的自己依舊擁有尊嚴。
綜上所述可見,從我國的國情出發,采取“社會養老保險+商業養老保險+自我儲蓄養老”的模式,并逐步降低對社會保險和自我儲蓄養老的依賴,充分發揮商業壽險公司在我國未來養老保險體系中的作用,不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行的,應該是我國社會保障體制改革的突破口。
參考文獻:
[1]孫國棟.充分發揮現代保險功能為構建和諧社會服務[N].北京:金融時報,2005-2-21.
農村健康保障困境呼喚商業健康保險
我國醫療衛生體系的基礎是在計劃經濟時期形成的。20世紀70年代后期開始的經濟改革對醫療衛生供給的基本體系提出了嚴峻的挑戰。目前我國農村地區農產主要采取自費醫療的形式,他們用以規避健康風險的安全網主要由土地和家庭自我保障、親朋好友互助、商業保險、政府和村委會的救濟措施構成。越來越多的農民無力承受日益增長的醫療費用,己成為當前農村醫療衛生保障的突出矛盾。
一方面,農民成為幾乎毫無保障的群體,另一方面,醫療費用的攀升超過了農民實際平均收入的增長幅度。1990年到1999年,農民平均純收入由686.31元增加到2210.34元,增長了2.2倍。同期衛生部門統計的每人次平均門診費用和住院費用,分別由10.9元和473.3元增加到79元和2891元,增長了6.2倍和5.1倍。這樣,農村人均醫療保健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不斷提高,醫療費用的增幅大大超過了農民的經濟承受能力。
疾病和貧困是一對孿生兄弟。按照國際貧困標準,以年人均收入低于900元作為農村居民的最低貧困線,1999年我國農村的貧困人口仍然高達1.2億人,其中50%集中在西部。在農村最貧困的農產(約占4%)中,50%左右屬于因病致貧或因病返貧。根據1998年調查的5萬戶農民,貧困率是7%。如果把這些人的醫療費用除去,其凈收入貧困率是10%。也就是說醫療費用這一項就使中國農民的貧困率增加了3個百分點。當前農村醫療保障問題,不僅僅是一個道義、公正問題,更是一個需要重視的經濟問題。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的缺失,削弱了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由此導致的農民健康水平的下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我國勞動力素質下降。創新農村醫療保障體系顯得尤為必要和迫切。
借助于保險機制規避健康風險是農村健康保障體系創新的重要路徑。發展農村健康保險既可以拓展和帶動目前非常薄弱的農村保險業務,又可以服務于農村居民的健康保障,充分發揮商業保險的經濟補償和社會管理職能。
商業健康保險在農村衛生醫療保障體系中的定位
在農村衛生醫療保障體系中,商業健康保險應定位為:在農村健康保險市場的主體地位,以及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中的重要支柱(如圖1所示)。
這種定位具體體現在以下諸多方面:
(一)健康風險管理的示范作用
目前一些富裕起來的農民也往往通過購買商業健康保險規避健康風險。特別值得指出的是,農村的中小學校在很多地區是最大的投保群體。學校為所有在校生集體購買“學生平安險”,包括住院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盡管很多做法有“強制投保”之嫌,但客觀上有利于廣大農民增強利用保險機制規避健康風險。日漸擴張的商業健康保險具有健康風險管理示范作用,它可以在當前作為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前導。
(二)在合作醫療制度中引入保險運行機制
合作醫療試驗陷入困境有很多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條是沒有很好地貫徹保險機制的基本原理和原則。
第一,不符合大數法則。根據健康保險的原理,最有經濟效率的風險分擔方式是在較大的投保人群中,對發生頻率較低但治療費用較高的疾病進行保險。可是目前的合作醫療多在村莊一級試行,對于資金籌集而言不可能形成具有經濟規模的投保人群。如果將規模微小的基金僅用于補償經濟風險較高的疾病治療費用,則因受益面太小而難以保持較高的繳款率。如果將補償重點置于發生頻率較高但治療費用較低的疾病上,受益面雖然較大卻并不經濟,因為它既導致較高的管理成本又增加患者的交易費用。這種兩難困境在目前推行的合作醫療制度框架內是無法解決的。因此,深化改革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要引入契約共濟的保險意識和保險制度的運行機制,擴大投保人群,不斷提高保障社會化程度。
第二,缺乏精算技術的支持。合作醫療的費用籌集、給付水平一般都沒有經過嚴格的、精算意義上的測算,大多是根據上年醫療費用支出作簡單的匡算。但在合作醫療的實際運行中,投保人的逆選擇、疾病發生率的不確定性、不同醫療費用控制技術的運用等都會影響合作醫療的運行效果,使之很難按初始目標運作。因此,非常有必要在合作醫療中引入保險精算,通過精算技術,對資金籌集、基金積累、給付水平等進行嚴格測算,這是合作醫療成功運行的前提和基礎。
(三)農村社會醫療保險的商業化運作
社會化的醫療保險制度是農村醫療制度改革的方向和遠期目標,目前我國正在全面改進“福利——風險型”的合作醫療制度,在原有合作醫療基礎上實施市(縣)鄉(鎮)兩級統籌的大病風險醫療制度,進行社會化醫療保險制度(并與城鎮職工醫療制度并軌,實行城鄉一體)試點工作,逐步推廣。為提高運行效率,可以探索商業化運營的模式。
如太平洋人壽就在農村社會健康保險的商業化運作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2001年11月,江蘇江陰開展由政府牽頭、商業保險參與運作的全市性農村健康保險。按照“行政領導、統一籌集、征管分離、定額補償、專款專用、收支平衡”原則,商業保險公司建立起“以定點醫院為基礎、醫保專員為依托、信息技術為手段”的立體化管理模式。江陰模式的成功運作引起包括國家衛生部等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和普遍關注,為農村社會醫療保險的商業化運作積累了寶貴的經驗。
(四)農村補充健康保險
另外,在經濟發達的農村地區,隨著農民人均GDP和收入水平的增長加快。生活水平的提高,對健康和醫療服務水平的要求迅速提高,人們對合作醫療提供的低水平醫療服務已不再滿足,社會醫療保險的基本保障也難以滿足鄉村工業化程度中高收入農民對較高質量健康服務的需求。商業健康保險作為重要補充,將滿足人們對健康保障的差異化需求。
(五)作為廣義的“農村保險”來經營
法國安盟保險公司進入中國市場經營國內保險公司望而卻步的農業保險曾引起廣泛關注。該公司提出的“農村保險”的概念對于商業保險公司在農村地區開展健康保險業務頗具啟示意義。
按照安盟公司的界定,所謂“農村保險”是指全面介入農村市場,向農產提供一攬子的全面保障方案,無論人身保險還是財產保險,無論是生活方面還是工作方面,無論是農業領域還是非農業領域。(如圖2所示)
農村商業健康保險發展的空間
據法國安盟公司2002年9月對四川省的5個村莊、江蘇省的3個村莊、吉林省的2個村莊的212個農產的調研,對40家農產的上門專訪,農民對健康保險有顯著的需求。(見表)
為深入研究包括商業健康保險在內的農村保險的需求狀況,我們曾在陜西和福建兩省的6個縣進行了入戶調查。調查表明,盡管目前購買保險的農民還不多,但被調查農民對保險表現出一定的興趣和愿望,而且呈現出多元化的需求傾向。福建的農民興趣最大的險種是養老保險和健康保險。如果購買保險,有46.7%的人愿意購買健康保險。陜西的農民也表現出類似的意愿。這表明,目前農村存在著很大的購買商業健康保險的潛力。
我國農村保險市場存在巨大的潛力。據測算,如在20年內,我國農村保險市場水平能達到目前全國保險市場水平(保險深度為2%),那么,屆時農村保險費收入將達到750億元,年平均增長率為25%左右。由此可見,我國農村商業健康保險市場的潛力同樣很大,特別是經濟較發達地區的農村,市場潛力將首先在一定的條件下得到釋放,潛在的保險需求易于轉化為現實的有效需求,開發這些地區的農村商業健康保險在經濟上是可行的。因此,如何有效增加農村商業健康保險的供給,以使潛在的農村健康保險市場早日浮出水面,是值得進一步研究的問題。
農村商業健康保險發展的策略
(一)增加農村商業健康保險的供給
人們通常認為,農村保險市場發展滯后的主要原因在于農村居民對保險的有效需求不足。但調查結果表明,盡管農民的收入水平較低,風險保障意識比較落后,但農村保險市場尚沒有得到很好開發,保險供給主體缺乏,讓農民了解保險和投保的渠道很少,適合農村居民的保險商品也不多,因而他們的保險需求還得不到滿足,即目前農村保險供給存在較大的缺口。
目前幾乎所有的保險公司都把業務重點放在大中城市,縣級支公司的重點也在城鎮。如福建浦城縣的農村業務只占10%,城鎮業務占了90%。這反映了保險公司對農村保險業務的認識不統一、重視不夠、投入不足。因此,保險公司必須重視農村商業健康保險市場的培育和開發,改變商業保險經營機構設置的不適應性,在農村開辦更多的代辦所和辦事處,開拓廣闊的農村商業健康保險市場。
特別值得指出的是,保險公司開拓農村商業健康保險在戰略上更有深遠的意義。通過提供健康保險,保險公司可以有效地帶動其他諸多險種的發展,從而有利于開拓整個農村保險業務。
(二)積極應對城鄉疾病模式差異
人類在20世紀經歷了一次疾病模式的轉變,其重要標志使非傳染病取代傳染病成為致病和致殘的主要原因以及平均死亡年齡的逐步上升。但中國在疾病模式轉變的過程中面臨著“不完全的疾病模式轉變”,這突出表現在城鄉疾病模式的差異上。城鄉居民疾病模式差異表現在諸多方面:第一,死亡率和預期壽命的差距。1980年以來,農村地區人口的死亡率不僅明顯高于城鎮人口,而且出現了上升趨勢。第二,疾病譜和死因譜的差異。農村地區,尤其是經濟欠發達地區,居民的患病率及其疾病構成、住院原因及其構成還是以感染性疾病和營養不良癥為主導的疾病模式。以1998年住院病人疾病別住院率及其構成為例:在城市地區,腦血管病、冠心病,高血壓病等慢性疾病是主要的住院原因;在農村地區,痢疾、病毒性肝炎、結核病、流感等傳染性疾病列入前15位疾病。同時,受人口老齡化和人口流動的影響,農村地區也面臨著疾病譜的變化,一些老年慢性病、新出現疾病(如艾滋病)的發病率也有所增加。第三,婦幼健康也存在很大差異。第四,危險因素的差異。在城市地區,環境污染、職業危害以及不良生活方式和行為成為主要的致病因素。而威脅農村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則仍然是惡劣的生存環境、較差的衛生條件以及不良的營養狀況等,這是與農村的地理位置、基礎設施和收入水平密切相關的。同時,由于人口流動性增加,職業傷害和行為方式的致病比例提高,如肺炎、性病、艾滋病等。
城鄉疾病模式存在上述諸多差異,而保險公司目前的健康保險產品卻明顯具有“城市偏好”,不適應農村疾病模式對產品的不同需求。因此,保險公司要針對農村居民疾病模式的特點,積極開發適應農村不同人群不同需求的健康保險產品。同時,保險公司還要積極參與農村地區衛生宣傳、傳染病防治等衛生保健工作,促進農村地區疾病模式的轉變,有效地發揮商業健康保險特有的社會管理功能。
(三)樹立良好的信譽
自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以來,我國長期實行的是由國家、企業包攬職工醫療費用的公費和勞保醫療制度,該制度對保障干部、職工的健康確實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這一制度的弊端也日益顯現。
其中最突出的問題是醫療衛生費用的快速增長對政府財政產生了巨大的壓力。據歷年來中國衛生部公布的統計數據,20世紀90年代以前,我國衛生總費用年平均增長率為17%,90年代后為24%,而同期國內生產總值年平均增長率則分別為14%和21%,衛生總費用的年平均增長率明顯高于國內生產總值的年平均增長率。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有些地區的公費、勞保醫療制度使得國家財政和企業的負擔過重,實際上已經難以維持,大批干部職工得不到基本醫療保障,已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隱患。
在中國農村,合作醫療是中國農村衛生工作的基本制度之一,但事實證明,除部分試點地區和城市郊區,農村合作醫療并沒有像預期的那樣恢復和重建,1998年衛生部進行“第二次國家衛生服務調查”顯示,全國農村居民中得到某種程度醫療保障的人口只有12.56%,其中合作醫療的比重僅為6.5%.1997年之后由于農村經濟發展遲緩,農村收入增長緩慢,依靠“自愿”參加的合作醫療又陷于停頓甚至有所下降的低迷階段。
至于有的地方的工會組織和醫院以互助共濟的形式開展的醫療保險業務,總體保障水平不高,規模也不大,風險分散性較弱。目前此種形式還未得到完全的肯定,有人質疑其增加了企業負擔和風險,從而有悖于國家醫療保險體制改革的原則。
顯然,僅靠政府的力量不能完全解決全民的醫療保障問題,而且其暴露的問題也日益嚴峻。那么我國的醫療保障問題應該如何解決?答案就是大力發展商業醫療保險,讓商業醫療保險作為必要的一部分,在我國醫療保障體系改革的大潮中肩負起自己的歷史使命。
商業醫療保險在醫療保障體系中的作用
商業醫療保險擴大我國醫療保障制度的覆蓋面。雖然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都已初見成效,社會上仍將產生大量缺乏醫療保障的人群,而且職工只能享受半費勞保待遇,這些群體尤其渴望購買商業醫療保險。而商業醫療保險將醫療保險的覆蓋范圍擴大到能覆蓋社會醫療保險所不能覆蓋的人群。
商業醫療保險分擔高額度醫療費用帶給人們的風險。由于開展社會醫療保險時間短,資金積累有限,個人需要支付的費用多,特別是一些大病和特殊疾病的醫療費用遠遠超過了基本醫療保險的最高支付限額,使患者個人背上沉重的經濟負擔,醫藥費用的持續上漲強化了人們的保險意識。而只有通過購買商業醫療保險才能減少潛在的風險。
商業醫療保險滿足多層次的需求。從國家已頒布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配套文件看,人們就醫將受到更多制約,一些比較高級的診療項目基本醫療保險將不予支付費用;對部分經濟收入穩定、享受社會醫療保障的群體來說,社會醫療保障僅能提供最“基本”的醫療保險,保障有限,不能滿足他們的需求,而商業醫療保險則能適應高層次、特殊的醫療需求。這樣可以發揮商業醫療保險自愿投保、全面保障的優點,在不增加國家財政負擔的情況下滿足部分特殊人群較高層次的醫療需求。
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有利條件
我國商業醫療保險雖然起步較晚、規模不夠、產品還沒有豐富起來,但是經過前一段時間的積累和探索,已經具備了非常有利的發展條件:
國家政策的傾斜。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共同構筑了我國的醫療保障體系,目前我國高層領導意識到社會醫療保險還不能滿足我國商業醫療保險市場的需求,已經高度重視商業醫療保險的發展。朱總理在1998年就指出,我國醫療保障體系改革的目的就是“力求建立一個以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為基礎,包括醫療福利和醫療救助的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2002年7月,副總理又對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問題做了兩次重要的批示,肯定了商業醫療保險的成績,鼓勵大力發展商業醫療保險。
較快的發展速度。由于醫療保險風險控制難度較大,各家保險公司采取比較謹慎的發展策略,主要以附加險的形式辦理醫療險業務,其主要目的是為了提高公司聲譽、促進業務發展和積累壽險客戶。盡管如此,商業醫療保險仍然取得長足的進步。目前,國內已有12家人壽保險公司開展了各種商業醫療保險業務。全國商業醫療保險費收入從1996年的21億元增至2002年的122億元,年平均增幅達52%,其增長幅度遠高于同期壽險業務。
一定的人才儲備。商業醫療保險要求從業人員同時具備保險和醫學方面的知識,對醫學、風險管理、市場調研、條款設計、市場推動等方面有較深刻的了解。經過這幾年的發展,我們已經儲備了一定數量的商業醫療保險專業人才,專業橫跨保險、精算、統計、醫學、法律等學科。他們與美國、德國的醫療保險專家多次在理論和實踐方面進行合作,比較系統和全面的掌握了醫療保險的產品設計、精算、風險控制等關鍵技術,并且在我國的農村健康保險、城市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的實踐中取得了成功的經驗。
初步的產品開發能力。針對日益高漲的市場需求,近幾年各家保險公司都在商業醫療保險產品開發方面進行了有益的嘗試,目前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數據,比較熟練地掌握了醫療保險開發的精算理論和方法,具備了較強的商業醫療保險產品開發能力。目前我國商業醫療保險市場上經營的產品涉及國際上通行的多數類型和各種保障期限的產品,既有醫療費用型保險,又有定額給付型保險,涉及的保障期限有終身、長期和短期,涉及的人群有嬰幼兒、大中小學生、職工、婦女和部分老年人,涉及的保障內容有意外、殘疾、住院、手術、重大疾病、特種疾病和手術、門診等100多種產品,為保險市場的不斷創新奠定了一定的基礎。
比較有效的風險控制體系。我國商業醫療保險在幾十年的發展歷程中業已摸索出一套較粗放但又行之有效的風險控制體系,無論是在定性風險控制方面還是在定量風險控制方面都取得了長足進步。在定性控制方面,涉及到產品、銷售、核保、理賠等環節建立了一套專業的業務流程,經過技術處理規避風險;在定量控制方面,建立了多角度的(即分機構、分險種、分人群等)動態風險監控系統,及時發現并控制商業醫療保險經營中的各種風險。
由此可見,我國商業醫療保險已經具備了比較有利的發展條件,有能力在我國的醫療保障體系中發揮其重要作用。
商業醫療保險發展需要解決的問題
但是,應該看到我國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還不成熟,仍然存在著阻礙其發展的多方面的現實困難:
財稅政策對商業醫療保險的支持力度不夠。目前,財稅問題也是制約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一個主要因素。投保人購買商業醫療保險仍然不能享受稅收優惠,個人及絕大部分團體購買的醫療保險的保費都是在稅后支付,這不利于鼓勵團體為員工購買醫療保險,也不利于鼓勵個人為自己的健康投資。無疑會挫傷投保人購買商業醫療保險的積極性、提高保險產品的價格、增加商業醫療保險產品的難度。
規范約束醫療機構行為的法律法規不健全。長期以來形成的醫療服務主體的壟斷格局依然存在,加之我國人口眾多,醫療服務始終處于“賣方市場”,加劇了醫療費用的上漲,促使道德風險滋生。降低商業醫療保險的經營風險,必須對醫療服務的提供方——醫院和醫生的行為進行規范,使醫院和醫生在制定醫療方案的同時考慮到醫療成本的因素。醫療衛生服務體制的配套改革與發展商業醫療保險相輔相成,兩者缺一不可。
專業化經營醫療保險的理念和方法還未深入人心。由于保險本身的特殊性,它涉及到保險人、投保人和醫療服務提供者三方關系,而醫療服務提供者的介入增加了醫療保險管理的難度和復雜性。但我國目前沒有專門經營醫療保險的公司,醫療保險都是壽險公司在經營,多數壽險公司仍然沿用壽險的管理方法、流程和理念來經營醫療保險,結果往往是導致保費很高、保障很低,但保險公司卻虧損。
商業醫療保險專業人才資源儲備相對不足。醫療保險的經營要求從業人員必須對醫學、精算、風險管理、市場推動等方面有較深的了解,而目前各保險公司的醫療保險業務管理者卻并未具備這些多方面的知識。同時,保險公司還缺乏高素質的醫療保險專業營銷人員,難以向客戶詳細解釋保險條款,阻礙了業務規模的擴大。而且保險公司的基層缺乏醫療保險專業核保人員,導致在醫療保險逆選擇風險高的情況下難以保證核保質量,增加了醫療保險的經營風險。
經驗數據收集、整理和分析的體系有待完善。商業醫療保險綜合性、技術性很強,它的險種設計和經營需要有周密的市場調研、大量的基礎數據分析、嚴密的精算來支持。而我國商業醫療保險剛起步,積累的經驗數據較少,目前都是以國外的經驗數據作為精算的基礎,但由于投保人群特征的差異,數據必然有偏差,全盤照搬國外的經驗數據,勢必加大商業醫療保險的經營風險,給商業醫療保險的業務發展埋下隱患。
為了使商業醫療保險成功的擔負起自己的歷史使命,針對阻礙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現實困難,我們提出相應的政策措施:
內部機制的建立
建立多層次的經營機構網絡體系。為了發揮商業醫療保險在整個國家醫療保障體系中應有的作用,必須建設好商業醫療保險經營體系及其組織架構。這個架構中包括專業經營主體——全國性專業性醫療保險公司、專業管理主體——壽險公司中成立的專業化醫療保險管理部門、銷售主體——銷售醫療保險為主的經紀公司或機構以及健康服務主體——承擔管理醫療服務提供網絡、費用結算、后期客戶健康服務等工作的專業性健康管理公司,逐步形成“經營—行銷—服務”一體化的專業性組織體系。
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在行業中各經營單位建立起自上而下的統一、規范、高效、便利的內部業務標準、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體系。包括全行業統一標準、管理制度體系和運行機制;建立起行業內部信息交流和基礎研究體系。鑒于醫療保險業務的特性和醫療費用支出的多邊性,在險種費率和保障責任上要求較大的靈活性和組合性,在風險控制上要求各類數據的多樣性和準確性,因而,長期的基礎研究及必要的信息交流和利用,就成為發展商業醫療保險不可或缺的基礎工作。
建立健全多層次的人才培養體系。為培養出高素質的醫療保險專業化人才隊伍,應建立以有關大學、研究機構和各個經營機構為主體,其他專業管理協會為輔助的、多層次的醫療保險專業人才教育培訓體系。
建立科學高效的風險防范系統。醫療保險的可控性經營風險主要包括決策性風險和經營管理風險。它主要涉及業務開展中售前、售中和售后的各個環節。加強風險防范的重點在于根據現行政策,充分利用各種條件,制定合理發展戰略,調動醫療服務提供者參與費用控制的積極性;在業務開展的各個環節建立起相關風險控制機制。主要做好業務規劃制定、市場調研分析、經營模式選擇、產品開發定位、核保和理賠、業務統計分析、信息反饋等工作,最終實現既能開拓市場,又能控制經營風險的目標。
外在環境要求和配套政策支持
加強法律和財稅政策的支持。在構建新的醫療保障體制的過程中,應盡快明確商業醫療保險的法律地位。政府的角色,主要是制定有利于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財稅政策,根據經營業務的性質,確定不同的財稅待遇。稅收政策是政府支持商業醫療保險最主要的方法之一,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財稅政策不僅對商業醫療保險的供需雙方具有雙重的調節功能,而且可以擴大醫療保險覆蓋面,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