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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重點新產品計劃(簡稱“新產品計劃”)是一項激勵企業產品創新、品牌創建,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為宗旨的政策引導類計劃,是本市科技計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期間,新產品計劃按照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的要求,密切與相關科技計劃銜接,著力促進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激勵企業開展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培育和聚焦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知名品牌和持續創新能力的創新型企業,提高產業競爭力,增強國家和本市自主創新能力。
*年度新產品計劃繼續引導和支持企業的新產品開發、試制及產業化工作,營造激勵企業自主創新環境。同時,*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的申報將重點從本年度新產品計劃項目中遴選推薦。
現將*年度新產品計劃項目的組織申報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單位
凡在本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已實現生產并銷售符合新產品計劃支持重點和范圍的產品的企業均可申報。
二、支持重點和范圍
*年度新產品計劃支持重點和范圍是,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創新性強、技術含量高、采用國內外先進標準生產的新產品;產業化前景好、有望形成國內、國際自主知名品牌、增強企業國內、國際競爭力的新產品;支持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材料等高新技術產業的新產品;支持裝備制造業、先進制造業、以高新技術提升改造傳統制造業的新產品;支持對環境保護、在能源和資源綜合利用方面開辟新渠道,具有明顯的節能減排的新產品;支持推動現代農業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新產品;支持促進人口健康、公共安全、城鎮化和城市發展的公益類新產品;屬于國家和本市重點發展領域的新產品。
優先支持國家重大專項和“863”計劃、科技支撐計劃等科技計劃的成果轉化及產業化的新產品;本市科技創新行動計劃以及其他科技專項成果轉化及產業化的新產品;科技小巨人工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孵化器企業和高新技術園區等企業開發的新產品;以及部市合作、市區縣聯動資金匹配開發的新產品。
不支持食品、保健品、飲料、服裝、傳統手工藝品、小家電等日用產品;軍工配套產品;高能耗和高污染項目。
三、申報材料和申報渠道及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應按新產品計劃申報指南(見附件)的要求,組織好項目的電子數據和書面材料的申報工作。
1、電子數據網上申報
網上申報請訪問*科技網站:
(1)項目電子數據申報表必須采用新產品計劃項目網上申報系統(*版)錄入,經校對確認無誤后,網上提交;
(2)產品研制技術總結報告和項目產業化前景分析均按word格式網上提交;
(3)精選與申報項目相關的必備材料、必備附加材料和輔助附加材料進行掃描,按規定格式(.jpg)網上提交。
上述3項電子數據需拷貝光盤一張。
2、書面材料申報
(1)按錄入的電子數據申報表,采用申報系統提供的打印功能,用A4紙打印帶有水印標記的書面申報表,提交的紙質申報表若無相關標記,則視為無效。申報表需由企業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復印章無效;
(2)產品研制技術總結報告和產業化前景分析,用A4紙打印;
(3)按書面申報材料清單目錄順序,裝訂成冊,一式三份。
3、申報渠道及申報時間
(1)電子數據
申報單位應將最終確認的電子數據于*年4月20日~5月25日,至*科技網站提交,過期不予受理;
(2)書面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應將書面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和光盤一張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報送到所屬的主管科技部門進行初審、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由各主管科技部門將每個項目的書面材料三份和光盤一張匯總,并附申報項目清單和初審表,于*年5月5日~20日報送到*市重點新產品計劃管理辦公室(簡稱“新產品辦公室”),過期不予受理。
四、項目的評審與認定
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年度繼續開展新產品計劃項目專家網上評審。對通過專家評審的項目,經市科委認定后,下達*年度新產品計劃,頒發《*市重點新產品證書》。并對其重點項目給予一定數額的研發補助經費。
注意事項
1、根據科技部要求,為了與國家政策引導類計劃相銜接與配套,凡列入過國家級新產品計劃、火炬計劃、星火計劃、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等政策引導類科技計劃的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2、已列入過*市重點新產品計劃或其他*市科研計劃的同一項目,不得再次申報。若申報項目名稱相同,但型號不同,則必須提供該型號所采用新的專利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以證明其具有新的創新性和先進性,才可申報;
3、國家和本市相關科技計劃的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項目,應提供該計劃項目的驗收證書或相關證明,才可申報;
關鍵詞:醫療服務項目;申報;問題分析;建議
隨著醫療技術的不斷發展,高精尖技術廣泛應用于臨床,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滿足群眾醫療服務需求,已成為臨床醫療工作的重點。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包括通過臨床試驗和科學認證(鑒定)提高診療水平、診療效果、經專家論證確需在醫療機構開展,但尚未納入《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2012年版)》[簡稱《規范(2012年版)》]的醫療服務項目;納入《規范(2012年版)》,但重慶市尚未定價的醫療服務項目。重慶市在2017年《關于規范新增醫療服務項目申報審核有關問題的通知》渝衛發〔2017〕112號文件,對新增醫療服務項目的申報原則、申報范圍、審核程序及具體要求做出明確規定[1]。本院于2019年6月申報了一批新增醫療服務項目,本文就申報新增醫療服務項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建議,供同行在申報新增醫療服務項目時參考,現報道如下。
1基本情況
1.1申報科室分布情況
此次提交申報表的科室有23個,覆蓋全院臨床科室、醫技科室。其中外科片區11個,內科片區2個,專科片區6個,醫技片區4個,外科片區占比最高,為48%,專科片區占比第2,為26%,醫技片區為17%,見圖1。
1.2申報醫療項目類別情況
科室申報的醫療服務項目共119項,主要集中在治療類、診斷類,占申報項目總數的78%。其中臨床手術治療、實驗室診斷占比較高,分別為44%和34%,符合近年來新技術、新業務發展的良好形勢。康復類、中醫類申報項目數為0,這與近兩年重慶市進行了康復、中醫類部分項目的新增及調整有關,見圖2。
2申報存在的問題
申報項目材料包括新增醫療服務項目立項申請表、新增醫療服務項目成本測算表、開展新增醫療服務項目的診療技術規范、購買儀器設備、輔助耗材、試劑等原始票據復印件、醫療機構對相關醫療技術內部審核意見等。因申報新增醫療服務項目所需材料多,填報內容專業,項目測算要求真實準確,科室參與申報的人員類別不同,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2.1申報政策理解不透徹
科室參與申報的人員類別不同,部分科室是科室秘書、一線醫生、進修生在負責項目的申報,因未對政策進行深入了解,將現行醫療服務項目進行分解的項目,技術尚不成熟、仍屬于科研實驗階段的項目或在《規范(2012年版)》中已有,因購置新儀器、新設備、新試劑發生功能的改進和增加,但其診療目的一致或不符合衛生經濟學要求、性價比不合理的醫療服務項目提交上來,這部分項目在初審時直接予以退回,造成無效申報占比為48%。項目申報需要材料較多,申報人員準備不全,診療技術規范、儀器設備、耗材、試劑等原始票據缺失等。
2.2項目申報填寫不規范
一些科室項目申報表填寫經驗不足,填寫申報表時漏洞頗多。如項目名稱填寫不規范,直接以醫療器械名稱作為項目名稱,未按國內現行醫學教科書中規范名稱或我國臨床習慣通用名稱命名;項目編碼直接套用已有項目編碼,未根據項目編碼中各字母和數字代表的不同含義進行科學編碼;項目內容過于籠統,未將項目操作過程中常規使用的設備、設施及提供的技術服務內容規范描述清楚;除外內容填寫不合理,將可供多人使用的藥品作為除外內容;申報理由填寫不符合要求,過于簡潔或者長篇大論。
2.3項目成本測算不科學
負責科室項目申報的人員未直接參與臨床診療,對診療操作過程中發生的成本支出不清楚、不明白,采集不到實際成本數據,導致成本測算數據不準確、不真實;據了解,現各省市成本測算內容包括衛生材料費、低值易耗品、水電消耗、人員工資、設備折舊費、設備維修費、間接費用等,總體缺乏合理的定價理論依據,一是定價主要考慮器械和耗材等物資消耗因素[2],未能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二是定價主要依靠專家咨詢和參考周邊省市價格,缺乏系統、科學的價格測算和形成機制[3]。
2.4項目審批周期長
現行新增醫療服務項目申報采用的是紙質申報,審批流程需要經過科室提交申報材料、醫務處組織專家論證、物價部門收集數據進行成本測算、院處領導審簽,再報送市價格主管部門審批、網上公示、印發文件等環節才能完成[4]。審批周期漫長,嚴重影響新技術、新項目在臨床的使用。
3建議
3.1建立國家統一的新增醫療服務項目申報政策
國家發展改革委在《關于加快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受理審核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309號)[5]文件要求相關部門制定并向社會公布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受理條件、審核程序、審核時間、審核原則及內容和部門職責等工作規則,應進一步明確新增醫療項目的判斷依據和立項要求,統一公開審核流程及審批回復時間,可建立由各醫學會、專業學科代表、物價局、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委員會等組成的醫療服務價格委員會,每年動態提議新增和調整修訂項目[6],使新增醫療服務項目的申報和審批程序更高度規范、統一、有序與高效。
3.2科學嚴謹的新增醫療服務項目成本測算模型
成本測算是新增醫療服務項目申報過程中一個重要環節,既要真實反映醫療服務項目的成本情況,又要為管理部門制訂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和項目管理方式提供有利的依據。目前全國基本采用的成本測算方法是:醫療服務項目成本=∑醫療服務項目直接成本+∑科室作業成本(間接成本)[7],各省市的新增醫療服務項目成本測算內容參照國家的標準執行,但各分項成本占醫療服務項目總成本的比例是否合理,是下一步研究探討的方向。建議參考國內標化價值方法學體系[8],各地探索測算醫療服務項目標化價值(總點數),建立工作點數、成本點數數據庫,明確各項目價值構成。同時構建以真實、準確的直接或間接成本數據為基礎,綜合考慮服務項目科研價值、技術難度、風險程度和人力成本等多維度的成本測算方法,加上格式統一、要素全面、布局合理,且填報方便的成本測算模型,使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成本測算更科學、合理。
第二條存在或者產生職業病危害項目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及本辦法規定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
本辦法所稱職業病危害項目是指存在或者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項目。
職業病危害因素按照衛生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確定。
第三條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主要內容是:
(一)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
(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濃度或強度;
(三)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
(四)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時應當提交《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表》及有關材料。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收到申報材料后5個工作日之內,出具《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回執》。
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應當在竣工驗收之日起30日內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
第五條用人單位申報后,因采用的生產技術、工藝、材料等變更導致所申報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相關內容發生改變的,應當在變更后30日內向原申報機關申報變更內容。
第六條用人單位終止生產經營時,應當向申報機關辦理申報注銷手續。
第七條受理申報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職業病危害項目管理檔案。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有關規定逐級匯總上報。
第八條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對用人單位申報的情況進行抽查,并對職業病危害項目實施監督管理。
第九條用人單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及本辦法的規定,未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或者申報不實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條《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表》、《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回執》的格式和內容由衛生部統一規定。
第十一條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不收取費用。
各有關單位: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省級財政科技創新資金整合的實施意見》(魯政辦字〔2020〕64號)和省科技領導小組辦公室《省級重大科技創新項目組織實施方案》(魯科領辦字〔2020〕1號)精神,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省科技廳會同有關部門在充分調研、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基礎上,凝練形成了《2021年省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指南(第一批)》(以下簡稱“指南”),現予以,請按照要求做好項目組織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
根據《關于推進省級財政科技創新資金整合的實施意見》(魯政辦字〔2020〕64號)精神和省科技計劃改革的總體要求,本次申報項目為重大關鍵技術攻關類項目,納入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管理。
二、申報條件和要求
(一)本次項目申報均以指南中的課題為單元進行申報。牽頭申報單位須為山東省境內依法注冊成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各級行政機關單位不得牽頭或參與項目申報。
(二)牽頭申報單位應為項目實施的執行主體。同一個項目只能通過一個主管部門推薦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三)申報項目應符合指南中課題確定的研究內容和考核指標要求,具有較強的創新性,目標任務應明確具體,盡量覆蓋指南課題中更多的研究內容,預期技術指標應量化可考核,項目完成時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成果和產業化指標。申報項目研發內容不得與已立項的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或其他省直有關單位立項項目相同或類似。
(四)重大科技創新工程每個項目省級財政資金平均支持強度不低于1000萬元,其中牽頭申報單位為企業的,其上一年度銷售收入應當不低于申請省級財政資金資助額度,自籌經費與申請省級財政資金資助額度之比應當不低于4:1;牽頭申報單位為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其技術成果必須在省內企業轉化并示范應用,自籌經費與申請省級財政資金資助額度之比應當不低于2:1。若項目省撥財政資金未達到申請資金額度,項目申報單位應承諾通過自籌解決差額部分。項目經費預算中須包括項目合作單位的預算。
(五)本批項目按揭榜制方式進行組織,鼓勵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企業通過產學研合作共同參與項目揭榜,鼓勵項目實施與人才培養引進、創新平臺建設緊密結合,鼓勵具有合作基礎的省外單位作為合作單位參與項目申報。合作單位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牽頭單位須對合作單位的申報資格進行審核并負責。聯合申報時,各方須簽訂共同申報協議,明確約定各自所承擔的任務、目標、責任和經費(包括省撥財政資金和自籌經費)。每個項目的合作單位原則上不超過4家。
(六)項目負責人原則上為研究思路的主要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員,須具有較高的科研水平和創新能力,并能在任務期內主持完成項目研究工作。鼓勵青年科研人員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項目;鼓勵受聘于省內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臺地區科學家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項目,全職受聘人員須由省內聘用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職受聘人員須由雙方單位同時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中央、地方各級國家機關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項目。
(七)每個獨立法人企業、項目負責人2021年只能牽頭或參與申報一項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每個獨立法人企業、項目負責人牽頭的在研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不超過2項。
(八)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為3年,項目實施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九)牽頭申報單位須對申報材料中涉及的指標、數據和相關證明、附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提供虛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項目牽頭申報單位自行承擔。申報項目受理后,在立項評審過程中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材料。
三、申報流程
(一)項目負責人在科技云平臺中(登錄網址:cloud.sdstc.gov.cn)登錄個人申報賬號,按照系統相關提示和要求在線填寫項目申報書和預算申報書,全部填寫完畢后提交單位管理賬號審核后,經各級主管部門審核,最終經一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提交至省科技廳。一級主管部門包括各設區市科技局、部屬高校和省直有關部門、單位。
(二)為減輕科研人員負擔,本次申報無需提供相關紙質材料。項目立項計劃初步確定后,立項項目需提供全套紙質材料歸檔保存,紙質材料須與網上申報材料完全一致,否則取消立項資格。
四、注意事項
(一)項目申報單位網上申報、提交時間為5月7日9:00至5月27日17:00,各級主管部門審核截止時間為5月28日17:00,屆時系統將自動關閉。請項目申報單位、各級主管部門合理安排申報時間,提前進行修改和審核,避免臨近系統關閉時集中上傳或審核,由于上傳或審核時間問題造成的后果由項目申報單位和主管部門自行負責。
(二)省科技廳在項目申報、評審等過程中,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從事項目申報、立項等服務工作;不提倡、不建議申報單位有償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中介服務。請申報單位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對嚴重侵犯省科技廳名譽、損害省科技廳利益的行為,我們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三)根據工作需要,指南內容在科技云平臺中。請登錄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重大科技創新工程)管理系統(cloud.sdstc.gov.cn/pms/)查看。指南內容不得通過任何方式公開傳播,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取消當年度項目申報資格,并記入科研誠信記錄。
(四)省科技廳干部職工參與申報項目的,按照省科技廳黨組《規范干部職工創新創業實施辦法》規定執行,參與項目申報人員應主動報備。
科技云平臺技術咨詢電話:0531-66777094
申報業務咨詢電話:0531-66777216
附件:2021年省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指南(第一批)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以下簡稱創新基金)是1999年經國務院批準,科技部、財政部共同管理的一項專門用于扶持和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動的政府專項資金。創新基金以技術創新項目為對象、以市場為導向,重點支持技術的第一次商品化過程,重點支持種子期項目和初創期企業,通過無償資助、貸款貼息等方式扶持和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對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培育一批具有中國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快高新技術產業化進程等起到積極的作用。
1福州市創新基金工作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福州市作為科技部指定的直接從事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創新基金項目服務的服務機構,只有福州市生產力促進中心與福州市高新技術產業創業服務中心兩家。前者主要為除孵化器內企業外的全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提供企業申報注冊、材料形式審查、項目申報、申報咨詢等科技服務,并接受項目推薦單位、項目組織單位委托,協助項目監理、驗收工作。而后者的服務對象主要為孵化器與各科技創業園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服務功能類同。兩家服務機構自賦予創新基金服務職能以來,在上級有關職能部門領導下,至2007年共受理并推薦了200多項科技創新項目,其中61項獲得國家創新基金的立項支持。
福州市科技型創新基金申報工作開始于2003年,由于科技部該專項基金剛設立不久,地方科技管理部門、科技服務機構及大部分的中小企業對該基金的申報要求及操作程序均不甚明了,對創新基金申報的規范運作存在畏難情緒,加之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本身也缺乏材料的審核經驗,未能給予企業及時明確的指導,以至于2003~2005年3年間,福州市僅有28個項目獲得科技部立項。經過各級管理部門的共同努力,特別是2006年福州市設立地方科技創新資金后,進一步拉近了與科技部創新基金項目申報條件的距離,福州市每年爭取到的國家創新基金項目呈逐年遞增的趨勢。但就目前情況而言,在國家創新基金項目申報和管理工作方面,無論從申報項目的數量上看,還是從爭取基金的規模上看,我們都遠遠地落后于其他沿海兄弟城市,這無疑將導致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滯后,對我市經濟發展將產生消極影響。由于地區科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客觀上造成創新基金申報工作成效的差異。但除此之外,擁有一批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申報國家創新基金技術服務的人才隊伍也是重要的因素之一。以2006年、2007年福州市、寧波市申報國家創新基金的情況(見下表)進行說明:
從上表可以看出,寧波市2007年爭取國家創新基金項目37項,比2006年增加14項,增長61%,2007年獲國家創新基金資助額2045萬元,比2006年增加995萬元,增長95%。而同期福州市僅爭取國家創新基金項目19項,比2006年增長36%,獲國家創新基金資助額1035萬元,比2006增長116%,雖然進步明顯,但與寧波市相比,無論從項目立項數量還是從獲得創新基金額度,寧波市都是福州市的近一倍,這與寧波市多年來重視發揮科技服務機構的作用分不開的。因此,加強福州市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建設,培養一批熟悉國家創新基金申報程序和管理工作的專業隊伍,建立一種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創新基金提供從申報材料組織到技術、管理、財務方面技術咨詢的全程專業技術服務的新型科技服務機制,對促進我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壯大,提高申報國家創新基金的工作成效,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2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作用和定位
2.1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發揮的作用
創新基金項目申報自1999年科技部、財政部共同創立起,就嚴格按規范的申報程序運作,它相對國家其他科技計劃項目,申請材料準備工作難度會大一些。福州市負責國家創新基金項目申報、監理、驗收等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由于人員編制配備等客觀原因,在上述工作中難以統籌兼顧、面面俱到;同時,企業普遍反映對項目申報程序、要求等相關事宜了解不夠,項目材料難寫,企業財務報表編制質量要求高,提出了申報材料的深度不好把握、對文件精神理解有偏差、對網上申報及附件錄入上傳等申報環節不熟悉等問題。因此,利用創新基金服務機構聚集的專業人員優勢,來協助科技型中小企業完成項目申報的各項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主要任務是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科技導入、項目評估、專家咨詢等知識服務。在以往長期的科技服務中與不少中小企業建立了聯系,比較了解中小企業的情況;在科技查新、項目咨詢、可行性分析等業務中已經積累了豐富的工作經驗;另外,創新基金服務機構還初步組建了一支穩定、可靠的專家隊伍,能夠勝任各個技術領域的咨詢、調研任務。所以,在幫助中小企業完成項目申報前期準備工作方面,創新基金服務機構已經具備一定條件和優勢,不但能發揮科技服務機構的優勢,也會極大地提高創新基金項目申報和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2.2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業務定位
2.2.1規范項目申報材料,把握編撰技巧
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評審的唯一依據就是企業通過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網絡上傳的申報材料,不進行實地調研,也不約見項目當事人,材料組織的完善與否,是影響項目立項的關鍵。項目可以進行適當的包裝,但包裝不是弄虛作假,而是通過詳細分析、評估本企業擁有的核心技術和生產市場方面的優勢、劣勢、發展潛力以及財務狀況,把本企業的內在價值以及科技創新方面的潛力充分挖掘出來。
申報材料的撰寫有一定的規律和技巧。一個項目有時既可以申請貸款貼息又可以申請無償資助,這時企業就要判斷申請哪一種資金支持方式。二者在資金數額上沒有多大差別,但相對來說,貼息容易獲得,因為貼息涉及到銀行貸款,能達到有效吸引金融機構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投資的目的,起到了創新基金的引導作用。
創新基金申報材料要求反映企業經營管理、財務管理、技術開發、生產銷售、產品質量、資金流量、應收應付、債權債務、發展規劃等,因此申報創新基金不僅要了解一個項目,而且要了解企業運行的全過程,要證明企業負責人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較高的市場開拓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而目前福州市有些中小企業特別是孵化器里的企業,第一次操作,不知從何說起,申報材料普遍存在過于簡單、技術創新點不突出、項目成熟性把握不好、項目投融資闡述不完善以及夸大企業的經營業績等問題。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應對當年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相關文件資料進行全面的分析研究,掌握項目指南變化情況、重點支持領域及各領域申報的必備要求與限制條件等,指導企業準確定位,找準切入點,把握優勢領域,結合企業自身特點組織申報;其次,還要指導企業從研發力量、技術依托和產品性能等方面考慮問題,選擇適合企業自身發展特點的項目進行申報;此外,申報材料還要體現項目的技術先進性、項目成熟性、市場可容性,以及企業經營業績及債權債務等經濟指標、技術創新及激勵機制、營銷策略、人力資源情況等,材料應充分展示企業資源優勢與完成項目的技術可行性。
2.2.2善于捕捉項目推薦申報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應善于利用自身與政府各級管理部門、高校、科研院所聯系密切的優勢,從工業高科技計劃、農業科技計劃、星火計劃、社會發展計劃、科技合作計劃以及科技成果推廣計劃中選擇優秀項目;從國家“863”計劃、科技攻關計劃及專利成果中挖掘項目;還可以從企業委托查新項目、新產品開發計劃項目中尋找好項目,另外還可以從各行業技術中心創新項目中挖掘項目推薦上報。工作中,應圍繞創新基金申報條件,在不違反相關限制規定的情況下,靈活應用申報規范,最大限度地為企業創造申報條件,爭取盡量多的項目往國家推薦申報,遵循“以數量求質量,以質量促立項”的原則。
2.2.3履行服務機構職責,推進項目實施
科技創新基金要求具有創新基金工作職能的服務機構協助科技管理部門(項目組織單位)做好項目的征集、篩選和認證工作,并接受推薦單位、項目組織單位委托,協助項目監理、驗收工作。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要組織專家對創新基金項目的實施進行跟蹤管理,促進地方、企業、專家、科技管理部門職能的實現,積極幫助企業協調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把項目申報、實施、監理、驗收工作逐步落到實處。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還要嚴格監督企業匹配資金到位情況,包括創新基金支持是否按計劃到位,省科技廳及地方科技管理部門匹配資金、金融機構貸款、企業自籌及其他資金是否落實。
2.3提升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服務水平的對策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對于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重要性已為理論和實踐所證明。可以說,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正是基于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迫切需求而產生的。為切實提高福州市創新基金服務機構對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申報的服務能力,需要從政策法規、經營管理、業務拓展、人才培養等方面多做努力。創新基金服務機構可以借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這個平臺,充分展示自己在產學研合作、與政府職能部門聯系密切及熟悉創新基金項目申報程序與運作等方面的優勢,開展特色服務,推動科技服務機構的建設,拓展科技服務機構需求空間。可以采取:
(1)由政府科技部門牽頭聯合縣(市)區政府及地方科技服務機構共同實施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服務網絡計劃。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發展最直接的動力是地方中小企業的服務需求,創新服務只有植根于地方,并在此基礎上形成區域性的網絡,才能卓有成效地為廣大中小企業提供服務。
(2)加大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的培訓宣傳工作力度,大力宣傳創新基金的戰略意義、現實意義和重要作用,可采用編輯宣傳材料或制作多媒體,召開工作會議,舉辦培訓班、座談會、技術講座,通過新聞媒體、網絡、報刊進行宣傳等方法,使更多企業真正了解創新基金的作用意義、性質特點、申報要求、申報程序;對參加評審的專家進行宣傳,使他們在了解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的申報及評審要求的基礎上,對自己手中的項目進行評估,考慮是否提出申報請求。
(3)在政府推行中小企業產學研合作的過程中,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如生產力中心協會、各行業技術創新中心等社團組織的作用,通過行業協會等組織溝通雙方,由行業協會或行業技術創新中心等確定對整個行業有用的共性技術,然后再經由大學或研究機構進行研發;或建立產學研技術創新聯盟,吸收專業行業協會、行業技術創新中心參加,通過他們與企業界以及與大學和研究機構的密切關系,促進產學研合作的有效開展。
(4)充分利用現代科技信息網絡資源,依托海峽信息網、福州科技信息網、福州農業服務信息網等已有設施,建立科技項目、專家數據庫,建設全市科技服務網絡平臺,實現信息共享,不斷完善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服務功能。
(5)加強隊伍建設,提升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服務質量和水平。可以通過向社會公開招聘方式,選拔創新和服務意識強、富有敬業精神的優秀人才從事科技服務工作。科技服務機構人員應注重自身綜合業務素質的提高,關注并了解國家創新基金工作動態及變化特點,熟練掌握創新基金網絡工作系統及相關操作規程,提高服務能力,對當年國家創新基金項目申報指南的重點支持領域及各領域申報限制條件應熟記于心。只有這樣,才能對企業的各種咨詢提供及時的指導幫助。
以市場為導向加強服務能力建設是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發展的永恒主題,創新基金服務機構首先是一個市場主體,是市場競爭的一份子,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必須敢于面向市場。因此,如何認真研究市場,深入了解市場,把握市場脈搏,找準市場定位,是廣大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普遍面臨的課題。科技服務作為一個新興的產業還在發展過程中,各種資源需要我們去挖掘,服務領域需要我們去開拓,生存和發展的空間需要我們通過開展特色服務、精品服務、有效服務去占領。沒有特色就沒有生命,沒有特色就沒有發展。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應當根據本地區的市場需求,結合自身實際,不斷鞏固主導業務,拓展新興業務,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參考文獻:
為建立健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進一步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效率,促進節約型社會建設和循環經濟發展,根據《浙江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浙財企字〔**〕74號)文件精神,現就申報**年浙江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專項資金補助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的基本條件
(一)注冊地在浙江省境內(不含寧波),專業從事再生資源回收、加工和利用的企業和相關單位。
(二)申報單位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近幾年沒有發生違規使用財政資金等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等行為。
(三)申報項目的實施期為**年7月1日—**年6月30日。
二、資金支持的范圍及方式
(一)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建設。重點支持采用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在城市社區和農村鄉鎮居民區設立管理規范的再生資源收購網點;支持圍繞產業集群設立固定或流動的生產性再生資源回收網點。
(二)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龍頭企業培育。重點支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通過吸收加盟、資源整合及開設連鎖網點等方式做強做大;支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的硬件設施改造和信息化建設項目。
(三)再生資源集散市場改造提升。重點支持符合商業網點布局規劃、有產業依托的再生資源集散市場硬件設施投入和信息化建設。
(四)再生資源回收人員培訓及相關研究。重點支持行業協會或龍頭企業開展的業務培訓工作和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領域共性技術研究和開發。
對符合以上要求的項目,根據項目的投入情況給予一定數量的專項資金補助。
三、申報有關要求
(一)項目數量
根據**年資金規模,本次項目申報由市一級統一匯總,上報的項目數量分別為:所轄縣(市、區)數量9個以上(含)的市,報6個項目,其中市本級不超過2個;所轄縣、(市、區)少于9個的市,報4個項目,其中市本級1個。各地匯總上報的項目中,屬于供銷系統的項目不少于50%。
義烏市單獨上報1個項目。
(二)申報材料
1.專項資金申請文件、申請表(附件一)、企業概況表(附件二),申請文件內容包括申報補助項目的基本情況、實施進度和預計績效等內容;
2.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網點建設、項目實施、投資額度等情況專項審計報告書;
3.企業(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專業從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備案證明復印件;
4.經過審計的上一年度企業財務會計報告;
5.屬于培訓或科研項目的,應出具項目實施費用開支情況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律以電腦打字的形式填報,并裝訂成冊。申報表格可在省經貿委網站
(三)申報程序
各單位:
2011年全礦干部職工在礦黨政的正確領導下,以“創新、標準、提升”為指導思想,圍繞各自專業、崗位創造性地開展了各項工作,為進一步提高全礦干部職工參與科技創新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經礦黨政研究決定,對我礦2011年度科技創新項目進行申報評選,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報范圍
2011年完成的技術創新成果、管理創新成果、發明專利及論文。(以完成時間或落款時間為準)
二、 申報時間
2012年2月1日—20日,各專業或單位將2011年度科技創新成果報科研科。(聯系電話:53840)
三、 申報要求
1、申報的科技創新成果需符合《鄂莊煤礦科技創新管理辦法》中對項目的界定范圍,且必須是在2011年度內實施并完成。與礦領導簽訂責任合同的重大項目,需驗收合格后方可申報。
2、申報的科技創新成果必須真實、有效,各專業或單位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其專業或單位連續兩年的評選資格,并給予處罰和通報。
3、所有申報的科技創新成果,必須填寫申報表,且專業或單位負責人必須簽署申報意見;技術創新成果還需整理評議材料(具體內容附后);發明專利需提供證書原件;論文需提交相關期刊。
2011年度獲得集團公司以上榮譽的科技創新成果,除填寫申報表外,需提供證書原件、表彰文件或有關出處;
4、申報材料均A4紙打印,一式兩份報送科研科,電子版由辦公網發送。
5、各專業或單位申報科技創新成果,必須嚴格遵守申報時間及內容格式,如逾期不報或格式內容不符者,不予受理。
附:1、鄂莊煤礦科技創新成果獎勵申報表
2、技術創新成果評議材料目錄
3、鄂莊煤礦技術創新項目計劃立項建議書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鄂莊煤礦科技創新成果獎勵申報 表
成果名稱:
完成專業或單位:
項目起止時間:
成果名稱
完成時間
申報評選類型
是否獲得集團公司及以上級別獎勵
成
果
主
要
內
容
應用效果
(經濟或社會效益)
專業領導或
單位負責人簽字
科技創新評審委員會
意 見
科技創新領導小組
意 見
技術創新成果評議材料目錄
1、可行性分析報告
2、立項建議書
3、項目技術研究報告
4、項目經濟分析報告
5、成果應用分析報告
技術創新[2012] 號
鄂莊煤礦技術創新項目計劃
立項建議書
項目名稱:
申報專業或單位:
起止年限: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1.立項理由
2.項目實施方案
3.項目創新點(關鍵技術、特點、技術的先進性)
4.技術、經濟指標(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兩方面)
5.達到的技術水平、經濟、社會效益及推廣應用前景
6.項目研究人員名單
姓名
性別
部門
職稱
承擔內容
負責人
管理員
項
目
主
要
參
加
人
為了落實“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科技發展方針,持續增強*科技自主創新能力,*市自然科學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旨在通過資助具有重要科學意義的原始創新和自由探索研究項目,發現優秀科技人才,培育創新源泉,推動本市基礎和應用基礎研究工作。
為了做好*年度*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范圍
支持自然科學領域的基礎和應用基研究礎工作,優先支持以需求為導向的能源、資源環境、生命科學、信息、新材料等領域及交叉科學的研究。
二、申報條件
1、項目應具有創新的學術思想,充分的理論依據,擬解決的科學問題明確,研究的重點突出,研究路線或技術方案可行,考核目標具體明晰。
2、申請人條件:
(1)應充分了解國內外相關研究領域現狀與動態,具備相關的基礎理論知識和獨立研究能力;
(2)原則上為具有正高職稱以下(申請數學、天文等理論研究的除外)的在崗科研人員;
(3)在站博士后;已作為課題責任人主持國家科技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和*市科學技術委員會資助項目且尚未結題的科研人員,本年度不能作為課題責任人申報。
3、申報本基金項目,原則上由一個承擔單位。
三、資助期限、強度
基金項目的研究期限一般為2─3年,資助強度為10萬元/項。
四、申報方式、時間及地點
1、本通知公開,基金申請人可以在“*科技”上進入“在線受理科研計劃項目課題可行性方案”,按規定的格式,認真、如實填寫*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課題可行性方案(
,并在申請截止日期前提交。
網上填報備注:
2)點擊《科研計劃項目課題可行性方案》受理并進入申報頁面:
-【初次填寫】轉入申報指南頁面,點擊"專題名稱"中相應的指南專題后開始申報項目(需要設置“項目名稱”、“依托單位”、“登錄密碼”);
-【繼續填寫】輸入已申報的項目名稱、依托單位、密碼后繼續該項目的填報。
3)有關操作可參閱在線幫助
2、各單位應認真審核并組織遴選,擇優推薦(推薦項目總數為本單位前三年獲資助數,不足2項的可推薦申請2項),在申請截止日期前將所推薦的項目的課題可行性方案(已在“*科技”網站正式遞交并在線打印)一式4份和加蓋公章的《*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匯總表》(見附件)一式2份,統一報送至“*市基礎研究項目管理中心”。本基金不接受個人申請。所有書面文件請采用A4紙印刷和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
3、本基金項目網上填報和書面材料受理時間為*年3月17日至31日,逾期不予受理。
根據人事部、建設部、交通部《關于印發<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制度暫行規定>、<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18號)及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關于做好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資格考核認定申報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注工[20**]7號)的精神,為做好我省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執業資格的考核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1.符合考核認定條件的工程設計人員只能通過一個聘用單位提出申請。
2.推薦單位和有關主管機構必須嚴格按照人事部、建設部和交通部國人部發〔20**〕18號文件中對申報材料的規定進行申請、審查和復審。
3.對于工作調動且在新的勘察設計單位工作不滿1年者,應由原單位出具業績證明和職業道德證明。證明應由原單位人事(干部)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
4.各市和省直有關部門主管機構應將本地區或本部門的申報材料意見函、申報人員審核情況記錄表(附表2)、申報人員個人申報材料審查一覽表(附表1)(以上附表均需報送電子文檔)認真匯總,連同申報材料一同上報。申報材料一式三份。
5.申報人員及其單位提供的所有材料和證明文件必須齊全有效、準確無誤,并且與申報表相符。獲獎人員必須提供發獎單位認可的獲獎項目的主要設計人員排名表。
二、申報程序
1.申請人填寫注冊申請表并通過聘用單位按程序申報;
2.聘用單位在個人的書面申報材料上簽署意見,并簽字蓋章,按隸屬關系將申請材料上報:省直屬甲、乙級勘察設計單位的申報材料報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核實;中直駐皖甲級勘察設計單位的申報材料由本單位核實;其余單位的申報材料由所在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實。核實后,將申報材料匯總,并出具意見函。于20**年7月15-20日內報**省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三、工作進度安排
1.為了保證工作進度,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有關部門主管機構應于20**年7月15日—20日期間將經審核同意推薦的申報考核認定人員材料及電子文檔報送**省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省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3.省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對審核后的申報材料進行復合,提出意見,并整理匯總上報道路專業委員會。
四、有關問題說明
(一)、執業領域問題
根據《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制度暫行規定》第二條的規定,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的執業領域包括公路、城市道路、林區、廠礦及其他專用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及相關業務。申報資料中凡涉及上述4個專業方向,并符合國人部發[20**]18號文附表2規定的業績證明文件均視為有效。
(二)、新舊專業范圍問題
道路工程涉及面廣,各院校專業設置龐雜。申報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國人部發[20**]18號文附表1中,但與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相近的,申報時須提供其畢業院校出具的在校學習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的“課程設置表”,經所在單位核實并提出符合“本專業”、“相近專業”的意見,通過各地有關部門初審后,報道路工程專業管理委員會審查確認。
(三)、考核認定范圍和單位資質問題
申報人員須受聘于一個具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的單位。《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資格考核認定辦法》中要求的單位資質條件包括各類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甲、乙級資質,不特指道路工程類設計資質。
申報單位須為具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的獨立法人單位,內設機構和無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院、所)不得單獨推薦申報。
(四)、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年限問題
1、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年限是指道路工程專業技術人員在工程設計單位從事道路工程設計和技術管理相關業務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年12月31日,按滿周年累計計算。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后,又取得本專業研究生學歷的,其本專業研究生學習時間可作為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年限計算。
(五)、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問題
1、道路工程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系指道路工程項目負責人(經理)和設計負責人(經理),以及工程建設項目中道路工程專業的專業負責人、設計人、審核人和審定人,但不包括工程咨詢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
2、道路工程專業設計獲獎項目的主要技術負責人包括獲獎證書上的人員或原始申報表上的人員。
(六)、工程業績問題
1、道路工程專業設計項目規模按《工程設計資質分級標準》(建設[**]22號)確定。
2、申報人員應提供本人簽字的每個大、中型項目的主要設計文件或圖紙圖簽的復印件一張。
(七)、獲獎項目問題
1、全國優秀工程設計獎和省、部級道路工程專業優秀工程設計獎包括設計獎和標準設計獎。
2、道路工程專業省、部級科技進步獎是指由省級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機構(省級獎評審委員會)、國務院各部門頒發的與道路工程專業相關的科技進步獎。
3、獲獎證書上的所有人員均可視為主要技術負責人,不在獲獎名單內的不予認定。對已獲獎而未頒發個人獲獎證書的獲獎項目,申報人員須提供該項目申報獎項時的原始申報表,優秀工程設計獎還應提供由申報人簽字的主要設計文件或設計圖紙一張。
(八)、離、退休人員的考核認定問題
1、已達到離、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離、退休手續的在崗、在編人員或已辦理離、退休手續但受本單位返聘的人員,由本單位負責推薦申報考核認定。
2、已辦理離、退休手續,并受聘于其他具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單位的人員,由現聘用單位推薦申報考核認定。
(九)、高等院校在職教師申報考核認定問題
高等院校在職教師申報考核認定時,其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年限和技術業績按下列原則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