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總經理履職報告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一)從內容上劃分
1.綜合性述職述廉報告:是指報告內容是一個時期所做工作的全面、綜合的反映。
2.專題性述職述廉報告:是指報告內容是對某一方面的工作的專題反映。
3.單項工作述職述廉報告:是指報告內容是對某項具體工作的匯報。這往往臨時性的工作,又是專項性的工作。
(二)從時間上劃分
1.任期述職述廉報告:這是指從任現職以來的總體工作進行報告。一般來說,時間較長,涉及面較廣,要寫出一屆任期的情況。
2.年度述職述廉報告:這是一年一度的述職述廉報告,寫本年度的履職情況。
3.臨時性述職述廉報告:是指擔任某一項臨時性的職務,寫出其任職情況。比如,負責了一段is090000質量認證工作,或完成了一項銷售任務,或組織了大型月餅會戰等,要求寫出其履職情況。
(三)從表達形式上劃分
1.口頭述職述廉報告:這是指需要向董事長(總經理)或主管經理述職,或向本單位職工群眾述職的,用口語化的語言寫成的述職述廉報告。
現代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包括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營班子等機構,明確其職責權限劃分,對于建設法治企業具有重要意義。
結合《公司法》及企業管理實踐,本人總結股東大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 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董事會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會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對公司聘用、解聘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決議;
(十二)審議批準重大的擔保事項;
(十三)審議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30%的事項;
(十四)審議批準變更募集資金用途事項;
(十五)審議股權激勵計劃;
(十六)審議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本章程規定應當由股東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
董事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大會,并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發行債券或其他證券及上市方案;
(七)擬訂公司重大收購、收購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解散及變更公司形式方案;
(八)在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決定公司對外投資、收購出售資產、資產抵押、對外擔保事項、委托理財、關聯交易等事項;
(九)決定金額在上年末凈資產額30%以內的資產處置和壞帳處理;
(十)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十一)制訂公司的激勵制度、辦法;
(十二)根據董事長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以及審計部門負責人;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部門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決定向控股、參股企業委派或推薦的董事人選、監事人選和決定任免下屬控股企業的法人代表,并決定上述人員的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
(十三)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制訂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五)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項;
(十六)向股東大會提請聘請或更換為公司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
(十七)聽取公司總經理的工作匯報并檢查總經理的工作;
(十八)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公司章程規定授予的其他職權。
可以看出,股東大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行使公司治理中最重要的權力,董事會為股東大會的決策和事項作出前期工作并決定相關事項。通常國有公司的股東大會每年召開一次,主要決定公司的重要事項,董事會與股東大會一并召開,就形成最重要權力機構形同虛設的局面,而董事長作為自然人的機構,可以日日履行職權,而且即使沒有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授權,也名義上具有代表公司一切權力的能力。那么如何適當授權,使法人治理結構中的各層級有權履職又不越權成為一個重要問題。
經過在國有公司多年的管理實踐經驗,本人認為,設立書面梯級授權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首先需要探討權力的來源問題,毋庸置疑,公司的權力來源于投資人,但是國有公司由于所有者缺位,由管理者代為履行投資人的角色,由于管理者與投資人本質上的區別,管理者即使是公司的股東,對公司的權力也并非有切膚之痛,因此股東大會往往流于形式,董事會也如此。這也是董事長常常履行股東大會、董事會職責而被認為理所當然的根本原因。
由于股東大會和董事會職責明確,因此無需授權,而董事長究竟有何權力,則需要書面授權說明。本人認為,董事長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形式上的代表,實質的權力仍由董事會履行,董事會應當將董事長具體行使的形式權力以書面授權書予以明確。
總經理是公司經營層的代表,那么總經理的管理權來自何處,本人認為,從董事會的職責權限和代表意義,總經理的管理權來自董事會,而非董事長,因此,應當由董事會為總經理出具書面授權書,明確總經理的權利。
國有公司的經營班子通常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若干、總會計師、總工程師(副總級)等人,除了總經理的權利來自董事會,那么副總級別的管理權是否需書面授權書明確?一般公司管理中并沒有此類書面授權書,這里權利往往通過領導職責分工的文件來明確,那么此類文件是否能夠代表具有法律意義的授權書?對一般類型的公司往往采取默認的態度,但是對于保險、銀行類企業,行業主管部門都要求有書面授權書。本人認為,設立書面授權書機制對于完善現代法人治理結構具有重要意義。
大家好!
我很榮幸今天能參與公司述職工作報告。轉眼,在公司擔任行政主管已近一年。這些時間,我們共同經歷了項目的涅槃,也共同見證了項目逐風破浪取得的成績,感恩公司給予我如此寶貴的機會,感恩能有你們的陪伴。
在過往的這些天里,感謝在做的你們對我工作的支持、理解、指引與鼓勵。現在請允許我根據回顧前段時間工作履職情況做如下匯報:
一、主要本職工作:
在張君總領導下,負責主持行政部全面工作,組織并督促部門人員完成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各項工作任務;對各部門周工作匯總收集,月度工作匯總收集,協助君總做好公司月度百分考核,簽收公司請示、通知等公文函件及審核待簽發的文稿;協助君總對公司管理體系搭建,指導公司行政、后勤管理制度,優化工作流程,組織、協調監督、制度的落實;協助籌備總經理會議、總經理辦公會、董事會、股東會,協調好各方面工作,保證會議的順利,并傳達會議精神,并檢查各部門貫徹執行情況;負責公司行政費用支出預算計劃的執行情況,并按公司規定執行獎懲條例;負責公司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等方面管理,保證公司固定資產不會向外流失;做好公司行政后勤管理服務相關工作,為員工創造良好辦公環境;負責公司行政檢查體系制度建立、完善、督導和落實;負責公司證照的變更、年審、對各政府部門的報送材料等工作;組織、安排重要客人來訪的接待工作,協調內外關系,宣傳企業文化和公司理念,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負責公司印鑒及法人印鑒使用和保管。
二、取得的進步
接觸行政管理崗位時間不長,通過日常工作和與部門間的合作,感染和學習到了公司的團隊合作精神,沒有董事會指引的正確方向和大家的一致努力,我們項目斷然不會走到現在,并且越走越好。作為一份子,這個過程讓我一直不斷學習、不斷成長、不斷進步。其中最大的收獲就是增強了我的管理能力,一個公司的運行離不開管理制度的建立,更離不開持續不斷的管理。優秀先進的管理制度及方法可以讓我們更直接、高效的完成工作,對此我深有體會,公司的流轉單就是先進辦法的典型。
工作過程中我部門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內部優化崗位設置,智能分配工作任務,取得了不少成效。例如今年在疫情工作中,為了做好復工準備,靈活多變的解決防疫工作需求。我部門在海門就討論決定安排部門員工劉浩在2月5日先行到達西南,就防疫物資采購,人員入潼手續報備等提前做好準備。提早介入,提前安排行政工作為公司在復工做好扎實充分準備。
三、存在的問題及計劃
我部門現在的主要問題,還是要加強管理能力,加強會議決策貫徹落實檢查力度,做好行政部推手的職能作用,為公司節約,為員工謀福利。在此我想向公司管理層提議,建議先成立公司工會,后續再成立黨委會。健全公司機制,全面發展,公司好則員工好。
行政部工作要事無巨細,在我部門行政文員離職后,工作分攤到其他人身上。因后勤采購使用管理、日常物資采購發放管理導致工作量激增,存在工作無法精確細致的隱患。對我部門來說是個不小的挑戰,在未得到管理層新增人員補充崗位通知之前,我部門人均多職,工作壓力大,工作往往得不到有效的合理安排,在此也想懇請各位領導能否想出折中方案,解決目前這個問題。
撰寫人: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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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保險客服年終總結報告
__年,我司客服部在總、省公司客服部的科學有力指導下,緊密圍繞公司總經理室提出的“抓穩定、夯基礎、防風險、重效益、樹品牌”的年度工作指導思想,堅持“以客戶為中心”,以“管理升級、服務升級”為目標,不斷強化服務意識、提升服務技能和創新特色附加值服務,在工作任務重、人員配備緊張的情況下,較好地完成了總(省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
指標,對提升公司服務質量、塑造企業品牌形象、促進一線業務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現將__年我部門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__年,我司客服部在上級的正確領導和直接(大力支持下,緊緊圍繞公司總體發展目標,注重部門規范管理,主動靠前服務一線,延伸放大客服職能,實現了客戶滿意、領導認可、自身提高的預期目標,為我公司業務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后援保障。
(一、建章立制,注重夯實工作基礎
__年,為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務技能、規范業務處理、提升客服滿意度,我部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管理規范:
1、建立了客戶服務工作日志,規定所屬人員對每日工作詳情以及需上級或其它部門___的事項進行記載備案和及時反映、反饋;針對工作中暴露的問題,部門負責人要定期不定期進行總結梳理、制定措施、有效應對、防范風險。
2、建立了客戶服務差錯考核制度,嚴格客服人員工作流程,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或差錯實時記載,定期進行匯總、講評、反饋,并作為考評的重要依據。
3、嚴格按照總公司相關要求,對客戶回訪、客戶投訴、二線業務處理流程和問題件跟蹤處理等客服制度及流程進行了全面梳理和修訂完善。
4、針對我司客服部新員工多、工作職能不熟悉的情況,按照總經理室的要求,我部于對全區客戶服務人員履職盡責進行了全面摸底,建立了員工檔案,科學細化了客服崗位職責,逐一明晰了人員獎懲指標,極大地提高了客服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防控風險、高度重視回訪工作
__年,我司客服部始終把回訪工作作為防范經營風險、確保公司業務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抓手,努力做好回訪工作。
1、在公司總經理室的高度重視、有力領導下,我部對公司回訪工作中的重點、難點進行了梳理,針對一些簿弱環節加強改進,并對出現的問題制定了整改措施。
2、加強對問題件的跟蹤處理,與公司司各部門進行協調溝通,強勢控制因問題件可能引發的一系列有損公司形象的負面效應,確保了公司業務的持續健康發展。
3、適時制定總、省公司的相關文件要求,重點宣傳客戶服務工作的重點難點,提供客戶服務信息,通報各類違規違紀現象。
4、及時對回訪工作進行準確的分析,將客服工作主動融入一線展業、后臺支援等各項工作中,為公司有針對性地開展運營管理提供科學合理的數據支撐。
(三、誠信服務,穩妥處理客戶投訴
在工作中,我部的工作人員始終牢記“顧客至上,服務第一”的工作“專業、真誠、感動、超越”與公司“成己為人,成人達己”的企業文化有機地結合起來,做好每項服務工作,在保障客戶利益的同時,又維護了公司的形象。
(四、立足本職工作,樹立國壽品牌形象
__年我部在做好基礎工作的同時,按照總省公司的相關要求,陸續開展了“3。15消費者___日”、“。___”國壽客戶節、“精彩無限、鶴卡相伴”感恩系列活動、“國壽大講堂”、“健康好幫手”、特約商家專場活動、vip客戶華西專場體檢等等回饋客戶的活動,通過系列活動的開展,大力宣傳“國壽1+n”服務品牌,樹立公司的品牌形象,增強公司的市場競爭力。
(五、努力學習,提升部門工作人員的工作能力及自身素質,同時加強與各營銷部門的協調溝通,緊密配合銷售部門的工作。
1、我部利用多種形式加強各員工的業務技能培訓,加強客服人員的學習能力、專業能力、溝通能力和執行能力等,建立一支高素質的客服隊伍,提升了全員整體綜合素質,增強了客戶和銷售人員的客服滿意度。
2、為了更好地與銷售部門做好協調溝通工作,促進公司的業務發展,我部開展了多次培訓進職場的機會,認真聆聽業務伙伴的問題和需求,同時聽取銷售部門的意見和建議,對工作的一些不足之處加以總結改正,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為協助業務的發展,客服部對各公司銷售部門進行了客戶資源數據分析需求的調研,以便為各展業團隊提供目標客戶信息。
關鍵詞:審核 SMS 運行 公司 指定人員 船長
1 發揮指定人員的作用是開端
指定人員對公司SMS的運行起重要的橋梁紐帶作用,指定人員的職責是對sMs的運行進行全程監控。他履職如何,直接關系到SMS能否有效運行。因此,公司高層領導發揮指定人員的作用是良好的開端。
1.1對文件的監控
在審核實踐中,經常會發現SMS文件在實際中很難執行的問題,例如:不根據本公司的具體情況,套用其他公司的文件模板,不同的船種、航線,船舶難以操作,結果導致審核時發現大量的不符合項。究其原因,該公司船舶既沒有那些設備,也沒有法規的要求,文件根本沒辦法執行。這時,指定人員的職責就是加強對文件的修改和完善,對不符合項進行分析、糾正、總結,然后將改進措施向總經理報告。
1.2對岸基的監控
目前,普遍存在指定人員只重視對船舶的監控,輕視對岸基人員的監控的問題。有些小公司甚至對各部門的職責分不清楚,更談不上監控了。對公司新聘的岸基管理人員缺乏培訓、考核、聘用方面的具體措施,指定人員知識面局限或者方法不當,就難以對他們進行公平、公正的考核。而指定人員大多數是船長出身,如果該船長的資歷不適合公司的船種、航線、等級,那么,指定人員在監控過程中會感到力不從心。因此,公司要重視選好指定人員。
如何理解訓練和演習?有的公司把它們混為一體,例如:公司每年只進行一次船岸演習,但沒有訓練的過程。對船舶的管理過程也是如此理解的,以上種種情況,指定人員往往監控不到。
指定人員對不符合項的處理不徹底。例如:某公司船舶在河口短期內重復發生的碰撞事故,究其原因,船舶由海區進入內河航段,由《海上避碰規則》轉用《內河避碰規則》,但思想意識未及時轉變,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1.3對船長的監控
首先由培訓、考核、聘用開始,應當對船長進行全過程的監控。由于缺乏監控而造成事故者頻繁發生。例如:2010年某公司“豐海料”輪在靠泊過程中觸碰碼頭事故,該船長是前一天才接班的,公司對船長技術素質考核不嚴格,就草率任聘;新船長對船舶狀態方面的信息掌握不全面,就走馬上任,導致次日該輪在虎門港內移泊時,因指揮操作不當而發生事故。
掛靠公司的船長難于監控指定人員。例如:南京籍“吉祥料”輪在2009年春節期間在沙田發生火災事故,就是由于該輪在停泊期間,船長及其他大部分船員回家過春節,只留1人值班。而這一切指定人員全然不知情,沒有得到有效的監控。
1.4對船舶的監控
岸基檢查是否落實到位,檢查表解決了哪些問題?例如:某公司“新遠油*”輪船底漏油事故,就是老齡船的管理出了問題。公司對船舶進廠修理過程的跟蹤;對船舶技術狀態的掌握;對二手船的歷史的掌握等,需注意是否有安全方面的隱患。船舶塢修時,是否作全面的檢查,尤其是船底部分,機務人員要親自去檢查,不能依賴船廠人員。
“兩張皮”的現象普遍存在。例如:某公司“永誠*”輪因偏離航道而擱淺,經調查,是由于駕駛員沒有做計劃航線,對GMDSS設備操作不熟悉。船舶日常檢查不到位,岸基的檢查也走形式。有的險情或小事故,船員逃避責任,自行解決后不上報公司,因此公司掌握不了事故的真正原因。
對長期不回船籍港的船舶,特別是掛靠的船舶,監控不到位。某公司“吉祥料”輪火災事故。指定人員未到場,沒有得到公司的岸基支持,船舶管理協議形同虛設,而船東是一個外行,在現場指揮力不從心。
1.5與高層領導溝通
指定人員通過與高層領導溝通聯系,取得公司的支持,是一種保障船舶及時得到足夠資源和岸基支持的手段。暢通的指揮系統為安全管理體系的運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 調動船長的積極性是基礎
公司SMS的運行和保持最終要落實到船上,而執行這一任務的關鍵人物是船長。因此,公司高層領導調動船長的積極性等于SMS運行成功了一半。
2.1船長是執行公司SMS的第一人
船長管理和指揮船舶,是通過執行公司SMS來實現的。因此,船長應當具有適當的指揮資格,完全熟悉公司的安全體系,以便可靠地履行其職責。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就船舶而言,必須堅決執行SMS文件,才能達到管理目的。
2.2激勵船員遵守安全和環境保護方針
船長管理船舶,通過教育、培訓、考核和獎懲等方法,激勵和調動船員遵守公司安全和環境保護方針的積極性。船長在船期間,加強學習培訓,日常演練,對不符合安全規范的情況進行糾正,解決存在問題,消除安全隱患。然而,許多公司對船員的獎懲方法不多,甚至沒有措施。這些不利于船長的正常發揮,削弱了船長的指揮權,進而影響了SMS的有效運行。
2.3船長絕對權力的行使
雖然了“船長絕對權力聲明”的SMS實施令,但是,船長真正行使“絕對權力”的并不多見。一方面是,船長擔心能力不足,不敢亂用;另一方面是,少數公司對船長行使權力不放心,要求船長事先請示。如果說船長沒有最終的決定權,在險情面前往往會錯失良機,釀成大事。例如:2008年6月,某公司“南運油**”船裝載2000噸燃油在航行過程中因機艙電路起火,火勢迅速漫延,10分鐘后已經不能自救了。在這種緊急情況下,船長行駛了“絕對權力”,決定棄船,再向公司報告。否則,全體船員的生命將會受到威脅,可能會造成更大損失。
2.4船長復查、內審、有效性評價的組織實施
船長復查是管理船舶的重要手段,復查結論應作為公司有效性評價或管理復查的信息輸入,有機結合在一起。大量的不符合糾正工作可以在復查過程中完成,減少內審和外審的不符合項。公司有效性評價和管理復查的報告應發放到船上,相應的決定由船長落實。
2.5社會原因,船員職業道德問題
近來,由于海船船長供不應求,經常攀比工資,有的船長責任心下降,難以一心一意做好本職工作。有的船長為了展示自己,剛上任就“大顯身手”,沒有完成轉崗培訓就馬上開航,結果是恰恰相反,釀成大事故。有的公司規定萬噸以下的船舶由船長自引自靠,有些船長在沒有把握的情況下也執行,結果造成事故。另外,船員之間關系不好;工作上不配合;發現問題不提醒;影響日常工作和交接班
等,亦都會導致事故。
3 高層領導的重視是關鍵
再好的SMS文件,如果高層領導不重視,不支持指定人員和船長的工作,保持SMS有效地運行只能是一句空話。公司高層領導的安全意識不能只掛在嘴上,更應該表現在行動上,做到如下的“四要”。
3.1要支持指定人員和船長的工作
總經理要給了指定人員足夠的資源,授了他在一定的情況下直接提供岸基支持的控制權;總經理授了船長絕對權力,還要表現在行動上。從審核實踐看,民營企業在這方面存在不少問題,在資源和人員方面,船長的絕對權力、指定人員起作用的程度都受到削弱。受經濟效益和船員供求關系、人事關系等多種因素的影響,總經理沒有及時提供足夠的岸基支持,指定人員提出后也沒能夠得到充分重視。
3.2要帶頭執行SMS
高層領導的變動,交接班不到位。民營企業對管理層的工作不滿意,往往臨陣易帥,從而導致高層領導交接班不到位,管理上脫節,對工作造成較大的影響,甚至釀成事故。因此,最高管理層要帶頭執行安全管理體系文件。
3.3要學習好的典型
例如,中海集團是中央企業,有龐大的船隊,經營環球航線。總經理以身作則,講學習重紀律,建立學習型的企業團隊;有穩定的岸基隊伍和船員隊伍,有雄厚的資源保障;體系運行良好,保持中有創新,三年內沒有發生一般等級的事故。
3.4要吸取反面的教訓
凡是有跟蹤審核、附加審核的情形:要么高層領導不是本行,又不愿學習,執行體系文件偏差大;要么是輕安全重生產,體系文件執行起來存在“兩張皮”現象。例如:2005年廣州某高速客輪公司和某油輪公司就存在上述原因,結果公司事故頻發,年度審核時發現大量不符合項,審核結論是不給予年度簽注,要求跟蹤審核。
2004年10月初,本人通過應試考核走進了百利,走上“總經理秘書”崗位,主要負責總經辦秘書性質方面的工作。應試時我就對自己說:無論應試是否成功,作為一名秘書,我都要努力做到“五勤”,誠心當好“四員”。“五勤”就是眼勤、耳勤、手勤、腳勤、腿勤;“四員”就是為各級領導和部門當好參謀員、信息員、宣傳員和服務員。入職以來,我主要從多方面實踐著自己的諾言,力爭做到更高、更強、更優。在百利工作的這段時間里,我秉承自己一貫固有的踏實、認真做人的作風,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事業心來為企業服務,把自己多年來學習和實踐的經驗用在工作中,嚴于律己,克盡職守;在領導支持及同事的配合下,較圓滿地完成了所承擔的任務,在思想覺悟和工作能力上都取得了一定進步,為今后工作和學習打下良好基礎。下面就任職以來的從參謀、承辦、管理、協調督辦等方面的情況作以下述職:
一、概述:任職期間,較圓滿地完成了應負責的本職工作任務和領導布置的臨時任務。
二、履行職責情況及工作中取得的成績:
清晰定位,清楚自己所應具備的職責和應盡的責任;正確認識所處的位置和所要謀的“政”,就地位而言:從領導決策過程看,我處在“輔助者”地位,從執行看處在“執行者”地位;對處理一些具體事物,又處在“者”的地位。這個角色的多重性決定了在實際工作中容易產生履職或者越位,何況所要協調工作的對象都是公司領導,自己的上級、同級和下級,在實際工作中我的作法是:為領導參謀到位但不越位:督促、催辦到位,但不“拍板”;服務到位但不干預領導工作。具體從以下幾方面開展工作:
1.受總經理委派、處理具體事務和問題,各項工作對總經理負責。
2.及時傳達貫徹上級和公司有關會議、文件、批示精神。
3.組織安排公司各種會議,負責并督促會議決議的貫徹落實,并對各部門情況及時跟進反饋。
4.及時組織完成總經理、公司所需文件的起草,有關材料的擬制。
5.受總經理委托,協調公司領導之間、系統各職能部門之間,分公司之間的工作。
6.圓滿地完成公司來訪團體的商務接待工作。
7.處理各類來電及工作,解除總經理為瑣事纏身的困擾,使其可集中精力執行公司經營決策。
8.為發揮好參謀助手作用,積極搜集相關信息,分類整理;經常深入調查研究,了解和全面掌握實際情況,在實際工作中注意,利用各種方式了解生產經營情況,傾聽各級領導和職工的建議,征求公司相關部門的意見;為領導相關工作參好謀、獻好策。
9.承辦工作是秘書的主要工作之一,有來自上級領導、上級部門的,也有來自外部的,但主要是來自公司領導、系統職能部門和分公司的事宜,還有些日常事務性工作,可以說是千頭萬緒,如何處理和承辦好每一項工作,我的作法一是先辦主要工作、后辦次要事項,先急后緩;二是先辦上級和外來的,后辦內部的;承辦的每一項工作和事情,都必須做到向公司負責,向領導負責,向職工負責。
10.出色地完成本部門文件的打印、收發以及管理。
在領導支持和同事的配合下,通過自身的努力,在工作上也取得了一定成績:
1.針對公司印刷的表格,規范了非受控表格的編號方式,并將公司所有非受控表格進行匯總、編碼。
2.針對公司內部公文的收發、格式等不規范現象,出臺了《公文管理規范》,并完成了對各部門《公文管理規范》的宣貫培訓,為公司公文的良好運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3.為順應董事會成立文控中心的旨意,規范公司文件、資料的統一管理,制訂了《文控中心管理辦法》。
4.為規范公司印章的使用及管理,制定并頒布了《印章管理辦法》。
5.代表集團公司參加由廣州市工商聯舉辦的“四好”教育演講比賽,并通過事前充足的準備工作,以不凡的表現取得三等獎成績,為公司爭得榮譽。
三、遵章守紀情況:
1、工作期間,積極學習并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無違章違紀現象,不做有損公司利益的事情。
2、團結同事,能通過溝通的方式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任職以來未曾出現差錯。
四、個人存在的不足:
幾個月來,雖然作了一些應該做的工作,這與公司的正確領導和各部門同事的大力支持是密不可分的,但細想起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
1.調查研究深入還不夠,有些情況沒有及時地掌握,以致為領導參謀、決策還不到位。
2.在工作中偶爾會情緒化,有急于求成的現象。
五、未來工作展望及設想:
1.通過幾個月時間的了解,我發現目前公司在部門歸屬、組織結構、人員設置等方面存在著弊端,各部門之間缺少有效監督和制衡的機制,各級員工責任感不強,甚至相互推委。應當制定明確的崗位職責,把工作責任到人,并通過領導的以身作則,可以在公司內形成一種敢于批評和自我批評的風氣,真正做到出了問題有人負責,有人指正。
2.牽頭對公司各系統、部門所有文件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工作,并將各部門文件納入文控管理。
通過觀察了解,各個系統的歷史文件(含制度、規范)從未進行過清理工作。據此現象,我希望通過領導的支持,針對公司文書方面實行改革,由總經辦牽頭,要求各個部門將各自的文件清理,列出清單,過期失效的文件按程序進行銷毀,而部分失效的文件則需要完善和改進,由部門負責人擬出修訂計劃表,提交給總經辦,總經辦按計劃表跟進催辦落實。公司文件無累贅,保持順暢、規范,以達到高效運作的目的。并將各部門整理后的文件納入文控管理。
3.優化公司各系統之間運作及銜接流程。
1)結合公司實情,擬制《會議管理制度》以提高會議質量、降低會議成本,在實際操作中可主要采取四個方面的措施:
一是控制會。結合公司生產實際,認真貫徹公司《會議管理制度》中規定的會議審批程序,哪些會議能開,哪些不能開,哪些可以合并開,對會議參加的人員、內容、時間都進行嚴格把關,尤其是讓各系統/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會議,必須要經過公司主要領導同意才能開,從而控制了會議的數量,保證了會議的質量。
二是少開會。開會是推動工作的重要方法,但不是唯一方法。在工作協調中、本著向公司服務的精神和意識,凡有些工作打個電話,發個通知就可解決的問題,就堅決不安排開會,做到了既少開會或不開會又保證了工作進行有序。
三是開短會。每次安排會議前,都按領導的意圖,事先確定議題,并提前通知,對于臨時動議的,不予安排,縮短會議時間。
四是開實會。開會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為了使會議起到預定效果和解決實際問題,一是要做到會前要準備實、準備充分,堅持杜絕漏洞;二是要做到內容實;三是形式實;最后是效果實,對于會議精神和領導提出的要求,會后注意進行檢查和督辦,保證會議精神落到實處。
2)隨著辦公現代化的不斷提高,消耗品的費用隨之而升,復印機、打印機的消耗品成本均不低,各部門的電腦雖然能夠打印,但復印量卻越來越大,費用亦大量增加,面對這個現狀,應推進企業信息化,充分挖掘電腦局域網的功能,對公司內部一些知照性文件、實行無紙辦公,凡有電腦的部門,不再印制文字文件,一律在局域網上。這樣一可以開源節流,二可以逐步推進以計算機為基礎的百利信息化、制度化、無紙化運作建設。
4.目前公司基層職員的專業知識稍有欠缺,且人員流動性較大,不利于公司的穩定,對整個公司的工作質量的提高也存在不良影響。故應牽頭與人力資源中心定期性地對員進行一些技能性或專業性的培訓。待有一定基礎后,可通過實施目標管理、績效管理等來加強及鞏固各部門的工作。(有關月度績效考核的方法及表格已形成草案)
5.要高度重視企業文化的建設,可通過創辦企業內刊,保持員工隊伍旺盛的士氣與活力。
一、財務總監職業化發展的客觀性
1、實行財務總監制是完善國有公司治理結構的客觀需要
依照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國有獨資公司在治理結構上,不設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行使股東會的部分職權。目前,國有企業的監督方式多種多樣,例如:工會、黨委、職代會、監事會、審計、財務總監、稽查特派員、以及委派會計人員等,在這眾多的監控方式中,絕大多數都是事后的、暫時的監控,唯有由董事會(或派出機構)派出的財務總監是長期坐鎮于企業,強調出資人對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監控,加之與總經理的聯簽制度,能夠較好地對企業實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財務控制。因此,實行財務總監制符合我國《公司法》和《會計法》關于公司治理結構和財務監管的原則,是完善國有公司治理結構的客觀需要。
2、實行財務總監制是協調不同利益主體財務關系的客觀保證
企業價值最大化雖反映了所有者及其債權人、經營者和職工的權利與利益、風險與報酬諸多方面的關系,但更多的是反映了所有者的利益,與經營者的直接利益關系不大。
對所有者來說,他們追求剩余要求權,而經營者所得是所有者付出的成本。對于經營者來說,他們追求“享受成本”,希望在提高企業價值和股東財富的同時,改善工作環境,提高成本。由于經營者和所有者是相對獨立的個體,二者的利益并不總是相同的,經營者直接參與經營管理,與所有者之間存在著信息不對稱性,存在人的“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為此,所有者有必要委托財務總監共同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協助經營者規避風險,減少損失,最大限度地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對于債權人來說,由于所面臨的風險與收益的不對稱性,除了自身應該采取相應的風險防范措施外,還要求企業提供客觀、真實的財務信息。但目前會計信息失真,企業盲目貸款、投資、提供擔保,轉移國有資產,攜款外逃等事件屢屢發生,不僅給所有者造成巨大損失,也使債權人遭受巨大損失,所以,債權人要求企業財務總監出面審核貸款擔保事項,提供真實會計信息,有效防范和抵御風險,最大限度地減少債權人的風險。
此外,財政、稅務部門以及與企業有經濟關系的其它單位和個人,也要求企業出具財務總監審核的客觀、公正、真實的會計信息,為宏觀經濟預測和決策提供真實可靠的基礎數據,保證社會經濟秩序的正常進行。
3、實行財務總監制是對經營者的客觀保護和支持
財務總監依照《會計法》賦予的職權開展工作,通過參與經濟過程,參與企業重大財務預測和決策,最大限度地降低企業金融風險和財務風險,代表所有者履行其對經營者的保護和監督職能。監督既是對所有者權益的保護,又是對經營者的保護。缺乏監督產生的腐敗例子屢見不鮮,而腐敗的惡果是一批國有資產被流失。財務總監通過審核聯簽會計報表,審核擔保事項,參與對外投資論證,糾正違規操作事項,指導內部審計工作,強化二級企業管理等活動參與企業經營過程,客觀上幫助經營者充分認識、有效規避和防范來自各方面的風險。一方面,從效益與風險方面協助經營者實現企業目標,規避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另一方面,在經營者自覺不自覺地向不法利益伸手時,隨時向經營者發現警示信號,規避道德風險,防患于未然,是對經營者的最大保護。一個優秀經營者的成功,一半在于身邊有一個精明的財務人,財務總監是CEO的最好參謀和得力助手。
二、財務總監的職業特點
財務總監職業化發展的客觀性,決定了財務總監具有以下特點:
獨立性。財務總監委派制是一項以產權關系為紐帶,既具有監督職能,又具有內部管理和服務職能,與經營者都是作為者參與企業經營過程,突出為產權主體服務的財務監控制度。財務總監的一切利益關系都獨立于企業,他們的薪酬、業績考核、續聘與解聘權等人事檔案管理由委派機構決定,所以,財務總監參與企業的經營活動具有獨立性,不受經營者的權利和企業的利益所左右。
權威性。從委派財務總監開始,委托人就賦予了財務總監以特殊的權利。主要表現在:①知情權。財務總監有權參加企業重要的經營管理會議,知曉企業重大的經營管理舉措。②聯簽權。企業重大的財務事項必須經財務總監與總經理聯簽后,方可有效。③建議權。財務總監有權從財務管理的角度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對財務管理人員的任免、獎懲、對企業主要管理人員違反財經紀律、損害出資人利益等行為進行及時制止并向董事會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提出處理的建議。④檢查權。有權對企業財務及重大資產進行檢查。
雙向負責性。財務總監在企業中是行政副總,其職能是作為所有者的代表來監督、控制企業的重大經營活動,防止“內部人”現象。財務總監在行政上服從總經理的領導,對總經理負責;在業務上向董事會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并報告工作;同時,為保證財務總監職能的順利實施,應賦予財務總監對企業財務系統中的關鍵部門和管理人員有足夠的管理權力。
專業性和經常性。外派監事會制度旨在強化企業外部監督,但不干預企業的生產經營,也不插手對企業的內部微觀管理。與監事會的監督相比較,派駐企業的財務總監有著較高的業務素質和豐富的財務管理能力,精通財務和審計業務,他們參與企業全方位、全過程的經營活動,在其履行管理與監督職能的同時,努力營造一個健康的內部理財環境,寓監督于管理之中,可見,財務總監的監督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和經常性。
三、財務總監的定位
沒有確切的定位,財務總監的職能就無處體現,也就失去了委派的意義。
1、財務總監與企業總經理是同等的委托――關系
從委托――理論分析,總經理是受所有者委托負責管理和經營國有資產的職業經理階層;財務總監是受所有者委托、保護所有者權益的職業監管階層。從這一點分析,所有者與企業總經理和財務總監都是以產權為紐帶的委托――關系,都是在同一個企業共事,二者各負其責,各為其主,不存在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為了保證財務總監順利履行職責,在其人事管理上,由派出機構負責獨立于企業和經營者之外。
2、財務總監應該是企業名副其實的副總
生產經營活動決定企業財務活動,財務活動影響和制約生產經營活動。按照生產經營活動與財務活動的關系,財務總監應該是企業名副其實的副總。財務總監是企業財務的職業監管人,財務總監管理與監督職能的有效發揮,是以相應的職務和必要的權力作保證的。所謂行政副職待遇,是一個沒有內容的虛職,無法保證財務總監正常行使其管理與監督的職能。
3、由財務總監取代企業的總會計師崗位,避免職權重疊,從組織上保證財務總監到位、履職
財務總監與總會計師的職責本質上并無多大區別,都是對企業財務和會計活動進行管理和監控的高層管理人員。總會計師是由企業廠長經理提名的,其各種利益關系在企業,在行政和業務上都受到企業和經營者的約束,在對待和處理企業的一些違規違紀的財務活動和不正確的經營決策時,會受到許多限制,絕大多數表現為無力或不便制止,財務監管弱化。而財務總監由公司董事會(或派出機構)聘任,對董事會和總經理負責,在財務管理和監督上有其獨立性和權威性。因此,財務總監能起到制衡經營者(總經理)和維護所有者權益的作用,這些正是總會計師力所不及的。由財務總監取代總會計師的職務,財務總監主管財務和審計兩個部門,具體的財務活動的組織、管理、日常控制由部門的業務主管負責,才能使財務總監職務到位。這樣,一方面給財務總監一個具體業務管理工作,另一方面沒有了財務總監與總會計師的矛盾和摩擦。經財務總監聯簽的各項財務事項及會計信息要具有法律效率,財務總監對其真實性及可靠性負有法律責任。
筆者認為:財務總監委派制是一種適應多種產權投資主體的公司制企業的財務監控模式,是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的客觀需要,是對總會計師制度的重大改革,需要法律的支持和保障。
[參考文獻]
1、《積極探索突出重點不斷推進財務總監委派》,上海市財務總監委派辦法。
2、《企業監控的有效形式――財務總監委派制》, 深圳市財務總監委派辦法。
關鍵詞:食品行業企業;內部會計控制;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
一、食品行業企業會計內控機制的現狀及問題
(一)重視程度存在偏差
部分食品公司在構建內控機制的時候,在注重宏觀層面全覆蓋的同時,在微觀層面比較重視銷售、安全、采購等方面的內控機制構建對財會方面的內控機制相對忽視,即便是有所重視實際上也僅限于成本內部控制。這種偏差,從宏觀上制約了業內企業內控機制的水準,即便是諸如伊利集團及蒙牛乳業等業內大鱷,其內控機制也多被人詬病。
(二)制度建設過于零散
部分食品行業企業,尤其是規模較大的上市公司,在形式上均設置了數量可以的制度規范文件,光明乳業甚至頒發有內控細則之類的文件。不過,部分企業的制度規定從整體上來說不夠完整,在諸如發生頻率較低的業務方面缺乏專門的規范說明,在部分亟需風險防范的方面往往存在規定盲區;部分企業的制度規定雖然從內容上來說相對健全,但系統性不夠,帶有明顯拼湊痕跡。面對新出現的風險問題,部分食品企業往往選擇盲目地照搬式借鑒其他企業甚至行業可能并不對口的經驗,導致部分制度缺乏充分的操作性。部分企業在相關制度制定方面的隨意性較大,穩定性較差,無法給企業內部會計控制提供有效支撐。
(三)預算管理未能實現體系化構建
除了少數上市公司外,大多數食品行業企業并沒有切實構建全面預算體系。雖然,大部分公司在企業章程中均有籠統的規定,但從編制到審查,從方案到執行,從分析到決算,等,預算管理涉及的各流程往往缺乏比較明晰而具體的規范說明,只有部分公司有預算管理的專屬或專門文件。
(四)資金管理有待改善
部分企業設置的資金管理流程比較粗糙,在特定關鍵節點中的責任界定不夠清晰;對賬戶的管理及控制力度不足,部分部門甚至存在多個賬戶的現象,財務統一管理的原則及理念沒能切實落地;應收賬款管理失序,部分企業的賬款額度過大,壞賬比例偏高,等等。
二、制約食品行業企業會計內控機制健全完善的因素
(一)治理結構方面的因素
在這方面,最關鍵的問題是內部人控制問題,相當一部分食品行業企業發展背后均有特定家族或家庭的痕跡,眾多家族或家庭成員及其他地緣、同學緣、朋友圈成員涉入管理層,使得其與董事會成員有較大的重合度,或者說執行董事擁有較大的控制優勢,部分企業的董事長甚至兼任總經理或總裁,或者董事長和總經理是父子、父女、兄弟等關系,這導致治理層及高級管理層并沒有實現有效分離,為內部會計控制弱化提供了不當空間和機會。與此相關的另一個問題是部分食品行業企業的股權結構存在一定問題,其中最為嚴重的是“一股獨大”,這種情況實際是內部人控制態勢形態的一個背景因素。另外,監事會往往也沒有起到邏輯中的作用,在實務層面發揮的作用較弱。九發股份案件中,包括董事長、內部董事、外部董事、獨立董事在內的八名公司董事的責任及處罰便是治理結構層面消極作用發揮的結果。
(二)理念發展成熟度方面的因素
目前,系列業內規范文件均沒有點明“內部會計控制”這個概念,即便是《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這種以指導價值見長的文件,也缺乏專章甚至專節敘述。雖然,在資金活動、采購業務之付款、銷售業務之收款等方面有相對豐富的相關規定,但偏于零散,并沒有成為明晰、整體而嚴密的體系,使得實務層面的具體企業在構建內部會計控制的時候缺乏良好的參考,是眾多企業之內部會計控制重視程度較低并且存在制度規定零星化的重要原因。
(三)人力資源方面的因素
部分公司只是根據《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等文件規定對一線財會人員進行了籠統要求,在財會人員聘用及績效管理等環節也滲入少量內容。不過,并沒有給予充分強調,而對于中層管理人員之上的系列角色人員的人力資源管理政策基本上沒有變動。這種情況,制約了內部會計控制在實務層面落實的情況。
(四)監管分析方面的因素
對于食品行業企業中的國企來說,雖然在制度層面存在諸如發改委等監管機構,也有會計委派及財務總監等監督措施,不過在具體監督落實力度方面偏弱;對于對于食品行業企業中的上市公司來說,雖然有資本市場的要求及社會審計的介入,不過社會審計從未出具真實的否定性意見,其效果往往也不容樂觀,九發集團的財務黑洞等層出不窮的會計舞弊、造假、信息失真等現象便是其結果導向中的明證。對于數量龐大中小民營企業來說,在會計內控方面,除了有融資貸款等方面需求的情況外,基本上沒有外部相關方涉入監督的可能,內審部門雖然在諸如報表賬目審查事項上能起到一定作用,但相對于會計內控機制自我客觀評價等事項的評價方面,很難發揮應有的作用。
三、完善食品行業企業會計內控機制的主要要點
(一)推動理念成熟優化頂層設計
應該在《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及其指引等系列既有文件的基礎上,系統整合內部會計控制的相關內容,并結合實務層面的最新進展,修正豐富《內部會計控制規范》等相關文件,形成內部會計控制的專章或專節說明,或者形成獨立的專屬文件。應該根據企業所在行業、規模、屬性等各方面的細分類情況,分別就內部會計控制機制體系方面進行有針對性的規范說明,避免大一統的籠統思維。在會計制度、準則、細則及相關文件解讀方面,也應該據此進行適當轉化,在盡量確保全覆蓋規范到位的情況下,留出適當的靈活處理空間。
(二)推動治理結構的健全及完善
首先應該認同及尊重特定食品行業企業發展的過去歷程及現實情況,對于其背后的家族痕跡及“一股獨大”情況不應該急于否定及揚棄,而應該思考在尊重正視這種情況的基礎上思考優化路徑。對此,可以考慮適當增加外部董事成員的占比,以對“一股獨大”這種情況的消極性進行適當糾偏。應該堅持董事長和總經理在人員選擇方面分離的原則,避免出現董事長兼總經理或總裁現象的出現。應該構建并嚴格踐行董事問責制度,以倒逼形成其盡責履職的壓力及動力。應該強化提升監事會的權威性,給予充分的資源保障及權限定位,設置嚴密科學的履職程序,增加獨董占比。
(三)提升制度建設的系統性及整體化
應該參照《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及其指引等系列既有文件及未來可能的修訂文件,尋找企業自身內部會計控制內容的殘缺點,籍此系統性彌補過往的缺失,確保公司內部會計控制機制在組織結構、審批權限、會計系統、財產安全、內部報告、風險管控、信息系統等方面的控制流程、規范說明及預備措施均細密、到位,確保全覆蓋意義上的整體性。在這個過程中,應該審視過往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之間的內在邏輯,糾偏、整改其中包含的拼湊及硬性剪貼的痕跡,確保內部會計控制制度體系的系統性,或者說內在邏輯的嚴密性。
(四)強化落實全面預算管理
在重塑、整合、完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體系的過程中,應該強化對預算管理的關注度,確保在制度層面上構建形式上健全完善的全面預算體系,形成全面預算管理的基本構架。應該重視全面預算管理在實務層面的落實,從編制到審查,從方案到執行,從分析到決算,等環節均確保落地實施,在編制審查、執行差異分析、調整審查、結果考核等多個方面均切實推進全面預算分析,在采購、銷售、付款、收款等事項方面均實現有效控制。
(五)整改人力資源管理政策
對于既有在崗人員,應該靈活地開展各種教育培訓活動,將內部會計控制的理念、業內典型案例、素質要求、注意事項等滲透到員工內在素質機構中,并且轉化為其實務工作推進的良好習慣。對于新招錄員工,在選聘環節,應該將相關要求納入職位要求說明中,在入職培訓中強化對相關事項的強調。對于治理層及高級管理層,財務總監等相關崗位人員,應該設法引導他們強化對內部會計控制的關注度及重視程度,在盡可能的情況下提升他們在這方面的具體而到位的認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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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張峰.企業內部會計控制體系的構建和完善[A],2013年中國航空學會管理科學分會學術會議論文集[C],2013.
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保險公司的信息披露行為,保障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保險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保險公司,是指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并依法登記注冊的商業保險公司。
本辦法所稱信息披露,是指保險公司向社會公眾公開其經營管理相關信息的行為。
第三條 保險公司信息披露應當遵循真實、準確、完整、及時、有效的原則,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保險公司信息披露應當盡可能使用通俗易懂的語言。
第四條 保險公司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的規定進行信息披露。
保險公司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基礎上披露更多信息。
第五條 中國保監會根據法律和國務院授權,對保險公司的信息披露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內容
第六條 保險公司應當披露下列信息:
(一)基本信息;
(二)財務會計信息;
(三)風險管理狀況信息;
(四)保險產品經營信息;
(五)償付能力信息;
(六)重大關聯交易信息;
(七)重大事項信息。
第七條 保險公司披露的基本信息應當包括公司概況和公司治理概要。
第八條 保險公司披露的公司概況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法定名稱及縮寫;
(二)注冊資本;
(三)注冊地;
(四)成立時間;
(五)經營范圍和經營區域;
(六)法定代表人;
(七)客服電話和投訴電話;
(八)各分支機構營業場所和聯系電話;
(九)經營的保險產品目錄及條款。
第九條 保險公司披露的公司治理概要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近3年股東大會(股東會)主要決議;
(二)董事簡歷及其履職情況;
(三)監事簡歷及其履職情況;
(四)高級管理人員簡歷、職責及其履職情況;
(五)公司部門設置情況;
(六)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東及其持股情況。
第十條 保險公司披露的上一年度財務會計信息應當與經審計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保持一致,并包括下列內容:
(一)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權益變動表;
(二)財務報表附注,包括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說明,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的說明,或有事項、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和表外業務的說明,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再保險安排說明,企業合并、分立的說明,以及財務報表中重要項目的明細;
(三)審計報告的主要審計意見,審計意見中存在解釋性說明、保留意見、拒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保險公司還應當就此作出說明。
實際經營期未超過3個月的保險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可以不經審計。
第十一條 保險公司披露的風險管理狀況信息應當與經董事會審議的年度風險評估報告保持一致,并包括下列內容:
(一)風險評估,包括對保險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等主要風險的識別和評價;
(二)風險控制,包括風險管理組織體系簡要介紹、風險管理總體策略及其執行情況。
第十二條 人身保險公司披露的產品經營信息是指上一年度保費收入居前5位的保險產品經營情況,包括產品的保費收入和新單標準保費收入。
第十三條 財產保險公司披露的產品經營信息是指上一年度保費收入居前5位的商業保險險種經營情況,包括險種名稱、保險金額、保費收入、賠款支出、準備金、承保利潤。
第十四條 保險公司披露上一年度的償付能力信息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公司的實際資本和最低資本;
(二)資本溢額或者缺口;
(三)償付能力充足率狀況;
(四)相比報告前一年度償付能力充足率的變化及其原因。
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不足的,應當說明原因。
第十五條 保險公司披露的重大關聯交易信息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交易對手;
(二)定價政策;
(三)交易目的;
(四)交易的內部審批流程;
(五)交易對公司本期和未來財務及經營狀況的影響;
(六)獨立董事的意見。
重大關聯交易的認定和計算,應當符合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 保險公司有下列重大事項之一的,應當披露相關信息并作出簡要說明:
(一)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
(二)更換董事長或者總經理;
(三)當年董事會累計變更人數超過董事會成員人數的三分之一;
(四)公司名稱、注冊資本或者注冊地發生變更;
(五)經營范圍發生重大變化;
(六)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請破產;
(七)撤銷省級分公司;
(八)償付能力出現不足或者發生重大變化;
(九)重大戰略投資、重大賠付或者重大投資損失;
(十)保險公司或者其董事長、總經理因經濟犯罪被判處刑罰;
(十一)重大訴訟或者重大仲裁事項;
(十二)保險公司或者其省級分公司受到中國保監會的行政處罰;
(十三)更換或者提前解聘會計師事務所;
(十四)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方式和時間
第十七條 保險公司應當建立公司互聯網站,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披露相關信息。
第十八條 保險公司應當在公司互聯網站披露公司的基本信息。
公司基本信息發生變更的,保險公司應當自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更新。
第十九條 保險公司應當制作年度信息披露報告,年度信息披露報告應當包括本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至第(五)項規定的內容。
保險公司應當在每年4月30日前在公司互聯網站和中國保監會指定的報紙上年度信息披露報告。
第二十條 保險公司發生本辦法第六條第(六)項、第(七)項規定事項之一的,應當自事項發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編制臨時信息披露報告,并在公司互聯網站上。
第二十一條 保險公司不能按時進行信息披露的,應當在規定披露的期限屆滿前,在公司互聯網站公布不能按時披露的原因以及預計披露時間。
保險公司延遲披露的時間不得遲于規定披露期限屆滿后的第20個工作日。
第二十二條 保險公司的互聯網站應當保留最近5年的公司年度信息披露報告和最近3年的臨時信息披露報告。
第二十三條 保險公司在公司互聯網站和中國保監會指定報紙以外披露信息的,其內容不得與公司互聯網站和中國保監會指定報紙披露的內容相沖突,且不得早于公司互聯網站和中國保監會指定報紙的披露時間。
第四章 信息披露的管理
第二十四條 保險公司應當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報中國保監會。保險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信息披露的內容和基本格式;
(二)信息的審核和流程;
(三)信息披露事務的職責分工、承辦部門和評價制度;
(四)責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五條 保險公司董事會秘書負責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務。未設董事會的保險公司,應當指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管理信息披露事務。
保險公司應當將董事會秘書或者指定的高級管理人員、承辦信息披露事務的部門的聯系方式報中國保監會。
第二十六條 保險公司應當在公司互聯網站主頁的顯著位置設置信息披露專欄。
第二十七條 保險公司應當加強公司互聯網站建設,維護公司互聯網站安全,方便社會公眾查閱信息。
第二十八條 保險公司應當使用中文進行信息披露。同時披露外文文本的,中、外文文本內容應當保持一致;兩種文本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中國保監會對保險產品經營信息和其他信息的披露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條 保險集團公司、政策性保險公司以及再保險公司不適用本辦法,但經營直接保險業務的保險集團公司除外。
經營直接保險業務的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參照適用本辦法。
第三十一條 上市保險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已經披露本辦法規定的有關信息的,可免予重復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