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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城市總體規劃》所確立的城市發展規劃布局為前提,以《**縣城區商貿業發展規劃》所明確的城區商貿服務業發展的功能定位、業態結構、空間布局為依據,以促進城市繁榮繁華、增強便民利民功能、發展綜合消費為目標,構筑重點突出、規模適度、結構合理、功能完善并與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商貿網絡。
二、基本原則
(一)依法依規原則。商業設施開發,必須遵循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縣有關規劃及文件精神。
(二)統籌兼顧原則。商業設施開發,應當立足于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全局,充分考慮本地區和周邊地區消費水平和市場環境特點、現有商業網點布局、旅游景點和交通條件;要研究消費規律和發展趨勢,同消費群體分布和購買力水平相適應,從實際出發,著眼大局,統籌考慮。
(三)各具特色原則。商業設施開發,應當體現層次化、多樣化,按商業中心、社區商業和商業特色街不同要求設置。要適應不同消費層次,將結構調整與業態創新相結合,促進優勢互補,努力形成層次清晰、各具特色的商業街區,提高各層次、各區域商業的協同效應。
(四)適度超前原則。商業設施開發,應當瞄準現代化新興城市的目標,著眼于**遠,以滿足消費、引導消費,挖掘消費潛力,關注需求變化,創新消費方式。在網點分布、業態設置、購物環境等方面適度超前,提升起點與標準,開拓新的經營服務領域,適應商業發展需要。
三、政策依據
1.國家零售業態分類標準(GB/T18106-**);
2.商務部編制的《城市商業網點規劃資料匯編》;
3.**年5月28日省十屆人大十一次會議修訂的《**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
4.《**城市總體規劃》;
5.《**縣城區商貿業發展規劃》;
6.《**縣城區“月光經濟”發展規劃》;
7.**政辦發〔**〕84號AA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AA市各類市場商業用房面積和基礎配套設施最低標準實施細則的通知》;
8.**政辦發〔**〕180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規范商品交易市場管理的若干意見》。
四、工作重點
(一)規范和控制大中型商業設施發展的范圍
我縣規范和控制大中型商業設施發展的范圍包括四個區域:**縣老城區、**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雉城鎮工業園區。現規劃區域面積30平方公里,人口22萬;到**年,規劃區范圍40平方公里,人口30萬;到**年,規劃區面積50平方公里,人口40萬。
(二)規范和控制大中型商業設施發展的類型
規范和控制大中型商業設施發展的類型,包括:單體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包括2000平方米)的購物中心、超市、百貨商場、專賣店和其它商業地產;單體面積不論大小的各類商品交易市場。
(三)規范和控制大中型商業設施發展的時間
規范和控制大中型商業設施發展的時間期限共七年,從**至**年,包括已建、在建和規劃中的商業地產。
(四)規范和控制大中型商業設施發展的標準和數量
1.大型超市
根據國家零售業態分類標準(GB/T18106-**)和商務部《城市商業網點規劃資料匯編》的規定精神,確定我縣大型超市實際營業面積為5000平方米以上。
依據**縣目前超市發展現狀和《**城市總體規劃》、《**縣城區商貿業發展規劃》要求,可發展3~4家大型超市。其中,第一階段(**~**年)發展2家,可選址在城東和城南。第二階段(**~**年)發展1~2家,可選址**新區商業副中心和城西。
2.中型超市
營業面積2000~5000平方米(不包括5000平方米)。
根據**縣城市發展和《**縣城區商貿業發展規劃》要求,今后幾年可改造提升3家和發展3~5家中型超市。其中,第一階段(**~**年)為改造提升階段,重點對現有中百一店、聯華超市和浙北大廈超市進行改造提升,并可在城中心、城西和北門發展2~3家。第二階段(**~**年)發展1~2家,可選址雉城鎮工業園區和**新區或總部經濟園區。
3.大型購物中心
營業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包括10000平方米)。
根據**縣城市發展和《**縣城區商貿業發展規劃》要求,今后幾年可發展2~4家大型購物中心。其中,第一階段(**~**年)在中心商務區和老城區發展1~2家,第二階段(**~**年)在**新區商業中心和總部經濟園區發展1~2家。
4.商品交易市場
對于營業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包括5000平方米)的大型商品交易市場,根據**縣城市發展和《**縣城區商貿業發展規劃》要求,今后幾年可發展5~6家。改造提升城北農貿市場,新建建材城二期,新建城東、城南農貿市場,新建家俱市場,規范皮俱市場。
對于營業面積5000平方米以下(不包括5000平方米)的中小型商品交易市場建設在審批環節上嚴加控制。
商品交易市場的建設,將嚴格遵循**政辦發〔**〕84號AA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AA市各類市場商業用房面積和基礎配套設施最低標準實施細則的通知》、**政辦發〔**〕180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規范商品交易市場管理的若干意見》以及我縣其他有關規定。禁止以興建工業企業為名舉辦商品交易市場,禁止以辦商品交易市場為名搞房地產開發。
5.其它商業地產
營業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的百貨商場(專賣店)、大中型賓館、飯店和娛樂等設施,將根據**縣城市發展和《**縣城區商貿業發展規劃》要求,進行控制性建設。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機制,協調推進
強化對大中型商業設施管理,在現有的管理制度前提下,建立大中型商業設施項目預審機制。貿糧局作為商業網點規劃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大中型商業設施項目用地紅線確定前(立項前)的預審,發改、國土、建設、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門根據預審意見辦理有關審批、審核手續。各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明確責任、嚴格把關。
1.預審范圍
(1)新建、改建的面積超過2000平方米的大中型商業項目以及各類大中小型商品交易市場。
(2)已建商業用房引進面積超過2000平方米的大中型商業項目以及各類大中小型商品交易市場。
(3)重點商業圈、主要商業街、新建住宅小區、旅游開發區、工業園區的商業布局方案。
2.預審方法
(1)列入預審范圍的商業網點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向貿糧局提交材料:建設項目擬選址位置平面圖;建設項目的規模、功能定位;建設項目的總投資及資金來源;建設項目的可行性報告;建設單位的基本情況等。
(2)縣貿糧局根據《**縣城區商貿業發展規劃》和規范控制我縣大中型商業設施的有關要求,對項目內容進行預審,控制重復建設、不合理建設和轉讓方式,并出具預審意見分送有關部門。
(二)完善制度,健康發展
1.實行商業網點備案制度。
新建、改建的大中型商業設施符合規劃的,在取得建設部門的規劃審批后,送縣貿糧局備案。
2.建立商業網點、商品交易市場用地預留制度。
國土部門對規劃確定的商業設施、商品交易市場等用地,實行一定期限的預留制度,待時機成熟再投放市場,以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供應土地。
3.明確大中型商業設施出售、租賃模式。
建設局對大中型商業設施發放預售證前,應先征求貿糧局意見,貿糧局按照縣政府有關規定,提出銷售方式和銷售面積的建議,再送建設局。
大中型商業設施出售應當以權屬單元為出售標的。權屬單元是指經有關管理部門批準建造,符合房屋權屬登記條件,一般應具備封閉、永久、固定維護結構為四至界限的幢、層、套(間)等基本單位。已經取得權屬證書的商業用房,需要將權屬單元分割出售的,需經建設、貿糧等有關部門同意后實施。交易市場的鋪位所有權原則上不能出售轉讓,情況特殊的,其出售轉讓面積不超過營業面積的50%,如交易市場有樓層分設的,原則上不能在同一樓層中分割出售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