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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由于社會上普遍存在對保險的誤解和輕視,保險人才的培養一直是我國高等教育的薄弱項目,滯后于其他專業的建設,現有的保險專業教育遠遠不能適應保險實踐的需求,盡管有越來越多的大學畢業生加入保險業,但他們的知識水平和專業技能與實際工作的需要還有很大的差距。如汽車的家庭化使車險市場快速膨脹,保險公司需要大量的負責車險事故查勘和理賠工作的工作人員,而汽車技術的復雜化對這些人員的要求也在日益提高,這就要求車險的查勘和理賠工作人員不僅要具備保險的知識,還必須具備較多的汽車方面的專業知識,而車險的人身傷害案件中醫療項目的增加和專業化則要求理賠人員具備更多的醫療專業知識,涉及訴訟的案件則對法律專業知識背景的要求更高。更有甚者,一個案件中同時出現以上多種情況、就會涉及多個專業方面的知識。但保險公司中具備這些較強的專業知識特別是綜合業務能力的人才極其缺乏,案件處理不快不當必然導致抱怨甚至訴訟。盡管保險公司可以通過聘請法律顧問等方法來尋求外部支持,但在效率、成本和客戶的滿意度上肯定會大打折扣。
理賠滿意度差保險市場的規模在擴大,產品種類在增加,理賠案件也必然增多,保險公司的工作任務越來越繁重,往往會出現案件堆砌、理賠緩慢的情況。特別是在車險事故中那些涉及到人員傷亡的案件,往往結案時間長,估損偏差大。因為事故處理需經過交通管理部門(可能還有道路管理部門)認定責任,涉及人傷治療的案件需通過醫療機構出具證明,人員的傷殘等急需通過評殘機構的鑒定,殘疾器具選用需通過殘疾器具配置機構幫助,身份和家庭情況調查需通過戶籍管理機構協調,仲裁、訴訟案件需通過仲裁機構或法院裁決。上述任何一個環節出了問題都將影響案件理賠的效率和質量,客戶不能很快拿到賠償款,或者拿到的款項與自己預期不符,必然對保險公司不滿,甚至不惜與保險公司對簿公堂。
信息系統不暢通從銷售到出單、從報案、查勘到定損、理賠都依賴于信息的快速傳遞和及時處理。各大保險公司的信息系統已經有很大改進,但還不能完全適應工作的需要,信息傳遞的速度和效率都與業務的快速增長不相適應。
投訴解決機制不健全客戶的維權意識和法律意識在不斷增強,他們對保險產品、售后服務等環節的意見和不滿需要一個良好的宣泄和解決的渠道。目前保險公司的解決方式是往往是設置一個投訴電話,接待人員對具體的業務并不熟悉,層層轉交,速度慢,答復遲,甚至不了了之,最終可能導致矛盾激化,客戶不得不走上與保險公司對抗的訴訟之路。
(一)創新財險產品,填補服務空白慘痛的上海“11.15”特大火災事件不僅警示了高層建筑的火災風險,也凸顯出家財險的缺位嚴重。從保費收入看,2010年上海的家財險保費收入占財產險業務收入比例不超過3%,按照居民戶來估算,上海家財險投保率不超過10%。財產險的投保少的原因除了居民保險意識不強以外,更主要的原因是保險公司的產品還不能適應市場的變化,現有的那些房屋、家電的保險基本已不為大眾所認可。保險公司應該認清社會生活的變化,適應居民生活方式的轉變要求,開拓新的財產保險險種。比如,物業管理責任保險、寵物責任保險、家政人員意外傷害保險、不合格產品召回保險、快遞物品損壞保險等等。同時,現有的險種也要向深度開拓。目前財險的當家品種是車險,在財險市場上占60%以上的份額。但很多公司的車險是當家不賺錢,規模大,效益并不好,主要是風險控制不利。因此,車險的經營不應該只限于粗放經營,更應該追求精細化管理。未來應逐步實現對客戶按照風險程度進行市場細分,加強風險控制。我國保險公司當前普遍實行的是從車主義的承保原則,應該借鑒國外車險從人主義的理念,按照駕駛員的性別、年齡、職業、婚姻狀況、行駛區間、事故類型、理賠額度等對客戶的風險程度進行全面評估,從而使保費的構成更合理、對客戶的服務更便于差異化、長期化。
(二)延長服務鏈條,拓展服務空間保險服務不應僅僅是收保費和付理賠金,應該有更多的延伸內容。主要應增加風險管理服務和事故救援服務。可喜的是,一些保險公司已經在做積極的嘗試。如平安財險今年率先推出了對保險車輛單方事故的緊急救援、送油、送輪胎等,還提供第三方責任案件的調解服務,極大地提高了客戶的滿意度。若要推進更深層次的服務,保險公司還應該攜手汽修廠、汽車4S店等協作單位在車輛的保養、檢測、零配件的非事故性更換乃至車輛轉讓等方面提供延伸,發揮各自的信息優勢和技術優勢來幫助客戶降低車輛運行成本和事故損失。無疑,服務鏈條的加長本身會提供新的利潤增長空間[1],更進一步,風險管理措施可以降低事故發生的頻率和損失率,減少保險金的支出,并化解社會風險。
(三)提升員工素質,增強服務能力財產保險的險種范圍越來越廣泛,對公司員工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們不僅需要具有保險知識、還需要汽車知識、醫療知識、法律知識、機械工程知識、電子電器知識等,在處理案件時,專業知識不僅有助于公司與客戶的溝通、也有助于公司與醫療單位、司法部門的溝通。只有專業性才能帶來高效率,只有綜合性才能做到全方位。為此,保險公司應加大對員工的培訓力度,在基層公司中新入職的高校畢業生往往只具備某一方面的專業知識,更要通過培訓、進修、輪崗、以老帶新和部門交流制度等多種形式將他們培養成為具備多方面知識和技能的綜合型人才,知識結構的改進帶來的1+1>2的系統效應會大大提升保險公司的整體服務質量和效益。
(四)加強多方合作,創新服務方式在保險理賠中,涉及的部門很多,如車損人傷案件,要涉及到交通管理部門、4S店、醫院、法院、傷殘鑒定機構等,關系復雜,文件繁多,往往使被保險人疲于應對,對受害者的救治和安撫也不及時[2]。對于這些機構、人員的關系梳理,單單依靠保險公司肯定是力不從心,這需要保險公司的管理部門--保監會會同交通管理部門、醫療衛生管理部門及司法部門統籌安排,在制度層面和機構設置上予以通盤考慮。這當然是個復雜的工程,但考慮到長遠的需要和效益,應當從現在開始嘗試建立多方合作的新機制。比如,可以借鑒國外的“保險法庭”、“保險案件調節委員會”等形式。現階段來看,保險糾紛的仲裁方式的使用,會更快捷、更專業,可以節省時間和司法資源。對于訴訟案件,保險公司不能僅限于出庭應對,應在案件的前期調查和訴后的總結上有所作為,分清責任,吸取經驗教訓。這樣,一方面有助于在今后的工作中防患未然,減少因員工疏忽和失職造成的糾紛,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健全保險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推動我國保險事業的長期健康發展。
[關鍵詞]資產負債表觀 財務報表 體現
《財務報表列報》會計準則從根本上改變了傳統的利潤表觀理念,由重視利潤表向資產負債表和所有者權益變動表轉變,在會計報表體系中較多關注企業資產、負債和凈資產的質量,為了更好地實現股東財富最大化的財務目標,要求企業克服短期行為,關注長期發展的潛力。企業財務報表由利潤表觀轉向資產負債表觀有一定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一、資產負債表觀的基本內涵
1.資產負債表觀的含義
資產負債表觀,是指會計準則制定者在制定規范某類交易或事項的會計準則時,應首先定義并規范由此類交易或事項產生的資產或負債的計量,然后根據所定義的資產和負債的變化來確認當期收益。以資產負債表觀為基礎,會計確認和計量的重心是資產和負債,對不符合資產、負債定義的會計事項剔除出資產負債表和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利潤表成為資產負債表的附屬產物。與其相對應的利潤表觀,是指會計準則制定機構在制定規范某類交易或事項的會計準則時,把收益的確認和計量作為會計準則規范的首要內容,資產和負債的定義、確認和計量成為收益確定的附屬物,資產負債表只是為了與合理計量收益的跨期攤配中介,成為利潤表的附屬。
2.資產負債表觀的本質
(1)綜合收益的理念
綜合收益,是指企業在某一期間與所有者之外的其他方面進行交易或發生其他事項所引起的凈資產的變動。資產負債表觀的本質體現了綜合收益的理念,從企業資產增長的角度看,要看凈資產是否增長,即所有者權益(凈資產)增加的情況下,才表明企業價值的增加,股東財富的增長。
(2)綜合收益的計算
資產負債表觀引入了公允價值計量屬性,期末對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的資產負債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無論是否實現,均體現為企業凈資產的增減變化。會計期間綜合收益等于利潤分配前的期末凈資產價值減除期初凈資產價值,特殊情況下,若存在投資者當期有投入的,其價值應扣除。
二、資產負債表觀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具體應用
1.資產項目列示嚴格與資產的定義匹配
資產負債表中列示的資產項目,為了體現資產負債表觀的理念,應能真實地反映資產預期的經濟利益的流入。具體體現在以下方面:一是對于不符合資產定義的交易和事項一律剔除,因其不能夠再給企業帶來任何未來的經濟利益,如待處理固定資產凈損失;待處理流動資產凈損失;待攤費用等項目;二是對于資產發生減值,不論是長期資產還是流動資產,將計提減值準備后的資產余額作為該資產項目新的賬面價值;三是對于會計與稅法產生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若因此使企業形成未來的經濟利益,以遞延所得稅資產項目單獨反映,同時與其他負債項目嚴格區別。資產負債表中列示的資產項目反映的是在報告時點的全部資產公允價值之和。
2.負債項目列示嚴格與負債項目匹配
資產負債表中列示的負債項目,為了體現資產負債表觀的理念,應能反映出未來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的影響金額。具體體現在以下方面:一是對于不符合負債定義的交易和事項一律剔除,如預提費用;或有負債等項目;二是對于企業因履行義務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的或有事項,以預計負債項目單獨反映,同時與其他負債項目嚴格區別;三是對于會計與稅法產生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若因此使企業已經背負起現實的義務,以遞延所得稅負債項目單獨反映,同時與其他負債項目嚴格區別。預計負債、遞延所得稅負債和其他負債一并列入資產負債表中,反映企業在報告時點的全部負債價值之和。
3.增加了公允價值列示的資產和負債項目
由于會計準則采用公允價值對債務重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以及金融工具和符合條件的投資性房地產等業務進行計量,在資產負債表中新增了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投資性房地產等項目,由于此類項目必須以公允價值單獨列示,與傳統的歷史成本計量屬性相比,更加真實地反映了該類資產在市場上的交易價格。
4.其他突出表現
(1)無形資產項目賦予新內涵并與商譽嚴格分開
會計準則規定,無形資產開發階段的支出,凡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均可計入無形資產的成本(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仍然計入當期費用)。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無形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中價值反映不實的弊病。將能為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商譽從無形資產中剔除,單獨列示商譽項目。
(2)棄置費用首次嘗試構成固定資產成本
會計準則規定,資源開采企業涉及獨有的礦產資源等固定資產,預計資源枯竭報廢時所需要的大筆恢復生態和環保費用,必須預算出所需的金額,并按照現值計算確定應計入該礦產資源固定資產成本的金額,在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內按照預計負債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費用,將其從收入中補償,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礦產資源等固定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中價值反映不實的弊病。
三、資產負債表觀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中的體現
1.采用綜合收益的理念列報
所有者權益變動表的變化,不僅是由附表變為主表這種地位上的改變,其形式和內涵也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在該表中,不但采用更為詳細的方式列示所有者權益的變動,其數據來源既有資產負債表,又有利潤表,體現了綜合收益的理念。整體揭示了所有者權益的增減變動的具體因素和所占權重。
2.融合了資產負債表與利潤表對所有者權益的綜合影響
(1)資產負債表對所有者權益的影響
由于會計準則規定,企業部分利得和損失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導致所有者權益的增減變動,如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凈額、權益法下被投資單位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影響等項目,這些項目不影響當期凈利潤但直接影響當期的所有者權益變動金額,其影響凈額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具體列示。
(2)利潤表對所有者權益的影響
由于會計準則規定,部分利得和損失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導致企業凈利潤增減變動,利潤表中的凈利潤又會影響所有者權益的增減變動。
四、資產負債表觀在利潤表中的體現
1.簡化了利潤表單列項目
(1)不再區分主營業務項目與其他業務項目
由于會計準則規定,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合并統一在營業收入中列示,企業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成本合并統一在營業成本中列示。主營業務與其他業務所反映的內容在實質上是相同的,在報表中將其合并不但簡化了報表的編制工作,也充分體現了綜合收益的理念。
(2)不再區分主營業務稅費和其他業務稅費
由于會計準則規定,將原應計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成本中所涉及的相關各項稅費合并為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以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單獨列示,綜合反映了企業生產經營業務的涉稅總體狀況。
2.增加了公允價值變動損益項目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是指一項資產在取得之后的計量,即后續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時,期末資產賬面價值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屬于企業持有資產尚未實現的收益,主要是由于資產引入公允價值計量屬性而導致的結果。通過列報公允價值變動損益項目,利潤表全面反映了企業已實現和未實現收益的總體概況。
3.增加了資產減值損失項目
資產減值損失,是指因資產的賬面價值低于其可收回金額而造成的損失。資產減值范圍主要包括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長期資產和存貨、應收款項等流動資產的減值損失。通過列報資產減值損失項目,利潤表全面反映了企業的占有和使用資產的保值程度。
4.增設了每股收益項目
每股收益,是指企業每股普通股在一個會計期間所獲得的凈利潤或發生的凈虧損。每股收益,包括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屬于股份有限公司專用指標,有助于投資者、債權人等財務報表信息使用者在股本變動時衡量不同時期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標,主要是為了增強不同企業及同一企業在不同期間業績的可比性。
5.新增非流動資產處置損益項目
非流動資產處置損益,按照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中的具體項目在利潤表中單獨列示反映的項目。該類項目有助于投資者、債權人等財務報表信息使用者了解企業非流動資產處置損益對凈利潤的影響程度。
6.取消利潤分配表
會計準則取消利潤分配表,要求企業利潤分配結果在報表附注中披露,進一步簡化了利潤表的編制工作,同時利潤分配結果作為所有者權益變動的項目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中列示。
參考文獻:
[1]李勇、左連凱、劉亭立:《資產負債觀和收入費用觀比較研究:美國的經驗與啟示》,《會計研究》2005年第8期
改革開放以后,隨著經濟的增長,人們的風險意識也在提升。對于家庭而言,潛在的風險可能導致重大損失。因此,家庭要重視其財產潛在的風險,通過保險的方式把財產可能發生的風險轉嫁出去,而為家庭財產投保則是一個非常好的選擇。當前,專家學者們已經對相關問題進行了研究,比如:王和分析了保險業經營的模式,從產品、營梢和經營等分析家財險困境。張昭認為保險條款不全、服務質量不高、宣傳不足、銷售渠道不暢是阻礙家財險發展的因素。沙原等人通過長尾理論說明我國家庭財產保險為什么發展滯后。馬蘭通過保障范圍、險種組合、投保人范圍、保險單最高限額等分析了家庭財產保險的優勢。童元松介紹了我國家庭財產保險的發展路徑。童元松通過經營理念落后、產品結構單一、展業手段呆板等分析了我國家庭財產保險的創新問題。
本文將研究我國家庭財產保險發展的相關問題,進而探討其原因,最后提出相關對策。
二、我國家庭財產保險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首先,營銷力度比較弱。在我國,保險公司的市場比較傾向于單一的渠道,開始主要通過其他單位的工會集體投保,后來主要通過銀行進行,但是其他銷售途徑沒有得到很好的開發。然而,以前的“單位福利型”逐漸減少甚至取消;銀行背景下,因保險公司沒法操作、競爭加劇、銀行不熟悉保險業務等,銀行收取過高手續費。另外,家庭保險業務由于單均保費少而導致銷售人員得到的提成少,故該業務缺乏激勵,從而營銷力度比較小。
其次,保險行業負面形象的影響。在長期的保險業經營中,形成了經營粗放,再加上保險銷售人員誤導客戶的事件偶爾出現,從民眾的角度看,保險就誤認為有“欺詐性”,表明了大眾對保險業務的偏見。因而,從總體來看,保險業形象不好、信譽遭受質疑的情況下,大眾不信任所有的保險產品,包括家庭財產保險。所以,整個保險行業的形象不佳對家庭財產保險的發展產生了負面影響。
再次,公眾保險意識欠缺。在我國傳統文化和改革開放前的計劃經濟體制影響下,公眾認為風險發生的可能性不大,即使風險發生了,也有國家和單位頂著,存在較強的依賴心理。加上保險公司宣傳力度欠缺,故公眾不夠了解家庭財產保險,難以挖掘潛在市場。公眾對家庭財產保險業務了解不足使他們的保險意識欠缺,從而購買家庭保險過少,不能讓家庭財產保險起到應有的作用。
最后,家庭財產保險產品不能與市場需求相匹配。目前而言,我國家庭財產保險相對豐富,數量較多,種類比較齊全。然而,在設計家庭財產保險時,保險公司沒有對目標群體的實際風險與需求進行充分考慮。比如說,社區、管理水平、建筑類型、需求等的差異被忽視了,從而產品和定價沒有針對,而且我國現有的家庭財產保險忽略了地震、盜竊等。因此,家庭財產保險產品與市場需求相匹配存在問題。
三、我國家庭財產保險發展中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第一,家庭財產保險的經營主體不多。雖然保險市場的競爭程度逐漸提高,在某些地區競爭相當激烈,但是在多數地區經營主體仍極少。就全國而言,中保財產保險公司是在國家的財產保險市場占據絕對地位,其市場份額70%以上,國內保險市場的競爭程度仍然很低。但其他保險公司缺乏挑戰中保財產保險公司的絕對主導地位,而中保財產保險缺乏動力開發更多的保險品種等。
第二,保險公司經營水平偏低。首先,我國1979年11月才開始恢復保險業務,需要我們進一步研究保險相關業務。其次,我國保險公司實行企業化經營的時間并不長,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距離比較大,其行為目標、經營方式等需進一步市場化。再次,從整體來看,我國相關的保險從業人員的素質并不高,欠缺開發產品的能力,對于營銷的經驗也不夠充足,而且很多不是專業人士,缺乏相應的專業素質。
第三,民眾對保險知識了解不足。從目前來看,我國大部分民從對家庭財產保險的了解程度比較多,甚至沒有任何了解。雖然我國沿海東部地區經濟發達,他們對保險的接觸比較多,而且也被動地推廣家庭財產保險,但是民眾對家庭財產保險的了解還是比較欠缺。而對于經濟欠發達地區,民眾就更加不可能了解家庭財產保險。因此,民眾對保險知識了解不足導致了民眾不會購買家庭財產保險。可見,大力宣傳保險、增強民眾對保險的了解比較重要。
第四,家庭財產保險的性質阻礙了其發展。從性質來看,家庭財產保險屬于一種零售保險,要實現大單比較困難,只有以較為分散的家庭為目標。這種零售性質導致了每一筆業務的規模不大,但是投入人力多,從而收益與成本不匹配,不能讓保險公司實現利潤最大化。因此,過高的經營成本與過低的收益讓家庭財產保險比不過其他險種,比不過企業財產保險等產品,故保險公司沒有動力發展家庭財產保險業務,投入也相對較少。
四、我國家庭財產保險發展的對策
第一,拓寬銷售渠道。首先,培育家庭財產銷售人員,實行主動銷售計劃。由于公眾對于家庭財產保險不甚了解,因此主動銷售計劃是不可或缺的,通過主動的方式增強公眾對家庭財產保險的認同感。其次,通過網絡強化銷售能力,處用網絡銷售平臺,通過在線的方式為客戶提供容量大、密度高、多樣化的財產保險信息和產品,開發家庭財產保險潛在的市場需求。最后,大力發展業務,強化與銀行、郵局、第三方理財公司、商場以及其他具有相當規模的商業實體的合作。
第二,形成保險行業誠信服務的形象。保險公司要把服務質量擺在第一位。首先,不管是在保單營銷過程中還是在后期的售后服務中,都應將客戶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其次,保險公司應建立健全的教育培訓體系,通過培訓提升保險工作人員的素質,強化他們的保險知識。再次,保險行業要屏棄“保費收入論英雄”的經營理念,要更加重視服務質量,在考核時不但有排名,還要考慮農戶滿意度,把質量作為衡量的重要標準。
關鍵詞:財產保險;受益人;理賠轉嫁
中圖分類號:D922.28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11-0-02
現行的《保險法》將保險受益人限定于人身保險,而對于財產保險中能否存在受益人并沒有在法律上作出明確的規定。被保險人指定第三人為受益人的財產保險合同是典型的賦權型第三人利益合同行為,符合合同法和保險法的基本原則第三人受益人獲得合同項下獨立的固有的保險受益權,應在司法實踐和立法中予以承認和保護。但是,鑒于財產保險受益人的保險金請求權對相關利益人的影響,應根據保險法的基本原則對其予以必要的規制。本文就目前的財產保險中,受益人理賠轉嫁問題進行淺析。
一、財產保險受益人
1.財產保險受益人的界定
《法學詞典》中,保險受益人的定義是:“根據保險合同有權領取保險金的人。”《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保險受益人是指在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也就是說,我國的保險受益人限于人身保險中。可是,在當今的實際生活中,財產保險合同中規定保險受益人的現象屢見不鮮。例如債權人以受益人的身份,介入財產保險合同中,以及常見的抵押貸款保險中指定某一貸款銀行為第一受益人。在2009年修改的《保險法》中,也并沒有對此作出修改。對此,我國的保險界專家和學者都具有很大的疑義。
2.財產保險受益人存在的合法性
我國《保險法》第十八條第三款將保險受益人定義為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一些學者將其解釋為保險受益人只存在于人身保險中,甚至以死亡給付保險金的險種作為分析保險受益人制度的例子,這不科學。這一規定雖然在表面上將受益人局限于人身保險合同中,但并沒有對財產保險合同設定受益人作出任何禁止性規定。這種立法目的也并沒有和保險法中財產保險的任何規定產生沖突。因此,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中并沒有禁止財產保險受益人存在的條文,所以,不能否定它的合法性。更何況我國保險法并未將受益人僅局限于以死亡為保險事故的人壽保險,而財產保險合同與非以死亡為保險事故的人身保險中被保險人都是保險標的的所有人或者歸屬者,并因此成為當然的受益人,而且被保險人保險事故發生時仍生存,一般無須指定他人為受益人而往往由自己行使保險金給付請求權。可見,兩種保險的被保險人的保險金請求權均為財產權,被保險人都應當有權通過指定他人為受益人,讓渡自己的保險金請求權。
二、財產保險受益人理賠轉嫁問題
1.國內現行財產保險理賠制度存在的問題
我國當前的三種財產保險理賠服務體制,其實質仍然是最大保險公司理賠服務模式下形成這樣一個系統比速度、搶市場、爭規模;淡服務,輕索賠,弱管理的理念嚴重阻礙了理賠服務質量。這成為了一個長期難以解決的行業弊病,不只是嚴重損壞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破壞了保險業的社會形象,同時財產和傷亡保險業已經成為制約可持續發展的瓶頸,尤其是在車險領域,理賠服務質量不高的表現尤為突出。
(1)自主理賠服務的問題
①效率低,效益差。保險公司往往業務全規模大,這使得其效率低下,龐大的理賠隊伍和大量的機器設備等,用來處理瑣碎的理賠事物,致使內部的經營管理和經濟效益較差。此外,管理鏈冗長,理賠的及時性和理賠的處理效率都受了很大的影響,這嚴重引起了客戶的不滿。
②理賠期間不公正、不透明。在理賠工作期間,所有的工作,無論是檢查分析、責任確定,到定損推算,最后再到理賠金額的確定和支付都是有保險公司自己承擔,這對被保險人,即消費者是不公平的。
③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經常出現。保險的賠付率是保險公司作為績效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這就造成了保險公司的理賠部門很難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有些行為嚴重損害了被保人的合法權益。
(2)中介機構的介入問題
①單邊的業務使得中介機構對保險人高度依賴。從字面上看,中介機構應該是一個獨立的第三方,在保險理賠當中的角色就是專業性理賠的中介單位。但在現實生活中,其保險的估算業務主要來源于保險公司的委托。然而消費者不了解什么是公估機構,這就使得這種機構對保險公司形成高度依賴,這就影響了報告的準確性和公平性。
②合作模式——單方理賠。這種模式降低了公估的價值,很不具有公信力。現存的中介機構越來越多,保險公司出于自己的利益考慮實行統一招標的模式,同時要求下屬子公司、分公司也進行招標活動,這就造成了很多鞏固機構“抱佛腳”的心態。處于自己利益的考慮,不得不巴結保險人,盡全力維護保險人的利益,這樣就會造成公估價值的不公平待遇,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③公司生存難,壓力大。隨著中介機構的不斷發展,不斷擴大,這種中介機構面臨很大的生存壓力,而且,由于對保險人的高度依賴,使得理賠過程中的公估難“公”。做不到最基本的公平、公正、公開。這就使得公估報告具有明顯的“偏向性”。當面對被保險人時,保險公司有會以保險中介機構的評估報告當做證據,迫使消費者不得不接受不公平的待遇,有的公司甚至拒賠。
2.財產保險受益人理賠轉嫁問題
當前,理賠轉嫁現象嚴重存在。這是由于當前的保險公司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損害被保險人的利益,進行保險理賠轉嫁。其中,財產受益人理賠轉嫁是現存的財產保險制度中近些年來經常出現的問題,這種問題形成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
(1)財產保險受益人在理賠中的疑義
財產保險受益人的存在一直是保險界學者關注的焦點,對于財產保險受益人有沒有必要進行指定,也是其中的問題所在。由于我國《保險法》并未對財產保險受益人作出明確規定,所以,一些保險公司利用法律空子,在財產保險的理賠糾紛中,實行理賠轉嫁。這其實是侵犯消費者權益的一種不合法行為。雖然我國現行的《保險法》中之規定了保險受益人限于人身保險,但是,也并沒有限制財產保險受益人,其實,在財產保險合同中,確定財產保險受益人是有必要的。
(2)理賠轉嫁的不透明、不公正
財產保險受益人的理賠問題成為今年保險行業的一個熱門焦點,保險公司各式各樣的保險合同、賠付條款都具有一定的“霸王條款”的性質。
其實,現在的理賠轉嫁往往具有一些欺騙消費者行為的違法行為。因為理賠中各種程序的不公開、不透明,加上一些保險公司利用中介機構,即公估機構進行虛假的公估報告,以轉嫁理賠,使得消費者獲得的保險金嚴重減少,甚至不予賠付。這種行為是程序上的嚴重失實。嚴重侵犯了被保人的合法權益。
(3)理賠人員的不認真、不負責
正如前面所說,我國現在的保險業經常以保險的賠付率作為公司保險人員的業績考核標準。這就造成了保險行業從業人員,一切向利益看齊,一切“為了公司利益”,而不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在評估調查中作出失實、失真的報告。而且,現在的保險從業人員大多是一些不專業、素質不高的“外行人”,這也造成了我國保險行業的不規范。財產保險受益人理賠轉嫁,可以讓保險公司的“權益”得到保護,但這種行為,絕對是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一種侵犯,是一種不合法、不道德的行為方式。
3.理賠轉嫁的實質
財產保險受益人理賠轉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國現存保險業的一些現狀。同時,這也反映了我國法律在這一方面的欠缺。我國的《保險法》雖并未限制規定保險受益人,但是也未作出明確規定,更未作出財產保險受益人理賠權益的具體措施。這警示我們,要完善我國的這方面的制度,加強社會管理。
三、財產受益人理賠轉嫁問題的幾點建議
1.明確財產保險受益人,完善法律法規
明確財產受益人的必要性。我國臺灣地區《保險法》的總則之中就對財產保險受益人有明確的規定。明確財產保險受益人,不僅僅是適應我國保險業發展的需求,同時也是保護我國保險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
由于我國保險業剛剛起步沒多久,但是發展迅速,這就為政府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提出了要求。理賠轉嫁問題顯示了一種社會當中的經濟矛盾,這不利于我們構建和諧健康的經濟社會,所以,我國應加強相應的法律管理,對被保人的一些合法權益提供法律的后盾支持,不讓違法人員鉆法律的空子。
2.財產理賠制度的設計,確立目標
我國的財產理賠制度應以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為基本原則。只有這樣才能讓消費者獲得大量的消費信息,擁有自主選擇權,給消費者提供更大的消費空間。
基于我國的國情和國際上的一些經驗,建議可以將我國的財產保險理賠制度設計兩個目標。首先制定一個最終目標——第三方管理理賠,也就是前面提到的中介機構。但是又有區別。這主要體現在,我們這里所說的第三方中介,其實是一個信息集散地,保險公司可以通過它采購各類保險業務,這樣也就解決了中介機構依賴保險人從而引起不公的問題。第二就是一個過渡的目標。這其實就是一個理賠期間的過渡階段。保險公司和中介機構要和諧發展,轉變合作理念,分工處理,提高各自的效率,保險公司致力于業務拓展,而中介機構就要提升自己的專業水平和技術,這樣也保證了保險理賠的透明度,有利于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那么,終極目標應該怎樣去實現呢?大致可以分為兩個步驟。第一,就是要對現有的理賠制度進行改良。需要改進的地方包括一些賠付流程、理賠流程的管理、監控,理賠環節的標準化、透明化,加強理賠工作人員的服務意識、提高理賠人員的專業素質和道德素養。第二,就是要進行制度的改革和創新。在保險業引入第三方管理體制,中介機構服務轉型,解決長期以來保險產業中,特別是財產保險理賠環節的缺失問題,進而健全完善財產理賠制度,解決理賠轉嫁問題,從而保護財產保險受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國保險業的可持續發展。
3.強化政府的監管
由于中國的保險業和中介理賠行業處于初步發展階段,政府應發揮主導作用,保險監管機構應采取積極的措施,支持促進第三方管理理賠制度的發展,使第三方能夠在加強和改善財產保險理賠制度中發揮積極的作用。
這要求我們做到以下幾點:第一,建立健全積極有效的監管機制。監管部門一定要健全自己的監管機制,對保險公司、中介理賠機構的不合法行為進行嚴厲的查處。同時,基于我國現存理賠制度的現狀,我們更要詳細追究公估機構因過失而承擔的民事責任,從而保證該行業的公平、公正。第二,引入該方面國際通用的一些條款。目前有兩個國際通用條款是我國尚未落實的,一個是估價條款,另一個就是公估條款,也叫鑒定條款。規定公估條款的目的其實就是為了減少理賠糾紛的訴訟。第三,支持成立專門的為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服務的機構。允許這一類人代表投保人和被保人進入保險業中介市場,規范理賠的不平等。
4.加強保險行業的自律
在保險業非常發達的國家,該行業的自律在其保險監管的體系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對于保險公估行業,許多國家都不列入其監管范圍,也不納入保險監管的范圍,這些都是通過保險從業人員的行業自律來完成的。因此,我國的保險行業協會應配合保監會,充分發揮其行業自律的作用。提高保險業從業人員的行業自律性。
四、結語
目前,我國《保險法》仍未對財產保險受益人作出界定,我國保險行業中財產保險的理賠問題更是我們保險也經常遇到的焦點,是保險業社會糾紛的一個顯著問題。理賠轉嫁的問題反映、涉及了我國保險業存在的多方面問題。這不僅僅是保險行業自身的問題,同時也體現了我國相應法律法規的一些不完善。只有多管齊下,才能保證我國保險業的健康發展,才能解決財產保險受益人理賠轉嫁等問題。
參考文獻:
[1]鄭偉.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框架[J].保險研究,2012(03).
關鍵詞:家庭財產保險;發展;芻議
家庭財產保險是我國恢復國內保險業務以來,開展業務較早,發展較快,覆蓋較寬的骨干險種之一。家庭財產保險包括災害保險、第三者責任保險、盜竊保險等。它面對全國十幾億人口、數億個家庭,市場潛力巨大。據了解,世界發達國家家庭財產保險的普及率已達70%。但是,我國目前的家庭財產保險覆蓋面不到10%,而且很大比例是機關、企事業單位作為一種福利給干部、職工購買的,保費少,保額低,絕大多數為不足額保險,有的根本起不到保障作用。在承保實務上,大多數保單承保要素不全,被保險人資料不齊,保險標的不明確。一旦發生保險事故,勘查、定損非常困難。改革開放20多年來,我國經濟發展很快,人民生活水平也快速提高,家庭個人財產日益增長、擴大,人們生活中追求寧靜、安全,減少風險的意識也日益加強。家庭財產保險越來越具有發展潛力。
但是,家庭財產保險保單與個人壽險保單相比較,保費較少,銷售的手續費也非常低,很難象壽險一樣通過營銷隊伍賣單。由財產保險基層公司自營,費時費力,收效甚少;若城鄉居民自己去保險公司購買則感到繁瑣不便,頗多微辭。家庭財產保險業務何去何從,是值得認真研究的課題。
一、家庭財產保險的發展狀況及特點
一是國內業務恢復初期,家庭財產保險與其它業務一起高速增長。恢復國內保險業務初期,家庭財產保險與其他業務一樣發展很快。這一時期,家庭財產保險業務保費收入絕對數雖然不大,但發展較快,也達到了一定的比例。二是財產保險業務穩步發展時期,家庭財產保險業務卻大幅下滑,大有不可遏制之勢。1996年之后的三年時間,亞洲金融危機發生,世界保險業受到較大影響。三是改革深入發展期,家庭財產保險業務徘徊不前,陷入困境。隨著我國住房制度改革的推進,大多數城鎮居民、家庭已擁有了自己的住房;隨著人民收入的提高,住房的裝璜,高檔、較高檔的家具漸漸成為人們追求的時尚,這一切,都給了家庭財產保險新的發展契機。家庭財產保險理應進入較好的發展階段。但是,到目前為止,這項業務仍未有起色,仍在泥潭中徘徊。這幾年家財保險業務發展狀況就是例證。
二、家庭財產保險發展中的主要問題和原因
家庭財產保險由快速發展到急劇下降,目前業務發展比較困難,舉步維艱;業務下滑,比重減小。2010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家庭財產險保費總收入13.16億元,同比下降7.25%,僅占全部財產保險業務的2.41%。比重也在下降;產險儲金59.30億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0.21%。在賠付率方面,與城市家財保險賠付率較低形成鮮明對照的是農村家財險賠付率大幅度攀升。
分析起來,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有:一是保險公司缺乏對市場變化的調研,不能及時掌握情況,沒有采取有力措施;二是展業手段單調,方式方法不靈活,服務水平不高;三是暴露出險種的不盡合理,缺少吸引力,不適應市場需求;四是途徑不穩定,機構、人員不能正常開展業務。
三、家庭財產保險的發展思路和對策
為適應經濟改革、發展的形勢,滿足城鄉居民家庭財產安全保障的要求,必須認真分析新情況,研究新問題,找出當前發展家庭財產保險業務的對策。
(1)適應市場需求,設計出適應性較強的條款。
一是積極開展市場調研,區別不同情況,對不同保險標的進行科學分類,比如按城鎮、農村進行分類。居民家庭裝潢、家用電器包括電腦等均可納入保險標的范圍。有的保險公司已將第三者責任保險納入家庭財產保險系列,應是比較有眼光的做法。二是搞好險種組合,以適應各種不同層次的需求。三是靈活厘定費率。例如:大中城市居民住房可按高級住宅區、安全小區、普通住宅區等實行不同費率。這將激起人們投保的積極性。四是對連續投保3年、5年、10年,安全無賠款的,應分別給予一定比例的安全獎。
(2)調整展業力量和展業方式,搞好新業務拓展。
一是加強保險宣傳,特別是條款中主要保險責任、除外責任等要宣講明白。可利用保險宣傳月(周)、街頭咨詢等方式進行深入宣傳。二是適當調整展業力量,加強展業力度。隨著保險公司經營機制改革的深入,認真進行分配制度的改革,按照保費收入多少,業務質量好壞,確定業務人員的工資、獎金分配水平,以調動工作積極性。三是采取靈活方式,提高服務質量。如對常年無賠款的單位、個人采取重大節日送賀卡、寄送慰問明信片等方法加強與保戶溝通,提高續保率。四是努力尋找新的途徑,降低展業成本。比如利用銀行、商場、社區服務中心、有線電視收費系統等業務,實踐證明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3)搞好防災理賠工作,保證業務正常進行。出險后,要迅速準確勘查、定損,合理賠款,采取限時賠付,送賠款上門等方法,取信于民。同時,要注意提高理賠質量,適度控制賠付率,防止業務虧損。.
一、中國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現狀及面臨的問題
我國的保險業發展較早,開國之初,就成立了全國性質的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后來在政治動蕩的起伏中,保險業整體發展放緩,直到改革開放,保險業才迎來了自己發展的春天。通過數十年來改革開放的逐步積累,我國的國民經濟無論是從總量上還是從人均財富上都得到了極大的提高,經濟建設的日益繁榮,在提高居民物質精神生活水平的同時,也使得廣大民眾的保險保障意識得到了普及和提高,保險業的興盛和壯大也從另一個方面反應出了我國居民生活水平和經濟發展的現狀。
就當前的社會經濟形勢來看,我國的財產保險極具發展潛力,以車險為例,車險在當前的財產保險企業的主營業務中占到了接近半數以上的比例,因此,車險無論是從保險種類還是保險明細上都得到了極大的補充和豐富,經濟的快速發展使得汽車消費逐年上升,結合我國在交通法規上的補充和完善,以交強險為代表的交通保險措施的出臺使得汽車保險業逐年出現利好,從新車購買、車輛年檢、車輛保養維護到車輛報廢回收的整個生命周期,保險業始終參與其中,更遑論企業中盛行的五險一金、貸款風險保險、企業財產保險等等,這些都不一而足的反應出我國財產保險業的良好發展態勢。但是我們也必須看到,在取得成績的同時還存在著許多問題亟待解決,突出的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保險業壟斷現象突出,不利于行業的整體發展,幾大行業巨頭占據了市場的絕大部門份額,國內的中小型財產保險企業和外資財產保險企業的生存現狀堪憂。2)缺乏專業有序的保險企業管理,保險公司的業務開展仰仗于對擔保行業的風險分析和風險預估、成本控制等,我國的保險企業管理還停留在行政管理的單一模式上,難以適應當前復雜的發展環境。3)保險人制度尚需完善,保險公司和人是一種關系,但是現在的人行業普遍存在良莠不齊、缺乏審核機制和專業素質地下的現狀。4)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這需要財產保險公司要從公司競爭力、盈利分析和保險收益等方面加大發展力度。
二、國內財產保險發展的方向研究
針對于目前我國財產保險行業的發展現狀和發展中體現出來的整體問題,可以相應的在以下的幾個方面進行拓展性的發展嘗試:
1.建立健全財產保險的市場機制
財產保險是一個涉及面廣、時間周期長而且處理流程十分復雜的系統管理項目,因此,從立法上予以保障和規范,是確保財產保險行業能夠長期健康發展的最關鍵的環節。當前來看,《保險法》的出臺以及不能夠完全滿足當前經濟形勢下,日益發展的保險行業的整體態勢,針對不同的保險險種、保險業務、投保方式、投保范圍、保費收取規范等,應該出臺詳細的法律指導意見,結合保險專業理論的擴展和科學技術的進步,使得整體的財產保險市場逐步正規化、法制化、公平化和良性競爭化,同時結合規范化的保險制度和保險經紀人制度,可以進一步的提高財產保險公司的整體競爭力,這將是我國保險行業和財產保險企業應該著重關注的未來發展重點所在。
2.財產保險全球化的發展趨勢
得益于經濟全球化的普及和發展,保險行業的全球化進程也在逐步鋪開之中,國內的財產保險企業的國際保險業務量逐年上漲,可以預見的國內的財產保險企業將和國際上的財產保險公司出現更多的合作和競爭的機會,這既是機遇也是新時期下的挑戰,財產保險企業在保險經營方式、企業現代化管理水平和保險技術發展上的技術含量將直接影響企業的全球競爭力,與此同時,以信息技術為代表的高新技術也將逐步引入到財產保險行業,各企業必須具備科技嗅覺,讓新技術為自己服務,可以預見的是財產保險行業巨頭壟斷的格局將會被打破,財產保險行業的未來將是百花齊放的春天。
三、新環境下保障國內財產保險公司發展的策略
以發展現狀為根本,著重分析自身存在的發展瓶頸個發展問題,立足于財產保險行業的未來發展方向,在新時期的發展環境下,財產保險企業應該制定與自身情況相適應的發展策略,具體來說,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去實際入手:
1.狠抓財產保險公司的內部改革
財產保險行業也面臨著一個新的發展轉折點,這一方面是由于我國的經濟發展正由單純的追求發展速度到追求發展質量轉變,另一方面,財產保險其本身也到了深化改革的節點,這就需要財產保險企業首先要自上而下的看到改革的重要性,貫徹深化概念的整體理念。通過建立符合企業現狀的市場準入機制、加強承保能力和實行保險收費規范等等措施,將大力開展全方位的企業改革,與此同時,更要看到財產保險企業和保險中介之間的發展關系,立足于雙贏共進的發展理念,打造具有我國社會主義特色的財產保險行業的新局面。
2.提升產品優勢、打造企業品牌
保險業的根本在于承保行業的風險預測和風險評估,這也是保險行業作為風險控制的最有效手段的存在的主要意義所在。而影響這一風險評估水平的主要因素目前主要是集中在財產保險企業的自身管理水平上,缺乏高效率的管理機制,很難實現企業優勢資源的合理使用,使得企業難以實現快速的資源整合,從而實現風險識別、控制和風險預估的全流程的一體化業務。這也將直接影響財產保險公司的自身產品的價值和吸引力,在價格和服務質量之外,財產保險企業還需要在風險預估這一點上實現加成和附加值的體現,進一步提高產品的競爭優勢,打造強大的產品研發體系,構建門類齊全的產品群、打造具備自身特色的優勢保險業務模塊、在行業內具備一定的領先產品代表,強化自身的服務意識,這將使得財產保險企業從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上都得到極大程度上的拓展,這也是企業創新能力和競爭力的最直接體現。
3.完善保險人機制
在國外的財產保險的發展歷程中,通常是由專業的公司和中介公司來承擔保險企業的產品的銷售和服務,這是一種產銷分離的市場模式,也能最大限度的發揮每一個環節的自身優勢,但是在中國,人或者中介公司往往是從財產保險企業這個母體中剝離的一個附屬機構,其獨立性和競爭力都與國際先進水平相差甚遠,財產保險企業在看到人機構為企業創造巨大銷售利潤的同時,也必須具備長遠發展的眼光,通過建立健全保險人的管理機制,提高保險人的準入門檻,逐步規范人市場的專業素質,可以在較短的時間內大大提高保險人市場的整體工作效率,最大限度的解決掉現有的保險人勞動力過剩的局面,提升保險人在保險業務推行過程中的責任和權利,為深化財產保險行業的發展細節提供更為有效的執行力。
(一)保險公司缺乏對家財險發展的重視程度
在政策上給予的優惠少,對各級管理人員、銷售人員缺少激勵機制,缺乏經營的積極性,沒有將家財險歸入到整體業務范疇里。比如同是個人業務,家庭財產保險的保單費用不到車險的保費十分之一,但做成的保單時間成本和難度,卻不相上下,家財險保單多、保額小,經營成本相對其他財產保險來說比較高,家財險費率低,保費少,賠付率又高,因此一些財產保險公司發展家財險積極性不高,也是情理之中。
(二)保險公司缺乏對家財險市場變化的調研
不能及時掌握情況,沒有采取有力措施。我國家庭的收入千差萬別,生活水平、財產結構存在很大的區別,針對家庭的不同狀況,家財險產品理應當多樣化。但家庭財險的保險標的范圍比較狹窄,仍停留在傳統范疇,缺乏對新保源、新需求的研究;產品設置不盡合理。險種結構不盡完善;保險公司提供險別與客戶需求相脫節等,尤其是針對不同建筑類型、社區服務水平費率差異度不高。保險的產品無法滿足市場、客戶的需求,也不能有效吸引客戶投保。
(三)家財險銷售渠道有限,缺少吸引力,不適應市場需求
家財險在保險公司的眾多險種當中僅是一個小險種,整體業務比重不足1%,不是公司主推的險種。銷售渠道不暢家財險每單保費金額小,提成少,營銷員主動推銷家財險的熱情不高,家財險的銷售渠道很不通暢,這在相當程度上制約了我國家財險的發展。
(四)展業手段單調,方式方法不靈活,服務水平不高
家財險配套服務不足,服務不夠,跟不上時代的發展。家財險承保戶數多,覆蓋面廣,社會影響大,承保理賠時效要求高,而家財險配套客戶服務項目幾乎為零。如客戶在出險后,需要由公安、消防和氣象等相關部門出具事故證明材料,當客戶受損財產需要評估時,由評估機構出具損失財產技術鑒定書等做法,已經遠遠不能滿足客戶的服務需求,且承保理賠手續的繁瑣,更讓客戶煩惱,這一系列的弊病,多方面制約了家財險業務發展。
(五)保險公司對家財險宣傳不夠到位
家庭財產保險的展業力度不夠。家庭財產保險數額分散,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有80%以上的個人和家庭不知道如何投保家財險,85%的人對家財險不熟悉,居民的保障知識缺乏,保險意識淡薄。居民不知家庭財產保險應投哪些險種,怎樣投保,投保后居民得到哪些保障以及出險后如何申請理賠等。第六,在調整時期,鄉鎮農民收入增長緩慢,特別是農民“減負”期間,“保險”往往被當作農民的負擔被砍掉,城市居民收入近年來增幅不高,下崗職工增多,也影響了人們投保的積極性。
二、我國家財險改變目前被動現狀的對策建議
(一)更新觀念,開拓思路,適應市場需求
保險公司要有戰略眼光,提高對家財險的認識,加大資源整合力度,大膽創新,利用新的技術和方法來處理業務工作。對職工管理引入競爭機制,進行人事制度改革。實行工資制度改革,個人收入一律與個人業績掛鉤,實行多勞多得,不勞不得,以便促進家庭財產保險業務的發展。
(二)不斷進行家庭財險產品創新,迎合家庭財險需求
通過客戶分類,提供個性化定制方案,保險公司應認真分析本地的風險狀況和客戶的需求,研發出具有廣泛保障范圍、符合市場需求、適銷對路的家財險產品。保險公司在設計和推出家庭財險險種時,通過對投保的宣傳,險種的推薦,為客戶提供合適的品種,以刺激客戶的消費需求,讓家庭財產保險這一險種能為客戶熟知,能真正成為其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三)制定合理費率,開發投資型產品
保險的風險大小,與保險費率成正比例關系,風險越大,費率越高,交納的保費就越多,制定出適合保險市場的費率,投資型家財險兼具保險保障、投資理財雙重功能,有利于產險公司聚集一部分社會閑置資金,提高巨災年度的償付能力。
(四)渠道創新,打開銷路
網絡營銷交互性強,節省了投保人的時間和交通成本,也降低了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本,并可以為客戶提供每天24小時的銷售服務,并將客戶范圍拓展至全國甚至全球范圍,網銷是非常適合于分散型家財險銷售的渠道。
(五)提高家庭保險從業人員素質,加強保險工作力度
家庭保險從業人員素質高低代表保險公司的形象。加強從業人員的思想觀念轉變,引入市場競爭機制,跟上市場的發展變化。對家庭保險從業人員加強培訓學習,加強形勢教育,才能使其在競爭中求生存、求發展。
(六)加大宣傳推廣的力度,提高居民的保險意識
摘要:近年來,我國財產保險市場不斷的發展和壯大,但是當前的財產保險公司的發展并沒有滿足市場化發展的需求,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管理存在嚴重的滯后性。本文通過對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成本管理現狀進行探討,分析財產保險公司在業務成本管理方面的現狀、問題和原因,為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成本管理提供有效的應對措施,以促進財產保險公司經濟效益的提高。
關鍵詞 :財產保險;業務成本;成本管理;措施
我國保險行業近年來面臨著良好的發展環境和條件,尤其是財產保險業具有十分巨大的發展潛力和空間,財產保險市場規模和收入都不斷的擴大。當前財產保險公司在發展的過程中重視業務的擴張而忽視了加強內部管理,財產保險公司在發展的過程中業務成本管理存在嚴重的問題,制約了財產保險公司的盈利能力的提升和市場競爭優勢的維持,因此,研究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成本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有助于推動財產保險公司順應市場發展,提高自身的管理和經營效率。
一、財產保險公司業務成本管理存在的問題
1.缺乏成本管理觀念意識
財產保險公司長期以來在經營和發展的過程中多重視保險業務的擴張,而忽視了業務成本管理。公司的經營管理者和員工普遍缺乏業務成本管理意識,盲目的追求保費的增長,追求業績和利潤的突破增長,而對于業務成本的控制存在嚴重的忽視。另外,許多財險分支機構,為了追求銷售業績的增長和保費增長考核指標,盲目的加大了成本開支,這種盲目的、無序的業務擴展和無序競爭造成公司的業務成本費用的增加,給財產保險公司的盈利能力帶來負擔。財產保險公司增加成本擴大保費業務的短視行為,歸根結底是公司的管理層對業務成本管理意識的淡薄,這不利于財產保險公司的有序競爭和良性發展。
2.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成本管理制度落后
當前我國財產保險公司在成本管理制度的建設方面嚴重的落后于保險業的發展,我國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成本管理制度建設的不足主要表現為以下方面。首先,我國財產保險公司的成本管理基礎嚴重薄弱,缺乏規范的成本預測分析和成本計劃。其次,財產保險的成本核算重心偏向于財務成本核算,而忽視了業務成本核算和管理成本的核算。再次,財產保險公司的成本管理手段相對落后,信息化技術的運用不足,導致成本信息不能得到及時的、全面的反映。財產保險公司的成本管理和控制的理念在保險公司的發展和市場競爭環境中得不到有效的運用,相關的成本管理制度得不到落實,造成財產保險公司的成本管理和控制無章可循,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成本管理方法得不到靈活的、有效的運用,業務成本管理無法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影響了財產保險公司的經營發展。
3.成本核算方法存在缺陷
當前財產保險公司在進行成本核算的過程中,成本核算方法的不當造成財產保險公司的成本支出得不到有效的控制。財產保險公司主要是對分險種的成本費用以及損益的核算方法存在不足。首先是財產保險公司的成本核算只是對直接變動費用進行核算,而對于間接費用的核算缺乏有效的追蹤和管理,造成成本核算的結果缺乏科學性。其次是財產保險公司對營業費用的管理和分類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沒有實施詳盡的賬務細則處理。財產保險公司在業務成本支出方面采用的分險種核算的方案,是一種粗糙的核算方法,雖然能夠對某一險種的成本情況進行掌握,但是缺乏對財產保險公司不同險種的成本對比分析。通過成本對比分析能夠有效的掌握公司的成本情況并加以控制。最后,保險公司在險種的營業費用方面的分配缺乏科學性,這不利于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成本支出的有效控制。
4.缺乏成本約束和成本考核激勵機制
財險公司在成本管理活動中,缺乏有效的成本約束和成本考核激勵機制,這造成財產保險公司的成本管理效率欠佳,造成業務成本控制機制難以落實。在財產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中,由于財產保險公司尚未建立完善的成本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成本核算和業務成本管理得不到有效的監督和約束,財產保險公司在成本支出和成本核算方面存在一些漏洞,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增加了公司的成本支出。另外,由于缺乏有效的成本考核激勵機制,財產保險公司的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在營銷和銷售的過程中,缺乏有效的成本觀念,員工缺乏開展成本控制的激勵機制,使得員工在工作的過程中不注重業務成本的控制,加大了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管理的成本,影響公司的整體競爭優勢。
二、財產保險公司業務成本管理的措施建議
1.強化財險業務成本控制意識
財產保險公司重視市場開拓和保費增長而忽視了業務成本管理的不良現象影響到財險公司的長遠健康發展,因此,財產保險公司必須強化業務成本管理,從公司的高層到基層員工,加強業務成本控制意識。保險公司的管理者不僅應該認識到市場開拓和業績增長的重要性,更應該注重業務成本管理的作用。將精力投入到保險服務業務的開展,而忽視了內部管理的強化和業務成本的控制,這反映了財產保險公司的服務管理效益的缺陷,影響企業的高速平穩發展,造成財產保險公司的風險隱患。因此,財產保險公司應該重視成本管理,公司高層應該著手制定財產保險的成本管理策略,堅持業務增長和業務成本控制的結合,加強對成本預算管理,制定和實施科學的成本管理計劃。公司的員工應該切實的落實公司所制定和實施的成本管理戰略,提高業務增長過程中的業務成本控制,促進財產保險公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目標的有效實現。
2.完善業務流程管理,有效控制業務成本
為了有效的控制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成本,必須重視對業務流程的管理。財產保險的理賠支出是財產保險公司業務成本量最大的項目支出,因此,為了提高財產保險公司的經濟效益,必須重視對理賠支付環節的成本控制。有效的控制理賠量是促進保險公司業務績效提升的關鍵所在。控制財產保險的理賠量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首先是對承保質量的把控。提高承保質量,能夠防止公司遭受蒙騙和騙保,給公司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因此,在財險業務的開展中,不要盲目的為了追求市場業務拓展而忽視了對承保業務質量的完善。保險業務人員在公司的過程中,應該重視對承保質量的控制,完善承保流程管理,切實有效的降低財產保險公司的承保風險,促進財險保險公司的業務成本的有效控制。其次是加強對理賠環節的控制。把握好理賠環節,控制災害事故,防止出現錯賠、騙保情況的發生。保險公司應該重視對保險風險的深入的分析和調查,建立完善的理賠流程,加強保險監督檢查工作。在進行理賠案件處理的過程中,應該依據現場勘查結果,對案件進行科學細致的分析,切實履行審批制度,合法、合理的控制財產保險的支付成本,促進財產保險業務成本的控制。
3.加強財務管理,明確各項費用開支
財產保險公司的各項業務費用的開支中,營業費和手續費等支出占據了很大比重,而且公司的理賠支出存在許多不確定性因素,因此,為了有效的控制業務成本,必須重視完善財務管理活動,控制各項費用的支出。首先,保險公司應該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實施費用支出計劃,規范企業財務管理活動中各項費用支出的標準和范圍,促進財務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實。另外,應該加強對財產保險公司的費用的預算管理與控制,制定完善的預算計劃并執行,加強對費用審批制度的完善和履行,促進費用管理得到有效的控制。另外,應該加強對各項保費的手續費的提取比例的控制,加強對財產保險的各項管理成本費用的控制。公司應當依照業務險種的特點、拓展領域以及操作難易程度實施合理的手續費提取比例,加強對各項營業費用的監督與控制,促進財產保險公司業務成本管理的有效落實。
4.改善公司成本費用管理的方法
為了進一步提高公司業務成本管理水平,必須加強成本費用管理工作,在企業經營業績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有效的降低業務成本。首先是確定明確的業務成本管理目標,對公司業務成本費用管理實施預算計劃。其次,實施業務成本費用考核辦法。明確和擴大年度經營目標的考核范圍,將業務成本費用指標納入到考核范圍當中,從而有效的提高成本費用的控制力度。另外,降低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成本費用的方法還有:開發新的財產保險險種,改善保險險種的結構,將一些處于虧損狀態的險種業務切除,擴大盈利性的險種業務。降低保險的賠付水平。在保險賠付過程中,應該在不影響公司形象和不損害客戶利益的條件下,提高對賠付案件的審核力度。再次,改善保險理賠的鑒定手段,利用高科技手段,提高事故勘察和監測的效率。最后,應該加強對保險銷售人員和保險理賠人員的專業培訓,促進保險業務人員素質的提升。
結束語
財產保險公司能否健康、持續、平穩、高效的發展,離不開有效的業務成本管理,業務成本管理對于財產保險公司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加強業務成本管理可以有效的降低公司運營成本,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提高公司的綜合競爭力。財產保險公司在經營管理的過程中,應該重視加強各項業務管理以及財務管理活動,有效的把控保險理賠環節的成本費用控制,控制財產保險公司的成本費用,提高財產保險公司的經濟效益,促進財產保險公司的持續競爭實力的提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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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家庭財產保險、現狀、發展策略
家庭財產保險是我國恢復國內保險業務以來,開展業務較早,發展較快,覆蓋較寬的骨干險種之一。家庭財產保險包括災害保險、第三者責任保險、盜竊保險等。它面對全國十幾億人口、數億個家庭,市場潛力巨大。據了解,世界發達國家家庭財產保險的普及率已達70%。但是,我國目前的家庭財產保險覆蓋面不到10%,而且很大比例是機關、企事業單位作為一種福利給干部、職工購買的,保費少,保額低,絕大多數為不足額保險,有的根本起不到保障作用。在承保實務上,大多數保單承保要素不全,被保險人資料不齊,保險標的不明確。一旦發生保險事故,勘查、定損非常困難。改革開放20多年來,我國經濟發展很快,人民生活水平也快速提高,家庭個人財產日益增長、擴大,人們生活中追求寧靜、安全,減少風險的意識也日益加強。家庭財產保險越來越具有發展潛力。
但是,家庭財產保險保單與個人壽險保單相比較,保費較少,一般每單數為10元,多的也不過上百元,長效還本家庭財產保險每單亦不過幾百元,大者上千元,且直銷無手續費,銷售的手續費也非常低,很難象壽險一樣通過營銷隊伍賣單。由財產保險基層公司自營,費時費力,收效甚少;若城鄉居民自己去保險公司購買則感到繁瑣不便,頗多微辭。有人認為,家庭財產保險恰如“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家庭財產保險業務何去何從,是值得認真研究的課題。
一、家庭財產保險的發展狀況及特點
1.國內業務恢復初期,家庭財產保險與其它業務一起高速增長
恢復國內保險業務初期,家庭財產保險與其他業務一樣發展很快。以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江蘇省分公司為例,1981年至1985年增長率分別為40.4%、18.3%、26.6%、39.9%、80.7%。由1980年的保費總收入4118萬元增至1985年的2.2億元。家庭財產保險費由1980年的0.3萬元(承保1730戶)上升到1985年的1623萬元(承保504萬戶),所占保費的比重上升為7%。當時,人保江蘇省分公司大力公關,得到了當地人民政府的支持,取得了較好的效果。1990年江蘇省保費收入達到10.2億元,同期增長17.4%,財產保險保費收入7.41億元,其中家庭財產保險保費收入為4061萬元(承保868萬戶),占保費總量的4%。1995年人保江蘇省分公司家庭財產保險費收入達到7507萬元,當年增長26%。這一時期,家庭財產保險業務保費收入絕對數雖然不大,但發展較快,也達到了一定的比例(詳見表1),人保徐州市分公司1995年業務總收入約為1.8億元(當年增長17%),財產險保費收入為9183萬元(增長19%)。當年家庭財產險保費收入為774萬元,比上年增長68%,占產險總量的8.43%,業務量較小的唯寧縣該年家財險占總量的14.8%(185萬元)。1996年人保徐州分公司家財險保費收入856萬元,同比增長11%,占財產險業務總量的8.05%,承保總戶數超過120萬戶,覆蓋面為55%,達到了家庭財產保險的最高峰。
2.財產保險業務穩步發展時期,家庭財產保險業務卻大幅下滑,大有不可遏制之勢
1996年之后的三年時間,亞洲金融危機發生,世界保險業受到較大影響。以人保徐州分公司為例,其家庭財產保險業務1997年至1999年三年大幅度下滑,降幅分別為17.44%、31.22%、34.00%,直到2000年才與上年基本持平(詳見表2)
3.改革深入發展期,家庭財產保險業務徘徊不前,陷入困境。隨著我國住房制度改革的推進,大多數城鎮居民、家庭已擁有了自己的住房;隨著人民收入的提高,住房的裝璜,高檔、較高檔的家具漸漸成為人們追求的時尚,這一切,都給了家庭財產保險新的發展契機。家庭財產保險理應進入較好的發展階段。但是,到目前為止,這項業務仍未有起色,仍在泥潭中徘徊。這幾年家財保險業務發展狀況就是例證。
二、家庭財產保險發展中的主要問題和原因
家庭財產保險由快速發展到急劇下降,目前業務發展比較困難,舉步維艱;業務下滑,比重減小。1999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家庭財產險保費總收入10.16億元,同比下降了7.25%,僅占全部財產保險業務的2.
41%。比重也在下降;產險儲金59.30億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0.21%。在賠付率方面,與城市家財保險賠付率較低形成鮮明對照的是農村家財險賠付率大幅度攀升,徐州市某縣支公司1998年家財業務僅為49.2萬元,同比減少73%,其賠付率也由14.17%上升為50.41%。該年度人保徐州分公司家財險賠付率最高的基層支公司高達158%。家庭財產保險業務存在著較嚴重的問題。
分析起來,引起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一是保險公司缺乏對市場變化的調研,不能及時掌握情況,沒有采取有力措施;二是展業手段單調,方式方法不靈活,服務水平不高;三是暴露出險種的不盡合理,缺少吸引力,不適應市場需求;四是途徑不穩定,機構、人員不能正常開展業務;五是在經濟調整時期,鄉鎮農民收入增長緩慢,特別是農民“減負”期間,“保險”往往被當作農民的負擔被砍掉,城市居民收入近年來增幅不高,下崗職工增多,也影響了人們投保的積極性。
三、家庭財產保險的發展思路和對策
為了適應經濟改革、發展的形勢,滿足城鄉居民家庭財產安全保障的要求,必須認真分析新情況,研究新問題,找出當前發展家庭財產保險業務的對策。
1.適應市場需求,設計出適應性較強的條款。一是積極開展市場調研,區別不同情況,對不同保險標的進行科學分類,比如按城鎮、農村進行分類。居民家庭裝潢、家用電器包括電腦等均可納入保險標的范圍。有的保險公司已將第三者責任保險納入家庭財產保險系列,應是比較有眼光的做法。二是搞好險種組合,以適應各種不同層次的需求。三是靈活厘定費率,不可一概而論。就目前江蘇省農村而言,江南農村住房,已與中小城市無大差別。江蘇省政府采取“不將草房、危房帶入二十一世紀”行動,蘇北農村年內將消滅草房、危房。這些情況必須考慮在內。大中城市居民住房可按高級住宅區、安全小區、普通住宅區等實行不同費率。這將激起人們投保的積極性。四是對連續投保3年、5年、10年,安全無賠款的,應分別給予一定比例的安全獎。
2.調整展業力量和展業方式,搞好新業務拓展。一是加強保險宣傳,特別是條款中主要保險責任、除外責任等要宣講明白。可利用保險宣傳月(周)、街頭咨詢等方式進行深入宣傳。二是適當調整展業力量,加強展業力度。隨著保險公司經營機制改革的深入,認真進行分配制度的改革,按照保費收入多少,業務質量好壞,確定業務人員的工資、獎金分配水平,以調動工作積極性。三是采取靈活方式,提高服務質量。如對常年無賠款的單位、個人采取重大節日送賀卡、寄送慰問明信片等方法加強與保戶溝通,提高續保率。四是努力尋找新的途徑,降低展業成本。比如利用銀行、商場、社區服務中心、有線電視收費系統等業務,實踐證明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人保徐州某區支公司利用銀行房屋保險業務,年收取保費逾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