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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管理在過去的很長一段時間內都不受重視,但是在當今時代,越來越被政府官員以及學者和政治界所重視。公共管理的概念隨著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由新的公共管理運動的推動而造成了變化,其理論和管理的模式正在逐漸與時代接軌。目前各國的政府改革運動正如火如荼,這對?傳統的公共事務管理提出了挑戰’公共行政需要在自我辯證否定的基礎上進行批判性的繼承,并延伸其內涵,自我超越,以前者從未有過的張力和活力迅速發展,奠定它在新擔:紀從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繼往開來,塑造、規制和導引當代公共事務管理的方向和運作方式的重要地
二、公共管理的本質特征
公共管理的本質特征主要體現在它的公共性、管理本質的服務性和政府與公民社會的合作共治性。下面筆者分別介紹這幾個本質特征的內涵及其在公共管理中的作用。
(一)公共性
公共管理內的公共性,其含義主要涵蓋兩個層次:第一,利益取向方面。公共管理是不能只作為某一特定群體與階層的意志實現工具的,它必須要肩負社會整體的公共利益,以實現全體大眾人民的整體利益為首要。并且,公共性的宣示能夠明確的表明,公共管理是一種能夠實現與維護公共利益的一種方式;第二,公共參與性。公共管理的實行主體是大眾,也就是說其中包括涵蓋政府,同時還有公民與其他組織在內。現代的政治理念所昭示的政府合法性的基礎是公共性,政府所實行的一切權利也都是公共權力,所以,公共性是公共權力的特征。這種權力只能用來提供與維護公共服務和公共物品,它不能成為實現某一階層與群體利益的工具,政府也沒有權力用它去剝削社會成員,更沒有權力用它去維護自身的一己私欲。所以,合法的現代政府一定是具備秉持與堅守公共精神的,并會運用這種公共精神去規制著其的運行過程。
(二)服務性
在研討公共管理服務性之時,非常有必須要再次審視一番其的概念。由現代意義去看,管理應該是什么?其實人們可以通過不同的視角去觀察疏解它:(1)管理就是決策。管理中的一切活動,由最初的確立目標到最后的績效評估,所有的一切活動都可以稱之為決策。(2)管理就是服務。政府的協商、調控、強制、約束、指導活動,都是為實現政府目標而進行的措施,所以它是一種服務。其他組織管理也是如此。(3)管理就是協調。管理需要化解矛盾與沖突,需要協調所有萬事萬物間的一切矛盾與沖突,需要通過協調管理去創建和諧且有效率的運行體例,然后由這種運作體例去實現已經確立成型的目標。
(三)合作共治性
合作共治性是公共管理尊崇的治理理念,這個特點意味著,在公共事務的管理中,治理的職責并不是單方面的,而是社會各界包括公民和政府相互配合,共同來承擔的。這種思想極富創新性,在公共事務管理歷史過程中具有劃時代的意義,這種管理理念之所以會橫空出世,原因在于人們看到了市場自發調節存在的局限性,而政府的宏觀調控措施也不是盡善盡美的。靠市場單方面的調節,只能對資源配置起著基礎性的作用;反之,僅僅依靠政府和政策,資源最優配置也是無望實現的。所以,治理思想不畏國家與政府權威,宣示社會唯一中心權力不是政府。治理思想明確表示:政府在面對與解決社會與經濟問題的時候,因為受制于外部與內部客觀條件,所以無法做到全知全能事事一肩挑,所以,這就造成了另外一種局面——去找尋且發揮其他資源的作用去彌補政府功能的不足,而這種資源則是民間與公共組織的可以當做權力主體的力量。
三、公共管理的時代性:公共管理何以成為當代全球關注的焦點
全球各個國家對公共管理與其變革的關注均是比較熱切的。但是,這種局面并不是各個國家的政治家們與學者們在官邸與書齋以心智謀略演化而來的,而是人類社會現實生活發展的需求是造就的現象。其涵蓋全方面意義的全球化發展,此中包括社會、文化、經濟、政治,以致全球眾多國家自上世紀中期至今一直面臨的均是有著一定相似度的問題,只是問題嚴重程度有所不一而已。隨著社會中不可治理性問題的頻發,現代民主化進程發展,技術革命與知識經濟的發展等問題的凸顯,這些問題都以時不我與的緊迫態勢步步緊逼各國,要求公共管理在管理效率、理念、方式等方面能夠推陳出新。
技術與經濟的發展大幅度的推動著全球化的發展,全球化發展趨勢主要體現在經濟、政治、文化方面。全球范圍內的資源隨著全球化的發展已而得到相應配置與重新配置;國際間的合作與對話協商頻次均有大幅增長;傳播優勢強的文化的滲透性與擴展性已得到增長。全球化問題早在上世紀中期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的速度逼近人們。全球化發展也是自那時而逐漸進步的,政治與經濟發展也愈加強勁。如果通過經濟活動去觀望全球化會發現,全球化涵蓋經濟生活中的各個方面,不管是從原材料到人力資源的轉移,還是從金融到收入分配或者是市場營銷,它們都是在一個全球化的模式上相互依存。上世紀中期到至今所凸顯的種種問題證實,民族經濟的整體性已在被全球化經濟的發展所侵蝕,民族經濟的自主權甚至也遭到了相當大程度的侵蝕,這種情況明確的證實:全球內沒有一個國家是可以在不對國際信息深思熟慮且不找尋國際合作的前提條件下,去做出與本國經濟發展戰略與政策相關的任何決定的。
全球化理論為從世界的角度來觀察社會活動的現象提供了理論基礎。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也在改變著很多國家決策者的戰略決策,全球化的發展對于公共管理來說,既是機遇,也是挑戰:首先,它影響著很多國家的外交策略,以及國際關系的變化;其次,國際競爭和國際的合作并存,使各國的公共事務管理的效率發生著變化;再次,全球化推動公民社會和全球結社革命的興起,結果便得政府的權力運行方向發生著變化,將權力運行的方向轉移到國際組織,或者與社E組織近距離接觸。導致政府權力部分上移和下移一向上是向國際組織轉移,向下則是向社區組織或第三部門轉移。這些變化,都導致了傳統公共事務管理已經不合時宜,不論是理論方面,還是管理的過程中,都出現了不可調和的矛盾,公共管理必須要進行自我創新才能適應全球化的趨勢。
根據史前史的研究,在私有制和階級產生之前的民族社會中,當時的公共組織有兩大職能:社會服務職能和社會管理職能。私有制和階級產生以后,政府的職能又細分為四種:階級統治、社會管理、社會服務、社會平衡。此外,關于政府職能還有其他的理解,比較典型的有兩種:一是具體列舉政府應完成的任務;二是以政府的角色來分析政府的職能。
馬克思和恩格斯認為政府有政治統治和社會管理兩大職能。近年來,國內有學者在馬克思、恩格斯兩職能論的基礎上,根據現代社會職能的新變化,提出了政府職能分化和分工的新方法。認為現代政府的社會管理職能已分化為經濟職能、社會職能和特殊社會職能的三大職能。
實際上,政府職能是政府內在的、本質的權限與責任,是國家的具體執行機構行使國家,負責社會各方面事務的本職工作。政府職能有多種行為表現,并受到人們認識、實施條件的制約。按照大多數專家、學者的意見,政府的職能大致可以歸納為三個,即建立穩定的宏觀經濟環境、為企業和個人創造良好的競爭環境、提供公共服務。
在現代社會,經濟職能成為政府最重要的職能。就目前的形勢分析,政府的經濟職能大體又分為三類:一是直接參與商品供給,行使“運動員”職能,作為“供給者”的政府主要是提供經濟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二是通過宏觀調控引導企業行為,行使“教練員”職能,即通過各種手段和方法,引導、調節企業的活動。三是通過立法、司法、行政執法維護市場秩序和公正,發揮“裁判員”職能,即作為“公共機構”對市場行為進行規范,創造良好的秩序和環境。此外,政府還行使所有權的職能。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政府的職能部門之一,其職能隨著歷史條件、社會發展的變化而不斷調整。黨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后,1994年國務院批準的國家工商局“三定”方案,初步勾畫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主要職能;1998年國務院批準的國家工商局“三定”方案,其主要職能是對市場準入行為、市場交易和競爭行為以及市場退出行為進行綜和性的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2009年,國務院批準的國家工商總局“三定”方案。進一步明確了加強市場監管的責任,增加網絡商品交易及服務行為監管職責,強化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職責,增設了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國家在市場監管執法領域權力、法制的具體實現形式,是市場監管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者。是國家上層建筑的組成部分。上層建筑必須為經濟基礎服務,從這個角度看,所有的政府部門都要進行服務,不同的是服務的領域和職能的分工。工商部門維護的是社會公共利益,是政府公共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服務的領域在市場,服務的職能分工是對各類市場主體行為及客體進行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從這個意義上說,加強市場監管就是最大的服務。工商行政管理的權力屬公權范疇,公權就要公用,一旦公權私用,就會產生不良的社會后果。如用公權為本部門牟利、與民爭利,就會導致干群關系惡化,損害政府形象,甚至動搖執政根基。如果超越法律規定用公權為特定的人謀利,就會產生新的不正當競爭,導致市場秩序混亂、惡化。
二、準確把握工商部門職能量變的運行規律
(一)工商服務職能的“增量”――公共服務。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利益,在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中應該是處于“增量”的地位。諸如此類的行政執法行為,是為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提供公共服務的行為,工商部門依法履行了職責,市場秩序就會不斷好起來,消費環境就會不斷得到凈化,消費信心就會進一步得到提振,廣大人民群眾就會享受到工商部門履行職能后實實在在的實惠。
(二)工商服務職能的“減量”――對微觀經濟運行領域放松管制。一是繼續精簡行政審批,能夠通過市場調節的事項或經營項目,就不必履行行政審批手續。二是放寬市場準入,積極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進入基礎設施、公共事業、金融服務和社會事業等領域。三是減少和控制行政征收,防止行政征收在工商部門反彈,尤其要杜絕搭車征收行為的發生。
(三)工商服務職能的“恒量”――對特定領域強化監管。工商部門根據政府的職能分工,對流通環節商品質量,尤其是食品安全的監管,網吧的監管,對高污染、高耗能、高安全風險行業的監管,應該盡職盡責履行好自己的監管職責,強化監管措施,加大市場巡查力度,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公共服務職能的最終目的
工商部門要把人民的利益貫穿于工商行政管理實踐中,真正把人民的呼聲作為第一信號,從人民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抓起,從人民不滿意的地方改起,力求做到感情上愛民,實體上護民,程序上便民,形象上親民,真正把人民滿意作為工商行政管理公共服務職能的最終目的。實現王商行政管理的人民性,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做起:
(一)應當在把握市場主體準入關申體現人民性。一是注重審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宏觀調控、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特定事項的前置審批手續。工商部門審查這些前置審批手續不僅是一個規避自身行政風險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在于是否對人民負責的問題。因為前置審批往往是一些專業性、技術性、政策性較強的工作,它需要專業部門把關,把關得好,人民群眾受損的可能性就小,安全隱患就少。如果有了這種認識,那么在具體的工作中就會多一份責任,有了這種責任審查起來就會主動、就會認真,出問題、出紕漏的幾率就會降低。二是簡化辦事程序和環節,遵守對外公開承諾的辦事程序和時限,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務水平,為投資創業者提供優質的服務。
(二)應當在市場監管中體現人民性。要堅持把市場監管作為工商部門的第一職責。市場監管要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做到監管到位不越位、不缺位,要創新監管機制,依法監管,科學監管,提高監管效能,有效維護市場交易秩序,打擊假冒偽劣和欺行霸市行為,為消費者創造公平、安全、健康的消費環境。
(三)應當在消費維權實踐中體現人民性。充分發揮12315舉報投訴指揮中心和消協的作用,服務消費者,服務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以人為本、關注民生,不斷提高消費維權的及時性、便捷性,堅持人民群眾利益無大小,真心實意為消費者排憂解難。完善保護消費者權益制度,提高辦事效率,最大限度地通過協商調解的方式解決消費爭議,以和解促和諧,以和諧促發展。加強消費維權工作網絡建設,充分發揮“一會兩站”的便民利民作用,方便城鄉消費者就近解決消費爭議。
(四)應當在行政執法辦案中體現人民性。一是要明確執法辦案的目的。在執法辦案過程中不能攙雜部門和個人的利益。要防止行政執法產業化現象的發生,跳出“政府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管制化,管制權力利益化”的怪圈,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場上執法辦案。二是要自覺按法定程序辦案。程序的合法性、公正性是實現法律目的的有效保障。三是在執法辦案中不能先人為主,帶“有色眼鏡”,有違法嫌疑不等于有違法行為,要有證據才能證明違法事實的存在。
四、工商部門履行公共服務職能的重點及保障
工商行政管理公共服務的重點,就是工商行政管理職能的核心部分,即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要保證工商部門履行好公共服務職能,必須在法律、經費、人才等方面給予必要的保障。
(一)法律方面的保障。目前我國基本建立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監管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中,共有106部法律和204部行政法規作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執法依據,國家工商總局制定以及與有關部門聯合制定的規章104部。根據這些法律、法規、規章,工商部門的職責清晰,關鍵是要按法定的要求切實履行到位。
1、按照新公共管理的主張,政府在公共行政管理中出現的作用主要是制定政策,并非表現為政策的執行。換言之,管理與具體的操作要分開,這才是政府的重要職責所在。也就是說,政府主要進行大的政策方向的控制,而不是要做那些具體的瑣碎工作。一個有效的政府,并不是一個只具有實干精神的政府,而應該是一個具有實干精神和治理才能的政府。
2、關于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新公共管理在公共行政中借助企業家的精神進行了重新定位。政府與社會之間的關系,要以社會公眾的需求為導向,滿足他們不斷擴大的需要,這是一種政府為社會服務的關系,而且在這個過程中,還要不斷的提高服務的標準,加強服務的質量。
3、新公共管理對于分權放權非常重視,力求形成政府與社會互動的治理模式,提倡公私合作,而且為了提高政府公共服務的效率,還要充分調動地方和下級的各極性。在縱向機構上,通過縱向機構由高層低層下放權力,從而實現政府與市場之間,政府與社會之間橫向的部分權力的轉換。這樣一來,政府壟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現象就會得到改變,從而實現了社會的自我管理,那些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活動,也會重新交給社會來進行管理。
4、將現代經濟學和私營企業的管理理論與方法結合在一起是新公共管理理論的核心思想,通過采用私營部門的管理理念和方式,將會更加注重政府提高辦事的質量和效率,這樣一來,就會降低政府管理的成本,提高管理的效率。這樣一來,就會讓政府向它的本源——公共物品、公共服務的提供者進行回歸,而且對于政府而言,最重要的功績不再是行政的過程,而主要在于社會的效益和社會的影響有多大。
5、新公共管理強調形成競爭機制,主張采用私營部門的成功之路的管理方法和手段來進行管理。從而達到取消公共服務供給壟斷的目的。
二、高校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對于高校的行政管理,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關于宏觀層面的政府、社會與高校各要素之間的相互聯系,還有它們的組織運行方式;另外一個方面就是高校內部的管理體制,這是從微觀的角度來考慮的,具體而言主要包括有辦學體制、管理體制、投資體制,另外還有關于招生就業的體制等等。高校的管理體制是與其政治、經濟和文化有關的歷史傳統,而且是在一定運行機制之下遵循一定的發展軌跡形成的。這種制度一旦形成,不僅受到社會的制約,它同時還可以對社會發生作用。
三、新公共管理對于高校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適用性
在西方英、美等一些發達國家中,由政治、經濟和文化結合在一起產生了新公共管理理論。有的學者認為中國屬于發展中國家,因此如果引入新公共管理的理論,并且實施的時候,會受到諸多的條件限制。具體而言,主要是我國的市場體制還不成熟,缺乏市場運行新公共管理的基礎。另外,再加上我國的法制建設并不完善,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很多的學者認為中國由于不存在典型意義上的第三部門,因此難以擔負起公共管理的重任。
1、我國高校行政體制改革中引入公共管理的必要性
關于行政體制改革,我國在上世紀80年代以來曾經實行過,比如說對于政府機構進行縮減,對于政府的職能進行轉換,對于權力實行下放,這些無論在時間上還是內容上,都與新公共管理存在著一定的相似性。而且,在新公共管理中,還可以找到相關的依據。另外,對于我國的行政體制改革而言,新公共管理運動的發展也為其提供了很好的經驗教訓和有利的國際氛圍。
2、新公共管理理論對于我國高校行政體制改革的適用性
2003年9月,某汽車配件銷售公司(下稱汽配公司)因涉嫌偷稅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公司經理、法定代表人張某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被逮捕。2004年7月,公訴機關以汽配公司涉嫌犯偷稅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在法庭調查階段,公訴機關當庭出示并宣讀了一份主管稅務機關在進行稅務稽查期間,對被告作出的《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根據該處罰決定書所確認的偷逃應繳稅額,公訴機關指控被告偷逃應繳企業所得稅140余萬元、增值稅30萬元。辯護人主張《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的“偷逃應繳企業所得稅”的情節不屬實,被告不存在偷逃應繳企業所得稅的行為,并當庭提交了一份由具有合法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作為證據。被告在法庭上否認其實施偷逃應繳企業所得稅的行為。此外,辯護人就這一事實問題申請法院進行鑒定。
[審理]
一審法院認為,稅務稽查機關依職權對汽配公司納稅情況進行了檢查,其認定汽配公司偷稅數額是合法、有效的,可以采信《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所確認的偷逃應繳企業所得稅事實,據此認定被告偷逃應繳企業所得稅140余萬元。被告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在審理中,對控、辯雙方的證據全面審查后決定,對主管稅務機關作出《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前后過程,及《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內容進行調查核實。經查:被告于案發前曾向稅務機關申報過虧損,后稅務機關在檢查時對被告應納所得稅額已經進行過調整,所認定的偷稅數額是實際應繳納稅額。據此,二審法院裁定駁回被告的上訴,維持原判。
[評析]
在刑事審判中,公訴機關將國家機關公文作為證明被告人有罪的主要證據的,應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進行審查、核實,客觀衡量公訴機關的有罪證據和辯護方的無罪證據的證明力,而不應當簡單地對國家機關公文給予司法認知。特別是人民法院認為國家機關公文認定存在疑問的,應當要求公訴機關對國家機關公文中所認定的事實,按照刑事證明標準提供證據。
一、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
國家機關在行使公共權力過程中,依法定職權及程序制作的公文,作為刑事訴訟中的一種書證形式,經常被公訴機關用作證明犯罪事實的有力證據。在國家機關公文作為有罪證據的場合,法官能否準確裁判國家機關公文的證明力及其證明內容,不僅直接體現著程序的正當與否,而且關乎案件事實的調查質量。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律和司法解釋對于國家機關公文這一書證沒有明確的規定,而審判實務又必須解決國家機關公文的證明力問題。對于這個不能回避的問題,本案裁判為我們提供了重要的參考。
二、國家機關公文證明力的優勢
根據刑事證據的相關制度及認證原則,國家機關公文在作為有罪證據的裁判過程中,與普通文書相比,其證明力確有其優勢。也就是說,將國家機關公文與無罪(罪輕)證據中的普通書證進行比較分析,充分考慮國家機關公文的特殊性,確認其證明力大于普通書證。該步驟是全部裁判過程的起點和基礎。
究竟基于何種理由認為國家機關公文的證明力大于普通書證?首先,國家機關公文作為一種特殊形式的書證具有其特殊性:一是,制作主體是國家機關,包括立法機關、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等;二是,制作目的是為了維護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其三,制作過程發生在國家機關管理公共事務、行使公共權力的公務當中;其四,在法律效果上會對相對人產生法律約束力和強制力,如法院作出的判決書、裁定書、稅務機關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等。正是國家機關公文具有的特殊性使其當然地具有其他書證所無法獲得的公信力,這種公信力的優勢在訴訟程序中則衍生為證明力的優勢。
上述結論在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和《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中得到了肯定和體現。這兩部專門的證據規則均明確規定:證明同一事實的數個證據,國家機關依職權制作的公文書證的證明力大于其他書證。據此可以認定,在刑事訴訟中,作為有罪證據的國家機關公文的證明力,大于無罪(罪輕)證據中的普通書證。
三、與司法認知(當然采信)的差距
綜合正反兩方面的證據,對國家機關公文的證明內容進行印證與驗證,法官應針對疑點,依職權調查核實相關證據,然后根據調查結果衡量有罪證據是否達到刑事訴訟的證明標準。該步驟是全部裁判過程的重心和關鍵。在確認國家機關公文的證明力大于其他書證的基礎上,應當著力對以國家機關公文等有罪證據進行全面分析、綜合認證,審慎考察能否達到刑事訴訟關于犯罪事實成立的證明標準。
但是,人民法院并不能當然地把國家機關的公文(已經生效的刑事判決裁定除外)作為定罪量刑的證據,因為刑事證明標準與行政證明標準的嚴格程度是不同的。從司法最終裁決原則的意義來看,國家機關公文在刑事證據中的地位與作用,只是法官查明案件事實的素材或材料,是法官審查的對象,并非認定案件事實的最終依據。國家機關公文的證明內容經過法官裁量后,可能被認可,同樣可能被否定。
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審理刑事案件過程中,從以下兩個維度裁判:在客觀上,應審查以國家機關公文為主的有罪證據是否彼此協調一致,咬合成一條完整的、封閉的證據鏈,或者說有罪證據所共同指向的犯罪事實是否確定;在主觀上,應審查有罪證據能否使人產生“犯罪事實真實存在”的內心確信,能否排除所有的合理懷疑。
在這一證據活動中,還應注意克服一種傾向:在國家機關公文等有罪證據出現重大疑問的場合,怠于行使法庭調查職權,怠于借助司法鑒定、重新取證等查證手段消除疑問,在證據裁判過程中一味地強調“國家機關依職權制作的公文書證的證明力大于其他書證”,片面采信國家機關公文等有罪證據,簡單、武斷地認定指控的犯罪事實成立。這種傾向致使刑事證據的認證活動背離正當、理性程序的內在要求,也違反了刑事訴訟的認證制度,使案件事實的調查與“法律真實”的目標漸行漸遠,從而埋下錯究錯判的隱患。
四、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的解釋方法
經過裁量,如果以國家機關公文為主的有罪證據達到了證明標準,認定犯罪事實成立,這種情況沒有疑問。值得指出的是,如果在審理中發現國家機關公文的證明內容出現重大疑問,應當如何處理?依照現有的法律規定,這種場合要求法官發揮能動性,依職權主動調查核實有關證據和相關事實。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法庭審理過程中,合議庭對證據有疑問的,可以宣布休庭,對證據進行調查核實。人民法院調查核實證據,可以進行勘驗、檢查、扣押、鑒定和查詢、凍結。”
1.以當然解釋法理解,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的證據范圍,包含公訴機關提供的各種有罪證據。在法庭調查階段,需要調查核實的證據不僅局限于辯方的證據,也應當包括控方提供的證據,這是該條中證據一詞的應有之義。這種解釋也符合一般人的通常判斷和認識。
2.以文義解釋法理解,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的證據包含國家機關公文。國家機關公文屬于書證,書證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法定證據,因此國家機關公文應當屬于該條規定的證據。法庭審理過程中,合議庭對國家機關公文有疑問的,可以宣布休庭,對國家機關公文進行調查核實。
3.以目的解釋法理解,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的證據范圍,包含控、辯雙方提供的全部證據。該條的立法目的在于,倡導法官充分、有效地調用各種查證手段(如勘驗、鑒定、重新調取證據等),積極地消除所有證據疑點,查明案件事實,使認證結論最大可能地接近客觀真實。基于這一立法目的,對該條證據的理解應當作目的性擴張解釋,即包括在審理中由控、辯雙方提供的全部證據。如果將該條中的證據限制性,理解為辯方的證據而不包括控方的證據,則有悖于該條的立法初衷,并且會在控、辯雙方之間造成程序上的不公。
根據上述對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中關于證據范圍的理解,在審理中發現公訴方提供的國家機關公文存有疑問,合議庭可以宣布休庭,對國家機關公文等證據進行調查核實。
五、對本案裁判的評價
一審法院的做法可以歸為前文所述的不當傾向,即經過質證,《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有關偷逃應繳企業所得稅一節出現重大疑問,法官仍堅持認為無需主動調查核實“偷逃應繳企業所得稅”之情節是否存在,可以徑直采信《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等有罪證據。一審法院認識到:《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作為國家機關公文書證具有特殊性,肯定《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在本案證據中具有較高的證明力,這是應當肯定的。值得檢討的是,本案中,辯護人出示的《審計報告》與《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證明內容明顯沖突,并且被告否認偷逃應繳企業所得稅的供述與《審計報告》相互印證,辯方證據的證明力顯著增強,相應削弱了《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最初具有的證明力上的優勢。偷逃應繳企業所得稅一節是否屬實尚存疑問,因而控方持有的有罪證據尚未達到證明標準。在這種場合下,一審法院以“稅務稽查機關依職權對汽配公司納稅情況進行了檢查,其認定汽配公司偷稅數額是合法、有效的”為由,簡單地將《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視為定案的最終證據,對證據內容存在的重大疑問采取消極回避的態度,采納《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證明內容,是不妥的。
1.政府職能的重新定位,政府的管理職能應是掌舵而不是劃槳
新公共管理認為,在傳統的公共行政管理模式中,政府職能有著不斷擴張的沖動,直接造成了政府職能膨脹、機構擴大。因此,政府應當首先解決自身職能定位問題,即什么該管什么不該管,把管理和具體操作分清楚。新公共管理主張政府在行政管理中應負責制定政策而不是具體執行政策,政府的功能是掌舵方向而不是劃槳前行。這種對政府職能的定位可以縮減政府的機構規模及部門開支,使政府的工作效率得到提高。新公共管理認為,一個行之有效的政府并不是實干型或者執行型,而是一個能夠善于治理國家、處理各種社會事務的政府。政府應當從大量的社會事務中解脫出來,將部分職能交給或歸還社會,由社會經濟組織或者中介組織去承擔管理,政府則負責制定法律和規章制度,并對法律和法規的執行進行監督。一個有效的政府必須要科學、合理地定位自己的職能。著名學者戴維•奧斯本等人將此概括為,在管理社會事務中政府扮演的角色應是“掌舵”而不是“劃槳”。傳統政府工作低效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忙于“劃槳”而忘了“掌舵”,做了許多舍本求末的事情。政府負責“掌舵”后,“劃槳”的任務應交給一些私人部門和非盈利組織、公民自治組織、社區組織等第三部門。政府在政策和資金方面,實施一些可行和有利的手段,重新塑造市場。這樣,政府就成為多元管理主體的組織者和協調者,是多元管理主體的核心。
2.政府服務應以顧客或市場為導向,重塑政府與公眾的關系
市場不僅存在于私營部門內部,同樣也在公共部門內部存在。以市場需求為取向,重塑政府與公眾的關系,這是新公共管理理論最重要的核心理念。新公共管理主張政府應以顧客滿意或市場需求為導向,追求社會公眾滿意度,以改變傳統公共行政模式下政府與公眾之間的關系,對政府職能和社會職能進行重新定位。將政府運作看作市場,政府成為提供公共服務的廠商,是負有責任的企業家,公眾則是其顧客或客戶。政府不再是凌駕于社會之上發號施令的權威官僚機構,而是以人為本的公共服務提供者,政府公共行政從“管治行政”轉變為“服務行政”,奉行顧客至上準則。企業家式的政府應是以顧客的需求為導向的政府,為顧客提供較高效率的公共服務。作為“企業家”的政府已不再將營利作為目的,而是負責把經濟資源從生產效率較低的領域轉移到效率較高的領域。社會民眾是享受公共服務的“顧客”,對服務機構可以進行自由選擇。這樣,新公共管理就建立起了以顧客滿意度為主要內容的績效考核機制,并逐漸成為一種目標導向。在管理過程中定期廣泛征求公民意見,對公共服務體系進行評價。在評價時,以顧客參與為主體,通過顧客介入,參照顧客意見,保證公共服務的提供符合顧客的意愿,以此產生高效的公共服務。
3.政府應在公共管理中引入競爭機制,切實提高服務效率
公共部門的一個重要特征是壟斷,公共部門的許多弊病都源于其壟斷性。新公共管理主張用市場的力量對政府管理進行改革,在公共部門中引入市場機制,在公共部門之間、公共部門與私營部門之間展開競爭。新公共管理認為,在政府管理中應引進市場競爭機制,讓更多的私營部門參與公共服務的供給,取消公共服務供給的壟斷性。在公共管理中引入競爭機制,可以增加公共產品的產出。因為競爭有利于激發創新意識,提高工作效率,優化服務態度,從而提高公共服務供給的效率與質量。競爭的目的是追求效率,這也是公共行政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為此,新公共管理有三種主張:一是強調實施績效目標控制。在機構管理中,將傳統的行政規章制度改變為明晰的績效目標責任制,對組織以及個人的具體工作目標進行合理制定,并定期測量和評估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績效考核,充分調動組織成員的工作積極性。二是更加重視公共服務成效。傳統的公共行政關注的是投入而不是結果。新公共管理根據交易成本理論,認為政府應當對公共管理活動的產出與結果進行關注,重視公共部門提供的產品及服務的效率和質量,及時了解社會情況的發展以及不同利益群體的需求,為公眾提供最為需要的公共服務,使公共管理成效最大化。三是借鑒私營部門組織管理中的成功經驗。傳統的公共行政管理對私營部門的管理方式較為排斥,新公共管理與之不同,以現代經濟學和私營企業管理理論和方法作為理論基礎,主張政府將私營部門成功的管理方式和經驗采用到公共管理中,如人力資源管理、重視成本效率分析、全面質量管理、提高效率等,以增強公共服務的供給。
二、新公共管理論在西方政府管理中的功效
西方國家廣泛進行的新公共管理改革運動,在相當大程度上改善了國家的公共管理水平,滿足了民眾更多的公共服務需求,同時也促進了西方國家經濟與社會的快速發展,增強了其在國際社會中的競爭能力。首先,政府運用企業的管理理念,有利于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新公共管理提倡政府借鑒企業經營管理方式,將追求效率放在首要位置。培養政府管理人員的效率意識,爭取用有限的公共資源創造出更多的公共產品,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務。其次,有助于改變政府工作的陳舊模式,推動管理方式的創新。盡管公共管理與企業管理在管理對象、目的和方法上都有所不同,企業的管理方式并不全然適合于公共事務管理,但公共管理依然可以借鑒企業管理的成功經驗,如企業管理的科學性、企業管理的講求成本核算的精神以及重視市場需求和顧客的反饋意見等方面的經驗,這樣不僅有助于公共部門建立科學的管理方式,對管理人員的工作績效進行有效地評估衡量,而且有助于增強人員的工作責任感,創新工作方式。第三,對提供公共產品的市場進行部分開放,在一定范圍內鼓勵和允許私營部門加入到提供公共服務的領域,將競爭機制引入政府公共服務領域,這樣既可以在某種程度上緩解政府的財政壓力,又可以使公共服務的效率和質量得以加強和提高。新公共管理與傳統的公共行政模式相比,改善了西方國家公共管理水平,適用于發達國家的政府管理,但發展中國家是否同樣適用卻仍待研究。新公共管理始于西方發達國家,雖然是一種取得了成效的管理方式,但我們不能想當然地認為它在不同的國家環境中也必然適用。新公共管理在西方發達國家興起并占據了主導地位,這可能與發達國家的社會背景有關,那么不同于發達國家的發展中國家在運用其管理理念時就會有所局限。但是,新公共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公共行政管理的發展趨勢和發展規律,我們不能因為其源于發達國家,就把它排除在發展中國家之外。尚德和霍姆斯都主張,“我們應當更多地關注管理改革對發展中國家的意義。我們相信,基本原則對每一個國家都是適用的。”雖然作為發展中國家的我國在歷史、政治、文化和經濟等方面都不同于西方國家,發達國家公共管理的成功經驗不能全部照搬地應用于我國的社會管理中,但是我們可以將新公共管理理論與本國國情相結合,將西方國家在公共行政管理改革實踐中的經驗有所選擇地運用于我國的行政改革中,這對于我國公共行政管理改革的推進有著積極的意義。
三、新公共管理理論對我國行政改革的啟示
我國政府部門近年來進行了一系列的機構改革,在一定范圍內借鑒了當代公共管理理論成果,但其主導模式仍然是傳統的公共行政模式。隨著全球化趨勢的發展,我國政府管理面臨著諸多新挑戰,如何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中充分發揮政府部門的作用,在公共事務的管理中進一步運用市場機制,提高公共部門的行政工作效率,實現公共部門管理的現代化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對于這些新問題,新公共管理作為一個全新的行政改革理論觀念,提出的各種創新性概念以及西方國家政府改革的具體實踐都能在很大程度上給予我們啟示,對我國的行政改革具有很好的借鑒作用。
1.打破政府部門對公共服務的壟斷,在公共產品領域引入市場競爭機制
新公共管理主張對政府、社會、市場三者之間的關系進行調整,將競爭機制引入政府公共服務領域,鼓勵私人部門對公共服務行業進行投資經營,使公共服務體系逐漸市場化,通過實行“競爭性招標”、“政府業務合同出租”等方法,打破政府部門一直以來對公共服務的壟斷,由此不僅可以提高公共服務的效率和質量,同時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政府的財政壓力。我國在公共服務領域特別是基礎設施建設行業一直都存在著資金短缺的狀況,嚴重影響了公共基礎服務的供給,給國民經濟的整體發展以及市場機制的有效運作造成了制約。因此,為了更好地利用市場競爭的作用,提高我國政府在公共服務領域,尤其是基礎設施行業的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我們可以借鑒西方國家新公共管理的方式,在加強“產業管制”的同時,允許和鼓勵私營部門在一定范圍內參與到這些領域與政府部門進行合作或者單獨投資和經營,這樣不僅可以解決一部分資金問題,更有利于公共服務供給競爭機制的形成,使公共服務的有效供給得以加強,從而產生更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2.改變對既定法律規章制度的注重,將管理活動的重點傾向于實際的工作績效
新公共管理主張行政管理從傳統的注重遵守法律規章制度,向注重實際工作績效、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的方向發展。這體現了西方國家的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逐漸趨于成熟完善。我國目前尚處于法制不健全,制度供給不足的階段,今后一段時期我國行政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是建立健全法制,完善規章制度,并且保證這些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使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同時我們也應當清楚地認識到,規章制度只是政府部門管理公共事務的依據和手段,其目的是為了完成公共管理的目標和任務。因此在制定國家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時,應堅持“人民的根本利益至上”這一原則,著重考慮如何保證這些法律法規及管理制度能落到實處并服務于人民,要貼近社會現實,以公眾需求為出發點,注重公共管理活動的結果,始終提供高品質的公共服務,滿足公眾所需。
3.合理借鑒企業的科學管理方法,提高政府部門工作效率
新公共管理主張政府管理應當參照企業的管理方式,將效率放在首位,這一主張是值得我國借鑒學習的。我國的政府機構由于社會文化背景和經濟體制等多方面的原因,長期以來一直處于工作效率低下的局面。傳統的官僚制度以及計劃經濟體制在我國的長期實行,使得我國政府部門權力過度集中,組織機構設置不合理,職責不清,互相推諉,辦事效率低。新公共管理主張在公共行政管理領域采取成本核算、目標管理、績效評估、結果控制等一些科學的企業管理方法,以促進政府部門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企業管理追求工作效率,注重管理方法的科學性,重視產出結果,及時關注市場需求和顧客的反饋意見,這些管理思想都應當被政府部門行政管理所借鑒和學習。現階段我國的公共管理應在繼續完善現有行政模式的同時,適當學習企業成功的管理經驗。在公共管理中引入科學的企業管理方法可以促使政府部門管理人員增加工作效率,增強工作活力,在有限的公共資源條件下為公眾創造出更多優質的公共產品。
4.強化政府管理職責,增強政府服務中的顧客意識
轉變政府職能,推動政府改革,樹立“顧客導向”的價值理念。目前我國的政府行政部門普遍存在著現象,政府機構的工作人員對公眾缺乏良好的服務態度、辦事效率低下。新公共管理強調顧客導向,是指政府部門應當重新認識與社會公眾的關系,以顧客滿意為導向,以公眾利益為核心,將公民的滿意度作為衡量政府工作業績的標準。目前我國政府部門進行了多次機構改革,在政府職能轉變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還未完全形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所需的靈活高效的政府行政管理模式。我國政府職能轉變的關鍵環節在于還權于社會、企業和公民,政府不以公共權力主體的身份介入私人管理領域,實行政企分開,政事分開。在我國政府工作實踐中,應積極推行政務公開、社會承諾制、電子政務等公共產品和服務,促使政府的管理活動透明化、清晰化,最大程度地達到顧客滿意。同時我國政府部門應制定一些公共服務績效評估標準,便于社會公眾監督,從而有助于將以顧客為導向的行政措施落到實處,更好地為公眾提供服務。
一、行政強制和行政強制執行
行政強制,是指行政主體為實現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順利進行,對行政相對方人身及財產自由、行為等采取的強制性的具體行政行為的總和。包括日常行政管理需要采取的行政手段、對涉嫌違法行為采取暫時控制性的強制措施、對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等。
行政強制執行,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拒不履行法律規定作為或不作為的義務和行政決定設定的新的義務,行政機關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強制措施,迫使其履行義務的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強制執行的特征:
1、行政強制執行的前提:行政強制執行以行政相對方不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和行政機關依法設定的新的義務為前提。
2、行政強制執行的主體: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行政強制執行的主體有兩類,一種是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的授權對行政相對方直接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另一種由行政機關向人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由人民法院執行。
3、行政強制執行的客體:行政強制執行的客體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為,還可以是人。
4、行政強制執行不允許進行執行和解。所謂執行和解就是指在指執行過程中,申請執行人和被申請執行人自愿協商,達成協議,解決爭議,從而終結執行程序。在民事強制執行中,執行和解是法律允許的,但是行政強制執行,法律則不允許執行和解。
行政強制是推進行政監管的重要手段,行政強制執行是實施行政強制的根本保障,我國現行的行政強制制度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為主,行政機關自己直接執行為輔的制度,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直接強制執行只有加處罰,有條件地將查封、扣押財物拍賣抵繳罰款,個別規章規定對拒絕、拒絕行政監督行為實施處罰等少量的措施。
二、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強制執行中的困惑和問題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肩負著監管市場的重要職責,為預防、制止或控制危害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行為的發生,必須確保其行政強制行為的有效實施。筆者作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基層執法人員,在實際的執法中,感到行政強制執行難,困擾著工商行政管理職能的履行,行政強制執行在制度上和實踐中存在一些問題。
1、行政強制措施的設定權不明確。設定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強制措施的有法律、法規和規章,在部門規章中設定行政強制措施的比較多,行政機關的權力是國家賦予的,行政強制措施作為行政機關重要的職權,在部門規章中自我設定行政強制措施顯得有些尷尬,如國家工商局頒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暫行規定》第四十三條第二款關于對拒不執行有關暫停銷售,聽侯檢查,不得轉移、隱匿、銷毀有關財物命令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視情節給予處罰的規定,在實際執行中就感到有些名不正言不順,而且在這樣一部規章中的條款能否作為執罰的依據尚待商榷。對拒絕、抗拒工商行政管理的給予直接制裁,具有少數部門規章中有規定,法律、法規一般都沒有給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設定該項權利。這種由部門規章自行設定行政強制執行措施做法,使行政機關行政強制權大打折扣。
2、行政強制的設置零亂。工商行政管理是一個綜合性的市場管理部門,涉及法律法規多,工商行政管理的行政強制措施的設定散見于多個法律、法規和規章,由于不同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時期和背景的不同,貫穿了不同的立法理念,因此而造成對違反市場秩序的行為,因主體的不同,違反的法律不同,而依法能夠采取的行政強制措施不一致。這種不一致不但沒有必要,而且又易造成實際運用的差錯。如屬于《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規范登記管理的企業,如抗拒監督檢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則可以依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給予處罰,對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不自覺繳罰沒款的,可以依據該細則通知銀行,予以劃撥。其他性質企業的登記管理法規無此類規定,現在按《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登記的企業已很少,更多的是公司類企業,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卻沒有似的規定;《打擊投機倒把暫行條例》設定了查封、扣留、凍結銀行帳號、強制劃撥銀行存款等行政強制措施;《無照經營取締辦法》、《產品質量法》、《商標法》設定了查封、扣留的財物的行政強制權,《反不正當競爭法》設定了
對抗拒執法的處罰權,但對拒絕監督檢查的予處罰的規定不全面。大量其他法律、法規很少有查封、扣留、凍結銀行帳號、銀行劃撥、對拒絕和抗拒監督檢查行為給予處罰等很有必要的行政強制權的設定。《銀行法》實施后,實際廢止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由規章賦予的銀行凍結、銀行劃撥的強制執行權。面對如此零散、零亂的行政強制權的設定和或強或弱的行政強制權,執法人員容易憑經驗、憑感覺、憑需要而不是根據法律、法規采取相應的行政強制措施,造成亂作為。
3、行政強制行為缺乏應有的法律的保障。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有關當事人應當接受和給予協助,但在實踐中拒絕檢查、抗拒執法的現象時有發生,實際中登記保全、封存、
查封等行政強制措施無法正常實施,對此有關法律沒有賦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抗拒監督檢查行為直接給予制裁的權力,面對這類情況的違法行為,執法人員束手無策、望洋興嘆,使監管無法進行。雖然法律規定對抗拒、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可以移送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條例處罰,但在行政執法實踐中行政機關感到這種 “移送”是那么的“遙遠”,只能是“望梅止渴”。對沒有實施暴力的拒絕、抗拒監督檢查行為,如其移交公安機關處罰,不如同時賦予行政機關直接處罰權力,由行政機關直接依法制裁。另外,現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直接強制執行的手段軟弱,很難
實現行政強制執行的終結。
4、行政強制的“軟”也在一定程度上導致行政強制的“濫”。由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強制執行的局限性和客觀因素造成的行政決定的執行難,行政執法人員為了實現行政目的,正門行不通,走偏門強行推進,這種做法在我們這樣一個人治氣氛較濃的國家的實踐中顯得十分湊效。這就可能造成了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強制思想上的錯位和手段上的不規范。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經常參加的地方政府慣用的組織多個行政機關(甚至包括非行政機關)開展的集中整治行動,就是因為行政機關的強制執行的手段有限,只有靠多部門、多人員的氣勢強力推進行政監督,在這樣的整治行動中,往往強調的是結果,而不顧過程,其中的方式和手段能否確保依法行使是可想而知的。另一方面,行政強制的“軟”使行政處罰變成“行政協商”,處罰也流行了“折扣”,因而行政執法中常常出現討價還價的場面,失去了法律的尊嚴。
5、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不暢。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作行政機關最終最有力的強制執行手段,在實踐中存在不少問題,一是程序繁瑣,時間長,特別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需在行政決定的法定起訴期限屆后(一般三個月后),時間拉得過長,容易造成執行難,影響行政效率;二是法院在處理行政強制執行案件中隨意性較大,也不能保證行政決定執行的及時和到位,有時客觀上實行了執行和解;三是由于部門利益,法院向行政機關收取費用,申請強制執行還可能增加行政機關額外開支,行政成本的增加造成行政機關往往不愿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還不如用“土辦法”好。
6、行政處罰文書的有效性與申請強制執行的矛盾。依據《行政處罰法》,行政處罰文書一經下達就是有效的法律文書,當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覺履行,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是提起訴訟的,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按照《行政處罰法》,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行政機關主要依靠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然而,《行政訴訟法》第六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體行政行為在規定期間不提訴訟又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這就意味著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必須在處罰決定送達之日起三個月后才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這顯然不利于對違法行為的及時制止和查處,其負面影響是顯而易見的,并可能造成違法行為的延續危害和違法者逃逸處罰。同時,行政機關為了確保行政處罰的實施,一般都作出了對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的決定,三個月后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處罰金額翻了兩番,使本來就難以執行的案件增加了更大的難度,在實際中加處罰一般也難以兌現,這樣又失去了法律文書的嚴肅性。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訴訟不中止行政處罰的執行,與《行政訴訟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產生矛盾,《行政訴訟法》的這一規定,在一定的期限否定了行政機關行政決定的有效性,剝奪了《行政處罰法》賦予行政機關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權利。筆者認為,《行政訴訟法》這一規定的立法目的是為了保護行政相對方的合法權益,而客觀上是放縱了違法者,違法者違法得不到及時查處,侵害了更多人的權益,背離了立法者的本意。
針對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強制執行的諸多問題,應本著有利于實現行政目的,保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質量,規范行政強制行為,從而有效地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更好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指導思想,從法律制度入手,按照行政強制法定的原則(由法律設定強制執行措施),盡快制定行政強制執法和工商行政管理組織法,明確賦予與工商行政管理職能相適應的行政強制執行權,對長期肩負著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重任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權力上要給足,在使用上要從嚴,產生后果的責任要分明。從理順行政強執行機制入手,研究必要的法律規范,加強公安機關對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的保護,堅決打擊拒絕、抗拒行政執法的行為,增強法院強制執行的力度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可操作性,可探索建立專門的行政強制執行機構,集中行使行政強制執行權。從規范行政執法人員行為入手,強調依法行政,嚴禁過多過濫使用行政強制權,在實施行政強制之前,只要情況允許,行政機關應當先采取一般管理手段解決,然后才考慮行政強制,要解決行政管理手段單一的問題,拓寬行政管理方式,少動用行政強制手段,強調、鼓勵和說服自覺履行;一旦申請法院執行,要積極配合法院,及時掌握違法者的經營動向和資產情況,為法院提供執行信息。
關鍵詞行政管理寬嚴相濟領導者
作為一名領導者,我們必須認識到把寬與嚴作為自己管理的風格,賞與罰作為管理的手段。領導者在團隊管理過程中,只有科學、能動地展示寬與嚴的風格,合理、有效地運用賞與罰的手段,才能達到最佳的管理效果。
一、寬嚴相濟的涵義
寬應當是管理者的一種風度,一種宰相肚里能撐船的雅量。管理者對于自己手下成員不可無寬,無寬則不親和,不親和則會陷入孤立,四面楚歌,不利于工作的開展。嚴則是一種威儀,一種力量,一種說一不二的堅定。對被管理者不可不嚴,不嚴則不能立威,不能立威則政令不行,松散如散沙,亦不利于工作的開展。寬嚴的運用我們一定要注意正確理解和把握二者的精神實質。寬,絕不能寬大無邊,法外施恩。嚴,不能無限拔高。凌駕于集體,脫離集體,俯視集體。寬嚴相濟的管理,即指:“寬”和“嚴”必須做到相輔相成,相互協作,準確適度。寬是相對于嚴而言的,沒有嚴就無所謂寬。嚴是寬的前提和基礎,寬是嚴的對應性結果。只有把寬與嚴二者很好地結合起來,才是真正理解了寬嚴相濟管理的真諦。
二、寬嚴相濟中的“嚴”的要求
《菜根譚》中講到,“先嚴后寬者,人感其恩;先寬后嚴者,人怨其酷”。所以在剛進行管理時要示以威嚴,以之立望。如若團隊中各人員不把領導者放在眼里,則一切規章制度便無法落實。首先要嚴于律己,做到“正其人,先正其身”,得到手下成員們一致認可。要做到嚴則需從以下三個方面來解釋:
(一)管理制度的建立必須“嚴”。
制度作為保護團體正常運行秩序的一道有利屏障,必須編織起嚴密的規章制度。凡是破壞正常制度,有違規違紀者,必須納入這張法網中來。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所以首先必須有一個科學的、符合這個團體實際的可操作性較強的制度,如果沒有制度做保證,則一切都是子虛烏有,癡人說夢。
(二)管理制度的執行必須“嚴”。
在團體各種活動中,必須嚴格依照制度法規的規定去處理各種違規違紀行為。不能使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游離于管理制度這張法網之外。在落實各規章制度時,必須準確理解制度建立的精神和原意。對應當追究的責任一定要一追到底,對于不同程度的錯誤必須嚴格根據制度規定給予不同程度的懲罰。嚴格的制度執行是行政管理得以順利進行的基本保障。
(三)作風態度上要嚴肅。
“嚴”即要認真,不放松,作風要嚴謹,態度要嚴肅,紀律制度要嚴明嚴格。作為領導者,首先必須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在日常工作上要嚴格要求,奉行嚴于律己準則。在此基礎上管理他人,在思想上使他們做到不放松,有過硬嚴謹的作風而不使其成為一盤散沙,無政府主義。出現放羊現象,保證團體的聚合力。
三、寬嚴相濟中的“寬”的要求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在任何場合團體的規章制度都必須嚴格落實。但嚴寬必須相濟,不能一味嚴而不知寬。“寬”即要寬容寬厚,我們可以從以下幾方面來理解:
(一)生活中寬容,營造寬容的領導和被領導關系,不打擊成員們的積極性。
在工作上嚴格要求的同時領導者應該注意要情感管理,積極打造親情氛圍,建立家庭式管理至關重要。將自己融入這個集體中,在生活中多關心手下成員,尤其那些需要幫助的成員,提倡建立友善、快樂、合作式的上下級關系,而不是命令與被命令式的關系,只有干群關系和諧,做到及時溝通,互相理解,才能使各種指示順利有序的執行。
(二)思想上寬容,但不影響行動上的嚴格,做到百家爭鳴、百花齊放。
如今價值趨向多元化實際上源于思想認識的多元化,行動方式的多元化也源于思想認識的多元化。在團隊中,每個人都是一個思想活躍的個體,我們不能強制他們進行統一而應在制度的屏障下讓他們自由發展,為他們的存在創造寬松人文環境,給他們個性的展示創造一個舞臺,打造一個百家爭鳴、百花齊放的局面。使他們能夠并敢于闡述自己的觀點,從而進行篩選研究,選擇有用的、上進的、對團隊有幫組的想法。
(三)待人要寬容,做到和而不同。
如今和而不同已經成為我國樹立負責任大國的外交政策。作為一名領導者,理應將其成為我們日常生活中的準則。相互之間要寬容,允許別人對問題的不同看法,甚至是截然不同的立場的存在,作為管理者和被管理者本身就是兩個不同利益的群體,肯定會有不少如此問題出現,而如今不同觀點的個體共處于一個組織則需要通過相互爭執得到溝通,通過摩擦求得共同的認可,通過心靈的碰撞達到認同的和諧。作為一名領導者,絕對不能嚴于律人,寬于律己。對待別人的某些錯誤不能惡語相加,或冷嘲熱諷。學會換位思考,遇到問題講協作,而不是獨權,遇到利益講風格,遇到矛盾講大度,遇到摩擦講大局,提倡柔性管理但也不是“放羊吃草,自生自滅”。
【關鍵詞】公共管理創新;行政效率;提升策略
引言
高校行政管理是人才培養、科學研究以及教學創新的基本保障,能夠更為直觀的反映學校的形象,對于高校未來生存發展有著深遠的影響。高校行政管理主要是為高校領導決策和管理提供服務,幫助領導干部決策做好相關協調工作,確保高校內部各個部門能夠保持密切的溝通,協調配合高校工作事務的開展。如何能夠更加科學合理的做好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對于提高高校教學質量,提升科研成效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同新課標教育改革理念不謀而合,為素質型人才培養打下堅實的基礎。尤其是在當前教育事業體制改革的深入,加強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愈加突出,如何能夠有效提高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效率成為首要解決問題。
一、行政效率的定義
行政效率是國家行政機關及其行政工作人員從事行政管理活動所得到的勞動效果、社會效益同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財力、時間的比率關系。從本質上講,行政效率是一種特殊的投放與產出的比率關系,是由行政管理所產生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綜合反映。它是現代行政管理實踐的核心問題,它既是行政管理的出發點,又是行政管理的歸宿,貫穿于行政管理活動的全過程。不斷提高行政效率,改善行政效能應該是行政管理實踐的一個重要目標。目前我國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滯后于經濟體制的改革,管理方式手段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以及社會的發展出現許多不相適應的地方,造成了行政管理效率低,不能有效地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問題。黨的十六大明確要求,在深化行政管理體制的過程中,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因此,行政效率成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行政管理中的重要課題。
二、行政效率現狀及其存在的可能問題
第一,公共行政機構比較繁雜。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行政機關已經經過四次改革,但還是未能完全到位,機構行政職能交叉、重疊。
第二,部門之間的協同性不夠。公共行政管理部門各自分工不同,有時候一些事情需要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部門共同管理的。但我國目前公共行政管理部門基本上是不會主動配合,相互之間的協同性不夠,導致一些綜合性的社會現象很難處理。
第三,審批程序復雜。效率的提升與簡化審批程序息息相關,也是行政管理效率低的關鍵所在,而且這個問題已經提出多年,但依舊有個別部門在職權范圍內辦事不力。審批程序復雜,手續繁多
第四,具體行政工作人員的能力及其業務素質有待提高。復雜的公共管理體系要求相關的工作人員的有較高的個人能力。同時,現階段的公共管理經常出現業務交叉、多元化咨詢、首訪負責等相關事務,這些事務的出現不僅要求相關的工作人員對本領域的業務知識能夠熟悉掌握,還要求相關的工作人員能夠對與之相關的其他業務領域知識有一定的了解,只有如此才能夠形成整體效應與一站式體驗。然而,現階段的培訓體系還主要是在系統內部開展,對于聯合業務以及其他范圍外的業務知識涉獵不足,也缺乏必要的體系建設,進而無法從個人能力與業務水平上有所突破。
三、基于公共管理創新的行政效率提升策略
1、機構設置要精簡
本著精簡機構,提高工作效率的原翅,高校的行政管理體制應實行校(院)、處、科三級制。高等學校的管理機構,一般在校長領導下,設(校長)辦公室、教務處、人事處、總務處,規模較大的學校可增設科研處、財務處、保衛處。另外,很據工作需要,可增設基建處、生產設備處等。總之,一切機構要因事而設,部門層次要精簡,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力求簡化縱向層次,盡可能減少信息傳遞的中間環節,縮短領導層與實施層的距離,便于上下溝通,提高高校行政效率。
2、行政人員編制要合理,素質要提高
行政人員是高校管理中最具有能動性、創造生和最為活躍的基本主體,只有保持最佳的人員結構,才能發揮最優效能。因此,首先要緊縮人員編制,認真貫徹實施學校定員標準,有步驟地解決人員超編、結構不合理、人員老化等問題,充分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在實際工作中才能做到材“以精帶多”、“以少勝多”,如果在人少和人多之間選擇的話,寧可要人少點。人少了,工作量飽滿,工作時間緊張,無暇串門、聊天,議論人長短,有助于形成團結奮斗的好風氣。人多了,不但是莫大的浪費,而且容易產生內耗,使摩擦系數增大,使群體內聚力松散,工作效率低下。其次,人員索質提高,這是提高行政效率的前提。如果人員素質低,工作熱情不高,消極怠工,就會嚴重阻礙決策的執行。只有全面提高行政人員的素質,工作起來才能得心應手,做到高效率,快節奏,達到管理的最佳效果。
3、實現行政和管理現代化
利用現代科學技術參與管理主要指運用以計算機為代表的現代電子技術及相關的硬件和軟件設備來進行具體的日常操作,提高操作的準確性和快速性,降低管理成本。改善行政工作的環境和條件,現代高校教育行政工作事務多、信息量大、速度快,要求實現辦公環境的優化和辦公手段的現代化,如電子計算機、信息網、傳真機、數據庫的廣泛運用,以提高辦事效率和行政溝通力度。高校要有計劃、分步驟地改善高校教育行政機關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不斷更新管理手段,逐步提高行政工作的自動化和現代化水平,為提高高校教育行政效率提供必需的物質條件和技術條件。
4、完善績效考核評價體系
促進高校行政管理水平,需要引進競爭和激勵機制,這不僅是促進高校科研能力的需要,而且是提高高校服務水平及社會責任的需要。在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對行政人員的工作績效進行測量,通過結果的顯示評定他們的工作效率。績效考核工作可以更好地調動行政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在有壓力的同時激勵自己,調動工作熱情。以此為基礎,加強對員工的激勵晉升,提供豐厚的待遇,讓他們感覺到自己所在的崗位就是為他量身定制的,能夠充分展現職能,為管理工作減少不必要的麻煩,更有利于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結語
總而言之,作為人才培養、科學研究以及教學創新的基本保障,高校行政管效率高低還能夠客觀反映出整體形象,未來的發展前景。所以,針對其中存在的問題,高校應科學合理配置人力資源,構建信息化交流平臺,不斷提高工作人員專業素質和責任意識,為高校發展創造更大價值,謀求長遠發展。
參考文獻:
[1] 劉敏姬.從制度建設的角度思考高校行政管理效率提高[J].中山大學學報論叢,2012,13(7):127-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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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賈康.從“國家分配論”到“社會集中分配論”[J].財政研究,1998(5).
[5]許毅.財政學[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4.
[6]郭復初.國家財務獨立與財政理論更新[J].經濟學家,1995(4).
[7]鄧子基.社會主義財政學[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5.
[8]劉邦馳、汪叔九等,財政學[M].成都: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1995.
[9]王國清.公共財政:財政的公共性及其發展[J].經濟學家,1999(6).
[10]鄧子基.堅持與發展“國家分配論”[J].東南學術,1999(1).
[11]王國清.財政基礎理論研究[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杜,2005.
[12]葉振鵬,張馨.公共財政論[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1999.
[13]賀忠厚.公共財政學[M].西安:西安交通大學出版社,2007.
[14]楊君昌.公共預算?政府改革的鑰匙[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8.
[15]馬海濤,安秀梅.公共財政概論[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3.
[16]鄧子基.財政學[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17]姜竹,邵冰,景洪軍,孫鳳儀.公共預算與管理[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9.
[18]儲敏偉,楊君昌.財政學[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19]王金秀,陳志勇.國家預算管理[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