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離任審計意見和建議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a)關于業已識別之該最早發明的檢索結果;
(b)關于缺乏單一性之認定理由的解釋;
(c)檢索審查員對于其他發明的確定;
(d)要求為這些額外發明支付額外檢索費用的任擇性邀請書。
只有在這之后,即:根據最終檢索報告,歐洲專利專利局才會提供檢索意見,其中包含歐洲專利局對于該最早發明的任何核駁(如果在歐洲專利局邀請之后,申請人支付了相應的額外檢索費用,則包括歐洲專利局對于該額外發明的任何核駁)。
一直以來,歐洲專利局都在不斷努力,以便提高EP專利和PCT專利申請人檢索的早期確定性。現在,歐洲專利局決定,他對于最早發明的任何核駁都將包括在檢索意見之中,并將在提交部分檢索報告時一并提出。
歐洲專利局這一新程序適用于:
針對直接來自于歐洲的專利申請而提出的歐洲檢索報告
在可適用的情形下,針對從PCT申請進入EP申請階段的那些申請而作的補充歐洲檢索報告
在歐洲專利局被選為PCT申請之國際檢索單位的情形下,所作的國際檢索報告
根據這個新程序,不管申請人是否決定為最早發明以外的其他發明支付額外的檢索費用,申請人都將在收到部分檢索報告之后,關于申請人已收到部分檢索報告的最早認證發明,其都將得知歐洲專利局對該發明相關的權利要求是否具有可專利性的意見。
這是歐洲專利局為解決流程及時性問題而采取的新措施。該問題經常引發公開辯論。事實上,歐洲專利局系統的用戶們(申請人)已經清楚地表示,他們很希望能夠盡早獲得歐洲專利局的檢索報告,以便在無需增加額外負擔的情形下,提高未決專利申請的法律確定性,消除之前申請工作中的案件積壓。
一般情形下,在部分檢索報告之后數個月,歐洲專利局才最終檢索報告。因此,對于申請人來說,歐洲專利局的這個新程序會為他們帶來非常重大的益處:與過去相比,他們將會更早地知道歐洲專利局的核駁。事實上,這樣做以后,申請人將能夠更早地就這些核駁準備他們的答復意見。
教學前思:
“認識厘米”是學生初步學習計量單位的起始課。對于二年級學生來說,雖然已經具備“物體長短比較”的初步經驗,但由于積累的表象不夠豐富,使得學生對厘米的概念不能有效建構,對長度單位的應用在理解上存在著困難。如何遵循學生的認知規律和心理特征,讓學生既能夠經歷生動的課堂探索,又能夠獲得深刻的數學體驗,這是我在教學中重要思考的問題。
教材在第一個環節中安排“量一量課桌有多長”的活動,最初我按照教材試教,結果發現當提問“你用什么辦法測量課桌的長度”時,學生的第一個反應就是用尺子測量,這顯然比教材安排引入直尺的節奏要快很多。這讓我不禁思考:教材在第一個環節中安排這個測量活動的目的何在?我把自己放到學生的位置上,重新審視這個環節,找到學生困惑的問題:用直尺測量就可以了,為什么還要用其他工具測量?這讓我一下子理解了學生的心理,因為學生對測量課桌長度這一活動缺乏明顯的探索動機。那么,讓學生體會統一度量單位的必要性,是否一定要采用動手操作的模式來進行呢?能不能改用其他有效的方式來進行引導呢?
再來思考教材安排這一測量活動的本意:一是使學生體會到長度是可以度量的;二是使學生明確度量的單位只有在統一標準后,才能夠更利于交流。對于前者,學生的認知基本是成熟的,但后者顯然需要一個生動的過程來引發學生的探究。基于此,我不禁思考:如何采用生動的過程來展示這樣一個深刻的教學意圖呢?如果我拋卻教材中動手操作測量課桌長度這個環節,通過情境創設,讓學生在趣味中理解以厘米為單位的必要性,這樣是否可行呢?于是,我進行以下教學。
教學片斷:
師(播放錄音與動畫):珠寶店失竊,黑貓警長經過偵查,抓到了嫌疑犯老鼠“一只耳”,得知珠寶被藏在山腳下的一個洞里。這個洞從最大一棵樹下的石頭開始數,往正東方向數5個腳長就能發現。可是黑貓警長搜索了好久,居然沒有找到。哪個偵探來偵查一下,看看老鼠“一只耳”是否在說謊?
生1:老鼠“一只耳”肯定在說謊。
生2:老鼠“一只耳”沒有說謊,因為黑貓警長的腳長和老鼠“一只耳”的腳長是不一樣的。
動畫演示:黑貓警長帶著老鼠“一只耳”到現場走了5個腳長,果然找到了珠寶。
師:你和剛才的偵探想的一樣嗎?為什么?
生3:一樣。因為老鼠“一只耳”和黑貓警長的腳長雖然同樣都是5個,但量的工具不一樣,結果也就不一樣。
師(出示下圖):想一想,如果要獲得統一的結果,需要怎么樣?
生4:需要這些格子都一樣長。
師:說得好。在測量物體長度的時候,必須要有一個統一的標準才能進行對比,這個標準就是長度單位。今天我們學習的長度單位,其中就有一個是國際通用的長度單位,它是——
生:厘米。
……
教學后想:
通過這次教學實踐,我發現引導學生建構數學概念,讓學生進行數學思考,必須要從教材入手,深入挖掘教材。這樣,既能夠使學生深入理解所學知識,又能夠體現童趣。這樣的課堂才是適合學生的,也是學生需要的。那么,該如何才能做到這些呢?我認為可從以下兩個方面入手。
1.立足教材,把握設計意圖
教材是課堂教學的依據和基礎,但正如教育專家所說的那樣,“教材有時候也僅僅是一個例子”。因此,教師要仔細分析教材的編排意圖,根據教材的設計來把握教材,并深入挖掘數學知識之間的內在聯系,讓學生更深刻地理解數學的本質,建構數學的知識體系。
2.嘗試創新,基于學生需求
低年級學生的年齡特點,決定了教學方式和教育途徑要有所不同。課堂教學中,教師要將學生的需求放在首位,才能夠突破數學本身具有的抽象性,讓學生體會到數學的真正價值。也唯有如此,才能讓學生愛上數學,學會運用數學解決生活中的問題。
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________(鄉鎮村換屆業務辦公室):
根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規定》和×××有關規定,我鎮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對××同志在××村擔任××村××職務期間的經濟責任進行就地(送達)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被審村干部的基本情況及任職期間的職責范圍
(二)被審村的基本情況
二、審計結果
(一)經濟指標及財務收支計劃完成情況
(二)個人及單位遵守財經法紀情況
(三)任期內的經營情況
主要包括各項收入、開支的構成及管理情況,村干部在村集體或村級企業報銷各種費用、領取的報酬等情況。
(四)集體資產保值增值情況
主要包括村級集體資產構成及管理使用情況,集體凈資產增減情況等。重點內容:一是村級貨幣資金管理中私設“小金庫”、白條抵庫、出租出借集體賬戶等情況;二是集體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和對外投資的構成、增減變動及主要原因;三是村集體負債的構成、增減變動及主要原因;四是資產負債率的增減情況。
(五)各類承包(租賃)合同的管理情況
主要包括是否簽訂合同、簽訂程序的合法合規性、合同標的金額是否及時入賬、是否按時兌現等情況。
(六)其他情況
主要包括村級土地征占款的管理和使用情況;民主決策、民主理財、開支審批、票據管理、印鑒管理、財產清查、檔案管理情況;鄉鎮黨委政府或組織、紀檢監察部門要求審計的內容以及群眾反映的重點問題的審計情況等。
三、總體評價
根據審計結果,客觀公正地評價被審村干部任職期間的主要業績(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和執行效果,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等),指出被審村干部在違法違規問題上應承擔的主管責任或直接責任。
四、審計中發現的問題
主要包括重大經濟決策,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執行,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集體資產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村干部及其所在單位執行財經法紀和廉潔自律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由于審計手段的限制,審計發現疑點但需要有關部門進一步查證的問題;審計過程中,被審計領導干部及其所在村自行糾正違紀違規問題情況。
六、審計意見或建議
針對被審單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管理意見;對審計查實的被審村干部違法違紀問題提請有關部門做出處理的建議;對有關部門提出完善政策、規范管理的建議;針對審計發現的被審村干部或其他人員違法違紀問題的線索,提請有關部門進一步審查處理的建議。
企業內部審計在本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領導下,為促進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和經營管理的加強,對企業內部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評價、審計后發表審計意見,出具審計報告。但由于各方面原因,審計意見會出現不恰當或不正確的問題,從而導致產生內部審計風險的可能性。
L、為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大多數大型國有企業在改制、重組中建立了企業集團,包含母公司、子公司和孫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和孫公司在經濟上都實行單獨核算,投資的多元化,經營的多樣化,關聯交易增加,經濟往來日趨復雜,加之內部經濟關系有的尚未理順,內部審計制度不夠完善等,使得內部審計人員判斷問題缺少依據,獲取正確審計意見的難度增加,審計風險加大。
2.內部審計在企業內具有相對獨立超脫的地位,發揮高層次的內部監控作用。內部審計涉及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涵蓋的內容廣,審計信息和審計結果應用的層次高,范圍廣。如:某些專項審計結果及審計信息,為企業高層領導提供決策依據;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提交的審計報告,是企業領導及干部管理部門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據;各單位年度經濟責任制考核兌現審計的結果是企業對各單位領導獎懲和子公司經營者的年薪收入及職工工資獎金發放的依據;對二級核算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結果是領導及財務部門作為財務檢查和考核的重要依據;基建工程決算審計結果是核實工程造價并作為財務結算的依據等等。審計信息和審計結果應用的層次越高,范圍越廣,審計的影響越大,相應審計風險也隨之增大。
3、內部審計與企業同呼吸共命運,其獨立性和超脫性是相對的,在提出審計意見時既要符合國家利益和政策,又要維護企業合法利益;既要考慮合規性,又要注重合理性,還要考慮企業的經營環境及實際情況等。此外,在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需到外單位進行調查核實時,內部審計缺乏相應的條件和手段。這些都會使發表審計意見不恰當或不正確的可能性增大,形成審計風險。
4.有的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會計核算不規范,發生財務錯弊的可能性增大,在此基礎上提供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存在問題;內部審計人員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對所有的經濟事項進行全面審查,容易出現審計疏忽和審計遺漏,得出的審計結論容易出現偏差,產生審計風險。
5.企業領導及有關部門對內部審計十分重視,對審計信息和審計結果的依賴程度不斷增強,期望值高,希望內部審計在加強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能提出有價值的審計建議,對被審計單位存在的問題能查清查實,對離任及接任領導的經濟責任能劃分得清清楚楚。總之,對審計提供的審計信息及審計結果要求質量高,可靠性強。而實際工作中很難達到期望要求,因而產生了期望差距,形成審計風險。
6.審計人員如果專業技術能力不強,對復雜的問題就不能作出正確的判斷,對審計事項就不能選擇科學先進的審計方法,運用必要的審計程序完成審計任務。由于審計人員素質的影響,容易出現審計疏忽、差錯審計判斷不正確、審計方法不當及程序不到位等問題,導致審計信息失真及審計意見不正確而形成審計風險。
二、控制和降低內部審計風險的主要途徑
l、內部審計在審計前,必須制定全面、科學、合理的審計工作方案。對被審計單位的情況進行了解,對其內部控制制度、經營管理。經濟效益、財務管理以及以往審計中發現的問題等情況進行分析,對審計風險進行評估。通常經營規模大,經濟關系復雜,內部控制不力,財務管理基礎薄弱,經營管理問題較多,經營效益起伏大,審計次數少的單位,產生審計風險的可能性大。對審計風險大的業務會計師事務所可拒絕接受,避免承擔風險。而內部審計是根據領導批準的審計工作計劃,無選擇地按計劃進行審計。為加強內部管理、特別是對下屬子公司的管理,往往將審計風險大的單位作為審計重點,以期通過審計促進其改進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因此,內部審計人員在評估審計風險的基礎上,對產生審計風險可能性大的單位,在確定主審人選、投入審計人員力量、審計時間安排等方面要予以充分考慮,周密安排,最大限度地減少審計風險。俗話說“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在制定審計工作方案時,注重分析評估審計風險,可起到防范于未然的作用。
2.嚴格執行科學合理的審計工作程序是圓滿完成各項審計任務,降低審計風險的重要手段。從審計任務的下達審計工作方案的編制,到實施審計、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出具審計報告整個工作流程必須有一套規范程序。審計人員應按規范的程序操作,一環扣一環,并且對每個環節進行控制。各項目審計工作應從嚴格執行審計程序上進行控制,將審計風險隱患消滅在審計的各個環節。
3.原始的證據越多,證據的證明力越強越充分,審計的風險也就越小。審計人員應堅持客觀公正的立場和實事求是的態度,收集詳實的審計證據,防止主觀臆斷,保證審計證據的客觀性。對于審計中的難點和疑點,要深入調查,分析取證,既要收集實物和文件證據,又要找人談話調查取得被調查人簽字認可的調查記錄等證據。對審計出的問題必須從各個方面進行驗證,以取得足夠的有充分證明力的證據來支持審計意見,避免因證據不足產生審計風險。
4、防范和控制出具審計報告的風險,應把好審計工作底稿質量關。首先,項目主審在編制審計報告時,必須仔細認真地審查工作底稿,對審計證明材料的充分性和可靠性進行分析,對不符合要求的審計工作底稿要求重寫或補充完善。其次,必須分清審計責任和被審計單位責任,被審計單位要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審計人員僅對出具的審計報告負責。再次,文字表述應持謹慎態度。注意掌握以下幾條原則:不在審計時間范圍的審計事項,審計報告中不出現;審計僅對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資料,在審計后發表意見;對審計結果,要說明是采用某種審計方法計算或分析得出的;經審計核實后,能定量反映的問題定量反映,對無法定量的,以定性的方式反映存在的問題;對確因各種因素所限,無法核實的問題,審計報告也應如實反映,并說明導致對某一問題無法審計查清的原因。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兩個條例》,加強對太湖街道集體經濟組織的監督、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提高集體資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促進內部審計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切實加強干部廉政建設,提高集體經濟組織干部任用的透明度,根據《省內部審計規定》,結合本街道實際情況,現對進一步規范太湖街道集體經濟組織審計工作作出如下規定:
一、審計的范圍和對象
凡太湖街道所屬集體經濟組織、行政事業性撥款單位和差額撥款單位及部門均屬于審計監督范圍。審計對象為單位審計和個人審計:
1、單位審計
(1)社區及下屬的有關集體經濟組織;
(2)街道直屬集體經濟組織;
(3)行政事業性撥款、差額撥款的單位及部門;
(4)使用集體資金進行投資的各類工程項目(單獨出審計意見);
2、個人審計
街道各集體經濟組織及單位主要領導的任中及離任審計。
二、審計的任務和內容
1、主要任務
通過對被審計單位的審計,摸清家底,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2、審計監督的內容
(1)國家財經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及內部控制制度的設置及執行情況;
(2)財政收支、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的經濟活動的執行和決算情況;
(3)集體資產的管理使用及增值情況;
(4)建設項目的概算、招投標、預算、決算和工程建設管理情況;
(5)民主理財及其公布、公開情況;
(6)本單位及所屬單位經濟管理和效益情況;
(7)財政撥款、拆遷安置及附著物補償資金的使用情況;
(8)其他需要審計的事項。
3、對主要領導干部任中及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另加如下內容:
(l)任期內債權、債務變動情況;
(2)任期內凈資產變動情況;
(3)任期內社區級可用財力變動情況;
(4)任期內一、二、三產業發展情況(經濟總量、引資辦企業、投入等);
(5)任期內群眾收益分配變動情況;
(6)任期內社會事業建設及社會保障情況;·
(7)個人廉政規定執行情況;
(8)其他需要審計的事項。
三、街道審計組和審計工作人員審計的職權和程序
1、審計的職權。
(1)要求被審計單位按時提供財務收支計劃、會計報表、賬簿、憑證及其他有關資料;
(2)檢查被審計單位的有關帳冊、資產情況,查閱有關文件檔案資料;
(3)檢查有關的計算機系統及其電子數據和資料;
(4)對與審計事項有關的問題,向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調查,并取得證明材料,被調查單位和人員應當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和材料;
(5)審計工作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打擊報復;
(6)提出糾正、處理違法違規行為的意見以及改進經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建議。
2、審計的基本程序。
(1)由街道審計組提前3天向被審計單位和審計對象送達《審計通知書》。
(2)對主要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由街道黨工委向財政所下達審計指令,財政所按指令要求,組織人員進行審計;
(3)被審計單位接到通知后,作好接受審計的有關準備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審計資料;必要時審計小組對審計涉及的有關事項進行跟蹤審計;
(4)審計小組提出審計報告應當征詢被審計單位和被審計領導個人的意見,被審計單位或個人有異議的,應當在審計報告征詢意見之日十日內提出書面意見,逾期不提出的視為無異議。
(5)審計組將征詢意見后的審計報告報街道行政負責人審定后,出具正式審計報告、審計決定,分別送達被審計單位和部門主要負責人,同時報送街道黨政主要領導。
(6)落實整改情況,檢查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的執行情況。
四、審計的組織和領導
1、成立領導小組。
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林烽任組長,紀工委書記謝立華任副組長,成員部門有紀工委、監察室、財政所、農村工作辦、重點辦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地點設在財政所,由財政所所長何志宏任辦公室主任。
2、審計工作的組織實施
對街道各級集體經濟組織開展審計,是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注重加強對重點對象、重點領域和重點環節監督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之一。街道紀工委、監察室作為牽頭部門,要切實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強化指導督促和上下溝通,履行好監督職能,確保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下達的審計工作目標任務落到實處。財政所作為審計工作的專業部門,要抓好審計專業隊伍建設,加強對審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完善審計崗位職責和制度規范,按照街道的要求,調配好審計力量,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審計活動。審計人員應嚴格遵守審計職業規范、忠于職守,做到獨立、客觀、公正、保密。農村工作辦公室要針對街道各級集體資產、資源、資金的管理要求,經常性的開展調研分析,提出強化審計監督的建議意見,并配合紀檢監察和財政審計部門搞好內部審計。各社區、直屬單位和其他有關部門也要高度重視審計工作,積極配合街道審計組執行對本單位、本部門或有關當事人的審計任務,以促進審計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
[摘要] 京珠高速公路管理處自20__年起對基層單位領導干部實行離任審計制度以來,認真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不斷推進審計創新,充分發揮離任審計在規范管理、加強廉政建設、強化干部隊伍素質等方面應有的作用。本文結合京珠管理處基層單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工作實際,認真分析當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工作中的問題,并提出改進的對策。
[關鍵詞]基層單位 領導干部 離任審計 思考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適應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的需要而產生、發展起來的一種審計制度。它是對領導干部所負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一種客觀公正的審計鑒證,是審計結果的人格化。
領導干部離任審計是經濟責任審計的一種形式,是指各級領導干部任期屆滿,或者在任期內提升、調任、免職、辭職等離任情況時,對其任期內經濟責任進行的審計。任期經濟責任,是指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對其所在單位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等有關經濟活動應當負有的責任。
一、開展領導干部離任審計的意義
1、加強對基層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嚴格管理干部,是形勢發展的客觀要求。通過實行領導干部離任審計機制,有利于加強干部監督管理,為進一步客觀、公正評價和使用干部提供了重要的依據,符合官員選拔和任免制度,同時也拓寬了干部監督、考核的渠道。
2、有利于調動領導干部的積極性。將“科學決策、民主管理、依法理財、規范從政、勤政廉政”情況納入領導干部離任審計范疇,把履行職責與工作績效作為評價領導的重點,從而調動領導干部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促進領導干部科學決策、依法行政,提高管理經濟與社會事務的能力。
3、規范內部管理,促進廉政建設。開展基層單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的落腳點是查明領導干部任期內的經濟責任,有利于規范干部遵紀守法,從機制和源頭上防范和治理腐敗行為,對促進黨風廉政建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4、客觀公正地鑒定前后任的責任。離任審計立足于領導干部所在單位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使“家底”有據可查。同時,劃清了前后任的責任,有利于工作的交接,保持工作的持續、協調、健康發展。
二、基層單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的主要內容和方式
京珠管理處實行一級核算、二級管理的財務管理模式,下屬30余個基層單位均實行全面預算管理,公用經費支出財務核算實行報賬制度,日常會計核算通過“小蜜蜂”財務軟件進行,每月底定期到管理處報銷所發生的費用。京珠管理處結合行業和本單位實際制定了《京珠管理處基層單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工作暫行辦法》,明確以下審計內容:
1、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規的情況。主要審查是否有重大違紀違規問題,對每項支出是否嚴格把關,對于大型支出,是否堅持所務會班子成員集體研究決定,沒有獨職獨權之行。
2、上級部門下達的主要經濟責任目標完成情況。審計時,主要審查領導干部任職期間與上級簽定目標責任書的完成情況,單位財務預算有無超支,單位后勤財務資金的收入、支出和使用是符合要求。。
3、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主要審查維修改造、綠化維護等專項資金是否做到了專款專用,有無按規定使用。
4、國有資產的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情況。固定資產是交通行政事業單位的“家底”,發揮效益的基礎。審計時,主要審查固定資產賬實相符情況,使用、維護、調撥、處置報廢等方面的管理是否按規范程序操作。
5、內控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重點審查基層單位是否建立健全內控制度,財務預算、費用審批是否嚴格按內控規定執行,有無違規操作的現象。
6、領導干部在任期間廉潔自律情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是對領導干部的基本要求。推行基層單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主要是審查領導干部任期內有無、貪污等腐敗行為,從源頭上防范和治理。
三、基層單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應遵循的原則
1、獨立性原則。要求離任審計人員在形式上和實質上應具備獨立性原則,與被審查單位或個人沒有任何特殊的利益關系,在執行審計時,不受個人或外界因素的約束、影響和干擾,保持客觀無私的精神和態度。
2、客觀、公正原則。審計人員要堅持實事求是,通過審計調查取得具有充分證明力的審計證據,用掌握的事實和數據說話,提出客觀公正的評價意見。
3、謹慎性原則。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評價要保持謹慎的態度。對審計未涉及、證據不充分、依據不明確、責任不清楚的事項不予評價。對應評價的事項,還要充分聽取被審計單位領導的陳述和申辯,針對有異議的事項,應進一步核實、研究,以確保審計報告的準確性。
四、基層單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應遵循的程序
京珠管理處基層單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工作在處黨委的領導下,成立由財務部門、人事部門、資產管理部門和紀檢部門等相關人員組成的離任審計小組。自實行基層單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制度以來,離任審計工作覆蓋面達100%,做到了凡離任必審計。審計小組根據以下程序對基層單位領導干部實施審計工作:
1、下發離任審計
通知。對于需要進行離任審計的基層單位領導干部,由財務部門提出離任審計工作任務,報處黨委批準后實施,并正式下發離任審計通知。
2、制定審計實施方案。審計小組根據確定的工作任務,制定具體的審計方案和審計項目計劃。
3、送達審計通知書。審計小組在實施審計前1-2個工作日,向被審計的領導干部所在基層單位和領導干部本人送達審計通知書。審計通知書的內容包括:審計的范圍、內容、方式和時間;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配合檢查工作的具體要求;審計小組成員名單;審計紀律要求等。
4、實施現場審計。審計時,被審計領導干部所在基層單位應當向審計小組及時提供與上級部門簽訂的目標責任書、單位的財務會計資料、資產清單、工作總結、重要經濟合同、內部控制制度及個人任職期間的述職報告等有關資料。審計小組通過審查被審計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核實實物資產,查閱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等方式進行實地審計。
5、出具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審計小組實施審計后,應向被審計的領導干部所在單位和本人提出客觀公正的評價意見,指出存在的問題。并將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向被審計基層單位和領導干部征求意見,被審計基層單位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應在指定日期內反饋書面意見,否則視同對審計報告書無異議。被審計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對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所闡明的事實或措辭有異議的,應做出具體、詳細的說明。審計小組對有效期內反映的有異議事項,應進一步核實、研究,若有必要應當修改審計報告。
6、做出審計結論。審計小組將審計報告連同對審計報告的書面反饋意見,一并提交本單位黨委領導審定,審定后對被審計基層單位下達審計報告。
7、落實審計整改。被審計基層單位收到審計報告后,必須切實執行審計意見,認真整改,并在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向審計小組報告整改情況。
五、當前基層單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1、審計組織協調不到位。京珠管理處因為沒有設置專門的審計機構,而是成立由財務部門、人事部門、資產管理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離任審計小組,但是各部門都有各自的工作安排,在實施審計時,人員抽調難度大,審計力量難協調,有時只好由財務部門唱“獨角戲”,其他部門的職責未切實履行。
2、離任審計程序待規范。領導干部調動是個較敏感的問題,從基層單位離任審計實踐情況看,多數時候未堅持“先審后離”而是執行“先離后審”程序,使離任審計工作成例行公事,流于形式。
3、離任審計質量難保證。一方面由于審計人員均屬內審人員非審計專業人員,業務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了審計工作質量;另一方面由于基層單位領導干部的任期一般較長,需審計的范圍較廣,審計時間緊任務重,審計力量又不足,導致審計質量無法保證。另外,實際執行審計時,主要以財務會計移交資料為審點,導致內控制度是否有效防止舞弊等一些深層次的問題難以查實。
4、離任審計評價難規范。雖然單位結合有關規定及實際情況制定了《京珠管理處基層單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工作暫行辦法》,明確了審計的程序、內容等,但實際工作中有關審計標準、審計評價、審計建議的執行等缺乏具體的指導。評價標準不能完全符合審計實踐需要,存在一定的差異。如基層單位領導干部應承擔的直接責任與主管責任,主觀責任與客觀責任等界限較難劃分,不好準確進行評價,特別是一些量化指標方面缺乏一個較為系統準確的評價標準,在審計評價過程中,審計人員難以規范操作。
5、審計結果利用率不高。基層單位領導干部審計中發現和反映的一些違紀違規問題由于受各種因素的影響,有關責任人沒有得到及時的查處,沒有與領導干部的升遷、獎懲緊密相聯系,“審歸審,提歸提,審計提升兩張皮”,影響了審計結果的運用,審計監督的作用沒有得到有效發揮,審計影響力受到了削弱。
六、加強和改進基層單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的對策思考
1、建立組織協調工作機制,形成審計合力。離任審計小組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并健全聯席會議制度,及時研究解決審計中遇到的困難、發現的問題,共同做好基層單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工作。
2、堅持“先離后審”原則,規范審計程序。處理好“先離后審”與“先審后離”的關系是做好離任審計工作必須注意的一個問題。基層單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應堅持任前審計、先審后離、一審計二離任三使用的基本原則,也是領導干部考核及任用工作的一個重要程序。
3、狠抓基礎,切實提高審計工作質量。一方面,要加強審計隊伍建設,加大對審計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和審計知識的培訓力度,使審計人員既具備過硬的工作作風又能成為業務能手,為開展審計活動儲備人力資源。另一方面,要把握審計重點,必要時把離任審計工作與日常審計活動結合起來,做到資源共享,提高審計效果與效率。另外,要認真總結離任審計工作經驗,積極探索審計方法,規范程序,強化監督,使離任審計工作逐步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切實離任審計工作質量。
論文摘要:農村集體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基礎。開展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是對農村集體資產和經濟活動實施行政監督的重要舉措,有利于規范村級財務管理,保障集體資產安全;有利于維護廣大農民群眾的物質權益和民主權利,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有利于構建農村和諧社會,促進農村發展與穩定。
一、蒼南縣農村審計現狀與階段性成果
浙江省蒼南縣有36個鄉鎮共776個行政村,現有農村人口116多萬人。2008年全縣村級集體資產總值192097.98萬元,其中貨幣資金29804.92萬元,村級集體經濟總收入13622.51萬元,村級集體經濟當年收入在10萬元以上的村有154個,其中年收入超過100萬元的村29個。為防止村級集體資產流失,加強農村財務審計監督,早在1995年由縣人民政府批準成立“蒼南縣農村合作經濟審計總站”,與縣農業局農經總站合署辦公,業務上接受縣審計局和上級主管部門審計機構的指導。2002年10月《浙江省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辦法》頒布實施,農村審計步入了法制化,縣財政將農村審計項目納入年度預(決)算,經費10萬元。多年來,在縣委、縣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方針,按照“三年一輪審、離任必審、有訪必審”的要求,積極開展以村集體財務收支為主的各項農村審計,取得了一定成效。現全縣已審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1539個單位,審計資金總額達123124.08萬元,查出違紀違規案件69件,查出違紀違規資金837.78萬元,向司法機關移送案件18件,受黨紀處分35人。并向被審計單位及各級領導提出合理化建議1220多條,大大地促進財經制度的落實和完善,農村審計的良好效果得到全社會的認可。
1.通過落實政策,實行村務公開。為加強對農村審計和村務公開工作的領導,蒼南縣委、縣府先后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見》、《關于加強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的若干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意見》等文件,明確農村審計工作要求,健全農村審計機構,配備合格審計人員,并且將審計結論作為考核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據,歸入個人檔案。2003年縣政府主要領導還專門為加強村極財務審計、實行村務公開方面作重要批示。通過貫徹落實上述一系列政策,進一步推動了農村審計工作,完善了村務公開制度。對審計出來的財務收支、資產運行情況以及存在問題和整改意見等如實地向群眾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提高了農村財務的透明度,增強民主理財意識。
2.通過規范操作,提高審計質量。在執行《浙江省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辦法》和省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示范文本的基礎上,具體制定了《蒼南縣農村合作經濟內部審計試行辦法》、《蒼南縣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操作規程》、《蒼南縣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辦事指南》等文件,編制一套適合本地實際操作的審計通知書、審計記錄單、審計查詢單、審計簽證單、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報告、審計承諾書、審計意見書、審計決定書、審計建議書等標準文本。為確保審計質量,在堅持按章審計、統一文本操作的基礎上,要求被審計單位負責人對被審期間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等情況如實陳述并承諾;強化審計復核制度,審計組長必須對審計組成員的工作質量進行監督,對審計主要事實的清晰性、完整性及審計證據的真實性和充分性必須復核;建立檔案管理制度,審計檔案是審計監督活動的真實記錄,是檢驗審計質量的主要依據,在對審計事項做到認真整理的基礎上,按國家規定實行“一審一檔”制,做好裝訂年度歸檔,并由專人負責保管備查。
3.通過拓寬審計,強化村財監督。在制定和實施農村審計工作計劃中,要求各鄉鎮對村級財務實行“三年一輪審”,縣農村審計單位實行抽審;在堅持例行審計的基礎上,拓寬思路,積極探討,接受委托審計;根據工作需要,分別開展了村級債權債務專項審計、村級貨幣資金管理情況專項審計、農民負擔專項審計、土地征用款落實專項審計、村集體組織征訂報刊情況專項審計、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以及村集體經濟財務循環審計等。通過以上各項審計,對被審計單位的集體資產進行全面清查,對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核實,對村干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進行評價,確保村集體資產的安全運行,實現了對村集體財務的全方位監管。
4.通過查處案件,促進廉政建設。農村審計是以行政執法者的身份介入對村集體資產及經濟活動進行有效監督,特別是對農民上訪案件的專案審計、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重點審計,查處了一些經濟大案要案,建議有關部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進一步追查,依法制裁。如龍港鎮柳江村某出納員在道路工程建設中,貪污村集體資金275000.00元,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金鄉鎮某村在2007年審計原村書記和村主任時,發現該員工及其他有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轉移村集體資金63.45萬元于賬外開支和揮霍,并向有關部門工作人員行賄送禮,受縣紀委開除黨籍處分5人,留黨察看2年處分1人。同時為配合村級換屆選舉,開展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村集體財務收支循環審計及有關專項審計,有力地扼制了一些村干部的腐敗現象,促進了基層黨風廉政建設。
二、對策建議
1.開展審計培訓,提高業務素質水平。農村經濟發展突飛猛進,新農村建設如火如荼,原有審計人員業務素質跟不上事業發展要求。因此,要加強對農村審計人員的后續教育和培訓,提高鄉鎮內部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一是實行審訓結合。堅持崗前培訓、集中培訓、以審代訓等措施,結合審計工作實際需要,適時進行審前集中培訓,做到以老帶新,逐步解決具體操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二是加強職業道德培訓。定期組織鄉鎮農村審計人員學習《審計法》和有關廉政工作規定等,做到依法審計,廉潔公正,進一步提高對農村審計工作緊迫性和自覺性的認識。三是堅持持證上崗。各鄉鎮應配備專職審計人員,進行系統的業務培訓并通過嚴格考核領取農村審計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鄉鎮領導應積極支持鄉鎮審計人員及時參加業務培訓,并提供所需經費。
2.加強對農村審計工作的管理和指導。針對當前機構不健全,審計力量薄弱的實際,縣政府要從組織上、制度上為鄉鎮審計工作創造良好條件。當前主要抓好鄉鎮內部審計組織機構的建立和健全,解決好人員的編制問題。審計機關要遵照《審計法》的規定,充分利用優勢,加強對農村審計的指導。對一些重大的審計項目,或是初次開展的審計項目,審計機關應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還可以通過有關工作會議和例會,交流經驗,溝通信息,座談討論,排除疑難問題,促進整體素質提高。此外,要協調各方關系,加強與各鄉鎮領導聯系,宣傳審計工作的重要性,傾聽他們對審計工作的要求和建議,使他們支持和重視審計工作,將農村審計工作納入議事日程,確保審計工作有專職人員,有組織領導,經費落實。
3.進一步加強制度化和規范化建設。針對當前農村審計制度建設滯后的問題,有關部門應認真研究參照國家審計準則,結合農村審計實際,制訂一套切實可行的操作性強的農村內部審計規范或指南,并在此基礎上匯集成一本《農村審計監督工作手冊》,使之成為農村審計人員的業務工作指南,同時要共同制定農村審計發展規劃、農村審計質量控制辦法等規章制度,從計劃管理、項目流程、質量控制等方面著手,在宏觀規劃和微觀操作兩個層面加以規范,使農村審計監督工作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促進農村審計工作質量和效率的全面提高。
浙江省蒼南縣有36個鄉鎮共776個行政村,現有農村人口116多萬人。2008年全縣村級集體資產總值192097.98萬元,其中貨幣資金29804.92萬元,村級集體經濟總收入13622.51萬元,村級集體經濟當年收入在10萬元以上的村有154個,其中年收入超過100萬元的村29個。為防止村級集體資產流失,加強農村財務審計監督,早在1995年由縣人民政府批準成立“蒼南縣農村合作經濟審計總站”,與縣農業局農經總站合署辦公,業務上接受縣審計局和上級主管部門審計機構的指導。論文百事通2002年10月《浙江省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辦法》頒布實施,農村審計步入了法制化,縣財政將農村審計項目納入年度預(決)算,經費10萬元。多年來,在縣委、縣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方針,按照“三年一輪審、離任必審、有訪必審”的要求,積極開展以村集體財務收支為主的各項農村審計,取得了一定成效。現全縣已審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1539個單位,審計資金總額達123124.08萬元,查出違紀違規案件69件,查出違紀違規資金837.78萬元,向司法機關移送案件18件,受黨紀處分35人。并向被審計單位及各級領導提出合理化建議1220多條,大大地促進財經制度的落實和完善,農村審計的良好效果得到全社會的認可。
1.通過落實政策,實行村務公開。為加強對農村審計和村務公開工作的領導,蒼南縣委、縣府先后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見》、《關于加強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的若干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意見》等文件,明確農村審計工作要求,健全農村審計機構,配備合格審計人員,并且將審計結論作為考核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據,歸入個人檔案。2003年縣政府主要領導還專門為加強村極財務審計、實行村務公開方面作重要批示。通過貫徹落實上述一系列政策,進一步推動了農村審計工作,完善了村務公開制度。對審計出來的財務收支、資產運行情況以及存在問題和整改意見等如實地向群眾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提高了農村財務的透明度,增強民主理財意識。
2.通過規范操作,提高審計質量。在執行《浙江省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辦法》和省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示范文本的基礎上,具體制定了《蒼南縣農村合作經濟內部審計試行辦法》、《蒼南縣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操作規程》、《蒼南縣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辦事指南》等文件,編制一套適合本地實際操作的審計通知書、審計記錄單、審計查詢單、審計簽證單、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報告、審計承諾書、審計意見書、審計決定書、審計建議書等標準文本。為確保審計質量,在堅持按章審計、統一文本操作的基礎上,要求被審計單位負責人對被審期間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等情況如實陳述并承諾;強化審計復核制度,審計組長必須對審計組成員的工作質量進行監督,對審計主要事實的清晰性、完整性及審計證據的真實性和充分性必須復核;建立檔案管理制度,審計檔案是審計監督活動的真實記錄,是檢驗審計質量的主要依據,在對審計事項做到認真整理的基礎上,按國家規定實行“一審一檔”制,做好裝訂年度歸檔,并由專人負責保管備查。
3.通過拓寬審計,強化村財監督。在制定和實施農村審計工作計劃中,要求各鄉鎮對村級財務實行“三年一輪審”,縣農村審計單位實行抽審;在堅持例行審計的基礎上,拓寬思路,積極探討,接受委托審計;根據工作需要,分別開展了村級債權債務專項審計、村級貨幣資金管理情況專項審計、農民負擔專項審計、土地征用款落實專項審計、村集體組織征訂報刊情況專項審計、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以及村集體經濟財務循環審計等。通過以上各項審計,對被審計單位的集體資產進行全面清查,對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核實,對村干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進行評價,確保村集體資產的安全運行,實現了對村集體財務的全方位監管。
4.通過查處案件,促進廉政建設。農村審計是以行政執法者的身份介入對村集體資產及經濟活動進行有效監督,特別是對農民上訪案件的專案審計、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重點審計,查處了一些經濟大案要案,建議有關部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進一步追查,依法制裁。如龍港鎮柳江村某出納員在道路工程建設中,貪污村集體資金275000.00元,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金鄉鎮某村在2007年審計原村書記和村主任時,發現該員工及其他有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轉移村集體資金63.45萬元于賬外開支和揮霍,并向有關部門工作人員行賄送禮,受縣紀委處分5人,2年處分1人。同時為配合村級換屆選舉,開展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村集體財務收支循環審計及有關專項審計,有力地扼制了一些村干部的腐敗現象,促進了基層黨風廉政建設。
二、對策建議
1.開展審計培訓,提高業務素質水平。農村經濟發展突飛猛進,新農村建設如火如荼,原有審計人員業務素質跟不上事業發展要求。因此,要加強對農村審計人員的后續教育和培訓,提高鄉鎮內部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一是實行審訓結合。堅持崗前培訓、集中培訓、以審代訓等措施,結合審計工作實際需要,適時進行審前集中培訓,做到以老帶新,逐步解決具體操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二是加強職業道德培訓。定期組織鄉鎮農村審計人員學習《審計法》和有關廉政工作規定等,做到依法審計,廉潔公正,進一步提高對農村審計工作緊迫性和自覺性的認識。三是堅持持證上崗。各鄉鎮應配備專職審計人員,進行系統的業務培訓并通過嚴格考核領取農村審計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鄉鎮領導應積極支持鄉鎮審計人員及時參加業務培訓,并提供所需經費。
2.加強對農村審計工作的管理和指導。針對當前機構不健全,審計力量薄弱的實際,縣政府要從組織上、制度上為鄉鎮審計工作創造良好條件。當前主要抓好鄉鎮內部審計組織機構的建立和健全,解決好人員的編制問題。審計機關要遵照《審計法》的規定,充分利用優勢,加強對農村審計的指導。對一些重大的審計項目,或是初次開展的審計項目,審計機關應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還可以通過有關工作會議和例會,交流經驗,溝通信息,座談討論,排除疑難問題,促進整體素質提高。此外,要協調各方關系,加強與各鄉鎮領導聯系,宣傳審計工作的重要性,傾聽他們對審計工作的要求和建議,使他們支持和重視審計工作,將農村審計工作納入議事日程,確保審計工作有專職人員,有組織領導,經費落實。新晨
3.進一步加強制度化和規范化建設。針對當前農村審計制度建設滯后的問題,有關部門應認真研究參照國家審計準則,結合農村審計實際,制訂一套切實可行的操作性強的農村內部審計規范或指南,并在此基礎上匯集成一本《農村審計監督工作手冊》,使之成為農村審計人員的業務工作指南,同時要共同制定農村審計發展規劃、農村審計質量控制辦法等規章制度,從計劃管理、項目流程、質量控制等方面著手,在宏觀規劃和微觀操作兩個層面加以規范,使農村審計監督工作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促進農村審計工作質量和效率的全面提高。
關鍵詞:審計委員會;治理效應;信息質量;成本;獨立性
中圖分類號:F23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4)01-0170-02
審計委員會是現代公司治理結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監督財務報表編制,組織協調外部審計和內部控制系統的實施中,都扮演著不可或缺角色。美國于2002年頒布了《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要求上市公司必須設立審計委員會。中國2002年頒布的《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指出上市公司董事會可以按照股東大會的有關決議自愿設立審計委員會。根據《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的規定,中國審計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審查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的實施,相比之下薩班斯法案則更強調通過高質量的審計委員會以加強外部審計獨立性。西方發達資本市場由于經歷了較成熟的制度發展與變遷,因而積累大量的審計委員會相關文獻,并形成一些普遍性規律和結論。而中國的審計委員會制度還處于初步階段,有必要梳理當前的研究文獻,為后續的研究理出粗略的思路。本文首先對公司設立審計委員會的動因進行梳理,進而對審計委員會的治理效應相關的研究進行綜述。
一、公司為什么設立審計委員會
公司設立審計委員會可能是為了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或是法規制度要求,抑或是跟風行為。真正促使公司設立審計委員會的因素到底是什么,一些學者以設立審計委員會的公司的特點作為出發點做了相關的研究。Pincus et al.(1989)總結了那些設立了審計委員會的公司的特點:規模較大、由國際大所審計、經理人持股比例較低、外部董事比例較高、有較高的財務杠桿、在國際股票市場上市。Adams(1997)認為公司設立審計委員會受公司規模、財務杠桿和公司監督成本三方面的共同影響。Marleen et al.(2004)認為董事會獨立性和事務所規模會對公司設立審計委員會的概率產生影響,成本和董事會規模則與之無關。Gerald & Patrick(2006)研究香港資本市場后發現:家族持股比例、是否存在獨立的董事會主席以及獨立董事比例均對公司是否設立審計委員會產生影響。
國內學者同樣也做了相應的研究。楊忠蓮、徐政旦(2004)認為中國上市公司設立審計委員會是受董事會和外部獨立董事的影響。夏文賢(2005)發現大股東聯盟的持股比例越大的公司設立審計委員會的可能性也越大。吳艾莉、徐建華(2005)指出,獨立董事比例、事務所規模、資產凈利率、資產規模會影響公司設立審計委員會。吳清華、田高良(2008)發現終極控制人的控制權比例、產權性質和控制權行使方式都會對審計委員會的需求產生影響。王詠梅、任飛(2011)的研究也發現所有權的特殊性會對公司設立審計委員會產生影響。
影響公司設立審計委員會的因素有內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盡管各個學者的研究結論有一定的出入,但大體上可以分為三類:(1)公司所處的外部環境,如上市環境和審計環境;(2)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如公司的規模、財務杠桿、資產凈利率;(3)公司治理因素,如公司股權結構、董事會結構、董事會會議頻率等。
二、審計委員會的治理效應
審計委員會在公司治理體系中所發揮的作用主要體現為三個方面:監督財務報告編制、保障高質量的審計和完善內部控制體系,進而保障和提高財務報告質量,減少公司的財務舞弊和違規行為。
國外學者對審計委員會的設立,及其獨立性、專業性和勤勉性與財務報告質量的關系做了研究,基本認為高質量審計委員會能夠提高財務報告質量。Dechow(1996)認為審計委員會顯著影響著財務報告質量和違規行為,未設立審計委員會的公司其管理層進行盈余操縱和違規行為的可能性更大。Klein(2002)發現,審計委員會獨立性與非正常應計項之間呈負相關關系,尤其當審計委員會或董事會獨立性較高時,這種負相關關系更加顯著,即獨立的審計委員會能夠約束盈余管理。Bedard et al.(2004)研究發現,審計委員會中外部董事比例較高、所持短期股票期權較少、至少擁有一名財務專家或公司明確規定審計委員會監督權時,能夠有效抑制激進型盈余管理。然而也有學者提出了不同的證據,Rainsbury et al.(2009)運用2001年新西蘭87家公司作為樣本,研究發現:審計委員會質量與財務報告質量不顯著相關,審計委員會質量對于審計費用的影響也較小。
國內學者也做了相應的研究,所得出的結論大體上與國外相似。吳清華等(2006)發現審計委員會能夠顯著抑制公司管理當局的盈余操縱動機。李斌、陳凌云(2006)以年報補丁為樣本研究發現:設立審計委員會的上市公司年報補丁的概率比較低;隨著審計委員會及其主任委員獨立性和權威性的提高,公司年報補丁的概率明顯降低。王躍堂、涂建明(2006)以審計意見和事務所變更為因變量,對審計委員會治理效應進行了實證研究后發現:設立審計委員會的公司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可能性較低,即審計委員在財務信息質量控制和溝通協調上發揮了職能作用。謝德仁、湯曉燕(2012)以中國2004―2010年A股上市公司為樣本研究后發現,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本地化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余質量。但也有一些學者得出了不同的結論,從而對審計委員會的治理效應產生了一定疑慮。孫巖、張繼勛(2008)采用實驗研究方法對審計調整決策進行研究后指出:有效的被審計單位審計委員會沒有對審計人員的審計調整決策產生顯著影響,即沒有起到支持審計提升審計質量的作用。洪劍峭、方軍雄(2009)發現在控制了設立審計委員會前已存在的會計信息質量差異后,審計委員會并不能提高會計信息質量。
審計委員會對于審計質量的影響首先表現為對審計服務的選擇,高質量的審計委員會通常愿意選擇高質量的審計。Abbott & Paker(2000)檢驗發現,為免除經濟和聲譽的損失和降低訴訟懲處風險,一個更加獨立和積極的審計委員會將會建議管理當局選擇那些擁有行業專長或更高聲譽的審計師。Abbott et al.(2003)發現:審計委員會的獨立性越高,審計收費越高;審計委員會的獨立性對非審計服務的費用占審計收費的比重會產生負向影響。如果把高的審計費用和較低比例的非審計服務的費用比例作為高質量審計的表現,那么獨立的審計委員會確實能夠保障審計質量。中國的學者王雄元等(2008)從審計師變更的角度所做的研究卻發現:審計委員會的獨立性和專業性與會計師事務所變更顯著負相關;審計委員會的開會次數與會計師事務所變更沒有顯著關系。
另一方面,審計委員會也能夠給外部審計師的工作提供相應的支持,以幫助審計師應對來自客戶管理層的壓力。Carcello & Neal(2000)發現,審計委員會中獨立董事所占的比例越大,注冊會計師出具持續經營不確定性審計意見的可能性也就越大。Carcello & Neal (2003)進一步研究發現:當審計師發表了持續經營不確定性審計意見而引起客戶不滿,且面臨被解雇的風險時,有效的審計委員會能夠減輕審計師所面臨的這種壓力;一旦發生了解雇,公司審計委員會的成員也很可能發生變動。Lee (2004)對審計委員會特征與審計師辭職行為的關系進行了專門的研究,其結果顯示:一個更加獨立、專業的審計委員會能夠降低辭職行為的發生;在選擇后任審計師時也更可能選擇更高質量的審計師。Stewart & Kent(2006)認為就像內外治理機制之間存在互補效應一樣,審計委員會也是高質量的外部審計的補充機制。對于審計委員會是否有助于外部審計師的工作,國內學者所做的研究得到了一致的結論。李和薛祖云(2005)對2002―2003年發生的解聘事務所的行為進行分析,發現審計委員會的設立有助于提高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并且會降低上市公司解聘會計師事務所的概率。唐躍軍(2008)以2004―2005年非金融類上市公司為樣本研究發現:相比審計委員會的存在性,審計委員會的獨立性和勤勉程度更能夠影響外部獨立審計師審計判斷及其所出具的審計意見;切實提高審計委員會的獨立性和勤勉程度,不僅能夠改善財務報告的質量,也能對管理層的審計意見購買行為形成一定的制衡。
一些學者研究后發現,高質量的審計委員會有助于減少公司的內部控制問題。Krishnan (2005)研究了內部控制質量和審計委員會質量的相關關系,結果表明兩者之間存在顯著的正相關性:在離任審計師所披露的公司內部控制問題(包括可報告缺陷和重大薄弱環節)中,兩種程度的內部控制缺陷都會隨著審計委員會獨立性和專業性的增加而更少地發生。Zhang et al.(2007)以內控有缺陷的208家公司為樣本,進行對比研究后發現當審計委員會成員中財務專家較少時,其公司的內控情況更容易被認為是有缺陷的。
三、總結
審計委員會從監督財務報告過程,協助外部審計師和組織內部控制的實施等方面提高財務報告的質量,從而降低信息不對稱下的成本。審計委員會發揮治理效應的前提包括自身的獨立性特征、專業性特征和行為特征等,以及公司是否有明確的審計委員會章程,是否賦予了審計委員會明確的職責和權限。提升審計委員會的治理效應,不僅需要加強審計委員會的獨立性、專業性和活躍性,還必須改進和營造其有效運行的治理環境,而后者則是一個有待深入研究的命題。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