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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金融機構 反洗錢 科技應對能力
一、當前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反洗錢工作機制缺位。我國現行的人民銀行對商業銀行、商業銀行基層行的反洗錢工作監督、檢查機制都不很完善,在反洗錢內控制度落實上也有不到位的地方。首先,銀行在客戶盡職調查中制度落實不到位,對客戶的調查僅限于一般情況,資金的真實來源和去向等與反洗錢密切相關的信息調查有許多缺失。其次,反洗錢協調機制的作用還沒有充分發揮出來。對一些客戶提供的假身份證、假工商稅務登記證,銀行人員難以鑒別,也不能得到相關部門在鑒別這些假證方面的幫助和支持,難以獲取真實完備的客戶信息。此外,人民幣和外幣反洗錢缺乏信息互通和有效聯動,工作相對獨立,步調不一,不利于對跨境洗錢犯罪的全程跟蹤。
2.反洗錢工作的技術手段比較落后。由于金融機構還沒有開發和建立一套反洗錢的軟件和系統,尚未建成與支付清算系統對應的支付交易監測系統,不能對大額和可疑交易及時進行監測、記錄,這給反洗錢工作帶來了很大困難。另外,隨著電子商務等新興網絡工具的發展,以及隨之產生的多種網上支付方式以及在線媒介,使得利用網絡洗錢的風險性較之傳統洗錢大為減小,越來越多的網絡洗錢出現了。由于我國信息網絡建設相對滯后,整體信息化水平不高,對網絡洗錢的監控更未涉足。
3.一線員工識別分析可疑交易的能力較弱。一線金融人員甄別和分析可疑交易的能力明顯不足,我們缺乏高素質的反洗錢工作人員。從整體上說我國對金融業工作人員的反洗錢教育還不夠深入,金融工作人員反洗錢意識缺乏,法制觀念和政策水平低,不熟悉與其業務相關的金融法規和行業制度規范,缺少良好的經驗積累,其綜合素質同當前的反洗錢工作現實需要還有相當的差距。
二、有效提高打擊洗錢犯罪科技應對能力
國際反洗錢經驗證明,改善金融機構反洗錢的技術條件是打擊洗錢犯罪的有力保障,針對當前洗錢犯罪出現的新特點和新動向,我國應大力提高對洗錢犯罪的科技應對能力。
1.健全金融機構反洗錢協調機制。金融監管部門要督促金融機構履行反洗錢職責,監管機構通過執法檢查,不僅可以發現金融機構執行政策規定中存在的問題,還能夠對政策本身進行審視,有針對性地提出有效的反洗錢措施,加大對大額外匯收付和無交易背景的大額人民幣支付的監測,完善收支預警系統,提高監測的靈敏性。此外,金融機構要正確處理好反洗錢內控制度和內部經營管理制度的關系,金融機構要根據自身的特點,將反洗錢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要求,分解、細化落實到具體的管理和業務流程中,做到與內部經營管理制度同布置、同檢查、同考核,并監督所管理的分支機構制定嚴格有效的反洗錢措施。
2.大力提高反洗錢的科技監控能力。關注可疑交易報告是發現洗錢線索的關鍵,根據我國《反洗錢法》規定,商業銀行應將其客戶賬戶內所發生的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情況及時向有關監管機關報告。其中,大額交易報告是從定量方面界定交易信息報告的內容,凡是交易金額在規定限度以上的交易,不論是否可疑,都要報告。而可疑交易報告則是從定性方面界定了交易報告的內容,即針對金額、頻率、流向、用途及性質等有異常情況的交易。這樣可以提高反洗錢工作的效率,并加強對網絡銀行、電子貨幣、銀行卡等新興業務的反洗錢監控。
3.改善反洗錢的技術條件。澳大利亞反洗錢工作處于世界領先地位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擁有一個先進的反洗錢信息管理系統,采用了先進的網絡、數據庫、數據計算等技術。我國應結合工作實際加速科技進程,提高反洗錢工作的技術手段,加速研發網絡互聯的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監測報告系統,完善反洗錢軟硬件條件,推行完整、規范和真實的電子化數據采集方式,不斷完善數據篩選和分析工作,提高數據篩選的準確性和分析報告質量,增強反洗錢監測的及時性和有效性。同時,統一全國的金融網絡,建立有效監控和管理資金賬戶系統,改進銀行賬戶管理手段,在對洗錢犯罪的監控、取證、防范等方面都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手段。
4.全面提升一線人員業務技術水平。一些發達國家反洗錢的經驗表明,建立一支高素質的反洗錢工作隊伍至關重要,大力抓好一線反洗錢專業隊伍的建設,促進反洗錢工作人員專業水平的提高。首先,認真選配工作人員,將一些文化程度較高、專業知識對口、具有良好的計算機操作水平、外語交流能力強、熟悉經濟金融及法律等方面知識的青年同志充實到反洗錢工作崗位上來,逐步充實反洗錢工作崗位。其次,有組織地開展業務培訓,舉辦面對銀行系統的國內反洗錢業務培訓和有關的業務研討活動,講授反洗錢的工作要求和操作規定;注意學習和借鑒國際反洗錢的
先進經驗,“走出去”接受境外培訓,掌握先進國家在反洗錢立法、金融情報中心的運作模式、反洗錢信息系統開發建設、金融交易報告信息的分析和跨境異常資金流動監測分析技巧等方面的知識和經驗。
參考文獻:
[1]劉陽:反洗錢工作中不可忽視電子支付[j].西部金融,2008年第2期
[2]熊海帆:對商業銀行反洗錢內控制度建設的思考[j].浙江金融,2007年第9期
關鍵詞:金融機構;身份識別;難點;對策
反洗錢工作在當今復雜的金融和社會環境下是一項重要而艱巨的工作,做好反洗錢工作是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的客觀要求。2007年8月中國人民銀行等四部門的《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的實施,使我國金融機構進入客戶身份識別統一制度的時代。客戶身份識別制度的實施對金融業防范洗錢風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產生一系列的積極效應的同時也給金融機構業務操作中嚴格落實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帶來一定挑戰。
一、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實施的積極效應
(一)有利于維護金融安全和穩定,優化金融生態環境,促進經濟良性發展。客戶身份識別制度的實施可以有效保護金融機構和客戶的資金安全,從源頭上防范洗錢活動,給金融機構預防洗錢犯罪、防范金融風險構筑了一道安全防線,有利于維護經濟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保護客戶的合法權益,從而進一步優化金融生態環境,保進地方經濟良性發展。
(二)有利于預防、監控和打擊洗錢犯罪及上游犯罪。客戶身份識別制度的落實有利于洗錢犯罪的事前預防,特別是金融機構按照安全、準確、完整和保密的原則,妥善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能夠重現客戶之前的各項交易,有利于對洗錢活動的監控,為公檢法部門提供完整、真實的可能成為重要線索和證據的資料,從而有利于打擊洗錢及上游犯罪。
(三)有利于反腐倡廉,提升政府形象。目前,我國的改革開放已進入攻堅階段,開始觸及利益的深層次格局,而且不斷發生的腐敗行為嚴重侵害了改革開放事業,危害了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客戶身份識別制度的實施,有利于個人存款實名制的落實,防范由腐敗犯罪引發的洗錢活動,為預防腐敗提供了技術上和手段上的支持,對打貪污賄賂等洗錢上游犯罪有著深遠的意義,有利于社會公眾堅定對政府的信心。
(四)有利于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識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社會的長治久安。客戶身份識別制度的實施涉及到全社會的各個層面,與人民群眾的實際生活緊密相連,在有效遏制洗錢犯罪活動的同時,有利于提高全社會公民的法制意識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有利于社會治安環境的優化。
二、金融機構實施客戶身份識別制度的難點
客戶身份識別制度的實施雖然有一定的積極效應,但在銀行業務的處理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問題導致制度無法有效實施。具體表現在:
(一)客戶身份識別信息獲取難
由于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統的投產,銀行柜面在與客戶建立業務或者提供規定金額以上的一次時,對于客戶提供的個人身份證明文件是居民身份證件的核對相對容易,可以通過系統核查相關個人的姓名、身份號碼、照片和簽發機關等信息。但如果是客戶持有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如港澳通行證、護照等柜員則無法識別相關信息的真實性。
(二)客戶身份識別標準把握難
一是部分員工對于識別制度的內涵不明確。柜員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或提供規定金額以上的一次時,只核對并登記客戶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等簡單信息,不清楚“了解客戶的職業情況、經營背景、 交易目的、交易性質、履約能力以及資金來源等”也是客戶身份識別的重要內容。二是識別標準未量化。《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對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提出了一些基本要求,但對客戶身份識別的程度沒有硬性的量化規定,導致客戶因各銀行機構對客戶身份識別執行寬嚴尺度不一而要求變更開戶行的現象時有發生。
(三)客戶身份識別水平提高難
要履行好客戶身份識別制度,提高客戶身份識別水平,須增配較為專業的反洗錢相關人員、加大網點科技設施等硬件投入,這就需要商業銀行進行額外的成本投入。另外,提高客戶身份識別水平離不開長效的反洗錢培訓機制,而當前各行的反洗錢培訓主要是停留在文件傳遞和法規學習等形式層面,一線員工反洗錢工作水平難以提高。
(四)客戶身份信息證明文件的真偽辨識難
隨著犯罪分子偽造、變造證件資料的手段和科技化、智能化,虛假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身份證和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等不乏出現。對于客戶提交的其他身份證件或者企業開戶資料,因缺乏與工商、稅務等部門信息的網絡核對平臺,目前基層網點僅能做到對資料表面內容、有效期等進行審核,要辨別證件的真偽有一定難度。
(五)客戶身份信息的核實難
《反洗錢法》規定,“金融機構進行客戶身份識別,認為必要時,可以向公安、工商等部門核實客戶的有關身份信息”。目前,政府部門對洗錢犯罪的危害性認識不足,反洗錢工作的仍然主要在金融機構開展。當銀行員工需要相關部門配合核實客戶身份信息時,有些時候無法及時得到政府部門的有效配合。另外,對于到政府部門的登門核實操作,經常因基層網點人員緊張,無法配置人員進行核實操作,造成客戶身份信息的核實難。
(六)客戶身份信息更新難
一是對于具有有效期的身份證明文件,業務系統不具備已到期的提示功能,難以及時更新。作為企業客戶身份識別的主要業務系統“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系統”,僅設置了賬戶期限,而未設置客戶證明文件有效期項目,客戶的身份證明文件是否到期該系統無法提示,也無法從其他系統中采集,只能從開戶申請書等客戶提供的原始開戶資料中人工篩選,柜面工作量非常大,易出現更新不及時、漏更新的問題。二是客戶對相關制度不理解,不能主動配合信息更新。特別是個體私營企業單位身份證件有效期意識不強,普遍存在開戶資料到期不年檢或變更身份信息后,不主動向銀行提供變更資料復印件或影印件的情況。
(七)電子渠道的交易無法進行有效的客戶身份識別
一是自助銀行或網上銀行進行的交易具有隱蔽性。客戶只需要通過互聯網,自助設備、手機、電話等機具自行操作,即可完成相關交易。由于在其交易過程中,交易人無需與柜面人員進行接觸,柜員與客戶在辦理業務過程中不進行接觸,無法審核交易客戶身份,更無法判斷客戶行為及交易與其身份、財務狀況、經營業務是否相符。使銀行對交易客戶的身份識別變得非常困難。二是電子渠道交易具有匿名性。傳統業務需要客戶到柜面進行身份確認,而其交易主要是通對銀行卡、密碼或數字證書的認證來完成,只要其銀行卡卡號正確、密碼或數字證書正確便認可其為正常交易,即可支付轉賬,而犯罪分子可以利用或盜取他人的電子銀行賬號密碼,較為安全和便捷地通過電子渠道對非法資金進行漂洗。匿名性增加了對交易客戶身份識別的難度。三是電子渠道交易具有持續性。它突破了銀行傳統營業時間限制,為客戶提供一年365天,一天24小時隨時交易的便利,客戶可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通過互聯網完成各種支付交易,客觀上為犯罪帶來了方便。自助銀行或網上銀行交易的不間斷性,增加了銀行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監測可疑資金往來的難度。
(八)同業競爭使得銀行工作人員為了績效而忽略了身份識別制度的落實
部分商業銀行的一線員工不同程度地承擔著存款營銷任務,這使員工為了完成任務不惜簡化反洗錢的程序,在進行客戶身份識別時,不按操作規定執行。在“了解你的客戶”過程中,在一定程度上放松對客戶準入條件的要求和對資金來源的深入調查,沒有落實就為客戶開立賬戶,為客戶辦理業務,從而留下極大風險隱患。洗錢犯罪分子也正是抓住了這部分銀行員工的心理,鉆銀行風險控制的漏洞,成功將非法資金存入銀行系統,完成洗錢的第一步。
三、有效實施客戶身份識別制度的對策
客戶身份識別制度是反洗錢工作有序開展的重要基礎和源頭,從源頭上做好制度的落實,有助于防范洗錢風險,商業銀行應在以下幾方面做好相關工作:
(一)加大宣傳力度,切實增強社會公眾反洗錢意識
反洗錢是一項長遠的任務,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全社會反洗錢意識的加強,客戶身份識別制度的有效落實是反洗錢的重要基礎。只有全社會反洗錢意識的提高,才有助于加強對洗錢活動的有效預防。
無論是對公眾、金融機構、社會中介機構,還是對政府部門以及地方政府,都應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樹立和強化反洗錢意識。相關部門應通過多種方式開展豐富多彩的持續性的宣傳,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讓全社會對洗錢和反洗錢的概念有所認識,要使金融機構、社會中介機構以及其他經濟活動的參與者意識到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進行洗錢活動的危險,認識到預防這種危險的重要性,特別要使政府部門和地方政府認識到反洗錢工作中各自的責任和相互協調合作的重要性,認識到地方與部門保護主義和對黑錢投資的縱容以及對犯罪經濟的容忍,會對整個國民經濟造成不利影響,同時也會打擊地方社會政治經濟的持續發展。
(二)制定統一的從業人員標準,培訓反洗錢的專業人才
反洗錢的從業人員可分為三種,即反洗錢的負責人、反洗錢管理人員、反洗錢報告人員。人民銀行應根據不同級別制定相應的從業要求,在定期開展全國統一的從業資格考試,要求金融機構從事反洗錢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金融的反洗錢的從業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性,盡量減少流動性。銀行從業人員只有在同一機構工作一定時間、具有一定的持續性才會對該機構的各項業務流程有較深的理解和認識,才能嚴格執行相關的制度要求。因此,商業銀行應制定相應措施,以減少基層一線人員的流動性。
金融機構應定期不定期開展培訓。定期組織開展持續性、富有成效的業務培訓,不定期地對于反洗錢制度、流程的變化開展培訓。培訓的內容應覆蓋反洗錢的法規、制度,反洗錢的相關文件、案例、本行的反洗錢操作規程及相關規定,逐步提升反洗錢工作水平。
(三)加強反洗錢相關制度和系統建設,營造良好的客戶身份識別外部環境
一是確立各種證件、文件的審查指導性原則和標準,劃定真實性和有效性底線,在確保客戶身份識別基本質量的基礎上逐步完善和提高。二是完善相關業務系統功能。如在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系統或金融機構相關業務系統中增設客戶身份證明文件“有效期限”、“到期提示”等功能,使金融機構及時獲悉客戶身份證明文件到期狀況,以便及時提示客戶重新進行身份識別。三是建立統一的客戶信息管理服務中心。建議由人民銀行牽頭協調政府部門,對個人身份聯網核查系統、賬戶管理系統、征信管理系統、工商登記管理系統、組織機構代碼信息系統、稅收征管系統等進行基本信息資源整合,實時互聯,建立統一的客戶信息管理服務中心,實現基本信息資源共享,有效解決銀行對客戶基本信息獲取難、辨別難、更新難的問題。
(四)建立更為有效的反洗錢監測系統
針對我國自助銀行和網絡電子化交易不斷增加趨勢,加強信息監控是當務之急。具體來說,就是要進一步完善各金融機構的反洗錢監測系統,建立反洗錢數據庫,利用國際流行的數據挖掘與人工智能技術,對各種網絡化電子交易數據進行具體的分析,發現可疑跡象或客戶資金交易出現異動時,及時預警,提示一線人員予以關注,必要時可對客戶身份重新進行識別。
(五)建立有效的考核機制,不再讓從業人員承擔存款營銷任務
要想有效落實客戶身份識別制度,金融機構應嚴格區別操作人員和營銷人員,對于操作人員只要求其負責日常業務操作,控制業務風險,并對其工作相應地進行考核,不應再擔負營銷任務,切實使一線員工在反洗錢工作中可以盡職盡責,嚴格落實相關的制度要求,減少其違背職業操守的可能性。
(六)建立反洗錢協作機制,加強各部門的聯動
政法部門、工商、稅務、財政等部門首先應立建反洗錢的協作機制,加強商業銀行與各個執法部門的聯系,取得各個部門對于商業銀行客戶身份識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對于商業銀行的上門核實的工作給予大力的配合,實現金融機構與社會各個部門的通力合作。其次,應建立反洗錢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人民銀行牽頭定期召開反洗錢工作聯席會議,政府部門、公檢法部門、工商稅務財政部門、各金融機構參加,統一部署階段性的工作任務,制定和落實反洗錢工作舉措。
參考文獻:
[1] 李建文,客戶身份識別實施效應與問題考量,《濟南金融》,2011年9月.
第四章現場檢查實施
第十九條檢查組應向被查單位出示《中國人民銀行執法證》和《現場檢查通知書》,按《現場檢查通知書》確定的時間進駐被查單位。
檢查組應與被查單位舉行進場會談,會談由檢查組組長主持。會談內容包括:
(一)檢查組組長宣讀《現場檢查通知書》,說明檢查的目的、內容、時間安排以及對被查單位配合檢查工作的要求;
(二)聽取被查單位的反洗錢工作介紹(被查單位應提供文字材料交檢查組歸檔)。
主查人負責編制《現場檢查進駐會談紀要》(附4),并由檢查組組長和被查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
第二十條檢查組調閱被查單位會計憑證等資料應填制《現場檢查資料調閱清單》(附5)一式兩份,由主查人和被查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一份交被查單位,一份由檢查組留存。現場檢查結束后,檢查組應將調閱資料退回被查單位,由主查人和被查單位負責人分別在《現場檢查資料調閱清單》上簽字確認。
第二十一條檢查組進行現場檢查時,應對檢查工作進行記錄,編制《現場檢查工作底稿》(附6)。檢查組應對所編制的《現場檢查工作底稿》的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二條檢查組應就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取證。取證材料包括被查單位有關憑證、報表和反洗錢工作檔案等原件或復印件。取證時檢查組應不少于兩人在場,并填寫《現場檢查取證記錄》(附7)。
《現場檢查取證記錄》上應載明證據的來源和取得過程;證據的編號、名稱、證據原件或復印件等情況。
《現場檢查取證記錄혋痐檢查人員、主查人及證據提供人、被查單位負責人分別簽字或蓋章,并由被查單位在所附的證據材料上加蓋行政公章或業務章。證據提供人、被查單位負責人拒絕簽字或者蓋章的,檢查人員應當在《現場檢查取證記錄》上注明。
第二十三條在證據可能滅失或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檢查單位行長(主任)或者主管副行長(副主任)批準,檢查組可對有關證據材料予以先行登記保存。
登記保存時,檢查組需填寫《現場檢查登記保存證據材料通知書》(附8)一式兩份,一份由檢查組留存,另一份加蓋檢查單位行政公章后送被查單位簽收。被查單位拒絕簽收的,檢查組應在《現場檢查登記保存證據材料通知書》上注明。對先行登記保存的,檢查單位應當在7日內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二十四條檢查組應按《現場檢查通知書》確定的時間離開被查單位。如需延期,應報本行(部)行長(主任)或者主管副行長(副主任)批準,并于《現場檢查通知書》確定的離場日3天前告知被查單位。
第二十五條離開被查單位前,檢查組應退還全部借閱材料,并與被查單位舉行離場會談,由檢查組組長通報檢查的有關情況。
第五章現場檢查處理
第二十六條檢查人員應對《現場檢查工作底稿》進行分類整理,擬寫現場檢查總結,并將現場檢查總結和《現場檢查工作底稿》一并交主查人審核。
主查人應組織檢查人員對有關檢查內容進行復核、綜合分析,制作《現場檢查事實認定書》(附9)。檢查組組長應在《現場檢查事實認定書》的每一頁簽字。此項工作應于現場檢查離場次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
第二十七條檢查組應將《現場檢查事實認定書》發給被查單位。被查單位應在收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對《現場檢查事實認定書》所述事實進行確認或提出異議。對《現場檢查事實認定書》所述事實沒有異議的,被查單位應在每一頁加蓋行政公章,并由被查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有異議的,被查單位應提交說明材料及證據,檢查組應予以核實。被查單位超過時限未反饋的,不影響檢查單位根據證據對有關事實的認定。
第二十八條在核實現場檢查事實并確認檢查程序符合法律規定后,檢查組應起草《現場檢查報告》(附10),報本行(部)行長(主任)或者副行長(副主任)。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現場檢查基本情況,包括檢查內容、范圍、時間以及檢查方案的執行情況等;
(二)被查單位執行反洗錢規定的基本情況;
(三)被查單位涉嫌違反反洗錢規定的具體情況(所述事實應與《現場檢查事實認定書》的內容相一致);
(四)提出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不予行政處罰、移送等情況的建議及其依據;
(五)其他值得關注的問題。
第二十九條現場檢查結束后,對被查單位執行有關反洗錢規定的行為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中國人民銀行規章規定的,檢查單位應當直接制作《現場檢查意見書》(附11),經本行(部)行長(主任)或者副行長(副主任)批準,并加蓋本行(部)行政公章后,送交被查單位。
《現場檢查意見書》應當包括檢查時間、檢查事項、檢查內容、對被查單位執行有關反洗錢規定行為的認定、檢查結論。
第三十條現場檢查結束后,中國人民銀行縣(市)支行發現被查單位執行有關反洗錢規定的行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中國人民銀行規章規定的,應將現場檢查取得的全部材料報告其上一級分支機構,由上一級分支機構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后續處理。
第三十一條現場檢查結束后,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地市級以上分支機構根據現場檢查情況或者中國人民銀行地市級分支機構根據縣(市)支行報送的材料,發現金融機構執行有關反洗錢規定的行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中國人民銀行規章規定的,應先制作《現場檢查意見告知書》(附12),經本行(部)行長(主任)或副行長(副主任)批準并加蓋本行(部)行政公章后,送交被查單位。
《現場檢查意見告知書》應以檢查事實為依據,符合反洗錢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內容應包括檢查時間、檢查事項、檢查內容、對被查單位執行有關反洗錢規定行為的認定和對被查單位處理的初步意見。
第三十二條被查單位對《現場檢查意見告知書》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現場檢查意見告知書》之日起10日內向發出《現場檢查意見告知書》的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地市級以上分支機構提出陳述、申辯意見;被查單位陳述的事實、理由以及提交的證據成立的,發出《現場檢查意見告知書》的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地市級以上分支機構應當予以采納;被查單位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異議的,不影響發出《現場檢查意見告知書》的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地市級以上分支機構根據現場檢查相關證據對被查單位有關行為的認定和處理。
第三十三條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地市級以上分支機構應當根據被查單位對《現場檢查意見告知書》陳述和申辯的意見以及《現場檢查事實認定書》和其他相關證據制作《現場檢查意見書》,經本行(部)行長(主任)或副行長(副主任)批準并加蓋本行(部)行政公章后,送交被查單位。
本《現場檢查意見書》的內容除檢查時間、檢查事項、檢查內容、對被查單位執行有關反洗錢規定行為的認定外,還應當包括對被查單位的處理意見。
第三十四條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地市級以上分支機構根據現場檢查記錄、《現場檢查事實認定書》、《現場檢查意見書》以及其他證據材料初步認定被查單位執行有關反洗錢規定的行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中國人民銀行規章規定,且依法擬給予行政處罰的,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處罰程序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令[2001]第3號)對被查單位進行處理。
第三十五條對于檢查中發現的涉嫌洗錢犯罪的線索,檢查單位應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第六章附則
一、經營指標完成情況
1、保費規模大幅攀升。2018年,XX人壽XX分公司累計實現保費收入10.7億元,較08年增長49.2%,在XX省內老六家壽險公司中增幅第一。在XX人壽全國系統保費貢獻度4.8%,排名第7名。其中,個險新單保費收入8424萬元,同比增長26.5%;銀保新單保費收入7.9億元,同比增長39.2%;其中銀險期繳新單保費收入1.7億,同比增長137%;續期保費1.9億元,同比增長138.3%。
2、考核指標全線達標。2018年,分公司個險標保年度計劃達成率102.3%,系統排名第十一名。銀保期繳保費1.7億元,年度計劃達成率145.8%,系統第四名;躉繳規模保費6.2億元,年度計劃達成率129%,系統第五名。銀行保險于8月30日提前4個月成為系統內第三家躉期繳全面達成年度計劃的分公司。個險13個月累計繼續率84.4%,25個月累計繼續率92.9%,銀保13個月累計繼續率92.2%,25個月累計繼續率97.9%,全面達成總公司考核值。
3、業務結構調整明顯。2018年,分公司新單業務中個人營銷業務和銀行保險期繳業務保費收入達2.55億元,占新單總保費的40.2%,較去年提高21.2個百分點。分紅險保費收入7.62億元,占比71.2%,同比提高48%。
4、涌現出系統內優秀機構代表。在XX人壽全省12家中心支公司中,2018年涌現出3家全國三級機構前十大中支。分別為:XX中支,銀行保險年度期繳保費達3645萬元,列全國第二名;XX中支,銀行保險年度躉繳規模保費1.6億元,列全國第三名;XX中支,銀行保險年度躉繳規模保費1.2億元,列全國第四名。
5、服務能力明顯提高。2018年XX分公司全省個銀險共計賠付1591件,賠付金額563.7萬元,結案件數及賠付金額與去年同期增長21%、77%,完成年度鮮花探視住院報案客戶530位,同比增長5.7倍。
二、2018年主要工作
1、緊扣上級單位經營方針,圍繞年度經營主題,達成了各項工作目標。
在年初全省保險工作會議上,李迎春局長提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防風險,調結構,穩增長,努力實現XX保險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指導思想,并對全年保險工作做出了具體要求和部署。XX人壽XX分公司在認真學習領會保監局文件精神的基礎上,結合總公司“搶抓機遇、專業經營、內涵發展、逆勢成長”的主題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出發點,制定了“深化專業經營、堅持內涵發展、提高整體實力”的年度經營主題。全年在保監局和總公司的正確領導和大力支持下,緊密圍繞以上總體要求,扎實開展各項工作,全面實現了年度預定目標。
2、堅持專業化經營,標準化運作,有效的業務推動模式初步形成。
個險方面,推廣周單元經營,加大追蹤力度,前置業務進度。通過一年的實施,每月前兩周的業務進度較上年同期提高了10個百分點。同時,推動標準部、組建設,引導團隊做大做強。規范網點建設,提高機構星級標準。
銀保方面,在渠道經營上堅持專業化、精細化,主渠道工行推進標準化網點建設塑核心競爭力,樹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提升了美譽度;郵儲渠道相繼推進提升營銷力項目、PSM營銷隊伍共建項目,雙方合作持續深入,期繳保費迅速突破。建行渠道以提升營銷力項目育火種,雙方合作起步順暢。在內部業務追蹤上,按照系統化、專業化、標準化的原則,建立了會報體系、追蹤體系,統一了職場布置,并確定機構、渠道、營業部、客戶經理不同層級人員的工作標準及考核標準,實施差異化資源配置,實現有效激勵。
續期業務方面,明確業務節奏,創新追蹤模式。從年初起,保費部準確把握業務推動節點,明確單元經營節奏,隨時了解業務動態,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機構實地督導和月度四次視頻追蹤會掌控指標進度;提倡工作前置,由寬末沖刺型向當月高達成收費模式轉變;針對個險25月短板,創新追蹤模式,堅持專業化經營,制定“321”工程、“925”項目,重點推動三次保單的復效工作。采取“集體下鄉集中拜訪”不放棄每一個失效客戶。定期召開全省新有續收“人慶生會”,明確人的續收利益,強化繼續率對人的重要性。
3、加大培訓力度,完善培訓體系,銷售隊伍體能得到提高。
個險人方面,從每日個險晨訊、每月人考試培訓及新人崗前培訓、每季業務經理輪訓、拓展訓練到頂尖高手的TOP2000培訓,XX人壽以其上下高度一致的行動力,努力為人提供全方位、高質量的培訓。特別是今年6月上旬,XX人壽斥資3000萬打造“才富”精英培養模式,僅XX分公司就創下了XX壽險行業單次培訓規格最高、參訓人員最多、會務組織最嚴密、課程內容最新穎的營銷員培訓。通過多層次的培訓,公司2600余名人100%持證上崗,30%以上大專學歷,月人均產能近6000元,是行業內平均水平的2倍。
銀保客戶經理方面,專業化訓練隊伍,09年在銀保隊伍中大力提倡“構建銀保精英文化、打造銀保精英團隊”,分層級構建精英隊伍,用文化凝聚人、用愿景引導人、用標準激勵人,用支持成就人。通過建立新人制式化培養系統,加強對營業部經理、渠道經理培訓,明確提高客戶經理“三大能力”的培養方向,組建了一支在市場上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專業化經營管理團隊及銷售精英團隊。公司474位銀保客戶經理,大專以上占比67%;月度人均產能躉交保費達12.4萬,期交規模保費達3.3萬,位居行業前列。
續收專員方面,面對全省續收隊伍一半以上屬于新人的現狀,分公司保費部制定了一套系統的培訓方案,包括崗前、銜接、養成、提升培訓、理論和實戰相結合的教材開發、月度制式的專題培訓、形式多樣的情景演練及績優人員經典分享,幫助隊伍垂直成長。通過三大流程加強保單過程管控、通過“一卡兩志”提高拜訪量、通過失效回訪完善保單追蹤環節。強有力的培訓帶來了銷售隊伍高績效的達成。在職單繼續率由年初的87%提升至目前92.3%,繼續率“百分百”由年初的243人上升至目前的400余人,人的續收收入提升逾百萬,全省專員的整體工資較08年人均提升1000元。
4、細化運營服務各項工作,客戶服務水平再上新臺階。
運營客服工作涉及面廣,涉及的問題和對象比較敏感,稍有閃失,將帶來很大的影響。為此,分公司運營服務部對全省運營服務人員明確職責,注重培訓,嚴格考核,運營各項關鍵指標取得了優異的成績。09年全省共處理運營作業30.1萬件,受理咨訴8000余件,電話回訪9.7萬件,回訪成功率99.6%。理賠簡單核實件調查時效控制在2天內,兩日無問題件理賠結案率達98%以上,電話回訪工單結案率系統排名第一。
在具體工作上,2018年實現了新版保單年度報告設計及分發數據的處理,聯合函件局進行新版保單年度報告的設計及年度報告分發數據的處理,使得保單年度報告按照機構、人是否在職、在職人所屬營業部進行順序打印,由人上門遞送給客戶,XX分公司成為系統內第一家實現按照所屬人進行保單年度報告打印的機構,有效支持了業務一線的需求。持續進行標準化服務門店建設,統一全省服務標準、考核及服裝,制作分公司客服中心歡迎牌,全天侯24小時受理客戶業務投遞,減少客戶往返,提高客戶滿意度。在銀險盈盛產品給付來臨之際設計了生存給付宣傳彩頁,詳細介紹了生存給付的渠道及領取材料,并介紹了自動給付的條件,較好的滿足了客戶經理及客戶的需求。同時,針對VIP客戶(期交保費達8萬元及以上或躉交保費達100萬元及以上的客戶)開展附加值服務,贈送特色雜志及生日賀卡、蛋糕;通過制作《理賠之窗》季刊、理賠溫馨慰問信、與合肥市電視臺訪談、受益客戶100%電話回訪等形式擴大理賠宣傳,密切關注手足口病、甲流感疫情等社會焦點事件,開辟理賠綠色通道,對及時報案客戶進行100%鮮花探視,取消定點醫院限制,針對特殊群體提前給付保險金;配置血壓計、血糖儀、體重身高測量儀及相關藥品,為內外勤員工提供健康服務,在客戶服務中心增設了晴雨傘架,體現了公司的人性化服務。
5、加強合規經營,風險管控能力得到提高。
2018年,XX人壽XX分公司在反洗錢專項工作開展、收付費管理,反商業賄賂和反不正當交易,合規經營的宣導培訓,內控制度的完善評估,年度稽核等方面做出了積極的努力,風險管控能力有了進一步提高。
全年在全省開展大型反洗錢工作的自查自糾和宣傳培訓各兩次,制定了反洗錢工作指引,幫助各機構建立完善了反洗錢制度,梳理反洗錢操作流程,督促機構與當地人行保持良好的溝通匯報關系,積極參與當地人行開展的各項活動,蕪湖、XX順利通過當地人行反洗錢現場檢查。
收付費管理上,按照XX保監局文件要求,控制保費金額單筆超過1000元的現金件。將轉帳率納入到續期收費員及各三級機構的重要考察指標中,建議客戶將保費存至公司賬戶,收費員代客戶開戶等多種方法,努力提升轉帳率。同時增加轉帳渠道,在原有工行基礎上,新增了農中建郵四大總對總轉帳渠道,為實現零現金管理邁進了一步。嚴格付費審批制度、規范非常規退保流程、根據付費金額確定各層級領導的簽字審批權限。
內控制度的評估及合規知識宣導培訓上,分公司各部門梳理了公司成立五年來制定的各項內控制度,對不完善的進行修正,對廢除的予以清理,形成了分公司完整的內控制度匯編,給分支機構提供了全面的指導,并根據監管要求對內控制度的“三性”組織各部門進行評估打分。同時,及時對最新監管政策及總公司合規要求進行宣導,尤其針對10月1日后保監陸續下發的重要監管規定,分公司開展了專項新《保險法》宣傳培訓及知識競賽,專門制作學習材料,組織相關崗位人員考試等,提高全員合規意識,確保全員學法、懂法、守法。
2018年,分公司配合集團對省公司、8家開業滿一年以上的中心支公司進行了常規稽核,總體評價較上年有所提高。同時,在集團的統一要求下,分公司組織被稽核單位進行了稽核問題的逐項整改,確保稽核問題今后不再發生。
三、2019年工作計劃
(一)業務計劃
2019年,是XX人壽XX分公司第二個五年規劃的首年,分公司將繼續遵照XX保監局和XX人壽總公司的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出發點,實現又好又快發展。全年計劃總保費規模14.3億元,其中,個險新單保費1.1億,銀保期繳保費2.6億、躉繳保費6億,新業務700萬,續期保費4.5億。
(二)重點工作
1、全力達成年度各項業務計劃。
個險:明確全省各層級達標標準,推進達標建設。結合“135”配套組織發展培訓和訓練,“虎虎生威”組織發展榮譽體系的建立,加快組織發展。創新舉辦 “新型”至尊酒會(業務員+客戶),大型主顧開拓活動,VIP精英客戶團隊活動,推出年度特別方案,打造“三高”團隊。
銀保:一是差異化經營渠道。對工行、郵儲、建行、農行及其他渠道根據不同特點及在分公司的地位進行差異化經營,制定不同的目標平臺,采取不同的推動模式、項目運作及產品策略,各個突破,全面開花。二是創新項目形式,全面開發銀行客戶。推動縣級機構標準化建設。三是基礎建設標準化。在銀保金鷹會的運作,培訓訓練體系的建設、會議匯報體系、職場建設等方面提出明確的要求和標準,系統推動。
新業務:完善電銷中心組織架構,擴充電銷人力。建立一整套標準化、規范化的新人育成體系,對入司新人進行分階段的制式培訓;增加線上人員的進階培訓。按照基本法明確每位線上人員的業績目標,建立完善的報表體系,進行每日業績追蹤;堅持周單元經營和月度業務分析例會;加強現場通時、通次管理;適時推出階段性、有針對性的激勵方案。加強質檢管理,定期安排質檢例會,進行優秀錄音分享,同時針對錄音中發現的新問題進行話術研討,不斷完善話術。結合總公司和地方監管部門的要求,對現有質檢管理規定進行補充與完善。
2、繼續加強品質管理,確保續期業務高質量的增長。
一是業務品質管控日常化。業務品質管控流程執行、強化,并建立評估體系;三級機構低繼續率人新契約服務訪談追蹤落實;客戶資料維護流程推廣;加強零現金管理,提升首續期轉帳率。二是規范業務管理。業務管理基礎流程重點監控(三大流程、區域化管理);加強退信管理、完善客戶資料維護流程;細化專員目標管理,相對統一服務區域基準值。三是加大續收隊伍建設。加大內勤培訓力度,開展全省續收內勤內務技能提升培訓班,綜合技能提升培訓班;確定季度培訓主題,深化續收服務專員培訓流程操作,優化崗前、銜接培訓課件,組織新人養成培訓;開展團隊拓展訓練。四是完善督導體系運作。建立督導考核體系,追蹤應收未收清單填寫,推廣二、三次保單追蹤表管理;落實服務專員面訪扣分制度;完善專員活動日志和主管經營日志,上門服務登記卡;精細化周單元達成,做好過程督導,細化專員周單元運作體系。
3、堅持誠信立司的管理理念,提升客戶服務工作。
一是理賠管理,規范理賠作業流程,擴大理賠服務宣傳,持續制作理賠之窗季刊,積極關注社會焦點事件,通過室外廣場咨詢、室內現場理賠等形式加強理賠宣傳力度;積極關注理賠服務創新,提高客戶理賠滿意度。二是客服柜面管理,持續進行門店標準化建設;強化柜員的服務意識。三是強化三級機構管理,加強對中支督核力度和督核頻率,重點加強與各機構個、銀險業務隊伍的溝通;完善中支理賠調查、咨詢申訴隊伍的建設;持續進行機構運營每月KPI指標監控及預警;加強機構運營人員的培訓和學習。四是持續舉辦第五屆運營知識競賽并配合個險和銀險開展客服節。
關鍵詞:基層央行;金融管理;依法履職
中圖分類號:F830.3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0017-2015(9)-0079-03
“兩管理、兩綜合”是近年來基層人民銀行在新形勢下為更好地履職進行的有益探索。筆者以相關法律依據為基礎,從“兩管理、兩綜合”的法律內涵及其關系出發,對如何完善基層人民銀行“兩管理、兩綜合”工作、提升履職能力和效果進行了探討。
一、“兩管理、兩綜合”的內涵及其內在聯系
(一)“兩管理、兩綜合”的內涵。人民銀行開展“兩管理、兩綜合”工作具有以下的屬性:
1、法定性。法定性是指人民銀行依法行使開展“兩管理、兩綜合”工作的權力。《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五章“金融監督管理”中列明了九個方面的金融監督管理檢查權,賦予了人民銀行對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建議檢查權和特定情況下對金融機構的全面檢查權。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也對各級人民銀行的相關監管權進行了明確規定。人民銀行開展“兩管理、兩綜合”工作,就是把各項分散的檢查監督權進行整合,是依法履職的體現。
2、宏觀性。宏觀性是指開展“兩管理、兩綜合”的目的包含著防范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和維護金融穩定。2008年金融危機后,發達經濟體以及一些新興經濟體吸取危機教訓,不斷強化宏觀審慎管理,我國“十二五”規劃中也提出,要“構建逆周期的宏觀審慎管理制度框架”。人民銀行通過探索開展“兩管理、兩綜合”等履職的新途徑,與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保持事前、事中、事后各環節更加密切的聯系,從總體上把握金融體系的運行和風險情況,為構建和設計宏觀審慎管理框架提供決策參考。
3、社會性。社會性是指人民銀行開展“兩管理、兩綜合”工作,不僅涉及銀行業金融機構,還涉及非銀行業金融機構、企業、組織和個人,具有廣泛的社會性。“兩管理、兩綜合”工作,將分散于十多個業務部門的金融管理資源整合運用,有利于降低金融機構特別是新設金融機構成本和費用。同時,借助整合資源、歸口管理的方式,不斷提高人民銀行金融管理的有效性,從而更好的服務金融機構和社會大眾。
(二)“兩管理、兩綜合”的內在聯系。“兩管理、兩綜合”工作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工作,涉及人民銀行政策12類59項,13個專業,以及人民銀行和金融機構的多個部門。
開業管理是事前的管理,營業管理主要是重大事項報告管理是事中的管理,而綜合執法檢查、綜合評價是事后的管理與評估。開業管理是報備性管理,備案完成即終結。重大事項報告管理是為了防范金融風險、機構經營過程中的管理,主要依賴于機構自發的預警性報告。綜合執法檢查是四者之中的“重型武器”,既是對金融機構一段時間經營情況的檢測,也是警示問題的窗口,是根據機構的經營狀況而定,具有非特定性、影響力強的特點。綜合評價是以年為單位的常規性的工作狀態評估,是促進機構規范發展的長效激勵機制。
“兩管理、兩綜合”的四者之間是既有區別又相互聯系的有機統一體。四者之間的管理結果相互促進影響,違反規定報送開業管理報告、重大事項報告的機構,可能會在綜合評價中扣除較多的分數,而綜合評價的結果是綜合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反之,在日常工作中經營規范、及時報備有關工作情況、未檢查出問題的機構,在綜合評價中則可以獲得較好的名次。
二、“兩管理、兩綜合”工作特點分析
近年來,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兩管理、兩綜合”工作全面鋪開,取得了較快的發展,進一步規范了金融機構的經營行為,有效維護了區域金融穩定,增強了基層人民銀行履職效能,也得到了地方黨政部門的肯定。“兩管理、兩綜合”工作呈現以下特點:
(一)普遍重視且工作積極性高。人民銀行各地分支機構對“兩管理、兩綜合”工作都高度重視,人民銀行36家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以上的分支機構均明確了“兩管理、兩綜合”工作的牽頭部門,地市中支有270多家分支機構出臺了“兩管理、兩綜合”工作制度。有的分支機構積極創新管理措施,如濟南分行特批滕州市支行增設管理檢查部,專門行使對縣域金融機構的管理檢查職能;重慶營管部對新設金融機構提供一對一輔導,全程專人跟進。
(二)各地管理方式不盡相同。人民銀行各地分支機構開展的“兩管理、兩綜合”工作多是因地制宜,在管理權限劃分上,有的是將審批權交給地市中支和縣支行,要求新設金融機構開業僅需向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交申請;而有的中支堅持屬地和層級管理相結合,籌建向上一級人民銀行申報,加入金融服務體系則向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申請。在申報事項的報送上,有的行確定統一的報送時限,有的行要求金融機構分事前、事中、事后報告。在綜合執法檢查方面,大多數行是根據屬地原則開展檢查,而有的行之間實施異地交叉檢查。
(三)管理對象有向外延伸的趨勢。在綜合評價中,綜合評價的對象從銀行業金融機構逐漸拓展至保險業、證券業金融機構。在綜合執法檢查的工作內容中,有的行將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納入其中,還有近年來開展的金融業機構信息管理工作,根據反洗錢、征信管理等有關文件要求,人民銀行各地分支機構加強金融業機構信息管理,逐步開展了對證券、保險類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非金融支付機構、融資性擔保公司等機構信息的規范管理。
(四)不斷加大綜合執法檢查力度。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綜合執法檢查逐漸常態化、制度化,有的制定了3-5年全轄的工作規劃。在開展檢查中,將綜合執法檢查優于專項檢查安排,對于在工作中配合程度不高的金融機構,偏好于運用綜合執法檢查加強管理。有的行積極創新檢查方式、拓展檢查內容,從宏觀審慎管理的角度考慮,將檢查內容延伸至金融機構風險管理與內控制度執行情況。
三、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兩管理、兩綜合”工作效能沒有充分發揮。綜合執法檢查的范圍和處罰手段都存在局限性,如縣支行沒有反洗錢工作的檢查權、處罰權,加之基層人民銀行受檢查時間、金融機構數量、外部環境等因素影響,并非每次綜合執法檢查都能全面、深入地查出金融機構存在的風險隱患及深層次問題。由于人民銀行的監管未能與金融機構金融產品的開發、金融業務的增長保持同步,綜合評價多數是各職能部門根據日常經營情況對有關情況進行整理,牽頭部門匯總,缺乏對金融機構前瞻性強、參考價值高的評價,評價結果雖然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有一定的約束力,但對于證券業及保險業金融機構而言約束力很小。
(二)“兩管理、兩綜合”工作缺乏統一的標準。“兩管理、兩綜合”工作是一項全新的工作,沒有先例可循,人民銀行各地分支機構無論是在工作程序、工作方法還是在綜合評價指標的掌握、適用法律、法規、制度文件的選擇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差異,有時甚至同一地區的人民銀行之間、人民銀行內部各部門之間的工作要求和流程差別都很大。
(三)履職的內、外部環境尚需進一步順暢。“兩管理、兩綜合”工作涉及工作事項多、部門廣、綜合性強,但有時容易出現因內部信息不對稱而造成了對金融機構的管理真空。在外部,涉及的綜合性工作需要金融機構確定牽頭部門與人民銀行進行對接,涉及到具體工作,需要人民銀行各部門與金融機構對口業務部門對接,需要探索形成既便捷開展工作又能夠無縫對接的工作機制。“兩管理、兩綜合”工作是對金融機構的一個有形且較為全面的監管抓手,對于如何能夠加強與政府部門的聯系、讓管理的結果更好地促進執行貨幣政策、支持地方經濟發展還需要進一步探索。
(四)“兩管理、兩綜合”工作的人員保障是制約發展的瓶頸。“兩管理、兩綜合”工作對人員綜合能力的要求較高。在開展綜合執法檢查、綜合評價的具體工作中,基層人民銀行既懂金融理論和業務、又熟悉金融法律規定的復合型人才不多,尤其是各縣支行人員年齡結構基本都在40歲以上,隊伍素質參差不齊。
四、完善“兩管理、兩綜合”工作的建議
(一)健全完善相關法規政策。建議對現行的涉及“兩管理、兩綜合”的金融法律法規進行全面的梳理,制定統一的工作規章,以中國人民銀行令的形式下發,增強“兩管理、兩綜合”制度的約束力和效力等級。在規章中明確適用對象、工作標準、工作流程、管理權限等,構建起科學合理、操作性強、協調統一的法律法規體系,為基層人民銀行開展工作提供完備的法律依據。同時,積極推進《中國人民銀行法》的修改,賦予中央銀行宏觀審慎管理權、系統性金融風險監管職權等;重新修改《賬戶管理條例》、《金融統計管理規定》、《國家金庫條例》等,增強各項法律規章的可操作性。
(二)強化信息應用提高金融管理效能。將“兩管理、兩綜合”工作搭建成人民銀行與金融機構的通訊平臺、維護金融穩定預警中心,在人民銀行內部強化信息共享,促進金融機構報送的數據資料轉化成人民銀行的監管信息、判斷金融政策落實情況的評價信息。更重要的是,通過開業、在營管理,專項、綜合執法檢查,現場、非現場監管,及時了解金融機構的運行狀態,強化人民銀行的綜合監管能力及預警分析金融風險能力。
(三)建立標準化的“兩管理、兩綜合”工作機制。建議定期或不定期總結“兩管理、兩綜合”工作經驗,將“兩管理、兩綜合”中比較成熟的做法、注意事項、格式文書、工作要求等制作成指引,建立起一套規范統一的工作流程、規范的登記簿格式,規范現場檢查和現場核驗內容、綜合評價量化考核標準、檔案管理要求等,為基層人民銀行維護轄區金融穩定提供必備的監管手段和履職依據。
(四)加強基層人民銀行“兩管理、兩綜合”工作干部隊伍建設。加強對執法檢查程序、現場檢查技能、相關法律知識和檢查處理等基本知識的培訓,夯實功底,做到問題定性準確、處理合法。必要時可建立綜合執法人員聯系行制度,安排綜合執法人員深入金融機構學習和進行實務操作鍛煉。建立基層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人才庫,加強上下級人民銀行之間人才的流動管理,適當抽調一些基層人民銀行工作人員參加上級行組織的較大規模綜合執法檢查,提升基層人民銀行的金融管理水平和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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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flection on Improving “Two Management, Two Comprehensive”
of PBC Branches
HE Anrui WANG Ting
(Operations Office of Xi’an Branch PBC, Xi’an Shaanxi 710002)
關鍵詞:金融管理;資源整合;機制重構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2265(2012)11-0051-04
一、引言
2003年銀行監管職能分離后,人民銀行的貨幣政策操作、貨幣發行、外匯管理、國庫經理、資金清算等職能更為明確。但作為國家重要的金融管理和宏觀調控部門,人民銀行仍需在金融管理中發揮其他金融監管部門不可替代的職能。作為貨幣政策的制定者和執行者,人民銀行在運用存款準備金率、利率、再貸款、公開市場操作、窗口指導等政策工具進行操作時,直接與金融機構密切往來,可及時、詳盡獲取金融機構相關信息,金融管理有利于基層央行準確辨析信貸資金投向的合理性,客觀評估貨幣政策對各類經濟主體的影響程度,并采取措施疏導貨幣政策傳導渠道,降低政策時滯。隨著金融行業跨業經營、合作趨勢的不斷發展,金融風險跨系統、跨行業傳播特征日益突出。分業監管體制下,各監管機構僅能在自己的監管范圍內進行管理,往往只注重微觀效益而忽視宏觀效果,容易形成“監管滯后”和“監管死角”,這與銀、證、保業務日益融合的綜合型金融發展趨勢不相適應。作為最后貸款人,人民銀行需站在國家金融安全高度對金融業系統風險和交叉性風險進行監測和評估。另外,人民銀行與商業銀行具有天然聯系,其貨幣發行、征信管理、支付清算、外匯管理等公共金融服務的供給相當程度上依托于金融機構。人民銀行只有參與到金融管理中,才能促進金融機構規范運行。
需要說明的是,在銀行監管職能分離后,人民銀行的金融管理僅僅是一種功能性管理,其管理范圍和對象已發生明顯變化,即由先前主要對金融機構日常業務、機構設置、高管審查等監管轉向對金融穩定、金融市場、公共金融服務等方面的宏觀管理。但在職能轉換和工作重心轉移過程中,先前承擔大量具體業務監管工作的基層行出現了各種不適應,無形中弱化了人民銀行督促金融機構有效貫徹執行貨幣政策、依法合規經營、維護金融穩定的職能。
近年來,各基層央行特別是縣支行圍繞如何提升金融管理效能進行了大量探索,但由于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體系,管理理念滯后,管理目標模糊,影響了基層央行的管理效能。一是管理資源分散。人民銀行現有的管理職能分散在會計、統計、征信、外匯等多個業務部門,由于各部門工作協調難度大,很難對各類管理資源形成規模化、集約化使用,管理的整體效能得不到有效發揮。二是部門業務與管理的角色沖突。當前,縣支行內設部門業務與管理功能交叉較多。由于業務部門承擔了大量的基礎性、事務性工作,很難有精力對不同金融機構進行有效管理,容易導致業務部門管理職能的異化,弱化了管理的實質性效果。三是管理力量薄弱。一方面,基層央行特別是縣支行人員少且老化,很難適應新形勢下日益繁雜的金融管理工作要求。另一方面,在監管職能分離后,大部分監管人員劃歸銀監部門,基層央行還沒有培養足夠既熟悉業務知識又熟悉行政執法的人員,管理人員嚴重不足。
隨著經濟金融的快速發展,社會各界對中央銀行征信、統計、支付結算等公共金融服務的要求越來越高,貨幣政策傳導和金融穩定面臨的形勢愈加復雜,金融管理職能弱化對基層央行有效履職的瓶頸約束更加明顯。如何加強和完善基層央行管理機制,提升其管理履職效能已成為一項重大課題。
為適應職能轉換,中國人民銀行在2011年提出了“兩管理、兩綜合”(兩管理即開業管理、營業管理;兩綜合即綜合執法檢查、綜合評價)。為進一步推進此項工作,經上級部門批準,2011年3月,人民銀行滕州市支行(以下簡稱“滕州支行”)在全國人民銀行系統率先增設管理檢查部門,專門行使對金融機構的管理檢查職能,通過整合基層人行的監管資源,健全金融監管機制,有力促進了金融機構依法規范經營和服務水平的提升,并取得初步成效。
二、滕州支行管理檢查部運作的實踐
滕州市位于山東省南部,總面積1485平方公里,總人口170萬,是山東省人口最多的縣級市。近年來,滕州市經濟金融保持快速健康發展。2011年,全市實現生產總值728.1億元,增長11.1%,居全省縣級第二位;地方財政收入達到40.2億元,增長33.3%,居全省縣級第四位;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完成306.2億元,增長24.3%。金融發展也日趨活躍,2011年末,滕州市各項存貸款余額分別達到328.76、373.14億元。目前,全市共有銀行機構10家,小額貸款公司4家,證券公司1家,保險公司12家。2011年,滕州市列全國縣級市綜合競爭力排行榜第15位,被評為全國縣域經濟基本競爭力百強縣和中小城市科學發展百強縣,并被山東省金融辦、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等八部門確定為金融創新發展試點縣之一。
與金融業的快速發展相比,滕州市金融管理發展相對滯后。作為維護金融穩定的重要力量和縣域最為重要的金融管理機構,滕州支行在縣域的地位更為突顯。
(一)擁有足夠的管理職能資源
當前,人民銀行縣支行承擔著外匯管理、國庫、支付結算、反洗錢、人民幣流通、征信、金融統計等業務,并兼具與其業務相關的金融管理職能。可見,縣支行并非缺乏管理工具,制約其功能發揮的關鍵在于管理資源分散于多個部門和崗位,如將其擁有的各類管理資源進行有效整合,形成多個管理部門協同實施管理,將最大限度發揮合力效應。
(二)有其他監管部門無法比擬的機構與人員優勢
與其他監管機構相比,人民銀行機構派駐面廣,縣支行幾乎遍及全國所有縣域,在網點設置、人員儲備方面具有其他監管機構無法比擬的先天優勢。
(三)縣域經濟金融的快速發展要求與之對應的金融管理水平的提升
近年來,隨著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的深入,縣域金融快速發展,銀行、證券、保險機構大幅增加,業務急劇擴張。而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金融監管步伐明顯滯后,監管的密度、深度、力度不足,難以及時揭示和防范金融風險。作為縣域經濟中最為主要的金融管理機構,人民銀行縣支行大有可為。
2011年3月,滕州支行在全國人民銀行系統率先增設管理檢查部門,專門行使對金融機構的管理檢查職能。
在成立管理檢查部過程中,滕州支行首先整合了其擁有的各類管理資源。一是整合職能資源配置。把分散在綜合業務部、調查信息部的金融機構重大事項報告、新設銀行業金融機構管理、外匯管理、國庫、支付結算、反洗錢、人民幣流通、征信、金融統計等職能全部集中整合到管理檢查部,改變了以前監督管理職責由多個職能部門行使、各自為戰的局面。二是整合人力資源配置。在管理檢查部設立綜合管理崗、管理檢查崗和非現場管理崗3個工作崗位,在全行范圍內挑選5名綜合素質較高、精通管理業務的人員到管理檢查部門工作。
在管理機制上,對管理流程、管理責任進一步明確化、標準化。各業務部室在日常業務工作中如發現金融機構有違規行為或風險隱患,可及時在行務會上提出書面建議,由支行統一研究立項,管理檢查部門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檢查,從執法立項、組織執法到執法評價、處理執行都由管理檢查部集中實施,并將監督檢查報告報送處罰委員會,供其研究處罰意見,再由管理檢查部門把最后處理結果反饋有關業務部室,以便監督金融機構整改。對上級行安排的所有現場檢查項目,統一由管理檢查部門組織實施,處罰委員會提出處罰建議后,及時上報檢查報告、移交檢查檔案。而對合規性檢查涉及專業比較復雜的,由人民銀行棗莊市中心支行牽頭或由內部業務科室抽調人員組織開展現場檢查,實現上下聯動和內部聯動,充分利用外部管理資源。
在管理內容上,除開展日常業務檢查外,滕州支行管理檢查部還通過綜合評價、風險評估等方式積極強化對管理成果的運用,引導金融機構合理配置信貸資金投向,自覺維護區域金融穩定。一是建設完善了綜合評價工作程序和調整評價機制,對23家銀行、證券、保險業金融機構建立評價臺賬,每季反饋情況、每半年通報得分、年終再通報評價結果,對年度綜合評價為“C”級的金融機構,對其主要負責人約見談話。同時,加強新設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金融機構重大事項報告管理,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審查,對新設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綜合檢查驗收,統一組織對其擬任高級管理人員、重要崗位從業人員進行業務技能考核。二是加強風險預警和評估。對地方性金融機構流動性狀況進行監測,及時對其流動性和支付能力進行預警。建立貨幣信貸政策導向信息評估體系,評估金融機構貫徹貨幣信貸政策效果,形成制度性的評估體系,綜合評價貨幣政策實施效果,引導金融機構貫徹中央銀行貨幣政策調控意圖。三是探索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方式方法。滕州支行成立了棗莊市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滕州分中心,由管理檢查部確定專人具體負責受理金融消費者的申訴,在法定職責權限內的事項,由分中心依法處理。通過建立金融消費維權信息溝通機制、行為監督機制、金融司法環境協作機制,聯合市糾風辦、市法院、市工商局、市仲裁委等機構開展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形成了部門間工作合力。
滕州支行管理檢查部的成立進一步強化了基層央行在縣域金融管理領域中的權威,金融機構對貨幣政策貫徹執行情況明顯好轉,特別是通過開展反洗錢、金融統計、反假貨幣、外匯企業資本金管理、人民幣收付等多項業務檢查,有力促進了金融機構的有效作為。銀行、證券、保險業各類非現場監管數據、報表等資料報送人民銀行的及時準確率由從前的不足80%,達到目前的100%。同時,滕州支行的履職效能也得到了明顯提升。如金融支持大學生村官創業信用聯盟、股權質押和農村支付環境建設等工作均得到了相關金融機構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有效疏通了貨幣政策傳導渠道,維護了區域金融穩定。2012年,滕州市率先在全省實現農村支付環境建設“雙百”目標,并再次被評為“山東省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模范獎”。
三、滕州支行管理檢查部成功運作的機理分析
(一)對監管資源的充分整合
根據威廉姆森的交易費用理論,交易費用的高低可以直接影響組織效率乃至組織存在的可能性,應該通過組織機構的創新降低交易費用。當雙方的交易經常發生,就可以構造一個專門的治理結構。隨著業務部門業務工作與金融管理角色沖突的加劇,基層央行金融管理在業務部門內部越來越表現為一種合作博弈的結果,通過整合組織的內部結構降低博弈成本將成為一種必然的趨勢。以前人民銀行縣支行管理職責和管理人員分布于多個部門,容易造成對金融機構的多頭管理、無效管理,導致縣支行管理資源的浪費和重復勞動。滕州支行通過成立管理檢查部,在將管理職能從業務部門分離出來的同時,還集中了部分業務骨干,使得管理力量的統一調動成為可能,管理檢查部可以根據各專業工作需要,打破各專業之間的界限,靈活調配管理人員,組成檢查組對金融機構開展業務管理,使得管理更為專業,管理成本更低,管理效率更高,管理資源得到了集約化使用、效率化配置,形成了合力效應。
(二)對管理范圍的積極拓展和管理成果的有效運用
對金融機構進行業務管理的初級目標是維護金融穩定。滕州支行管理檢查部從影響金融穩定的熱點入手,積極拓展管理業務的范圍。如針對當前金融侵權事件日益多發、消費者金融權益保護不足所導致的金融風險,滕州支行管理檢查部積極探索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方式方法,依靠央行權威、縣支行業務職能和貼近基層的優勢,建立了信息溝通、維權監督、金融司法協作三項機制,將維護金融穩定放在“大金融、大司法”框架下,有效拓展了基層央行的管理履職空間。同時,將管理成果運用作為推動基層央行履職的重要動力,以管理推動其他業務的開展。通過建立評價綜合臺賬、縣域法人金融機構風險監測預警體系、貨幣信貸政策導向信息評估體系等,將金融管理目標由先前的促進金融機構合規合法經營、維護區域金融穩定向引導金融機構貫徹落實貨幣政策、提升金融服務水平轉變,有利于促進金融機構提升創新能力和服務水平,認真貫徹執行貨幣政策。
(三)強制性變遷與誘致性變遷相結合
組織結構變遷的成本與收益之比對于促進或推遲組織結構變遷起著關鍵作用。當預期收益大于預期成本時,行為主體會去推動實現組織結構變遷。滕州支行管理檢查部的成立既有上級行的強力推動,又有縣支行的自發而為,是一種“強制性”與“誘致性”相結合的變遷方式,組織變遷的難度和成本都是相對較低的。強制性體現在,首先其成立是在上級行有意識的領導下進行的,分行和中心支行是推動縣支行改革的主體,這可以在較短的時間內以較快的速度推進組織結構變遷,以上級行的強制力優勢降低組織變遷成本。另外,滕州支行管理檢查部的成立也體現了一致性同意和經濟原則,具有一種基層自發、自下而上的組織變遷特征,成立管理檢查部順應了基層央行履職需要。而對滕州支行而言,先前的組織框架和管理體制對其有效履職的約束明顯,縣支行有通過組織變遷強化金融管理的內在訴求和動力,而這種訴求在上級行積極推動下實現起來是最為便捷和低成本的。
(四)基層央行與金融機構合作博弈中的雙贏
滕州支行管理檢查部的運作涉及基層央行、金融機構兩方。作為監管部門,基層央行博弈目的是通過有效管理,引導金融機構合規經營,降低區域金融風險,為社會提供更為優質的金融服務,貫徹落實好貨幣政策。從金融機構方面講,通過提升金融服務水平,貫徹落實貨幣政策,在提升競爭力的同時,也可為其發展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在上級考核、央行管理雙重約束下,選擇合規經營、配合貨幣政策實施將是金融機構的占優策略,而這也符合基層央行的博弈初衷。由于基層央行和金融機構在為實現各自收益的博弈策略中,均選擇了符合對方利益要求的策略,從而促使二者合作成功。對基層央行而言,通過成立管理檢查部,金融管理成本顯著降低,效果得到有效提升,對其貫徹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提供公共金融服務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縣支行業務部門也可以從先前金融管理、日常業務的雙重壓力中解脫出來,專心開展日常業務,更好地提供公共金融服務。對金融機構而言,可以改變先前被動應付檢查的局面,根據人民銀行管理和評價體系主動開展工作,更好地拓展業務空間。
四、相關結論
滕州支行管理檢查部成功運作的實踐表明,立足現有條件,基層央行完全可以有效履行管理職責,做到管理與服務并重,并以管理促進其他業務工作的開展,但前提是必須充分整合現有的各類管理資源,立足人行工作職能進行管理范圍的拓展和管理成果應用,將業務管理作為推動人行其他業務工作的重要動力。需要說明的是,人力資源緊張是當前多數縣支行面臨的普遍問題,也是縣支行管理履職面臨的最大約束,因此,在縣支行人員較為充實的情況下是可以嘗試進行管理檢查部的組織改革的,而對工作人員較少的縣支行而言,由于日常業務壓力較大,在現有條件下成立管理檢查部的條件似乎還不夠成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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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成立支行活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按照中支黨委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要求,支行黨組成立了由黨組書記同志任組長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組成了領導小組辦公室,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為推進活動順利開展提供了堅強的領導和組織保障。
二是精心研究制定實施方案。按照規定動作不打折、自主動作有特色的原則和要求,結合支行工作實際,研究制定了《關于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實施方案》,明確了活動開展的指導思想、總體要求、方法步驟和各環節主要任務,切實將教育實踐活動與金融監管、金融服務工作緊密結合起來。
三是廣泛發動營造活動氛圍。經過精心準備,支行于3月14日上午召開了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動員大會,支行全體干部職工和離退休老干部代表共28人參加了會議。動員大會傳達學習了中央和中支關于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闡述了開展教育實踐活動的重大意義,安排部署了支行教育實踐活動各項工作。同時,為提高思想認識,營造活動氛圍,通過出黑板報、制作活動宣傳欄,通過圖片、心得體會、動態剪影等形式將群眾路線教育活動進一步引向深入,努力打造教育實踐活動陣地,相關訊息,及時反映活動動態。截至目前,共撰寫和上報活動周報4期、簡報2篇,撰寫心得體會27篇。
二、扎實開展“四比四強”活動,推動教育實踐活動向縱深發展。
支行通過比學習實踐,強化干部職工思想認識;比勤政為民,強化服務群眾能力;比務實擔當,強化干部職工責任意識;比干部職工清廉,強化解決“”問題。著力將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與支行各項工作緊密結合起來,以活動為契機,規定動作不折不扣,扎扎實實有條不紊,自選動作突出特色有亮點見實效,著力打造和培育了一些亮點和創新工作,促使此項活動真正落到實處,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一是創新活動載體,深入開展學習。支行黨組根據上級要求和實際情況,在學習教育、聽取意見環節精心組織了黨員干部學習。采取了集中學習和自學相結合、書本學習與網絡學習相結合的方式,在學習中注重創新活動的載體。學習資料除了規定的《論群眾路線—重要論述摘編》等書外,還利用中支群眾教育實踐活動網絡專欄課堂,學習了“領導講話”、“重溫經典”等8個部分的教材。支行黨組中心組率先垂范開展深入學習,在4月9日召開的領導班子學習心得交流會上,黨組成員結合各自學習,分別研討交流了教育實踐活動的重大現實意義,群眾觀點和黨的群眾路線的豐富內涵,結合實際談了自己的學習體會。
4月21日-22日,利用兩個半天時間組織觀看了鄭培民、楊善洲二位同志先進事跡影片。4月23日,全體黨員集中參加了教育實踐活動專題講座,書記主持并做了《堅持為民務實清廉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專題論述。支行各部室也分別通過組織召開各自部室學習和心得交流會,增強了服務意識、提升了自身素質,提高了履職能力。
二是深入職工群眾,虛心聽取意見。堅持開門搞活動、虛心聽取職工群眾意見是本次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一環。支行黨組成員帶領部分職能部室深入到轄內8家基層金融單位和下鄉蹲點聯系單位隆堯鎮南甫村,采取召開座談會、進行個別訪談等方式,直接聽取職工群眾的意見建議。支行組織召開了2次座談會,聽取了中層干部、基層職工群眾、以及離退休員工代表的意見。廣大黨員、干部、職工本著對基層央行發展和領導班子建設高度負責的精神,積極建言獻策,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切實幫助支行領導和職能部門查擺問題、分析原因、研究對策。
三是將教育實踐活動融入到各項工作中,以活動為契機促進各項工作有效開展。
1、創新金融服務方式。今年以來,支行加強了金融統計分析和貨幣信貸運行監測,及時掌握轄內金融動態,跟蹤了解貨幣信貸政策實施效果及有關情況,認真做好經濟金融信息和金融運行狀況反饋工作,編輯出版了《金融快報》、《金融動態》等刊物,內容涵蓋了全轄金融經濟運行、業務開展、政策導向、金融知識普及和教育實踐活動交流等內容,對經濟金融運行熱點、難點問題研究對策,為領導決策,為地方經濟發展做好服務。
2、借助大型民間廟會開展形式多樣的助農惠農業務宣傳活動。4月23日至26日利用三天時間組織全轄金融機構在堯山廟會舉行了反洗錢、反假幣、殘幣兌換、零幣收支、征信宣傳、遠離非法集資創造和諧社會等大型金融知識下鄉宣傳活動,現場發放宣傳材料6000余份,接受群眾咨詢3000人次,兌換零幣11.7321萬元,兌換殘幣1.32萬元,受到社會各界的好評。
3、牢固樹立勤儉辦行理念,打造清廉、勤儉、高效縣支行。支行班子領導在公務接待、公務用車、用電、用水等方面,帶頭開展節省“一滴油、一張紙、一度電”活動,在公務招待、公務用車方面厲行節約勤儉節約,嚴謹浪費。制定修改了公務用車制度、食堂就餐制度,如我們為每輛車都配備了專用加油卡,車、卡配套使用,杜絕了汽油跑、漏現象的發生,既節省了費用又保障了機關正常運轉。
4、堅持邊學邊改,部分問題得到了解決。學習期間,支行及時召開了專題座談會,聽取各部室主任開展教育實踐活動情況匯報,并就“”問題向全體黨員干部代表征求意見,對群眾反映的職工健康檢查等現實問題,支行領導奔著少花錢辦好事的原則,安排支行婦女和男50歲以上職工干部每年春冬體檢2次。
5、重點打造中支廉政教育基地,深化支行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支行把建設廉政教育室,發揮廉政教育基地作用,作為支行2014年的第一要務。首先,在整合現有廉政教育硬件的基礎上,隆堯支行想辦法、強措施,多角度地向受教者去展示十以來中央的反腐倡廉精神和糾正“”取得成果。以案示警,以案示人。挖掘身邊的典型案例,立體化地還原犯罪者的作案動機和心理軌跡,使受教者真正經過一次人生的洗禮。還要配上《刑法》條規,使大家在接受教育同時,明白法律的紅線。其次,豐富廉政教育平臺,以攝影、書法、繪畫等形式去純潔受教者的心靈,支行準備在今年做好“二個面對”,一個是面對市人民銀行全轄做好廉政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征集活動;一個是面對隆堯縣金融系統防范職務犯罪和廉政警示教育。最后,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糾正“”為主線,配合開展的群眾教育實踐活動,挖掘隆堯廉政教育資源:如隆堯地震紀念碑和隆堯監獄搞好警示教育,以此將廉潔勤政觀念融入到央行履職之中,釋放廉政文化正能量。
深入推進支行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支行要在今年適時推出“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如《廉政風險教育防范制度》、《廉政風險檢查制度》,規范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實現支行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態化。繼續做好支行的崗位責任書的完善工作,使一崗一書真正起到約束的作用。
三、下一步活動開展計劃
一是大力推行制度立行理念。從宏觀上著眼,從細節上著手,努力在加強內部管理,推進內控安全機制建設上下大力、強措施,確保全行安全與穩定。開展各項業務零差錯活動,控制差錯率,確保支行各項業務零差錯,爭取實現全行零違法、零發案、零事故的目標。
一、我區“影子銀行”的主要構成及現狀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將形形的“影子銀行”概括為三類:一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無監管的信用中介機構,包括新型網絡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財機構等。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監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機構,包括融資性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三是機構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監管不足或規避監管的業務,包括貨幣市場基金、資產證券化、部分理財業務等。具體到我區,以下幾種是我區“影子銀行”的主要形式:
(一)通過銀信合作形式開辦的信托業務
銀行通過發行理財產品募集資金,之后交給信托公司,再發放給特定融資企業,這是近年來發展最快的“影子業務”,尤其是各盟市、旗縣政府融資平臺的重要融資渠道。
(二)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租賃公司、典當行等信用中介機構開辦的業務
這類業務近年來在我區發展很快,當前經濟增速放緩,大量社會資金沉淀下來,找不到好的投資渠道,很多都投入這類金融機構,上述機構中很多并不持有金融牌照,卻開辦著事實上的金融業務,存在著監管上的空白。
(三)自由借貸、民間集資和“地下錢莊”
很多都是未經批準非法經營信貸業務而牟取暴利的個人和組織。這類業務成因復雜,規模龐大,特別是鄂爾多斯地區民間投資熱情一度很高。據估計,最繁盛時,僅鄂爾多斯市東勝區這類業務規模就有至少300億元。雖然,現在這類業務有所收斂,但存量規模不容忽視。
(四)以“余額寶”、“人人貸”、第三方支付、移動支付、網上借貸(P2P)、債權眾籌、股權眾籌、金融資產(保險、基金及理財產品等)網上銷售和申購等業務等為代表的一批互聯網+金融業務
這類業務通常以私募、眾籌等形式聚集社會資金,以網絡平臺為紐帶,促成融資雙方的直接交易,由于手續簡便、業務靈活,發展也十分迅速。
根據各自的特點,第一類業務可以稱為“銀行的影子業務”,第二類業務可以稱為“銀行的影子”,第三類業務可以稱為“影子銀行的影子”,第四類業務可以稱為“像影子一樣的銀行”。《內蒙古主要經濟金融統計年鑒》(2014版)顯示,2013年,納入統計范疇的“影子銀行”新增存款約為611億元,占各類新增存款總額的38%。據估計,2014年我區影子銀行總規模已突破5000億元,相當于GDP的28%。
二、近年來“影子銀行”迅速增長的原因分析
2007年以來,我區“影子銀行”呈井噴式的發展,原因主要是:
(一)存貸款利率尚未形成市場化
我國一直實行著嚴格的利率監管政策,存在著事實上的利率“雙軌制”。在實際存款利率為負的情況下,投資者希望有更好的投資渠道,不愿意只放到銀行里。我區金融業態不發達,投資、理財渠道極有限,居民投資意識較低,普遍認為投資股票、基金的技術要求和投資風險太高,容易被“影子銀行”的高息所吸引,卻容易忽視其背后蘊藏的巨大風險,風險防范意識不強。
(二)銀行有突破表內業務監管的沖動
隨著我區金融體系的日益完善,監管部門對銀行的表內業務監管嚴格,銀行內部的貸款審批程序也非常嚴格,一些銀行通過“影子業務”繞開監管,在不影響存貸比、不占用資本金的情況下把貸款放出去,不少人通過種種途徑取得獲得銀行資金,再通過“影子銀行”轉手投入市場獲得暴利。這樣,銀行或者銀行的一些工作人員與“影子銀行”形成一個相對固定的利益鏈條,推動“影子銀行”滾動發展,越做越大。
(三)當前資金供需的矛盾較為突出
我區是典型的投資拉動型經濟,為了保持穩定的經濟增速,自治區每年都要安排若干重大項目。從當前的重大項目建設運行情況看,建設資金緊張、融資困難是項目推進過程中的共性問題。“影子銀行”的資金很多通過政府融資平臺等途徑注入重大項目,成為為重大項目融資的重要通道。此外,我區相當多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無法通過大中型銀行獲得貸款,不得不另尋他途。近年來,融資性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等在我區如雨后春筍般出現,說明背后有著不可忽視的強大資金需求。
三、“影子銀行”發展的作用評析
隨著經濟增速的放緩,全區銀行業不良貸款快速反彈,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租賃公司、投資公司等的不良貸款上升更快,一些小額貸款公司的不良貸款率甚至達到40%以上。2008年發生在我區的“9·27”地下錢莊案,從側面反映了對“影子銀行”監管的困難。近年來,我區因為“影子銀行”資金鏈斷裂引發的糾紛案件不斷增加,其他一些省區甚至發生了群體性事件,給我區的監管敲響了警鐘。為了避免激化社會矛盾,一些地方對“影子銀行”的管理越來越趨于謹慎,生怕過分監管會刺激資金鏈斷裂,誘發社會風險,但是這種不作為的監管方式無助于問題的解決。
客觀地說,“影子銀行”也絕非一無是處,特別是在目前融資渠道單一的條件下,“影子銀行”在促進我區經濟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首先是拓展了社會融資渠道。“影子銀行”服務的對象多是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這些企業正是我區經濟發展的薄弱環節,它們在大中型銀行那里很難融資,但對資金又有著剛性需求。正因為有“影子銀行”的存在,它們很多才能度過市場寒冬。假如這些企業因為資金短缺而業務萎縮甚至破產,后果將不堪設想。其次是進一步拓寬了社會資金的投資渠道。當前房市低迷、股市振蕩、銀行存款回報率低,“影子銀行”為大量的社會閑置資金提供了投資途徑,一定程度上讓部分投資者實現了財富的保值增值,甚至是高額回報。 四、規范 “影子銀行”管理的政策建議
我區金融業嚴重滯后于實體經濟的發展,面對經濟發展中的強烈融資需求,傳統的金融服務支持經濟作用有限。隨著經濟下行的壓力加大,銀行普遍收緊信貸,社會資金面更加緊張,“影子銀行”的支撐保障作用更加凸顯。一棒打死“影子銀行”既無必要,也不可能,應趨利避害,因勢利導,本著“總量控制、區別對待、分類管理”的原則,引導其健康發展。
(一)總量控制
關于“影子銀行”的估算,缺乏可靠的數據和較為準確的估計結果。《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影子銀行”的界定與分類,主要是依據沿海發達地區的情況而制定的。我區“影子銀行”的發展有其自身的特點,必須參照國家的標準進一步細化,制定具體的統計框架和規范,以更好地評估我區“影子銀行”的業務總量、機構數量、風險狀況。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宏觀上來講,“影子銀行”的錢絕大多數都源自正常的銀行渠道。因此要依托銀行支付清算系統、信貸查詢系統、反洗錢系統等信息平臺,建立統一的“影子銀行”監測信息系統,核對每月的銀行流水,對比流入流出數額,監控流向,再分析同期投資資金的規模,做到心中有數。
(二)要積極作為
面對“影子銀行”的積極作用與巨大風險,政府要勇于擔當,不作為才是最大的風險,要認真研究影子銀行的發展現狀,找出風險點不斷加以改進。前段時間出臺的《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互聯網+”工作的指導意見》中提出,“支持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再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各類交易場所等新型金融組織創新開展互聯網業務”和“鼓勵并規范網絡保險、網絡借貸(P2P)、股權眾籌機構健康發展”。說明自治區政府對一些“影子銀行”業務的發展持積極的正面態度,越來越重視對“影子銀行”的引導,并逐漸將一些領域納入監管范疇,逐漸規范。目前來看,關鍵是要改變傳統的監管思維模式,打破部門割據的形態。雖然這涉及金融監管的頂層設計,很多行業歸口管理部門是垂直管理系統,自治區政府難以直接干預,但是應建立監管部門間聯席會議制度,推動各部門統一思想和行動,加強調研,加強協調,盡量避免重復監管和監管不到位。對于中央明確由地方政府具體負責監管的,自治區政府應該督查區內各級政府切實擔負起監管責任。
(三)對現有“影子銀行”業務進行分類規范
關鍵詞:公共部門;人力資源配置;供給優化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zes the human resource allocation from 2006 to 2008 in PBC,Jinan Branch. Based on Markov analysis,this paper tries to forecast the human resource allocation in 2009 and 2010,with the purpose of providing references to optimize the human resource allocation in PBC branches.
Key Words:public department,human resource allocation,supply optimization
中圖分類號: F830.31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674-2265(2010)07-0026-05
對人力資源供給情況進行預測分析,有助于了解當前人力資源配置情況、結構情況,以及潛在的配置困境,從而提高配置效力,降低成本支出。基于人民銀行職能特殊性和定位需要,利用分支機構現有人力資源配置情況,借助科學的分析方法,對人力資源供給、結構進行預測分析,可對未來人力資源配置提供參考方向和建議,同時通過預測結果與需求結果之間的差異,可對現有人力資源配置進行調整,以達到優化人力資源配置和實現組織需求的目的。
一、人力資源配置現狀
截至2008年12月①,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共有分支機構245個,其中副局級以上機構4個,地市中心支行31個,縣(市、區)支行210個;人員總數為13491人。
(一)學歷層次配置不斷優化
近年來,轄區主要通過招錄高學歷人員和鼓勵現有員工自主參加學歷教育的方式提升隊伍學歷層次。2004年招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39人,2005年36人, 2008年74人,新增高學歷人員數量逐年增加。經過調整優化,轄區人員學歷以大學本科層次為主體,2008年底本科學歷人員8059人,占59.7%。
(二)專業技術層次配置不斷提高
轄區緊緊把握職稱管理考試、評審(認定)、聘任、考核四個主要環節,以學識水平和專業能力為主要依據,通過認定、評審授予相應專業技術資格;根據職數和崗位擇優聘任,實現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契約化、科學化、規范化。高、中級職稱人才占比由2004年的2.84%和41.88%分別提高到2008年的3.7%和51.82%,專業技術人才層次不斷提高。
(三)崗位結構傾向業務和管理配置
按照人民銀行職位分類②口徑分析,截至2008年12月,轄區調查研究類人員1816名;金融服務類人員5552名,占比最大,為41.15%;外匯管理類人員756名,占比最小,為5.6%;綜合管理類人員2584名;黨群類人員1233名。而從變化情況看,2004―2008年,調查研究類人員增幅最大,為10%;管理人才③數量穩中有升,2008年底達到972人,占總人數7.2%。
二、人力資源配置模式及配置困境
(一)幾種主要配置模式
目前人民銀行濟南分行主要使用以下三種配置模式。一是社會公開化員工錄用模式,主要針對外部人力資源供給。數據表明,該模式帶來了大量高層次人力資源,大批優秀的青年員工走向各級崗位,并逐漸成為履行職責的中堅力量和后續動力。二是崗位輪換和干部交流配置模式,屬于內部動態崗位配置。以處級干部為例,2005年以來,分行機關新提拔處級干部交流到其他部門任職占新提拔干部人數的28.7%;機關各部門間交流輪換占處級干部人數的37.7%。職位輪換和干部交流不僅使員工自身得到了鍛煉,也能夠給各單位帶來“新鮮血液”和新的工作理念。三是管理職務配置模式。近年來,濟南分行綜合運用多種選拔方式配備領導干部,一批學識水平高、綜合素質強的優秀中青年干部走向各級領導崗位。2004―2008年,轄區共提拔各級領導干部2904人。
(二)分支機構人力資源存在的配置困境
受體制瓶頸、制度支持缺乏、戰略人力資源管理理念缺失等因素影響,分支機構在人力資源配置方面還面臨一些困境。錄用和調入是當前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增加和補充人員的主要方式,受考試方式的限定,選錄人員特點趨同,這與目前人民銀行對復合型和高端型人才的需求難相適應。同時,人員需求配置總原則是以退定進、自下而上,缺少對不同分支機構和不同部門以及總體的專業和學歷層次的針對分析,對新錄用人員的配置使用也容易陷入人員真實需求與供給不匹配的困局。此外,人力資源分布多集中在中心支行及以上機構,從近幾年補充人員的情況看,每家中心支行年均增人2―3名,假定新錄用人員25歲參加工作,按人均在職35年計算,人員增速僅能滿足100人左右機構的正常更替,總量明顯偏少。
上述人力資源配置困境說明,對分支機構人力資源配置必須基于組織需求進行,同時在人力資源供給方面,要考慮組織的多元化需求。在對外部人力資源進行配置的同時,要充分挖掘使用內部人力資源。
三、現有人力資源配置預測方法概述
(一)職位分類法預測
職位分類是人民銀行常用的預測方法之一,人民銀行職位分類仍處于探索發展階段。在涉及職位分類的眾多過程中,很多環節都具有難以定量化、不可確定性的特點。一方面,工作量判斷缺乏一定科學性。人民銀行系統類似于公共部門,很多工作難以量化衡量,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職位需要的人員數量判斷。另一方面,職位說明書對于職位要求的人員素質等各方面雖都有要求,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因個體的素質差異、工作熟練程度差異等,導致出現按照說明書人員數量并不能很好地完成該職位工作等現象。此外,職位分類是從崗位角度出發,只是通過應然需求與現有狀況的對比提出人員需求,來補充或完善組織需要,從組織內部供給方面來說,職位分類還不能夠提供科學的分析依據。受制度中性因素影響,在人民銀行這種傳統組織階層體制下,職位結構分析有時不夠準確,因此有必要尋找一種科學的分析方法,作為職位分類預測的有效補充。
(二)分合預測法
實踐中常用的另外一種方法為分合預測法。先由下屬各部門根據各自的任務分配、硬件條件等情況,對本部門目前人員情況進行分析,掌握人員供給現狀,然后對未來人員需求進行預測,最后由組織進行統一集中測評,在此基礎上預測出一個時期內對各種人員的需求總數。在提供年度人員需求上,人民銀行一般使用該方法。該方法使用簡單,但也受各部門管理者素質等綜合因素影響,在預測的科學性、規范性上還有一定差距。很多時候只是單純地從數量上考慮,對挖掘人員潛力、分析人員內部轉移等問題往往思考較少。
四、基于馬爾可夫分析的人力資源配置預測
本文試從組織人力資源內部供給視角,利用人力資源開發過程中獨立性特征,基于馬爾可夫分析的“平穩性”和“獨立性”原則,從分析人力資源內部轉移、流動角度出發,對現有供給情況及人員結構層次做出總結,并對潛在的人力資源進行預測配置。仍以濟南分行為例:利用3年之內人力資源學歷層次變動、崗位專業人才變動、領導職務變換、人力資源機構層級轉移等情況,通過流動可能性比例矩陣預測人員學歷層次間、崗位間、領導職位間、機構層次間的人員流向。
(一)學歷層次結構預測
2006―2008年濟南分行轄區人力資源學歷變動情況見表1。
計算轉移概率及預測:
為減小誤差,把初始轉移概率取為3年的加權平均,即:,則各學歷層次人數分布的初始轉移概率矩陣為:
根據2008年初始狀態向量,利用上述轉移概率矩陣可計算出次年目標狀態向量,即2009年初各學歷層次人才數量分布情況:
=(1747578924700305)
同理可得出2010年各學歷層次人才分布情況(見表2)。
(二)專業層次變化預測
以人民銀行總行職位分類(分五類專業)為標準劃分,2006―2008年專業變動情況見表3。
分別計算2006、2007和2008年的轉移矩陣,考慮到2006年退出人數過多,剔除該年以后取加權平均以后矩陣,得出表4數據。
(三)領導職務變化情況預測
此處職務層次分類中,行級領導、中層領導皆指的是轄區內各級機構包含非職在內的領導,普通職工指除行級領導和中層領導以外的人員(見表5)。
利用馬爾可夫分析,得出結論見表6。
(四)機構人力資源變動情況預測
表7反映了2006-2008年轄區人力資源變動情況。依據馬爾可夫分析,得出結論見表8。
五、基于馬爾可夫判斷的結果分析
(一)學歷層次分布
馬爾可夫分析結果顯示,2009年、2010年轄區內擁有專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退出量較大;轄區學歷層次有所提高,博士生增加到17個;員工學習熱情繼續提高,有100人通過各種形式獲取了碩士學位。2010年碩士學歷人員數量繼續增加。整體上看,2009年人員總數為13084,2010年人員總數為12793,相對于2006―2008年增長情況,總體呈下降趨勢。
(二)崗位人員轉移
預測結果顯示,2010年調查研究類和黨群類的退出人員數占比較大。2010年,調查研究類、外匯管理類、金融服務類三類之間相互轉移力度加大:調查研究類向金融服務類轉移228人,金融服務類向外匯管理類轉移171人,外匯管理類向調查研究類轉移187人。另一方面,調查研究類、金融服務類、外匯管理類向綜合管理和黨群類轉移力度加大,合計數達471人。
(三)領導職務變化
結果顯示,2010年普通員工向中層領導轉移人數增加較多,2010年出現普通員工向行級領導轉移的現象。2010年中層干部數量達1780人,與其他兩類比增幅較大。
(四)人員機構層次
數據顯示,2009和2010年人員開始向地市中支及以上機構層面集中,2010年地市中支向分行/省會中支轉移人數為107人,縣支行向分行/省會中支轉移48人,縣支行向地市中支轉移252人,同時人員絕對數減少。
六、基于馬爾可夫分析的潛在配置價值判斷
以上結果一定程度上體現了人民銀行組織內部人員轉移的一些規律,但這些規律并不是人力資源配置的必然,受現有規定、政策變動和領導者偏好等因素影響,最終預測結果會產生一些差距。另一方面,矩陣轉移所得數據與現實需要也不完全相符。因此在人力資源配置過程中,應重點對預測反映趨勢與現實需要之間的差異進行價值判斷,不斷修正謬誤,強化所需,使人力資源配置的過程更有預見性和針對性,配置結構更加合理和實用。
(一)學歷層次進一步提高
數據表明員工的自覺學習意識有所增強,2009―2010年有256名職工學歷由專科提高到本科,知識型員工在組織中占比越來越高。這說明知識型員工的內部人員供給是相對充裕的,符合央行發展需要,各級機構應著眼于提升員工能力和素質,從培訓、開發等方面給予員工更多支持。人力資源配置角度同時要有所轉變,重心應在于如何有效發掘、使用知識型員工,優化相應的激勵措施,通過職業生涯發展培訓等引導員工,為其提供職業成長的空間和發展的平臺。另外需要關注的是,大量操作系統的上線,精簡了人力、物力,也需要一些高素質的操作型、技能型、實踐型人員,因此要注重人力資源學歷層次、能力與崗位的合理搭配。
(二)崗位專業分布不均衡加劇
2006―2008年,綜合管理類人員向金融服務類、外匯管理類流動較大。數據分析顯示,黨群類、管理類人員退休人數增多;而業務部門人員本身學歷高、年齡結構相對年輕,從對工作的貢獻度角度看,此部分群體由于其崗位關系和自身因素,更容易創造出核心業績;也因此造成此部分人群進步快,形成了部門間活力不均衡現象。業務部門對人員學識水平、專業技能的高要求,客觀上對部分在業務部門任職時間長、年齡相對偏大、知識更新不快的人員提出了向黨群類部門流動的壓力;同時進步較快的此部分群體受部門職數等條件限制,在提拔或晉升后,相當一部分人員流動到了黨群部門,使黨群部門領導數量逐年增加,但同時黨群部門的一般人員向業務部門流動的主觀愿望又比較強烈。
(三)領導職務擁擠現象顯現
數據分析顯示,行級領導和中層領導開始出現擁擠現象,但實際操作中,中層領導和行級領導的上升是有職數限制的,因此必須開始有效控制這方面的人員配置,同時探索人才成長使用的另外途徑,避免出現“天花板”效應。另一方面,需繼續構建和完善激勵機制、考核機制等,讓真正有才能的人脫穎而出的同時,提高領導職務者的流動性,避免長期擔任領導職務而產生的惰性,消除或減少“能上不能下”現象。
對于普通員工直接轉移到行級領導,說明轄區中支機構普通員工到縣支行掛職、輪換等現象可能已客觀存在,此方式可作為實現年輕有為人才能力提升的途徑之一,也可以緩解突出人才太多所造成的領導職務擁擠現象。與此同時,應加大職業生涯發展規劃教育,使員工認清自己的職業規劃和興趣所在,避免一味擠職務成長的“獨木橋”。
(四)人員數量呈下降趨勢且向上一層機構傾斜明顯
轄區工作實際表明,人員向上一層機構逐漸轉移是符合現實情況的。隨著組織的不斷發展,業務發展逐漸轉移,中心支行電子化辦公的推廣,使得數據不斷集中到上一級機構,上級機構的管理半徑逐漸增大,越來越多的高層次專家型人才、管理人才逐步集中到上級機構中。另一方面,人員數量開始逐漸減少,這與組織的需要是不完全相符合的。雖然目前行政機構有精簡的需求和目標,但與其他政府機構相比,人民銀行有自己的組織特性和工作特點,不同于一般行政機構,比如國庫、清算、發行等部門皆需要大量的人員支持。因此需要尋找新的分類管理模式,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離”雙重管理,改變目前單一身份的管理格局。
七、結論
本文以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為例,借助馬爾可夫分析方法,對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人力資源配置進行了預測。結果表明,雖然近年來分支機構人力資源配置狀況不斷改善和優化,但一些趨勢性矛盾和配置風險也不斷積累,并日益顯現,如崗位分布不均衡趨勢加劇。這說明當前人力資源配置工作中,傳統人事管理模式烙印還比較深,戰略性人力資源管理任重道遠。因此在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人力資源配置過程中,應從工作全局出發,遵從機構屬性和履職需要,尊重人才成長規律,構建完善職位分類體系,做好職業生涯發展規劃,推動人力資源配置不斷優化。
注:
①該部分數據來源為中國人民銀行人事統計年報。
②調查研究類包括“貨幣信貸、調查統計、金融穩定、金融研究”,金融服務類包括“國庫、會計財務、支付結算、事后監督、貨幣金銀、保衛、反洗錢、征信、科技、營業室、清算”,外匯管理類包括“外匯綜合、國際收支、經常項目、資本項目、外匯檢查”,綜合管理類包括“辦公室、法律、人事、內審、離退休”,黨群類包括“宣傳、工會、黨務、團委、紀檢監察”。
③管理人才特指各分支機構中層以上干部。
參考文獻:
[1]赫伯特G?赫尼曼,蒂莫西A?賈奇(美).組織人員配置[M].機械工業出版社,200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