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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行政執法不規范,存在著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一是法律法規運用不準確,執法隨意性大,消防法律文書中指出的違法行為與引用的法律條款不相符,甚至不引用法律條款。二是以罰代拘,以罰代停,以罰代改的現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執法不嚴的現象較為突出。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對消防執法的嚴肅性認識不夠,行政執法治標不治本。三是消防行政執法行為個人化,存在以言代法的現象。部分消防監督人員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只是采用口頭方式,督促整改,并沒有按照有關規定填寫相關法律文書。四是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比較普遍。對群眾舉報的火災隱患,有些消防機構和消防監督員搪塞推諉,故意拖延,對于在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施工、使用、開業以及拒不整改火災隱患等違法行為,該罰的不罰,該執行的不執行。
2、執法程序不完善。一是內部行政審批制度不完善,不落實。沒有建立嚴格的行政審批制度,有的雖已建立,但審批把關不嚴,形同虛設。二是執法程序錯誤。主要表現在:有的處理后取證,先處罰后裁決,先裁決后審批;有的對不應當場處罰的違法行為,進行了當場處罰。三是不依法履行告知義務。在進行行政處罰時,不告知當事人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不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又不按照聽證程序組織聽證。四是執法程序中斷。對消防違法行為,該整改的不責令整改,整改到期又不進行復查,整改不徹底或是不整改的,不要求整改并依法實施處罰,沒有按照法律法規程序的要求一追到底,直至結束。
3、執法人員業務素質低,不能適應當前消防管理的需要,對消防工作不能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消防監督業務涉及面廣,標準多,要求嚴,由于消防監督人員少、業務多,致使執法干警進行業務理論和法律學習,充實提高自己的時間大為減少,熟練掌握本職業務知識的能力降低,在實施監督管理時不敢堅持自己的意見或意見不恰當,表現不出消防執法的嚴肅性。這種業務上的不熟練,長此以往就會降低行政執法效率和執法力度。
4、消防內部的監督管理制度形同虛設,不能真正落實到實處。在消防行政執法過程中,法制崗位的作用得不到應有的重視,法制人員難以在消防執法中發揮有效的監督制約作用,執法責任落實不夠。特別是對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雖然設置了專門的監察機構,但沒有很好地發揮作用對執法過錯行為不能及時發現;有的雖然發現了但打不破情面,硬不下心腸追究責任,對監督人員起不到規范、懲戒和教育的作用。
5、社會消防意識淡薄,消防執法環境有待于進一步改善。目前全社會的消防安全意識已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但不容樂觀,消防執法環境有待于進一步提高。一是有些單位領導對消防工作不夠重視,缺乏防火責任人的意識和觀念,只注重經濟效益,忽視消防安全;不少群眾甚至是防火重點單位有關人員消防法制觀念淡薄,對消防執法的認識不夠到位,對消防行政處罰不認同,對職工沒有進行消防法律法規和政策教育,消防安全常識和法制觀念未能在群眾心目中留下深刻的烙印。
二、加強和改進消防執法工作的措施意見
1、要積極適應加入wto后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要求,加快法規立、改、廢進程,改革消防監督管理機制。首先要抓入世后的過渡期,對現行的消防法規,包括地方性消防法規、規章以及消防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認真的清理。在此基礎上,切實做好立、改、廢的工作。特別是與世貿組織規則相銜接的消防法規,涉及的消防法規要抓緊制訂完善;對不符合世貿組織規則的一些法律條文和技術規范、標準要及時廢止。
2、切實抓好消防法律和消防業務培訓及業務考核工作,提高執法人員素質。消防法律體系不斷健全和完善,能夠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關鍵是要看執法人員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法律知識水平如何。為此,消防機構要建立業務培訓,考核制度,進一步落實持證上崗制度,應定期組織業務培訓,使消防監督人員能熟練掌握常用的現行消防法律和法規;熟練地制作和使用各種法律文書;同時,及時組織考核。各崗位監督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的上崗資格證書,從而提高整個執法隊伍的業務素質。
3、強化消防執法監督,規范監督機制。首先要做好內部監督,一是要搞好縱向監督,即不但上級對下級有監督權,下級對上級的執法活動,違法行為也有權提出建議;二是搞好橫向監督,即同一業務部門之間,不同業務部門之間要相互監督,保證消防執法活動準確合法。在做好內部監督的同時,要做好外部監督工作,要大力推行警務公開制,加大消防監督執法的透明度,公開執法程序;要聘請社會消防監督員,采取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定期向社會征求對消防監督工作的意見,從而提高消防執法水平。
1、執法程序不完善。一是內部行政審批制度不完善,不落實。沒有建立嚴格的行政審批制度,有的雖已建立,但審批把關不嚴,形同虛設。二是執法程序錯誤。主要表現在:有的處理后取證,先處罰后裁決,先裁決后審批;有的對不應當場處罰的違法行為,進行了當場處罰。三是不依法履行告知義務。在進行行政處罰時,不告知當事人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不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又不按照聽證程序組織聽證。四是執法程序中斷。對消防違法行為,該整改的不責令整改,整改到期又不進行復查,整改不徹底或是不整改的,不要求整改并依法實施處罰,沒有按照法律法規程序的要求一追到底,直至結束。
2、消防行政執法不規范,存在著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一是法律法規運用不準確,執法隨意性大,消防法律文書中指出的違法行為與引用的法律條款不相符,甚至不引用法律條款。二是以罰代拘,以罰代停,以罰代改的現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執法不嚴的現象較為突出。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對消防執法的嚴肅性認識不夠,行政執法治標不治本。三是消防行政執法行為個人化,存在以言代法的現象。部分消防監督人員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只是采用口頭方式,督促整改,并沒有按照有關規定填寫相關法律文書。四是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比較普遍。對群眾舉報的火災隱患,有些消防機構和消防監督員搪塞推諉,故意拖延,對于在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施工、使用、開業以及拒不整改火災隱患等違法行為,該罰的不罰,該執行的不執行。
3、執法人員業務素質低,不能適應當前消防管理的需要,對消防工作不能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消防監督業務涉及面廣,標準多,要求嚴,由于消防監督人員少、業務多,致使執法干警進行業務理論和法律學習,充實提高自己的時間大為減少,熟練掌握本職業務知識的能力降低,在實施監督管理時不敢堅持自己的意見或意見不恰當,表現不出消防執法的嚴肅性。這種業務上的不熟練,長此以往就會降低行政執法效率和執法力度。
4、消防內部的監督管理制度形同虛設,不能真正落實到實處。在消防行政執法過程中,法制崗位的作用得不到應有的重視,法制人員難以在消防執法中發揮有效的監督制約作用,執法責任落實不夠。特別是對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雖然設置了專門的監察機構,但沒有很好地發揮作用對執法過錯行為不能及時發現;有的雖然發現了但打不破情面,硬不下心腸追究責任,對監督人員起不到規范、懲戒和教育的作用。
5、社會消防意識淡薄,消防執法環境有待于進一步改善。目前全社會的消防安全意識已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但不容樂觀,消防執法環境有待于進一步提高。一是有些單位領導對消防工作不夠重視,缺乏防火責任人的意識和觀念,只注重經濟效益,忽視消防安全;不少群眾甚至是防火重點單位有關人員消防法制觀念淡薄,對消防執法的認識不夠到位,對消防行政處罰不認同,對職工沒有進行消防法律法規和政策教育,消防安全常識和法制觀念未能在群眾心目中留下深刻的烙印。
二、加強和改進消防執法工作的措施意見
1、要積極適應加入wto后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要求,加快法規立、改、廢進程,改革消防監督管理機制。首先要抓入世后的過渡期,對現行的消防法規,包括地方性消防法規、規章以及消防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認真的清理。在此基礎上,切實做好立、改、廢的工作。特別是與世貿組織規則相銜接的消防法規,涉及的消防法規要抓緊制訂完善;對不符合世貿組織規則的一些法律條文和技術規范、標準要及時廢止。
2、切實抓好消防法律和消防業務培訓及業務考核工作,提高執法人員素質。消防法律體系不斷健全和完善,能夠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關鍵是要看執法人員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法律知識水平如何。為此,消防機構要建立業務培訓,考核制度,進一步落實持證上崗制度,應定期組織業務培訓,使消防監督人員能熟練掌握常用的現行消防法律和法規;熟練地制作和使用各種法律文書;同時,及時組織考核。各崗位監督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的上崗資格證書,從而提高整個執法隊伍的業務素質。
3、強化消防執法監督,規范監督機制。首先要做好內部監督,一是要搞好縱向監督,即不但上級對下級有監督權,下級對上級的執法活動,違法行為也有權提出建議;二是搞好橫向監督,即同一業務部門之間,不同業務部門之間要相互監督,保證消防執法活動準確合法。在做好內部監督的同時,要做好外部監督工作,要大力推行警務公開制,加大消防監督執法的透明度,公開執法程序;要聘請社會消防監督員,采取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定期向社會征求對消防監督工作的意見,從而提高消防執法水平。
4、加強消防宣傳和消防教育,進一步優化消防行政執法環境。要以公安部61號令為契機大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始終把消防宣傳教育當作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來抓。要運用多種形式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和技能培訓,努力提高全民消防素質;要進一步落實防火責任制,增強全社會消防法制觀念;要逐級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把責任層層分解,把消防安全措施落實到實處,形成良好的消防執法環境。
5、積極探索消防監督專業化,有償化的新路子。消防監督工作具有廣泛性、多樣性、專業性和技術性很強的特點,要大力發展和充分發揮各類和服務性質的中質組織作用,發展社會上諸如法律、會計、建審、特種設備檢測等與消防監督工作有關的中介組織;由他們來承擔部分消防安全咨詢,科技指導等有償服務項目,建立一套科學的監督仲裁機制,社會保障機制等,改變消防監督員包辦代替,政企不分的工作方法。
(二)加強制度建設,建立防范機制。
要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2012年工作規劃》精神,結合本單位本部門的實際制定出適應本單位本部門特點的規章制度。當前,城鎮、農村正發生著深刻變化,各項法規制度建設,尤其是黨風黨紀方面的制度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強。要從管理機制入手,區別不同情況,積極疏通干部“能上又有下”的渠道。①實行末位淘汰制。對工作和重大項目以及本部門、本鄉鎮確定的中心工作,制定出具體的量化標準和考核指標,確定具體的責任人,把責任、任務、時限、要求細化、量化到每一個人頭上,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考核和評議,依據考核結果,進行組織處理。對工作不力或因失職、瀆職,造成工作處于末位,并帶來一定失誤或損失的,予以停職檢查或就地免職。②實行待崗制。對工作實績較差、群眾反映有問題、被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審查或因其它原因不宜繼續擔任某一職務的干部,實行免職待崗,待崗期限為一年。待崗期滿后,再視情況作出妥善處理。③實行競爭上崗制。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縣上拿出一些副科級崗位,縣級部門、鄉鎮也可以拿出一些重要職位進行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真正體現優勝劣汰。④實行談話誡勉制。對民意測驗基本稱職以上得票率達不到60%或不稱職票超過30%的干部,由有關上級領導與其談話,明確指出存在的問題,進行批評教育,并提出要求,責令其限期整改。對經誡勉教育仍不改者,進行降職或免職處理。⑤實行引咎辭職制。對問題比較突出,在群眾中影響較差、或因瀆職、失職造成失誤或損失,但又難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干部,要求其提交辭職申請,主動引咎辭職。⑥推行交流輪崗制。對掌握人、財、物等重點部門、重點崗位的領導和一般干部,進行適當的輪崗交流,可以在部門之間、鄉鎮之間橫向交流,也可以在部門與鄉鎮之間縱向交流。總之,要通過多渠道、多形式,促進黨員干部黨性黨風黨紀的轉變。
(三)加強督促檢查,建立懲處機制。
對黨員干部實施有效監督,是防止執政黨腐化變質的重要保證,而這種監督必須是“鐵面無私”的。因此,加強監督制約,確?;鶎狱h員、干部不犯或少犯錯誤,是加強黨性黨風黨紀建設的重要環節。要把權力的科學配置與對干部的有效監督結合起來,把事前、事中、事后監督結合起來,把黨內監督與黨外監督結合起來,形成監督合力,對權力進行全方位監督。
一是建立科學有效的監督評價制度,完善考核評價體系。①要建立以任期目標為主要內容的實績考核指標體系。以崗位分類為基礎,從定性和定量兩方面入手,制定相應的崗位職責規范,明確領導干部在任期內或一定階段內的工作目標、實現目標的要求以及具體的獎懲措施。對能夠量化的,進行量化評估;對難以量化的,采取定性民主評議來確定。做到硬化指標,強化責任,剛化考核。②要改進考核方法。堅持階段考核與年度考核、單項考核與全面考核、重大事項及時考核與定期通報相結合的辦法,全面考察掌握干部的工作實績。③要強化對考核結果的運用。對經考核政績突出者,該提的提,該升的升,有的甚至可以破格使用。對考核后認定的不勝任者,要兌現結果,該降的降,該調的調。
二是建立一支能力強、業務精、作風正,敢于同不良風氣作斗爭的監督員隊伍。監督是一門科學,屬于管理科學之范疇,必須由一支具有浩然正氣、懂業務的同志來做這項工作,才能保證監督而不至于游離于管理之外。并不斷地通過學習培訓,改善專兼職紀檢監察干部知識結構,提高專兼職紀檢監察干部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素質。
當前社會經濟飛躍式發展,各個行業都應用新設備、新技術加強生產與運營,人們生活中也融入了各類新式電器,這都無形中增加了火災源頭,近年來火災隱患逐漸增多,火災頻發。消防管理問題已經凸顯,消防管理是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工作,本文結合多年工作經驗以及當前消防工作形勢,提出了新形勢下的消防管理創新對策。
關鍵詞:
新形勢;消防;管理創新
隨著時代的發展與社會的進步,我國的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進程也逐漸加快,消防安全的問題也逐漸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其不確定性與風險性不斷升高,為了切實解決消防執法管理困難、火災隱患較多以及監管落實責任困難等諸多問題,消防單位應聯合相關部門制定一系列的新型消防管理體制,從根本上充分制定各部門的工作職責,以備意外發生時方便追究事故責任。
一、要明確防火責任,重點防治與集中管控相結合
消防工作在乎于時效性,因此就要在緊急情況之前預先明確防火責任。充分聯系行業管理各部門與消防執法部門,發揮好各行業管理部門對于人力、物力、財力的管理優勢,充分整合社會監管資源。各部門應采取協同監管與主抓到底、重點防治與集中管控相結合的方法,充分利用執法手段與力量結構優化的創新方式,時刻保持依法懲治違法行為的狀態,從根本上來堅固社會防火基礎。對于不符合消防要求的相關項目,嚴肅處理,堅決不給予批準并及時備案。在公安消防部門主抓防火的前提下,各行業中各部門協調監管,推動社會中各單位明確防火責任。
二、要創新工作方法,做好相互檢查與監督
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災的風險系數,將火災隱患從源頭消滅掉,這就要求政府部門從根本上革新傳統的消防管理模式,從單一的消防部門檢查管理改進為各行業單位部門自我檢查、自我監督,部門之間互相檢查、互相監督的方式,減少消防部門壓力的同時充分調動各行業部門的消防意識,為自己人身安全負責。通過將各部門的行政管理權力與監督執法權力相結合,充分利用各部門的優勢資源,從而保持打擊消防違法行為與降低火災隱患的良好狀態。
(一)社會單位自我監管
社會消防管理是以保障消防公共安全為目標的安全治理社會活動,為了有效實現公共利益,其強調了以政府為核心的社會多元化行動結構組織作用的發揮。社會單位可以采取設立消防日的措施,每周安排一個部門負責消防安全的方式,充分調動員工的消防意識,以值日的形式開展防火巡查,實行按月報告的方法,監管部門月末上報自我監察的消防情況,并及時記錄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問題從而加以解決。
(二)行業專項檢查
針對不同行業的不同特點,對于火災系統的特點,行業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相應的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活動,在活動中應明確對消防問題層面的檢查范圍以及針對消防問題的檢點,從而在檢查過程中落實單位各部門的消防主體責任,同時督促各部門加強消防意識,從而消除火災所帶來的巨大隱患。要充分利用網絡技術,運用計算機網絡更新、報警、消防問題與現狀,及時總結火災成因,提升消防技能。
(三)部門聯合檢查
政府機關部門應定期對各單位的消防自查情況進行檢測,由監管部門與職責對應的相關部門共同協作,聯合檢查納入消防安全責任的相關內容,對火災預防的任務進行系統的定人、定崗、定責,從而提升消防部門的整體水平與消防隊伍的個人素質。消防執法技術服務部門應每年定期組織各行業的相關管理部門對各單位進行系統的消防知識培訓,提高各行業管理部門的消防安全意識,同時在各個行業中儲備消防安全管理后備軍,進而對行業中的其他人員進行循循善誘的安全意識的熏陶與灌輸,提升行業的消防管理水平。在部門聯合檢查的過程中,制定本系統的檢查標準,并依據標準實施,針對不同行業管理部門的不同問題作出相應的解答。
三、要完善運行機制,建立科學合理的工作制度
為了保障消防安全工作措施能夠落實到位,就必須制定相關運行機制,從而促進各部門依法執行消防安全工作的職責。
(一)會議決議制度
政府相關消防部門應每年組織召開會議分析現如今的火災發生形勢,完成消防工作部門的上下級對接,適時地開展專項整治消防安全活動,針對一年內所發生的重大消防事故進行總結并分析提出新的革新措施,重點研究消防安全檢查的部署工作與重點任務的落實。對存在火災隱患、消防違法行為、對消防隱患問題不以為然以及發生重大火災的單位進行嚴肅的處理,并進行相關責任追究,組織相關部門研究對其嚴重行為的處理措施與意見,并下發一系列文件給相關部門切實執行并加以處罰,對于責任的個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并及時將處理結果上報給政府消防相關部門。
(二)信息互通制度
為了加強政府與各單位間的溝通與交流,并且方便協調聯動,要求政府消防部門定期向各單位實時播報火災的情形以及火災的典型案例,從而具體分析火災防患的重要性與迫切性,針對火災的防患提出整頓的意見,并將具體的措施交由行業部門進行整理總結投入到日常的專項檢查當中,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
(三)聯合執法制度
為了保障制度建設的完善,政府消防部門組織的有關行政執法部門應開展以社會為基礎的聯合突擊檢查,檢查各單位日常生活中的消防安全防患情況,由政府相關部門的執法技術成員安排聯合檢查,系統的解決單位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問題,從而對錯誤行為進行相應的嚴肅處理。
四、要落實保障制度,政府部門積極支持
消防工作的順利進行離不開對消防安全措施的保障制度。各政府部門應把管轄區域內的單位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上報給上級部門,由消防委員會進行督促整改,完善督促整改的制度,將政府的督查制度進行定期的檢查并進行隨機抽查,采取相關證件吊銷與暫扣、扣除工資獎金等懲罰措施來落實保障制度。
五、結語
新形勢下的消防管理需要從傳統的管理模式脫離出來,進行一定的創新與改革,從監管手段、監管方式、監管主體以及監管的各個環節入手,實現消防管理的全方位轉變,逐步實現從源頭消滅消防隱患,做到未雨綢繆,從事后解決轉變為從源頭治理。在政府的監管與推動之下,充分發揮社會各單位的主觀能動性,提高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識,從而真正實現加強和創新新形勢下的社會消防管理的目的。
作者:鄭俊輝 單位:浙江消防總隊杭州消防支隊濱江大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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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張義軍.消防監督工作面臨的困難及應對措施[J].山東工業技術,2015,(13).
[3]田勇.滅火救援行動中撤離戰術的運用分析[J].價值工程,2015,(29).
20__年,在市消防支隊黨委、區委、區政府和區公安分局的領導下,大隊全體官兵將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針,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攬消防工作和部隊建設,緊緊圍繞為全區地方經濟大發展創造良好消防安全環境的總目標,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著力點,以新《消防法》宣貫為契機,以推進公安信息化建設為載體,以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為重點,以構建和諧的警民關系為支撐,求真務實,改革創新,真抓實干,全面貫徹落實《__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決定》和《__縣第二個消防安全區創建工作方案》,全面提升消防監督執法、滅火救援能力和部隊正規化建設水平,推動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確?;馂男蝿莘€定和部隊安全穩定,為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做出新貢獻。
一、堅持政治建警,進一步提升班子和隊伍建設水平
(一)大力加強大隊黨委班子建設。按照提高“四個能力、兩個水平”和建設“政治堅定、開拓創新、團結協調、勤政廉政”的總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公安消防部隊黨委班子建設標準(試行)》,堅持民主集中制,貫徹執行黨委統一的集體領導下的首長分工負責制,按照創建學習型班子的要求,堅持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全面加強大隊黨委的思想、組織、能力、作風建設,繼續深入開展“爭創一個好班子、爭當一對好主官”活動,爭做嚴守紀律的表率,全面提高黨委班子的凝聚力、戰斗力和綜合決策能力,充分發揮黨委班子的龍頭核心作用。
(二)大力構建和諧警民關系。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公安廳局長座談會、公安消防部隊政治工作座談會精神,積極構建和諧警民關系。一是認真開展“和諧警營大家談”活動,進一步加強官兵之間的思想溝通和情感交流,建立新型和諧戰友關系,構建和諧的警營環境,激發廣大官兵安心服役和愛崗敬業熱情,進一步促進部隊安全穩定,增強部隊凝聚力和戰斗力,為部隊更好地履行職責使命提供堅強有力的思想保證。二是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群眾觀,把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視為已任,做到勤政為民、廉潔從警、嚴格執法、模范守法,在群眾中樹立公正、廉潔、誠信、嚴明的執法形象。緊緊依靠地方黨委政府、公安機關各部門的協調行動,以良好的工作業績贏得人民群眾的信任,樹立消防部隊良好形象,進一步改善警民關系,
(三)強化官兵思想政治教育。認真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專題教育,堅持用科學發展管武裝官兵頭腦,抓好忠誠教育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專題教育,大力開展學習抗震救災英模活動,繼續開展愛國奉獻、革命人生觀、尊干愛兵、艱苦奮斗和歷史使命、理想信念、戰斗精神、社會主義榮辱觀等基礎教育,大力弘揚新時期公安消防精神,使廣大官兵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榮辱觀,增強廣大官兵的職業自豪感和榮譽感,始終煅造官兵在各項工作中奮發向上的精神狀態。實施分層施教、分類排隊、分工負責、分析提高和改進教育方法的“四分一改”教育模式,強化“兩個經常性”工作,在思想政治教育針對性、實效性上下功夫。結合實際深入開展反腐倡廉、“五條禁令”和“四個嚴禁”專題教育,筑牢官兵思想行動的“堅固防線”。
二、堅持從嚴治警,進一步提升部隊正規化建設水平
(一)大力開展大、中隊達標創優活動。一是按照《云南省公安消防部隊大(中)隊建設標準》和《昭通市公安消防部隊“六化”建設實施意見》的要求,繼續鞏固“六化”標桿單位建設成果,大力開展大、中隊達標創優活動,確保大、中隊順利通過達標驗收。二是以養成促管理,進一步規范大(中)隊組織管理指揮流程、內務、庫室、營院、禮節禮貌、接待流程、臺帳等的規范,牢固樹立長期抓、反復抓的思想,把抓養成貫穿于一切活動,培養官兵良好的行為舉止,嚴格的紀律作風,完善建立正規的執勤秩序、訓練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使大、中隊正規化建設始終保持較高水平。三是制定《__縣消防大隊干部、士官、戰士量化管理實施細則》,對干部、士官、戰士實施量化考核,及時兌現獎懲,確保部隊“四個秩序”正規。四是堅持思路方法創新、管理制度創新、器材裝備創新和管訓手段創新,使部隊正規化建設在不斷創新過程中實現可持續發展,有力地促進了部隊戰斗力的提升。
(二)深入抓好安全防事故工作。一是狠抓安全防事故五項制度的落實,重點抓好《公安消防部隊安全工作規定》和《公安消防部隊車輛安全管理規定》的貫徹落實,層層簽訂《預防行政責任事故(案件)領導責任狀》和《保證書》,嚴肅事故、案件責任追究制度和倒查制度,堅持做到“問題不整改不放過、責任人沒有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官兵沒有受到警示教育不放過”。二是繼續強化“8432”安全防事故(案件)監管機制的貫徹落實,抓好集中教育整頓,認真開展“安全月”、“安全競賽”活動,創新5月、10月“安全月”活動的內容和方法,通過教育整頓活動,確實查找出部隊在管理教育和安全防事故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并狠抓整改和落實,嚴防各類事故和違法違紀案件的發生。三是加強對休假、公差、8小時以外等零散人員的監控管理,杜絕失控漏管現象的發生。四是繼續推行安全防事故風險抵押金制度,制定完善《安全防事故風險抵押金規定》,通過經濟杠桿作用進一步強化部隊安全防事故
工作。五是認真做好內部督察工作,加大對部隊執勤值班、管理教育工作的檢查督促力度,嚴肅查處督察中發現的問題。三、堅持大練兵,進一步提升部隊服務民生能力
(一)進一步夯實戰訓基礎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公安消防部隊深入推進滅火救援勤務實戰化工作指導意見》,全面推進滅火救援勤務實戰化工作。一是強化“六熟悉”工作,每周安排一次“六熟悉”,每季度對轄區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源進行一次普查,制定完善《交通水源手冊》,每月定期組織對城區周邊鄉鎮道路的熟悉工作。二是強化實戰演練,進一步完善高層、地下、化工、化學災害、建筑倒塌、交通事故、人員密集所等“七個預案”,結合職能任務、部隊裝備好轄區災害特點,年內提請區政府開展一次多部門、多力量的社會聯動滅火實戰演練,大隊對每個“文字類”重點單位組織開展演練1次,夜間演練達30%,并修訂完善《滅火作戰預案》。三是進一步完善戰訓基礎資料、重大危險源統計、重點單位統計、滅火演練統計、業務訓練與考核登記,實施紙質、電子文檔統一。完善滅火救援基礎資料庫,實行網絡資源共享,為滅火救援提供科學依據。
(二)進一步規范執勤備戰和滅火救援行動。修改完善執勤備戰制度,落實指揮長和大隊領導、大隊參謀、中隊干部值班制度,落實大隊指揮員遂行作戰指揮制度,全面負責滅火救援現場組織指揮工作。嚴格滅火救援程序,建立和完善滅火搶險救援戰斗和重大節事值勤保衛程序,實現滅火救援戰斗和值勤保衛行動的科學化、規范化、高效化。認真落實《公安消防部隊滅火救援戰評規定(試行)》,堅持每戰必評,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強化戰評結果應用。繼續推行滅火救援服務評議回執制度,規范滅火救援行為,接受群眾監督,增強“依法執勤,文明執勤”意識。
(三)進一步建立健全大練兵長效機制。以提高隊伍的政治、業務、體能素質為重點,落實“三個必訓”制度,繼續堅持全員練兵、全面練兵、科學練兵,完善訓練標準,規范訓練內容,創新訓練方法,優化訓練管理,量化訓練考核,強化訓練保障,明確各級各類人員職責,建立科學、完善的練兵長效工作機制。
(四)大力推進信息化建設步伐。認真落實全國公安廳局長座談會精神,努力提高信息化應用水平,完善“三臺合一”接處警建設平臺,啟動__縣城市消防安全遠程監控系統建設,實現警務信息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進一步規范大隊現有業務信息系統的信息采集、錄入工作,建立完善警務信息動態或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制度。依托地方資源,加強信息技術人員的培養,增強官兵信息化應用能力,提高信息化在消防監督和滅火救援當中的應用水平。
四、爭取支持,進一步提升大隊后勤保障能力
一是力爭消防業務經費取得新突破。加強向區委、區政府和區財政局的協調溝通,加大經費籌措力度,確保大隊業務經費達到《昭通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決定》人均3.5萬元標準。二是借助昭陽大發展這一有力時機,確保大隊危舊營房改造任務在年內啟動,并提請區委、區政府加強__縣第二消防中隊建設。三是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進一步加強車輛器材裝備的購置力度,加大處置化學災害、水域災害事故等特勤器材裝備的購置力度,進一步優化大隊車輛裝備機構。四是嚴格財務管理,堅持黨委理財制度,確保資產的安全與完整確保有限的經費用到刀刃上,加強固定資產管理。認真落實《云南省消防部隊固定資產管理規定》的要求,加強固定資產管理,確保固定資產安全和完整。
五、堅持齊抓共管,進一步完善社會化消防工作大格局構建
(一)繼續深化消防平安創建工作。按照《昭通市創建“消防安全縣(區)”第二個三年規劃實施方案》和《__縣十一五時期消防發展規劃》,積極推動消防安全創建工作。一是全面推進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按照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格局,建立政府分管領導牽頭,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消防工作協調機制。通過召開消防工作聯席會定期研究解決消防工作中的重要問題,督促各部門和各級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職責,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二是健全消防工作考評機制,把消防工作作為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和領導干部政績考評的內容,將消防安全創建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內容一并檢查、評比、獎懲。對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的,實行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一票否決。三是大力推進農村消防工作。認真貫徹《__縣社會主義新農村消防工作指導意見》,全面加強農村消防工作,大力推行村村消防隊工程,實現義務消防隊覆蓋率達100%,大力推進農村房屋財產保險,確保覆蓋率達到80%。四是繼續強化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在83家重點單位已經完成了20%的“標準化、標識化”管理的基礎上,20__年全部達標,落實單位主要負責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會議制度、逐級消防工作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強化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建立“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機制,推進火災公眾責任保險,提高投保率,切實加強火災防范和風險管理。六是繼續加強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按照“政府負責、落實規劃、快補舊帳、不欠新帳、健全設施、加強管理”的要求,加強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努力實現老城區公共消防設施改造布局合理,北部新區、工業園區的消防設施與城鎮建設同步發展,一步到位。
(二)大力開展執法規范化建設。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全國公安廳局長座談會議精神,加強消防監督執法規范化建設。深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強化消防法律法規學習,提高大隊消防執法人員的規范執法能力。繼續鞏固08年執法規范化建設成果,深入查改消防執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不斷完善五大執法機制31項制度,強化執法監督、嚴密執法程序,規范網上執法程序,完善消防監督業務信息系統,實現消防法律文書制
1.我國消防監督管理現狀
就我國現行的消防監督管理機制而言,三部消防法可謂是主要標志,也就是說我國的消防監督管理機制經歷了三個階段,為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但是進入新世紀以來,隨著國民經濟的迅速發展,現行消防機制越來越無法適應消防監督的需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還制約了消防工作的順利開展。就我國現行消防監督管理工作而言,它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1法律建設機制不健全
隨著時代的進步和人們對消防工作的重視,我國的消防法律體系取得了很大的改觀,但是仍然存在一定問題,消防制度不健全表現的十分明顯。這種問題不僅表現在我國基本消防管理制度方面,在我國基本的《消防法》中也存在很大的缺陷,法律法規以及消防技術標準都不完善。
1.2監督執法人員對消防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
首先,我國當前大部分監督執法管理人員都是經歷過計劃經濟體制的老員工,它們在工作中仍然存在著一定的傳統管理思維、工作經驗的現象,整個管理工作的重實體、輕程序,重打擊、輕保護的現象非常的嚴重,因此為了能夠實現與時俱進的發展要求,不得不在當前工作中對這些管理機制和策略進行優化。其次,具體工作中仍然有不少員工隨意執法、講人情、講關系的現象嚴重,無法真正實現公平公正執法要求,使得整個監督執法失去了固有的意義。再次,一些消防監督工作人員的道德素質非常低下,在工作中為了謀取個人利益而不惜走上犯罪道路,對一些消防機制不合理的現象采取得過且過的方式,導致日后消防監督工作開展非常的被動。最后,地方政府基于當地經濟發展需要,在一些消防干預和監督工作中存在監督不力的問題,導致日后出現火患之后處理難度大、被動現象明顯。
2.消防監督管理體制完善措施
“水火無情”、“賊偷一半、火燒全光”的說法早在我國封建社會就已經有所提及,這也明確的表明了火災預防工作的重要性。尤其是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社會財富不斷增多的同時也給火災的發生提供了方便,火災作為威脅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主要因素,做好消防監督管理工作對預防火患的發生意義突出。下面,我們就消防監督管理體制的完善策略進行研究。
2.1建立健全消防法律機制
火災是當今世界各國面臨的共同話題,也是十分突出的災難性問題,就我國而言,在高速發展的社會經濟條件下做好消防監督管理體制建設工作越來越被人們重視。立法作為維持社會穩定、促進社會發展、解決人民最關心問題的主要手段,只有建立健全消防法律機制,才能更好的解決各種因為消防監督體制不完善而引起的火患。面對這種情況,我國政府應當建立快速的立法機制,不斷根據社會發展形勢來健全和完善消防管理體制,從而確保社會發展與消防監督體制的適應。
2.2強化人員培訓工作
面對上述存在的各種人員素質問題以及因為工作人員工作力度不夠而引發的消防安全隱患,在工作中政府一方面可以通過組織培訓、 考核并實行優勝劣汰的競爭法則,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職業素質以及相關法律素質,建立一支高素質、高標準的執法隊伍;另一方面,還可以增加消防院校和消防專業的數量儲備更多高、精、尖人才,提高消防監督執法隊伍整體綜合素質。同時,政府還要建立責任體系和監督體系,明確各自責任和義務,務必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
2.3鼓勵社會各界力量參與消防監督
當前我國有限的消防人員面對無限的任務量, 總顯得捉襟見肘,為此我們可以鼓勵政府與社會各界力量共同參與,具體如下首先,全面培育消防中介組織,促使消防中介組織無序化向獨立、公正、規范和專業的方向發展,能夠有效解決消防監督人員缺乏的現狀。其次,由政府出資組建社會消防檢查隊伍,再次,延伸了消防安全管理和服務范圍。 #建立社會齊抓共管的新模式。 一方面,落實企業法人代表責任制,強化企業的主體安全地位作用153,加強自身監管;另一方面,加大社會宣傳力度提高群眾意識,做好消防工作,牢固樹立危機感和責任感。
2.4加強對外學術交流
我國的基本國情仍然是一個發展中國家,我們沒有走過的路發達國家可能已經歷過,并找到了很好的解決辦法。改革開放,奉行的便是將國外優秀的東西應用到我國的社會主義的建設中,同樣消防監督也應該這樣。因此,通過加強國際間消防組織間的交流、訪問以及學習有利于拓寬思路和引進一些比較優秀的消防監管理念、執法經驗或者技術裝備等等。
2.5借鑒經驗、形成監督管理新機制
汲取和學習發達城市的經驗做法,對城市轉型期出現的問題和矛盾要舉一反三,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與有關單位建立分行業領域、分類分級的監管機制,把“戶籍化”、“網格化”真正建立起來,確保消防安全工作全覆蓋,杜絕消防安全隱患的死角和盲區。一是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要求,扎扎實實地抓好公共聚集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監督管理,督促人員密集場所鞏固、提高“四個能力”建設,切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存在消防安全管理的問題單位或個人,督促落實相關責任和工作。二是常態化監督管理與專項治理相結合,在做好日常消防監督工作的同時,根據本地區實際,可適時集中開展外墻保溫、彩鋼板房、消防產品、城鄉結合部等專項檢查活動,但不宜過多、過濫,沖擊常態化的監督管理工作,使兩項工作相輔相成,互為補充,加強常態化的基礎監管,確保監管的實效。
關鍵詞:消防監督;行政執法;火災調查
中圖分類號:D6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2)07-0080-02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社會經濟的發展,且近年來幾宗大型火災事件的發生,消防安全事業也日益受到人們的關注,因此,要扎實有效地開展消防監督、行政執法及火災調查等各方面的工作,這對于預防和減少火災發生、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一、消防監督和行政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執法程序把握不夠準,有重實體規定,輕程序的現象
部分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對業務不夠熟練,對行政處罰的程序不夠了解,甚至在行政處罰前置條件并不具備的情況下就直接對當事人實施行政處罰。
(二)監督執法的力度不夠大
由于某些主觀或者客觀的因素,對于違法行為并未進行合理地處理,從而未能令違法行為真正受到法律法規的震懾,這樣不但放縱了違法者,也給社會造成了不良影響。如2010年發生在上海的“11?15”火災,是上海膠州路728號大樓正在實施的靜安區政府實事工程――節能綜合整治項目,事故共造成53人死亡,社會影響惡劣。在國務院相關部門調查后,認定該事故與有關消防部門安全監管不力有一定的關系,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業和無證電焊工上崗,對停產后復工的項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社會各單位對消防執法的忽視
部分企事業單位受“重效益,輕安全”的思想影響,為減少經營成本而縮短了對消防安全資金的投入。近幾年來,又由于世界金融危機的影響,使得消防基礎設施的經費更加難于投入,加大了消防安全的管理壓力。
(四)消防執法的環境有待改善
在監督執法過程中,偏重于整治自然和人為等火災隱患,而忽略了對單位內部的管理,且幾乎只是依靠行政手段來監督管理,忽略了對法律、技術、教育等多種手段的綜合運用,未能充分利用各部門各方面的資源,缺少必要的責任追究和制約機制,使得消防監督安全防范工作貫徹不完全不徹底。
二、加強消防防火監督執法的途徑
(一)確定消防監督的發展方向,促進和諧社會
消防部門在新時期要變被動為主動的工作方式,主動行使監督執法功能。消防監督執法是指公安消防監督機構依法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遵守消防監督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消防監督法律法規的行為責令改正,并依法實施處罰的行政行為。即消防執法部門是直接服務于社會的窗口,其監督執法工作的好壞與當地社會經濟的發展息息相關。因此,消防部門應該嚴格執法,只有消除了消防隱患,經濟方能發展,社會方能安定,人們相處方能和諧。
如甘肅消防系統為加強消防監督工作力度,提出要堅持“立警為公、執法為民、嚴格執法、熱情服務”的指導思想,開拓多警聯動的新模式,提高消防監督效果,有效地降低了火災發生的數量。
(二)培養一批專業化消防監督執法隊伍,提高整體消防監督水平
首先,深化消防監督執法崗位技術的指導,開展績效考評制度,加強自身的業務建設,從而提高執法工作水平。其次,加強消防監督隊伍的法治理念教育,開展群眾滿意度評價評比,杜絕執法不公、不嚴、不廉等現象的發生。此外,加強在職干部的素質培訓,建立消防監督員定期業務集中培訓制度,進一步提高消防監督員的專業技術水平。
(三)加強消防科技建設,提高消防工作的科技含量和現代化水平
當前科技技術發展迅猛,消防監督部門也應引進先進的消防技術裝備,同時大力推廣消防設施遠程監控系統建設,提高消防檢查巡查、火災調查水平。另外在信息革命時代,消防部門也需要加快消防信息化建設,依托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能,使消防事業跟上時代的步伐。
(四)加強消防宣傳工作,營造良好的消防執法環境
消防部門要采取一切手段,抓好全社會的消防宣傳工作。同時,運用現代化的傳媒向社會廣泛宣傳消防法律,普及防火、滅活以及逃生自救的知識,做好消防執法正面典型的宣傳工作,樹立公安消防部隊執法為民的良好形象,讓廣大群眾和各級領導均理解和支持消防工作。
三、嚴格開展火災調查工作
火災調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賦予公安消防機構的一個重要職責,是一項專業性、技術性、政策性很強的基礎性工作,其集知識、經驗、技能于一體,是公安消防監督執法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對社會實行公共安全管理的行政行為。因此,公正、科學、準確地進行火災調查,對于維護公安消防機構的執法形象,促進消防事業的發展極為重要。
(一)火災調查的重要性
1.組織火災調查,是消防條例賦予消防監督機構的職權,必須嚴格履行。消防監督機構組織火災調查是一種執法行為,理應得到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但在現實的調查中,這種執法行為卻往往會遇到很大阻力。當特大火災爆炸事故發生后,當地行政領導有時會阻止消防部門組織調查,而會制定某部門負責調查,或者消防部門未調查,有關部門就擅自整理了火災現場。這些都是違法行為。歸根究底是相關部門對消防監督執法相關法律條例及火災調查權利的不了解所致。
2.現場取證調查,是火災調查的核心,必須深入細致。在調查中可根據火災大小、涉及范圍和調查的難易程度,分為調查訪問、現場勘查、損失核查等若干組,且均有消防監督員參加,統一指揮,同時開展工作,從而全面搜集證據,盡量減輕人為阻撓而造成的虛假證據。對于情況負責的火災,要對可能的起火因素逐個調查。
如在1997年的江西臨川牡丹賓館火災中,通過對易被忽視的煙熏痕跡進行分析,確定了起火點,并根據樓層間煙熏程度的不同,分析出了火勢發展歷程,而各房間的窗戶玻璃不同的破壞情況也同樣證明了以上結論,從而準確地判斷出了火災的原因,還原了火災的發展過程,這對于判定火災性質、提供證據、防災減災具有重要意義。
(二)火災調查工作面臨的問題
1.火災調查的相關法律法規尚不健全。首先,火災調查缺乏全國統一的立案標準;其次,按照《消防法》的規定,火災損失的統計和核定,是便于分析火災規律,但在實際案例中,其被視為火災損失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目前其依據的法律性質還不明確。
2.由于《火災事故調查規定》中還尚未明確規定火災調查裝備的配備標準,致使各級公安消防部門的技術裝備缺乏,火災調查技術手段落后,許多時候依靠工作人員的專業經驗進行判斷,很難保證調查結果的客觀公正性,并且一些重要的火場痕跡物證也難以得到長期妥善的保管。
3.缺少火災調查的專業隊伍,因為這是一項技術含量較高的專業性工作,需要積累大量經驗。但是目前大多數消防部門都沒有專門設立調查部門,且調查人員的素質跟不上新形勢的要求。在火災進行調查時,專業調查機構的學者、專家往往是臨時對某一火災現場進行調查,頻繁地換崗會影響調查團隊的穩定,對火災的調查的穩定、公平及公正性造成一定的影響。
(三)改進火災調查的幾點意見
配備完善的現場勘察儀器,提高火災調查工作的技術含量;專門培養一批火災調查專門人員,并強化培訓,提高廣大基層調查人員的業務能力;各級領導必須將火災事故調查作為公安消防機構履行的重要職責中一項長期性、持續性工作來進行,切實引起各部門的重視。
四、結語
完善和加強消防安全事業,需要在消防防火監督、行政執法及火災調查等方面不斷進步和突破,不斷開拓前進,不斷注入新的活力,使消防事業跟上時代的步伐。
參考文獻
【關鍵詞】基層;火災事故調查;問題分析;對策
Abstract:through the new period fire control institutions of public security organs at the grass-roots level fire accident investigation the main questions existing in the work analysis, to improve the fire accident investigation supervision mechanism, and raise the level of law enforcement fire adjustment measures.
Keywords: basic;The fire accident investigation;Problem analysis; countermeasures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不斷發展,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不斷深入和完善,公民法制意識進而不斷提升。火災事故調查工作是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具有較強的法律性、技術性和時效性。火災事故調查工作既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也反映出各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履行社會職責的執法形象。因此火災事故調查工作必須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項機制,提高工作效率,以適應新時期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
火災事故具有破壞性和復雜性,表現在現行法規中可供認定的起火原因較多,火災現場情況復雜,大部分能證明起火原因的直接證據被燒毀,撲救火災時現場容易遭到破壞,所以火災事故調查工作具有客觀疑難性。在進行火災事故調查時,要充分運用相關科學的知識,經過艱苦細致的調查,才能做出正確科學的認定結論。
1、引言
1998年9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1999年3月15日公安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相關規定,了《火災事故調查規定》(公安部令第37號),對火災事故調查程序等內容作了全面、具體的規定。2009年5月1日實行的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火災事故調查規定》(公安部令第108號令)以及2009年8月1日實施的國標《火災現場勘驗規則》,2012年11月1日起新頒布實施了《火災事故調查規定》(公安部第121號令)等多次消防法律、法規制定或修訂,對火災事故調查工作的職責和程序進行了進一步的完善,對火災事故調查工作進行了具體的細化和補充,使火災事故調查工作向規則公開化、程序規范化、操作科學化的方向發展,形成了較為完善的火災事故調查工作法律體系。尤其在《火災事故調查規定》公安部第121號令實施后,火災事故調查工作重心轉移到基層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上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主要負責組織實施,因此基層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成為火災事故調查工作質量高低的關鍵。
2、當前火災事故調查工作形勢與存在的問題
2.1起火原因客觀復雜性尤為突出
隨著經濟改革的深入發展,用電、用火、用油、用氣量的大幅度增長,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產品的廣泛使用,燃燒物種類和總量劇增,燃燒形式和有毒氣體等燃燒產物更加多樣化,火災原因和火災規律日趨復雜化和隱蔽化。這些新情況產生兩個方面問題:一是發生火災的幾率增加,二是火災事故調查認定難度不斷增加。
2.2因火災事故調查認定引發的案件增多
2.2.1隨著國家法制進程的不斷推進,特別是《國家賠償法》、《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等一系列約束公權力、規范政府行為法規逐步深入人心,對火災事故調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來,因火災事故認定結論不服導致的行政責任經濟賠償的訴訟案件明顯增多,而法院在審理經濟賠償案件中,把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出具的火災事故認定作為主要或關鍵證據,致使公安消防機構認定的火災原因可能受到火災當事人的質疑,有的地方還因此發生了群眾上訪,個別地方形成了,影響了社會和諧和穩定。
2.2.2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火災事故認定不同于交通事故認定的主要區別在于交通事故認定相關的責任劃分有交通強制保險作為經濟保障,當事人的損失可以得到最大程度補償,但因火災當事人可以是單位和個人,還常常涉及到第三方,火災公眾責任險又不屬于強制保險范疇,在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中得不到損失補救的火災當事人經常將矛盾的焦點集中在消防部門上,造成火災事故認定而引發的案件不斷增加。
2.3火災事故調查工作機制與火災技術鑒定發展不相適應
2.3.1近年來,司法部相繼出臺了《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鑒定人員管理辦法》、《司法鑒定執業分類規定(試行)》等行政規章,明確規定相關大專院校、科研機構、社會團體等組織機構均可申請設立司法鑒定機構,面向社會接受司法機關、仲裁機構和其它組織或當事人委托,提供司法鑒定服務,并將包括火災原因認定涉及的痕跡和微量物證技術鑒定納入司法鑒定范圍。在廣大群眾法律及維權意識日益增強的情況下,火災事故調查認定一旦涉及當事人的權益保護,在訴訟和仲裁時,當事人應當有權申請社會司法鑒定機構獨立作出司法鑒定。同時也是便民原則在立法及執法中的具體體現,反映了社會發展趨勢。在人民法院審理和判決此類案件時,也可以委托社會司法鑒定機構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出具的火災事故認定書涉及的技術鑒定結論進行重新司法鑒定。
2.3.2但目前消防機構和技術鑒定單位均同屬公安部(同一部門)管轄,即使鑒定結論是正確的,也隨時面臨著法院采信證據時受到重新司法鑒定的質疑。如何適應司法鑒定改革的要求,探索和建立新時期火災事故調查工作的機制創新,堅持依法履行職責與維護執法公正的統一,是現實而緊迫的任務。
2.4火災事故調查人員業務素質亟待提高
火災事故調查一項十分艱巨的任務,要求火調人員必須具備很強的綜合素質,在知識深度上包括消防業務理論、各種法律法規,在知識廣度上包括心理學、社會學以及生活習慣和風俗習慣等學科交叉方面的知識。據統計目前我國基層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警力嚴重不足,全國消防警力與人口的比例約為萬分之一,與歐美國家普遍達到萬分之五的比例相差甚遠?;鶎酉罊C構現有的火調員缺乏專門的火災事故調查培訓,人員來源多樣,有地方大學生、其它部隊調轉人員、也有消防院校但非火災調查專業人員。有些火災調查人員身兼多職,兼而不專,影響到了技術人員水平提高?;馂恼{查專業人員按照地域分布,相互間交流少。有的基層大隊從事火調工作十余年,都沒碰上一次較大及以上火災事故,缺乏復雜疑難火災事故調查工作經驗。
2.5當前火災事故調查工作存在的問題
部分基層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領導對火災事故調查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措施不當。
2.5.1未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思想和求真務實的作風,個別火調人員法制意識、證據意識、群眾意識、服務意識淡薄,對群眾缺乏感情,對廣大群眾在火災事故調查工作的意見和來信來訪缺乏熱情、嚴肅的態度,甚至冷硬橫推拖。
2.5.2責任心、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偏低,僅憑經驗和主觀意志辦案;執法不嚴、不公、不廉。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火災事故調查工作改革的方法、機制缺乏研究探索,火災原因調查工作的理論和技術手段與完成工作任務的要求存在較大差距。
2.5.3有些基層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火災事故調查經費未得到保障,消防經費預算與經濟社會發展和消防部隊建設要求不相適應,消防業務經費嚴重不足,致使火災事故調查工作得不到正常開展。
3、加強火災調查工作隊伍建設和體制建設
進一步加強火災事故調查工作,是基層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積極主動地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是履行好法律賦予的行政執法職能,全力維護好重要戰略機遇期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任務。把切實加強火災事故調查工作和火調干部隊伍建設,作為全面推進消防工作,切實帶動消防執法水平的提高和消防行政管理水平的加強與改進,努力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消防管理工作體制。
3.1大力實施人才戰略,建設高法律素質的火調隊伍
3.1.1要在公安機關消防部隊實施人才戰略中,突出抓好火調干部隊伍建設?;鶎庸矙C關消防機構在《火災事故調查規定》修訂后,工作量大增,要緊緊依托省級、市級火災原因調查專家組,培養和鍛煉基層火災事故調查人員,在當地公安機關領導下,參與本地區發生的重大疑難火災以及縱火、爆炸等恐怖破壞事件及其次生災害原因的調查工作。
3.1.2堅持社會主義法制理念教育,確保在火調工作中始終堅持執法為民,嚴格、文明、公正執法,同時也要做到“規范、理性、平和、文明”執法。
3.2不斷改進工作作風,建設紀律嚴明的火調隊伍
3.2.1從嚴治警,大力推進部隊正規化建設和紀律作風建設。嚴格消防部隊內部執法監督,嚴格追究執法過錯責任,決定杜絕火災事故調查工作中不嚴、不公、不廉和執法腐敗的問題發生。
3.2.2堅持科技治警,增強火災事故調查認定的科學性、嚴肅性。科技強警涵蓋消防工作和隊伍建設各個方面,概括了人員、裝備和管理理念在公安工作中的相互關系。消防工作貫徹科技治警方針,體現在提高人員科學知識水平、加強裝備建設、建立現代科學管理體系三個方面,全面推進火災事故調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3.2.3堅持從優待警,給予火調人員政策、待遇傾斜。要認真對待火災事故調查專兼職人員的編制改革,對工作突出的應給予肯定和獎勵,在福利待遇和晉升職務、立功受獎等方面給予優待。
3.3積極完善火災事故調查工作體制,大力推進技術創新
基層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堅持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加強消防工作的社會建設和管理。大力推進火災事故調查工作的體制、機制和技術創新。
3.3.1為適應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和司法鑒定體制改革需要,充分運用市場機制,培育、建立社會化的火災痕跡物證司法鑒定機構。在大專院校、科研機構、社會團體、其它組織,尤其是具有相近專業實驗室的地方院校和科研機構設立地方性“火災痕跡物證司法鑒定機構”,充分利用這些單位智力以及儀器設備等方面的資源和優勢,為基層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認定火災原因提供技術支持,逐步實現火災事故調查工作行政與技術行為的剝離,改變目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一方面履行火災現場勘查的職責,另一方面對現場勘查提取的火災痕跡物證又送本系統進行技術鑒定,并據此出具火災事故認定書的做法。
3.3.2制定火災事故調查的立案標準,明確公安消防機構負責組織調查火災事故原因的范圍和程序,使之更具操作性。積極研究改進火災損失統計的職責劃分和統計方式,充分發揮保險公司、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等組織在火災損失統計中的作用。積極研究火災事故認定方法和程序,使之更科學、民主、公正。
3.3.3逐步推進消防責任險和社會救助機制,提高火災當事人迅速恢復生產和生活的能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3.3.4堅持科技強消防,推進消防科技進步。及時配齊火災事故調查工作所需的各種裝備和設施。加大經費的爭取力度,及時配備火災事故調查工作所必需的各種設施,同時,應當及時更新火災現場的勘查器材,在裝備和設施上保證火災事故調查工作的順利進行。充分發揮消防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的主力軍作用,廣泛調動社會科研力量,加強消防科技基礎理論、應用技術和軟科學研究,推動火災事故調查相關學科升級。加快火災調查科研成果向現實生產力和戰斗力的轉化,在基礎理論和應用技術上為火災事故調查工作的發展奠定堅實的科學技術基礎。
參考文獻
論文關鍵詞 執法公信力 公開 公正 科學評價機制
面對歐洲主權債務危機持續發酵、國際經濟形勢連續動蕩、國內社會經濟改革日趨復雜對社會經濟發展與公安工作帶來的諸多挑戰,筆者擬根據社會經濟形勢對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結合某地公安局工作實踐,從加強執法公信力建設入手,對新形勢下公安發展的新路徑談幾點粗淺認識,以期拋磚引玉。
一、提高公安機關執法公信力的現實意義
公信力既是一種社會體系的信任,同時也是公共權威的真實表達,《現代漢語詞典》對此的解釋是:使公眾信任的力量。將此解釋運用到公安工作,可以理解為警察執法的社會作用、影響和效果。正是基于此,公安機關執法公信力的高低,直接關系公安隊伍的執法形象和執法權威。
1.加強執法公信力建設是順應時展,回應人民群眾殷切期盼的現實需要。隨著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快速發展,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等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人民群眾的維權意識和政治參與意識不斷增強,整個社會對公權力的制約明顯加大,來自社會各方面的執法監督機制日趨完善,公安機關的執法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加上國際、國內社會經濟形勢的發展,影響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不確定因素明顯增多,難以預料的挑戰和風險明顯增多,國內經濟發展和社會各方面矛盾相互碰撞明顯增多,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對公安執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反觀公安隊伍自身,執法行為不規范、執法活動不透明、制度執行不到位、工作作風冷硬橫推等問題還是不同程度存在,與社會的發展、群眾的期盼存在一定差距,迫切需要通過全面加強執法公信力建設,回應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新要求,將“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的執法思想貫穿公安執法活動的始終,讓民警牢固樹立“嚴格公正規范,理性平和文明”的執法理念。
2.加強執法公信力建設是公安機關自我加壓,促進自身發展的客觀需要。社會主義條件下的執法公信力,從根本上講,是靠人民的信任,靠嚴格公正執法,靠提供熱情服務贏得的。近年來,公安機關通過大力推行執法規范化建設,執法行為進一步規范,執法形象進一步改觀,群眾滿意度有了進一步的提高。但是基于公安機關擔負著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維護國家安全、化解矛盾糾紛、打擊預防犯罪、維護公平正義、服務改革發展的重要職責,基于在國家和社會發展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基于人民群眾對警察職業的特殊關注度,要求我們始終將改善和促進自身發展,深入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作為一個永恒的主題。要通過加強執法公信力建設,對執法規范化建設實現五個方面的支撐:(1)更新民警的執法理念;(2)提高執法活動的規范化程度;(3)提高服務群眾的能力與水平;(4)提高執法活動與行政管理的透明度;(5)保證執法行為的公平公正。以此推動公安機關在執法行為上實現“三大提升”:即執法人性化程度、執法公開程度、執法公正程度大幅提升;在執法成效上實現“三大飛躍”:即執法主體能力、執法辦案質量、執法公信力實現大幅飛躍。
3.加強執法公信力建設是貫徹上級公安機關工作部署,實現“趕超發展”的迫切需要。在2011年全國公安機關執法規范化建設階段總結推進會上,公安部黨委提出了“全面深化執法規范化建設,不斷提高公安機關戰斗力和執法公信力”的號召。在今年全省公安工作會議上,浙江省公安廳黨委明確提出了“堅持規范執法、不斷提升公安隊伍公信力”的專門工作要求。我市各級公安機關圍繞“陽光執法”,在執法公信力建設方面進行了諸多有益地探索,出臺了《加強執法公信力建設的十條意見》,全面系統謀劃執法規范化建設。但要想實行趕超發展,彎道超車,在全省范圍內做大做強執法品牌,理應在工作力度更大上、推廣進度更快上、工作成效更好上下功夫,用奮發向上、銳意進取的精神狀態,用求真務實、真抓實干的工作作風,用敢想敢干、善作善成的超常氣魄,把決策部署轉化為行動,把宏偉藍圖轉化為現實。
二、全面提升公安機關執法公信力的主要途徑
信息社會背景下,提升執法公信力,既需要公安機關內部的不懈努力,也需要社會公眾的良性互動;既要有科學完善的體制與工作機制,也要有良好的執法理念與執法習慣,尤其要在建設過程中,突出“為民”、“公開”、“公正”、“科學”四個關鍵詞,全面提升社會公眾對公安工作的信任和認可。
1.為民——創新服務機制,讓百姓在優質服務中感受。始終把提高群眾滿意度作為執法工作的最高標準和終極目標,不斷改進和完善管理方式。推行民意主導的警務模式。要從接處警、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互聯網管理、出入境管理、日常執法辦案等渠道入手,廣泛發動民警聽民聲、察民情、訪民意,面對面了解群眾對公安執法工作的訴求與企盼,用民意、民愿來指導和改進民警的日常執法語言、行為及習慣。全面推行說理執法工作。應以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環節為切入點,將說法晰理工作融入日常執法工作中,積極引導民警說清事理、說透法理、說通情理,努力做到“案結事了,案結人和”。整合人民調解員、駐所調解室等社會資源,創新公開調解、查處模式,將執法辦案、行政管理的過程全面展示給相關當事人,主動聽取當事人意見建議,推行面對面溝通,提高執法辦案與行業管理的效能。拓展一站式執法服務。堅持“讓數據多跑腿、讓群眾少跑腿”,依托互聯網構建“行政審批系統”,實現“外網受理、內網辦理、外網反饋”的“一站式”服務。堅持“應進盡進”的原則,在健全完善“網上身份證辦理、出入境證件預受理和進度查詢、車牌號自選、視頻會見、交通違法網上自助處罰”等創新項目的同時,把更多的服務項目納入網上服務范圍,完成從“信息上網”到“服務上網”的真正轉變。開展親民化執法服務。在窗口單位全面推行“一張笑臉、一聲問候、一把座椅、一顆誠心”為主要內容的“四個一”服務方式,打造環境優美、秩序優良、服務優質、作風優秀的“四優”窗口。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不斷加強和創新戶籍、出入境、交通、消防等管理服務,積極推行直通車服務和預約服務、登門服務,方便群眾辦事。借助移動、聯通、電信等第三方力量,隨機對執法相對人、普通群眾進行執法滿意度測評,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2.公開——創新查詢機制,讓百姓在陽光警務中感受。在完善警務公開欄、警務通報會、電視報紙等傳統公開方式的基礎上,依托公安服務在線、電子信息屏(觸摸屏)、手機短信等新型媒介,著力實現執法依據、執法過程、執法結果“三公開”。在執法依據公開上求突破。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特例”,按照行政處罰、行政管理、行政許可、刑事執法及其他執法依據五大類別,除涉密及敏感信息外,將所有執法依據面向全社會公開。二是在同行業管理公開上求突破。以行業管理系統為依托,將行業管理的各類規定,行政許可的受理、審核審批流程、工作進度及許可結果,行政處罰適用的法律依據、裁量基準及處罰結果等內容在行業內部實現全公開,借助行業監督,轉變原公安一家獨攬模式,發揮監督合力。三是在執法信息公開上求突破。以電子政務的互聯網站為依托,從群眾普遍關心、重點關注、認為存在“貓膩”或“暗箱操作”的執法環節入手,逐步將執法辦案中的受(立)案、調查取證、強制措施采取等執法過程與行政處罰、人員處理、追贓返贓、移送起訴等執法結果,面向案件當事人公開。并將群眾評議穿查詢系統的數個階段,實現執法信息公開與接受群眾監督同步推進,打造“百姓家中的公安局”。
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積極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誰所有,誰負責”、“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落實政府消防安全責任制,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一)區政府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履行《消防法》賦予的職責,按照《長沙市消防發展十一五規劃》內容要求,結合本部門實際,逐年、逐階段細化目標任務和責任分工,將消防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使消防工作與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要進一步加大消防工作的檢查、指導和督辦力度,確保消防工作責任制、消防工作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二)區政府不斷增強宏觀調控消防工作能力,積極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格局。區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建立、健全對消防工作組織管理、協調督辦和檢查考評機制,落實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勢,研究解決消防工作重大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火災形勢穩定。
(三)按照公安部、監察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建立各部門、行業單位消防安全評價考核體系,深化部門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意識,推動部門、系統和行業單位各負其責,狠抓工作落實。及時掌握、通報全區各部門、各單位消防工作動態和責任目標完成情況,宣傳、推廣好的經驗作法,提高全區消防工作整體水平。
加強消防安全宣傳工作,提高全社會的消防法制意識
重點圍繞今年5月1日即將實施的新《消防法》,采取多種形式,大力開展消防法律法規、消防知識宣傳工作。
(四)區各部門、各單位要以消防宣傳“五進”(即進社區、進家庭、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為重點,有組織、有計劃并運用多種形式開展全民消防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改革創新宣傳教育形式、方法,擴大消防宣傳教育面、覆蓋面。各級領導要帶頭主動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督促下屬單位及員工學習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識。同時,區教育局要重點抓好學校的消防宣傳培訓工作。
(五)宣傳、勞動、教育、民政、文化、工會和公安消防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大消防宣傳教育力度,鞏固并擴大消防宣傳陣地,使消防知識宣傳融入社會生活。公安消防部門要加強與媒體的溝通聯動,以專刊、專欄、專訪、專題等形式,集中報道消防工作重大活動和滅火救援英雄事跡。
(六)教育、勞動及公安消防部門將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納入學校教育和員工職業教育、崗前培訓內容,重點加強全區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重點崗位、特殊工種人員的消防培訓,分類指導,按責施訓,確保學有所用、學以致用,落實持證上崗。繼續做好消防站對外開放,配備火災案例警示、成因演示等先進設備。
嚴格監督管理,嚴肅查處消防違法行為
加大執法力度,堅決采取法律措施,督促各有關單位徹底整改火災隱患。重點對人員密集場所、九小場所和“三合一”建筑等實行專項治理,加大對生產、儲存、經營、運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七)繼續深入開展火災隱患普查整治活動,摸清全區火災隱患底數和分布特點、狀況,指導相關部門分類制定整治方案,逐步減少火災隱患存量,控制增量。結合地域和時期特點,重點抓好“三合
一、多合一”等消防專項治理和“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等專項活動,同時按照公安部和省政府統一部署,適時開展高層、地下建筑、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等專項整治活動。
(八)完善并落實火災隱患公眾舉報、政府通報、媒體公示、掛牌督辦和重大火災隱患立、銷案等制度,建立有效防范火災隱患滋生和及時發現、消除隱患的長效機制。通報一批重大火災隱患,并按照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和定期升級制度要求,凡超過半年未整改的,本級政府要及時掛牌督辦;凡掛牌超過半年未整改的,要及時升級由上一級政府實施掛牌督辦。
(九)堅持依法治火,公安消防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消防監督執法力度,重點查處存在火災隱患久拖不改、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釀成火災、制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和非法承攬消防工程等違法違章行為。大力開展消防執法競賽、執法質量考評等活動,確保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及時查處亡人或重特大火災事故,認真分析、研究火災發生規律,為政府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提高社會單位消防自主管理水平,推動消防工作社會化
(十)積極探索重點單位現代消防管理模式,重點推進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標準化管理試點工作,逐步推開。年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30%達標,人員聚集場所和賓館飯店60%達標。在重點單位開展消防安全管理遠程監控系統建設試點工作,總結經驗,適時推廣,不斷強化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提高社會單位消防管理科技含量。
(十一)努力培育和整合社會消防資源,加快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工程設備操作等崗位職業化步伐,強化消防技術服務保障能力。建立金融、保險與消防安全良性互動機制,鼓勵、引導并逐步規范公眾聚集場所和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企業參加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增強平時防災和災后社會救助等功能。
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實現消防工作可持續發展
認真抓好城市公共消防設施規劃建設,將公共設施建設納入城市建設規劃,按照“補齊舊賬,不欠新帳”的要求,加快市政消防設施建設步伐。
(十二)按照財政部、公安部和省財政廳、公安廳《關于印發〈武警湖南省消防部隊消防業務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以及長沙市六部委關于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的相關文件,確保消防業務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并隨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逐年增長。嚴格落實消防業務費最低保障標準,足額、及時撥付到位。
(十三)年內完成五里牌消防站營房翻新改造工程,并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建設一座集應急物資、裝備器材、醫藥等后勤資源于一體的滅火救援物資儲備庫,以提高處置大型災害事故部隊遂行作戰能力。
深入開展農村社區消防試點活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因地制宜抓好農村社區消防規劃、消防基礎設施、消防宣傳教育陣地建設,建立以專職消防隊伍為骨干,以聯村警務室治安防火巡查隊伍為依托的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構建適應新農村建設需要的農村社區消防組織管理體系。認真貫徹中央綜治辦等七部門《加強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消防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抓好農村消防建設試點示范工作,并全區推廣。
(十四)民政、公安、消防等部門要大力引導街道、社區開展“爭創消防安全文明社區”活動。公安、消防部門要以建設“社區警務室”為契機,切實加大社區消防建設指導力度,組建多種形式社區消防安全組織,重點加強社區65歲以上孤寡獨居老人、未成年人和進城務工人員等社會弱勢群體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認真貫徹中央1號文件精神,切實加強農村消防車道、消防水源等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健全農村消防組織和安全保障制度,指導村民委員會落實消防安全檢查、消防宣傳教育和村民防火公約等措施。
(十六)積極探索城市社區、農村消防基礎設施、消防力量、經費保障等長效機制。我區要重點推進街鎮鄉專(兼)職消防隊建設,相關裝備及人員經費由各街道、鄉按照省、市有關文件負責解決。
加強消防隊伍建設,提高滅火搶險救援能力
(十七)加強對火災、重大災害事故的分析預測以及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演練工作,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完善消防部隊與公安、安監、城管、市政等部門的聯動機制,整合社會滅火救援人力、物力資源,提高對火災及其他各類交通、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能力。年內,區政府要組織一次全方位、多層次,多部門、多單位參與的消防綜合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