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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推動禁毒宣傳活動的深入,社區開展了一場禁毒知識宣傳活動,通過現場講解、發放禁毒宣傳資料500余份等形式,宣傳危害。
全面推動禁毒工作的深入開展,增強群眾的識毒、拒毒意識,營造濃厚的禁毒氛圍,尤其一些青少年深深認識到了對人的生理、心理造成的傷害,以及吸毒對個人、家庭、社會造成的危害。增強了他們自覺遠離、自覺抵制的意識,提高了識毒、防毒和拒毒能力。使廣大居民群眾更加深刻地認識給社會造成的極大危害,有利于進一步增強全社會的防毒、拒毒和禁毒意識。
通過本次宣傳活動進一步擴大了禁毒宣傳的覆蓋面,使大家更清晰的認識到的危害,增強識毒、拒毒、防毒能力,在提高自我防范意識的同時,積極參與禁毒斗爭,共同構建和諧社區、平安社區。
為更好的開展校園禁毒防艾宣傳教育工作,增強青少年對和艾滋病危害的認識,提高學生禁毒防艾的意識,州殘聯、市人大、市公安局、市交警大隊、團市委、勐卯鎮、市住建局與駐勐卯鎮姐崗村委會新農村建設工作組于6月25日在瑞麗市民族中學聯合開展了“深入創建無毒校園,促進少年健康成長”為主題的禁毒防艾宣傳活動。瑞麗市民族中學全體師生500余人參加了此次活動。
在活動上,市公安局禁毒辦主任王榮富結合自己從事公安工作多年打擊禁毒販毒的親身經歷,運用典型案例,深入淺出,重點圍繞“什么是、的種類及危害程度”等幾個方面,深刻闡明了給人類、給家庭、給社會帶來的嚴重危害,宣傳教育和引導人民群眾要提高防范意識,自覺增強預防抵制侵害的能力,自覺遠離、拒絕,并積極參與到禁毒工作中,形成共同抵御的強大動力。
市防艾局楊云波則以《拒絕艾滋,珍愛生命》為主題,結合當前艾滋病感染和蔓延的嚴峻形勢,著重從“什么是艾滋病、艾滋病的癥狀表現”等方面給家庭、給社會造成的危害性,教育和引導廣大群眾要潔身自愛,從小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遠離,拒絕艾滋,珍愛生命,共建和諧美好明天。
市交警大隊宣傳隊肖光宣講了交通安全知識;市住建局冷軍副局長講解愛護環境及公共設施方面的知識。
經統計,此次活動共展出展板50余塊、發放禁毒防艾、交通安全、森林防火、反等宣傳材料8500余份,受教育人群達700余人 。通過此次禁毒防艾活動讓干部職工、師生和群眾對和艾滋病有了一個深刻清醒的認識,紛紛表示要提高警惕,自覺養成健康的生活方式,陶冶高尚、積極向上的思想道德情操,抵制,預防艾滋,共筑中國夢。
為貫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提高社區居民識毒、防毒、拒毒的意識和能力,提升社區居民參與與禁毒斗爭的合心力、努力創建"無毒"社區,抵制,參與禁毒的主題活動,幫助社區居民認清的危害。6月18日,紅星社區開展禁毒宣傳進社區活動。
開展禁毒宣傳活動
為切實增強轄區群眾的禁毒意識和防范意識,近日,xx派出所結合“百萬警進千萬家”活動,走進轄區村居,開展禁毒防范宣傳活動。
活動中,民警通過發放宣傳資料、面對面講解等多種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從身邊的真實案例說起,向群眾講解相關法律知識、違法犯罪造成的嚴重危害、相關舉報辦法等,切實增強了群眾明辨是非、自覺抵御、預防違法犯罪的能力,也增強了群眾遵紀守法和自我安全保護的意識。
此次活動,共發放各類宣傳資料100余份。通過開展活動,進一步提高了轄區群眾對法律法規的認識和理解,營造了人人抵制的濃厚氛圍,同時進一步和諧了警民關系,受到了轄區群眾的一致好評。
為推動我縣禁毒宣傳教育工作深入開展,掀起全縣新一輪禁毒人民戰爭,鞏固和發展三年禁毒人民戰爭成果,根據魯辦發[20xx]32號文件及縣禁毒委有關會議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學習、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為
重點,提高人民群眾的禁毒意識,增強社會各界參與禁毒斗爭的積極性、主動性,廣泛深入發動群眾,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禁毒斗爭的社會良好氛圍。為全縣打好新一輪人民戰爭奠定基礎。
二、宣傳目標
認真貫徹《全民禁毒教育實施意見》,堅持集中宣傳和經常性宣傳相結合,充分調動各種宣傳資源,深入學校、深入社區、深入農村、深入公共娛樂服務場所,大力開展內容豐富、實效性強的宣傳教育活動,將宣傳觸角延伸到社會各個角落,使預防知識知曉率在學校達到100%、城鎮達到95%、農村達到85%以上。廣大人民群眾的抗拒毒、防毒意識和參與禁毒人民戰爭的自覺性和主動性進一步增強。
三、主要任務
(一)組織開展《禁毒法》集中宣傳活動2、組織司法干警深入龍樹、江底、桃源、文屏、茨院五個重點鄉鎮,利用趕集天,通過發放宣傳資料、展出禁毒展板、書寫宣傳標語、播放宣傳廣播等方式分別在這五個鄉鎮開展1——2次的集中禁毒宣傳活動。
3、6月份在全縣組織開展一次學習、貫徹《禁毒法》考試活動。
(二)加大各鄉鎮司法所禁毒宣傳活動的力度。
1、各鄉鎮司法所都必須堅持集中宣傳教育與經常性宣傳教育相結合,聯合各站所,按照貼近實際、貼近群眾、貼近生活的要求,廣泛地開展面向廣大農民群眾的禁毒宣傳教育,切實提高廣大農民群眾參與禁毒的意識,使他們自覺地遠離。3、要求每個鄉鎮至少搞1次形式多樣,內容豐富,有聲勢的禁毒集中宣傳活動,在全社會營造禁毒人民戰爭的良好氛圍。
(三)組織宣講團深入高危人群中開展宣傳活動。
1、組織全縣法制副校長深入學校,以強化青少年“珍愛生命、遠離”的觀念為主題,以開展講座的方式為主,在全縣各中小學開展1次以上禁毒法宣傳教育活動。
2、組織普法宣講團于8月份,深入戒毒所為戒毒人員開展一次《禁毒法》專題法治講座。
3、組織普法宣講團,以各清真寺宗教活動節日為契機,深入清真寺開展禁毒知識講座。
(四)開展好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和社區矯正的宣傳工作。
安置幫教辦積極協助指導文屏鎮街道辦事處,其它鄉鎮人民政府履行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和幫教職責,充分發揮安置幫教的作用,在強制隔離戒毒所與社區之間建立良好的溝通機制,健全以社區為平臺,基層司法所參與的吸毒人員社會化矯正工作機制,繼續鞏固社會面上基本無失管失控吸毒人員的成果。做好社區矯正的宣傳發動工作。
禁毒宣傳進校園 筑牢校園防護墻
為了提高同學們對知識的認識和了解,進一步增強同學們識毒、防毒、拒毒的意識,使同學們充分認識給自己、家庭及社會所帶來的危害。近日,上虞區88學校組織舉行了以“拒絕,珍惜生命”的禁毒主題班會。
活動中,學校通過多種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學生們講解了的種類和危害。從社會歷史發展的角度讓學生了解給我們國家、民族帶來的深層次的傷害;從日常生活、學習、社會交往等方面深入分析了青少年吸毒原因,并就如何預防侵害師生們做了詳細講解。系統地為學生普及知識,用鮮活的案例警示學生提高警惕,遠離,勤奮學習,努力追求健康美麗人生。活動后,同學們紛紛表示,要堅決做到不好奇、不趕時髦、不信謊言、不受誘惑、不進易染毒場所、不與吸毒人員來往,自覺遠離。
本次活動,提高了同學們對的認識和警惕性,營造了良好的禁毒氛圍,實現“教育一個孩子,影響一個家庭,帶動整個社會”的良好風氣。
一、成立領導小組,狠抓工作落實。
為達到全校學生預防教育全覆蓋,預防知識知曉率100%的目標。開學初,xxx成立了禁毒工作領導小組,在學校行政會、教師大會、學生集會上都進行了宣講和培訓。
二、多種形式開展禁毒教育活動。
開展形式多樣的禁毒教育活動,使學生了解的危害,預防的基本知識及禁毒政策與法律法規,以“喜迎國慶、健康人生、愛我中華”為主題,認真開展好對青少年學生的預防教育工作。
從接到通知開始,認真研讀《開江縣2020年全民禁毒宣傳月活動實施方案》,我們通過每周升旗儀式、校園廣播站對禁毒活動內容進行了大量宣傳。此外,我們分別開展了文件中“五加N個一”的每一項活動。即:每學年參觀一次禁毒展覽;觀看一部禁毒電影;開展一次禁毒知識競賽;禁毒課;召開一次禁毒主題班會;開展一次禁毒征文比賽(或手抄報比賽或知識競賽);上好一堂禁毒課;組織寫好一封“珍愛生命、遠離”為主題的書信。
三、家庭學校社會聯手共同禁毒防毒。
學校在開展學校教育主導作用的同時,充分發揮了家長和社會的作用,避免形成校外教育盲區。學校向同學們宣講的禁毒內容、禁毒電影鼓勵學生拿回家給家長看,讓學生向家長宣傳拒絕的知識。
四、不足之處。
本次活動因時間較緊,制定出方案來即刻在全校范圍內開展禁毒教育及活動,初三畢業班即將參加中考,下次我們將會拓展范圍,讓全校師生都參與到禁毒教育工作中來。
關鍵詞:禁毒宣傳教育;制度化;風險規制
中圖分類號:DF79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4853(2011)06-0043-05
Study on the Institutionalization of Anti-drug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ZENG Wen-yuan
(School of Law,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Beijing 100088,China)
Abstract:Publicity and education is the foundation and center of drug control.However,the status quo of Chinas anti-drug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is problematic,which is decided by non-institutionalized“fanfare”model.The fundamental way to solve the problem is to achieve the institutionalization of anti-drug publicity and education,It is the requirement to implement the concept of anti-drug law,to ensur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anti-drug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sustainable to be adapted to the inherent principle of risk regulation.From the specific content,the institutionalization of anti-drug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includes the institutionalization of the subject,object,behavior and assessment,and so on.
Key words:anti-drug publicity and education;institutionalization;risk regulation
一、引論
禁毒戰略重心的選擇決定了禁毒工作的中心任務和主要內容,而減少需求為核心的禁毒戰略必然要求將事先性預防作為禁毒工作的最主要內容。我國近二十年以打擊為主導的禁毒工作實踐證明了太過直接追求功利效果的事后性禁止與懲罰并沒有令我國毒情形勢得以根本好轉,反而使得我國禁毒工作捉襟見肘,無法有效應對現實提出的挑戰。除卻其他原因不論,偏好嚴打、嚴禁理念的禁毒思維儼然成為制約禁毒工作科學開展的關鍵,由是,隨著人們對禁毒工作內在規律的深入認識,以減少需求為訴求的預防工作必然成為解決問題的根本之策。2003年“預防為本”禁毒工作方針的確立和2005年禁毒人民戰爭的提出標志著我國預防為先的禁毒工作思路在國家層面得到了首肯,隨后以此理念為指引的禁毒工作階段性成效顯著,故這種強調預防中心地位的禁毒觀為2007年《禁毒法》所固化,成為我國禁毒工作的基本依據。
從邏輯上來看,預防包含著需求和供給兩個方面的預防。前者著眼于讓人們不產生需求,其主要通過廣泛而持久的禁毒宣傳教育予以實現;后者著眼于流入非法交易市場的供給盡可能減少,即降低的可獲得性,其主要表現在嚴密的管制。需求創造供給,市場亦是如此,減少供給的最終目的也是為了減少需求,這就使得禁毒宣傳教育又成為預防工作的核心,即禁毒宣傳教育是整個禁毒工作核心的核心。筆者通過調研發現,關于管制工作,相關禁毒部門起碼能有共通的相應法規依據和具體執行方法,而關于宣傳教育工作,則(特別是在基層禁毒層面)普遍存在著諸如思想認識、工作機制、操作方法、效果評估等一系列問題,使得禁毒宣傳教育呈現出嚴重不適應我國毒情形勢的總體工作樣態。因此,要切實貫徹“預防為主”的禁毒工作方針,真正將禁毒宣傳教育落到實處,實現我國形勢的根本好轉,就必須認真總結已有禁毒宣傳教育經驗和不足,通過科學、系統的制度化建設使得禁毒宣傳教育走向規范化的可持續開展之路。
二、當前我國禁毒宣傳教育的問題
實現禁毒宣傳教育的制度化并不是意味著否定以往工作積累的另起爐灶,而是在積極總結經驗和汲取教訓基礎上的漸進變革。通過這些年的禁毒工作特別是禁毒人民戰爭的開展,我國各地按照國家相關文件的總體部署,將禁毒宣傳教育作為了禁毒工作的重要一環,并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效。這其中不乏許多寶貴的經驗和做法可資我們借鑒,成為了今后禁毒宣傳教育制度化建設的有益實踐資源。但同時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現有禁毒宣傳教育面臨著內外壓力的巨大挑戰,已經遠遠不足以適應我國毒情形勢的變化和禁毒人民戰爭的深化開展,而這種不適應性集中體現在禁毒宣傳教育仍停留在運動式的“大鳴大放”初步階段,沒有走向具有統一、有效的制度化路徑。筆者認為,這種弱制度化模式的禁毒宣傳教育存在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主體缺位、內容欠佳、方法落后、評估不當等方面。
(一)禁毒宣傳教育的主體缺位
禁毒宣傳教育是長期的事業,絕不可能朝夕可就,這就注定著其在短期內難以有著明顯的、可衡量的產出可言。禁毒人民戰爭是我國禁毒工作的基本指導思想,其當然也涵及禁毒宣傳教育。我國禁毒宣傳教育最突出的問題就是因短期低產出(即低政績)致使很多地方并非真正將其視為禁毒的核心工作,相應的人力、物力也就根本沒有投向禁毒宣傳教育上,即“重打擊、輕防范,對禁毒宣傳教育工作重視不夠、投入不足”[1]的問題相當普遍;更為嚴重的是,我國禁毒宣傳教育(其實是整個禁毒工作)名義上是開展禁毒人民戰爭,實際上作為一般公眾的人民缺乏必要的資源支持是不可能參與進來的。簡言之,這種“專”和“群”兩個方面都存在的主體缺位境況勢必造成禁毒宣傳教育的乏力。另外,從我國目前的禁毒宣傳教育的承擔主體來看,基本上是由各層級、地方的禁毒辦公室,實際上即公安機關禁毒部門主持和實際操作,這種工作的承擔很明顯是不符合公安機關性質和職能的,因為禁毒宣傳教育是非常專業化的文化工作,其遠非以秩序行政為能事的公安機關所能勝任。從表面上看,禁毒宣傳教育也存在著主體錯位的問題,不過,這一問題的本質仍然是主體缺位。
(二)禁毒宣傳教育的內容欠佳
禁毒宣傳教育的內容應當隨毒情形勢的變化和禁毒斗爭的發展而予以調整,做到與時俱進。根據官方統計和分析,我國現有登記在冊吸毒人員143.23萬人,與90年代高峰期相比,新滋生吸食海洛因人數已得到有效控制,年均增長幅度已從30%降至5.6%,但同時濫用冰毒、氯胺酮等新型人數增長較快,在公安機關新發現的吸毒人員中濫用新型的占47.8%,濫用新型人員以35歲以下青少年為主體。[2]面對這種趨勢,我們必須對癥下藥,將禁毒宣傳教育的內容重心放到合成類新型的宣傳教育上,因為對新型的認知不足是導致我國吸毒人群特別是青少年吸毒人員快速增長的首要原因。而筆者從實踐部門收集來的禁毒宣傳教育資料來看,內容陳舊是普遍問題,很多地方所使用的資料圖片仍是幾年前甚至是十幾年前所使用的。從另一個方面來看,禁毒宣傳教育講求三級預防體系的構建,而對于一般公眾的宣傳教育應當是基礎性和主體性內容,但是現實中的禁毒宣傳教育內容主要是針對特定人群而設計的,缺乏一般性和全面性的內容。另外,就算是針對特定人群的禁毒宣傳教育,也沒有根據不同地區、不同人群、不同年齡使得禁毒宣傳教育內容也有所差異,各有側重,故無法做到因地、因人施教。總之,當前我國禁毒宣傳教育的內容基本停留對“的丑化”階段,即內容的廣度和深度都有所不足,這就使得其與一般公眾的需求相關性較弱,難以引起真正廣泛的社會效應。
(三)禁毒宣傳教育的方法落后
在禁毒實踐中,“預防為主”的禁毒工作方針流于形式的現象比較普遍,許多地方不同程度地選擇重打輕防、重近輕遠、重標輕本等急功近利的禁毒工作選擇策略。原本短缺的禁毒資源的如是分配不可避免地導致禁毒宣傳教育相當大程度的虛置,而同時又為了上級檢查和形象確立,則禁毒宣傳教育在方法上只能走短期性、形式性路徑,筆者將之稱之為運動式的“大鳴大放”。短期性體現為禁毒宣傳教育具有明顯的季節性,即禁毒宣傳教育一般集中在每年的“6•26”、“12•1”、“12•5”等與禁毒有關的活動日前后;形式性主要體現在禁毒宣傳教育在特定日期進行喊口號、貼標語、搞集會等表面無限風光的活動。這兩者且還都往往隨著一些地方禁毒部門領導的偏好而形成不同的風格,明顯缺乏將其視為禁毒工作的最核心內容予以長期性和通盤性的考量。
(四)禁毒宣傳教育的評估不當
既然禁毒宣傳教育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文化工程,而文化的影響力經常是在潛移默化中對整體公眾的心理發生作用,那么禁毒宣傳教育的合理評估只能結合某一區域整體毒情形勢的事實而進行,絕不能就禁毒宣傳教育的活動本身而評估。這就如同禁毒嚴打的效果評估一樣,絕不能以破獲案件、抓捕違法犯罪分子、繳獲等數量這類嚴打本身事實為指標而評估,相反則必須以整體毒情形勢是否得到好轉作為衡量指標。從我國本身就給力不足的禁毒宣傳教育現狀來看,目前對禁毒宣傳教育的評估恰恰犯了上面所說的錯誤,即以事實本身而非事實產生的影響進行評估,這種傾向主要體現在禁毒宣傳教育片面追求形式性的量化指標,如追求新聞發稿數、標語張貼數、禁毒活動參加人數等表面數字,至于這些新聞、標語、活動對于公眾心理、毒情形勢的真正影響則在所不問。更有甚者,許多地方往往通過這些活動就徑自得出民眾識毒、拒毒、防毒能力自然得到普遍提高的結論。
三、禁毒宣傳教育制度化的意義
通過對我國禁毒宣傳教育的現狀特別是存在問題的分析,我們不難發現其問題的癥結就在于原有的禁毒宣傳教育模式還停留在比較僵化的粗放型“大鳴大放”階段。這種傳統模式如果在全能國家體制如計劃體制下往往能通過運動式的集中活動在短期內取得極大效果,但其卻因過分的任意性和政治性而在社會相對自主以及民眾利益急劇分化的時代中喪失了相應優勢,故也就不能有效應對我國禁毒工作面臨的新挑戰。在這種情形下,禁毒宣傳教育制度化成為舊有模式的超越、糾正和替代的理性選擇,主要是因其符合禁毒規律、適應禁毒工作新發展而具有的積極意義。
(一)禁毒宣傳教育制度化是依法禁毒的必然要求
我國禁毒工作模式在國家治理從政策主導到依法治國轉變的大背景下也發生了相應的變化,即由“依指示禁毒”到“依政策禁毒”再到“依法禁毒”,到了今天依法禁毒的理念已經深入人心,即使有人非真心原因依法禁毒,但是他也至少必須拿著禁毒法律作為行為的形式依據。法律是最為正式的制度,而制度的意義取向就在于摒棄任意性,使得相應行為具有比較明確的預期,所以說,依法禁毒的時代要求體現在禁毒宣傳教育上,就是實現禁毒宣傳教育制度化。這是否定人治的禁毒宣傳教育新模式,它是應我國禁毒工作需求而必然產生。作為禁毒工作根本大法的《禁毒法》不僅明確“預防為主”的禁毒工作方針,而且更是將“禁毒宣傳教育”置于所有禁毒工作之首用一章內容予以優先規定,從而為禁毒宣傳教育制度化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基礎。所以說,禁毒宣傳教育制度化是依法禁毒的必然要求。
(二)禁毒宣傳教育制度化為實踐操作提供有力保障
禁毒宣傳教育制度化要實現對原有粗放型禁毒宣傳教育模式的揚棄,就必須使得禁毒宣傳教育從宏觀政策層面提高到微觀操作層面。當前我國禁毒宣傳教育更多停留在宏觀決策層面上,而在具體操作層面往往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如基層禁毒宣傳教育工作者對自己所從事禁毒宣傳教育認識不高、具體的工作職責認識不清、缺乏實際的工作技能及手段等。這就使得《禁毒法》所規定的禁毒工作方針和禁毒宣傳教育只具有文本宣示意義,即宏觀法律政策色彩偏重。禁毒宣傳教育制度化力圖將法律精神和規定真正落到實處,因此它始終將統一的、科學的、可行的操作方法作為重要內容,希冀消除現實中禁毒宣傳教育“各自為陣”的混亂局面,真正用規范的手段切實提高禁毒宣傳教育主體的認識水平和實際工作技能,將他們無規律應付性工作轉變為有規律的規范的主動性工作。
(三)禁毒宣傳教育制度化能有效促進各主體形成禁毒合力
《禁毒法》第11條至第18條盡管明文對政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甚至公民規定了開展禁毒宣傳教育的義務,但是并無違反義務的責任規范,這種缺乏嚴格的責任制度進而無法對禁毒宣傳教育行為產生真正約束力的法律狀況,也就成為我國禁毒宣傳教育舉步維艱的一大瓶頸。必須被遵守是制度的必然之義,禁毒宣傳教育制度化就在于以強有力的約束力試圖改變《禁毒法》這種偏軟的境況,在不違反我國法律體系的前提下,通過建規立章,視地域、主體的不同分別細化相應權利義務,明確各禁毒宣傳教育主體具體的工作職責和責任劃分,從根本上扭轉目前禁毒宣傳教育往往因本位利益追逐而產生的“開展則各掙風頭(互相爭奪利益),不開展則無人問津(互相推諉負擔)”現象。
(四)禁毒宣傳教育制度化是禁毒人民戰爭取得勝利的關鍵
“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是我們黨和政府始終處于不敗之地的根本,禁毒宣傳教育是全民教育,更是要堅持群眾路線。問題的嚴重性最鮮明地體現為吸毒人員由少數人(特定群體)向多數人(一般公眾)彌散的傾向,從而對整個社會的民眾心理產生消極影響,禁毒宣傳教育制度化從這種意義上來說就是以制度方式促進反文化的建立和發展。[3]文化的主體是社會公眾而不是政府,因而文化之戰的勝利必須寄希望于民眾。禁毒宣傳教育制度化的內容必然要求以較為順暢的制度途徑為公眾參與禁毒人民戰爭提供可觀的資源給付。必然要求有效地將公眾自身利益與禁毒宣傳教育緊密結合起來。因此,這無疑才是真正的禁毒人民戰爭及其取得勝利的關鍵。
四、禁毒宣傳教育制度化的具體內容
制度的有效性必須通過可操作性方能得以體現,禁毒宣傳教育的制度化就是尋求一系列可執行的具體制度建立,確保禁毒宣傳教育的常態化。但是這些制度的確立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個不斷調整和不斷整合的過程,所以筆者將其稱之為禁毒宣傳教育制度化,其主旨在于從主體、內容、對象、標準等各個方面建立符合禁毒宣傳教育規律的基本規范,進而實現禁毒宣傳教育從被動應付型向主動創造型工作范式的根本轉變。因此,我們對禁毒宣傳教育制度化的內容可以分解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禁毒宣傳教育主體的制度化
禁毒宣傳教育主體的制度化是全面實現禁毒宣傳教育制度化的前提條件。主體制度化首先要求主體的明確化,也就是說有清晰可辨的任務實施者和責任承擔者。問題是現代風險社會的衍生物,其不僅是種客觀的物質性社會事實,即“能從外部給予個人以約束的……普遍存在于該社會各處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的”[4]現實,而且也是一種反映價值和利益的社會建構,即問題作為風險“是一種認知或理解的形式”[5]。問題的風險兩屬性決定了禁毒宣傳教育作為政府針對問題的規制必定是科學管理和民主治理的有機結合,這就使得禁毒宣傳教育的主體必然是崇尚經濟理性的政府(包括專家)和默認社會心理的民眾的多元滲透。目前我國的禁毒宣傳教育主體極不規范,呈現公安機關單一主體錯位性地斷斷續續開展宣傳教育工作,而真正應當且能夠承擔禁毒宣傳教育的部門卻只是被動應付。禁毒宣傳教育主體的制度化,首先是在政府層面將禁毒宣傳教育職能從公安機關繁重的秩序行政任務中剝離,而交由文化、教育等部門承擔,這不僅符合《禁毒法》有關禁毒宣傳教育主體的法律精神,更符合禁毒宣傳教育的文化、教育行政的要求。禁毒宣傳教育主體的制度化,同時也要求公眾、專家、政府共同參與禁毒宣傳教育,形成主體合力,因為他們之間對問題的風險知識具有“相互競爭的理性”[6]。
(二)禁毒宣傳教育對象的制度化
禁毒宣傳教育對象的制度化是實現禁毒宣傳教育制度化的工作著力點。對象的制度化并不僅僅是指對象的特定化,其原因在于問題的彌散性注定著社會上的任何人群都有被卷入洪流的潛在可能性,故禁毒宣傳教育的對象首先必定指向社會一般公眾,其次才是特定對象即可辨識的群體。從禁毒三級預防的理念出發,禁毒宣傳教育對象的制度化應當講求對象的層級劃分和類型劃分。其中,層級劃分在全國應有統一的標準,類型劃分則是遵循因時而宜、因地而宜的原則,在標準和內容側重上不能搞“一刀切”。從對象的特定性轉變為對象的廣泛性,而同時針對特定對象的禁毒宣傳教育又不能放松,這就要求禁毒宣傳教育走高度分工化和專業化的道路。
(三)禁毒宣傳教育行為的制度化
禁毒宣傳教育行為的制度化是全面實現禁毒宣傳教育制度化的靈魂和核心。作為行政執法行為的具體實施,禁毒宣傳教育與其他的禁毒執法行為的最大區別在于柔性執法的基本行為特色。柔性執法是現代風險社會下政府由于資源不足而尋求公眾參與的體現,不過這里的“柔性”強調的是禁毒宣傳教育行為效果之于相對人即受眾而言,并不代表著禁毒執法主體的職責減輕或者轉嫁。現有禁毒宣傳教育行為模式大抵屬于應付性模式,這是職能不清和部門缺位的必然結果。因為問題的潛在風險性大于顯在危險性,而作為禁毒宣傳教育執行者的公安機關的本質職能在于顯在危險的排除即秩序行政或警察行政,這種機關的性質決定了其行為模式無法脫離被動應付模式的限制。禁毒宣傳教育行為的制度化就是在厘清主體和職能的前提下,將行為規制納入到行政指導的法治框架中,形成積極主動的工作模式。這種制度化是建立在禁毒宣傳教育的供給方和需求方的互動溝通之上,因此,必然打破現有禁毒宣傳教育經常出現的“唱獨角戲”之怪狀。
(四)禁毒宣傳教育考核的制度化
禁毒宣傳教育方式的制度化是全面實現禁毒宣傳教育制度化的關鍵。禁毒宣傳教育是禁毒工作的基礎性內容,是治本之舉;可但凡基礎工作的成效并不能在短期內得以明顯體現,因此,對禁毒宣傳教育考核的制度設計就不能走目標導向模式,而是要轉向過程導向模式。過程強調程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只要禁毒宣傳教育的主體適格不缺位、內容科學合理、行為方法合法恰當,這就實現了禁毒宣傳教育制度化的目標和價值。問題往往是因不同價值互動而建構起來的社會風險,文化價值本身很難再以(不同的)價值目標予以衡量和考察,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禁毒宣傳教育無非也是許多種之于問題價值的再協商和重構過程,只要主流價值能夠引導禁毒宣傳教育的開展,那這種價值商談就是有現實意義的。從結果或者目標轉向過程和程序的關注,實際上就是將考核納入到禁毒宣傳教育的各個方面,也就是考核以標準的分散化而實現著自身的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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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級禁毒部門的有關要求和《樂清市2017年禁毒宣傳教育工作計劃》安排,結合我鎮禁毒工作實際,以“全民參與 無毒家園”為主題,以減少社會危害為目標,做好今年全民禁毒宣傳月期間禁毒宣傳工作,全面加強禁毒預防教育,營造覆蓋廣、聲勢大、效果好的全民禁毒氛圍。
二、工作時間
6月1日至6月30日
三、工作安排
(一)xx鎮禁毒辦負責組織部署全鎮“6.26”國際禁毒日集中宣傳月期間禁毒宣傳活動。
1、5月下旬,設計并制作各類禁毒宣傳資料和宣傳品用于全鎮禁毒宣傳月期間禁毒宣傳活動。
2、確定禁毒系列宣傳報道內容,報紙、網絡、微信等媒體上開展不間斷宣傳,大力營造宣傳氛圍,利用“山海xx”微信公眾號開展禁毒宣傳活動。
3、6月上旬,更新村(居)宣傳欄等宣傳內容,并通過在各村懸掛橫幅、張貼掛圖等形式,豐富宣傳載體,擴大宣傳覆蓋面。
4、在6月26日國際禁毒日前后在有條件的農村文化禮堂放映一部禁毒主題影視作品,將《湄公河行動》《非凡任務》《與死神共舞》等禁毒主題影視作品帶入農村文化禮堂。
5、組織一個以上大型特色類禁毒宣傳活動項目,充分運用本地的宣傳教育資源優勢以及禁毒志愿者力量,通過展出禁毒圖片、分發禁毒宣傳資料、懸掛橫幅、張貼標語,在學校、企業、村(居)、高速公路服務區、人流量大的街道等地因地制宜地開展禁毒宣傳“六進”宣傳活動。
6、組織禁毒志愿者做好“6.1”禁毒法頒布紀念日、“6.3”紀念日、“6.26”國際禁毒日等重要時間節點的禁毒宣傳。
7、加大對易涉毒場所的宣傳力度,強化易制毒化學品企業、藥店診所禁毒宣傳。
8、對本轄區中小學校至少安排1個課時的預防教育專題課,并結合學校期末學生離校開展一次預防專題教育。
9、組織禁毒社工和志愿者在本轄區中小學校開展禁毒宣傳活動。指導各中小學校布置以“我們拒絕”為主題的防范專欄,濃厚校園禁毒文化氛圍。
10、利用公安機關破獲的典型涉毒案例抓好禁毒警示教育,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威懾作用,大力開展對本轄區戒毒出所及兩勞釋放等涉毒高危人群的宣傳幫教工作。
11、在人員密集區域建一處以上禁毒公益廣告牌或宣傳欄,在本轄區內的汽車站、公園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建一處禁毒宣傳欄。
(二)中小學校依托“不讓進校園”活動,在青少年學生中開展以“珍愛生命,遠離”為內容的禁毒教育。通過召開主題教育班(團、隊)會、參觀禁毒教育基地、發放印有禁毒信息的學習用品,引導青少年自覺遠離,養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有條件的學校可以組織學生禁毒志愿者配合轄區鄉鎮開展宣傳活動,將學生的禁毒活動融入到整個社會的禁毒人民戰爭中去,確保在校生零涉毒。
(三)公安派出所要在網吧、旅館、酒店農莊等公共場所內懸掛、張貼禁毒標識,擺放禁毒警示牌,開展以“場所拒絕涉毒,依法履行職責”為主題的禁毒宣傳活動,嚴防、嚴堵公共場所涉毒案件的發生。
(四)交通管理部門在高速服務區、各站點等流動人口密集的地方,通過廣播、標語、傳單、橫幅、電子顯示屏、禁毒宣傳展圖以及交通工具上可利用設施進行禁毒宣傳,積極發動公交車、出租車司機參與禁毒宣傳。
(五)鎮工會、共青團、婦聯要切實履行《禁毒法》規定職責,有針對性地面向社會進行禁毒宣傳教育,繼續深化“青少年遠離”、“職工拒絕零計劃”、“不讓進我家”等活動,切實配合推動禁毒宣傳“六進”工作,不斷擴大禁毒宣傳教育的覆蓋面。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推動宣傳工作。
鎮禁毒辦、各村(居)、有關企事業單位要將“全民禁毒宣傳月”活動作為禁毒宣傳的重中之重,強化領導組織,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大宣傳投入,營造濃厚的全民禁毒氛圍,在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禁毒意識、調動人民群眾參與禁毒斗爭的積極性、推動禁毒工作的深入開展,最大限度提升禁毒宣傳月活動的影響力和宣傳效果。
(二)加強協作,確保宣傳效果。
宣傳月期間,請各村(居)、有關企事業單位要積極配合禁毒辦,依托上級有關新聞媒體,大力組織開展禁毒宣傳。鎮禁毒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禁毒法》的規定,分工負責、各司其職,增強協作配合,形成強大的禁毒宣傳攻勢。
認真貫徹落實部署開展禁毒人民戰爭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堅持“以人為本、突出重點、廣泛參與、面向全民、貼近群眾、注重實效”的方針,積極開展禁毒宣傳和預防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縣廣大人民群眾的禁毒意識,努力形成“全民抵制、參與禁毒斗爭”的社會氛圍,切實為打造“平安xx”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版權所有
二、主要工作內容
(一)針對當前新型違法犯罪有所反彈的嚴峻形勢,大力加強對新型危害性的宣傳。一是全縣各級各類學校要利用市禁毒委下發的《防范新型的危害》vcd等宣傳資料,對全縣在校生普遍開展一次防范新型危害的宣傳,特別是對在校職、技校學生等高危群體,要做到一個不漏。二是公安、文化、工商要繼續加強對全縣歌舞娛樂場所業主和員工的禁毒培訓,年底前,歌舞娛樂場所業主和從業人員對新型及其危害知曉率要達到100%,同時要千方百計采取措施加強對到歌舞娛樂場所消費的顧客進行禁毒警示和宣傳。三是要加強對新型危害案例以及歌舞娛樂場所涉毒的曝光力度,切實增強群眾對新型危害的認識,更好地發揮群眾對禁毒工作的輿論監督作用。
(二)縣教育局要嚴格遵照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學生預防教育大綱》要求,確保學校禁毒教育能夠做到師資到位和課時到位,同時要鼓勵學校結合實際開展一些禁毒活動,積極參與到禁毒人民戰爭中去。
(三)積極利用社會資源,抓好陣地宣傳。各鄉鎮、各職能部門要依托村居、學校、單位等陣地,通過開展防范新型主題宣傳月(周)、舉辦圖片展覽、知識競賽、征文比賽、文藝晚會,參觀禁毒教育基地等活動,普遍提高群眾對危害的知曉率。各鄉鎮要編印一批禁毒知識手冊和宣傳材料發放給廣大群眾;吸毒人數較多的雅陽、泗溪、羅陽等鄉鎮每個月至少要進行一次禁毒宣傳,各社區(村、居)宣傳欄每季至少要出一期以上禁毒板報。
(四)大張旗鼓地開展“6.26”國際禁毒日期間的禁毒宣傳活動。“6.26”國際禁毒日期間,縣禁毒辦要廣泛發動,縣禁毒委成員單位和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各鄉鎮要積極組織學校、工會、共青團、衛生、婦聯等按照“貼近群眾、貼近生活、注重實效”的原則,結合實際,采用各種有效形式,多層次、全方位、轟轟烈烈地掀起禁毒宣傳新。
財政局6.26禁毒日宣傳工作總結
為切實抓好禁毒工作,強化禁毒宣傳,根據有關要求,我局在“6.26”國際禁毒日期間,結合部門實際,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對禁毒的宣傳力度,現將活動情況總結如下:
在“6.26”禁毒日來臨前,我局積級在職工中開展了宣傳工作,除組織職工學習縣綜治維穩委有關文件外,還召開干部職工會議,對財政系統禁毒宣傳工作進行了部署,要求我局職工積極收看有關宣傳危害性的電視節目。6月25日,召開了會議,傳達了有關文件精神,要求各位職工加強危害的宣傳,看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門,堅決杜絕吸毒、販毒的事件在財政系統發生,對自己親屬中有吸毒、販毒的情況及時匯報。要求職工于6月26日,帶自己的子女,特別是中小學生,到縣城或鄉鎮集鎮街道街上的各宣傳點,觀看宣傳危害的掛圖,并要認真向子女講明的危害,防止子女染上。同時,由分管副局長帶隊,辦公室及相股室干部到掛鉤村進行了禁毒宣傳指導,并向掛鉤村贈送宣傳畫冊20余份,贈送宣傳單500余份。
在“6.26”國際禁毒日期間,共20戶職工家屬進行了禁毒宣傳;有30名職工家庭收聽收看了電視中播放的禁毒宣傳節目。宣傳活動中,職工、家屬、子女受教育面近100%。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進一步認清形勢,把禁毒宣傳工作做得更好,為創建平安彝良做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