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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少數民族人口流動 城市民族關系 影響
近些年來,學術界對城市少數民族人口流動的背景原因、特點、作用、社會支持、城市適應和權益保障等方面進行了全面而深入的研究。本文以江蘇這樣的少數民族散居型城市為例,分析少數民族人口流動對城市民族關系的積極和消極兩方面影響,并對如何更好服務管理外來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提出建設性意見。
一、江蘇城市少數民族人口流動現狀
江蘇地處我國東部沿海中心,長江、淮河下游。全省總面積是10.26萬平方公里。現有13個省轄市,下轄102個縣(市、區)。江蘇的少數民族居住方式是典型的散居型。全國大部分城市的流動人口流動情況都差不多一樣,都是經歷了一個從少到多,逐漸增加的一個過程。根據我國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統計,江蘇省目前有少數民族人口70多萬,約占全省總人口的0.88%,其中常住人口30多萬,流動人口30多萬。較比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公布的數據江蘇的少數民族人口是25萬增幅是180%。
蘇州市的目前有53個少數民族,人口約9萬,其中戶籍人口是2.1萬,流動人口是6.9萬。南京市目前有54個少數民族,總人數約20萬,占全市人口總數2.3%。南京市的流動少數民族人口呈迅速增長的趨勢,截止到2011年12月底,在南京市辦理暫住證的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已超過15萬人。徐州市現有47個少數民族成分,少數民族常住人口2萬多,經營季節性產品、工藝品的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每年約5000人。
二,少數民族人口流動對城市關系的影響分析
少數民族流入到城市中使各民族間的交往和合作日益加深,使城市的民族關系得到進一步發展。但是由于少數民族流動人口與原居的城市居民在語言、風俗習慣、等方面的差異,在日常交往中容易造成很多不可避免的矛盾,給城市民族關系的和諧發展上帶來挑戰和困難。以下從少數民族人口流動對城市民族關系積極和消極的影響兩個方面來研究。
(一)積極影響
首先,少數民族人口流動對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上的貢獻是不容忽視的。少數民族來到江蘇不僅彌補了城市發展中勞動力不足,尤其是緩解了特殊節假日的“用工荒”的現象。如常州天虹集團因為有300多名少數民族員工不過春節保留自己民族節日的前提下在春節前后的用工方面就沒有壓力。少數民族進入城市等于是大量的勞動力進入城市,促進城市社會經濟的發展,成為城市化進程的重要推力。
其次,少數民族人口流動加速了城市居民的多民族化趨勢,有助于構建和諧的民族關系。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里的少數民族成分越來越多,江蘇的少數民族成分已經包括了全部55個少數民族。而且在各個少數民族的數量上都在不斷的增長。各民族成員在現代化城市中相互交往,有助于打破地區和民族的壁壘,在平等基礎上形成“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各少數民族之間也相互離不開”的良好民族關系。
最后,少數民族流動加強了城市文化多元性的趨勢。有利于各個民族間的相互了解和團結。少數民族進入江蘇以后,在吸收江蘇的主流文化的同時,他們也把自己民族的傳統文化傳播到這里,不僅傳承了本民族的文化也使城市文化更加豐富多彩,不同特色的民族文化在城市中交流和碰撞,使城市文化呈現出民族性和多元化的光彩。如常州市戚墅堰區“同心和諧民族文化工程”是繁榮少數民族特色文化,加強民族團結,促進城市和諧的舉措。在戚墅區統戰部、民宗局的支持下,成立了金鳳凰水族馬尾繡繡品有限公司。不僅為水族婦女提供了就業機會,也是為少數民族流動人口開辟了文化活動的專用場地,更是使少數民族文化得到傳承和發揚光大。
(二)消極影響
少數民族流動到城市,在給城市的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生機和活力的同時也導致了城市民族關系的復雜化,給城市的發展帶來了一些新的挑戰和不穩定因素。少數民族流動人員不斷增加對江蘇的城市民族關系的挑戰有以下幾個方面:
城市居民思想觀念存在偏差,阻礙了城市民族關系的和諧發展。
少數民族與漢族在語言、生活風俗和上存在一定差異,需要相互理解和尊重。然而,在江蘇這樣的散居城市,相關部門對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關注度不夠,民族知識和民族政策的宣傳不夠,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不了解和受傳統觀念的影響,有很多當地的居民尤其是受教育程度較低的漢族對外來的少數民族的在認識上存在偏見和歧視,在他們眼里,對新疆的少數民族的偏見較大,一些媒體曾報道很多新疆的孩子縱在內地實施偷竊已經嚴重影響了新疆形象,所以一提到新疆,很多人眼里就浮現出“新疆小偷”的樣子。這種少數民族流動人口貼上標簽的一種行為不僅傷害了少數民族自尊心和情感而且增加了其與城市居民的距離感,明顯的阻礙了城市民族關系的和諧發展,不利于民族間的團結互助。
第二,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難度。在城市的公共管理方面,少數民族流動到城市給城市的交通、市政公共設施、衛生環境等基礎設施方面帶來巨大的壓力,好多沿街叫賣的經營者,為了做生意,往往不顧城市的管理規定,選擇交要道或是比較繁華的路段擺攤設點,給城市公共管理工作順利進行帶來很大困難。在城市的社會治安管理方面,少數民族流動人口中有很多是來自邊遠的貧困山區,由于漢語交際能力和文化素質水平較低,政策法規意識淡薄,加上城市的部分地區勞動力過剩,進入城市務工的外來流動少數民族,在找不到工作的情況下,他們當中就會有極少數的人為了生存鋌而走險做一些違法的事。南京、常州、蘇州等市都出現過外來流動少數民族專門唆使兒童偷竊和販毒的現象。這對于社會的穩定就帶來了很多威脅。
第三,增加了民族關系的協調工作的難度。少數民族人員如果在民族地區,民族成員之間不會想到自己的族屬問題,但是在與其他民族交流交往中,就自然而然的意識到自己的民族歸屬,會有強烈的民族意識。在城市民族交往過程中,一旦有糾紛發生,少數民族流動人員容易與民族聯系起來,容易“抱團”引發,這種非理性維權的突發性事件正在急劇上升。對民族關系的協調工作帶來難度的還有城市中的漢族人員對民族政策和少數民族的風俗、禁忌的不了解。
三、對城市流動少數民族人口服務管理的建議
我國對流動人口的管理理念經歷了從過去片面強調管理到加強對流動人口服務的重大變化。2006年,黨在十六屆六中全會中明確提出要“加強流動人口服務與管理,促進流動人口與當地居民和睦相處”。此后,在2007年黨的十七大報告中也再次強調“加強流動人口服務與管理”。2010年黨的“十二五”規劃建議中也明確指出要“做好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指示。
少數民族人口流動不僅影響城市自身的發展,也影響整個社會的穩定和諧發展。處理好城市民族關系,不僅有利于城市的安定團結、發展和繁榮,而且有利于少數民族的家鄉的團結安定和經濟文化事業的發展。在“以人為本”、“服務”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理念下,對于城市民族工作的建議如下:
第一,做好民族理論和民族政策的正面宣傳工作和教育工作。不僅要對領導干部加強教育,也要對那些與民族工作和民族問題密切相關部門如城建、公安、工商、新聞媒體和清真飲食行業部門做好民族理論和政策的解說。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新聞、網絡等媒介對少數民族進行正面的宣傳以此增強不同民族間的相互了解和尊重,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城市民族關系。
第二,加強引導工作,搭建服務平臺,主動為少數民族服務,體現人文關懷。安徽蕪湖市民委會為了確保外來的少數民族流動有更多的渠道就業,就與市人事局聯合舉辦“民族情、同心路”針對少數民族的專場招聘會,引導少數民族務工人員與市屬民族企業實現“無縫”對接。江蘇應該借鑒這種為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的行為,堅持服務為先的原則,切實為少數民族進城務工人員提供便利。當然我們應該鼓勵非政府組織人員的也加入服務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隊列當中。
第三,建立和健全培養少數民族流動人員代表人物的機制。江蘇的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是典型的“大分散,小聚居”的分布特點,而少數民族代表人士就是黨和政府聯系少數民族其他人員的橋梁和紐帶,也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依靠力量。通過對少數民族代表人士的教育引導,可以帶動整個少數民族流動人員的積極向上的發展,同時少數民族流動人員也會把他們對政策和政府服務的不解通過代表人士傳達到相關政府部門那里。這個機制將會最大程度的減少民族間的矛盾,對民族團結和進步,對構建和諧的民族關系都將起很重要的作用。
第四,尊重民族風俗,維護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信仰權益。在尊重民族風俗方面最急切應該得到解決的就是規范清真飲食的供應。另外,清真寺的數量目前還不能滿足越來越多信仰伊斯蘭教的少數民族的需求。尊重和保護少數民族的自由不僅僅是民族平等的基本要求,也是體現了城市的人文關懷。各個城市應該支持和幫助少數民族建立宗教活動場所。在江蘇這種少數民族雜散居地區民族工作的重點應該就是要注意民族風俗習慣和易引發糾紛和矛盾,民族平等的要求不僅表現在政治上,在民族風俗習慣、等方面也要相互尊重才能使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不斷地發展和完善。
關鍵詞:淺析 民族 地區 蒙醫 蒙藥 認識
蒙醫藥是蒙古族人民寶貴的文化遺產,也是祖國醫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幾千年來,蒙醫藥以獨特的理論體系,豐富的經驗和確切的療效為民族同胞的健康做出了一定的貢獻。蒙醫藥是中國乃至世界傳統醫藥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蒙古民族的珍貴遺產。它是蒙古族勞動人民長期以來,在生產、生活、實踐中探索、總結而逐漸形成與發展起來的傳統醫藥學,其歷史悠久,內容豐富。蒙醫藥在發展過程中,在原有的傳統醫藥學基礎上吸收了各兄弟民族醫藥精華,同蒙古民族的體質、生活習俗及自然環境密切結合而形成為今天的有民族特色的蒙醫藥學。也是上千年來蒙古民族在自然界與疾病作斗爭的實踐中積累起來的經驗總結和智慧的結晶,具有鮮明的民族特色和地域特點。蒙藥具有獨特的組方特點、用藥習慣、指導理論、治療效果及寶貴的實踐經驗和多種防病治病手段,是一外偉大的寶庫,對人類醫藥學的發展做出了重要的貢獻。特別對很多疑難病癥和久治不愈的慢性病有去本之醫療效果,有絕妙的藥物炮制和君臣配伍、禁忌及用法用量等獨特理論,是中西藥必要的和有益的補充,也是人類戰勝疾病不可缺少的一種獨特的醫藥選擇。中國改革開放30多年以來,中西藥發展日新月異,為保障人民健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做出了巨大貢獻。蒙藥在這30多年中也有了天翻地覆的發展,由及蒙古民族的內部使用,上升為全中國各族億萬人民群眾選擇和使用。無論是教學、科研、生產、銷售、使用和發掘等方面都進入了前所未有的。但是隨著社會的進步、科學的發展、醫藥行業的前進,蒙藥的發展速度明顯滯后,上升到中國蒙藥發展的層面探討和研究蒙藥的發展刻不容緩。
一、理論體系和臨床實踐
蒙醫藥是一門科學,也是多年來通過科學論證和臨床實踐相結合而組成的,首先在理論上有其獨特性,蒙醫的主體理論、赫依、希日、巴達干即概論了陰陽五行學說,也有氣熱寒之說。通過這一理論去辯證論證,用有多年的臨床實踐和經驗。蒙醫蒙藥確實有很好的臨床效果。幾千年來,蒙醫學是蒙古族人民在歷史創造的醫學學科,是博大精深、豐富多彩的中國傳統醫學的組成部分,中國有56個民族,各個民族在歷史上都有自己的醫學創造和醫學貢獻。以漢文化為背景的中醫學,一直是中國古代社會的主流醫學,至今仍然是中國傳統醫學的當然代表。而以蒙醫學同樣為各民族的繁衍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并正在面向全國,走向世界。蒙古族諺語說:“病始于消化不良,藥始于開水。”這句話看起來非常簡單,卻道出了一切傳統醫學創造發展的真理,成為學習理解一切傳統醫學的鑰匙。醫學是人類與生俱來,至死方休的生命探索。它從中誕生,從痛苦中創造,從實踐中積累,從繼承中發展。經歷了漫長的歲月,檢閱了無數的生命現象,動員了當時最先進的哲學思維和科技手段。一步步地摸索人體生老病死的規律。傳統蒙醫學是蒙古族人民長期生活在北方,寒冷、潮濕、風雪的自然環境,狩獵、放牧、逐水草而居的馬背生活,面對寒癥、骨傷、胃腸疾患等常見病、多發病,利用飲食、艾灸、草藥等便廉的防治方法。這一切都是蒙醫學形成的土壤和基礎。
公元13世紀蒙古民族崛起于世界的東方,成吉思汗在統一了蒙古地區之后,東討西征,建立了橫跨亞歐的大帝國。為東西方文化的交流和融合創造了十分有利的條件,從遼、金、南、宋到西亞、阿拉伯半島、中醫學、契丹醫學、回回醫學和古印度醫學、阿拉伯醫學、古希臘醫學、自然地交會在一起。
積極引進、兼收并蓄為蒙醫藥注入新的活力,從此蒙醫藥在人民長期實踐取得豐富經驗的基礎上,全面吸收其它醫學以陰陽五行學中心的“三根、七素”理論,又經老一輩蒙醫學家聯系實際發展創新形成了相對完整的蒙醫學體系。著名蒙醫學家伊希巴拉珠爾的名著《四部醫曲》、《甘露之泉》等系列著作,系統的生理、病理、診斷、治療原則和方法,驗方等從理論上做了精辟的論述。特別是對寒癥的理論和對“六基癥”的全面論證,補前人之不足,發前人所不發,對蒙醫學理論體系的奠定了重要的作用。由此可見,蒙醫學體系具有一定特點,是從人與自然和諧統一和人體內環境的穩態平衡為生理、病理基礎。而以人的常見病、多發病為防治對象的別具一格的臨床醫學。這是世界文化交流史上兼收并蓄、繼承創新的范例。今天蒙醫蒙藥在黨的民族政策指引下,蒙醫、西醫、中醫等少數民族醫取長補短,共同發展開始進入現代化生產和國家醫療保險目錄,為人民健康做出了新的貢獻。
二、特殊優勢
正像任何一門科學一樣,蒙醫學的生命在于創新,首先不能忘記來于甘露之泉,能保持新鮮的生命力。在全面繼承的基礎上,堅持發揚自己的特色和優勢,為了更好地為人民健康服務,也充分發揮蒙醫藥在臨床治療疑難病癥中具有的獨特之處。
中國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共有十個:回族、維吾爾族、哈薩克族、柯爾克孜族、東鄉族、撒拉族、塔吉克族、烏孜別克族、保安族和塔塔爾族。據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統計,這十個民族人口共計2032.06萬,占全國少數民族人口的19.3%,約1/5左右,他們的人口變化對整個少數民族人口的發展起著舉足輕重的影響。
中國信仰伊斯蘭教的人口主要分布在西北五省區,這五省區的伊斯蘭教人口占全國伊斯蘭人口的75%。五省區中又以新疆為最多,新疆伊斯蘭人口占全國伊斯蘭人口的52.4%,十個信仰伊斯蘭的民族中七個都主要分布在新疆。在新疆少數民族中96.99%的人口信仰伊斯蘭教。
二、人口的現狀與變動
1. 人口增長很快且民族間差異大
從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到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國信仰伊斯蘭教的人口由800.6萬增至2031.1萬,增長153.8%;而同期全國人口只增長了115.0%。也就是說伊斯蘭人口要比全國平均人口增長率高出33.7%。像這樣47年人口就增長1.5倍多,在全國人口史上也是屬高速增長之列。這充分說明我國伊斯蘭民族的政治地位和生活水平都是有保障的,并受益于國家的優惠政策。
但分別看這十個少數民族就會發現,他們之間的增長率是有區別的,增長較快的是撒拉族、保安族、回族、東鄉族、塔吉克族;維吾爾族和柯爾克孜族的增長率也比全國平均水平高,而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則是負增長,這與這兩個民族屬于中俄跨界民族,其主體部分在國外有關。塔塔爾族在俄羅斯稱為韃靼族,在1962年生活困難時期這二個民族都有相當一部分人從中國越境走出。
十個伊斯蘭民族人口增長狀況請見下表:
資料來源:第一至第五次人口普查資料。
從表1中看到,全國伊斯蘭人口在不同階段增長的幅度是不同的。在五次人口普查之間,增長的幅度一次比一次大,例如第一次至第二次人口普查共11年僅增長15.47%,第二次人口普查至第三次人口普查的18年間增長58.07%,而第三次至第四次人口普查間8年增長20.42%,如按平均每年增長幅度看,第二次至第三次的人口普查間增長的高一些,但在這個期間全國人口增長率也很高。而在第三次至第四次人口普查間全國人口增長率降下來的情況下,伊斯蘭人口的增長就顯得突出了,比漢族要高出一倍,如同期漢族人口的增長率只有10.80%。第四次到第五次人口普查期間伊斯蘭人口增長15.48%,而同期全國人口只增長11.66%。
伊斯蘭民族人口的增長,主要是自然增長。這種高增長的主要原因有早婚早育和高出生率。在許多地方,伊斯蘭民族人口的生育指標都超過了國家的規定,而且超過的幅度大大高于漢族。這與民族的文化構成和生育意愿有關,伊斯蘭民族在生育觀念上除了有養兒防老、解決勞動力短缺等一般要求外,還有宗教上擴充人口的意識,如女兒一般不外嫁,與外族通婚要男方加入伊斯蘭教等。男方要外族女子做妻子,妻子也必須隨伊斯蘭教。
早婚現象是伊斯蘭人口的一個特點,這既有宗教上的因素,也與經濟文化的發展有關,伊斯蘭教義上將“出幼”(即成年)年齡定為女孩9歲,男孩13歲。“出幼”的男女可以涉足婚姻,如甘肅的回族、東鄉族在70年代初還有14、15歲的女孩就結婚的現象,現在女孩17、18歲就結婚仍然很普遍,經濟文化上的因素主要表現在文化低、就業率低、不上學、不就業,只好早早出嫁。
伊斯蘭各民族人口的出生率都比較高,在第四次人口普查中,維吾爾族、柯爾克孜族、塔吉克族的人口出生率都在30%以上。由于絕大多數伊斯蘭家庭起碼要生育二胎以上,因此獨生子女很少,如甘肅東鄉族自治縣1991年統計,獨生子女領證率為1%,也就是說僅為個別現象。另據1989年中國18個百萬人口以上少數民族總和生育率統計,哈薩克族為4.74,維吾爾族為4.65,為最高的兩個民族。可見伊斯蘭民族的生育率比其他少數民族要高。而且這種高生育率是與文化狀況密切相關的,文化程度越低的人群,出生率越高;因為伊斯蘭人口中的文化構成普遍較差,因此出生率也相對較高。
與出生率相反,大多數伊斯蘭民族人口的死亡率較低,在這次人口普查中,只有三個伊斯蘭民族的人口死亡率較高,其余都較低(見表2)。
2. 人口的年齡性別結構
(1)年齡結構輕,但民族間差異大
2000年伊斯蘭十個民族人口的年齡構成仍呈年輕型。0~14歲人口的比重均高于全國平均水準,65歲以上人口比例普遍偏低,社會負擔系數高,少年兒童負擔系數高。
在這10個民族中,以0~14歲年齡構成看最低的柯爾克孜族和最高的回族之間相差10個百分點,說明差別是很大的,從中還可以看出柯爾克孜、哈薩克、塔吉克、撒拉族的少兒比例很大,說明這幾個民族生育率很高。目前年齡構成輕的伊斯蘭民族主要分布在新疆,這與當地生育政策較寬有關。尤其是像塔塔爾族、哈薩克族等,比全國平均水平低一倍,老少比除回族外,均小于15%,10個伊斯蘭人口均屬年輕型人口。
總負擔比(也稱總扶養比),是指總人口中非勞動年齡人口數與勞動年齡人口數比。從表4可以看到,伊斯蘭人口的負擔比均高于全國平均數,柯爾克孜族達到100以上,也就是說每一個勞動力就要負擔一個老人或兒童,可見經濟負擔之大。
少年兒童負擔比反映每100名勞動年齡人口要負擔多少名少年兒童。柯爾克孜族和哈薩克族負擔最多,說明其生育率高。老年負擔低,反映每100名勞動年齡人口要負擔多少名老人,這項指標有好幾個伊斯蘭民族接近全國平均水平,這從一個側面說明這些民族老年人口長壽比例較高。
(2)性別比比較正常
伊斯蘭人口的性別比一般偏低,據1990年統計,與全國持平及低于全國水平的有七個民族,而高于全國平均水平的只有三個,這三個民族分別是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和東鄉族。
伊斯蘭民族不重男輕女,所以出生人口性別比較正常,不像漢族過去一直有溺女嬰的習俗,人為地使性別比偏高。在這次人口普查中,伊斯蘭民族人口的出生性別比均低于全國平均水準。
3. 人口文化素質狀況
伊斯蘭民族由于文化底子薄,農村人口比例大,大多數從事農業生產和個體經商,使其整體文化程度較差。除回族外都有自己的語言,在現代社會經濟交往中,他們要再學會漢語才便于交流,這樣就面臨雙語教學的任務,加大了民族學生的學習負擔。
從第四、第五次人口普查資料來看,除塔塔爾族、烏孜別克族外,其余民族的人口文化素質都較差,從大學生比例上看七個民族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從文盲率來看也有七個民族高于全國平均比例,這說明大多數伊斯蘭人口的文化素質在全國平均水平線以下。
轉貼于 伊斯蘭民族由于宗教的原因,對婦女的約束過多,使婦女參與文化教育的機會降低,因此婦女的文盲率比其他民族更高,在1990年人口普查中東鄉族、保安族和撒拉族的婦女文盲率都在85%以上,高得驚人;其中東鄉族婦女的文盲率最高為92.07%。東鄉族的文化程度很差,這個現象由來已久,這與該民族分布有關,東鄉族都集中在東鄉縣的農村,城鎮人口很少,經濟又落后,教育事業發展緩慢,所以文化素質差的現象很突出。
從表2中我們可以看到,有些人口少的伊斯蘭民族文化程度高,這與國家在大學招生和中小學入學優惠等政策有關,人數少優惠政策的效益就明顯。另外在文盲率的統計中,我們可以看到維吾爾族、哈薩克族、柯爾克孜族等,文盲率急劇下降,這與統計方法有關。在這次人口普查中,少數民族只要會一定的本民族語言和文字即算脫盲,而民族文字的識字率表的難易程度相對低于漢族,所以很多稍許能識字的即算脫盲了,也就是說統計是有一定的水分的,真實的情況是文盲比例還比較高。
4. 職業構成
一般發達國家農業勞動力在產業部門應占30%以下,如果以此為標準衡量伊斯蘭民族人口的職業構成那么都不太理想,只有烏孜別克和塔塔爾族的指標接近這個水平。
伊斯蘭民族善于經商,因此在職業構成中我們可以看到分民族的從事第三產業的人口比例中,有5個民族從事第三產業的人口超過了15%,他們是烏孜別克、塔塔爾、回、哈薩克和塔吉克族。而且也有些民族行業、職業構成都很差,例如東鄉族、保安族和撒拉族,這與他們分布的地理、自然環境差,大都居住邊遠的農村,經濟收入低文化素質又不高有關。這三個民族從事農牧業的人口都在90%左右,最高的東鄉族竟達96%。
5. 婚姻與家庭
伊斯蘭民族早婚的現象雖然比解放前有所減少,但目前在農村仍是一個突出的問題,在這次普查中有七個伊斯蘭民族的未婚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說明這些民族不同程度地存在早婚現象。
伊斯蘭民族一般都是教內婚姻制,即夫妻雙方都信仰伊斯蘭教,因此其婚姻相對而言比較穩定,但同其他民族相比,婦女地位仍較低,致使家庭關系不夠穩定。如這次普查中,烏孜別克族、塔吉克族、保安族的離婚率都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出1~4倍。
近親結婚在伊斯蘭民族中仍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甘肅保安族聚居的積石山大河家鄉,由于近親婚配率高,使遺傳性疾病增加,僅呆癡人口比例就達2%左右。蘭州市新華巷一個回民聚居區1982年進行的一項近親婚配調查中,發現回族的近親結婚率高出漢族5倍。在新疆哈薩克族人口中也存在近親結婚率高的現象。
家庭規模較大,也是伊斯蘭民族的一個特征。因為生育的胎次多,多胎比例大,必然導致家庭規模增大。
三、今后伊斯蘭人口發展的趨勢
1. 隨著計劃生育工作的開展人口增長率將進一步下降
我國人口急劇增長帶來的壓力,在伊斯蘭民族地區同樣顯得很嚴重。如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東鄉族自治縣、保安族自治縣等伊斯蘭地區都出現了人均耕地下降,影響人均糧食占有量提高等人口壓力,使許多民族宗教人士開始認識到人口問題的嚴峻性,自覺地響應政府的計劃生育號召。
在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通貴鄉、涇源縣,新疆溫宿縣、霍城縣的維吾爾聚居地、甘肅張家川回族自治縣等地方,都有阿訇積極參與宣傳動員實行計劃生育的事例,有些阿訇還擔任了計劃生育協會的理事。還有的阿訇在伊斯蘭的經典中找出了可以進行計劃生育的理論根據進行宣傳,并帶頭動員自己的親屬做了絕育手術,因此目前在伊斯蘭地區對計劃生育的宣傳是能夠接受的,而且計劃生育工作也正在伊斯蘭地區開展起來。但響應程度不一,這與人口壓力的大小有關,在人口壓力越大,也就是人口密度超高的地方,計劃生育工作也就愈顯得迫切。目前來說,回族聚居的地方,人口壓力相對要大一些,而從事游牧的一些民族如哈薩克族地區人口壓力就相對小一些。由此計劃生育的政策指標也不一樣,在邊遠山區和牧區一對夫婦允許生三個孩子,新疆的一些邊遠山區還允許生四胎。
在伊斯蘭地區開展計劃生育,要尊重其民族信仰和特點,一般在齋月不做手術,給婦女做手術的大夫最好是本民族的女大夫,盡量避免進行大月份引產,宣傳工作要動員宗教人士出面一塊搞,這樣計劃生育就會取得成效。例如:回族人口占97%的寧夏涇源縣,從1980年開展計劃生育,到1991年節育率已達到90%,總和生育率已由1980年的6.3下降到1991年的3.9,人口增長趨于平緩。又如新疆霍城縣,編印了維吾爾文的計劃生育宣傳材料,制作了維吾爾文的計劃生育宣傳板塊和錄像片,使群眾逐步接受了計劃生育觀念,這個縣的蘭干鄉維吾爾族人口占96%,2000年該鄉的計劃生育率、節育率分別達到91.2%和75.7%,成了全縣的計劃生育先進單位。
事實證明在伊斯蘭地區計劃生育正日益為廣大群眾所接受,而且國家對少數民族地區開展計劃生育工作也日益重視并有了更多的投入,在這種情況下伊斯蘭民族地區的人口增長率將會逐年下降,并逐步接近漢族人口的自然增長率。另外伊斯蘭人口的自然增長受外界因素干擾較少,在近些年數百萬更改民族成分的人口大軍中,由非伊斯蘭人口更改為伊斯蘭人口的數量并不多,因為伊斯蘭嚴格的宗教信仰和禁忌使一些外族人口望而止步。考慮到以上因素,預測今后10年我國伊斯蘭人口將再增長20%左右,達到2200萬左右。
2. 人口身體素質和文化素質將進一步提高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整體水平的提高,少數民族人口的身體素質和文化素質必將也會有一個大的飛躍,伊斯蘭人口當然也不會例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寧夏回族自治區在國家全方位對外開放的格局中,由于比鄰獨聯體國家和蒙古人民共和國,在對外貿易和吸引外資的工作中也將得到長足的發展。經濟實力的增長,必將為衛生和文化事業提供堅實的基礎。
在衛生事業上,伊斯蘭地區相對內地和大中城市目前還有一定差距,因此繼續發展的潛力很大,尤其是鄉、村醫療衛生院、所,僅靠外面派來的醫務人員,是治不了本的,在允許人才流動的今天,主要靠培訓當地本民族的醫務人員。目前改革開放的環境,擴大了民族區域內部和各民族間的交往,也打破了封閉的地域界線,使婚配的范圍擴大,這將有利于減少近親結婚現象,使下一代的人口素質進一步提高。
你院(1989)晉法民報字第1號“關于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將子女送他人收養是否應征得愿意并有能力撫養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意的請示報告收悉。經研究認為:”收養“這類問題,情況復雜,應區別不同情況,依據有關政策法律妥善處理。
我們對下面幾種情況的意見:
一、根據《民法通則》第十六條,及我院《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十七條規定,收養關系是否成立,送養方主要由生父母決定。
二、我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十三條規定,是針對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將子女送他人收養,收養關系已經成立,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能否以未經其同意而主張該收養關系無效問題規定的。
三、在審判實際中對不同情況的處理,需要具體研究。諸如你院報告中列舉的具體問題,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有撫養子女的能力而不愿盡撫養義務,以及另一方無撫養能力,且子女已經由有撫養能力,又愿意撫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撫養的,為送養子女發生爭議時,從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考慮,子女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繼續撫養較為合適。
附: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將子女送他人收養是否應當征得愿意并有能力撫養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意的請示
〔1989〕晉法民報字第1號
最高人民法院:
你院印發的《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二十三條規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將子女送給他人收養,如收養對子女的健康成長并無不利,又辦了合法收養手續的,認定收養關系成立。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不得以收養未經其同意而主張收養關系無效”。我們在試行中遇到以下兩個問題:
一是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欲將子女送給他人收養,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堅決反對,要求由他們撫養(特別是夫妻為獨生,子女亦為獨生者),發生爭執。二是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將子女送給他人收養(有的是有監護和撫養能力而不愿承擔監護和撫養的義務)并辦了合法的收養手續,但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特別是子女從小就由他們撫養照顧的)一經發現,便堅決主張收養關系無效,要求由他們撫養,發生糾紛。
我們認為: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系三代以內直系血親。在實際生活中,祖孫關系的密切程度往往不次于父母子女的關系。尤其在實行一對夫妻只生一個子女的情況下,更是如此。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撫養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習慣,有的子女從小就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撫養照管。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將子女送他人收養,往往是由兩種情況引起的:一是另一方缺乏監護和撫養能力;二是另一方有監護和撫養能力但不愿承擔監護和撫養的義務而舍棄子女。第二種情況,另一方在實際上已失去了作為監護人的條件。在這兩種情況下,按照《民法通則》第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應當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監護。因此,另一方將子女送他人收養時,應向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征求意見。如果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堅決要求監護和撫養,而且有監護、撫養的能力,則應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監護,撫養,另一方與他人所辦收養手續應為無效,這樣對子女的健康成長更為有利。如果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愿意監護和撫養,或者雖然愿意但無能力監護和撫養。另一方才可將子女送他人收養。
一、實行住房貨幣分配的意義
(一)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是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核心。它的目標宗旨是:在不斷鞏固和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基礎上,將住房實物分配改變為以貨幣形式發放的住房補貼,增加職工工資收入中的住房消費資金含量,并與實行職工政策性住房抵押貸款等辦法相配套,提高職工的購房支付能力,加快住房商品化、社會化的進程,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住房新制度。
(二)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將有利于改變傳統的住房分配方式,切斷職工在住房問題上對國家和單位的依賴;有利于克服住房分配不公,以權謀房等各種弊端;有利于合理引導個人住房消費,促進住宅產業及相關產業的發展,培育我省經濟新的增長點;有利于從根本上改變住房供應方式,最大限度地滿足廣大城鎮居民不同的住房需求。
二、實行住房貨幣分配的基本原則
(一)立足于轉換住房分配機制,加快與住房相關的其他方面的綜合配套改革,促進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相適應的住房新體制的盡早實現。
(二)貫徹按勞分配為主體和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在保障職工基本居住需求的前提下,根據每個職工在一定時間里和工作崗位上為社會、為本單位所作的貢獻,合理分配用于個人住房消費的資金數量。
(三)體現國家、單位、個人三者合理負擔的原則。在省統一政策指導下,充分考慮各地財政、單位承受能力和負擔水平,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屬地管理,采取行政事業單位統一補貼政策模式,對企業進行分類指導,分別處理的辦法實現住房貨幣分配。
(四)正確處理改革、發展同穩定的關系,兼顧房改政策的連續性,做好新老政策的銜接。方案或辦法的制定,要堅持科學性、合理性、可行性的有機結合,要注意平衡各方面的利益關系,保證改革措施的順利推行。
三、實行住房貨幣分配的主要內容
(一)住房貨幣分配的內涵和形式住房分配貨幣化是將職工過去工資收入中沒有包含的住房消費以貨幣形式直接理入職工工資,從而實現職工住房實物分配到貨幣分配的轉變。根據我省實際,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的基本形式為:以合理的房價收入比為標準,確定與工資掛鉤的補貼系數,對符合條件的職工發放住房補貼。
(二)住房貨幣分配(住房補貼)的對象和范圍房價收入比在4 倍以上的城鎮,均應按照本意見的要求,制定職工住房補貼方案,有步驟地推進住房分配貨幣化。住房分配貨幣化面向所有行政、企事業單位的無房和住房未達標職工。
(三)住房補貼的測算職工住房補貼按照工資一定比例發放。住房補貼占工資的比例按照城鎮當地普通住宅價格、上年度當地職工平均工資、職工個人承擔的住房消費比例等因素測定,具體公式為:
Q =(P ×60÷2 -A ×4 )÷20÷A ×100 %
其中:
Q 是職工住房補貼占工資的比例;
P 是當地普通住宅每平方米的平均價格;
A 是上年度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
60是國家規定的住房補貼測算面積標準;
4 是房價收入比(即當地一套中等水平住房的售價與家庭平均年收入的比)
2 是家庭雙職工;
20是住房補貼分20年發放。
(四)住房補貼的發放逐月住房補貼按工資的一定比例隨工資發放。
一次性住房補貼按方案實施上年12月份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乘以方案實施前的實際工作月數計發。
新參加工作的無房職工逐月發放住房補貼;方案實施前參加工作的無房職工實行逐月補貼與一次補貼相結合;離退休無房職工實行一次性補貼,累計不超過20年。
住房未達標的在職職工,根據方案實施的時間,以未達標面積占規定面積的比例發放一次性補貼和發放逐月補貼;住房未達標的離退休職工,按一次性補貼(累計不超過20年)乘以未達標面積占規定面積的比例發放。
(五)住房補貼資金的來源、管理和使用全額撥款單位的住房補貼資金,首先立足于原有住房建設資金的劃轉,不足部分,由同級財政列入預算撥付;差額撥款單位的住房補貼資金,從單位自有資金中解決,不足部分按差額撥款比例由同級財政列入預算撥付;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和企業的住房補貼資金,從單位住房基金和其它自有資金中解決,不足部分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進入成本。
職工住房補貼資金由各級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按住房公積金的方式進行管理和使用。
四、推行住房貨幣分配的組織領導
(一)住房分配貨幣化是對幾十年形成的舊的城鎮住房制度具有根本意義的重大改革,所要解決的是住房體制轉變中的深層次矛盾和關鍵性問題,難度很大。因此,各級政府應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
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的地區和單位,應建立健全相應的領導機制,充實必要的工作人員,搞好測算,加強工作研究,精心組織好本地區本單位的住房貨幣分配工作。
(二)做好實行住房貨幣分配的各項準備工作。要按照省政府規定的時限要求停止住房實物分配,新建住房只售不租,已出售的標準價住房完成向成本價過渡;要進一步了解補貼對象的住房狀況,核準單位原用于住房建設的資金數量;
要考慮新老政策的銜接,一方面不應因深化改革而降低居住水平,另一方面,也不能隨意擴大住房補貼面積標準。
(三)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服從改革大局,按照統一的部署和政策,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協調運作,確保住房貨幣分配工作的順利推進和健康發展。為保證政策的統一性和連續性,各有關部門起草的配套文件,必須報省房改領導小組審定后才能頒發。各地具體的方案或辦法報省房改領導小組審批;企業的住房貨幣分配方案按房改隸屬關系報各級房改領導小組審批。
(四)加強宣傳、發動和引導工作,要利用一些有效的形式,廣泛宣傳住房貨幣分配的目的意義、原則和基本政策,引導廣大干部、職工提高認識、轉變觀念,積極參與和支持這項改革。各地要深入進行方案或辦法的說明和解釋工作,通過舉辦骨干培訓班和各種咨詢活動,讓群眾了解政策,方便算帳。
現將《大連市進一步促進再就業工作和保障國企下崗職工基本生活的有關規定》、《大連市建立勞動就業互助組織的有關規定》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大連市進一步促進再就業工作和保障國企下崗職工基本生活的有關規定
為進一步促進再就業工作和保障國企下崗職工基本生活,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實行減員分流的國有企業(包括集團公司),必須首先清理本企業職工以外人員所占崗位,凡本企業職工能頂崗的,要優先安排上崗。
二、有正常生產任務的企業,原則上不得安排下列人員下崗:
(1)配偶方已經下崗(失業)的;
(2)離異或喪偶撫養未成年子女者;
(3)市級以上勞動模范;
(4)烈士遺屬;
(5)現役軍人配偶;
(6)殘疾人、工傷5-10級、因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7)歸僑和僑眷;
(8)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工;
(9)持有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的人員;
(10)就業困難的大齡職工(按大政發〔1998〕33號文規定)。
今后,除企業破產、關閉外,原則上不再實行整體分流。確需整體分流的企業,需經市再就業工程領導小組批準。
三、列入計劃的國企下崗職工,可選擇進再就業服務中心,也可直接辦理失業。下崗職工進再就業服務中心后,選擇自謀職業的,按原規定執行;自找單位(國有和市屬集體企業除外)的,發給個人5000元再就業補助費(縣市區自定);社會調劑的,對接收單位適當給以補貼。選擇辦理失業手續的,企業按規定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
四、實行提供就業崗位責任制。對社區服務、物業管理、保安管理等適合下崗職工再就業的崗位,要優先提供給下崗職工。對社會興辦的各類集貿市場,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牽頭,規劃、房地產開發部門和市再就業辦參與,逐一查核,下達安排下崗職工攤位數量,落實減免攤位費政策,市場主辦單位必須執行。
五、用人單位招用外來勞動力必須向勞動部門申報,市內四區經批準使用外來勞動力的單位和外來勞動力全部實行勞動就業IC卡管理。凡未按規定申報、辦卡的,按《大連市外來勞務工管理條例》規定處罰。
六、建立健全以街道為主的服務機構,對失業人員、下崗自謀職業人員實行屬地化管理。各街道要建立勞動就業互助組織,負責本轄區失業人員、下崗自謀職業人員以勞務形式上崗就業。街道主辦的勞動就業互助組織由市再就業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發證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直接辦理注冊登記,享受國稅發〔1999〕43號文件規定的免征稅費待遇。
七、接收下崗職工、失業人員占60%以上的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組織以勞務形式上崗的,2年內免征營業稅。
八、加強再就業培訓。要動員社會各種培訓力量,以適應市場經濟的運作方式,對下崗職工、失業人員及下崗自謀職業人員進行培訓。建立再就業培訓專項資金,資金來源:再就業資金列支;失業保險基金中的轉業訓練費;社會贊助。
九、對就業困難的大齡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企業可按國家規定實行內部退養。
十、再就業服務中心要按時足額向下崗職工發放生活費并代繳各種社會保險費。符合領取失業救濟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經辦部門要按規定發放失業救濟金。凡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民政部門按規定實施保障。
十一、幫助下崗職工轉變擇業觀念,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定向就業培訓或兩次不接受介紹就業的國企下崗職工,不列為基本生活保障對象。
十二、加大再就業政策落實力度。市勞動、工商行政管理、稅務部門要對再就業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執法檢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查辦處,要定期督查,促進再就業政策落實。
大連市建立勞動就業互助組織的有關規定
為廣開再就業渠道,鼓勵下崗職工、失業人員、下崗自謀職業人員(以下簡稱下崗人員,下同)積極從事社區服務業,根據國家、省有關再就業政策規定,制定本規定。
一、勞動就業互助組織,是指由街道辦事處主辦的吸納下崗職工再就業的勞動就業組織。
二、從業范圍
按國稅發〔1999〕43號、遼地稅發〔1999〕39號文件界定的就業范圍執行(具體范圍附后)。
三、認定條件
(一)下崗職工占該組織從業人數的60%以上;
(二)從業人員全部簽訂勞務協議;
(三)主辦單位為街道辦事處。
四、審批程序
擬成立勞動就業互助組織的街道,由其代表人填寫《下崗職工勞動就業互助組織申報表》(一式三份)。地處市內四區的,由所在區再就業辦(勞動部門)審核,報市再就業辦(勞動部門)批準并發給《下崗職工勞動就業互助組織證書》;地處其他縣(市)、區的,報所在地區再就業辦(勞動部門)審批并發給《下崗職工勞動就業互助組織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直接辦理注冊登記、并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手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辦理有關許可的,還需到行業主管部門辦理許可手續。
五、享受的優惠政策
自2000年5月1日起,凡領取《下崗職工勞動就業互助組織證書》并在工商、稅務部門辦理登記手續的,執行中發〔1998〕10號文件和國稅發〔1999〕43號文件規定的減免稅收和免征行政性收費的優惠政策。
六、對勞動互助組織的管理
市再就業工程領導小組負責有關政策的擬定和協調工作,市再就業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認定、發證和年度檢查工作。各縣(市)、區再就業工作領導機構負責對本地區勞動就業互助組織的管理、指導、服務、協調工作。各級勞動部門會同工商行政管理、稅務等部門,對本地區勞動就業互助組織進行檢查,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收回證書,停止享受有關優惠政策。
附:勞動就業互助組織的從業范圍
(一)初級衛生保健服務;
(二)便民服務,包括:小圖書室的書、報借閱、代郵物品,代購、代送生活日用(食)品(不包括家用電器、家具),流動攤點的早餐、便餐、快餐、飲水服務,為中、小學生熱飯,從事家庭送配餐服務,自行車寄存,打夾克油,擦皮鞋,擦洗排油煙機;
(三)家政服務,包括:為居民家庭清洗家具、用具,整理居室,修理門窗、上玻璃、修墻搭灶,粉刷、油刷,疏通下水道;
(四)看護、托教服務,包括:小學生、嬰幼兒寄托、接送、輔導、教育,看護老、弱、病、殘、孕人員;
(五)小區內專項服務:看車,治安巡邏,駕駛電梯,居民樓道、小區內衛生清潔、綠化;
(六)在居民區或文化廣場傳授音、體、舞、美;
(七)到居民家庭出診、醫治病人;
(八)避孕節育咨詢;
關鍵詞:民族;民族意識;教學;培育;緊迫性
中圖分類號:G75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6959(2009)02-0111-04
民族意識是反映屬于某個民族或民族聯合體的人關于本民族或民族聯合體及其與其他民族或民族聯合體之間關系的各種情感和觀念的社會意識。它包括單一民族意識和民族聯合體意識。前者亦即狹義的民族意識,如56個民族各民族的民族意識;后者亦即廣義的民族意識,如中華民族意識。我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56個民族,56支花,56個兄弟姐妹是一家”,形象地唱出了我國的多民族特性。不同的民族由于所形成的歷史時期不同,所處的地理環境不同,生產方式和生活條件不同,便形成了不同的民族風俗習慣、不同的語言:不同的情感和心理特征,一言以蔽之,形成了不同的民族意識。民族意識的有與無、健康還是狹隘,對民族的自信心與凝聚力、團結與穩定、發展與繁榮、和諧與興盛都有著巨大的影響。隨著對外開放的深入和全球化進程的加快,國內各民族間、世界各民族間的交流日益頻繁,學校中培育民族意識的任務日益艱巨。然而,我們當今的教學,無論是中小學還是大學,都存在著不同程度的關于民族意識培育的缺失。民族意識淡薄,民族認識模糊,民族意識表達存在非理性化和虛擬化,甚至狹隘、極端。這與全球化、城市化、網絡化對民族意識帶來的挑戰不匹配,與全國各族人民所期盼的構建和諧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宏愿不相稱。教學要迎接挑戰,加強培育民族意識。
一、全球化與多元化對民族意識培育的挑戰
全球化,首先表現為經濟的全球化。經濟的全球化帶來的總是資本、商品不斷尋找市場,縣界、省界、國界不斷被超越,跨國公司鋪天蓋地,人才流動的范圍和數量迅速擴大,“全球的競技場變平了,世界變平了。……平坦的競爭平臺不會僅僅吸引各行各業的創新人才,給他們激情和力量,同樣,憤怒、失意的人們甚至是人類的敗類同樣會更容易集結起來。”全經濟體的發展速度、密切合作的程度及其復雜性令人驚奇,強勢經濟擠占弱勢經濟的現實日益突出,發展中國家處于弱勢的民族經濟無形中受到打壓,民族產業的發展受到沖擊和不同程度的遏制。其次,表現為文化的多元化。幾乎與經濟的全球化同時相伴的乃是多元文化的出現。地球上的各個知識中心統一到了一個單一的全球網絡中,世界各民族的文化相互交流展示,并“以其文化特異性共同構成了世界文化的多元性,全球化使得豐富多彩的各民族文化極大地豐富了我們的視野,同時,在世界范圍內的交流和碰撞日益激烈。這既為華夏民族的文化吸收和借鑒人類文明的優秀成果,發展和創新民族精神提供了有利條件,也對保持中華民族文化的特色提出了嚴峻的挑戰。”再加之近代以來,現代化進程中我國文化所處的弱勢地位,“弱勢文化加上全球化,如果再缺乏應有的文化自覺和清醒的民族意識,就會出現難以預計的后果。”第三,全球化還表現為信息化。世界變平是科技、是電腦、是Windows和Google搜索引擎、是因特網、是光纖“高速公路”帶來的。正是電腦、電子郵件、網絡、遠程會議和各種新軟件將各類人才聯系在一起。信息化以及與之相伴的網絡化是一把雙刃劍,既能使人不出家門即可獲得鋪天蓋地的大量信息,又能縮短人們交往溝通的時空距離,使得交流更方便、搜索更快捷、影響更深入。但是,經濟和文化較為強勢的民族和國家也通過信息的強勢,對發展中國家和民族進行政治理想、價值觀、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文化滲透。同時,信息化還使得一個國家、民族處在一個信息透明、開放的環境中,各種各樣的觀念、思潮、商品、生活方式和行為方式不斷地沖擊著人們的感官和心靈,很多影響溫情脈脈、不露聲色,但卻讓人毫無戒心和不加防備地潛移默化、耳濡目染。
世界在變,人們使用的技術手段在變,生活方式、思維方法也在變。但是,幾十年來變化緩慢的卻是學校和教學。我們的教學幾十年如一日地信奉著傳授知識、發展智力、培養能力、養育個性的任務,事實上是專注于應考需要的“知識”。教學作用和任務的窄化、細化和具體化,極大地限制了人才的全面發展。教學的任務和作用也必須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科技的進步而不斷地更新、改造和拓展,民族意識的培育、民族精神的弘揚必須服務于經濟社會的發展需要。新世紀以來,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意識到了當前教學與社會發展要求的矛盾和差距,提出“為了中華民族的復興,為了每位學生的發展”的根本任務,特別重視“體現時代要求。要使學生具有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精神,熱愛社會主義,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和革命傳統……”。即使這樣,在具體教學中,無論教學目標還是教學內容、無論教學理念還是教學方式,仍然普遍地存在著嚴重的應試傾向。只重視升學所需知識的死記硬背,至于學生的民族身份是什么、各民族的心理特點、文化背景、風俗習慣怎樣,很多缺乏責任心的教師很少在教學中真正關心和了解。有的教師甚至自身也缺少正確的民族知識和健康的民族意識。對民族精神的培育,理論和口頭上說重要,實則難以真正落到實處。致使國內各民族以及世界各主要民族間的文化特色和文化背景彼此不了解,缺乏必要的相互關心,民族文化的安全問題面臨著極大的挑戰。殊不知,“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沒有現代科學,沒有先進技術,就是落后,就是衰弱,一打就垮,受人宰割;然而,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沒有民族精神,沒有人文文化,就會空虛,就會異化,不打自垮,甘愿為人奴役。”因此,在我們的教學中,作為單一民族的民族意識要加強,超越單一民族的“國族”意識更待加強。
二、城市化與市場化對民族意識培育的挑戰
城市化是社會文明的集中體現,是社會變遷與發展的直接動力和必要途徑,城市化的過程必然帶來市場的繁榮,而市場的繁榮又加快了城市化的進程,城市化和市場化相互交織又必然會帶來城市居民成份的變化,多民族交融、多元文化并存、具有不同風俗習慣和的民族共同生活和生存于同一個人口密集的城鎮,交流、交往日益便捷,但世界性的民族矛盾和民族沖突問題難以避免。隨著我國解放思想、對外開放政策的深入,以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經濟迅速發展,公路、鐵路、民航、船運等立體運輸網絡逐漸形成,座機、手機、網郵、快遞等多渠道通訊工具日益建立,不同國家、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以及國內各民族間經濟、生活、交往日益頻繁,同一個少數民族居住比較集中的聚居現象受到一定的沖擊,以漢族為族體的多民族大雜居、小聚居的局面更加典型和突出。如維吾爾族、藏族以及其他一些少數民族的特產和特色文化在內地頗有市場。美國、德國和日本的汽車,韓國的服飾和化裝品也都在我國有一定的人氣。從利弊而言,這本有利于民族間的交流與合作,有利于我國各民族間的 大團結。但由于彼此間長期形成的語言文字、生活方式、思維習慣等民族文化的不同,產生磨擦和矛盾的可能性也逐漸加大,“多民族人口的生產生活納入到一個共同的有限的時空中,既有利于民族交往和民族融合,但在民族關系與民族交往上也面臨著眾多的考驗和變數。”同時,本已長期居住在城市中的民族或漢民族或少數民族,由于缺乏一定的民族意識或民族意識模糊、淡薄,彼此的生活習慣相差較大,又缺乏必要的溝通交流,誤會和沖突也時有發生,因相互缺乏尊重而鬧出矛盾的事情屢見不鮮。由于市場的普及化,商品經濟的繁榮,此種現象又關涉到各個層次、各個年齡段的人群。如買羊肉串的小朋友看到穿著民族服裝的新疆生意人,會好奇地問東問西;在做生意的內地商家,必須有一定的藏民族知識。因此,城市化和市場化迫切要求各民族的所有民眾具備一定的民族意識,對民族和民族問題有正確的觀點和看法,既要有對自己所歸屬的單一民族的認識,又要能夠站在大民族觀即中華民族的境界上認識中華民族立于世界民族不敗之林需要各族人民肩負起神圣的使命和責任。同時,還要有世界民族意識,力所能及地了解、關心和維護不同民族的生存、發展、權利、得失、安危和利害,在“各民族不分大小、一律平等”理念的引導下,貢獻每一族群應盡的義務。然而,這些正確的民族意識和健康的民族理念對每一個體來說,不是遺傳得來的,也不是頓悟的,而是教育得來的,而占主導的是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學,教學作為學校長期的經常性的中心工作,擔負著培育民族意識和弘揚民族精神的神圣職責。
三、終身教育與高等教育大眾化對培育民族意識的挑戰
一、民族團結教育工作中應注意的幾個民族心理因素
1.民族意識。民族意識是民族族體產生與族際交往過程中普遍存在的心理活動,是民族心理的核心內容,是民族認同感、歸屬感、自尊心、自豪感、凝聚力的集中表現。具體來說,“民族意識是民族成員對本民族在與他民族的交往中的自主性、獨立性、整體性等諸方面及個體的民族相屬性的認知結果,民族意識是認知結果或者心理經驗在一定條件下的部分再現。這種認知結果指導著各個民族成員的認知活動和行為方式”。從民族意識產生的根源看,社會環境的多民族分布、民族文化的差異、民族關系的歷史與現狀、地緣因素的影響、突發事件的應變等都是民族意識產生的條件。但是,從民族意識心理經驗發生的本源看,它主要起因于人們對自身所屬民族的認同和對他民族的辨異的認知過程和心理體驗結果,即差異性的存在或者差異性對待是民族意識產生的最終源泉。民族作為數千年歷史文化積淀而形成的穩定的共同體,文化的差異性是一種客觀存在,因此在民族團結教育工作中避免狹隘民族意識的產生,我們認為必須承認客觀差異性的存在,并在此基礎上避免對受眾差異性對待是基本前提,即對民族團結對象族體屬性和族體地位的認可,持公正平等的教育態度,力求讓受眾理解民族的共生屬性及邏輯結構,在承認差異性的基礎上,實現民族之間的相互認同,避免民族團結成為針對少數民族或者漢族一方的教育才是民族團結心理的堅實基礎。正如查爾斯·泰勒所指出的:“如果得不到他人的承認,或者只是得到他人扭曲的承認,也會對我們的認同構成顯著的影響。”其“對人造成的傷害,成為一種壓迫形式,它能夠把人囚禁在虛假的、被扭曲和被貶損的存在方式之中”。2.民族認知方式差異。在人的認知過程中,認知主體本身的價值、情感、人格以及其他外在的社會文化都會對人的認知過程產生一定的影響,即“從人的心理結構講,人對外界刺激的反應總是建立在一定心理結構———即先前經驗的基礎上。具有不同生活經驗、生活環境的個體或團體如不同的民族團體,無疑會具有獨特的認知方式”。因此,雖然人類群體本身在心理過程和心理特征上具有本質上的共同性,但是在不同文化背景和文化因素的直接作用下,人們在心理過程和心理特征上又具有文化上的差異性,這也決定了不同民族在認知方式上的差異性。所以要使民族成員接受某種事物或理念,就必須分析不同民族認知方式的差異。我們要進行民族團結教育,也必須分析不同民族認知方式的差異,采用靈活的方式和手段,使民族團結理念納入不同民族認知框架內,并成為族際交往過程中交往態度的自覺選擇。3.宗教心理。宗教作為一種建立在對某種神性物信仰基礎上的文化體系,其最大的特征在于其可以在信徒心理上形成相對穩定而深刻的心理屬性。這種心理屬性是伴隨著凈化、升騰和自我慰藉的內心感受和精神體驗,其包含了多重精神功能,它既有撫平人們對于未來世界的迷茫而產生的焦慮,同時也因神性物的神圣性、思想的穩定性、目標的崇高性、行動的積極性、心理的認同性和感情的親近性等特征對信徒的思想和行為進行調節,而宗教的心理調節功能使宗教跨越其本身的范疇對社會的各個領域和每個領域的不同層面產生重要的影響。在現實社會中,為民族的形成提供了強大的黏合力,它使許多民族、文化以及群體得以有效的整合,正如戴維·波普諾所指出的:“除家庭之外,沒有任何別的設置能像宗教那樣,有效地幫助人們解答生命的意義和價值的問題,也沒有一種設置能夠像宗教那樣成功地創造出一種強烈的忠誠感和參與感。”因此,我們在進行民族團結教育過程中,也需要充分認識不同民族宗教心理的差異,在尊重民族與宗教情感的基礎上,尋求不同宗教在交往理念上的契合點,在不同群體間構建一種對和諧交往的忠誠感與參與感,從而將宗教資源作為社會資本引入民族團結教育工作中,充分利用宗教在凝聚人心、整合社會、穩定社會方面的積極作用。
二、民族心理學理論在民族團結教育工作中的運用
1.涵化理論與民族團結教育。涵化是心理學中的重要概念。加拿大心理學家J.W.Berry認為:“完整的涵化概念應綜合概括兩個或兩個以上文化群體成員因接觸而發生文化和心理兩類變化的雙重過程。該概念應包括兩個維度:一是在文化層面或群體層面上的涵化,即文化接觸之群體在社會結構、經濟基礎和政治組織等方面發生變遷;一是在心理層面或個體層面上的涵化,即卷入文化接觸之個體在言談、衣著、飲食等方面的行為、價值觀念、態度乃至認同等方面發生的變化。”卷入涵化的民族群體的認同包括兩個維度,一是保持本群體傳統文化的傾向;二是參與主流社會活動與主流文化群體交流的傾向。Berry認為“這兩個維度是相互獨立的,也就是說,對某種文化的高認同并不意味者對其他文化的認同就低”。涵化策略是個體基于對自己群體文化和其他群體文化之喜好而對涵化互動所持的態度傾向,以及在應對日常跨文化實踐中反應出的行為方式。Berry區分出了四種不同的涵化策略,即整合、同化、分離和邊緣化。在四種策略中“,‘整合’策略優于‘分離’‘,分離’策略優于‘同化’策略,而‘同化’策略又比‘邊緣化’策略好。”文化涵化心理的分析視角與民族團結教育較為相關的是,在心理維度上,民族群體對涵化過程和涵化策略的態度;在行為傾向上,不同民族群體接觸時社會行為的改變。我們要進行民族團結教育,就需要引導民族群體健全民族文化涵化意識,而其中Berry提出的整合策略———引導民族群體在重視保持自己原有文化的基礎上,尊重與認同其他民族文化,同時兼顧國家認同———無疑是最優途徑。從我國以往的歷史經驗族際交往的原則出發,中國有一種體現和諧涵化的深厚傳統,那就是“和而不同”思想,即在對待文化差異方面,追求一種既尊重多樣性,又追求和諧共生的理想境界,這意味著保持自己的特色并積極參與到更為宏觀的整合當中。正如先生在國際人類學與民族學聯合會2000年中期會議上所言:“文化的自我認識、相互理解、相互寬容和世界多元文化之間的共生理念以及達到‘天下大同’的途徑,這是中國傳統的經驗里所一直強調的‘和而不同’思想的反映。”而且,健全的涵化意識,可以有效調節民族認同、族際認同與國家認同之間的關系,使三者和諧共生。2.接觸理論與民族團結教育。20世紀50年代,社會心理學家羅賓·威廉姆斯對美國不同地區的四個城鎮的社會接觸與民族態度做了調查,調查表明:民族之間的偏見與接觸成反比,即個人接觸越多,沖突就越少(偏見、歧視、敵意等)。由此推及的相互依存的觀點則從歷史、現實的資料出發,指出種族間的暴力很少會在相互依存已經變成制度化的地方爆發。相關學者在此基礎上提出了接觸理論。接觸理論認為“對抗的社會群體(文化認同、語言、信念、膚色、國籍等)中的個人之間更多的接觸傾向于消弱他們相互所具有的消極刻板印象,并減少其相互反感與不相容,從而通過使人們相互間更愿意平等的交往來改善群體間的關系。簡言之,更多的接觸意味著更少的民族或文化沖突”。在我國,由于傳統社會跨地域和跨階層的流動與交流相對較少,很多民族間交往與文化互動大多停留在表層,或者是“印象”層面,這就造成不同民族間文化認知與理解的淺薄,甚至存在民族之間的文化偏見和文化定勢。在一定情況下,還會造成民族之間的矛盾與沖突。正如有學者指出的:“不同的文化在價值觀和信仰方面的重大差別,和在社交上傳遞同一種感情或態度時所使用的方式上的差別,都足以造成族際沖突。”因此,我們認為民族團結教育工作中我們需要通過各種途徑與方式深化民族交往的廣度與深度,積極推進民族之間的文化認知與文化對話是必由之路。正如格羅斯所指出的:“種族與宗教上的排它與孤立,不能促進社會進步、創造出更偉大的新文明,相反,人與人之間的接觸、交往、聯系、對話和互相影響才是促進社會進步、文明發展的偉大杠桿。”3.民族發展意識與民族團結教育。民族發展意識與發展需要是在多民族構成的國家內,由于民族經濟發展的結構性差異,各民族通過一定的社會關系表現出來的心理訴求與心理傾向。民族發展意識與發展需要是民族共同體一切社會活動的出發點和歸宿點,也是民族生產與生活的積極性源泉。在族際交往中,這種心理訴求對民族的生存與發展,以及民族關系的發展存在正反兩方面的價值。一方面,民族發展意識與發展心理能夠激發民族群體的進取意識和凝聚民族群體的力量,為本民族的發展進步提供精神動力;另一方面,在非科學利益觀的主導和非法勢力的誘導下,民族的發展意識與發展心理很可能演變為狹隘的利益觀和導致整個民族群體被剝奪心理的產生,這對于和諧民族關系的構建和民族社會的穩定會造成難以逆轉的困難。在影響民族關系發展的諸因素中,因民族發展差距與發展心理得不到滿足而緣起的民族意識高漲和民族矛盾、摩擦增多的民族問題也是影響當代我國民族團結事業的重要因素。正如許多西方社會學家所認為的那樣:“在一定程度上民族矛盾的實質是社會階層之間的利益沖突,那些被認為與種族、民族有關的特征,往往更直接地與階級、區域和其他社會條件有關。”因此,進行民族團結教育一定要順應民族的發展意識與發展需要,夯實民族團結的物質基礎,使各民族在互惠互利、相互認同的基礎上和諧共生。
作者:鄧凱戴寧寧李存林單位:北方民族大學北方民族大學
關鍵詞民族主義 法治建設 民族意識
作者簡介:李會勇,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2009級憲法與行政法專業碩士研究生。
中圖分類號:D920.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592(2011)04-292-01
一、民族主義的涵義
在當代語境中,民族主義至少有這樣幾種基本涵義:一是作為強烈民族意識的民族主義,即對本民族歷史和文化表現出來的認同、歸屬等強烈情感和持久意識,它充分反映了本民族的社會心理;二是作為社會思潮的民族主義,即在特定歷史時期出于維護本民族利益的需要而表現出來的一種強烈的政治訴求和社會潮流,它在不同時期往往有著不同的焦點和興奮點;三是作為意識形態的民族主義,即為謀求民族權益而在處理民族問題和對外關系上形成的一套行動準則和價值觀念,它往往成為一個民族對待民族問題和國際問題的重要戰略和策略思想。
二、民族主義與中國法治建設
談及民族主義與法治中國建設的關系問題,容易陷入一種誤區:將民族主義視為單一維度的術語來試圖理清兩者之間的關系問題。這樣就往往導致顧此失彼的境況。通過對現有的文獻檢索發現,對民族主義的研究以先入為主的“消極意義大于其積極意義,需要審慎的對待民族主義”的觀念作為其論證立場。基于這種考究,我們有必要重新檢視民族主義的層次化、多維度的內涵體系,從而進一步的明晰民族主義與法治中國建設的關系。
正如上述,不同的語境下民族主義的意涵是有差異的。討論民族主義與中國法治建設的關系問題必須明確其語境,分層次的探討兩者之間的關系問題。只有明晰這一討論前提,才能得出盡可能科學和合理的結論。
(一)作為民族意識的民族主義與中國法治建設
作為民族意識的民族主義與中國法治建設的關系問題本身是一項中巨大的課題,但出于本文行文與結構的完整,又不得不提及此種關系。因此,關于作為民族意識的民族主義與中國法治建設的關系問題暫且作一些感性的、簡要的梳理。
民族意識的民族主義有兩個層次的內容。在以中華民族為整體的民族主義與中國法治建設的關系主要體現在:第一,中國法治建設的基點在于增進整個民族的福祉和利益。法治建設的根本目的并不是為了塑造一種社會秩序,而在于使得所處此種社會秩序下的民眾實現自我價值和人的尊嚴。在中國的語境下,基于整體的中華民族,一方面,法治建設的開展要走出中國的特色化道路,以增進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為契機,同時也需要關涉身處此民族的個體公民利益主張的實現。另一方面,中華民族的整體民族觀的形成,為我國法治建設中集體主義與個體主義的平衡提供理性的支撐和正當性基礎。
在以單個少數民族作為其意識形態的民族主義與中國法治建設的關系上:首先,明確我國各個民族在法治建設中的主體地位以及在我國法治建設過程中所做出的積極貢獻;其次,我國在立法、執法和司法的過程中要關涉各個民族的特殊性,并非全國各個民族整齊劃一就是法治。真正的法治在于人們能夠在符合人道主義的社會秩序中實現人的尊嚴。
(二)作為社會思潮的民族主義與中國法治建設
作為社會思潮的民族主義與中國法治建設的關系問題,涉及到我國法治建設背后的理性支撐和基點問題。選擇民族主義作為我國的立法的基點,將引起一系列的連鎖反應。首先是中國法治的政治哲學問題,是集體主義亦或是個體主義?其次,對待涉外法律問題的觀點和看法上。再次,涉及到我國法治建設中的執法和司法的理念問題。
中國法治建設的推進也必將作為社會思潮的民族主義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一是為作為社會思潮的民族主義提供中國的現實版本,二是有利于構建體系化的、科學的民族主義認識體系。
(三)作為意識形態的民族主義與中國法治建設
在作為意識形態的民族主義與中國法治建設的關系問題上,既然民族主義是一個復雜的概念,它可以代表不同的政治主張和思想傾向,因而很難抽象地肯定或否定民族主義,必須結合具體情況加以具體分析。
目前,民族主義有時被區分為極端的民族主義、狹隘的民族主義、進步的民族主義;也有時被歸結為病態的民族主義和健康的民族主義。這樣一來,對民族主義就不能作單一化的理解,應當加以辯證分析。也就是說,我們決不回避民族主義,但我們所要堅持的是健康的、進步的民族主義。
就民族精神建設而言,必須正確對待民族主義并恰當處理好與民族主義的關系。民族精神主要反映的是一個民族的精神特質,它是民族文化精神的升華和凝結;而民族主義則是一種融民族情感、民族思想和民族運動于一體的社會思潮和行動準則。在二者關系上,一方面,民族主義滲透著民族精神;另一方面,民族主義運動又是民族精神展示的舞臺。由于民族主義常常是一把雙刃劍,因而積極的、健康的民族主義可以振興一個民族,消極的、病態的民族主義則會葬送一個民族。這樣,在民族精神建設問題上,不能無原則地強調民族主義,應當堅持和發展有利于民族進步和人類進步的民族主義。
因此,我們在進行法治建設的過程中,必須強調和重視健康的民族主義,并且通過相關的立法手段、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為其形成提供條件。
參考文獻:
[英]埃里·凱杜里著.張明明譯.民族主義.中央編譯出版社.2003.
季衛東.法治秩序的建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