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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稅務機關對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罰款或者對法人或其他組織作出10000元罰款,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接到稅務機關送達的《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3日內向稅務機關書面提出聽證,逾期不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權利。
第三條當事人要求聽證的,稅務機關應當組織聽證。
第四條稅務機關應當在收到當事人聽證要求后15日內舉行聽證,并在舉行聽證的7日前將《稅務行政處罰聽證通知書》送達當事人,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聽證主持人的姓名及有關事項。當事人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況而耽誤提出聽證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后5日以內,可以申請延長期限.申請是否準許,由組織聽證的稅務機關決定。
第五條當事人提出聽證后,稅務機關發現自己擬作的行政處罰決定對事實認定有錯誤或者偏差,應當予以改變,并及時向當事人說明。
第六條稅務行政處罰的聽證,由稅務機關負責人指定的非本案調查機構的人員主持,當事人,本案調查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參加。聽證主持人應當依法行使職權,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的干涉。
第七條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聽證,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當事人委托人參加聽證的,應當向其人出具委托書.委托書應當注明有關事項,并經稅務機關或者聽證主持人審核確認。
第八條當事人認為聽證主持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回避.回避申請,應當在舉行聽證的3日前向稅務機關提出,并說明理由。聽證主持人是本案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認為自己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或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聽證的,應當自行提出回避。
第九條聽證主持人的回避,由組織聽證的稅務機關負責人決定.對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當事人可以申請復核一次。
第十條稅務行政處罰聽證應當公開進行.但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聽證不公開進行。
第十一條對公開聽證的案件,應當先期公告當事人和本案調查人員的姓名,案由和聽證的時間,地點。
公開進行的聽證,應當允許群眾旁聽.經聽證主持人許可,旁聽群眾可以發表意見。對不公開聽證的案件,應當宣布不公開聽證的理由。
第十二條當事人或者其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通知參加聽證,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的,視為放棄聽證權利.聽證應當予以終止。
第十三條聽證開始時,聽證主持人應當告知當事人有關的權利義務。辯論終結,聽證主持人可以再就本案的事實,證據及有關問題向當事人或者其人,本案調查人員征求意見.當事人或者其人有最后陳述的權利。
第十四條對應當進行聽證的案件,稅務機關不組織聽證,行政處罰決定不能成立;當事人放棄聽證權利或者被正當取消聽證權利的除外。
一、金融行政處罰實體上嚴厲
在金融行政處罰目的的指引下,金融行政處罰主要針對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其具體處罰規定與其它領域的行政處罰規定相比要嚴格得多。
第一,處罰權只能由中國人民銀行行使。《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本辦法規定的行政處罰,由中國人民銀行決定。”這就表明,認定某一行為是否違法,是否需要對其進行行政處罰,只能由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而且中國人民銀行不能委托其它組織進行處罰。
第二,處罰涉及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的任職資格。《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依照本辦法受到開除的紀律處分的,終身不得在金融機構工作,由中國人民銀行通知各金融機構不得任用,并在全國性報紙上公告。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依照本辦法受到撤職的紀律處分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在一定期限內直至終身不得在任何金融機構擔任高級管理職務或者與原職務相當的職務,通知各金融機構不得任用,并在全國性報紙上公告。”
這就意味著,金融機構工作人員一旦被開除,便永久喪失在金融機構任職的資格,一旦被撤職,則在一定期限內或者永久喪失在金融機構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資格。
第三,對違法行為人的責任追究期限長。《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四條規定:“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離開該金融機構工作后,被發現在該金融機構工作期間違反國家有關金融管理規定的,仍然應當依法追究責任。”這一規定就排除了行政處罰法規定的兩年時效在金融行政處罰領域的適用。金融行政處罰對追訴時效作了極大的延長,無論金融違法行為實施之后經過了多長時間,只要一發現,就會被依法追究責任,這就杜絕了違法行為人經過追訴時效而逃避責任的企圖。
第四,有關罰款的規定詳細而明確。在《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
中一共有近30處關于罰款的規定,詳細列明了需要處以罰款的不同情形,并明確規定了罰款的額度。其它領域的行政處罰則少有這樣詳細的規定。由于金融業的特殊性,金融行政處罰中的罰款數額較其它領域要高。從《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的規定看,罰款額最低為1萬元或者違法所得的1倍,最高則可達到50萬元或者違法所得的5倍。
二、金融行政處罰程序上嚴謹
與其它領域的行政處罰程序相比較,金融行政處罰的程序規定更為嚴謹,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金融行政處罰的主管與管轄,《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處罰程序規定》(以下簡稱《程序規定》)作了嚴密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實施行政處罰,實行分級管理、分工負責,即由中國人民銀行執法職能部門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立案、調查,提出處罰意見。法律事務工作部門負責復核處罰意見的合法性與適當性,組織聽證。而其它領域的行政處罰程序則往往不涉及主管機關內部的分工問題。
在管轄方面,不僅對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及各分支機構的管轄范圍作了明確規定,還對作出吊銷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責令停業整頓、撤銷金融機構的代表機構的處罰的管轄作了特別規定。
第二,實行行政處罰委員會制度。依據《程序規定》,中國人民銀行設立行政處罰委員會,由行長或副行長(主任或副主任、特派員)、主要執法職能部門和法律事務工作部門的負責人組成。行政處罰委員會的職責是對重大行政處罰作出決定;對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外的其他行政處罰決定,進行監督檢查。對金融行政處罰組織的構成、職責范圍等明確固定,這就為金融行政處罰的正確、順利適用提供了前提條件。
第三,規定了處罰決定作出之前的相關程序。中國人民銀行執法職能部門負責立案以及調查取證,調查終結,執法職能部門寫出調查報告,并制作《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連同相關證據及其他材料移送法律事務工作部門進行審核,并征求意見。經審核,法律事務工作部門提出意見,將有關材料退回執法職能部門,再由執法職能部門報主管行長或行政處罰委員會批準。在《程序規定》中當事人行使陳述申辯權以及申請聽證權的程序也十分明確。這一系列嚴密的程序規定不僅保證實體行政處罰權的正確行使,同時也充分體現了金融行政處罰的維護金融機構、其他單位和個人合法權益的目的。
第四,在處罰的決定及監督方面,也有著嚴格的程序規定。一般的金融行政處罰由主管行長或副行長(主任或副主任、特派員)審查決定,對于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則要由行政處罰委員會審查決定。金融監管辦事處行政處罰委員會作出的重大行政處罰決定,還應報分行批準。金融行政處罰決定作出之后,還應按《程序規定》所提供的格式制作處罰決定書并依法送達。對于作出撤銷金融機構的代表機構、吊銷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處罰決定的,還應在《金融時報》上予以公告,以使機關公眾和社會知曉。
《程序規定》賦予行政處罰委員會對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外的其他行政處罰決定的監督檢查權。賦予法律事務工作部門對執法職能部門的立案、調查、取證等工作的審核監督權。這也是其它領域的行政處罰程序規定所鮮見的。
【關鍵詞】行政參與權;行政法律;關系變革
一、行政參與權:行政法律關系新的權利要素
“公眾參與已經成為現代公共行政發展的世界性趨勢。”[1]公民行政參與是現代民主政治制度下一種普遍性和廣泛性的行為,也是現代民主的重要表征之一。[2]的確,公眾參與行政是行政民主化潮流的必然要求,行政過程的民主化表征是相對人能夠平等地參與行政活動,享有行政的話語權和一定的決定權。另一方面,行政活動的正當性和可行性也需要公眾參與,政府機關與公眾之間通過信息的匯集、意見的溝通、利益的博弈等,形成知識的薈萃、民意的聚集和利益的均衡,從而作出科學、理性、正當的行政決定,保障行政決定的順利實施,有效實現行政目標。因此,當代公共行政已離不開公眾參與,公眾參與已經成為行政活動的必經環節,或者說,公眾參與已經融入當代公共行政之中。這種行政模式就是參與式行政。
在參與式行政中,公眾參與要得到切實保障,必須要得到法律的確認,即公眾參與應當成為一種法律權利,這就是行政參與權,是行政相對人依法以權利主體身份,為維護和發展自身或共同利益,以法定形式進入行政管理活動過程,并對行政立法、行政決策和行政執法等直接發揮影響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它包含參與資格權、了解權、表達權、監督權、參與決定權、參與實施權等多項權能。行政參與權雖然在我國還不是明確的法定概念,且其保障也存在明顯的不足,但是在我國整個行政法律制度體系中,已有行政參與權權能的有關規定,也即行政參與權實際已成為制度形態的行政法律關系的內容。首先,我國《憲法》規定了公民參政權和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建議權、監督權等,同時也確立了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必須傾聽建議與接受監督的義務。這就是行政參與權的憲法法源。行政參與權不但已有憲法依據,而且,單從內容而言,在我國行政法律制度體系中,我們不難發現在行政立法、行政決策、行政執法等制度中都已經規定行政參與權的具體權能。
在行政立法上,《立法法》、《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規章制定程序條例》等都對公眾在行政立法過程中的表達權和監督權有所規定與確認。而在一些地方政府規章中對規章制定中的公眾發起權、表達權、監督權和參與實施權等都作了更為詳細的規定,且規定了政府的回應和采納義務。在行政決策中,《價格法》、《城鄉規劃法》、《環境影響評價法》、《城市規劃編制辦法》等都對公眾參與價格決策、城市規劃決策、環評決策等的表達權進行了規定,而且也確立政府應當征求意見和回應意見的義務。在行政執法制度上,《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對相對人的表達權、監督權、參與決定權和參與實施權都有所規定。《行政處罰法》和《行政許可法》主要賦予了相對人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同時也確立行政機關聽取和采納相對人意見的義務。《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了政府機關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征求公眾意見的義務,同時賦予了公眾參與決定補償方案的權利和參與決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權利。
行政參與權各種權能在行政法律制度中加以規定后,意味著行政參與權成為了制度層面的行政法律關系的權利要素,因為行政法律制度主要就是對政府與公眾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配置,是行政法律關系的規范形式。
與此同時,近年來,公眾參與行政實踐已成為公共行政生活領域里一道亮麗的風景線,行政活動中的公告評論、意見征求、座談會、論證會以及聽證會等公眾參與形式,此起彼伏,方興未艾。公眾參與貫穿于行政立法、行政決策以及行政執法等領域,公眾參與行政活動的案例不勝枚舉,俯拾即是,正如我國致力于公眾參與研究的行政法學者王錫鋅教授所言,“公眾參與的興起已經成為中國公共生活領域越來越重要的社會事實,成為公共生活‘民主化’的一個符號。”[3]參與的理念與參與行動相結合,展開一幅中國民主制度從宏觀層面到微觀領域里公眾參與的豐富畫卷。[4]這幅生動的畫卷也已在我國公共行政實踐中不斷展開。
我國行政立法領域中的公眾參與已經蔚然成風。政府在行政立法過程中,通過網絡征求意見,召集有關公民和專家舉行座談會、論證會,依法公開舉行聽證會等形式和途徑廣泛聽取意見,吸納民意。例如,《廣州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規定》在制定中公眾多種形式的參與,以及被譽為“拆遷變法”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修改中的“學者上書”和兩次面向全國公眾征求意見等等,都是行政立法領域公眾參與的典型代表。行政決策領域是公眾參與行政實踐中最為廣泛和繁榮的領域。在政府重大決策過程中,公眾參與的意義被越來越多的行政主體意識到,并在決策過程中積極引入公眾參與,以期提高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水平。公眾參與滲透于環保、城市規劃、政府財政預算等決策過程。如,環保領域中的“圓明園湖底防滲工程公眾聽證會”,城市規劃領域里的“廈門‘PX’事件”,[5]財政預算領域內的“溫嶺民主懇談”,公共產品供給中涉及與國民生活密切相關的水、電、氣、交通運輸、景點門票及教育醫療收費等定價問題中的各種聽證會等等,這些行政決策中的公眾參與昭示著我國行政決策趨向于權利與義務的關系配置。而行政執法則是最早開展公眾參與實踐的行政領域。1996年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首次將聽證制度引入中國,1998年9月29日上午,在浙江嘉興舉行的毛阿敏偷稅案聽證會,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顛覆了人們對于行政處罰的傳統思維。行政許可也是行政執法中公眾參與開展較為充分的領域。《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明確規定了聽證制度,而且比《行政處罰法》規定更加具體。以“大連西部通道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行政許可聽證案”為典型代表的環保領域的行政許可聽證最為活躍,充分體現了公眾參與環保行政許可的熱情。近年來,我國其他行政許可實踐中的聽證會也是不絕于耳。
在以上行政立法,行政決策和行政執法實踐中,相對人都已經積極參與其中,通過獲得參與資格權,行使了解權、表達權、監督權以及一定的參與決定權和參與實施權等,對行政活動產生一定的積極影響,這又說明行政參與權已經在行政實踐中加以運用。盡管這種運用還未成為一種普遍的權利現象,實踐效果也還有待檢驗和提高,但這畢竟表明了行政參與權作為一種法定的相對人權利已經開始在我國的行政管理活動中得到確認并發揮作用,并對行政活動產生影響。
總之,行政參與權無論是在制度層面的行政法律關系中,還是在實踐層面的行政法律關系中都已存在,而且產生一定的效用。因此,在實然上,行政參與權已構成我國行政法律關系的權利要素。
二、行政參與權與相對人權利的重構
行政參與權源于人民主權基礎上的參政權。因此,行政參與權首先具有治理權的性質,能夠作出某種決定,并對他人意志具有一定的支配力。具體而言,行政參與權是相對人基于與行政活動的利益關系,而享有參與行政活動,表達利益訴求,提供行政信息,發表行政意見,以及參與行政決定并影響行政決定的權利。其次,行政參與權具有公權力性質的權利,這種公權力性質的權利具有充權(empower)作用。[6]其一,是充實相對人權利的內容。公眾參與行政過程,首先需要賦予其知情權、表達權、監督權等權利,這是公眾參與必須充實的基礎性權利,同時公眾參與行政過程的逐步深入,又會鞏固和加強這些權利,進而形成諸如要求正當意見采納權、要求說明不采納意見理由權、參與決定權、參與決定實施權等新型權利。其二,是增強了相對人權利的效力。行政參與權除了增加行政主體的相應義務,而對行政主體具有一般的約束力以外,還對行政主體具有一定的強制力,如在行政決策、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中,相對人的聽證權對行政主體就具有一定的強制力,相對人要求舉行聽證,行政主體必須舉行聽證。《行政許可法》還規定了聽證筆錄的案卷排他制度,行政機關應當根據聽證筆錄,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即不按聽證筆錄作出的行政許可決定無效。這些參與權無疑影響了行政決定的形成,同時又加強了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對行政活動形成理性化制約,也保護和實現了自己的實體權利訴求。行政參與權還具有與行政權的合作功能,相對人能通過行使表達權和參與決定權等權能,作用與影響行政主體意志,形成合作行政,獲得行政授益,實現實體權利。因此,行政參與權的享有,必然會引起傳統行政相對人權利的解構和參與式行政相對人權利的重構。
(一)傳統行政中相對人權利的解構
一是制定計劃,明確責任。按照市政府法制辦的要求,結合林業工作實際,制定和下發了《市林業局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點》,把今年全局要開展的工作和責任分工進行了精心安排和部署,為全年工作的開展奠定了基礎。
二是健全機構,落實人員。為有效推進林業依法行政工作,局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專門辦事機構,明確人員負責日常的具體事務工作,確保了林業依法行政工作扎實有效開展。為了確保工作需要,我局法制科配備了2名兼職工作人員;同時,又確定了具有行政復議資格的兼職人員3人開展行政復議工作,確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廣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學習。
一是切實加強領導干部和林業干部職工法律法規學習。把《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等內容作為黨組中心組和機關公務員、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學習、培訓、教育的重點,不斷提高領導干部和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意識和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基本做到集中學法時間不少于80學時。各地還充分利用農閑時節、集中宣傳活動等有利時機,向廣大群眾,特別是林農宣傳《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森林防火條例》、《退耕還林條例》等林業法律法規,增強群眾的法律意識和生態保護意識,引導群眾自覺愛好森林資源,并積極舉報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形成全社會重視林業的氛圍。
二是重點開展專題業務培訓。通過參加省林業廳舉辦的專題培訓班和市局舉辦的繼續教育培訓班,加強林業有關法律法規的培訓,進一步規范林業行政執法,提高林業系統干部職工的素質和水平。全年共培訓林業專業技術人員140人。
三、規范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
一是執行科學決策的調研制度。我局高度重視決策前的調查研究,年初結合工作實際、緊扣發展目標確定了加強林業法治建設、推進林業依法行政、完善林業窗口建設、優化服務發展環境等重點課題,在廣泛征求意見后組織相關科室、單位深入開展調查研究。
二是完善民主決策的工作制度。堅持行政措施和規范性文件制定的事先廣泛征求意見、組織論證聽證和領導集體決策制度,進一步完善了重要文件的立項論證、跟蹤檢查以及征詢縣區林業局、有關部門等意見的工作機制。凡重大事項、具體行政行為,均由具體行政科室和主管領導集體討論提出初步意見,提請局長辦公會議共同研究,法制機構參與確定。
三是強化重大決策的審查制度。充分發揮法制機構的參謀助手作用,重大行政決策過程均由法制機構參與研究把關,比如森林防火預案修訂工作,較好的兼顧了工作實際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在林業系統內部實行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法制機構在具體行政行為審核率達100﹪。
四、深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
一是依法行使法定職權,履行法定義務。我局作為市級林業執法主體部門,一直把依法行使法定職權、履行法定義務作為全市林業法制工作的重點。在日常的林業執法過程中,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制度,繼續執行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制度,嚴格林業執法程序。使林業執法的質量有了明顯的提高。
二是完善制度,加強監督。為進一步推進林業部門依法行政,規范林業執法行為,提高林業執法水平,對我市林業系統的執法行為進行進一步規范,同時也將我市的林業執法工作納入到規范化工作程序當中,按照規范化要求進行管理。切實完善監督機制,對群眾舉報投訴的、上級交辦的林業行政違法案件,嚴格追究,切實加強監督。從今年自查的情況看,無舉報和投訴案件,辦案質量和辦案紀律執行的比較好。
三是制定和完善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標準及配套制度。為了貫徹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保證全市林業系統在實施行政處罰時公平、公正的行使自由裁量權,確保行政處罰的合法性,合理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市政府《關于規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的實施方案》(六政發[2008]78號)文件精神,我局結合林業行政執法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并出臺了《××市林業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執行標準》和市林業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標準相關配套制度。對重大行政處罰實行備案審查,有力的保證了行政處罰的公開、公平、公正。
四是認真開展林業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工作。為推進林業部門依法行政,強化林業執法監督,規范林業執法行為,提高林業行政處罰案件辦理質量和案卷制作水平。按照省林業廳、市法制辦對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的通知要求,及時組織林業執法人員到舒城、霍山等縣區對林業行政處罰案卷進行評查,為提高全市林業執法人員的辦案質量起到了促進作用。
五是強化執法監督檢查。通過實地查看、聽取匯報、查閱案卷、暗訪等形式,對全市林業部門的林木采伐、木材運輸、征占用林地審核審批等行政許可、行政審批和行政處罰等執法行為的監督檢查,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行政執法全過程,監督執法人員更好地依法公正執法。2009年全局未發生一起執法犯法、越權執法等行政行為,也未發生一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我局一直把加強林業執法隊伍自身建設作為常抓不懈的工作,警鐘長鳴。從辦案質量到執法行為,嚴格程序,嚴明紀律,沒有出現行政不作為,違法亂作為的現象。
五、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是拓寬信息公開的渠道。加強電子政務建設,通過××林業信息網,把政務公開的任務要求、政策規定、措施辦法以及服務承諾、責任追究等在更大的范圍,以更加快捷的形式,及時、全面地向群眾和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使政務公開逐步走向制度化、規范化。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的要求讓群眾自由選擇獲取政府信息的形式,得到人民群眾的普遍歡迎。
二是提高信息公開的實效,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凡是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公開辦事程序、承諾時限、收費標準等。凡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收費,一律實行公示,并公開舉報電話。
三是規范信息公開的制度。建立了信息公開工作的依申請公開制度、考核評議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會反響。
問:農業部為什么要制定從重處罰獸藥違法行為的公告?
答:獸藥是用于預防、治療、診斷動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調節動物生理機能的物質,其質量的優劣直接關系到動物健康、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為加強獸藥管理,國務院出臺了《獸藥管理條例》,對獸藥研制、生產、經營、使用等活動進行了全面規范。各級獸醫管理部門扎實開展獸藥安全監管工作,取得積極成效,獸藥質量安全水平穩步提高。據統計,2013 年我部抽檢獸藥15 218 批,合格14 184 批,合格率93.2%,比2004 年度(70.34%)提高22.86 個百分點,保持穩中向好的態勢。
但我們也要看到,當前獸藥生產經營企業數量多、規模小、從業人員素質不高、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尚未得到根本扭轉,一些生產經營企業守法意識不強,非法制售假劣獸藥現象比較突出,特別是去年媒體曝光的河南海潤、江西海聯非法添加獸藥標準之外其他組分等違法行為,給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帶來風險隱患。
我部《公告》的目的就是為進一步加強獸藥質量安全和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嚴厲打擊獸藥違法行為,從重處罰觸及紅線、底線的違法行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為各級獸醫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嚴厲打擊獸藥違法行為提供更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和堅強有力的依據。
問:請談談制定《公告》遵循的原則和具體過程?
答:制定《公告》,主要遵循以下三項原則:一是依法查處原則。《公告》所列情形均在《行政處罰法》、《獸藥管理條例》規定的處罰種類和幅度范圍內。二是突出重點原則。重點針對嚴重危害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的違法行為。三是從重處罰原則。對所列嚴重違法行為,一律頂格處罰,包括按上限罰款、吊銷許可證和進口獸藥注冊證書、撤銷獸藥產品批準文號、對相關人員終身禁業直至追究刑事責任等。
為確保《公告》內容的合法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便于各級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實施,《公告》經我部獸醫局和政策法規司深入調查研究,全面梳理《獸藥管理條例》有關獸藥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結合當前我國獸藥生產、經營環節違法行為狀況,重點分析了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情形,并邀請從事立法、獸藥管理、獸藥執法的專家和業務骨干周密論證,面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形成《公告》具體內容。
問:《公告》規定了哪些吊銷獸藥生產許可證從重處罰情形?
答:獸藥質量是生產出來的,也是監管出來的。生產環節是獸藥質量安全的源頭,為體現從嚴懲處獸藥生產違法行為,《公告》從違法添加違禁藥品、擅自改變組方添加其他獸藥成分、未取得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生產獸藥、不執行獸藥GMP 且不改正、向養殖環節銷售原料藥等嚴重違法行為,規定了六種從重處罰情形,包括:生產的獸藥添加國家禁止使用的藥品和其他化合物,或添加人用藥品等農業部未批準使用的其他成分;生產的獸藥擅自改變組方添加其他獸藥成分累計2 批次以上;生產未取得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的獸用疫苗,或生產未取得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的其他獸藥產品累計2 個品種以上或5批次以上;生產假獸藥貨值金額5 萬元以上;獸藥生產企業未在批準的獸藥GMP 車間生產獸藥,經限期整改而逾期不改正,或經責令限期改正后再犯的,獸藥生產企業將原料藥銷售給養殖場(戶)等。
問:《公告》規定的上限處罰如何理解?
答:在《公告》實施前,各級獸醫行政管理部門依據《行政處罰法》、《獸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實施了獸藥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規定了獸藥違法行為的自由裁量情形和處罰幅度。《公告》所規定的上限處罰通俗地講就是“頂格處罰”,即自由裁量權處罰幅度中最高的處罰標準。例如:《獸藥管理條例》第五十六規定了對違法行為“并處生產、經營的獸藥貨值金額2 倍以上5 倍以下罰款”,《公告》規定按第五十六條處罰的情形,應執行5 倍的上限罰款。按照上限處罰,將有力促進各地嚴格執行處罰尺度,嚴肅獸藥行政執法,嚴厲打擊違法行為。
問:如何實施對從業人員的行政處罰?
答:獸藥質量是生產出來的,更是由生產、經營從業人員管理出來的。為突出對人的監督管理,切實保證獸藥質量安全,《獸藥管理條例》對獸藥生產、經營企業的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規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設定了終身不得從事獸藥生產、經營活動的處罰,體現了責任到人的管理理念。這一終身行業禁入的規定將對從業人員產生心理威懾,促使其依法開展獸藥生產、經營活動,提高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公告》既是對此項規定的重申,更是一種信號。今后,各地在執行《公告》對獸藥生產、經營主體實施處罰時,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要視情節相應明確獸藥生產、經營者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終身不得從事獸藥生產、經營活動的處罰決定,寫明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內容,并對處罰內容予以公開。各級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要逐步建立完善終身不得從事獸藥生產、經營活動人員數據庫,形成長效管理機制。
1、全面宣傳推廣普法教育先進典型經驗和做法,發揮典型示范作用。
2、研究制定農業普法規劃。根據國家、省、市普法規劃要求,開展農業普法調研工作,廣泛征求意見,制定出臺我市農業普法規劃,大力貫徹落實。
3、充分利用各種現代傳媒和普法載體,全方位、多渠道集中宣傳“”普法成果和普法的新內涵、新要求、新舉措,大力選樹一批農業普法先進代表,進一步掀起我市農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新。
二、緊扣中心,服務大局,加強法律法規學習宣傳工作
4、以“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推進年活動為載體,組織開展大規模的法制宣傳和現場咨詢,充分利用社會資源開展農業法律法規和農資購買、使用及識假辯假知識宣傳普及,擴大宣傳的覆蓋面。各地要集中組織2次以上的宣傳教育或現場咨詢活動。
5、以法律法規頒布或實施紀念日為契機,認真組織3·15消費者權益日、18法制廣場、12·4法制宣傳日等活動,采取印發宣傳資料、送法下鄉流動宣傳車、在重要集市駐點宣傳等形式宣傳農業法律法規,做到電視有畫面、電臺有聲音、報紙有專欄、網站有頁面。
6、以農資違法案件查處和農業生產事故調解為抓手,進行以案釋法,增強法制宣傳效果。各地要將近年來查處的農業行政違法案件進行梳理總結,選擇部分有代表性的案件,制作成宣傳小冊子,發放到農資生產經營戶和農民手中,增強法制宣傳的針對性。
7、深入開展促進農業經濟轉型升級、突出農業科技創新、城鄉統籌發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學習宣傳,服務農業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突出宣傳學習涉農法律法規,以新頒布施行的農業專門性法律法規為普法重點,抓住重要農事季節,采取送法下鄉、法律現場咨詢、開展培訓等多種形式,深入基層、深入農村廣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三、把握關鍵,項目引領,加強重點對象學法用法工作
8、繼續開展“法律進機關、進單位”活動,強化領導干部和單位負責人學法用法。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年度集中學法不少于2次,舉辦法制講座不少于1次,中心組成員全年學法筆記不少于6篇。學習的篇目主要有:《憲法》、行政法律(包括行政訴訟法、行政監察法、行政復議法、公務員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國家賠償法等)、經濟法律(包括農業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民事法律(包括民法通則、合同法、物權法、條例等)。
9、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員工要以和本職工作關系密切的法律法規學習為主要內容,進一步增強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水平。積極參加各類法律法規宣傳培訓活動,每日學法30分鐘,完成《公務員學法習題集》學習任務,全年學法筆記不少于12篇。學習的主要篇目有: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農技推廣法、種子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動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規及其實施條例、細則等。
10、農業行政執法人員要以農業專業法律法規學習為主要內容,進一步增強綜合運用法律法規開展農資市場監管和農業行政執法的能力。學習的主要篇目有:行政訴訟法、行政監察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國家賠償法、農技推廣法、種子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動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法律和農藥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種畜禽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以及農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等部門規章制度。
11、所有事業單位都納入普法范圍,所有單位員工都納入普法考核范圍。把依法治理的要求貫穿到行業管理和服務指導工作中,細化目標要求,分解落實指標,使普法與依法治理互為融合,互為促進,不斷深化,努力創建法治合格單位。
12、對外強化農資生產、經營者、農民群眾學法用法。開展農資生產、經營者法制培訓,特別是針對省、市近年來新出臺的法規規章,及時做好涉農新法規宣貫工作。開展“誠信守法企業”創建活動,不斷提高涉農企業人員法制觀念和守法誠信經營意識。發揮法制講座、說理式辦案文書、辦案信息公開等活動載體的作用,提高農資生產、經營者的法律意識。開展形式多樣的適合農民特點的法制宣傳活動,深入推進“農業法制進鄉村”,進一步探索針對農民群眾法制教育的形式和途徑。
四、加強領導,完善機制,確保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13、將農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納入“十二五”規劃,納入績效考核體系,切實做到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規劃。進一步完善領導機制,著力構建部門、單位和個人的責任體系,做到任務清、責任明。
14、推進農業綜合執法標準化,強化陣地載體建設。深入學習貫徹農業部《關于全面加強農業執法,扎實推進綜合執法的意見》(農政[]2號)精神,嚴格按照省農委提出的標準化建設的目標要求,嚴密組織創建農業綜合執法標準化單位活動。開設法制宣傳欄并適時更新,在部門網站開設普法網頁、發送普法短信等,利用現代媒體充實普法載體。
一、強化組織領導,著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全區高度重視依法行政工作,以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并將其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狠抓宣傳教育,完善考核制度,努力增強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的依法行政觀念。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根據人動,及時調整了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各成員單位認真履行職責,扎實有效地開展了依法行政工作。區政府多次召開會議聽取全區依法行政工作專題匯報,及時分析、協調、解決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加強區政府及各工作部門法制隊伍建設,積極派員參加由國家、省、市法制辦舉辦的各項業務培訓,通過集中培訓、學習交流等多種形式,提高全區法制干部及工作人員隊伍業務水平及整體素質,為區領導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起到參謀、助手的作用。在經費保障上,我區今年在推進依法治區工作方面共計投入經費18萬元。
二是強化宣傳教育。堅持將依法行政宣傳教育和學習培訓作為基礎性工作來抓。認真部署落實《意見》、《決定》對各級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提出的要求,草擬完成了《市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依法行政工作的實施意見》。全面強化全區特別是領導干部依法行政觀念,堅持領導干部要帶頭學法、守法、用法,切實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解決日常工作中突出矛盾和問題的能力。建立法律知識學習培訓長效機制,開展專題法制講座和集中培訓活動,保證學法計劃、內容、時間、人員、效果“五落實”。不定期組織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依法行政知識培訓,適時組織學習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各行政執法領域相關的規范性文件。
三是完善考核制度。積極推廣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對擬任區政府及其部門領導職務的干部,強化法律基本常識及依法行政知識的學習培訓,在任職前考查其是否掌握相關法律知識及依法行政情況,必要時對其進行相關法律知識測試,考查和測試結果作為任職的依據。同時對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知識學習、培訓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將培訓情況、學習成績作為考核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
二、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
在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的基礎上,積極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逐步建立、完善“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
一是規范行政執法監督管理。以具體行政行為和抽象行政行為合法率為切入點,認真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各行政執法部門貫徹執行《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省行政執法人員基本行為規范》等法律法規的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到位,不斷提高執法部門的執法能力和水平。結合市績效管理指標考核體系要求,嚴格遵照上級有關部門制定的評查標準,對各有關執法部門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案卷材料合法性、規范性進行監督檢查,并指導督促整改,促使有關部門的案卷質量得到明顯提高。
二是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實行行政執法人員崗前培訓、定期輪訓、上崗法律知識考試和持證上崗制度,嚴格執行《省行政執法資格認證與執法證件管理辦法》,規范行政執法人員資格條件、考核標準、考核程序,健全紀律約束機制,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思想建設、作風建設,確保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加強對全區執法主體證件管理,按照上級部門統一部署,今年共更新執法人員行政執法證19個部門284人次,組織報名參加全省行政執法統一考試12個部門46人次。
三是推進行政權力運行規范化管理。對全區19個職能部門的行政職權進行全面梳理,共確認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征收等各類行政職權1466項。對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進行細化,全區1043項行政處罰項目被細化為3660個處罰檔次,基本做到裁量“零自由”。同時,借鑒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梳理量化試點單位的工作成功經驗,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將范圍逐步擴大至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征收等具體行政行為領域,進一步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權的濫用。不斷推進行政透明化,加強網上服務平臺建設,先后啟動了“市區網上審批服務平臺”、“市區網上效能監察系統”等電子政務系統,制定出臺了《區網上審批及效能監察系統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規范了行政審批事項受理以及審批的程序、環節、時限,促進辦理效率和服務質量的提升。
四是健全規范性文件制定、備案審查、定期清理制度。嚴格規范制定規范性文件的權限和程序,尤其對制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產生直接影響的規范性文件,均通過公開征求意見后提交區政府法制辦和區政府法律顧問進行合法性審查,并經區政府常務會議集體討論決定;對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規范性文件,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向社會公布。強化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明確規范性文件的備案主體、備案時間和備案要求,堅決糾正與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方針政策相抵觸或超越法定權限、違反制定程序的規范性文件。進一步健全規范性文件管理機制,制定下發《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制定全區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的清理方案,嚴格按照上級部門要求的清理時限、清理范圍、清理標準,著手對1979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由區政府及區政府工作部門等單位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分階段進行自查、清理、審議、通過,將保留、修改、廢止、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向社會公布。
三、強化制度建設,進一步提高行政決策水平
圍繞依法科學民主決策這個重點,嚴格決策程序,強化決策監督,有力促進了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
一是完善行政決策機制。加強行政決策程序建設,健全重大行政決策規則,推進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增強行政決策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在制定與出臺重大行政決策之前,采取公示、調查、座談、聽證等方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聽證的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事項,均依法依規進行聽證。重大行政決策在提交區政府研究前均交由區政府法制辦和區政府法律顧問進行合法性審查后提交區政府常務會議集體討論決定。年共征詢區政府法律顧問意見近60件。
今年以來,在市局黨組的正確領導下,我們認真貫徹審計署“二十字方針”,堅持“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兩大主題,以“規范、創新、質量”為目標,認真履行監督職能,扎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努力提高審計法制工作水平,不斷提高防范審計風險的能力,嚴格自律,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各項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現將法制科20xx年主要工作匯報如下:
一、強化宣傳培訓,創優審計執法環境
一年來,結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我們不斷強化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將法制宣傳教育和提高審計人員的法律素質及執法水平,營造良好的審計執法環境作為普法的目標,多方面、多渠道普及國家財經審計政策法規,宣傳審計工作成就,審計工作環境得到了進一步優化,為建立和諧社會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一是借助行風大家談等平臺,與相關科室共同協作,通過制作活動版面、在公開場所發放宣傳材料、設立法律咨詢點等方式,開展了豐富多彩的審計法制宣傳工作。二是通過晉城市廣播電臺“百姓熱線糾風臺”直播節目,針對審計機關履行職責情況、向社會承諾情況、通過電話熱線解答社會公眾關心的熱點、疑點問題。三是“12.4”法制宣傳日參加了市里在物茂廣場隆重舉行“12•4”“弘揚法治精神,服務科學發展”萬人承諾簽名活動。四是及時了解法制工作動態,宣傳審計法律法規,將上級審計機關制定的法律、法規、規章傳達下去,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指導糾改。四是分別針對不同對象向有關領導和群眾進行審計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如:應市商務局要求,以《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為主題,針對常見財經問題及其防范措施,與該單位及其下屬相關單位的財務人員進行共同學習、講解,為規范我市的財政經濟活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今年6月市依法治市檢查組對我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進行了中期督導檢查。督導檢查組聽取了匯報,查看了相關資料,對我局工作給予了較好評價,認為我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重視、組織到位、制度健全、責任落實,依托黨校對各級領導干部進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有亮點;完善“立體復核”體系,強化內部管理機制有創新;多種形式開展教育培訓,強化“人、法、技”建設有特色。
二、強化“人、法、技”建設,規范執法行為
今年以來,為達到審計署提出的“嚴謹細致,提高質量”的總要求,結合建立“學習型”機關的要求,從嚴要求自己,堅持培訓和自學相結合的方式,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和工作能力,力爭使自己成為業務能力強、政策水平高、廉潔自律好的知識型多面手人才。一是積極參加各種法律法規培訓,提高自身素質。20xx年4月我們參加了省政府法制辦舉辦的《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暨行政復義統計工作培訓,通過學習培訓進一步提高了法治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積極組織實施項目審計,積累工作經驗。按照市局安排對市行政執法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市國土資源局三個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和城區政協原主席的任期經濟責任情況進行審計,在具體的項目審計實踐中不斷提升執法能力,為更好地履行審計復核職能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三是堅持學以致用,提高執法水平。建立政治和業務學習筆記,及時收集資料,了解審計動態,學習先進的審計管理方法,更新觀念,鞏固學習成果。并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審計準則,進一步規范審計行為,提高審計質量。
三、注重“三級”復核,提高審計質量
近年來,我們認真落實審計署6號令,不斷探索創新,針對法制機構人員少的現實,改進審計復核方法,充實復核隊伍,增加復核機構層次。在“三級復核”的基礎上,在各科設立了審計復核監察員,強化審計復核工作。20xx年主要做了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各科審計復核監察員和我們法制科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共復核審計、審計調查項目近70個,審核審計報告、審計結果報告、審計決定等100余份,對審計文書不規范,適用法律法規不準確、不恰當,審計事實表述不夠準確,審計工作底稿、審計日記、審計證據要素不全、內容填制不規范等問題及時進行了整改,為促進審計工作法制化、規范化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二是認真履行集體審定處理制度,對所有的審計項目,經三級復核后,均提交審計業務會研究審定。并要求法制復核人員必須對審計程序的合法性、法規引用的正確性和恰當性、審計證據的充分性等內容做出專業判斷,發表意見。三是對照審計準則及審計署下發的《審計機關審計業務范本》進行檢查,針對復核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指導審計工作實踐。
四、強化監督檢查,防范審計風險
1、認真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首先,組成審計項目案卷評查自查小組。20xx年9月參加了全市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動員大會,會后按照《晉城市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由總審計師總體負責,并直接參與自查工作,法制科具體組織實施,抽調業務骨干,組 成了審計項目案卷評查自查小組。其次,認真學習評查標準。組織案卷評查小組的成員認真學習了《晉城市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行政處罰案卷實體內容評查標準和案卷文書評查標準。第三,對照標準,進行認真嚴格的自查。我們對20xx年出具的所有審計處罰案卷和20xx年的部分處罰案卷,按照《審計法》、《行政處罰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晉城市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的要求,從行政處罰實體內容和行政處罰案卷文書兩方面進行了認真細致的檢查,并將發現的問題認真記錄在案。經過檢查發現,絕大多數審計處罰項目都能做到審計立項規范;調查取證合法、有效;作出審計決定前經過三級復核,并依法向被審計單位征求了意見;符合聽證條件的,依法向被審計單位進行了告知;審計決定記載的內容完整,審計決定的送達符合法定要求,案卷檔案基本符合規定,但還有少數審計項目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問題。第四,自查與整改相結合。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將審計項目檔案和評查小組的記錄反饋給相關責任人,要求大家對本次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認真進行整改,對由于工作疏忽造成的資料漏裝、錯裝的事項進行了補充完善,并要求于9月28日前整改完畢后報評查小組驗收歸檔。
第五,采用自查和檢查相結合的辦法。在自查結束后,于20xx年10月又接受了市政府對全市行政執法單位進行的行政處罰案卷評查。
通過這次案卷評查發現了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進行了及時整改,從而增強了責任心,進一步規范了行政執法行為,對提高審計人員的執法水平,有效降低審計風險,起到了積極的推進作用。
2、加強對審計收繳款的管理。在對收繳款、罰沒款賬戶的管理過程中,對照下達的審計決定,及時與相關科室及銀行核對應收及到賬款項,保證了罰沒款及各項應收繳資金的及時入庫,及時解繳。截至20xx年11月底共收繳罰沒款22.6萬元,收繳礦管費、補償費等應繳專項款
902.69萬元。
3、抓好審計回訪和審計業務質量檢查工作。近期正在與相關科室聯合對審計項目進行回訪,并按照規定要求進行年度審計業務質量檢查,促進審計整改的全面落實和審計質量的不斷提高。
在完成上述任務的同時,經過大家共同努力還對8份政府征求意見的規范性文件稿進行辦理,并提出了相應的意見和建議;對34個申報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事項,根據審計情況進行了申核;對12個申報出境、出國人員按照要求進行審核,并出具了相應的便函,同時還積極開展了抗震救災捐贈工作,圓滿完成了各項任務。
五、抓好廉政建設,樹立良好的審計形象
廉政建設和審計質量都是審計工作的生命線,為樹立良好的審計形象,在抓好審計質量的同時,我們始終把廉政建設放在首位。今年以來,我們認真學習《廉政準則》,全面貫徹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不斷加強理想信念和“廉潔從審”教育,努力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把審計紀律牢記在心;堅持做到廉政建設警鐘常鳴,把廉潔自律貫穿在每一項工作中,做到依法審計,客觀公正。未發生違反廉政紀律的行為,圓滿完成了各項任務。
經過不懈的努力,在不斷的探索和創新中,通過強化審計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人、法、技”建設,審計執法行為在不斷規范,審計質量也在不斷提高。之所以能取得一些成績,得益于局領導的關心和支持,得益于在座各位的理解和配合,得益于所有復核人員的辛勤努力,得益于科室同志積極向上的工作態度。但是也還存在諸多不足,如:審計理論和審計業務的學習還有待進一步加強,審計復核工作還需要不斷創新、更加細致等問題,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斷加強政治理論學習,不斷充實自己,提高業務水平,堅決做到依法審計,廉潔奉公,為審計事業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20xx年工作思路
繼續堅持科學發展觀,以“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為主題,加強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進一步強化審計復核責任制。不斷完善相關制度,進一步發揮審計復核監察員在審計工作中的作用,通過復核關口前移,使復核工作在規范審計執法、提高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二、進一步完善對審計項目的管理,加強審計質量檢查的力度,做好審計回訪工作,有效防范審計風險。
三、狠抓三個重點,提高審計風險掌控能力。一抓程序規范:對照新《審計法》和審計準則,進一步細化審計各關鍵環節,把好審計過程監督復核關,明確未經相關機構進行合規性審查,審計項目不得歸檔;二抓業務會審:進一步強化嚴格的取證、定性、處理會審制度,確立取證資料由審計組會審、法規引用由法制復核機構及其復核人員會審、定性處理由審計業務會會審的工作機制,保證審定項目合規、合法和優質;三抓責任追究:按工作流程進一步明確審計人員、主審、審計組長、科長、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分級把關負責制,對把關不嚴引發審計風險的,進行責任追究。
1、加強黨員干部政治理論知識學習;
2、加強職工業務知識掌握能力;
3、領導班子要多深入基層,深入調研;
4、要加大稽查力度,防止逃費、漏費現象發生;
5、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征稽站支部結合自身實際,針對以上5條意見建議,經過黨員干部、群眾、支委會會議討論研究,提出了促進依法征費科學發展的主要思路和措施,現制定如下整改方措施:
一、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政治素質
要深刻認識當前形勢下加強理論學習的極端重要和緊迫。要把通過學習實踐活動煥發出來的學習自覺堅持發揚下去,在深入學習《江民論科學發展》和《科學發展觀重要論述摘編》等理論知識上下功夫;要全面正確地理解和掌握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七大精神。通過學習,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和正確的政治方向,提高政治敏銳和政治鑒別力的能力和水平;提高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堅定和自覺的能力和水平;提高運用科學理論認識形勢、研究情況、解決問題,開拓進取的能力和水平;提高黨鍛煉、加強自身修養的的能力和水平;提高自覺學習業務知識,做好養路費征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強業務培訓,提高業務能力
針對目前改e開放的發展形勢,結合我站實際工作的情況和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的工作要求,深入開展業務培訓活動。一是定期業務培訓,提升執法人員掌握交通行政處罰法律法規方面的知識,提高全體人員的業務素質。二是不定期進行答題測試。三是組織辦公室人員進行微機培訓,有效利用工作時間對干部職工進行微機基本知識及操作培訓,力爭盡快掌握操作技術,最終達到熟練運用的目的,并通過辦公自動化,加快創建學習型、服務型、創型機關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提升辦公效率。
三、嚴格對干部的年終考評和考核制度
依照公務員考核有關規定,結合我站的實際情況,對干部的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做好年終考核評定工作。在此基礎上,不斷探索和完善對各個崗位、各類人員的考核辦法,力求做到科學規范、客觀公正,為干部的提拔、晉升、辭退和獎懲提供依據。新晨
四、領導班子成員要深入基層,解決實際問題
領導干部要大興調查研究之風,落實三分之一的時間深入基層的要求,廣泛聽取基層群眾意見。在深入基層時要做到業務工作與思想工作結合起來,布置檢查工作與解決問題結合起來。要注意與干部的談心交流,全面掌握干部的工作動態和思想動態,及時向x黨委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
五、加大執法力度,維護公平執法的良好環境
要加大逃費、漏費車輛的查處力度,分管領導要定期或不定期帶領內部稽查隊進行檢查指導,完成不力的班組下達督導意見;造成不良影響,嚴重影響站工作開展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確保各項任務的落實和工作的到位。切實解決干不干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