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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源于英文Corporate Governance之翻譯。對Governance一詞有不同的理解,有治理、統治和管制等意思,因此有人認為應譯為“公司管制”更為妥帖。其實叫什么名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理解其包含的內涵。過去我們對公司治理是很陌生的,銀行業重視公司治理建設應該始于2003年。當時中央決定對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進行改革,鑒于過去歷次銀行改革的經驗教訓,這次改革更強調機制的培育和建設,而不僅僅是注資和剝離不良貸款,目的是通過制度建設防止舊有問題的重新出現,把銀行辦成制度完善、內控嚴密的現代化商業銀行。為此,中國銀監會專門制定了《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公司治理指引》,對兩行的公司治理建設第一次提出了明確具體的要求。此后銀行的公司治理問題廣為流傳,直至現在仍是大家談論得最多的話題。
銀行業公司治理建設之所以重要,原因就在于這一行業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即它的高杠桿性、外部性和社會性。所以世界各國都特別強調銀行業公司治理的建設。經合組織(OECD)在總結其成員國關于公司治理的立法及實踐經驗,并廣泛征求了包括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商會等在內的主要國際組織意見的基礎上,于1999年了《OECD公司治理原則》(OECD Principle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2004年還作了相應修訂。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在參照的基礎上也于1999年了銀行業公司治理的指導性文件,即《健全銀行公司治理》(Enhancing Corporate Governance for Banking Organisations),2004年又重新作了修訂。除了上述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公司治理指引外,我國還先后頒布了《股份制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指引》、《股份制商業銀行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制度指引》、《股份制商業銀行董事會盡職指引》等。這些規則的頒布對促進和規范銀行業的公司治理發揮了重要作用。應該說,這幾年我國銀行的公司治理建設確實取得了很大成績。
組成公司治理的要素很多,但對究竟哪些要素是公司治理建設中的關鍵有不同的理解。我認為一個好的公司治理機制應該解決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要有健全穩定的公司治理架構
公司治理架構在世界各國有不同的模式,如英美模式(平層結構):所有權較為分散,主要依靠外部力量對管理層實施控制,存在所謂“弱股東,強管理層”現象。德國模式(雙層結構):“兩會制”(董事會與監事會),主要職責是對管理層實施監控,強調職工參與。日本模式:有董事會和監事會,強調“內部控制”,董事會主要由管理層構成。東亞模式:家族控制比較典型,如在馬來西亞,家族控制了全國67%的企業,控制性家族一般都直接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和決策。轉型經濟模式(俄羅斯和部分東歐國家):最大問題是內部人控制,經理層在法規監督體系不完善的情況下,利用計劃經濟解體后留下的真空對企業實施強有力的控制,成為實際的企業所有者,國有股權虛置。從目前世界發展趨勢看,各國都在相互借鑒和吸收,特別是OECD《公司治理原則》和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的《健全銀行公司治理》頒布后,加速了這種融合的趨勢。
我國銀行業可以借鑒其它國家的經驗教訓,取其精華,以進一步完善自己的公司治理。我國相關的法規,如公司法等對公司組織形式也作了很多規定。基本的架構是三會一層,即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這也構成了我國目前銀行業公司治理的基本架構。大多數銀行已經建立起來了,這是第一步,也是很重要的一步。
要明確治理主體的職責邊界
治理主體分為兩個方面,包括機構和個人。從機構來看,主要是三會一層及其主要組成部分,包括董事會和監事會下設的委員會以及管理層下設的職能部門。目前對三會一層的職責描述散見于不同的法律和規章制度中,但普遍都顯得過于原則,在具體操作中容易出現模棱兩可的情況。例如,我們都贊同董事會在現代公司治理中要發揮核心作用,但其作用是什么,核心表現在哪些方面,如何發揮等都有不同的理解,也沒有任何規章和任何銀行給出非常具體明確的答案。又如,董事會一般要下設幾個委員會,如審計委員會、戰略發展委員會、關聯交易委員會、薪酬與提名委員會等。但這些委員會有哪些職責、權限在何處等就不太清晰。如何定位這些委員會,是作為董事會的咨詢機構還是可以獨立對銀行重大事項進行決策的決策機構?在大多數銀行,關聯交易委員會只是形式上對關聯交易進行審查,并不決策,審查結果直接上報董事會,由董事會決策。這里面就有一個職權劃分問題,關聯交易委員會應該有一定決策權,否則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義。
另外,從個人來看,其職責邊界也有很多模糊的地方,如監事的權限包括哪些,很多制度和銀行的內部規章都有這樣的描述:監事應依照法律法規及銀行章程的規定,對銀行財務以及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的合法合規性進行監督,維護銀行及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這些規定本身是正確的,但需要細化,以便能操作。又如,董事長和行長之間的職責邊界也是非常不清晰的,其結果是董事長干行長的事,行長干董事長的事,相互扯皮,相互推諉,相互“斗爭”。
建立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機制
除了外部監管(如監管當局、市場等)外,在公司治理制度設計上,要建立起銀行內部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機制。董事會要監督銀行高管,對銀行的持續經營、風險控制和股東利益負最終責任。監事會要對董事會和管理層進行監督。但目前一些制度設計上就存在缺陷。例如,監事會要對董事會進行監督,但監事的薪酬很多又是由董事會決定,這之間就存在很強的利益沖突,很難保證監事能認真監督董事會。還有,有關規章規定審計委員會和關聯交易委員會的成員必須是獨立董事占多數,且主任委員須由獨立董事擔任,但有很多銀行獨立董事是大股東或管理層或董事會提名、定薪、聘用與解聘。這種安排使得獨立董事很難保持獨立性。因此,建立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機制是公司治理是否健全有效的一個重要標志。
建立良好的激勵與問責機制
激勵與問責是相輔相成的,缺一不可。目前銀行的考核激勵機制普遍存在四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考核指標設計過于追求規模和短期利益,使銀行的規模擴張沖動難以抑制。
二是多數銀行缺乏管理層和員工與銀行長期利益緊緊捆綁在一起的激勵計劃安排。
三是基層員工、特別是柜臺員工收入較低,與各級管理層差距很大,這也是基層案件頻發的一個重要原因。
四是激勵機制既不能覆蓋風險,也不能對銀行經營的發展方向和資源配置發揮導向性作用,不能體現銀行的長期利益。不能使用經濟資本來約束規模、引導資源有效合理配置,同時在考核回報時,也沒有考慮風險因素,目前使用風險調整后的資本收益率(RAROC)來進行考核的銀行還很少。
對公司治理各主體的問責和懲戒制度在現有法規與指引中一直比較薄弱,也沒有真正有效地執行。這是目前公司治理中需要重點加強的部分。例如,有的董事連正常的董事會議都不能參加,即使參加了也只是出席一下,既不認真研究會議所要討論和決議的重大事項,也不提出自己的見解和建議。今后應對公司治理主體,特別是主體中的個人加強問責,對于不履職或瀆職而給銀行和股東造成損失的要嚴格監管,嚴加問責。
透明度建設
透明度建設主要是強調銀行要盡可能多地披露信息。這既是對存款人和投資者(特別是小股東)的保護,尊重其知情權和監督權,也是建立公正市場秩序,維護公平競爭的需要。銀行信息要向利益相關者(Stakeholder)進行披露,這包括存款人、股東、銀行員工、監管者以及其他任何金融消費者。股東、監管者和市場本身均可要求銀行披露相關信息。美國國會2002年頒布了名叫薩班斯(Sarbanes-Oxley Act)的法案,規定資產超過5億美元的非美國存款保險公司監管的銀行也要遵守此法律,對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要求。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的新資本協議提出了三大支柱,非常鼓勵銀行披露其風險與資本的信息。其的《健全銀行公司治理》對信息披露的重點領域還作了明確要求,包括:董事會結構,如大小、成員及其資質、委員會等;高級管理層的結構,如其職責、報告線路、資質與經驗等;基本的組織架構,如業務線結構、法人結構等;激勵機制,如招聘政策、高管獎勵、獎金和股權、期權激勵等;以及與附屬公司和關聯方交易的范圍、金額等。這些都是必須披露的最基本的信息。
社會責任與形象提升
銀行不同于一般企業,它既是以盈利為目的的商業機構,也是社會公共基礎設施的一部分,這就注定了它必須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必須以較高的道德標準要求和規范其行為。這也是現代大型公司的共同做法。例如,荷蘭合作銀行認為,公司社會責任就是向其成員和客戶提供卓越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同時遵循銀行的行為準則,銀行業務經營活動應有助于為銀行內部及外部的人們、為我們所處的環境及經濟創造長期價值。該銀行在其目標宣言中強調:“福利和繁榮的可持續發展需要我們關愛自然以及我們身處的世界。”在實際中也注意將落實公司社會責任滲透到各個政策領域,并在制度和組織上予以保障。荷蘭合作銀行明確要求執行董事要身體力行,社會責任被明確地嵌入各成員所分管的各項業務之中;執行董事會決策時將公司社會責任也須列入考慮因素并成立公司社會責任部門和道德委員會。
日本瑞穗銀行認為合規管理就是“遵守各項法令、規則,實踐不違規范的、誠實并且公正的企業活動”。合規管理不僅是對法律法規和內部政策與程序的遵守,還要對環境、自然和福利等作出貢獻。其業務執行體制除了資產負債委員會、信息管理委員會和資產組合管理委員會等主要的經營政策委員會外,還設置了社會責任委員會、社會貢獻委員會和環保問題委員會等。
2007年是中國銀行業快速發展的一年,行業全面開放、競爭加劇帶來了前所未有的變局。各家銀行加速管理體制改革、調整發展戰略,為迎接各方面的挑戰做好準備。這也使得上市銀行的年報比起往年來,有了更多的看點。本期所關注的主要問題有:上市銀行年報的主要特點,全國性上市銀行年報的財務分析,以及14家上市銀行2007年的財務盤點和趨勢性展望。
截至2008年4月23日,14家上市銀行全部了2007年年報。讀這些多則300多頁,少則100多頁的年報,并不是一件輕松的事情。這些信息量豐富的年報,不論是對于投資者還是監管者,不論是銀行從業者還是研究者,都值得細細讀來。我們對年報的粗讀中發現一些味道,并試圖將一些體會與各同仁分享。
從年報看信息披露
上市銀行的信息披露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內容,而年報則是讓投資者來知曉和判斷上市銀行全面信息的重要資料。可以這樣說,年報是上市公司信息的最集中反映。中國證監會對上市銀行年報信息披露內容的和格式都有比較詳盡的規定。上市銀行年報披露既要遵循《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也要遵循《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18號――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特別規定》。總體來看,上市銀行年報披露中基本上按相應的要求進行了披露,但有三個非常明顯的特點。一是各家銀行披露的詳略情況各不相同,在香港與內地同時上市的銀行年報披露普遍優于只在內地上市的銀行,二是不少銀行對某些應該詳細披露的地方采取了模糊技術,實際上違反了上述信息披露的要求。三是大多數銀行進行了企業社會責任的披露。
對稱與非對稱。
在14家上市銀行中,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和交通銀行在香港聯交所和上交所同時上市,深圳發展銀行與寧波銀行在深交所上市,其余都在上交所上市。在上交所或深交所上市的銀行,在年報信息披露中當然必須要滿足中國證監會相應的監管要求,而在內地與香港同時上市的公司則要同時滿足內地與香港的監管要求。根據中國證監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07年修訂)第八條“在境內和境外證券市場上市的公司,若境外證券市場對年度報告的編制和披露要求與本準則不同,應遵循報告內容從多不從少,報告要求從嚴不從寬的原則,并應當在同一日公布年度報告。”這就是說同時在香港與內地上市的銀行,必須要遵循同樣的披露原則。由于在香港的信息披露較嚴,因此國內的投資者顯然能夠了解更多的信息,看來搭了境外投資者的便車了。具體來看,在兩地同時上市的銀行的年
報有如下特點:
董事長、行長致辭體現銀行亮點。在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年報內容中并沒有董事長和行長致辭這樣的強制性要求,但不少大銀行都附上了這樣的致辭,雖然名稱各異,有些說《致辭》,有些用《報告》。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五家在香港與上海兩地同時上市的銀行都有這樣的致辭。其實,放在年報前面的致辭不僅體現了對銀行當家人對投資者的尊重,展現銀行在本報告年度的工作亮點,而且還能讓投資者很快就能了解銀行的發展定位與戰略方向。這可以大大節省投資者的閱讀時間,也便于投資者很快掌握銀行的主要信息。同時,上述銀行還將銀行在本年度獲得的主要榮譽都列了相應的清單,也有些銀行還將銀行的歷史作一簡單介紹,這都很有利于讀者了解銀行的情況,有利于形成加深銀行品牌的形成。
透過董事長致辭,我們能清晰地看到銀行的發展戰略。如工行董事長在致辭中就說,新年度、新階段工作的主旋律是:增強競爭發展能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全面加快建設國際一流現代金融企業步伐。在建行行長的致辭中,我們可以看到:“本行將肩負‘為客戶提供更好服務,為股東創造更大價值,為員工搭建廣闊的發展平臺,為社會承擔全面的企業公司責任’的使命,遵循‘始終走在中國經濟現代化的最前列,成為世界一流銀行’的愿景奮力前行的承諾。”交行董事長在致辭中則是提到了“打造中國最佳財富管理銀行的戰略構想”,并且將這一戰略目標寫在扉頁上。
公司治理披露更細。公司治理是否完善既是投資者關心的重大問題,也是近年來上市銀行區別于非上市銀行的重要方面。在公司治理方面,投資者要關心董事會及專門委員會和監事會及其專門委員會是否盡職履行了相應的職責。因此,在公司治理架構、董事會報告、監事會報告中都涉及到公司治理的內容。根據《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只要求董事會下設的審計委員會和薪酬委員會的履職情況匯總報告。在所有的年報中,在境內上市的銀行都達到了上述最低要求,但其他專業委員會的情況沒有充分披露。只有中國工商銀行等在兩地同時上市的銀行則將所有專業委員會會議出席情況都進行了詳細的披露。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披露更詳盡。作為對銀行報告年度中財務及業務的各個方面進行詳細說明的部分,管理層討論與分析為投資者提供了銀行業務表現和發展前景最為實質性的信息,各家銀行年報中這部分內容詳細程度有著明顯不同,反映了各自在維護投資者關系、保護投資者權益上不同的理念。已年報的14家上市銀行均對損益表、資產負債表和現金流量表中的項目分別進行了列示,同時也對所經營的各方面業務進行了說明。但僅在境內兩地上市的銀行則大多僅止于此;相比較,在A股和H股同時上市的銀行對業務各方面的變動則給出了較詳細的分析和解釋,力求讓年報的閱讀者能夠看到變化背后的原因。
總體來說,在香港與內地同時上市的銀行與其他銀行在這方面的區別較大。兩地同時上市的銀行將“管理層討論與分析”單獨拿出一部分用較長的篇幅來分析,而只在境內上市的銀行則按證監會《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將此放在董事會報告中,通常篇幅不夠長,分析也不夠詳盡具體。
更為重要的是,在兩地上市的銀行對財務報表分析非常詳細。例如,關于財務報表分析中,中國工商銀行按照損益表項目分析、分部報告、資產負債表項目分析、其他財務信息分別進行分析。損益表項目不僅列表分析,而且還根據項目進行分析。對收入、支出的各個明細項目都有非常到位的分析。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中信銀行都有類似的詳細分析。
模糊與精確
在今年的年報信息披露中還有一個非常有意思的現象,那就是對一個敏感問題的披露,那就是不少銀行對董事、監事和高管的具體薪酬情況披露采取了模糊技術。根據證監會2007年出臺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上市公司須在年報中披露每一位董事、監事和高管的具體薪酬情況。其實,2006年的年報中,絕大多數銀行都對董事、監事和高管的報酬進行了比較具體的分析,由于招商銀行、中國民生銀行等因高管薪酬與其他銀行比過高,引發了股東、媒體和民眾的廣泛關注和爭論,因此在2007年的年報中,北京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民生銀行和興業銀行沒有對每一名董事、監管、高管的具體薪酬情況進行說明,而只給出了模糊的統計信息。以招商銀行為例,年報中只說明“本公司2007年度支付全部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稅前報酬總額為5319萬元。其中,100萬以下的12人,100萬~300萬之間的8人,300萬~500萬之間的2人,500萬~1000萬之間的4人。”北京銀行關于這一點的披露為:“2007年度在本行領取薪籌(稅后)的董事、監事共計18人,高級管理人員5人。領取薪籌在100~180萬元的10人,50萬~100萬元之間的6人,10萬元以下的7人。”既沒有說明董事、監事及高管報酬總額,也沒有說明每一成員具體數額。不知道監管部門對這種模糊戰術是何態度?但作為投資者肯定是不滿意的。
在此項披露中,也有一些銀行做得很好,如華夏銀行不僅披露了每一位董事、監事及高管報酬的含稅與稅后報酬情況以及總數,而且在注釋中說明董、監事津貼的依據,特別地指出不在公司領取工薪的董、監事的津貼由勞務報酬、委員會津貼和會議補助三部分構成及分別的標準。
相反,在一些涉及到商業機密的地方,銀行本可以采取模糊一點的技術,如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等在披露十大客戶貸款資料時,采取了比較模糊處理的辦法,只說到了所屬行業、金額和占比,但將客戶的具體名字隱去。這應當是被允許的。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07年修訂)》第五條:“由于商業秘密等特殊原因導致本準則規定的某些信息確實不便披露的,公司可向證券交易所申請豁免,經證券交易所批準后,可以不予披露。”但像寧波銀行這樣的公司卻將客戶的名稱披露了。
企業社會責任進入披露視野
早在2006年6月,浦發銀行就作為國內商業銀行中的第一家了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詳細說明自身在保護環境、扶貧賑災、關懷弱勢群體、支持文教衛生體育事業等方面所做出的努力;2007年,交通銀行、招商銀行、建設銀行緊隨其后,工商銀行也將在2008年首次報告。在年報中,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中國民生銀行都比較詳細地提到了本行在2007年為承擔社會責任做了哪些主要的工作。不知為什么最早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浦發銀行雖在第十一節《重要事項》中提了一段,但看不出具體在哪些方面做了什么。深圳發展銀行、華夏銀行、北京銀行、南京銀行、寧波銀行則完全沒有提及社會責任方面的內容。
從披露社會責任的銀行我們可以看到,各家銀行都在追求業績增長,實現快速發展的同時,相繼把社會責任提升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強調在履行經濟責任之外,還要承擔社會責任,致力于公益事業。交通銀行在2007年8月28日在董事會中專門設立了社會責任委員會,以擬定社會責任戰略和政策,對銀行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并根據董事會的授權審批對外捐贈等事宜。這應當是境內首家成立社會責任委員會的公司。
總之,及時、全面、準確的披露年報是作為公眾銀行監管和公司治理的基本要求,更是樹立銀行品牌的良好機會。任何對投資者應該知曉的信息進行模糊處理的辦法將有損銀行的聲譽,也許在不久的將來要付出代價。相反,充分利用好年報,在規定動作之外做一些自選動作,讓信息披露更為詳盡一些,有助于建立良好的投資者關系,獲得更好的市場評價和公眾認同。
從年報看銀行業趨勢
隨著2006年底中國銀行業對外全面開放,中國銀行業正經歷著深刻的變化。2007年雖只是一個開始,但銀行業的一些發展趨勢已經顯現:一是以加強風險管理、優化組織結構、強化業務管理線職能和流程建設為目的機構及管理體制改革此起彼伏,二是同戰略投資者在業務上的合作向廣泛化和縱深化發展。
組織架構調整
從年報可以看出,2007年上市銀行的組織架構改革風生水起,各行都在為迎接銀行業日益激烈的競爭做自我調整,取長補短,積聚力量。綜合來看,機構改革基本上分為集中加強風險管理和流程銀行建設兩個方面。
就加強風險管理而言,工商銀行、建設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民生銀行、華夏銀行和浦發銀行都有明顯的舉措,具體如表1所示:
為了更好的面向市場,提高效率,建設流程銀行,推進會計與營運管理體制改革,實現核心業務處理的前后臺分離,后臺業務處理職能逐步向上集中,也提上了大多數上市銀行的改革日程。中國工商銀行與南京銀行均在深入推進管理扁平化改革;中信銀行、民生銀行、興業銀行、南京銀行或成立專門的產品事業部,或按照業務條線設立團隊,向專業化銷售、專業化管理和專業化評審的方向大踏步前進。
中國工商銀行,將股份制改革辦公室改建為戰略管理與投資者關系部;組建產品創新管理部,優化產品管理與業務創新流程。積極拓展新業務領域,工商銀行專門成立金融期貨結算中心,積極申請金融期貨特別結算會員資格。到2007年末,直屬分行和二級分行均已著手開展扁平化改革。
中國民生銀行的年報披露了公司金融事業部改革,介紹了總體思路、整體目標和愿景、改革步驟和機構調整情況。中國民生銀行的事業部制改革既為投資者所關注,也為業內所重視。根據介紹,中國民生按照公司化運作理念,對公司金融主要產品線和行業客戶線實施事業部制度,以做強主要的利潤增長點,提升公司價值,以努力辦成本土一流的公司金融銀行。2007年,中國民生銀行已完成貿易金融部、金融市場部三個產品部門和地產、能源、交通、治金、工商企業五個客戶部門的事業部改革。
興業銀行則穩步推進組織體系變革,探索建立企業金融、財富管理業務板塊管理總部,進一步強化業務條線的統籌管理能力。深入推進分行零售事業部制改革,逐步完善全行零售銀行管理體系。繼續有序實施業務流程再造。
中信銀行則按準事業部制模式,推進了信用卡中心、投資銀行中心、汽車金融中心、私人銀行中心、托管中心的建設來優化前臺組織架構。同時正式啟動會計記賬中心,將會計后臺業務集中處理。
中國建設銀行則穩步推進會計與營運管理體制改革,實現核心業務處理的前后臺分離,后臺業務處理職能逐步向上。
與戰略投資者的合作更加深入
截至2007年底,除民生銀行和招商銀行之外,其他各行均已引入海外戰略投資者。隨著交流與互信加深,各大型國有上市銀行以及中信銀行、交行同戰略投資者在業務方面的合作均向廣泛化和縱深方向發展,并主要集中在風險管理、技術支持、人力資源管理和員工培訓等方面。如表2所示:
相比較而言,華夏、浦發、興業等銀行同戰略投資者的合作領域則僅限于某些具體產品,稍顯狹窄,尚待加強。
從年報看銀行發展戰略
除銀行業發展的一些共同趨勢,根據年報和其他來源的信息,上市銀行各自的主要發展戰略也都顯現出來。總體上可分為三類:大型國有銀行和部分股份制商業銀行,紛紛加快綜合化、國際化經營步伐;中小股份制銀行正加大基礎建設投入、加快網點布局速度;城市商業銀行則在加緊跨區域布局。
大型國有銀行和較大規模的股份制銀行直指綜合化、國際化經營
2007年,各大銀行均邁開了綜合化經營步伐,在向新業務領域推進方面你方唱罷我登場。
中國銀行于2006年底收購新加坡飛機租賃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中銀航空租賃私人有限公司”,又在2008年1月,與貝萊德投資管理(英國)有限公司合資成立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國銀行嘗到了綜合經營的甜頭,2007年投資銀行、直接投資、保險、租賃、基金等業務板塊對全行稅前利潤的貢獻度由上年的7.45%提高到11.14%。中國工商銀行緊隨其后,成立工銀租賃,使境內的業務從基金擴展到租賃業務。交通銀行則相繼投資設立了交銀國信和交銀租賃。中國建設銀行和美國銀行也共同發起設立建信金融租賃。中國民生銀行于2008年4月初成立民生金融租賃公司,另外,成立民生加銀基金公司、投資陜西國際信托投資公司也使得民生的業務擴大到基金和信托領域。中信銀行則充分利用中信集團的綜合金融平臺謀求競爭優勢,與中信系統的證券公司推進客戶資源共享,與中信證券、中信信托、中信基金和信誠保險開展交叉設計和交叉銷售。浦發銀行則利用上海國際金融集團的平臺有著與中信類似的追求。
在國際化方面,工商銀行的布局尤其引人注目:收購印尼Halim銀行,順利實現工銀莫斯科的開業,通過了收購南非標準20%股權和收購澳門誠興銀行79.93%股權的相關議案。此外,申設美國紐約分行、中東地區迪拜子銀行、多哈分行和澳大利亞悉尼分行的工作也已經獲得中國銀監會的批準,其中多合分行已在2008年1月31日獲得當地監管部門的批準。截至2007年末,工行已經將境外營業機構延伸至全球13個國家和地區,分支機構總數112家,與122個國家和地區的1,349家銀行建立了行關系,境外網絡已具規模。
交通銀行海外機構戰略布局也在加快,法蘭克福分行和澳門分行已分別于2007年10月11正式對外營業,海外分行數達到7家,海外資產177.71美元,比上年度增長23.67%,實現利潤總額1.75億美元,比上年增長3.65%。招商銀行在紐約設立分行的申請獲美聯儲批準,目前紐約分行正在籌建中。建設銀行則收購了美國銀行(亞洲)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全部股權,并在此基礎上成立建銀亞洲,對在香港的機構及資源進行了有效整合,在香港地區形成了以香港分行、建行亞洲、建銀國際為經營機構,業務覆蓋批發銀行、零售銀行、投資銀行三大業務領域的全面金融服務提供商。民生銀行也計劃進入美國市場,投資聯合銀行控股公司(美國)的工作正在等待相關監管機構批復。
加大基礎建設投入――中小股份制銀行的選擇
中小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增長速度顯然快于大型商業銀行(見表4)。中信銀行、招商銀行的增速超過了40%,即使是增速最慢的中國民生銀行也達到了26.9%,超過了大型銀行中最快的交通銀行。隨著大型國有控股商業銀行的上市,其網點優勢變得非常明顯,所以中小股份制商業銀行有著盡快做大規模的沖動。于是中小股份制銀行選擇了把加大基礎建設投入、加強網點和渠道建設以及加快人才儲備作為發展的主題。
中小企業與跨區域經營――三上市城商行的主題
南京、寧波、北京銀行三家城商行都是在去年上市的。從他們公布的年報來看,這些已經上市的城市商業銀行一方面將跨區域經營作為發展重點之一,另一方面仍然將中小企業作為主要目標。跨區域經營的思路都已經在2007年明顯體現出來:北京銀行上海分行正式開業,天津地區首家異地支行設立,西安分行籌建申報工作也已經完成;南京銀行泰州分行于2007年2月正式開業,邁出跨區域經營的第一步,2007年12月,上海分行正式獲準籌建;寧波銀行則把上海作為向外擴張的第一站。據悉,在杭州、南京設立分行也已經被寫入寧波銀行2008年的發展計劃。寧波銀行于2007年新開設上海分行,同時在寧波地區新設支行3家,使機構網點總數達72家。在2008年的計劃中,寧波銀行要“做好跨區域發展和營業網點的規劃,穩步推進跨區域發展戰略,繼續強化對寧波本地重點經濟建設鄉鎮的網點配置,加快營業網點布局。”南京銀行也有類似的表述:“加快跨區域經營的步伐”。
在業務結構中,這些銀行仍然將中小企業作為主要的客戶對象。南京銀行在2008年的對策中,提到強化小企業和個人貸款所占的比重。寧波銀行則繼續發展小企業授信業務。
摘要:隨著外資銀行在中國的快速發展,本土化問題成為外資銀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所在。本文在對韓資銀行經營發展特點及本土化進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的基礎上,以山東煙臺的2家韓資銀行為例進行實證分析,深層次剖析韓資銀行本土化進程中存在問題的癥結所在,并提出了針對性的措施和建議。
關鍵詞:本土化;中小型韓資銀行;金融;研究
近年來,外資銀行在中國呈現加速發展的態勢。截至2010年6月末,有13個國家和地區的銀行在華設立了35家外商獨資銀行、2家合資銀行、1家外商獨資財務公司,另有24個國家和地區的70家外國銀行在華設立了91家分行。同時,近5年來外資銀行總資產也以年均12%的速度增加。隨著在華市場的拓展和業務范圍的擴大,外資銀行加快推進自身的本土化進程,力爭通過盡快實現人才、金融產品、技術和管理模式與本土文化的契合而獲得在華發展的先機。按照發展戰略及業務重點的不同,外資銀行本土化模式大致可分為以下三種:一是以花旗、匯豐等大型國際型銀行為代表的業務全面推進型;二是以荷蘭銀行為代表的專業化服務重點突破型;三是以日本、韓國為代表的依托母國總行的目標業務型。不同的發展模式產生不同的發展軌跡,韓資銀行因母國與中國一衣帶水的天然地域聯系,實施緊跟母國在華企業投資地域和產業領域,服務于母國企業的目標業務型發展戰略。這一戰略的實施,既給韓資銀行帶來差異化服務的發展優勢,同時又造成銀行的發展受制于母國企業在中國的發展,甚至在本土化進程中衍生出一系列問題。本文在對韓資銀行經營發展特點及本土化進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的基礎上,以山東煙臺的2家韓資銀行(分別簡稱h銀行、q銀行)為例進行實證分析,深層次剖析韓資銀行本土化進程中存在問題的癥結所在,并提出了針對性的措施和建議。
一、韓資銀行本土化進程及經營現狀
2006年12月,中國加入wto后5年過渡期結束,中國金融業進入全面開放時期。隨后,銀監會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貫穿了以外資銀行法人為導向的監管理念。自此,外資銀行開始實施法人改制,成立本地注冊法人。本地注冊法人的成立,其管理架構與經營理念的巨大變化成為外資銀行本土化進程的里程碑。外資銀行本土化進程由此也分法人成立前時期和法人成立后時期兩個階段,不同的階段其本土化路徑體現出了不同的特征。以筆者所調查的煙臺市2家韓資銀行為例,在2007年和2009年,兩家銀行分別轉制為本地注冊法人銀行,成功翻牌并開辦了人民幣業務,邁出了本土化的關鍵一步。在華法人成立前,韓資銀行沒有統一的管理行,經營管理以韓國母行為主,采取業務跟進式的發展方式,主要經營戰略為服務本國企業。這一時期,韓資銀行缺乏統一、明確的本土化戰略,業務范圍局限于外幣業務,絕大多數客戶為韓資企業或合資企業,外籍員工占比較高,銀行自身的本土化意愿與程度均不強。法人銀行成立以后,韓資銀行結合自身優勢,提出了統一、明確的本土化發展戰略,大力開拓中國市場,如h銀行(中國)確定以私人銀行業務和財富管理經驗及技術引入中國市場,在東北三省和山東省大力拓展個人零售業務的發展戰略,q銀行(中國)確定結合中小企業金融業務優勢,努力拓展中國市場的戰略;獲準開辦人民幣業務,業務范圍實現本土化;公司治理結構不斷完善,對業務、資金等實施了集中化管理,建立了統一的內部審計模式;不斷開發本土化產品,非韓資客戶占比逐步提高(見表1)。
明確、統一的本土化發展戰略的確立及實施,也推動業務的快速發展,截至2010年6月末,h銀行(中國)貸款余額89.12億元,較年初增加23.57%;各項存款70.18億元,較年初增加15.09%。q銀行總資產為56.53億元,較年初增加13%;各項存款23.04億元,較年初增加108%(見表2)。
二、本土化問題與瓶頸
從兩家韓資分行的運營特點看,轉制為法人分行后,其人員配置上出現華人管理中層,業務方面國內客戶逐年上升,這說明兩家韓資銀行在逐步融入本地市場。但總體看,韓資銀行本土化進程緩慢,本土化瓶頸問題難以得到有效突破,相關的經營問題和風險也逐步顯現。
(一)市場融入度低、運行質量不高
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業務規模小,市場占有率低。從總量上看,兩家分行平均資產規模只有10億左右,平均負債規模9億左右,整體市場占有率不足0.5% 。二是客戶群體較為狹窄,授信集中度高。兩家分行的信貸投放均集中于煙臺、威海地區韓資出口導向型企業,分布在電子、機械、服裝、造船業等勞動密集型產業,這些產業對外貿政策和勞動力成本的敏感度高,出口退稅及勞動力成本的較小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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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會帶來經營業績較大波動,引發銀行信用風險的集中暴露。三是金融融入度低。目前,歐美外資法人行普遍與中資銀行在資產、負債及中間業務領域進行了廣泛的合作,內容涉及資產管理、轉受讓、資金結算、銀團貸款、拆借市場等,但兩家韓資銀行僅在拆借市場與中資銀行有過簡單合作,且金額較小,業務合作參與度低。
(二)管理體制難以達到本土化要求
一方面公司治理尚不完善,如q銀行獨立董事、外部監事履職的獨立性和有效性還存在不足,獨立董事、外部監事的薪酬由董事會決定,并由董事會對其考核,同時外部監事與母行間尚未建立直接有效的匯報路徑;h銀行存在未經董事會決議,高級管理層審批修訂銀行基本管理制度等情況。另一方面,內部控制“形不像、神難似”。銀監會要求商業銀行應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架構并保證順暢運轉,但從目前的情況看,兩家外資銀行的組織架構均不是按照要求設置,而是根據人員情況和業務發展情況設置,比如q銀行只有三個內設部門,h銀行也是類似設置,以審貸會為例,2名業務主管+1名風險主管+1名行長的運行模式很難保證審批的獨立性和公允性,諸如合規、會計、技術崗位等均是兼任,也很難發揮監督作用。
(三)流動性滿足本土監管指標壓力大
一是存貸比指標高居難下。截至2010年6月末,h銀行(中國)的存貸比為126.99%,q銀行(中國)存貸比為145.89%,距75%的監管要求差距較大。同時,為達到存貸比監管要求,部分行在拓展負債業務較為困難的情況下,采取了限制資產業務發展的經營策略,使得資產業務發展也一度停滯。二是韓資銀行資金來源主要為同業存放和單位存款,同業拆入和儲蓄存款所占比重較小,對于批發性資金依賴性高,核心負債依存度低,資金來源穩定性較弱。三是日常資金管理目標以滿足即期資金需求及流動性監管指標為主,以短期資金支持中長期貸款,期限錯配情況較為突出,7天以內的短期資金壓力較大。
(四)信貸文化“水土不服”凸現風險
韓資銀行的信貸文化與國內存在顯著差異。以流動資金貸款為例,韓資銀行認為對客戶發放流動資金貸款并進行貸款展期,既能有效滿足客戶資金需求,又能降低客戶財務成本,讓經營良好的客戶適時展期有利于“服務客戶”宗旨的實現,因此展期貸款一般歸于正常類貸款。基于這種信貸文化,韓資銀行在國內經營時也大量發放流動資金貸款,并對客戶一再展期。但現場檢查發現,部分貸款通過辦理借新還舊、在異地分行發放新貸款的方式變相展期,展期期限最長達到6年。同時,在部分客戶經營虧損的情況下,銀行仍為其辦理展期手續,并歸為正常類客戶,造成潛在的信用風險。
(五)人力資源本土化瓶頸難以突破
一是高管層本土化問題未突破。目前,兩家行的高管人員均由韓籍人士擔任,與成熟外資行高管人員由本土金融資深人士或母國中國通擔任相比,現任韓籍高管對中國社會生活認知少,文化熟悉度較低,制約了銀行管理的有效性。二是普通員工對銀行認同感不強。兩家銀行的人力資源管理缺乏長遠規劃,一些新進員工也多以積累工作經驗、作為跳槽跳板為主,對銀行文化認同度不高,人員流轉快。以h銀行煙臺分行某4人編制的部門為例,從成立初至今已先后有5人跳槽。三是對母行派遣人員的本地管理不足。外籍管理人員的選擇、任用、薪酬及考核等由母行決定,本地行權限不足。同時,外籍派遣人員流動性較強,穩定性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經營發展的連續性。四是受銀行社會認知度和待遇制約,兩家外資行難以吸引到本地的優秀人才,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三、本土化問題深層原因分析
(一)發展戰略制約本土化發展
目前韓資銀行的發展戰略可歸結為目標業務型,即銀行緊跟本國在華企業投資地域和產業領域,服務于本國企業。這一戰略在銀行介入中國市場初期具有獨特的優勢,但也受制于本國在華企業的數量和發展規模。因為金融資本的擴張速度遠高于產業資本的擴張速度,韓資銀行改制后經歷了較快速度的規模擴張,如不及時更新發展戰略,重新定位市場,為本國企業服務的異國化特質就會不斷固化,出現客戶資源“天花板”現象,更嚴重的是東道國企業被排除于銀行服務行列。目前部分中小韓資銀行受其發展戰略所困,本土客戶拓展困難,客戶本土化停滯不前。
(二)企業文化融合性不足
目前韓資銀行企業文化仍沿襲母行文化,未能結合東道國文化特質,融合形成具有本土化特征的企業文化。如韓資銀行倡導員工自主自律的企業文化,倚重員工自我約束與自我管理,因此內部崗位設置中不兼容崗位制衡及授權管理存在不足,不符合國內監管部門對銀行內部控制的監管要求,也不適于目前國內經營管理環境,因此產生大量操作風險問題。對q銀行現場檢查發現,該行未建立資金業務及交易系統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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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管理制度和審批程序,個別分支機構存在不具備交易資質人員使用他人用戶名和密碼進行交易的情況。
(三)社會影響力及認知度不夠
銀行是經營貨幣信用的特殊機構,受依賴心理制約,社會和企業對本土銀行的信任要高于外資銀行,因此國民認知度對外資銀行的本土化程度也起著較為關鍵的作用。與資金實力雄厚、國際知名度較高的歐美外資銀行相比,公眾對韓資銀行的認知及信任仍有差距,2007年又發生了韓資企業非法撤資事件,使得大眾對韓資企業的警惕心理進一步提高。據半島網報道:52%以上的大眾和企業不愿同韓資銀行發生業務往來,90%以上的大眾和企業表示不會把錢存在韓資銀行,社會氛圍的排斥,不利于韓資銀行進一步擴大本土市場。
四、相關建議
(一)加強文化融合,樹立外資銀行服務品牌
外資銀行在實施全球化標準服務的同時應著力探索文化融合之路,尋找與本土文化相融合的契合點,關注本地市場的需求,設計和提供符合目標客戶潛在需求的產品和服務,在提供的銀行產品雷同的情況下,在營銷行為、合作習慣、談判風格、后續管理等軟文化和軟技能上突出客戶管理特色,取得競爭優勢,形成獨特的外資銀行文化及服務品牌。
(二)完善管理模式,奠定本土化發展基石
如何將母行良好的管理文化和管理模式與當地實際結合,建立起既保留母行管理特色,又兼顧當地實際的本土化管理模式,是韓資銀行能夠做強做大實現長期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一是應根據公司治理的原則與要求,完善獨立董事、外部監事薪酬管理及考核評價,建立外部監事與母行之間的有效溝通,完善公司治理機制;二是按照商業銀行法、銀監法等要求健全必要的內設部門,厘清職責分工,為管理流程再造奠定組織基礎;三是要按照監管要求完善諸如審貸會等各項制度,使制度能夠和業務發展情況實現無縫對接;四是要實現管理的語言與文化融合,減少信息中間漏損,杜絕管理、執行兩層皮。
(三)注重隊伍建設,為本土化植入原動力
人才本土化是經營本土化的前提,對韓資銀行而言,重要的是植入中國基因,吸收中國文化和智慧,打造自己的人才競爭力。為此,一是吸引本土高級管理人才,在決策和經營導向中注入本土元素;二是要積極推行“本土吸納、國際培育、善用善待”的人力資源策略,利用母行經營管理優勢,給本土人才提供全方位培訓和進一步發展的機會,培養出一支既了解國內當地市場、又懂得國際慣例的員工隊伍;三是要注重對不同來源的員工進行文化融合,提供完善和良好的企業經營理念培訓和文化熏陶,避免員工曾有的其他公司文化烙印帶來的負面影響,減少和弱化文化沖突,建立起真正融合企業與當地文化的本土化的員工隊伍。
(四)創新產品服務,加強本土化載體建設
韓資銀行要實現本土化發展,就應逐步擺脫目標業務型發展戰略,立足自身優勢,建立起多元化、多層次的商業銀行品牌體系,特別是發揮小企業金融服務優勢,從業務導向及客戶導向兩大體系構筑小企業金融服務品牌,大力發展小企業貸款業務,形成在小企業金融業務本土化營銷上的核心競爭力。
(五)加強協作監管,發揮監管引領作用
首先,督促境內法人行建立資本補充機制,增強資本實力,為業務擴張和風險緩釋奠定基礎。其次,加強全面風險管控。督促完善日常流動性監控手段和工具,加強資產負債管理,改善期限錯配情況;完善內部控制,建立操作風險管理系統,有效識別、檢查、控制操作風險;建立經濟資本管理長效機制,將資本監管要求與自身管理目標結合,促進資本充足率和資本管理水平持續提高。
參考文獻:
[1]韓山華.法人導向下的外資銀行本土化經營戰略研究[d].復旦大學碩士論文,2008.
[2]銀監會.中國銀行業對外開放報告,2007.
【關鍵詞】信托公司 內部治理 獨立董事 投資者利益保障 機制完善
在我國經濟保持持續高增長的背景下,國民財富得到迅速的積累,公眾對投資理財的需求也日愈增加,特別是最近幾年來在寬松貨幣政策的影響下,內生性和輸入性通脹交互作用,CPI指數保持高位,使得公眾對持有資產保值增值的投資理財需求更為迫切。近兩三年來在我國居民有限的投資渠道中,傳統的房產投資和股市投資由于住房政策的調控和經濟危機的影響,不再受到青睞,資金紛紛撤離樓市和股市,另覓具有穩定收入的投資品種。在我國目前有限的主要投資理財產品中,唯有信托產品的平均收益率,超越CPI指數,基本上信托產品實現的預期收益率均在7%-13%之間,甚至更高。據信托協會數據顯示,至2012年上半年,短短的兩年間,全國范圍內,廣大投資者購買的集合資金信托理財產品的發行量,從3499.58億元增長到15882.26億元,增長了4.5倍。信托產品從不為公眾所熟悉,迅速發展到受到廣大投資者的熱烈追捧,投資信托產品的投資者(自然人和機構)數量和資金急劇增長。
對于投資信托產品,相當多的自然人投資者雖說購買信托理財產品時有被要求閱讀風險揭示書、簽訂閱讀確認函及閱讀各種說明書、協議等,但由于信托產品是一種高度技術化、多樣化和復雜化的金融產品以及其本人的能力或其他原因,大多數對產品風險不甚理解,并不十分關注信托產品本身的風險收益特征以及信托經理的履職能力,只關注信托產品的高收益和信托公司的實力,風險識別完全依賴于信托公司,期待風險由信托公司負責或承擔;另一方面,由于負責信托項目投資的信托經理缺少動力對信托項目進行細致甄別,可能為做成項目而做項目,從而在有意無意之中強化了項目篩選過程中的逆向選擇,以致項目整體風險特征以高風險項目為主。因此,在被扭曲的投資者信任委托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信任委托信托經理的連環委托關系中,信托公司承擔了更大的風險,從而有必要對其內部治理結構提出更高要求。
我國絕大都數信托公司為國有或國有控股。而在我國國有或國有控股公司天然地存在著所有權缺位的狀況,因為作為控股股東的國家并不具有人格屬性,國家必然要將所有權委托其指定的人來代行國有股股東的權利,這些人并不是財產的最終所有者,但他們作為決策者、經營者成為了企業的實際控制者,自覺不自覺地把大股東人和內部人利益最大化作為企業決策的基準。但是信托公司它不僅僅是國有的公司,還是一個公眾公司,除了對國家、股東負責外,還應對社會對廣大的投資者負責。信托業協會數據顯示,全國64家的信托公司,截止2012年上半年,股東權益總額1806.83億元,管理的信托資產總額為55382.20億元,管理資產為自有資產的30倍以上。信托公司若具有片面追求股東收益和內部人利益極大化的傾向,就有可能忽視眾多投資者(委托人、受益人)的利益,使其面臨或承受了不匹配的風險,并可能將造成社會安定問題。從這點上說,信托公司治理結構中必須具有有效防止大股東操縱和內部人控制、維護投資者(委托人、受益人)和小股東利益的制度安排。
為彌補所有權制度環境缺陷、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維護投資者(委托人、受益人)的權益、救濟中小股東利益,有關監管部門借鑒英美國家的公司治理經驗,從2007年開始在信托公司的治理結構中強制性引入獨立董事制度,《信托公司治理指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信托公司設立獨立董事。獨立董事要關注、維護中小股東和受益人的利益”,第二條特別強調:“信托公司治理應當體現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原則。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層等組織架構的建立和運作,應當以受益人利益為根本出發點。公司、股東以及公司員工的利益與受益人利益發生沖突時,應當優先保障受益人的利益”。由此,信托公司獨立董事擔負著維護保障投資者(委托人、受益人)利益的特殊而有重大的責任。信托公司獨立董事的設立,完善其公司的治理結構,其:
1.可以制衡大股東的濫權和侵權,最大程度地避免大股東對公司行為的扭曲,有效改善了國有大股東一股獨大的局面,防止不正當的關聯交易;
2.可以在維護投資者(委托人、受益人)的權益、保護企業員工和小股東利益發面發揮較大的能效作用,且最大限度地遏制“內部人控制”不良現象的發生;
3.由于獨立董事較高的教育素養、職業背景、專業技能,優化了董事會的業務、知識、經驗結構,提高了董事會的綜合決策能力;
4.可以督促公司規范信息管理,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地進行信息披露,使投資者(委托人、受益人)充分了解相關信息;
5.可以有效地對內部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績效考核,不斷適時地完善薪酬考核辦法,確保公司履行受托人的忠實義務和謹慎管理義務,激勵經營者提高識別、測量、監控和控制投資行為中固有風險的能力,以實現股東和投資者的利益雙贏。
雖然獨立董事制度是解決國有或國有控股信托公司有關公司治理中諸多問題的有效制度設計,是建設規范董事會工作的支撐性制度安排。然而該制度并不是一貼包治百病的萬能良藥,其引入我國也僅短短的十幾年時間,最早是在資本市場得以應用,后逐步推廣并強制性地應用到具有公眾性質的金融公司中,信托公司便是其中之一。獨立董事制度在信托公司的實際實踐中,和在上市公司的實踐類似,也同樣存在著需要創新完善的薄弱環節,即:履職不到位,成為“花瓶”,功能作用失效的問題:
1.獨立董事的選聘機制問題。我國現行的《公司法》規定董事應由股東大會選出,但由于信托公司的國有股或國有法人股占有絕對或者相對的控股地位,所以獨立董事的選舉難免為大股東的人所決定,在中國這樣的人情觀念太重、法制環境又不太好的社會環境中,“人情董事”在所難免,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獨立董事的獨立性,因此獨立董事某種程度上在信托公司中無法擔負起維護投資者(委托人、受益人)和代表中小股東的社會責任。
2.獨立董事的日常管理問題。通常被選聘的獨立董事是在某一專業領域(例如:會計、法律、財務、金融、管理等)具有專長或權威的人士,是專家名人。獨立董事的工作過程,既需要對信托公司的整體情況有所了解和掌握,還需要審閱眾多繁浩復雜的文件資料,參與開會審議,提出建議和意見,作出決策。其工作并不是簡單地聽聽匯報、發表一下意見、舉下手就可以的。專家名人他們大多工作繁忙,獨立董事是兼職的,不可能在公司坐班。因此,如何保證獨立董事能及時掌握和熟悉公司情況?有否足夠的時間履職?便需要公司有個日常的服務管理機制。
3.獨立董事的薪酬考核問題。獨立董事一方面時間、精力不夠,另一方面職責權利不對等、激勵不夠、動力不足。相關監管部門賦予信托公司獨立董事擔負著維護投資者(委托人、受益人)的權益、保護中小股東利益,監督公司關聯交易,關切內部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績效的重大責任。其權力很大,風險也很大。通常信托公司獨立董事的津貼報酬也就幾萬到十幾萬不等,與其對幾十億甚至上千億資產的監督責任相比,確實所承擔的風險責任(其法律風險責任包括行政責任、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和所獲得的津貼比例不對等。若沒有與其責任相匹配的、對等的利益,激勵的效果就不起作用,是否會勤勉盡責幾乎依賴于獨立董事本身的忠誠、責任感與自覺自愿,設立獨立董事的重要作用及有效性就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并大打折扣,更談不上追究相關的責任。
如何使信托公司獨立董事勤勉盡責、有效地發揮其相關監管部門所賦予的維護投資者(委托人、受益人)的權益、保護中小股東利益,監督公司關聯交易的重大責任呢?如何使其穩妥有效地整合大股東、中小股東和投者(委托人、受益人)之間的利益關系,實現他們三者之間的利益共享和多贏。筆者認為,需要從制度安排和機制建立上著手,對信托公司獨立董事制度加于創新和完善。
首先,完善《信托公司治理指引》。2007年初出臺的《信托公司治理指引》至今已實行5年多的時間,5年來我國信托業發生了從謀求生存、粗放發展,到現在生機勃勃、規范發展的巨大變化,在行業規模上已超越保險業,成為繼銀行業之后的第二大金融行業。該指引很多方面已經需要調整和完善,在規范獨立董事方面,鑒于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與信托公司一樣基于信托原理設立的公司,可以參照有關規范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的規定,加于細化,使其更具有導向性。
其次,建立獨立董事的激勵與問責機制。信托公司獨立董事的報酬一般采用固定的年薪制津貼,其固定本身就難以量化考核獨立董事是否盡心盡力、勤勉盡責地履職。對此,筆者建議信托企業要改變以往上市公司所采用的獨立董事固定收入體系,可在大幅度提高津貼的基礎上,收入半數以上采用期權或期股的形式支付,待任期屆滿由監管機構(或信托業協會)和中小股東綜合評價后再予以兌現,由此建立收入與業績、風險與收益掛鉤的獨立董事激勵機制。有此激勵的利益機制,將來追究責任才有基礎。
再次,完善獨立董事的選聘機制。首先獨立董事要具備有專業特長、人品端正、責任感強、有豐富的履職經驗、有風險意識。可以由信托業協會牽頭,建立“獨立董事池”,向社會公開招募或由相關人士推薦,進行遴選組成。在信托公司選聘獨立董事時,由信托業協會從“獨立董事池”以差額方式推薦獨立董事候選人,再由信托公司股東會來選舉產生,大股東須回避表決。這樣產生的獨立董事在上述激勵機制下才有可能盡心盡責地以投資者(委托人、受益人)和中小股東的利益為重,使大股東、中小股東和投者(委托人、受益人)三者之間的利益實現共享和多贏。
最后,完善信托公司治理機制。規定獨立董事一年內到公司履職的時間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保證獨立董事對公司真實情況的了解。建立獨立董事資料閱讀制度,成立專門機構或委托相關部門定期向獨立董事報告政策信息、行業和公司信息,并提高董事會的開會頻率,加強與公司管理層聯系和溝通,使其熟悉并了解公司情況,提高履職能力。另一方面,獨立董事也應當定期地向監管部門、投資者(委托人、受益人)和股東報告其參與重大事項決策的情況和個人履職的情況,以便對其進行評價。
總之,只要有好的制度約束、有責任感的專業人才、正確的履職目標、有效的激勵機制,有對信托行業政策的基本了解和對公司情況的熟悉,獨立董事便能更好地履職,更有效地發揮其在信托公司治理中不可或缺的維護、保障投資者(委托人、受益人)利益的重要作用。
參考文獻
[1]陳若華,申富平,吳清華,殷俊明,沈俊偉.獨立董事制度之弱化治理效應:一種理論假說及其證據[J].西安交通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12(01):2716-2718.
教育程度一般反映了一個人的認知能力與專業技巧,教育程度高者對信息、事務的處理能力較強,特別是財會專業這種具有非常強的實踐性學科,較高的教育背景意味著較強的專業技能。在深圳上市公司中,本科以上學歷的會計人員占比為47%。因而整體來看,一個公司擁有財會人員的會計專業教育程度越高有助于該公司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也有利于公司的長期發展。因此,本文提出假設:假設1:財會人員的平均教育程度與公司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性之間存在正相關關系對于具有較強實踐性的財會專業來說,其財會技能的獲取除了來自正式的學校教育方式外,還可以從實踐中學習、總結而來的技能。因此具有中級會計師以上職稱的財會人員,其擁有多年的財會工作經歷和各種復雜的做賬經驗,從而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對會計規范的后果具有清醒的認識,有利于公司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因此,提出假設2:假設2:財會人員的平均職稱程度與公司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性之間存在正相關關系公司高管團隊接受的正式教育程度也是一種重要資產,可以帶來較強的判斷能力去應付日益復雜的決策情境。如果高管團隊學習的是經濟管理專業,就會對財會工作非常重視,從而在公司決策時表現穩健的特征;但是如果高管團隊學習的是非經濟管理專業,可能對財會工作不太重視,進而在公司決策時表現激進的特征。因此,提出假設3:假設3:高管團隊的經濟管理專業背景與公司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性之間存在正相關關系規模較大的公司不僅是社會公眾和媒體關注的焦點,而且是當地政府宏觀調控和重點監督的對象,因而這些公司會計基礎工作相對規范,并能夠更多地關心其所處的各種社會責任,如稅收、環保、就業、救災等。但是對于規模較小的公司,由于沒有公眾和媒體的追逐,可能會存在會計不規范、偷稅漏稅的情況。因而提出假設4:假設4:企業規模與公司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性之間存在正相關關系
二、實證檢驗分析
(一)上市公司會計基礎工作現狀分析
從表(2)可知,深圳轄區上市公司會計基礎工作中不規范的地方,主要集中在:
(1)會計人員和會計機構設置存在的問題。一是財務負責人缺位或是履職不到位,未能充分發揮會計監督和管理的職責。首先是財務負責人缺位的問題,有些上市公司沒有聘用財務負責人;有些上市公司的財務負責人是由公司總經理或分管其他業務的副總兼任,但這些人員有些并不具備會計專業技能,不熟悉最基本的企業會計準則。其次是財務負責人的職權設置問題,有些公司雖聘任了專職的財務負責人,但沒有將其定位為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為其履職提供條件,如不參加經營班子會議,不列席董事會,公司涉及財務收支的重大事項也不需要財務負責人審批。二是會計人員的管理不到位。主要是會計人員的考核不到位,沒有科學的獎懲考核制度,不能提高會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三是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崗位設置不符合內部牽制和會計人員回避制度的要求。有些公司財務部負責內部審計工作,或者財務負責人兼任審計委員會或監事會成員等。四是會計人員的整體素質不能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目前我國企業會計準則正由規則導向邁向原則導向,需要會計人員有能力做出正確、專業的判斷,具有應有的職業判斷能力和專業勝任能力。
(2)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范中存在的問題。會計憑證的編制、審核不規范。原始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基本依據,但有的上市公司在原始憑證編制上都缺少最基本的要素。有的會計人員對原始憑證的審核不認真,僅關注審批手續是否齊全,而不對經濟事項所涉及的單據、合同、法律文書等進行復核。記賬、登賬、對賬不規范。記賬不及時的問題比較突出;出納不登記現金或銀行存款日記賬,或以電子表格代替日記賬的情況比較普遍。對賬工作不到位。有些公司存在對賬不及時或以口頭溝通代替正式對賬的情況,對賬結果未得到雙方確認。會計核算不符合會計準則的要求。銷售收入確認標準不明確或不按標準來確認;成本核算不規范,有些公司采用“倒軋法”核算生產成本,制造費用沒有在產品間進行分配;費用跨期、費用長期掛賬或多計費用情況經常發生;未按準則要求進行資產減值測試。
(3)資金管理和控制中存在的問題:銀行賬戶管理不規范。以個人名義開立公司銀行賬戶,或將公司款項存入個人賬戶;現金管理不規范。出納個人的現金放在公司保險柜里。現金沒有做到日清月結,沒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現金盤點;支票管理不規范。支票領用無財務負責人簽名。對于支票等票據,未設立登記薄對支票的領用、作廢等進行登記。
(4)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執行存在的問題。一方面是財務會計管理制度不完善。大部分公司只有會計崗位設置、會計核算、會計電算化、全面預算管理辦法等制度,缺乏內部會計控制制度、資產減值、關聯交易、對外擔保、重大會計差錯等制度,即使有這些制度,也都是些原則性規定,或照搬會計準則的要求,缺乏實際可操作性。另一方面是制度執行和檢查監督不到位。有些公司總經理未經財務負責人審批就要求會計人員大額付款。不少上市公司對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執行未形成定期的檢查機制,對檢查發現的問題也未跟蹤落實,未建立完善的責任追究機制。
(5)財務信息系統使用和管理控制中存在問題。公司財務信息系統缺乏獨立性。個別公司的財務信息系統與大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財務系統聯網,即大股東、實際控制人可以直接查詢上市公司的財務數據,甚至通過權限設置擁有修改上市公司財務信息的能力。財務信息系統存在缺陷,不符合會計規范的要求。有些上市公司財務信息系統過于落后,導致系統運行緩慢、非正常退出、查詢異常、數據異常等問題,極大地影響了會計工作質量和效率。財務信息系統的權限管理存在較大的風險。有些公司增減用戶、修改用戶的權限都沒有相應的書面審批程序,或者用戶權限實際上沒有專人管理,往往出現會計人員借用他人賬戶進行賬務處理,或多人使用同一賬戶的情況,甚至存在多人共同使用信息系統管理員賬戶進行會計處理的情況。修改記錄的操作不規范,缺乏必要的風險控制措施。有一家公司修改會計記錄不需要與相關的業務部門進行核對確認,也沒有履行必要的審批程序,甚至隨意提供“反審核、反記賬、反結賬”功能,導致修改沒有痕跡。深圳證監局此次上市公司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自查報告旨在落實會計責任,從源頭上、制度上提高上市公司財務信息真實性,堵住財務舞弊漏洞。上市公司要以人為本,建立一支適應企業發展需要,有充分專業勝任能力和良好職業道德的財務人員隊伍,通過吸引人才、抓好培訓、強化考核等方式,提高財務隊伍的專業素質、職業操守和責任心;要公司管理層要重視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立好家規,從公司自身的制度建設上,從內部控制上提高會計核算、財務管理的水平,建立和落實問責機制,從源頭上防范財務舞弊的風險;要建設好財務信息系統,更要管理好財務信息系統,在依靠財務信息系統提高企業核算和管理效率的同時,要防止企業控制與核算的風險系統化,更不能使系統成為財務舞弊的工具。
(二)描述統計
并對樣本進行檢驗分析。由表(3)可以看出,深圳上市公司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程度平均為3.56分,屬于中等偏上,離5分的滿分仍然還有較大的差距。財會人員的平均教育程度為3.4分,大致處于大專水平;財會人員的平均職稱程度為2.63,總體處在助理會計師水平。同時高管專業背景為0.4,即高管大多在校時學習非經濟管理專業。
(三)相關性分析
為了進一步分析企業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影響因素,驗證這些變量與會計規范的關系在統計意義上是否成立,本文對各個變量進行了相關性分析,其結果顯示在表(4)中。從表(4)可以看出,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程度可能與高管的經濟管理背景、企業規模以及獨董比例這三個因素有關。并且這些變量之間的相關系數都比較小,故不存在嚴重的多重共線性問題。
(四)回歸分析
由表(5)可知,高管的經濟管理背景、企業規模和獨董比例三個變量通過了10%的顯著性檢驗,并且都與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程度正相關,這說明:企業的規模越大,高管具有經濟管理背景,獨董的比例越高,其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性越好,這里支持了假設3和假設4。正如中小板公司格林美董事長許開華所說“,先掙回錢才能有賬算,沒錢算什么賬?過去公司寧可高價請一個工程師,也不會請一個財務總監。創業時對財務工作比較漠視。但現在經過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自查和整改活動,讓我深刻理解到企業成長也像建房子,財務會計是基礎,基礎不牢房子注定難蓋高,也立不久的。”現在公司已投入重金投資充實財務人員、購買財務軟件,并把“對內學萬科,對外學松下”作為公司財務規范工作的榜樣。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財會人員的學歷程度和職稱程度并沒有通過顯著性檢驗,這也表明,財會人員的學歷和職稱并不影響公司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性。
三、結論與啟示
突破傳統營銷思維,
開創“花山營銷模式”
競爭依靠營銷,資源依靠整合。武漢市花山新農村示范區建設項目是一個集新農村建設、農村生態環境建設和兩型社會建設為一體的湖北省政府主導下的經營性項目。該項目總投資41億元,其中項目資本金11億元,向我行貸款30億元,由花山公司的母公司湖北省聯合發展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北聯發投)提供全額保證擔保。湖北聯發投是“1+8”武漢城市圈“兩型社會”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的政府投融資平臺,其實力十分雄厚。由于花山項目不僅得到各級政府重視,而且風險可控,因此該項目自始就成為眾多商業銀行參與競爭的對象。俗話說“酒香也怕巷子深”,盡管農發行擁有資金、利率、規模和“建設新農村的銀行”品牌等眾多政策優勢,但如果不輔以適當營銷戰術,則勢必不能將優勢轉化為資源。對此,江夏區支行堅持突破傳統營銷思維定勢,在營銷花山項目過程中總結出了一套“花山營銷模式”。一是爭取上級支持,開創了三級行聯合的聯動營銷模式。花山生態新城建設貸款項目金額高達30億元,屬于總行審批權限范圍內的項目,如果僅僅依靠支行單兵作戰很難完成從立項到審批過程中涉及的各方面溝通協調工作。因此,在項目營銷上,始終把爭取上級行的鼎力支持作為營銷高端項目的重要一環,花山項目營銷全過程均得到了從營業部到省分行及相關專業部門的大力協助。二是對內開展項目“招標”,開創了項目營銷考核模式。江夏區支行每年將制定的全年項目營銷工作總目標實行細化分解為若干個子項目載體,然后實行內部“招標”,落實到項目小組或個人,并根據項目難易程度配備相應費用和獎金,鼓勵多勞多得,充分調動了全員營銷的積極性。三是對外開展“量體裁衣”,開創了一企一策的個性營銷模式。對優質的大客戶,如花山項目是“以宅基地換房”方式進行新農村示范區建設,將農民集中安置后實行遷村騰地,整理出來的超過安置區建設用地的土地按國家規定出讓,項目公司再以土地出讓收益收回投資和實現盈利。項目涉及用地1萬畝以上,涉及總人口3.3萬余人,項目實行滾動開發,建設周期較長,支行根據企業的實際信貸需求,從融資方案設計到用貸的每個環節均為企業量身打造融資解決方案,得到了企業的認同,為項目的成功營銷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整合資源優化服務,
開創“花山服務模式”
服務源自真誠,感動來自點滴。為了贏得用戶滿意,樹立農發行的良好形象,支行提出在全行推行“整體營銷”戰略,即在支行內部,所有部門都要從“讓客戶滿意”和促進業務發展的目的出發,積極配合客戶部門開展各項工作。在處理客戶需求時,各部門也要從“讓用戶滿意”出發,互相協調,統一行動,千方百計達到客戶滿意的效果。一是客戶部門挑選精兵強將,成立“項目金融服務團隊”。由行長親自掛帥,客戶部門成立客戶經理小組,同時設立A、B、C角,配備充足人力資源,做到隨時響應和應急補位,以滿足客戶的服務需求,并以文件的形式明確各崗位職責。針對花山項目,江夏支行還堅持創建金牌客戶營銷維護團隊,打造高標準“示范項目”。由于花山項目涉及上下級行相關部門之多、內外影響之大,支行堅持把該項目定位于全省“示范項目”的高度進行精細謀劃,實行工作方案早制定、發現問題早排除、管理機制早完善,掌握了應對復雜局面的主動權。二是至誠服務,提高營銷深度。支行堅持集中精力對優質客戶持續開展深度營銷,每個項目都成立客戶服務小組,落實專人、專車,為客戶提供從申貸到用貸的全程一條龍的隨時上門服務,贏得了客戶的信賴,收獲了不少“回頭客”。如以往在對江夏區城司路網建設項目營銷中,成立了以分管行長為首的服務小組,幫助起草合作協議、貸款委托書、貸款資金使用監管協議等文本,為其協調各方面的關系,解決辦貸中的實際難題,僅用20多天就將1.7億元貸款發放到位,隨后很快贏得了該公司另外一個2億元的項目。三是實行部門間協同作戰。建立了各部門之間的聯絡協調機制,由辦公室與會計部門緊緊圍繞著業務發展這個中心,做好后勤保障和資金結算服務,切實做到“要人有人、要車有車、結算暢通無阻、營銷費用向客戶營銷和一線傾斜”。“整體營銷”策略的實施改變了以往部門之間以及部門內部相互扯皮、相互埋怨、效率低下的狀況,使全行在服務客戶中站在了主動積極的位置上。各部門的團結協作和相互配合,不僅使支行形象得到了很大提高,同時也贏得了客戶的信任和好評。
嚴守貸款新規要求,
開創“花山支付模式”
合規創造價值,執行人人有責。花山項目貸款的投放恰逢銀監會“三個辦法一個指引”貸款新規的出臺。根據《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對單筆金額超過項目總投資5%或超過500萬元人民幣的貸款資金支付,采用貸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做到“實貸實付”。面對銀監部門貸款新規的要求,支行一方面對全員做好業務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的細致培訓,另一方面耐心向企業做好解釋和宣傳工作。但是,面對新農村建設項目貸款資金支付流程和支取憑證審核操作上沒有以往經驗可以借鑒,在實踐中結合貸款新規和農發行相關制定規定,邊干邊總結,摸索出了一套“花山支付模式”。一是合理分工,嚴控信貸資金支付流程,確保貸款資金用途合規。資金支付監管是防范貸款風險的關鍵關口,為了切實做好專款專用,在貸款資金支付使用時嚴格逐級逐筆審核。每筆資金支付需由2名客戶經理審核簽字后提交客戶主管審核簽字,最后由有權簽批人審核簽字通過后會計結算部門方可支付該筆資金。二是資金支取憑證審核。如花山項目資金支取依據:其一,憑花山公司內部的“合同付款支付審批表”。該審批表需列明相關合同號、工程進度、付款進度,以及本次付款金額,并經花山公司內部各個相關部門領導審批簽字同意付款;其二,相關工程合同及發票;其三,嚴格按照農發行江夏區支行、花山公司和農商行化工新城支行三方監管協議支付農民拆遷補償款,涉及到農民拆遷補償款的需提供“個人拆遷資金開戶通知書”,經花山公司和農發行江夏區支行雙方蓋章確認后農商行方可將資金劃撥到各個農戶存折中;其四,項目征地款主要是由花山鎮各征地村與花山鎮財政所簽訂委托收款協議,由花山鎮財政所代為收款管理,征地款支付主要根據相關征地補償協議及土地收儲情況和資金需求申請等撥付資金,并由花山財政開具相關財務收據。項目實施以來,支行按照項目實施的特點和貸款新規的要求,教育全行員工努力克服怕麻煩的思想情緒,嚴格堅持根據項目進度和信貸投放計劃分期分批簽訂合同,先后投放花山項目貸款15.66億元,涉及借款合同6份,借款借據13份,資金支付審核488筆。按照貸款用途劃分,分別支付拆遷征地及農民拆遷補償款12.12億元,工程款及其他3.54億元;按貸款支付方式劃分,貸款資金受托支付11.73億元,自主方式支付3.93億元,自主支付部分嚴格用于支付500萬元以下工程款及拆遷款等零星支出,目前貸款累放額度中受托支付比例為77%,防范了貸款使用風險。從2010年9月28日第一筆貸款的投放至今,先后接受了總行監事會、總行客戶三部、湖北省銀監局等大大小小十幾次的內外部門檢查輔導,貸款投放及貸后管理工作均得到充分的肯定。
精細信貸基礎管理,
關鍵詞:合規風險管理 境外業務 基建企業
中圖分類號:F270 文獻標識碼:A
作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我國的國際地位及影響力大幅提升,中國因素受到很多國家的歡迎,這為我們“走出去”提供了難得的歷史機遇。如果我們在合規經營方面行為不當,影響的不僅僅是一個企業的品牌或聲譽,而是中國企業、中國品牌及整個國家的形象和聲譽。而一個國家的國際形象好壞,在國際商務活動中的聲譽如何,直接影響到國際社會對本國的接納程度,關系到本國的國際競爭力和國家的核心利益。因此,我們要將合規經營上升到國家層面、政治層面去考慮,上升到能否實現強國夢的戰略高度去考慮。
一、中國基建企業面臨的國際合規環境
目前,中國基建企業面臨的境外經營合規風險越來越大。主要原因是全球反腐力度在加強,具體體現在國際組織和一些國家政府機構正在加大反對商業賄賂的力度。美國、英國等許多國家都先后出臺了各自的反腐敗法,聯合國及其他國際機構紛紛簽署反腐敗公約,并加大聯合執法的力度。
從1996年開始,世界銀行正式實施反腐敗戰略,這主要源自于時任世界銀行行長的詹姆斯 ? 沃爾芬森在年會上發表的《腐敗的毒瘤》這一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講話。世界銀行反腐敗戰略實施后,在世行貸款項目中被世行確定為有腐敗欺詐行為的承包商、制造商和咨詢者將被列入黑名單,在世行貸款項目中永遠或一段時間內不能中標。2010年4月,非洲開發銀行、亞洲開發銀行、歐洲復興開發銀行、世界銀行集團、美洲開發銀行共同簽署的聯合執行制裁決議,形成集體執法行動。
在美國和國際組織推動反商業腐敗的同時,很多國家先后出臺了各自的反商業腐敗法。在各國政府反海外腐敗的法規中,美國的《反海外腐敗法》力度最大,威懾力最強。跨國公司在中國的分支機構也被嚴格監控,在美國公開的資料上,就有將近20家跨國公司在中國因違反美國的《反海外腐敗法》而被懲罰過。即便有些違規看起來并不算“嚴重”。
因商業賄賂被美國法律追究的跨國公司往往被處以重金罰款,當事人甚至受到刑事處罰。與此同時,公司聲譽嚴重受損。以德國西門子公司為例,由于在一些發展中國家通過行賄獲取訂單,而被美國和德國行政當局處罰16億美元,以公司監事會主席(相當于我國企業董事長)為首的20余名高級管理人員被解除職務,有的還被追究法律責任。
強化合規經營,反對商業賄賂正在成為一種潮流。為減少合規風險,很多跨國公司都在強化合規經營,遏制商業賄賂。不少公司設立專門的合規專員,完善合規管理制度,加強培訓,預防、檢查公司運行流程中的違規現象,積極處理違規事件。
目前,中國政府已經加入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亞太地區反腐敗行動計劃》《國際商務交易中打擊勒索和賄賂行為準則》。作為成員國的中國企業,必然要順應全球合規治理加強的大趨勢,履行公約所規定的義務,積極預防和應對商業賄賂,樹立和維護國家形象。
二、中國企業建立境外合規風險管理體系的意義
(一)維護國家形象的需要
跨國企業雖然具有國際性,并且遵循基本的商業邏輯行事,但在以國家為主體的當代世界中,讓人產生的第一印象還是其國家形象。如果中國企業在“走出去”的時候能夠塑造一個遵規、親和、友善、負責的中國形象,就會減少許多沖突和困境。因此,建立合規體系并使其有效運行,是使企業所有商業活動始終保持合法合規的基本保障。
(二)文化融入的需要
在國際市場上,我國基建企業在技術方面的差距并不大,但在管理和文化層面還有很大差距。因此,建設先進的企業文化,轉變思想觀念、改變思維方式,成為我們參與國際競爭的關鍵因素。
在合規經營、反對腐敗成為主流價值觀的大背景下,我們首先要創新的就是合規文化。要把文化理念轉變為行為,需要通過建立系統的制度,將合規要求融入具體的工作流程及崗位中,持之以恒地嚴格執行。將表面的合規管理逐漸變成習慣,形成一種嚴謹的行為方式。通過合規制度的建立與執行,合規文化的培育,將管理文化由任意型、粗放型向信譽型、集約型轉變。
中國文化比較強調變通、靈活,有時候這是優點,有時候就容易出問題。企業要想真正融入國際大家庭、實現做強做優,就必須對我們的行為方式和道德文化進行認真反思和總結,學會遵守國際游戲規則,才有可能自立于世界大企業之林。
(三)市場競爭的需要
隨著中國企業的發展壯大,一部分中國企業已處于發展變革的重要階段。在這個階段中,一是面臨更多、更復雜的合規風險,二是在合規要求更嚴格的環境下參與市場競爭是未來的發展趨勢,這就決定我們只有走合規經營之路,才能防范合規風險,才能在世界范圍內和發達國家跨國公司競爭。
(四)防范政治風險的需要
在和平時期,國家之間的競爭主要體現在經濟領域的競爭,而經濟領域的競爭則突出表現在大企業之間的競爭。
在世界格局中占主導地位的美國和西方國家,用冷戰思維遏制中國的崛起。在國際市場上,作為后起之秀的中國企業,一舉一動都備受關注,一旦出現失誤就會被無限放大,削弱我們的市場競爭力,遏制我們的發展壯大。
西方國家冷戰思維的特點之一就是尋找中國企業與西方企業的差異,并在中國企業的軟肋上大做文章,突出中國企業的弊端,從“軟實力”上削弱我們的競爭力,破壞國際形象,從而阻撓我們走向國際市場。
三、基建企業合規管理體系建設的主要內容
根據某大型基建企業在境外合規管理方面的探索與實踐,總結出企業境外合規管理體系建設的主要內容。
合規管理體系的構建,以組織體系和制度體系的建立為保障,以員工行為合規為基點,強化七大高風險領域的管控,建立三大機制,設置五道防線,并通過合規風險的動態識別、定期溝通、及時應對,有效防范合規風險的發生。
(一)構建合規風險管理制度體系和組織體系
建立完善的合規風險管理制度體系和明確的組織體系是開展合規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礎。企業要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參照美國反腐敗法等法律規定及世界銀行等有關國際組織的合規要求,借鑒國際最佳合規管理實踐,對自身合規管理現狀、海外業務特點及市場環境進行細致分析,找出現有合規管理工作與有關要求的差距,構建權責分明的合規風險管理組織機構和合規風險管理制度體系,為企業合規風險管控提供保障。
(二)以員工行為合規為基點,打造合規經營基石
員工行為合規是合規風險管理的前提和基礎,企業應立足員工行為合規這個基點,積極推動全員、全過程的合規風險管理工作。
為保證企業合規要求得到全面落實,要加強對員工的培訓和考核,一是對員工進行合規制度,尤其是員工行為準則的培訓,確保員工知曉企業對員工合規行為準則的具體要求;二是要求企業及所屬單位有關領導和高風險員工簽署合規聲明,承諾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三是對員工進行合規操守考核,將考核結果按適當權重納入個人或部門的年度績效考核中。如果出現員工違規行為,將視嚴重程度按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規定,進行警告、記過、降職、撤職、解除勞動合同等處分。
(三)強化高風險領域管控,有針對性地開展合規管理工作
企業應通過深入調研與全面對標,在識別、評價管理及業務流程中的內部風險及相關外部風險的基礎上,確定第三方聘用、采購、投標、合同、業務招待、捐贈與贊助、業務付款等高風險領域,并從防范合規風險的角度,參照最佳實踐,對合規管理要求、合規管理職責、運行機制及流程進行梳理、補充和完善。
一是應強化第三方聘用合規。通過第三方協助企業開展市場開發工作,是我國基建企業進入新的市場領域或業務領域通常采用的一種方式。
二是強化業務采購合規。在采購招標前,合規官應對招標項目立項審批流程進行復核、審閱,對項目外包的必要性進行獨立審查;編制招標文件期間,合規官應對潛在投標人及審批過程進行復核、審閱,對其合規性進行獨立審查;評標期間,合規官應對評標小組的評審過程進行復核、審閱,對招標過程有無違反招標程序進行監督檢查。
三是強化業務投標合規。合規官要審查投標工作人員是否與招標人或其他競標方有利害關系;受理投標過程中對投標合規性的質疑與舉報。要對項目投標是否有第三方合作伙伴參與、項目是否與政府或國際組織有關、招標人的誠信背景等內容進行合規資格審查,對投標項目的合規風險進行評估、分級,并制定相應的風險管控策略。
四是強化業務合同合規。企業應設立合同管理機構,配置工作人員。在現有法律審查的基礎上,對擬簽訂合同增設合規性審查程序,以對法律風險以外的其他合規風險進行預防與控制。合規官要對合同約定的業務內容是否與實際情況一致進行合規性審查。根據審核結果,合規官判斷合同中的潛在合規風險,提出防范措施及修改意見,并告知合同承辦人。
五是強化業務招待合規。業務招待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業務招待主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則:禮品與款待不得成為獲得不正當利益的途徑;禮品與款待不得是現金或現金等價物;禮品與款待的場合、對象、頻率、價值、接受者的職位和社會地位不得造成不道德、不誠實或不恰當的印象;禮品與款待的費用必須合理,且用于合法的業務目的;業務所在國法律和習俗允許等。如果禮品與款待不符合上述原則,如在3個月內出現兩次以上向同一接受方提供超出象征性價值的禮品,禮品是現金或現金等價物,款待與正常業務活動的開展沒有直接關系,或有任何娛樂成分等高風險事項,應依據審批權限事先經過合規官審核并獲得有關人員的批準。
(四)建立三大機制,助推合規管理工作持續開展
合規風險管理的三大機制是支撐合規風險管理體系正常運行、保證合規風險管理工作得以有效持續開展的重要基礎。
1.建立合規風險分級管理機制。對合規風險進行分級管理,規定各級合規審批權限,所有審批事項須經至少兩個及以上的人員進行審核和審批。
2.建立合規監督機制。合規官對第三方聘用、采購、投標、捐贈與贊助、業務付款等高風險事項進行合規審查;組織合規官對合規交叉(如跨地區、跨單位)進行審查;受理違反或疑似違反企業合規制度和流程、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內外部投訴和舉報,對違規事件組織監察等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3.建立合規工作傳達與溝通機制。定期將合規工作計劃傳達至所屬單位及各個部門,并部署相關合規管理工作。每年初,合規部門應協同企業文化、人力資源等有關部門制訂合規工作宣貫計劃,及時有效地向員工和業務合作伙伴傳達合規工作計劃、合規制度和流程等內容。
(五)設置合規風險五道防線,做好事前預防
1.明確員工合規要求,建立防范合規風險的第一道防線
企業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求員工簽署合規聲明,明確員工合規要求;招聘中高級管理人員等高風險崗位員工時,要開展合規背景調查,從源頭上規避合規風險。通過合規教育培訓,進一步增強員工合規風險認識。建立員工合規操守考核制,將考核結果納入年度績效考核,強化員工合規意識及合規義務的履行。
2.開展管理部門合規審批,建立防范合規風險的第二道防線
在規范業務合規經營行為時,除了合規部門、合規官對業務事項進行審批外,企業應要求管理部門針對特定事項發表意見,審核、審批業務事項。涉及金額較大或風險較大的,上級企業的管理部門還要進行審核、審批,加大防范合規風險的力度,為防范合規風險構建一道新的防線。
3.設置合規官,建立防范合規風險的第三道防線
企業應將合規官作為合規管理的關鍵要素之一。在日常工作中,合規官對第三方聘用、采購招標、投標、合同管理、業務招待、業務付款等審批事項中的高風險環節進行合規審查并嚴格把關。合規官還要受理違反合規管理的內外部投訴和舉報,對違規事件組織調查等。
4.構建合規交叉審查,建立防范合規風險的第四道防線
企業應每年抽調合規官對所屬單位、海外公司、辦事處進行合規交叉(如跨地區、跨單位)審查。在審查過程中,合規官不僅要對合規管理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審查,也要對合規官的培訓和履職情況進行審查。合規審查工作完成后,應出具書面的合規審查報告,送首席合規官審閱簽字。
5.設立海外合規舉報、投訴渠道,建立防范合規風險的第五道防線
企業應設立反商業賄賂的舉報、投訴電話,建立違規違紀及調查取證制度,發揮內部員工、外部相關利益者和紀檢監察部門在業務合規排查中的作用。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