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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目的)
為了規范市場經營管理和場內經營行為,維護商品交易市場秩序,保障市場經營管理者、場內經營者和商品購買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商品交易市場的健康發展,根據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含義)
本辦法所稱的商品交易市場,是指由市場經營管理者經營管理、場內經營者集中進行現貨商品交易的固定場所。
本辦法所稱的市場經營管理者,是指依法設立,利用自有或者租用的固定場所,組織場內經營者集中進行現貨商品交易,從事市場經營、服務和管理的企業法人。
本辦法所稱的場內經營者,是指在市場內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現貨商品交易的企業、個體工商戶、自產自銷的農民及其他組織。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商品交易市場的設置、經營管理、場內交易以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部門職責)
市商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各類商品交易市場規劃和規范的的協調、指導和管理。
本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對本行業商品交易市場進行指導和管理。
各級工商、衛生、稅務、質量技監、公安、消防、環境保護、市容環境衛生、價格、城市交通等行政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對商品交易市場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區縣、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的職責)
區、縣人民政府對本區域內的商品交易市場的規劃和設置進行協調和管理。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本區域內商品交易市場的周邊環境和秩序進行管理。
第六條(原則)
商品交易市場的設置,應當遵循活躍流通、方便市民和合理布局的原則,符合設置條件;重要商品交易市場應當實行規劃調控、擇優授予經營權。
商品交易市場的經營管理應當實行提供服務與實施管理相結合,明確經營管理者的市場管理責任。
場內經營者在商品交易市場內從事商品交易活動,應當信守承諾、合法經營、正當競爭,不得侵犯商品購買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商品交易市場的設置
第七條(商品交易市場的設置條件)
商品交易市場的設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市場選址符合城市建設規劃,并達到環境保護和市容環境衛生的要求;
(二)有與交易的商品品種和規模相適應的固定場地和配套設施;
(三)有一定數量具備管理資格的市場管理人員;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設置商品交易市場不得占用道路和綠地、林地,不得給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明顯影響。
各類商品交易市場設置的具體條件由市商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經征求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和相關行業協會意見后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重要商品交易市場的規劃管理)
本市對食用農產品市場等重要商品交易市場的設置實行規劃管理。
其他需要實行規劃管理的重要商品交易市場,由市商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商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報市人民政府確定后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市場布局規劃的編制)
市場布局規劃由市商業行政主管部門編制或者協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編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施行。
市場布局規劃應當包括商品交易市場設置的數量、區域、方位、規模和功能等基本內容。
編制市場布局規劃,應當征詢相關行業協會的意見。
第十條(市場經營權的公開招標)
重要商品交易市場的市場經營權,應當依照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投標方式確定。
公開招投標的具體操作程序,由市商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訂,并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通過公開招投標程序取得的市場經營權不得轉讓。
第十一條(食用農產品市場的規劃管理)
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的布局規劃,由市商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市衛生行政部門編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施行。
以零售為主的食用農產品市場的布局規劃,由區、縣商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區、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編制,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施行。
市級商業中心不得設置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以其他商品交易市場名義開辦的市場內,不得從事食用農產品交易。
第三章市場經營管理者
第十二條(登記注冊)
申請從事市場經營管理活動的,應當在其籌備設置的商品交易市場具備本辦法規定的設置條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市場經營管理者在登記注冊地以外從事市場經營管理活動的,應當在其籌備設置的商品交易市場具備本辦法規定的設置條件后,向市場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分支機構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
第十三條(企業名稱和經營范圍)
市場經營管理者的企業名稱中,行業部分應當標明“市場經營管理”字樣。
不從事市場經營管理的企業,其名稱中不得使用“市場經營管理”的字樣。
第十四條(申請開業登記應當提交的材料)
市場經營管理者申請開業登記,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提交的材料外,還應當向登記主管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符合消防、衛生、治安、環境保護等要求的證明材料;
(二)符合規定用途的房地產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證明材料;
(三)符合規定的市場管理人員的證明材料;
(四)法律、
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
食用農產品等重要商品交易市場的市場經營管理者申請開業登記的,還應當提交市場經營權中標通知書。
第十五條(變更登記和注銷登記)
市場經營管理者變更企業名稱、住所、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經營期限等,應當向登記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市場經營管理者歇業、宣告破產或者其他原因終止營業的,應當及時向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第十六條(制訂和實施市場管理制度)
市場經營管理者應當制訂各項市場管理制度,定期在本市場組織檢查市場管理制度的實施情況,并根據檢查結果及時采取必要措施。
第十七條(維護經營場地和設施)
市場經營管理者應當維護市場內各項經營設施以及消防、衛生、環境衛生和安保等設施,確保相關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第十八條(進場經營合同的規范指導)
市場經營管理者在與場內經營者訂立進場經營合同時,可以參照進場經營合同示范文本,約定雙方依法規范經營的有關權利義務、違約責任以及糾紛解決方式。
進場經營合同示范文本,由市商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訂并推薦使用。
第十九條(督促場內經營者依法經營)
市場經營管理者應當核驗場內經營者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各類經營許可證。
市場經營管理者應當督促場內經營者履行有關法律規定和市場管理制度,增強誠信服務、文明經商的服務意識,倡導良好的經營作風和商業道德。
第二十條(場內公示)
市場經營管理者應當在場內顯著位置懸掛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以及各類經營許可證,公布市場管理制度以及行政監督管理部門、投訴機構的地址和電話。
市場經營管理者應當在場內顯著位置設立公示牌。有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市場經營管理者負責對本市場內的違法經營行為、獲得表彰獎勵的情況以及經營活動中應當注意的事項進行公示。
第二十一條(配置計量器具和協助計量檢定)
市場經營管理者應當配合質量技監部門對場內使用的、屬于強制檢定范圍內的計量器具進行登記造冊,并組織場內經營者向指定的計量檢定機構申請周期檢定,督促場內經營者依法對計量器具進行日常維護。
市場經營管理者應當在市場內配置復驗計量器具。
鼓勵市場經營管理者為場內高價位的商品提供計量器具規范服務,統一出具量值數據。
第二十二條(市場交易情況的統計)
市場經營管理者負責統計市場交易情況,填報統計報表,定期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送。
第二十三條(專用區域的劃定)
以零售為主的食用農產品市場的市場經營管理者應當在場內劃定不少于本市場營業面積5%的專用區域,用于農民出售自產自銷的食用農產品或者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人員經營食用農產品。
第二十四條(對場內經營者進行監督)
市場經營管理者不得為從事非法交易的場內經營者提供場地、保管、倉儲、運輸等條件。
場內經營者有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行為的,市場經營管理者應當立即制止和督促改正,并向有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配合行政監督管理部門的調查處理。
第二十五條(糾紛處理和賠償)
市場經營管理者應當建立市場交易糾紛調解處理的有關制度。
鼓勵市場經營管理者建立消費者先行賠償制度。場內經營者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消費者無法從場內經營者獲得賠償的,市場經營管理者有義務根據市場管理制度的規定,對消費者承擔賠償責任。
市場經營管理者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負有賠償責任的場內經營者追償。
第二十六條(商品交易市場的終止經營)
市場經營管理者歇業或者其他自身原因終止經營的,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場內經營者,并與場內經營者結清有關財務手續。
實行規劃管理的重要商品交易市場終止營業的,市場經營管理者應當提前一個月向授予其市場經營權的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七條(委托市場管理服務)
市場經營管理者可以委托專業的市場管理服務機構從事市場管理服務。
受委托的專業市場管理服務機構從事市場管理服務的,不免除市場經營管理者應當承擔的市場管理義務及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行業協會)
鼓勵市場經營管理者自愿組成市場經營管理的行業協會,實行對商品交易市場的服務、自律和協調。
第四章場內經營者
第二十九條(依法經營)
場內經營者應當依法經營,遵守市場管理制度,自覺維護市場秩序。
第三十條(亮證經營)
場內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懸掛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以及依法應當取得的各類經營許可證。
農民在市場內出售自產自銷的食用農產品,或者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人員從事經營活動的,不受前款限制,但應當持有有關證明,并在市場經營管理者劃定的專用區域內經營。
第三十一條(經營范圍)
內經營者應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超越經營范圍。
第三十二條(進貨憑證的保存)
場內經營者購進商品的,應當檢驗商品質量,并保存能夠證明進貨來源的原始發票、單證等,但農民銷售自產自銷的食用農產品的除外。
特約經銷品牌商品的,場內經營者應當向進貨方索取授權證明。
第三十三條(購貨憑證的開具)
場內經營者出售商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商品購買者出具由本市稅務部門監制的統一發票或者其他購貨憑證。
第三十四條(重要商品銷售臺賬的建立)
經營下列商品的場內經營者,應當建立購銷臺賬:
(一)豆制品、肉類、糧食及其制品和電器產品等與人體健康、生命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
(二)鋼材、化工原料、有色金屬等屬于重要生產資料的商品;
(三)屬于馳名商標或者地方著名商標的商品。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擅自設立市場的處罰)
未經注冊登記擅自設立、經營商品交易市場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第三十六條(超越經營范圍的處罰)
未經注冊登記擅自設立、經營商品交易市場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市場經營管理者超越經營范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三十七條(市場經營管理者不履行管理職責的責任)
市場經營管理者未履行下列市場管理職責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可視情節輕重給予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制訂各項市場管理制度的;
(二)未在場內顯著位置設立公示牌的。
第三十八條(市場經營管理者不履行監督職責的責任)
市場經營管理者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并允許不符合本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的組織或者個人進場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警告,并給予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市場經營管理者為從事違法經營的場內經營者提供場地、保管、倉儲、運輸等條件或者采取縱容、隱瞞方式予以庇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給予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關鍵詞:電力企業;經營管理模式
電力企業的監管就是按照電力企業自身的生產特點以及相關的客觀經濟規律對電力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進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的過程,在這樣的過程管理中,應該對電力企業自身的每一項經營模式進行分析和總結,為電力企業今后的經營模式構建一種全新的發展渠道,使得企業的經濟效益不斷地提升。隨著電力企業經營管理模式的不斷改革,我國電力企業創新發展也會迎來新的篇章。
1電力企業經營管理模式的改革原則
針對電力企業經營管理模式的改革問題來說,應該按照電力企業自身市場化以及社會化的要求進行人才,資金以及技術的更新和完善,在市場要求中進行自身經營模式的改革。在電力企業模式的改革中,主要的原則可以分為以下幾點:
1.1電力企業經營管理模式改革應該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
在電力企業經營管理模式的改革中,應該注重以人為本的經營管理形式,人力的使用是現代電力企業中最為關鍵的資源,員工資源的利用是任何形式都無法替代的。在電力企業的管理中,對電力人員的安排應該按照員工自身的特點進行針對性的安排,在工作的展現中,應該盡最大程度的發揮員工的能力,有效的挖掘員工自身的潛能。在企業中應該尊重每一位員工,這樣才能使企業的員工感受到企業的關愛,在自我創新能力的展現上,也時刻的為企業著想,提升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在企業中,對于員工的管理還應該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這樣的激勵可以保證員工在工作時,可以盡自己最大的力量對企業進行服務,保證企業整體利益的實現。
1.2電力企業經營管理模式改革應該保證民主觀點
在電力企業的不斷發展和更新中,隨著新形勢的不斷推進,科學技術的不斷完善,在社會中人員的分工變得越來越細致。身為電力企業的領導者,應該順應社會的發展動向,在社會的發展中,進行企業經營管理模式的改革,這種改革的方向應該讓電力企業的每一位員工都進行思考。在電力企業經營管理模式的推進中,應該將大家集合到一起進行討論,按照企業民主的觀點進行電力企業經營管理模式改革的建立,只有這種管理模式的改革,才能符合電氣企業現在的狀況。在大家的討論中,應該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將討論的意見進行多方面的分析,只有這樣才能將企業的民主精神得到最大程度的發揮,保證相關管理模式的可行性和科學性。
1.3電力企業經營管理模式改革應該順應服務市場的理念
在現有的市場狀況下,想要將企業的經營模式進行較為完善的改革,就應該順應現在服務市場的理念,在相關管理模式的創建上,也有進一步的體現。在企業經營模式的管理中,應該結合企業自身生產銷售的產品,這樣的經營模式,才能較大程度的迎合市場的需求,保證電力企業的產品滿足相對應客戶的需要。
2電力企業經營管理模式的改革措施
針對電力企業經營管理模式的改革措施,可以分為以下幾方面進行分析:
2.1完善企業內部的各項管理制度
在電力企業的管理模式完善的過程中,首先應該完善企業內部的管理制度,只有這種管理模式的實現,才能保證企業實行科學的管理規劃。通過構建相關股份制的形式進行電力企業股份的劃分,這樣可以建立電力企業商業形式的運營模式;然后應該對電力企業組織和員工提出相關的要求,這樣的要求展現就可以保障電力企業對外提供全面優質的服務,在企業內部的制度完善中,應該保證企業內部決策公平,公正以及公開的原則,這樣的原則展現會保證企業的工作環境進行進一步的改善,在實際企業的運行模式中,企業應該將電力的資源進行商品的供應,將相關的電力服務進行外界的展現,借助現實電力企業的資源力量進行商業化的運營。
2.2加強企業戰略管理模式的改革
在企業的戰略模式改革中,應該在相關的改革形式后,充分的展現出企業整體管理水平的提升,為了企業今后的有效發展,在企業的管理模式中,應該按照現有的外界環境以及內部的資源進行有效的結合,根據這種結合的匯總,才能保證企業今后的發展有效的推進。在電力企業的戰略管理中,第一應該對企業自身制定科學管理的方法,這種方法的推進可以使企業進行針對性的決策部署;第二應該提升企業對于管理的研究,這種研究的制度和方向應該為企業今后的發展狀況進行合理的分析和估量;第三應該對企業現有的發展狀況進行戰略模式的改進,以便新的戰略狀況更好的使用于現在的社會發展形勢中;第四應該對電力企業重大的事項進行階段性的部署,在重大事項完成的過程中,制定相關的管理制度;第五應該對電力企業的保障制度進行完善,在保障制度中有效的進行整體規劃的部署,實行分步實施的方案,保證企業全面發展的目標。
3結語
隨著城市的不斷發展,經濟建設的有效推進,在我國現有的社會狀況中,電力企業商業化的發展還在摸索之中,想要將這種經營的模式進行有效的管理,就應該從電力企業內部進行著手,將電力商品化模式進行有效的推廣,增強電力企業服務的質量,從而保證電力企業經營管理模式的建立有效的推進,為今后的電力企業發展注入全新的發展力量。
作者:唐雯 單位:國網天津市電力公司經濟技術研究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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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科技企業;無形資產;有效管理
一、前言
科技企業作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形式,在經濟發展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從科技企業的經營管理來看,科技企業要想提高整體效益,就要對無形資產進行有效管理。基于這一認識,我們除了要對科技企業無形資產的內涵及特征分類進行深入了解外,還要對科技企業無形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剖析,同時制定具體的應對策略,保證科技企業無形資產得到妥善管理,滿足科技企業發展需要。由此可見,科技企業要對無形資產管理引起足夠的重視,應結合企業發展實際,做好無形資產的管理工作。
二、科技企業無形資產的內涵及特征分類
(1)科技企業無形資產的內涵。無形資產主要指的是在現行的會計準則體系中明確規定的那些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對于科技企業而言,無形資產是總體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科技企業發展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科技企業只有明確無形資產概念,管好無形資產并用好無形資產,才能保證科技企業獲得全面快速的發展。
(2)科技企業無形資產的特征。無形資產具有非實物性、非貨幣性、多樣性、長期性以及超額營利性的特點。明確科技企業無形資產特征,對提高企業無形資產管理水平,促進企業無形資產管理和整體財務管理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為此,我們要對科技企業無形資產的特征有全面正確的認識,重視無形資產的作用。
(3)科技企業無形資產的類型。1)技術創新型無形資產:是知識產權型要素,包括企業的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2)品牌型無形資產:是市場型要素,包括企業的品牌的經營和管理等。3)人力資源型無形資產:是人力資本型要素,包括企業的員工、技術人員和管理團隊等。4)服務創新型無形資產:是知識產權和市場資源相結合的要素,包括企業服務客戶的能力等。
從科技企業無形資產的類型來看,無形資產幾乎涵蓋了科技企業的所有軟件資源和軟件系統,對企業經營管理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為此,我們應對科技企業無形資產的類型有全面的認識。
三、科技企業無形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科技企業無形資產管理意識淡薄。在某些科技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由于對無形資產的重要性缺乏必要的認識和了解,導致科技企業無形資產管理意識淡薄,不但不利于無形資產管理工作的開展,還對科技企業的整體經營管理產生了嚴重的影響。所以,科技企業要想做好無形資產的管理工作,就要從樹立正確的管理意識入手。
(2)科技企業無形資產管理缺乏完善的制度保障。在科技企業無形資產管理中,和其他管理過程一樣,無形資產管理要想取得積極效果,就要建立可靠的制度作為保障。但是從科技企業無形資產管理制度建立來看,目前還缺乏完善健全的管理制度,制約了科技企業無形資產管理,難以滿足科技企業無形資產管理需要。所以,完善的保障制度是無形資產管理的關鍵。
(3)科技企業無形資產管理系統技術含量低。由于科技企業的無形資產多數都屬于概念性的,在管理過程中存在一定的難度,如果不進行詳細歸類和系統管理,難以發揮科技企業無形資產的積極作用。但是從目前科技企業無形資產管理來看,電子管理系統還不夠完善,技術含量偏低,不利于無形資產的管理,成了困擾科技企業無形資產管理的重要因素。
(4)科技企業無形資產研發機制不健全,特色無形資產較少。一些高科技上市公司的無形資產構成過于單一,如其中的北京超圖軟件股份有限公司,整個公司的無形資產僅為軟件,盡管其實軟件企業,大部分無形資產是軟件是合理的,但是沒有重視以及披露公司經營過程中的其他無形資產,也就更加沒有對其他如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的管理和研發;
四、科技企業提高無形資產管理效果的具體措施
(1)加強科技企業無形資產管理意識的宣傳。在科技企業無形資產管理中,管理意識的建立是保證科技企業無形資產管理取得積極效果的關鍵。基于這一認識,科技企業應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加強對無形資產管理藝術的宣傳,在企業內部形成良好的氛圍,保證無形資產管理能夠取得積極效果。所以,我們要重視科技企業無形資產管理意識的宣傳,保證無形資產管理的整體效果滿足實際要求。
(2)建立完善的科技企業無形資產管理制度。科技企業無形資產管理與其他管理項目一項,要想取得積極的管理效果,就要建立完善的無形資產管理制度。為此,科技企業應結合自身經營管理實際和無形資產的管理現狀,建立完善的無形資產管理制度,使無形資產管理制度能夠覆蓋科技企業無形資產管理的全過程,滿足無形資產管理需要,促進無形資產的有效管理。
企業應加強技術產權的保密和安全管理工作,嚴防技術丟失或被盜。具體可以從技術和管理兩方面入手,保護好企業無形資產。對于企業配方、機密工藝和技術要選擇專人專管,或分類分工序保密。在產權交易中,要加強安全保衛,采取計算機加密、網絡監督等技術手段來防止無形資產流失。
(3)建立科學完整的無形資產信息管理系統。在科技企業無形資產管理過程中,為了保證無形資產的管理效果滿足實際需要,應積極建立科學完整的無形資產信息管理系統,實現無形資產管理的電子化和信息化,提高無形資產的管理效果。在信息管理系統建立過程中,應合理設定系統功能,實現對無形資產信息的快速有效管理。
(4)健全無形資產研發機制并積極開發特色無形資產。無形資產是企業技術和產品創新的結果,因此可見創新是企業保持長久競爭優勢的不竭動力,高科技企業不應滿足于現有資產的規模和其有限的價值,而應當加大無形資產研發的資金投入力度,在持續科學的研發戰略的指導下,有計劃有步驟地開發具有自身特色的無形資產。
企業應加大技術研發投入,建立集市場分析、技術研發、效益模擬、決策分析、會計核算與監督六位一體的增值網絡系統,形成一套符合其研發需要的科研開發基礎設施。
五、結論
通過本文的分析可知,在科技企業發展中,要想實現無形資產的有效管理,就要從加強科技企業無形資產管理意識的宣傳、建立完善的科技企業無形資產管理制度、建立科學完整的無形資產信息管理系統和健全無形資產研發機制并積極開發特色無形資產入手,保證科技企業的無形資產管理取得積極效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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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小企業;財政扶持;成本核算
隨著我國進入“十二五”時期,中小企業作為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促進社會的和諧與穩定以及建設創新型的國家都體現了重要的戰略與指導意義,為此,我國政府不斷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主要的扶持政策包括技術引進、對外合作、項目建設、高產節能補助等等方面,在促進了中小企業的成長與發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項目申報補助過程中,存在一些企業為了提高補助比例盲目夸大投資或是成本核算方法不正確等諸多問題。
一、中小企業財政扶持政策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中小企業扶持資金存在多頭管理
各個部門、各級政府對于中小企業扶持的資金存在多頭、多向、多人的管理雜亂現象,中央部門相關中小企業發展資金的管理機構包括:科技部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司、農業部鄉鎮企業局、國家發改委中小企業司、經濟與貿易廳、工商管理總局個體和私營企業管理司,以及商務部門出口中小企業管理處等相關單位;省級中小企業管理部門機關包括:經貿委、發改委、中小企業局、工商局、科技局等。各級各類管理機關從各自的行業、機構職責、地區特性、發展方向等多方面綜合考慮制訂相關政府扶持政策,導致政策分立分散,財政資金分散管理,獨立分配,存在政出門,一項多補,盲目夸大建設成本,成本核算辦法不統一,無法最大化合理的利用財政資金,確實的扶持中小企業,財政資金無法實現統一管理,統籌安排,配套使用,全程監管,不能真正加強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體現財政扶持的總體產業化效果,切實實現財政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作用力。
2.中小企業財政扶持的成本核算管理機制不健全
成本核算管理需要統一領導與籌劃,并且配合監督機制的實施與運行。但是在國內現在的中小企業性質大部分是個體、私營業主等私營成分較多,這些企業存在的普遍問題就是集權現象嚴重,特別是“家天下”,這就導致老板個人制定成本預算制度,對于財政項目扶持資金也不例外,財政款項不能專款專用、專戶專管,成本核算制度不能嚴控,項目成本核算方法過于粗放化等方面,財務人員不是管理財務而只是一個參謀財務,這種現狀就導致了財務核算的不準確發生誤差率甚至嚴重脫離實際,對于統計與申報工作就會出現成本過大,投資風險估計過低,沒有實際的盲目計算,這樣給對企業的發展帶來了財務風險很大。
3.企業存在夸大成本、虛張盲報的現象
首先在中小企業財務管理的認識誤區導致的原因,目前中小企業一般為小規模的家族式企業,所以在經營部門規范上不設財務部門,也談不上專業的專門的財務管理人員與項目成本核算管理人員,簡單認為會計就是“管管錢,算算賬”,但是會計的職能不僅僅是核算還包括經濟運行中財務管理中的監督功能。但是現在大多數中小企業沒有重視其監督功能,只是單一的認為是核算的工具,據實際了解情況表明,多數的中小企業都把成本管理與核算認為是一個簡單的“成本降低、開支的減少”,單純的強調減小成本,提高利潤率作為宗旨。
其次是企業內部管理機制不完善,有很多中小企業獲得了財政補助資金后,不能專項、專賬、專人、專管,建立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采用對內一賬本,對外一賬本的方法,不僅僅難以成本核算,還觸犯了相關法律,在會計核算過程中,人為操作,針對扶持政策設計財務成本的方法等等。
最后我們也要認識到在政府層面,針對政府財政扶持項目的制定與監理、驗收過程中,并沒有明文規定具體的財務成本核算辦法,大多是參照某規定、文件等,這也造成了一些中小企業會計主管無的放矢,也為盲目的夸大成本,以加大固定投資來套取政府扶持提供了溫床。大多數中小企業還是局限于傳統模式下的核算體系,電腦只是辦公室的時髦擺設,并不會運用財務軟件及建立自己的微機網絡。不會將各項業務事前取得的信息進行比較,做出正確的決策和預測,將隱患消滅。普遍存在的假賬,查處也缺乏會計定性、定量的法律依據,關系復雜,實際是很難查處。
4.沒有結合現代化信息技術進行成本核算管理
正確的合理的成本核算方法是企業全面成本核算的一個前提與基本。根據調整顯示,目前我國的中小企業管理過程中,76%以上的中小企業使用的成本計算方法為品種法、分步法計算成本,只有小部分中小企業采用的分批法。而目前世界的發展趨勢是小批量、多品種的成本計算方法,這種方法更適合消費者的需要與現實。到目前為止,國家政策扶持中小企業的財政政策扶持的項目沒有要求,所以中小企業均采用分批法計算項目成本,結合實際成本法根據歷史成本來核算,這種方法會導致項目扶持資金的成本核算結果與實際發生的結果并不相同,成本控制沒有發揮真正的作用。同事也表明了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方式不當,粗放的經營,忽視消費者的需要與實際,也削弱了中小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二、加強中小企業財政扶持政策成本核算的建議
針對以上問題,為了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能力,更好的實現中小企業的社會作用,發揮中小企業在社會生產過程中的成本優勢,加大切實實現財政資金的扶持力度,企業應全方位的實現與補養成本核算機制,將信息化、電算化的財務經營管理制度引入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中,創新性的提升企業管理水平。
1.實現企業的經營管理權與財務管理權分離
中小企業的特點就是由個人或是少數的幾個人共同出資成立的,規模較小,一般是家庭性的成員,故此在經營管理方面不能真正實現所有權與經營管理權的分享,不能實現正規化的管理,將財務管理從傳統的家族式管理中脫防出來。因此在企業經營管理作用機制上,實現財務管理所有權與經營管理權分離制度,有利于使企業管理從傳統家族化走向現代化正規化的管理制度上來。任用有財務知識與財務管理經驗的管理人員,聘請專業財務人士,合理化利用與培訓相關財務人員,管理公司財務,為公司制度財務制度與策略。另外,相關管理人員也應不斷繼續學習與深造,提高自身的能力與素質與道德修養,承擔企業的社會責任,對本企業有明確的定位,把企業做強做大。
2.以信息化推動先進的成本管理制度建設
現代的成本管理是現代化的成本管理,是信息化的成本管理,是高度電算化、精細化的成本管理,是全方位的成本管理,成本是貫穿于整個生產及產品經濟形態運行過程中,為實現產品的功能而付出的全部成本,其中包括:技術成本、制造成本、銷售成本等一系列產品設計、生產、銷售及售后過程中一系列與產品生產消耗相關的資源性支出與耗費。全面成本管理不僅包括項目立項初期財政扶持初期,實施期及生產過程中各種有形無形的人與物消耗,成本動因中的內部消耗及內部結構調整等,全面的成本管理不僅僅要求各個部門的協調統一及監管,還需要結合現代化信息技術與電算化方法,更加精細的統籌與管理,深刻認識到對一個部門或是員工僅僅是局部的,完善的成本管理制度就是全方位的、全程的、包點含面的現代化信息化成本管理。
3.選擇合理的成本核算和分配方法相關的財務處理部門配備專業和專項的會計工作人員是對企業經營日常的成本工作進行處理的必要
選擇合理的成本核算、分配方法,確定項目成本的對象并對其進行核算,嚴格按照項目成本的管理方法,確保項目的原始單據與憑證按項目成本管理辦法來記錄,并且按對象不同、內容不同的核算對象來設置成本。另外,成本科目也要細化分設專欄來管理。財政扶持項目成本一般包括直接人工費、材料直接投入費、機械設備費、其它的直接產生或是間接產生的費用。按項目特定內容與其相關之處分項目管理,這對成本核算是非常重要的。
4.嚴格確定成本核算程序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相關財政部門現在增加了對合同預計總成本的計量、對完工進度的計算和當期合同收入、合同毛利和合同費用的確認。另外,也在關注成本的均衡性分配的問題。在項目分階段的實施完成過程中按節點實施,針對不同的項目成本采用不同的方法,例如按人、財、物的實施投入比例多少不同來衡量,在項目實施的各個階段與節點上,都有各自的特點與管理要義,在財務運算管理實際操作中,要首先明確項目的成本核算方法也只是項目管理的一個手段,運用其在項目管理中,對項目預算、核算、決算的一種控制方法,這才是其真正的目的。成本核算的問題不要只歸集到財務部門一個文獻,成本核算的問題是一個內部管理與控制的重要性手段,是包括公司全部門、全員、縱向橫向結構都必須關注的問題。另外,財務管理人員的地位方面也要有所重視與提高,參與成本決策,使企業一切經濟活動按照預定的軌道進行。
加大中小企業財政補助項目成本管理是一項綜合而又復雜的工作,是企業在政府支持下經濟管理的中心,是企業效益與政府扶持效應的源泉,是企業與政府合力的基礎,是企業在政府引導下創新發展的動力。控制其項目建設成本是政府扶持資金落到實處增加盈利的根本途徑,也是創新成本管理在新形勢下追求的目標,進行項目成本管理,可以合理財政資金扶持或是補償,加快企業再生產能力的進行,促進企業不斷挖潛,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提升企業整體競爭力的同時,加強政府資金扶持的效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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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冰冰.集聚財政扶持要素助推企業加速發展.中國連鎖, 2013-08-28
(一)銀行機構信貸支持情況
家庭農場信貸融資主要是依靠當地農村信用社。從2009年以來,牙克石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簡稱牙市聯社)對家庭農場信貸業務進行了徹底清查、債務重組、統一規范和服務創新,實現了降低自身信貸風險和有效服務家庭農場的雙重目標。新的信貸支持做法是:根據家庭農場經營土地規模核實授信額度;擔保采用“土地承包經營合同質押+所有固定資產抵押+3~5戶農場互保”組合方式;根據貸款用途確定貸款期限,如用途為當年經營周轉貸款期限按不超過一年掌握,如用途為購置固定資產貸款期限按一至三年掌握;實行優惠貸款利率,在人民銀行基準利率基礎上只上浮60%~90%,低于其他商業性貸款利率115%~125%的上浮幅度;家庭農場轉讓或停止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過牙市聯社同意,貸款債務得到償還或落實方可進行;家庭農場為購置種子化肥或固定資產借入貸款,由牙市聯社通過該農場賬戶直接轉賬至對方賬戶中,避免貸款挪用。截至2012年末,牙市聯社對家庭農場貸款余額43347萬元,占各項貸款余額的24%,平均貸款利率為10.8015%。
(二)保險公司提供保障情況
2007年,牙克石市被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列為開展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試點旗市之一,開始開辦農業保險業務,當年具體業務由中國財產保險公司牙克石支公司。2008年7月,安華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呼倫貝爾中心支公司在牙克石市設立營銷服務部,農業保險業務主要由該機構承擔。自2007年開辦以來,牙克石市農業保險業務不斷拓展,參保耕地面積與農戶數量逐年擴大,參保農戶經濟損失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補償,農業保險政策在當地政府的大力推進協助下得到較好落實。目前,2008年以來參保的農作物品種為小麥和油菜2種,2012年種植業參保面積和家庭農場分別為114萬畝、206戶,占當年總播種面積和農戶總戶數的55.2%、61.1%。
(三)地方政府配套支持情況
一是加大扶持和管理力度。多年來,牙克石市農業局根據上級工作部署,陸續開展了中低產田改造、良種繁育及種養基地建設、節水灌溉設施建設、種養技術和農機駕駛技術等技術推廣、田間管理、市場營銷、氣象判斷等諸多項目建設工作,并對應著組織家庭農場經營者及相關人員知識學習和技術培訓,深入家庭農場進行具體技術指導和應用服務,大力推行農業職業技術資格證書制度,主動為家庭農場搜集市場供求信息和聯系收購者,促進了家庭農場經營者員工職業素質和經營管理水平的大幅提高,進而促進了農畜產品產量的增加、品質的提升。目前,牙克石市家庭農作物優良品種種植早已實現了全覆蓋,技術應用和科學管理覆蓋率達到70%以上,農機駕駛人員實現全部合格上崗,場主及技術人員60%以上獲得了農業職業資格證書。農業局在所有有益于家庭農場的建設、推廣、服務、管理工作,均為免費無償支持,并且按照上級要求在相關項目中提供財政資金支持,將良種補貼、農機購置補貼等財政補貼及時發放到家庭農場手中。二是從政策規定上對家庭農場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優先保證落實金融債務。2010年,牙克石市市政府建立了“農用地流轉管理中心”及基層“農用地流轉管理服務站”,負責農用土地流轉信息審核、法律咨詢、價格評估、流轉交易、合同簽訂鑒證、糾紛調處等項管理與服務,高效規范市域內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交易行為,為家庭農場及其它組織形式提供服務。牙克石市政府十分重視轄區金融機構特別是農村信用社信貸資產安全過渡工作,無論是調研決策、建立制度,還是流轉競包、簽訂合同,邀請金融機構尤其是農村信用社全過程參與二輪三期土地承包流轉工作。當地政府在《牙克石市土地承包經營(使用)權流轉實施細則》中規定參與土地延包流轉的受讓方必須同時具備的條件之一是“受讓方(包括原延包方)必須持有金融部門和發包方出具的良好資信證明”;在承包流轉實際工作中,要求承包方和受讓方必須保證農村信用社農業貸款完全轉移承接,新承包者和受讓方在與農村信用社簽訂借款合同重新落實債務后才可以簽訂土地承包流轉合同,否則無效;同意相關農戶無能力耕種或遇其它特殊情況無法履行農村信用社貸款而需要再流轉時,進入流轉中心實施競包,參加競包的農戶范圍、資格、條件由農村信用社確定,以避免或減少農村信用社的貸款損失,提高了農村信用社的主體地位,強化了農戶的信用意識,為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和今后防范農業貸款風險打下了基礎。三是成立融資性擔保公司增加為家庭農場提供貸款擔保服務。2012年,原完全國有投資的事業性單位———牙克石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分立出企業性單位———牙克石市普祥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為普祥擔保公司),通過吸納私營企業家個人股、國有企業法人股等社會投資入股實現了擔保基金大幅擴增,由2011年末注冊資本的1000萬元猛增到5000萬元,由此釋放出巨大的擔保能量,其中之一是其擔保范圍突破了改制前只為中小企業提供擔保的窠臼,還增加了家庭農場、個體工商戶以及個人經營者,實現了擔保業務對象對所有經濟實體的全覆蓋。2012年,牙克石市普祥擔保公司提供的27680萬元的貸款擔保業務中,為38戶家庭農場50筆貸款提供擔保21080萬元,占當年擔保業務總額的76.16%。
(四)企業支持情況
家庭農場的存在發展和不斷壯大,衍生了大量為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涉農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營范圍包括農副產品收購、加工、倉儲、運輸以及農資銷售、機械維修、良種培育、機井修建等。為農業生產經營提供直接或間接支持服務的涉農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約1500戶,年產值達30億元左右。
二、存在的困難與問題
(一)受林區三農特殊問題制約,部分補貼政策難以享受
1984年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時,由于農業生產連年虧損效益低下,大部分社員即持有農業戶口的農民由于怕擔風險,不敢承包農場,均去從事當時經濟收入較高的林業生產。因此,大面積耕地只得由敢于冒險的城鎮居民或極少數社員農民承包經營。隨著農村改革的不斷深入,國家對“三農”問題的不斷重視和各項惠農政策的貫徹實施,同時由于實施“天保工程”導致有利于農民賴以謀生的林業經濟環境的不存在,使大部分農民開始回頭追求自身的政策優勢,提出了對土地利益回歸農民和重新分配田地的訴求。牙克石市政府與農民幾經洽談協商,最后確定,按照既要保持農業生產規模化、機械化的發展優勢,又要滿足農民利益訴求的原則,把確權為集體所有的耕地和部分國有耕地使用發包權及收益權歸農民,由村組織和鎮經濟管理委員會負責實施,由家庭農場繼續負責承包經營。國家施行對農業生產經營補貼政策后,這部分農民又爭取到種糧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享有權。這樣,就導致真正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家庭農場卻未得到這兩項補貼資金,引起家庭農場的不滿。
(二)內部組織管理粗放,不能很好地適應規模化經營
牙克石市農業生產組織形式以家庭農場為主,而家庭農場生產經營管理采取的都是個人或合伙經營模式,沒有規范系統的管理制度,沒有科學完善的管理流程,沒有有效的監督制衡機制,缺乏科學連續的政策與技術研究,沒有適應市場的營銷開拓能力,雖然是規模化經營卻如同放大了的小農戶,與此同時,不少場主缺乏自我約束能力,超前奢侈消費和亂用資金。家庭農場內部經營管理方式處于粗放狀態,充分體現了“靠天吃飯”的特點。此外,政府農業管理部門也在積極促進家庭農場向公司化經營管理上做了一定工作,但是,由于按照目前國家稅收管理辦法,如果家庭農場轉制成公司,稅務管理部門將對其原本不征收稅費的農業生產經營按公司類型征收相關稅費,使家庭農場經營向公司化轉型遇到了阻礙。
(三)農產品銷售價格時有下跌,而成本支出卻一路上漲
在我國實行市場經濟的今天,農副產品銷售也要接受市場波動變化的考驗。由于國家政策性收購量微小,牙克石市家庭農場農產品銷售基本上是依靠自行組織營銷。多年來,常有年份銷路不暢、價格下滑,也因此造成農產品儲存成本和資金占用成本增大,銷售收入減少,形成農業經營的市場風險。而與此同時,農業生產資料如種子、化肥、油料、人工等價格多年來卻一路上揚,經營成本支出不斷增大。
(四)貸款融資依賴性較大,融資支出成本較高
由于八九十年代人們收入普遍處于低水平狀態,很多經營者初始承包經營農場時,自有資金投入極少,大部分營運資金完全依靠金融機構貸款支撐,造成利息支出額度較大。多年來又受自然風險、市場風險、政策風險、信用風險的交叉影響和多重侵蝕,為數不少的家庭農場經營多年處于虧損賠錢狀態,導致其不但原有貸款資金難以歸還,為了繼續進行下一年經營,又向金融機構借入新的貸款,造成債臺不斷高筑,部分農場實質上已經處于資不抵債狀態。在這種情況下,很多農場由于無力到期償還貸款,逾期拖欠時間過長,被農村信用社向法院提起償債訴訟、以物抵債以及申請青苗保全措施,導致相關訴訟費用增加,進一步增大了家庭農場的融資成本。在2012年牙克石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借入貸款的162戶家庭農場融資成本支出(主要為利息支出)合計3293萬元,占全部支出合計的11.87%,其中:融資支出占比為20%以上的有37戶,融資支出占比為11.87%以上至20%的有47戶,融資支出占比為11.87%以下的有78戶。
(五)當地自然條件較差,防災抗災能力薄弱
農業易受氣候條件的影響和地理條件的制約,而牙克石地區所處地區屬寒溫帶,無霜期短,冬季漫長、夏季短促,早晚溫差大,年度內、各年份之間降水量不均衡,干旱、洪澇、霜凍等災害性天氣較為頻繁。這種氣候特點決定了農業的生產特征和生產質量:農作物一年一種,可種品種少,收成不穩定。除極少數幾家在以前年度依靠財政補貼資金安裝節水灌溉設施的家庭農場外,其余家庭農場均未進行防旱灌溉及其它抗災方面設施投資建設,完全是“靠天吃飯”的狀態。家庭農場之所以不愿在這方面投資,主要是投資額度巨大難以承受。據測算,進行防旱灌溉設施建設每畝需要投入近1000元,以家庭農場平均每戶經營耕地5000畝投資,則投資總額需要500萬元,其承包經營期內所獲利潤將被抵消70%。
(六)缺乏土地承包經營權質押登記評估機構,新型融資擔保方式面臨法律風險
一是對法律規定理解上的偏差導致地方政策上的缺陷。關于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在法律上的論述《:擔保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第三十七條規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除外。”我國《物權法》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從上述法律規定中不難看出,只有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而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是可以抵押的。而在牙克石市政府制定的《牙克石市土地承包經營(使用)權流轉實施細則》第八條規定:“受讓方不得用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融資、償債……”這里所說的是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所有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都不得用做抵押,擴大了不能用做抵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范圍,這是與法律規定相悖的,也使牙克石市轄區內取得國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失去了用此做質押的權利。二是相關登記部門不健全,導致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缺乏法律支撐。雖然政府部門制定的《牙克石市土地承包經營(使用)權流轉實施細則》中規定不得用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抵押,但在實際工作中,政府考慮到當地的實際情況,在二輪三期土地承包中,允許將土地流轉中心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由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保管,目的是降低信用社的貸款風險,農村信用社也與部分農戶簽訂了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協議,但因相關管理部門未設立相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質押登記機構,也未開辦土地承包經營權質押登記業務,導致農村信用社家庭農場貸款所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均未進行質押登記,使農村信用社這部分協議最終得不到法律支撐,農村信用社發放的家庭農場貸款風險面臨著法律訴訟風險。
三、改善家庭農場經營管理狀況建議
(一)研究制定財政補貼享受對象指導意見,消除實際農業生產經營者與集體農用地所有者或承包者之間的矛盾與爭議
在推動農業生產經營向規模化、產業化經營的過程中,不少地區在農村集體所有農用地小農戶承包者與集中租種分散土地者之間,或如呼倫貝爾市林區集體所有農用地發包者所代表的小農戶與實際規模化承包經營農用地家庭農場之間,均產生了對種糧直接補貼、農資綜合補貼等財政補貼由誰享受的爭議現象,由于小農戶人多勢眾,實際生活中當地政府為維護地區穩定,均采取滿足小農戶要求的辦法,使實際經營者產生不滿。建議國家組織專家學者對此進行深入研究,制定出能夠合理平息雙方矛盾、維護各自利益的政策指導意見,讓真正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經營且承擔經營風險的家庭農場享受國家財政補貼,使擁有土地所有權、受益權的個人或企業通過土地承包費來調節其土地收益。
(二)采取多種措施提高管理水平,以適應農業規模化集約化經營
一是多年來當地政府通過舉辦多期農場經營管理培訓班,為家庭農場傳授農業規模化、產業化經營的管理知識、氣象知識、種植技術、市場營銷方法,介紹典型案例的先進經驗,不斷豐富家庭農場經營者專業知識,為提高經營管理素質發揮了重要作用。二是促進家庭農場公司化升級。牙克石市結合《呼倫貝爾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農村土地流轉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意見》,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化農村經營機制改革工作的總體要求,由市農牧業局、供銷社、乾森農業公司牽頭,各鎮辦及相關部門參與,全力在做好農業公司化改造總體規劃和先期試點工作,積極鼓勵農戶、農村組織以土地經營權入股等方式組建現代農業公司,走市場化運作之路,有效地適應當地農業規模化集約化經營特點。目前,已有少數經營者建立了產供銷一體化的農業公司,如呼倫貝爾市豐益經貿有限責任公司在牙克石市設立分公司,經營范圍包括農場規模化種植、農產品加工工廠、農產品初級產品及加工產品的銷售、農業生產資料的采購供應等,在內部管理上建立健全了人員、財務、生產、資產、投資等管理制度,成本效益核算進一步規范科學。同時,國家應對于農業公司直接從事的農業種養業生產及其初級產品銷售、利潤應比照一般農戶給予稅費免除,消除家庭農場向公司化轉型的利益障礙。三是建議結合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實施和財政資金支持來促進家庭農場經營管理的規范化。對于申請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和財政資金的家庭農場設定包括對內部管理符合規范要求、信用狀況良好的準入條件,以此約束家庭農場積極建立健全規范的財務、資產、人員、生產等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約束自身行為。
(三)加大國家農資綜合補貼力度,減緩農資價格持續上漲帶來的成本壓力
國家結合促進農業生產規模化、產業化經營的目標,根據當年物價指數的變化和農產品重要程度,進一步加大對家庭農場等農業大戶的農資綜合補貼力度,減緩農資價格上漲給家庭農場等農業大戶的經營壓力,維持其農業生產經營的必要收益和持續經營的積極性、穩定性。
(四)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融資成本,減輕農業生產經營負擔
一是指導和促進農村信用社完善利率定價機制。近幾年來,國家考慮到農村信用社在全力支持縣域三農和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上所面臨的更大風險壓力,不斷給予了稅收減免、資金扶持、呆賬核銷、利息補貼、監管指標延緩到位等諸多優惠政策,農村信用社在資本充足率、抵抗風險能力、經營效益等方面已經基本達到良性發展的目標,農村信用社已具備降低利率定價水平的基礎。目前,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基本都處于較高水平,如牙克石市農村信用社對家庭農場貸款利率均為在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的基礎上上浮90%,無論農戶信用優劣、經營好壞、貸款用途均執行同一利率政策。今后指導和促進農村信用社進一步完善利率定價機制,區分農戶信用不同等級、經營效益高低、貸款是用于當年經營周轉還是購置固定資產來確定高低不同的利率價格和貸款期限,降低農戶融資成本,發揮利率定價機制促進農戶提高信用意識、扶持農戶改善農業生產經營基礎條件的作用。二是通過促進其它農村金融機構加大對家庭農場的信貸支持力度,促進擔保機構增加對家庭農場貸款融資的擔保業務,進而加強農村信用社的同業競爭壓力和分流農村信用社單獨承擔家庭農場貸款的風險負擔,為促使農村信用社自覺降低貸款利率和采取靈活定價政策創造客觀條件。三是國家通過加大對家庭良種補貼、農機購置補貼、農業保險補貼等財政補貼力度和農場農田改造、防旱排澇等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財政資金支持力度,來減少家庭農場信貸融資額度,改變過分依賴貸款經營的局面,進而降低家庭農場融資成本支出。
(五)加大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提高農業防災抗災能力
國家應繼續加大對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財政支持力度,減輕農業生產經營者基礎設施建設投入資金巨大而難以承受的負擔,促進家庭農場等農業規模化經營防災抗災能力,穩定農作物產量和質量。同時,地方政府應配合國家財政資金支持,制定農業防災抗災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做好投資預算,分期逐步實施。制定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鼓勵政策和建設質量標準,以農場建設為主,財政補貼為輔,低息融資支持,即農戶制定建設投資計劃分步實施,由農業發展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提供執行基準利率的貸款,建成后由政府成立專業評估組,對設施建設質量、投資額度進行合理評估,凡是達到要求的給予一定比例的財政補貼,以此促進農場建設基礎設施的積極性,并提供農場投資建設的必要條件。
(六)政府部門應從便利家庭農場貸款及農村信用社防范風險角度出發,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質押登記業務
為豐富公共關系協會全體會員的學習生活,拓展會員的視野,鍛煉會員的公關能力,進一步加深會員對相關專業知識的學習與鉆研。我協會特此開展湖南老爹農業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參觀活動,共同感受我國知名企業文化、體驗龍頭企業的運作模式及業務流程等。
主辦單位:吉首大學公共關系協會
承辦部門:公共關系協會組織部
活動名稱: 參觀湖南老爹農業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活動時間:2011年4月15日15:00—17:00
活動地點:湖南老爹農業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二、活動內容
聽講解員介紹老爹公司的發展歷程以及主要的特色產品、了解公司的運作模式以及管理制度、參觀企業展廳、參觀企業車間生產流水線。了解食品的生產過程,了解 公司使用的先進機械設備和技術以及公司的管理方法和管理理念,并感受到公司的特色文化等。最后感謝老爹公司的支持,邀請相關主管及講解員和協會會員一同合 影留念。
三、活動意義
1、充分發揮公共關系協會的協會特色和社團力量,加強與以企業為代表的各種社會組織的聯系、交流與溝通。鍛煉會員公關能力,實踐協會“以人為本,以創新為 源,推廣公關文化,普及公關知識,樹立公關意識”的宗旨,努力實現“增長知識,陶冶情操,培養氣質,拓展交際”的協會任務。
2、不斷擴大和增強公共關系協會的知名度影響力,秉著精誠服務的心態,積極做好豐富師生課余生活的社團作用,促進學校社團文化的建設。
山西省農業生產資料公司是山西省內最大的專業經營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企業,是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社確認的重點龍頭企業,是山西省商務廳確認的流通重點企業。目前,省公司資產3.5億元,倉儲面積25萬平方米,在全省設有50個銷售公司,實行開庫直供、農資員送肥上門及連鎖經營機制,全方位開展終端銷售、零距離服務。年銷售化肥100萬噸、經營規模10億元,每年承擔國家和省級儲備化肥11萬噸,為確保市場供應、平抑市場價格、打擊假冒偽劣農資商品做出了貢獻,成為山西農資市場的主力軍。
在整個農資行業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型中,山西省農資公司及時改變觀念、調整思路、勇于實踐、大膽創新,緊緊圍繞農資流通企業賴以生存的市場網絡做文章。根據市場變化,先后研究制定了“上聯工廠保貨源、下聯農民保市場、中聯系統建網絡”“四一五管理機制”“農資員制度”“終端銷售、零距離服務”等一系列經營方針,通過公司上下的不懈努力,使省公司不僅牢牢站穩了市場,而且不斷做強做大。同時,在財務管理上也逐步形成了適合自身發展的一套管理模式,提升了企業的競爭能力。
一、實行“四一五”經營管理機制,強化財務管理,促進網絡建設
從1998年開始,省農資公司針對系統內無序競爭嚴重、互相削弱的現狀,結合公司的戰略規劃,開始了網絡建設工程。經過近8年的努力,相繼成立了“運城銷售分公司”“晉北銷售分公司”“晉中銷售分公司”等50個銷售公司,并以銷售公司為依托,在全省鄉鎮一級設立了農資銷售站130個、連鎖站(店)500個,聘用農資員2160名,使省公司的網絡建設遍布城鎮鄉村,讓農民能及時買到質優價廉的放心肥。但如何管理好龐大的網絡機構,有效利用好資源、資金成為省公司面臨的重要任務。為此省公司適時制定了“四一五”管理機制,即省公司資產執行專人、專賬、專戶、專庫管理;一套資金封閉運行,統一配送、統一銷售、統一價格、統一管理、統一核算;對業務公司、辦事處等資源單位違反農資配送規定,擅自調配農資商品,一律視同資產流失,追究經理(主任)的直接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各銷售分公司、聯銷服務中心須堅持一套資金封閉運行,銷售貨款必須進入“專戶”;專戶資金月末存款余額超過5萬元以上的,要及時返還各資源單位。多年來規范經營管理,有效地解決了賬外經營、體外循環的問題,確保了資產保值增值、資金安全有效。
二、牽住財務“牛鼻子”,不斷完善財務制度,確保銷售網絡健康發展
省農資公司在財務運行中嚴格執行《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以及稅法有關規定,確保經濟業務真實合法。同時,不斷完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明確崗位責任,加強員工自覺遵守財務制度的意識,使財務工作做到健全、規范。針對銷售分公司的財務工作制定了《山西省農資銷售分公司財務管理辦法》,詳細制定了資金管理、固定資產管理、流動資產管理、銷售及貨款回籠管理、成本費用管理等八項財務管理制度,明確了銷售公司的權限和責任。同時緊緊圍繞“四一五”管理機制,給予具體的操作指導。比如在銷售及貨款回籠管理上就明確規定:第一,商品銷售時,業務部門應開據相應的銷售發票(對先開據小票后開據大票的銷售業務,大票后面必須附注小票,大小票有關銷售數量、銷售單位、銷售金額必須核對相符),財務審核無誤后,蓋章生效。業務部門應按所經營的商品分別設立銷售賬,每月末與財務、保管核對賬務,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第二,配送商品的銷售價格必須按省公司的統一定價執行,不得隨意抬價壓價,如遇市場變化需要變更價格,必須由聯絡員清點庫存、核實數量,并報省公司有關部門及經理批準后方可變更價格。諸如此類的規定還有很多,由于牽住財務“牛鼻子”,制定了具體規范的制度,使得銷售公司做到了有章可循、有章必循,為銷售網絡的進一步完善奠定了基礎。
關鍵字:灌溉管理制度;景電灌區;改革
我國是農業大國,農業又是用水大戶,面對日益緊缺的水資源問題,我國對農業用水效率已經進行了很大的改進,但僅僅依靠工程技術手段實現節約用水是不現實的,還需要通過水資源的管理才能更好地為節約型社會服務。我國修建了許多灌區,但部分灌區設施都已經老化失修,雖然我國在灌區維護上做了很多工作,由此政府也背負了很重的財政負擔,但還是沒有解決根本問題。我國灌區發展了近70年,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果,為我國農業的生產和社會的穩定做出了長足的貢獻,但在灌區管理方面起步較晚,人們意識不高。盡管在灌區管理制度的問題上進行了一定的探索,提出了一些先進的管理方法,如水利設施承包制、租聘等,推進了我國農田水利事業的發展,但就發展節約型社會來說,還需要進一步加強灌區管理。甘肅省景泰川電力提灌工程(簡稱景電工程)是跨省大Ⅱ型提溉工程,具有高楊程、級數高、規模大等特點。景電灌區的設計流量是28.6m3/s,加大流量是33m3/s,擁有大型泵站合計43座,總裝機容量達25.97萬千瓦;景電灌區共有1391條渠道,合計2422km。設計灌溉面積6.51萬公頃,總投資達8.6億。景電灌區分兩期修建,建成后徹底改變了灌區農業生產水平。截至2013年底,灌溉面積達到了108萬畝,累計完成提水量106.8億m3;全灌區累計生產糧食77.51億公斤,經濟作物29.12億公斤,累計產生直接經濟效益138.36億元,灌區有效地阻止了騰格里沙漠的南侵,成為省城蘭州最大的生態屏障,為石羊河流域綜合治理發揮了重要作用。雖然景電灌區管理方式進入了規范化、現代化、精細化程度,在甘肅是一面旗幟,但是仍存在可持續發展后勁不足的諸多問題。
一、國內外灌溉管理制度改革
(一)國外灌溉管理制度改革
美國是灌溉制度改革較早的國家,尤其是在農業為主要經濟支柱的西部地區,該地區氣候較為干旱,灌溉是主要的經濟發展的基礎。早期,在美國西部的灌溉公司都是私人公司,這些公司給西部的農業發展帶來了一陣春風,但好景不長,由于灌區盈利少,許多公司都因為連續虧本放棄運營了。從1902年的開墾法案開始,美國墾務局開始研究如何制定灌區的管理與發展計劃,最后得到的結論是通過灌溉精細化,減少灌溉管理人員,提高自動化控制能力。墨西哥是一個農業大國,降雨分布不均,和我國類似。墨西哥的灌溉面積約620萬公頃,其中近一半土地位于灌區之內,可見灌區對墨西哥農業的影響深遠。從1950年開始,墨西哥政府通過間接和直接兩種方式干預農業生產。意料之外的是1980年的經濟危機,使得墨西哥政府對灌區管理進行重新的認識,通過減少農業投入補助、提高能源和燃料價格、灌溉管理權轉移、成立國家水委員會和用水者協會一系列的改革,許多灌區提高了管理效率,還引進了一系列先進自動化灌水技術,人們對農業又有了很高的積極性。日本位于亞洲季風型溫帶地區,農業用水占全國用水量的一半。很久以前,日本就依賴水稻農業維持本國的農業發展。通過建立的國家機構與地方機構來監督管理水資源,政府負責建立水庫、水壩、干渠等一系列大型工程,地方機構負責修建支渠、斗渠、農渠及分水設施。采用樹枝狀管理方式,分級管理協調配水計劃,合理的利用水資源[1-2]。
(二)國內灌溉管理制度改革
當前,我國灌溉基礎設施老化嚴重,設備年久失修,部分渠道失去了輸水功能,特別是一些中小型灌區配套設備損壞更為嚴重。改革開放前,我國對農業灌溉工程的投入只有很少一部分,而且灌區的管理手段也比較落后,對于信息化技術的引進較遲,缺少一些懂技術的維護人員,這些問題集中體現在:第一,政府投資較少,財政承擔的公益支出少;第二,部分灌區缺少先進管理方法,造成了許多不必要的損失;第三,部分灌區挪用灌區維護費用,致使部分基礎設施形同虛設,灌溉水利用率降低,造成農戶勞動積極性降低,甚至引發社會矛盾;第四,灌區管理人員總量過剩,技術性人才缺乏,這又增加了改革的難度,降低了管理效率。總而言之,我國灌區就人事、產權、財務、體制等方面都存在一定問題,而且改革相對難度大。因為灌區的管理被社會、經濟等諸多因素干擾,僅僅依靠單純的經營,套用別的領域體制改革方式進行改革是不行的,不能把灌區經營簡單的放入市場之中。所以,灌區管理改革有很多問題,而且難度較大[3]。
二、景電灌區灌溉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用水產權不明,管理責任模糊
我國水資源以國家為主體,水資源的管理權、所有權及使用權沒有仔細劃分,灌區的管理單位經過層層劃分,政府作為一個主管對灌區的經濟進行宏觀調控,也是微觀經濟的支配者,政府是灌區工程管理的唯一主體,對于景電灌區來說,灌區的工程機構、重要事情、人事管理、計劃審批都是政府行為的延伸。景電灌區沒有經營自,沒有法人財產權,在經營管理上到處受到相關政府單位的制約,但灌區又行使一部分的政府職能,這樣造成的結果是政企不分。有些政府本因承擔的責任轉嫁到灌區身上。萬一灌區遭受到自然災害或者其它未知災害,造成部分用水戶經濟損失嚴重,這些損失本因歸咎于政府或者其它救助機構,但人們很容易的將這個責任歸咎到灌區身上,從而使得灌區管理運行經費入不敷出,干擾灌區的正常運行。
(二)水費征收不規范
我國實行的是計劃經濟與市場經濟并行經濟體制,沒有把水利工程供水作為商品來看待,政府長期以來一直以計劃為手段對灌溉用水進行配置,忽略了灌溉水價格機制的調節作用,供水成本與供水水價之間的差額往往由政府補貼來彌補,灌區經營費用開支變大,而灌溉水價卻低于市場價格,灌溉水費的收繳缺乏一定的監督,這使得收取水費的相關職能部門在執行時有一定的隨意性,會產生一些不符合規范的行為。
(三)用水者管理不足
景電灌區原有的灌溉管理制度是以政府為主體的管理活動,代表國家行使管理權。由于政府主體自身的限制,只能做一些灌溉水分配的時空配置,不適合農戶分散的灌水需求,這使得農戶在灌水管理中處于弱勢,不能把農戶單純的看作是供水對象,要給農戶自身一定的發言權,要把農戶的利益和灌區的利益緊密的結合起來[4]。要多考慮灌溉用水時間和空間的配置,要多鼓勵農戶參與到灌溉水管理這個工作中,確保農戶自身的利益不受損害。
(四)灌溉管理有效激勵不足
當前景電灌區在安排灌溉管理時,主要依靠政府職能部門委托相關水管部門進行,水管部門并不是工程的投資者,只是政府執行相關的灌溉管理職責,因此并不能從具體的灌溉管理工作中得到利益,若水管部門在灌區管理中出現一些損失后,水管部門也不承擔責任,當前灌區管理制度缺少相應的缺乏激勵機制。此外,灌區運營管理者的工資主要來源于政府財政支出,并不考慮為農戶提供的服務質量,而且灌區管理者的職稱晉升制度也不考慮農戶的意見,使得管理者沒有足夠的機會深入到農戶之中,無法獲取灌區的精確信息。灌溉管理者只會關心和自己職位相關的信息,忽略了對原有設備和渠道的維護,因為研究新的灌溉系統要比維護舊的灌溉系統更容易讓別人注意到自己,激勵不足會導致灌區管理者對農戶的服務水平下降,甚至發生沖突,造成不必要的社會矛盾。
三、灌溉管理制度改革分析
(一)建立經濟自立排灌區
經濟自立排灌區指的是“供水企業+用水者協會+用水
農戶”新型灌溉管理方式,其中供水公司是一個國營企業,按照灌溉系統建立方式建立管理機構,該機構具有法人權利,擁有自己的章程、獨立的財務、自負盈虧、自己管理自己。供水公司把灌溉用水作為商品進行交易,交易對象是用水者協會而不是直接到農戶,供水公司不僅負責灌溉水交易,而且還要負責相關供水工程及其附屬建筑物的維護。用水者協會作為一個緩沖帶,聯系著供水企業和農戶[5]。
(二)推進用水戶參與灌區管理
推進用水戶自參與灌區管理,可以鼓勵用水戶自發組建
用水者協會,用水者協會具有以下優點:1.農戶參與用水者協會可以了解灌溉用水如何分配更為合理。如何分配更能解決每一戶的切身需求,由農戶參與制定的灌水計劃更加符合實際需求,而且用水者協會可以對灌溉計劃的執行進行監督。2.用水者協會可以協商灌區各個農戶之間的用水需求。保護灌溉水資源,提高灌溉服務質量,減少不必要的灌水損失。3.用水者協會是由農戶自發組織。這樣會提高農戶灌水的積極性,提高農業生產效率,進而提高了灌區的服務質量,用水者協會可以承擔更多的政府機構應該承擔的責任,減少灌區管理人員的負擔。
(三)建立合理水價制度
景電灌區水價改革可以分為兩個方向,一個方向是灌溉水費的收取方式,一個是灌溉水費的收取標準。分三部分收取,第一部分是水資源費,第二部分供水公司水價,第三部分用水者協會水價。水資源費是由景泰縣水務局通過鄉鎮政府收取,按當地基本情況來收取費用。收費的程序按縣水務局—鄉鎮政府—村—農戶。供水公司的水價定價主要由景泰縣水務局和物價局共同制定,考慮到水價主要由管理費、工程維護費、工資及附加費、修理費、燃料及電力費等,同時制定灌溉水價時應考慮灌區農戶的承受能力,可以不按供水成本收費[6]。用水者協會水價主要是一些辦公人員的工資、辦公、簡單維修及交通費用,這是最基層的水管組織。
(四)以人為本,加強與農戶聯系
Abstract: The rural economy has been the focus of concern for farmers, rural economic prosperity and development is conducive to social stability. However,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in modern rural economy management. Problems found should be resolved. Therefore, problems found at rural economy management are waiting for solving. The paper analyzed the problems at moern rural economy and the core content of moern rural economy managementwas discussed.
關鍵詞:農村經濟;管理;出現問題;核心內容
Key words: village economy; management; problems; core content
中圖分類號:F29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1)03-0132-01
1農村經濟管理的定義
農村經濟管理是對農村經濟進行的自覺、有組織的宏觀管理活動,其根本依據就是本地區的經濟社會條件、所處的市場環境,以及國家的經濟方針政策;其基本前提是確定生產發展目標;其管理過程就是對再生產過程中的生產、分配、交換消費環節和信息等生產要素進行決策、計劃、組織協調、控制。所以,農村經濟管理活動就是在國家經濟總體戰略方針的指引下,根據本地區的條件和市場經濟環境,確定經濟發展目標,并采取進行生產要素的重新調控的過程。
2現代農村經濟管理存在的問題
2.1 農業管理機構的設置不適應盡管我國政府機構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農村地區生產落后,國家要保證群眾基本的生產生活需求,因此運行管理仍然明顯帶有計劃經濟運行模式的色彩,尤其是部門分工精細、像鐵路警察各管一段,部門分割,彼此交流不暢的現象仍然存在。
2.2 農業政策不配套農村地區由于生產生活滯后,因此,我國農村政策停留于補貼范圍,而當前國際化競爭中,糧食生產應當實現從規模到效益上的質的飛躍,而這方面我們缺乏相關的政策,以促進農業規模化、現代化、集約化建設,缺乏參與世界糧食市場競爭的優勢;
2.3 流通體制不夠健全對于農村地區來說,存在著市場機制設施方面比較薄弱,農產品價格標準體系不健全,市場供求信息網絡尚未形成等問題。
2.4 缺乏市場競爭的主體由于我國一些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滯后,還是一家一戶的分散經營的農業生產模式,其中一些僅有的農業合作組織數量少、發展程度低,不具備經濟綜合實力,與當前全球跨國公司和大的農貿企業相比,顯然不具有市場競爭的地位,還不是真正的農業市場競爭主體。
2.5 農村基層管理隊伍素質欠缺由于農村地區經濟落后,人才吸引力不強,使得當前農村經濟管理隊伍文化程度低,接受專業培訓機會少,知識結構、思想意識很難適應農村經濟管理的需要,更不能適應農業產業化和市場化的要求。
2.6 集體在經營和開發中的運用土地、山林、池塘自家庭承包實行后基本上由家庭和個人承包,國家對農民不再征收農村稅費。而作為集體能夠使用的集中發包、出租的資產大多數是荒灘和湖面。
2.7 村級在資金管理中出現問題很多村級集體資源、固定資產承包租賃合同在很多方面存在問題,使得承包租賃費減少,導致村集體資產不明流失;而盡管一些村嚴格執行了財務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但是在財務管理上未能對外開放;部分村干部由于缺少專業的培訓,造成民主理財意識薄弱,難以有效地貫徹國家的政策。
3現代農村經濟管理的核心內容和建議
3.1 提高認識,加強對農經工作的領導在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新階段,加強農經管理工作,是把黨的農村政策落到實處并使之制度化、經常化和長期穩定的需要,是化解當前農村矛盾、保持農村穩定的需要,是保護廣大農民利益、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增加農民收入、繁榮農村經濟的需要。各級農業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工作,切實加強對農經工作的領導和指導,把農經工作作為農業農村工作的重要內容,擺上議事日程。
3.2 加強農經機構和隊伍建設建立健全農經工作體系,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保持農經隊伍的穩定。特別是鄉鎮農經隊伍要合理定編定崗定員,確保每個鄉鎮有專人承擔農經管理工作。依據國家“農業技術推廣法”將人員經費和業務經費全額納入財政預算。各級農經工作機構,應承擔起相應的行政管理、行政監督和行政執法及工作指導職能,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和強化農經工作手段。
3.3 加強培訓,提高農經人員素質隨著改革的深入,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的對象、內容發生了較大的變化,要大力加強農經干部的培訓,造就一支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有較強工作責任心、勇于開拓進取的農經工作隊伍。
3.4 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提高農經執法水平按照依法治國方略,加快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工作的法規制度建設,圍繞貫徹落實《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河北省村集體財務管理條例》、《河北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河北省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在規范化、制度化和經常化上下工夫。建立起三項工作制度。一是農經執法責任制度。各地要制定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執法崗位和執法責任制,明確崗位執法責任。依據當地的分工,履行好自己的農經執法職責。二是建立工作規章制度。制定一整套落實農村土地承包、減輕農民負擔和農村財務管理的執法管理制度和措施,形成科學的操作規程和有效的工作方法,確保國家各項政策的落實。三是建立快速準確的信息反饋和辦案制度。根據農經工作中涉及的農村熱點和難點問題,建立經常性的觀察聯系點,及時預測和發現問題苗頭,及早向黨委、政府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和措施,使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3.5 加快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根據省、市關于加快農業加工業發展的有關指示精神,認真搞好農產品加工業原料生產基地建設規劃,爭取國家的支持。扶持龍頭企業發展。以蔬菜、種子、食用菌等農業龍型經濟為重點,摸清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的發展現狀,積極謀劃項目,加大扶持力度。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是農戶聯接龍頭企業、市場的紐帶,也是加快龍型經濟發展壯大的重要組織形式。今年全市要進一步抓好示范,發揮典型帶動作用。
參考文獻:
[1]楊小杏.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促進廣西農村經濟發展[J].廣西經濟,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