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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公路;監理工程師
中圖分類號:T-29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
監理工作,有人說好做,有人說難。現實中的監理工作是什么樣呢?其實我們知道,業主和承包商是直接的合同關系,以及更直接的利益關系,監理只是相對獨立的第三方,在形勢一片大好的時候,雙方都認為沒有監理會更好一些,在工程遇到困難(來自質量、進度和費用安全各等方面)的時候,不管是來自那一方面的人,第一個就會想到監理問題,此時,監理成為該項目最重要的一個管理環節被提上議程。那么怎樣才能做好監理工作呢?
一、開工前的施工準備工作
工程開工前,監理工程師應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審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開工。審點是;
1.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證體系的組織機構,包括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配備的數量及安全資格培訓持證上崗情況。
2.是否制訂了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3.施工單位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是否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
4.是否制訂了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的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5.施工場地布置是否符合有關安全要求。
6.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訂情況,針對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制訂的工程項目危險源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7.施工人員安全教育計劃、安全交底安排。
8.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的使用計劃。
二、施工時的措施
監理應在確保質量和安全的基礎上,以計劃控制為主線進行。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施工單位按時提交進度計劃,嚴格進度計劃審批,及時收集、整理、分析進度信息,發現問題及時按照合同規定糾正。
1、計劃編制
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施工單位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編制并提交進度計劃。進度計劃應有文字說明、進度圖表和保證措施等。總體進度計劃中宜繪制網絡圖,標注關鍵路線和時間參數。總體進度計劃和月進度計劃中應繪制資金流量S曲線圖。
2、計劃審批
監理工程師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審批是施工單位提交的進度計劃。總體進度計劃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批;月進度計劃等應由駐地監理工程師審核并報總監辦。經批準的進度計劃作為進度監理的依據。
3、計劃檢查
監理工程師應根據進度計劃檢查工程實際進度,并通過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的比較,對每月的工程進度進行分析和評價。評價結論寫入工程監理月報。
4、計劃調整
①對總體工程進度起控制作用的分項工程的實際工程進度明顯滯后于計劃進度且施工單位未獲得延期批準時,監理工程師必須簽發監理指令,要求施工單位采取措施加快工程進度。需要調整進度計劃的,調整后的工程進度計劃必須報監理工程師重新審核。
②施工單位獲得延期批準后,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施工單位根據延期批復調整工程進度計劃。調整后的工程進度計劃應報監理工程師審批。
③由于施工單位自身原因造成工程進度延誤,在監理工程師簽發監理指令后施工單位未有明顯改進,致使合同工程在合同工期內難以完成時,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向建設單位提交書面報告,并按合同規定處理。
④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提出工程進度重大調整時,應按合同或簽訂的補充合同執行。
5合同其他事項管理
①工程變更
施工單位要求工程變更時,應提交變更申報單,報監理工程師審核,按施工合同要求須由建設單位批準的隱蔽工程的變更,還應會同建設、設計、施工等單位現場共同確認;建設單位要求工程變更時,監理工程師應按施工合同規定下達工程變更令。變更費用應按施工合同約定計算,合同未約定的應由合同雙方協商確定。
②工程延期
監理工程師應對符合合同規定的延期意向或事件做好現場調查和記錄,在施工單位提出正式延期申請后,對延期原因、發展情況、結果測算等資料進行審核并報建設單位。
③費用索賠
監理工程師應對施工單位提出的符合合同規定條件的費用索賠意向和申請予以受理,對索賠發生的原因、發展情況、結果測算等資料進行審核。審核后應編制費用索賠報告建設單位。
三、施工結束交工驗收
1、審查交工驗收申請
監理工程師應按合同及有關規定要求,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合同工程交工驗收申請。重點檢查: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的完成情況;施工自檢結果;各項資料的完整性;工程數量核對情況;工程現場清理情況等。
2、評定工程質量與編制監理工作報告
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匯總、整理監理資料,對工程的質量等級進行評定,按有關規定編制監理工作報告,并提交建設單位。
3、參加交工驗收
監理工程師應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合同工程交工驗收,接收對監理獨立抽檢資料、監理工作報告及質量評定資料的檢查,協助建設單位檢查施工單位的合同執行情況,核對工程數量,評定各合同段的工程質量。
4、簽認交工結賬證書
合同工程交工驗收證書簽發后,監理工程師應認真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合同工程交工結賬單,并在規定期限內簽認合同工程交工結賬證書,報建設單位批準。
5、簽認最后支付證書
監理工程師收到施工單位提交的最后結賬單及所附資料后應進行審核。審核后的最后結賬單經施工單位認可后,由總監理工程師簽認并報建設單位審批。
6、參加工程竣工驗收
監理單位應參加工程竣工驗收工作,負責提交監理工作報告,提供工程監理資料,配合竣工驗收檢查工作。
四、文件與資料管理
1、監理文件與資料管理
①監理機構應建立健全監理文件與資料管理制度,并應根據工程建設需要建立文件資料的計算機管理系統,對文件資料進行管理。
②監理工程師應建立材料、試驗、測量、計量支付、工程變更、安全、環保等各項臺賬。
③監理文件與資料應及時整理,分類有序、系統、完善、妥善存放和保管。
④監理資料應內容完整、填寫認真、審批意見與簽認齊全。
2、監理文件與資料內容
①監理文件與資料
監理文件與資料包括監理管理文件、質量監理文件、施工安全監理與環保監理文件、費用監理文件、進度監理文件、合同管理文件及工程監理月報、監理工作報告、監理日志、會議紀要、巡視記錄、旁站記錄、監理工作指令、工程變更令、工程分項開工的申請批復、試驗抽檢的原始記錄等。
②監理管理文件與資料
包括監理計劃、監理細則等。
③質量監理文件與資料
包括質量監理措施、規定及往來文件、試驗檢測資料、監理抽檢資料、交工驗收工程質量評定資料。
④施工安全監理與環保監理文件
施工安全監理與環保監理文件應包括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措施、會議記錄、檢查結果、安全事故的有關文件及施工環境保護規劃、環境保護措施、環境保護檢查等。
⑤費用監理文件與資料
包括各類工程支付文件、工程變更有關費用審核工作、工程竣工決算審核意見書等。
⑥進度監理文件與資料
包括進度計劃審批、檢查、調整有關文件;工程開工/復工令及工程暫停令等。
⑦合同管理文件與資料
包括施工單位辦理保險的有關文件、延期索賠申請、分包資質資料、延期和索賠的批準文件、價格調整申請及批準文件等。
⑧工程監理月報
監理工程師每月應向建設單位和上級監理機構報送工程監理月報,其內容包括:本月工程概述,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環保、支付、合同管理的其他事項,合同執行情況,存在的問題,本月監理工作小結等。
⑨監理工作報告
工程結束時,監理工程師應提交監理工作報告,其內容包括:工程基本情況,監理機構及工作起止時間,投入的監理人員、設備和設施。關于工程質量、安全、環保、費用、進度監理及合同管理執行情況,分項、分部、單位工程質量評估,工程費用分析,工程建設中存在問題的處理意見和建議。
3、監理文件與資料歸檔
①監理歸檔文件必須完整、準確、系統地反映工程監理活動的全過程。
②監理文件歸檔與保存應符合國家及部、省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
③不列入歸檔的監理文件與資料也應分類整理,與工程直接相關的文件資料,竣工后移交建設單位保管。
五、結語
建設工程質量事關國計民生。實踐證明,監理工程師在控制工程質量、進度、費用三大方面及維護業主與承包商雙方權益和協調關系方面越來越起到重要橋梁作用。作為監理工程師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要具有完善的知識結構,在工程監理中要嚴格執行驗收規范操作規程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從各方面采取措施,預防和控制工程質量的各種因素,使工程質量符合設計要求,更好的為公路建設服務。
關鍵詞:工程項目;進度控制;進度管理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schedule control is the technical requirements strong work, not only requires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personnel to grasp the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design, the more familiar with project construction, project labor and budget ration, and other aspects of the knowledge, and be familiar with relevant professional knowledge. In the project implementation, progress control is after constantly planning, execution, inspection, analysis and adjustment of dynamic cycle, so do the construction schedule plan and cohesion, track inspection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ject schedule, where necessary adjustment,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the quality of projects to ensure the project progress goal realization.
Keywords: engineering projects; Schedule control; Progress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TU7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工程項目施工進度控制是指對工程項目各施工階段的工作內容、工作程序、持續時間和銜接關系根據進度總目標及資源優化配置的原則編制計劃并付諸實施, 然后在進度計劃的實施過程中經常檢查實際進度是否按計劃要求進行, 對出現的偏差情況進行分析, 采取補救措施或調整、修改原計劃后再付諸實施, 如此循環, 直到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進度控制的最終目標是確保建設總工期目標的實現。但由于建筑工程具有工程量大、工程結構與工藝技術復雜、建設周期長、參建單位多等特點, 決定了建筑工程施工進度將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
1 進度計劃的編制和審核
在工程建設中,無論是甲方、乙方、監理方都應該編制進度計劃,而編制施工階段的進度計劃更是施工單位的責任和義務。不論是用橫道圖或網絡圖方法表示,首先應該滿足規定工期要求,各主要工作過程或(網絡計劃)關鍵工作、關鍵線路確定合理,計劃上要注意到一些不利因素或事件對工程進度的影響,編制時要有所考慮。
對進度計劃的審核,無論是編制單位內部或是第三方,其重點應審查計劃對工期的滿足程度,關鍵線路和關鍵工作確定合不合理,有無遺漏和錯誤,是否充分考慮了一些不利因素或事件對工期的影響,如暴雨季節對基礎施工的不利影響,傳統節假日及農忙期間對工程的影響,如春節長假對工期的影響,以及由于不合理的進度計劃可能造成工程質量、安全隱患、費用增加等問題。根據審查情況提出建設性的審查意見,以便修改計劃,使計劃更合理,更利于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
2 施工進度計劃的審批
經審查或修改后達到要求的進度(總)計劃,按程序及時報送審批。審批的第一道關是項目經理,第二是施工企業的技術負責人如總工,第三道關是監理單位的監理工程師或總監代表和總監,第四道關是甲方認可,經審批同意的施工進度(總)計劃可以作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工程竣工后作為工期是否提前或延誤的依據之一。所以計劃的審查審批非常重要,管理各方要高度重視,否則會留下管理上的活口,給工期確定與合同的執行造成影響。
分包單位的進度計劃要總包認可,以總包的名義報批。由總包統一管理,沒有總包的由甲方或監理進行管理,調整后的進度計劃經監理審批,甲方確認。
3 計劃的實施與檢查
施工階段能否按計劃進度實施是能否完成實施階段建設任務的關鍵,在工程建設中的進度管理就顯得非常重要。如何才能管理好工程進度呢?在工程中無論是甲方、乙方、監理方的管理者,都要在保證質量和安全的前提下促進度,以主動控制為主,結合被動控制,根據進度計劃安排有條不紊地實施,要特別注意甲方意識和領導及其他權利意識對進度計劃的影響,如一旦發生,被影響方一定要先以口頭、后以書面形式向相關利害方,如乙方向甲方、甲方向乙方、分包向總包,按程序在規定的有效時段提出工期和費用方面的索賠意向。
4 影響進度計劃實施的因素
影響進度計劃的因素較多,但歸納起來不外乎人、機、料、法、環五種,即5M因素。在上述5M中,人的因素在第一位。這里的人主要是與工程直接相關的人,從人的因素分析,主要有主觀因素和客觀因素兩種:主觀因素是工程管理人自身的因素,如思想重視程度、工作執行力度、素質水平等;客觀因素是工程管理人自身以外人的因素,如工人數量、工種配置、技術熟練程度等對工程進度的滿足程度。機即機械設備的配置數量和質量、先進程度和單位生產效率及匹配程度等的選用對工程進度的影響較大,如63塔吊和40塔吊的選用就不一樣。料就是材料,材料的供應是否及時、數量和質量是否滿足生產需要、品種型號規格是否齊備、材料代換情況處理等直接影響工程進度的實施。所謂法就是方式方法,在組織工程施工時方式方法很重要,科學合理地采用與工程相適應的施工方法,是采用平行施工、依次施工還是流水施工或者混合兩種或三種方法施工,是能否按進度計劃完成工程建設的一個重要因素。
以上因素對工程進度都有較大的影響,管理時一定要重視,要及時應對處理。
5 進度管理的措施與方法
不論采取什么措施進行管理,除合同措施外,都應該依據技術措施、經濟措施、管理的配套措施進行管理,可以單獨采用也可以采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組織措施:增加工作面、組織更多的勞動力或施工隊伍、撤換不稱職的管理人員或加強管理人員隊伍、增加工作作業時間與施工機械數量等;技術措施:改進施工工藝和技術、優化調整施工方法、采用更先進適用的施工機械,調整施工過程數、縮短工藝技術間隔時間等;經濟措施:實行必要合理的經濟獎懲、提高獎金額度和范圍、給予合理的工種工藝與技術補貼、及時辦理支付工程款等;管理的配套措施:作好鼓勵動員工作、改善勞動生產條件和外部配合條件、及時協調矛盾、加強調配力度等。
上述措施的采用有可能會發生費用,增加成本,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費用優化,優選費用增加量最小的關鍵工作作為調整對象。采用現場工作檢查、調查詢問、口頭與會議溝通協調、書面函件、及時完善簽證及相關資料等方法,結合上述措施對進度進行管理。
6 進度糾偏和調整
根據進度計劃采取措施在一定限度內縮短某些工作的持續時間,改變某些工作的邏輯關系,使進度的偏差被糾正調整到正常狀態,發揮主動控制為主的積極作用,結合被動控制對偏差進行科學合理地調整。如某施工過程工作時間延長影響到后序的施工過程工作使進度后延,采取一定的措施增加施工作業人員或其他措施,縮短后序施工過程工作的作業時間,進行進度調整或改變工作的邏輯關系來調整進度,使之趨于正常狀態。有的情況下,雖對進度進行糾偏調整仍不能按計劃工期完成任務,一定要根據情況盡力調整進度使工期延長最短,可能造成的損失最小,并及時按程序完善相關工期延長的簽證,以便工期確認與索賠。
7 有關施工進度相關資料的收集與管理
在進度管理中,甲、乙、監理各方都應該對進度相關資料及時進行收集、整理、歸檔、保存。尤其是乙方和監理,收集的資料主要有合同相關條款、經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有關進度內容、總進度計劃、分部分項進度計劃,工程進行中的周、旬、月、季、年進度計劃,提供甲供材計劃審批時間與采購供應到場的時間、質量、數量等方面的資料與記錄,甲審乙供材料的有效認可時間,工程款沒有按合同支付和其他影響進度事件的記錄與相關會議紀要,設計調整文件、關于進度調整的文件或協議、工期方面的有關簽證,有關報告請示及批復,各個驗收報告和驗收時間,特別是竣工驗收報告與驗收時間等相應資料應得到重視,項目經理、甲方代表、總監等負責,安排專人妥善管理,有的資料一定要按規定程序辦理完善。
8 進度管理的程序
進度管理應遵循一定的程序。在建設工期進度目標的大原則下,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進度的負責人、管理人、責任人,總包方的項目經理全面負責管理工程進度,分包方的項目經理負責分包工程的進度管理,監理負責項目內工程進度的督促、協調、推進,對工程進度的影響事件與時間和原因進行見證、調查、記錄、簽證、處理、協調。甲方項目經理負責監督協調管理和根據工程的需要提出進度調整要求,需要注意的是,雖然監理受甲方委托,按相關法律法規監理可以獨立處理工程中出現的問題,但是在處理涉及工期和費用方面與甲乙方關系較大的問題時,應及時與甲方、乙方進行必要的溝通,因為工期和費用以及進度計劃的調整甲方有最終認可權和確定權。工程中,無論是索賠或是反索賠,索賠方都要提供必要必須的支撐材料,否則索賠就難以成功或丟大撿小,避重就輕,得不償失。
9 結束語
關鍵詞:施工組織;設計;要點
中圖分類號:TU71 文獻標識碼:A
監理工程師按現行的2013版《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審查要求摘抄如下:施工組織設計審查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1)編審程序應符合相關規定。(2)施工進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質量保證措施應符合施工合同要求。(3)資金、勞動力、材料、設備等資源供應計劃應滿足工程施工需要。(4)安全技術措施應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5)施工總平面布置應科學合理。在實踐的施工組織設計審查中,要依據規范的審查要點進行審查,再參照工程特點及現場環境提出審查意見。
一、審查施工單位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是否根據本工程的工程設計文件及施工圖紙、工程施工合同、相關工程審批文件、現實環境等進行編寫,編寫后按相關規定完成編審程序的內部審查會簽,并由施工單位總公司技術負責人審簽。
二、按施工組織設計內容進行審批
1 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依據,依據采用的法律、法規、規范、強制性標準文件是否采用了新標準、新規范,不得繼續引用廢止標準。
2 審查工程概況是否與本監理項目概況一致,審查核對內容:建設地點、建設規模、項目投資額、合同工期、質量要求等。
3 審查施工組織及布置(管理目標 、施工組織體系及管理機械設置、勞動力組織及主要工種勞動力安排 、材料組織計劃及現場管理和倉庫管理 、施工機械需用計劃 、施工部署 )等內容與招標階段承諾是否滿足,并根據實際工程項目情況認為不滿足的,應由施工單位解釋補充完善。資金、勞動力、材料、設備等資源供應計劃應滿足工程施工需要。施工總平面布置應科學合理。施工質量保證體系、技術管理體系應符合施工合同要求。施工質量保證體系,是為保證工程產品能滿足技術設計和有關規程規范的質量要求,有組織機構、管理制度、人員職責、活動能力等構成的有機整體。為此必須嚴格審查如下工作:(1)審查承包人的質量保證組織機構是否健全、人員是否到位。機構的設置和人員的配置既要符合施工競標文件的承諾和施工合同的要求,也要滿足現場施工的實際需要,做到有組織,有領導;人員落實,職責明確;持證上崗,制度完善。承包人進駐工地,必須及時組建現場項目管理機構和提供人員名單,報監理部審批。對于更換競標承諾的主要人員時,必須經業主同意,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備案。(2)審查承包人專職質量檢驗機構是否建立健全。專職質量檢驗機構必須是專門從事質量檢查工作的獨立機構,應配備有一個或一個以上專職質檢員,填寫《施工質檢員資質認證申報表》報監理審查,凡兼職的或既是質檢員又兼任現場施工員等其他工作的,均視為不是專職質檢員或視為職責不明確,監理部應責令承包人予以改正。承包人的質量檢驗機構必須完全能夠切實履行“三檢制”的要求。(3)審查承包人的質量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完善,職責分工是否明確。為保證質量保證體系有效運行,實行管理業務標準化,管理流程程序化,制訂與質量管理相適應的規章制度和職責,作為承包人行動準則,以確保質量保證工作的正常開展。(4)審查承包人是否建立完善的質量信息反饋系統。工程質量的形成過程伴隨大量與質量有關的信息,如來往函件,監理的通知及指令,承包人內部管理文件、檔案等,必須建立傳遞快、效率高,及時作出反應和決策的信息處理系統。杜絕施工管理松懈,項目經理指揮不力的事件發生。
對承包人的技術管理體系應著重審查以下方面:(1)嚴格對承包人的人員素質進行資格審查,堅持持證上崗,以保證構成技術管理體系的重要因素,即人的因素具有與工程建設相適應的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2)審查承包人所選用的施工機械設備的 型號、類型、性能、數量等,能否滿足施工進度和施工質量要求。(3)擬采用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案在技術上是否可行,對質量有無保證。(4)各施工工序之間是否平衡,會不會因工序的不平衡而出現窩工。(5)質量控制點的設置是否正確,其檢驗方法,檢驗頻率,檢驗標準是否符合合格技術規范的要求。(6)技術保證措施是否切實可行。(7)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是否切實可行。(8)檢測儀器、檢驗設備是否滿足質量標準。(9)檢查承包人所有試驗人員是否經過業務培訓和持證上崗,是否滿足本工程試驗工作的需要。(10)委托試驗單位是否經過有關部門的認定,并能滿足工程施工要求。
4 審查進度計劃
(1)對承包人提交的各項進度計劃進行審查,并在合同規定或滿足施工需要的合理時間內審查完畢,審查工作按以下進行:①閱讀文件、列出問題、進行調查了解;②提交問題與承包人進行討論或澄清;③對有問題的部分進行分析,向承包人提出修意見;④審查承包人修改后的進度計劃直到滿意并批準。
(2)進度計劃的審查內容。①工期和時間安排的合理性;②施工總工期的安排應符合合同工期;③分項工程工期合理。
5 審查安全技術措施應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施工安全體系健全,安全方案要針對項目實際情況,有先進、具體、完整可行的保護及安全措施,采用方案正確、清晰,安全應急預案與防范措施是否合理重點審批,安全技術措施應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6 審查施工總平面布置應科學合理。
施工總平面圖,是指導現場施工的總體布置圖。它把擬建項目組織施工的主要活動描繪在一張總圖上,作為現場平面管理的依據,實現施工組織設計平面規劃。審查要根據工程的現場環境,工程設計文件等做到施工總平面布置圖的設計的科學性、合理性。項目監理機構審查施工單位報審的施工組織設計,符合要求時,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簽認后報建設單位,并按相關程序轉發相關單位備案。項目監理機構應要求施工單位已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施工組織設計需要調整時,項目監理機構應按程序重新審查。
以上為本人的監理實踐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一些工作方法,有誤請給予以指正,增進學習。謝謝!
[關鍵字]施工方案, 審核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befor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department of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unit, unit of the submitted the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design effectively audit,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project schedule, quality, investment, construction safety of good prior control.
[key] the construction plan and audit
中圖分類號:S61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當前,通信工程建設要求不斷提高,施工安全控制要求不斷完善。對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核,以達到對進度、質量、投資、安全的良好的事先控制,顯得尤為重要。
一、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聯系和區別
施工組織設計,是施工單位指導一個擬建工程進行的準備組織實施的基本的技術經濟文件,是對擬建工程的施工準備工作和整個施工過程,在人、財、物、時間、空間、技術和組織方面做出的一個全面的計劃安排。
施工方案,是對單位工程或分部工程中某一施工工藝和施工方法的分析,是對施工實施過程中所耗用的勞動力、材料、機械費用以及工期等在合理組織的條件下通過技術經濟分析,從中選擇切實可行、最優的施工工藝和方法。
1、 兩者之間的聯系
(1)整體與局部的關系:施工組織設計是整體,施工方案是局部;施工方案是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脫離了施工組織設計的施工方案是沒有任何指導意義的,是無法指導施工的。
(2)指導與被指導的關系:施工方案的編制必須在施工組織設計的總體規劃和全局部署下進行;施工方案始終是在施工組織設計的指導下進行編制和實施的。
2 、兩者的區別
(1)編制目的不同:施工組織設計是對施工中的人力、物力的選用方法,時間與空間布置等各方面進行周密安排,根據各方面的要求來明確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是編制某一部分的具體施工工藝和方法,以保證質量要求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編制的內容不同:施工組織設計編制的對象是工程整體。它涉及工程施工各個方面的內容,包括項目機構的劃分、施工方案的選擇、施工順序、優化配置和節約所使用的各生產要素等等;施工方案編制的對象通常是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內容包括工程概念、施工中的難點重點、施工方法的選擇和具體的施工方法等等。
(3)側重點不同:施工組織設計側重計劃,施工方案側重實施。
(4)出發點不同:施工組織設計是從項目決策管理層的角度出發,施工方案是從項目實施層的角度出發。
3、目前施工方案編制中存在的問題
現在,有些施工單位對施工方案并不重視,特別是中小型施工企業沒有真正理解施工方案編制的重要性,所以在編制施工方案時沒有結合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認真進行編制,以致施工方案在編制和實施過程中產生以下不足和問題。
二、監理單位如何審查審核施工組織設計
1、審核施工組織設計工作程序
(1)承包單位完成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及自審工作,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報送項目監理單位。
(2)總監理工程師在約定時間內,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后,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批。需要承包單位修改時,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書面的意見,退回承包單位修改后再報審。
(3)已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監理單位報送建設單位。
(4)承包單位應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文件組織施工。如需對其內容做較大變更,應在實施前將變更內容書面報送項目監理單位重新審定。
(5)對規模大、結構復雜的工程,項目監理單位應在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后,報送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查,其審查意見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必要時與建設單位協商,組織有關專家會審。
(6)規模大、工藝復雜的工程、群體工程或分期出圖的工程,經建設單位批準可分階段報審施工組織設計;技術復雜或采用新技術的分部、分項工程,承包單位還應編制該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案,報項目監理單位審查。
2、審查和審核施工組織設計的原則
施工組織設計應符合國家的技術政策,充分考慮承包合同規定的條件、施工現場條件及法規的要求,突出"質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則。
(1)全面性。施工組織設計應包含工程概況、施工組織系統與管理、施工方法、施工設備、施工進度計劃、布置、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技術組織措施,以及施工現場周圍環境的保護措施。
(2)可行性。施工組織設計各項主要內容的措施、計劃、流水段的劃分,各項作業是否符合實際,合理可行。
(3)針對性。承包單位是否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的特點及難點,施工條件是否分析充分。工程質量保證體系是否健全有效,措施是否切實可行,限期工程的趕工措施是否可行。
(4)先進性。施工組織設計是否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杜絕采用落后、淘汰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藝。
(5)自主性。在滿足合同和法規要求的前提下,對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查,應尊重承包單位的自主技術決策和管理決策。
3、審核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
(1)質量方面
A、質量管理、技術管理和質量保證組織結構是否健全。專職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上崗證是否齊全。
B、施工組織設計是否同《監理規范》中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報驗以及工序報驗制度相結合。
C、審點應為施工方案的選擇:施工順序、主要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機械的選擇、工程施工的流水組織。
a、施工順序是按照單位工程工期、施工工藝的要求,要與施工方法和施工機械相協調,滿足質量、安全、環保的要求。
b、施工方法應著重整個單位工程施工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技術復雜或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及對工程質量起關鍵作用的分部工程要詳細審查。
c、施工機械的選擇是施工方法選擇的中心環節。根據實際條件、工程特點審查主導工程的機械,其最適宜的類型和型號,既滿足施工的要求,又要經濟合理充分發揮施工機械的作用,提高機械使用率。
d、流水施工審查的主要參數:施工段、工作持續時間、流水節拍的劃分,計算是否合理正確,還應同施工進度計劃相結合審查。
(2)進度方面
A、進度安排是否符合工程項目建設總進度計劃中總目標、分目標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開、竣工日期的規定;進度計劃中的項目是否有遺漏,分期施工是否滿足分批動用的需要;施工順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工藝的要求;勞動力、材料構配件、設備及施工機具、水電等生產要素的供應計劃是否能保證施工進度計劃的實現,供應是否均衡,需求高峰期是否有足夠能力實現計劃保障;總分包單位分別編制的各項單位工程施工進度計劃之間是否相協調,專業分工與計劃銜接是否明確合理,對業主負責提供的施工條件在施工進度計劃中安排得是否明確合理。
B、進度計劃應用時標網絡計劃,它既具有網絡計劃的優點,又具有橫道計劃直觀易懂的優點,將時間參數直觀表達出來,網絡計劃控制建設工程進度,可以彌補橫道圖的不足。
C、監理工程師對施工進度計劃的審批,并不解除承包單位對施工進度計劃的所有責任和義務,監理單位不能強制干預承包單位的進度安排。
(3)投資方面
根據工程建設任務書,建設工程費用定額及各建設單位有關工程建設相關取費標準的文件,在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時應注意以下幾方面:
A、審核施工單位施工組織計劃、工期安排,工程工期力求達到使成本最低或收益最高。
B、審核施工方案,以確保建設項目的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以保證施工方案中的勞動力消耗均衡,主要機械使用率做多方案比較,擇最優方案;
C、嚴格審核施工組織設計,要求施工單位合理安排人、財、物,按施工計劃控制施工進度,提高工程質量,避免質量缺陷造成投資失控。
(4)安全方面
根據項目工程實際情況及時對《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部分進行認真的審核,應注意以下幾方面:
A、施工單位內部安全培訓、安全教育是否根據項目工程性質、情況進行全體參建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
B、是否有針對本期項目工程的安全培訓、教育記錄及會簽。
C、安全培訓、教育內容是否能體現項目工程實際情況。
D、施工單位安全檢查制度是否有相關的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檢查制度是否能滿足項目工程實際要求。
E、施工單位人員資質,項目工程人員架構是否滿足要求。
F、材料、工器具儀表、車輛是否合理,工器具儀表是否進行了有效檢測,是否附有相應有效檢測報告;工程使用車輛證件是否齊全、是否有效;材料是否符合設計要求,質量是否達到要求,是否附有相應有效檢測報告;設計單位明確的施工危險部位和相應技術要求,是否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參考文獻:
[1]《北京建設監理信息》,2003年第4期
【關鍵詞】項目管理企業,工作
【 abstract 】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 it is to point to established according to law, have the corresponding qualifications, the construction unit of the project b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tract, the construction unit of the project on behalf of the organization to implement total course or several-stage management and service to the enterprises. This paper, shunde district, foshan city, guangdong nansha Bridges with too Australia connections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and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integration" project implementation, to the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s main work instructions.
【 key words 】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work
中圖分類號:C9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一、工程項目管理概況
該工程投融資模式為BT模式,管理模式采用建設單位與項目管理單位共同管理的模式。我單位負責實施業主方的項目管理服務工作。
二、項目管理的工作內容
1、項目總體管理
組織項目管理目標策劃,確定項目管理目標;組織項目的組織形式策劃,確定項目管理組織形式;組織項目總體工作流程策劃,確定項目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文件流轉審批、歸檔制度等;按照項目總體進度計劃,跟蹤計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總體協調管理,并通過重點節點控制確保進度實施;控制影響項目實施的相關因素,按項目總體目標要求進行項目各項工作的調整、協調。
2、勘察設計管理
㈠ 初步設計階段
協助建設中心及設計單位協調與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和相關單位的關系;審查設計的技術、經濟性是否滿足設計要求文件及設計招標文件等要求;審查初步設計圖紙及說明書;監督地質勘查實施過程,并對合格的地質勘查資料進行確認。
㈡ 施工圖設計階段
核查設計是否已貫徹和滿足初步設計審查中提出的有關要求; 核查施工圖設計的深度能否滿足施工要求,并據此進行驗收和移交建設單位;組織施工圖設計的會審,糾正圖紙中的錯、漏;協助建設單位組織施工圖設計文件的專家評審和審批會議。
㈢ 施工階段
組織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并跟蹤會審中提出問題的修改和處理;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存在的問題及時協調設計解決;審查設計變更,報建設中心審批;協調設計院處理施工中出現較大問題,如出現質量問題,應協調設計進行必要的驗算并提出處理方案。
3、合同管理
策劃工程合同的體系及合同的銜接;建立工程合同訂立程序和合同管理制度;審核承包商、供貨商、服務商等提交的合同;協助建設中心簽定工程合同;跟蹤合同的履行情況,向建設中心提交合同履行情況意見;審查工程變更;建立合同及合同履行相關文件的資料檔案。
4、工程投資管理
協助業主組織審查工程概算、預算、決算;提出工程資金使用情況報告,以及資金支付計劃;造價管理制度、策略、支付審查制;進度支付的審核;設計變更的造價審核;審查工程量清單;對工程造價變更進行審核,提交審核意見交建設中心審定;對工程款支付統計匯總,并對造價變化進行分析;協助建設中心與承包單位達成結算;
5、工程招標管理
協助建設中心進行招標方案的策劃;協助組織編制招標文件,核查招標清單、招標圖紙工程量,復核圖紙細部工程量;協助組織辦理招標審批申請;組織招標工作;跟蹤招標單位的招標組織工作;組織招標過程管理;審查投標書及起草評標報告書。
6、材料、設備的采購管理
配合建設中心考察生產廠家,組織進行建材、設備采購招標,對供貨投標方的標書進行評估;協助建設中心做好建材、設備采購合同的洽談、簽定;協調工程需要與供貨計劃;跟蹤管理進場材料、設備的驗收工作;建立設備采購檔案。
7、工程質量管理
按照規范以及本項目建設標準要求,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工程質量;辦理工程質量監督申報等手續;對單位工程進行劃分;定期和不定期地對工程進行檢查和檢測,發現質量問題必須組織整改,書面向建設中心提供上月的工程質量報告;按照國家質量驗收規定的要求,負責組織工程質量驗收;項目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時,按規定組織各有關方面進行竣工驗收。
8、工程安全、環保管理
按照區政府和行業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辦理工程安全監督申報等有關手續;明確施工單位的安全職責,督促并檢查施工單位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實。
9、工程進度管理
審查和調整施工單位上報的工程進度計劃,包括總體計劃及主要節點計劃,分項分部計劃和年度月度計劃,報建設中心審定;定期組織召開工程協調會,及時分析、協調、平衡和調整工程進度,形成會議紀要;向建設中心、有關部門提供上月單位工程計劃完成情況報表、工程計劃報表和形象進度報表及建設動態;監督施工監理辦的工作,協調安排各施工單位、配套單位及設備材料供應單位的施工銜接,組織有序的交叉施工。
10、工程費用管理
嚴格按照國家招標投標法,協助建設中心擇優選定設計、施工和主要材料設備供應單位,切實保障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和施工安全,嚴格控制工程造價;協助建設中心做好開展材料設備招標工作,保證所采購的材料設備符合設計和有關質量標準的要求;
根據工程的節點要求,編制工程總用款計劃和實施過程中的年、季、月用款計劃,報建設中心確認后,作為建設中心籌集資金的計劃依據;根據建設中心批準的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復核施工監理辦上報的施工單位當月完成經驗收合格的工程量月報和下月用款報表(應細分各單項工程,并盡可能以工程合同為依據),作為每月應撥付工程款項的依據和下月的用款計劃并備案;在相關方提供有關資料后,負責編制年、季、月的投資完成報表、財務用款計劃報表、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基層基準表等工作; 審核施工圖預算,為控制工程總投資提供充分和準確的依據;其他工程投資管理工作;項目工程造價結算。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督促各單位報送工程結算書(要求把各部分工程項目分列清楚),完成結算審核工作,報建設中心送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審核后,由建設中心在已批準的總結算書上簽字蓋章,作為本工程總結算的依據,辦理結算手續,建設中心按合同規定付清工程結算款余額。
11、信息管理
協助項目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和設備材料采購合同等的起草、談判。負責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對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工程檔案的編制工作進行指導,督促各單位編制合格的竣工資料,并組織人員匯集成冊。及時提供檔案更新目錄供備案,并按有關檔案管理辦法實施管理。負責本項目所有竣工資料的收集、整理、匯編,并負責通過檔案資料的竣工驗收。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通過總決算后,應將本工程經驗收備案合格的工程檔案資料移交給區檔案館,并送交一份給建設中心備案。負責建立建設信息流轉體系,每月編制建設信息動態。其他檔案管理工作。
23.1 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檢驗和交貨驗收
若發包人指定部分材料和工程設備的供應來源時,本款應作如下修改:
本款(1)項中“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應由承包人負責檢驗和交貨驗收”,改為“無論是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還是發包人指定供應來源的材料和工程設備,均由承包人負責檢驗和交貨驗收”。
29 文明施工
29.2 施工安全
若發包人需要委托承包人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隊伍時,本款應作如下修改:
刪去本款(3)項全文,并代之以: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隊伍負責全工地的消防工作,并配備必要的消防設備和救助設施,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對消防的要求見《技術條款》。發包人應負責協調承包人與其他承包人的關系。
32 預付款
32.1 工程預付款
本款(1)項中工程預付款總金額為合同價格的____%,第一次支付金額為該預付款總額的____%,第二次支付金額為該預付款總額的____%。
本款(4)項中先后出現的兩個“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數額”,分別為“合同價格的____%”和“合同價格的____%”。
32.2 工程的材料預付款
本款(1)項中所指的“主要材料”為:
①(填入主要材料名稱)
②
③
·
·
·
33 工程進度付款
33.4 支付時間
本款中“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逾期付款違約金”為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最高利率計算的利息。
34 保留金
本款(1)項中“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百分比”為“____%”,“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數額”為“合同價格的____%”。
37 物價波動引起的價格調整
37.4 其他的調價因素
(若還有除通用合同條款規定外的調價因素和調價辦法,可在本款作補充規定)。
39 變更
39.1 變更的范圍和內容
本款第(1)項②中,“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百分比”為“____%”。
39.3 變更指示
若用于河道疏浚工程時,本款應補充:
本款增加第(4)項,其條文為:
(4)河道疏浚工程的變更造成承包人無法使用原選用的疏浚設備完成變更工作量時,除非合同雙方協商同意按變更處理,承包人可以不實施這項變更工作。
47 工程風險
47.1 發包人的風險
若發包人指定部分材料和工程設備的供應來源時,本款應補充:
本款(2)項中,在“造成”后插入“材料和”三字。
48 工程保險和風險損失的補償
48.1 工程和施工設備的保險
若由發包人投保工程險時,刪去本款第(1)項全文,并代之以:
發包人應以發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投保工程險(包括材料和工程設備)。投保的工程項目和其他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根據工程具體投保情況填寫)
50 人身和財產的損失
50.4 第三者責任險(包括發包人的財產)
若由發包人負責投保第三者責任險時,本款應作如下修改:
本款第一句中“承包人應以承包人和發包人的共同名義……”改為“發包人應以發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
51 對各項保險的要求
51.1 保險憑證和條件
若由發包人負責投保工程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時,本款應作如下修改:
本款第一句中“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交按合同規定的各項保險單的副本。……”改為“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相互提交按合同規定的各項保險單的副本。……”。
51.2 保險單條件的變動
若由發包人負責投保工程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時,本款應作如下修改:
刪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發包人或承包人需要與保險公司協商變動各自投保的保險單條件時,應事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并通知監理人。”
51.3 未按規定投保的補救
若由發包人負責投保工程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時,本款應作如下修改:
刪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發包人或承包人在承包人接到開工通知日后84天內未按合同規定的條件辦理保險,則另一方可以代為辦理,所需費用由合同規定的投保責任方承擔。”
53 工程保修
53.1 保修期
本合同工程的保修期為____年。
增加條款:用于河道疏浚時,增加下款:
53.4 疏浚工程無保修責任
疏浚工程無保修期,承包人對已完工驗收的疏浚工程,在工程移交證書寫明的完工日期后所發生的工程缺陷,河道縮窄或其他不合格之處,都不承擔保修責任。
60 合同生效和終止
60.1 合同生效
若規定合同需經公證或鑒證時,本款應作如下修改:
在“……簽字并蓋公章”與“后”之間插入“和辦理公證或鑒證”。
增加條款:若合同需要保密時,增加下條:
61 保密
除第9.5款和第58條(3)項規定外,雙方還應對本合同內容及雙方相互提供標有密級的文件保密,違者應對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
增加條款:若承包人為聯合體時,增加下條:
62 聯合體各成員承擔連帶責任
承包人為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法人聯合組成的聯合體時,各成員應為履行本合同承擔連帶責任,并應推舉其中的一個成員為該聯合體的責任方,代表聯合體的任一方或全體成員承擔本合同的責任,負責與發包人和監理人聯系并接受指示,以及全面負責履行合同。經發包人確認的聯合體協議和章程應作為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聯合體協議和章程。
十、材料和設備
14 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提供
14.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為完成本合同各項工作所需的材料和按合同規定由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設備,均由承包人負責采購、驗收、運輸和保管。
(2)合同規定由承包人負責采購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設備,一經與供貨廠家簽訂供貨協議,應將一份副本提交監理人。
14.2 發包人提供的工程設備
(1)按合同規定由發包人提供的工程設備的名稱、規格、數量、交貨地點和計劃交貨日期,均規定在專用合同條款中。
(2)承包人應根據合同進度計劃的安排,提交一份滿足工程設備安裝進度要求的交貨日期計劃報送監理人審批,并抄送發包人。監理人收到上述交貨日期計劃后,應與發包人共同協商確定交貨日期。
(3)發包人提供的工程設備不能按期交貨時,應事先通知承包人,并應按第20.2款的規定辦理,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4)發包人要求按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提前交貨期限內交貨時,承包人不應拒絕,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費用。
(5)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貨日期時,應事先報監理人批準,否則由于承包人要求提前交貨或不按時提貨所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6)若發包人提供的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貨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15 承包人材料和設備的管理
15.1 承包人設備應及時進入工地
合同規定的承包人設備應按合同進度計劃(在施工總進度計劃尚未批準前,按簽訂協議書時商定的設備進點計劃)進入工地,并需經監理人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人需更換合同規定的承包人設備時,須經監理人批準。
15.2 承包人的材料和設備專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人運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設備應專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人除在工地內轉移這些材料和設備外,未經監理人同意,不得將上述材料和設備中的任何部分運出工地。但承包人從事運送人員和外出接運貨物的車輛不要求辦理同意手續。
(3)承包人在征得監理人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階段的計劃撤走其屬于自己的閑置設備。
15.3 承包人舊施工設備的管理
承包人的舊施工設備進入工地前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年檢和定期檢修,并應由具有設備檢定資格的機構出具檢修合格證或經監理人檢查后才準進入工地。承包人還應在舊施工設備進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設備的使用和檢修記錄,并應配置足夠的備品備件以保證舊施工設備的正常運行。
15.4 承包人租用的施工設備
(1)發包人擬向承包人出租施工設備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各種租賃設備的型號、規格、完好程度和租賃價格。
(2)承包人可以根據自身的條件選租發包人的施工設備。若承包人計劃租賃發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則應在投標時提出選用的租賃設備清單和租用時間,并在報價中計入相應的租賃費用,中標后另行簽訂協議。
(3)承包人從其他人處租賃施工設備時,則應在簽訂的租賃協議中明確規定若在協議有效期內發生承包人違約而解除合同時,發包人或發包人邀請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人,可以相同的條件取得該施工設備的使用權。
15.5 監理人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換施工設備
監理人一旦發現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設備影響工程進度或質量時,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換施工設備,承包人應予及時增加或更換,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十一、交通運輸
16 交通運輸
16.1 場內施工道路
(1)發包人按第4.5款規定提交給承包人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設施,應由承包人負責其在合同實施期內的維修、養護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擔一切費用。
(2)除本款(1)項所述的由發包人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設施外,承包人應負責修建、維修、養護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并承擔一切費用。
(3)承包人修建的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應免費提供給發包人和監理人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設施時,應按第5.12款的規定辦理。
16.2 場外公共交通
(1)承包人的車輛外出行駛所需的場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費、養路費和稅款等一切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承包人車輛應服從當地交通部門的管理,嚴格按照道路和橋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駛,并服從交通監管部門的檢查和檢驗。
16.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由承包人負責運輸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時,應由承包人負責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進行的道路和橋梁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若實際運輸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過合同規定的件數、尺寸或重量時,應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協商確定各自分擔的費用。
16.4 道路和橋梁的損壞責任
承包人應為自己進行的物品運輸造成工地內外公共道路和橋梁的損壞負全部責任,并負責支付修復損壞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賠。
16.5 水路運輸
本條上述各款的內容亦適用于水路運輸,其中“道路”一詞的涵義應包括水閘、碼頭、堤防或與水路有關的其他結構物;“車輛”一詞的涵義應包括船舶,本條各款規定仍有效。
十二、工程進度
17 進度計劃
17.1 合同進度計劃
承包人應按《技術條款》規定的內容和期限以及監理人的指示,編制施工總進度計劃報送監理人審批。監理人應在《技術條款》規定的期限內批復承包人。經監理人批準的施工總進度計劃(稱合同進度計劃),作為控制本合同工程進度的依據,并據此編制年、季和月進度計劃報送監理人審批。在施工總進度計劃批準前,應按簽訂協議書時商定的進度計劃和監理人的指示控制工程進展。
17.2 修訂進度計劃
(1)不論何種原因發生工程的實際進度與第17.1款所述的合同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監理人的指示在28天內提交一份修訂的進度計劃報送監理人審批,監理人應在收到該進度計劃后的28天內批復承包人。批準后的修訂進度計劃作為合同進度計劃的補充文件。
(2)不論何種原因造成施工進度計劃拖后,承包人均應按監理人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趕上進度。承包人應在向監理人報送修訂進度計劃的同時,編制一份趕工措施報告報送監理人審批,趕工措施應以保證工程按期完工為前提調整和修改進度計劃。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施工進度拖后,應按第20.2款的規定辦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進度拖后,應按第20.3款的規定辦理。
17.3 單位工程(或部分工程)進度計劃
監理人認為有必要時,承包人應按監理人指示的內容和期限,并根據合同進度計劃的進度控制要求,編制單位工程(或部分工程)進度計劃報送監理人審批。
17.4 提交資金流估算表
承包人應在按第17.1款的規定向監理人報送施工總進度計劃的同時,按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格式,向監理人提交按月的資金流估算表。估算表應包括承包人計劃可從發包人處得到的全部款額,以供發包人參考。此后,如監理人提出要求,承包人還應在監理人指定的期限內提交修訂的資金流估算表。
18 工程開工和完工
18.1 開工通知
監理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期限內,向承包人發出開工通知。承包人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后及時調遣人員和調配施工設備、材料進入工地。并從開工日起按簽訂協議書時商定的進度計劃進行施工準備。
18.2 發包人延誤開工
監理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發出開工通知或發包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向承包人提供開工的必要條件,承包人有權提出延長工期的要求。監理人應在收到承包人的要求后立即與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協商補救辦法,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18.3 承包人延誤進點
承包人在接到開工通知后14天內未按進度計劃要求及時進點組織施工,監理人可通知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7天內編制一份趕工措施報告報送監理人審批。趕工措施報告應詳細說明不能及時進點的原因和趕工辦法,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18.4 完工日期
本合同的全部工程、單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規定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承包人應在上述規定的完工日期內完工或在第20.2款和第21條規定可能延后或提前的完工日期內完工。
19 暫停施工
19.1 承包人暫停施工的責任
屬于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引起的暫停施工,承包人不能提出增加費用和延長工期的要求。
(1)合同中另有規定的。
(2)由于承包人違約引起的暫停施工。
(3)由于現場非異常惡劣氣候條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4)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證安全所必須的暫停施工。
(5)未得到監理人許可的承包人擅自停工。
(6)其他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暫停施工。
19.2 發包人暫停施工的責任
屬于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引起的暫停施工,均為發包人的責任,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應按第20.2款的規定辦理。
(1)由于發包人違約引起的暫停施工。
(2)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會因素引起的暫停施工。
(3)其他由于發包人原因引起的暫停施工。
19.3 監理人的暫停施工指示
(1)監理人認為有必要時,可向承包人暫停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的指示,承包人應按指示的要求立即暫停施工。不論由于何種原因引起的暫停施工,承包人應在暫停施工期間負責妥善保護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2)由于發包人的責任發生暫停施工的情況時,若監理人未及時下達暫停施工指示,承包人可向其提出暫停施工的書面請求,監理人應在接到請求后的48小時內予以答復,若不按期答復,可視為承包人請求已獲同意。
19.4 暫停施工后的復工
工程暫停施工后,監理人應與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消除停工因素的影響。當工程具備復工條件時,監理人應立即向承包人發出復工通知,承包人收到復工通知后,應在監理人指定的期限內復工。若承包人無故拖延和拒絕復工,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19.5 暫停施工持續56天以上
(1)若監理人在下達暫停施工指示后56天內仍未給予承包人復工通知,除了該項停工屬于第19.1款規定的情況外,承包人可向監理人提交書面通知,要求監理人在收到書面通知后28天內準許已暫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繼續施工。若監理人逾期不予批準,則承包人有權作出以下選擇:當暫時停工僅影響合同中部分工程時,按第39.1款規定將此項停工工程視作可取消的工程,并通知監理人;當暫時停工影響整個工程時,可視為發包人違約,應按第42條的規定辦理。
(2)若發生由承包人責任引起的暫停施工時,承包人在收到監理人暫停施工指示后56天內不積極采取措施復工造成工期延誤,則應視為承包人違約,可按第41條的規定辦理。
20 工期延誤
20.1 發包人的工期延誤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使關鍵項目的施工進度計劃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誤時,承包人可要求發包人延長合同規定的工期。
(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項的工作內容。
(2)增加合同中關鍵項目的工程量超過專用合同條款第39.1款規定的百分比。
(3)增加額外的工程項目。
(4)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標準或特性。
(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發包人責任引起的工期延誤。
(6)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7)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擾或阻礙。
(8)其他可能發生的延誤情況。
20.2 承包人要求延長工期的處理
(1)若發生第20.1款所列的事件時,承包人應立即通知發包人和監理人,并在發出該通知后的28天內,向監理人提交一份細節報告,詳細說明發生該事件的情節和對工期的影響程度,并按第17.2款的規定修訂進度計劃和編制趕工措施報告報送監理人審批。若發包人要求修訂的進度計劃仍應保證工程按期完工,則應由發包人承擔由于采取趕工措施所增加的費用。
(2)若事件的持續時間較長或事件影響工期較長,當承包人采取了趕工措施而無法實現工程按期完工時,除應按上述第(1)項規定的程序辦理外,承包人應在事件結束后的14天內,提交一份補充細節報告,詳細說明要求延長工期的理由,并修訂進度計劃。此時發包人除按上述第(1)項規定承擔趕工費用外,還應按以下第(3)項規定的程序批準給予承包人延長工期的合理天數。
(3)監理人應及時調查核實上述第(1)和(2)項中承包人提交的細節報告和補充細節報告,并在審批修訂進度計劃的同時,與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確定延長工期的合理天數和補償費用的合理額度,并通知承包人。
20.3 承包人的工期延誤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進度計劃完成預定工作,承包人應按第17.2款(2)項的規定采取趕工措施趕上進度。若采取趕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規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人除自行承擔采取趕工措施所增加的費用外,還應支付逾期完工違約金。逾期完工違約金額規定在專用合同條款中。若承包人的工期延誤構成違約時,應按第41條的規定辦理。
21 工期提前
21.1 承包人提前工期
承包人征得發包人同意后,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若能比合同規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時,則應由監理人核實提前天數,并由發包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包人支付提前完工獎金。
21.2 發包人要求提前工期
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合同規定的完工日期時,由監理人與承包人共同協商采取趕工措施和修訂合同進度計劃,并由發包人和承包人按成本加獎金的辦法簽訂提前完工協議。其協議內容應包括:
(1)提前的時間和修訂后的進度計劃。
(2)承包人的趕工措施。
(3)發包人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費用和獎金。
十三、工程質量
22 質量檢查的職責和權力
22.1 承包人的質量管理
承包人應建立和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在工地設置專門的質量檢查機構,配備專職的質量檢查人員,建立完善的質量檢查制度。承包人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后的84天內,向監理人報送一份內容包括質量檢查機構的組織和崗位責任及質檢人員的組成、質量檢查程序和實施細則等的工程質量保證措施報告,報送監理人審批。
22.2 承包人的質量檢查職責
承包人應嚴格按《技術條款》的規定和監理人的指示,對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藝,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詳細作好質量檢查記錄,編制工程質量報表,定期提交監理人審查。
22.3 監理人的質量檢查權力
監理人有權對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項工藝、材料和工程設備進行檢查和檢驗。承包人應為監理人的質量檢查和檢驗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監理人到施工現場或制造、加工地點或合同規定的其他地方進行察看和查閱施工記錄。承包人還應按監理人指示,進行現場取樣試驗、工程復核測量和設備性能檢測,提供試驗樣品、試驗報告和測量成果以及監理人要求進行的其他工作。監理人的檢查和檢驗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規定應負的責任。
23 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檢查和檢驗
23.1 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檢驗和交貨驗收
(1)承包人負責采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應由承包人會同監理人進行檢驗和交貨驗收,驗收時應同時查驗材質證明和產品合格證書。承包人還應按《技術條款》的規定進行材料的抽樣檢驗和工程設備的檢驗測試,并將檢驗結果提交監理人,其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監理人應按合同規定參加交貨驗收,承包人應為監理人進行交貨驗收的監督檢查提供一切方便。監理人參加交貨驗收不免除承包人在檢驗和交貨驗收中應負的責任。
(2)發包人負責采購的工程設備,應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規定的交貨地點共同進行交貨驗收,并由發包人正式移交給承包人。在驗收時,承包人應按監理人指示進行工程設備的檢驗測試,并將檢驗結果提交監理人,其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工程設備安裝后,若發現工程設備存在缺陷時,應由監理人與承包人共同查找原因,如屬設備制造不良引起的缺陷應由發包人負責;如屬承包人運輸和保管不慎或安裝不良引起的損壞應由承包人負責。
23.2 監理人進行檢查和檢驗
對合同規定的材料和工程設備,應由監理人與承包人按商定的時間和地點共同進行檢查和檢驗。若監理人未按商定的時間派員到場參加檢查或檢驗,除監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檢查或檢驗,并立即將檢查或檢驗結果提交監理人。除合同另有規定外,監理人應在事后確認承包人提交的檢查或檢驗結果,若監理人對承包人自行檢查和檢驗的結果有疑問時,可按第22.3款的規定進行抽樣檢驗。檢驗結果證明該材料或工程設備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則應由承包人承擔抽樣檢驗的費用;檢驗結果證明該材料或工程設備質量符合合同要求,則應由發包人承擔抽樣檢驗的費用。
23.3 未按規定進行檢查和檢驗
承包人未按合同規定對材料和工程設備進行檢查和檢驗,監理人有權指示承包人按合同規定補作檢查和檢驗,承包人應遵照執行,并應承擔所需的檢查和檢驗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
23.4 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1)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設備,監理人有權按第26.2款規定指示承包人予以處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負責。
(2)監理人的檢查或檢驗結果表明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設備不符合合同要求時,監理人可以拒絕驗收,并立即通知承包人,承包人除應立即停止使用外,還應與監理人共同研究補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3)若按第23.1款(2)項規定的檢查或檢驗結果表明,發包人提供的工程設備不符合合同要求,承包人有權拒絕接收,并可要求發包人予以更換,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23.5 額外檢驗和重新檢驗
(1)若監理人要求承包人對某項材料和工程設備進行的檢查和檢驗在合同中未作規定,監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增加額外檢驗,承包人應遵照執行,但應由發包人承擔額外檢驗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
(2)不論何種原因,若監理人對以往的檢驗結果有疑問時,可以指示承包人重新檢驗,承包人不得拒絕。若重新檢驗結果證明這些材料和工程設備不符合合同要求,則應由承包人承擔重新檢驗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若重新檢驗結果證明這些材料和工程設備符合合同要求,則應由發包人承擔重新檢驗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
23.6 承包人不進行檢查和檢驗的補救辦法
承包人不按第23.3款和第23.5款的規定完成監理人指示的檢查和檢驗工作,監理人可以指派自己的人員或委托其他有資質的檢驗機構或人員進行檢查和檢驗,承包人不得拒絕,并應提供一切方便。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24 現場試驗
24.1 現場材料試驗
承包人應在工地建立自己的試驗室,配備足夠的人員和設備,按合同規定和監理人的指示進行各項材料試驗,并為監理人進行質量檢查和檢驗提供必要的試驗資料和原始記錄。監理人在質量檢查和檢驗過程中若需抽樣試驗,所需試件應由承包人提供,監理人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試驗設備,承包人應予協助。上述試驗所需提供的試件和監理人使用試驗設備所需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4.2 現場工藝試驗
承包人應按合同規定和監理人的指示進行現場工藝試驗,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其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在施工過程中,若監理人要求承包人進行額外的現場工藝試驗時,承包人應遵照執行,但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影響的工期應予以合理補償。
25 隱蔽工程和工程的隱蔽部位
25.1 覆蓋前的檢查
隱蔽工程和工程的隱蔽部位經承包人的自檢確認具備覆蓋條件后的24小時內,承包人應通知監理人進行檢查,通知應按規定的格式說明檢查地點、內容和檢查時間,并附有承包人自檢記錄和必要的檢查資料。監理人應按通知約定的時間派員到場進行檢查,在監理人員確認質量符合《技術條款》要求,并在檢查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才能進行覆蓋。
25.2 監理人未到場檢查
監理人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到場進行隱蔽工程和工程隱蔽部位的檢查,不得無故缺席或拖延。若監理人未及時派員到場檢查,造成工期延誤,承包人有權要求延長工期和賠償其停工、窩工等損失。
25.3 重新檢查
對隱蔽工程或工程的隱蔽部位按第25.1款規定進行檢查并覆蓋后,若監理人事后對質量有懷疑,可要求承包人對已覆蓋的部位進行鉆孔探測以至揭開重新檢驗,承包人應遵照執行。其重新檢查所需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按第23.5款(2)項規定的相同原則劃分責任。
25.4 承包人私自覆蓋
承包人未及時通知監理人到場檢查,私自將隱蔽部位覆蓋,監理人有權指示承包人采用鉆孔探測以至揭開進行檢查,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26 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設備的處理
26.1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和工程設備,均應滿足《技術條款》和施工圖紙規定的等級、質量標準和技術特征。監理人在工程質量的檢查和檢驗中發現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時,可以隨時發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改正,并禁止在工程中繼續使用這些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26.2 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設備的處理
(1)由于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設備造成了工程損害,監理人可以隨時發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補救,直至徹底清除工程的不合格部位以及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若上述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設備系由發包人提供的,應由發包人負責更換,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
(2)若承包人無故拖延或拒絕執行監理人的上述指示,則發包人有權委托其他承包人執行該項指示,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利潤以及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27 測量放線
27.1 施工控制網
監理人應在《技術條款》規定的期限內,向承包人提供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承包人應根據上述基準點(線)以及國家測繪標準和本工程精度要求,測設自己的施工控制網,并應在《技術條款》規定的期限內,將施工控制網資料報送監理人審批。
承包人應負責管理好施工控制網點,若有丟失或損壞,應及時修復,其所需的管理和修復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程完工后應完好地移交給發包人。
27.2 施工測量
承包人應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全部施工測量放線工作,并應自行配置合格的人員、儀器、設備和其他物品。
監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在監理人監督下進行抽樣復測,當復測中發現有錯誤時,承包人必須按監理人指示進行修正或補測,發包人將不再支付上述增加的復測費用。
27.3 監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網
監理人可以使用本合同的施工控制網,承包人應及時提供必要的協助,發包人亦不再為此另行支付費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施工控制網時,應按第5.12款的規定辦理。
28 補充地質勘探
在合同實施期間,監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進行必要的補充地質勘探和提供有關資料;承包人為本合同永久工程的施工需要進行補充地質勘探時,須經監理人批準,并應向監理人提交有關資料,上述補充勘探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為其臨時工程所需進行的補充地質勘探,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十四、文明施工
29 文明施工
發包人應統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負責管理和協調全工地的治安保衛、施工安全和環境保護等有關文明施工事項。發包人對文明施工的統一管理和協調工作不免除承包人按第29.1款、第29.2款和第30條規定應負的責任。
29.1 治安保衛
(1)發包人應負責與當地公安部門協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當地公安部門,建立一個現場治安管理機構,統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衛事宜,負責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衛職責。
(2)發包人和承包人應教育各自的人員遵紀守法,共同維護全工地的社會治安,協助現場治安管理機構,做好各自管轄區(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29.2 施工安全
(1)發包人應負責統一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作業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災等工作。監理人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檢查、監督施工安全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認真執行監理人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監理人在檢查中發現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指示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若承包人故意延誤或拒絕改正時,則監理人有權責令其停工整改。
(2)承包人應按合同規定履行其安全職責。承包人應設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的安全人員,加強對施工作業安全的管理,特別應加強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和爆破作業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規程,配備必要的安全生產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具,并經常對其職工進行施工安全教育。
(3)發包人或委托承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隊伍負責全工地的消防工作,配備必要的消防水源、消防設備和救助設施。
(4)發包人或委托監理人在每年汛前組織承包人和有關單位進行防汛檢查,并負責統一指揮全工地的防汛和抗災工作。
承包人應負責其管轄范圍內的防汛和抗災等工作,按發包人的要求和監理人的指示,做好每年的汛前檢查,配置必要的防汛物資和器材,按合同規定做好汛情預報和安全度汛工作。
30 環境保護
30.1 環境保護責任
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并應對其違反上述法規和規章和本合同規定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負責。
30.2 采取合理的措施保護環境
(1)承包人應在其編報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做好施工棄渣的處理措施,嚴格按批準的棄渣規劃有序地堆放和利用棄渣,防止任意堆放棄渣降低河道的行洪能力和影響其他承包人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人應按合同規定采取有效措施對施工開挖的邊坡及時進行支護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護飲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動造成的污染。
(4)承包人應按《技術條款》的規定,加強對噪聲、粉塵、廢氣、廢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聲,控制粉塵和廢氣濃度以及做好廢水和廢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人應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衛生,及時清除垃圾和廢棄物,并運至指定的地點堆放和處理。進入現場的材料、設備必須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雜物阻塞工作場地周圍的通道和破壞環境。
十五、計量與支付
31 計量
31.1 工程量
《工程量清單》中開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人為履行合同應當完成的和用于結算的工程量。結算的工程量應是承包人實際完成的并按合同有關計量規定計量的工程量。
31.2 完成工程量的計量
(1)承包人應按合同規定的計量辦法,按月對已完成的質量合格的工程進行準確計量,并在每月末隨同月付款申請單,按《工程量清單》的項目分項向監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報表和有關計量資料。
(2)監理人對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月報表進行復核,以確定當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問時,可以要求承包人派員與監理人共同復核,并可要求承包人按第27.2款的規定進行抽樣復測,此時,承包人應指派代表協助監理人進行復核并按監理人的要求提供補充的計量資料。
(3)若承包人未按監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參加復核,則監理人復核修正的工程量應被視為承包人實際完成的準確工程量。
(4)監理人認為有必要時,可要求與承包人聯合進行測量計量,承包人應遵照執行。
(5)承包人完成了《工程量清單》中每個項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監理人應要求承包人派員共同對每個項目的歷次計量報表進行匯總和通過測量核實該項目的最終結算工程量,并可要求承包人提供補充計量資料,以確定該項目最后一次進度付款的準確工程量。如承包人未按監理人的要求派員參加,則監理人最終核實的工程量應被視為該項目完成的準確工程量。
31.3 計量方法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各個項目的計量辦法應按《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31.4 計量單位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均應采用國家法定的計量單位。
31.5 總價承包項目的分解
承包人應將工程量清單中的總價承包項目進行分解,并在簽訂協議書后的28天內將該項目的分解表提交監理人審批。分解表應標明其所屬子項和分階段需支付的金額。
32 預付款
32.1 工程預付款
(1)工程預付款的總金額應不低于合同價格的10%,分兩次支付給承包人。第一次預付款的金額應不低于工程預付款總金額的40%。工程預付款總金額的額度和分次付款比例在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工程預付款專用于本合同工程。
(2)第一次預付款應在協議書簽訂后21天內,由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了經發包人認可的工程預付款保函,并經監理人出具付款證書報送發包人批準后予以支付。工程預付款保函在預付款被發包人扣回前一直有效,保函金額為本次預付款金額,但可根據以后預付款扣回的金額相應遞減。
(3)第二次預付款需待承包人主要設備進入工地后,其估算價值已達到本次預付款金額時,由承包人提出書面申請,經監理人核實后出具付款證書報送發包人,發包人收到監理人出具的付款證書后的14天內支付給承包人。
(4)工程預付款由發包人從月進度付款中扣回。在合同累計完成金額達到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數額時開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計完成金額達到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數額時全部扣清。在每次進度付款時,累計扣回的金額按下列公式計算:
A
R=-------(C-F1S)
(F2-F1)S
式中:R––每次進度付款中累計扣回的金額;
A––工程預付款總金額;
S––合同價格;
C––合同累計完成金額;
F1––按專用合同條款規定開始扣款時合同累計完成金額
達到合同價格的比例;
F2––按專用合同條款規定全部扣清時合同累計完成金額
達到合同價格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計完成金額均指價格調整前未扣保留金的金額。
32.2 工程材料預付款
(1)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工程主要材料到達工地并滿足以下條件后,承包人可向監理人提交材料預付款支付申請單,要求給予材料預付款。
①材料的質量和儲存條件符合《技術條款》的要求;
②材料已到達工地,并經承包人和監理人共同驗點入庫;
③承包人應按監理人的要求提交材料的訂貨單、收據或價格證明文件。
(2)預付款金額為經監理人審核后的實際材料價的90%,在月進度付款中支付。
(3)預付款從付款月后的6個月內在月進度付款中每月按該預付款金額的1/6平均扣還。
33 工程進度付款
33.1 月進度付款申請單
承包人應在每月末按監理人規定的格式提交月進度付款申請單(一式4份),并附有第31.2款規定的完成工程量月報表。該申請單應包括以下內容:
(1)已完成的《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項目及其他項目的應付金額。
(2)經監理人簽認的當月計日工支付憑證標明的應付金額。
(3)按第32.2款規定的工程材料預付款金額。
(4)根據第37條和第38條規定的價格調整金額。
(5)根據合同規定承包人應有權得到的其他金額。
(6)扣除按第32條規定應由發包人扣還的工程預付款和工程材料預付款金額。
(7)扣除按第34條規定應由發包人扣留的保留金金額。
(8)扣除按合同規定應由承包人付給發包人的其他金額。
33.2 月進度付款證書
監理人在收到月進度付款申請單后的14天內完成核查,并向發包人出具月進度付款證書,提出他認為應當到期支付給承包人的金額。
33.3 工程進度付款的修正和更改
監理人有權通過對以往歷次已簽證的月進度付款證書的匯總和復核中發現的錯、漏或重復進行修正或更改;承包人亦有權提出此類修正或更改。經雙方復核同意的此類修正或更改,應列入月進度付款證書中予以支付或扣除。
33.4 支付時間
發包人收到監理人簽證的月進度付款證書并審批后支付給承包人,支付時間不應超過監理人收到月進度付款申請單后28天。若不按期支付,則應從逾期第一天起按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逾期付款違約金加付給承包人。
33.5 總價承包項目的支付
工程量清單中的總價承包項目,應按第31.5款規定的總價承包項目分解表統計實際完成情況,確定分項的應付金額列入第33.1款第(1)項內進行支付。
34 保留金
(1)監理人應從第一個月開始,在給承包人的月進度付款中扣留按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百分比的金額作為保留金(其計算額度不包括預付款和價格調整金額),直至扣留的保留金總額達到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數額為止。
(2)在簽發本合同工程移交證書后14天內,由監理人出具保留金付款證書,發包人將保留金總額的一半支付給承包人。
(3)在單位工程驗收并簽發移交證書后,將其相應的保留金總額的一半在月進度付款中支付給承包人。
(4)監理人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的保修期滿時,出具為支付剩余保留金的付款證書。發包人應在收到上述付款證書后14天內將剩余的保留金支付給承包人。若保修期滿時尚需承包人完成剩余工作,則監理人有權在付款證書中扣留與剩余工作所需金額相應的保留金余額。
35 完工結算
35.1 完工付款申請單
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證書頒發后的28天內,承包人應按監理人批準的格式提交一份完工付款申請單(一式4份),并附有下述內容的詳細證明文件。
(1)至移交證書注明的完工日期止,根據合同所累計完成的全部工程價款金額。
(2)承包人認為根據合同應支付給他的追加金額和其他金額。
35.2 完工付款證書及支付時間
監理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請單后的28天內完成復核,并與承包人協商修改后,在完工付款申請單上簽字和出具完工付款證書報送發包人審批。發包人應在收到上述完工付款證書后的42天內審批后支付給承包人。若發包人不按期支付,則應按第33.4款規定的相同辦法將逾期付款違約金加付給承包人。
36 最終結清
36.1 最終付款申請單
(1)承包人在收到按第53.3款規定頒發的保修責任終止證書后的28天內,按監理人批準的格式向監理人提交一份最終付款申請單(一式4份),該申請單應包括以下內容,并附有關的證明文件。
①按合同規定已經完成的全部工程價款金額;
②按合同規定應付給承包人的追加金額;
③承包人認為應付給他的其他金額。
(2)若監理人對最終付款申請單中的某些內容有異議時,有權要求承包人進行修改和提供補充資料,直至監理人同意后,由承包人再次提交經修改后的最終付款申請單。
36.2 結清單
承包人向監理人提交最終付款申請單的同時,應向發包人提交一份結清單,并將結清單的副本提交監理人。該結清單應證實最終付款申請單的總金額是根據合同規定應付給承包人的全部款項的最終結算金額。但結清單只在承包人收到退還履約擔保證件和發包人已向承包人付清監理人出具的最終付款證書中應付的金額后才生效。
36.3 最終付款證書和支付時間
監理人收到經其同意的最終付款申請單和結清單副本后的14天內,向發包人出具一份最終付款證書提交發包人審批。最終付款證書應說明:
(1)按合同規定和其他情況應最終支付給承包人的合同總金額。
(2)發包人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以及發包人有權得到的全部金額。
發包人審查監理人提交的最終付款證書后,若確認還應向承包人付款,則應在收到該證書后的42天內支付給承包人。若確認承包人應向發包人付款,則發包人應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應在收到通知后的42天內付還給發包人。不論是發包人或承包人,若不按期支付,均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第33.4款規定的相同辦法將逾期付款違約金加付給對方。
若承包人和發包人始終未能就最終付款的內容和額度取得一致意見,監理人應對雙方已同意的部分出具臨時付款證書,雙方應按上述規定執行,對于未取得一致的部分,雙方均有權按第44.1款的規定提出按合同爭議處理的要求。
十六、價格調整
37 物價波動引起的價格調整
37.1 價格調整的差額計算
因人工、材料和設備等價格波動影響合同價格時,按以下公式計算差額,調整合同價格。
Ftn
P=P0(A+∑Bn-- - 1)
Fon
式中:P––需調整的價格差額;
P0––按第33.2款、第35.2款和第36.3款規定的付款證書
中承包人應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額(不包括價格
調整,不計保留金的扣留和支付以及預付款的支付和
扣還;對第39條規定的變更,若已按現行價格計價的
亦不計在內):
A––定值權重(即不調部分的權重);
Bn––各可調因子的變值權重(即可調部分的權重),為各可
調因子在合同估算價中所占的比例;
Ftn––各可調因子的現行價格指數,指與第33.2款、第35.2
款和第36.3款規定的付款證書相關周期最后一天前
42天的各可調因子的價格指數;
Fon––各可調因子的基本價格指數,指投標截止日前42天的
各可調因子的價格指數。
以上價格調整公式中的各可調因子、定值和變值權重,以及基本價格指數及其來源規定在投標輔助資料的價格指數和權重表內。價格指數應首先采用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政府物價管理部門或統計部門提供的價格指數,若缺乏上述價格指數時,可采用上述部門提供的價格或雙方商定的專業部門提供的價格指數或價格代替。
37.2 暫時確定調整差額
在計算調整差額時得不到現行價格指數,可暫用上一次的價格指數計算,并在以后的付款中再按實際的價格指數進行調整。
37.3 權重的調整
由于按第39.1款規定的變更導致原定合同中的權重不合理時,監理人應與承包人和發包人協商后進行調整。
37.4 其他的調價因素
除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有規定和本條各款規定的調價因素外,其余因素的物價波動均不另行調價。
37.5 承包人工期延誤后的價格調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完工日期內完工,則對原定完工日期后施工的工程,在按第37.1款所示的價格調整公式計算時應采用原定完工日期與實際完工日期的兩個價格指數中的低者作為現行價格指數。若按第20.2款規定延長了完工日期,但又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延長后的完工日期內完工,則對延期期滿后施工的工程,其價格調整計算應采用延長后的完工日期與實際完工日期的兩個價格指數中的低者作為現行價格指數。
38 法規更改引起的價格調整
在投標截止日前的28天后,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法規和規章發生變更,導致承包人在實施合同期間所需要的工程費用發生除第37條規定以外的增減時,應由監理人與發包人和承包人進行協商后確定需調整的合同金額。
十七、變更
39 變更
39.1 變更的范圍和內容
(1)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監理人可根據工程的需要指示承包人進行以下各種類型的變更。沒有監理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變更。
①增加或減少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內容;
②增加或減少合同中關鍵項目的工程量超過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百分比;
③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轉由發包人或其他承包人實施);
④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標準或性質;
⑤改變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線、標高、位置或尺寸;
⑥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變已批準的施工順序;
⑦追加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額外工作。
(2)第39.1款(1)項范圍內的變更項目未引起工程施工組織和進度計劃發生實質性變動和不影響其原定的價格時,不予調整該項目的單價。
39.2 變更的處理原則
(1)變更需要延長工期時,應按第17.2款和第20.2款的規定辦理;若變更使合同工作量減少,監理人認為應予提前變更項目的工期時,由監理人和承包人協商確定。
(2)變更需要調整合同價格時,按以下原則確定其單價或合價:
①《工程量清單》中有適用于變更工作的項目時,應采用該項目的單價;
②《工程量清單》中無適用于變更工作的項目時,則可在合理的范圍內參考類似項目的單價或合價作為變更估價的基礎,由監理人與承包人協商確定變更后的單價或合價;
③《工程量清單》中無類似項目的單價或合價可供參考,則應由監理人與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確定新的單價或合價。
39.3 變更指示
(1)監理人應在發包人授權范圍內,按第39.1款的規定及時向承包人發出變更指示。變更指示的內容應包括變更項目的詳細變更內容、變更工程量、變更項目的施工技術要求和有關文件圖紙以及監理人按第39.2款規定指明的變更處理原則。
(2)監理人在向承包人發出任何圖紙和文件前,應仔細檢查其中是否存在第39.1款所述的變更。若存在變更,監理人應按本款(1)項的規定發出變更指示。
(3)承包人收到監理人發出的圖紙和文件后,經檢查后認為其中存在第39.1款所述的變更而監理人未按本款(1)項規定發出變更指示,則應在收到上述圖紙和文件后14天內或在開始執行前(以日期早者為準)通知監理人,并提供必要的依據。監理人應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內答復承包人;若同意作為變更,應按本款(1)項規定補發變更指示;若不同意作為變更,亦應在上述期限內答復承包人。若監理人未在14天內答復承包人,則視為監理人已同意承包人提出的作為變更的要求。
39.4 變更的報價
(1)承包人收到監理人發出的變更指示后28天內,應向監理人提交一份變更報價書,其內容應包括承包人確認的變更處理原則和變更工程量及其變更項目的報價單。監理人認為必要時,可要求承包人提交重大變更項目的施工措施、進度計劃和單價分析等。
(2)承包人對監理人提出的變更處理原則持有異議時,可在收到變更指示后7天內通知監理人,監理人則應在收到通知后7天內答復承包人。
39.5 變更決定
(1)監理人應在收到承包人變更報價書后28天內對變更報價書進行審核后作出變更決定,并通知承包人。
(2)發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監理人的決定取得一致意見,則監理人可暫定他認為合適的價格和需要調整的工期,并將其暫定的變更處理意見通知發包人和承包人,此時承包人應遵照執行。對已實施的變更,監理人可將其暫定的變更費用列入第33.2款規定的月進度付款中。但發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權在收到監理人變更決定后的28天內要求按第44.1款的規定提請爭議調解組解決,若在此期限內雙方均未提出上述要求,則監理人的變更決定即為最終決定。
(3)在緊急情況下,監理人向承包人發出的變更指示,可要求立即進行變更工作。承包人收到監理人的變更指示后,應先按指示執行,再按第39.4款的規定向監理人提交變更報價書,監理人則仍應按本款(1)、(2)項的規定補發變更決定通知。
39.6 變更影響本項目和其他項目的單價或合價
按第39.1款進行的任何一項變更引起本合同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組織和進度計劃發生實質性變動,以致影響本項目和其他項目的單價或合價時,發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權要求調整本項目和其他項目的單價或合價,監理人應與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確定。
39.7 合同價格增減超過15%
完工結算時,若出現由于第39條規定進行的全部變更工作引起合同價格增減的金額,以及實際工程量與工程量清單中估算工程量的差值引起合同價格增減的金額(不包括備用金和第37條、第38條規定的價格調整)的總和超過合同價格(不包括備用金)的15%時,在除了按第39.6款確定的變更工作的增減金額外,若還需對合同價格進行調整時,其調整金額由監理人與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確定。若協商后未達成一致意見,則應由監理人在進一步調查工程實際情況后提出確定意見,征得發包人同意后將確定結果通知承包人。上述調整金額僅考慮變更引起的增減總金額以及實際工程量與《工程量清單》中估算工程量的差值引起的增減總金額之和超過合同價格(不包括備用金)的15%的部分。
39.8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變更
(1)若承包人根據工程施工的需要,要求監理人對合同的任一項目和任一項工作作出變更,則應由承包人提交一份詳細的變更申請報告報送監理人審批。未經監理人批準,承包人不得擅自變更。
(2)承包人要求的變更屬合理化建議的性質時,應按第59條的規定辦理。
(3)承包人違約或其他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變更,其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39.9 計日工
(1)監理人認為有必要時,可以通知承包人以計日工的方式,進行任何一項變更工作。其金額應按承包人在投標文件中提出,并經發包人確認后按列入合同文件的計日工項目及其單價進行計算。
(2)采用計日工計量的任何一項變更工作,應列入備用金中支付,承包人應在該項變更實施過程中,每天提交以下報表和有關憑證報送監理人審批。
①項目名稱、工作內容和工作數量;
②投入該項目的所有人員姓名、工種、級別和耗用工時;
③投入該項目的材料種類和數量;
④投入該項目的設備型號、臺數和耗用工時;
⑤監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資料和憑證。
(3)計日工項目由承包人按月匯總后按第33.1款的規定列入月進度付款申請單中,由監理人復核簽證后按月支付給承包人,直至該項目全部完工為止。
40 備用金
40.1 備用金的定義
“備用金”指由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中專項列出的用于簽訂協議書時尚未確定或不可預見項目的備用金額。
40.2 備用金的使用
監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進行上述備用金項下的工作,并根據第39條規定的變更辦理。
該項金額應按監理人的指示,并經發包人批準后才能動用。承包人僅有權得到由監理人決定列入備用金有關工作所需的費用和利潤。監理人應與發包人協商后,將根據本款作出的決定通知承包人。
40.3 提供憑證
除了按合同文件中規定的單價或合價計算的項目外,承包人應提交監理人要求的屬于備用金專項內開支的有關憑證。
十八、違約和索賠
41 承包人違約
41.1 承包人違約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承包人發生下述行為之一者屬承包人違約。
(1)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未按開工通知的要求及時進點組織施工和未按簽訂協議書時商定的進度計劃有效地開展施工準備,造成工期延誤。
(2)承包人違反第10條和第11條規定私自將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權利轉讓給其他人,或私自將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
(3)未經監理人批準,承包人私自將已按合同規定進入工地的工程設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或材料撤離工地。
(4)承包人違反第26.1款的規定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并拒絕按第26.2款的規定處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設備。
(5)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絕按合同進度計劃及時完成合同規定的工程,而又未按第20.3款規定采取有效措施趕上進度,造成工期延誤。
(6)承包人在保修期內拒絕按第53條的規定和工程移交證書中所列的缺陷清單內容進行修復,或經監理人檢驗認為修復質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絕再進行修補。
(7)承包人否認合同有效或拒絕履行合同規定的承包人義務,或由于法律、財務等原因導致承包人無法繼續履行或實質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41.2 對承包人違約發出警告
承包人發生第41.1款的違約行為時,監理人應及時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警告,限令其在收到書面警告后的28天內予以改正。承包人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認真改正,并盡可能挽回由于違約造成的延誤和損失。由于承包人采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
41.3 責令承包人停工整改
Abstract: Do on-site supervision work, have important significance to guarantee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Need site supervision staff to strengthen the supervision responsibility, thorough construction site, strengthen communication and coordination with all parties, to strengthen the supervision of schedule management, and organize related material, pay attention to summing up the work.
Key words: on-site supervision; significance; specific requirements; summing-up
中圖分類號:U415.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0 引言
工程建設是百年大計,工程建設的質量直接關系到人身財產安全,重要工程的質量甚至對社會政治經濟活動產生巨大影響。現場監理工作是建設工程施工過程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監理制度的不斷完善,監理工作也要不斷加強。做好現場監理工作不僅是一個簡單的技術工作,同時也是一個復雜的、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管理工作。
1現場監理工作的重要性
1.1監理工作是施工的關鍵,是工程的保障 監理人員要想做到“獨立、公正、科學、廉潔”,就必須了解和掌握施工現場的第一手資料,這就要求監理人員經常性的進行巡查和旁站。監理人員的巡查,是監理人員對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現場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活動;對于工程項目的重要部位、關鍵工序、隱蔽部位和薄弱環節等則要進行旁站監理。只有真正的深入施工現場,并隨時做好記錄,為業主真誠服務,科學決策,才能發揮監理應有的作用。
1.2促使承包商把好質量關,促進工程進度 監理是經常性的檢查工作。對工程質量可進行動態控制,監理方一旦進入工程質量監理,就要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是否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準,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評定考核制度,并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到位。監理工作要仔細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檢查和審查工程材料、設備的質量,杜絕質量事故的隱患,確保工程質量,促進承包商加強質量和進度,完善施工工序,加快工程進度。
1.3監理是業主控制的重要資料 監理過程中的記錄是工程施工的原始資料之一,具有系統性和不可間斷性,是解決施工中技術問題的重要依據,是處理變更和索賠的重要參考資料,是進行投資控制的有力素材和工程質量評定的證據。它對防止不法承包商做假變更和假資料的索賠起重要的作用,對投資控制非常重要。
2做好現場監理工作的具體要求 2.1加強監理工作責任心、遵守職業道德
監理人員的工作責任心是從事監理工作的最基本要求。作為一名專業監理工程師,要遵守法律、法規、監理合同中所規定的義務和責任;努力學習專業技術和監理知識,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監理水平;保持自己的知識和監理工作能力達到與技術、法規、管理的發展相一致的水平。監理人員要遵守職業道德,不收受被監理方的任何禮金,不接受可能導致判斷不公的報酬,在任何候維護職業的尊嚴、名譽和榮譽,堅持獨立自主地開展監理工作。
2.2深入施工現場,充分使用各種監理方式。
在工程質量控制上,要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充分使用各種監理方式。a)現場監理主要是對施工過程進行巡視、旁站、跟蹤檢查、抽檢、見證取樣送檢。每天對施工部位進行巡視,次數不少于2次,檢查施工質量、進度、安全情況,并做好巡視記錄。發現存在質量、進度、安全問題,根據問題嚴重程度,責令整改。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并做好記錄。b)督促施工單位提交詳細的月進度計劃,并進行審查。定期編制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對照表,編制形象進度表,由于施工單位自身原因造成進度嚴重滯后,應發監理通知,責成施工單位采取有效措施糾正。c)根據施工單位的素質,針對重要的分部工程,落實質量控制點,進行監理交底。督促施工單位完善質量保證體系。
2.3 加強與各方的溝通協調,使監理具有和諧性。
組織協調是施工中的一個重要環節,目的是促使工程建設各方協同一致,以實現預期所要達到的預定目標。監理工程師要積極參與現場協調工作,在整個協調過程中要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場上處理問題;既堅持原則,又善于聽取和各方意見,要理解被協調各方心情,掌握好說話分寸,要根據場合、對象采用不同方式和方法,心平氣和地進行交流溝通;決不能高高在上、以目中無人的態度進行交流,更不能將自己的意愿強加于別人,這樣不僅解決不了存在的問題,反而會將矛盾進一步激化。由于工程建設參建各方都是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因此,監理工程師在協調過程中,一定要遵循和諧的原則,采取適當的方式進行溝通協調,監理工程師在協調過程中,應本著實事求是,尊重事實的原則;以理服人,各方就能夠達到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并就所要解決的問題達到共同一致意見。
2.4監理進度方面管理 在對施工單位提供的工程進度計劃審查的基礎上,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網絡總進度計劃,并在每周的工程例會全面地檢查上周工程執行情況和下階段工程進度計劃情況,對現場投入的勞動力、施工機械和工程材料進行動態跟蹤檢查,發現偏差.提醒督促施工單位糾偏,及時采取妥善措施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工程施工有序進展,達到進度目標控制的全面實施。此外,對施工單位報審的施工方案積極提出審查意見,幫助施工單位采用科學、合理的施工組織方案和先進可靠的技術組織措施,以加快施工進度。監理工作應重視工作總結
2.5勤于整理相關材料,清楚相關程序 針對目前工程規模大、單體多、資料繁多的特點,監理人員要勤于編寫相關的監理技術資料,這是搞好現場監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在具體運作時,要做到及時向施工單位發出監理指示和相關審批文件,及時編寫好八項監理內部工作記錄和向業主提供的《監理月報》檔案資料。力爭做到及時、真實、齊全、有序,做到監理工作規范化,標準化。通過勤寫監理檔案資料,不但對各個施工階段的監理工作起到了促進作用,而且還為每個項目工程竣工驗收打下了良好的物質基礎。
3結語 我們只有經過不斷的研究、探索,讓工程監理回歸其“為業主提供全過程、全方位監督管理服務”的本來定位,才能使我國工程監理企業走向更廣闊的天地。監理人員是建設工程中一個必不可少的因子,要充分發揮監理人員在施工現場中的積極作用,就要求每一個參建單位作好本職工作,互相協調,為建設工程的更好的前景而努力。
參考文獻:
在施工階段監理工作中,監理對于工程項目目標的控制方法,主要有事前、事中及事后控制,而其控制的效果,將直接影響到工程的質量、進度及監理本身的工作質量。筆者經過多年的工作實踐,深感作為在監理工作中起到關鍵作用的監理工程師,其對工程控制環節的認識,將直接關系到工程的控制效果及監理工作本身的質量,對監理的社會形象也有一定的影響。在此,筆者把監理工作中體會到在現場工作幾個重要的控制環節分別陳述如下:
工程開工申請的審核是監理履行合同責任及規避責任風險的前提
工程開工申請的審核及開工令的發出,是監理工作中監理工程師對工程控制的第一個指令。在此之前,除了對現場施工準備工作的檢查,對施工單位項目部的組織措施、技術措施進行審查外,還應對是否已經辦好施工許可證、安全許可證的建設程序手續進行檢查,如均已齊全,則可同意開工。
但在實際工作中,筆者也碰到過一些為難的事情――建設單位招標時已經確定了開工日期,施工單位進場后簽定的合同即根據招投標要求確定的開工日期,辦理工程施工許可證時,因建設單位的原因,許可證遲遲不能辦理,而建設單位(特別是一些政府投資的形象政績性工程)則指令性要求必須開工。此時,作為監理方除了要求施工單位具備自身的開工條件外,在未見到許可證之前,可書面向建設單位發出聯系單,請示是否可以開工,如若建設單位有書面同意,則可根據建設單位的指令發出開工要求。
如:在某個政府實事工程中,招標中要求9月15日開工,施工單位中標后馬上簽訂合同并進場,而因建設單位用地手續不全,施工許可證尚不能批下。如此,監理工程師按照工程開工請示的慣例,向建設單位書面發出聯系單,請示是否開工,并請建設單位簽字、蓋章回復,在收到建設單位開工的明確指令后,根據建設單位的指令發出開工通知,并要求施工方補上許可證。后許可證在11月12日方才審批通過,而證上的開工日期竟然也是9月15日,這就意味著根據許可證日期,也可以在9月15日開工。
若此,監理方經過請示后發出開工令,既未違反規定,也滿足了建設單位的要求,同時對于監理開工審核的依據問題也打了個“球”,規避了監理方可能存在的某些操作責任風險。在工程開工的問題上,監理工程師可采取向建設單位書面報告的方式,既規避了一些爭議性的風險,又滿足了建設單位要求。同時,又遵守了《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139―2000)的相關規定。
二、施工方案及安全方案的審核對工程項目實施具有先導作用
對于整個施工過程來講,開工前的技術準備―――施工方案對工程的進行起到計劃和指導作用。監理施工方案的審核,也起到了預控及把握工程控制主動性的關鍵作用。
在工程實施中,存在較多階段性的施工方案及質量控制措施,均應報監理工程師審核。在一般建筑工程中,就有樁基、基坑基礎、主體工程等各階段的施工方案,而在此中間,筆者認為對工程質量、安全作用比較關鍵的,也是體會較深的就有以下幾個:
腳手架方案的審核及實施中的施工安全檢查
在工程施工中,特別是帶地下室的高層或多層建筑的施工時,腳手架工程對整個工程的質量、進度與安全有著不可忽視的影響。雖然,根據慣例來看,腳手架工程屬于施工臨時工程,其質量的控制可以不在監理工程師的工作范圍內,但根據目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四條中賦予監理的“方案審核”職責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09年5月13日新頒布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文)中的規定,對高層腳手架的安全控制的監理責任感予以了明確。
因腳手架的搭設,特別是高層建筑中腳手架搭設的方法、與主體結構的聯結方法,將直接對工程的施工產生影響。因此,監理工程師對工程腳手架方案的審核就意味著對影響主體工程因素的審核,其意義非常重要,況且,監理對工程安全的控制也越來越被各級重視,一旦工程出現安全方面的事故,監理首當其沖的被擺在了矛盾的前沿。
在腳手架方案的審核中,首先應對其計算中的取值進行審查。筆者在工作中,曾經碰到過這樣一件事:施工單位計算的腳手架的安全系數非常大,但仔細審核其荷載取值后發現―――在計算腳手架自重時,竟未算入各種扣件的自重,導致腳手架立桿計算時垂直荷載偏小,結果偏安全,筆者當場予以了糾正。
在腳手架方案的審核中,如碰到懸挑腳手架時,應注意對其懸挑受力構件的計算審核。有些工程中,懸挑的構件僅僅憑施工方的某些經驗,對懸挑抗傾覆節點的措施未能詳細計算,如此倒導致了安全隱患的存在,尤其在外墻粉刷開始時,由于腳手架上存在較大的施工活荷載,其懸挑件抗傾覆節點的措施是否滿足功能要求是腳手架安全的關鍵。
另外,在腳手架工程中的聯結件的簽證問題:根據工程造價的有關規定,高層腳手架工程與主體結構的聯結件,采用包干的方式結算。現場監理可以對施工單位預埋的聯結件進行清點簽證,如超過了定額包干的費用,則可按照規定按實簽證結算。
(2)土方基坑的開挖方案審查及對邊坡穩定的影響
在帶地下室的工程中,基坑的施工是一個重點控制的內容,同時,深基坑的施工及安全,又屬于《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文)所規定控制的內容之一。在對于深基坑的施工控制中,必須注意的問題主要有兩個方面:土方開挖的順序和邊坡的穩定。
在實際工程中,帶地下室的工程特別是高層建筑,往往采用樁基基礎,此時基坑的開挖必須注意基坑底土在打樁后孔隙水壓力的釋放問題。
在樁基打入后,基坑底部的土層因樁的擠密效應,存在較大的孔隙水壓力,尤其在基礎底土層狀況較差的位置,挖土過程中如果不注意開挖順序,則會出現基坑底土的流變,出現基坑邊坡的變形及產生大面積的滑移,影響基坑安全,使坑底樁基產生位移。
筆者在監理煙臺開發區××住宅小區工程時碰到這樣一件事:由其他單位負責的一標段基坑施工時,基坑深度為4.5m,坐落在層厚達6―12m的飽和粉質淤泥質土層內。基坑開挖時,監理及施工單位均未對開挖的基坑邊進行控制,挖出的土隨意堆在基坑邊上,最后導致了基坑邊坡的深層滑移,基坑內坡底附近的樁頂因此向坑內方向偏移了0.6―――1.1m。這個教訓非常能讓人引以為戒。后來在本人負責監理的該小區時,充分注意了挖土對基坑的影響因素,確保了基坑及坑底樁基的穩定。
由此可見,在開工前根據工程地質情況,仔細審核土方基坑的開挖方案,對工程基礎施工的質量與安全有著前提保證作用。
(3)在施工過程中尤其要注意由于施工方案的改變而引起其他施工參數的變化。例如在深圳龍華××保障性住房項目管樁施工過程中,設計要求有效樁長L
群體工程中監理例會的協調對工程順利實施起保障作用
在群體工程的監理中,由于各工程的具體構成、情況、施工單位資源的配置、進度等各有不同,監理為實現工程的總體目標,應利用每周監理例會的機會,對各單體工程的進度及質量進行督促及對比;
在例會上,監理工程師應充分發揮監理對工程控制的主導作用,及時抓住群體工程建設的總體進度要求及質量控制的主動權,對各工程已經雛形出現的質量問題進行分析原因,對下周施工計劃中的重點控制內容進行預控;對工程的進度問題,則對照工程總體進度計劃,將各單體工程間進行比較,充分利用施工單位之間進度差,進行對比督促,對個別表現較差的施工單位,在會議上明確責任,充分運用支付審核手段進行督促。
本人在負責某工程項目的監理工作中,對該小區8.53萬平方米14個單體的群體工程,采用了周例會的形式進行協調督促。
每次開例會時,先總結上周的質量情況及進度情況,就質量問題提出監理主導性的意見,對下周施工中各單位必須注意的重點及監理對質量控制點的檢查進行明確。
對于工程進度問題,先要求各施工單位匯報各自已有進度及下周進度計劃,對照各自的總進度計劃,滯后的要求施工單位落實措施。由于一般施工單位均有自尊心,不愿在眾多施工單位面前“出丑”,因此,各施工單位能對自己的進度進行合理安排,不愿在例會出“洋相”,該工程項目的群體進度基本上能按照開發商的要求予以一步步實現。有個別施工單位當時有些“臉皮厚”,在進度措施方面只停留與口頭承諾,但經監理工程師多次采取控制付款等措施督促后,在后階段終于能按照開工時的進度計劃進行施工。
因此,在群體建筑的進度控制及協調時,每周的工程例會是監理工程師對工程控制的較好機會,應好好利用,通過例會抓住工程控制的主動權。
充分運用工程支付控制為監理控制效果實現的必要手段
在工程監理工作中,常碰到某些施工單位不服從管理,一付“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
對于這種施工單位,監理可以與建設單位協商一致,對工程款的拔付按照“先報監理審批,再由監理上報建設單位”的付款程序。當施工單位有不服從管理要求時,采取控制付款的手段對其進行控制性“制裁”,使施工單位充分認識到“只有服從監理的控制管理”,施工才能順利進行,工程才能盡快到手,徹底改變某些施工單位“監理僅僅是做做資料,有與沒有一樣,工程做了就必須付款”的思想,用監理自己的力量,對施工單位進行影響,使其服從監理管理。
在本人的工作實踐中,比較重要的一件事是在開工前,與建設單位協商好工程付款的順序,即由建設單位出面明確―――只有經過了監理簽字認可后,施工單位才有可能拿到工程款,否則建設單位決不付款。
在監理前述工程時,建設單位充分支持了監理對于工程款付款程序的要求,連建設單位的甲供材料付款也要報監理審批。該工程的甲供材料經監理驗收合格后再由總監審核付款申請,杜絕了以前甲供材料進場因是建設單位供應而無人敢進行控制的現象,全面把好了工程材料進場關。
由于甲供材料的付款也由監理審批,因此各參建施工單位的每月產值報表也基本能按時上報監理組,在工程驗收中,也未發生施工單位對監理意見“陽奉陰違”的現象,在工程實施中監理樹立了相當的威信,工程控制的效果也較為明顯。
嚴把工程質量驗收關對工程控制有著關鍵性的意義
在工程進行的過程中,驗收前往往是施工單位最容易松勁的時候。在驗收前,施工力量往往被派往別處,項目經理也不如以前那樣每天到現場了。
此時,監理工程師應對現場待驗收的實物工程進行認真仔細的檢查驗收,發現問題及時用書面通知施工單位,有必要時還可以開專門的監理例會,落實整改意見及協調問題。在全部完成后,組織監理組成員及施工單位有關人員,對工程進行驗收前的逐項檢查,在具備
驗收條件后,組織工程的預驗收,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參加,對工程的各細部、各功能進行驗收,并做好預驗收記錄,對各方提出的意見進行匯總分析,確定落實的時間及要求。
例如在深圳龍華××保障性住房項目施工過程中,基礎承臺澆注混凝土前對磚胎模和鋼筋隱蔽工程驗收時,由于某些承臺在設計時倆倆靠在一起,而且是角對邊相連,施工單位準備將倆個承臺同時澆注。根據本人多年的設計經驗,考慮到在上部荷載逐步加大后由于倆個承臺的沉降差,會在接觸點處(寬度在20至50公分)產生應力集中,使此處產生剪切破壞,從而引起上部結構破壞,因此在監理例會上本人提出將此處用模板隔開。經過甲方與設計人員溝通后決定用PE板隔開后再澆注混凝土,避免了安全隱患。
工程驗收關的控制,關系到項目最后的質量總體控制效果,在對預驗收中提出整改意見的落實過程中,監理應進行跟蹤控制檢查,嚴把工程最后的質量驗收關,確保監理事后控制措施的落實和工程項目目標的實現。
一、工程立項
工程立項屬于項目決策過程,是對擬建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技術經濟論證,對不同建設方案進行技術經濟比較并做出判斷和決定的過程。立項決策正確與否,直接關系到項目建設成敗。
(一)工程立項流程
工程立項階段的主要工作包括編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項目評估和決策,具體流程見圖2。
(二)工程立項環節的主要風險及管控措施
1.編制項目建議書
項目建議書是企業(項目建設單位)根據工程投資意向、綜合考慮產業政策、發展戰略、經營計劃等提出的建設某一工程項目的建議文件,是對擬建項目提出的框架性總體設想。對于非重大項目,也可以不編制項目建議書,但仍需開展可行性研究。項目建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1)項目的必要性和依據;(2)產品方案、擬建規模和建設地點的初步設想;(3)投資估算、資金籌措方案設想;(4)項目的進度安排;(5)經濟效果和社會效益的初步估計;(6)環境影響的初步評價等。項目建議書編制完成后,應報企業決策機構審議批準,并視法規要求和具體情況報有關政府部門審批或備案。該環節的主要風險是:投資意向與國家產業政策和企業發展戰略脫節;項目建議書內容不合規、不完整,項目性質、用途模糊,擬建規模、標準不明確,項目投資估算和進度安排不協調。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企業應當明確投資分析、編制和評審項目建議書的職責分工。第二,企業應當全面了解所處行業和地區的相關政策規定,以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依據,結合實際建設條件和經濟環境變化趨勢,客觀分析投資機會,確定工程投資意向。第三,企業應當根據國家和行業有關要求,結合本企業實際,規定項目建議書的主要內容和格式,明確編制要求;在編制過程中,要對工程質量標準、投資規模和進度計劃等進行分析論證,做到協調平衡。第四,對于專業性較強和較為復雜的工程項目,可以委托專業機構進行工程投資分析,編制項目建議書。第五,企業決策機構應當對項目建議書進行集體審議,必要時,可以成立專家組或委托專業機構進行評審;承擔評審任務的專業機構不得參與項目建議書的編制。第六,根據國家規定應當報批的項目建議書必須及時報批并取得有效批文。
2.可行性研究
企業應當根據經批準的項目建議書開展可行性研究、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1)項目概況;(2)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和市場預測;(3)項目建設選址及建設條件論證;(4)建設規模和建設內容;(5)項目外部配套建設;(6)環境保護,勞動保護與衛生防疫,消防、節能、節水;(7)總投資及資金來源;(8)經濟、社會效益;(9)項目建設周期及進度安排;(10)招投標法規定的相關內容等。可行性研究報告一經批準,投資估算就是具體項目投資的最高限額,其誤差一般應控制在10%以內。該環節的主要風險是:缺乏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流于形式,導致決策不當,難以實現預期效益,甚至可能導致項目失敗;可行性研究的深度達不到質量標準和實際要求,無法為項目決策提供充分、可靠的依據。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企業應當根據國家和行業有關規定以及本企業實際,確定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內容和格式,明確編制要求。第二,委托專業機構進行可行性研究的,應當制定專業機構的選擇標準,確保可行性研究科學、準確、公正。在選擇專業機構時,應當重點關注其專業資質、業績和聲譽、專業人員素質、相關業務經驗等。第三,切實做到投資、質量和進度控制的有機統一,即技術先進性和經濟可行性要有機結合。建設標準要符合企業實際情況和財力、物力的承受能力,技術要先進適用,對于擬采用的工藝,既要考慮其對產品質量的提升作用,又要考慮企業營銷狀況和走勢,避免盲目追求技術先進而造成投資損失浪費。
3.項目評審與決策
可行性研究報告形成后,企業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或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機構,對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全面審核和評價,提出評審意見,作為項目決策的重要依據。該環節的主要風險是:項目評審流于形式,誤導項目決策;權限配置不合理,或者決策程序不規范,導致決策失誤,給企業帶來巨大經濟損失。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企業應當組建項目評審組或委托具有資質的專業機構對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評審。項目評審組成員不得參與可行性研究,委托專業機構進行評審的,該專業機構不得參與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審組成員應當熟悉工程業務,并具有較廣泛的代表性;評審組的決策機制要充分兼顧項目投資、質量、進度各方面的不同意見;項目評審應實行問責制,評審組成員要對其出具的評審意見承擔責任。第二,在項目評審中,要重點關注項目投資方案、投資規模、資金籌措、生產規模、布局選址、技術、安全、環境保護等方面情況,核實相關資料的來源和取得途徑是否真實、可靠,特別要對經濟技術可行性進行深入分析和全面論證。第三,企業應當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對工程項目進行決策,決策過程必須有完整的書面記錄,并實行決策責任追究制度。重大工程項目,應當報經董事會或者類似決策機構集體審議批準,任何個人不得單獨決策或者擅自改變集體決策意見。
另需注意:工程項目立項后、工程項目決策正式施工前,建設單位還應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城市規劃、環境保護、安全、施工等方面的許可。例如:通過“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向人防主管部門報批人防規劃設計,向園林主管部門報批綠化規劃方案,在開工前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等。
二、工程設計
(一)工程設計流程
根據國家規定,一般工業項目設計可按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2個階段進行,對于技術上復雜、在設計時有一定難度的工程,可以按初步設計、技術設計和施工圖設計3個階段進行。對于大型建設項目,如大型礦區、油田等的設計除按上述規定分為3個階段外,還應進行總體規劃設計或總體設計;對于小型工程項目,也可以簡化為施工圖設計1個階段。本文主要介紹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
(二)工程設計環節的主要風險及管控措施
1.初步設計
依據工程建設確定投標人資格的要求,應盡量擴大潛在投標人的范圍,建設單位可以自行完成初步設計或委托其他單位進行初步設計。通過初步設計可以明確擬建工程在指定地點和規定期限內建設的技術可行性和經濟合理性,同時確定主要技術方案、工程總造價和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初步設計階段的一項重要工作是編制設計概算。設計概算是編制項目投資計劃、確定和控制項目投資的依據,也是簽訂施工合同的基礎依據。該環節存在的主要風險是:設計單位不符合項目資質要求;初步設計未進行多方案比選;設計人員對相關資料研究不透徹,初步設計出現較大疏漏;設計深度不足,造成施工組織不周密、工程質量存在隱患、投資失控以及投產后運行成本過高等。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建設單位應當引入競爭機制,采用招標方式,根據項目特點選擇具有相應資質和經驗的設計單位。第二,在工程設計合同中,要細化設計單位的權利和義務,特別是一個項目由幾個單位共同設計時,要指定一個設計單位為主體設計單位,主體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設計的合理性和整體性負責。第三,建設單位應當向設計單位提供開展設計所需的詳細的基礎資料,并進行有效的技術經濟交流,避免因資料不完整造成設計保守、投資失控等問題。第四,建立嚴格的初步設計審查和批準制度,通過嚴格的復核、專家評議等制度,層層把關,確保評審工作質量。在初步設計審查中,技術方案是審查的核心和重點,重大技術方案必須進行技術經濟分析比較、多方案比選。此外,還應關注初步設計規模是否與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任務書一致,有無夾帶項目、超規模、超面積和超標準的問題。
2.施工圖設計
施工圖設計主要是通過圖紙,把設計者的意圖和全部設計結果表達出來,作為施工建造的依據。施工圖預算是在施工圖設計完成后、工程開工前,根據已批準的施工圖紙、現行的預算定額、費用定額和所在地區人工、材料、設備與機械臺班等資源價格,按照規定的計算程序確定工程造價的技術經濟文件。對建設單位而言,施工圖預算是確定工程招標控制價的依據,也是撥付工程款及辦理工程結算的依據。對施工單位而言,施工圖預算是施工單位投標報價的參考依據,也是安排調配施工力量,組織材料供應的依據。該環節存在的主要風險是:概預算嚴重脫離實際,導致項目投資失控;工程設計與后續施工未有效銜接或過早銜接,導致技術方案未得到有效落實,影響工程質量,或造成工程變更,發生重大經濟損失。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建立嚴格的概預算編制與審核制度。建設單位應當組織工程、技術、財會等部門的相關專業人員或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對編制的概算進行審核,重點審查編制依據、項目內容、工程量的計算、定額套用等是否真實、完整和準確。第二,建立嚴格的施工圖設計管理制度和交底制度。在對施工圖設計進行審查時,應重點關注施工圖設計能否滿足全面施工及各類設備安裝要求,施工圖設計質量是否符合國家和行業規定,各專業工種之間是否做到了有效配合等。施工圖設計基本完成后,開施工圖會審會議,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共同審閱施工圖文件,設計單位應進行技術交底,介紹設計意圖和技術要求,及時溝通問題,修改不符合實際和有錯誤的圖紙,會議應形成書面紀要。第三,制定嚴格的設計變更管理制度。設計單位應當提供全面、及時的現場服務,避免設計與施工相脫節的現象發生,減少設計變更的發生。對確需進行的變更,應盡量控制在設計階段,采用層層審批等方法,使投資得到有效控制。因設計單位的過失造成設計變更的,應由設計單位承擔相應責任。第四,建設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管理要求執行各項設計報批要求,杜絕出現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現象。第五,可以引入設計監理,提高設計質量。
三、工程招標
(一)工程招標流程
工程招標一般包括招標、投標、開標、評標和定標5個主要環節(見圖3)。
(二)工程招標環節的主要風險及管控措施
1.招標
在招標前期準備階段,應確定招標組織方式(自行招標、委托招標)和招標方式(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等。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公告可以由招標人自行編制,也可以委托專業招標機構編制。投標資格的審查可以在投標前審查(資格預審),也可以在開標后審查(資格后審)。該環節存在的主要風險是:招標人肢解建設項目,致使招標項目不完整,或逃避公開招標;投標資格條件因人而設,未做到公平、合理,可能導致中標人并非最優選擇;相關人員違法違紀泄露標底,存在舞弊行為。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本著公開、公正、平等競爭的原則,建立健全本單位的招投標管理制度,明確應當進行招標的工程項目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程序,以及投標、開標、評標、定標等各環節的管理要求。第二,工程立項后,對于是否采用招標,以及招標方式、標段劃分等,應由建設單位工程管理部門牽頭提出方案,報經建設單位招標決策機構集體審議通過后執行。第三,建設單位確需劃分標段組織招標的,應當進行科學分析和評估,提出專業意見;劃分標段時,應當考慮項目的專業要求、管理要求、對工程投資的影響以及各項工作的銜接,不得違背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招標設計方案,將應當由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工程項目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單位。第四,招標公告的編制要公開、透明,嚴格根據項目特點確定投標人的資格要求,不得根據“意向中標人”的實際情況確定投標人資格要求。建設單位不具備自行招標能力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招標機構招標。第五,建設單位應當根據項目特點決定是否編制標底;標底編制過程和標底應當嚴格保密。
2.投標
招標人可以根據招標項目的具體情況,組織投標人考察項目現場,以便投標人更為深入地了解項目情況。招標人可以召開投標預備會,解答投標人對工程項目提出的具體問題。之后,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必須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該環節存在的主要風險是: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存在舞弊行為;投標人的資質條件不符合要求或掛靠、冒用他人名義投標,可能導致工程質量難以達到規定標準等。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對投標人的信息采取嚴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投標人之間串通舞弊。第二,科學編制招標公告,合理確定投標人資格要求,盡量擴大潛在投標人的范圍,增強市場競爭性。第三,嚴格按照招標公告或資格預審文件中確定的投標人資格條件對投標人進行實質審查,通過查驗資質原件、實地考察,或到工商和稅務機關調查核實等方式,確定投標人的實際資質,預防假資質中標。第四,建設單位應當履行完備的標書簽收、登記和保管手續。簽收人要記錄投標文件簽收日期、地點和密封狀況,簽收標書后應將投標文件存放在安全保密的地方,任何人不得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
3.開標、評標和定標
開標時間和地點應當在招標文件中預先確定。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推薦合格的中標候選人。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從中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人,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該環節主要風險是:開標不公開、不透明,損害投標人利益;評標委員會成員缺乏專業水平,或者建設單位向評標委員會施加影響,致使評標流于形式;評標委員會成員與投標人串通作弊,損害招標人利益。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開標過程應邀請所有投標人或其代表出席,并委托公證機構進行檢查和公證。第二,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確保其成員具有較高的職業道德水平,并具備招標項目專業知識和豐富經驗。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嚴格保密。評標委員會成員和參與評標的有關工作人員不得私下接觸投標人,不得收受投標人任何形式的商業賄賂。第三,建設單位應當為保證評標委員會獨立、客觀地進行評標工作創造良好條件,不得向評標委員會成員施加影響,干擾其客觀評判。第四,評標委員會應當在評標報告中詳細說明每位成員的評價意見以及集體評審結果,對于中標候選人和落標人要分別陳述具體理由。每位成員應對其出具的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第五,中標候選人是1個以上時,招標人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權限,由決策機構審議決定中標人。
4.簽訂合同
中標人確定后,建設單位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同中標人訂立書面合同,雙方不得另行訂立背離招標文件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在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方面,除應當遵循《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16號――合同管理》的統一要求外,還應特別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建設單位應當制定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明確各部門在工程合同管理和履行中的職責,嚴格按照合同行使權力和履行義務。第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各類分包合同、工程項目施工內部承包合同應當按照國家或本建設單位制定的示范文本的內容填寫,清楚列明質量、進度、資金、安全等各項具體標準,有施工圖紙的,施工圖紙是合同的重要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建設單位應當建立合同履行執行情況臺賬,記錄合同的實際履約情況,并隨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履行其義務,建設單位的履約情況也應及時做好記錄并經對方確認。
四、工程建設
工程建設指的是工程建設實施,即施工階段。建設成本、進度和質量的具體控制主要就在這一階段。基本流程見圖4。
在工程建設階段,有幾項重要工作穿插在施工過程中,包括工程監理、工程物資采購和工程價款結算等。工程監理是指具有相關資質的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的委托,依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設合同,代替建設單位對承建單位的工程建設實施監控的一種專業化服務活動。監理單位接受委任后應組建現場監理機構,并在開工通知前進駐工地,及時開展監理工作。
(一)施工質量、進度和安全的主要管控措施
該環節存在的主要風險有:盲目趕進度,犧牲質量、費用目標,導致質量低劣,費用超支;質量、安全監管不到位,存在質量隱患。主要管控措施如下。
在工程進度管控方面:第一,監理單位應當建立監理進度控制體系,明確相關程序、要求和責任。第二,承包單位應按合同規定的工程進度編制詳細的分階段或分項進度計劃,報送監理機構審批后,嚴格按照進度計劃開展工作。制定的進度計劃應當適合建設工程的實際條件和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并與承包單位勞動力、材料、機械設備的供應計劃協調一致。確需調整進度的,必須優先保證質量,并同建設單位、監理機構達成一致意見。第三,承包單位至少應按月對完成投資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對比,工程的實際進度與批準的合同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單位應提交修訂合同進度計劃的申請報告,并附原因分析和相關措施,報監理機構審批。
在工程質量管控方面:第一,承包單位應當建立全面的質量控制制度,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本單位質量控制體系進行建設,并在施工前列出重要的質量控制點,報經監理機構同意后,在此基礎上實施質量預控。質量控制點中的重點控制對象包括:人的行為,關鍵過程、關鍵操作,施工設備材料的性能和質量,施工技術參數,某些工序之間的作業順序,有些作業之間的技術間歇時間,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的應用,對工程質量產生重大影響的施工方法等。第二,承包單位應按合同約定對材料、工程設備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藝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和檢驗,定期編制工程質量報表,報送監理機構審查。關鍵工序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第三,監理機構有權對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藝進行檢查驗收,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要求承包單位立即返工修改,直至符合驗收標準為止。對于主要工序作業,只有監理機構審驗后,才能進行下道工序。
在安全建設管控方面:第一,建設單位應當加強對施工單位的安全檢查,并授權監理機構按合同約定的安全工作內容監督、檢查承包單位安全工作的實施。此外,建設單位不得對承包單位、監理機構等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第二,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第三,承包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法建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細化各項安全防范措施。承包單位應當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施工過程中的造價控制主要體現在編制資金使用計劃和工程款結算方面,可參見“工程價款結算”部分。
(二)工程物資采購的主要管控措施
工程物資包括材料和設備。為了保證項目順利進行,需要按照施工進度需要,及時購置材料和設備。材料和設備采購一般占到工程總造價的60%以上,對工程投資、進度、質量等具有重大影響。該環節的主要風險是:工程物資采購過程控制不力,材料和設備質次價高,不符合設計標準和合同要求,影響工程質量和進度。工程物資采購管控方面,除應當遵循《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7號――采購業務》的統一要求外,還應當特別關注以下方面:第一,重大設備和大宗材料的采購應當采用招標方式。第二,對于由承包單位購買的工程物資,建設單位應當采取必要措施,確保工程物資符合設計標準和合同要求。首先,在施工合同中,建設單位應具體說明建筑材料和設備應達到的質量標準,明確責任追究方式。其次,對于承包單位提供的重要材料和工程設備,應由監理機構進行檢驗,查驗材料合格證明和產品合格證書,一般材料要進行抽檢。未經監理人員簽字,工程物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裝,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再次,運入施工場地的材料、工程設備,包括備品、備件、安裝專用工器具等,必須專用于合同工程,未經監理人員同意,承包單位不得運出施工場地或挪作他用。
(三)工程價款結算的主要管控措施
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之間的工程價款結算是建設期間的一項重要內容。根據財政部、原建設部《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的規定,工程價款結算是指對建設工程的發包承包合同價款進行約定和依據合同約定進行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工程竣工價款結算的活動。施工合同簽訂后,建設單位一般先向承包單位支付一筆預付款,之后,按周期或項目目標撥付工程進度款。實際工作中,工程進度款大部分按月結算。年終或工程竣工后進行清算(工程進度款結算程序見圖5)。該環節存在的主要風險是建設資金使用管理混亂,項目資金不落實,導致工程進度延遲或中斷。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建設單位應當建立完善的工程價款結算制度,明確工作流程和職責權限劃分,并切實遵照執行。財會部門應當安排專職的工程財會人員,認真開展工程項目核算與財務管理工作。第二,資金籌集和使用應與工程進度協調一致,建設單位應當根據項目組成(分部、分項工程)結合時間進度編制資金使用計劃,作為資產管控和工程價款結算的重要依據。這方面的管控措施同時可參照《企業內部控制應有指引第6號――資金活動》。第三,建設單位財會部門應當加強與承包單位和監理機構的溝通,準確掌握工程進度,確保財務報表能夠準確、全面地反映資產價值,并根據施工合同約定,按照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辦理工程價款結算。建設單位財會部門應認真審核相關憑證,嚴格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既不應違規預支,也不得無故拖欠。第四,施工過程中,如果工程的實際成本突破了工程項目預算,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分析原因,按照規定的程序予以處理。
(四)工程變更的主要管控措施
在建設過程中由于某些情況發生變化,有時需要對工程進行必要變更。工程變更包括工程量變更、項目內容的變更、進度計劃的變更、施工條件的變更等,但最終往往表現為設計變更(以設計變更為例,基本流程見圖6)。該環節存在的主要風險是現場控制不當,工程變更頻繁,導致費用超支、工期延誤。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建設單位要建立嚴格的工程變更審批制度,嚴格控制工程變更,確需變更的,要按照規定程序盡快辦理變更手續,減少經濟損失。對于重大的變更事項,必須經建設單位、監理機構和承包單位集體商議,同時嚴加審核文件,提高審批層級,依法需報有關政府部門審批的,必須取得同意變更的批復文件。第二,工程變更獲得批準后,應盡快落實變更設計和施工,承包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全面落實變更指令。第三,如因人為原因引發工程變更,如設計失誤、施工缺陷等,應當追究當事單位和人員的責任。第四,對工程變更價款的支付實施更為嚴格的審批制度,變更文件必須齊備,變更工程量的計算必須經過監理機構復核并簽字確認,防止承包單位虛列工程費用。
五、工程驗收
(一)竣工驗收流程
竣工驗收一般建立在分階段驗收的基礎之上,前一階段已經完成驗收的工程項目在全部工程驗收時原則上不再重新驗收。竣工驗收是全面檢驗建設項目質量和投資使用情況的重要環節(基本流程見圖7)。
(二)竣工驗收環節的主要風險及管控措施
在竣工驗收環節,除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外,還有竣工結算和竣工決算兩項重要工作。工程竣工結算是指承包單位按照合同規定的內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經驗收質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與建設單位進行的最終工程價款結算。竣工結算由承包單位編制,建設單位可直接進行審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進行審查。竣工結算辦理完畢,建設單位應根據確認的竣工結算書在合同約定時間內向承包單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竣工決算是以實物數量和貨幣指標為計量單位,綜合反映竣工項目從籌建開始到項目竣工交付使用為止的全部建設費用、財務情況和投資效果的總結性文件。建設單位應在收到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后,及時編制竣工決算。竣工決算是辦理固定資產交付使用手續的依據,竣工驗收環節存在的主要風險是:竣工驗收不規范,質量檢驗把關不嚴,可能導致工程存在重大質量隱患;虛報項目投資完成額、虛列建設成本或者隱匿結余資金,竣工決算失真;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后,未及時進行估價、結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