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丁香婷婷妞妞基地-国产人人爱-国产人在线成免费视频麻豆-国产人成-91久久国产综合精品-91久久国产精品视频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自然遺產定義范文

自然遺產定義精選(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自然遺產定義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自然遺產定義

第1篇:自然遺產定義范文

2008年版的《實施世界遺產公約操作指南》中將“文化景觀”與歷史城鎮和城鎮中心、運河和文化線路列為“特殊的遺產類型”(specific types of properties),建議采用特殊導則以幫助上述遺產類型的評估。這份文件說明了文化景觀和其他三類遺產類型不同以往的文化遺產,它們的研究方法、價值評估和保護策略都有其特殊性。2009年世界遺產中心和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編輯《文化景觀保護和管理手冊(草案)》,這是文化景觀保護的重要文件,它就“文化景觀”保護和管理的核心議題如定義、類型、價值評估和管理框架進行了系統總結。中國作為具有豐富“文化景觀”資源的國家,列入世界遺產“文化景觀”類型的遺產地已有廬山(1995年)、五臺山(2009年)和西湖(2011年)三處。“文化景觀”這一相對陌生、新興的研究領域逐漸成為中國文物保護實踐的研究熱點之一。

盡管“景觀”一詞已經有“文化”延伸內涵,但發展“文化景觀”這一新遺產類型是為了明確表達人類與自然的相互作用及其景觀中所存在的物質和非物質價值。文化景觀定義:“是文化財產(cultural properties)的一種,代表人類與自然的共同作品”。它證明了人類社會和聚落在時間歷程中的進化,這種進化發展的過程受到來自自然環境、社會、經濟和文化等方面內部或外部力量的限制或機遇的影響。文化景觀概念的關鍵在于,它是人類文化與所處自然環境之間相互作用在地理一文化語境下的多樣性表達。

文化景觀在物質層面涵蓋了自然遺產和文化遺產兩個領域,但又不完全等同于自然遺產、文化遺產。其定義直接決定了“文化景觀”遺產價值的特殊性。它不同于文化遺產對三大價值即歷史價值、科學價值和藝術價值的評估體系,而是強調“文化景觀”類型的遺產地具有文化價值(cultural values in landscape)和自然價值(natural values of cultural landscapes)。這一觀點的形成是因在文化景觀保護實踐中,常會發現一些文化景觀提名地不僅符合文化遺產價值標準,同時符合自然遺產價值標準。這使得文化景觀價值難以按照以往的評估標準而劃定,從而發展出符合文化景觀遺產特點的價值評估體系。文化景觀的文化價值強調了景觀的歷史可識別性(historical identity)和它保持著作為一種可延續的記憶的屬性。文化景觀可能與當地居民的活態傳統(living tradition)直接聯系,也可能存活于人類的記憶和想象中;并與場所名稱、宗教和民俗等密切相關。文化景觀的自然價值在于它的保護有利于傳統土地利用方式的可持續發展,可以保持或增加遺產的自然價值;并且遺產地所延續的傳統土地利用方式可以保護生物多樣性。文化景觀雖帶有景觀一詞,但它的自然價值并不僅限于遺產地的景觀價值或美學價值。考察文化景觀類型遺產地時可以發現,當人類生產生活活動順應自然環境條件時,遺產地的景觀必然是和諧美好。

文化景觀建立體現其遺產地特殊性的價值評估體系,可以幫助人們更好理解文化景觀,更確切地評估遺產地價值。以2004年世界文化景觀遺產地意大利Val d''Orcial為例,它位于意大利中部托斯卡納地區的錫耶納。遺產地以其優美寧靜的田園風格著稱,文化景觀形成主要在14世紀至15世紀。這時正是錫耶納城市強盛期,也是錫耶納畫派(Siena school)藝術創作巔峰期。錫耶納貴族和富有市民投資鄉間地產,并按照他們對理想田園的精神追求而經營建造鄉間的城鎮、別墅、農合、田地。Val d''Orcial的優美風景給予藝術家創作的靈感,藝術家的審美傾向和人文氣息也影響了業主對Val d''Orcial環境的理解和建設活動。16世紀佛羅倫薩的崛起導致了錫耶納失去其金融、藝術、經濟中心地位,Val d''Orcial因城市的土地擁有者缺乏經濟實力而逐漸停止建設。Val d''Orcial的人文景觀保留至今,并因此具有典型的文藝復興時期風格。從這個案例可以了解Val d''Orcial的價值體現在文化和自然方面,人類有意識的創造活動改變自然環境并增加了環境的自然價值;在建設和經營的過程中,自然環境被賦予非常豐富的人文內涵,它與其間人類的建設活動共同成為當時人文主義者理想家園的理想范式。按照文化遺產的歷史、科學、藝術價值評估方式,將可能忽略遺產地的自然價值,并可能導致無法闡明人類活動與自然環境的聯系和相互作用對遺產地價值的影響。

第2篇:自然遺產定義范文

關鍵詞:人文地理;教學;世界遺產

引言

1998年,北京大學正式增設世界遺產這一課程,隨后多所高校均開設此課程。此后,對世界遺產的研究成為教育領域中的熱點。對近幾年的研究成果總結發現,在教育領域中,世界文化遺產的功能以及其實現的途徑主要源于對其本身的探究。就世界遺產來講,綜合性較強是其最為明顯的特征之一。其與多門學科存在聯系,但是在實際的應用中,與旅游產業的聯系最為緊密,所以對旅游教育這一學科的研究最多。但是在其余學科中,對世界遺產在學科的作用研究相對較弱。就世界遺產這一素材而言,其與世界接軌,其在教育領域中的研究將直接影響部分學科是否發生改變。

就整體以及個體的世界遺產、空間分布以及景觀特征來講,地理學與世界遺產存在非常緊密的聯系。分析兩者的內容以及廣泛性來講,兩者同樣存在很多相同之處。就世界遺產來講,按照定義,在地理研究領域中,世界遺產是極端性非常強的研究內容。其主要原因是在評選世界遺產時,需要全球最為權威的部門以及最權威的專家進行考證,然后給予批準獲得的。在地理的研究中,世界遺產相似內容的存在使其具有非常重要的研究意義,這就要求人們在地理教學的過程中與世界遺產相互結合,進行教育的開展。在本文中,以人文地理與世界遺產相似的知識為基礎對人文地理在教學中世界遺產的作用以及發展方向進行具體探究,為以后的研究提供理論基礎以及提高學者對世界遺產的重視程度。

一、世界遺產在人文方面的表現

1、文化景觀、雙重遺產以及世界文化遺產

在《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中將世界遺產分為兩大類,分別是自然遺產以及文化遺產。就后者來講,其主要涵蓋建筑群、遺址以及文物等方面的內容。如果世界遺產在自然以及人文要素都與《公約》中的相關標準相符合,那么就稱其為雙重標準。

為了將自然環境以及人類文化之間的和諧凸顯出來,世界文化遺產增設了“文化景觀”。就本質而言,世界文化遺產涵蓋絕大部分文化景觀,剩余的則為雙重遺產。換而言之,文化景觀是雙重遺產以及世界文化遺產的一種。因此,為了避免出現重復,在《世界遺產名錄》中,除了雙重、自然以及文化三方面之外,文化景觀將會被重新列出。就當前世界文化遺產來講,大部分屬于文化遺產。在2012年之前,963項世界文化遺產中,涵蓋28項雙重遺產,725項文化遺產。

2、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代表

在《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里不涵蓋非物質文化遺產,為了彌補這一缺陷,聯合國相關部門出臺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對于《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來講, 其涵蓋的內容同樣屬于文化遺產的范疇。

二、人文地理學與世界遺產在知識方面的共性

1、世界遺產組成的闡述

在2011年,《世界遺產與年輕人》出版之后,國內出現多個有關的書目,主要有《世界遺產》、《世界遺產學》等多個書目。這些書目的出刊主要是為了更好的滿足中學所學的《世界文化遺產薈萃》的科目,為學生的學習奠定扎實的基礎。對以上著作進行總體歸納發現,他們在內容框架方面主要涵蓋概述、分類的介紹、具體的例子、如何保護等多個方面,下面進行具體分析。

概述。就概述內容而言,其主要涵蓋《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的來源以及本書大致內容的介紹。

分類以及舉例。在第二部分中,主要將世界遺產進行類型的劃分,并通過具體例子進行介紹,主要包括文化景觀、世界自然遺產等類型。

介紹及舉例。在本部分中,主要對《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基本內容進行具體介紹,在介紹的過程中選取合適的案例。

保護以及利用的具體方法。在本部分中,主要對世界遺產當前所遇問題以及如何保護利用進行具體分析。就世界文化遺產來講,物質類的遺產類型主要涵蓋皇宮、廣場、園林、當代都市、鄉村等多個方面。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中,列舉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代表作品,其可以是表述的,也可以是口頭傳說的,也包括社會風俗、表演藝術、傳統手藝等方面的內容。

2、人文地理與世界遺產在知識方面的共性

①研究對象具有互相涵蓋的性質

在各種類型的遺產中,除了雙重遺產具備文化遺產的文化要素標準之外,大部分的物質文化遺產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代表作品都屬于文化遺產的范疇。分析上述的分類可知,在世界文化遺產中,基本上涵蓋了所有非物質以及物質文化遺產的文化要素。因此,對于人文地理來講,其研究對象為多種人文現象。對于當前已經出版的有關人文地理的教材來講,其在人文要素方面主要涵蓋地名、語言、聚落、民俗等多個方面。這些內容與世界遺產中的很多類型都相同,但是兩者也有不同之處。那就是在歷史長河中,世界文化遺產屬于人類自身創造的一種文化現象。但是對于人文地理來講,其對當前主流的一種文化現象更加注重。對于前者而言,其要求在文化現象中,具有最豐富、最優質的內涵,但是對于后者來講,其主要對實際的使用價值更為注重。

第3篇:自然遺產定義范文

【關鍵詞】遺址;遺址博物館;遺址公園;差異

一、遺址的定義

關于遺址如何定義,Angkor認為遺址是人類歷史上的杰作,在建設發展、藝術和景觀等方面產生巨大影響的遺跡。Peter Howard認為遺址是指在一定的區域內,建筑等物質形體幾乎破壞殆盡,且具有較高文化內涵的遺跡。趙宇鳴認為“遺址”是考古學概念,一般而言,“遺址”是指古代人類通過有意識的生產、生活活動而遺留下來的、各種建筑活動的基址。由于地理環境和自然環境的原因,我國古代人們的建筑活動主要是土木建筑結構,經過千百年來的自然變遷,歷史上的土木建筑結構只有它的基址部分得以保留下來,考古學的概念中稱其為“遺址”,如城市廢墟、宮殿址、村址、居址、作坊址、建筑物基址等。國際上通用的是聯合國《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遺址的定義,將文化遺產分為三類,遺址是其中之一,是指從歷史、美學、人種學或人類學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人類工程,或自然與人類的聯合工程以及考古遺址地帶。

二、遺址博物館的概念

博物館是征集、典藏、陳列和研究代表自然和人類文化遺產的實物的場所。并對那些有科學性、歷史性或者藝術價值的物品進行分類,為公眾提供知識、教育和欣賞的文化教育的機構、建筑物、地點或者社會公共機構。博物館是非營利的永久性機構,對公眾開放,為社會發展提供服務,以學習、教育、娛樂為目的。

遺址博物館就是在遺址空間的基礎上建立的,并以它所在的遺址及遺址內的遺物和遺跡作為其藏品結構和陳列展覽的核心和基礎的博物館。建造遺址博物館的目的是保護文化遺產,并向人們展示。梁喬認為遺址距離人們的現實生活常常是遙遠的、生疏的,需要一定的展示空間和手段使人們對遺址有所認知,博物館展示空間形象與意境的構建是和遺址的歷史環境、文化氛圍息息相關的。人們通過對特定歷史意境的感受而逐步認知遺址。

目前國內已建造了許多遺址博物館,例如:北京周口店遺址博物館、浙江余杭良渚文化博物館、四川廣漢三星堆博物館、北京琉璃河燕都遺址博物館和山東臨淄齊故城遺址博物館等。

三、遺址公園的概念

公園,古代是指官家的園林,而現代一般是指政府修建并經營的作為自然觀賞區和供公眾的休息游玩的公共區域。具有著改善城市生態、防火、避難等作用。

遺址公園既是“遺址的”,又是“公園的”,即利用遺址這一珍貴歷史文物資源而規劃設計的,將遺址保護與景觀設計相結合,運用保護、修復、創新等一系列手法,對歷史的人文資源進行重新整合、再生,既充分挖掘了城市的歷史文化內涵,體現城市文脈的延續性,又滿足現代文化生活的需要,體現新時代的景觀設計思路。遺址公園是目前國內最普遍的一種整體遺址保護模式,不僅使遺址得到了較好的保護,而且通過公園的建設也改善了當地的生態環境,為當地的居民提供了一個休閑娛樂的理想場所,是弘揚古文明、展示優秀歷史文化和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的基地。

遺址公園模式是針對遺址保護與利用提出的一種方法。是將遺址保護與公園設計相結合,運用保護、修復、展示等一系列手法,對有效保護下來的遺址進行重新整合、再生,將已發掘或未發掘的遺址完整保存在公園的范圍內,是目前國內外對遺址進行保護、發掘、研究、展示的較好模式。遺址公園理念的核心是現場保存展示,即以遺址及其周圍環境為保存展示的主要內容,使游客在身臨其境時達到有所觀,有所感,有所體驗,有所領悟,達到重溫歷史、增長知識、蕩滌心靈的目的。

四、遺址博物館和遺址公園差異

在上文回顧了國內外關于遺址、遺址博物館、遺址公園的內涵界定的基礎上,對遺址博物館、遺址公園兩種遺址保護與利用模式進行了比較。(具體見表1)

表1 遺址博物館和遺址公園差異

五、結束語

遺址博物館與遺址公園作為兩種不同的遺址保護模式,它們修建的目的同樣都是為了保護遺址,并向人們展示,為公眾提供知識、教育和欣賞。這兩種遺址保護模式的選擇,應視遺址本身的情況而定,選擇合適的模式,或者將兩種模式相結合進行保護利用。

參考文獻:

[1]張成渝,謝凝高.世紀之交中國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與利用的關系[J].人文地理,2002(1):4-7.

第4篇:自然遺產定義范文

所謂世界遺產,是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世界遺產委員會確認的具有普遍突出價值、人類罕見、無法替代的文化和自然財富,分為自然遺產、文化遺產(含文化景觀)、自然與文化遺產混合體三種類型。為了讓這些天地造化和文明遺存在受到威脅之前就得到很好的保護,1972年11月16日,76個國家在巴黎簽署了《保護世界自然與文化遺產公約》。我國于上世紀80年代中葉加入《保護世界文化自然遺產公約》,聞名世界的長城、故宮、泰山在1987年就先后進入首批世界遺產名錄,截止2004年底,中國已躋身為僅次于西班牙(37處)和意大利(36處)的第三大世界遺產國。

為什么各地對申報世界遺產如此積極?作為全人類的世界遺產,除了可得到資金和技術上的幫助以外,利益驅動應該是一地參與的動力主因, 一旦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勢必會提高知名度,吸引眾多的游人。正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官員理查德所言,以麗江為例,其經濟繁榮在很大程度上歸功于當地自1997年被列為世界文化遺產以來的旅游業的發展;山西平遙古城、江蘇周莊等世界遺產地的客流量劇增,都證明旅游業可以給居住在世界遺產地及附近的社區的人民帶來無可比擬的經濟發展機遇;另一方面,隨著人流的增加,生活垃圾的產生,旅游業也會給遺產地帶來無法彌補的損失和破壞,甚至使世界遺產地消失。

盡管從理論角度分析,通過合理的規劃、科學的管理,遺產保護和旅游開發并非截然矛盾。然而事實卻是:一方面經營者們高喊著“對世界遺產地實行可持續發展和保護”,另一方面研究者們已發現過度商業化開發給世界遺產帶來的嚴重破壞;一方面游客們在譴責企業和地方政府對世界遺產地的過度開發,另一方面游客們卻仍然一批批地涌向世界遺產地。表面上看,這是開發和保護的矛盾,實質上往往反映出國家、部門、地方和公眾等之間的利益沖突,使“實現世界遺產保護與利用的和諧發展”似乎僅僅是一種理想。

如何在這種發展與破壞之間、保護與利用之間尋求一個平衡點,這就成為值得我們重點研究的一大課題。從經濟學的角度分析,世界遺產究竟屬于何種物品?在日常工作中應該以誰為管理主體?在世界遺產管理過程中,如何使聯合國《世界遺產公約》中的原則切實得到實施和體現?這些都是在世界遺產管理工作中不可回避的現實問題,也是當前業界與學界爭議較多的焦點話題。

世界遺產的經濟屬性分析

從某種意義上說,文化和自然遺產既不是一般的私人資產,也不是一般意義的經濟資源,它們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之后,就意味著申請國要向全人類做出保護這一世界性遺產的承諾。按照《世界遺產公約》的規定:對世界遺產要嚴格保護,統一管理,科學規劃,永續利用,顯然在保護之外,世界遺產地也無法回避另一個問題:利用。然而在現實經濟社會中,特別是面對市場力量的滲透和經濟發展的沖擊,如何在保護和利用之間尋求一個合理的優先順序和恰當的結合點,以及如何管理世界遺產地的旅游開發等,都是我們必須面對和解決的現實問題。因而,我們必須對世界遺產的經濟屬性進行分析。

一直以來,許多人士認為既然世界遺產是世界性公共資產,應該屬于公共物品的范疇。什么是公共物品呢?根據經濟學中給定的定義,通常將不具備消費的競爭性的商品叫做公共物品。私人物品所具有的兩大特點:競爭性和排他性,在公共物品上都不會表現出來,例如國防,任何人增加對國防公共物品的消費都不會減少其他人所可能得到的消費水平,也無法排除一些人可以“不支付便消費”,即“搭便車”行為。而世界遺產的消費特性卻與上述分析有所不同。首先,只有在遺產地一定的環境承載量約束范圍內,減少或增加單位的消費量對其他人的消費才不會造成顯著影響;而一旦超過這一承載量時,才會造成污染、破壞等不良問題,甚至使遺產地被毀滅;而且,遺產地是有一定地域限制范圍的,具有一定程度的消費排他性。雖然需要支付一定成本,但對消費者采取付費方式還是可行的,消費者“搭便車”的行為較難發生。如果我們為了保護,將世界遺產完全封閉起來,或者不加任何限制地完全開放,都顯然違背了構建世界遺產委員會的初衷。只有在良好保護的前提下,將世界遺產的教育、研究、觀光等功能充分地利用起來,造福人類,才真正實現了世界遺產的“永續利用”。顯而易見,世界遺產還不能完全屬于純公共物品的范疇,但作為私人物品也是不合理的。

因而,我認為,世界遺產應屬于非純公共物品的范疇。通常,在達到一定容量點之前,世界遺產地多一個消費者不會妨礙其他人的消費,消費的競爭性不顯著;但消費的排他性是可以實現的,即以設定有限地域范圍為約束,采取“支付費用才能消費”或“差異化付費”的方式,取得相應收入來彌補對世界遺產保護費用的嚴重不足,在實際操作中也是可行的。

世界遺產的管理模式

作為人類共有的極其珍貴和脆弱的特殊資源,世界遺產具有不可再生性、不可復制性和不可逆轉性的基本特征,而其內在價值的唯一性又決定了它還具有世界性、杰出性、獨特性和多樣性等屬性。

對世界遺產的管理來講,作為非純公共物品,政府具有公認的權威性,是公有資產的代表。但由于種種原因,政府內部也存在著條塊分割和體制不順,存在著地方利益與中央利益的沖突,存在著政府難以行使具體管理職能的困難,因而我國的世界遺產管理長期處于多頭狀態,由建設、環保、國土、林業、水利、文物、旅游、宗教等25個部門,分別從行業的角度加以管理,形成了“既管又不管”的局面,出現了一些地方保護意識淡薄,重開發,輕保護,對世界遺產進行超負荷利用;規劃監督管理不夠,人工化、商業化傾向突出,世界遺產的原真性、完整性受到損害;管理體制不順,有的地方機構重疊,職能交叉;專業人員缺乏,保護管理水平不適應世界遺產保護事業發展需要;保護管理經費投入不足等,使世界遺產日漸受到損害和破壞的威脅等許多問題。在協調這些問題時,有的遺產地借鑒采取了將遺產地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做法,即由政府擁有所有權,但將經營權交給企業,把世界遺產地管理同企業經營管理混為一談,由于這一做法與世界遺產自身的經濟屬性不吻合,因而在實際管理中引發了很多無法協調的問題。

因而,建議應在中央政府的監控下,設立非企業性質的專門機構實施管理,其管理應該體現出與企業經營不同的特點:世界遺產的管理主體不以營利為目的,而絕大多數企業以營利為目的;由于企業以營利為目的,因此投資者將根據營利狀況而決定增投或撤回資本,或轉讓其所持有的資產,投資者的投資決策以營利多少與有無營利為依據,這是私營企業的性質所決定的。與此不同,設立專門機構所管理的世界遺產可以接受捐贈并運用所捐贈的資產來保護世界遺產,且捐贈資產不能撤回或轉讓,有別于企業投資;世界遺產的管理機構應是公益性機構,現有資產資源不得抵押,這有利于世界遺產的保護與正常開放。所以,世界遺產管理與企業管理存在著根本性質的差異,有著根本利益的沖突,是無法相互替代的。

由于世界遺產牽涉的范圍廣泛,即便設立了專門的管理機構,因而在實際管理過程中,對世界遺產(以及外部影響)的一些重大決策(如門票價格、商業準入等),或與遺產地居民有關的具體問題,都會涉及到與政府行為有關的“集體選擇”,特別是對當地居民而言。按照經濟學集體選擇理論,實行一致同意規則顯然是不切實際的做法,這將導致在許多情況下甚至根本無法達成協議,即便達成協議也會產生過高的成本,很容易將世界遺產的保護管理流于形式。因而,建議采用多數規則,雖然無法達到帕累托最優,但其協商成本較低,也較容易達成協議。這里所指的多數,可以是簡單多數,即超過總數的一半;也可以是比例多數,如達到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等,從而形成協議,最大程度地最有效率地實現對世界遺產的有效保護和管理。

世界遺產有別于普通商品的等級、稱號、品牌或商標等,它代表了由聯合國所代表的全人類對該地所具有的自然、人文或雙重遺產價值的認可,被列入這一名錄當中最根本的目的是為了使這些世界遺產得到更好的保護。在世界遺產專門管理機構的管理工作中,應以可持續發展理論來指導和協調世界遺產保護與旅游利用的關系,通過戰略與規劃,以長期利益為著眼點,以遺產的社會效益為重,照顧代際公平,充分挖掘世界遺產的科研、教育等知識,實現遺產的永續利用,而對遺產的合理利用所獲取的經濟收益應成為世界遺產有效保護的主要經費來源。同時,應加強立法,預防為主、懲罰為輔,實行嚴格的年度監管測評,保障長期戰略的有效實施,實現遺產保護和旅游利用的平衡發展。一定程度上,也可以適當借鑒其他國家的成熟做法,由世界遺產管理機構對世界遺產地進行區域分割,分為核心區、保護區、休憩區等不同功能區域,采取分區封閉輪休制度,控制游人數量,保護生態環境。

根據《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的約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分地區對全球的世界遺產項目定期進行監測評估,每個地區6年進行一次定期匯報。世界遺產委員會有權根據評定結果,把保護狀況存在嚴重問題的世界遺產列入《瀕危世界遺產名錄》。在中國現有的世界遺產中,目前還沒有被列為瀕危目錄的項目。所以,盡快盡早地以法律形式明確世界遺產地的經濟性質,并明確其管理模式和體制,應是當前世界遺產地管理工作中的當務之急。

參考文獻:

1.楊曉霞.我國旅游資源產權問題探析.《經濟地理》,2004,3

2.梁修存,丁登山.區域旅游開發的政府行為問題研究.旅游管理,2002,3

3.劉燕華,周宏春.中國資源環境形勢與可持續發展.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1

第5篇:自然遺產定義范文

我名叫某某,是某某旅行社的導游員,我和司機某某竭誠歡迎各位貴賓今天游覽竹安寨。所謂導游,我的理解是貴賓來到一個全新的地方,對它知道的特別少,肯承受舟車的勞累,花費寶貴的時間,就是要感知它,認識它,欣賞它,留存美好的記憶,享受身心的愉悅。那么,導游就有責任引導游客走最佳的旅游線路,解說最美的景點,講述生動的典故傳說,道出鮮為人知的文化內涵,讓游客在人生中留下鮮活的記憶。竹安寨可以說是山水天成,植被天然,景觀驚天動地,是十分值得游覽的地方。它的特點有兩個,一是請大家記住八個字,就是“谷幽、峰險、石奇、泉秘”。谷幽是有一條通天峽谷,幽深清靜,流水潺潺,洗凈世俗塵念。峰險是直插云天的摩天峰,有一夫當關萬夫莫開之險。石奇是天尊石、天鷹、天墻、天馬,鬼斧神工,形象逼真,蔚為奇觀。泉秘,秘是神秘的秘,巖石上兩池泉水,找不出水源,卻長年不干涸,可以讓人好奇探秘。這里的谷、峰、石、泉是不是有這些特色,我只先作一點引導,大家很快就能親身體驗,或許你們還會有更好的表述。第二個特點是大部分的景點都以“天”字命名,今天游覽的是一個天的境界,我為大家導游會常常提到一個“天”字。說到天字,在《山海經》里記載一個神話,說是有一位叫刑天的人與玉皇大帝爭神位,在比武中玉帝砍下刑天的頭,但身體沒有倒下, 仍以兩乳為目,以肚臍為口,手拿著刀劍、盾牌翩翩起舞,過了一陣才倒下,玉帝將他葬在一座名叫常羊的山上,于是才有了天。天是神秘的,但天道酬勤,雖然我們步行有兩個多小時的登山,只要大家悠著點,有只當閑庭信步的心境,有敢于登攀的勇氣,定會游得刺激,看得快樂,玩得開心。

〔九龍湖大壩與新娘石〕 大壩的西南方,有一座亭亭玉立的山峰,像一位婀娜多姿的少女,遠望格外清新明麗,被當地人稱為“新娘石”。據傳它是竹安寨下面的呂屋崗村一位活潑可愛的少女,原有情郎,十分相愛。但被財主逼婚,在當新娘時,逃離到這里,被歐陽真仙點化成石,永葆少女貞節。其旁邊有一座粗壯山崖像個樸實農民,就是她的情郎,尋戀人到這里,也被點化成石,讓有情人永遠相伴。新娘石頂上長有茂盛的林木,呂屋崗人立下村規,絕不能到這山上砍柴,一旦砍了就會招來兩個惡果:一是新娘石擋住了城區李姓祖宗祠堂的風煞,林木被砍,風煞擋不住,城區李姓的房子都會長白螞蟻。二是呂屋崗李姓的祖屋大門朝向新娘石,新娘石上的林木遭難,就會引發李姓家的女人不安分,去找野漢。此為傳言,可不可信,自當別論。但卻告訴我們一個道理:要保護森林,保護生態,新娘石上的林木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八字崖〕

再看大壩東側這大石崖,中間嵌著一個大“八“字,八是個吉利的數字,八又是“發”的諧音,許多人手機取8字號碼,車牌用8字數字,商品用8字定價等等,求個吉利,保佑發財。請大家再看一下,這石崖渾渾圓圓的,像只鳥籠,崖上長著灌木叢林,當地百姓到這里砍柴,常見到許多畫眉鳥在林中鳴叫追逐,活像鳥籠中裝著許多跳上跳下的畫眉鳥,因此把這石崖稱為“畫眉跳籠”。“八”字是吉利數,“畫眉”是吉祥鳥,大家今天的旅游定會吉祥如意。

〔天橋、通天峽谷〕

我們開始游程,這是一條新開辟的游路。請大家上天橋,這條峽谷約有40多米,架一座吊橋,走在橋上晃晃悠悠,有如騰云駕霧的感覺。走過天橋,我們來到通天峽谷。這條峽谷鋪有800多米長的棧道。說到棧道,讓我們想起大詩人李白的“蜀道難”說:“地崩山摧壯士死,然后天梯石棧相鉤連。上有六龍回日之高標,下有沖波逆折之回川。”這幾句是說:秦惠王知道蜀王好色,送給他五個美女,蜀王派五個壯士去迎接,走到一座大山處,見一條大蛇進入洞穴,壯士們用力拉住大蛇的尾巴,引起山崩石裂,壯士及美女都被壓死,山也分為五岺。這是說奇險山道形成的神話。有了這峽谷。然后才被架起棧道,交相連接才變為通途。然而棧道的上面是六條龍拉的車子載著太陽神也過不去的高峰,棧道的下面是激浪沖撞巖石而引起的漩渦逆流。這里與李白描述的四川棧道多么相似。其實這大峽谷完全是丹霞地貌的產物。所謂“丹霞”,其意思是“色如涵丹,燦若明霞”。丹霞地貌是以赤壁丹崖為特征的紅色陸相碎屑巖地貌。那么丹霞地貌又 是怎么形成的呢?

第6篇:自然遺產定義范文

關鍵詞:五臺山學;學科定義;指導思想;文化強國

中圖分類號:B94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6176(2012)01-0003-05

一種知識的傳播、一門學科的建立,均取決于其是否適應人類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實際需要及其所固有的精神內涵與學術價值。因為科學在本質上是人類所認同和共享的思想結晶與精神成果,它在適應地方(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之需要的同時,更會產生普世性的積極影響,從而推動人類文明與社會進步。積極構建“五臺山學”,大力推動文化發展繁榮,正是適應五臺山又好又快發展的內在需要。

“五臺山位于中國山西忻州市,是中國佛教名山之首,以其濃郁的佛教文化聞名海內外。五臺山保存有東方乃至世界現存最龐大的佛教古建筑群,享有‘佛國’盛譽,由五座臺頂組成,將自然地貌和佛教文化融為一體,典型地將對佛的崇信凝結在對自然山體的崇拜之中,完美地體現了中國‘天人合一’的思想,成為一種獨特而富有生命力的組合型文化景觀”。這段經典性的評語,可以說是以世界的眼光和尺度對五臺山文化景觀遺產所作的權威解讀,也是對五臺山在佛教文化與自然景觀完美結合上的科學定位,在充分肯定五臺山所具有的重大學術價值的同時,也從深層次上闡發了開展五臺山佛教文化研究的價值、意義及其科學內蘊與可行性。

早在1987年,由山西省社科院與五臺山研究會共同召開的“首屆五臺山佛教文化研討會”上,廣大學人就已提出了建立“五臺山學”的命題,并就構建“五臺山學”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進行了深入地探討和論證。我國著名哲學家、宗教學家任繼愈先生在這次會上所指出的:“五臺山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的縮影,中國傳統文化的精華部分,有很多方面都可以在五臺山佛教文化的范圍里體現出來。”就是這種認知的集中反映。后來的研究實踐證明,對于五臺山的價值并非一般性的研究所能挖掘和認知,而是必須從學理上進行細致梳理和深入探究。這顯然不是僅從某一學科切入而只進行單項度的研究所能全面把握和充分利用的,而是必須從綜合性的意義上進行多學科的宏觀把握與總體研究。時至今日,構建“五臺山學”的歷史機遇與實際需要已經與時俱至,且正與日俱增。從那時到現在,時間已經過去了20多年。其間,在以山西省社科院為中心所聚集的諸多支持、熱愛和研究五臺山發展的各界同仁的共同努力下,“五臺山學”的構建已經呈現雛形,初具規模。尤其是在2009年,當五臺山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后,構建“五臺山學”的呼聲也隨之而愈趨高漲,引起了世界佛教文化界的高度關注。

五臺山學的學科定義“五臺山學”是以五臺山方域之名而命名的一門新興的交叉學科,是研究關于五臺山的形成、演變及其歷史文化發展過程與規律的科學。“五臺山學”由人文科學和自然科學聯綴而成,在以佛教文化為主的多學科研究中,全方位涉及該地區的經濟、社會、政治、歷史、文學、藝術和地質、生態環保、佛教醫藥、佛教音樂等諸多方面,從而使它成為一門國際性、綜合性、文化交流的學科,是全面認識和準確把握五臺山總體價值的科學路徑與權威架構。

“五臺山學”的指導思想。“五臺山學”是我國哲學社會科學的一項重要內容,必須堅持以辯證唯物主義與歷史唯物主義為指導,堅持理論聯系實際,運用科學發展觀的思想與方法,在借鑒和吸收人類文明優秀成果的基礎上,開展學術研究工作。特別是在整個研究過程中,都要自覺地堅持把“五臺山學”的研究和構建同國家與地方經濟文化的發展結合起來,爭取在不太長的時間內把“五臺山學”發展成為既有地方特色、民族風格,又有佛學內涵和世界影響的當代顯學,并以其豐碩的科研成果,推動五臺山的科學發展、對世界宗教文化研究產生積極影響。

第7篇:自然遺產定義范文

關鍵詞:遺址 遺址博物館 規模 職能 選址

中圖分類號:K878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序言

在《遺址博物館學概論》中對遺址博物館的定義,“在古文化遺址上建立針對該遺址文化進行發掘、保護、研究、陳列的專門性博物館”[[] 吳永琪、李淑萍、張文立.遺址博物館學概論[M].西安:陜西人民出版社,1999.]。借鑒國外對遺址保護類建筑的定義,可定義為展示原址、原貌的博物館[[] 蘇伯民.國外遺址保護發展狀況和趨勢[J].中國文化遺產,2005,(01).]。意為專以博物館經營的現場保存展示的考古遺址,一般稱為考古遺址博物館。

現階段國內遺址博物館的研究成果主要是實際工程案例分析,但對遺址博物館理論研究的還不多。本文將從遺址博物館建筑類型入手,梳理遺址博物館在設計層面上的分類,明確遺址博物館職能,之后就不同類別的遺址博物館總體布局做出具體分析。

基本概念

概念

在實際工作過程中筆者發現對于遺址博物館的定義在設計過程中不能做一一對應,這說明在建筑設計層面上對于遺址博物館的定義是有遺漏的,筆者對遺址博物館的范圍進行重新劃分。

對遺址博物館的重新分類借鑒自然遺產與文化遺產的分類方法[],將遺址劃分為自然類遺址與人文類遺址。自然類遺址,指可提供考證自然界氣候、地形等變動,生物物種起源于變化的所存在的遺址存,如此類遺存中包含人類活動遺跡,自然類遺址只包含有人類主觀活動之外的遺存。自然類遺址包括:地殼變動痕跡、氣候變化痕跡、動植物活動痕跡、物種起源與滅絕等;人文類遺址,是指可提供考證人類起源、活動、滅亡證據的遺存。人文類遺址包括:地上建筑遺跡與遺物、地下墓葬及其遺存、歷史事件遺跡與遺物等。

在微觀層面上對遺址博物館的定義即為:保存或展示人文類遺址的博物館。通過此種定義,在下文中就更明確筆者要論述的遺址博物館的范圍。

遺址博物館職能

以博物館職能為基礎,結合實地調研確定下來遺址博物館的四項職能:考古發掘,遺跡、遺物保存、調查研究以及文化傳播[]。并且四種職能與社會的密切程度以金字塔形分布

(1)考古發掘職能,常作為遺址博物館建設的最初職能出現,例如一些歷史價值較高的遺址在發現初期要采取搶救性發掘,會考慮為考古發掘先建設類似展示館的構筑物。

遺跡、遺物保存職能,是歷史類相關博物館中的基礎職能。大部分遺址博物館都會對本遺址出土的文物及遺址本身進行保存、修復、展示等工作。遺跡、遺物的保存設計也是遺址博物館設計的重點。

(2)調查研究職能,是為了滿足某些遺址在短期內不能完成價值研究工作的遺址博物館而設立研究機構的情況。

(3)文化傳播職能,是博物館的最終呈現形式,在遺址博物館這一特殊的建筑類型當中,由于遺址保護與主題單一等條件的約束下,掌握文化傳播廣度與深度的就成為對遺址博物館考慮最多的,也最難統一的問題。在下文中會對文化傳播職能的范圍進行進一步論述。

遺址博物館建筑類型分類及數據(遺址博物館現狀研究)

遺址分類

在遺址博物館設計中,遺址現場狀況是博物館形態的最大影響因素。根據遺址的空間尺度影響首先將遺址分為:

A.地下遺址

B.地表小型遺址

C.地表大型遺址

D.地上完整建筑

E.地上大型殘存

在此分類基礎上我們將遺址博物館得類型分為一下五種:

A.地下遺存展示型博物館

B.地面遺跡覆蓋型博物館

C.地表遺存展示型博物館

D.遺存建筑型博物館

遺址博物館規模與等級

目前對于遺址博物館的規模等級還沒有明確劃分,本文參照《博物館建筑設計規范(JGJ66-91)》中第一章總則第1.0.3條中規定,將遺址博物館規模也暫且劃分為:

大型館(建筑規模大于10000O)

中型館(建筑規模為4000~10000O)

小型館(建筑規模小于4000O)

總體布局

遺址博物館所要展現的內容大多帶有很強的地域文化特色。在遺址博物館設計最初就要充分解讀遺址背后深層次的文化價值。同時,要將遺址博物館看作大遺址保護、城市發展的一粒關鍵棋子,充分發揮遺址博物館在遺址保護工作中的作業。

例如,殷墟作為我國商代后期都城遺址,是中國歷史上已考證的第一個都城,距今已有3300多年,2006年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有極高的歷史價值。在建筑方案中,建筑師決定反其道而行將博物館選址在遺址保護核心區內的宮殿宗門區內。總平面呼應洹河中“洹”的立意,控制建筑不高于地面以上1.2米。(圖1)如此一來,殷墟博物館既滿足了核心區遺址保護要求,又承載了殷墟遺址的精華。[]

蕭山跨湖橋遺址位于杭州,遺址西南約3公里為錢塘江、富春江與浦陽江三江的交匯處。(圖2)方案中陳列館設計成古船的造型,遺址展示館被隱藏在湘湖邊。遺址館中展出距今8000-7000年,世界上年代最早的獨木舟。在中國古都之一的杭州,建筑師弱化了遺址的文化價值,而巧妙地突出其考古價值,為跨湖橋博物館與杭州市找到了良好第契合點。

職能與遺址類型

遺址博物館設計過程中職能的確定除了受博物館總體規劃概念與定位影響外,遺址類型的不同對博物館職能也有明顯的影響。

地下遺址。此類遺址多為皇家陵寢,因遺址保護的技術所限,在發掘之初鮮有建立考古展示館,也考慮避免改擴建,會在遺址發掘結束后建以保護、展示遺址為目的的博物館。例如漢陽陵遺址博物館。

地表小型遺址。遺址其規模小,有條件將考古發掘工作與之后遺址博物館建設工作同時考慮,也因為考慮在勘查過程中發現新遺址,就可采用博物館現場作業的模式建立博物館。例如,田螺山考古現場館。

地表大型遺址。此類遺址多為已探明范圍的村落、城池、宮殿遺址,這類遺址所附帶著重要的年代特征、地域文化信息,博物館要充分考慮其調查研究職能。

地上完整建筑。多指名人故居、舊居,遺留宮殿,寺廟等建筑。這類遺存由于范圍及歷史沿革等基本信息較清晰,對于遺址本身只做展示與再利用即可,就更突顯其文化傳播作用。如盧浮宮博物館。

地上大型殘存類遺址

遺址規模體量較大,所反映人文歷史脈絡清晰,所以博物館職能更側重于文化傳播。例如,新衛城博物館。

選址

遺址博物館的一個突出特征就是遺址的不可移動性,同時保護遺址不受破壞也建筑師必須考慮的。

在法律條文方面,首先要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十八條“根據保護文物的實際需要,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周圍劃出一定的建設控制地帶,并予以公布。” []其次,如在歷史街區內遺址要遵循歷史街區、歷史文化名城對于歷史建筑的相關法規執行。

遺址博物館本體的選址通常是按照與遺址的相對位置劃分的。分為:遺址之上、遺址核心區內、遺址核心區外三種模式。

(1)遺址之上模式。考慮到遺址覆蓋保護的要求,遺址博物館多選址在遺址之上建立博物館。好處在于,可將陳列展示與遺址展示相結合,充分利用遺址多變地形設計展陳空間;缺點,如選址不當會破壞遺址的連續性與完整性。在建設過程中如設計與施工不當都會造成遺址不可挽回的破壞。

(2)遺址核心區內模式。多用于不設遺址展示空間的博物館,承載文化傳播與科研職能。選址要考慮其與遺址的邏輯關系,要盡量降低體量、形象對遺址的干擾。在面積較大遺址區內選址,應將博物館布置在游覽路線的適當位置,組合好遺址與宣傳活動。

第8篇:自然遺產定義范文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內涵;外延

關于“非遺”的內涵,國內學者白云駒認為,廣義“非遺”應該包括前人創造并遺留下來的全部口頭、非物質形態的文化遺產。非物質的東西多是人為的,一般與人體相關,廣義的非物質遺產除了特定的口頭文化(即口頭遺產)外,還包括人的行為文化(或人體文化、傳人文化)。狹義“非遺”則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所希望予以保護的范疇,即:口頭傳統及作為文化載體的語言;傳統表演藝術;民俗活動、禮儀、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傳統手工藝技能;與上述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這個范疇不是一成不變的,具備一定的概念和對象的彈性。[1]“非遺”的外延實際上包含三個層次:(1)廣義的與物質遺產、遺址、遺跡、文字典籍等對應的無形遺產、口頭遺產、非物質遺產;(2)狹義的以民間文學(口頭遺產之重要主體和組成)、民間文藝、民俗文化、傳統表演藝術、民間科技、民間技藝、民間知識、民間工藝等為內容的口頭和非物質遺產;(3)以狹義的“非遺”之精華為主體,以廣義的但處于瀕危的“非遺”為補充,此二者被列入代表作名錄時分別以“代表性”和“瀕危性”為界定標準。[2]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內涵

1.以人為依托的動態傳承性。任何傳承都需要載體,非物質文化遺產也不例外,這個載體便是人。非物質文化遺產首先需要作為傳承者的人從主觀上體認到相應的技藝,通過主體的演化,成為自身技能的一部分,然后才談得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和延續。[3]到底就是傳承人的瀕危。有沒有傳承人,事實上已經成為判斷一個傳統文化是不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基本標志。非物質文化遺產隨著歷史的演進,社會不斷的變遷,作為歷史和社會的人,其身上負載的文化因素也在不斷地發生變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不是一代一代地簡單重復,而是在每個不同的時代吸取不同的時代因素,在動態的傳承過程中不斷地發展、創新和消亡。例如,羌族釋比文化的傳承,由于羌族是一個沒有文字的民族,釋比文化都靠口頭傳授,如果現在還有釋比能原汁原味地做法事等方式來傳承釋比文化,那么,羌族釋比文化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但是,如果羌族釋比傳承人已經去世,再無人能原汁原味地做一套釋比法事等來發展釋比文化,那么,我們就不能稱其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因為作為一種動態傳承,它的生命已經終結。從某種角度上來說,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一種受制于傳承人主觀傾向的文化遺產。

2.附會與某一具體形式的表現形態。在2003年頒布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公約》中,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涵蓋范圍,大致界定在民間文學、表演藝術、傳統工藝技術、傳統節日、傳統儀式、傳統生產知識以及文化空間等幾個方面。從該分類中不難發現,盡管人們通常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均定義為“看不見,摸不著”的傳統文化事項。“看得見、摸得著”的東西是不能認定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但是其認定的過程中,卻要依附于“看得見摸得著”的傳統表現形態上。例如,古琴不能被看著非物質文化遺產,但是依附于古琴的古琴藝術卻能認定問非物質文化遺產,又如,我們中國人喜歡講忠、孝等。忠和孝是不能認定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但忠、孝所表現的端午節、花甲宴卻可以認定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由此可見,非物質文化遺產必須依附于某種“看得見,摸得著”的表現形態呈現出來。

3.有重要價值的民族文化工程。縱觀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近幾十年來已開展的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名錄工作,可以發現,遍及世界各地各個歷史時期的遺址、遺跡、建筑和自然景觀,都被收入囊中。四大文明發祥地、古希臘羅馬等等在名錄中地位顯赫。而那些歷史非常悠久,但長期處于原始狀態,后進狀態的民族,因為沒有文字、國家等的高度發達,遺址、建筑物等相對簡單,其文化甚至以口頭相傳為主,結果在名錄上,他們的蹤影就難得一見。難道他們就沒有對人類社會有所貢獻嗎?當然不是,既然“遺產”是對歷史的記錄和認識,那么僅從歷史價值和歷史意義來看,無論民族的大小,他們的文化都是人類文化的財富。而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就是對這一類珍貴遺產的搶救和保護,是對瀕危文化采取的一種記錄、保存、評估、拯救、起死回生、繼續自續、人類共享的一項文化工程。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外延

按《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規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外延是“口頭傳統和表述,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表演藝術;社會風俗、禮儀、節慶活動;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傳統手工藝等”。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布《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之后,我國國務院于2005年3月頒布了《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定義重新做出了界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以及與之相關的器具、實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間。[4]

1.傳承主體中國化。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定義中,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主體是“群體、團體、個人”,而在我國國務院頒布的《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中將傳承主體轉換為“各族人民”。可見,在聯合國官方《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文件中所使用的“群眾、團體、個人”這樣的詞語所表述的意思是相當的模糊,它適合于人類的一個普遍性文本。而我國作為一個具有文化多樣性和民族獨特性的多民族的國家,當然不能使用這樣模糊的概念,再加上我國歷來是重視群眾的力量,因此,我國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主體表述為“各族人民”,這樣更能體現中國是各族人民共同組成的中華民族。

2.確認方式的延伸。《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中將“非物質文化遺

產”定義為: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5]其確認的方式是群體、團體、個人“視為”,即是一種主觀的自我確認。從某種程度上來說,能不能歸入非物質文化遺產是靠個人的一種認識素質。如果個人的自我體認達不到一定的高度,那么確認非物質文化遺產也就無從談起,而且能不能被確認非物質文化遺產也不是個人說了算,必須要得到政府、學界的專家等承認。從這一點看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所提出來的評判標準,在某種程度上是會給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確認造成很多的困難。我國國務院根據我國國情,考慮到我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各民族、各地區之間的經濟、文化發展不平衡等情況,在《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中明確提出兩個評判標準:各族人民世代相承;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這兩個標準一方面強調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動態傳承性,另一方面更表現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非物質性。

3.傳承內容明確化。如前所述,《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中把非物質

文化遺產界定為文化遺產的一部分,而在我國的《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把非物質文化遺產表述為“傳統的文化表現形式和文化空間”。也就是我國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內容更具體化了,因為文化遺產這個概念十分寬泛,不容易給它一個明確的定位,傳統文化所包含的內容就相對狹窄些。因此我國在《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中將非物質文化遺產概括為六大方面:(1)口頭傳統,包括作為文化載體的語言;(2)傳統表演藝術;(3)民族活動、禮儀、節慶;)(4)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5)傳統手工藝技能;(6)與上述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

參考文獻:

[1][2]白云駒.論口頭和非物質遺產的概念與范疇[J].民間文化論壇,2004年.

[3]牟延林,譚宏,《非物質文化遺產概論》[M],北京范大學出版社,2010年

[4]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G]2005年3月26日頒行。

第9篇:自然遺產定義范文

關鍵詞:國家風景名勝區 門票 公共資源 公共物品理論

一、問題的提出(案例)

2004年以來,在國內旅游市場上刮起了一股強勁的“門票漲價”風,大到世界級自然、文化遺產和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小到一般的旅游景點甚至公園,都紛紛祭起了門票漲價的大旗。首先是2004年歲末北京確定了故宮等世界遺產景點門票漲價方案,到今年全國各大景點便“漲”聲一片,張家界景區門票從158元漲到245元,九寨溝、黃龍風景區門票從145元調至200元,黃山旺季票價從130元上調至200元(6月1日后執行),嵩山少林寺風景區票價由40元漲至100元(5月10日后執行),西安城墻的門票價格也從10元升至40元……。

實際上,自2000年9月國家發改委將20個著名游覽參觀點門票價格管理權限下放地方政府以來,包括世界遺產在內的游覽點漲價之風便風起云涌,不斷攀升。這股強勁的的門票漲價風,引起了全社會的高度關注,公眾從各個層面進行的討論都深入而熱烈,《人民日報》以“五一黃金周,門票漲不漲”為題,在經濟版連續刊發4篇報道評論此事。概括起來,景點門票漲價的理由有以下幾種:一是現行門票價格過低,不能體現景點包涵的歷史、文化和社會價值在內的無形資產價值;二是增加景區收入,彌補景區日常修繕維護的資金缺口;三是利用價格杠桿來調節目前超負荷的參觀流量,保護文物古跡。反對漲價的聲音則更加強烈,除了普通公眾的抱怨與反對外,有關專家學者則對這些漲價理由進行了理性的質疑:漲價能否有效地解決對風景名勝區的保護問題?景區尤其是世界自然、文化遺產的維護修繕等費用是否應該由游客來承擔?是否存在比這種單純的門票漲價更好的解決方式?

對這些問題的探討涉及到風景名勝區的管理以及公共政策問題,本文試圖用筆者掌握的公共管理學知識對這些問題進行探討。

二、對象的界定

本文所要探討問題的指向是國家風景名勝區。按照1985年6月7日國務院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第二條的規定,凡具有觀賞、文化或科學價值,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較集中,環境優美,具有一定規模和范圍,可供人們游覽、休息或進行科學、文化活動的地區,應當劃為風景名勝區。為了討論的方便,避免概念理解上的分歧,筆者在本文中所講的國家風景名勝區實際上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提出風景名勝資源調查評價報告,報國務院審定公布的風景名勝區。目前,全國共有這類風景名勝區177個,陜西有華山、臨潼驪山、寶雞天臺山、黃帝陵共4個。

2.世界文化遺產。按照《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第一條的規定,“文化遺產”包括文物、建筑群和遺址三項。文物是指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建筑物、碑雕和碑畫、具有考古性質成分或結構、銘文、窟洞以及聯合體;建筑群是指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在建筑式樣、分布均勻或與環境景色結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單立或連接的建筑群;遺址是指從歷史、審美、人種學或人類學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人類工程或自然與人工聯合工程以及考古地址等地方。目前全國共有21個,包括這次身陷漲價風波中的長城、故宮、清帝陵、天壇等。陜西有一處世界文化遺產:秦始皇陵及兵馬俑。

3.世界自然遺產。按照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第一條的規定,“自然遺產”包括以下三項:結構或這類結構群組成的自然面貌;從科學或保護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地質和自然地理結構以及明確劃為受威脅的動物和植物生境區;從科學、保護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天然名勝或明確劃分的自然區域。目前全國共有4個,九寨溝、黃龍洞、武陵源、三江并流,前三者都在這股漲價風之列。

4.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泰山、黃山、峨眉山—樂山大佛、武夷山。其中黃山在漲價。

三、公共物品理論

關于公共物品的經典分析來自保羅·薩繆爾森,他在《公共支出的純理論》中首次將公共物品納入古典理論體系之中,從而有了古典的“私人物品”和薩繆爾森的“公共物品”的劃分。他指出公共物品是“每個人對這種物品的消費,并不能減少任何人對該物品的消費”。公共物品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非排他性是指任何人都可以無償享用,或者說不能阻止任何人享用。非競爭性是指當使用某種物品的消費者不斷增加時不會影響原來的消費者對該物品的消費,也不必增加社會成本,其新增消費者使用該物品的邊際成本為零。

但是,將物品簡單地劃分為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兩大類顯然難于讓經濟學家們望而止步。1965年,詹姆斯·布坎南在其開創性的論文《俱樂部的經濟理論》中指出純粹的私人物品與純粹的公共物品(如國防和水壩)都不存在擁擠現象,擁擠是在有限的消費容量和無限的消費規模之間的沖突。布坎南指出:“有趣的是這樣的物品和服務,它們的消費包含著某些‘公共性’,在這里,適度地分享團體多于一個人或一家人,但小于一個無限的數目,公共的范圍是有限的。”這種介于純粹私人物品和純粹公共物品(事實上就是薩繆爾森定義的公共物品)之間的產品和服務就是“俱樂部物品”。俱樂部物品與純粹公共物品存在一致性又有自身的特殊性。在俱樂部成員中,俱樂部物品具有純粹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與非競爭性,而在俱樂部成員之外,俱樂部物品具有排他性。

1968年,哈丁(hardin g.)發表了題為《公用地的悲劇》的著名論文,提出了“公共池塘資源”的概念和“公地悲劇”的問題。公共池塘資源是共同擁有、共同使用的自然資源,個體對資源的利用不具有排他性,而自利的個體為了自己利益的最大化,會傾向于過多地使用公有的資源,這樣就產生了一個“囚徒困境”式的悖論:有理性的放牧者在一個對所有人開放的公共牧場都想放養盡可能多的牲畜以增加其直接收益,而這種過度放牧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則由全體放牧者共同承擔,如果每個放牧者都這樣做,牧場就會因過度放牧而造成草地的退化,這就是“公地悲劇”。

四、國家風景名勝區的“物品屬性”

正確認識包括世界遺產在內的國家風景名勝區的基本屬性,是分析包括門票價格問題在內的國家風景名勝區管理問題的前提和基礎。

首先,國家風景名勝區是一種公共資源,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質。應該說,包括世界遺產在內的國家風景名勝區是人類共同的財富。按照聯合國教科文化組織大會第十七屆會議于1972年11月16日在巴黎的《建議》的說法,這些景觀、遺址、古跡、建筑群、文物、歷史園林、自然風貌、地文結構等“都是獨一無二的”,它們中“任何一項的消失都構成絕對的損失,并造成其不可逆轉的枯竭”;它們“對人類生活必不可少。對人類而言,它們代表了一種有力的物質、道德和精神的再生影響,同時正如無數眾所周知的事例證明的那樣,也有利于人類文化和藝術生活。”國家風景名勝區所具有的這種獨一無二性、不可再生性,其在人類生活中作用的不可替代性、效用的不可分割性,以及由它們的這些特征而派生出來的經濟價值,決定了它的公共性質。

其次,國家風景名勝區是一種特殊的公共資源——“公共池塘資源”。根據公共經濟學的理論,判斷一項物品屬性的指標主要是排他性和競爭性,因此,判斷一項公共資源并不難,只要看它是否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特點就可以了。如果符合非排他性,同時也符合非競爭性的公共資源就是純粹的公益物品。但在現實生活中許多公共資源并不一定同時具備上述兩項特點,成為純粹的公益物品。有些公共資源只符合非排他性的條件,但不符合非競爭性的條件,最典型的就是公安部門提供的110報警服務,它是一種公共服務,具有非排他性,誰在遇到險情或困難的時候都可以根據需要報警,但同時這種報警服務的“消費”卻是有競爭性的,因為在警員、電話線路資源有限等客觀條件下,一些人在報警的同時也必然排除另外一些人對報警服務的需求。這樣一種公共資源叫做“公共池塘資源”,它們就像公共池塘中的水一樣,因為是公共的,所以誰都可以自由地去打水喝或者用于灌溉,具有非排他性;但是對水的這種消費卻是有競爭性的。美國著名學者埃莉諾·奧斯特羅姆教授認為公共池塘資源是一種人們共同使用整個資源系統但分別享用資源單位的公共資源。在這種資源環境中,理性的個人的問題可能導致資源使用擁擠或者資源退化的問題。

另外,國家風景名勝區還是一種“俱樂部資源”。對于旅游者來說,世界遺產具有非競爭性,每個消費者(游客)對它的消費(游覽)不會影響或減少其他消費者(游客)的消費(游覽)。同時,在某一具體時刻,這種消費(游覽)又具有排他性,由于人數的限制,具體的消費行為(游覽)只能由已經進入風景名勝區的消費者(游客)來進行,對于不能進入到景區的消費者而言,是被排除在外的。

五、門票的性質

對于國家風景名勝區而言,其門票具有不同于其他一般場所門票的特殊性質。

特殊性。首先,在理論上,從其所具有的經濟屬性來看,國家風景名勝區是一種特殊的旅游產品,門票作為其價格,本身并不代表和直接反映其價值。因為作為一種特殊的公共物品,國家風景名勝區的價值主要表現在審美/藝術、科學研究、歷史社會、生態和經濟等諸多方面,其主要效能是人文價值和教育價值。所以在使用上,門票收入只能作為資源保護費用的必要補充。

公益性。既然國家風景名勝區是一種具有公益物品屬性的公共物品,那么其門票也理所當然地應具有公益性,特別是對于當地社區居民、殘障者、學生以及現役軍人等群體而言,更應以優惠的方式來體現其公益性質。

調節性。既然具有一定的經濟屬性,國家風景名勝區的門票當然還具有一定的利用價格杠桿來調節參觀流量的功能,產生排他性,對這種不可再生、獨一無二的資源加以保護。

非成本性。既然是一種公共資源,門票定價的基礎就不應該是依據開發、保護、管理資源的需要,而只能根據國民普遍的收入水平,不能讓國家風景名勝區的門票價格“貴族化”,遠遠高出普通民眾的平均消費水平。

我們再來分析支持門票漲價的理由。

如前所述,認為國家風景名勝區門票價格應該上漲的人認為:第一,現行門票價格過低,不能體現景點包涵的歷史、文化和社會價值在內的無形資產價值;第二,增加景區收入,彌補景區日常修繕維護的資金缺口;第三,利用價格杠桿來調節目前超負荷的參觀流量,保護文物古跡。

這些理由都與對門票性質的理解有關。應該說,國家風景名勝區的價值可以大致分為兩類:經濟價值和非經濟的存在價值,甚至其經濟價值也可以進而分為潛在的經濟價值和當下的經濟價值。但這不意味著這種經濟價值可以直接轉換為商業價值,從而使國家風景名勝區轉變為用來經營甚至贏利的商品。這是由它們的公共屬性決定的。

對于作為消費者的普通公眾來說,到國家風景區旅游參觀,支付適當的門票價格是可以接受的,尤其是保護困難、維護費用高的遺產地或風景區。但是,正如國內諸多學者所強調的那樣,國家風景名勝區所具有巨大的、不可替代的人文價值,世界遺產的公益屬性,決定了門票不應成為其最主要和最直接的收入,決定了它不應該以購買力為標準而構筑進入的“門檻”,也不應成為控制擁擠問題、阻擋部分人群進入的所謂“調控工具”。門票收費標準的核定決不能是其內在文化價值的“變現”,事實上即使是調整后的門票價格也遠遠不能體現風景名勝區的無形資產價值。目前,我國許多風景名勝區門票收取的高額化、市場化、貴族化傾向,改變了遺產資源和風景資源的性質,改變了門票的性質,使得本該由國家財政和主管部門承擔的維護修繕費用直接轉嫁到公眾身上,而主管部門在收取了巨額的門票收入分成后卻沒有承擔起本該由自己承擔的維修責任。

六、景區管理的制度分析

從表面上看,這股“門票漲價風”僅僅是一個簡單的門票價格調整問題,其直接后果將是:漲價抬高了公眾進入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的門檻,影響了公共資源的整體利用。但從根本上來看,這一事件的實質并不在于門票該不該漲價,而在于某些政府部門和管理機構侵犯了公眾利益,在于這種易于出現利益驅動的制度安排和一系列深層次的制度缺失:一是管理權限的混亂;二是認識上的錯位;三是收入缺乏監管;四是財政投入不足;五是價格調整機制不健全。

七、制度性思考

以上分析清楚表明,近期出現的這輪門票“漲價風”,絕不僅僅是一個門票價格問題,現象背后表現出來的實際上是國家風景名勝區的系統管理問題,需要管理體制的根本改革和公共政策的積極引導。綜合國家風景名勝區的公共資源屬性、我國的經濟發展狀況和公眾的收入水平等幾個因素,筆者認為,當前需要思考和解決以下四個方面的困惑:

1.管理體制問題。 我國目前尚未建立國家公園體系,從理論上來講實行的是分級管理、屬地化為主的管理模式,實踐中管理系統則更為混亂。究竟應該選擇怎樣的管理模式,可以進行充分討論,但關鍵是必須在兩個方面做出選擇。第一,選擇政府還是選擇市場。政府,還是市場,或者是二者的結合,對于這個核心的制度安排問題,迫切需要理論的澄清和實踐的突破。對此,僅靠行政的力量是不夠的,而諱疾忌醫、避而不答更是不可取的。第二,是集中還是分散。要將原來散置于若干不同部門手中的行政職責統一起來,并非易事。這不僅會對地方政府造成極大的沖擊,也難以實現權力從各分管部門的平穩轉移。

正如有學者如史鶴凌所指出的,在世界遺產的管理方式上,沒有一種模式是十全十美和到處通用的。問題的關鍵是如何結合中國的歷史遺留和現實狀況,尋找出一個適合的道路。

2.資金供給問題。 作為社會公共資源的國家風景名勝區,其日常管理和維護修繕費用理所當然地應該由財政承擔。問題是在我們這樣一個發展中國家,國力尚不足以像部分西方國家那樣完全將景區資源的管理公共福利化,因此,營利性經營與公共福利的關系是必須面對的問題。如何解決資金緊缺?還是離不開“開源節流”四個字。一方面,要積極拓寬資金渠道,可以考慮是不是設立一個專門基金,其來源可有三:其一,發行彩票;其二,接受捐贈;其三,經營收入超過管理成本部分。另一方面,要加強對相關收支的監管,在管理體制及門票政策發生根本性改變之前,建議政府加強對門票收入使用的監管,確保門票主要作為資源保護費用的補充。要重新核準管理組織的人員編制,嚴格控制人員支出,解決存在的人員過多問題,降低管理成本。

3.社會監督問題。一個全面、有效的社會監督體系能夠在某種程度上彌補制度規范的欠缺和管理的不足。因此,在有效的管理體制短期內無法形成的情況下,必須采用多種方式,將景區資源的管理和利用置于社會的廣泛監督之下。當大部分利益相關者認識到自己的權利、大部分社會公眾關注景區狀況時,出現問題的可能性就會少一些。

加強內部會計核算和外部審計。在此次漲價風波中,公眾普遍反應較為激烈的問題之一就是未能公開世界遺產單位的財務決算情況,而且,出示在聽證會上的財務決算表也未經過審計部門的嚴格審計。因此,加強內部會計核算和外部審計是加強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

4.立法管理問題。法律規范的欠缺和不統一,是產生景區管理諸多問題的根源之一。對此很多學者呼吁,應盡快出臺全國性的法律,以便協調目前交叉、重疊甚至矛盾的相關法律規范。

總之,隨著景區經營成本的上升、服務質量的提高、景區投入的增加,對門票價格進行適當調整也是合乎情理的。但是,由于這種調整事關各方利益,影響巨大。因此,在目前情況下,政府要依法履行職責,堅決遏制一些地方政府、利益集團以各種借口侵害公共利益、破壞公共資源的短期行為,充分體現政府公共政策調節社會公平的作用。

參考文獻:

1. 鄭易生.自然文化遺產管理——中外理論與實踐.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

2. 張曉.世界遺產和國家風景區門票問題辨識.光明日報,2005.1.11

3. 錢薏紅.制度創新:中國自然保護區可持續經營的根本.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01(2)

4. 張曉,張昕竹.中國自然文化遺產資源管理體制改革與創新.經濟社會體制比較,2001(4)

5. 陳勇,吳人韋.風景名勝區的利益主體分析與機制調整.規劃師,2005(5)

6. 趙京興.中國國家風景名勝區管理的性質——法與經濟分析.中國園林,2002(2)

7. 謝凝高.國家風景名勝區功能的發展及其保護利用.中國園林,2002(4)

8. 張曉.國外國家風景名勝區(國家公園)管理和經營評述.中國園林,1999(5)

9. 吳偉.西方公共物品理論的最新研究進展.財貿經濟,2004(4)

10.柯武剛,史漫飛.韓朝華譯.制度經濟學:社會秩序與公共政策.商務印書館

11.毛壽龍,李梅.有限政府的經濟分析.上海三聯書店

主站蜘蛛池模板: 手机看片国产免费久久网 | 国产一级久久久久久毛片 | 亚洲欧美色视频 | 极品丝袜高跟91白沙发在线 | 91久热| 美女亚洲综合 | 久久免费公开视频 | 久草勉费视频 | 免费人成在线观看播放国产 | 农村寡妇女人一级毛片 | 午夜视频一区二区 | 久久精品国产99精品最新 | 国产美女视频做爰 | 精品国产理论在线观看不卡 | 国产在线观看免费人成小说 | 中文字幕咪咪网 | 国产在线高清不卡免费播放 | 国产高清片 | 天天噜夜夜操 | 国产香蕉尹人综合在线观 | 日韩毛片欧美一级国产毛片 | 99re国产视频 | 亚洲人的天堂男人爽爽爽 | 国产一级爱做片免费观看 | 欧美在线一区二区三区不卡 | 二级毛片在线播放 | 一级免费看片 | 亚洲第一页在线播放 | 黄在线观看网站 | 亚洲综合小视频 | 国产午夜精品不卡视频 | 国产成人久久精品二区三区牛 | 欧美日韩在线视频 | 国产成人mv在线观看入口视频 | 日韩乱码中文字幕视频 | 日本精品中文字幕有码 | 一级成人a免费视频 | 久久久毛片 | 二区视频在线 | 日本xxxxx久色视频在线观看 | 狠狠色丁香久久婷婷综合_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