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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積極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7月份,區衛生局組織專班對各鄉鎮衛生院的預檢分診、發熱門診的設置情況進行了督查,對督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提出了整改意見;7月中旬,區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揮辦公室對轄區的各類暑期培訓班開展防控工作情況進行了督查,使防控工作不留死角。8月份,省政府督察組一行4人對我區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進行了督查,通過查看資料、聽匯報、現場提問等方式督查我區華容鎮的防控工作,督查組領導充分肯定了我區的防控工作,對我區在宣傳造勢、聯防聯控等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績給予了高度評價。9月份,區政府組織召開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再動員、再部署工作會議,周密部署了下階段我區的防控工作;月中旬,區防控指揮部執行副指揮長謝定佳帶領由區衛生局、監察局、教育局等區防控指揮部有關負責人組織的督察組,對轄區內5各鄉鎮的防控工作進行了督查,檢查組一行深入機關、學校,采取隨機抽查方式,通過看現場、查資料、聽匯報等方式督查防控工作,根據督查情況,區防控指揮部下發了督查通報。
2、國債項目建設進展順利。區政府成立了區人民醫院項目建設領導小組,加強對區人民醫院項目建設的領導。目前,華容區人民醫院住院大樓和門診綜合樓均以完成基礎部分的建設和地下室基礎梁的澆灌,第一層樓的基礎梁的澆灌工作即將完工;臨江衛生院門診綜合樓已經完成主體結構的建設,墻體外粉刷已經完成,內粉刷正在進行。
3、組織開展了以鄉鎮為單位的無償獻血工作。6月底至7月初,我局深入各鄉鎮積極配合市中心血站開展無償獻血活動,全區各鄉鎮累計采集有效血源66份。
4、積極支持新農村建設。7月中旬,我局分管領導深入新農村建設掛點村(即段店鎮孔關村、燈塘村)調查了解該村基本建設,并制定了援建計劃。
5、開展了對醫療機構的專項整治活動。針對華容集鎮無證行醫現象嚴重的突出問題,區衛生監督所組成執法專班,對轄區內的10余家醫療點進行了執法檢查,累計下達整改意見書10余份,責令整改單位及個人8家,衛生行政罰款6起,罰款金額8000余元。
6、創衛工作扎實開展。一是開展了“健康教育月月行活動”。各鄉鎮衛生院累計開展義診10場,發放宣傳資料10000余份。二是開展了愛國衛生運動。8月中旬,市創衛辦領導對我區的廟嶺鎮、華容鎮以及區直少數單位的創衛工作進行了檢查,檢查組領導對我區的創衛工作所取得的成績給予了表揚,并在市創衛簡訊中進行了報道。
7、開展衛生系統政風行風評議活動。我局成立了以局長葛坤堂任組長的政風行風評議領導小組,制定了工作方案,組織召開了行風評議動員大會,全系統掀起了政風行風評議熱潮。我們在各鄉鎮衛生院開展了醫德醫風評議活動,下發征求意見表100余份,收集80余份,收集整理各種意見和建議10余份,并限期整改落實。市行評辦對我區各鄉鎮衛生院的醫療行風進行了檢查,檢查組領導充分肯定了我區衛生系統在政風行風工作方面所做的工作。
8、開展了“三送三促”活動。各鄉鎮衛生院通過多種形式開展了送醫送藥活動。累計發放宣傳資料萬余份,為300余人進行了義診,免費發放價值5000余元的藥品。
9、積極開展“兩節”期間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動。為切實做好“兩節”期間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區政府下發了《關于在“兩節”期間開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動的通知》,明確了區食品安全監管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職責。整治工作期間,區政府辦將對整治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10、加強醫政工作管理。我們開展了“以病人為中心、以提高醫療質量為主題”的醫療質量管理年以及醫療質量萬里行等活動,定期對醫務人員的值班情況開展督查,并及時通報督查結果。通過開展督查活動,各鄉鎮醫療服務質量得到了提升,醫務人員服務態度得到了改善。
11、迎接了市人大對我區新農合的調研。8月中旬,市人大法制委領導深入段店鎮對該鎮的新農合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調研,他們采取實地察看、訪視病人、聽取匯報等方法全面了解該鎮新農合工作開展情況,為調研我市新農合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資料。
12、積極開展向臺灣災區募捐工作。針對臺灣地區的嚴重災害形勢,我區紅十字會辦公室積極組織召開了“情系臺胞、奉獻愛心”捐贈動員大會,會上我們向各單位下發了“關于在全區開展援助臺灣強臺風災區募捐工作的緊急通知》以及《華容區紅十字會為臺灣災區募捐倡議書》;區委、區政府十分重視募捐工作,副區長謝定佳、區委辦主任劉國安先后就該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會后,各單位踴躍捐款,愛心如潮。截止9月底,全區50余家單位累計捐款59000元。
13、積極做好安全穩定工作。為了做好“兩節”期間的安全穩定工作,我們在9月下旬召開了各鄉鎮衛生院院長會議,安排部署了下階段的安全穩定工作。會后,各鄉鎮衛生院都安排了24小時值班,制定了詳細的工作方案,確保衛生系統“兩節”期間的安全穩定。
二、第四季度工作打算
1、做好甲流感防控的各項工作。
2、繼續跟蹤國債項目建設工程。
3、積極做好鄉鎮衛生院第三批學教活動的指導工作。
4、積極做好“兩節”期間的安全穩定工作。
5、積極做好鄉鎮衛生院危房的申報工作。
6、繼續開展衛生綜合執法。一是加強餐飲消費安全整治工作;二是加強醫療市場的政治工作。
7、加強公共衛生管理。一是開展防艾宣傳,舉辦一期醫務人員防疫知識培訓,積極完成艾滋病檢測任務;二是加強計劃免疫管理;三是加強結核病控制策略和防治措施落實。
8、扎實開展創衛工作。積極聯系各鄉鎮開展秋季滅鼠活動。加強健康教育宣傳。積極做好申報廟嶺鎮為全省衛生先進鄉鎮的工作。
(一)醫改工作
1. 調整醫共體試點范圍,控制病人外流。
2016年,在____鎮中心衛生院(南部鄉鎮)通過二級綜合醫院評審后,我縣及時調整了縣域醫共體試點范圍,由該院牽頭與周邊4個鄉鎮成立了第三個縣域醫共體-____縣紅十字會醫院縣域醫共體,有效控制了病人外流。
2. 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發揮守門人作用。
2016年在村醫簽約服務工作的基礎上,我縣又啟動實施了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截止11月底,我縣已完成常住人口簽約人數170092,簽約率達16.45%;有償簽約人數86354,有償簽約率達8.35%;65歲以上老人、高血壓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有償簽約人數分別為38497、35126、11648人,老高糖有償服務率分別為40.38%、36.39%、52.21%,全面超額完成全年家庭醫生簽約工作任務,在淮南市農業縣區中排名第一。
3. 工作落實得力,縣外住院病人趨于回落。
根據省新農合管理中心2016年前三季度縣域醫共體新農合運行情況的通報數據,____縣2016年前三季度縣外就醫人次為38356人次,較2015年同期的42536人次,同比下降9.82個百分點。其中,____縣縣醫院醫共體縣外就醫人次下降8.73個百分點,____縣中醫醫院醫共體縣外就醫下降7.70個百分點,____縣紅十字會醫院醫共體下降幅度達19.34個百分點,在全省首批31個醫共體中下降幅度居于首位。
(二)民生工程工作
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2016年,全縣參合人數達1115601人,參合率達100%,人均籌資120元,共籌集資金60248萬元,其中自籌資金13387萬元,中央、省財政補助45188萬元、縣配套1673萬元,資金全部到位。截至11月底全縣參合農民共有1516109人次獲新農合補償,受益率135.9%,其中:住院補償113602人次,門診統籌補償1355589人次,慢性病補償40345人次,住院分娩補償6573人。
2016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參保人數為1115601人,截止10月底,已補償1626人次,補償金額達3012.12萬元。
2.婦女兒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 2016年,全縣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任務數為7600人,免費婚前健康檢查任務數為11750對夫婦,免疫規劃接種任務數為317000針次。截止10月底,孕產婦住院分娩已補助7744人,任務進度達101.89%,完成補助資金發放達232.32萬元;為12765對新婚夫婦進行了婚前免費健康檢查,任務進度達108.64%;一類疫苗接種達269780針次,任務進度為85.1%。
3.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截止10月底,全縣共完成居民健康檔案規范建檔961331例,完成率達107%;適齡兒童免費接種第一類疫苗、免疫規劃建卡11048人,任務完成率達76.74%;結核病規范管理504人,管理率達92.82%;65歲老年人管理90986人,管理率達95.35%;高血壓患者規范管理76826人,管理率達79.60%;ii型糖尿病規范管理22088人,管理率達99.01%;重癥精神病患者管理4244人,管理率達103.92%;傳染病疫情、突發公衛事件信息報告率100%;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達85.50%;7歲以下兒童保健覆蓋率達90.50%;孕產婦系統管理率達85.60%;衛生監督協管服務比例覆蓋率達100%;中醫藥服務管理113992人,覆蓋率達106.
4.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 2016年,全縣共申報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384人,發放補償資金137.23萬元,政策落實率達100%。
(三)計劃生育
1.貫徹落實中央全面兩孩政策 自從2016年中央全面放開兩孩政策以來,我縣對中央新的生育政策加大了宣傳力度,通過廣播、電視和發放宣傳資料、豎立宣傳標牌等方式,全方位、
多角度地對政策進行了宣傳,并鼓勵群眾響應國家號召。同時,我縣要求25個鄉鎮計生辦建立一站式服務大廳,開通了網上辦證,通過打造優質的服務環境和現代化的辦事流程,提高為群眾辦理生育登記和生育服務的效率。提高了群眾對全面兩孩政策的知曉率和辦證積極性。2016年統計年度,我縣已辦理二孩生育登記9368例,比往年增加近兩倍。2.流動人口管理與服務 2016年共完成流動人口省內外各種信息交流14.05萬條;春節期間開展了流動人口衛生計生關懷、關愛專項活動,共發放《計劃生育利益導向一封信》、《孕前優生健康檢查手冊》及相關計生法律法規知識宣傳資料共計502449份,組織生殖健康檢查76137人次,發放慰問金945600元,生活和生產用品折合人民幣279000元。
2016年,全縣全員流入人口登記管理1445人,其中0-6歲兒童114人,孕產婦16人,按照省市要求,規范開展流動人口基本公共衛生計生均等化服務工作,全縣建立流動人口居民健康檔案1387份,建檔率為95.99%;建立0-6歲兒童預防接種卡106人,建卡率為92.98%,累計接種劑次128次,一類疫苗接種率為100%;建立兒童保健檔案106人,建檔率92.98%;建立孕產婦保健檔案16人,建檔率100%;免費發放計劃生育藥具盒數158盒;免費開展生殖健康檢查人次79人次。
3.實行計劃生育工作月預警機制 為保障計劃生育工作圓滿完成,縣衛計委建立月預警機制,將新婚管理率、陽性檢出率、出生上報量、出生人口性別比、早孕發現率、政策外生育控制、長效綜合節育措施落實率等核心指標緊抓不放,每月在信息平臺審核,核心指標不合格所在鄉鎮就會收到縣計生領導組警告。
4.繼續加大計劃生育工作力度 2016年統計年度以來,全縣共出生人口10270人,人口出生率為7.34‰,政策外多孩出生比為1.17%,出生人口性別比為110.58,12+3內孕7月掌握率為85.01%,落實四項手術3173例。在穩定適度低生育水平和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兩項重點工作指標上,均呈現出了與上年同比穩步提升的良好態勢。
5.完成鄉鎮計生服務所整合,設立鄉鎮計生協會,截止今年9月底,全縣25個鄉鎮完成鄉鎮計生服務所撤并,成立了25所計生協會。
(四)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1.傳染病監測 2016年全縣共報告法定傳染病3523例,其中報告手足口病1185例。及時核實填報預警信息150條,發疫情信息簡報16期。2016年我縣傳染病報告率、準確率均為100%,重點傳染病個案調查率和暴發疫情調查處理率均為100%。
2.重大傳染病防控 2016年共開展艾滋病免費自愿咨詢檢測502人,完成年度工作任務的100.4%,對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開展艾滋病病毒抗體檢測210人,共干預有關高危人員1980人次,每月現場干預覆蓋率93.5 %,對所有感染者和病人按規定進行隨訪、檢測和抗病毒治療工作,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隨訪率達100%,艾滋病抗病毒治療覆蓋率100%;
2016年結核病防治工作任務新涂陽病人數543例,到 11月底實際發現病人數582例,完成全年任務的 107.2 %;2016年對308例結核病病人或疑似肺結核病人進行了追蹤工作,追蹤率100%,有297例病人到縣疾控中心進行了結核病方面的進一步診斷、治療,追蹤到位率為96.4%。兒童免疫規劃接種率達到了90%以上和建卡率95%以上目標。
3. 慢性病防治 進一步鞏固省級慢性病綜合防控示范區創建工作成果。認真做好我縣淮河流域癌癥綜合防治和癌癥早診早治項目,擴大腫瘤防治健康教育覆蓋面,推進人群腫瘤登記報告、隨訪管理和縣鄉村腫瘤防治網絡建設等工作。完成2015年度2000例胃鏡篩查工作任務,檢出高級別以上確診病例11例,檢出率0.55%。
4. 衛生監測 完成“國家農村生活飲用水監測點50個”、“城市生活飲用水監測點6個”、“學校飲用水監測點4個”、“淮河項目農村生活飲用水監測點30個”,全年共監測樣品156份;根據____省監測方案要求,積極組織開展 “農村環境健康危害因素監測”項目工作,按時完成縣、鄉、村、戶四個層面的調查任務,共采集土壤樣品40份、調查20個行政村、119個居民戶、10所中小學、回顧性調查死亡人員死因548個、現場調查鄉鎮企業及養殖場113家,同時完成了縣、鄉調查。
(五)婦幼保健工作
1.增補葉酸工作 截止2016年11月底,全縣共發放葉酸39474瓶,增補人數7757人,已完成發放的序時進度任務(全年增補任務數7600人)。
2.母嬰阻斷工作 截止2016年11月底,全縣共開展孕產婦乙肝監測13110人、梅毒檢測13185人,艾滋病檢測13075人。檢測出梅毒感染17例、艾滋病感染1例,為122名乙肝表面抗原陽性產婦所生的新生兒免費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
3.新生兒疾病篩查及聽力篩查工作 2016年,縣內分娩活產數4147人,疾病篩查 4304人,(其中76人系縣外分娩漏篩補做)篩查率103.7%。篩查中發現可疑陽性召回40人,召回率100%。其中pku可疑陽性9人、ch可疑陽性27人、cah可疑陽性5人,確診陽性2人,不合格重采血樣12例;聽篩總數4432人,(其中393人系縣外分娩漏篩補做),篩查率106.8%。包括oae初篩4281人,aabr復篩151人,生后40天內復篩未通過轉診六安市人民醫院22人,截止目前確診聽障1人。
4.《出生醫學證明》發放管理工作 我縣嚴格執行____省《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文件規定,為加強出生醫學證明發放程序,認真做好出生醫學證明的發放工作,設有咨詢電話,為辦證者提供方便。杜絕出生醫學證明辦理的違法違規現象;嚴格審閱嬰兒出生相關信息,杜絕使用假身份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現象;加大審核力度,杜絕因上學等原因隨意更改出生日期的現象發生;完善《出生醫學證明》的存根及相關資料的保存和歸檔工作。2016年全縣共免費發放出生醫學證明7000份。
5.助產機構剖宮產手術管理工作 2016年,全縣醫療保健機構共接收孕產婦住院分娩活產數4147人,其中剖
宮產數1310人,剖宮產率為31.59%。6.淮河流域出生缺陷監測項目 全縣共上報縣內、外出生信息11997人,缺陷信息225例,上報缺陷發生率為187.55/萬。
7.貧困地區兒童營養改善項目 今年2月19日、5月5日上午,我所分別在縣中醫院和本所院內進行了貧困地區兒童營養改善項目營養包發放工作,兩次共發放了7119盒,惠及全縣25個鄉鎮一萬余名適齡兒童。
8.綜合樓整體搬遷工作 2016年4月20日上午,我所舉行整體搬遷開診儀式。淮南市衛計委副主任____ ,____縣縣委常委、組織部長____,副縣長____出席開診儀式。____、____為新院區開診揭幕。縣有關部門、部分醫療機構負責人參加開診儀式,并參觀新院區。
9.婦幼保健與計劃生育服務機構資源整合工作 縣衛計委根據____省衛計委、省編辦《關于優化整合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服務資源的實施意見》(皖衛人[2015]24號)及縣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優化整合縣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設置方案》(____編[2016]21號)文件要求,于5月25日上午在我所十樓會議室召開兩家機構全體職工資源整合動員大會,正式成立____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同時撤銷隸屬于縣衛生局的婦幼保健所和隸屬于縣計生委的縣計劃生育服務站,并要求5月底前完成資源整合工作。新中心各項工作已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啟動。
(六)新農合工作1.加大對村衛生室新農合監督管理通過加大對村衛生室的監督管理,有效預防村醫編造處方騙取新農合門診統籌資金的違法行為;杜絕村衛生室村醫開大處方、濫用抗生素和激素、使用目錄外用藥違規行為。2.提高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比例根據有關要求,結合本年度基金籌集使用情況,____縣新農合中心及時調整新農合大病保險最低費用段補償比例,將合規部分可補償費用0—5萬元費用段的補償比例由原45%提高至50%。
3.嚴控縣域內醫療機構次均住院費用
對2016年上半年的次均住院費用進行了科學測算,確定縣直醫療機構、鄉鎮中心衛生院、鄉鎮普通衛生院次均住院費用最高限額標準。定點醫療機構次均住院費用超過確定的次均住院費用標準后,新農合基金暫停撥付,由定點醫療機構自行承擔。待醫療機構次均費用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再行撥付。
4.將中醫藥適宜技術和優勢病種納入新農合按病種付費管理
為推進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減輕患者醫藥費用負擔,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促進中醫藥事業健康發展,根據省衛生計生委和省中醫藥管理局的統一部署,縣衛生計生委下發《關于印發____縣中醫藥適宜技術和優勢病種新農合按病種付費實施方案的通知》,對面癱等14個中醫優勢病種門診、中風病等10個中醫優勢病種住院采用中醫藥適宜技術綜合治療的,新農合納入按病種付費管理,參合患者按實際發生醫藥費用的固定比例承擔自付費用,超支部分主要由醫院承擔。部分中醫優勢病種通過按病種付費,參合群眾將從新農合普惠中得到更多特惠。
5.啟動2017年度新農合籌資工作
2017年籌資標準個人繳費為150元/人,根據縣政府統一安排和部署,凡本縣各鄉鎮符合參合條件的居民或長期居住在本縣符合參合條件的外地居民,不分年齡大小,均可以戶為單位自愿參合。從10月8日開始,實行邊宣傳發動、邊收繳籌集資金的辦法,在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籌資工作任務。
(七)衛生監督
1.專項監督 按照《關于印發2016年____省衛生計生重點監督抽檢計劃的通知》的要求,我縣開展專項監督檢查,此次專項檢查共出動車輛14輛次,衛生監督員42天次,共檢查了4戶二級醫院(其中有內鏡診療室3戶,有消毒供應室4戶,有病原微生物實驗室1戶),1戶疾病預防控制機構,25戶衛生院,4戶民營醫院,58戶村衛生室。
2.學校衛生監督 為確保學校衛生監督工作落到實處,縣衛生監督所制定了學校衛生重點監督計劃,對工作做出了具體的安排和要求。2016年9月17至10月13日分兩組對我縣60所學校衛生工作進行了專項抽查,其中城區小學3所、初中1所,鄉鎮小學19所、初中13所、高中1所,鄉村小學19所、初中4所,針對學校衛生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的整改意見,并責令限期予以改正,共下達了60份衛生監督意見書。
3.“打非”專項工作 2016年在開展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中,共查處非法行醫案件4起,立案4起,其中結案2起,移送公安機關1起,1起正在處理中,共計罰款人民幣2.8萬元,吊證一例。其中移送公安機關1起,案由:田闖非法行醫案,移送原因:田闖非法行醫被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兩次以后,再次非法行醫。
(八)愛國衛生運動
1.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按照縣委、縣政府“六城同創”工作總體部署,我縣制定了《____縣創建省級衛生縣城實施方案》,成立了____縣創建省級衛生縣城領導組織,認真組織實施愛國衛生運動日常工作,積極開展____縣結合“愛國衛生月”、“愛國衛生法制宣傳周”、“健康中國行暨健康脫貧行動”等活動,通過現場宣傳、義診、走城墻等各種形式,各鄉鎮、縣愛衛會各成員單位累計向廣大市民發放“____縣創建____省衛生城市明白紙”4000余份,積極宣傳愛國衛生和創建省級衛生城市工作,充分調動廣大群眾參與到“創衛”工作中來。
2.強化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
創建工作啟動以來,____縣以《中國公民健康
素養-基本知識與技能》為主要內容,發放健康教育印刷資料11種51047份,更換宣傳欄3期1395塊,開展健康教育講座和公眾咨詢1843次,受益47317人;依托“世界衛生日”等宣傳日活動,組織開展公眾咨詢活動9個場次;積極落實健康素養促進行動項目,在3所學校開展健康巡講3場,覆蓋1100余人;在2所醫院開展醫務人員艾滋病反歧視培訓,覆蓋醫務人員達90%;開展了以“世界艾滋病日”、“世界防治結核病日”為宣傳主題的重點疾病或重點領域的健康教育活動和以“防治碘缺乏病日”為宣傳主題的地域性疾病健康教育活動;通過張貼禁煙標識、滾動字幕、宣傳欄、印發宣傳材料等形式,宣傳煙草危害和控煙知識,開展全民戒煙活動。3.加強重點場所衛生監管,開展“五小”行業專項整治
對轄區內251戶各類公共場所、24戶集中式生活飲用水供水單位、289所學校、36所醫療機構放射和職業衛生監督工作,建檔率和覆蓋率均達到100%。“創衛”工作啟動后,集中組織4次針對城區范圍內 “五小”行業的專項檢查,重點檢查“五小行業”的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持證、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室內外環境整潔、公共用品、用具消毒等情況,制作了現場筆錄,對存在的問題下達了衛生監督意見書,進行了攝像取證。
4.加強病媒生物防制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根據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要求和____縣實際,____縣愛衛辦制定了《____縣2016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實施方案》、《____縣除“四害”工作技術指導方案》和《____縣城區2016年病媒生物監測方案》,9月22日,召開了各鄉鎮分管負責人、愛衛會各成員單位分管負責人、公共場所和餐飲業業主等400余人參加的全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培訓會,為全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順利開展奠定基礎。
(九)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工作
開展縣中醫醫院中醫臨床路徑管理和____鎮中心衛生院開展國醫堂項目建設工作,目前項目建設已經完工,即將投入使用的國醫堂,將滿足當地群眾對中醫藥服務的需求;開展了____縣中醫藥提升工程“十二五”自查和總結評估工作,擬定了《____縣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實施方案(2015-2020)》,成立____縣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領導組,為我縣中醫藥發展指明了方向;制定____縣中醫藥適宜技術和優勢病種支付方式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并上報省衛計委、省中醫藥管理局,待省中管局批準后組織實施;完成我縣“群眾滿意的鄉鎮衛生院”初評及市級申請復審工作,我縣____、迎河、____鎮中心衛生院均已通過市級復審,下一步將迎接省級復核。
(十)醫療服務工作
加強了醫療機構執業準入的管理,嚴格執行《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嚴把醫療機構準入管理關;認真開展鄉鎮衛生院“三評比三促進”工作,以“財務運行管理、學科能力建設、醫院內涵管理”為抓手,強化醫療機構內部管理,規范診療行為,保障醫療安全;組織實施臨床路徑試點工作,通過全面推廣臨床路徑管理,實現醫療服務診療護理常規的標準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內涵質量;加大全縣血液質量和臨床安全用血監管力度,印發《關于規范____縣儲血點運行和相關職責要求的通知》,進一步完善臨床用血單位的準入制度,保障了臨床用血的安全合理;完成2016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現場審核工作,并及時做好了2015年醫師資格證書的發放管理工作;加強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工作,強化麻醉、及抗生素應用管理,組織開展了2016年麻醉、及抗生素管理使用培訓。
(十一)120急救指揮中心
____縣120急救指揮中心正式啟用。2016年3月16日,____縣120急救指揮中心正式運行,指揮中心現有工作人員14人,設有辦公室、調度股,已運行急救站4個,能進行指揮調度的入網救護車輛12輛,其中3輛是社會公益捐贈,9輛是非醫院公有的社會車輛。“120”作為____縣醫療急救唯一特服呼叫號碼,我中心120指揮平臺擁有了國內先進的急救調度系統和無線指揮系統。該系統通過有線、無線數據傳輸以及網絡、計算機的運用,實現中心、患者、醫院、救護車、急救站為一體的急救信息無縫連接。全縣緊急醫療救援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一、各項工作開展情況
(一)農村衛生工作得到切實加強
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進展順利。經省政府批準,我市盤縣為20*年啟動的新農合試點縣,20*年新增加六枝、水城為試點縣。三個縣應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為216.86萬人,實際參加合作醫療農民為160.50萬人,參合率為73%。全市合作醫療資金總計7222.28萬元,其中:參合農民個人繳納資金為1604.97萬元;省、市、縣三級財政每人每年補助15元,共補助經費為2407.33萬元,已全部到位;中央財政每人每年補助20元,補助經費為3209.94萬元,還未下撥。1-5月,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支出總計820.51萬元,其中住院補償人次數為16326人,補償費用710.57萬元;門診補償人次數61518人,補償費用109.94萬元。目前,“新農合”三試點縣各項程序運轉正常,受益參合農民普遍滿意。
2、各項農村衛生工作順利開展。一是根據市政府的安排,市衛生局組織對我市縣、鄉、村衛生資源進行調研,并完成《*市農村衛生資源基本狀況、存在的問題及對策》、修改完成《*市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意見》;二是與市計生局共同完成《我市村衛生室、計生室整合方案》;三是完成14名鄉村醫生評優上報省衛生廳。
(二)切實加強社區衛生服務工作
一是完成全市29家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評審換證審查工作;二是完成*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基本情況調查;三是擬定我市《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
(三)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持續發展
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辦法》,做好疾病防治工作。一是加強防控禽流感工作,召開了全市禽流感防控知識培訓會議,對全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進行督促檢查。二是組織學習地氟病防治經驗,表彰20*年度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先進單位11個、地氟病防治工作先進單位3個、先進個人51個。三是加強狂犬病防治工作,召開的全市狂犬病防治工作會議。四是加強計劃免疫工作,召開計劃免疫工作會議,以交叉檢查方式開展全市計免綜合審評,完成計免幫扶工作中對鄉村醫生的培訓。四是加強艾滋病防治工作,組織市疾控中心等多家單位與市紅十字會一起到六枝新窯鄉聯合開展艾滋病防治宣傳活動,召開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全體會議。五是做好防治地氟病工作,召開全市地氟病防治項目工作會議,對水城縣、*區、六枝特區防治地氟病項目進行督促檢查,組織今年新增縣區(水城縣、*區)相關人員到六枝特區項目點現場參觀學習。六是開展世行貸款/英國贈款結控項目中期評估工作,召開全市結核病防治歸口管理PPM-DOTS會議。七是加強疫情管理,召開疫情分析例會,提出了下一步防控對策;1-5月,共報告法定傳染病13種,報告發病3184例,報告發病率104.92/10萬,與去年同期(2337例)相比,發病數上升了36.24%;死亡總數為41人,死亡率1.35/10萬,病死率1.29%。全市前五位報告傳染病病種依次為:肺結核(1694例,占總發病數的53.20%)、肝炎(792例,占總發病數的24.87%)、痢疾(371例,占總發病數的11.65%)、淋病(100例,占總發病數的3.14%)、傷寒副傷寒(75例,占總發病數的2.36%),共占總發病數的95.23%。
(四)醫政管理與科技教育工作進展順利
一是開展衛生“三下鄉”活動和組建“三農”服務團等,發放藥品價值4000元,宣傳資料2000余份,義診665人次,咨詢服務500余人次,受到當地群眾的熱烈歡迎和好評。二是開展禽流感防控知識培訓,對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縣級以上醫院及市級營利性醫院的分管領導、業務科室負責人等共41人進行了為期一天的培訓,各單位也按要求組織了培訓,全市4668人參加了省衛生廳組織的考試。三是召開全市醫政管理及科技教育工作會議,對醫院管理年、對口幫扶、采供血機構管理、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縣醫院救治能力建設、繼續醫學教育、人員培訓、傳染病防治、急救能力建設、醫學會等相關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四是開展醫院管理年培訓及交叉檢查,于4月份對我市8家二級醫院進行考核評分。五是組織安排20*年征兵、高考招生體檢工作。六是擬定市采供血機構設置方案。七是對“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二級醫院對口幫扶鄉鎮衛生院”和支醫等工作進行安排。八是開展執業醫師考試報名,今年,我市1600余人報名參考,經我市初審及省醫學考試中心復審,共1595名考生將參加7月1日開始的實踐技能考試;完成執業醫師注冊66人,變更注冊44人;完成護士注冊及再次注冊619人。九是接待處理醫療糾紛8起。十是組織安排全市250名鄉村醫生到市職業技術學院進行為期三年的中專學歷教育,春季招生150名已入學就讀。十一是完成6家市級營利性醫院校驗及辦證工作。十二是嚴厲打擊非法采供血液,抓好單采血漿專項整治,加強采供血機構管理,強化血液質量和血液制品管理,1-5月份,共完成全血采集2873人次679800ml;供應臨床全血8200ml,冰凍血漿291380ml,臨床用血100%來自無償獻血,成份輸血占用血總量98.62%。
(五)認真做好婦幼衛生工作
一是完成對20*年“三網”及年報監測質控檢查工作。二是完成20*年產科質量評估未合格單位的復評估工作,對4家市區內私立醫院、2家縣級醫院和1家鄉鎮衛生院進行產科質量復評估,檢查結果水城縣醫院房屋未改造好,未評分,盤縣中醫院不合格,其余醫院已達合格標準。三是完成兒童、婦女兩個規劃中期評估報告,擬定20*年降消項目實施方案,完成全市20*年降消項目終期評估工作,我市三個項目縣通過降消項目的實施,孕產婦住院分娩47.69%,孕產婦死亡率75/十萬,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37.13‰,新生兒破傷風發病率0.*‰。四是開展“三八婦女節”、“六一兒童節”健康教育宣傳活動,全市參加人員共90余人,健康咨詢500余人,義診450人,發放宣傳資料30000余份。
(六)大力加強衛生執法監督工作
一是做好元旦春節期間和“五一”黃金周期間食品衛生安全工作。二是認真組織開展打擊非法行醫工作,根據市人民政府下發《打擊非法行醫整頓規范醫療市場秩序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級打非辦共組織檢查醫療機構448戶次,其中:警告109戶,責令限期整改157戶,查處其它違法行為94戶,按照有關衛生法律法規給予衛生行政處罰6.1萬元;查處醫療機構違法案件總數116件,罰款3.46萬元,沒收醫療器械34件,藥品64箱;為進一步加強全市打擊非法行醫工作,于20*年4月25日至28日,組織市、縣(特區、區)衛生監督所組成4個組對各縣(區)開展打擊非法行醫工作進行督查,共檢查4個衛生行政部門,抽查醫療機構資料28戶,現場檢查醫療機構61戶,取締無證診所3戶,處罰20戶,罰款金額1.56萬元,衛生立案處罰3戶(已責成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處理)。三是完成衛生行政許可的梳理工作。四是認真開展政務服務中心工作。
(七)愛國衛生運動廣泛開展
一是組織對市中心區各街道辦、社區落實創衛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二是配合市城管辦開展“城市加強管理月”活動,對部署的各項工作堅持為期一個月的督促檢查。三是組織開展20*年愛國衛生月活動,全市共開展5次大型衛生宣傳活動,5次大型義務勞動突擊環境衛生活動,參加人數達5000余人。四是舉辦了由各項目縣(鄉、村)負責人為主參加的項目技術與管理培訓班。五是組織完成5個農村改水工程的設計和論證工作,報省愛衛辦進行審批。六是擬定全市衛生系統開展“整臟治亂”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八)大力加強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
一是加強對公共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市衛生局與市財政局、市監察局聯合下發了《關于成立*市公共衛生能力建設項目二五年管理領導小組的通知》(市衛發〔20*〕87號)文件,加強對項目工作的領導和資金的監管。二是對20*年中央補助地方公共衛生項目專項資金1304.56萬元進行了分配,制定了《*市20*年中央補助地方公共衛生經費項目管理方案》。三是加強衛生基本建設項目管理,2004年安排盤縣33個衛生院建設項目,建設面積19200平方米,總投資1*2萬元,目前30個已動工,還有3個點土地未落實,通過初步驗收的有11個工程點,已完成主體工程進入裝飾工程的有5個工程點,總完成投資700萬元;20*年度安排六枝15所鄉鎮衛生院、水城2所鄉鎮衛生院建設項目,建設面積12600平方米,總投資765萬元,目前正在抓緊初步設計方案;爭取到水城縣29個鄉鎮衛生院建設項目,建設面積21300平方米,總投資1263萬元,目前正在抓緊項目前期工作;市醫療集團新建十九層住院大樓可研已批復,規模28120平方米,總投資4000萬元;水城縣門診大樓國債批復240萬元,目前正進行前期工作;國債建設項目市傳染病院、緊急救援中心于元月23日掛牌正式成立。
(九)啟動干部保健工作
制定《*市地級領導干部醫療保健管理辦法》等相關制度,為保健對象辦理《保健證》,組織醫務人員為保健對象提供優質醫療保健服務。
(十)加強衛生行業作風建設
一是認真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工作,下發了實施意見,召開了一系列會議,進行了一次督查,全市衛生系統各級醫療機構已先后召開了動員會議。二是于20*年5月11日至12日,組織召開了全市衛生系統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研討會。三是根據市政府糾風辦安排,于4月8日組織相關單位參加市政府糾風辦第十九期政風行風熱線,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切實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和舉報投訴事項。四是繼加強藥品招標采購工作,醫院用藥總金額4904.1萬元,中標藥品周期內實際采購金額為4308.44萬元,集中招標采購藥品總金額占醫院用藥總金額比例為91.94%,集中招標采購藥品品種5086種。五是認真查處開單提成、紅包、回扣等不正之風,半年來,退還、上交紅包金額0.72萬元,受黨紀政紀處分4人,行政處罰1人。六是積極推行“就醫清單”制,“病人選擇醫生”制度和創建“放心藥房”活動,接受患者和社會對醫院的監督;七是是加強醫療質量管理和制度建設,規范醫務人員行醫用藥行為。八是繼續加強醫德醫風建設,開展行業作風整頓工作。九是認真開展學習活動。
二、存在問題
(一)農村衛生服務能力有待提高,農村公共衛生事業面臨較大困難,鄉、村兩級衛生機構專業人才短缺,人員素質偏低,醫療設備技術落后,服務不夠規范,整體服務能力達不到廣大農民的健康需求。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體系尚不健全,應急救治隊伍技術及裝備亟待提高,疾控體系設備陳舊,技術落后,經費嚴重不足,部分傳染病呈高發態勢。
(三)有的工作落實不力、進展緩慢。
規范全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為我縣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安全和諧平安穩定的環境。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贛州市人民政府貫徹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決定的意見》和《*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對全縣或者一個地區的經濟發展、社會穩定構成重大威脅和損害,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安全生產的事件。主要包括:
(1)工礦商貿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發生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包括礦山,建設工程,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器材,尾礦庫跨壩,陸上石油天然氣開采、儲運,特種設備等事故;
(2)公路、水路等重大交通運輸事故;
(3)工礦企業火災事故;
(4)供電、供油、供水和供氣等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
(5)公眾聚集場所安全事故;
(6)通訊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7)電力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等。
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國家制定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分級標準(試行)》(見附件8.1),國務院主管部門制定的突發公共事件(事故災難類)分級標準,是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行政區域內下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
(1)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Ⅲ級)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2)超出鄉(鎮)級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鄉(鎮)行政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3)需要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4)《*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規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災、電網大面積停電、通信保障、突發環境事件等六項分別制定了專項預案,相關救援事項從其預案規定。根據有關規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的報送和續報、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應急管理等相關事項從本預案規定。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切實加強應急救援的科學指揮和人員的安全防護;要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社會力量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應急委員會的統一領導和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下,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企業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制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建立應急機制。
(3)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按照屬地管理和“就地、就近、快速、有效”的原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鄉(鎮)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各駐縣企業和省、市屬企事業單位發生事故災難后,應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和本企事業單位的上一級主管部門,并服從當地政府的統一指揮。事故災難處置以當地政府為主,上級政府有關部門予以支持配合,同時充分發揮企業的自救作用。必要時,由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指定現場指揮部組成人員直接指揮。
(4)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主動配合、密切協同、形成合力;涉及關系全局、跨部門、跨地區或多領域的,預案制定、修訂部門要主動協調有關各方,確保突發事件信息及時準確傳遞,應急處置工作反應靈敏、快速有效。
(5)平戰結合,預防為主。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經常性地做好應對事故災難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開展演練活動,按照“統一組織領導,整合社會資源,發揮專業優勢,提高裝備水平”的總體思路,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避免重復建設,充分發揮我國社會主義制度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優越性,充分依靠和發揮人民、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在處置突發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充分發揮*干警在處置突發事件中重要作用。建立統一的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平臺,確保突發事故災難信息及時準確傳達,實現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6)快速反應,高效運轉。建立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保證預警、響應、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出現險情,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加強救援人員培訓和演練,不斷提高隊員的快速反應能力,不斷完善預案,增強針對性和有效性。
(7)依靠科學,依法規范。貫徹依靠科學搶險救災的方針,實施科學救援。加強各類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的研究,規范防控措施和救援流程,實現應急救援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要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尤其是專家的作用,實行民主科學決策,采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預防和應對事故災難的科技水平。
1.6應急預案體系
全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是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是為應對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而制定的專項應急預案,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牽頭制定,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框架見附件8.2。
(2)縣政府相關部門和單位編制的預案。負有專項安全監管職責的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沒有編制有關部門應急預案的,要編制應急預案(編制責任單位以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有關事故災難類預案為準),并與本預案相銜接。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編制礦山事故、危化品事故、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縣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預案見附件8.3。
(3)鄉(鎮)人民政府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制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與本預案相銜接并報縣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4)企事業單位編制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企事業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是本單位應急救援的詳細行動和技術方案,尤其是高危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應聘請中介機構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風險評估并制定相應的現場處置預案,報縣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5)針對城市大型公眾聚集活動(如經濟、文化、體育、民俗、娛樂、集會等活動)和高風險的建設施工活動(如城市人口密度區建筑物的定向爆破、水庫大壩合垅、城市供水、供電、供氣施工維護等活動)而制定的臨時性應急行動方案。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2.1.1全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在縣應急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通過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
全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縣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指揮機構、專業協調指揮機構、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2.1.2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領導機構為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縣安委會辦公室具體承擔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工作,專業協調指揮機構為縣有關部門管理的專業領域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縣安全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為:
(1)執行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決定和指示。
(2)承擔全縣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3)負責全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
(4)組織編制和管理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綜合監督、指導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應急管理工作。
(5)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習。
(6)協調與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類應急救援機構之間的聯系,相互配合;協調縣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的應急救援工作。
(7)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委員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2.1.3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由分管副縣長任總指揮,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經貿委、縣*局、縣交通局、縣衛生局、縣總工會負責人任副總指揮,縣發改委、縣國資委、縣礦產局、縣建設局、縣環保局、縣民政局、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縣農業局、縣水利局、縣教育局、縣林業局、縣廣電局、縣氣象局、縣質監局、縣供電公司、縣*消防大隊、電信*分公司等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為成員。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人擔任。
2.3工作機構
縣政府有關部門(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各自的職責,具體負責相關類別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的牽頭、組織和協調工作。在本預案適用范圍內,有關部門(機構)職責如下:
(1)縣國資局參與縣屬企業的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置工作,指導、檢查和監督縣屬企業的應急工作。
(2)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
(3)道路交通、火災、民爆器材、公眾聚集場所等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由縣*局負責組織協調。
(4)水上交通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由縣交通局負責組織協調。
(5)漁業船舶水上安全、農機等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由縣農業局負責組織協調。
(6)建筑施工、城市供水、供氣、燃氣等公用事業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由縣建設局組織協調。
(7)特種設備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組織協調。
(8)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急處置由縣經貿委負責組織協調。
(9)通信、信息網絡安全等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由縣信息中心、電信、移動*分公司、縣廣電局分別按各自職責負責組織協調。
(10)應急救援的治安保衛、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由縣*局負責指導,水上交通管制工作由縣交通局負責指導。
(11)應急醫療救援和衛生防疫工作由縣衛生局負責組織協調,并由縣衛生部門提供技術支持。
(15)應急救援所需的交通運輸保障由縣交通局、縣汽車站負責組織協調。
(16)應急救援物資保障和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由縣發改委和縣經貿委負責組織協調。
(17)群眾轉移安置工作、善后處置和工傷保險相關事務由縣民政局及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協調。
(18)應急救援所需的電力保障由縣供電公司負責協調。
(19)氣象監測和氣象預報等由縣氣象局提供支持。
(20)事故現場環境監測由縣環保局負責組織協調。
(21)信息工作由縣政府辦公室、縣安監局會同縣委宣傳部負責統一協調。
其它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對工作的需要,在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的組織、協調下做好相關工作。
2.4鄉(鎮)機構
鄉(鎮)人民政府也應在同級應急委員會下設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作為本行政區域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其辦事機構、工作機構及其職責可參照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情況予以確定。
2.5現場指揮部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以屬地為主,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縣人民政府與縣應急委員會報告事故災難事態發展及救援情況,同時抄送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
涉及多個領域、跨鄉(鎮)行政區域或影響特別重大的事故災難,根據需要由縣應急委員會或者縣有關部門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現場指揮部依據事故災難的性質和危及程度,通過整合縣政府相關部門和事故發生地政府相關部門和單位資源,迅速設立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營地,組建人員搶救、醫療救護、工程搶險、治安保障、物資保障、交通運輸保障、善后處置、事故調查等若干應急救援工作組,確定應急救援的實施方案、警戒區域、安全措施,迅速展開救援工作;及時向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有關情況;負責對事態的監測和評估;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各相關部門要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分兵把關,各司其職,相互支持和協同,共同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3.預警預防機制
3.1事故災難監控與信息報告
縣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特別重大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
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縣有關部門、單位、駐縣企業和事故災難發生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報告后1小時內,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同時抄送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
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方面的突發事件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有關各級、各類應急指揮機構均應及時通報同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及
時分析處理,并按照分級管理的程序逐級上報,緊急情況下,可直接越級上報。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有關單位要及時、主動向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縣有關部門提供與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資料。事故災難發生地安全監管機構提供事故前監督檢查的有關資料,為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縣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3.2預警行動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迅速組織人員開展自救;事故發生地各鄉(鎮)人民政府、當地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及時上報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情況的同時,要對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根據需要和可能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當縣應急委員會下達啟動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和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令后,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專項預案,迅速下達應急處置命令,組織、協調、指揮各有關部門、單位、專業應急隊伍及現場指揮部,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一般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由縣級應急委員會啟動相關預案,由相應級別安全生產應急指揮機構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控制事態。
4.2分級響應
Ⅰ級應急響應行動(具體標準見附件8.1)由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或縣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當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或縣有關部門進行Ⅰ級應急響應行動時,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相應的預案全力以赴組織救援,并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及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縣有關部門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行動的組織實施由鄉(鎮)人民政府決定。鄉(鎮)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2.1縣有關部門的響應
Ⅰ級響應時,縣有關部門啟動并實施本部門相關的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并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及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需要其他部門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提出請求。
根據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類別,縣有關部門按照其職責和預案進行響應。
4.2.2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的響應
(1)及時向縣政府和縣應急委員會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2)開通與事故災難發生地的鄉(鎮)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態發展情況。
(3)根據有關部門和專家的建議,通知相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隨時待命,為鄉(鎮)或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4)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協調專業應急力量增援。
(5)對可能或者已經引發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要及時上報縣政府,同時負責通報相關領域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6)組織協調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
(7)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4.2.3指揮和協調
進入Ⅰ級響應后,縣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立即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配合鄉(鎮)政府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災難的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發地毗鄰鄉(鎮)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相關機構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單位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事故災難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故災難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駐縣企業發生事故災難時,其上級應全力調動相關資源,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2.3.1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事故災難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4.2.3.2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響應
(1)在縣安全生產應急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指揮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
(2)負責指揮所有參與現場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
(3)迅速設立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營地,確定應急救援的實施方案、警戒區域、安全措施;
(4)根據實際情況指揮救援隊伍施救;全面掌握事故發展態勢,及時向縣安全生產應急委員會報告事故及救援情況,為縣安全生產應急委員會決策提出建議;
(5)負責對事態的監測與評估。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主動向現場指揮部提供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基礎資料,當地安全監管部門提供事故前的監督檢查有關資料,為現場指揮部研究救援方案提供基礎。
現場指揮部組織調動本轄區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根據需要,向縣安全生產應急委員會申請轄區外的社會力量支援,縣安全生產應急委員會協調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有關社會力量進行支援。
現場指揮部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組織專家分析事故原因和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提供支持。分析報告及時上報縣安全生產應急委員會。
4.2.3.3特殊情況的處理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縣政府主要領導到事發地指導、督促應急救援工作:
(1)造成或者可能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的事故災難。
(2)社會影響嚴重的重大事故災難。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縣政府分管副縣長到事發地指導、督促應急救援工作。
(1)造成或者可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蹤)的事故災難。
(2)社會影響較大的事故災難。
突發安全生產事故中有港澳臺或外國籍人員傷亡、失蹤、被困,或者可能影響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有關機構或有關國家進行通報時,由縣僑辦、臺辦按規定渠道上報上級相關部門。
4.3基本響應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啟動后,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根據指令,
組織、指揮、協調各有關部門、單位和專業應急隊伍,開展搶險救援、醫療救護、人員疏散、現場監測、治安警戒、交通管制、工程搶險、安全防護、社會動員、損失評估等應急處置工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按照分工,認真履行各自職責。
(1)搶險救援
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迅速組織人員開展自救;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當地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及時上報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情況的同時,要對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根據需要和可能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并根據突發事故類型,及時召集、出動專業應急隊伍實施救援。必要時,請求武警部隊參與和支援搶險救援工作,全力控制事態擴大。
(2)現場監控
現場指揮部組織技術力量和救援隊伍加強對事故現場的監控,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果斷控制或切斷災害鏈,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發生。
*部門應當迅速組織警力進行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設立警戒區和警戒哨,加強對重點地域、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必要時,可以調動武警部隊予以協助和配合。
(3)醫療衛生救護
事發地衛生醫療機構負責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
縣衛生局或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根據鄉(鎮)人民政府的請求,及時協調有關專業醫療救護機構和專科醫院派出有關專家、提供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備進行支援。
縣疾病控制中心根據事故災難類型,按照專業規程進行現場防疫工作。
(4)交通管制和運輸保障
根據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需要,事發地的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可以依法決定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人員進出交通管制區域。
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或可能發生時,根據需要,現場指揮部下設交通運輸保障組,由縣交通局、縣交警大隊和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調派運輸工具,確保運輸道路和航道暢通無阻,將救援物資以最快的速度送達目的地。
(5)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需要公眾參與時,應當對公眾講解必要的安全防護知識。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6)群眾的疏散和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①企業應當與當地政府、社區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定保護群眾安全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
②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
③指定有關部門負責實施疏散、轉移。
④啟用應急避難場所。
⑤開展醫療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⑥負責實施治安管理。
根據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的需要,現場指揮部下設工程搶險組,由公路橋梁搶險組、電力搶險組2個專業組組成。公路橋梁搶險組組長由縣交通局負責人擔任,縣公路分局局長,公路、橋梁施工企業負責人為成員;電力搶險組組長由縣供電公司負責人擔任,供電企業負責人為成員。
工程搶險組的主要職責:負責被事故毀損的公路、橋梁、電力等工程的搶修。
(7)調集征用
根據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的需要,縣應急委員有權緊急調集人員、資金和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必要時,可以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向社會征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
(8)物資保障
根據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的需要,現場指揮部下設物資保障組,由縣發改委、縣經貿委、相關物資供應部門、救援物資生產企業負責人和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保證救援所需物資的供應。
(9)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調動本行政區域內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時,鄉(鎮)人民政府向縣政府申請本行政區域外的社會力量支援,縣政府辦協調有關部門組織社會力量進行支援。超過縣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時,由縣人民政府及時向市人民政府申請本縣行政區域外的社會力量進行支援。
(10)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現場指揮部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
(11)擴大應急
當事故態勢難以控制或有擴大、發展趨勢時,縣應急委員會應迅速報告市應急委員會,按程序向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辦公室請求支援。
縣應急指揮部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的工作。
(12)現場應急結束
通過應急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現場情況穩定,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停止采取應急處置措施的,由現場指揮部報縣應急委員會決定宣布結束現場應急。
4.4指揮與協調
進入Ⅲ級及Ⅲ級以上響應后,縣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立即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配合事故發生地政府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縣安全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災難的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和救援隊伍、事發地毗鄰鄉鎮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事發單位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事故災難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中央、省、市駐縣企業發生事故災難時,其總部應全力調動相關資源,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發生在一些特殊領域或者涉及多個領域、跨鄉(鎮)行政區、影響嚴重的事故災難時,縣應急委員會領導及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組織協調指揮。
4.4.1縣政府有關部門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
(1)啟動本部門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2)掌握現場信息,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3)有關部門負責人、專家和人員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工作。
(4)協調指揮本系統應急力量實施救援行動。
(5)及時向縣政府報告應急救援行動的進展情況,同時抄送縣應急指揮部。
4.4.2縣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
(1)向縣應急委員會提出應急救援重大事項決策建議。
(2)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3)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工作。
(4)協調有關應急力量實施救援行動。
(5)及時向縣政府報告應急救援行動的進展情況。
(6)指導受威脅的周邊危險源的監控工作,確定重點保護區域。
(7)必要時通過縣政府協調部隊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4.5信息
較大和一般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由縣政府辦會同新聞宣傳主管部門、牽頭處置事故的鄉鎮政府主管部門負責;其他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由事發地各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有關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新聞輿論工作,迅速擬定新聞報道方案、確定內容,及時采用適當方式信息、組織報道。可能產生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的,由縣政府辦及時組織對外。各新聞媒體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信息工作。
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權、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會等,通過縣級主要新聞媒體、重點新聞網站或者有關政府網站信息。
4.6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宣布應急結束。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或縣政府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以下善后處置工作:
(1)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民政等有關部門迅速設立受影響人員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依法做好受影響人員安置和救濟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保障受影響人員基本生活,并做好受難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
(2)衛生部門應當做好和指導突發事故災難現場的消毒與疫病防治的組
織、指導工作。環保、環境衛生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做好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污染物的收集、清理與處理工作。環保部門應當加強對現場環境質量的監測工作。
(3)及時歸還緊急調集、征用的物資,對不能及時歸還或者損耗的物資,依照國家規定予以補償。
(4)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人員參加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工資和獎金照發,原有的福利待遇不變;沒有單位的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適當的補貼。
(5)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中的傷亡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撫恤。
(6)縣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
5.2保險
重視保險在應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中的重要作用,加強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保險工作。鼓勵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積極參加災害事故商業保險。
保險監管機構在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督促有關保險機構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及時做好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保險機構應根據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特點,逐步擴展保險險種,合理確定保險費率,不斷完善保險機制。
5.3社會救助
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政府救濟方案,明確財政、民政、衛生、教育等部門的救濟職責和受難人員申請救濟的程序,確保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政府救濟工作及時到位。
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突發公共事件法律援助方案,并在方案中明確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法律援助內容,為受害人向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責任單位或者個人索賠提供法律援助。
建立健全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風險抵押金制度,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發生后,將事故發生單位的風險抵押金轉為救援資金。
建立健全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社會性救濟救助制度,建立救助基金,積極提倡和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捐助社會救助資金,積極鼓勵和利用社會資源進行救濟救助。
5.4總結備案
應急結束后,根據現場指揮部提交的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各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及時總結事故災難搶救工作的經驗和教訓,為加強和改進應急管理、完善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提供有益的借鑒,并將情況書面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辦公室。
事故搶救工作總結的內容應當包括:事故基本情況,接警和救援過程,救援組織指揮和應急預案執行情況,救援各階段采取的主要措施,救援效果,遇到的問題及解決辦法,經驗和教訓,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措施和建議等。
凡本縣行政區域內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由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會同現場指揮部、縣有關部門對事故搶救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于事故搶救工作結束后15日內將事故搶救工作總結報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辦公室和市應急委員會。
5.5事故調查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組織事故調查組,負責對有關安全生產事故進行調查。
5.5.1事故調查組負有下列職責:
(1)查明事故經過、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
(2)查明事故原因和性質;
(3)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4)提出防止事故發生的措施建議;
(5)提出事故調查報告。
5.5.2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單位的基本情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和事故搶救情況;
(3)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
(4)事故發生的原因;
(5)事故的性質;
(6)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7)事故教訓和應當采取的措施;
(8)事故調查組成員名單;
(9)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
事故調查組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60日內完成事故調查工作并寫出事故調查報告,遇有特殊情況,經調查組提出并報批準后,可以適當延長時間。國家對事故調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保障措施
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本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物資、救援裝備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事故發生地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6.1.1依托和充分利用公用通信、信息網,逐步建設突發安全生產應急處置專用通信與信息網絡。要加強對重要通信設施、傳輸線路和技術裝備的日常管理和保養維護,建立備份和應急保障措施。
以縣政府政務信息網為依托,建立健全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快速應急信息系統。該系統包括常規信息和現場信息采集及快速傳送系統。常規信息
主要包括應急指揮機制、專業應急隊伍、應急裝備器材、物資、專家庫等信息,由縣應急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和各鄉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辦公室提供,縣應急委員會掌握。現場信息主要是事故發生地自然狀況、現場秩序、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影響程度等信息,由現場指揮部組織采集,縣應急委員會掌握。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對常規信息和現場信息進行綜合分析,為正確決策提供依據。采集的信息應當準確、客觀、真實、可靠、信息報送應當快捷、保密。
6.1.2縣應急委員會工作平臺要與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辦公室、縣級應急指揮機構、縣安全生產應急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相聯通。
6.1.3縣應急指揮部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辦公室的指導下,負責組織建立統一的全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完善全市重大危險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規范信息獲取、分析、、報送格式和程序。各鄉鎮、縣直各部門和單位事故信息系統應連接到縣安委辦,確保信息共享,以便隨時調用,為應急規劃和指揮決策提供文字、音像等形式的基礎材料、數據、情況。
6.1.4縣應急指揮部辦負責及時收集、分析、處理全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縣有關部門應急機構和鄉(鎮)級應急機構負責本部門、本地區相關信息收集、分析、處理,并按周報、月報、季度報、半年報和年度報的要求,定期向縣應急指揮部報送事故信息,重要信息和變更應及時報送。縣應急指揮部負責收集、分析和處理全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有關信息。
6.1.5現場指揮部與縣應急指揮部之間以移動式衛星通信指揮車為樞紐,實現事故現場與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的視頻、音頻、數據信息雙向傳遞。如果通信中斷,要在抓緊搶修的同時,由通信保障和通信搶修應急隊伍迅速建立衛星或者微波等機動通信方式,確保通信暢通;必要時,可緊急調用或者征用其他部門和社會通信設施。
6.1.6縣電信、視局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工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建立有線與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通信暢通;對本縣承擔應急通信、廣播電視保障任務的相關電信企業、廣播電臺、電視臺以及其他有關單位進行業務協調,優先配置資源,并負責實施應急通信的組織指揮,確保通信暢通。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所在地的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協助現場應急處置的通信保障。
6.1.7縣應急指揮部負責建立并維護與應急活動有關部門、鄉(鎮)政府、應急機構、專家的通信數據庫,包括手機、傳呼機、家庭電話、傳真等多種聯系方式。
各級、各類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應當掌握本地或本領域所有應急機構和相關部門的通信聯系方式,以及備用方案。
6.2救援裝備保障
6.2.1各鄉(鎮)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加強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設施、裝備建設,以滿足對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需要。
6.2.2縣應急指揮部建立有關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數據庫,并根據情況變化隨時更新。各級應急機構應將可供應急救援使用的設備類型、數量、性能、購置或建成時間、使用年限和存放位置,逐級上報,供全市應急救援查詢和調用。
6.2.3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設施、裝備所在單位要建立嚴格的責任制,確定責任人,加強對有關設施和裝備的日常管理和保養維護,確保一旦接到指令,能夠隨時投入救援和搶險工作。
6.2.4鄉(鎮)指導、協調應急救援基地建設工作,建立健全特種救援裝備數據庫和有關制度,實現資源共享,保證應急狀態時調用。各專業應急指揮機構應當掌握本專業的特種救援裝備情況,各專業救援隊伍按規定
配備必要的裝備。
6.3應急隊伍保障
6.3.1按照平戰結合、軍地結合、專兼結合、社會參與、規模適度、協調配合、指揮靈便、反應快速、應急有效的原則,構建全縣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各級、各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檢查并掌握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的建設和準備情況。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全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力量統一規劃、布局。
6.3.2縣應急委員會按行業建立專家小組,在原縣全生產專家組的基礎上補充部分人員。具體名單由縣安全生產應急委員會審定后另行頒布。主要職責:所從事專業發生事故時,受縣應急委員會的委派,調閱事故災難有關資料,參與事故災難救援的決策,必要時參與事故調查。
6.3.3礦山、危險品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筑施工等高危行業或領域的企業要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突發安全生產事故,依法組建和完善搶險救援隊伍;要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對發生在本地、本單位的突發安全生產事故進行先期處置,必要時,為其它突發公共事件的搶險救援提供支援。各級、各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應檢查和掌握應急救援力量,保證戰斗力。
6.3.4各專業救援隊伍的主要職責:配備必要的專業救援設備、器材和物資,定期進行救援演練;服從縣應急指揮部的調配,積極參與事故災難救援;保持應急通訊的暢通。
6.3.5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城市街道辦事處、社區要積極組織引導和借助社會資源,建立各類社會化、群眾性的搶險救援隊伍。
6.3.6各專業應急救援保障隊伍的總體情況、編成要素、裝備狀況、執行搶險救援任務的能力等,每年12月底前向縣應急指揮部做出報告,重大變更要及時報告。
6.3.7必要時,請求駐縣武警消防部隊參與和支援事故災難搶險救援工作。
6.4資金保障
6.4.1縣人民政府所需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提出,經縣財政局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列入年度縣財政預算。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由縣財政局負擔。對受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影響較大的地區,根據事發地實際情況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的請求,縣財政適當給予支持。對受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影響較大的行業、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給予補償或者救助。
6.4.2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支出渠道以及撥付和使用的管理等,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在緊急情況下,財政部門應當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確保應急資金及時到位。
6.4.3縣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加強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確保專款專用。
6.4.4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包括國際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6.5物資保障
6.5.1縣發改委具體負責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物資儲備的綜合管理工作,并擬訂應急物資保障計劃;縣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基本生活用品的應急供應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儲備管理工作;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應急藥品、醫療器械的儲備、供應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和有關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相關物資保障工作。
6.5.2縣經貿委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重要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用品的及時供應。
6.5.3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的規定,建
立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物資儲備制度,保障應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物資供應。縣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與需要,建立相應的物資儲備制度。
6.5.4鄉(鎮)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與需要與本地有關企業簽訂協議,指定有關生產、服務企業作為預備轉產、擴產和提供應急所需服務的企業。
6.5.5縣應急指揮部和縣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建立有關數據庫,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其內容包括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所需物資的種類、數量、存放地點、更新年限以及被指定作為預備轉產、擴產的有關企業的名單、生產能力等。
6.5.6加強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儲備物資的管理,防止儲備物資被盜用、挪用、流散;一旦出現上述情況,應當依法查處并及時予以補充;對過期失效的及時予以更新。
6.5.7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需要而本縣緊缺且缺乏生產能力的物資,應當在保證一定數量儲備的基礎上,與毗鄰縣(市)建立暢通的物資調劑供應的渠道,以便需要時,能夠迅速從其他縣調入所需物資。
6.6基本生活保障
縣民政局等有關部門按照縣人民政府的安排,具體負責與省、市民政廳(局)等相關部門的聯系,并會同事發地各鄉(鎮)人民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6.7醫療衛生保障
6.7.1縣衛生局負責組建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動態數據庫,明確醫療救治單位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數量、分布、救治能力和專業特長等,并擬訂醫療救護保障計劃,明確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準備措施,醫療救護隊伍和醫療衛生設備、物資等的調度方案。
6.7.2縣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事發地各鄉鎮人民政府的請求,及時為受災地區提供藥品、器械等衛生和醫療設備。必要時,組織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6.7.3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醫療救治工作必須堅持以人為本、救死扶傷的原則,盡最大可能減少人員傷亡,并按照現場搶救、院前急救、專科救治的不同環節和實際需要組織實施應急救護。醫療急救機構負責院前急救工作;各級醫院負責后續專科救治工作;紅十字會等群眾性救援組織和隊伍應當積極配合專業醫療救護隊伍,開展群眾性衛生救護工作。
6.8交通運輸保障
6.8.1縣交通局負責公路、水路運輸設施、車輛、船舶以及水路運輸秩序的保障工作,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擬定緊急情況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征用程序,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縣*局負責道路運輸秩序的保障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交通運輸保障工作,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
6.8.2縣應急指揮部和縣政府有關部門建立動態數據庫,明確用于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的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數量、分布、功能、使用狀態等。
6.8.3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政府有關部門對事發現場及相關通道實施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勝利開展;道路設施受損時,有關部門應當迅速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搶修,盡快恢復,確保能夠及時組織和調集應急交通運輸工具,緊急輸送疏散人員和物資;必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征用社會交通設施、裝備。
6.8.4公路運輸經營單位必須全力心赴,確保應急指揮、救援人員和物資、器材、裝備的優先輸送,滿足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
6.9治安維護
*、武警按照有關規定,參與處置和治安維護工作。要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
縣*局應當會同縣武警消防大隊擬訂治安保障計劃,明確應急狀態下維持社會治安秩序的各項行動方案。
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地的基層政府和社區組織應當積極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部門實施治案保衛工作。
6.10人員防護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以及不同突發公共事件的特點、現狀及其發展趨勢等實際情況,指定或者建立與本地人口密度、城市規模相適應的緊急避難場所;緊急避難場所的建設,可與人防工程、公園、廣場、文化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的建設或者改造相結合。必要時,可以征用機關、團體、學校的場所以及賓館、招待所、酒店、文化娛樂場所作為臨時避險場所。
各鄉(鎮)人民政府制定人員緊急疏散預案,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程序,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公眾安全、有序地轉移或者疏散至安全場所;對因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緊急疏散的人員應當妥善安置,并確保疏散人員的生活必需品。
6.11公共設施
縣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交通、通信、水利、電力、管道等基礎設施建設,應當充分考慮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需要并與之相適應。
6.12技術儲備與保障
縣應急委員會下設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專家委員會,并建立信息庫,提供2種以上方便、快捷的聯系方式,以便及時制定、完善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為應急處置指揮決策提供咨詢、指導意見。
6.13宣傳、培訓和演習
6.13.1公眾宣傳教育
縣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各種媒體提供相關支持。
各鄉鎮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負責本地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識。企業與所在地政府、社區建立互動機制,向周邊群眾宣傳相關應急知識。
縣新聞部門要通過媒體將事故災難應急報警電話、自救互救、防災減災常識告知公眾;各類教育機構要加強應對事故災難的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6.13.2培訓
有關部門組織各級應急管理機構以及專業救援隊伍的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
有關部門、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積極組織社會志愿者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組織人事部門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內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訓的課程。
6.13.3演習
各專業應急機構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演習。縣應急指揮部每兩年至少組織一次聯合演習。各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后應及時進行總結。
6.14監督檢查
縣應急指揮部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縣應急指揮部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上報縣政府,經審定后送有關部門實施,有關部門按照本預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職責,并制定相應預案和行動方案。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2獎勵與責任追究
7.2.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或者減少損失,挽救群眾生命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獎勵的具體實施按有關規定執行。
7.2.2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省人民政府關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予以經濟處罰;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
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制定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7.3縣際溝通與協作
縣應急指揮部和有關部門積極建立與鄰縣應急機構的聯系,組織參加鄰縣救援活動,開展鄰縣間的交流與合作。
7.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8附件
8.1國家制定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事故災難類)分級標準(試行)》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標準,作為各地區、各部門報送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標準和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規定進行分級處置的依據。
事故災難類
(一)安全事故。
特別重大安全事故包括: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l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2.國內外民用運輸航空器在我國境內發生的,或我民用運輸航空器在境外發生的墜機、撞機或緊急迫降等情況導致的特別重大飛行事故;
3.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水上突發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或單船10000噸以上國內外民用運輸船舶在我境內發生碰撞、觸礁、火災等對船舶及人員生命安全以及港口設施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的水上突發事件;
4.鐵路繁忙干線、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遭受破壞,造成行車中斷,經搶修48小時內無法恢復通車;
5.重要港口癱瘓或遭受災難性損失,長江干線或黑龍江界河航道發生斷航24小時以上;
6.造成區域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30%以上,或造成重要政治、經濟中心城市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50%以上;或因重要發電廠、變電站、輸變電設備遭受毀滅性破壞或打擊,造成區域電網大面積停電,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的20%以上,對區域電網、跨區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構成嚴重威脅;
7.多省通信故障或大面積骨干網中斷、通信樞紐遭到破壞等造成嚴重影響的事故;
8.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支付、清算系統國家處理中心發生故障或因人為破壞,造成整個支付清算系統癱瘓的事故;
9.城市5萬戶以上居民供氣或供水連續停止48小時以上的事故;
10.造成特別重大影響或損失的特種設備事故;
11.大型集會和游園等群體性活動中,因擁擠、踩踏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
重大安全事故包括: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l億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事故;
2.國內外民用運輸航空器在我國境內,或我民用運輸航空器在境外發生重大飛行事故;
3.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發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3000噸以上、10000噸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險化學品船發生碰撞、觸礁、火災等對船舶及人員生命安全造成威脅的水上突發事件;
4.鐵路繁忙干線、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遭受破壞,或因災嚴重損毀,造成通行中斷,經搶修24小時內無法恢復通車;
5.重要港口遭受嚴重損壞,長江干線或黑龍江界河等重要航道斷航12小時以上、24小時以內;
6.造成跨區電網或區域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10%以上、30%以下,或造成重要政治、經濟中心城市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20%以上、50%以下;
7.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通信、信息網絡、特種設備事故和城市軌道、道路交通、大中城市供水、燃氣設施供應中斷,或造成3萬戶以上居民停水、停氣24小時以上的事故;
8.大型集會和游園等群體性活動中,因擁擠、踩踏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
9.其他一些無法量化但性質嚴重,對社會穩定、經濟建設造成重大影響的事故。
(二)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
特別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包括:
1.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因環境事件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或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污染,或因環境污染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秩序受到嚴重影響,或1、2類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的;
2.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3.因危險化學品(含劇)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4.核設施發生需要進入場外應急的嚴重核事故,或事故輻射后果可能影響鄰市和境外的,或按“國際核事件分級(INES)標準”3級以上的核事件;
5.高致病病毒、細菌等微生物在實驗室研究過程中造成的特大污染事故;
6.轉基因生物對人類、動物、植物、微生物和生態系統構成嚴重威脅,或造成高度侵襲性、傳染性、轉移性、致病性和破壞性的災害;
7.臺灣省和周邊國家核設施中發生的按照“國際核事件分級(INES)標準”屬于4級以上的核事故;
8.盜伐、濫伐、聚眾哄搶森林、林木數量達5000立方米(幼樹25萬株)以上的事件,毀林開墾、亂占林地、非法改變林地用途屬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林地1500畝以上,屬其他林地3000畝以上的事件。
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包括:
1.發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境受到污染;或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或l、2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2.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庫及沿海水域大面積污染,或縣級以上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3.盜伐、濫伐、聚眾哄搶森林、林木數量達1000—5000立方米(幼樹5萬一25萬株)的事件,毀林開墾、亂占林地、非法改變林地用途屬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林地500一1500畝,屬其他林地1000—3000畝的事件;
4.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造成重大直接經濟損失的環境污染事故,或資源開發造成嚴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可能導致主要保護對象或其棲息地遭受毀滅性破壞,或直接威脅當地群眾生產、生活和游客安全的事故;
5.由于自然、生物、人為因素造成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或可能造成物種滅絕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