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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建管發〔〕76號文件《關于市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整治工作要點》的文件精神指示,我公司為有效防治城市揚塵污染,并結合所建項目的實際情況,制定揚塵治理實施措施,認真開展了揚塵整治活動。現將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一、公司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過實施確保工地施工現場達到成都市揚塵治理檢查要求,使揚塵治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二、揚塵治理工作職責實行了分工
(1)項目部成立揚塵治理管理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組長,專職安全員、責任工長為副組長,專項工長、施工員、材料員為組員,實施揚塵治理工作。
1、項目經理:負責對工程全部監督;
2、專職安全員:負責對工程路面的揚塵進行灑水降塵;
3、責任工長:負責對路面、水溝機械挖土進行覆蓋;
4、施工員:負責對路面保潔人員的監督;
5、材料員:負責對項目針對揚塵整治的材料采購;
(2)由專職安全員負責每天檢查揚塵治理落實及實施情況并作好記錄。
三、在揚塵治理工作中我們主要對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整治
1、施工運輸車輛、挖掘機械等駛出工地前進行了清除泥土作防塵處理,嚴禁將泥土、塵土帶出工地。
2、運輸砂、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的車輛,進出施工現場進行封閉,嚴禁撒漏。
3、清掃地面進行了灑水,運輸建筑垃圾加蓋,松散材料堆放蓋彩條布,以免粉塵彌漫,污染環境。
4、在工地上設置了臨時密閉性垃圾堆放場地進行存放。
5、設置兩名保潔員負責現場的經常性的打掃施工現場內道路及公共區域。
6、攪拌站設置了封閉攪拌篷,攪拌機上設噴淋裝置,地下設沉淀池。
7、臨時堆放的土方采取彩條布覆蓋措施,以防塵土飛揚。
8、散水泥和其它易飛揚的細顆粒散體材料存放在庫房內,如需露天存放的采取了嚴密遮蓋措施。
9、對涉及揚塵問題的作業班組進行專項防止揚塵交底,將揚塵防止工作具體落實到了操作層,并建立獎罰措施。
10、項目部與作業班組逐級簽定揚塵治理目標責任書,對揚塵治理工作進行目標化管理。
項目部每周將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評比,并作好保存記錄,每月向公司書面匯報揚塵治理工作執行情況。
通過此次揚塵活動的開展,使我們更加深刻的明白了揚塵工作的重要性,改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才能保障人體基本健康,而改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離不開我們對揚塵工作治理的不懈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公司會繼續將揚塵治理工作作為安全工作中重要的一部分來抓,使市的空氣不會因為我們的存在而變得渾濁。
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確定的年度工作目標,按照“統一組織、部門職能、鄉鎮屬地、齊抓共管”和“誰污染、誰治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綜合實施揚塵污染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著力解決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空氣環境問題。
二、治理目標
(一)徹底清理河道管理范圍內的砂石加工場及堆場,嚴格按照《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的規定規范砂石堆放場地的審批,對不依法辦理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審查的砂石堆放場地依法予以取締。
(二)建立長效機制。要按照省、市、縣關于揚塵治理有關要求和管理標準,明確職責,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將揚塵治理巡查納入水行政執法巡查內容,于每月20日前將巡查記錄報送局政策法規股。通過建章立制,使揚塵治理工作長效機制實用可行。
(三)狠抓標準化管理。砂石場標準化建設規范,防塵措施落實,污染源頭進出通道及周邊無污染。對不按揚塵治理標準化建設和運行的砂石堆場,不予辦理河道管理范圍建設項目審查。
三、治理要求
(一)砂石生產場、砂石囤放點要規范管理,防止帶土上路,超載超限上路,從源頭上管理。整治標準:1.各場地應用硬質材料實施圍擋,其高度不得低于1.8米,且牢固美觀;2.各場地內部和出入口的道路必須實施硬化寬度不小于4米長度不小于15米;3.各場地要有沖洗設備(設施)和設置污水沉淀池并安排專職保潔人員,嚴防車輛帶泥上路,污染路面。運輸砂石的車輛要有覆蓋揚塵的設施。
(二)各砂石生產場業主要按照縣城管局的要求對從事砂石運輸的車輛進行督促和管理,不準車輛帶土上路、超載超限上路、臟車入城、沿路撒漏等行為。整治標準:運輸車輛應取得運輸資質,各系統運行完好,外部清潔完好,后擋板要高出10公分,裝載貨物低于10公分,箱體要加裝蓋板或蓬布,在運輸時要按指定路線行駛。
四、時間安排
揚塵專項治理工作從2013年4月初啟動,治理時間為兩個月,在2013年6月底接受市、縣檢查和考核。
五、工作職責
(一)政策法規股負責對全縣沙石生產場及砂石堆場的巡查和監管工作;各水利站負責對本轄區內監管和督查工作。
(二)相關業主須積極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按照整治要求自行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得開工或營業,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實施處罰,對妨礙和阻撓執法工作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水利站要迅速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嚴格對照目標任務和工作標準,細化工作,落實責任。把揚塵治理工作列入本站工作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提高對揚塵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把改善環境,提高大氣質量,作為一項民生工程來抓。
(二)督促檢查,考核問責。我局將采取多種方式對各站的揚塵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經常性督促檢查,對行動不力、問題整改不及時的,進行通報,對行動遲緩,限期整改仍未達標的單位和個人,嚴格追究責任。
今年我們按照《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行政,不斷強化內部管理,建筑市場持續穩定發展,強化建筑隊伍資質管理工作,對于無資質證書和超越資質承包范圍的施工隊伍,決不允許承包建筑工程任務,對來我縣施工的外地建筑施工、勘察設計、監理企業進行資質審查,并辦理了進滄進冀備案手續。同時加強對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動態監督管理,督導企業加強自身的安全保證體系建設,按規定為安全管理機構和施工現場配備足夠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做到特種作業人員全部持證上崗,保證企業安全保證體系的有效運行。
1、安全生產工作領導機制進一步健全。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住建局股(室)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為成員的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檢查組。明確了檢查組的工作任務和職責,為順利開展我縣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2、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進一步加強。加強工作指導,及時組織召開各類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把上級部門相關政策、要求及階段性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傳達、安排布置到全縣建筑施工企業、監理企業等相關單位,加強對建筑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促使企業做到警鐘長鳴、安全生產。
3、安全生產事故防范機制進一步強化。堅決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切實把好三個關口,密切防范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一是嚴把入口關。嚴格落實建筑市場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范,加強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備案審查,切實把好入口關。二是嚴把責任關,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三是嚴把安全生產措施費的繳納和監管關。
1、縣住建局對全縣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實施統一的監督管理,按職責要求,加強與相關部門聯動協調。
2、建設單位對施工揚塵治理工作負總責。在項目開工前,成立由建設、監理、施工單位組成的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工作機構,制定本項目揚塵治理方案,做好在建項目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日常檢查。在組織工程招標時不得將安全文明施工費列入競價范圍,并保證按時足額撥付。要將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工作列入施工合同主要內容,加強對施工過程中揚塵治理工作的督導檢查,特別做好砂石物料堆放和施工車輛帶泥上路的管理,選用經有關部門核發資質證照的土方、運渣車輛進行土方開挖和渣土運輸。
3、施工企業對施工揚塵治理工作負直接責任。建立公司級組織領導機構和考核制度,對本單位施工現場定期檢查、考核。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是落實施工工地揚塵治理工作措施的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執行施工工地揚塵治理實施方案,成立現場管理機構,指定項目部揚塵治理專職人員,做好揚塵治理工作的實施與管理。項目部揚塵治理專職人員是施工工地揚塵治理的直接管理者和責任人,具體負責做好日常巡視、管理、糾違和設施維護工作。
4、監理企業應將施工揚塵治理納入日常工程監管范疇,將施工揚塵治理內容寫入監理規劃、細則及監理日志中。參與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和督查工作,對不符合施工揚塵治理要求的行為必須堅決制止,對不服從管理的要及時向縣住建局報告。
突出抓好土方覆蓋、進出車輛沖洗、材料堆放遮蓋、揚塵治理宣傳等環節管控,著重落實施工各階段揚塵治理保障措施,做到綜合治理、防治結合、科學管理、標本兼治。
1、施工現場圍擋。所有施工現場必須沿工地四周連續設置封閉圍擋,主干道兩側圍擋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的圍擋高度不低于1.8米,圍擋應堅固、穩定、整治、美觀,外立面采用標語、自身廣告或公益廣告、彩繪、燈光亮化等方法與周邊環境相協調,公益廣告比例不得低于20%,突出景觀效果;圍擋內側不得擠壓物料。施工現場進出口必須設置大門,大門應整潔、美觀。大門凈寬不小于6米,凈高不小
于4米,門頭及門柱按規定設置企業標志、企業名稱、工程名稱及宣傳標語等內容。大門口處應設置警衛室,實行人員出入登記和門衛交接班制度。在建工程主體必須用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全封閉,表面美觀整潔無破損,正立面懸掛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內容的條幅。各施工現場應在工地出入口處加裝高清晰度的視頻監控裝置,對進出工地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運輸車輛進行實時監控,并保證視頻裝置正常運行。2、施工場地硬化。施工現場出入口、道路、加工區、辦公區、生活區必須采用混凝土硬化,其他區域平整后使用碎石覆蓋。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積土。施工現場土方、沙石堆必須進行覆蓋,其他的地面必須采取綠化、灑水或其他防揚塵措施。加強施工現場綠化和噴水降塵管理。大型公建項目建筑施工現場大門入口處、辦公區、生活區等區域,應根據土質、氣候等情況種植花卉及常綠植被進行綠化。建筑施工現場要設置噴水降塵設施,遇到干旱季節和大風天氣時,要安排專人定時噴水降塵,保持路面清潔濕潤。
3、車輛沖洗設施。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或毗鄰城鎮規劃區主干道的其他項目,大門出入口處必須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對駛出施工現場的機動車輛全面沖洗,干凈后方可上路行駛,嚴禁將施工現場內的泥土帶出污染城市道路。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運輸應采用密閉式運輸車輛或采取覆蓋措施避免撒漏。創建安全文明工地的項目必須設置自動沖洗設施,并嚴格按說明書要求進行安裝與使用。
4、材料堆放。施工現場建筑材料應按規定要求分類堆放,掛設定型化標牌,標明材料名稱、規格、型號等,材料堆放應穩定牢固、整齊有序。施工現場內的土堆、砂石料等應使用密目安全網等材料進行覆蓋,確保封閉嚴密,固定牢靠。水泥、石灰等易產生揚塵的材料必須入庫入罐存放。砂漿攪拌機等機械設備必須搭設安全防護棚,使用密目網進行有效圍擋,最大限度地減少粉塵污染。工程推行預制砂漿。
進一步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打非治違”及“揚塵治理”專項整治活動、切實做好安全隱患的排查及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工作。按照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組織開展了“兩節”、“兩會”安全生產大檢查、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認真排查安全隱患并對檢查出來的隱患及時進行督促整改。二是認真開展安全專項檢查行動。2015年上半年以來,我股共開展專項檢查、專項整治、季節性抽查及配合上級部門的各類檢查120余次,檢查涉及施工企業10余家,檢查項目8個,發現安全隱患近30余項,發出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8份,停工整改通知書2份,建管工程項目近35萬平方米。檢查組在檢查過程中對被查的每一個工程都集中講評,就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限定時間、指定專人負責整改落實,要求各施工企業將整改情況形成書面材料,經監理核準后報我股室,并再次組織相關人員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同時加大對施工現場一線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力度,切實加強對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及時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不斷提高施工人員綜合素質,有效的確保了我縣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一)加大宣傳和培訓力度,切實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能力。一是定期召開季度安全生產會議,總結分析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不斷提高安全監管水平。二是積極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積極創造安全生產的濃厚氛圍。三是繼續組織開展對施工、監理企業相關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安全知識和技術培訓,不斷提高我縣建筑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
(二)嚴把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管理,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備案審查。一是對不具備施工資質等級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嚴禁承接工程建設;二是對未按要求做安全生產專項施工方案的工程,一律不允許其備案登記;三是對未按要求繳存安全文明措施費的工程,一律不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三)狠抓隱患排查治理,嚴密防范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一是建筑施工安全法規、標準規范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二是建設工程各方主體特別是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落實情況;三是施工現場實際安全防護設施情況;四是安全生產措施費繳入專戶的情況;五是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方案的制定、論證和執行落實情況;六是安全教育培訓,特別是“三類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生產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的教育培訓情況。
(四)推行文明示范工地,創建樣板工程。根據省、市文件精神,2015年將加大安全標準化工作的宣傳力度,合理制定達標計劃,引導一般企業開展安全規范化建設,推進我縣建設領域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一是各施工企業要認真學習《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嚴格按照施工現場文明標準要求進行施工管理,并積極參加省、市樣板工地文明工地的創建。二是各施工企業要積極爭創省、市建筑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通過省、市樣板文明工地的示范帶頭作用,把先進的安全生產技術、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輻射到每一個在建工程,促進全縣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一、指導思想
以構建和諧社會、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為目標,以提高人民群眾生活質量、改善生活環境為目的,按照“統一標準、集中整治、有效管理”的原則,大力開展揚塵、噪聲專項整治工作。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治理工作順利推進,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區城管局揚塵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區城管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區城管局副局長擔任,成員單位是區環衛站、區城市綜合執法大隊,主要負責此項工作落實和實施。
三、工作目標
做到工地把揚塵污染、噪音污染降到最底限度。進出車輛必須密閉運輸,運輸車輛不得帶泥上路,不拋灑滴漏污染城市衛生,有效控制揚塵污染,全面達到考核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責任明確、管理有序、監督到位的長效管理機制。
四、整治時間
2013年5月至12月。
五、整治范圍
區范圍內的建筑工地及運砂石車輛。
六、整治內容
全面落實和加強揚塵污染整治,嚴厲打擊各類揚塵污染違法行為,通過集中專項整治與長效管理的形式,使中心城區的揚塵污染問題有改善,市區道路無揚塵。
1、建筑施工工地揚塵污染管理。對施工工地設置圍墻,進出口及場內必須硬化,設置車輛沖洗平臺,不得帶泥上路,對灑水降塵濕法作業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監督管理。各施工工地必須符合《貴陽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中要求:“施工工地內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物料的,應當在其周圍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閉性圍欄(高度最低不少于2米);工程腳手架處則應當使用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封閉;工程項目竣工后應平整工地,清除積土、堆物;工地進出口地面應當進行硬化處理;運送散裝物料和建筑垃圾時要采用密閉方式;閑置3個月以上的施工工地要求對泥進行臨時綠化或鋪裝”等規定。
2、建筑工地渣土車輛管理。按照渣土運輸管理規定,必須密閉運輸,車輪沖洗干凈,車身整潔衛生,泥土不得。嚴重查處渣土運輸車輛不蓋棚,車輪不沖洗干凈,沿途拋灑及惡意傾倒問題。
3、建筑工地噪聲管理。對在建施工工地夜間施工進行嚴查,切實做到無延時作業,超分貝作業,影響居民正常生活和作習。
七、工作要求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環境優化經濟發展,同步推進污染治理和生態區建設,進一步優化全區經濟和能源結構,不斷深化廢氣整治工作,建立完善清潔空氣行動的有效機制,實現大氣環境質量惡化趨勢得到有效遏制并逐步改善的目標,為加快建設現代化核心城區提供一流的環境支撐。
二、工作目標
(一)2012年,深化禁燃區創建成果,開展城區燃油鍋爐專項整治,淘汰6家單位9臺15蒸噸燃油鍋爐。完成區域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站、廢品收集點的調查摸底,初步建立建筑工地揚塵防治管理制度,選擇數家建筑工地開展建筑揚塵污染防治示范;建立垃圾焚燒異味防治管理制度,全面監管垃圾非法焚燒現象;建立區清潔空氣信息監管系統。
(二)2013年,全面推進建筑工地揚塵污染和道路揚塵污染規范化整治,基本杜絕垃圾焚燒現象,繼續開展城區燃油鍋爐淘汰,群眾大氣污染投訴明顯下降。
(三)2014年,全面完成城區燃油鍋爐淘汰,建立城區東片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健全揚塵污染防治規范性辦法,鞏固和提高整治成果,區域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0%以上。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強金屬熔煉等行業工業廢氣治理。以熔煉行業熔煉廢氣整治、機械制造和汽車修理等行業有機廢氣整治為重點,制定相關治理技術規范和整治標準,引導企業采用清潔工藝,使用清潔原料組織生產,禁止工業廢氣無組織超標排放。
(二)加強城區燃油鍋爐廢氣排放管理。加快城區集中供熱和天然氣供應等基礎設施的建設,積極淘汰現有燃油鍋爐,對按期實施燃油鍋爐清潔能源改造的單位實行財政補助,對燃油鍋爐非法使用燃料油行為進行查處,爭取到2014年基本完成燃油鍋爐淘汰工作。
(三)加強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排放油煙的所有餐飲企業和單位食堂都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裝置,按要求定期對油煙凈化裝置進行清洗,確保油煙達標排放。
(四)加強建筑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實現揚塵污染防治的常態管理制度,全面落實《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規定》中規定的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圍繞建筑工程環境保護“三同時”管理要求,各職能部門實施“三階段”管理制度。
(五)加強垃圾焚燒異味污染防治。加大政府投入力度,進一步健全完善垃圾收集網絡,防治因收集能力不足產生垃圾焚燒現象。加強對城鄉結合部垃圾收集和廢舊物資回收管理,加大對擅自焚燒垃圾行為的查處力度,杜絕擅自焚燒行為。
(六)建立清潔空氣監管信息平臺。加強建筑工地施工全過程監管,對各施工階段揚塵防治措施落實情況拍照存檔,開展整體揚塵防治情況綜合評價。對垃圾收集點和廢舊物資回收站實施動態管理,由城管部門定期巡查執法,并輸入監管信息平臺,巡查結果列入街道和部門生態區考核重要內容。環保部門加強對揚塵污染的環境監測監控,定期公布揚塵污染狀況的環境信息。
(七)建立城區東片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建立、鄞州、高新區、東錢湖等地的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加強對相關區域污染企業及揚塵污染、秸稈垃圾焚燒異味污染的監管,實行共享的環境投訴管理系統。
為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切實改善我縣大氣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工作目標
以防治可吸入顆粒物和二氧化硫為重點,以控制和削減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為手段,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強煤煙型(工業)污染、揚塵污染、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力爭到“十一五”期末廢氣污染物總量削減15%以上,確保2010年全年優良天數達到330天以上,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顆粒物等三項指標污染綜合指數控制在1.5以下,使我縣大氣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建設“水更清、山更綠、天更藍”的生態環境。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整治工業燃煤企業
1、重點整治大中型燃煤企業。加強對大中型燃煤鍋爐和新、改、擴建燃煤鍋爐的治理和整治工作。20*年底前,10噸(含)以上燃煤鍋爐實施脫硫除塵工程,確保脫硫效率達到70%以上(以含硫量0.6%為基準),已安裝脫硫設施鍋爐,脫硫率達到70%以上(以含硫量0.6%為基準);4-10噸燃煤鍋爐鼓勵一次性增添脫硫除塵設施,其中6噸(含)以上燃煤鍋爐和主城區范圍內4噸(含)以上燃煤鍋爐20*年底前必須全部增添水膜除塵等設施,其余4噸(含)以上燃煤鍋爐20*年底前必須全部改造完成;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鍋爐的新、改、擴建項目,必須符合節能、環保要求,竣工投產前,鍋爐廢氣治理工作必須到位。
2、整頓和關停小型燃煤企業。加大對小型燃煤鍋爐的整頓力度,及時淘汰國家或省、市公布淘汰的產品與工藝或煙塵污染嚴重、經濟效益差且治理無望的工業企業。開展區域內爐、窯、灶登記檢查和監測工作,對環境治理設施明顯不到位及超標排放的企業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或限期治理任務。
關停城鎮規劃區、生態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文物古跡保護區、基本農田保護區范圍內和國道、省道、杭千高速、兩江沿線可視范圍內的粘土磚瓦生產線,并分年度淘汰土立窯和輪窯。
3、擴大“禁燃區”范圍。根據《*縣劃定禁止銷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區域的實施意見》(桐政辦[20*]116號)要求,積極鞏固近期覆蓋范圍“禁燃區”創建成果,杜絕銷售使用原煤、煤泥、燃料油、各種可燃廢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質燃料等高污染燃料。在實施“禁燃區”近中期工作的基礎上,繼續優化能源結構,重新調整“禁燃區”范圍,將桐君街道和分水鎮的建成區及“一區七園”均劃為“禁燃區”。
非“禁燃區”內的所有工業企業要求使用含硫率小于0.6%的燃料煤,要強化對全縣未改用清潔能源的各類燃煤鍋爐的污染治理,大力推廣煙(粉)塵布袋除塵和工藝廢氣回收循環利用工程,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同時加大對供煤單位和燃煤鍋爐單位煤炭質量的檢測力度,在年審檢測的基礎上,增加日常檢測頻次,要求對供煤單位每季度檢測不少于一次;加大對銷售、使用高含硫率燃煤單位的處罰力度,直至吊銷經營許可證。
4、加快熱電項目建設,轉變能源利用方式。加快橫村熱電項目建設進度,有計劃地拆除供熱覆蓋區內燃煤(油)鍋爐。橫村熱電項目在竣工投產前必須完成脫硫除塵工程,確保廢氣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加快推進開發區熱電項目。
5、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加強源頭控制管理。建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對新、改、擴建項目進行節能評估和審查,對不符合節能、環保等要求的,不得審批、核準,不得開工建設,從源頭杜絕能源浪費和環境污染。
(二)加強揚塵的控制和管理
1、加強建筑施工揚塵管理。積極開展“綠色工地”創建工作。建筑施工按規定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場地周邊必須設置圍欄,實行封閉式管理;工地出入口道路必須硬化,同時設置運輸車輛輪胎清洗設施,防止泥土帶出工地;樓層中的余泥渣土必須用提升機定點清運,禁止從高處往下拋灑;工地余土、回填土和建筑垃圾要隨時清運出城區,并采取遮蓋措施;現場硬化道路每天清除粉塵,及時沖洗,場地空地每天經常灑水,防止產生灰塵。
2、加強道路等市政工程施工揚塵管理。主城區道路施工應確定合理工期并實行逐段施工、限段開挖、經常灑水、及時清運余泥,防止揚塵污染。對建設中的其他市政工程,要按照建筑施工工地防治揚塵污染的要求進行管理。
3、加強拆遷場地揚塵管理。拆遷方案要有防治揚塵污染的具體措施,拆遷過程中要落實防治揚塵的有效措施。拆遷后工地要按照建筑施工工地防治揚塵污染的要求進行管理。
4、加強道路揚塵管理。運輸單位或個人運送沙、石、土、灰、煤、垃圾等容易產生揚塵的物品,裝卸時應采取水噴淋等降塵措施,并對車箱外和輪胎的遺留物進行清理;運輸過程中必須采取有效的遮蓋、密閉措施,避免灑溢;運輸車輛應按規定路線行駛。進一步做好城市道路保潔工作,城市主干道及主要街道的路面夏天確保每天灑水二次以上,以有效減少路面揚塵。
5、加強各類園區開發建設過程的揚塵管理。各類園區的開發建設要有環境保護方案,制訂防治揚塵污染的措施,消除園區揚塵污染。
6、加強煤場堆場揚塵污染控制。煤場堆放必須構筑墻體圍擋,在進出口道路、堆場、運輸軌道等部位安裝多層立體噴淋設備,新增噴灑污水匯流回用系統,保證煤炭從港口出倉、爪斗裝卸、履帶運輸到堆場安置的全過程都在一定程度的濕環境下作業。
7、加強礦產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在礦產資源規劃的禁采區、自然保護區、重點風景區內,富春江、分水江兩岸及國道(含高速公路)、省道、旅游公路兩側的直觀可視范圍內不得再審批新辦礦山和礦產品加工企業。同時,加大對礦產資源開發環境保護和礦產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管力度,未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或達不到安全生產的礦山企業,予以停產整改;拒不停產或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礦產企業,要及時堅決地予以取締。
(三)控制機動車尾氣污染
1、加強機動車尾氣污染治理,從20*年7月1日起,全縣范圍在用機動車全面實行國Ⅱ標準,新車實行國Ⅲ標準。
2、進一步落實機動車污染環保定期檢測制度、機動車維修排放檢查制度和道路抽檢制度,逐步推行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制度,對機動車進行分類管理,限制高排放車輛的行駛區域或時段,加快這部分機動車的淘汰更新。
3、加強對城區油品質量的檢驗和監督管理。對不符合要求的油品經營單位要進行查處,鼓勵在燃油中添加消煙凈化節能添加劑,減少機動車廢氣產生量。
4、320國道線和16省道連接線建成后,盡快出臺外地過境車輛分流方案。
三、主要措施
1、加強領導,明確分工,落實責任。
為切實加強對大氣污染綜合整治工作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以分管副縣長為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大氣污染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燃煤鍋爐整治工作小組、揚塵污染控制工作小組和機動車尾氣污染控制工作小組,分別由縣環保局、縣建設局和縣公安局牽頭。縣政府已將整治工作具體任務和年度目標進行分解,明確了牽頭單位、配合單位和完成時限(詳見附表1、2、3)。各牽頭單位要根據整治目標任務和時間進度的要求,制定具體的工作計劃和措施,落實專門人員,切實做好牽頭組織工作,配合部門要明確具體的分管領導和責任人,主動配合牽頭部門工作,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實,確保整治目標任務按時完成。
2、加大執法和監察力度,嚴查各種污染大氣環境的行為。
實行大氣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制度,開展大氣污染物排放動態申報登記工作。切實加強對大氣污染企業的監管,加大對各類大氣污染行為的處罰力度,對沒有大氣污染治理設施的企業要限期整改,增添必要的污染物處理設施,對在規定時間內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務的企業要實行停產整治。
為深入貫徹落實《XX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作戰方案暨2013—2020
年大氣污染防治規劃三期行動計劃(2018—2020年)》《XX縣大氣污染綜合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XX縣揚塵污染綜合整治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實加強全縣國省干線公路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持續改善公路揚塵污染指標,努力打造綠色環保的公路通行環境,結合我局工作職責,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點及責任分工
(一)加大道路保潔力度,保持潔凈的路容路貌。修訂完善《XX國省干線道路日常保潔分級管理工作導則(試行)》,細化保潔車輛路段責任分工,明確責任人,實施定時保潔、定時機掃、定時灑水。全縣境內的國省干線公路全面落實公路濕掃和高壓沖洗,濕式清掃率達到100%,同時輔以人工撿拾垃圾。凡遇到縣級或市級環保部門大氣污染指數預警時,要快速響應,啟動相應預案,主動加班加點,迅速提高國省干線公路濕式保潔和沖洗路面頻次,充分利用洗掃車、濕式清掃車、灑水車和護欄清洗設備聯合作業,及時清理清洗積塵路面,路面范圍內達到路見本色、基本無浮土。定期清洗中央分隔帶、橋梁護欄、標志標牌、示警樁等沿線設施,保持潔凈環保的公路通行環境。(牽頭科室:養護管理科、各公路站)
(二)加大施工監管力度,落實無塵化施工措施。按照《濟寧市綠色工地動態管控實施方案》,加大我縣境內國省干線公路大中修工程及高速公路施工監管力度,督導施工企業嚴格按照《公路施工揚塵治理技術導則》組織作業,嚴格落實揚塵污染防治“八個百分百”和加細加嚴措施,積極推行“無塵化”施工模式,努力提升施工現場綠色水平。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按要求嚴格落實各項應急減排措施。加大環保督導巡查,對督導發現的問題及時下達書面整改通知,同時抄報業主單位,對整改不及時、不到位的報縣環境執法大隊,依法依規從嚴處理。(牽頭科室:工程管理科、高速推進組辦公室、安全管理科)
(三)加大污染源頭排查,營造整潔的路域環境。加強環保執法力度,排查公路沿線停車場、砂石料場及煤廠等涉路污染源,積極協同地方政府落實源頭管控措施;對于重要交通運輸路段、城區周邊區域等,加大環保巡查頻次,禁止占道經營污染路面等行為;利用超限超載檢查站點,積極配合公安、交通部門,嚴厲查處拋灑滴漏污染路面的運輸車輛,加強公路運輸污染管控,保持整潔有序的公路環境。(牽頭科室:路政管理科)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要求,認真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進一步細化分解工作任務,落實環保措施到崗、到人、到項目、到路段,逐級、逐人、逐崗細化分解,擰緊責任螺絲、強化責任傳導,全面夯實“任務層層包保、責任層層傳遞”的環保責任體系,確保各項整治措施落實到位。(牽頭科室:相關業務科室、各公路站)
一、工作目標
嚴格落實建筑工地、市政道路工程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六個百分百”措施,主城區內施工現場嚴禁露天攪拌混凝土、砂漿和灰土拌合,嚴控渣土運輸車輛和混凝土攪拌車禁止帶泥上路。
二、整治范圍
全縣在建建筑工地和市政道路工程
三、組織機構
為確保建筑工程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治理整治目標任務的實現,進一步明確專項整治責任。住建局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分管負責人具體負責落實,安全股、監察大隊承擔具體實施負責揚塵防治現場整治工作。
四、整治要求
(一)全面落實“六個百分百”措施
1、“六個百分百”即:工地封閉圍擋、易揚塵物料堆放覆蓋、出入車輛沖洗、路面硬化、拆遷工地濕法作業、渣土車輛密閉運輸。主城區建筑施工工地要全部達到“六個百分百”要求,并長期保持至項目全部完工驗收。
(二)建筑工地現場整治要求
1、施工現場實行圍擋全封閉。主要路段施工現場圍擋要嚴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規定要求設立,主要路段圍擋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圍擋高度不得低于1.8米。圍擋要進行美化亮化,公益廣告不得破損。圍檔底邊應當封閉并設置防溢沉淀井,不得有泥漿外漏。
2、施工現場內道路、加工區實施混凝土硬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積土,場地應當采取覆蓋或綠化措施,祼土堆積時間超過3個月以上的必須綠化。
3、施工現場設置灑水降塵設施,安排專人定時灑水降塵。
4、施工現場土方開挖后盡快完成回填,不能及時回填的場地,采取覆蓋等防塵措施;砂石等散體材料集中堆放并覆蓋。
5、施工現場必須設置垃圾池,渣土等建筑垃圾集中、分類堆放在垃圾池內,嚴密遮蓋,需要運輸、處理的,按照市、縣政府市容環境治理有關規定和要求辦理。
6、外腳手架應當設置懸掛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并保持嚴密整潔。
7、施工現場禁止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8、施工現場必須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預拌砂漿,嚴禁現場攪拌混凝土、配制砂漿作業。
9、施工現場大門出口處必須設置自動沖洗設施,并保持設備處于開啟使用狀態,視頻監控裝置要實時監控,并保存車輛沖洗影像資料。
10、建筑面積5千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施工工地現場要安裝揚塵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裝置并與住建部門聯網,實行施工全過程監控。
11、施工單位應配備相應降塵設備(霧炮機、灑水車),保證現場防塵使用,在用設備外觀必須干凈美觀。
12、噴淋系統設置。塔式起重機安裝高壓噴淋系統,覆蓋整個施工區域,每天不少于4次噴淋作業;外腳手架在首層懸挑周圍或者10米高度設置噴淋系統,每隔5米設置一個噴頭;道路安裝噴淋系統定時灑水減少揚塵。
13、施工后期道路排水工程、綠化工程,施工時圍擋不得拆除。挖土整平施工時必須進行濕式作業,裸土必須覆蓋,渣土及時清運。
14、樓層垃圾要及時清理,清理時必須采用濕式作業,并對地面進行沖洗。清運垃圾采用封閉式管道或裝袋,嚴禁高處拋灑,未及時清理、沖洗的項目一概視為現場揚塵防治不達標。
15、施工現場嚴禁使用尾氣排放未達標的車輛和機械設備。
16、施工現場使用的車輛和機械設備所添加的燃油必須使用國家正規標準柴油、汽油(中石油、中石化),現場要留存正規加油發票存檔備查,并及時申報非道路移動機械設備編碼。
17、施工現場嚴禁使用柴油發電機。
18、施工現場食堂嚴禁使用散煤、木柴等污染物做燃料。
19、根據《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啟動Ⅲ級(黃色)預警以上或氣象預報風速達到五級以上時,不得進行土方挖填和轉運、拆除、道路路面鼓風機吹灰等易產生揚塵的作業。
20、建筑施工現場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要定期進行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檢查,并形成書面記錄。對不能有效整改的項目,工程監理單位有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的義務。
五、工作步驟
(一)自查自糾(4月15日-4月25日)。各相關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本次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集中整治方案有關要求,根據自身情況制定整治方案,各在建項目責任主體單位進行全面自查自糾,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不留死角”。按照《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預拌混凝土生產揚塵污染防治標準(試行)》和《市建筑施工工地揚塵防治標準十條》要求,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立即落實整改。
(二)執法檢查(4月26日-5月10日)。縣住建局在企業、項目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對本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工程進行檢查,檢查主要采取聽取工作匯報、查閱資料、檢查施工現場等。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立即督促企業進行整改,并跟蹤落實情況,確保整改到位。對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隱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達標的,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三)總結分析階段(5月11日-5月15日)。對本次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集中整治進行總結,通報集中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對先進單位進行表揚,對存在重大揚塵防治問題、揚塵防治責任落實不力的單位進行處罰。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權責一致、終身追究”的責任體系,主要領導是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揚塵污染防治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領導負直接領導責任。各部門要按照責任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推進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強大合力,確保大氣環境質量有效改善。各牽頭責任部門要負責推動落實,配合部門要積極主動,切實履行部門職責。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確集中整治工作的重點、步驟和要求,并認真組織實施。
一、工作思路
建筑渣土、揚塵、噪音是全國公認的建設領域城市管理難題。2013年以來,儀征市調整工作思路,通過“整合部門職能、試行保證金制度、推行標準化模式、實行招投標推薦、強化百分制考核”等一系列手段,創出了一條具有儀征特色的建筑渣土建設工地管理的新模式。儀征市認為,要抓好建筑渣土建設工地揚塵治理工作,必須要突出四個“關鍵詞”。
第一個關鍵詞:機制。長期以來,建筑渣土和建設工地的管理、執法職能一直分散在城建、環保、公安等多部門,普遍存在著各自為戰、手段缺失的弊端。管車輛的不管許可,管工地的不管噪音,管揚塵的又缺乏執法隊伍。工地檢查時往往是這個部門才走,那個部門又到,工地厭煩產生抵觸情緒。各個部門都覺得人手不足、無力可使。只有理順機制,整合部門職能,才能打出“組合拳”,才能將建筑渣土建設工地這匹“脫韁野馬”關進“籠子”。
第二個關鍵詞:思路。思路決定出路。儀征市長期以來也一直有“斗大饅頭無從下口”的困惑,運輸車輛查扣難,建設工地執法難,噪音揚塵取證難,突擊容易長效難。在實踐中總結出,趨利避害是企業的本能,解決問題不僅需要行政化思維,還要有市場化思維,市場化手段有時優于行政手段,二者有機結合會產生意想不到的管理效果。抓住建設工地源頭,利用企業普遍想參與招投標的趨利心態,放大推薦權,倒逼企業行業自律和自覺整改。同時,利用企業避害的心態,試行保證金制度,讓企業主動避免違法行為,時刻繃緊經濟利益這根弦。
第三個關鍵詞:模式。從目前國內各地建筑渣土和建設工地揚塵治理的做法來看,普遍存在方法不一、手段不一,收到的效果也不盡相同。儀征市在綜合各地做法的基礎上,通過工地切入、保證金約束、推薦權倒逼、考核淘汰、全方位監督等途徑,形成了標準化管理,數字化監控,現代化治理的“儀征模式”。
第四個關鍵詞:手段。手段是實現管理目標的保障。儀征市推行了考核通報制度、違章約談制度、責任承諾制度、表彰獎勵制度、企業黑名單制度、淘汰與退出制度等一系列手段,并對守法守規企業加以扶持,違法違規企業嚴管重罰,產生了有效的激勵和引導作用。
二、工作保障
一是抓整合――率先成立渣建辦。2013年,儀征市政府成立了全省第一個渣建辦,即建筑渣土和建設工地整治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分管城建的副市長任組長,城管、城建、環保及周邊鄉鎮為成員單位,辦公室設在城管局,實行高位協調,形成渣建辦牽頭,多部門配合的機制。同時,市政府賦予渣建辦文明工地一票否決權、市政府表彰推薦權、施工許可證發放前置權等權力。
二是搞試點――推行保證金制度。從過去長期管理的實踐看,建設工地違規處置渣土普遍存在著取證難、監管難、執法難等問題,其主要原因是企業的自律意識差、行政執法周期長,對違規企業處罰難。為此,儀征市借鑒安全生產領域的管理經驗,出臺了建筑渣土規范處置及文明施工保證金制度,按照施工期限長短、渣土處置方量,收取10-30萬元不等的保證金,保證金統一存入財政賬戶,主要用于約束建設施工單位施工過程中“未經許可處置建筑渣土,未按規定設置圍擋、車輛沖洗槽,未按規定設置車輛沖洗設備,未按規定硬化出入口道路,未按要求配置環衛設施和未按規定堆放物料,未按規定報批臨時占道”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是用推薦――倒逼企業硬上軌。隨著建設工地的進一步規范,特別是建筑渣土招投標監管工作的進一步到位,越來越多的企業意識到不成立公司、不接受監管就無事可做、無活可干。儀征市適時因勢利導,通過媒體公布了建筑渣土處置許可的條件,特別是所有渣土公司必須要交納20―50萬的保證金,車輛實行“六統一”等,并明確了“先進籠子后規范”的扶持政策。每月對渣土公司進行考評,考評成績低于80分的,次月不得進入渣土招投標的推薦名錄,連續2個月不達標的,暫停半年渣土處置資格,倒逼進入“籠子”的車輛在最短時間內全部規范化。
四是明責任――主動作為促提升。一是明確開發和建筑企業責任,開發企業作為建筑渣土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的第一責任人,要主動交納保證金,主動接受考核,主動進行整改,并承擔相關措施費用。二是明確管理部門責任,出臺了部門分工“白皮書”,明確牽頭部門和配合部門各自責任,解決了推諉扯皮的問題,實現了進位不越位,整合但不越俎代庖。三是明確監理公司責任,對考核發現問題的監理公司實行“雙查和連坐”,抄報城建部門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解決了監理和施工單位沆瀣一氣的問題。四是明確牽頭單位責任,城管局作為牽頭單位,組建一支由行政執法、公安交巡警和治安人員組成的聯合執法隊伍,每天不少于10人,從7∶00―21∶30不間斷巡查,并做到每工地必看,每車必查。
三、工作措施
一是破常規――先管工地后管車。建筑工地是渣土的源頭。儀征市改變“就渣土抓渣土、就車輛管車輛”的模式,從建筑工地抓起,從渣土運輸招投標抓起,城管部門與工地簽訂建筑渣土及工地管理責任書,要求工地在建筑渣土處置前,主動到城管部門辦理處置證,主動邀請城管部門對建筑渣土承運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從根本上杜絕了個人和未經城管部門許可的單位處置渣土,對違規建設單位依法嚴肅查處,扎死了渣土處置的準入“籠子”。
二是定規范――出臺綜合性標準。有了保證金抓手以后,該市渣建辦開始著手整合城管、城建、環保、公安等部門管理要求和行業標準,率先出臺了全省第一個跨部門、跨行業綜合性管理標準,標準包含渣土處置、出入口硬化、工地圍擋、物料堆放、車輛沖洗、排水排污、揚塵噪音等多方面,并以文件形式下發給各施工單位。為了使標準真正“入耳入腦”,儀征市召開行業標準推進會,制作了標準解讀視頻資料和手冊,對違反規定處罰行為進行宣傳教育。
三是拓領域――物料、樁基公司全覆蓋。針對長期存在的混凝土車輛拋撒滴漏,特別是落地硬塊無法清除,造成道路壞損的惡習,儀征市借鑒渣土車管理模式,充分利用推薦權,與物料(砂石、煤炭、泥漿及商砼等)運輸公司簽訂處置責任書,要求交納保證金,安裝北斗定位系統,主動接受城管部門監管,對規定期限內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列入推薦名錄。針對工地打樁機械帶泥上路問題,主動前延后伸,借鑒推薦權,把樁基公司全部納入監管范圍。
四是硬考核――實現行業自律新常態。儀征市分別出臺了渣土運輸公司、物料運輸公司、建設工地百分考核辦法,每天通過短信平臺,向所有企業負責人、車輛駕駛員、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市政府分管領導通報違章扣分情況,每月通過報紙、網絡公布考核結果,并把考核結果用于文明工地推薦、市政府建設工地和揚塵治理表彰中。今年拿出40萬元進行獎勵,對考核不合格企業,減扣施工單位工程措施費,并記入企業誠信檔案,不允許資質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