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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老齡化 城市社區 居家養老
一、我國居家養老的社會背景
我國在1999年已進入老齡社會,是較早進入老齡社會的發展中國家之一。老齡人口的急劇膨脹引發人們對養老問題的廣泛關注。目前我國的養老方式主要有兩種:家庭養老和機構養老,但這兩種養老方式在“未老先富”的社會里顯得相當乏力。
在我國,傳統的養老方式是家庭照料下的居家養老。但隨著現代化進程的發展和計劃生育政策的成功推行,這一模式受到來自人口條件、居住條件、思想觀念、生活方式等多方面的沖擊。在城市,特別是在大城市,老年家庭出現空巢化,家庭照顧能力已經受到嚴重削弱:從家庭的結構和規模來看,傳統的幾代同堂的大家庭正在日益減少,而兩代人組成的核心家庭正在逐漸成為現代社會家庭結構的主體模式;從家庭照顧者的狀況來看,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發展,傳統上作為照顧老人日常生活主力的女性已大規模地加入了勞動力市場,這使女性為老人提供的照顧越來越少。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和缺損已是不爭的事實,若不尋找家庭之外的其他照顧資源,城市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照顧問題顯得積重難返。
另一種常見的養老模式是機構養老。所謂機構養老是指以社會機構為養老地,依靠國家資助、社會資助、親人資助或老年人自備的形式獲得經濟來源,由養老機構統一為老年人提供有償或無償的生活照料與精神慰藉,以保障老年人安度晚年的養老方式。在我國目前的經濟條件下,機構養老對于解決我國的養老問題也只是杯水車薪。一是機構養老與中國傳統觀念相背離,很多老人不能接受;二是我國現有的養老機構的數量和規模遠遠不能滿足當前老齡人口的需要;三是機構養老需要繳納相當的費用,很多老人或家庭負擔不起;四是養老機構主要發揮的是“寄養、維持生存”功能,受服務水平和質量所限,離“老有所樂”的目標相差較遠。
因此,在如此嚴峻的社會經濟背景之下,面對傳統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和機構養老存在的種種弊端,居家養老這一適合我國國情的城市養老模式便應運而生。居家養老是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為依托,以老年人日常照料、生活護理、家政服務和精神慰藉為主要內容,以上門服務和社區日托為主要形式,引入養老機構專業化服務的養老模式。這種新型的依托社區的居家養老模式既揚棄了傳統家庭養老和機構養老的弊端,又集中了兩者的優點:老人雖然住在家中,但是享受的不是傳統意義上自己照顧自己的居家養老,而是由社區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方面廉價、優質的全方位服務。這樣,既可減輕老年人家庭的經濟負擔、滿足了老年人“戀家”情結,又可減輕機構養老服務的壓力、節省了國家養老的福利資金投入、有效節約了社會資源,是具有中國特色、適應我國當前“未富先老”人口老齡化特點的社會養老新模式。
二、居家養老發展存在的問題
盡管居家養老有諸多的優點,但由于我國經濟社會尚處于初級發展階段,進入老齡化社會的周期非常短,養老服務業發展滯后,居家養老也存在著許多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缺乏統一的政策法規,政府權責不清
從國家宏觀調控的角度,目前還沒有統一的鼓勵扶持居家養老大力發展的政策法規,管理監督也缺少國家標準和規范,使得這項工作還停留在各地零散、自發組織實施的層面。還有許多地方對居家養老的重要性、緊迫性認識不足,未列進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整體規劃,資源分配和政策扶持力度不夠,運行中缺少標準化服務和規范化管理,制約了它的廣泛深入開展。由于沒有明確的政策法規予以支持,也使得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開展受到一定的限制與制約。首先,居家養老組織體系中各相關的職能部門對自己的定位不足,不清楚自己的職責范圍;其次,有關各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配合,各涉老部門之間缺少協調溝通,在有些問題上不能達成一致,造成居家養老服務效率低下,很容易出現遇到問題各個職能部門互相推諉、“踢皮球”的現象,這些都影響到居家養老服務事業的健康發展。
2、財源不足,制約居家養老發展
目前,居家養老服務的經費主要來源于政府和民政部門。政府“買單”往往投入比較有限,對居家養老工作的全面開展猶如杯水車薪。民政部門用于居家養老的經費,其籌集的渠道主要來自于社會福利彩票的福利金,而社會福利彩票的收入又存在不確定性。這種具有很大隨意性和波動性的投入方式,在養護人員工資標準較低的情況下尚能勉強維持,但隨著養老規模的逐步擴大、供養對象的增加、養護人員工資標準的提高,資金來源渠道不穩定的問題會愈加凸顯,必定會使居家養老服務難以進入良性循環軌道,制約居家養老的可持續發展。
3、居家養老的服務資源缺少整合
目前一些社區醫療衛生、文化教育、體育健身、生活照料、家政服務等養老服務資源分屬不同部分條塊管理,利益關系存在矛盾,缺少有效協調整合。關于老年人群的管理和照護,目前我國負責城市老人工作的有老齡委、老干部局、退管會及民政、人事、組織和街道社區居委等,相應的社區老人主要有單位退休職工,離退休老干部,沒有單位的老人以及三無老人及需要救助老人。在居家養老服務推進方面,這幾家單位并沒有結合起來。街道社區來承擔居家養老的主要職責,面臨經費運轉困難,相應的退管會和老干部局卻存在經費盈余而服務缺乏的矛盾。
4、相關服務不健全,人力資源短缺
一方面,目前居家養老服務中缺少老年人醫療保健服務,精神慰藉尚未引起足夠重視,也沒有找到恰當的途徑和方法來解決。在服務對象上,政府購買居家服務主要針對高齡困難老人和對社會有特殊貢獻的老人,缺乏對高收入家庭居家養老需求的關注,而對一般老人而言,由于經費、人力等原因,較少能享受到這些服務。另一方面,目前從事養老助老服務工作的大部分人員都是一些僅憑人道主義和經驗而工作的人,接受過相關專業教育或有關老齡人口服務知識培訓的專業人員很少。這不僅影響了養老助老服務的質量,也制約了養老事業的發展。
5、居家養老的宣傳不到位
居家養老是專門針對老年人的一個重大福利項目,但在實際生活中,許多民眾對之十分陌生,甚至不少老年人也不了解居家養老,不知道設立在社區的居家養老中心究竟是一個什么性質的機構。即使有的老年人對居家養老有了一個初步的了解,但是其消費意愿不強,消費預期不容樂觀。老年人的支持率和參與率低導致居家養老的一些服務項目喪失了規模效應,而這又反過來影響了相關服務項目的開展,造成惡性循環,居家養老服務點的工作逐漸萎縮,甚至就剩下一具空殼。
三、對發展居家養老的建議
1、建立并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政府必須加快社會保障和社區服務的法律法規建設,將居家養老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使它融入到社會保障和社區服務體系中。同時要建立和完善居家養老相應的法律法規,使居家養老事業的開展做到有法可循、有法可依。當相關利益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時,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利益。此外,相關法律法規還可以規范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明確其職責,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協調與合作,避免其定位偏差,提高居家養老的工作效率。
2、加大政府財政投入力度,開辟多渠道投入機制
社區居家養老經費應在各級財政預算中單獨列項,并形成逐年增長的機制,以確保居家養老經費來源的確定性和穩定性。鑒于社區居家養老屬于社會保障體系,而不僅僅是一項慈善事業,財政有義務承擔必要的投入。同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要實行產業化經營,運用市場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配置福利資源中的主導作用,使福利服務的需求與供給保持相對平衡。另外,還需要建立一種全社會支援老年人的保險制度,為需要護理的老年人提供護理服務或支付保險金。更需要鼓勵社會團體、慈善機構、民營、個人等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或投資養老服務,政府應在稅收、地價、水、電等收費上給予優惠政策。
3、不斷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內容、提供不同需求層次的服務
社區居家養老應當根據年齡段、性別、配偶是否健在、殘障程度等直接影響到老年人養老需求的因素,從老年人需求滿足的角度出發,提供相應的居家服務。一方面,通過服務人員的善愛之心為老年人提供家庭一般的照料,從人性化的角度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務,力求做到使老年人有較強的滿意度和幸福感;另一方面,針對不同類型和特點的老年人制定相應的服務選項,可以讓老人自己(包括家屬)選擇或者提出自己希望得到的服務種類,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克服機構養老的弊端,真正實現養老服務的人性化,提升居家養老服務的質量和效率。
4、培養專業人員,整合各類人力資源
加強對從事居家養老服務人員的培訓。在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培訓中,可以將培訓過程標準化,如使用統一的教材、統一的考試機制等,合格以后頒發經國家認可的資格證書,實行勞動準入制度,具有這個資格證書的人才能夠從事這方面的工作,以有效提高服務人員的素質和服務水平。另外,積極發展社區內外有條件的人加入到養老服務隊伍中來,擴大居家養老服務隊伍。這樣,不僅可以解決部分人的就業問題,還可以充實服務隊伍。同時,可以借鑒國外的“義工”制度,社區為中青年志愿者和學生活動提供平臺,進行制度性安排,這方面政府要發揮倡導作用:為每個志愿者建立檔案,作為他們以后升學、獎勵等方面的依據。總之,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參與,共同支持社區居家養老服務。
5、加大對居家養老的輿論宣傳
國家應加大對居家養老的宣傳力度,使人們從思想上真正認識到養老工作的重要性,形成良好的尊老愛幼的社會風范。居家養老在我國是一個新生事物,許多居民甚至老年人自身也不清楚這樣一種養老途徑,原本是為了老人養老而探索的項目變成了老人在一邊旁觀的行政任務。這種沒有老人參與的居家養老導致項目的針對性不強,參與度不高,運作效率低下。而良好的宣傳不僅可以贏得老人的支持,聽取老人的有益意見,而且可以非常有效地團結各種社會力量加入到居家養老項目中來,從而在人力資源和經濟資源方面開拓新的渠道。建立起遍布全國城市社區的標準化居家養老中心,從而使其可以成為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和慈善者參與進來的一面最好的標志和宣傳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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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居家養老 服務對象 需求分析
一、前言
本文通過為期兩個月的實地調研,運用抽樣法對靜安區老人進行問卷調查,隨機在靜安區居家老人數據庫中抽取1000份樣本,千名老人分布在5個街道25個居委會,每個街道發放問卷200份。其中有逝世和人戶分離的老人由系統隨機再抽取樣本進行調查。問卷涉及到基本情況、生活服務、醫療保障服務、安全服務精神慰藉和經濟等六個方面。調查資料運用SPSS軟件進行統計分析,對所有重要的數據均做了相關統計和檢驗,以保證分析結構的有效性。并針對居家養老服務對象即老人的需求以及所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以求找到解決的對策。
二、上海市靜安區居家養老服務對象需求的問題分析
發展居家養老服務的重點是滿足服務對象即老人的需求,但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往往會忽略這一最重要問題,老人在生活狀況、醫療保障、安全服務、精神慰藉和經濟狀況等方面的現狀是居家養老服務過程要解決的問題以及居家養老服務水平能達到的程度的重要基礎,下面就針對這幾項指標提出存在的一些問題。
1、老人對居家養老的服務、機構、政策了解程度不高。在調研過程中,雖然有78.3%的老人得都到過居家養老機構或居家養老機構的服務人員所提供的服務。但仍然有35.9%的老人不知道有專門為老年人提供居家養老的機構。對于跟他們聯系比較緊密的一些助老機構比如社區的樂齡家園服務站、日間服務中心等大多數老人相對比較熟悉,但像區居家養老管理服務中心和街道的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等機構,老人們就了解的不多。更有59.2%不知道任何關于居家養老服務的相關政策。只知道有關于養老方面的優惠服務。
2、目前居家養老提供的服務范圍太窄。目前,居家養老機構提供的服務項目包括助餐、助浴、助潔、助行、助辦、生活護理和康復等,但調研顯示,在得到過助老服務的老人中,46.7%的老人得到過為老服務機構提供的助餐服務,助浴、助潔、助行、助辦等等其他服務均勻分布,但都不高,平均只占到7%左右.其中老人最需要的服務項目中,老人們的要求不統一,幾乎是平均分布,都不超過15%。由此看來,老人除了得到助餐助浴等項目的服務相對比例較高外,其它各項普遍不高,這說明居家養老機構的服務項目只能滿足基本的生活需求。老人關于生活質量提高方面的需求還不能得到滿足。
3、醫療費用過高是老人就醫難的主要瓶頸。因為年齡較大的實際情況,大部分老人認為自己身體不是很健康,其中65.5%和10.1%的老人認為自己的身體健康狀況一般和較差,只有21.6%的老人認為自己的身體很健康。68.7%的老人患過慢性疾病,身體經常遭受病魔折磨;17.8%的老人曾是大病患者;7.9%的老人現在身患殘疾。老人的身體狀況決定了醫療費用是老年人的主要經濟支出。雖然大部分老人參與了各種形式的醫療保險和醫療保障,其中81.0%的老人有參加醫療保險,84.4%的老人參加退休職工互助醫療。但仍有百分之十五左右的老人沒有參加任何形式的醫療保障。這就更加加重了老年人的經濟負擔。加上目前國家醫改舉步維艱,并且效果很不明顯,導致醫藥費、手術費、住院費等醫療費用居高不下。沉重的醫療費用不僅影響到老年人的醫療,而且深深地影響到整個居家養老體系的發展。
4、大多數老人的交往需求很難得到實現。 孤獨是老年人的第一殺手,也是為老服務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之一,這種對老人精神上的無形的摧殘加速了很多老人的衰老甚至死亡。而居家養老的目的就是利用家庭和社區的情感溫暖使老人身心愉悅,達到養老的目的。但是就目前的狀況來看,為老服務的現狀還很難滿足大多數老人的交往需求。在調查過程中,大多數老人提出有一些孤獨感或者生活太單調、無聊,希望社區能夠開展各種能讓他們參與進去的文體活動,也希望社區能多關心老人,多找他們聊天,通過各種途徑建立聊天室或建立其他聊天渠道供他們與人交流。如有條件,希望提供開展一對一的心理訪談,解決他們的心理問題。調查顯示,大部分老人想與人交流溝通,其中63.9%的老人想找人訴說心事。當有心事時,他們首先會想到配偶、子女等親人進行訴說,比例占到了70.6%,很多老人想通過參加各種活動來減少孤獨感,有45.6%的老人表示經常參加各類活動。這就需要社區為載體的居家養老體系能夠把這部分愿意交往的聚集起來,開展各式各樣的文體、旅游和集體活動,讓老人們在社區中度過充實的每一天
三、上海市居家養老服務對象需求的對策分析
1、提供途徑是老年人更充分了解居家養老服務。居家養老的服務實實在在的存在,但很老人對這項服務卻知之甚少。很多社區的老人得都到過居家養老機構或居家養老機構的服務人員所提供的服務。但仍然有一大批老人不知道有專門為老年人提供居家養老的機構。可以正面宣傳為主,通過社區的各種途徑為老人普及居家養老的優惠政策。讓老人系統的了解相關知識,充分的融入到系統中間去。這對于居家養老體系資金的籌措、政策的實施、服務的流暢性和互動性都有積極的作用。
2、提供各種渠道滿足老人的社交需求。愉快的身心是老年人能夠安度晚年的最重要的方面,而社會交往是實現老年人價值的切實可行的途徑。“社會交往”指老年人參與的各種社會活動,包括志愿服務、文化學習、文體活動等凡是涉及“交往”的活動。老年人可以通過各種社會交往增強運動,或者通過交往和運動尋求新的平衡,社會交往是增進老年人身心健康和延長健康期的得力之舉。社區應在了解老年人社會交往偏好的基礎上為老年人提供科學引導,并注意發揮老年人自身在各種社會交往活動中的組織和管理作用,讓老年人認識到自己的潛能,以更加自信、積極的態度去生活。調研過程中發現,經常參與社區活動、志愿者活動,各種問題活動的老人與其他老人相比身體更加健康,對生活的態度也更加樂觀向上。
3、解決老人看病難的問題。看病難幾乎是每一個老人發出的聲音,面對如此大的一個需求群體,居家養老體系不僅不能把老年人排除在體系之外,而且要作為養老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把按病患嚴重程度的不同分別進行需求管理。“社區醫療服務”、“護理、保健類”的需求在老年婦女群體中具有普遍性,同時不容忽視的是“應急呼叫類”的服務需求在上升。為此,社區應提供相關方面的優質服務。比如,為社區內的老年婦女建立健康檔案,提供送醫上門或是陪同看病服務,以此提高社區醫療服務水平;對需要“護理、保健類”服務的老年婦女,社區可以加強相關保健、健康知識的宣傳,加強組織體育健身活動,對健康狀況很差的老人提供入戶護理服務;針對“應急呼叫類”優質服務需求上升的現象,社區應著手開始建立及改進社區應急援助網絡。
4、針對不同老年群體,實行“按需”服務。作為社會特殊群體的老年人有著不同于其他人群的特點,同時,由于每個老年人在健康、家庭、經濟等方面存在差異,其養老需求也各有不同。此外,受到性別差異和個人愛好差異的影響,不同的老年人也有不同的養老意愿。因而,社區要切實從不同老年人的個人需求出發,設置多樣性的服務項目以供老年人選擇,社區可在各小區單元樓下開設老年信箱,接收老年人提出的意見與建議,更多地了解老年人的需要。
所以本文建議針對不同類型的老年人群,提供不同層次的居家養老服務。如針對高齡老人、非自理老人,他們由于各種疾病增多、生活不能自理、與子女的溝通也越來越少、常常會產生孤獨寂寞感,應以上門照料服務為主,為老人提供醫療、康復、護理、洗滌、購物、餐飲、心理咨詢等全方位的服務,針對剛從工作崗位上退下來的低齡老人、空巢家庭老人,他們一般身體健康、收入也較高、子女又往往不在身邊,應以上門照料服務為主,如家務助理、出行旅游服務等。針對生活基本能自理但又需要一定照料服務的中高齡老人,可采取日間護理中心、托老所、老年康復站等形式服務。此外,政府和社區組織要鼓勵、提倡、支持低齡健康老人在自愿量力的前提下,參與社會發展和公益事業,也可依托社區服務中心、老年活動室、老年大學,使他們參加各種有益的文化、體育、教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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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居家養老;老年服務;老年人需求
據民政部2013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報告的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為20243萬人,占總人口的14.9%,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為13161萬人,占總人口的9.7%。這兩組數據均超過了聯合國定義的10%和7%的老齡化社會指標。人口老齡化的到來以及加劇,會給經濟社會的發展帶來前所未有的影響,將涉及到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各個方面。人口老齡化帶來的另一種變化,就是老年社會服務可能成為一個龐大的社會服務部門。發達國家或地區的老年服務項目甚至多達數十種,從家居照顧到保健服務,從日常護理到情感慰藉,老年人口在完善的社會服務網絡中能夠享受到令人滿足的服務。①
1.居家養老現狀
1.1居家養老服務的現狀
“居家養老”這個概念最早是由西方國家提出的,早在20世紀50年代,社區照顧(community care)作為一種運動興起于英國。到了20世紀90年代,英國就將養老的問題納入社區,對老年人采取了一種社區照顧的模式。居家養老模式在國際上的先進經驗有英國的“社區照顧”模式,美國的“限制入院保護居家”模式,日本的“在宅服務”模式,瑞典的“福利包辦居家養老”模式和新加坡的“居家安老”模式等。
我國于2008年1月29日,由全國老齡委辦公室、民政部、衛生部、財政部、建設部、發展改革委、勞動保障部、教育部、人口計生委、稅務總局聯合推進《關于全面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意見》,標志著居家養老開始在我國的全面推進。
現有的居家養老服務主要包括生活照料服務(飲食、起居、助浴、衛生清潔、代辦等服務)、醫療保健服務(預防保健、康復護理、醫療協助等服務)、家政服務(安裝維修、清洗、疏通等服務)和緊急救助類(設施安裝等服務)服務等。服務體系存在一個準入機制和服務范圍的限定,并不是所有的老年人都能夠享受居家養老的服務,而是要經過一些資格審查來確定能否進入居家養老服務。如有些社區把對象范圍限定在70歲以上,或者是傷殘、孤寡老人等。同時,社區自身普遍不足以提供有效的居家養老服務,而通過幫忙找服務的形式來滿足老年人的需求。服務內容以照應老年人日常生活困難為主,且多數以自費服務的形式。
1.2居家養老的問題與對策
關于這方面的理論和實證研究較多,參考現有的研究,主要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政策的支持力度不大,雖然我國在08年由全國老齡辦等出臺了《關于全面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意見》,對完善居家養老規劃服務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各地區也相繼制定了相應政策,但尚未形成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標準和規范不明確。所以應該進一步加強政府的主導作用,統一規劃,將發展居家養老事業列為城市社區發展規劃的重要內容。
第二,資金和專業人員的不到位,資金來源主要以街道和社區為主,由于政府補貼投入有限,資金嚴重不足且缺少籌資渠道;同時還存在大量專業助老人員的流失,養老服務人員專業化程度較低等相關問題。所以應該注重形成多元化和多投資渠道投入的發展機制,培養專業化居家養老服務隊伍,并防止專業人員的流失。
第三,機構規模小,服務內容單一,社區養老設施不完善,且地區發展不平衡,需求與實際相背離,普遍不能達到理想的居家養老效果。所以應該豐富居家養老服務的內容,增加養老的基礎設施資金投入和建設,通過多方協作提高居家養老服務的供給。
第四,雖然在居家養老中有社區活動中心、聊天站、老年人食堂等政策服務,但是老年人接受到的服務更多的表現為一種被動性,而沒有很好的表現出一種互動性。因此,居家養老應遵循“請出來”和“走進去”相結合的原則:把老年人從家里請到老年人中心或社區活動中心來,專業的助老人員進行個性化的上門服務。
2.老年服務的需求導向
2.1老年人的需求研究
英國著名學者布拉德肖(Bradshaw)認為,社會服務的歷史就是承認社會需要和組織社會去滿足需要的歷史。②老年人群體也存在著其獨特的需求,根據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老年人的需求可以分為五個層次:第一層為生理的需求,如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的保障;第二層為安全的需求,如疾病、醫療保健等關乎人生安全的保障;第三層為社會交往的需求,如情感交流、精神慰藉等;第四層為尊重的需求,表現為自尊、權威、地位和社會支持;第五層為自我實現的需求,表現為社會參與中的勝任感和成就感等。
當老年人退出勞動領域的時候,意味著收入來源的中斷,所以就需要相應的經濟資助。同時,老年人受生理因素的制約,需要社會或他人提供相應的服務,其中包括生活起居照顧、老年保健等。此外,老年人退出工作崗位后,還意味著離開了熟悉的社會群體,老年人生活上會感到孤獨寂寞,精神慰藉也成為老年生活的需要。這就在經濟供給、生活照料、醫療保健、精神慰藉等層面上導致了老年服務需求的增加和老年社會服務的擴大。
老年社會福利是一種提供滿足老年人需要的產品和服務的社會政策,它與老年人的需要相聯系,其功能是滿足個體需要。③因此,關于確立老年服務的相關制度,就是為了滿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其提供的內容應根據老年人的基本需要而確定。在居家養老服務中,老年人的需求導向是指:從老年人生活的實際需求出發,來提供相應的服務,滿足個體的需要。
根據已有的實證調研得出:居家養老服務項目的供給與需求不匹配,城市居家養老服務項目需求呈現多樣化,而實際供給較為單一。④同時,居家養老服務不能有效滿足老年人的需求,不能因人而異提供服務。⑤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現行的居家養老是一種自上而下式供給現有資源的服務,為供給導向,而非需求導向,對于經濟、身體狀況,家庭背景各異的老年人群體,政府所能提供的服務無法與老年人的需求相匹配。
2.2需求導向的回應
老年人是一個相對弱勢的群體,構建需求導向的居家養老服務能夠有效滿足老年人的需求,有利于化解老年人承擔的社會風險,保障其生活需求,從而避免被社會所排斥,達到較好的社會融合,進而增加其社會資本,提高生活質量。然而縱觀現有的關于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需求研究,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理論與實踐相脫離、需求評估與實際供給相違背的情況。
因此,社區要切實從不同老年人的個人需求出發,設置多樣性的服務項目以供老年人選擇。⑥在以需求為導向的居家養老服務中,不能單憑供給來決定服務,而應該以需求來決定服務,所以,在評估老年人需求的同時,更應注重聽取老年人的意見,了解其實際的需求,解決老年人最關心的問題。
第一,繼續發揮社區為老年人提供服務的優勢。我國養老保障的一個制度創新是以社區為依托進行的居家養老服務,這是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的中國特色舉措。在社區居家養老中能更有效地利用資源,老年人能夠在熟悉的環境里安度晚年。此外,還需增加社區居家養老基礎設施的投入與建設。
第二,要充分發揮市場的機制,鼓勵發展老年產業。引入市場機制,鼓勵企業多向老齡事業投資,推動老年產業的發展,能夠有效創新服務方式,豐富居家養老服務的內容,促進社會化養老服務,并在住宅服務、醫療保健、保險理財、旅游教育等方面為老年人群體提供所需的服務,滿足老年人多方面多層次的需求。
第三,積極引導、培育老年服務相關的各類社會組織。目前,我國缺乏相應的中介組織、社會服務組織來提供服務,此類社會組織在我國尚處于一個初級階段,其發展需要法律法規等制度性的保障。促進與老年服務相關的各類社會組織的發展壯大,有利于通過多方協作來增加居家養老服務的供給,從而更好地發揮其在社會公共事務中的作用。
第四,提供個性化的居家養老服務。如高齡、失能、失智老人,由于疾病等特殊身體狀況,應以上門照料為主;低齡老人、空巢老人、獨居老人等,應以社會參與為主,如社區活動、老年人互助、旅游教育等;中高齡老人在生活上基本能自理但又需要一定照料服務的,應以康復護理、日托服務為主,滿足老年人自身及其家庭的需求。
第五,與社區醫院和公安部門等建立聯動機制。醫療護理是居家養老中急須解決的重大問題。目前,許多居家養老照料中心就是因為缺乏醫療機構的入住,導致了老年人的醫療問題不能及時解決。在實踐中,我們可以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引入到社區的居家養老服務中,通過責任醫師團隊、健康檔案等方法,切實保障老年人的醫療需求。同時,居家養老還應與公安部門建立聯動平臺。如在居家養老信息平臺上,當發現老年人家中電話無人接聽時,能夠及時轉接到110,讓公安部門及時上門解決老人摔倒、發病等突發問題。
3.結語
在面對老齡化問題時,我們應該“建立一個由個人、家庭、社會和政府共同組成的養老保障體系,建立以家庭養老為基礎,機構養老為補充,社區養老服務為依托,社區養老來兜底的全方位養老保障體系。”⑦
居家養老應達到的一個綜合目標是:政府扶持,非政府組織運作與社會參與。政府扶持主要是通過投入資金來發揮其主導功能,包括承擔管理、規劃、推進和監督的職能;非政府組織運作主要體現在一些具體的服務可以讓中介組織、非營利性社團去做,同時適當引入市場機制;而社會參與可以發揮志愿者組織等社會力量參與到居家養老建設中去。在構建以需求為導向的居家養老服務中,應以健康老齡化、積極老齡化理念為指導,制定個性化的服務計劃,使供給與需求相匹配,從而切實有效的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質量,緩解人口老齡化帶來的一系列社會問題和社會風險。(作者單位:浙江工業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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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曹艷春,吳蓓,戴建兵.我國需求導向型老年社會福利內容確定與提供機制分析[J].浙江社會科學,2012(8).
[4]高靈芝,劉雪.供需適配角度的城市居家養老服務研究[J].南通大學學報,2012(5).
注解:
①鄭功成.社會保障學.北京:商務印書館,2000:230-231.
②Bradshaw,J.The Taxonomy of Social Need.New Society,1972(496).
③曹艷春,吳蓓,戴建兵.我國需求導向型老年社會福利內容確定與提供機制分析.浙江社會科學,2012(8).
④高靈芝,劉雪.供需適配角度的城市居家養老服務研究.南通大學學報,2012(5).
⑤朱奕臻,侯志陽.城市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的需求以及對策分析.重慶科技學院學報,2011(14).
【關鍵詞】信息化;居家養老;需求
一、引言
隨著計算機和互聯網為基礎的物聯網發展,社區養老服務信息化應運而生,它是社區利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提供給社區養老相關各層次的人們洞悉、觀察各類動態服務的一切信息,做出有利于社區養老各項要素組合優化、資源合理配置的決策。因此,“信息化建設是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直接決定和體現著養老服務的發展水平和工作效能。”[1]
目前,全國養老服務業正處于傳統的福利向市場化、產業化轉型的關鍵時期,一是社會養老需求持續快速增長。二是老年產業市場發展潛力巨大。三是社會力量投入養老服務業的積極性逐漸提高。且政府提倡,適合我國國情,因此,社區養老信息化是我國養老事業發展的必經之路。
二、文獻綜述
關于社區養老服務需求的研究,大部分學者主要從日常生活照料服務需求、醫療服務需求、精神慰藉服務需求三方面進行研究。不同學者對老年人其他需求也有部分涉及,穆光宗認為居家養老服務的內容應包括生活照料服務、醫療服務、精神慰藉服務、文藝活動服務、老有所為服務和臨終關懷服務等多個方面。[2]韋寒松認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應該包括物質生活保障服務、醫療保健服務、文化娛樂活動服務、老有所為指導服務、情緒調試咨詢服務、家庭事務料理服務、老年婚姻服務、基本權益保障服務、住房調試服務和臨終關懷服務。[3]王曉峰等學者認為老年人存在經濟、醫療健康和休閑娛樂方面的需求。當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求無法在家中得以實現,他們就會試圖從社區的休閑生活中獲得精神的滿足感。因此,強調社區要關注老年人的休閑娛樂活動需求。[4]
本文就遼寧省阜新市為例,在以往研究老年人服務需求成果上升級為老年人對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化的需求,把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化的需求歸納為生活照料類信息,醫療保健類信息、文化休閑類信息、體育健身類信息、精神慰藉類信息、政策法律類信息功能方面的六大維度需求,總結出老年人明顯需求層次服務并提出相關建議改善以滿足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需求。
三、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化需求狀況
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化需求主要表現為:
1、日常照料類服務需求普遍
隨著老年人年齡的增長,年齡越高,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自理能力逐漸降低,對被照顧的需求越高,同時老年人對日常生活類社區服務的使用率較低,對日常生活類服務有普遍需求。
2、醫療健康類需求較為強烈
老年人的身體機能進一步退化,對醫療健康類服務需求增加,對于上門護理和上門看病兩項的需求較強。
3、需更多關注精神文化層面需求
老年人退出勞動領域后,由家庭的主要負責者轉化為家庭照顧的接受者,再加上年齡的增長,身體健康狀況的下降,容易造成心理情感的波動。尤其部分空巢獨居老年人抱有消極、焦慮的情緒,精神層面的需求沒有得到相應的程度的重視和滿足。
另外,社區居家養老護理員缺乏專業知識培訓,服務意識相對薄弱。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化運行機制不夠健全,各部門缺乏協調配合,老年人需求不被重視。
四、相關建議
(一)按需設立居家養老社區多樣化服務
老年人群體有著自己獨特的社會群體特點,需求存在多樣性,這種多樣化又表現為需求的共性和個性。因此在居家養老社區服務發展中,要切實從老人的個人需求出發,設置供老人選擇的多樣化的服務項目:普適型社區服務,主要是滿足大部分的老年人基本生活服務需求;個性化型社區服務主要考慮到部分特殊群體的老年人,如高齡老人、空巢老人、孤寡老人等,也包括一些經濟承受能力較高,對社區服務的供給質量要求較高的老年人,設立個性化的社區服務形式,如包戶服務等。
(二) 鼓勵部分老年人投入社區服務建設
城市老年人晚年生活中維持平衡的生理和心理能力逐漸弱化,老年人面對生理、經濟、社會地位等方面的“失落”問題,往往找不到良好的排解方式。家庭和社區要積極的對老年人的觀念和態度進行引導,增進老年人與家人及社區鄰里之間的溝通交流、增進了解信任。同時積極鼓勵健康條件、時間精力等條件允許的老年人群體,自發的投入到社區服務建設中來。如交通協管、便民服務等。此外一些有著共同興趣愛好的老年人群體可以組織相關的文化娛樂活動。一方面使老年人舒緩心情,提高身體素質,另一方面,充實老年人生活,增進與老年之間的交流溝通,一定程度上可以緩解社區服務人員不足狀況。
(三)引導老年人樹立積極的養老生活態度
通過電視、廣播、網絡等新聞媒體渠道大力宣揚積極健康的養老方式,在老年人所居住的社區中,可以利用公共廣播及宣傳平臺,重點介紹一下關于積極、健康養生知識、養老教育示例等內容,鼓勵老年人積極穩妥的應對生活,提高自己的生活質量。同時也要不斷的提高老年人的法律意識,提高老年人的合法維權意識。
(四)運用政府力量滿足老年人社區服務需求
本文從老年人需求角度對居家養老社區服務進行研究,但是不可否認,政府在居家養老社區服務發展過程中起著主導作用。首先,居家養老社區服務的政策體系方面,應著重加強對居家養老社區服務體系的規劃,完善相應的配套制度,如相應的評估、監督制度、專業人員培訓考核培養制度等。
其次,提供一定資金供給,針對居家養老社區服務中的部分完全的公共物品支付費用,如部分信息服務系統建立維護、社區服務的相關配套設施的配置、社區專業工作人員收入保障等工作。
最后,提高社區中管理和服務人員的專業化水平。選拔任用優秀的專業的社會工作人才服務社區,同時也要引入其他各行業并且熱愛老年服務事業的人員。對于專業的護理和照料人員,要對其開展正規的專業化培訓,加強監督反饋制度的執行,同時也要適度提高這些專業人員的待遇。同時還可以適量充實相應大學生護理、老年人志愿者隊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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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穆光宗.我國機構養老的困境與對策[J].2012
[3]韋寒松:當務之急:發展老年社區服務[J]1997
[4]王曉峰、劉帆、馬云博:城市社區養老服務需求及影響分析――以長春市的調查為例,2012
1、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完善養老的重大意義:
養老在發展過程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效,同時也出現了一系列問題,在受到各方面質疑時,我們更加需要清醒認識養老的重大意義:
①政府機構轉變職能的嘗試之舉
在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中,加快轉變政府職能中提到:“推廣政府購買服務,凡是屬于事務性管理服務,原則上需要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政府購買養服務作為一種創新的養老,不僅僅是政府對于解決養老問題的積極探索,更體現出政府在尋求職能轉變的道路上邁出了嘗試的步伐。
②政府是解決養老難題的金鑰匙
社區養老因其投入大,服務人數多,服務種類豐富等獨特優勢倍受老年人的歡迎和認可。作為一種典型的養老形式,其發展必須緊跟社區服務,而這些仍暫時得不到滿足,需要政府在這方面的重視。
2、針對城市社區養老出現的資金困境的建議:
①由中央、省級或市級財政部門提供專項資金支持;
②多渠道籌集資金;政府在撥款的前提下,充分動員社會力量,利用各種形式將福彩和體彩收益以及社會捐款等收入,為老年人提供相應的服務,以減輕政府在養老資金方面存在的壓力。
3、針對參與養老的企業管理和監督不到位的問題建議:
①成立老年人自治組織
建議在每個社區選舉有能力、有影響力和有意向的老年人,成立專門的老年人自治組織,并由相關管理部門對其賦予一定的權力,使這一組織可以代表絕大多數老年人對企業提供的服務進行考評,同時也可以與政府部門進行溝通,當然還可以充當政府政策的宣傳者、社會矛盾的協調者。〖JP〗
②將養老院以社會招標的形式委托給專門的管理企業來管理
政府對參與養老的企業監管不當,主要是由于政府部門自身特殊性的角色所決定的。因此建議政府部門應該招聘專業的管理人員,引進市場競爭機制,用企業經營的相關經驗來實現對養老院的管理,以提升養老院的運作效率,從而降低養老院的經營成本。
③政府定期召集各方利益代表開展關于養老的工作會議
政府應該每月召集老年人自治組織、參與養老企業聯合會和企業的相關負責人定期開會,匯報和總結上個月工作的具體情況,從中發現并及時解決問題。這樣就大大減輕了政府的工作壓力,也便于及時發現在養老模式運行過程中所出現的相關問題。
結語
社區養老是家庭養老的重要補充和載體,切實考慮老年人養老的不同需求,為他們提供多層次保障,多樣化服務是社區養老服務的出發點。鑒于我國目前社區養老還處于起步階段,因此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城市社區養老保障體系是解決我國養老問題的根本。加強社區養老服務事業,進一步完善社區養老服務質量,推動社區養老向產業化、專業化和規模化方向發展,使其發展成為符合我國城市養老需求的新型養老模式。(作者單位:民族大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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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人口老齡化;社區居家養老;養老模式;探索與實踐
一、我國人口老齡化形勢嚴峻
2006年2月23日,全國老齡委辦公室首次《中國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預測研究報告》,指出:中國已于1999年進入老齡社會;中國平均每年將新增596萬老年人口,年均增速3.28%;到2020年,老年人口將達到2.48 億,老齡化水平為17.17%。
2013年2月28日,在全國老齡委辦公室的《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報告(2013)》中顯示,截至2012年底,我國老年人口數量達1.94億,比上年增加891萬,占總人口的14.3%;2013年,老年人口數量將突破2億大關,達到2.02億,老齡化水平將達到14.8%。報告同時還指出,空巢老年人口數量繼續上升,2012 年為0.99 億人,2013年也將突破1億大關。
在中國,由于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領域等沒能與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齊頭并進,人口老齡化與經濟社會發展不適應、不協調的矛盾和問題日益顯現,尤其是我國進入老齡化社會后,養老問題日益突出,養老現狀令人堪憂。“誰來養老,在哪兒養老”是今后牽動每個社會成員的大問題,今年召開的“兩會”,關于民生、養老依然是人們關注的熱詞,除了養老金,大家更關注的是養老模式—明天我們如何養老?
二、妥善解決養老問題意義重大
關心老年人的今天,就是關心我們自己的明天。“老有所養”已成為十七大報告中“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內容之一;十報告指出:“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在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上持續取得新進展,努力讓人民過上更好生活。”妥善解決養老問題,不僅關系到每個人、每個家庭的幸福,更關乎國家和諧穩定和發展—“老有所養”不僅應成為一種社會理想,更是社會進步及文明的標志,是建設和諧社會的需要。
三、目前我國養老存在的問題
1.傳統的“家庭養老”面臨挑戰
中華民族有著悠久的歷史和優秀的傳統文化,早在西周時期,統治階級就認識到了“親親”和“敬長”的重要性,認為要治理天下,保持社會穩定,就必須向百姓提倡“孝行”,實現“家”的和諧。歷代統治者都強調“百善孝為先”“養兒防老”是中國歷來的傳統居家養老模式。
但隨著社會的變遷、計劃生育政策的推行,家庭結構模式發生了很大變化。家庭照顧意識淡化、家庭照顧功能弱化、空巢老人增多,老年人照顧上的需求巨大,家庭照顧資源嚴重不足,使家庭養老面臨著諸多問題。特別是在一些經濟欠發達地區,由于大多數年輕勞動力進城務工,出現了大量的“留守老人”,養老問題更加突出—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
2.社會機構養老受到許多制約
我們對常州市戚墅堰區花苑社區居民進行隨機調查,大部分人認為:送老人去養老機構無疑可以解決后顧之憂,但又怕背上不孝順的罵名。只有少數人表示,養老機構的條件、待遇好的話,會考慮將老人送到養老機構。相對子女們的態度,很多老人表示:在生活不能自理時,為了不拖累兒女會考慮養老機構。不過老人們表示,身體條件允許的話,還是喜歡和家人待在一起。
按照中國人的養老習慣,大部分老年人不愿離開自己熟悉的地方去養老機構生活,因為農村的敬老院、城市的福利院、老年公寓等,不僅犧牲了老人們原有的生活習俗而且費用較多—機構養老還沒能得到大多數人的認同。
3.社區居家養老是緩解城市人口老齡化的有效途徑
社區居家養老是指老年人按照我國民族生活習慣,選擇居住在家庭中安度晚年生活的養老方式。它以社區為平臺,整合社區內各種服務資源,為老人提供助餐、助潔、助浴、助醫等服務,使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老有所學、老有所教、老有所為、老有所樂。這種服務模式既解決了在養老院養老親情淡漠的問題,又解決了傳統居家養老服務不足的難題,是一種介于家庭養老和機構養老之間的新型養老模式。發展社區養老既能滿足老齡人口對社會養老服務的多方訴求,又能彌補政府財政和服務能力的相對不足,是緩解城市人口老齡化問題的有效途徑。
四、對常州市養老現狀的調研
1.常州市人口老齡化的基本情況
常州市早在1985年就進入老齡化城市行列,比全國提前15年。全市老年人口以年均4.52%的比例增長,據預測,到2015年,常州老年人口占全市總人口的比例將達到22.46%。比如,戚墅堰區花苑社區居民總人數8983人,60歲以上老年人2725 名,占比30%,且以空巢、獨居老人居多。
戚墅堰區老齡辦負責人表示:常州的老年人口比重越來越大,但進入敬老院、福利院和老年公寓的很少,大部分仍然選擇“居家養老“這種傳統模式。
2.花苑社區托老所服務得到社會的認可
2012年10月,花苑社區托老所建成并投入使用,它能為社區老人及時提供日間照料、家政服務、康復護理、情感慰藉等多樣化服務。老人們白天到托老所可看書讀報聊天,也可打牌奕棋,或開展其他有益的文體活動,既能健身又能益智,延緩衰老,晚上回家仍可享受天倫之樂。托老所的優點還在于收費不高,絕大多數老人都可承受。
3.社區居家養老得到政府、地方、企業的支持
(1)政府資助支持社區養老。從2001年開始,我國發行福利彩票籌措資金資助城市社區老年福利服務、農村敬老院,為中國特色的養老模式“居家養老+社區照顧”提供制度化的支持手段和平臺。
(2)地方互助社區養老。比如花苑社區建立的社區、助老志愿者、居家養老服務站、活動中心、民間組織五方連動的服務網絡體系。
(3)單位社區福利養老。戚墅堰區花苑社區與南車戚墅堰機車車輛工藝研究所、戚墅堰機車車輛廠結對共建,企業為離退休老干部提供1400平方米的專門活動場所,配備專人管理。
4.社區服務日臻成熟
社區根據老年人需求和自身條件,開展短期供養、日間照料以及助餐、助醫等生活服務,還兼顧老年人文化娛樂、教育、社會參與、權益維護等多種需求;服務人員既有專業、專職人員還有志愿者隊伍。
我們在戚墅堰區花苑社區進行關于“到哪去養老”“老人需要哪些社區服務”“社區如何提供服務”“養老金能養老嗎”“居民對社區養老的需求”等問卷調查,統計結果表明:許多居民認為“社區照顧居家養老,不僅解決了家庭養老的不足和子女難以盡孝的矛盾,還解決了社區部分40后、50后人群的就業問題”。調研中,社區居家養老老人、子女、親朋,對現在黨和政府采取的這一“便民、利民、惠民”的好政策深表贊賞和感激,認為不僅解決了溫飽生活還很安心,解除了他們的后顧之憂。
5.社區居家養老面臨的困境
調研中我們還得到了“專業護理不夠、照顧不太正規”“養老金太少、老年人福利保障、醫療保障有缺口”和“讀老年大學社區應出學費”“社區要經常組織一些文藝活動、培訓、講座,讓老年人的生活豐富多彩”等問題和訴求。因為目前社區家政服務從業人員,一般都是四十歲到五十歲的人群,這些人的學歷大部分比較低,有的外地務工人員比較多,素質參差不齊。同時,服務還僅限于提供家政服務、護理保健等,老年人精神方面的需求不能滿足,比如社區老年文化娛樂設施配套、老年人心理咨詢服務等還跟不上等。
五、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幾點建議
1.完善和營造良好的敬老、養老氛圍
(1)加強宣傳,弘揚中華民族孝道和尊老的優良傳統。通過社區教育、道德講堂、模范引領等宣傳,使每個公民真正認識到傳承孝道和尊老、安老、養老是國家、社會、家庭、個人共同的責任,營造社區居家養老事業發展的良好氛圍。
(2)建立完善的社區養老服務體系和服務網絡,在每個城市社區、農村鄉鎮駐地和有條件的農村社區設立家居養老、護理中心以及文體娛樂中心等;建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規范標準,并將老年人心理關懷等方面內容納入其中。
2.積極探索、創新社會養老模式
(1)社區照顧與社區服務相互滲透,創新服務內容和模式。比如提供家政生活服務解決老年人日常生活中的飲食起居問題;提供安全保障服務解決老年人在社會治安方面的擔憂;提供精神慰藉服務解決老年人日常生活中的精神需求,提供各種問候式的服務,把老人的困難情況和救助要求及時反映給街道養老服務站。
(2)正規照顧資源與非正規照顧資源的融合。使專業養老機構、社區專業人員、物業和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資源融合,做到資源互通、共享。
(3)社區照顧隊伍建設(專業人員、志愿者、一般人員)和保障(資金等)措施。營造政府、社區、家庭、老年人及其他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多元化格局,確保能為老年人社區照顧模式的發展提供充足的人員、資金保障。
(4)社區養治模式。社區照顧引入優質專業養老機構、引入NGO(非政府)組織,推進社區養老有效管理。
3.在完善社區居家養老問題上政府應積極作為
(1)養老問題不僅關系到每個人,而且涉及房地產、醫療衛生、保險、儲蓄、消費、勞動力市場、退休金、稅收等多個領域。針對“社區老年文化娛樂設施配套跟不上”“社區要經常組織文藝活動、培訓、講座,讓老年人的生活豐富多彩”等問題和訴求,各級政府在城鎮化進程中應發揮主導作用,積極作為,要重點考慮養老因素,在土地、項目等規劃設計中,尤其是在房地產開發中,要在審批規劃中加入托老所規劃。
(2)解決“專業護理不夠、照顧不太正規”“老年人心理咨詢服務等還跟不上”等問題,建議國家采取公辦民營、政府補貼、購買服務等多元資金投入和經營運作方式,興辦托老所等養老服務業,成立一個家政組織、社團組織,成立以后要對其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提高他們的服務技能和素質,從而達到家政護理、居家養老的條件。
(3)政府應積極為托老所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盡快將托老所納入相關法律體系,以解決“養老金太少、老年人福利保障、醫療保障有缺口”“讀老年大學社區應出學費”等民生問題。
關鍵詞:社區居家養老服務 人力資源 開發
居家養老是一種以居家養老為基礎、家庭養老與社區服務相結合的養老方式,是浙江省重點發展的養老方式。居家養老的人力資源一般由兩大部分組成:專職工作者、兼職人員(職業社區服務人員或社會工作者)及“義工”(本文的研究對象不包含志愿服務人員)。本文根據在杭州、紹興、嘉興、寧波、湖州等的調研數據,擬對浙江省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人力資源進行實證分析。
一、居家養老服務人力資源的現狀分析
截止2014年,浙江省已建成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2308家、居家養老服務站2萬余個,專、兼職居家養老服務人員4萬余人。為了從整體上了解浙江省居家養老服務人力資源情況,課題組在杭州、寧波、紹興、嘉興、湖州等地對116位居家養老服務人員進行了問卷調研,基本情況如表1。
表1顯示,浙江省城市社區養老服務隊伍的年齡結構、學歷結構得到較大改善,仍存在工資收入水平低、教育培訓不足和服務內容層次低的現狀。
二、居家養老服務的人力資源開發存在問題
(一)居家養老服務人力資源開發屬性
1、教育性開發
省政府非常重視居家養老服務人員的教育性開發:第一,入職獎補。多部門聯合發文,從2013―2015年,對入職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滿5年的大專院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六類專業的畢業學生,由省財政給予中職2.1萬元、大專(含高職)2.6萬元、本科以上4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補助;[1]第二,專業培訓。2011年浙江省政府出臺《關于加強養老護理人員教育培訓工作的意見》,要求到“十二五”末,城市居家養老服務各類組織和機構持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達到8000名,持證率達到20%以上;[2]第三,職業培訓。2012年浙江省民政廳與杭州師范大學簽訂合作備忘錄,設立培訓中心,開展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培訓工作。
2、政策性開發
浙江省在政策性開發方面著力于保障性制度建設:第一,勞動工資制度保障。2011年,《浙江省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在人員編制、辦公條件、工作經費上切實給予保證。2014年《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明確要求定期養老護理員工資指導價位,建立養老服務崗位就業補貼和養老護理員特殊崗位津貼制度,提高工資福利待遇。第二,社會保障制度。政府在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中明確養老服務機構和組織應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對單位繳納的部分可給予社保補貼。就業困難人員以靈活就業方式從事居家養老服務的,可按規定享受靈活就業社保補貼。
3、使用性和服務內容開發
目前浙江省居家養老服務人員約4萬人,相對于龐大的897.83萬老年人口,居家養老服務人力資源嚴重不足;且服務內容局限于家庭衛生、買菜燒飯等低層次生活照料類服務,高層次的精神慰藉、心理輔導等服務人員較少。此現狀不利于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水平提高,也表明養老服務人力資源開發有巨大提升空間。
(二)現存問題剖析
1、開發層次較低
開發層次較低的首要表現是隊伍性別結構失衡。浙江省居家養老服務人力資源的性別比為88∶28,比例嚴重失衡,表明人力資源開發工作還停留在初級階段;其次,主動就業意愿較差。51.7%的被調查者被動選擇從事工作,說明在實際工作中缺乏人力資源開發的激勵機制;最后,服務內容層次低。調查顯示,80%的居家養老服務人員所提供的服務僅為生活照料類服務,能夠顯示專業技術服務的高水平服務欠缺。這表明浙江省居家養老服務人力資源開發的重點是提升專業技術服務水平。
2、權益保障不完善
浙江省65.5%的居家養老服務人員為兼職人員,較少與居家養老服務組織簽訂合同或服務協議,其工作時間、工資標準、休息休假等權益缺乏法律保障。雖然《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中明確指出要定期養老護理員工資指導價位,建立養老服務崗位就業補貼和養老護理員特殊崗位津貼制度,提高工資福利待遇。但由于缺少勞動合同的法律依據,難以維護從業者的權益。
3、人力資源外溢
浙江省居家養老服務人力資源外溢現象嚴重。居家養老服務對高素質人力資源的吸引力較小也可視為廣義上的人力資源外溢現象。全省30多所學校開設了相關專業,每年有10000多名畢業生,但主動選擇到養老服務領域的畢業生特別少。高質量的人力資源引不來、留不住的問題,已經成為浙江省居家養老服務人力資源開發的桎梏。
4、培訓環節薄弱
培訓是人力資源開發工作的重要環節。培訓環節存在的問題是:專業培訓機構少。雖然有浙江師范大學等養老護理人員培訓基地,但專業養老服務培訓機構較少,專業培訓師資少。居家養老服務是基于適度知識基礎上的重實踐操作服務,大學專業教師理論知識豐富但實踐技能欠缺,長期從事居家養老服務的人員實踐技能具有,但沒有相應的理論知識支撐;培訓內容不系統。在崗輪訓、心理疏導、志愿人員培訓等內容很少涉及。
三、居家養老服務人力資源開發影響因素分析
(一)政府財政投入不足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是一項常態服務工程,需要政府實行常態化管理,特別是服務人員的招募、培養,更是需要經費保障。2013年用于養老服務中心、敬老院、老年電大、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等項目建設1.59億元,連財政支出的1%都不到;[3]財政投入不足的另一個表現是浙江省還沒建立居家養老服務專項預算制度。致使居家養老服務模式的長效機制受到影響,人力資源的開發也發展遲緩。
(二)權益保護制度缺失
2011年,浙江省正式實施《浙江省居家養老服務與管理規范》,明確規定了各級養老服務人員的任職要求和工作職責,但服務人員各項權益卻沒有體現;其次,工資保障制度缺失。調查數據顯示,浙江省大部分居家養老服務人員每月工資1500―2000元之間,遠低于全省平均工資。居家養老服務人員工資保障制度缺乏,使得薪酬提高無上升空間,且居家養老服務人員的薪酬等級缺乏科學評價機制和評價指標。
(三)職業認同感不足
雖然養老服務是現代社會分工中的重要職業,但由于社會偏見,至今尚未得到普遍認同。在社會事實中,居家養老服務人員由于專業技能較低,學歷水平不高,一般屬于低階層群體,因此,大部分的居家養老服務人員從主觀意愿上不愿從事此行業工作。
四、對策建議
(一)更新理念,觀念先行
1、政府率先轉變思想
轉變理念是人力資源開發的前提。應努力提高政府部門政策制定者、領導骨干力量的思想意識,加大人力資源開發工作的宣傳力度,逐步完善各項職能:依法整頓養老服務業人力資源市場秩序、改善環境吸引人才、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和宣傳力度、建立信息平臺等,重視居家養老服務人員在和諧社會構建中的重要作用。
2、養老服務人員本身思想改變
居家養老服務人員要從根本上改變傳統觀念,認識到工作的意義和重要性,提高人力資源開發意識,主動積極配合政府部門工作。通過接受良好的教育和參加必要培訓提升技能,增強自身勞動競爭力,提高職業認同感。
(二)加強人力資源遷移性開發
1、緩解人力資源壓力
每年約2403萬的流動人口是龐大的、有待開發的人力資本群體。首先,應充分掌握流動人口信息,吸引他們進入養老服務領域。其次,開發養老服務業公益性崗位。生活照料類服務可作為公益性崗位開發,安排給下崗失業人員或“4050”就業困難人員。最后,大力發展志愿服務。面向企事業單位,特別是高校學生招募志愿者,鼓勵他們利用閑暇時間參與到社區養老服務中來。
2、減輕人力資源外溢
據調研,工資水平、工作環境、學歷是導致人力資源外溢的主要因素。養老服務人員工資水平是浙江省內各行業最低,而最高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水平的金融業是養老服務業的3.46倍。[4]省人事勞動部門應制定基本工資標準,落實崗位補貼制度,改善福利待遇,并能夠使得養老服務員的工資水平根據經濟增長而保持上升的空間;其次,工作環境是另一影響因素。居家養老服務組織應當為現有人力資源提供良好工作環境,讓其充分發揮自身的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完善政策制度體系
1、專項預算,增加投入
資金投入是居家養老服務人力資源開發的經濟保障。浙江省政府應設立養老服務的專項預算制度,一方面加強居家養老服務的基礎設施建設,另一方面改善服務人員的工資待遇。專項預算應保持每年相應的增速,確保養老服務人力資源開發的資金所需。
2、政策制定,力促開發
在政策方面,政府除了要出臺相應優惠政策和措施外,還應加強管理,規范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簽訂,使得服務人員的工資標準、工作時間等權益有法可依、有據可尋。同時針對養老服務人員法律維權意識淡薄,開設維權綠色通道,與律師協會協調,增加公益訴訟服務,降低維權成本。
(四)加大教育培訓力度
1、大力發展職業教育
從浙江省人力資本積累不足、專業人才短缺的實際情況出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是當前行之有效的開發模式。目前浙江省30多所開設相關專業的學校,由于招生不理想,大多縮減規模或停辦。政府應給予優惠政策,鼓勵相關專業正常招生,為養老服務人力資源提供充足的人才供給。另一方面,職業學校應做好相關專業學生職業生涯教育,培養其職業觀。
2、加強職業培訓
首先,人事部門應擴寬人力資源培訓渠道,積極利用浙師大等省內高等院校的教學優勢,在與高校聯合創辦人力資源培訓基地的基礎上構建“高校+專業培訓機構”的渠道模式,建立分層次、分類別的教育培訓場所,提供多樣化培訓服務;其次,要注重培訓的質量、模式和內容。可以采取“請進來”與“走出去”,長訓、短訓與學歷教育相結合的培訓模式,通過專家講座、現場指導、示范項目參觀、技能比武等方式,提升培訓效果。
(五)構建社會支持系統
作為弱勢群體,養老服務人力資源的開發必須構建一個強有力的社會支持系統,包括政府層面的支持、社會公眾的理解、微觀養老服務組織層面完善開發機制、個人層面自我開發等,必須依靠政府、養老服務組織、服務人員自身、社會公眾等多方合力才能實現養老服務人力資源的整體性、系統性開發目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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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如何進行政策規范引導、外部評估與管理已成為推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質量提高的關鍵。本文分析評述了國外或境外在居家養老服務政策制度與運作、評估模式與評估主體、評估標準和評估程序、評估方法等方面的經驗,以期為我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鑒。
【關鍵詞】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評估;國內外;經驗借鑒
居家養老模式最初被稱為“社區照顧”,起源于20世紀50年代的英國,是針對集中院舍照顧的弊端與正常化運動而興起的。英國高福利政策時期,國家通過興辦大量的福利院舍,對無依無靠的老年人以及有心理殘障的人實施住院式的集中照顧,雖然他們在院舍內可以得到較好的照料,但卻與自己所生活的社區與家人分開,置于一種非正常的生活環境中,生活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限制,甚至導致了各種疾病的產生,因而,讓住院者回歸社區的正常化生活方式的呼聲越來越高。沃爾芬博格最早提出了“正常化”的概念,強調每個人都可以按一定的社會文化與社會價值,過盡可能正常的生活。[1]作為一種經濟高效的養老模式,居家養老現在已經成為許多國家和地區推廣的養老方式。
國外尤其是一些發達國家的社區發展已有將近上百年的歷史,在社區老年服務發展中更是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因此,對我國社區老年居家服務的發展有不少可以借鑒的經驗與啟示。
一、居家養老服務政策制度與運作
1、系列政策制度保障社區養老服務的發展規范與資金投入,服務內容全面多樣化
無論是政府主導型的英、日、新加坡,還是民間、市場主導型的美國,政府在居家養老服務的政策推進、資金保證方面都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老年服務的費用主要由國家社會保障基金承擔,特別是地方政府財政也承擔了相當大的比例。英國由地方政府出資興辦社區服務中心、短期護理機構暫托處,部分上門服務也由政府出資向民間組織購買。社區服務方面充分考慮到了不同老年人的需求,服務內容也很豐富,包括吃、住、醫等等方面,甚至還考慮到了行動有障礙的老年人,社區老年服務中心有專車接送老人。還實行個案管理,通過建立老年人個案將老人的實際需求和社區服務更好地結合起來。日本社區服務的特點是社區服務的項目和資金來源都很廣泛,但資金使用受到政府部門監控,并以強制性的制度來保證居家養老社區服務的實施。日本一方面建立了以年金—醫療—護理為核心的老年福利體系,另一方面建立家庭和社區相結合的老年服務模式。在1980年的時候,日本政府開始推行以居家養老服務為重點的社會福利政策,頒發《高齡老人保健福利推進10 年戰略計劃》(“黃金計劃”),提出了依托社區建立多種服務設施,逐步完善了社區照顧服務體系,使老年人可以借助社區的力量在家養老。日本的社區服務項目主要有家庭幫助服務、白天服務、短期留宿服務、長期服務、老年保健的咨詢和指導服務和建立老人俱樂部等。美國于1981年開始向各州推行醫療補助和社區服務(HCBS)計劃,有的州還將該計劃與集體住房計劃相結合。醫療補助和社區服務計劃為符合醫療補助資格、在家養老的弱勢老年人提供家庭護理。資金來源主要是從各種保險計劃中開支,也有一部分由個人付款。該計劃主要包括病歷管理、成人日間照顧、家庭健康扶助(以老人恢復性訓練為主)、個人照料、雜務服務等,各社區大學還提供65歲以上老人的免費進修項目。澳大利亞政府當前也正在致力于大力發展社區服務。澳大利亞的社區老年服務項目主要包括四種:老年社區服務項目、家庭和社區護理項目、照顧者津貼(政府對照顧家中老人者給予資金補助)和暫息服務(長期照顧老人者申請將老人暫時寄托在養老機構以獲短期休憩)、面對特殊老人的社區服務項目。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制度是一種由雇員和企業共同繳納的強制養老儲蓄制度,政府對賬戶部分比例公積金實行高于市場的利率,這是一種政府對個人養老的特殊資金補助。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除常規家政服務之外,還提供交友服務、咨詢服務,鄰舍聯系和老年人樂齡活動。
2、多元化的參與主體,民間組織在社區養老服務中承擔主導地位
國外居家養老組織體系完善,如美國,社區居家養老有很多機構或個人參與其中。政府、社會福利組織、民間組織(非政府組織)、評估機構、從事養老服務的企事業單位等各盡其能,尤其注重發揮民間組織、機構和老年人自身的力量,共同為老年人創造健康的生活環境。英國的居家養老主要是通過政府的主導、民間組織的骨干作用以及商業性老人服務機構為補充來完成對居家養老的日常生活需要的滿足。日本有四種居家養老社區服務組織形式,分別是由政府和民政人員組成的組織、得到政府部分資助的民間組織、志愿者組織和企業式的養老服務。
3、專業社會工作者與志愿者隊伍保證社區養老服務的專業性
許多國家非常重視專業化養老服務隊伍的建設。社區有專門進行過專業培訓甚至是大學社會工作專業教育的老年社會工作者來從事老年項目的管理服務。英美、香港等地區均有《社會工作注冊條例》以及《行業守則》來規范專業老年社會工作者的服務質量,并有一套規范的職級評定和晉升制度。家政服務人員或勤雜工也需經過培訓獲得上崗證后才能從事服務。社區養老服務中還活躍著一支編外隊伍,即志愿者(義工),參與者包括普通公民、一些專業人士,甚至老年人都加參與其中,他們比其他群體有更充足的時間和熱情參與社區服務志愿者活動。
二、居家養老服務的評估與監督體系
較早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的國家和地區對服務的評估和監督的歷史是從有需要評估開始的,對社會服務的評估與社會福利政策密切相關,是政府“物有所值”的政策需要推動社會服務評估的發展。一開始評估角色是“統計資料”,即回答救濟了多少個老人,發了多少救濟;到后來主要是評估“投入”多少資源,強調養老服務的“硬件”建設,方法以定量描述、歷史方法為主要手段;接著評估開始走上制度化軌道,有的國家地區在政府社會福利行政架構上設立了“評估”職位,專職負責養老服務的評估工作,厘定了養老服務的標準。評估者的角色就是根據標準和程序進行“判斷”,既有定量也有定性分析,政府以“補助津貼”和“酌情津貼”兩種模式去資助服務機構,使服務的品質得到保證。現在的評估既要求程序的規范,又要求方法的科學。政府作為居家養老服務的購買方與社會服務的提供方(非政府機構)簽訂“津貼及服務協議”,同時訂立“素質標準”,然后按“整筆撥款”模式提供資助,最后按照“服務品質標準”對服務提供方的服務進行評估。所謂評估方法的科學,就是引入如“績效度量方法”等方法。
1、評估模式與評估主體
對居家養老服務或社區照顧的評估主要是按照政府向民間(非政府組織)購買社會服務的評估要求來實施的。民間組織評估大致有三種模式:美國主導的評估模式、日本政府主導的評估模式和介于兩者之間的英德模式。
在美國對民間組織的評估基本遵循自愿、自主與自律的原則。評估的機構一般都是獨立的非營利性評估機構,經費來自于其他基金會的自主或會員的會費,而評估機構的權威也來自于組織自身的誠信建設,來自于評估機構之間激烈的競爭和不斷優勝劣汰。這種模式優點是透明性高、公正性強、評估的效果好。但是這是根植于美國社會良好的誠信體系,非政府組織本身很發達,支持的資源多,媒體的監督作用又很大,很多非政府組織和民間評估機構的公信力甚至超過政府。因此,對居家養老服務的提供者——民間組織的評估主體主要是其自身以及與服務買賣雙方利益無涉的第三方——民間專業評估機構。
日本的民間組織起步比較晚,大約上世紀90年代中期才開始真正發展。所以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提供方民間組織的評估仍然是政府主導型的,以政府的現場檢查和評估為主。臺灣地區也是借鑒日本模式。其優點顯而易見,評估權威性高、經費有保障,但是透明度差、客觀公正性受影響,而且政府很容易通過評估過多干預民間組織的自主性,甚至出現借評估尋租的現象。
英德模式介于以上兩種方式之間,政府積極介入非政府組織的評估,同時又采用民間的運作方式。即評估機構由政府授權、提供資金支持,但機構本身又是獨立運行的。中間起關鍵作用的是評估委員會,它是最高權力機關,由政府、民間組織、社區和專家學者的代表組成。該模式優點是評估既有政府授權與權威性、穩定的資金保證,又具有獨立性和自主性。在英國評估委員會稱之為慈善委員會,它不直接參與外包服務,但它制定了一個關于服務機構會計規范方面的《推薦事務報告》(SORP),該報告對社會服務的提供者——服務機構在接受公共資助方面實施問責,幫助政府對服務機構進行有效的評估。另一評估主體是政府機構——活躍社區司,設置在內政部下,負責政府對民間公益組織的指導、推進、支持、協調和相關法規及政策的制定與修改。其中活躍社區司負責推動以社區為基礎的民間公益活動與志愿服務的推廣,通過政府“購買式服務”等方式與民間公益組織簽訂公共服務方面的協議,并評估協議的執行情況。
三種模式中,美國模式很理想,但不適合我國國情。筆者認為在評估體系建立初期可以以政府主導為主,同時扶持評估的民間機構,或如英德,建立類似評估委員會的中間模式,各地區可根據本地民間組織發展的狀況來進行選擇。
2、評估標準與評估程序
國內外對居家養老服務的評估主要集中在對機構設施、管理經營水平、具體服務項目等內容上。各地區均出臺了相關評估的標準和文件。評估過程一般經過自評-他評(來自第三方或政府部門定期不定期的檢查)-整頓-公布結果等程序。
英國具有發達的治理和監督民間組織的體系,該國在許多方面對這些民間組織十分友好,國家甚至專門在內閣中設置了第三部門部長。英國首相辦公室于2003年還了《地方政府的國家采購戰略》和若干份文件供地方政府在社會服務簽約時或者委托時使用。這些文件是監督評估社區養老服務提供機構的標準之一。當然,作為服務機構的主要評估者——慈善委員會的監督依據主要是通過政府制定的“照顧標準法”。
1966年日本開始推行《關于養護老人院和特殊養護老人院及其運營基準》,即《最低基準》,然而當時的服務評估是以“監察”的身份出現的。1988年,全國老年人福利機構協會公布了《老人院的機能及服務評估》,以實現服務的標準化、提高服務的質量,該文件成為養老機構運營評估具體化的標志。1993年,日本又了《特殊養護老人院、老人保健設施服務評估基準》。日本養老服務評價的內容,作為福利領域中的“服務評價”,其重點是對成本、經營、服務內容進行評價。評估流程如下:提供居家養老的機構參照自評,再向服務評價委員會遞交實地調查申請,委員會赴機構調查并提出必要整改建議,服務機構自我整改,委員會再評估,最后向社會公布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服務評價內容。
在香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稱之為安老服務。香港對居家養老服務開展評估,主要依托“服務表現監察機制”。該機制在評估方法、主體、指標體系方面都做出了詳細的規定。評估標準和指標體系主要是依據兩份文件,一是津貼及服務協議,它由社會福利署(撥款者)與服務運營者簽署的約束性文件,列明雙方責任、角色、社會福利署所提供的服務種類、服務標準及津貼基礎。二是服務素質標準,16項服務質量標準規定了服務單位應具備的素質水平,每項服務質量標準均有一套準則及評估指標說明。
3、評估方法
對社區居家養老的評估,從國際上流行的方法來看,有定量分析、定性評估、平衡計分卡、顧客滿意度評估等。但根據研究重點以及評估標準的不同,評估方法也會有所差異。如果強調服務方案,選擇的方法可以是服務預測評估、服務方案的可行性評估;如果強調服務提供過程,可供選擇的評估方法有服務項目評估邏輯模式、服務審計等。如果是強調服務結果,可供選擇的評估方法有服務滿意度評估。大多數國家在居家養老服務評估中都十分重視服務滿意度的調查,但美國以及我國的香港地區則強調服務前的預測評估和對服務過程的審計。不過,無論采用何種評估方法,國內外的評估實踐中都應用了一些具體的社會調查研究方法。例如,文獻法、訪談法、問卷調查法、觀察法等。文獻法是一種最經濟的一種評估手段,評估者在檢查時,只要根據記錄中的資料,檢查文檔資料是否齊全、是否可信便可以;訪談法不僅需要對服務接受者進行訪談,也需要對服務提供者及其管理者進行訪談;問卷法的優點是便于定量、相對更客觀公正,但有時候回收率難以保證、問卷質量難以控制,對抽樣要求也比較高;觀察法最直接,評估者親自到現場觀察養老服務機構的場所、設施、安全設備等,最能證明該機構是否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我國大陸地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評估正處于起步發展階段,在借鑒國內外最新理論和實踐成果基礎上,構建居家養老服務的評估體系,設計科學的服務評估模型與評估方法,這對我國居家養老服務的可持續發展無疑具有重要的實踐價值。如何吸取他人所長,建設符合國情的居家養老模式將是我國今后社會養老工作的重點。
【注 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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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社區 社區養老保障
一、社區保障的定義
社區養老的社區服務,在國外一般稱為老年人社區照顧。20世紀60年代西方國家提出了“在合適環境中養老”(AginginPIace)的理論,首先在英國推行社區老年照護服務fConununityCarefortheElderly)。自此后,西方發達國家紛紛效仿,到20世紀80年代,已走向成熟。大多數學者從社會保障的角度為其進行定義。比較通俗的定義有:“社區保障就是社區承擔的社會保障事務”;“社區保障是社會保障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障的執行層次”;“社區保障就是指社區的社會保障”;“社區保障就是社區組織自身為居民提供的各種保障”。有的學者認為“社區保障是根據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社會福利政策和居民的實際生活標準,以社區為單位,通過社區組織和社區居民的共同參與,為滿足社區成員的物質文化生活,圍繞各項社會福利事業和社區居民及特殊群體而開展的社會保障活動。”
以上定義從各個側面揭示了社區保障的含義,由于角度不同,對社區保障的認識、界定也有所不同。筆者認為,社區保障這一概念有廣義、狹義之分。廣義上的社區保障是指社區組織承擔的政府交辦的各項社會保障管理與服務工作,以及社區組織通過優化社區資源專門為本社區居民提供的各項保障業務和服務。狹義上的社區保障專指社區組織通過優化社區資源為社區居民提供的各項保障業務和服務。因為社會保障作為一項強制性的社會制度,其責任主體是政府,而社區是一個群眾性的自治組織,社區保障不具備社會保障所具有的強制性、互濟性、社會性等特征,也不具備社會保障所具有的全部功能,如缺乏擴大內需功能、投融資功能等。所以,必須正確認識社區保障的含義及功能,以避免出現社區功能擴大化傾向,影響社區建設和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總之,社區中的社會保障是本社區管理組織對社區內成員因各種自然和社會原因導致家庭生活貧困,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提供各種幫助,同時努力促進社區物質和文化生活質量不斷改善的制度。
二、社區養老的特性
1.社區養老模式的功能全方位性
所謂養老功能的全方位性,就是滿足老年人在養老過程中的各方面需要:(1)物質經濟上的供養需要;(2)生活照料和護理上的需要;(3)精神支持的需要,包括情感上的慰藉、充實精神生活的娛樂和教育、老年生活調適的心理輔導、應激——應對社會支持等;(4)保護生命的需要,包括醫療服務和治病藥物的使用。我國養老體系功能應兼具物質和精神兩重性。老年人的養老生活有各種具體而特殊的需要,涉及醫、食、住、行、樂、為、健、學。
2.社區養老的資源多元性
在傳統家庭養老模式中,對老年人的經濟奉養、生活照料和精神關懷由家庭提供,家庭是完成養老功能的資源所在;而社會養老模式的特點是社會提供養老資源。此兩種模式的養老資源均是單元性的。與我國現今社會經濟發展形態相適應的社區養老模式,其完成各方面養老功能的資源既來自個人、家庭,也來自社區、政府,因而是多元性的。養老體系的經濟供養部分可包括社會保障、社會保險、家庭供養、個人儲蓄、自我供養幾個層次;照料體系的構成也要涉及國家、社區、家庭和個人等多方面。社區今后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老年護理和照料功能。家庭作為老年人“長期生活的場所、一生的歸宿和晚年的倚托”,可以為老年人提供最符合其生活習慣和最感熟悉和安全的養老住所,而家庭成員則可以給予老年人他人難以替代的親情關懷和精神慰藉,因此政府理應制定必要的政策、采取適當的措施,鼓勵老年人居住在家中或在家庭式的環境中養老。
3.社區養老模式的功能體系的多層次性、開放性和優勢互補性
社區養老模式滿足各方面養老需要的功能載體可以是多層次、多種形式的。社區養老模式的“家”的概念,不再是僅由親緣關系成員所組成的狹義的家庭概念,而是在生活功能上,擴展到其所處社區的廣義的家庭的概念,在這樣的社區——家庭環境中,社會人際關系層次更多,人際交往互動方式更為多樣,更能滿足人際互助與溝通的多元需要。老年人在這樣的養老環境中更可能獲得多層次的養老需求滿足。因此,在社區養老模式中,家庭是主要的養老載體’一旦它不是封閉的而是開放性的。居住條件好、子女照料較周到的老人在自己家中養老是社區養老;而居住條件差、子女照顧不好或是失去親人的老人,由社區向他(她)提供具有家庭氛圍的養老住所也應歸屬于社區養老的模式;另有一些自主性較強的老人,不愿麻煩或“連累”子女、親人,而在經濟條件較好的前提下愿意住在設施良好的社區老年公寓中擺脫家務牽累、休閑養性、安度晚年,這也不失為一種合適的社區養老方式。本著社區養老模式以老人為中心的原則,在養老方式的選擇上應尊重老年人自身的意見,根據老年人的價值觀、自主性和生活自理能力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某種養老方式的擇取不必固守不變,應該是動態發展的。從根本意義上應該確定的是,社區養老模式的“家”不是一個物理空間概念,而是具備人際關懷、情感交流,同時具備物質養老和精神養老條件的社會環境。
4.社區養老模式資源利用的充分性
社區養老較之機構養老,具有投資少、成本低、服務廣、收益大、收費低、見效快的特點,能減輕機構養老服務的壓力。1996年,美國人住養老院的老人數量僅為居家服務老人的十七分之一,但護理費用開支總額達到800億美元,比居家老人的護理費用總額高出1.6倍。在上海,造一個設施條件較好的養老機構,平均每張床位的成本也在10萬元左右,一個2、3百床位的養老機構,就意味著2、3千萬元的投入,還不包括建成后運作費用的補貼。
三、現階段我國社區養老保障的現狀及問題
首先,社區養老保障缺乏系統性,根據國外的經驗,任何一種新制度的建立、方案的實施,都是有中央和地方的密切配合,總會有相關的法律與制度的先行出臺,這樣一種新的制度和方案才會順利地推行和實施,我國的社區養老保障還沒有形成一種服務體系,還只是各自為政,一盤散沙,另外社區缺乏對養老保障的自主權,目前的社區僅是充當著政府管理居民的中介。
其次,對社區養老資金缺乏統一的管理,各地資金籌集方式各不相同,資金的來源不明確。大部分社區活動資金主要來源于街道每年有限的撥款,但資金很少用于老年服務,資金也不是專門撥給老年人的,在平等社區接受的退休人員中有相當一部分來自于破產企業,對于這些退休人員,其生活來源主要是政府的補助,屬于社會福利,由民政部門負責發放,另外社區中雖設立了募捐箱,很少有人捐款,即使是募捐到了資金,也要由社區上交給街道。
再次,對社區養老的準備不足,這主要包括:在認識方面,一是主管方對社區養老的認識,其還沒有完全了解社區養老的含義,沒有將社區與養老真正地結合起來,對民眾缺乏必要的宣傳,社區僅是一個自治組織,社區養老是由社區的養老院負責,而一般養老院是要收費的,社區派往養老院的工作人員只是起到一個把握政策方向,作為養老院與政府聯系的橋梁而己,二是群眾對社區養老的認識,很多人對社區養老的概念感到陌生;在組織管理方面,既缺乏法律、制度方面的保障,也沒有具體的管理和實施的部門,組織乏力、制度缺失,很多社區對轄區內的老年人缺乏統計與了解,對于接受的退休人員也只是對其來去負責登記而己;在基礎設施方面,快速增加的老年人口和老年人口高齡化,對老年生活服務、健康維護、老年文化、娛樂健身、家庭照料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不再僅僅局限于對老年人物質生活的滿足,還包括精神方面的滿足,很多社區缺少老年人活動的場所和設施,例如平等社區雖然擁有一個200平方米的活動室,但室內缺乏活動設施,圖書閱覽室的書籍也比較單一,而且缺乏為老年人提供的單獨的、適合老年人特點的活動場所及設施。
四、加強和完善我國城市居家養老社區服務的建議
在我國尚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今天,國家還無力包辦老年服務事業,也不可能指望完全由老年人自己購買服務。因而采取由政府和社會力量相結合的方式,在社區開展居家養老服務是切實可行的途徑。針對目前社區在居家養老服務中所存在的一系列問題,需要通過合理設計予以改善。
1.改善居家養老的觀念
1.1通過新聞媒體等渠道大力宣揚健康向上的養老方式,引導老年人樹立積極的養老觀念,為提高自己的晚年生活質量而妥善應對生活中所發生的事。社區與老年人的生活息息相關,可以在社區廣播中或在各小區的宣傳窗中多增添一些關于積極、健康養老的知識欄目和真實的事例教育內容,讓老年人受到潛移默化的感染,以樂觀積極的態度面對生活。
1.2“激活”老年人的社會交往。這里的“社臺交往”指廣義的老年人參與的各種社會活動,包括勞動就業、文化學習、文體活動等凡是涉及“交往”的活動。老年人口可以通過各種社會交往增強運動,或者通過交往和運動尋求新的平衡,社會交往是增進老年人身心健康和延長健康期的得力之舉。社區應在了解老年人社會交往偏好的基礎上為老年人提供科學引導,并注意發揮老年人自身在各種社會交往活動中的組織和管理作用,讓老年人認識到‘自己的潛能,以更加自信、積極的態度去生活。
1.3培養老年人對居家養老社區服務的認同感和服務資源利用的自主性。居家養老社區服務的順利開展,首先需要得到受惠老年群體的認可。社區工作人員要經常與老年人進行溝通,幫助他們了解社區,使老年人形成一定的社區責任感。同時,要幫助老年人充分了解社區為老服務,使他們能切實根據自己的意愿和需要,,更如有效地利用好社區所提供的居家養老服務。
2.加強居家養老社區服務的人力資源建設
人力資源是推動老年福利事業發展的基本因素。一個完整、充實的居家養老社區服務,人員配置應由正規照顧人員與非正規照顧人員進行合理搭配,應是在專業人員指導下的綜合福利服務。
2.1做好老年人家屬的教育和培訓工作
社區服務的開展離不開老年人家庭成員的基礎性支持。一般來講,老年人的配偶和子女是老年人最熟悉和最愿意依賴的人,且他們也最了解自己家中的老年人。因此,首先要對老年人的家屬進行簡單的培訓,幫助他們進一步了解老年人的特點和需要,并掌握照料老年人的基本知識,使他們盡自己所能,關心自己家中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和身體、心理健康,積極支持老年人利用好居家養老的社區服務。
2.2提高社區管理和服務工作者的專業化水平
應從專業的社會工作者中選拔優秀人才領導社區老年工作,并引入其他各行業的人員從事社區老年管理工作。同時吸納更多的熱愛老年服務事業的人進入社區為老服務行業,對他們開展正規的專業化培訓,培養他們對為老服務事業的正確態度,加強對老年人特點的了解,理論和實物操作均合格后發給其為老服務專業資格證書產.在手式上中煎產可安排一段時間的試用期,根據他們的實際工作效果和老年人的反映對其進行進一步的資格認定。加強反饋監督制度的執行,杜絕形式主義。適當提高社區管理工作者和服務工作者的待遇,尊重和重視他們的工作,呼吁其他社會組織和居民的協助與配合,共同做好居家養老服務工作。
2.3發揮好志愿者的作用
居家養孝的社區平務再作除了專業工作人員之外,還應有相應的志愿者服務隊伍作為支撐,通過組織成“老年服務小組”、“送溫暖小組”等為老年人提供綜合性的福利服務。也可以鼓勵健康的低齡老年人組建自己的志愿者隊伍,為高齡老人、孤寡老人等其他有困難的老年人提供幫助,增進社區老年人之間的交流與互助。
3-完善社區服務,推進社區服務業產業化發展
社區服務業是適應市場經濟體制和社會發展需求而發展起來的一項新興產業,是社會進步的重要標志,也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因而要改變我國目前的社區服務雜亂無序的狀態,必須堅持規劃與市場導向相結合,建立科學規劃、合理建設的社區服務建設體制。實行行業準人和認證制度,建立規范有序的社區服務管理機制。美國前老年學會主席舒爾茨在談到社區在養老中的作用時總結了以下幾點:
3.1開展社區的上門服務與鄰里互助讓長期照顧老人的家庭和親屬有喘息的機會;
3.2由社區成立托老所和老人俱樂部等組織;
3.3對老人的親屬提供培訓,傳授照顧的技巧與技能;
3.4組織受到專門訓練的咨詢人員給照顧老人的家庭以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