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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雙語教學 存在問題 改進措施
農村“雙語”教學一直是雙語教育的薄弱環節,從教以來我遇到了很多問題與困難,但當我看到維吾爾族同學那一雙雙求知的眼睛,我感到自己責任重大。面對簡陋的教學條件,緊張的師資隊伍,還有基礎很差的漢語言底子,這些對以后的工作都充滿了挑戰。
通過一段時間教學工作之后,我知道了教學中存在的的問題,在實踐與摸索中也想出了一些應對的措施,下面和大家一起來探討:
1.學生剛開始接觸一門新的語言,說漢語和寫漢字都很困難。面對變幻莫測的字形、詞義豐富的漢字,很多同學很難記住字形,平時的書寫中容易出現錯別字,遇上看拼音寫漢字的題錯誤率更高。
2.學生學習漢語的語言環境少,除了在學校課堂學習時和課后與漢族同學的手拉手學漢語中說漢語,因為生活在維吾爾族聚集的農村,民族學生平時接觸不到說漢語的人,從小習慣了用維語交流,如果刻意讓學生說漢語也不現實,所所以很多學生在校時能說幾句漢語,回家了基本就不說了。
3.學生對學習漢語的興趣不是很強烈,多數學生表現出不在乎。主要的原因我認為有些學生的漢語基礎水平差,一開始就沒有學會簡單的語句,到了高年級隨著漢語詞匯量和句型的增加越來越感覺學習漢語困難多,又沒辦法解決,于是就表現出干脆不學。
4.教師在教學中存在語言障礙,表現在漢族教師用漢語教學,漢語基礎差的民族學生基本聽不懂,而漢族教師不會說維語只能照顧漢語基礎好的學生,對于差生也很無奈。這里主要是簡單的漢語都聽不懂的學生,講課時教師無法用維語進行解釋,想教會這些學生很困難。
5.學生的漢語發音很不標準,主要表現在漢語拼音讀法錯誤,音調不準。由于學生平時生活中不接觸說漢語的人,至于音調是否準確,學生也不能確定,只能憑多數學生的讀音為標準,這樣長期形成了習慣,顯得說普通話不標準。
6.學生上課紀律很亂,個別學生不愛學習。主要表現在個別班級學生人數過多,平時小聲說話整個教室也會很吵。有些學生漢語很差,上課什么都聽不懂,于是就思想不能集中上課打鬧玩東西。
面對存在的問題,我認為可采取的措施:
(1)針對學生對字形記憶困難,我認為采取的主要辦法是,加強漢字間架結構的講解,加強漢字書寫規律的講解,增強維吾爾族學生對字形的印象,課堂練習時對漢字多寫幾遍,寫完后要進行聽寫,以達到熟記會寫的目標。
(2)針對學生說漢語語言環境少,我認為采取的主要方法是,鼓勵學生在平時日常交際中用漢語交流,同學之間可以多應用漢語。教師和學生平時交流時也用漢語。在課堂上,教師可以針對性的增加民族學生主動表達的機會,多說多練,讓學生養成說漢語用漢語交流的好習慣,這樣以來,學生的漢語口語表達會有很大的進步。
(3)針對學生對學習漢語的興趣不夠,我認為可以采用的方法有,教師應該根據兒童的年齡特征和心理特點,進行深入細致的而又生動活潑的心理健康教育。最有效的方法是潛移默化,采取生動有趣的活動。例如,讓他們有機會滿足自己的興趣愛好,發揮特長、表現自己。將課堂游戲貫穿于教學之中,教師可根據教材中的對話內容,設計相應的游戲(動作性、表演性游戲等),從而來調節課堂教學氣氛,扭轉那種死氣沉沉、一言堂的教學局面,讓學生在生動活潑的課堂氣氛中,在笑聲中身心愉悅地學漢語說漢語。通過多樣的活動讓他們認識社會,認識自己,在顯示才干的同時發現自身的不足,萌發學習漢語知識、培養漢語能力的欲望。
(4)針對漢族教師只能用漢語教學不會說維語,造成漢語基礎差的學生聽不懂老師講課的內容,我認為可以采取的辦法有,在上課時,可以采用漢族教師和漢語水平優秀的民族學生一起上課,對于學生聽不懂的內容,漢語水平優秀的民族學生可以翻譯給其他學生,讓其他學生理解意思。這樣可以照顧到漢語基礎差的學生,同時也可以幫助教學。
(5)針對學生的漢語發音不標準,我認為采取的主要方法是:在教學中重視漢字拼音的練習,多讓學生讀課文,如果條件滿足,可以用錄音機教學,讓學生聽標準的漢字發音,平時休息時間可以放漢語廣播,讓學生逐漸掌握漢字發音的規律,養成好的習慣。
因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全球性金融危機,給世界經濟帶來了沉重打擊。為盡快走出危機,各國在擴大出口、增加就業的同時,不斷出臺各種貿易保護措施。據統計,從2008年11月至2013年5月,全球共實施了3334項貿易保護措施,其中,僅2012年7月到2013年5月就實施了904項。特別是在2012年第四季度和2013年第一季度,全球采取的貿易保護措施分別為127項和125項,是2012年第二季度(26個)的5倍左右。
手段――
國家援助和政府采購措施取代傳統關稅和非關稅壁壘
為盡快擺脫金融危機的影響,發達國家普遍實施了“再工業化”政策,以解決國內實體經濟空洞化、出口減少、就業不足等問題。各國政府鼓勵本國企業將工廠搬回國內,避免在海外投資,投資保護主義風險隨之增加。同時,很多國家實行了“產業政策”,包括進口替代政策,要求外資進行技術轉移,以及對特定行業進行金融支持等措施。如法國將電動汽車可享受的環保獎金最高額由5000歐元提高至7000歐元,政府承諾在大型城市設立電動汽車充電柱,混合動力還被納入汽車和電動汽車政府采購計劃。整個歐盟地區也有意采取類似措施,目的是爭奪電動汽車的全球市場。自2008年11月至今,國家援助措施和政府采購已經占全部貿易保護措施的26%,成為最重要的保護手段之一。而以往貿易保護措施中最常使用的手段是關稅和非關稅措施,目前所占的比重已經不足1/5。
影響――
以光伏產業為代表
以光伏電池為例,就新興產業而言,發達國家對華的貿易摩擦始于危機后。2009年8月,德國兩家大型太陽能公司向德國政府和歐盟委員會提出對中國生產的太陽能電池反傾銷調查申請;9月,德國光伏產業聯盟準備收集中國企業證據,向歐盟提起反傾銷立案調查。2012年10月,美國商務部先后公布了對華光伏產品的反傾銷和反補貼仲裁稅率(對中國涉案企業征收18.32%-249.96%的反傾銷稅,14.78%-15.97%的反補貼稅)。
美國的“雙反”案件一方面產生了顯著的“貿易破壞和貿易轉移效應”,使得我國對美國光伏產品及組件的出口驟降、市場份額銳減;另一方面也產生了顯著的“能力破壞效應”,使得我國國內的部分生產商處于停產狀態或退出市場。根據全球光伏網的一份統計報告顯示,美國“雙反”導致2012年二季度中國對美洲市場出口量大幅下降,跌幅達到22.3%;按照出口額計算的美國市場份額也從一季度的23.3%跌落到了二季度的7.3%。2012年,光伏行業生產鏈的重要環節(硅棒、硅片、電池片和組件)生產商的數量從901家銳減至704家,其中組件生產商從原有的624家銳減至454家。此外,還有180家生產鏈內生產商進入臨時停產狀態。
在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過程中,江蘇省的光伏產業抓住了機遇,走在了全國的前列。江蘇省光伏產業的規模和出口都是全國之最,產量約占全國的70%,超過90%的產品銷往歐美等海外市場。然而,發達國家對中國新能源產業的圍堵對江蘇省光伏產業產生較大影響。據統計,2012年1-4月,江蘇省太陽能電池出口價值總額29.4億美元,同比下降39.2%。以無錫尚德為例,2011年公司毛利潤出現了金融危機后的首次負增長,毛利率也不及金融危機爆發的2008年,僅有8.07%,也是自2005年上市以來的最低點。2011年,公司的凈利潤率和營業利潤率雙雙為負;其中,凈利潤率從2010年的9%跌至2011年的-27%,營業利潤率從2010年的7%跌至2011年的-17%。2012年情況繼續惡化,公司市值已經由上市之初的49.22億美元跌至1.94億美元。
目標――
信息、生物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稀缺資源成為被保護主體
信息技術、生物技術、節能環保、新能源等新興產業被視為帶動世界經濟走出低迷的重要引擎,各主要經濟體都將新興產業作為新的經濟增長點,企圖依靠資金和技術優勢,占領未來產業發展制高點。因此,保護主義開始向新興產業蔓延。
2011年11月,美國正式對進口中國的太陽能電池發起“雙反”調查,緊接著又對原產于中國的晶體硅光伏電池和應用級風電塔等中國清潔能源產品發起“雙反”調查。2012年法國成立11個委員會對國內的航空航天、可再生能源等一些核心產業進行監督,以在“必要”時干預國外企業的并購。貿易保護正在向戰略性新興產業擴展。
由于稀缺資源被廣泛運用于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達國家格外重視控制這一戰略性資源。而發展中國家在經濟發展初期,由于技術水平較低,大量出口資源型產品,長期粗放式經營和大量出口,導致許多豐裕型資源變得極為緊缺,有些甚至需要進口才能滿足國內需求。于是,發展中國家開始通過出口限制等貿易保護手段來保護本國資源,稀缺資源領域的貿易摩擦逐漸顯現。
借口――
發達國家常以全球治理為借口,打壓發展中國家出口競爭力
氣候變化、低碳經濟、糧食和食品安全、能源資源安全等問題,是國際社會越來越關注的問題。這些問題不僅直接關乎人類生存,也是涉及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成為全球新的治理機制建設過程中的重大議題。很多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常常以全球治理為借口,行貿易保護之實。一些發達國家憑借環保技術優勢,以節能減排為口號,提出低碳經濟、綠色經濟等概念,碳關稅、碳標簽、碳認證等“三碳”問題便應運而生。
2009年6月,美國眾議院通過了《美國清潔能源安全法案》,授權美國政府今后對因拒絕減排而獲得競爭優勢的國家的出口產品征收碳關稅。法國國民議會(議會下院)和參議院也于2009年10月和11月先后投票,通過了在法國國內征收碳稅的議案。
一旦征收碳關稅,發達國家可能利用現有的國內標準來計算進口產品的碳排放量,這將使發展中國家出口的高碳產品面臨被征收高碳關稅的風險,打壓發展中國家的出口競爭力。碳標簽一旦成為國際出口商品的通行證,將會有效地阻止發展中國家的產品出口。碳認證一旦在發達國家廣泛推行,其國內消費者將會傾向于購買地理位置更近的本國產品,這將降低進口產品的市場份額,為發達國家制造業的回歸創造良好的環境。因此,“低碳”不僅是貿易保護主義的新形式,同時也是發達國家經濟霸權的一種新形式。
原因――
與全球經貿格局發生重大變化等多重因素密切相關
貿易保護的抬頭勢必對世界經濟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包括減少貿易機會、增加失業人口、減緩世界經濟復蘇的步伐等。目前貿易保護措施的影響依然難以量化,因為很多都涉及許可證或監管規則層面的改變,不像征收反傾銷、反補貼稅等容易計量。世貿組織估計,2008年10月以后采取的貿易保護措施,可能對世界貿易產生了3%的抑制作用。
貿易保護的抬頭是金融危機的必然產物,同時,也與全球經貿格局發生重大變化(新興經濟體崛起)、全球經濟結構進行深度調整(國際分工格局改變),全球經濟再平衡(解決全球經濟失衡問題),以及全球治理(氣候變化等)密切相關。因此,即使全球經濟從金融危機的陰霾中徹底走出,貿易保護的抬頭趨勢也不會很快消退,仍然會持續相當一段時間。
新貿易理論認為,政府的戰略性政策能夠永久地影響貿易格局,使一國的福利水平優于自由貿易條件下的福利水平。正如半導體產業的技術發展曾經是電子革命的核心一樣,新能源產業是低碳經濟的核心產業之一。一國如果喪失了在該領域的有效競爭能力,就會在未來的經濟發展中受制于能源約束,進而喪失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一個潛在產業的發展需要成功的創新,而創新所需的研究基礎和動力需要市場的支持。盡管國際和國內市場都能夠提供這樣的科研和需求支持,但是相對于國際市場,國內市場更加直接和可靠。因此,在新能源產業發展的初期,歐美等國相繼采取貿易保護措施來為本國市場進入設置限制,旨在為本國創造新一輪經濟增長的優勢。2010年10月15日,美國對我國清潔能源政策措施發起301調查,拉開了中美新能源貿易摩擦的序幕。2011年11月到2012年1月的。3個月間,美國先后對原產于我國的晶體硅光伏電池和應用級風電塔發起雙反調查。2012年6月,歐盟委員會公告,對我國的光伏電池發起反傾銷調查。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研究報告也都表明,2012年下半年開始全球新興產業領域的貿易摩擦逐步加劇。
趨勢――
向新興市場蔓延
光伏產業只是我國部分高新技術產業備受國際貿易保護“重點關照”的一個縮影。據介紹,近兩年來,歐美等對我國貿易救濟措施已經呈現出明顯由低向高趨勢,即從傳統鋼管、農產品等轉向新能源、新材料等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同時配備其他輔助措施,來勢洶洶。
從商務部公布的信息看,目前我國高新技術產業遭受貿易摩擦最集中的是通信產業和清潔能源兩大領域,且案件規模大、措施嚴。如在通信領域,歐盟先后對從我國出口的集裝箱檢測設備大型掃描儀和數據卡發起貿易救濟調查;而在新能源領域,美國先后啟動對華清潔能源301調查、對我國晶硅光伏電池產品和風塔進行“雙反”調查等,其中僅最后一項就涉及產品金額30億美元,是2010年以來美國對華高科技產品發起的最大貿易救濟案之一。
同時,歐美的貿易保護措施日益系統化、制度化。為能夠順利發起貿易調查,美國今年啟動了跨部門的貿易稽查中心,“統一行動”應對“不公平貿易行為”,矛頭直指中國。據介紹,美國眾議院通過《1930年關稅法》修訂案,掃清了美國對中國和越南等所謂“非市場經濟國家”商品征收懲罰性關稅的法律障礙,政策重心之一就是我國的高新產業。
從涉案區域看,目前我國高新技術產業遭遇貿易摩擦的主要區域集中于歐美地區。但不少專家認為,高新技術產業貿易摩擦向新興市場蔓延的風險在增大。歐美的貿易調查有很強的示范性作用,易被其他國家和地區“跟風”。商務部政策研究室主任張向晨說,據了解,繼歐盟對我國通信產業發起反傾銷等調查后,印度也在密切關注,并多次傳出將發起調查的信息。
【關鍵詞】碳稅碳交易中國碳減排
【中圖分類號】F124
一、碳稅與碳交易的涵義及現狀
碳稅是指在能源排放中按每一單位碳含量比例所征收的稅。在嚴格控制碳排放的背景下,對于傳統的能源以碳的不同含量來分別征稅,以期達到延緩全球變暖速度的效果。碳稅機制下企業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標則是碳排放的邊際成本與碳稅相等。從全球看來,美國、日本以及北歐各國等碳制度研究較早的國家都已陸續建立了旨在減少碳排放量的稅收制度,并且在一些碳稅制度較為完善的發達國家,其碳減排已經取得了相當成效。
在我國,國家發改委聯合財政部于2010年首次就碳稅問題作出專題報告,報告指出現階段的中國應該首先推出生產型而非消費型的碳稅模式,即應先向排放碳的企業征收暫不針對個人。該專題報告不僅提出了我國碳稅制度實施的基本框架,也包含了如何實現碳稅征收的路線圖以及相關配套措施方面的建議。
碳交易是針對全球碳排放總量而采取的市場機制措施。1997年,《京都議定書》上決定將碳排放權作為一種可交易商品,先嚴格限定全球碳排放總額,企業可以在碳市場中交易許可證,許可證額度內允許排放溫室氣體。從而形成了排放權的交易,目的是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探尋減排新路徑。《議定書》同時規定了三種靈活履行機制,分別是:發達國家適用的“聯合履行”(JI)、適用于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的“清潔發展機制”(CDM)、以及“排放限額交易”(ET)。
我國碳交易方面,實際參與的只有碳交易體系中的清潔發展機制。2011年10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首次批準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湖北、廣東和深圳等七省市開展碳交易試點工作。其中,深圳市于2013年6月18日啟動全國首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為中國碳交易的實施拉開了序幕。
二、碳稅與碳交易的比較分析
(一)減排成本比較
1.碳稅:實施成本低,社會成本高
相比于碳交易機制來說,碳稅的實施成本較低。碳稅以各國現有的稅收法律為基礎,其實施方式即為增加一個稅種。各國現有的稅收制度非常完備,并且已經存在燃油稅、資源稅等各類針對能源的稅目,碳稅可以在此基礎上開征,不必重新設計一種新的制度體系以及配備相關的機構設施。這不僅降低了碳稅實施的成本,而且可以隨時征收,減少為構建新體系花費的時間。同時,碳稅計量較碳交易簡單,征收環節非常集中,可操作性強。
但是就社會成本而言,征收碳稅有著諸多弊端,例如增加產品成本、通貨膨脹率提升;降低居民生活水平等。同時,很多人認為一旦征收碳稅,生產企業會將其稅負轉移到消費者身上,起不到以高稅率遏制碳排放的作用。因此,碳稅的推行遇到非常大的阻力,不僅影響國家經濟命脈的能源部門反對征收碳稅,消費產品的個人為避免稅負的轉移也不支持實行碳稅。所以,碳稅的征收不僅要考慮其實施有效程度,也要考慮社會成本,研究其會不會對健康的經濟產生不利影響。
2.碳交易:社會成本低,實施成本高
由于溫室效應是均勻分布在全球的負外部性,所以無論碳減排發生在哪里,其收益都完全一致。但是,鑒于各國經濟發達程度不同,各地的減排成本卻有著巨大的差異。因此,碳交易核定的總排放量保持不變的情況下,利用地域成本差異,使碳減排成本最小化,這無疑做到了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兼顧。《京都議定書》中設計的三種靈活履行機制確保了在各類不同的情況下,其減排都以最低的成本發生。從微觀層面來看,碳額度的交易比較靈活,在核定碳排放額度預計不夠的情況下,企業既能選擇從自身方面提升創新水平,也能選擇到法定的碳交易市場購買需要的額度,多途徑的實現碳減排的目標。
但是,構架碳交易體系成本卻很高。創建一個完善的新型市場機制對于碳交易體系的順利運行必不可少。首先,使碳排放權變成可交易商品的量化工作不僅工作量大,而且需要世界各國碳排放的具體數據,為了保證真實性,也具有監測成本。第二,為了使碳排放權成為稀缺資源,強制保障措施必不可少,需要設立監管機構,制定嚴格的懲罰措施,產生保障成本。第三,碳市場運作后,為了監測不斷波動的碳價格也給交易雙方帶來額外的成本。由于上述因素的存在,實際上實施碳交易的成本要遠高于理論成果,這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是一個沉重的負擔。
(二)減排效果比較
1.碳稅:減排效果不確定性高
理論上,碳稅的高低與實際碳減排效果呈現正相關關系,稅率越高,減排效果越出色,但就目前而言,兩者間沒有確定的數量關系,量化困難。也就是說,碳稅制度存在很大的不可控性,無法確切的將碳排放降到警戒線以下。同時,隨著碳稅的不斷增加,其碳減排效果存在邊際遞減效應,然而其減排成本卻有邊際遞增的效應,到達一定程度之后,碳稅的征收可能會導致事倍功半的效果;另外,企業很可能將額外的碳稅稅負轉移給消費者,這使減排效果不可控性大大增加。
縱觀碳稅制度的實施國家,只有北歐國家由于經濟發達,法律完善而使其得以有效實施,剩余國家效果均不佳。所以學界有觀點認為,僅僅依賴單一的碳稅來實現我國核定的碳減排目標可操作性低,同時具有很高的不確定性。
2.碳交易:減排效果不確定性低
碳交易措施最大的優點就在于減排效果有保障,并且可以事先預計與量化。碳交易設置全球總排放目標后,根據一系列因素將其分配至各國,國家也可以根據自己的減排額,將其分配到地區,行業甚至微觀企業。通過利益的合理分配,碳排放份額不斷進行流轉,最終以市場來實現全球減排的目標。同時,輔以完善的監督機制有效管制各級排放主體的遵約狀況,保證減排的實施。
《議定書》參與國家承諾于2008~2012年間其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的水平上平均削減5.2%,這就為這些國家碳排放量設定了一個上限。根據世界銀行研究數據,在2005~2007年期間,碳交易體系使總的碳排放量降低了2%~5%,平均每年減少4 000萬噸~1億噸排放。同時,碳交易制度中的CDM和JI機制幫助了許多不發達參與國進行低碳工程的建設。碳交易措施的減排量是確定的,這對延緩氣候變化有很大幫助。
(三)未來前景比較
1.碳稅:靈活多變,但前景不足
對比碳交易制度,碳稅制度更加靈活多變。碳稅作為稅種的一部分,其核心控制權在各國政府稅務部門手中,稅務部門可根據對宏觀經濟的把握,隨之調整征稅范圍、稅率水平等。這樣可以使碳稅跟著經濟走,減少對經濟的影響,最大化提升其減排效果。
然而,額外開征碳稅對國民經濟的負面影響較大。碳稅的較早征收國荷蘭,經濟一度受到較大的沖擊。研究表明,若是在我國征收20元每噸的碳稅,會使我國GDP減少0.015%,就業減少0.008%,出口減少0.548%,而碳減排僅僅為2%左右,若是繼續提升標準,追求減排量的達標,碳稅會使普通能源的價格提高,企業可能會將額外稅負以價格形式轉移到消費者中,使人民利益受損,這對于我國的社會發展有著很不利的影響,因此,碳稅并不是一個可以作為長期國策的制度。
2.碳交易:體系僵化,但前景廣闊
碳交易的體系設計比較僵化。首先,減排基準量的確定不準確。由于各國經濟差異很大,其碳排放量也必然不同。根據減排基年判斷的減排基準量會有較大誤差,這可能導致某些國家配額過少,而另外一些國家配額溢出,從而出現浪費資源的情況。其次,制度的適應性與靈活性較差。與碳稅類似,最佳配額的確定與經濟發展情況有著非常重要的關系。受到視野的限制,未來狀況具有不可預見性,這使得政府僵硬的配額計劃趕不上經濟形勢變化,產生過少的分配導致高昂的成本,過多的分配導致浪費的情況,經濟效率的實現非常困難。
但是,目前碳交易市場的構建正在持續加速。對于碳排放交易體系的構建成為當前全球能源規劃中的重要部分。據統計,全球碳交易額2007年為630億美元,2008年1 263.5億美元,2009年1 140億美元,2010年達到1 200億美元。據世界銀行預測,截止到2020年,全球碳交易市場總額將提升到3.5萬億美元,漲幅驚人。隨著交易額的迅速攀升,交易額最大的石油能源的市場地位很可能將被碳交易市場所取代,其前景十分廣闊。
三、相對減排目標下二者的兼容性分析
碳減排的目標被分為絕對與相對兩種。絕對減排目標,就是針對總量進行絕對的碳排放削減,同時嚴格監督以達到預期的減排效果。而相對減排目標則較為溫和,以碳減排與產出值等衡量因素構造相對比例,不以重大經濟損失為代價而達到相對減排效果。碳稅與碳交易在這兩種不同目標之下其效果也大不相同。相比于絕對減排目標,相對減排目標更加靈活具有彈性。但相對減排目標并不嚴格遵照減排總量,所以其減排效果具有相當的局限性。然而以中國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面對著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的雙重壓力,必須在其中尋找平衡點,所以中國選擇相對減排目標更符合現實需要。
相對減排目標的碳交易中,由于不是對總量進行絕對的碳排放削減,所以其減排目標有著動態性,不會出現超出限定排放的情形。同時,科技水平的上升會產生更多減排技術以促進減排。企業在碳稅制度下節約的排放額度,并不一定能有很廣闊的市場。另外,除了碳交易制度的影響,碳稅制度也能制約控制企業的碳排放。此時,碳稅和碳交易具有兼容性,雖然在相對減排目標下其兼容性并不是很強,但在完成低碳減排目標上具有較大的兼容并蓄作用,減排效果較好,這對于保持健康經濟下的碳減排有著積極影響。
結合世界各國,包括中國碳減排的實際經驗觀察后可以發現,對于不同類型的企業,碳稅和碳交易的具有各自的適用優勢。大中型排放主體由于其監督、交易等不同方面的成本均較大,從經濟效率考慮,推行碳交易比較合適。而小型微型的排放主體,由于其實施和監督成本較低,更適用于碳稅制度。從經驗中可以得出,當單個政策無法有效率的解決問題時,使用多層次的政策可以收到較好的效果,所以結合我國實際國情,在碳減排問題上,應將碳稅和碳交易在時間的跨度上結合使用。
四、我國減排之路的建議
中國在國際上公開承諾大力推行碳減排,以2020年為目標年,我國單位GDP碳排放將會降至2005基準年的40%-45%。作為第一大溫室氣體排放國,中國面臨著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雙重任務,如何選擇適合自身的減排之路、實現社會經濟低碳發展具有重要現實意義。本文認為短期內采用碳稅措施,將碳交易制度的建立完善作為一個長期規劃,是碳減排措施在中國實施的最佳選擇。
(一)短期采用碳稅措施
短期可以實行碳稅制度。減少碳排放有政府調控和市場調節兩種措施,分別對應碳稅和碳交易。而與其他國家不同的是,我國政府具有最強大的宏觀調控能力,可以在短期內運用行政力量鋪設好碳稅制度,以便于在2020年之前完成減排承諾。在短期內,碳稅的征收并不需要額外的資金支持,只需在我國原有稅收體系中進行針對性調整即可運行。但在長期內,由于目前中國稅負已經很高,稅收體制改革勢在必行,長期征收碳稅加重企業和居民的負擔,不具有可行性。同時,北歐、美國等發達國家十幾年征收碳稅的經驗和教訓可以為我國碳稅制度的建設提供借鑒,例如確定碳稅的征收范圍,具有經濟效率的稅率設置,以及怎樣避免其對健康經濟發展的沖擊等。
在征收碳稅時,為了兼顧經濟增長的平穩發展,可采用稅收中性原則,即在征收碳稅的同時,減少其它稅收的稅率,最終保持稅額不變。或者將多出的稅收全部以政府支出形式補貼或者投資,保持政府儲蓄不變,采用這種形式,補貼的對象應該針對高碳行業、主動減排行業、居民。
(二)轉型期采用雙策并舉模式
有學者研究顯示,采用單一的碳稅制度可以于2020年使我國碳排放較基準年下降30.85%,明顯與我國承諾的40%~45%的減排目標有差距,需要采取進一步的減排措施。但是,不管是單一的碳稅制度還是單一的碳交易制度均無法讓我國取得合規滿意的效果。
通過上述的對比分析與兼容性分析,無疑結合實際國情,將碳稅和碳交易在時間的跨度上結合使用是一個較優的選擇。鑒于短期和長期所采取的政策差異很大,所以在二者交接的過渡時期內,可以采取改進的雙策并舉模式。這樣既可以在前期發揮碳稅靈活多變的優點,為碳減排的建設積累經驗,又可以為碳交易市場的建設提供資金與實踐,同時也可以接軌國際碳減排步伐,有助于建立我國碳減排大國的積極形象,此外也不損害我國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
(三)長期實行碳交易制度
中國作為聯合國CDM項目的最大實施方,卻只有CERs的一級市場,國際買家可以在中國市場上買入CERs在國際市場進行套利,這只會加大中國經濟與其它國家的差距,這意味著中國需要在長期積極參與碳交易體系。
我國可以率先在高碳排放量的壟斷行業中試行碳交易制度,這有助于緩解經濟沖擊。由于我國中小企業吸收了90%以上的就業人數,所以在大型壟斷企業中試行碳交易制度對整體就業的影響相對較低。而大型企業雖然也受到一些影響,但其巨大的體量決定其對損失的容忍度較高,不會對企業的生存造成重大打擊。同時,壟斷企業資金豐富,人才眾多,能為國家碳減排目標提供強大的創新能力。碳交易制度給予企業較大的靈活度,相比于會造成經濟效率損失的碳稅,促進資源合理配置的碳交易制度無疑將經濟損失最小化。最后,我國不僅需要建立完善的碳交易市場,而且要大力推動其國際化,爭取利益最大化。目前發達國家碳交易制度相對完善,我們需要緊跟世界能源革命,把握先機。根據《京都協議書》,發展中國家在目前的碳減排情況上具有相對優勢,這有助于我國抓住機會建立起屬于自己的碳交易體系。殊途同歸,無論是碳稅還是碳交易,其目標都是保證世界碳減排的實施,可以綜合采用兩種手段,達到維護全球氣候的目的。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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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低碳經濟的概念
低碳經濟是以經濟發展與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為目標,通過一系列的科技創新、產業結構的升級、清潔能源的應用等手段和措施,減少高碳能源消耗,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模式。低碳經濟最初是在2003年英國能源白皮書中,被作為一個獨立的概念提出,后被各國逐漸重視和采納。
(二)宏觀調控法的概念
宏觀調控法,是指調整宏觀調控關系所有法律規范的統稱。其主要反饋的是國家對經濟的宏觀干預,包括了財稅法、計劃法、金融法三個方面;其調整對象的地位一般是不平等的,其一般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有的時候也有相互合作的關系。
(三)低碳經濟與宏觀調控法的關系
低碳經濟是一個可持續發展的經濟模式,其是在減少碳排放量,優先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的基礎上,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最終達到保護我們共同居住家園的目標。在其實行的初期,由于經驗和技術的局限,有的甚至由于利益的問題會導致出現阻力,就需要一個強有力、穩定、長期的手段和措施加以保護,宏觀調控法就是保障低碳經濟模式實現的有力措施之一。首先,宏觀調控法,對低碳經濟的實現有著重要的指引作用。法的指引作用包含了確定性指引和不確定性指引,宏觀調控法對低碳經濟的實現也有著指引作用。其通過規定低碳經濟實現應該具備的模式和條件,指引經濟發展,引導經濟向著低碳經濟的目標邁進。其次,宏觀調控法,對低碳經濟的實現有著重要的保障實施作用。宏觀調控法,通過規定適合低碳經濟的強制性規范和任意性規范,通過規定必須做的事項,規范未達到甚至破壞相關的法律規定的懲罰措施,保證宏觀調控法中低碳經濟相關規定的實現。
二、低碳經濟視角下宏觀調控法存在的問題
我國現行的宏觀調控法律制度已經不能滿足低碳經濟的發展要求,亟待解決,接下來將分析低碳經濟視角下,宏觀調控法主要存在的問題:首先,現行的宏觀調控法對于低碳經濟實現的激勵和支持力度較小,不能滿足低碳經濟的發展要求。只要體現在以下方面:第一,現行的稅收制度,雖然有對于低碳經濟的優惠政策,但是遠遠不能滿足激勵需求。其稅收優惠政策規定的適用范圍小,并且比較分散,對于低碳經濟實現的激勵效果不明顯。比如說消費稅中與環境有關的課稅稅種只有、個,與低碳經濟發展直接相關的稅種和稅目就更少,不能起到對低碳經濟的激勵和扶持作用。其次,現行的宏觀調控法對于低碳經濟的規定可操作性較低,缺乏強制性規定,導致違法成本較低,對企業的約束力度不夠。現行的立法雖然對于低碳經濟的發展有一定的規定和要求,有的甚至在法律出臺的時間方面早于國際水平,但是這些的規定大多數限于原則性要求,實際的執行性和操作性較弱,對企業的強制和約束不夠。第一,節能減排方面的法律規定,其規定多限于節能方面的規定,而對于減排的具體數目就沒有做出具體規定,比如說對于溫室氣體的具體排放量就沒有進行規定,導致相關規定的可操作性降低。第二,關于節能減排、環境污染等方面的法律規定約定的違法成本較低,未能有效的打擊破壞環境的行為,起到有效的預防作用。最后,缺乏與低碳經濟相關的制度性規定。比如說對于碳稅制度,這在國際上已經成為趨勢和發達國家設置的綠色貿易壁壘。還有關于碳金融制度、碳交易制度等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還沒有涉及,但是在國際上特別是發到國家已經開始著手實施,并且成為阻止我們進行交易的貿易壁壘。
三、低碳經濟視角下宏觀調控法的完善建議
關鍵詞:碳匯林;樹種選擇;造林技術
1引言
森林碳匯是指森林生態系統吸收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并將其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從而減少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的過程,屬自然科學范疇。而林業碳匯是指通過實施造林再造林和森林管理,減少毀林等活動,吸收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并與碳匯交易結合的過程、活動或機制,具有自然屬性和社會經濟屬性,林業碳匯是當前應對氣候變化最有效的途徑。發展林業碳匯可減緩與適應氣候變化,并有助于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2009年9月在聯合國氣候變化峰會上,主席宣布中國將大力增加森林碳匯,爭取到2020年森林面積比2005年增加4000萬hm.2,森林蓄積量比2005年增加13億m.3(即“雙增目標”)。廣東也明確提出將率先建設成為“森林碳匯第一省”的目標,推進“一消滅三改造”森林碳匯工程,碳匯林建設被列為2012年廣東省的三大林業重點生態工程之一,提出在2012~2015年全省規劃完成93萬hm.2碳匯林建設任務。東江為珠江流域的三大水系之一,東江流域碳匯林建設自然是廣東省碳匯林建設的主戰場之一。按照《碳匯造林技術規定》(試行)和《廣東省森林碳匯重點生態工程建設規劃》,廣東省碳匯林工程建設主要為消滅宜林荒山荒地,改造疏殘林、低效純松林和低效速生豐產林(主要指低效桉樹林)。在概念上,碳匯造林是指確定了基線的土地上,以增加碳匯為主要目的,并對造林及林分(木)生長過程實施碳匯計量與監測而展開的有特殊要求的營造林活動。與普通造林相比,碳匯造林更加突出了森林的碳匯功能,因此在樹種選擇及配置上有特殊要求,同時在造林地選擇、基線調查、造林施工、撫育管護上也有別于一般造林。根據碳匯林的特殊性,針對東江流域碳匯林建設情況,現就碳匯林樹種選擇和主要造林技術進行總結,以期為碳匯林建設提供一些借鑒。
2碳匯林主要樹種選擇和配置技術
2.1樹種選擇
根據碳匯林是以增加碳匯為主要目的這一功能要求,結合東江流域主要造林樹種資源,篩選適生性好、碳匯能力強的樹種。碳匯造林樹種選擇應遵守三個原則。一是優先選擇吸收固定二氧化碳能力強的樹種,同時兼顧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二是樹種的生物學、生態學特性與造林地立地條件相適應,優先選擇優良鄉土樹種。三是優先選擇穩定性好、抗逆性強的樹種。因此,樹種選擇首先堅持適地適樹的原則,樹種的生物學、生態學特性與造林地立地條件相適應,應選擇固碳能力強的鄉土闊葉樹種為主,并兼顧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以上選擇的原則和要求,東江流域碳匯造樹種常選擇當地的鄉土樹種。主要碳匯造林樹種為樟樹、黃樟、陰香、華潤楠、山杜英、火力楠、紅錐、米椎、錐栗、荷木、楓樹、黎蒴、麻楝、紫薇、南酸棗、紅苞木、白蘭、翻白葉樹、石栗、降真香、香椿、紅鱗蒲桃、降香黃檀、乳源木蓮、榕樹、儀花等。
2.2樹種配置
碳匯造林在最大限度地獲得碳匯的同時,應注重當地生物多樣性保護、生態保護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因此,在樹種的科學配置上,立足于當地豐富的闊葉樹種資源,堅持因地制宜、適地適樹,多樹種、多林種結合的立體混交林結構,將碳匯林的功能特點和生物多樣性有機融合。在保證碳匯林功能性要求上,充分體現東江流域特色,結合當地穩定的植物群落結構,兼顧植物多樣性的需要,因地制宜,在適地適樹的原則下科學配置樹種結構。這樣既可最大限度地獲得碳匯;又可以達到當地生物多樣性保護、生態保護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有機統一。
根據以上原則和方法,東江流域主要樹種結構配置為多樹種混交,根據確定的碳匯造林樹種,科學進行配比。種配比確定后,按要求采用株間、行間、隨機自然混交的方式,減少種間競爭,增強依存關系,以利于林分結構的穩定。建設實踐中,主要樹種配比一般采用闊葉混交林營造模式,總體要求采用4種以上樹種進行隨機混交,單個樹種比例不能大于30%。一是木荷30%、紅錐30%,其它2種以上闊葉樹40%,科學搭配共同營造,進行隨機混交。山脊及林地中上部多種木荷,林地中下部多種紅錐、樟樹、陰香、火力楠等闊葉樹。二是木荷30%、楓香30%、火力楠20%,其它闊葉樹2種以上占20%的樹種比例混交造林。混交方式按照生態功能優先的原則,結合樹種的生物學特性,采用隨機混交方式,要求相鄰的同一樹種原則上不超過5株。三是主選樹種以荷木、紅椎、藜蒴、楓香、香樟、石櫟為主,選擇其中3種以上,占比70%以上,適當搭配火力楠、紅花荷等樹種,占比不超過30%。
3造林技術措施分析
根據不同的地類和立地情況,進行合理分類,并采取有針對性的清山、整地、施基肥和保水措施,從技術上保證造一片林綠一片地。一是采用人工造林方法,即采用植苗方法,對宜林荒山荒地、無立木林地和其它土地等重新造林,恢復森林植被和森林景觀,加強碳匯林的培育。二是采取低效林改造方法,即利用碳匯效果好的闊葉樹種,采取疏伐、皆伐等方式對疏殘林、低效純松林、低效桉樹林進行改造,增強森林碳匯。
3.1林地清理
為減少碳排放,林地清理不允許煉山或全墾,采用水平帶或垂直帶狀清理的方法,清理帶寬為1.0m,并保留原有鄉土喬木樹種。相鄰種植帶之間設立保留帶,保留帶上的植被不能清除。清理的雜草等可在帶間堆漚讓其自然腐爛分解,以改善土壤性狀。
3.2整地
采用明穴整地。挖穴時把穴土挖出置于穴的兩旁,表層土和心土分兩邊堆放,以便回土時把表土放入穴底。挖穴應在造林前的冬季進行,讓清出的穴土有一段自然風化、熟化的時間,有利于殺死有害的病蟲并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質,提高土壤的肥力,植穴規格均為40cm×40cm×40cm。
植穴按照垂直行布設,兩行植穴呈“品”字形分布,對部分地段可根據實際情況(如避開原有樹木、石頭等)局部位移,采取不規則式隨機布設,但要確保規劃的造林密度。
3.3造林密度
根據林地植被現狀以及立地條件,包括留存喬木,一般密度為89株/畝。
3.4回土與基肥
在春季造林前一個月回穴土,回土要打碎及清除石塊、樹根,先回表土后回心土,當回土至50%左右時,基肥與穴土充分混勻后回填至高出穴面10cm;回土后,穴面開蓄水,以提高造林成活率。根據立地條件,基肥標準為:復合肥0.15kg/穴或磷肥0.25kg/穴。
3.5苗木要求
采用一年生、高50cm以上、地徑0.5cm以上,無病蟲害和機械損傷,根系發達且木質化充分的Ⅰ級容器苗。此外,盡可能通過就地育苗或就近調苗,以減少長距離運苗等活動造成的碳泄漏,有效保證苗木質量和新鮮度。
3.6栽植和補植
栽植應在早春雨透后的陰雨天進行,要求在4月底前完成。栽植時先在植穴中央挖好栽植孔,去營養袋并保持土球完整,帶土輕放于栽植孔中,扶正苗木適當深栽,回填細土并壓實,使苗木與原土緊密接觸。繼續回土至穴面,壓實后再回松土呈饅頭狀,比原苗蔸深栽2cm以上,以減少水分蒸發。此外,根據氣候情況,適當采用生根粉、地膜覆蓋、保水劑和無紡布容器苗造林新技術,以提高碳匯造林成活率。栽植后1個月要全面檢查成活率,發現死株、漏栽的應及時補植。
3.7撫育和管護
撫育是促進苗木生長,提高造林成活率和林木保存率的重要措施。設計連續撫育3年3次,即第1、第2、第3年初夏各1次,在6~7月撫育。撫育工作內容主要是除草、松土、培土、追肥、補植,除草要求鏟除以植株為中心1m.2范圍內的雜草。補植在初次撫育時進行,應全面檢查植株的成活情況,發現死株及時進行補苗。
撫育時進行追肥,每次施放復合肥0.15kg/穴。具體施肥方法是在除草、松土、培土等工序完成后,沿樹冠垂直投影線方向兩側各開挖深5~10cm的淺溝,將肥料均勻地施放于溝內,然后用土覆蓋,以防肥料流失,提高肥料的使用效率。
對于造林地在人畜活動頻繁的路邊,村邊,采取相關方法進行封禁,并做好森林火災和病蟲害預防和控制工作。
3.8其他工作
主要抓好資料整理,調查監測和績效評價工作等。根據項目各相關資料整理建立系統的檔案資料,長期跟蹤做好評價項目執行的效果和效益情況,并建立與績效評價結果相對應的獎懲制度績效預算制度。
4建議與對策
在科學規劃基礎上,如何將碳匯林建設的相關技術措施落實到位是關鍵,特提以下幾點建議。
(1)規范管理,嚴格按照建設工程管理辦法的要求,落實項目責任制(法人負責制)、項目招投標制、質量監督制(監理制)、項目合同制度、定期聯合檢查制度、竣工驗收制度和財務報帳制度等。項目完成必須憑驗收結果鑒定書(或竣工驗收報告)和財務決算書,進行資金撥付。
(2)抓好造林質量現場管理。在現場管理上,將任務分解到山頭地塊,專人負責,做到各工序施工前有培訓,施工中有跟班,施工后有自查,每道工序和技術問題能第一時間得到有效解決。
(3)嚴格實行工序管理。按設計標準對工程每一道工序進行嚴格管理,每一道工序完成后,均需進行質量檢查,達不到標準的必須進行返工,直至達到合格標準才能進入下一道工序。
(4)抓好撫育管護,實行績效管理制度。“三分種、七分管”,加強對造林地的管護,通過樹立宣傳牌、落實護林員巡山護林等措施防止人畜踐踏和火災的發生,并加強病蟲害防治工作,鞏固造林成效。抓好后期撫育,確保實現績效目標。
(5)做好實施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苗木、資金、施工和組織管理等準備工作。
(6)做好持續跟蹤和績效評價工作,建立長效機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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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歐盟 航空碳稅 中歐旅游貿易
一、旅游業的碳排放
人類活動對氣候變化的貢獻和影響已被大量科學研究所證實。據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業委員會(IPCC)的報告,由工業化驅動,自19世紀末以來,全球平均地面溫度上升了0.3—0.6℃。按目前趨勢,再過50—100年,全球平均氣溫將升高2—3℃。從上世紀90年代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再到近年來的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德班會議,20年來,低碳化已經成為全球經濟發展的重要方向和潮流。在世界各國和各行業,節能減排也正從“議程”逐漸被推進到“日程”。
旅游業具有較大的節能減排空間和潛力,已經引起國際社會廣泛關注。據世界旅游組織、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和世界氣象組織三家機構2007年報告顯示,整個旅游行業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占全球總量的5%,其中長途旅游飛行因燃油所排放的溫室氣體“貢獻”占全球總量的3%;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2035年前旅游行業溫室氣體排放量將以每年2.5%的速率遞增,屆時可能增長1.5倍。
二、如何看待歐盟碳稅
正是著眼于航空業的節能減排,2008年11月19日,歐盟通過法案決定將國際航空領域納入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TS)并于2012年1月1日起實施。根據歐盟規定,飛經歐盟的航空公司可免費獲得的碳排放量比例為82%,其余排放量中的15%將由航空公司通過拍賣的方式獲取,剩余的3%的排放量將被分配給高速成長中的航空公司以及行業后來者。如按照規定,全球2000多家航空公司在歐洲機場起降的航班,都必須為超過免費配額的碳排放支付費用。據有關行業協會估算,到2020年,各航空公司可能要因歐盟實施上述法案支付200億歐元(約合260億美元),而往返于歐洲及美國間的單張機票價格可能增加50—90美元。如果沒有買足配額,航空公司就要為每噸的額外排放支付罰款,違規嚴重者也有可能導致停航或扣押飛機。
在節能減碳領域,通常認為有兩種較有效的措施。一種是根據化石燃料燃燒后排放碳量的多少來征收稅費的“碳稅”;另一種是對碳排放的總量控制和排放交易。從實質上,這個被俗稱為“航空碳稅”的制度安排,其實是一種對碳排放的總量控制和排放交易措施。之所以被媒體解讀為“航空碳稅”,從一個角度折射出其不合理之處。
第一,這是歐盟單邊對全球各國航空公司征收的費用。眾所周知,稅是一國政府為其國內的公共設施和公共服務向本國企業和居民征收的費用,和為節能減排的碳稅類似,資源環境稅在世界各國已有無數先例,但都是各國為保護其自然環境的一種施政措施。而且,除碳稅外,對碳排放的總量控制和排放交易措施,也是需要多方共同形成減排總量目標和交易市場。而歐盟ETS的出臺,則完全是其單邊做主的行為,以“歐盟碳稅”為名解讀,無疑是對歐盟“碳霸權”的一種譴責。第二,對歐盟碳稅“坐地搶錢”的質疑。雖然歐盟以對抗全球氣候變暖為名實施ETS,但無疑將從15%的碳排放配額拍賣中獲益。雖然從目前估算看,每年10多億美元的拍賣收益對歐盟經濟并無實質性影響,但無疑給人落下坐地收錢、以為緩解歐債危機的口實。第三,謀求經濟和話語權。歐盟現在通過這種制度是在貿易方面加大新的制衡手段,加大歐盟在航空器制造、清潔能源等方面的綠色技術出口能力,并在低碳經濟標準建設和推廣上取得先機。第四,對發展中國家不公平。眾所周知,目前全球氣候的變暖和碳排放量的增加是西方發達國家近兩百年工業化進程和現代社會發展所造成的直接結果,發展中國家工業化進程才剛剛開始并且也有追求同樣生活品質的權利。歐盟“一刀切”甚至偏袒自身利益的單邊行為,忽略了發展中國家技術進步的時間,不符合《氣候變化框架協議》和《京都議定書》“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理念。
三、各國對歐盟碳稅的反應
歐盟ETS一旦在航空領域實施,一方面,將轉嫁從而增加航空旅客的飛行費用,另一方面,無異于在航空業甚或跨境服務貿易領域設置了碳關稅壁壘,從而引發新的貿易戰。
事實上,中國、美國、俄羅斯及印度等多個國家均表示,歐盟向所有在歐盟境內起降的飛機強行征收碳稅的政策既不公正,也不合法。到目前為止,中國和印度的多家航空公司都未向歐盟提交碳排放數據,而今也已經超過了歐盟今年6月15日必須提交相關數據的截止日期。包括中國在內,一些國家正著手研究,如果歐盟一旦強制推行其碳排放交易體系,將相應推出系列反制措施。
在歐債危機黑云下,如果因強制實施ETS引發貿易戰,對歐盟而言無疑是因小失大。或許是迫于壓力,歐盟方面也曾表示,如果各國在創建全球排放控制體系上較快取得進展,歐盟或將暫停實施排放交易體系的部分內容。
四、對中歐旅游貿易的影響
首先,從市場發展看,歐盟地區和中國旅游業都將因此受到一定的損失。在中國經濟持續發展、居民收入快速增長的背景下,同時受人民幣升值影響,近年來中國游客赴歐增長較快。近五年來,中國大陸赴歐游客增速保持在8.6%左右,即使在金融危機爆發的2008和2009年,大陸游客赴歐洲旅游人數也保持基本穩定。2011年,中國大陸赴歐游客已達282.4萬人次,比2010年增長20.9%(見表1)。當然,歐盟在航空領域實施ETS,對于中國旅游業也將帶來不利影響。據中國旅游統計年鑒,近年來,歐洲游客占中國入境市場保持在20%多,除2010年在上海世博會刺激下歐洲赴大陸游客較上年有所增長外,受全球金融危機和歐洲債務危機影響,近年歐洲赴大陸旅游人數同比都是急劇下降。在歐洲經濟不景氣的前景中,額外的飛行費用無疑將普遍降低歐洲游客的出境旅游意愿,這對中國入境市場也將是不利因素。
其次,對旅游消費者而言,歐盟地區和中國游客的福利都將受到損失。實際上,選擇歐盟地區作為目的地的中國游客尤其是大陸游客經濟收入一般較高,對于額外增加的約幾十美元的飛行費用,其承受能力并不會低于歐盟地區赴中國的游客。尤其是當前歐債危機加劇,歐盟國家公共福利緊縮,居民收入減少甚至失業率不斷攀升,因航空ETS的實施,將會使歐盟地區居民的旅游福利銳減。
最后,歐盟單個區域的碳管制很有可能會造成全球旅客特別是中國旅客不再將歐盟作為中轉地,而選擇別的第三方地進行中轉。
五、展望與建議
長期來看,建立一個各國共商的全球性航空碳排放體系,無疑是優于歐盟單邊行動的制度安排。歐盟航空與國際運輸政策司官員也曾表示,歐盟愿意采取一個全球的解決方案來解決航空碳排放的問題。據報道,由國際民航組織牽頭,正在醞釀制定針對航空碳排放的全球性的市場化解決方案,計劃在明年下半年召開的國際航空協會全體大會上露面。
對于中國而言,一方面應該積極參與相關方案的制訂,尤其是應和發展中國家一起,在方案制訂中針對發展中國家特點、體現自身的利益;另一方面,也要積極呼吁發達國家在相關方面的技術轉移,包括改進航空器提升燃油效率、改善管理提高運營效率、采用生物燃油和清潔能源等,同時增加自身技術投資,形成一定的技術貯備,才能在應對未來低碳經濟的浪潮中掌握主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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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低碳旅游 鄉村生態旅游 可持續發展 路徑探索
一、引言
隨著傳統鄉村旅游蓬勃發展和全球生態環境保護熱潮的興起,基于可持續發展理念的鄉村生態旅游這一新型旅游活動得到人們越來越多的關注。鄉村生態旅游是依托其保存較好的近乎原始而秀美的自然環境、傳統的農耕文化、淳厚完美的民族習俗而發展起來的一種旅游類型。然而,基于一些旅游經營者在鄉村生態旅游的本質和價值、鄉村生態旅游的實現手段與措施等問題上還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困惑,目前我國鄉村生態旅游發展還不盡如人意。近來,隨著一些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為特征的鄉村低碳旅游示范點的涌現,鄉村生態旅游的內容得到了豐富,并且為探索如何解答上述困惑提供了新的思考路徑。因此,在低碳旅游背景下深入理解鄉村生態旅游內涵及鄉村生態旅游可持續發展的實現路徑這一課題,對鄉村旅游的可持續發展、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全面建設、城鄉統籌發展的實現、和諧社會的構建等都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但是,盡管低碳旅游在鄉村生態旅游實踐中的重要性得到越來越廣泛的關注,但從已有的我國鄉村生態旅游相關文獻來看,研究主要集中在對鄉村生態旅游的概念、開發意義、規劃設計、開發成效等方面,而有關如何實現低碳旅游與鄉村生態旅游發展相結合方面的研究還鮮有涉及,也就無法有效地探尋低碳旅游與鄉村生態旅游發展的結合途徑和行動建議。鑒于此,本文試圖從低碳旅游角度入手,通過分析現階段鄉村生態旅游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出低碳旅游與鄉村生態旅游發展有效結合的對策建議。
二、低碳旅游與鄉村生態旅游:內在契合性分析
1、低碳旅游。“低碳旅游”源于國際社會對于旅游業如何應對氣候變化問題的關注,并在此過程中得到提煉和界定。在低碳旅游的概念研究方面,國外對低碳旅游相關概念研究尚不系統,主要成果集中在旅游業碳排放量的定量化研究結論、旅游業碳減排的應對策略等。國內對低碳旅游相關概念的研究,則主要基于“低碳經濟”對“低碳旅游”的影響,一般從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界定“低碳旅游”的概念。從宏觀角度出發,蔡萌、汪宇明提出低碳旅游是指在旅游發展過程中,通過運用低碳技術、推行碳匯機制和倡導低碳旅游消費方式,以獲得更高的旅游體驗質量和更大的旅游經濟、社會、環境效益的一種可持續旅游發展方式。此外,劉嘯和江麗芳、王曉云等也都提出了基于不同宏觀層面的低碳旅游概念。從微觀角度出發,王輝、宋麗、郭玲玲認為低碳旅游是指旅游者在旅游活動過程中,樹立“低碳”意識,將各種旅游消費行為的碳排放量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并盡量減少碳排放量的一種新型旅游方式。鄭琦提出低碳旅游是指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為行動指南的綠色旅行消費活動等。盡管這些概念分別從不同研究需要出發,對低碳旅游的內涵進行定義,由此導致定義的側重點各有不同,但在實現低碳旅游的手段措施、期望目標等方面還是取得了一定共識,普遍認為通過運用低碳技術、推行碳匯機制和倡導低碳旅游消費方式,以更少的旅游發展碳排放量來實現更大的旅游經濟、社會、環境效益。它強調的是作為旅游對于低碳經濟的回應,低碳旅游的實現主要是通過低碳技術的運用、碳匯機制的推行和低碳旅游消費方式的倡導,以低碳經濟模式與低碳生活方式相結合來實現旅游的生態化和可持續發展。
2、鄉村生態旅游。我國現代鄉村生態旅游始于20世紀90年代。目前對鄉村生態旅游還沒有一個明確和普遍接受的定義,多數學者基于自身研究的需要,對鄉村生態旅游的內涵進行闡述,導致實踐中不可避免出現對鄉村生態旅游概念的濫用、誤用以及泛化。但在鄉村生態旅游性質、目標方面還是取得了一定的共識,即從鄉村旅游自身發展歷程來看,鄉村生態旅游是鄉村旅游在發展過程中出現環境破壞、文化扭曲等不良后果后進行的自我調整、升級,是一種改變了以往單純追求經濟效益為目的,轉而以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相結合為目的的新型鄉村旅游形式。鄉村生態旅游對可持續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的強調,體現了當前國際社會為應對氣候變化和實現可持續發展而采取節能減排和碳總量雙約束指標控制的時代精神。鄉村生態旅游的實質是在傳統鄉村旅游中融入了生態文明理念,其核心理念是保證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的完美結合。因此,低碳旅游倡導的“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低碳特性與鄉村生態旅游追求生態文明的核心理念在內涵上是共通一致的。正是由于鄉村生態旅游與低碳旅游存在著這種內在的契合性,鄉村生態旅游作為生態旅游在鄉村發展的形式、應對氣候變化、節能減排方面有著明顯的先天優勢。在發展鄉村生態旅游過程中,低碳旅游概念的引入將不僅促進鄉村的可持續發展、“三農”問題的解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而且對于推動低碳教育、傳播低碳理念和展示我國在低碳行動方面的努力有著極強的示范效應和窗口效應。
三、低碳旅游:鄉村生態旅游可持續發展的內涵拓展
低碳旅游這一概念的提出,作為一種可量化、具有很強操作性的旅游形式,為鄉村生態發展的轉型升級注入了新的活力,幫助鄉村生態旅游進一步廓清了其對象、方式和發展方向。
1、拓展了鄉村生態旅游的對象。鄉村生態旅游的對象,在已有的定義中,一般局限于一些保存較好的近乎原始而秀美的自然環境、傳統的農耕文化、淳厚完美的民族習俗。而低碳旅游是以能耗少、污染小為標準來衡量旅游對象,換言之,凡是具備能耗少、污染小特征的旅游對象都可以作為低碳旅游對象。
2、明確了鄉村生態旅游的方式。鄉村生態旅游強調具體的鄉村生態旅游實現方式,就旅游“六要素”而言,就要求有相應的鄉村旅游食、住、行、游、購、娛的生態方式,但什么樣的具體方式才是生態方式,迄今為止尚未明確。而低碳旅游強調通過運用低碳技術、推行碳匯機制和倡導低碳旅游消費方式來促進人類生態文明建設,要求旅游企業推進節能環保,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采用旅游業生態和節能新材料應用,將太陽能、生物能等清潔新能源應用到旅游業中,實施旅游生態補償和生態保育建設以增長碳匯,發展旅游資源環境保護與循環經濟發展模式等,以切實提高旅游業科學發展、生態發展和可持續發展能力。這些帶有很強行動指向性的具體措施與對策,就明確為鄉村生態旅游的實現方式指明了一個具體的發展方向。
3、指明了鄉村生態旅游的發展方向。鄉村生態旅游追求的目標是在發展旅游的同時,注重保護當地鄉村生態環境,但是如何衡量鄉村生態好壞,在實踐中往往缺乏可操作性的標準。而低碳旅游把衡量生態好壞的標準確定在碳排量這一技術指標上,通過低碳這一量化目標將旅游業所擔負的生態社會責任分解到旅游全過程中,通過每一個旅游要素來體現節能減排,以具體指標來詮釋和諧社會、節約社會和生態社會的內涵。這就為衡量鄉村生態好壞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標準,進一步廓清了鄉村生態旅游的發展方向。
四、低碳旅游:鄉村生態旅游可持續發展的思路創新
在低碳技術的廣泛滲透、碳匯機制的普遍推進及低碳生活方式的廣泛倡導這樣的時代背景下,如何有效地將低碳旅游概念引入到鄉村生態旅游,將是一個漫長而艱苦的過程,需要政府部門、旅游企業和旅游者等利益相關者的共同努力。從發展趨勢上看,應建立起在碳交易制度基礎上鄉村生態旅游向低碳發展的利益引導、保證、約束機制,將發展低碳鄉村生態旅游所增加的內部成本外部化,將由鄉村生態旅游企業承擔的個別成本轉為由全社會來分擔。以保證鄉村生態旅游的低碳發展方向。
1、引導機制。一個有效的導向制度將起到明確的行動引導、示范效應。在發展低碳鄉村生態旅游之初,對于鄉村旅游企業,要運用財政、稅收、經濟補償等方式區別對待,對于高效能、高排放、高污染的旅游企業實行關停;對利用低碳或零排放的企業,采用可再生能源的旅游企業,如太陽能、風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應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稅收減免或生態補償。
2、保證機制。保證機制主要是從制度標準層面對鄉村生態旅游向低碳方向發展確定一個可供操作性的指標體系。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盡快出臺低碳旅游產品、服務、管理的相關質量標準,使旅游業開發、經營、消費、管理達到制度化、標準化、規范化,同時協調旅游、環保、能源、交通、財政、稅收等相關職能部門的管理與服務職能,共同推進鄉村生態旅游低碳化、循環化。
3、約束機制。事后的碳排放量審計核算機制,是保證鄉村生態旅游發展中政府公共部門、旅游企業行為符合低碳發展要求、落實節能減排責任的有效約束。一方面,從政府宏觀管理層面來看,要在探索建立科學的低碳鄉村生態旅游統計核算體系基礎上,通過設計一個合理的指標框架對鄉村生態旅游的碳排放量進行準確計算,對鄉村生態旅游業生態目標和階段性減排任務進行科學評估,借此強化監督政府及其公共職能部門在旅游環境規劃科學性、旅游管理程序的合法性等方面的有效性,促使政府及其公共職能部門發展地方旅游業的行為舉措更加理性科學、更加環保低碳。另一方面,從企業微觀管理層面來看,要建立鄉村生態旅游企業綠色審計體系,對旅游企業實行以碳排放量為核心指標的資源、環境價值核算,將因鄉村生態旅游對環境產生的負外部性通過行政或經濟途徑納入到旅游企業運營成本之中,將旅游企業具體經營活動低碳化納入到可控性、可調性的范疇。
五、結束語
低碳旅游逐漸成為當前國際旅游的新時尚與新熱點。低碳旅游概念的提出,不僅大大豐富和拓寬了鄉村生態旅游的內涵和對象,為鄉村生態旅游的發展指明了新的方向,而且對于鄉村旅游的可持續發展、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全面建設、城鄉統籌發展的實現、和諧社會的構建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但是,低碳旅游還是一個新生事物,如何有效地將低碳旅游概念應用于鄉村生態旅游將是一個艱苦的探索過程。但總體而言,倡導鄉村生態旅游低碳發展方式,選擇一些條件適宜地區構建低碳鄉村生態旅游發展示范區,不啻為實現鄉村生態旅游向低碳旅游發展方式轉型的一種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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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能源消費;碳排放;驅動因子;LMDI分解
中圖分類號:F205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9.51 文章編號:1672-3309(2013)09-111-03
一、引言
隨著經濟的飛速發展,中國在發展中消耗了太多的能源和原材料。目前,我國單位GDP能耗高出世界平均水平,連續多年都位居世界前列。其中一次能源的消費占據主要部分,其特點是:煤炭的生產和消費比重偏高;石油的生產量低,消費量高,供需缺口需依賴進口石油滿足;新能源利用率低,發展潛力大。
浙江作為中國的經濟大省,同樣也是能源消費大省,溫室氣體排放量大,2011 年,浙江省能源消費總量17827.27 萬噸標準煤,占全國能源消費總量的5.12%,比2010 年的16865.29萬噸標準煤增長了5.70% 其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煤炭消費量從2010 年的12601.82萬噸標準煤增加到 2011年的13598.61萬噸標準煤,增長了7.9%;原油消費量從2010年的2835.41萬噸標準煤增加到2011年的2939.77萬噸標準煤,增長了3.6%。計算出2010 年浙江省能源消費二氧化碳排放量達到43682.612 萬噸,比1985年增長約9.65倍,年均增長率38.6%,遠高于國內同期水平;由此可見,為實現2020年浙江單位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國家指標,全省面臨巨大的溫室氣體減排壓力,因此,明確浙江省能源消費碳排放因素的特征有重要的意義。
二、文獻綜述
能源分解分析中應用最廣泛的是拉氏因素分解法和迪氏因素分解法,此外,還有連環替代法、交互影響平均分配法、交互影響按比重分配法等分解方法,Huang(1993)利用乘法代數平均迪氏指數分解法把碳排放分解為結構變動效應和能源強度改進效應。Zhang(2003)利用改進的拉氏指數法將工業能源消費分解為規模效應、實際的強度效應和結構效應。Ang(2004)指出對數平均迪氏指數法(LMDI)是多種方法中比較合理的,可以直接得到各種能源對能源消耗的結構效應、效率效應等。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氣候變化問題已成為國際社會高度關注的熱點,中國作為世界上第二大CO2排放國,正面臨著越來越嚴峻的減排壓力。馮相昭、鄒驥(2008)認為,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口的增長是CO2排放增加的主要驅動因素,能源效率的提高有利于減少CO2排放,而能源結構的低碳化則是降低CO2排放水平的重要戰略選擇。李善同、許召元(2008)認為,行業能源強度的差別是決定能源強度差異的主要因素。李國璋、王雙(2008)認為,由區域內能源強度所顯示的區域內技術進步因素是影響中國能源強度變動的決定因素。
綜上可以看出,以前學者的研究大多是從產業、行業或地區層面的研究,從能源種類的角度分析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研究還比較少,特別缺乏從省域的角度分析能源消費碳排放的影響因子。而且研究的數據也比較陳舊,隨著中國經濟的飛速發展,我國的經濟環境已經發生了比較大的變化,陳舊的數據已經不能反映中國經濟發展的現實狀況,從而不能得出合理的對策和建議。為此,本文通過測算1985-2011年浙江省各種能源排CO2量,然后用擴展的Kaya恒等式對CO2排放量進行分解,再利用平均對數迪氏指數分解法(LMDI)對CO2排放量進行分解,找出影響CO2排放的驅動因子,據此提出降低CO2排放量及及能源強度的對策和建議。
三、能源分解碳排放模型的理論構建
(一)Kaya恒等式的擴展
Kaya恒等式由Yoichi Kaya于IPCC的一次研討會上首次提出。他認為碳排放與能源結構碳強度、單位GDP能源強度及人均國內生產總值有關。但近年來的研究不斷表明,能源消費碳排放還與能源效率及主導產業類型等有較為密切的關系。鑒于此,引入能夠表征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及能源效率的變量,對Kaya恒等式進行擴展。擴展后的Kaya恒等式表達為:
(1)
式中,C為各種類型能源消費導致的CO2排放總量;P為人口總數;Si=Ei/E,代表能源消費結構;Fi=Ci/Ei,代表各種能源消費類型i的CO2排放系數;I=E/Y,代表能源強度;G=Y/P,代表人均GDP。
假設C0和C1分別代表基年和T年的排放量,ΔC指的是T年相對于基年的排放變化量。結合公式(2)我們作以下分解:
ΔC=ΔSi+ΔFi+ΔI+ΔG+ΔP(2)
公式(2)顯示CO2排放量的變化是五個因子共同作用的結果,即能源的碳強度效應ΔF、單位GDP能源強度水平變化ΔG、能源消費結構ΔSi、經濟活動的變化ΔI以及人口的變動ΔP。
(二)LMDI分解方法
ANG的研究指出,Laspeyres指數分解中的殘差項不能被忽略,因為較大的殘差項會影響分析結果;而LMDI方法滿足因素可逆,能消除殘差項,這就克服了用其他方法分解后存在殘差項或對殘差項分解不當的缺點,使模型更具有說服力。鑒于此,選用LMDI方法對碳排放進行因素分解。
LMDI方法采用“乘積分解”和“加和分解”兩種方法進行分解,兩種方法最終分解結果是一致的。采用加和分解,將差分分解為:
CO2排放總量的變化可以分解成五個主要影響變量,分別為化石燃料的排放系數、能源消費結構、能源強度、人均GDP和人口總數。ΔCres和ΔDres是在傳統的技術方法中存在的殘差。因為分解是完全的,所以這一項的值為零。
四、浙江省能源消耗的數據收集
由于化石能源增加了地球大氣層中二氧化碳的含量。而能源消費導致的二氧化碳排放在人為溫室氣體排放總量中占有絕對優勢。本文通過收集1985-2011年煤炭、原油、焦炭、煤油、柴油、燃料油和天然氣等能源消耗量數據對浙江省碳排放進行測算。由于2004年浙江省引進西氣東輸天然氣,揭開了浙江省大規模利用天然氣的序幕,因此浙江省天然氣的消費量數據為2005-2011年,其余化石能源消費量的時序數據皆為1985-2011年,數據來源于《中國能源統計年鑒》和《浙江統計年鑒鑒》。
五、浙江省能源消耗碳排放影響因素的實證分解
(一)能源消耗碳排放的LMDI分解分析
從加和分解來說,1985-2011年浙江省碳排放量增加了41730.752萬噸,其中經濟效應和人口效應一直為正,這說明浙江省常住人口與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的持續增加為碳排放量增長做出了不小的貢獻。兩項累計增加碳排放量71592.52萬噸。其中人口累計貢獻2970.051萬噸,占碳排放增量的7.1%;經濟效應累計貢獻68622.47萬噸,占碳排放增量的164%,是拉動浙江省碳排放增長的主要原因。同時,能源消耗強度效應的值基本上都為負,表明能源消耗強度效應基本上都是下降的。化石燃料的排放系數效應在1985-2011年期間有正有負,且值都較小,這主要是因為單位化石燃料燃燒所帶來的碳排放基本上固定,僅是由于各種能源消耗結構的變化而引起的平均碳排放系數有限。計算結果顯示LMDI加和分解的余項為零,證明分解是完全的。
從乘法分解的結果看浙江省1985-2011年碳排放總量增加了11.78倍,其中人口效應雖然每年都是增加的,但是增速較慢,值變動18個百分點,對碳排放的拉動作用并不明顯。而與此相對應的經濟增長效應使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增加了大約54倍,是拉動碳排放增長的主要動力,化石燃料的結構變動拉動了碳排放的增長,使碳排放增長了22個百分點;與上邊的效應相反的是能源強度效應,除了2004年與2005年略有上升外,而能源強度的變動使碳排放下降了84個百分點,成為抑制碳排放增加的主要力量,化石燃料的碳排放系數基本保持不變。對碳排放的影響可以忽略不計。
六、結論及對策建議
(一)結論分析
浙江省能源消費的排碳量總體上是逐年增加的,其中能源強度的下降對碳排放起抑制作用,而經濟增長、人口總數及能源結構的變動對碳排放起拉動的作用,但如果犧牲浙江省的經濟發展來降低碳排放量是不現實的,所以,未來的對策只能通過調整其他驅動因子來分解降低碳排放。
(二)對策和建議
1、大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通過上文的分析,可以發現能源強度對CO2的排放量影響明顯,且其值為負。也就是說,通過提高能源強度,可以明顯減少CO2的排放量。而提高能源強度,就要堅持把節約能源放在首位,實行全面、嚴格的能源節約制度和措施;另一方面要按照生態產業原理進行區域產業鏈的延伸設計,構建循環經濟體系,實行能源的多級梯次利用,充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逐步改善能源消費結構。通過驅動因子分析,我們可以發現,能源消費結構優化占改善CO2排放量的重要方面。大力調整和優化能源消費結構,尤其是要大力開發和利用綠色能源與清潔能源,提高其在整個能源消費結構中的比重,減少CO2的排放量。要大力促進煤炭消費相關的技術創新,把提高煤炭利用效率看做是浙江省減少CO2排放的重要任務。
3、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通過深化改革和加強企業自主創新來提高產業的效率效應。通過對各能源的CO2排放量的分解,我們可以發現人均GDP對能源強度的影響貢獻明顯,且其值為正。也就是說,隨著人均GDP的增長,CO2排放總量也會增長。為此,可以針對不同行業逐步建立和完善單位 GDP 能耗監測體系。建立基于 LMDI 分解方法的 “能源消費監測體系”,對經濟產出、產業結構和產業能源利用效率使能源消費和能源強度變化的影響進行系統化、定量化和定期的分解分析,為制定科學、合理的區域經濟和能源政策提供依據。
4、推動采用先進的技術和清潔能源。眾所周知,降低能源強度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使用清潔能源,實現技術節能減排。可再生能源不存在能源耗竭的可能。大力提倡清潔柴油技術,它具有經濟、清潔和動力強勁等多重優勢,是能夠滿足節能減排需求的成熟解決方案。大力提倡汽車使用天然氣這種清潔能源,將使CO2的排放量降低40%左右,二氧化硫和粉塵的排放幾乎為零,節能減排的效果相當明顯。中國已提出三位一體的降耗減排措施,是在向“高消耗的增長”說不。所以,浙江省作為經濟貢獻大省,應首當做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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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柴油機;排放控制;措施
柴油機的有害排放取決于柴油機混合氣形成及缸內燃燒過程,而這些歸根到底是由噴油、氣流、燃燒系統以及缸內工作特質的配合所決定的。柴油機凈化的關鍵,是如何有效地消除NOχ和微粒碳煙的生成量。恰恰這兩項排放物的生成規律常常是互相矛盾的。因此,任何一個單項措施總有它的負面影響。人們總是在采取某項措施的同時,應用另一項措施來加以補救和平衡。最后,常常是多項措施的綜合應用,才使排放性能達到一個新的水平。柴油機是一個多性能、多工況、多因素綜合影響的統一體,再加上各種各樣的排放凈化措施,如何進行優選、折中和綜合控制是一個極為困難和復雜的問題。柴油機的電子控制和綜合管理是有效解決這一問題的最佳途徑,也是使各種機內凈化措施得以充分發揮效用的保證。在所有凈化措施中,噴油系統的改進無疑是最為重要的環節。
車用柴油機中常用的機械燃油噴射系統有兩大類,直列泵系統和轉子分配泵系統。直列泵系統包括直列多缸泵、單體泵和泵噴嘴系統,多用于大、中型車用柴油機上。轉子分配泵系統有端面凸輪驅動的VE泵系統,和內凸輪驅動的徑向對置柱塞系統,多用于輕型客車和柴油轎車的小型高速柴油機上。上述各系統都是應用柱塞往復運動、脈動供油的方式工作。以下是五種控制柴油機排放的具體措施:
一、推遲噴油提前角降低NOχ排放
噴油提前角是噴油始點早于汽缸壓縮上止點的角度。柴油機都要求噴油提前,這是因為從噴油到著火有一段滯燃期,為保證實際燃燒放熱中心能接近上止點,避免燃燒拖后,經濟性下降,所以噴油要提前。單從動力、經濟性角度出發,最佳提前角隨轉速上升而增大;隨負荷加大而略有增加。車用柴油機因為在寬廣的轉速范圍內工作,所以有專設的轉速自動提前裝置來滿足此要求。同一工況,若提前角改變,會使滯燃期改變。一般推遲噴油時,因初期噴油更接近上止點,故缸內壓力、溫度較高,滯燃期縮短。其結果是滯燃期的預混噴油量減少。當然,若噴油太遲,使滯燃期挪到上止點之后,則缸內壓力、溫度未必上升。這種情況一般難于碰到。預混燃燒階段是影響NOχ排放最重要的時期。預混油量及混合氣量的減少將使速燃期中壓力、溫度上升程度降低,從而大大減少NOχ的排放量。同時,由于壓力升高率的下降,噪聲也大大降低。因此推遲噴油提前角這一措施,是最早應用的有效降低NOχ排放和噪聲的對策。推遲噴油,直噴機的NOχ大幅下降,而間接噴射式渦流室柴油機的下降幅度則小一些。但是噴油過遲,則燃油消耗率和煙度都會惡化,對CO和HC也有不利影響。油耗和煙度的惡化是噴油推遲,燃燒跟著推遲以及緩燃期油量增加,燃燒時期也拉長的必然結果。早期控制排放的措施不多,為了排放達標,不得不犧牲經濟性能。近期已可通過提高噴射壓力等多種辦法來綜合解決這一問題。
二、燃油高壓噴射降低微粒碳煙排放
近年來,提高噴油壓力的高壓噴射措施,日漸成為直噴式柴油機機內凈化的最佳手段。而間接噴射式柴油機,由于主要依靠氣流進行霧化、混合,所以對噴油壓力要求較低。在循環噴油量及噴孔大小和分布不變的情況下,提高噴油壓力就是加大噴油速率,它直接產生兩方面的效果。
(一)降低微粒碳煙的排放量
可以看出,噴油壓力增高,則粒徑減小,貫穿距加大,霧錐角加大,噴霧區的總體積也跟著加大,再加上紊流的增強,這些都直接促進了燃油與空氣的混合。其直接效果是降低了每一時刻濃混合氣成分的比例,使生成微粒碳煙的范圍自然縮小。即使不可避免仍有過濃混合氣出現,但因粒子小,周圍空氣多,也會加快燃燒和氧化速率,使碳煙形成之初就被加速氧化。所以高壓噴射必然使微粒碳煙排放降低。大量試驗都證實了這一點。
(二)降低燃油消耗率
噴油速率增大必然縮短噴油時期,使燃燒加速,使燃燒放熱更集中于上止點附近,從而降低了燃油消耗率。大量試驗結果也證實了這一點。以上高壓噴射降低煙度和油耗的優點,恰恰彌補了推遲噴油所帶來的缺點。反過來,高壓噴射不可避免地使混合氣快速變稀,燃燒加速,溫度上升,從而NOχ排放必然有所增大。這一弱點又會被推遲噴油,降低的NOχ功效所彌補。應該記住,高壓噴射并沒有過大削弱推遲噴油,減小滯燃期噴油量所帶來的改善NOχ排放的顯著效果。因此若兩種措施同時應用,進行合理調配后,NOχ和微粒碳煙排放都會同時降低。目前,兩種措施并用是最常見的手段。
三、噴油率控制技術
廣義的噴油率控制,指的是噴油規律控制,應包括定時(噴油提前角)控制、噴油期長短控制和噴油率大小(噴油率曲線外形)控制。此處撇開噴油定時,單指在定時和循環油量不變時,噴油長短和噴油率外形的控制。噴油率是除混合氣形成因素外,對燃燒過程又一重大的影響因素。當然,噴油率本身也和混合氣形成是密不可分的。可以設想,如噴油時期控制得很長,即使大幅度提高噴油壓力,也無法縮短放熱和燃燒時間;又如,初期噴油量很大,即使推遲噴油,也無法把NOχ和噪聲降得很低。反過來,如能把初期噴油量控制得很小,就是不推遲噴油,也可達到同樣效果。可見,噴油率若能控制,將極富成果,因此,成為近年來噴油系統研究、開發的熱門課題。
理想的噴油率圖形可分為三個時期,即噴油初期,噴油中期,噴油后期。理想的噴油率圖形一般公認為:初期要求噴油率低,噴油量少,以降低NOχ和噪聲;中期要求短而高的噴油率段,以提高噴油壓力,縮短緩燃期,促進混合氣(下接第182頁)(上接第173頁)形成,使微粒碳煙排放和耗油率降低;后期則要求迅速結束噴油,以減少后燃油量和促進碳煙氧化。噴油中期的控制,一般是通過提高噴油壓力來實現。控制初期噴油率的主要技術有:機械式預噴射裝置,雙彈簧噴油器,電控噴油系統控制預噴射。大量試驗結果表明,要獲得良好的效果,預噴射油量、主預噴射的間隔角度以及油量和時間的控制精度都有嚴格的規定。只有電控高壓共軌式噴油系統才能全面滿足這些要求。末期噴油段要求迅速關閉,可以通過減輕油嘴往復運動部分(針閥、推桿、彈簧)的質量,加速針閥關閉速度來控制。這就是已廣泛推廣使用的低慣量噴油器和P型J型小型噴油器。此外,增大針閥開啟壓力也可加速針閥落座。但是真正有效控制的手段,仍是使用電磁閥的電控噴射系統的迅速斷油。
四、小直徑、多噴孔加速霧化混合
在噴油速率不變情況下,可以通過減小噴孔直徑,增加噴孔數目,使噴注在燃燒室內分布更均勻、更充滿的方法,來加速油、氣混合,獲得較好排放效果。六孔噴嘴與四孔噴嘴相比,六孔的總混合容積加大,單個噴注較窄,芯部濃混合氣易于擴散、燃燒。這些都與加大噴油壓力的效果相似。增加噴孔數后,可以降低對氣流的要求。渦流比可以減小,從而改善了燃油經濟性。若噴孔過多,由于貫穿不足和相鄰噴注的干擾,反有不利效果。
五.噴油系統的其他凈化措施
目前已廣泛應用的降低HC排放的措施就是減小孔式噴嘴壓力室容積或采用無壓力室式噴油嘴。大量使用試驗表明,柴油機長期運行后,其有害排放值基本沒有增加。這同汽油機長期使用后,有害排放量增幅較大的情況是不一樣的。如果柴油機使用過程中,排放性能突然惡化,則相當部分是噴油系統不能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所致。當使用中發現過量冒煙時,首先要檢查各個噴油器開啟壓力是否明顯下降,或噴霧狀態是否良好。有條件時,應在油泵試驗臺上測試循環油量是否超過所規定之值以及各缸油量是否嚴重不均勻。造成循環油量不均勻及超標的原因是很多的,如柱塞副的磨損,出油閥密封性變差,油孔的堵塞等等。應查明原因,該更換的更換,或進行清洗。但應注意,油泵及調速器一經拆動,必須重新在臺架上調整。如果冒煙現象很難解決,無法達標上路,可以適當降負荷運行。這樣做會犧牲一些動力性能。西方國家為了達標,也會采取同樣措施。如德國大眾汽車公司推出的TDI1。9L轎車增壓直噴機,無排放限制(賽車)時,標定功率達125KW;要滿足歐II法規,標定為81KW;若要滿足美國加州標準,則只標定66KW。還應強調指出,高壓油泵及調速器出廠時已經過細致調整,很多調整部分還加上鉛封,不允許使用中私自變動,包括任意拆換其上的與性能有關的零件,如油管,油嘴等等。發現問題須進行換件,必須重新調整。否則會使排放及動力,經濟性能惡化。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