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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施工企業;納稅籌劃;合理避稅;策略分析
1引言
從我國目前的施工企業納稅籌劃及合理避稅工作展開的實際情況來看,仍存在一些問題,主要體現在缺少對稅法基本要素的認識,對優惠政策利用不到位以及避稅技術有待提高等方面。因此,本文針對問題,探討施工企業納稅籌劃及合理避稅策略。
2施工企業實施納稅籌劃及合理避稅的作用與意義
企業的納稅籌劃與合理避稅是企業經營中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通過納稅籌劃與合理避稅能夠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一步減少企業的稅收支出,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促進企業的良性發展與可持續發展。同時,國家所制定的一些優化政策,也是從國家經濟產業結構調整的角度出發的。企業合理避稅方案的制定,一方面能夠減輕企業的稅收壓力,另一方面也能夠有效推動國家經濟的調整。是從國家與企業兩項角度的良性發展,對實現國家經濟建設與企業經濟建設都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
3優化與完善施工企業納稅籌劃及合理避稅的具體措施
3.1對稅基進行有效的縮小
近些年來我國的稅收制度正處于不斷完善的趨勢。那么,在這樣一個趨勢導向下。企業的相關人員,便可以通過降低計稅依據的方式來緩解企業的稅收負擔。對此,在具體的工作展開中,工作人員可針對材料的折舊與核算等方式來逐步實現科學、合理化的稅收籌劃方案。同時,由工作人員對應該繳納稅額的現金價值進行計算,展開分析,并通過雙倍余額遞減法,來完成折舊時的稅額計算。
3.2制定科學、合理的企業籌資方式
在目前實際的施工企業經營管理中,往往會采用多種類的納稅籌劃方式,積極應用于政策優選方式當中。同時,在稅法的相關規章制度中,也存在著很多能夠進行優選的政策。企業工作人員仍要不斷加大政策優選的力度,以此來實現納稅籌劃的基本性目標。此外,企業納稅方面的相關工作人員還要落實好定價的轉讓方式,實現勞務與關聯企業間商品轉讓價格的聯動。而企業在發生實際的借款行為時,也要有效利用好關聯企業,實現資金向負債的轉變。同時,在企業的資金籌集活動中,也要做好納稅的籌劃工作。實施清晰、科學的資金籌集決策目標。過程中,不僅僅要確保資金籌集的數量,還要有效降低資金的成本。企業納稅方面的相關工作人員要始終站在納稅角度,分析在不同資金籌集方式下,稅收工作所形成的不同影響。不斷豐富企業的資金籌集方式,為后續其他工作的展開夯實基礎。
4通過我國稅法基本要素來對納稅進行有效籌劃
在我國的稅法中,對企業的納稅范圍、比例等都進行了明確的規定。那么,這些規定內的因素,也會在稅收工作中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企業的工作人員,為進一步完善稅收籌劃工作,便要不斷加強對稅法的認識。在稅法的范圍內,制定科學的籌劃方案。不過,從我國當前大部分施工企業的實際情況來看,仍缺少對稅法的理解。一些企業的工作人員在制定籌劃方法時,甚至會跳脫于稅法之外,忽略了稅法規定的相關要素。因此,使最終呈現出來的籌劃方案缺少水平與可行性。對此,企業也不斷明確籌劃方法制定的重點,遵循稅法的基本要素,來合理規劃避稅策略。
5通過稅法與會計制度的差異來進行納稅籌劃
從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會計制度本身與稅法仍存在差異性。并且,稅法中的內容,除了對企業的納稅工作進行規范外,也給出一部分優惠政策。那么,在企業進行籌劃工作時,便要實現好優惠政策的有效利用,進一步完善企業的經營結構。使企業在完善與優化后,能夠滿足稅法內部的優化政策條件,從而合理享受優惠政策。并且借助于優惠政策,來減少企業的稅收負擔,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5.1優化企業資產的購置,通過資產購置落實避稅工作
我國的發展目標多為整體經濟,并以此作為目標對產業結構進行不斷的完善。同時,通過有關政策的制定,鼓勵企業使用一些設備,并提供優惠政策。那么,在企業進行資產購置時,便要盡可能選擇這些具有優惠政策的項目與產品,從而對企業自身的稅負進行有效降低。
5.2完善費用列支工作,實施有效的避稅籌劃
在企業的合理避稅工作中,費用列支也是十分有效的一種方式。企業要在稅法的基礎上,由企業的管理人員對當期的費用進行最大限度的列支。從而通過企業所得稅的降低,來減少企業稅收負擔,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6施工企業避稅方式分析
6.1科學、合理地利用避稅技術
在企業的實際發展過程中,為進一步提高企業的合理避稅能力。企業要有效利用相關的技術方式,始終將節稅作為企業自身的主要發展目標,并做好減稅技術手段的應用。那么,避稅技術應用的優勢,不僅僅體現在合法的稅收減少上,也體現在小型企業的扶持上以及國家資源的合理分配上。從而從企業角度出發,推動國家產生結構的升級與優化。對此,在企業進行籌劃工作時,要同時立足于多方角度。結合稅收與資本結構,以及會計方式,來進一步完善稅收的籌劃工作。通過稅收籌劃工作的合理規劃,減少企業成本,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促進企業的良性發展與可持續發展。充分發揮出企業在國家經濟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6.2做好低稅率的籌劃工作
在企業進行合理避稅與納稅籌劃工作時,為了進一步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還可以對稅率進行有效的降低,從而實現企業效益的提高。對此,結合我國目前稅法的相關要求,以及稅法的相關規定。企業若想要受到低稅率政策,便要在現有的經營范圍內,進行再一次的優化與調整。通過合理的調整,來降低稅率,減少企業稅收支出,擴大企業經濟效益。
6.3結合我國的稅收政策,進步完善避稅工作
稅收政策的利用是企業合理避稅中十分常見的一種方式。在我國的稅法頒布中,往往也會同步制定稅收的減免政策。因此,企業在進行地點設立、投資決策時,也要考慮好國家的稅收減免政策,制定科學的企業決策方案。過程中,企業納稅人也要對成本的核算方法進行有效的策略和規劃。實施嚴格的費用支付管理與成本核算,在企業內容構建良好的經營環境。
[關鍵詞]納稅籌劃 系統要素 系統環境
一、納稅籌劃的概念
納稅籌劃,即稅務籌劃,是指在納稅行為發生之前,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稅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對納稅主體(法人或自然人)的經營活動或投資行為等涉稅事項做出事先安排,以達到少繳稅或遞延納稅目標的一系列謀劃活動。
目前,對納稅籌劃的探討多集中針對某一類型的單一業務或某一個稅種的探討,其系統性不強,對于指導企業對納稅籌劃的總體把握存在欠缺。因此,從系統論的角度分析企業納稅籌劃問題具有重要意義。
二、企業納稅籌劃系統的構成
1.系統構成要素
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結構形式聯結構成的具有某種功能的有機整體為系統。系統論認為,系統是無處不在的,在研究和處理任何對象時都應將其看作一個系統整體。觀察納稅籌劃,既應該看到納稅籌劃活動,也應該看到納稅籌劃系統。納稅籌劃系統就是從事納稅籌劃活動的各要素組織的有機整體。系統是運動的,納稅籌劃活動就是納稅籌劃系統運動的表現形式。在這一活動中的人、資金和信息就是構成納稅籌劃系統的基本要素。
(1)人要素。人包括企業從事納稅籌劃方案設計的財務人員,也包括實施籌劃方案的經營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任何一個相關人員的缺席,納稅籌劃就無法實現。沒有籌劃方案設計的財務人員,企業不可能有納稅籌劃活動;企業管理人員、經營人員、會計人員不按照籌劃方案的要求從事相關活動,納稅籌劃同樣無法實現。
(2)資金要素。資金是指企業擁有、占用和支配的財產物資的價值形態,包括貨幣資金、儲備資金、生產資金、成品資金、結算資金等。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從價值角度看,就是資金不斷循環和增值的過程。資金處于不同階段和形態會有不同的納稅義務和權利。如,購買材料時,貨幣資金轉變為儲備資金,企業產生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權利;銷售產品取得收入時,成品資金轉變成結算資金或貨幣資金,企業產生了增值稅的納稅義務,如果有盈利,還產生了所得稅的納稅義務。納稅籌劃正是通過對資金形態的控制實現節稅收益。
(3)信息要素。此處的信息是指會計信息。企業會計作為一個信息系統,反映了企業資金運動過程和結果。在這個反映過程中,會計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如反映固定資產磨損的折舊,有平均年限法,也有年數總和法。不同的方法,在不同時點的結果是有差異的,但最終結果是一致的。如,平均年限法和年數總和法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在不同年份,計提的折舊額不同,但總額是一致的,都是固定資產原值扣除預計殘值。由于應納稅額的計算是以會計信息為基本依據的,因此不同的會計信息,會導致應納稅額計算結果不一樣。因此,只要稅法允許企業采用不同的會計方法,企業就可充分利用這一政策,以實現節稅目的。
2.系統構成要素之間的聯系
從系統論的基本觀念出發,整個納稅籌劃系統是一個立體系統,由一套相互聯系、彼此影響的要素構建,它們之間存在這相互存在、相互作用的關系。
(1)三大要素緊密聯系,缺一不可。納稅籌劃系統的三個基本要素,緊密聯系,缺一不可。在這一系統中,人是主體,資金是基礎,信息是載體和工具。沒有人,就沒有了從事納稅籌劃活動的主體,更談不上籌劃;沒有資金,也就不存在納稅義務,更不存在減輕納稅義務,所有的籌劃都是空談;會計信息是籌劃得以進行的基礎,沒有準確的會計信息,就無法比較不同方案的效益,籌劃就無法進行,同時會計本身也是籌劃的工具。只有納稅籌劃相關人、資金和信息共同作用,納稅籌劃才可能產生效益,實現目的。
(2)三大要素都不是以獨立形式存在的。納稅籌劃系統的三個要素,都不是一個單獨的個體。人,不是單一的個人,而是由方案設計者、方案實施者組成的集體。資金,也不是唯一的資金,而是多種形態的資金。信息,也不是獨立存在的,而是通過發送方和接收方讓信息得以傳遞。從系統論的角度來看,這些要素本身也是一個系統,是納稅籌劃系統的子系統。因此,可以說納稅籌劃系統包含籌劃人的系統、資金系統、信息系統。
(3)納稅籌劃系統是財務管理系統的子系統。納稅籌劃系統屬于企業財務管理系統,是財務管理系統的子系統。因為納稅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的手段之一,納稅籌劃的目標就是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
3.系統環境
系統論認為,任何系統都是存在于一定的環境中,受環境制約,并對環境產生影響。納稅籌劃系統面對的環境主要是三個方面,一是法律環境,二是人文環境,三是經濟環境。
(1)法律環境。會計活動的有效運轉是以完善法規環境為前提的,法律既為會計提供了一個規范化的環境,同時也對會計活動提出嚴格的要求,會計活動既受到保護又受到約束。當今的大多數國家、政府對會計事務進行影響和干預,一般政府通過制定會計制度并強制實施,通過立法確定會計程序從而影響會計事務。它對于規范會計信息披露制度、規范會計信息市場,凈化會計人員思想道德素質有很大的作用。法律環境決定著納稅籌劃系統的籌劃活動是否被允許,它由稅收法律、稅收法規、稅收規章以及執行它們的稅收執法活動等因素構成。
(2)人文環境。人文化環境對于形成一個國家的會計文化以及相應的會計氛圍至關重要。隨著改革開放腳步的加快,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的發展,我國納稅人的獨立經濟利益主體身份在逐漸的體現,對納稅籌劃的認知程度也在不斷加深,納稅籌劃系統慢慢成為企業財務管理系統中不可或缺的子系統。
(3)經濟環境。經濟形勢決定著國民經濟發展的總趨勢,從而制約著企業的生產經營,也制約著納稅人納稅籌劃的走向。經濟環境主要由企業內部、企業供應商、企業經銷商等要素組成,它決定了納稅籌劃系統的活動是否可行。
4.系統的功能
納稅人在不違反法律、政策規定的前提下,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參排和籌劃,盡可能減輕稅收負擔,以獲得“節稅”利益。納稅籌劃系統是從事納稅籌劃活動的,其功能就是實現納稅籌劃的目標,具體包括節稅功能和調節功能。
(1)節稅功能。節稅功能是指納稅籌劃為企業節約稅收支出,這是納稅籌劃的直接功能。也正是因為存在這個功能,納稅籌劃才倍受企業的青睞。納稅籌劃從三個方面節稅,一是通過對經營活動的安排和會計政策的運用,選擇稅負最低的納稅方案,直接減少企業稅收支出;二是通過對稅法的嚴格執行和合理運用,實現涉稅零風險,消除稅收罰款等涉稅支出;三是通過對企業經營和會計的安排,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延期交稅,獲取資金的時間價值。節稅功能的意義在于有利于納稅人實現稅務利益最大化。
(2)調節功能。調節功能是納稅籌劃的宏觀功能,也是納稅籌劃的間接功能。稅收法律法規作為貫徹國家意志的重要杠桿之一,必然要體現國家推動整個社會經濟運行的導向意圖。國家會在公平稅負、稅收中性的一般原則下,通過稅收優惠政策等措施對納稅人的物質利益進行調節,使他們的微觀經濟行為盡可能的符合國家預期的宏觀經濟發展要求,以有助于整個社會經濟的順利發展。如對不同部門,不同行業,不同企業或不同產品,實行區別對待,對需要鼓勵的,往往少征稅或不征稅,對需要限制的,往往多征稅。這為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提供了客觀條件。企業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進行納稅籌劃的活動,也是企業執行國家政策的活動。國家稅收的宏觀調控意圖正是通過一個個企業的納稅籌劃活動得以實現。這就是納稅籌劃系統的調節功能,體現其有利于發揮國家稅收調節經濟的杠桿作用,也正是這一功能的存在,納稅籌劃才得到國家的允許和支持。
三、企業納稅籌劃系統的原則
作為一個系統,其能夠不斷生存發展的條件是系統內外的協調性,即系統內各個要素相互協調,并且能與外部環境相適應。這也是通常所謂的系統性原則,它包含三方面要求:一是整體性原則,二是目標一致性原則,三是環境適應性原則。
1.整體性原則
系統所具有的整體性是在一定組織結構基礎上的整體性,要素以一定方式相互聯系、相互作用而形成一定的結構,才具備系統的整體性。
(1)納稅籌劃系統是一個整體。納稅籌劃系統是由人、資金和信息要素在一定組織結構基礎上形成的,三要素以一定的方式相互聯系、相互作用而形成一定的結構,才具備納稅籌劃系統的整體性。如果三要素處于無組織狀態下,雖然要素無組織綜合也可以成為整體,但是不能成為納稅籌劃系統。因此在納稅籌劃工作中一定要把納稅籌劃系統視為一個整體。
(2)納稅籌劃系統整體功能大于各要素功能之和。雖然納稅籌劃系統是由人、資金和信息要素組成的,但納稅籌劃系統的整體性能可以大于各要素的性能之和。因此在處理納稅籌劃系統問題時要注意研究系統的結構與功能的關系,重視提高系統的整體功能。任何要素一旦離開系統整體,就不再具有它在系統中所能發揮的功能。
(3)納稅籌劃系統要素影響整體。三要素有其相對獨立性,會反作用于納稅籌劃系統這個整體,要素的變化也會影響整體的變化。如果不及時調整三要素的關系,將可能會對納稅籌劃系統發生重大影響。
2.目標一致性原則
(1)納稅籌劃系統目標與財務管理系統的目標一致。納稅籌劃系統作為企業財務管理系統的子系統,其目標應與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一致。納稅籌劃不能以短期的稅負最低作為目標,要綜合考慮籌劃方案實施的成本費用和收益,要考慮實施籌劃方案對企業總體戰略的影響。采用一項納稅籌劃方案要看其是否符合以下兩個標準:①籌劃方案預期收益大于預期成本;②籌劃方案的實施有助于實現企業總體戰略目標。采用不符合這兩條標準的籌劃方案,只能讓企業得不償失。
(2)納稅籌劃系統的各個要素必須協同一致。納稅籌劃系統的各個要素必須協同一致。納稅籌劃系統三個要素中,人是主體,資金和信息是由人操控的,處于被動地位。因此,納稅籌劃系統各要素的協同一致,關鍵是相關人員要協同一致。從上述對納稅籌劃系統的要素及其關系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財務人員只是納稅籌劃系統中人的要素之一,他只能完成納稅籌劃方案的設計。納稅籌劃方案最終取得效益,需要所有參與資金運轉控制和信息控制的人按籌劃方案的要求從事相關工作。這些人包括企業的管理人員、經營人員、營銷人員、會計人員等。
3.環境適應性原則
環境適應性原則要求納稅籌劃方案與法律、經濟環境相適應。只有與環境相適應的才具有實踐可行性。環境適應性原則也具有三方面的要求。一是合法性要求,二是與人文環境相適應,三是與經濟環境相適應。
(1)納稅籌劃方案與法律環境相適應。只有合法的納稅籌劃方案,才能得到稅務行政機關的許可,才有實施的可能。強行實施不合法的納稅籌劃方案,只能給企業帶來更多的罰款等涉稅負擔。合法性原則既要求納稅籌劃方案形式上合法,更要求在實質上合法。形式上合法的要求是,任何納稅籌劃的方案,形式上不能含有與我國當前有關企業、工商、金融、保險、貿易、財務會計制度、稅收政策等法律法規相矛盾的地方。方案設計的具體操作程序、步驟和方法也必須合法有效。
(2)納稅籌劃方案與人文環境相適應。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納稅籌劃的人文環境也隨著經濟體制的變遷而處于變革之中。雖然納稅籌劃在當今企業中越發重要,但人們在納稅籌劃的認可程度上還存在一定的誤區。主要是由于一部分納稅人打著納稅籌劃的旗號進行偷稅漏稅,嚴重地破壞了法律的嚴肅性,影響了國家財政收入,使得社會對納稅籌劃產生了不信任,甚至反對納稅人進行納稅籌劃。所以企業所制定的納稅籌劃方案必須以法律為基準,不能為了企業利益而鉆法律漏洞,損害國家的利益。
(3)納稅籌劃方案與經濟環境相適應。很多納稅籌劃方案并不是企業內部就能完成的,還需要企業外部相關單位的支持配合。企業并不一定能夠采用稅負最低的籌劃方案,采用哪種方案是由談判決定的,企業只能向最優的籌劃方案靠近。能否實現目標,取決于企業的競爭力。企業應該根據自己的競爭力大小,設計與自己的能力相適應、與環境相適應的籌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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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綠色財政稅收政策以社會公共利益為出發點
其他經濟手段不可替代綠色財政稅收政策以滿足社會公共利益需要為判斷標尺,提供公共產品與服務,彌補市場失靈,維持有效競爭,這是其他經濟手段不具有的特點。環境問題具有鮮明的社會公共性,解決環境問題具有明顯的市場失靈性。面對我國當前如此嚴峻的環境問題,靠市場的機制作用是不能奏效的。因此,要落實中央的戰略政策,就必須充分發揮政府行為,迅速建立起科學可靠的綠色財政稅收政策體系,用公共財政的強大力量來有所作為。從技術角度看,自然環境惡化實質是人類活動對環境造成的壓力超過了環境的承受能力;從經濟和社會角度看,自然環境惡化不僅僅是經濟過程中一些缺陷的偶然結果,而是出現市場失靈的結果,是由市場機制自身的局限性決定的。理論和實踐證明,在經濟與社會發展中,市場對資源和環境這樣的公共物品的作用往往是失靈的,為了減少資源過度損耗和環境惡化,政府必須加強宏觀調控,發揮自己獨特的作用加以彌補,隨時糾正市場機制失靈。政府要發揮這種獨特的作用,更好地規范市場經濟主體在能源使用和節能行為中的外部效應,促進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需要采取一系列經濟、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來對此進行干預和調控,最直接、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建立和運用綠色財政稅收政策,把它鍛造成公共財政鏈條中的主導環節,讓這個主導環節牽引其他環節一道來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環境“瓶頸”問題。綠色財政稅收政策是國家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經濟杠桿之一,具有強制、規范的特征,其一征一免,能夠最直接地體現國家限制或鼓勵的政策意圖,在資源合理利用和環境保護方面,必能發揮巨大作用。將是政府建設節約型社會中最靈活、有效和重要的政策措施。
(一)綠色財政稅收政策有利于提高和完善環境這個生產力的基本要素
環境與生產力是不可分割兩個事物。從微觀角度分析,也會得出環境是生產力構成要素的結論。這種結論用農業生產力中最簡單的模型即可證明:農業勞動者通過勞動工具耕種土地這個勞動對象,按照生產力三要素論來講,已經形成了生產力的雛形,按系統論的多要素或五要素論來考察,科學技術和管理這兩大要素也分別強化、物化和運籌到三個實體性要素中來,生產力的構成更加完整和豐富了。但這時,如果土壤里水分不足或光照期不夠,農業生產力就不能正常運動,就不能收到預期效果。這就證明了水和光照期這些環境因素實際上已經是生產力的一個組成部分,沒有這個組成部分,生產力就不完整,就很難運動并達到目的。由此可見,環境因素同勞動者、勞動資料、勞動對象、科學技術和管理這些要素一樣,都是構成生產力的不可或缺的要素,因為它是條件性要素。
(二)綠色財政稅收政策有利于實現環境權利這個最基本的人權
傳統的人權理論認為,人權的基本內容包括生存權、經濟權、政治權、文化權和發展權。通過研究發現,這樣認定的人權內容還不夠全面、徹底和本質,因為他們都還不是人權中最基本的內容,環境權利才是最基本的人權。因為環境是人們生存的基礎,人是環境的產物,沒有必要的環境就沒有人的生命和生存,就更談不上享受和發展;環境是經濟發展的載體和條件,人類的任何經濟活動都必須需要一定的環境承載力和需要環境來提供資源作為勞動對象進行生產,脫離環境的經濟活動是不存在的;環境是社會發展的必要條件,發展離不開環境,環境決定著發展。可持續發展必須建立在環境承載力允許的基礎上。把環境權利提到這種高度上來認識,是人權理論發展的一個新突破。它不僅使人權概念有了新的內涵,而且也為人類自主地保護和改善環境,自覺地協調自己與自然界的關系,自覺地為實現可持續發展奠定了堅實的理論基礎,提供了銳利的思想和法律武器。綠色財政稅收政策的目的是促進節能減排,解決環境問題,提高環境質量,這就當然地有利于實現環境這個最基本的人權。
二、綠色財政稅收政策是政府政策傾斜和戰略導向的體現
社會市場主體作為獨立的經濟利益體,在追求自身經濟利益最大化的過程中,市場經濟主體對節能及環保所產生的社會成本和收益與其自身所承擔的經濟成本和收益存在不一致的情況。個人和企業的行為并不是始終都是經濟合理的,企業對能源相關的投資并不是始終都會獲得最大凈現值,個人在使用能源時也不一定確保個人福利的最大化,這都將影響到整個社會經濟效益水平。通過運用適當的財政稅收政策,盡可能使社會效益與市場主體自身的經濟效益相一致,將有可能促進市場經濟主體更加注重能源使用效率和節約使用能源。構建促進可持續發展的綠色財政稅收政策體系,運用財政稅收政策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鼓勵企業走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之路,逐步建立經濟與資源、能源相匹配的發展模式,很好地規范、引導和調節市場主體的經濟行為,使之朝著有利于整個社會效益改善和提高方面發展,加快建立現代節約型社會、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戰略。
關鍵詞:C2C模式;電子商務稅收;影響
1 對稅收原則的影響
稅收原則是我國政府在設計、制定、修改、實施稅制和稅法、稅收征收以及監管過程所應當遵循的基本理論準則。對C2C模式電子商務進行稅收征管,則會對傳統稅法制度包括稅收法定、公平、效率和中性等原則產生重大影響。
(一)對稅收法定原則的沖擊
原有的稅收法律對于實體交易中進行稅收征管相關的內容和過程均有明確的規定。而電子商務作為一種新的貿易方式,關于其具體的征管手段、相關法律法規還未健全,特別是虛擬的網上交易導致納稅主體人身份難以判斷。由此對于傳統稅收制度下應具備的稅收主體、對象、期限、金額等在C2C電子商務環境中變得難以確定,使得傳統的稅法原則給C2C領域騰出了一片空白,加上稅務機關近幾年來對C2C行業的放任使之完全處于稅收真空狀態。
(二)對稅收效率原則的制約
效率原則要求稅務部門的征收成本占所征稅款的比重盡可能低。傳統的交易模式中,稅務部門多數從中間商以及代扣代繳人處取得稅款。但由于C2C模式電子商務自身獨特的交易方式, 使得廣大的網上個人交易者成為稅務機關征稅的對象,分散的納稅群體需要稅務機關必須建立龐大的稅收聯網征管體系才有可能進行征稅。建立以及維護聯網征管體系需要大量的人力財力投入,尤其是前期的固定成本,這將致使效率原則受到嚴重影響。
(三)對稅收公平原則的失衡
稅收公平原則是國際公認的稅收基本準則之一,按照其原則,稅收負擔必須在依法負有納稅義務的主體之間進行公平分配。但由于C2C電子商務模式下的主體、金額和對象的虛擬性致使其處于免稅狀態,特別是某些企業以個人名義進行C2C電子商務模式時,將出現性質相同但形式不同的傳統貿易主體與C2C電子商務主體之間一個按企業性質正常繳納稅費,一個則幾乎不需要承擔任何稅負的不公現象,從而出現同樣的交易行為和交易結果,在稅法征管過程中卻出現了完全不同的情況,這將違背稅收公平原則。
(四)對稅收中性原則的阻礙
稅收中性原則是指國家在稅收征管中應保持中立,從而讓市場經濟機制對資源進行配置和調節,并使納稅人不增加額外的其他負擔或損失,國家征稅應避免對市場經濟正常運行的干擾。而對當前C2C電子商務模式中的以營利為目的的個人賣家來說如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征管手段出現的話,無異于國家和稅務機關默許了C2C電子商務逃稅避稅的現狀,那么稅收中性原則無法得到貫徹實施。因此從稅收中性原則來說,繼續默認現狀將會間接影響市場經濟秩序。
2 對稅收構成要素的影響
雖然我國稅法涉及的內容、程序、方法等范圍很廣,但總體上其稅收要素包括征稅對象、納稅人、稅率等內容共同組成。在C2C電子商務模式下稅收要素亦受影響。以納稅人這一基本要素來看,在電子商務活動中買賣雙方存在虛擬性,且C2C電子商務模式中,店家無需營業執照等有效證件的登記即可經營,和實體經濟中的漏征漏管戶類似,這使得傳統的征管方法不能很準確地對征稅納稅人進行身份的確定,而納稅人等稅收要素的不能確定則影響到稅務部門正常開展對C2C 電子商務模式中的稅收征管工作。即使賣家在淘寶網上進行了如身份證復印件、個人實名、注冊地址甚至營業執照的網上登記,但如果注冊人提供的是假資料,淘寶網管理員也缺少有效的鑒別措施。并且淘寶網至今沒有被賦予代扣代繳網店增值稅、營業稅的權利。因此在管理缺位的情況下,稅務機關難以確定誰是納稅人從而無法實施征管。而作為稅收制度第二構成要素的課稅對象,即征稅的依據上,不同的征稅對象決定了稅種和稅率的不同。而C2C電子商務模式下,電子商務中衍生出的許多產品或勞務是以數字化的形式通過電子信息傳遞來提供的,這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稅務征管的課稅對象。如網上閱書這一情況,買家只要在互聯網上付款購買數據權就可隨時瀏覽或得到圖書,而稅務機關對于該類交易是屬于商品銷售征收增值稅還是屬于提供勞務應征收營業稅就難以做出準確的判斷。這種由于課稅對象劃分不清,致使和課稅對象有直接聯系的稅目、稅率也不能確定,因此稅務部門也無法開展有效實施稅收征管工作。
3 對現行稅種的影響
(一)對增值稅的影響
對于淘寶網這樣以銷售有形商品為主的貿易平臺,增值稅無疑是受影響最大的稅種。按照我國增值稅法的規定,在多數情況下應該是由購買方作為扣繳義務人的,并且現行增值稅通常是用目的地原則征收。作為納稅義務人來說,只有確定了向何地交納稅款即稅收管轄權,才知道去什么地方繳稅。而C2C模式電子商務的交易中,由于聯機計算機的 IP 地址可以動態分配,以及網上交易的電子化和網絡銀行的出現,使得個人網上注冊開店的地址和其從事交易活動的地址往往并不一致,因此也不容易確定其交易的正確地址,造成稅收管轄權難以確定,并容易造成C2C電子商戶的有意避稅。
(二)對消費稅的影響
淘寶網現有所銷售的商品基本已涵蓋了我國稅法規定的需要征收消費稅的所有稅目范圍。由于按我國現有征稅制度規定,除了金銀首飾在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外,其它應稅消費品都是在生產、委托加工或進口環節征收。根據前文提到C2C 電子商務在進口環節對關稅的影響,同一環節中的消費稅也將流失。基于我國現有國情,一是消費購買者不知道也不會主動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二則稅務機關的現狀難以掌握進口商品的數據信息。
(三)對營業稅的影響
營業稅的繳納主要依據納稅主體和納稅地點、場所。而在C2C電子商務環境下,其交易對象不易識別、地點被虛擬化致使對營業稅的征收陷入困境。比如轉讓無形資產的情況,以在淘寶購買辦公軟件為例,賣家通常會提供一個下載鏈接或序列號代替郵寄軟件產品,其納稅主體和地點將十分隱蔽。這對于C2C模式電子商務中的納稅人,其機構所在地的確定同上文提到的增值稅一樣非常困難。此外對于現在越來越多的網絡科技公司來說,其勞務和研發所取得的收入應列入郵電通信業稅目中,還是列入其他服務業稅目中,也沒有明確合理的稅法規定。 (四)對個人所得稅的影響
對于C2C形式下的個人所得稅征收難度較流轉稅而言將更大。征收所得稅需要計算收入、成本費用和所得,本身就是一件技術和征管難度很大的工作,對于C2C 電子商務而言,上述任何一個要素的核定均很困難。對于實體經濟中的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尚難以用查賬征收這種精準的方式征收個人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規范性文件規定各地稅務機關可以根據情況以合適的比率附帶征收個人所得稅。而C2C電子商務交易的特點使得稅務機關難以通過現行的個人所稅規定來進行C2C電子商務交易的個所得稅率確定。
4 C2C電子商務的可稅性分析
按照稅收的可稅性理論,要對C2C電子商務實施稅收征管,首先需要對其征管制度的相應基礎條件進行分析,這包含了社會經濟、技術實踐及法律制度等多個方面。
(一)具備基本的經濟實力
淘寶網作為我國目前最大的C2C電子商務模式運營商,用戶數量龐大且增長快速,并且已培育出一批初具規模實力雄厚的店商。然而C2C市場的繁榮未能體現在稅收收入上。隨著C2C電子商務交易金額的逐年增加,C2C模式的發展已經達到一定規模。如此迅速發展的市場規模和龐大資金流量為我國進行C2C模式電子商務稅收提供了經濟基礎,而與此相對應的空白的稅收局面必將引起稅務部門對C2C電子商務活動的關注和規范,因此對其征稅將會成為其發展的必然趨勢。
(二)具備征收技術力量
電子商務征稅的主要標準是交易額,在第三方支付廣泛應用前,個人網店的交易對象和交易額很難確定,因此造成對C2C電子商務活動征稅的技術瓶頸。但近幾年伴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我國的個人網店已集中在如淘寶、拍拍、易趣等主要幾個的大型電子商務平臺。這些大型電子商務平臺均有著自已的第三方支付方式,由于其便捷性、安全性從而成為越來越多的網民進行網絡交易的支付習慣。根據艾瑞咨詢的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中國互聯網支付業務交易規模已達到22038億元,同比增長118.1%。從目前網商和三方支付平臺的監管看,C2C市場的諸多重要數據如店鋪數量、成交金額、成交數量等信息均可獲得。這可以成為稅收征管的突破口。在稅務機關自身技術研發上,重慶市渝中區自2008年就開始試行電子商務監督所,該所通過為監管人配置電腦和相關取證勘察箱等專業設備,實現了隨機取
證的系統化和規范化,從而破解了以前對于個人網絡交易無法確定的交易地址、信息、數據刪改和加密的技術難題,實現了在電子商務監管領域實現全程的市場監管。
(三)具有電子商務稅收法律制度的r形
對于C2C電子商務稅收問題,其涉及稅收征收管理法、個人所得稅法、增值稅暫行條例等現行相關法律法規。我國相應的稅收法律制度已經顯現出跟不上C2C電子商務的發展,現有法律法規中沒有明確列明過C2C電子商務稅收相關問題。從征稅的內涵來看,作為以營利為目的的個人網店其從事的也是交易和銷售行為,而依法納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個公民的義務,同時通過征稅以保障我國的商品交易市場的公平、良性發展。近年來我國相關部門在對個人網店的稅收征管已開始了初具雛型的法律法規的探索和準備。如早在2005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為確定電子商務交易主體提供了依據。2008年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通過網絡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意味著我國第一個明確對數字化商品征稅的法律制度構建的文件出臺。隨后2010年國家工商總局出臺了《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提出了“實名制”要求,即電子商務經營活動者,應當向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份信息,具備登記注冊條件的,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這一法規被業界認為是對C2C電子商務活動征稅邁出的實質性第一步,它是確定交易主體、明確納稅地點以及建立網絡交易信用體制的基礎,從而為推行C2C模式的網絡商品交易實名制稅收征管創造了條件。可以說,經過這幾年的醞釀,C2C電子商務網絡交易在我國政府的關注下,對于C2C電子商務交易活動進行征稅的理念已逐漸在我國學術界和相關部門中獲得肯定。雖然這些政策條例有些并沒有得以有效實施,但國家及地方政府積極推行的各項法規政策為我國C2C電子商務合理的稅收征管體系的構建創造了積極有利的條件和基礎。
參考文獻
一、稅務會計的基本前提
稅務會計主要是在財務會計的發展中逐漸演變而來的,因此,稅務會計也可以使用財務會計部分基本前提,比如會計分期、貨幣計量等。不過稅務會計自身也具有一定的特征,所以,它也應具有自身特殊的基本前提。
(一)貨幣時間價值
貨幣時間價值也可稱之為資金時間價值;指的是隨著時間的不斷變化,企業投入到實際中經營的資金價值將會進一步增大,這樣一種資金增值就屬于貨幣時間價值。當前,稅務會計的這一前提已經成為了稅收立法與稅收征管的基礎內容,所以,各個稅收種類必須根據憲法與法律規定,明確繳納稅款的原則、繳納稅款的時間以及稅款繳庫時間。
(二)納稅主體
稅務會計的納稅主體與財務會計的會計主體具有緊密的關系,不過這兩者之間仍有不同之處。所謂會計主體主要指的是會計所核算與監督的特定單位或組織,是會計確認、計量與報告的空間范圍而納稅主體指的是稅收法律關系中依法履行納稅義務,進行稅款繳納行為的一方當事人。
(三)年度會計核算
年度會計核算在稅務會計中屬于一項基礎性的前提,也就是說,稅務制度在建立過程中主要以年度會計核算為前提,并不是根據某一特定的業務而形成的。賦稅的主要作用是對一個特定的納稅款時間內所產生的所有事項的具體結果,對于該期事項在后期的年度中產生的結果不加以考慮,只在當期的年度范圍內進行考慮。
二、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區別與聯系
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這兩者之間有相同之處的同時,也存在著一定的區別,當期,各個國家都在盡最大力量將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之間存在的差異進一步縮小,然而,這兩者之間存在的差異并不是一時間就能夠縮小的,還需要我們從實際角度出發并根據客觀規律,確保其兩者在未來發展中能夠保持協調一致性。
(一)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之間的區別
1.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之間的目標不同
稅務會計的主要目的是將實際納稅信息提供給信息使用者,以此方便于相關稅務部門征收稅款;而財務會計的主要目的是將實際財務情況、經營效益以及真實的財務信息遞交給相關管理部門、投資人員以及債權人等,這樣對于信息使用者實際決策十分有利。稅務會計實現目標的主要途徑是納稅申報,即納稅人就納稅事項向稅務機關作出書面申報;財務會計實現目標的途徑是向相關者提供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以及利潤表。例如每年的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是在利潤表調整的基礎上編制的。
2. 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之間的參照依據不同
財務會計在實際中所參照的依據主要是會計準則以及會計制度,根據會計準則及會計制度的規范要求進行會計核算和提供真實可靠的信息,而稅務會計在實際中所參照的依據是稅收方面的法律法規,根據稅收法律法規對所繳納的所得稅金額進行計算,同時將計算結果向稅務部門作出出面報告。例如,《企業會計制度》和《借款費用》準則中就明確規定,除了需要購買、設置的固定資產的專門借款所產生的借費用之外,其余所有借款費用必須在當期發生時直接的納入到財務費用之中。不過,對于專門用來借款的費用,財務會計根據固定資產的實際使用與用途情況,將其劃分為了七類:即企業生產過程所用的固定資產、非企業生產用的固定資產、租賃的固定資產、不需使用的固定資產、還未經過使用固定資產、土地及融資租入固定資產,采取這樣一種方法進行提取折舊,根據不同類型制定一套有效的折舊年限與產值率;而稅務會計將固定資產劃分為了二種類型第一種是,房屋、建筑物、火車、輪船、機器、機械以及其他生產設備,第二種是,電子設備及火車、運輸工具滕輪船以外等。在實際中,財務會計遵循的是會計準則,根據會計制度對企業發生的各種經濟業務進行處理,會計人員根據自身的理解程度以及情況的特殊程度,對部分發生的相同經濟業務存在的不同表述方式,會得出不一樣的會計結果,這種表現主要是因為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具有一定的彈性所致。
3. 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之間的核算基礎不同
財務會計在實際核算過程中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將應收費用與支付費用作為明確收入費用的標準,這樣能夠使收入費用實現科學合理的配比,對于明確企業各個時間段的經營成果十分有利,這樣的做法進一步確立了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性。比如,采用融資租賃的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從開始租賃曰期起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款項金額現有的價值之間的較低者,將其作為入賬價值。而稅務會計在實際核算過程中將收付實現制作為基礎,其比財務會計的應收費用與支付費用的收入標準更具準確性,實際操作不僅方便,同時還能夠有效的預防納稅人偷稅漏水的行為發生。
4. 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之間的核算程序不同
財務會計的標準程序是這樣的:一,會計憑證;二,會計賬簿;三會計報表;這三者之間有著不可劃分的關系。一般來說,稅務會計在實際中也可按照這一程序進行,不過沒有具體的規定要求,企業通常在年尾根據財務會計提供的數據資料參照稅務法規定將其進行必要的調整,然后制定出納稅申報表。
5. 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基本要素不同
財務會計基本涵蓋了六個方面的要素,即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支出以及利潤;在實際中,會計對象的具體規范化與財務會計反映都是在這六個方面的要素基礎上進行的。稅務會計基本涵蓋了四個方面的要素,即應稅收入、扣除費用、應繳稅務金額、應稅收益。這其中的應稅收入、扣除費用與財務會計中的收入、費用是不同的,它們無論是在時間還是計量標準方面都存在著較大的差異性。
(二)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之間存在的聯系
1 稅務會計的信息是以財務會計的信息作為基礎
企業的財務會計系統建立了一套較為健全完善的數據庫,這一數據庫主要是企業對外制定財務會計報告的基本材料。當前,從各個國家的稅務會計實踐中可以看出,比如企業所得稅,基本上都是將企業的會計利潤作為基礎性內容,之后才根據稅務法的具體要求進行全面的整改。
2 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間的協調性
同時反映在了企業對外制定的財務報告上要包括對承諾事項、或有事項、資產負債表曰后事項和關聯方交易等內容的說明。隨著報表內容的曰益復雜化,以文字輔之以數字來表述的會計報表附注的內容也將進一步增加以下信息:有助于理解財務報表的重要信息;采用與報表不同基礎編制的信息;對可以反映在報表內,但基于有效交流的原因而披露在其他部分的信息;用于補充報表信息的統計資料。
(三)新企業會計準則下利潤表的變化。
理念的變化收入費用觀——資產負債表觀。多年來。我國的會計準則遵循的是收入費用觀。在收入費用觀下,收益是一定時期的收入減去各類相關成本費用后的差額。即收益=收入-費用。1993年7月1曰開始施行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五十四條明確“利潤是企業在一定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營業利潤、投資凈收益和營業外收支凈額。”也就是說,利潤表和資產負債表各項目的數據都是考慮到收入確認和費用配比之后的結果。在收入費用觀下資產負債表是利潤表的副產品。2006年的新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引入了資產負債表觀的理念,即會計準則的制定者在制定規范某類交易或事項的會計準則時。應首先定義并規范由此類交易產生的資產或負債的計量;然后,再根據所定義的資產和負債的變化來確認收益。新《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三十七條規定“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利潤包括收入減去費用后的凈額、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等。”“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
不管企業的哪一項稅務會計處理都會直接的影響到財務會計狀況,這樣的一種影響主要體現在財務報告中,比如,在企業所得稅會計處理中,為了將時間上存在的差異有效的處理,企業制定了遞延所得稅這一科目,并將其當做是企業一種負債和資產的列示。遞延所得稅資產是當前會計上不應確認但是稅法要求確認的稅款,即費用按期交了,但是不應該計入當期費用,應予遞延在以后再計入費用同時,遞延所得稅負債是當前會計上應確認但是稅法暫不要求確認的稅款,即費用未按時交,但仍應該計入當期費用,以后再實際繳出去。遞延所得稅對利潤表及現金流量表也會造成一定的影響。
論文摘要:稅收政策是國家財政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促進地區經濟平衡和產業結構的優化的重要政策調控工具。在明確稅收優惠的內容和積極作用的基礎上,根據國情制訂適當的稅收優惠政策,以更好的經濟發展服務。
論文關鍵詞:新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分析
稅收優惠是我國主要的稅收支出形式,他是政府為實現一定的政策目標,在法定基準納稅義務的基礎上,對一部分負有納稅義務的組織和個人免除或減少一部分稅收。而一般認為,稅式支出(TaxExpenditure)是指政府為實現一定的社會經濟目標,通過對基準稅制的背離,給予納稅人的某種優惠安排。稅式支出的主要形式主要有:稅收豁免、稅額減免、納稅扣除、稅收抵免、優惠稅率、稅收遞延、盈虧相抵、優惠退稅、稅收饒讓、加速折舊等。從嚴格定義來講,稅收優惠的范圍廣于稅式支出,但從實踐來看,應使稅收優惠盡量多的納人稅式支出體系,以便于對范圍和數量進行分析,從而增加對稅收優惠的管理和控制,優化稅收政策。
我國現行的稅收優惠政策是20世紀70年代末即年代初逐步確立和發展起來的,隨著改革的深化,也出現了稅收優惠不統一、內容不合理等諸多問題。
一、新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的內容
所謂稅收優惠,實際就是指政府利用稅收制度,按預定目的,以減輕某些納稅人應履行的納稅義務來補貼納稅人的某些活動或相應的納稅人。政府實施稅收優惠并不是一種隨意行為,而是政策的需要,以期促進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稅收優惠政策是指稅法中規定的對某些活動,某些資產,某些組織形式以及某些融資方式給予優惠政策待遇的條款,其實質就是減免其優惠對象的稅負,但方式多種多樣,如對制造業的投資給予免稅期和稅收抵免,給予特定資產以加速折舊,對小企業按低稅率征稅,對債務融資和股票融資的稅收待遇不同,對住房所有權的估算所得不征稅,對無形投資的投資區分研究和開發支出等。
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細則對現行的稅收優惠進行了有效的整合,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稅收優惠幣點轉向“產業優惠為主、地區優惠為輔”
新企業所得稅法對原有優惠政策進行了整合,重點轉向“以產業優惠為王、區域優惠為輔”,對國家重點扶持和鼓勵發展的產業和項目給予所得稅上的優惠對待,發揮了稅收優惠在體現稅法政策性上應有的積極作用,有效配合了國家產業政策的實施,明晰了國家產業扶持的重點。
2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三免三減半”
新稅法將基礎設施項目優惠政策適用范圍由部分地區擴大到全國,適用對象由外資企業擴大到所有企業,并實行統一的優惠方式企業從事港口、碼頭、機場、鐵路、公路、電力、水利等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聽得,實行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三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
3非營利公益組織收入免征所得稅
新稅法中新設了此項優惠,對各類非營利公益組織取得的收入,予以免征所得稅優惠。同時,嚴格規定非營利公益組織享受稅收優惠的條件,防止偷漏稅現象發生。
4農、林、牧、漁業項目繼續實行免征優惠
新稅法繼續實行稅收優惠向農業產業傾斜的政策,統一了內外資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生產的所得免稅政策并實行統一的優惠方式。企業從事農、林、枚、漁業項目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企業從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以及海水養殖、內陸養殖的所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5從事環保節能項目的所得實行“三免三減半”
企業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實行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三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
6賦予民族自治地方在稅收優惠上的一定自力
在以產業優惠為重點的同時,新稅法仍然保持了對區域優惠的關注賦予了民族自治地方在稅收優惠上的一定自力。
二、稅收優惠的積極作用
1吸引了大量外資,引進了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
我國實行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的各種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以來,為外資企業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投資環境,吸引了世界各地的外商來我國進行投資。吸引了一批外資來華投資建場,外資的進入,促進了國內企業的技術進步和管理的改善。
2配合國家的產業政策,積極引導投資方向
我國稅收政策通過采取各種優惠措施,積極鼓勵企業投資于國家急需的行業和地區,對我國產業政策的調整起到了良好的配合作用。社會需求總量由消費,投資和政府支出構成,稅收是消費和投資的一個變量因素,對個收入和支出增稅將影響個人的消費支出;對企業收入和支出征稅,將影響企業的投資支出。稅收對需求總量的調節作用,主要是根據經濟情況的變化,制訂相機抉擇的稅收政策來實現經濟穩定。在總需求過度而引起經濟膨脹時,選擇增稅的緊縮性稅收政策,以控制需求總量;在總需求不足而引起經濟萎縮時,選擇減稅和實行稅稅收優惠的擴張性稅收政策,以刺激需求總量。3扶持補貼的迅速及時,增強政策效果
稅收優惠形式的稅式支出,是稅收收入過程和補貼過程同時實現的,減少了稅收收入的征收、入庫等過程,直接形成了財政的補貼,因此,較直接財政支出更為及時,減少了政策的時滯,增加了政策的時效性。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增長取決于生產要素投入的增長,生產要素包括土地、勞動和投資三個基本要素。土地要素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經濟的增長,但不會對經濟增長起決定性的作用,這已為世界各國的經濟建設實踐所證明。勞動要素由于在廣大發展中國家存在無限供給和發達國家的高失業率,也不會構成經濟增長的首要約束條件。因此,投資形成的快慢,將構成經濟增長的首要約束條件。
4實施出口退稅政策,推動了我國出口貿易
需求、投資和出口被稱為拉動經濟發展的三架馬車,我國的出口退稅政策,推動了通過對出口商品實行出口退稅政策,推動了國家進出口貿易的飛速發展,提高了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并增加國家外匯儲備。在總需求和總供給關系中,如果出現總供給過大或過小的經濟失衡,既可以通過控制需求來取得經濟平衡,也可以通過控制供給來實現經濟平衡。因總供給不足引起的經濟失衡,通常是由于供給結構不合理造成的,我國國民經濟中的某些部門,如高新技術產業、能源、交通、通訊等部門發展滯后;而其它一些部門,如紡織、機械、建材、鋼鐵等出現了供給過過大的情況。在這些情況下,就要通過調整供給結構來調節供給,促進經濟的平衡發展。
三、稅收優惠的政策控制途徑
稅收優惠政策在我國的稅收體系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是我國宏觀調控的一項重要政策,在促進我國經濟和諧發展的同時也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實施成本。它在發揮積極作用的同時,也存在著不少消極作用,是經濟發展的一把雙刃劍,又是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一項有力的工具。在實際制定與操作中,應盡量發揮優勢,控制劣勢,在此方面,各國都普遍采用稅式支出理論,將稅收優惠納入國家預算,建立科學規范的管理制度,以便深刻揭示其實質。OECD國家計算稅式支出的方法主要有三種:收入放棄法、收入獲得法和等額支出法。目前,各國對于稅式支出的理論和方法仍處在探索階段,還未全面完善,對于我國而言,應效仿國外的先進經驗與管理方法,結合我國的國情,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國的稅式支出預算體系,管理和控制稅收優惠,揚長避短,發揮更大效益。
【關鍵詞】假發票
一、假發票的表現形式
目前,假發票的制作技術日益加強,仿真度較高,一般人很難分辨出真假。綜合歸納來看,假發票的表現形式,具體可分為如下幾類:
1、發票主體虛假。第一,開具主體的虛假,包括兩個方面,其一為別的納稅人代開,即不該開票的人開了票;其二為向其他納稅人購入發票開具,即該開票的人用別人的發票開具。第二,被開具主體(受票方)虛假,也包括兩個方面,其一為沒有與自己相關交易行為的發生,而取得別的交易主體應取得的發票;其二為找發票入賬,且主要是定額發票。
2、發票內容虛假。即銷售對象、交易價格、交易數量等要素的虛假。第一,購少寫多的發票。購少寫多實際上就是購買的數量與發票上所填寫的數量或單價不一致,使得發票聯和存根聯差距很大,即所謂的“鴛鴦票”,從而達到偷稅漏稅的目的。第二,經營性、非經營性業務混淆。例如某些行政事業單位從事了應稅的經營性業務,但為了逃避納稅義務,開具財政部門監制的行政事業票據。第三,印章不全的發票。具體包括無稅務專用章、無經手人簽章以及無發票專用章。第四,虛構業務騙取的發票。即舞弊者為使非法開支達到合法報銷的目的,虛構經濟業務,到稅務機關騙取發票。
3、發票時間的虛假。具體表現為提前或者滯后開具或者取得發票,即未按照經營業務發生的正確時間開具或者取得發票,人為地更改時間。
二、假發票的危害
稅收是國家經濟的命脈,而發票則是國家征集稅收的主要依據,但目前日益泛濫的假發票卻嚴重導致了國家稅收的流失,例如建筑業的一本發票能虛開出上百萬甚至上千萬元的金額,這對國家的稅收收入造成了很大的損失。此外,假發票混亂了經濟的公平運行,某些企業利用假發票入賬則會虛增企業的營業成本,從而利潤徐建,最終則是危害了市場經濟的公平原則。而對于社會風氣的影響更是不容小視的,假發票的泛濫是基于貪污的漏洞之上的,大量不義之財流入個人要報,使得整個誰會腐敗滋生,誠信喪失。
三、假發票泛濫的原因
目前,我國經濟社會正處于轉軌時期,道德機制的約束卻未能同步發展,甚至較初期更為淡化,與此同時我國公民意識中的法制思想也未能及時建立。
1、賣方市場原因:高額利益的驅使。在制造假發票時是以本為單位進行成本合計,而到銷售終端卻是以份為單位進行出售,在這之間給予了不法分子很大的利潤空間。就2011年月發生在南通的稽查案例來看,不法分子以80元每本的價格為成本(每本25張),而最后賣出時,面值1萬元以下的每張價格為50元。由于這種高額利益的驅使,使得假發票的賣方市場極受歡迎,制售假發票獲取了驚人的暴利,卻造成了國家稅收的大量流失。
2、買方市場原因:偷稅逃稅的驅使。我國現行的稅收主要依靠發票來承載和反應稅收的稅收制度,一般稱之為發票稅收。在發票稅收下.不僅征稅憑票退稅也憑票,決定納稅人稅負高低的唯一“合法”依據就是發票,而納稅人都有著減少稅款支出、維護自身利益的天然本性,即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要求。因此很多企業從不法分子手中購買假發票,用以沖減生產成本、減少營業收入,從而達到減少納稅的目的。除此之外,更有公務人員使用代開職權受賄,虛開列支,中飽私囊。正是這種買房市場的極大需求,造成了假發票的泛濫。
3、企業管理人員原因:識別能力弱,法律意識弱。由于很多企業負責的報銷人員責任心不強,自身業務素質不過關,缺少經驗,甚至沒掌握發票原始審核的基本要素等原因,給予了不法分子販賣假發票的機會,進一步促使了假發票的泛濫。
4、各管理部門原因:各部門缺少配合,管理力度弱。主要管理機關,即稅務機關同公安機關的配合不到位,由于制售假發票從本質上來說是屬于犯罪的范疇的,應有公安機關查處,而稅務機關無權受理,因此稅務人員單獨查處假發票時,即使查到了買賣假發票的違法現象,仍舊無權阻止銷售。
5、法理制度原因:處罰力度小。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販賣假發票者,將被處以 1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的罰款;使用假發票者,僅被處以 1 萬元以下的罰款。除此之外,我國目前的《刑法》對販賣假發票的定罪更是有著條件限制。法律規定,制售假發票定罪需要的條件有二,一是印制假發票;二是銷售假發票 50 份以上。因此必須要有買、賣兩種行為才能定罪,持有、運輸假發票都不能定罪。從打擊角度上來理解相關規定,正是由于其懲罰力度遠遠不夠,使得假發票現象愈發猖獗。
四、假發票的識別
1、真假對比法。將發票同已經確認是真的發票相對比,由于真發票號碼是用進口機器及油墨噴制上去的,顏色黑且清晰,用放大鏡觀察發票號碼時,可看到是由很多分離的小黑點組成的,而假發票的號碼是普通技術打印,不如真發票號碼清晰。
2、印章識別法。開發票時要蓋上開票單位的發票專用章,一旦發現發票未蓋章、章蓋得模糊不清或蓋的章與開票單位名稱不相符,就要提防這是假發票。
3、書寫確認法。一是要看整個票面字跡書寫是否一致。 若不一致,則為多人所寫,應當考慮真偽問題;二是看票面有無涂改,若涂改過,則為有疑點發票 ;三是看大小寫金額是否寫在橫線和斜線上。 若是,則為有疑點發票;四是要看發票數額是否超限。發票金額超過規定限額,說明開票人缺乏限額常識,一般是非會計所為,故有假票之嫌。
4、經營范圍調查法。由于市場經營方式的多樣化,不可否認,個別單位特別是個體私營商家,出具超出經營范圍的發票,這種發票應視為假發票。
5、上下聯通觀法。國有企業和較大的集體單位, 由于內部控制制度健全,發票使用比較正規,內容真實,上下聯一致,而一些個體和私營企業就不一樣了,為了偷稅和吸引客戶,報銷聯按用戶要求填寫品名和金額,出具的票據存根和報銷聯不一致,出現大頭小尾現象,只要上下聯一起通視,就會顯露無疑。
參考文獻:
關鍵詞:稅收籌劃;財務管理
中圖分類號:F273.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07)09-0102-02
1 稅收籌劃的定義、特征及對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的意義
(1)稅收籌劃的概念與特征。
稅收籌劃(Tax Planning),是納稅人在遵守現行稅法及其它法規的前提下,在稅收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充分利用稅法所提供的包括減免稅在內的一切優惠,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等事項的事先安排和籌劃,對多種納稅方案進行優化選擇,從而取得節約稅收成本,實現企業價值或股東財富最大化的活動 。
稅收籌劃與避稅相比具有如下特征:
①避稅是通過鉆稅法空子以取得稅收利益,無助于人們的長期資本融通,因為漏洞一旦曝光,投資者可能要陷入困境。稅收籌劃需要較長遠的眼光,至少不短于5年。
②稅收籌劃不僅僅著眼于法律上的思考,更重要的是要著眼于總體的管理決策上。
③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時,除了要通曉稅法外,必然要旁及到與投資決策相關的其他法律法規;而避稅則不同,瞄準的只是稅法上的漏洞。
④公司對促進公眾利益應負有社會的責任感,稅收籌劃必須符合國家的政策導向,而不能像避稅那樣損公利私。
⑤避稅尤其是偷稅,要承擔政府實施懲罰的風險,懲罰的付出往往大于正常的稅收付出,所以只有稅收籌劃才是可靠的。
⑥納稅人關注著如何賺取利潤,但更關注的是其繳納所得稅后的凈利潤。公司的目標不在于利潤最大化,而在于稅后所得的最大化,稅收籌劃便是為了實現后面這一個目標。
(2)稅收籌劃在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的意義。
①稅收籌劃是實現企業財務目標的重要手段。
企業的財務目標是企業價值最大化,稅收作為企業的一項支出,其數額大小直接影響稅后利潤的多少,企業價值的大小。,企業通過財務、經營、組織、交易事項的安排,在不違反稅法的前提下,選擇最優納稅方案,努力使稅負減少,稅后利潤最大,企業價值最大化。
②稅收籌劃是企業財務決策的重要內容。
財務決策主要包括籌資決策、投資決策、利潤分配決策三大部分,這些決策都與稅收問題密切相關,稅收籌劃對每項決策都有重要影響。在籌資決策中,不同的籌資方式獲取的資金,其成本的列支方法在稅法上所作的規定有所不同,是在稅前列支還是在稅后列支直接影響企業的負擔,企業必須認真籌劃,選擇最佳的融資方案。在投資決策中,稅收政策不僅影響投資的方式、地區、行業,而且對投資收益也有較大-影響,也必須研究稅收籌劃。在利潤決策中,稅收政策不僅影響利潤的分配,而且對累積盈余也有制約作用,同樣需要進行稅收籌劃。可見,稅收因素影響財務決策,稅收籌劃貫穿于財務決策的各個階段,成為企業財務決策的重要內容,是企業進行財務決策不可缺少的一環。
③稅收籌劃是跨國公司開拓境外市場必須研究的重要課題。
隨著改革開放向縱深發展,企業的國際交流日益擴大,生產經營者的跨國經營活動日益增加。企業向國外投資時,是去日本投資還是去荷蘭投資,或者干脆在本國投資,是設立海外子公司還是設立海外分公司,稅負的差異很大,企業必須進行精心的稅收籌劃,才能獲取最大的效益。
2 稅收籌劃在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的主要應用
企業稅收籌劃與現代企業財務管理有著密切的聯系,主要表現在:①企業的行為要受市場經濟環境的影響,更要受企業財務管理體制的影響。②稅收籌劃離不開企業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的基礎,而且稅務會計目標內涵之一是要服務于現代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可見,企業稅收籌劃與現代企業財務管理是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的關系。稅收籌劃在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的應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稅收籌劃與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目標。
財務管理目標是指財務管理工作要達到的目的,它是財務管理工作的起始條件和行動指南,也是財務理論和方法體系賴以建立的基礎。可見,財務管理目標就是企業基于社會經濟環境的約束與自身價值判斷而推動資本價值運動所欲達成的目的,它規定著企業理財行為的空間與時間軌跡,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總體目標的有機組成部分。 財務管理目標具有多變性,它受制于當時的政治、經濟環境,從某種意義上說,它是環境的產物。綜觀國際國內財務理論叢林,財務管理目標多種多樣,主要有“企業經濟增加值最大化”、“利潤最大化”、“股東財富最大化”、“資本配置最優化”、“企業價值最大化”等。稅收籌劃的目標應該包括減輕自身負擔以獲取經濟利益最大化、獲取資金時間價值、實現涉稅零風險、提高自身經濟利益以及維護主體合法權益,而其中減輕自身負擔以獲取經濟利益最大化是其中最本質最核心的部分。稅收籌劃是一種理財活動,也是一種策劃活動。
在稅收籌劃中,一切選擇和安排都是圍繞著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來進行的,兩者的終極目標是一致的。從根本上講,稅收籌劃應歸結于企業財務管理的范疇,它的目標是由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決定的。也就是說,在籌劃納稅方案時,不能一味追求納稅負擔和成本的減少,因為稅負的減少并不一定會增加股東財富,同時那樣有可能忽略因該籌劃方案的實施引發的其他費用的增加或收入的減少,必須綜合考慮采取該稅收籌劃方案是否能給企業帶來絕對的收益。因此,決策者在選擇籌劃方案時,必須符合財務管理的目標。稅收籌劃既受財務管理目標的約束,其本身反過來又對財務管理目標產生影響。
(2)稅收籌劃與現代企業財務管理對象。
財務管理的對象是資金的循環與周轉。如同人體的血液,只有不斷地流動才能保持人的健康一樣,資金只有在企業里不斷循環周轉,才能實現企業的增值。
企業的應納稅金不像對營業性債務的本息支付或對所有者的股利分派那樣具有較大的彈性,它對企業的現金流量表現出一種“剛性”約束。稅法對企業的要求就是要企業履行納稅義務,及時足額地繳納稅金。如果企業因現金拮據而不能按期足額支付稅款,對企業的市場信譽、形象以及長遠利益都有極大的損害,而且還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作為財務管理工作者必須充分認識到稅金是企業現金流量的重要組成部分,并且具有強制性和剛性,在進行現金流量的預測時,必須充分考慮這一部分的影響。因而,企業的稅收籌劃應以稅收法規為導向,對企業財務活動中的納稅問題進行籌劃,以保證企業資金正常運轉。
(3)稅收籌劃與現代企業財務管理職能。
財務管理職能包括財務計劃、財務決策和財務控制。稅收籌劃是財務決策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決策系統由五個基本要素組成:決策者、決策對象、信息、決策的理論和方法、決策的結果。稅收籌劃作為財務決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對此五要素均相應提出了要求:它要求上至董事長,下至一般的財務工作者都要樹立稅收籌劃的觀念;決策時不可忽視籌資、投資和分配過程中的納稅問題;決策時需要提供納稅信息;稅收籌劃同樣離不開財務決策常用的方法和手段,如定量和定性分析等;籌劃的結果同樣要用來指導人們的納稅行為。總之,稅收籌劃是企業財務決策的重要組成部分,納稅因素影響財務決策,稅收籌劃是企業進行財務決策不可缺少的一環。通過納稅籌劃可以實現財務決策的最終目標。同時,我們也要認識到稅收籌劃的實質就是對納稅進行事先的計劃,稅收籌劃落到實處離不開控制。可見,稅收籌劃與財務管理職能密不可分。
(4)稅收籌劃與現代企業財務管理內容。
籌資、投資、經營和股利分配是財務管理的四大內容。稅收籌劃對財務管理的四大內容都有重要影響。例如,在籌資中,由于不同的籌資方式獲取的資金成本的列支方法在稅法中所作的規定有所不同,是在稅前列支,還是稅后列支直接影響企業的負擔,企業必須加以認真籌劃,選擇有利的融資方案。又如,投資者在進行新的投資時,基于節稅和投資凈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可以從投資地點、投資行業、投資方式等幾個方面進行優化選擇。此外,稅收政策對利潤的分配,以及累積盈余也有制約作用,同樣需要稅收籌劃;企業經營活動中稅收籌劃的空間更大。總而言之,稅收籌劃貫穿于財務管理的各個過程,融于財務管理的各內容之中。
(5)稅收籌劃與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環境。
企業的理財過程是一個開放系統,它與各方面發生千絲萬縷的關系,該系統以外的各種因素都對財務活動產生重大影響。這種影響表現在:①為財務管理活動順利地進行提供便利和機遇,如提供有效地籌資對象和有利的投資項目;②對財務管理活動提出制約和挑戰,如規定成本開支范圍、緊縮銀根和增加稅負等。理財環境是公司財務管理賴以生存的土壤,是公司開展財務活動的舞臺。只有弄清公司財務管理所處環境的現狀和發展趨勢,才能把握開展財務活動的有利條件和不利條件,為公司財務決策提供充分可靠的依據,提出相應的戰略措施,提高財務工作者對環境的適應能力、應變能力和應用能力,以便更好地實現財務目標。影響企業財務管理的環境因素包括政治、法律、文化、經濟等方面的內容,企業的稅收籌劃作為財務管理的組成部分同樣受到這些環境的影響。而稅收籌劃直接影響企業的現金流量,繼而影響企業的價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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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假發票 鑒別 防治機制
我們通常所說的發票,是指因購買商品或支付勞務報酬而取得的有效憑證,它是證明經濟業務內容和資金流向的重要憑證,一般包括存根、發票、記賬3個聯次。存根聯由開票方留存備查,發票聯交給付款方作為已付款的憑據,記賬聯是開票方記賬的原始憑據。一張完整的發票必須在發票上注明名稱、代碼、號碼、開票日期、付款方名稱、單價、數量、金額、業務內容、開票單位加蓋的發票專用章等內容。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是稅收,而發票是國家稅收的重要依據,但現在各種假發票的盛行和蔓延,不僅嚴重影響了我國的社會經濟發展,還減少了國家的稅收。本文從假發票的定義著手,就如何鑒別假發票和如何建立防治機制談一點粗淺的認識。
一、假發票的定義
人們一般認為假發票就是未經稅務機關驗證,擅自印制銷售的“假”發票,其實“假”發票還應包括那種雖然出具的是經稅務機關驗證的正規發票,但經濟業務是虛構的“真發票”。其具體表現形式包括有:“真事假票”、“假事假票”和“假事真票”3種。“真事假票”是不良商家提供的未經稅務機關驗證的“假”發票,不良商家的行為目的就是為了偷逃稅款,攫取不正當利潤。“假事假票”是經辦人員與商家虛構經濟業務,而商家開具的發票也是未經稅務機關認可的“假”發票,經辦人員虛構經濟業務目的就是為了回單位報銷套取利益,而商家開具假發票目的是為了偷逃稅款。還有一種是“假事真票”,這類經濟事項最容易被人忽略,認為發票是“真”的,經濟業務也是“真”的,其實這種經辦人員聯合商家虛構經濟業務,很大的可能性就是為了套取國家和單位的資金,謀求不正當利益。
二、假發票的鑒別
財務人員的一項基礎工作就是對經濟業務的審查,而審查的基礎就是對原始憑證的審查,這其中對原始發票的審查就是重中之重。財務人員如何鑒別經濟業務的真實性,鑒別發票的真假就是財務人員能力的體現。下面對假發票的鑒別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發票本身造假的鑒別
凡是由稅務機關監制的真發票均有幾種防偽標識,并印有水印,而假發票由于印刷水平有限,與真發票相比有明顯差別,有的假發票上防偽標識不清楚。從這些方面可以通過肉眼和手感就能鑒別。
(二)經濟業務內容造假的鑒別
發票一般以本為單位,號碼連續,一般是25張為一本,比如1-25,26-30,31-75等。如果出現發票號碼順序和時間順序不一致的情況,則該經濟業務內容可能為“假”;如果開票日期相隔很久而票號連續或接近,則該經濟業務內容可能為“假”;有些發票號碼連續或接近并同屬一本發票上的,而所蓋印章卻是不同單位的,則該經濟業務內容可能為“假”;
(三)發票記載內容造假的鑒別
財務人員要加強對發票記載內容的核查,通過核查發票上單價、數量和總金額的勾稽關系發現疑點,從而判斷該經濟業務是否造假;對于開具“大頭小尾”發票的鑒別是通過看發票金額填寫是否錯位,復寫痕跡等方式。
三、假發票的防治機制建設
假發票的盛行對國家稅收的管理和經濟秩序的穩定產生了非常不利的影響,需要重點加強對其的防控,需要從多個角度進行努力,積極做好防治機制的建設。
(一)源頭控制
國家應改進發票管理方式,加強對發票的印刷單位的管理,從源頭上堵塞“假發票”印制的漏洞。同時加大對印制和銷售“假發票”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打擊經辦人員利用“假發票”套取國家和單位資金的行為,還要嚴厲查處發票開票人不按規定開具發票的違法行為,減少偷稅漏稅行為的發生。
(二)提高技術
國家應加強發票的數字防偽技術,提高發票的印刷水平,增加制假者制售假發票的難度,使其不易被偽造。同時應加大對制假售假行為的打擊力度,使其不敢制假售假。
(三)完善平臺
國家應完善相關平臺的建設,統一相關省市平臺的數據流,為查詢發票真偽提供便捷的途徑;設立假發票曝光平臺,通過平臺集中曝光假發票。
(四)抑制需求
要進一步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強對行政消耗性支出的監督管理,全面推行財務公開制度,嚴格執行部門預算,采取資金集中支付、大宗物資集中采購等制度,要讓所有資金都能得到嚴格的監督,從而從根本上抑制對假發票的需求。
(五)外防內控
要加強的假發票的外防內控。建立一套嚴格的審查制度,對外,最大限度地防止假發票流入單位,要嚴格財務報銷流程,加強對發票基本要素的核查,重點對發票上標明的經濟業務內容、數量、金額、開票時間和簽章等要素進行詳細核查,加強實物驗收制度,必要時進行延伸審查。對內,要加強對經辦人的廉政警示教育,杜絕其使用假發票的僥幸心理。
(六)提高能力
通過舉辦培訓班、座談交流等形式普及發票基本知識,提高發票相關人員對假發票的鑒別能力。尤其是財務人員要提高自身對假發票的鑒別能力,嚴格發票審核報銷程序,杜絕假發票報銷的發生。
我國假發票泛濫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還是防治制度的不健全,所謂“沒有需求就沒有市場”,只有把防治制度真正建立起來,才能有效遏制假發票的泛濫。
(作者單位為重慶市北碚區公安消防支隊)
[作者簡介:何孟波,本科,會計師,研究方向:會(審)計,財經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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