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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濟發展日益迅速的今天,人地矛盾也日益尖銳,不合理的土地利用和布置格局,不僅浪費了我國土地資源,更制約著我國經濟的發展,所以充分認識到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尤為重要。作為土地管理部門,一定要培養每一位公民節約集約用地的意識,落實節約集約用地責任,保證我國土地資源可持續發展。實現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即實現土地生產力可以持續增長,保護土地資源生產潛力和防止土地退化,最終實現良好的經濟、生態和社會效益,進而達到生態合理、經濟有效和社會可接受的目的。所以我們要樹立正確的用地觀,從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積極推進節約集約用地,保持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
一、我國土地資源利用存在的問題
我國雖然地大物博,但是人均資源卻很少,而日益增加的人口更對土地尤其是耕地進一步的增大需求,人增地減的矛盾將會進一步加劇。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土地利用結構、布局不合理
在城市里,建筑用地不夠集中,盲目的批地和上項目,導致結構失衡,整體的集約利用程度不高,而在農村,閑散土地大量的存在,低效利用,導致土地浪費非常嚴重。
2.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經濟的發展對土地資源的依賴程度越來越高,隨著工業、建筑用地的增加,耕地數量越來越少,可以耕地的面積也越來越少,雖然一些土地為潛力土地,但是要根本變成耕地是不可能的,所以這將日益加劇土地的供需矛盾。
3.不合法用地
部分地區為了GDP的增長,盲目的進行招商引資,為了項目可以盡快落地,不惜違規違法,使用農用地搞非農建設;私自突破開發區的范圍,并以各種名義設開發區,最后就是沒有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審批手續,就擅自征地和供地用于施工建設。
二、我國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措施
1.合理規劃,總體調控
只有規劃才能有計劃,才能使得土地在一定程度上適度的利用,才能保證土地的利用強度和收益水平可以達到最佳的狀態,而且其影響也是長遠的。但是目前土地利用方式、結構不合理,這些都是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的原因,所以只有從整體上規劃好和統籌協調好,才能充分發揮好土地資源的利用價值。作為土地管理部門,一定要做好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嚴格控制用地總量,盡可能的使每一個項目都做到用地合理,布局合理,每一寸土地都得到節約,大力提倡集約用地勢在必行。
2.建立節約集約用地制度
出臺《關于節約集約用地試點的實施意見》,推行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推動城鄉規劃、建設等相關制度和政策的創新,形成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氛圍和改革創新的政策環境;其次就是要完善用地指標項目管理,試行的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差別化”管理,試行“集中下達、一次審批、分期執行”新機制。最后就是要優化征地報批程序,完善好失地農民的保障體系,深化土地有償使用制,擴大土地有償使用面,試行地下空間有償使用制度。
3.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節約集約用地,不能一搞建設就使用新的土地,要想方設法將廢棄的、閑置的和低效的土地作為重新利用的研究對象,對這類土地進行全面的清查,并加以處置,起初處置起來肯定有困難,所以一定要制定詳細的方案,以此為突破口,進而帶動整個閑置土地,閑置土地一般成因是比較復雜的,所以在執行法律法規的時候一定要多考慮歷史因素,重在問題的解決上,進而最大程度的發揮土地的效益,不同的閑置土地要區分對待,收回確實是一項比較強力的措施,但真正的目的不在于收回,而在于重新建設,讓閑置的土地真正的發揮其應有的效應。總之,閑置土地處理的整個程序一定要加強監管和規范審批,讓土地和開發利用狀況清晰明了,新開工項目不要再出現閑置現象。
4.發揮市場配置作用,完善建設用地儲備制度
目前,我國土地的現狀正處于政府配置向市場配置轉化中,為了增強政府對土地調控的能力,解決土地市場早期出現的總量失控,促進土地市場可以健康發展,建立起來土地儲備制度。通過土地儲備,使政府具有掌握土地的“統一收購權”,確保土地供應合法性,減少違法用地的出現,為建立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高效土地市場打下基礎,這樣既可滿足城市發展和市場的需求,還可以有計劃的適時適量的供應土地,更為重要的是政府對土地市場的調控能力大大提高。
5.提高公眾參與程度
土地的開發利用涉及各行各業,所以有必要吸收社會公眾參與土地規劃制定,這樣不僅可以提高規劃的科學性,還可以增強社會意識,更有利于規劃的實施。雖然公眾參與會浪費一些時間和金錢,但是這樣的舉措充分體現了民主意識。從社會角度、社會公平和提高規劃科學性的角度分析,提高公眾在規劃制定中的參與程度是必然的趨勢;具體做法就是首先要建立民主科學的規劃程序,讓公眾參與成為不可缺少的環節,在編制的過程中一定要多聽取廣大市民的意見,取得共識;其次,在土地規劃中要考慮彈性,以便于依法修改,盡量做到不損害廣大群眾的利益;最后就是在實施的過程中,一定要加強監督,建立起公眾監督的制度環境和渠道,從而保證規劃目標的實現。
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強工業化和城鎮化的發展,占用大量的土地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我國的人口還在增加,供需矛盾日益尖銳,所以開展節約集約用地不可動搖,而且要保證發展必須是科學、協調和可持續的,所以我們一定要建立起正確的用地觀,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積極的推進節約集約用地,保證用地可持續發展。
三、結語
綜上所述,要堅持完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的實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最大程度的維護土地的合法權益,推行;盡管此項任務責任重大,但是關于我國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現狀和發展前景的思考要繼續進行,不能間斷。
參考文獻
1我國土地的利用和管理現狀
土地管理是依據人民的意志對土地資源進行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等方面的綜合性管理工作,包括維護土地制度、調整土地關系、合理利用土地等方面工作。目前,我國存在著很多土地資源利用不合理的現象,很多土地的質量不斷退化,土地浪費的現象十分普遍,存在著水土流失、土地鹽堿化、沙漠化、亂占土地等等問題,還有不少地區缺乏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正確認識,沒能依法利用土地資源,有些地區為了經濟發展而不計土地資源浪費的代價,很多地方政府不根據實際需要大肆建設廣場、拓寬馬路,各種違法用地現象比較嚴重。
2改善我國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措施
2.1改善我國土地利用現狀的工作內容
合理的利用土地資源,是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需要我國人民尤其是各級領導提高合理利用土地的認識,真正遵循生態學規律走可持續性利用的路線,針對我國土地資源受到嚴重破壞的實際情況,需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2.1.1保持水土
我國水土流失的問題十分嚴重,在上世紀90年代末期我國已有超過1/3的土地存在水土流失問題,保持水土工作需要做好工程、生物和耕作措施等防治措施,通過建立水土保持林、多元化利用土地等等方式來防治水土流失。
2.1.2集約節約用地
目前我國林地、草地、耕地等用地的利用率比較低,要在土地開發利用上以節約為指導方針,引入市場機制,制定優惠政策,改變傳統的粗放利用模式,讓經濟、生態和社會效益得到統一。
2.1.3加強林牧漁土地資源保護
長期以來我們過于重視農田,忽視了林牧漁用地,使得土地結構出現嚴重的失衡,導致耕地資源也遭到了大范圍的破壞。各地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合理調整土地利用的結構,適當的退耕還林或是退耕還牧,做好林牧漁用地的保護工作以保護耕地和環境。
2.1.4科學規劃城鎮用地
目前我國很多城市還以“攤大餅”的發展模式浪費著大量的土地資源,為了獲得土地增值收益“圈而不用”的情況十分多見,園區違法用地的現象比較嚴重,整體的土地利用結構失衡,生活用地所占比例過小等等。城鎮用地要走集約發展的路線,通過合理布局、扶持郊區農村、保護林地、生態農業等措施來實現城鄉一體化的良好用地模式和生態環境。
2.1.5保護好礦區用地
我國的礦產資源在總量上比較豐富,礦區開采引發了很多的地質災害,使得礦區的生態環境遭受了極大的破壞。礦區用地需要建立完善的規劃體系,加強管理工作的執行力度,做好環境的監控和保護、修復工作,施行“科技興礦”的方針來提高礦產資源的開采利用效益和礦區土地的利用水平。
2.2如何做好我國土地的利用和管理工作
2.2.1嚴格施行土地基本國策
我國人口的不斷增長和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持續加速要求我國的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必須嚴格施行土地基本國策,珍惜并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做好耕地保護工作。
2.2.2合理的利用征地補償費
在征地過程中要保護農民的權益,財政、監察和審計等部門要對補償費的整個流程進行監督,村財務也必須實施公開制度,在使用大額補償費時需要超過三分之二的村民同意,積極引導村民組織將補償費用于生產建設,興建鄉村企業為失去土地的村民提供就業機會,采取教育培訓等方式提高村民就業能力,引進新的農作物品種和技術等等,合理的利用土地補償費盡量實現農民利益的最大化。
2.2.3土地利用和管理要接受社會的監督
土地管理工作要嚴格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通過信息制度來做到公開透明,公開土地出讓的計劃、信息和結果,將違法用地的信息也要進行公開,實現信息資源的共享讓公眾能夠簡單快捷的獲得基準地價和土地登記等信息,讓土地利用和管理接受社會的監督。
2.2.4提高土地管理人員的素質
要加強對土地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講授法律知識、實際案例等提高人員的業務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根據崗位需求進行針對性的培訓,尤其要重視培養管理人員正確的思想政治觀念。
近幾年來,我市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積極探索和努力推進經濟增長方式、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管理方式的根本轉變,土地利用率不斷提高,做到既節約集約用地,又支持、保障和服務了全市經濟社會的科學發展。
一、強化規劃引導和調控,嚴把土地供應關口
嚴格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從項目預審、用地規模、用途管制等方面把好土地供應關口。一是嚴格項目預審。堅持對所有招商引資項目在對外推介前,嚴格按國家產業政策、用地規模及性質、擬選址是否合規、環保能否達標、投資強度等方面進行前置審查。對能夠滿足上述條件的項目,才準許進入項目庫,正式對外招商,以增強招商引資項目的可行性和落實效率。二是嚴格控制用地規模。對符合用地條件的項目,要求項目單位通過技術創新和優化工藝設計方案,最大限度地減少土地使用量。例如在華能**電廠、**鋁廠技改和配套的冷軋廠等項目的供地過程中,通過技術創新和優化工藝設計方案,使實際用地與原設計相比節約用地均達20%以上,僅這3個項目就節約使用耕地500多畝。三是嚴格土地用途管制。在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項目用地與批次用地選址時,認真落實保護耕地尤其是基本農田的責任,首先充分利用存量土地,盡量不占耕地,必須占的盡量少占,能用劣地的不用好地。如20**年在為總投資8億元的聲威水泥項目選址時,積極動員項目單位在靠近石灰石礦的荒山溝里選址建設。結果,該項目邊造地、邊建設、邊生產,從一期到二期,生產與治理同步進行,用地與采礦統籌考慮,既解決了該項目建設用地、節約了耕地,又縮短了企業生產原料的運輸距離,降低了企業生產成本,實現了企業效益最大化。又如20**年市重點建設項目**鋁廠配套項目選址時,企業出于自身設施配套完善和運輸距離的考慮,提出了就近占用基本農田的要求。市政府在堅決否決的同時,到該企業耐心宣傳和解釋國家土地政策,并組織有關單位在閑置工礦土地、未利用地和空心村中找地,幫助企業解決項目用地困難。目前,鋁合金項目和2.5萬噸碳素項目用地已在已搬遷企業的廢棄場地中解決,熱軋項目用地在**電解鋁廠區內解決,12萬噸碳素項目和冷軋項目也已向企業提供了多處選址意見,供企業選擇。
20**年以來,市國土資源部門共審查用地項目100多宗,供應各類項目用地6**6.3畝,否定不符合規劃的項目17個,要求減少用地規模的項目11個,減少用地1500多畝,有效的制止了浪費土地、粗放用地的行為。
二、內涵挖潛、“騰籠換鳥”,盤活城市閑置土地
盤活城市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是集約節約用地、實現城市建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在這方面我們采取了三條措施:一是全面清查、建立臺帳。針對我市行政中心南遷至新區后原辦公用地閑置、國有企業原劃撥用地低效利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部分單位、企業存在閑置土地的狀況,市政府組織了全面的清查核實,建立了載明項目名稱、使用單位、位置、面積、用途等內容的存量土地臺賬,并定期復查,摸清了存量土地的家底。二是回收儲備、逐宗盤活。對各類閑置未用、低效利用的土地,有計劃地按照資產評估制定收購補償方案市政府審批完成收購納入土地儲備公開投放市場的程序逐宗盤活。近幾年來,已先后對市耐火廠、**賓館片區、市工人文化宮片區、市農業局、市水務局、市**局和武警**市支隊等單位30宗270.45畝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處置22宗192.01畝,實現土地收益5352.8萬元。近期,還要對20**年清查出的城市規劃區范圍內69宗1420畝閑置土地有計劃地分類處置。三是土地置換、“騰籠換鳥”。**是個老工業城市,隨著科技進步、產業結構調整以及部分礦山企業的資源枯竭和軍工企業的外遷等,不少國有企業處于停產半停產或破產狀態,企業用地大量閑置。但由于這些企業用地均屬過去劃撥用地,企業領導和職工“土地國有”的認識還不到位,企業長期形成的資產、債務、職工安置等難點問題很難迅速解決,利用這部分閑置土地,難度很大,必須統籌考慮,綜合處置。為了合理利用這部分土地,我們嘗試在這些閑置用地上安排新的工業項目,進行產權置換,既可盤活土地,又能解決新項目的配套設施,還可安排下崗職工,可謂一舉多得。如市東風建材廠通過土地使用權置換,將企業原用地安排為聲威特種水泥生產項目用地。既合理使用了閑置土地,又優化了產業布局。又如,考慮到即將破產的西北耐火材料廠有鐵路專線、靠近石灰石礦山、又有熟練勞動力等因素,去年我們在該企業原用地安排了一條日產4500噸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產線項目。
三、強化農村宅基地管理,積極推進“空心村”治理和土地整理
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積極推進“空心村”治理,大力實施土地整理,這是增加耕地節約耕地的有效途徑。
一是以規劃為龍頭強化村莊建設和宅基地管理。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按照“控制用地總量,合理布局,節約用地,保護耕地”的原則,農業、規劃、國土等部門密切配合,組織、指導修編完善村莊建設規劃,做到“農村居民點用地規劃、移民搬遷、空心村改造、地質災害防治”四結合,規范宅基地管理并合理利用村內閑置土地。在村莊建設規劃實施中,將拆遷閑置舊宅和影響規劃實施的構筑物后的新增用地,優先安排用于完善村內主干道路、水、電等基礎設施,修建“兩委會”、“兩基”、**派出所及健身廣場等公益項目。
二是積極推進“空心村”治理。由于新建住宅、移民搬遷等,使農村出現了不少的廢棄村莊——“空心村”,形成了對土地的浪費。治理“空心村”,對廢棄的宅地進行復墾,既可增加耕地,又可提高農民收入,同時還有利于改善環境。如去年實施的印臺區印臺鄉東塬村二荒地和舊宅基地復墾項目,復墾整理土地480畝,新增耕地323畝,使該村人均耕地由復墾前的1.48畝增加到復墾后的2.1畝,人均增加耕地0.6畝,同時還提高土地的等級,改善了景觀形象。過去4年我市已完成54個村莊土地整理復墾,新增耕地106**畝。去年,我們組織對全市未經整治的整體廢棄村莊、“空心村”土地狀況開展了一次全面調查,摸清了廢棄村莊、“空心村”分布及土地利用現狀,提出了185個整體廢棄村莊、114個“空心村”的1.57萬畝土地復墾整理的3-5年規劃,并在此基礎上制定年度整治計劃,實行“一村一策”,全面提速我市的“空心村”治理工作。
三是大力開展土地整理項目。近年來,我們已完成投資1.27億元,在土地開發整理條件比較成熟的村鎮實施了一批以基本農田整理、工礦廢棄地復墾等為主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新增耕地面積309**畝,項目區田、水、路、林、村得到綜合整治,耕地等級提高1-3級,耕作條件得到較大改善,年度平均新增加了97.12萬公斤的糧食產量,為農民增加直接收入951.78萬元,農民年人均增加直接收入21元。
四、堅持實施廢棄礦山治理工程,實現土地利用和生態效益的統一
由于過去礦山企業重開采輕治理現象突出,對礦山環境治理投入不夠,導致正在生產、閉坑的礦山環境惡化,嚴重影響**乃至陜西的對外形象。為此,我們積極探索建立完善礦山地質環境管理有關規章制度、編制礦區地質環境治理恢復總體規劃、落實礦山環境保護措施,同時以廢棄礦山環境治理的“三項工程”為抓手推進治理工作。這“三項工程”分別是:
1、210國道川口段石灰石廢棄礦山環境治理項目。210國道是我省重要的南北通道,其**段的環境是我市重要的形象窗口。市政府連續五年,分五期工程,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結合,完成了川口至市水泥廠廢棄石灰石礦山環境治理工程,將北市區南大門川口地區嚴重影響市容觀瞻的石灰石廢棄礦山遺留的245畝土地治理為城市綠地,使210國道川口段兩側環境明顯改觀。
2、**露天煤礦地質環境治理恢復項目。**露天煤礦是已停止開采的廢棄礦。我市從2004年開始,先后實施完成了**露天煤礦北坑地質環境治理恢復項目一、二期工程和**露天煤礦廢棄礦山農業綜合開發土地復墾項目,共治理地質環境嚴重惡化的露天采坑北坑及擾動區土地1804畝,修建小型湖泊1個,新增林地184.25畝、草地51.77畝,復墾新增耕地740畝。
3、史家河煤矸石山土地復墾項目。史家河煤矸石山距城區較近,同時存在滑坡隱患。經認真調研論證,我們因地制宜提出了史家河480畝煤矸石山土地復墾項目規劃,并在省市兩級財政的支持下,完成了史家河煤礦矸石山土地復墾項目。復墾新增耕地330畝,新增城市綠地150畝,徹底消除了三里洞東山區域的煤矸石污染和滑坡隱患。
經過幾年來堅持不懈的治理,已有2500多畝的廢棄礦山土地得到充分利用,礦區生態環境得到改善,城市形象得到改觀,實現了廢棄礦山土地利用和環境效益的統一。
五、土地供應“招拍掛”,形成節約用地約束機制
在強化規劃、計劃對新增用地實行宏觀控制的同時,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作用,形成節約用地約束機制。
本文作者:林康勞本信工作單位:南寧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南寧市工業用地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包括一些產業園區中也不同程度存在此類情況。土地管理部門近期開展的土地清查結果顯示,當前南寧市的土地工作正面臨著建設用地迅猛增加,耕地面積急劇減少;已批用地閑置,土地資源浪費嚴重;土地利用粗放,集約利用效率低下等嚴峻問題。南寧市中心城區還存在不少工業用地性質的老廠房、老倉庫等,迫切需要建立合理合法的土地用途變更機制,通過“騰籠換鳥”、“退二進三”等方式提高其利用效率。(二)淘汰型產業用地的退出機制尚未建立由于城市經濟迅猛發展和產業升級快速調整的影響,產業用地的結構安排和空間分布一直處于動態發展變化過程中。各產業存在不同的壽命周期,一個符合產業升級發展方向的項目很可能在項目落地過程中已經轉變成了“夕陽產業”,而南寧市在目前情況下,按程序由項目立項到投產,正常地、較快地走完各步驟,都需要一年半時間。由于對產業升級換展規律認識的困難以及產業用地批租固定年期的限制,導致目前很多工業園區的產業用地調整面臨較大困境。一方面,新增建設用地日趨緊張的供給導致符合產業升級換展方向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供地不足。另一方面,落后產業一旦獲得土地就將長期低效占有,淘汰型產業用地的退出機制尚未建立,部分傳統產業甚至還以新興導向產業的名義獲取了大量土地。如在南寧市快速環道兩邊的某些大規模圈地的所謂現代物流產業園區,大量占用工業用地,其實就是簡單的貨物堆場與停車場,土地的利用效率非常低。(三)工業用地多頭管理,管理效率有待提高就當前工業用地管理的現狀而言,政府的工業用地管理已經呈現出多頭管理的弊端。例如,就產業用地“招拍掛”而言,整個流程從制定工業用地年度計劃、確定出讓地塊、設定產業準入條件、用地預審、確定出讓方案到最終土地出讓,整個過程涉及到市區(縣)兩級國土資源管理局、發改委、工信委、規劃局、環保局等諸多政府管理部門,各個部門存在諸如信息共享不足、溝通機制不暢等問題。工業用地各管理部門如何攜手建立一個工業用地管理平臺,強化各部門之間的分工與合作機制,規范辦理流程,強化監督尚需進一步完善和改進。(四)土地的用途限定制度沒能很好地加以落實為了爭取項目,一些地方和開發區故意壓低招商引資門檻,或通過提供各種補貼和稅費減免,競相變相壓低地價搞惡性競爭。根據南寧市現行基準地價確定原則,工業用地的基準地價只有商業用地的1/4,而實際出讓價格,工業用地只有同類地段商住用地的1/5到1/10,甚至更低。在此背景下,通過協議出讓方式,從政府手中獲得廉價的工業用地,然后將其轉為商業用地,從而獲得豐厚的利益。如華南城項目的建設,名為倉貯用地,但在市場上層還疊加上了普通成套住房。20多萬平方米建筑面積無法確權定性。還有一些土地使用性質為工業用地,卻開辦了商業用地才允許建設的汽車交易市場,并且順利拿到產權證。在發展經濟的過程中,這種大型工業企業的特殊“贏利模式”,在數年間已演化成一場大規模的工業圈地運動。(五)現行工業土地使用權獲取模式與工業經濟發展要求存在不協調的情況按照土地儲備和工業用地公開出讓的有關規定,儲備土地完成前期開發整理后,納入土地供應計劃,由國土資源局統一按招拍掛方式組織供地。該模式規范了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程序,但與工業經濟發展對土地使用的“質”與“量”的要求還有不小的差距。一是公開出讓制度全面實施后,采用的是“先供地后項目”的模式,供而未用的現象造成了土地閑置和對有限土地資源的囤積。二是單一的“價高者得”的市場規則,有礙于工業區域產業導向的實現。開發區或工業園區按照各自的產業發展規劃,對入園區的工業項目均有明確的產業導向和入園評估條件,而現實中以掛牌為主“價高者得”的市場規則,降低了項目的可控性,加大了項目的落實難度。三是招商項目不一定能夠競得土地,增加了企業投資的不確定性。與協議出讓相比,工業用地公開出讓特別是掛牌和拍賣,企業主將面臨“三個不知道”,即不知道企業用地成本是多少,不知道能否競得土地,不知道工程何時能開工。給地方政府定向招商項目以及有特長企業項目的引進造成困難,削弱了企業主對工業企業投資的意愿。四是公開出讓程序較復雜,競得土地時間較長。公開出讓工業用地,與以前相比增加了審批環節,延長了報批材料運轉時間,不利于產業配套的快速布局和完善。
南寧市工業用地管理的對策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惟有通過運用有效手段優化配置和集約化利用土地資源,才能較好解決工業用地需求增長和供給不足的矛盾。(一)采取市場經濟手段,促進土地資源流轉1.確立土地要素服務于企業正常經營的觀念。抓工業經濟就應樹立以企業為中心的觀念,讓土地要素服務和保障好企業的正常經營。工業用地管理理念要從“賣地”向“用地”,從“開發土地”向“經營土地”轉變。工業用地作為稀缺資源,應用于工業經濟發展,其最終目的是通過企業的生產運營提供就業崗位、創造工業產值、繳納稅收。沒有達到上述要求的即要按平均單位土地面積的效益,補償給付相當的費用,表現為土地的租賃費。政府應采取制衡措施來避免變更土地用途的情況發生,讓用地條件與工業產值,稅收相銜接和掛鉤,在土地的獲取、持有、轉讓等環節來設定制約條款,這需要各部門相互協調聯動,相互配合。絕不能讓工業用地成為個人或企業通過低成本囤地,在沒有投入或較小投入的情況下,借土地自然增值來獲利的工具。2.加強土地再流轉市場的建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要充分運用“價格”這只無形的手,調節土地資源的供需關系,促使土地資源向效益最佳的企業流轉,通過土地的高效利用來實現其應有價值。所以,在完善一次性土地出讓“招拍掛”制度的同時,更應注重土地再流轉市場的建設,讓每一塊工業用地都能“用”起來。應針對微型、中小企業的實際情況,出臺土地租賃的制度設置和提供渠道,使投資主體多元化,低門檻,促使土地資源流轉,讓不斷涌現的新生企業,優秀企業有地可用,滿足工業發展的用地需求。3.完善土地有償使用制度,推行多元化土地租賃方式。實行多元化土地租賃制度,既可減少企業一次幾十年地租的經濟壓力,降低企業的前期投資,也有利于發揮土地調控的作用,促進產業結構調整,防止和減少低效利用和閑置土地的產生。在制度設定上,可選擇部分土地由過去的一次性出讓,變為長期可控的租賃方式,針對行業分類及企業所處的不同發展階段,按年度收取土地租賃費。租賃費用根據上年度工業經濟的統計數據科學合理地進行確定,主要依據就是當地所處行業的單位土地面積年均產出比值。租賃土地的企業與政府訂立合同確立長期土地租賃關系,自行建設發展,按期繳費,如拖欠即收回土地。此方法有多種好處,更適合企業的生存周期特點,低成本取得,持續性、遞增性、可控性付費,產業淘汰即退出土地,而政府(或工業園區管委會)作為土地權益人不變,園區開發及產業布局可控,利于長遠規劃和發展;同時,此模式更適應中小企業特點,利于企業創業和發展,土地上的固定資產可附帶評估轉讓使用,使企業投入可延續積累,企業進出有序,土地流轉暢順。(二)發揮稅收杠桿作用,理順關系,促進土地高效利用現階段,我國土地的取得、持有、出讓三個環節均有稅賦,但都非常低,不足以促使企業高效合理用地,而主觀上想坐等土地自然增值收益。同時,一些企業鉆制度空子,打球,利用《公司法》的企業運行制度設定,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規避土地使用權轉讓稅費已經是業內公開的秘密。可見,我國稅法的總體狀況與土地市場的發展要求顯得很不適應,已不能發揮稅收應有的調節功能,建立健全我國土地稅立法已勢在必行。另外,土地還直接影響著中央與地方的財稅關系,應將土地增值稅稅率交與地方自行設定,土地收益的平衡由地方政府根據各地實際情況來自行決定。這樣有利于平衡中央與地方的財稅關系,使地方政府更著眼土地的長期收益,避免盲目擴張的沖動。(三)中心城區“退二進三”,減輕中心城區的用地壓力隨著南寧市工業化和城市化的持續發展,市區相對而言工業基礎較強、配套要素齊全、勞動力豐富、交通便捷,但這也進一步加劇了工業在城區集中的速度和程度。工業和居住混合的情況,帶來了對土地需求的持續增加,也導致了地價大幅上揚。隨著地價的不斷飆升,工業成本也不斷增加。因此,嚴格控制工業在中心城區的集中,將工業向周邊縣份疏散,已成為南寧市土地利用規劃當中的一項重要任務。中心城區在加快“退二”的同時,要積極盤活原有廠區土地,加強“進三”工作,即加強城區內老舊廠房的商業性開發,或改造為工業設計廠房,發揮閑置工業土地的作用,并且以商業開發收益反哺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使工業用地開發保持良性發展。(四)堅持高效用地原則,嚴把各項關鍵性約束指標一是堅持節約使用原則,牢固樹立節約土地、節約耕地的國策意識,為可持續發展和科學發展以及國家糧食安全做出應有貢獻。二是堅持集約利用原則,按照功能分區設置工業集中區或工業園區,入住園區的企業也要盡量少用土地,努力提高容積率,修建標準多層廠房,并通過強制性規定和鼓勵性政策,積極引導企業入駐標準廠房。三是堅持優化配置原則,入駐園區的企業要符合產業政策和行業分類,提高科技含量,并且通過公共設施和公共服務的共享,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四是新增工業用地,必須同時滿足國土發[2008]24號規定的五項控制指標,不達標者一律不得供地,若不合指標要求,即使取得了用地權,也要作出相應的處罰。(五)挖掘現有工業用地潛力,緩解了土地一級供應的壓力一是對現有工業用地,提高容積率。對企業提高容積率,不增收土地價款,免收城市建設配套費。新增在原廠區建筑面積高于容積率控制部分不增收土地價款。工業生產型企業允許整體轉讓土地和房產。充分利用地上空間,積極推行標準廠房建設,對行業無特殊要求的應建4層及以上多層廠房。另外同時鼓勵企業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生產設備,縮短工藝流程,節約使用土地。二是對新入駐企業,提高入駐門檻,力求打造企業品牌。三是對企業征而未用的閑置土地,強制收回;對低效利用的土地,依托土地整理項目,按照“立足市情,著眼長遠,科學合理,整理與開發并重”的原則,精心組織,科學管理,規范操作,重新打造土地,實行土地增量增值。(六)保障失地農民權益,促進土地征收工作良性發展要從四個方面加強失地農民權益的保障:一是住房安置,即選一部分好地段好地塊修建失地農民商住樓,一樓作門市或發租,二樓作住房,解決失地農民的住房問題和經濟來源。二是落實社保,即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縣文件精神,對失地農民,做到應保盡保。三是合同用工,即對失地農民進行就業、創業培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到企業用工,切實解決失地農民的就業問題。四是補償入股,即鼓勵失地農民用土地補償金到效益好的企業入股,享受固定分紅,實現企業、失地農民雙贏。解決工業經濟發展與土地要素制約的矛盾是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一項重要內容。必須要從完善土地供應政策、規范制度設計著手,進一步優化和細化工業用地使用的全過程,促進工業用地由粗放型用地向集約型用地轉變、由寬松優惠供地向從嚴從緊供地轉變,只有這樣保證工業用地發揮最佳效益。
關鍵詞:工礦型村莊 ;普通型村莊;農戶福利;宅基地騰退;宅基地整理模式
中圖分類號:F301.24文獻標識號:A文章編號:1001-4942(2014)09-0146-06
我國城市化水平由1949年的7.3%提高到2008年的45.68%[1]。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在增加城市人口比重的同時減少了農村人口比重,由此引發了地域建設用地需求變化,即轉為城市戶口的農戶對城市建設用地需求量增加,但是不斷減少的農村總人口對宅基地的需求量不但沒有減少反而增多,原因一是農戶進城后并未放棄原有宅基地,二是隨著農戶生活水平的提高對宅基地的數量和質量要求也有提高,雖然有一戶一宅政策的約束,但是原有宅基地的面積有擴大趨勢,究其原因都是在于缺乏閑置宅基地退出機制和對現有宅基地的規劃[2~4]。為了解決日益突出的城鄉建設用地矛盾,近年來國家大力提倡和鼓勵土地整理,宅基地整理工作已在全國多個省份展開試點,區域不同,采用的整理模式也不盡相同,如北京市平谷區宅基地整理采取政府扶持、村集體與農民資金相配套的方式,蘭州市城中村改造則由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廈門市近郊村宅基地整理則實施“金包銀”[5]。宅基地在整理過程中的核心問題是如何維護農戶的合法權益,同時又能集約節約土地創造經濟價值[6~10]。根據農戶的意愿制定適合不同發展階段不同地域的宅基地整理模式是當前趨勢所在。
1研究區域及樣本特征
1.1研究區域簡介
高莊街道辦事處地處萊蕪南部,東與鋼城區顏莊鎮接壤,西與牛泉鎮毗鄰,南與新泰市以蓮花山為界,北依汶河水,總面積157.8 km2,山區、 丘陵、平原各占1/3,轄90個行政村。人口9.5萬,其中農業人口6.5萬。 2009年農業產值41 548萬元,工業產值165 700萬元。高莊街道辦事處工業基礎雄厚,形成了以煤炭、化工、建筑、建材、機械加工為主的生產體系。已探明的煤炭地質儲量達3億噸,可開采儲量達2.4億噸,煤質在2.1×104 kJ以上,是山東優質煤炭生產基地,在調查過程中涉及調查村莊的煤礦有鄂莊煤礦、華西煤礦、魏家洼煤礦、槲林煤礦。
1.2樣本特征分析
我國國土遼闊,不同地區在經濟發展水平、社會風俗習慣等方面存在差異,不同的村莊在地形、公共服務設施、交通便利度以及集體經濟實力等方面存在差異,因此本文首先將調查基本單位之村莊進行了分類。宅基地整理相關研究中,高燕等(2004)[11]在界定農村居民點類型時按照區位和社會經濟發展情況將村莊分為城中村、近郊村和遠郊村三種;黃順江等(2008)[12]根據我國目前農村的總體形勢,將農村劃分為城郊型、工礦型、普通型和離散型四類。根據調查區域的具體情況,對照不同類型村莊的概念,本調查將30個村莊分為工礦型和普通型兩類。
本文調研的主體是農戶,以村莊為單位,采用問卷統計和入戶座談相結合的調查方法,選取該街道的30個行政村。通過農戶或是村委會對村莊進行大致了解,然后讓農戶或村委會推薦3~5名調查農戶,進行深入訪談試調查,每戶調查時間約為30分鐘,共計100戶,剔除無記名村莊的問卷,最后獲得有效問卷94份,有效率為94%。調查內容包括家庭基本特征、家庭收入、農戶社會福利情況、農戶居住環境、本村發展機遇與就業環境以及宅基地整理農戶意愿6個部分。
通過表1可以看出工礦型村莊以平原和丘陵地形為主,普通型村莊以丘陵和山區為主;工礦型村莊的公共服務設施鄉鎮企業數平均得分均明顯高于普通型村莊。
2農戶福利需求和宅基地騰退意愿對比分析
2.1農戶福利需求對比分析
關于農戶福利的選取,Bullinger(2006)[13]認為對于農戶,有五個重要的影響福利的因素,工作、住房、教育、交通和電力。美國人本主義心理學家馬斯洛把需求依次由低到高分成生理、安全、歸屬與愛、尊重和自我實現需求五類,其中前兩項屬于物質性需求,后三項屬于精神性需求。本文結合相關文獻和研究區域實際將農戶福利設置為8項,請農戶對設置的8項福利進行打分,最高分10分,分度設置是10~0,如果認為兩項福利都很重要,可以打相同的分數。具體統計結果見表2。
縱向比較,不論是普通型村莊還是工礦型村莊都將家人的健康、工資高收入多、社會保障好三項福利依次排在前三位。從第四位開始,普通型村莊農戶更看重的是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好,工礦型村莊農戶更看重的是子女的教育環境,原因在于工礦型村莊在公共服務設施和交通便利度等方面優于普通型村莊,他們對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會比較滿意,需求自然落到其他方面。普通型村莊農戶最不看重的是發展機遇和就業環境好,在實際調查中發現普通型村莊農戶的勞動力大部分在城市打工,有了相對穩定的工作地點,對村莊的發展機遇和就業環境的需求程度降到了最低;工礦型村莊農戶最不看重的是家庭的尊嚴和社會地位。
橫向比較,相比于工礦型村莊農戶,普通型村莊農戶更加看重或需要的福利是工資高收入多、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好、家人的健康和家庭的尊嚴和社會地位,原因在于工礦型村莊鄉鎮企業數多,可吸收當地更多勞動力,農戶經濟收入水平自然高于普通型,公共服務設施較完善,需求欲望低于普通型;相比于普通型村莊農戶,工礦型村莊農戶更加看重或者需要的是社會保障好、發展機遇和就業環境好、子女的教育環境和家人的感情交流,在調查中發現工礦型村莊農戶雖然目前在鄉鎮企業,多數為當地煤礦工作,收入穩定且滿足家庭經濟需要,但是還在憂慮未來的發展,原因在于煤炭總有挖盡的一天,因此在上述四方面他們的福利需求高于普通型。
綜上可以看出,不論是工礦型還是普通型村莊農戶的福利需求已由物質性需求向精神性需求過渡,且工礦型需求層次略高于普通型。
2.2閑置宅基地上交意愿分析
調查發現,研究區域宅基地閑置現象比較普遍,導致閑置的原因多種,其中因為舉家搬入城中,房屋無人居住的占42.60%;其次,另批宅基地蓋新房導致原來舊宅基地閑置的占30.18%;此外,因老人去世導致宅基地閑置的占21.89%;其他還有因房屋塌陷造成無法居住、有投機意識的少部分農戶多占地而造成的閑置等。宅基地的閑置與土地的集約節約使用相悖,研究區域有必要對上述原因造成的閑置宅基地進行整理。
通過表3可以看出,不論是工礦型村莊還是普通型村莊,絕大多數農戶認為閑置宅基地可以上交,但是希望當地政府給予經濟補償;其次是21.05%的工礦型村莊農戶和16.22%的普通型村莊農戶認為宅基地作為生活保障不能上交,一般認為村莊的集體經濟實力越強,吸收當地勞動力的能力就越強,外出務工勞動力也就越少,對宅基地的依賴性就越強,所以工礦型村莊的農戶認為宅基地不能上交的比例要高于普通型的;普通型村莊農戶選擇無償上交閑置宅基地和不知道怎么處理的比例要高于工礦型村莊的農戶,普通型村莊的勞動力只能轉移到其他地方來就業,對于家庭的宅基地也不會過于依賴,所以選擇無償上交閑置宅基地的比例要大,同時由于缺乏宅基地相關知識,不知道怎么處理的比例也較大。
2.3現居宅基地退出意愿分析
山東省宅基地整理行動開展較早,由政府主導的“蓋樓房搬樓房”以房換房規劃在部分農村開始試點,30個行政村中,共有13個作為試點村莊,占總數的43%,其中工礦型村莊中作為試點的占全部工礦型村莊的62.5%,而普通型村莊只有21.4%。
通過表4可以看出不論是工礦型村莊還是普通型村莊,比例最大的都是選擇有條件退出,其中工礦型村莊選擇此項的農戶比例高達48.33%;同時選擇政策規定退就退以及不會退出的農戶比例稀少,絕大多數農戶集中選擇無條件退、有條件退和政府強制執行退,將三項比例加總,工礦型村莊為96.67%,普通型村莊為97.72%。此項數據可以解釋為:假設政府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助或其他形式的措施來滿足有條件退出農戶的意愿,以及對部分農戶進行宅基地相關知識宣傳和思想勸告,努力促成傾向于政府強制執行才會退出的農戶達成退出協議,那么可以完成宅基地的順利騰退,從而為宅基地整理工作做好鋪墊。
3宅基地整理模式探討
由于我國地形地貌及人口分布聚集程度的不同,根據不同農村居民點類型和經濟發展水平,可劃分為不同的整理模式,如作業模式、組織模式、資金籌集模式等[1]。趙玉領等(2012)[14]在中國農村居民點整理研究中總結出4種整理模式,分別是空間技術模式、組織管理模式、資金籌集模式和建制變動模式。本文在前人研究基礎上,結合前文對兩種類型村莊農戶的福利需求和宅基地騰退意愿的分析,基于農戶視角來探討適合工礦型村莊和普通型村莊的宅基地整理模式。
3.1空間技術模式
工礦型村莊地理位置更接近城鎮,交通比較發達,面臨的主要問題是由于煤礦開采造成的塌陷問題。
不僅是房屋塌陷,耕地也因為地面下沉導致排灌水利設施受到影響。當農民的住房裂縫達到一定寬度便由村委會聯系開采企業進行賠償,但是幾乎沒有賠償標準可以參考,而是象征性給農民一定資金讓其修復房屋或是另批宅基地。為了當地土地的可持續發展和集約節約使用,比較適合的空間技術模式應該是遷村并點,
即選擇沒有塌陷的地區作為中心居住區,進行整體搬遷,對塌陷區域進行土地整理,使其恢復到可以利用狀態并收歸國有,同時加強教育設施建設,滿足工礦型村莊農戶對子女教育環境的福利需求。
普通型村莊多數交通不便,公共基礎設施差,做好村莊規劃,建設配套公共服務設施,改善農戶居住和生活環境更能體現農戶意愿,加之普通型村莊經濟實力較薄弱,所以比較適合的空間技術模式應該是村莊改造控制,一方面滿足農戶的福利需求和意愿,另一方面可以杜絕宅基地閑置浪費現象。
3.2組織管理模式
宅基地整理的主體是政府和農戶,宅基地騰退方是農戶。通過表2可知,不論是工礦型村莊農戶還是普通型村莊農戶,他們更加關心的是家人健康、工資收入、社會保障,通過表3和表4知道,不論是工礦型村莊還是普通型村莊,選擇有條件上交和退出宅基地的農戶占絕對比例,這里條件是指政府采取相應的補償措施。綜上,關于宅基地整理的發起方自然歸結到政府部門,因此適合兩種類型村莊宅基地整理的組織管理模式均為政府組織。
3.3資金籌集模式
工礦型村莊宅基地整理后受益主體是農戶和煤礦企業,按照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宅基地整理后解決了企業開采煤炭資源造成的塌陷補償問題,所以企業應該出資幫助政府進行宅基地整理,所以適合的籌資模式應為政府、企業共同出資。
普通型村莊經濟實力較弱,無鄉鎮企業的支持,宅基地整理適合內部改造,適合的籌資形式應為政府出資。
3.4建制變動模式
建制變動有三種,分別是轉制式、建制式和改造式。轉制式整理是指在社會經濟水平較高的城區周圍及建制鎮,隨著城市空間的擴張,有較強的農村城鎮化趨勢,通過土地產權和建制轉變,直接納入城市建制,其用地性質轉為國有建設用地;建制式整理是指保持農村居民點用地集體所有制性質,通過村鎮建制及空間布局的調整,將規模小、布局分散的自然村搬遷至新村或中心村;改造式整理是指農村居民點不進行用地權屬或建制上的調整,在原村莊內開展重新規劃,調整挖潛,或增加新的住戶,或減少居民點占地面積,以提高土地利用集約程度[15]。適合工礦型村莊的應為建制式,適合普通型村莊應為改造式。
4結論和討論
本文對實地調查的數據進行整理統計,對調查區域的宅基地現狀進行分析,根據相關文獻和調查對象的差異,將村莊劃分為普通型和工礦型兩類,調查了村莊宅基地閑置的原因,同時對兩種類型村莊農戶的宅基地整理意愿和福利需求進行了統計分析,并基于此對兩種類型的村莊宅基地整理模式進行了探討。具體結論如下:
4.1根據樣本特征分析,工礦型村莊和普通型村莊在地形、公共服務設施、交通便利度以及集體經濟實力等方面存在差異,工礦型村莊優于普通型村莊。
4.2在福利需求方面,兩類型村莊農戶都十分看重家人的健康、工資收入和社會保障三項福利。普通型村莊農戶更加看重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而工礦型村莊農戶更看重子女教育環境。兩類型村莊農戶的福利需求已由物質性向精神性過渡,且工礦型需求層次略高。
4.3在宅基地騰退意愿方面,71.93%的工礦型村莊農戶和64.86%的普通型村莊農戶認為閑置宅基地可以上交,但是希望政府給予經濟補償,工礦型村莊農戶對宅基地依賴性更大,普通型村莊農戶更加缺乏宅基地相關知識;96.67%的工礦型村莊農戶和97.72%普通型村莊農戶在政府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助或其他形式的措施輔之必要的宅基地相關知識宣傳和思想勸告的條件下能夠達成現居宅基地退出協議。
4.4適合工礦型村莊的宅基地整理空間技術、組織管理、資金籌集和建制變動模式分別是遷村并點、政府組織、政府市場共同出資和建制式;普通型村莊依次為村莊改造控制、政府組織、政府投資和改造式。
宅基地整理要結合當地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因地制宜采取措施,既要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和土地的集約節約使用,還要兼顧農戶意愿,維護農戶權益,提高農戶的福利水平,促進宅基地的順利騰退,最終實現我國的新農村建設。從農戶的角度,政府出臺一些合理的經濟補償或者其他措施,農戶還是愿意上交閑置宅基地和退出現居宅基地來支持村莊宅基地整理工作,但是經濟補償的多少或者應采取其他符合農民意愿的措施仍是一個未解決的問題,值得進一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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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Bullinger parison of local government’s policies on Kutai and Dayak Benuaq villages in Kutai Barat,Indonesia: factors influencing village life and household well-being since decentralization[M].Bogor,Indonesia: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Forestry Research,2006.
掛鉤政策的由來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最早明確提出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的政策。該文件第二部分“加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實施管理”中明確指出:“鼓勵農村建設用地整理,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要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
在國務院28號文件之前,已有多個文件涉及此項政策。2000年,國土資源部下發了《關于加強土地管理促進小城鎮健康發展的通知》,其第二條“立足存量,內涵挖潛,促進小城鎮建設集約用地”明確提出,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建設規劃已經依法批準的試點小城鎮,可以給予一定數量的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的周轉指標,用于實施建新拆舊,促進建設用地的集中。周轉指標由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單列,要求“總量控制,封閉運行,臺賬管理,統計單列,年度檢查,到期歸還”。同年,國土資源部下發《關于加強耕地保護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在第四條中進一步明確提出了“為妥善解決小城鎮建新拆舊過程中的建設用地指標問題,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小城鎮建設試點推進情況、試點小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建設規劃,按照‘總量控制,封閉運行,臺賬管理,統計單列,年度檢查,到期歸還’的原則,對國家和省級試點小城鎮,單列編報下達一定數量的建設占用耕地周轉指標。小城鎮建設建新拆舊完成后,經復核認定的復墾成耕地的面積必須大于建設占用耕地的面積”的做法。2004年,國土資源部在下發的《關于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中,又提出縣市和鄉(鎮)要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結合實施小城鎮發展戰略與“村村通”工程,科學制定和實施村莊改造、歸并村莊整治計劃,積極推進農村建設用地整理,提高城鎮化水平和城鎮土地集約利用水平,努力節約使用集體建設用地。
掛鉤政策的內涵及意義
從掛鉤政策的要求可以看出,實現掛鉤政策的關鍵在于農村建設用地的整理。因此,該政策的內涵為: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規劃用途分區的基礎上,按照土地集約利用的要求,采取科學的工程技術手段,通過將若干擬復墾為耕地的農村建設用地地塊(即拆舊地塊)和擬用于城鎮建設的地塊(即建新地塊)共同組成建新拆舊項目區(以下簡稱項目區),通過建新拆舊和土地復墾,最終實現項目區內建設用地總量不增加,耕地面積不減少、質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
掛鉤政策的實施,有利于加速農村城鎮化、現代化的進程。一方面,通過農村建設用地的整理,將有效推進“工業項目向開發區集中,農民居住向城鎮及中心村集中,基本農田向保護區集中”;另一方面,整理所得到的新增耕地面積,等量置換到城鎮建設區,為城鎮建設發展拓展空間。
掛鉤政策的實施有利于優化用地結構,提高土地集約化程度。通過掛鉤政策的實施,將有效整合農村居民點用地,改變過去布局分散、結構松散的局面,形成集聚效益和規模效益,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約化程度,而且有利于控制城鎮建設用地盲目擴張、亂占耕地。
掛鉤政策有利于土地資源的保護和土地利用規劃的實施。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以來,在落實土地用途管制、促進耕地保護、提高集約用地水平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暴露出規劃空間布局不合理、規劃管理薄弱、配套措施跟不上等問題。一些地方建設用地需求越來越大,農用地整理力度卻沒有同步跟上,造成了規劃實施過程中農村建設用地和城鎮建設用地總量的同步增長。要改變這種狀況,必須通過按規劃合理撤并農村零散居民點,大力推進農村建設用地整理復耕,實現農村建設用地減少和城鎮建設用地增加相掛鉤,保持耕地總量平衡,確保實現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目標。
掛鉤政策的可行性分析
農村建設用地整理潛力巨大,為掛鉤政策的實施提供了可能。據統計,目前全國農村建設用地的總量約2.7億畝,5倍于城鎮建設用地,而且分布較為零散,“空心村”大量存在,土地利用較為粗放。
掛鉤政策實施的主要阻力之一是村鎮體系規劃滯后。村鎮體系規劃是農村居民點建設宏觀調控的關鍵,農村居民點規劃服從于村鎮體系規劃。村鎮體系規劃需超前進行,才能給農村居民點建設以指導。但由于種種原因,目前很多縣域或鄉域內的村鎮體系規劃都尚未進行。另外,大部分地區農村居民點規劃也僅進行到中心村規劃,一般村莊尚未進行。無規劃可依,勢必出現村莊建設的雜、亂、臟,難以進行有序的村莊整理,因此也就無法實現“掛鉤”。
阻力之二是農村居民點整理的觀念障礙。舊村改造,需要做長期的、艱苦細致的工作,不容易取得成績,容易得罪人。村莊外延既可以減少村委的工作量,又能增加工作政績,還容易得到村民的歡迎和擁護。在這種情況下,鄉、村干部當然會放棄對舊村的改造和整理,而選擇另覓新址建新村。
農民固有觀念根深蒂固一時難以扭轉。舊村改造,缺乏具體的法規支持與連續的政策保證,使這項工作處于隨意和無序狀態,無法持之以恒地堅持下去;根深蒂固的宅基地私有觀念,也一定程度地影響了舊村改造;封建的風水地理觀念也是一道無形的阻力,阻礙著舊村改造的步伐。
同時,農民作為最直接的行為主體會從自身利益出發追求利益最大化。雖然目前有一部分在外務工的農民已經通過自己的努力在城市中定居,但他們仍不愿放棄在農村的宅基地。而大批在農村居住的村民,都愿意擁有大的住宅,而居民點整理又不能帶給他們較大的利益,因此大多數人抵制居民點整理。
阻力之三是資金瓶頸。目前我國農村居民點整理主要靠地方政府投入,資金來源比較單一,這給本已捉襟見肘的地方財政帶來了更大的壓力。加之居民點整理后土地大部分用于農業耕作,資金回籠期長,所以地方政府不愿也沒有能力對農村居民點進行整理。
推動掛鉤政策的建議
打破城鄉二元結構,編制科學合理的規劃。城鄉二元結構在我國已存在多年,由此帶來的居民生活方式的差異已經成為阻礙我國進一步發展的癥結。隨著農村經濟水平不斷提高,城鎮的生活方式逐漸蕩滌農村舊有的生活方式,農村家居生活正朝著舒適型方向發展,盡早打破城鄉二元結構的束縛已是大勢所趨。土地作為一項重要的制約因素,更應該引起重視。因此,在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應充分考慮如何優化城鄉用地結構,合理預測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促進城鄉統籌。在總體規劃指導下,因地因時對居民點內部進行總體平面規劃設計,對居民點內部各項用地要作出近、遠期總體布局和具體規劃。
明晰土地產權,促進農村居民點整理。雖然我國憲法規定,農村的宅基地產權屬農村集體組織所有,但在實際生活中農村宅基地產權卻被人們誤認為是一種私有財產,使農村居民點整理受到影響。因此,必須進一步完善農村宅基地產權制度,推動農村居民點的土地整理工作。完善土地登記,明確土地權屬,清理多占宅基地,做好新舊宅權屬注銷替換登記,切實做到國家(政府)收稅、所有者收租、管理者收費,征收農村宅基地超占費,運用經濟杠桿制止多占、超占現象,促進農村土地自由流轉,建立公平的農村土地市場,改革傳統的戶籍制度,從而增強個人投資土地整理的積極性。
建立農村居民點整理資金保障體系。應建立農村居民點整理資金保障機制,以政府投入為主,同時拓寬籌措資金的其他渠道,建立資金保障體系,加大對農村土地整理的金融支持力度。
生態文明建設必須統籌經濟發展、資源保障和環境保護,堅持開源節流并舉,著力提高礦產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能力;必須將合理開發和節約利用資源放到國家發展全局考慮,通過開源節流、節約集約,增強經濟社會發展的資源保障能力,促進發展方式根本轉變。
1礦產資源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物質基礎和保障
黨的十報告中提出“收入雙倍增”的新目標,要實現這一目標,礦產資源是重要的物質基礎。目前,我國95%以上能源、80%以上工業原料、70%以上農業生產資料都來自礦產資源。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快速發展,已經成為世界石油、煤炭、鐵礦石、氧化鋁、銅和水泥消耗量最大的國家。我國正處于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快速發展時期,礦產資源需求仍將呈現強勁的增長態勢,資源供需矛盾加劇。同時,我國的礦產業在完善工業體系、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城鎮化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生態文明建設自然也需要這一物質基礎作為保障。
2降低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帶來的環境破壞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
在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要破壞生態環境,造成大氣、水體和土壤污染。隨著礦產資源開發規模的增大,我國礦業生產過程中排放“三廢”(廢水、廢氣、廢渣)造成的環境污染有加劇的趨勢。據統計,全國各類礦山排放廢水30億t,排放廢氣5400億m3;我國金屬礦產廢石、尾礦、廢渣等固體廢棄物累計堆存量已達180億t以上,并且還在以每年約10億t的速度增長。但是,目前我國礦山固體廢棄物的利用率尚不足10%[2]。礦山采選業還是重金屬污染的主要來源,特別是有色金屬礦山采選,重金屬排放量約占我國工業重金屬排放總量的40%。一些地區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活動已經成為生態環境破壞的主要因素,據山西省國土資源廳數據顯示,數百個村莊面臨因采礦引致的地面塌陷和滑坡等地質災害。生態文明建設要求“從源頭上扭轉生態環境惡化趨勢”,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過程中,充分保證礦山環境擾動量小于區域環境容量,實現礦產資源開發最優化和生態環境影響最小化。同時,大力推進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實現礦山生態環境再造最優化。
3實現資源利用方式的轉變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關鍵環節
生態文明建設,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重點、難點在推動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調整。經濟發展方式在相當程度上決定了資源利用方式,落后的發展方式往往導致資源大量消耗和粗放浪費,相對粗放的利用方式造成礦耗大、排放高、污染重、礦產品附加值低,生態問題和資源浪費現象嚴重。資源利用方式反過來也深刻影響著經濟發展方式,粗放外延的資源利用方式會進一步固化和加劇落后的經濟發展方式。黨的十要求加快形成新的經濟發展方式,使經濟發展更多依靠節約資源和循環經濟推動。這就表明了需要通過資源利用方式的轉變促進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由外延粗放利用資源向內涵集約利用資源為主轉變。我們要在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同時,科學合理地利用資源,提高資源利用的效率。形成“倒逼機制”,通過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總量控制倒逼形成節約集約利用資源的模式,降低對資源的浪費。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與調整產業結構、生態保護與優化生產力空間布局等結合起來,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
合理開發利用礦產資源促進生態文明建設
十報告明確指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在資源開發利用環節要求實現節約集約利用,推動資源利用方式根本轉變,加強全過程節約管理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加強礦產資源勘查、保護、合理開發。可見,規范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行為,提高資源使用效率和保護水平,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對資源的合理需求,促進實現礦產資源的高效、合理開發和綠色礦業的發展,對于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1資源高效利用
從廣義上來講,礦產資源的高效利用是指投入盡可能少的礦產資源以最短的時間、最低的經濟和人力成本、最小的環境代價創造最大的社會財富,要求對投入開發的礦產資源進行充分有效利用,以最大程度地滿足國民經濟發展對礦產資源的需求。狹義上來講,礦產資源的高效利用是指在綜合勘查、綜合評價的基礎上,采用先進的技術、科學的管理,對主礦產、中低品位礦、共伴生有價組分、礦山廢棄物充分回收有效利用,生產出較高質量的礦產品。
2資源合理開發
資源開發利用實行總量控制,強調實現礦產資源的科學供給。通過供需雙向調節,由“以需定供”轉變為“以供導需”,采取調整礦產品價格、資源補貼方式和排污權交易費用等措施,合理引導生產、流通和消費領域對礦產資源的需求。從供應總量上,礦業領域以較少的資源消耗支撐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從供應結構上,促進冶煉、制造等環節的技術升級,降低冶煉原料品質及品位,充分利用低品位、難選冶礦,尾礦及礦山廢棄物。資源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最大限度減少環境擾動和破壞。資源開發有效促進區域經濟發展,合理發揮區域資源優勢,推動區域經濟發展的要素利用與配置方式轉變。
3發展綠色礦業
建設綠色礦山,發展綠色礦業。以開采方式科學化、資源利用高效化、企業管理規范化、生產工藝環保化、礦山環境生態化為基本要求,將綠色礦業理念貫穿于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全過程,推行循環經濟發展模式。包括礦產資源的綜合節約利用、礦產品高效深加工、二次資源再生利用、復墾以及礦業開發全過程的環境生態控制、治理,提高礦產資源的利用水平。從根本上改變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傳統的粗放型礦業發展方式,實現“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良性循環。選擇礦產資源高效利用、節能減排效果顯著、土地節約及地質環境治理恢復明顯、礦區和諧、綠色礦業可塑性強的地區,建立一批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充分發揮地方政府的作用,建立共同責任機制,加強監管,落實配套政策,突出綜合效益,著力解決制約礦業綠色發展的重大問題。
生態文明建設條件下需要處理好幾個關系
1礦產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物質保障。礦業在我國國民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為國家和地區發展提供支持;發展礦業經濟,實現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轉化是落后地區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理想模式。十報告將生態文明建設提升到國家戰略高度,保護生態環境將成為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硬約束,在一些地區和領域內,我們在開發礦產資源、保障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之間面臨抉擇。面臨著礦產資源的需求和利用現狀,面對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壓力,要更加強調和堅持科學合理有序開發利用資源。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要以保護生態環境為基本前提,將區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作為資源開發活動的約束條件。嚴格環境準入,控制人為活動的不利影響,對水源涵養、水土保持、氣候調節等生態功能極為重要的敏感區域,必須加強保護,限制資源開發利用。
2資源開發利用過程中的資源效益與環境效益
十報告指出,節約資源是保護生態環境的根本之策。我國礦產資源條件總體不優,需要更加珍惜資源、善待資源,在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注重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我們在加強復雜難利用資源、固體廢棄物、廢水、廢氣的高效回收利用的同時,需妥善處理由于礦產資源的大量消耗帶來的“三廢”排放以及生態環境破壞等問題。通過建立礦業循環經濟發展模式,將減少資源浪費理念貫穿在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全過程,促進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實現節約資源與保護環境并舉。在滿足資源需求的同時,促進節能減排,降低環境污染,實現資源效益、環境效益的有機統一,建設生態礦業。
3礦產資源的有償使用與生態環境補償
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環境補償是政府實現資源優化配置與調控的兩種手段。自然資源有償使用是指國家采取強制手段使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單位或個人支付一定費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它有利于促進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和節約使用;同時為開發新的資源籌集資金,有利于自然資源的保護和恢復,是建立資源開發良性機制的最有效途徑。廣義的生態補償,包括對生態系統和自然資源保護所獲得效益的獎勵或破壞生態系統和自然資源所造成損失的賠償。[1]要加強環境監管,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度和環境損害賠償制度。通過資源有償使用的方式體現生態環境補償,通過經濟手段實現經濟效益的外部性內部化,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稅費改革,建立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體現生態價值和代際補償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
完善我國礦政管理工作的幾點建議
生態文明建設必須統籌經濟發展、資源保障和環境保護,對我國的礦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時期的礦政管理工作應堅持開源節流并舉,著力提高礦產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能力,鞏固提升生態文明建設的物質基礎,體現“找得出、管得住、用得好”的基本思路和原則。
1持續推進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
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作為合理開發利用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低品位礦、共伴生礦以及尾礦等難利用資源的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渣、廢水、廢氣等進行回收和再利用。強調提高資源使用效率的同時,實現環境保護。堅持把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作為國土資源管理的主攻方向,充分運用經濟、法律、行政、技術手段,加快基礎支撐、規劃引導、激勵約束、監督服務等重點領域的新制度供給,構建尊重市場經濟規律和地質工作規律的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長效機制,保持工作連續性和穩定性,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2繼續夯實資源管理,不斷強化資源產業管理
厘清資源管理與資源產業管理之間的關系,明確礦政管理工作的定位。我國的礦政管理工作在資源管理范疇要體現硬約束,而在資源產業范疇要發揮激勵和引導作用。一方面,強化資源管理工作,提升監督和服務能力。從重審批走向重監管,從項目安排走向制度設計,把服務和監管切實抓起來。另一方面,在管理方式上,要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和科技手段,不斷提高國土資源服務和監管效能[3]。同時,資源管理工作更好地發揮調控作用,更加有效地參與資源產業管理,有效地指導和參與礦業產業規劃,協調產業管理部門制定相關政策,參與資源開發相關稅費的征收管理,同步推進資源稅費改革。
3突出礦政管理各環節的生態管控功能
通過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帶動生態環境保護,強化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全過程的生態保護。改變單純的數量管理,向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綜合管理轉變。注重發揮國土規劃為龍頭的國土資源規劃體系統籌和調控作用,優化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結構與布局,加強礦產資源規劃分區管理,發揮規劃的空間調控和約束能力。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要尊重自然條件,開展科學的資源環境承載力評價;開發利用過程中要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強化監督管理;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結束后要嚴格履行礦山復墾責任。
4注重政府引導與市場調節手段相結合
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蘇北新型工業化進程,加快蘇北振興,促進區域經濟共同發展,現就南北掛鉤共建蘇北開發區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充分認識南北掛鉤共建蘇北開發區的重要意義
改革開放以來,我省經濟社會持續快速發展,綜合經濟實力不斷增強,但區域之間發展不平衡現象比較突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加快蘇北振興促進區域共同發展,采取了一系列重大舉措,取得了積極進展。蘇北地區資源優勢日益凸現,發展潛力很大;蘇南地區經過多年的發展,土地資源、環境承載力、勞動力成本與經濟發展的矛盾越來越突出,產業優化升級已經到了十分關鍵的時期。在更高層次上推進蘇南蘇北掛鉤合作,對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實施區域共同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開發區具有基礎設施條件好、資源配置效率高、產業配套功能強的突出優勢,是推進產業轉移的有效載體,擴大南北掛鉤的主要渠道,實現優勢互補的重要結合點。南北掛鉤共建蘇北開發區,一方面,蘇北地區可以學習借鑒蘇南開發區的管理經驗和模式,充分利用蘇南在招商引資、資本和人才等方面的優勢,“筑巢引鳳”,加快工業化進程,推進跨越式發展;另一方面,蘇南地區可以較好地緩解困擾經濟發展的制約,進一步拓展發展空間,“騰籠換鳥”,在更大范圍內優化資源配置,增創新優勢,提升競爭力。各地、各部門要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南北掛鉤共建蘇北開發區的重要意義,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探索,大膽實踐,創新發展思路,提升發展水平,在新的起點上推進開發區加快發展。
二、南北掛鉤共建蘇北開發區的基本思路和原則
南北掛鉤共建蘇北開發區的基本思路是:由蘇北地區在本地設立的省級以上開發區中,劃出一定面積的土地作為區中園,由蘇南地區的開發區負責規劃、投資開發、招商引資和經營管理等工作。區中園建設不固定統一模式,由合作雙方從實際出發協商確定。具體應遵循五條原則:
市場導向原則。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自愿合作為前提,運用市場經濟的方法和手段,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和企業的市場主體作用。
優勢互補原則。把蘇北地區資源、成本、政策等方面優勢與蘇南地區資本、技術、人才、管理及開發區品牌等優勢緊密結合起來,通過園區對接、產業聯動、梯度轉移,實現南北優勢互補、共同發展。
利益共享原則。在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稅政策的前提下,兼顧蘇南、蘇北合作雙方的利益,對區中園產生的稅收和規費地方分成部分,由合作雙方按商定比例分成,實現南北“雙贏”。
集約開發原則。按照布局集中、產業集聚、建設集約的要求,以優勢資源為依托、骨干企業為龍頭、重大項目為支撐,通過產業的上下游延伸配套,推動各種生產要素向重點產業、重點企業集聚,提高集約發展水平。
可持續發展原則。堅持環保優先和節約優先,按照產業發展和環境保護規劃,認真做好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防止將高污染、高耗能產業轉移到區中園,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節約使用能源和土地資源,確保蘇北地區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南北掛鉤共建蘇北開發區工作,采取先試點再推廣的辦法逐步推進。
三、南北掛鉤共建蘇北開發區的政策措施
為促進南北掛鉤共建蘇北開發區健康發展,省政府將采取積極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加強園區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符合產業政策、能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要求的企業做強做大,努力提高區中園發展質量和水平,切實推動開發區建設轉入科學發展軌道。
(一)給予財政政策支持。“十一五”期間,對共建區中園內新增增值稅、所得稅省、市、縣留成部分,全部由省、市、縣財政補貼給區中園,用于區中園滾動發展。省財政連續3年每年對每個試點開發區區中園以獎代補1000萬元,用于園內的基礎設施建設貸款貼息及獎勵。
(二)實施電費綜合補貼。“十一五”期間,對蘇北地區省級以上開發區及區內的共建區中園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能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規劃要求的企業生產用電,經核準后,自投產之日起連續3年給予適當補貼。
(三)給予用地計劃傾斜。共建區中園所在地方對園區用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給予用地指標傾斜;計劃指標不足的,由省國土資源廳向國土資源部申報,爭取國家支持。園區開發建設涉及的耕地補充任務、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及就業培訓由所在地政府負責。
(四)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省級各類貸款擔保基金和貼息資金向區中園傾斜。積極支持蘇北地區中小金融機構改革發展,推動商業銀行在共建開發區設立機構、拓展業務。對設在共建開發區的商業銀行分支機構,擴大信貸轉授權,納入小企業信貸試點范圍。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區中園的信貸投放力度,提供高效的融資和結算服務。積極推動園內企業上市、發行中長期債券和短期融資券。
(五)加強企業用工培訓。加大對蘇北勞動力技能教育和崗前實用技能培訓的扶持力度。蘇北地區有關高、中等職業技術院校,可根據園內企業對人才培養的需要,調整專業結構和課程設置,實行“訂單式”培養。通過委托培養、培訓等方式,由省屬和蘇南地區有關高、中等職業技術院校為蘇北地區培養一批緊缺專業的技能人才。省農村勞動力轉移專項資金重點向區中園傾斜。
(六)享受當地優惠政策。共建區中園應享受當地開發區享受的有關優惠政策。
上述扶持政策和措施,由省有關部門提出具體實施辦法。
四、南北掛鉤共建蘇北開發區的管理
南北掛鉤共建蘇北開發區是一項新的嘗試。要按照有利于共建區中園加快發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管理體制和機制。
(一)公共事務管理。園內企業及社會公共事務,按屬地管理原則,由所在地政府及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管理。
(二)企業工商登記。各類外商投資企業,凡由國家商務部直接審批合同章程的項目,向國家工商總局申請個案授權登記;凡由省外經貿廳審批合同章程的項目,按省工商局規定的登記管轄由省工商局或當地有權登記機關登記注冊;凡由市、縣兩級審批機關或所在地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審批合同章程的項目及內資項目,由省工商局負責協調有登記管轄權的市、縣(市、區)工商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
(三)稅收繳納辦法。在園區落戶、投產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應繳納的稅收,按屬地征收原則,在區中園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非獨立法人機構的流轉稅在區中園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國家有特殊規定的除外),所得稅按國家現行規定繳納。
在新福利經濟學中,帕累托原理被視為社會資源配置的價值判斷標準,該原理包括兩個部分,一是帕累托改進,即一項社會改革使得一部分人福利增加的同時并不減少其他社會成員的福利;二是帕累托最優,即資源配置的理想狀態。而在現實社會中,幾乎不可能同時滿足帕累托最優的所有條件,往往一項政策變動在改善一部分人福利的同時使得另一部分人的福利受損,也即存在外部性問題,為了解決這一問題,經濟學家提出了補償原理,該原理認為,如果某項經濟社會政策變革可能導致一部分人受損時,只要受益者在彌補受損者損失之后仍有剩余,則該項改革是可取的。需要指出的是,根據福利經濟學第二定理,收入分配與資源配置效率無關,也即補償行為是否真實發生并不影響資源配置效率,但問題是,如果補償行為并未發生則必然導致一部分人福利增加的同時而另一部分人的福利受損,這和帕累托改進是矛盾的,因而只有補償行為實際發生,才屬于帕累托改進。
20世紀60年代,產權理論經科斯提出以后,得到大力發展。科斯認為,在產權明晰的情況下,如果交易成本為零,通過產權的市場化交易也可以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達到帕累托最優,解決經濟外部性問題,上述產權理論被人稱為“科思定律”。美國在20世紀60、70年代推出的土地發展權轉讓制度被視為科思定律的具體實踐,土地所有者可以通過產權———土地發展權的市場交易內部化其在土地分區制下因土地開發權受限制而產生的外部性成本。國內有學者也將“建設用地折抵指標有償調劑”等三項浙江土地利用體制改革稱為“土地發展權轉移和交易的‘浙江模式’”,認為該模式完全符合“科斯定律”所揭示的通過產權或分項權利的市場化交易可實現資源有效配置的規律,是帕累托改進。
實際上,折抵指標有償調劑制度雖類似于TDR模式,但實質上存在著很大的差異,主要體現在:首先是兩者的目的不同,在TDR模式中,無論是對“發送區”農地轉用的限制還是對“接收區”土地開發密度的設定,其本質都是為了保護耕地資源,減少土地資源占用,提高土地資源的利用效率,而“折抵指標有償調劑”將“折抵指標”出讓區的土地開發權轉移到了接收區,并未設定接收區的開發密度,大幅擴張了建設占用耕地的總規模,實際不僅不利于耕地保護,也不利于接收區土地資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其次土地產權制度不同,交易的受益主體也不相同,TDR是建立在土地私有的基礎上,交易主體是土地直接所有者(如農場主)和使用者(如房地產開發商),土地所有者通過交易直接獲得補償,而中國農地是集體所有制,農民并沒有農地的所有權,在“折抵指標有償調劑”中,地方政府作為農民集體的“人”成為交易雙方主體,不管是指標出讓方還是指標接收方,其目的均指向土地財政,被排除在交易主體之外的農民,所獲收益極低,缺乏有效監管與約束的土地開發加大了生態退化的風險,缺乏總量控制的耕地占用加劇了優質耕地資源的流失,也損害了農民的福利;三是交易方式不同,“折抵指標”的轉讓行為許多是在行政命令下進行的,交易價格受到行政干預的扭曲,并未真實反映指標的市場價值,未能滿足科斯定律關于市場化交易的條件,指標接收方仍然獲得了因建設用地指標擴大的外部性收益,而指標的出讓方,由于并不影響其人在其它地方獲得彌補,也愿意承擔因非市場化交易導致的外部性成本,并最終對土地資源的配置效率產生消極影響。盡管土地利用體制改革的“浙江模式”存在上述問題,但該項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糾正了計劃配置建設占用耕地資源的缺陷,根據張蔚文等(2009)的研究,浙江耕地占用指標從邊際收益較低的地區轉移到邊際收益較高的地區,也使總的邊際收益得到了提高。
社會福利總量的增加使得該項改革措施滿足了福利經濟學第二定律的要求,但由于農地產權缺陷以及行政干預等因素,收益分配不夠合理,特別是大多時候將農民排除在收益分配之外,缺少對于農民利益受損的實質補償,損害了農民的福利,未能滿足帕累托改進的要求。因而,完善浙江土地利用體制,須從完善指標交易的市場機制以及收益分配機制等方面著手。
二、改進和完善土地利用體制的政策設想
1.完善建設用地使用市場化調節機制,改進土地利用管理體制一是探索建立全國總量控制之下的建設用地指標市場調節機制。針對浙江等經濟發達地區建設用地指標不足的問題,在國家“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基礎上設立建設占用耕地彈性指標,并建立指標的市場化交易平臺,以供浙江等建設用地需求旺盛地區的地方政府購買,所得收益專項補貼給耕地保護任務較多的地區,由于發達地區土地利用邊際收益較高,在扣除指標購買費用之后仍有剩余,因而提高了土地資源的配置效率。更為主要的是,總量控制之下的指標市場化交易,適度提高發達地區建設占用耕地的成本,也有助于這些地區土地節約使用機制的形成和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
二是建立全國統一的建設用地整理折抵指標市場化交易平臺,在總量控制下,探索將折抵指標有償調劑拓展到全國范圍。浙江后備耕地資源匱乏,缺乏外部監管,“折抵指標”調劑規模的擴大勢必將降低補充耕地的質量,加劇浙江耕地的隱性流失和生態退化的風險。如果在控制調劑總量的前提下,將“折抵指標”調劑對象擴展到全國范圍,適度擴大浙江等經濟發達地區建設用地使用規模,在緩解了這些地區土地需求困境的同時也提高土地利用的邊際總收益;通過建設用地指標的有償交易,在加大指標輸出地耕地保護責任的同時也讓這些地區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內部化其耕地保護的外部性成本,因而屬于帕累托改進。
2.將農民納入土地資源配置收益分配中,通過耕地保護補償引入現代生產要素,提高農民耕地經營收益如果土地利用改革措施提高了土地利用的邊際總收益,相應增加了社會福利總量,那么根據帕累托改進要求,也應相應增加資源配置參與成員農民的收益或最少保障其福利水平不因改革措施而下降。如果因農地產權制度的特殊性,農民難以直接成為市場交易主體,地方政府在獲得因土地高效配置而產生的收益之后,也應通過收益補償機制,彌補農民在土地資源配置中承擔的外部性成本。以“折抵指標”出讓方為例,在工業化和城市化快速發展的浙江,土地保持農用特別是用于糧食生產機會成本高,經濟效益低,因而為國家或地方糧食安全或農產品穩定供應承擔了外部性成本;同時,浙江優質耕地資源的大量流失、新增耕地的大量增加以及配套基礎設施薄弱,降低了耕地的綜合生產能力,也會相應降低農民收益與耕地經營積極性。如何構建農民收益補償機制是個值得進一步討論的話題,但從耕地保護的視角,可行的措施是建立耕地保護補償機制。
其中,經濟補償只是耕地保護補償的方式之一,從長期看,農民收益的穩定增加最終需要通過生產要素生產出來,因而,如何通過耕地保護補償提高農業生產要素配置效率并相應提高農民收益仍是關鍵,按照舒爾茨的觀點,使農業成為一個高生產率的經濟部門的關鍵是引進新的現代農業生產要素,新的生產要素包括現代機械設備、現代農業科技以及運用新生產要素的人本身等。農田基礎設施特別是許多新增耕地的配套基礎設施薄弱、地力水平低正是農民棄耕拋荒的原因之一,因而耕地保護補償首先是通過提高農田灌溉與機械化作業水平等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并通過改良土壤等提升耕地地力水平,以改善耕地綜合生產能力,降低生產成本,提高農民生產收益。其次是現代農業技術的推廣、農民培訓以及現代農業經營主體的培育等。舒爾茨認為,農民的技能和知識水平與其耕作的生產率之間存在著密切的正相關關系,改造傳統農業需要對農民進行人力資本投資。因此,教育培訓農民,將農民培育成為現代農業經營主體并通過其推廣現代農業技術也應是耕地保護補償的重要內容。
3.實現城市“精明增長”,提高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水平市場機制并非在任何時候都能達到資源的最優配置,如公共產品就難以通過市場機制得到有效供給,而耕地保護、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糧食安全等都具有公共產品屬性。城鄉建設的耕地占用是浙江耕地流失的主要因素,且比重呈現快速上升的趨勢,不可逆性的耕地流失問題突出,而且,隨著建設占用耕地規模的擴大與可供開發的耕地后備資源的日益枯竭,浙江“上山下海”式的耕地補充也加大生態環境退化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