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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 規范 稅務 稽查 執法
一、規范稅務稽查執法行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稅務稽查執法當前面臨的形勢。
稅務稽查執法是稅務法治建設的重要內容和環節之一。隨著廣大稅務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我們在規范稅務稽查執法行為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績,但與充分發揮地稅職能作用,促進地稅發展方式加快轉變,推動地稅事業實現新跨越的要求相比,稅務稽查執法行為的現狀仍然不容樂觀,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尚未從根本上消除。在推動地稅轉型發展的新形勢下,如何理性地把握和分析這些矛盾和問題及其根源,并積極提出相應的解決對策,是當前地稅稽查建設的一項重要的任務。
(二)規范稅務稽查執法的主要內容
稅務稽查規范性的主要內容包括:完備的稅務稽查法律體系;規范的稅務稽查運行機制,包括科學選案、嚴格檢查、公正處理稅收違法等機制;有力的稅務稽查保證機制,包括稅務稽查管理體制,人員、經費、技術支持,考核評價,內外協作等機制。
(三)規范稅務稽查執法在建立稅務稽查長效機制中的地位
根據稅務稽查的基本職能和內在屬性,稅務稽查長效機制的基本特征是規范性、有效性和持續性,而規范性是建立稅務稽查長效機制的先決條件和重要基礎。稅務稽查只有具備了健全的法律規范、科學的操作流程和明確的質量標準,才能保證其持續有效運行。
二、制約稅務稽查規范執法的因素
(一)法律法規不夠完備
稅務稽查法律體系不夠健全。缺乏一部比較系統、權威的,全面規范稅務稽查職能定位、組織機構、運行機制等內容的稅務稽查法律法規。信息共享、第三方提供涉稅信息、部門協作等法律責任不明確,在稅務稽查工作中難以操作。
(二)運行機制不夠規范
征、管、查及納稅評估的職責劃分不夠明確,造成多頭檢查,重復檢查。稽查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環節運行不夠規范。選案的準確性、發現的及時性、檢查的全面性、處理的公正性不夠。稅務檢查的針對性不強,科技手段落后,稅務稽查方式與手段,難以適應新形勢下查處團伙化、智能化、隱蔽性日益增強的稅收違法活動的需要。部門配合乏力,稅務稽查與公安、工商、海關、金融等部門協作存在諸多缺位現象,影響稅務稽查職能的有效發揮。
(三)長效作用不夠突出
稅務稽查的目標不夠明確。部分稅務機關把稅務稽查只當作組織收入的手段,對其打擊涉稅犯罪、規范稅收秩序、促進依法納稅的職能重視不夠。收入任務吃緊時,關注稅務稽查;收入形勢好轉時,放松稅務稽查。只顧治標,不重治本。稽查選案的準確率不高,查處的力度不夠,涉稅違法成本較低,使納稅人存在僥幸心理,以致出現屢查屢犯。沒有建立通過稅務稽查使涉稅違法逐漸減少、依法納稅不斷增加的考核評價機制。
(四)思想認識和能力有待提高
部分稽查干部缺對涉及稽查案件的重大問題進行前瞻性、全程性的研究和思考,缺乏在稅收實踐中摸索、探索和創造性的工作;同時,熟悉政策法規、稽查業務、財會核算及電子查賬的復合型稽查人才匱乏,在很大程度上影響稅務稽查作用的持續、高效發揮。
三、如何規范稅務稽查執法行為
(一)樹立稅務稽查長效理念
構建稅務稽查長效機制是稅務稽查工作的重要理念,也是實現稅務稽查目標的根本要求。稅務稽查的根本目標是:規范稅收秩序,促進依法納稅,提升稅法遵從度,提高稅收征收率。檢驗稅務稽查工作的標準,可界定為稅收秩序是否規范、依法納稅意識是否增強、稅收違法是否減少、稅法遵從度是否提升、稅收征收率是否提高。因此,稅務稽查必須選準對象、深入檢查、依法處理。發揮稽查威懾力,促進納稅人自覺依法納稅。堅決克服稅務稽查工作中的短期、低效現象,實現稽查執法由低效向高效轉變,由眼前向長遠轉變,由治標向治本轉變。
(二)構建科學的選案機制
從稅收管理現狀看,逃稅與反逃稅的斗爭將長期存在。如果納稅人的涉稅違法行為能及時發現,并依法查處,稅收違法行為就會逐漸減少。關鍵是要全面收集信息,科學分析信息,有效利用信息,選準檢查對象。一是要建立征管查信息共享制度。將納稅人提供的稅務登記、發票使用、納稅申報、稅款繳納、財務報表等信息,以及稅務機關內部征收、管理、稽查環節的執法信息,全部納入稅收征管綜合管理系統,實現信息即時、全面共享。二是要建立向第三方采集涉稅信息制度。建立第三方定期向稅務機關報送涉稅信息制度,全面掌握納稅人的涉稅信息。與稅收聯系緊密的信息要實現網絡共享,如銀行的資金信息、運輸部門的貨物運輸信息、海關的商品勞務進出口信息、水電油氣部門的能源資源消耗信息、工商管理部門的登記注冊信息、土地房產車船管理部門的財產信息等,都要與稅務機關建立信息聯網。三是健全涉稅違法舉報制度。各級稅務稽查局設立舉報中心,受理和管理涉稅違法舉報業務,設立上門舉報、信函舉報、電話舉報、信息舉報、網絡舉報等方式,暢通舉報途徑。鼓勵法人和公民舉報涉稅違法行為,對經查實的按貢獻大小給予獎勵,并為舉報人保密,維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四是開發運用稽查選案軟件。在從納稅人申報、稅務機關執法、第三方提供、涉稅舉報和相關部門交換等環節獲取涉稅信息的基礎上,開發運用稽查選案軟件,提高稽查選案的準確性,構建及時發現涉稅違法行為的機制,為有效開展稅收檢查提供條件。對沒有涉嫌違法的納稅人,盡量減少稅務檢查,這是對守法納稅人的一種激勵。
(三)構建嚴格的檢查機制
依法嚴格查處稅收違法行為,是發揮稅務稽查職能作用的關鍵。構建嚴格檢查稅收違法的機制,關鍵在三個方面。一是要做好查前準備。查前充分了解和分析納稅人的生產經營、財務管理、申報納稅等情況。選準檢查切入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檢查方案。編寫行業稅收檢查指南,組織查前培訓,熟悉相關稅法,掌握查賬技巧。二是要明確檢查職責。成立稅收檢查組,實行組長負責制。明確組員分工和職責。簽訂稅務檢查責任書,落實檢查責任制。三是要深入細致檢查。明確各稅種必查項目,規范稽查工作底稿。靈活運用賬簿檢查、第三方信息比對、實地查證、外圍調查、發票協查等方法,重點檢查納稅人票、貨、款運轉情況。加大交叉檢查和上級檢查下級的工作力度,減少執法干擾。推行分級分類檢查,對不同的檢查對象,配備相應的檢查力量,采用針對性的檢查方法,增強稅務檢查效果。
(四)構建公正的處理機制
一是要完善集體審理制度。根據稽查案件查補稅款大小及違法情節輕重,對稽查案件實行三級審理制。查補稅款較小、情節較輕的案件,由稽查局審理部門集體審理;查補稅款較大、情節較重的案件,由稽查局集體審理;對重點企業以及查補稅款巨大、案情復雜的案件,按照《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辦法》由同級稅務局稅務案件審理委員會審理。確保案件查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正當,定性準確,處理得當。
二是建立分類處罰制度。對納稅人的涉稅違法行為,要區分是主觀故意還是無意失誤,是初次違法還是屢查屢犯,是積極糾正還是應付對抗,進行分類處罰,鼓勵納稅人自查自糾,積極整改。加大重大典型違法案件公開曝光力度,促使納稅人自覺依法納稅。
三是嚴格處理決定執行制度。構建堅決抵制干擾、各方協作、依法強制執行的剛性執行機制,確保處理決定及時執行到位。
(五)構建有力的保障機制
1.健全稅務稽查法規體系。修改完善《稅收征管法》,設立稅務稽查專章,明確稅務稽查的定位、機構、職責、權力、手段、規程等內容。明確第三方向稅務機關提供涉稅信息的法定責任。抓緊修訂《稅務稽查工作規程》,規范《稅收征管法》與相關法律的銜接,增強稅務稽查執法的可操作性。
2.完善稽查管理體制。推行全國統一垂直領導的稅務稽查管理體制,組建跨行政區域的稅務稽查機構。構建科學、規范、高效的稽查組織體系。
3.加強人才、經費、科技保障。嚴把稽查人員入口關,把政治素質高、業務素質強的干部選拔到稽查工作崗位。完善稽查人才庫管理辦法,加強業務培訓,提高稽查人員業務技能。保障稅務稽查經費,建立大要案件查辦激勵機制。積極構建稅務稽查信息化平臺,提高信息化條件下的稽查執法能力。
4.制定稅務稽查中長期規劃。以全面規范稅收秩序、促進依法納稅、提高稅法遵從度為根本目標,制定涉稅案件查處、稅收專項檢查、稅收專項整治等中長期工作規劃,確保稅務稽查職能得到全面、有效、持續發揮。
5.建立稅務稽查效能考核評價體系。建立對內規范管理,對外規范稅收秩序、促進依法納稅等全面反映稽查成效的指標體系,嚴格考核,科學評價稅務稽查成效。
(六)構建高效的協作機制
1.要完善內部協調制度。以職責明確、運轉有序、目標一致為導向,構建稽查與征收、管理的互動協調平臺,實現征管查信息共享。加強典型案件和行業檢查剖析,總結稅收違法的特點和趨勢,及時向征管部門提出加強征管的建議。
2.要完善外部協作制度。健全外部協作法規,明確職責,規范流程,落實責任。通過聯席會議、設立聯絡員、網絡互動等方式,實現信息共享,加強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
3.建立違法情報交換制度。在國稅、地稅、紀檢監察、公安、檢察、法院、審計、海關、工商、銀監等部門,建立相關違法情報交換制度。發現重大案件,實行聯合檢查,形成查處合力。
(七)加強稽查專業化人才建設
“人才是第二稅源”,稽查干部工作能力如何,直接關系到稽查工作質效,關系到稽查事業成敗。
一是提升執行能力。通過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稽查干部隊伍建設、文化引領、績效激勵等措施相結合,激發干勁,凝聚合力,進一步強化責任、強化管理、強化制度,確保政令暢通,使各項稽查工作落到實處。
二是提升業務能力。通過建立激勵機制,突出“三抓”(抓學習、抓培訓、抓考試),以老帶新,相互交流,建立學習交流園地,充分調動干部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從要我學轉變到我要學,做到以考促學、以學促查,以訓促學、以訓促查,全面提升稽查干部業務能力。
1、認真落實組織收入原則。繼續堅持依法征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的組織收入原則,堅決杜絕寅吃卯糧收過頭稅、轉引稅款等行為。大力清繳陳欠,嚴格控制新欠,堅決防止和制止以各種名義拖欠稅款。科學分析稅收政策調整對經濟稅收的影響,及時向地方黨委政府匯報,充分發揮稅收調控經濟的職能作用。
2、加強稅收經濟分析。及時掌握影響稅收收入的主要經濟參數和企業財務指標變化情況。建立多級政策反饋機制,認真分析和評估重大稅收政策調整效應。繼續深化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和稅源分析工作。深入開展稅收征管狀況監控分析,努力形成點面結合、逐級遞進的分析機制。
3、深化兩個系統應用。完善保障機制,通過改進工作講評、加大復審復核力度、加強督導考核、強化責任追究等手段,進一步提高系統運行成效。豐富評估方法和模板,強化生產要素分析方法應用,有針對性地加大重點行業、重點稅源企業評估力度,積極拓展評估范圍,以主體稅種帶動其他稅種實現綜合評估。依托兩個系統,全面落實稅源監控、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務稽查的互動機制。
4、繼續開展管理增收工作。在去年管理增收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管理增收工作長效機制。結合稅源調查工作,確定管理增收工作的任務目標和工作措施,并將任務分解落實到基層稅源管理單位和稽查部門,明確工作責任,抓好督導檢查,按月通報完成情況,確保管理增收工作取得明顯效果。
二、規范稅收執法行為,加大依法治稅力度
5、強化執法監督。制定重大執法事項聽取意見制度、聽證制度、合法性審查及集體決定制度,提高稅收執法透明度。嚴格執行稅收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做好審核把關、備案備查工作,健全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反饋評價及內部管控機制。落實新的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辦法,調整和優化重大稅務案件審理標準,強化對審理質量的考核。加強稅務行政聽證、復議、應訴工作,探索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監督的內部工作機制,增強稅收執法監督效果。
6、規范執法行為。加強和改進稅收執法檢查和執法監察工作,建立分級分層次的檢查模式,優化檢查結果評價考核辦法,加強發現問題的整改力度,提高檢查質量和效率。深化執法管理信息系統應用,嚴把申辯調整質量關,及時處理系統運行中發現的問題,不斷提高運行成效。深化稅收執法責任制考核,與目標管理考核有機結合,強化考核結果應用,加大責任追究力度。
7、加大稽查力度。全面完成上級安排的檢查項目的同時,結合全市征管狀況,選擇部分項目開展檢查。積極利用現有信息系統,實行信息化選案,重點對醫藥、水泥等行業開展稅收專項檢查和區域專項整治。鞏固和擴大打擊發票違法犯罪專項斗爭成果,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嚴厲查處各類虛開和接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其他抵扣憑證等稅收違法行為,保持對騙取出口退稅行為的高壓態勢。加大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和曝光力度,增強稅務稽查的震懾力。發揮以查促管作用,深入分析稅收違法案件規律,有針對性地加強稅收管理。
三、深入推進信息管稅,提高征管服務水平
8、大力實施信息管稅。加強信息采集和信息共享,嚴把數據采集關,保證各項數據及時、完整、準確。積極推進稅務機關內部之間、與政府有關部門和相關社會組織之間信息共享。做好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信息交換等工作。加強信息綜合分析利用,進一步拓展信息集中的范圍,健全稅收風險預警等指標體系,加強信息比對,查找和堵塞征管漏洞。強化信息系統支撐,提高稅源管理實效。
9、繼續夯實征管基礎。嚴格戶籍管理,充分利用兩個系統,加強非正常戶監管。深化外部信息應用,加強社會綜合治稅網絡建設。認真貫徹落實發票管理條例,按照上級部署推進普通發票改革。加強與地稅部門配合,積極穩妥地做好稅控收款機推廣應用工作。強化行政監管和行業自律管理,不斷提高涉稅鑒證業務質量和執業信用。
10、做好信息技術保障工作。按照省局要求,做好金稅三期工程建設相關工作。深化數據處理分析,創新數據處理分析工具和手段,拓展數據利用范圍,加強數據預先應用和預警。加強數據質量分析,探索有效避免異常數據產生的方法,建立及時檢測和修改異常數據的長效機制,為深化數據分析應用奠定基礎。應用數據綜合分析利用平臺,提高數據采集層級,擴大數據交換范圍,完善信息共享機制。利用應用系統運維管理平臺,加強運維和安全管理。加強網絡運行監控,提高網絡與信息安全防護能力。
為全面掌握全街道稅源信息狀況,推進稅收征管工作科學化、精細化、規范化,按照市、區稅源管理工作小組要求,結合街道實際,集中開展一次以規范納稅基礎信息為重點的稅源普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稅源普查工作的必要性
開展稅源普查工作,將分布于社會各經濟部門、各類納稅人的涉稅信息,通過一系列方法和手段進行收集和分析,實行動態管理,從而實現對全街道各級各類稅源的全方位監控,為進一步培植壯大稅源,強化稅收征管,防止稅收流失,促進稅收與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普查范圍和時限
普查范圍:全街道除自然人外的所有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具體包括企業、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在肥設立的各類分支機構等。
普查時限:稅源普查截止時點為2009年5月31日。
普查內容
核準工商、稅務登記信息,摸清稅源戶數,包括核查企業、個體工商戶工商、稅務登記情況,核實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從事應稅勞務、房產出租、內設三產等稅務登記情況。
普查步驟
普查活動自即日起至9月20日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階段(6月10前)。制定普查實施方案,設計調查報表,召開稅源普查工作動員會議,協調部署普查實施工作。
(二)普查階段(6月10日—7月15日)。
1、普查實施屬地管理,各科室、社居委負責轄區普查工作,采取分片包干、責任到人的方法,按照普查內容全面采集數據。
2、社居委為依托,以市場、商場、樓宇、賓館等工商業戶為重點,全面排查。同時按照“邊普查、邊整改”的原則,區別不同性質的問題,按政策規定進行糾正和處理。
3、街道應組織專門人員,對普查信息的完整性、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全面核實,并將普查結果整理、對比、分析,最后形成普查總結報告(含電子檔表格),于7月15日前報至街道稅源辦。
(三)重點抽樣階段(7月15日—7月31日)
1、由街道組織人員抽查,并及時反饋比對結果,對出現較大差異的,應進一步調查核實。
2、稅源辦將根據各單位普查結果,確定重點抽查對象,并負責對街道稅源普查情況進行抽查和督查。
(四)總結表彰階段(8月31日—9月20日)。
街道稅源辦將根據區稅源辦比對結果和各科室、社居委普查信息報送情況,結合重點抽查結果,組織對各科室、社居委普查情況進行考核評比,對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不能按時完成普查任務、調查數據不準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批評,同時將普查考核結果作為一項重要指標,列入年底協護稅目標考核范疇。
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此次稅源普查內容多、工作量大、涉及面廣、各科室、社居委要高度重視,強化主體責任意識,按照區里的統一部署認真組織實施。街道稅源管理辦要加強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充分發揮協稅護稅的作用,及時、準確、規范、完整地提供相關信息,共同把稅源普查工作做實、做細。
(二)建立長效機制。針對普查發現的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稅源管理的長效機制。街道相關部門應以建立稅源信息數據庫系統為契機,建立完備的稅源檔案,實行動態管理。對普查發現的漏征漏管戶,要上報工商、稅務部門要限期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追繳漏征稅款,對核查的不實登記信息,要及時補錄,各科室、社居委應給予積極協助。
為了鞏固打擊制售假發票和非法代開發票專項整治行動所取得的成果,現就進一步依法加強普通發票管理、建立發票管理長效機制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目前,制售假發票和非法代開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十分猖獗,應開不開、虛開發票等違法行為時有發生,不僅嚴重侵蝕國家稅基,為其他經濟犯罪提供便利,而且敗壞社會道德,成為經濟活動中的一個頑疾。各級稅務機關要充分認識制售假發票和非法代開發票等違法行為的嚴重危害性,要像公安機關嚴厲打擊犯罪一樣,進一步加大對制售假發票和非法代開發票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繼續保持嚴厲打擊的高壓態勢。同時,要采取有效措施,通過實施"機具開票,逐筆開具;有獎發票,鼓勵索票;查詢辨偽,防堵假票;票表比對,以票控稅"的管理模式,切實加強普通發票的日常管理,著力構建發票管理長效機制,有效遏止制售假發票和非法代開發票行為的蔓延,維護國家正常的經濟秩序。
二、加強集中印制,完善防偽措施
(一)落實集中印制制度。嚴格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普通發票集中印制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6]431號)要求,抓緊完成印制企業的招標工作,嚴格控制印刷企業數量,盡快實現按省集中印制普通發票,切實提高普通發票的印制質量和安全保障,合理控制發票印制成本。貫徹集中統一的原則,除企業冠名發票外,要科學合理地簡并規范通用發票票種。
(二)加強防偽專用品管理。嚴格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普通發票防偽專用品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7]1057號)要求,加強對發票防偽專用品使用的管理,完善并落實管理責任制。凡達不到防偽專用品使用管理要求的企業,一律取消其印制資格。年內對發票承印廠進行一次全面清查,重點檢查發票防偽專用品購、存、用以及印制等環節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三)改進和完善發票防偽措施。要在全國統一防偽措施基礎上,分行業研究其特征,有針對性地增加地區性防偽措施;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在發票上印制條碼或密碼,提高發票防偽性能,方便企業和消費者查詢辨偽。各地對增加或變更的公眾防偽措施應及時公開,并報稅務總局備案。稅務總局將適時在稅務總局網站公布各地普通發票票樣和公眾防偽措施及查詢方式,以方便各地稅務機關和納稅人查詢辨偽。
(四)做好冠名發票印制工作。為了提高和維護納稅人自身信譽度,減少串票現象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符合條件的納稅人都可以申請印制、使用冠名發票,主管稅務機關要及時審批,優化服務,規范管理。
三、嚴格發票發售,防止發生騙購
(一)確保發票申領者身份合法。在辦理稅務登記時,要充分利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注冊登記信息查詢系統,以及公安部門的公民身份信息查詢系統,做好稅務登記法定代表人身份核對工作,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假身份、假證件注冊登記,騙購發票。
(二)分類進行發票初始核定。要根據分類管理的要求,在核定納稅人適用的票種、版別、數量前,分行業、分項目、分規模對納稅人進行相關調查測算,并以此作為依據,在納稅人申請領購發票時,結合其經營行業、經營項目、經營規模,對其申請領購的發票票種、版別、數量認真進行核對和確認。
(三)合理控制發票發售數量。對初次申請領購發票或者一年內有違章記錄的納稅人,其領購發票的數量應控制在1個月使用量范圍內;使用發票比較規范且無發票違章記錄的納稅人,可適當放寬,但最多不得超過3個月的使用量;企業冠名發票的審批印制數量控制在不超過1年使用量范圍內;對定期定額戶應供應小面額發票,并及時根據使用情況調整供應量和納稅定額。
(四)規范定額發票的供應。對不在稅控收款機推行范圍內或開票量及開票金額較小,又不適合使用機具開票的納稅人可提供定額發票。定額發票的供票數量根據納稅人經營額、納稅額確定。
四、規范發票開具,嚴格代開管理
(一)加強對納稅人開票管理。要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收款方在收取款項時,應如實填開發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開發票,不得開具與實際內容不符的發票,不得開具假發票、作廢發票或非法為他人代開發票;付款方不得要求開具與實際內容不符的發票,不得接受他人非法代開的發票。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要告之納稅人不按規定開具和取得發票的法律責任。
(二)加快實行機具開票、逐筆開具制度。凡已推行稅控收款機的地區和行業,要全面推行稅控機具開票,納稅人要按規定期限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相關數據;使用機具開票的電子數據,必須妥善保存,做到不丟失、不更改,確保所存儲的每一張發票電子存根數據與付款方取得的發票聯數據一致。發票電子存根數據視同紙質發票存根保存。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取消手工開票。
(三)規范代開發票行為。對臨時需要稅務機關代開發票的納稅人,應告知其代開發票的范圍、需提交的證明資料、辦理程序和手續,并及時受理,認真審核、照章征稅后為其辦理代開事宜。
五、加快稅控機具推廣,配套推行有獎發票
(一)加快推廣進程。推廣應用稅控收款機是加強稅源監控的重要手段,是遏制制售假發票和非法代開發票的有力措施。各地稅務機關要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信息產業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推廣應用稅控收款機加強稅源監控的通知》(國稅發[2004]44號,以下簡稱《通知》)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控收款機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國稅發[2004]110號)等有關規定,加快稅控收款機推廣應用工作。已經開展推廣應用的地區,要及時總結經驗,繼續擴大推行范圍,完善各項制度和措施,充分利用稅控收款機數據做好"票表比對"和稅源監控工作;已實施招標尚未推廣的地區,要盡快組織試點工作,完善實施方案,落實好納稅人購買稅控設備的各項優惠政策,分期、分批、分行業組織好稅控收款機推廣應用;目前尚未實施招標的地區要提高認識,切實轉變觀念,克服畏難情緒,抓緊完成稅控收款機選型招標工作。
(二)建立有獎發票和舉報獎勵制度。凡已推廣應用稅控收款機地區的國家稅務局,應按照《通知》的要求,報經稅務總局向財政部申請有獎發票資金,適時開展"有獎發票"和"發票舉報有獎"活動;地方稅務局可參照有獎發票的有關規定,積極申請地方財政支持。要通過開展"有獎發票"和"發票舉報有獎"活動,鼓勵消費者主動索要發票,積極檢舉發票違法行為,促使納稅人依法開具、使用發票。
六、嚴格繳銷管理,防止發票流失
(一)嚴格執行驗舊購新制度。凡使用稅控收款機開具發票的納稅人,稅務機關要按規定通過稅控管理后臺對其報送的開票電子數據進行采集認證,即"驗舊",驗舊通過的,準予"購新";凡使用手工開票及未實行電子數據報送的納稅人,稅務機關要定期核驗發票使用情況,并將納稅人使用發票的開具情況、經營情況與納稅情況進行分析比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相應調整供票量。對重點納稅人要實施當期"驗舊購新"和"票表比對".有條件的地區可對重點納稅人或重點行業的納稅人開票信息進行數據采集和認證,進行相關數據的比對、分析,及時發現異常情況并采取措施糾正,涉嫌偷逃騙稅的移送稽查部門查處。
(二)及時處理丟失或被盜發票。當發生發票丟失或被盜時,稅務機關應要求納稅人按規定及時刊登公告,聲明作廢,并列入丟失或被盜發票數據庫。一旦發現有開具作廢發票者,一律依法從重處罰。
七、建立查詢系統,倡導維權辨偽
(一)建立發票辨偽查詢系統。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和技術手段,建立健全發票管理和查詢系統,收集發票印制、領購、開具、繳銷、丟失、被盜、作廢信息,并通過專用系統進行分析和評估。要充分利用12366納稅服務熱線、稅務網站以及短信平臺,為納稅人和消費者提供辨別真偽的信息查詢服務,建立普通發票信息監控平臺。
(二)倡導納稅人維權辨偽。要通過各種公共媒體和宣傳工具,普及相關法律知識、發票防偽知識以及識別發票真偽的方法,不斷提高廣大用票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發票的自覺性,鼓勵廣大消費者主動索取發票,維護其自身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稅收秩序,促進社會誠信建設。
八、加強日常監督,打擊不法活動
(一)深入開展重點打擊行動。會同公安部門重點整治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手機短信、互聯網、傳真、郵遞等交易方式銷售假發票和非法代開發票活動,嚴厲打擊專門發送發票違法信息和專門代開發票的團伙,集中治理在街頭巷尾、車站碼頭等公共場所兜售假發票的行為,加大對印制假發票窩點的打擊力度,加強對重點案件和重點地區工作督導,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更大成效。要將此項工作作為今后稅務稽查監管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將發票檢查列為稅務檢查的重要內容之一,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逐步建立起整治制售假發票和非法代開發票工作的長效機制。凡涉嫌偷逃騙稅和虛開發票、非法代開發票的,一律移送稽查部門查處。
(二)落實管理和處罰規定。在日常檢查中發現納稅人使用不符合規定發票特別是沒有填開付款方全稱的發票,不得允許納稅人用于稅前扣除、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和財務報銷。對應開不開發票、虛開發票、制售假發票、非法代開發票,以及非法取得發票等違法行為,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處罰;有偷逃騙稅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處罰;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將發票使用情況與納稅信用等級評定掛鉤。凡有發票違法行為的,應作為對其納稅信用等級降級處理的依據,并記錄在失信信息數據庫中,供社會查詢。
2月20日上午10點,關嶺自治縣沙營鄉亞隴煤礦的會計伍明華來到縣城。她當天辦理完國稅、地稅的稅務手續,又在縣城辦了一些其他事,從容地趕回去。
“原來國稅和地稅的服務大廳在不同的地方,跑完國稅,差不多就是下班時間,來不及再到地稅。”伍明華原來光是為企業辦稅,她1個月就得跑幾次稅務部門。“現在我每個月只用跑1次稅務部門,就可以辦完全部手續了。”伍明華說。
在關嶺的辦稅大廳,4個綜合窗口實行“一窗式”服務,每個崗位設置國、地稅雙入雙機。廳內還設有互聯網、LED顯示器、打印機,方便納稅人網上申報和查閱。
2010年7月,關嶺自治縣率先在安順市成立了國地稅聯合辦稅服務廳,集中兩家稅務部門的人員和所有業務,讓納稅人“進一家門,辦兩家事”。每個月初,兩家還召開聯席會議,討論、協調、解決為納稅人服務的有關問題。通過對比國、地稅相關的征管業務,兩個部門重新優化了流轉環節,統一國、地稅各類表證單書。國稅部門合并內部113個環節,壓縮21項稅收業務的辦理時限,最大限度節約了納稅人的辦稅環節和時間。
我省國地稅采用共建一個辦稅服務廳、互派人員進駐、共同進駐政府政務中心三種形式開展辦稅,實現進一家門,辦兩家事。
以前在辦稅大廳呈現的擁擠排隊現象,如今已變井然有序。記者在關嶺自治縣稅務大廳看到,專門人員負責指引、分流納稅人,4個綜合服務窗口正實行“一窗式”服務,納稅人既可同時辦理國、地稅手續,又可以自行選用大廳提供的互聯網進行網上申報和查閱。
省國稅局局長張兵介紹,自2009年6月國、地稅開始試行辦稅合作以來,目前全省已有24個縣市區實施了聯合辦稅,一定程度上解決了納稅人“多頭跑、多頭找”的煩惱,納稅人不用重復報送資料,不會因同一違章違法行為可能被重復處罰,通過預約還可以節約大量時間。
稅務部門也嘗到了聯合辦稅的“甜頭”。國、地稅之間征管信息的交換更加全面,堵塞了稅收流失漏洞,工作人員之間“趕學幫比”,形成了積極學習、微笑服務的稅務形象。在關嶺自治縣,國、地稅部門自行統一了各類表證單書,其中縣國稅局合并內部環節113個、壓縮21項業務的辦理時限,實現了辦稅更加快捷高效。
黔南自治州地稅局征管科科長李文貴說,聯合辦稅加強了稅收管理,減少了稅款流失。共建辦稅服務廳后,我省各地國稅局、地稅局之間征管信息的交換從原來定期、部分內容交換,變為納稅人登記、申報、發票等信息的實時和全面交換,為聯合管理打下了基礎。
一、強化專業化管理,有效增強稅種管理能力
我們將以改革的思路創新管理理念和辦法,積極借鑒兄弟省市成功的管理經驗,整理我們市行之有效的管理做法,并借助現代化管理手段,不斷滿足和適應稅收管理主體、管理客體的現實需要,努力創新稅收管理機制和手段,做到“三個精細”:
一是貨物和勞務稅實行精細管理。嚴格按照實地核查、發票增量調整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對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發票發售、注銷等重點環節一定要嚴密監控,堅決遏制虛開虛抵等違法犯罪行為。同時,我們要加強對一般納稅人的管理,優化納稅申報一窗式比對軟件及相關操作程序。并且加強增值稅轉型稅收政策的跟蹤問效,積極開展增值稅轉型稅收政策專項檢查等活動。
二是企業所得稅實行精細管理。開展企業調查摸底工作,按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和稅源規模進行歸類,分門別類管理,完善重點稅源監控體系。結合我市行業性質和特點,細化行業管理措施和模板,完善行業細類的管理體系。強化分事項管理,規范跨地區匯總納稅管理,加強匯算清繳、重組改制、并購清算等特別事項的跟蹤監控,認真做好企業所得稅優惠項目的審核審批和備案管理工作。
三是國際稅務實行精細管理。扎扎實實開展反避稅工作,規范特別納稅調整程序,加強關聯交易信息基礎管理,強化預約定價的監控執行,不斷提高案件調查調整質量。加強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管理,認真做好非居民企業、扣繳義務人登記和合同備案管理工作,加強扣繳、日常納稅申報管理,開展股權轉讓、對外支付稅務證明、股息分配等專項調查和檢查。全面實施非居民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管理辦法,經過辦法落實減少協定執行風險。
二、強化信息化管稅,有效提升征管服務水平
本著科學管理、注重應用的原則,大力推進稅收信息化建設。逐步形成了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以征管信息系統、納稅申報系統和服務系統為核心的稅收信息化體系,努力使稅收信息化應用水平推上一個新的層次。
(一)提供支撐,實行信息管稅
加強信息采集和信息共享,嚴把數據采集關,保證各項數據及時、完整、準確。積極推進稅務機關內部之間、與政府有關部門和相關社會組織之間信息共享。做好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信息交換等工作。加強信息綜合分析利用,進一步拓展信息集中的范圍,健全稅收風險預警等指標體系,加強信息比對,認真查找和堵塞征管漏洞。強化信息系統支撐,提高稅源管理實效。
(二)夯實基礎,進行戶籍管理
戶籍管理是強化納稅人的登記管理,縮小潛在納稅人與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之間的差距,將潛在稅源變為可控稅源的工作。具體內容包括;建立全國性納稅號;與工商部門信息交流,核對戶籍;實行片管責任制等。我們要充分利用現有系統,加強非正常戶監管。深化外部信息應用,加強社會綜合治稅網絡建設。認真貫徹落實發票管理條例,按照上級部署推進普通發票改革。加強與地稅部門配合,積極穩妥地做好稅控收款機推廣應用工作。強化行政監管和行業自律管理,不斷提高涉稅鑒證業務質量和執業信用。
(三)平臺對接,科學數據分析
加強技術保障深化數據處理分析,創新數據處理分析工具和手段,拓展數據利用范圍,加強數據預先應用和預警。加強數據質量分析,探索有效避免異常數據產生的方法,建立及時檢測和修改異常數據的長效機制,為深化數據分析應用奠定基礎。應用數據綜合分析利用平臺,提高數據采集層級,擴大數據交換范圍,完善信息共享機制。利用應用系統運維管理平臺,加強運維和安全管理。加強網絡運行監控,提高網絡與信息安全防護能力。
三、強化規范化執法,有效加大依法治稅力度
認清形勢,進一步規范稅收執法。深入落實《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建立執法責任制考核長效機制,確保實現全年“零差錯”。同時,加大稅收執法監督檢查力度,重點加強對自由裁量權比較集中的稅前扣除、減免稅、緩稅、行政審批、稅務稽查等執法行為和程序的監督檢查。
(一)找差距,規范執法行為
加強和改進稅收執法檢查和執法監察工作,建立分級分層次的檢查模式,優化檢查結果評價考核辦法,加強發現問題的整改力度,提高檢查質量和效率。深化執法管理信息系統應用,嚴把申辯調整質量關,及時處理系統運行中發現的問題,不斷提高運行成效。深化稅收執法責任制考核,與目標管理考核有機結合,強化考核結果應用,加大責任追究力度。
(二)訂制度,強化執法監督
制定和完善重大執法事項聽取意見制度、聽證制度、合法性審查及集體決定制度,提高稅收執法透明度。嚴格執行稅收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做好審核把關、備案備查工作,健全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反饋評價及內部管控機制。落實新的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辦法,調整和優化重大稅務案件審理標準,強化對審理質量的考核。加強稅務行政聽證、復議、應訴工作,探索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監督的內部工作機制,增強稅收執法監督效果。
四、強化正規化培訓,有效促進稅收科研團隊建設
為了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高素質干部隊伍,我們將充分利用現有人力資源,不斷挖掘潛力,進一步提升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
我們一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教育培訓管理系統,以提高稅務干部實際工作水平為目標,倡導和要求干部職工堅持網絡學習,相互交流學習體會,共同提高。二要組織立足本職崗位業務比武練兵,形成“比學趕幫超”的濃厚學習氛圍。三要加強人才梯級隊伍建設,利用多種途徑,有計劃地開展與稅收實際工作密切相關專業的學歷教育,逐步使在職干部全部獲得大專以上學歷,整體提高專業文化素質。四是結合崗位交流和輪換,探索能力與崗位掛鉤的培訓與自主學習激勵機制。
五、打造自律型干部,開展黨風廉政建設
關鍵詞:新形勢 社會綜合治稅 思考
一、社會綜合治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對社會綜合治稅的認識不足
部分單位的工作人員對社會綜合治稅的認識存在問題,對社會綜合治稅的意義的把握模棱兩可,對社會綜合治稅的方法缺少研究。沒有認識到社會綜合治稅的重要性,對加強財政來源建設,打造公平稅賦環境,對社會健康、和諧、可持續性發展的重要性。部分鄉鎮在對社會綜合治稅的認識上仍停留在理論階段,認為社會綜合治稅只是一種形式不會對社會運轉起到任何作用,因此,在工作上也缺乏積極性,存在消極怠工,敷衍了事的現象。還有一部分工作人員雖然有工作的覺悟,積極地工作,但是對社會綜合治稅的認識不夠充分,存在誤區,大大降低了工作的效率。少數基層工作人員過于依賴綜合治稅工作,在工作的過程中存在相互扯皮的現象。個別單位也存在無壓力、無動力、無責任的工作問題,工作不到位、工作不作為等問題嚴重影響了社會綜合治稅工作的進行。
(二)尚未形成社會參與的共識
由于缺乏宣傳,社會綜合治稅缺乏群眾基礎。同時,宣傳方法缺乏合理性和長期性,僅僅是以板報的形式和標語的形式進行宣傳,這些宣傳方式雖然搞得有聲有色,但僅僅是流于形式,并沒有發揮實質性的作用,也起不到深入人心的效果。群眾之間的人情關制約了涉稅信息的提供。由于這一系列因素的影響,大量的稅源被遺漏。納稅人沒有形成普遍的共識,仍然存在政府部門單獨作為的現象。自從開展社會綜合治稅工作以來,各級政府部門迅速將這項工作擺放到工作日程之上。但是部分機關單位只看到了企業自身的利益,對綜合治稅的實行力度不夠。有的企業的生產車間十分暢銷,但是在賬面上卻出現虧損的現象,很明顯,存在偷稅漏稅的現象。
(三)考核獎懲落實不到位
一是部分鄉鎮地區由于財政問題,在對社會綜合治稅的先進個人只有口頭上的獎勵而沒有實質性的獎勵。二是政府對偷稅漏稅的行為的懲罰力度較低,養成了部分企業偷稅漏稅的習慣,嚴重影響了企業的納稅積極性。三是考核力度較低,由于政府部門對稅源信息的掌握程度較低,無法及時的對稅源進行管理和監控,影響了財政增長。
二、健全社會綜合治稅對策的思考
(一)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開展社會綜合治稅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深入了解社會綜合治稅的重要性是進一步加強社會綜合治稅工作的必要條件。對社會綜合治稅的充分了解有利于進一步展開工作。因此,政府的相關部門有必要反復的對工作人員灌輸綜合治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加深工作人員對工作的認識,使之在相關工作人員的腦海中形成非抓不可的工作觀念。從進一步統一工作人員的思想入手,加強相關工作人員對社會綜合治稅工作的認識,創造性的開展工作。
(二)創新工作機制,深入開展各項工作
社會綜合治稅工作離不開社會各界認識的關注,也離不開相關工作人的共同努力。社會綜合治稅工作的順利進行是建立在各部門在工作中的積極探索。一是加強國地稅之間的合作,充分發揮合作的作用,制定合理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由于國地稅之間有明顯的分工,所負責的工作不同,因此在合作的過程中難免會出現矛盾和沖突,需要健全的規章制度來約束兩者之間的行為,避免出現超越職能范圍的現象。因此,國稅局和地稅局應根據自身工作的實際情況,對配合工作的過程和方法進行協商,保證日常工作的順利進行。二是在社區內大力推行社會綜合治稅。以小區為依托,開展創新管理稅源的新機制,確保稅收的穩定增長。
(三)健全社會綜合治稅工作協調機制,形成完整的工作體系
社會綜合治稅是一項比較復雜的工作,社會綜合治稅協調機制是整個工作的基礎。要想夯實這一基礎應當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一是建立健全社會綜合治稅協調機制,各級領導小組要定時召開會議,及時的處理近期內綜合治稅所遇到的問題,及時的了解綜合治稅工作的進展情況。二是打破目前各自為政的局面,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及時的了解各部門的稅務工作情況,為稅務部門提供參考的依據。其次要做好稅收征管的協調工作,在一些關鍵環節,嚴把質量關,協調相關部門做好稅收工作。三是要做好稅收工作的保障。相應的執法機關和法律部要為稅收部門提供法律保障,嚴厲打擊偷稅漏稅行為。
(四)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保障社會綜合治稅工作健康有序的發展
長效機制是社會綜合治稅工作落到實處的重要保障,因此,必須要加強長效機制的建設。首先應建立內部機制,其次要建立外部機制。在內外機制的共同作用下保障社會綜合治稅的長久運行,逐步將綜合治稅建設成制度化、智能化和規范化的工作。將社會綜合治稅最為一項日常的基本工作,在機制上確保社會綜合治稅的順利發展。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社會綜合治稅的實施有利于企業納稅信息的共享,為政府的宏觀調控提供了現實依據。其次,社會綜合治稅的實施避免了企業偷稅漏稅行為的發生,堵住了制度的漏洞。其次,社會綜合治稅的實施有利于企業之間相互監督,增加了財政收入。機制的創新和社會綜合治稅的規范化、制度化為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綜合治稅仍待繼續深入推廣和實施,為整個社會的有序運行提供法律保障。
參考文獻:
[1]何文.社會綜合治稅實踐中的問題與對策[J].當代經濟. 2011(23)
關鍵詞:企業所得稅;稅制改革;征管制度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11-0-01
一、新的稅制結構給日管帶來極大的挑戰
(一)企業所得稅征管范圍的重新劃分背離了分稅制的初衷。一是企業所得稅是一個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稅基確定復雜的稅種。現行企業所得稅征管體制人為地把這同一稅種的納稅人分割開來,分別由國稅、地稅部門征管,容易產生政策理解和執行上的偏差,不利于統一稅收政策、公平稅負。二是征管范圍重新劃分造成國、地稅部門日管中存在交叉。國家稅務總局對國地稅征管范圍的劃分陸續出臺了一系列的規定,但由于企業類型的不同、各地商事登記的不斷調整,造成實際操作中仍存在較大的問題和爭議。隨著“營改增”的推進,國、地稅之間的交叉和摩擦會越來越多。三是企業所得稅會出現流失。兩部門征管力度的不同,征管方法和措施不統一,影響企業所得稅正常的征管秩序,給企業留下“避重就輕”的空間,造成稅源流失。
(二)跨地區經營就地預繳企業所得稅監管困難。一是各地對二級分支機構的認定存在很大差異,對企業分支機構級別應如何界定、由誰界定沒有具體的指引,企業與主管稅務機關、分支機構主管稅務機與總機構主管稅務機關之間會出現分歧,產生征管范圍的爭議,往往分支機構主管稅務機關處于被動。二是總、分支機構不能信息不能及時共享,國家稅務總局“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信息管理系統”上線后,跨省市分屬國地稅管理的總分機構有望實現信息共享,但由于各地征管系統的差異,數據的及時性和有效性大打折扣。三是對分支機構的監督管理不到位。雖然新的跨地區匯總納稅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公告)明確了二級分支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的檢查權,但由于具體的操作問題而使該項工作舉步維艱。
(三)稅收優惠方式較多,增強了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工作難度。新企業所得稅法優惠方式達十多種,如減計收入、直接減免稅、抵免稅額、加計扣除、加速折舊、按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免稅收入、不征稅收入等。稅收優惠方式的不同,稅收管理的重點和難點也不同,多種稅收優惠方式并存極大地增加了稅務機關的管理難度。
(四)征管軟件不統一,信息共享程度差,征管效率低。目前地稅系統一直是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結合國家稅務總局要求自行研究開發軟件系統,沒有一個全國統一的軟件系統,數據不能共享,信息溝通不暢通。加上企業所得稅業務的特殊性和稅制的不斷調整,信息化建設嚴重滯后不能很好的滿足所得稅日常管理的需要。
(五)企業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重復征稅,稅法遵從度降低。我國現行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制安排中均沒有考慮企業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的重復征稅關系。從單個稅種來看,并不存在多次征稅,但同一筆所得先后作為企業所得和個人所得應稅收入時,就會先后課征兩次,造成重復征稅。重復征稅會降低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增加征管難度。
二、適應新稅制需要,創新征管制度
(一)調整稅制機構,完善相關政策。一是要調整稅制機構,避免對來源于同一收入的所得額在企業和個人之間重復征稅,逐步消除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重復征稅。二是要進一步完善企業所得稅相關配套政策,尤其是要強化頂層設計理念,避免政策的交叉和冗雜。三是要進一步完善所得稅各項管理制度,推進所得稅管理的法律化、制度化。建立健全企業所得稅管理長效機制,落實責任;建立企業所得稅監控預警機制,做到源頭防范,及時準確地發現企業所得稅管理中的問題。
(二)進一步加強國地稅部門的溝通協調。國地稅部門之間應建立聯合協作機制,建立統一的信息平臺,從根本上解決企業所得稅業務信息不暢通的問題,通過建立稅收情報交流制度和完善國地稅聯席會議制度來協調所得稅管征存在的一些交叉問題和矛盾,強化國地稅企業所得稅征管協作的基礎。國地稅應以一切有利于稅收工作、一切有利于納稅人的角度做好部門協調工作。
(三)打造一支高素質的企業所得稅專業管理隊伍。全面推進所得稅專業化管理,隊伍是基礎,人才是關鍵。我們必須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硬的高素質的所得稅專業化管理人才隊伍。針對目前所得稅管理任務重、管理人員少,尤其是管理骨干人員比例偏低的狀況,要想辦法要把稅收管理、財會、法律等業務專長的稅務干部逐步調整充實到所得稅隊伍中。
(四)深入實施所得稅信息管稅。當前,無論是強化征管還是優化服務均離不開信息支持和技術保障。加強所得稅信息化建設,是實施所得稅專業化管理、提升所得稅管理質量和效率的重要依托。只有充分發揮利用已有系統功能,合理開發升級軟件系統,深化信息應用分析,才能穩步推進企業所得稅信息化建設。
一、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
個人所得稅是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的干部職工等自然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等11項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種稅收。該稅種涉及納稅人眾多,是地方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代扣代繳是征收的主要手段之一。進一步加強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對于充分發揮個人所得稅調節收入分配,增加地方財政收入,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都具有重要作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作為法定扣繳義務人,在支付干部職工各項應稅所得時,承擔著將干部職工應繳納的稅款代為扣除并繳納的義務,一定要認真做好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為全體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做表率。
二、進一步做好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
(一)做好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工作。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是指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應稅所得(包括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方式取得收入)時,不論其是否屬于本單位人員、支付的應稅所得是否達到納稅標準,都要登記造冊,并將個人基礎信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表》等相關涉稅資料,在代扣代繳稅款的次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或采用網絡申報等方式辦理扣繳申報。機關事業單位應指定支付應稅所得的財會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的人員為辦稅人員,由辦稅人員具體負責辦理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各級機關事業單位要為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提供便利,支持辦稅人員依法履行扣繳義務。
(二)做好個人所得稅合并計算工作。實行國庫統一集中支付的機關事業單位,應將財政部門支付的工資和本單位當期向干部職工支付的工資性津貼、補貼、獎金和福利等收入及時進行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同時,各單位應將財務以外的部門支付給個人的工資性收入及時匯總到財務部門,合并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
(三)明確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程序。各級機關事業單位作為法定的扣繳義務人,應積極支持、配合主管稅務機關做好扣繳稅款登記工作,及時主動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扣繳稅款登記,領取《扣繳稅款登記證》。每月所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15日內向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并報送《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表》以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未按規定期限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表》和個人基礎信息等有關情況的,將依照《稅收征管法》的相關規定給予處罰。各級機關事業單位要自覺履行扣繳稅款義務,接受主管稅務機關的檢查。機關事業單位逃避、拒絕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撓稅務機關依法檢查的,要依法予以處罰。
三、全面加強和改進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工作
(一)建立定期報告制度。各級稅務機關應將轄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情況每季度向同級政府報告。對代扣代繳工作不落實的單位,將予以通報。
(二)積極開展納稅宣傳輔導工作。各級財政、稅務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通過印發宣傳材料、舉辦稅法競賽、有獎競答、代扣代繳單位評先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個人所得稅法》宣傳普及工作,提高機關事業單位依法扣繳個人所得稅的自覺性。各主管稅務機關要確定專職稅收管理員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的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積極主動上門輔導有關稅收政策。
(三)深入開展專項檢查。各級地方稅務機關要認真開展個人所得稅納稅評估,分析征收管理漏洞,確定檢查的重點單位和內容,做好檢查的統籌安排,確保檢查效果。要發動和鼓勵舉報偷逃稅等不法行為,一經查實,依法嚴肅處理。對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工作職責的,按照稅收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規定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