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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管理辦公室:
我是我校××系的一名職工,妻子是我校××系的一位打字員。我們結婚已十二年了, 現有一女兒,已經10歲。由于學校住房困難,我們一家三口一直擠在結婚時學校為我們騰 出的一間平房里。雖然狹小、潮濕(幾乎終年不見陽光),但一直沒有開口向學習再要房子。前年學校蓋了一批樓房,原有我們一套二居室的房子,但由于家里出了點事,一時湊不起 那幾萬元集資款,就只好讓給別人了。
現在聽說學校又要新蓋樓房,解決住房困難的住戶,我們非常高興。女兒已大了,無論 從生活和學習上考慮,她都應有一個屬于她自己的空間。因此,我們夫妻商量,無論如何這 次也應該買套房子,親戚們也都很支持我們。可聽說這次申請住房的人很多,住房分配十分 緊張,我們夫妻有些心神不寧。怕又買不上房子。但考慮到以我們目前的基本條件應該在分 配住房之列。因此特向你們提出申請,希望能分配一套住房。愿能審批。
此致
敬禮
申請人:××系xx
××系xx
xx年xx月xx日
后勤處:
我于19xx年畢業于××大學文學院,同年分配到××通信集團信息部工作,至今已工作 滿5年。我今年年滿27周歲,女友何嵐與我同歲,符合晚婚年齡。今年2月18日我們已申請并 領到結婚登記證。特向集團后勤處申請婚房一套。請后勤處領導審批。
此致
敬禮!
申報材料
1. 安全復工復產疫情防控體系建設補助申請書,如為中小微企業聯合申報,可由受托物業管理方統一出具一份申請書(加蓋所有申報企業和受托物業的公章),但需提供有效委托協議證明材 料作為補充;
2. 申報企業和受托物業均提供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3.疫情防控體系建設所購買材料的發票憑證和支付憑證(發票憑證等時間從1月24日四川省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時間開始至2月20日),以及用以接收補助的收款賬號;
4. 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法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中小微企業聯合申報,申報企業和受托物業均應出具承諾書);
5. 其他證明疫情防控體系建設真實性、證明穩定安全復工需增補的材料。
申報材料務必真實充分反映相關情況,不得重復申報,若審核發現申報材料存在虛假偽造的情況,將直接取消申報資格,并計入信用不良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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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補助資金
1、首先為寵物狗準備一塊專門的洗臉毛巾,這條毛巾不用太大,或者準備一小塊小海綿也可以。然后在準備一盆清水,接下來就可以給狗狗洗臉了。
2、正常情況下,狗狗每天早晨起床之后,眼角都會堆積一些眼屎,因此每天早晨應該為狗狗洗臉1次。此外,玩了一天的狗狗臉部毛發上也可能會堆積一些灰塵和污垢,因此晚上也最好給狗狗洗1個臉。
3、給寵物狗洗臉很簡單,用溫濕的毛巾輕輕的擦拭即可。特別是眼角、嘴角、耳朵輪廓部位都要擦拭到。在清洗一遍之后,在擰干毛巾為狗狗將濕漉的臉部徹底擦干即可。這樣給寵物狗洗臉的工作就完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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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語音電話聽不清對方在講什么,可能是因為網絡問題,或者有可能是因為手機的聽筒有問題了。
微信(WeChat)是騰訊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推出的一款面向智能終端的即時通訊軟件。微信為用戶提供聊天、朋友圈、微信支付、公眾平臺、微信小程序等功能,同時提供城市服務、攔截系統等服務。2012年4月,騰訊公司將微信推向國際市場,更新為“Wechat”。
微信由深圳騰訊控股有限公司(TencentHoldingsLimited)于2010年10月籌劃啟動,由騰訊廣州研發中心產品團隊打造。該團隊經理張小龍所帶領的團隊曾成功開發過Foxmail、QQ郵箱等互聯網項目。騰訊公司總裁馬化騰在產品策劃的郵件中確定了這款產品的名稱叫做“微信”。
(來源:文章屋網 )
由于近些年來房價不斷上漲,這導致一些剛需型購房者壓力很大,一些朋友存了大半輩子的錢,等到快退休了才有能力買房,所以就問小編,60歲申請房貸最多貸款多少年?進來看一下。
房貸期限 目前,貸款買房除了有還款時間限制以外,還是有年齡限制的。如果60歲申請房貸最多貸款10年時間,國家對借款人年齡有限制,一般男性要在65歲以下、女性要在60歲以下才能申請貸款。
通常情況下,借款人的年齡和貸款年齡的和不能超過70歲,所以60歲申請房貸最多能帶10年。由于不同銀行規定也不一樣,具體情況我們可以咨詢銀行工作人員了解清楚。
(來源:文章屋網 )
第一條為進一步營造良好的人才發展環境,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到新區創新創業,根據《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實施辦法》(舟委辦發[2014]42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精神,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人才安居工程包括免費贈送住房、購買人才限價房、實行購房補貼、提供周轉住房、發放租房補貼等五種保障模式,最大程度地滿足新區各類人才住房需求。
第三條本細則適用于市級(含新城管委會、海洋產業集聚區管委會、普陀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和部省屬在舟)機關事業單位,以及注冊地在市本級的企業。大學生村官參照全額事業單位享受相應的人才安居工程政策。部省屬在舟高校人才住房保障辦法另行商定。
第四條享受《實施辦法》規定的人才安居工程政策,申請人必須事先進行相應的人才認定。人才認定辦法參照《舟山市人才引進和激勵辦法實施細則》(舟組[2013]30號)。
《實施辦法》第三章第八條中所指學歷學位、職稱以及人才榮譽等按以下標準界定:
1、學歷學位是指全日制教育期間獲得的相應學歷學位。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職稱是指經人事部門認可并發文公布的相應職稱。
3、人才榮譽、獎勵等是指經市級以上黨委、政府認可并發文公布的各類獎勵、榮譽等。
4、年薪以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為準。
第二章住房保障申請
第五條申請受理。人才安居工程政策申請實行“一口受理”、“流轉辦理”,申請人只須向市人才公共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由市人才公共服務中心按照流程進行流轉辦理。
第六條人才安居工程辦理流程。
1、提出申請。人才安居工程政策的享受由人才個人提出,如實填寫相應的申請表,經用人單位審核后報送市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并附本細則中所規定的相應材料。
2、受理審核。市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受理后,分別送市人才辦、市經信委、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局等部門進行審核。
3、集體研究。定期召開市人才安居工程領導小組會議,對經部門審核后的申請進行集體研究,確定可享受的人員名單及相應的政策。
4、統一公示。經研究符合人才安居工程政策的,將申請人姓名、人才層次及享受標準等內容,由市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在舟山市人才網和申請人所在單位同時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
5、兌現政策。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告知申請人所在單位,并及時辦理兌現相應的人才安居工程政策。
第七條申請時間規定。人才安居工程政策中的免費贈送住房、人才限價購房、申請購房補貼可實時申請受理,人才公共租賃房、租房補貼采用定期集中申請方式,一般每年二次,具體以市人才辦公告為準。
第八條工作年限界定。
1、第(一)至(九)類人才工作年限以市人才辦出具的工作證明為準。如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工作年限以正式入編當月開始起算;如在企業工作的,工作年限以正式入職并開始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當月開始起算。
2、第(十)、(十一)類企業人才,享受購房補貼時,須已在該企業服務1年以上,時間以出具的社會養老保險繳納證明為準。
第三章免費贈送住房
第九條享受對象。免費贈送住房對象僅指《實施辦法》第三章第八條所列的第(一)類人才。
第十條贈送方式。采用先住后贈方式,對符合條件的第(一)類人才,在舟山工作期間,由市住建局提供2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由其無償使用,在舟山連續工作滿8年后,所住住房作為獎勵,無償歸其所有,并可辦理完全產權。
第四章人才限價房
第十一條申購對象。人才限價房的申購對象為《實施辦法》第三章第八條所列的第(二)至(四)類人才,且本人及配偶須沒有在舟山享受房改房、限價商品房、購房補貼等優惠購房政策。
第十二條申購標準。享受限價購房的面積標準為120平方米,第(二)類人才申購價格為同期同類地段市場成交均價的50%,第(三)、(四)類人才申購價格為同期同類地段市場成交均價的60%,成交均價以市住建局委托專業機構評估為準。超過標準面積部分按市場價格交易。
第十三條申購房源。人才限價房的房源僅限于市住建局提供的指定房源。
第十四條申購材料。符合條件的人才申購人才限價房,應提供下列材料:
1、市人才辦出具的引進人才認定文件;
2、《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人才限價房申購表》;
3、申請人身份證(護照)及復印件、有效婚姻狀況證明;
4、企業人才須出具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社會養老保險繳納證明。
第十五條住房回購。對在舟山連續工作未滿8年的人才,其所購買的人才限價房由市房管局(市公共住宅建設有限公司)按申購價格加利息(按回購時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回購,所需資金及相關稅費由市人才專項經費列支。
第五章購房補貼
第十六條申請對象。購房補貼的申請對象為《實施辦法》第三章第八條所列的第(二)至(十一)類人才,且本人及配偶須沒有在舟山享受房改房、限價商品房、購房補貼等優惠購房政策。第(十)、(十一)類企業人才,申請購房補貼時,須已在該企業服務1年以上。
第十七條新購商品住房認定。
1、新購商品住房區域應在舟山本島范圍內(含朱家尖、魯家峙和長峙島,下同)。
2、新購商品住房包括房地產企業新開發的商品住房(現房、期房),以及市場上出售的二手房(不包括申請人購買本人及配偶雙方父母持有的房產)。
3、新購商品住房的時間以房屋所有權證時間為準。
4、新購商品住房須是申請人本人完全產權或是夫妻雙方共有產權。
第十八條申請材料。符合條件的人才申請購房補貼,應提供下列材料:
1、市人才辦或市人力社保局出具的人才認定文件;
2、《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購房補貼申請表》;
3、申請人身份證(護照)及復印件、有效婚姻狀況證明;
4、申請人及配偶雙方父母戶口本復印件;
5、房屋所有權證及復印件,新購商品住房尚未交付的,還須提供購房合同;
6、企業人才須出具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社會養老保險繳納證明。
第十九條產權管理。第(二)至(九)類人才享受購房補貼購買的房屋入市交易的(改善性購房除外),在辦理過戶手續時,除提交存量房轉移登記所需的材料外,滿8年的還應提交市人才辦出具的工作證明;未滿8年的提交市人才辦一次性收回購房補貼的繳款憑證。
人才享受購房補貼購買的預售商品住房,在尚未交付前,若需辦理變更或退房手續的,需征得市人才辦同意。
第六章人才公共租賃房
第二十條申請對象。人才公共租賃房的申請對象為《實施辦法》第三章第八條所列第(二)至(十一)類人才,且本人及配偶在舟山本島范圍無住房。企業人才的入住條件可適當放寬,具體由市經信委負責審核確定。
第二十一條申請材料。符合條件的人才申請人才公共租賃房,應提供下列材料:
1、市人才辦或市人力社保局出具的人才認定文件;
2、《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人才公共租賃房申請表》;
3、申請人身份證明(護照)及復印件、有效婚姻狀況證明;
4、企業人才須出具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社會養老保險繳納證明。
第二十二條企業配租。人才公共租賃房配租要向龍頭骨干、特色優勢型等企業傾斜,在每輪人才公共租賃房配租過程中,根據企業申請和人才公共租賃房供給情況,確定一定數量的人才公共租賃房,由市經信委按照企業規模、利稅等實際,負責制定具體的配租方案,并確定租住對象名單報市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第二十三條租住流程。市人才安居工程領導小組根據人才公共租賃房申請公告規定,研究確定每輪人才公共租賃房租住人才名單,并由市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出具《舟山市人才公共租賃房配租資格證》,由市住建局配租相應的人才公共租賃房,并與租住人才、所在單位簽訂三方租住協議。
第二十四條租金標準。租金標準按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公共租賃房租金標準確定并予以公告。承租人應根據合同約定按時繳納租金,無正當理由遲延繳納租金滿3個月的,市住建局或委托的運營單位可按租賃合同約定通報其所在單位,由所在單位負責催繳。
第七章租房補貼
第二十五條補貼對象。租房補貼的對象僅指符合人才公共租賃房申請條件,但因房源不足未配租到人才公共租賃房的市本級機關事業單位人才(不包括部省屬在舟機關事業單位)。
第二十六條補貼標準。租房補貼標準為公共租賃房租金的1-2倍,具體標準由市人才安居工程領導小組確定并公告。
第二十七條申請方式。租房補貼作為人才公共租賃房供給不足情況下的一種補充形式,與人才公共租賃房的申請一并進行,不再單獨申請租房補貼。
第二十八條申領方式。租房補貼采用先租后補的方式。租房補貼一般每年領取兩次,由符合條件的人才向所在單位領取。所在單位在發放租房補貼前,應認真核查申領租房補貼人才的實際租住情況,對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的,要及時停發租房補貼,并及時上報市人才公共服務中心,由市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匯總后報市人才辦。
配租到人才公共租賃房的市本級機關事業單位人才,如放棄配租資格,則不得享受租房補貼。
第八章資金保障
第二十九條資金保障。人才安居工程政策兌現資金由市人才專項經費列支。人才限價房、人才公共租賃房等政府產權資產產生的收益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用于安排人才所需的購房補貼、租房補貼和運營管理等相關支出。
第三十條補助標準。用人單位根據《實施辦法》規定標準兌現購房補貼和租房補貼,黨政機關和全額事業單位的,補貼資金由市財政全額補助;差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和企業的,補貼資金由市財政補助50%。
第三十一條補助方式。補助采用“房票”和“資金”相結合的方式。企業補助資金可在稅前列支。
1、人才申請購房補貼的,由所在單位憑本細則規定的材料向市人才公共服務中心申請相應額度的房票(主要適用于購買房地產企業新開發的商品住房)或購房補貼(主要適用于購買二手商品住房)。對于差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和企業,應先由人才所在單位支付相應的購房補貼,再由市人才辦憑各單位購房補貼支付憑證,發放房票或與各單位結算。第(十)、(十一)類企業人才還須提供服務滿一年的證明。
2、租房補貼的補助,一年集中補助兩次,市人才辦每年根據市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匯總的各單位上報的租房補貼應發放總額(附經所在單位審核蓋章的租房協議書),按照規定比例一次性撥付給所在單位。
第九章管理監督
第三十二條產權限制。房屋權屬登記部門對人才限價住房和享受政府購房補貼的第(二)至(九)類人才的住房核準登記時,應在房屋登記簿和房屋所有權證的附記欄內注明“人才限價住房”或“補貼購房”字樣。
第三十三條加強動態管理。實行人才流失報告制度,各用人單位對本單位流失到市外的人才,要及時上報市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備案。實行年審制度,每年底,由市住建局對人才公共租賃房的租住情況進行審核,市人才辦、市人力社保局根據人才認定權限分別對租房補貼享受情況進行審核,并根據分工不定期進行抽查。如不符合規定的,則取消相應的資格,并不得再納入人才安居工程保障范圍。
(一)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住建局及其委托的運營單位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承租的人才公共租賃住房:
1、采取隱瞞事實情況、提供虛假資料、偽造證明材料等手段,騙租人才公共租賃房的;
2、無正當理由,累計6個月以上未實際居住的;
3、累計6個月以上未繳納租金和其它相關費用的;
4、擅自將人才公共租賃房轉租、出借給其他人員居住的;
5、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裝修現狀的;
6、在人才公共租賃房中從事違法活動的;
7、不再符合規定的申請條件,未按時辦理退出手續的;
8、存在違反人才公共租賃房使用規定和合同約定的其它行為的。
承租人違反前款所列行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人才辦或市人力社保局取消其租房補貼享受資格,責成所在單位收回已享受的租房補貼:
1、簽訂虛假租房協議的;
2、將租住的房產轉租給他人的;
3、其它不符合享受租房補貼條件的。
第三十四條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對故意克扣購房補貼或補助不到位的單位,或違反規定、弄虛作假騙取貨幣補貼或住房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除追回貨幣補貼或實物住房外,還要追究相關責任。
第三十五條符合條件的人才在舟山本島獲得住房的,應當及時退回人才公共租賃房。確有需要,可最多再續租人才公共租賃房或享受租房補貼3個月。
享受租房補貼和人才公共租賃房的合計時間最長不超過5年,以兩者實際享受時間之和為準。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享受本細則所規定的人才安居工程政策,均必須全職在舟山工作。
第三十七條《實施辦法》施行過程遇到的特殊情況,由市人才安居工程領導小組另行商定。
一、業務數據的采集轉換
“江西省公安交警收費系統”系統客戶端具有數據導出功能,可以直接導出EXCEL格式的的“交警部門收費明細表”,該表包含了單位名稱、票據類型、注冊號、單據號、日期、繳款人、金額合計、收費項目、數量、金額、開票人、狀態等字段信息。
通過“江西省公安交警收費系統”直接導出的“交警部門收費明細表”存在如下情況:當同一個“單據號”上有多個“收費項目”時,僅第一行的“單位名稱”,“票據類型”、“注冊號”、“單據號”、“日期”、“繳款人”字段有數據,其他行的以上字段數據為空,如圖1所示。
圖1
由于由系統導出的原始的“交警部門收費明細表”的“繳款人”、“日期”等多個關鍵字段存在空值,很難利用AO的數據分析功能對收費數據進行審計分析,因此,需要先將空值補充完整。通過復制粘貼的功能也可以補充空值,但由于數據量比較大,耗費的時間很多而且容易出錯,審計人員使用公式的方法進行填充。
公式填充的步驟如下(以“繳款人”為例):
首先在“繳款人”列后插入一列(G列),并在G列的第一行中輸入“繳款人”,然后分別在G列的第二行、第三行、第四行中填入以下公式,第五行開始可以在第四行公式的基礎上進行公式填充,填充完后復制該列再進行“選擇性粘貼——數值”后,刪除原先數據不完整的“繳款人”列。
=IF(H20,F2,F1)
=IF(H30,F3,F2)
=IF(H40,F4,(IF(LEN(F3)=0,IF(LEN(F2)=0,F1,F2),F3)))
完成以上步驟后,“繳款人”列的空值全部補充完整,其他列的填充可以按上述步驟進行,僅需將公式的中的列字段相應進行調整。如用公式將“日期”列的空格填充數據(填入第二行、第三行、第四行、第五行……的公式分別為)。
=IF(H20,E2,E1)
=IF(H30,E3,E2)
=IF(H40,E4,(IF(LEN(E3)=0,IF(LEN(E2)=0,E1,E2),E3)))
=IF(H50,E5,(IF(LEN(E4)=0,IF(LEN(E3)=0,E2,E3),E4)))
審計人員將原始的“交警部門收費明細表”按以上方法進行數據整理后,再運用AO的“采集轉換”-“業務數據”,數據源選擇“Microsoft Office Excel”導入上述數據,導入完成后得到:[交警部門收費明細表],結果如圖2所示。
圖2
二、數據分析及發現的問題和線索
1.重復收取機動車抵押登記費。
審計人員對交警部門收費明細表進行數據分析發現同一繳款人多次繳納“機動車抵押登記費”的情況。使用的SQL語句如下:
SELECT SUM(金額) as 重復收取抵押登記費金額,count(distinct 繳款人) as 涉及繳款人數量 FROM [交警部門收費明細表] WHERE 收費項目='0450805 機動車抵押登記費' and 繳款人 in (SELECT [繳款人] FROM [交警部門收費明細表] WHERE 收費項目='0450805 機動車抵押登記費' group by 繳款人,收費項目 having count(*)>1)
查詢結果顯示該縣交警大隊2012年度存在重復收取機動車抵押登記費的情況。經審計核實,重復收取機動車抵押登記費是因為在交警部門在抵押登記和撤銷抵押登記均進行了收費,該做法違反了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機動車登記證書工本費和機動車抵押登記費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001]1979號):“一、各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車輛管理所在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時,向抵押人收取的機動車抵押登記費為每輛次100元。二、收費單位應按規定到指定的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并使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三、收費單位要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項目、收費范圍和收費標準,不得加收其它任何費用,并自覺接受價格、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的規定。
2.超范圍收取單獨補發號牌固封裝置費。
審計人員對交警部門收費明細表進行數據分析發現超范圍收取單獨補發號牌固封裝置費的情況,即在收取繳款人“號牌工本費”的同時還收取“單獨補發號牌固封裝置”費用。使用的SQL語句如下:
SELECT sum(金額) as 違規收取單獨補發號牌固封裝置金額合計 FROM [交警部門收費明細表] a join (SELECT 繳款人,日期 FROM [交警部門收費明細表] where 收費項目 like '%號牌工本費%' or 收費項目='0450813 單獨補發號牌固封裝置' group by 繳款人,日期 having count(*)>1) b on a.繳款人=b.繳款人 and a.日期=b.日期 where 收費項目='0450813 單獨補發號牌固封裝置'
一、組織機構。
解決城鎮雙特困戶住房工作由市住房制度改革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領導小組負責協調。
市國土房管局負責組織實施本方案,區(不含花都區、番禺區,下同)國土房管局(區房改辦)負責本區廉租住房管理工作,街道辦事處和單位工會負責對申請人的資格進行審核、協助廉租戶到市場上承租房屋、接受申請人申請租賃住房補貼工作。市和區財政、民政、總工會、稅務、物價和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等部門按照本部門職責分工,負責雙特困戶廉租住房的相關工作。
二、原則。
城鎮雙特困戶住房的解決標準以滿足基本居住需要為原則,具體解決標準由市國土房管局會同市財政局根據上年度我市人均住房面積制定并公布。目前雙特困戶住房解決標準為人均住房面積10平方米。
三、工作目標。
在*年底前,全部解決我市*年底登記在冊的2914戶雙特困戶的住房問題,同時開始接受新的申請,力爭在*年內共解決4000戶雙特困戶的住房問題;在2005年底前,建立“機構健全,資金保障,房源穩定,分散居住,動態管理”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進入日常化,使我市的雙特困戶住房問題基本得到解決。
四、城鎮雙特困戶的認定標準。
本方案所稱城鎮雙特困戶,是指住房和收入均特困的家庭,具體認定標準由市國土房管局會同市財政局、民政局、總工會根據上一年度我市國民經濟發展情況逐年制定并公布。
目前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城鎮居民家庭屬于城鎮雙特困戶:
(一)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常住居民戶口且實際居住;
(二)市民政局核定的低保救濟家庭、低收入家庭或市總工會核定的特困職工家庭;
(三)無住房及租住私房(不含有贍養關系的借住、租住關系)的家庭(以上合稱無房戶),以及人均住房面積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的家庭。
五、解決方式。
我市城鎮雙特困戶住房實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采取以租賃住房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核減為輔的解決方式。
(一)租賃住房補貼是指政府向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發放租金補貼,由其到市場上租賃住房。
1.租賃住房補貼的標準按照市場平均租金與廉租住房租金標準的差額計算,具體由市國土房管局會同市物價局、財政局制定并公布,一定3年。
2.租賃住房補貼由市財政局、市國土房管局委托銀行按月發放,由房屋出租人憑有效的租賃合同領取,沖減房屋租金。
3.對于已享受實物配租的雙特困戶,不得再申請租賃住房補貼。如確需申請的,應當退出原居住的廉租住房后,再按程序申請租賃住房補貼。
(二)實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標準計收租金。
經審核家庭成員確無勞動能力的60歲以上高齡、殘疾人(一、二級)、軍烈屬等特殊困難家庭及其它急需救助的家庭,可租住廉租住房,其中,符合雙特困戶條件的孤寡老人,應通過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由民政部門安排入住敬老院等方式解決。
廉租住房租金標準實行政府定價。租金標準由維修費、管理費二項因素構成,具體標準由市國土房管局會同市物價局、財政局制定并公布,一定3年。
(三)租金核減是指對現已承租市直管公房和各單位自管公房的雙特困戶,按照廉租住房的租金標準給予減收住房租金。
六、申請及辦理程序。
雙特困戶住房保障實行申請、審批、公示、輪候制度。具體程序如下:
(一)申請人應當向現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向現工作單位的工會提出申請。
申請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提供下列真實、有效的資料:
1.《*市廉租住房申請表》;
2.申請家庭成員的戶口簿、身份證及復印件;
3.民政部門核發的《*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市低收入困難家庭證》或工會部門核發的《*市工會特困職工證》及復印件;
4.現住房情況證明及復印件;
5.其他相關證明及復印件。
(二)街道辦事處或單位工會自接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家庭的收入、住房等申報情況的初審。初審通過,街道辦事處或單位工會將申請資料和初審意見送區國土房管局(區房改辦)復審。
(三)區國土房管局(區房改辦)收到初中資料后,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會區民政局、總工會完成復審。經復審符合條件的,予以登記,并將登記結果在申請人所在社區或單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有關登記結果應在公示后5個工作日內送市國土房管局審定,并同時送市民政局、總工會備案。對復審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區國土房管局(區房改辦)或者市國土房管局提起申訴,在申訴期間,不影響區國土房管局(區房改辦)對其它雙特困戶的審核結果。如果申訴異議成立的,區國土房管局(區房改辦)應當再次進行復審。
(四)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對于申請租金核減的家庭,由區國土房管局或房屋產權單位按照規定予以辦理租金核減手續;對于申請租賃住房補貼和實物配租的家庭,由市國土房管局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辦理租賃住房補貼領取和廉租住房輪候手續。
七、廉租住房的房源。
(一)實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來源主要包括:
1.市國土房管局現有的廉租住房房源;
2.區國土房管局騰退的直管公房。
(二)鼓勵各單位自管房、私房登記為廉租住房房源。登記為廉租住房房源的房屋,在作為廉租住房租賃期內出租的收入,按現行稅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區國土房管局按有關房屋租賃規定,對領取租賃住房補貼的廉租戶租賃的房屋進行租賃登記和檢查,以確保產權清晰、結構安全、設施齊備、符合消防安全等條件。
八、資金的籌集、安排和使用。
(一)設立廉租住房專項資金。市財政局負責按照有關規定籌集和管理;市國土房管局負責統一編制年度資金預算,報市財政局列入財政年度預算,經市人大審議批準后執行。
(二)廉租住房專項資金來源主要包括:
1.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按規定提取的城市廉租住房補充資金;
2.市和區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
3.廉租住房租金收入;
4.社會捐贈的資金;
5.其他渠道籌集用于廉租保障的資金。
(三)廉租住房專項資金按規定用于租賃住房補貼的發放,廉租住房的購建、維修和物業管理等。
九、廉租住房的退出、處理和違規行為的處罰。
(一)建立廉租住房年審制度。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在每年3月向申請部門或其委托機構如實申報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和住房變動情況,區國土房管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其申報情況進行審查,市國土房管局根據審查結果調整租賃住房補貼或者廉租房,對經年審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采取平穩退出機制。對不愿退出廉租住房的,調整租金標準,并在下年度不再安排租賃住房補貼計劃。
1.領取租賃住房補貼的,給予6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內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的50%,從第7個月起停止發放租賃住房補貼。
2.租賃市直管公房或單位自管房的,從第2個月起停止享受廉租住房租金標準的優惠,改按公房租金標準交租;從第7個月起改按公房成本租金標準交租;從第13個月起改按市場租金交租。
3.租住廉租住房的,應騰退廉租住房。暫時無法騰退的,可給予3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間按公房租金標準交租,過渡期后按成本租金標準交租,6個月后必須騰退廉租住房。6個月后仍不騰退廉租住房的,按市場租金交租。
4.騰退廉租住房后無房居住的原廉租戶,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的,可按成本租金標準租賃經濟適用住房,或經市國資管理部門批準,可按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優先購買原租住的廉租
(二)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國家建設部《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罰:
1.申請人不如實申報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狀況的;
2.騙取廉租住房保障的;
3.將承租的廉租住房轉借、轉租的;
4.擅自改變房屋使用用途的;
5.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6.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廉租住房管理工作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其他好處,或者對已批準的廉租住房不依法履行監督職責、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十、本方案的實施細則由市國土房管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市房產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工作,財政、民政、規劃、建設、國土資源、物價等部門按照本部門職責分工,負責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相關工作。
第四條市房產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廉租住房信息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五條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水平應當以滿足基本住房需求為原則,根據當地財政承受能力和居民住房狀況合理確定。
城鎮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原則上不超過當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的60%。
廉租住房租金標準由維修費、管理費兩項因素構成。單位面積租賃補貼標準按照市場平均租金與廉租住房租金標準的差額計算。
第六條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應當以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為主,實物配租、租金核減為輔。
本辦法所稱租賃住房補貼,是指市政府向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發放補貼,由其到市場上租賃住房。
本辦法所稱實物配租,是指市政府向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標準收取租金。
本辦法所稱核減,是指產權單位按照市政府的規定,在一定時期內對現已承租公有住房的城鎮最低收入家庭給予租金減免。
第七條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來源實行以財政預算安排為主,多種渠道籌措的原則。主要包括:
(一)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
(二)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按規定提取的城市廉租住房補充資金:
(三)社會捐贈的資金;
(四)其他渠道籌集的資金。
第八條廉租住房保障資金實行財政專戶管理,專項用于租賃住房補貼的發放、廉租住房的購建、維修和物業管理等,不得挪作他用。財政部門對廉租住房資金的使用實行監督。
第九條申請廉租住房保障,需具備下列條件:
(一)申請家庭人均收入不超過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已接受民政部門連續救助12個月以上;
(二)申請家庭中至少有1人取得城鎮規劃區內非農業常住戶口3年以上;
(三)無房戶或擁有私有住房但建筑面積低于當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積60%的住房困難戶;
(四)申請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
無房戶是指沒有私有住房,且從市場上租住住房或借住他人住房的家庭。
第十條市區內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建筑面積)為:單身家庭20平方米、兩人家庭人均18平方米、三人家庭人均10平方米,三人以上家庭每增加一人增加10平方米,廉租住房申請家庭原私有住房面積在租金補貼時予以核減。
市區內廉租住房的租金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1.1元。
廉租住房的保障對象條件和保障面積,租金等標準需要調整的,由房產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以當年七月一日到次年六月三十日為基準年度。
第十一條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
城鎮最低收入家庭申請廉租住房,應當由申請家庭的戶主作為申請人,戶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申請家庭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
申請人按照規定向房產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請審批表》,經街道辦事處(社區)或單位初審后報市房產主管部門,同時提交下列材料:
1、《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
2、現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承租證明,無房戶由所在單位或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社區)出具證明;
3、家庭成員戶口簿和身份證。
(二)受理和審核
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房產主管部門應當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憑證,受理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三)公示和登記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應當在當地媒體或戶主所在地、居住地或單位公示其基本情況,公示期為15個工作日。
公示期內無異議或經調查異議不成立的,應當準予登記,并將登記結果予以公示。
(四)核準
房產主管部門將登記結果及相關資料進行核準批復,核準期限為15個工作日。
第十二條經確定可獲得租賃住房補貼的家庭,可以根據居住需要選擇承擔適當的住房,在與出租人達成租賃意向后,經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與房屋出租人簽訂廉租住房租賃合同。房產主管部門按照核準批復向該家庭發放租賃住房補貼,并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給出租人,用于沖減房屋租金。
第十三條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最低收入家庭應當按年度向房產主管部門如實申報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變動情況。房產主管部門應會同民政等有關部門對其申報情況進行復核,并按照復核結果,相應調整租賃補貼和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
對家庭收入連續一年以上超出規定收入標準的,應當取消其廉租住房保障資格,停發租賃住房補貼。
房產主管部門應當對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最低收入家庭的情況和住房情況每年進行核查。
第十四條廉租住房申請人對房產主管部門的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向人民政府或上一級房產主管部門申訴。
第十五條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如實申報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和住房狀況,如虛報、隱瞞有關情況或偽造有關證明騙取廉租住房保障的,房產主管部門依法取消其申請資格,已騙取廉租住房保障的,責令其退還已領取的租賃住房補貼,或者補交核減租金,情節惡劣的,并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六條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房產主管部門停止發放租賃住房補貼。
(一)將承租的住房轉借、轉租的;
(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三)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承租的住房居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