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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轉型目標 橫向的制度安排 縱向的制度安排 創新
[中圖分類號]F120.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7326(2011)04―0066―06
關于中國經濟轉型的研究在邏輯上應該包括轉型路徑研究和轉型目標研究兩部分。但是,長期以來研究的主體集中于前者而忽視了后者。這一傾向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是明顯而巨大的:一方面,學術界在某種意義上放棄了探索可以與世界主要市場經濟類型并列的中國型市場經濟的可能性,其結果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政治經濟學含義沒有得到全面的論證,中國實踐的理論意義被矮化;另一方面,忽視對轉型目標的具體內容的研究,屏蔽了解決中國經濟發展中出現的一系列難題的潛在方案。
一、轉型目標:被忽視的研究方向
中國經濟的持續增長引起了國際學術界的熱烈關注,而近年的金融危機讓這一熱潮繼續升溫。在這些研究之中,外國觀察家關于“北京共識”的研究由于將中國的經驗賦予與“華盛頓共識”對立的地位而備受重視。需要指出的是,在經濟體制改革方面,關于中國改革的新一輪研究和20世紀90年代以來關于我國經濟改革的主流論述在實際內容上并沒有本質差別。首先,兩者都將漸進主義和試驗主義視為改革成功的主要原因。其次,更為重要的是兩者都將轉型路徑而不是轉型目標作為研究的重點。所謂轉型路徑指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途徑和方法,而轉型目標則指過渡完成之后出現的經濟模式的形態和性質。很明顯,轉型路徑和轉型目標之間存在相互影響,兩者共同構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政治經濟學含義。一方面,路徑依賴導致轉型路徑影響轉型經濟的形態和性質;另一方面,對轉型目標的設計也必然影響對轉型路徑的選擇。但是令人驚奇的是,盡管世界范圍內的市場經濟明顯存在不同的模式,在關于中國經濟改革的文獻之中卻基本不存在對轉型目標問題的深入討論。
這一現象在很大程度上與我國學術界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概念把握有關。第一,傳統的表述主要從市場機制對資源配置的影響、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國有經濟的地位和宏觀調控的作用等方面來界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實際上,這樣的界定是從市場機制的地位和企業制度的形態;以及國有經濟的強弱和宏觀調控的有無等兩組因素來突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市場經濟”和“社會主義”的內涵。從市場機制和企業制度來看,長期以來我國學術界的主流,有意或無意地將美國型市場經濟和美國型企業制度等同于市場經濟和現代企業制度的唯一形式。因此,我們對市場經濟本質的認識基本是在以美國型市場經濟為唯一參照物的基礎上展開的。在這樣的認識之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代表市場經濟的部分基本沒有政治經濟學意義上的研究價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政治經濟學含義只能體現在國有經濟和宏觀調控之中。但是,宏觀調控和國有經濟廣泛地存在于先進工業國,其地位和強弱也處于不斷變化的過程之中。進一步地,在我國經濟的現實運行中,國有經濟更多地作為政府引導經濟發展的基礎而存在,并沒有明顯地對國民經濟的其他所有制成分的制度建設發揮示范作用,這些因素能在多大程度上從“量”和“質”兩個方面反映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社會主義的特色也仍有疑問。因此,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代表社會主義部分的政治經濟學含義有下降的危險。第二,我們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理解在相當程度上是從計劃與市場的關系的角度進行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混合經濟體制論的痕跡。但是,制度經濟學的發展表明,與生產過程相關的微觀層面的制度安排和創新活動才是區分主要市場經濟類型的基礎。第三,這樣的界定在破除計劃和市場不能共存的認識的同時,也間接地否定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在經濟計劃和國有經濟之外能夠體現“社會主義”因素的存在,以及這種因素影響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當中體現“市場經濟”因素的性質和形態的可能性。
以上原因導致我國的學術界無意亦無力分析轉型目標問題而將注意力集中于轉型路徑研究。客觀地說,在經濟轉型的初期,與走向何種市場經濟即本文所說的轉型目標問題相比,選擇何種轉型路徑以完成向市場經濟的轉變是更為緊迫的課題。但是在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方面的地位已經確立、調整經濟結構和利益分配格局的重要性上升、制度經濟學的進展和世界經濟的演變表明,美國型市場經濟并非唯一有效且完美無缺的制度安排的情況下,對轉型目標,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政治經濟學含義進行研究的必要性正在上升。長期忽視對轉型目標的研究,這不但有使中國的實踐成為對美國型市場經濟的無聲復制的危險,而且限制了我們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具體問題的思路。
本文認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政治經濟學含義存在顯在的和潛在的兩個側面。在現階段,宏觀調控和國有經濟無疑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政治經濟學含義的主要載體。但是,這樣的含義更多的是顯在的,并沒有涵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政治經濟學含義的全部內容。
二、交易形態與創新活動:市場經濟的類型學分析基礎
市場經濟多樣性理論在上世紀80年代之后取得的進展,集中地體現在比較制度分析學派關于美日經濟體系和美日企業行為的比較研究之中。相對而言,典型的美國企業(A企業)在勞動市場、制品市場和金融市場中的交易行為更多的是短期的、交易對象往往是流動的;而典型的日本企業(J企業)在上述市場中的交易行為更多的是長期的、交易對象往往是相對固定的。青木昌彥指出企業在上述三種市場中形成的交易慣例之間具有互補性,并從信息流動的角度對這些“風格化事實”進行整理。他認為A企業的信息結構更多的是垂直型的,而J企業的信息結構更多的是水平型的。青木昌彥證明兩種信息結構都可能達到最優。圖1所示的這一分析視角為市場經濟的類型化提供了理論基礎。
20世紀90年代之后,管理學家持續地對典型的美國和日本的企業行為進行比較。以基于產品建構的企業競爭力理論為依據,通過將產品建構的概念一產品結構(或工序)與產品功能之間的對應關系一引入組織理論,這些學者認為,在產品建構具 有模塊型特征的產業(IT、軟件、生物制藥、金融等)之中,模塊型的組織原則更易于促進競爭力的形成,而在產品建構具有集成型特征的產業(汽車、摩托、高級家電等)之中,集成型的組織原則有助于競爭力的形成。換言之,如表1所示,產品建構和組織建構之間的匹配關系是企業競爭力和創新活動的源泉。值得注意的是,這里所說的集成型和模塊型的組織原則高度接近比較制度分析學派所說的理念型意義上的美國企業和日本企業的組織形態。至此,比較制度分析學派的分析獲得了具有實證基礎的支持。必須提及的是,盡管理念型意義上的美日企業的實踐更接近模塊型和集成型的組織原則,但是這并不意味著美日企業所形成的組織形態已經達到極致而無法趕超。
歐美學者從制度互補性角度所進行的分析也值得關注。豪爾和索斯吉斯認為,市場經濟可以分為自由市場經濟和協調型市場經濟兩種,英美是前者的代表,而德日是后者的典型。習前者的特點是由市場機制對經濟進行協調,而后者的特點是由制度對經濟進行協調。類似地,阿瑪布從產品市場的競爭形態、勞資關系、金融體系、社會保障和教育等五個制度領域出發,運用計量分析的方法將市場經濟區分為市場基礎型、亞洲型、歐陸型、社會民主主義型和地中海型五類,其中的市場基礎型和亞洲型的代表分別是美國和日本。在研究方法方面,豪爾和索斯吉斯的研究盡管屬于政治學領域,但是其研究團隊將企業作為分析的焦點。他們在其著作的日文版序言中指出,德日的區別在于德國經濟中的協調機制主要以產業為中心而存在,而日本經濟中的協調機制主要以企業為中心而存在。如果用更為通用的術語來表述,那么可以認為德國是法團主義,而日本則是企業層面的法團主義。類似地,阿瑪布在其著作的日文版序言中不但直接承認青木昌彥的研究對其有重要影響而且將科技與產業特征這一與企業行為密切相關的變量作為分析的主要因變量。因此,市場經濟多樣性理論領域的這兩項最新的重要研究不但在主要研究工具(制度互補性)和主要分析方向(企業)方面與比較制度分析學派具有明顯的共同點,而且其對市場經濟所進行的類型化也基本上是對比較制度分析學派的美日比較的擴充和細化,沒有明顯超出前者的范圍。在這個意義上說,在現階段,以比較制度分析和基于產品建構的企業競爭力理論為基礎的市場經濟的類型學仍然是我們思考我國市場經濟的特征及其發展方向時最有理論價值的參考之一。
需要注意的是,市場經濟的類型學最終指向是企業層面的組織創新和技術創新。也就是說,創新的形態和性質正在成為區分市場經濟類型的核心變量。因此,本文的研究問題可以表述如下:從制度經濟學的傳統出發,以創新活動為中心,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政治經濟學含義進行體系化的整理。
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政治經濟學含義和現實選擇
在第二節的語境之下,分析作為轉型目標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政治經濟學含義時,我們將遇到以下兩個相互關聯的問題:第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代表市場經濟的部分是否可能在邏輯上不同于美國型和日本型市場經濟;第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代表社會主義的部分,是否可能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代表市場經濟的部分的形成和發展產生影響。因此,我們需要發展出一種和第二節所討論的市場經濟多樣性理論的主流研究所使用的分析方法相容的分析框架,并以此為基礎對上述問題進行回答。
第二節提及的市場經濟多樣性理論的主流研究在方法論方面存在兩個問題。第一,沒有將所有的交易形式統一到一個分析框架之內。近年來獲得迅速發展的包括比較制度分析在內的廣義的制度經濟學均將交易視為經濟分析的基本單位。這一思路明顯來自舊制度經濟學。但這些研究涉及的金融、制品和勞動力市場中的交易不是舊制度經濟學家所列舉的交易形態的全部。如表2所示,康芒斯認為交易可以分為交涉型交易、管理型交易和配給型交易。交涉型交易的典型是產品市場中的買賣行為,管理型交易的典型是企業內部的勞資關系,而配給型交易的典型則是判決和政策。另外,新舊制度派學都沒有把自然資源和土地市場納入分析框架。第二,與上一個問題相關,這些研究者將交易形態的形成視為自發的,忽視了政策和法律因素的影響。實際上,從康芒斯對交易的定義出發,如圖2所示,我們可以發現配給型交易必然對企業內部的管理型交易和企業之間的交涉型交易的形態和性質產生影響。
將康芒斯提示的交易類型和資源、土地市場中的交易統合進第二討論的主流分析框架之后,我們可以獲得如圖3所示的新的分析框架。
從圖3所示的分析框架出發,我們可以發現作為轉型目標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可能在以下方面獲得清晰的政治經濟學意義。
第一,在資本主義國家之中,交易形態主要是市場進化的結果。而在我國,交易形態的形成可能是市場進化和政府介入雙重影響的結果。第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政治經濟學含義可能存在于資源和土地市場的交易之中。在我國,由于資源和土地為國家所有,所以政府可以主導這一市場之中的交易形態并影響交易所產生的收益分配。第三,政府可以通過對金融、制品和勞動力市場中的交易施加影響來獲得對宏觀經濟的控制或實現對所得分配的調整。第四,依據市場經濟多樣性理論,在具有不同技術特征的產業群之中,更有助于競爭優勢的形成的組織原則和交易形態各有不同。不同的先進工業國中往往存在處于主導地位的組織原則和交易形態,其結果是這些國家往往只在同一類產業中發展出明顯的競爭優勢。由于我國地域之間存在文化上的差異,所以有可能分別在集成型產業和模塊型產業中都發展出與之匹配的組織慣例和交易形態并在這兩類產業中都形成競爭力。第五,不同的產業群要求不同的組織原則和交易形態與該產業的技術特征相匹配,而我國有可能形成國有經濟致力于發展更需要長期穩定的交易環境的集成型產業,而民營經濟在模塊型產業占據優勢的格局。隨著民營經濟向集成型產業擴展,有可能出現民營企業在研發人員的雇傭形態和某些關鍵性企業間關系方面引進國有企業的比較長期而穩定的組織形態和制度安排的可能。換言之,在長期內有可能出現國有企業在特定領域向民營經濟輸出組織原則和制度安排的可能。
以上述分析為基礎,我們可以從生產和分配、橫向制度安排和縱向制度安排的角度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政治經濟學含義進行分類。本文對橫向的和縱向的制度安排的定義借鑒了康芒斯對交易形態的區分。所謂縱向制度安排指與配給型交易有關的制度安排,其典型是政府通過法律或政策自上而下的主導的制度安排,而橫向制度安排指與交涉型交易和管理型交易有關的制度安排。
[關鍵詞]經濟管理 國家調控 組織管理
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經濟管理在對經濟進行調節時通常從兩個方面進行:首先是宏觀調控,即以宏觀的視角對整個經濟體系和經濟活動進行調節。其次是從微觀的視角,將管理的方向轉向組成這個經濟體系的最小單位如企業、個體勞動人員。經濟管理不是單一的學科,它是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等融合貫穿后又十分重視在現實中進行實踐和應用的綜合性應用學科。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體制改變,經濟實力上升。國民經濟水平上升,人們的物質生活極大豐富。但在給予市場調節以高度自由的同時,我們不難發現,由于我國的市場經濟還不是特別完善,經濟發展的因素復雜多樣,我們還需要進行有效的經濟調節。只有在市場經濟的充分發展并輔以合理有效的經濟和管理才能使得我國的經濟發展更加健康完善。
一、經濟管理的特點
1.經濟管理體現出動態發展的特質
經濟的發展是迅速的,一往無前的。因此經濟管理要對經濟的發展起到指導和保護的作用,就必須承認經濟發展的這一現狀和特點。并不斷發展自己的在經濟管理上的管理認識和管理手段。不斷追趕經濟發展的步伐。經濟管理這樣一種動態發展的特性也體現出經濟管理的一種缺陷,即滯后性。因為經濟管理主要解決的是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因此,需要走入“先發展再管理”的這樣一個模式。因此,這種經濟發展與經濟管理之間不可磨滅的時間差就經濟管理中的永恒缺陷。
2.經濟管理具有系統性的特質
經濟管理中存在著諸多的管理要素。這些管理要素相互關聯彼此交叉影響成為一個不可分割的系統整體。系統性還指這個系統整體內外部的不可分割性。系統整體總是在動態中與外界保持緊密的聯系。因此影響經濟管理的主要因素分別來自于內部和外部。經濟管理應根據內外部的不斷變化適時地做出調整和變化,做到與時俱進。
3.經濟管理的整體性特質
經濟管理體現出動態發展和系統性的特征。二者其實并不是截然分離,互不干涉的。它們其實存在著千絲萬縷的聯系。經濟管理的動態性要求管理者要根據不斷發展變化的實際情況改進管理觀念,變化管理方式。使之不斷適應經濟發展變化的實際情況。這一過程實質上是在不平衡的狀態下尋找平衡的過程。
而經濟管理的系統性正體現出整體性要求著管理的平衡。因此,動態性與系統性的結合與統一正體現出由不平衡到平衡再到不平衡的無限循環與不斷提高。
二、政府和組織在經濟管理中的作用
政府和組織在經濟管理中都發揮著重要作用,它們經濟管理的方式和重點都各有側重二者相輔相成共同促進經濟的穩定、健康發展。
1.政府在經濟管理中所發揮的作用
政府在經濟管理中的作用體現在政府的宏觀調控上。宏觀調控就是指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政府通過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等方式對于社會經濟發展和國民經濟發展進行一系列的引導和調整,使得經濟得以健康持續發展。為了更好地進行宏觀調控,國家和政府應設立專門的管理部門,為宏觀調控提供更好的行政支持。使得國家能從總體的大方向上保持健康穩定的節奏。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走上了市場經濟的道路,并進行適當的宏觀調控。在采取了一系列改進經濟管理模式的措施之后,我國在經濟管理方式上取得了重要突破,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首先,這種進步體現在國家對經濟管理的決策方面。在經濟發展日新月異的今天,原有的經濟模式很難在適應經濟的發展的新環境。也很難滿足經濟發展對于經濟管理模式的需求。因此,面對經濟發展的新形勢。國家應在經濟決策方面進行調整,解決經濟發展中的諸多問題。
其次,政府應采取措施,在經濟調節中起作用。在市場經濟中市場調節發揮著主要作用,但是市場經濟的本質決定了市場調節具有一定的缺陷。市場經濟的自由特點會導致經濟運行中不和諧或不協調的現象。因此,政府應在采取一些調節手段改善地區間經濟發展不平衡和經濟發展各方面不協調的現象。
最后,政府應在經濟發展的大方向上進行把握,注重引導。市場經濟的能在一定范圍內進行自我調節,但是這種調節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政府應根據我國經濟發展的現狀和經濟發展的總體目標對經濟發展進行適當引導,以此來把握經濟發展的全局。
2.組織在整個經濟管理大局中所起到的作用
如果說國家在經濟管理中所發揮的作用是進行宏觀調控,那么組織在經濟管理中所發揮的就是微觀的管理。宏觀調控能夠把握經濟發展的總體方向,掌握經濟發展的大局。但是,因為宏觀調控本身的特點就注定這種經濟管理方式在經濟細節方面的盲點。組織就在宏觀調控的基礎上進行了補充。組織通過對企業、經濟組織及個體勞動者的管理,使經濟管理滲透到經濟發展的各行各業。保持了經濟發展的良好勢頭,在經濟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
三、結論
改革開放后,經濟發展已成為不可阻擋的勢頭。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穩定與快速并重,才是長久的方式。在此基礎上實現具有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體制。這些都是我們經濟管理所要面對和切實解決的問題。因此,我國的經濟管理不但要從大方向上進行掌控,實行合理有效的空管調控。還需要從細節入手,對企業、經濟組織以及個體經營者進行正確引導。我們不但要立足于本國的經濟文化傳統,還應吸取西方成功的經濟管理經驗和模式。與時俱進、實事求是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市場經濟,摸索出適應中國經濟發展的經濟管理科學。
參考文獻:
[1]孫亞忠.我國政府經濟管理模式和職能轉變分析[J].青海社會科學,2001,(2).
在經濟學界,對于“經濟增長”與“經濟發展”是有著不同的界定的。國際上專門研究經濟增長的是,“增長經濟學”或“經濟增長理論”;專門研究經濟發展的,是“發展經濟學”。
張卓元主編的《政治經濟學大辭典》對“經濟增長理論”這一詞條的解釋是:“通過研究實現經濟均衡增長的條件,以及影響經濟增長的因素等問題,來解釋國民收入長期發展的態勢。西方經濟學通常把經濟增長規定為產出量的增加,一般用國民收入或人均收入量作為測量經濟增長的尺度。”而對于“發展經濟學”這一詞條的解釋則為:“它主要研究在發展中國家是哪些因素制約或阻礙經濟的發展;探索在這些國家加快經濟發展,擺脫貧困落后,實現經濟現代化的途徑。”“概言之,發展經濟學是研究發展中國家如何實現從不發達的經濟形態發展到現代化經濟形態的理論體系。”
一般說來,經濟增長,指的是單純的經濟總量的擴張;而經濟發展,則不僅包括經濟的量的擴張,還包括經濟結構、分配結構、消費結構等的調整,制度變遷,自然資源、生態環境變化等在內的整個經濟形態整體的演進。可見,在經濟學的語境中,“經濟增長方式”與“經濟發展方式”的含義是有著很大的區別的,“經濟發展方式”比“經濟增長方式”所包含的內容,要廣泛得多。經濟發展包含著經濟增長,但經濟增長遠不是經濟發展。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這一嶄新的提法,比過去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提法,雖然只是一詞之差,卻包括了豐富得多的內容,因而具有更加廣泛、更為深遠的意義。
二、走向科學發展: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實質
發展觀和自然條件、社會條件共同決定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正是解決我國目前經濟發展中所面臨的各種突出矛盾和問題的根本途徑。所以在現階段,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就是要在以下幾個方面實現實質性的轉變:
從非結構優化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為結構優化型經濟發展方式
去年我國第三產業在國民經濟中所占的比重是39.3%,比前兩年還有所下降。經濟發達國家第三產業的比重都在60%—70%左右。第三產業比重小、發展慢、水平低是當前我國經濟發展方式存在的突出問題之一。這造成了主要靠第二產業帶動、投入高、能耗高、污染高的不合理的產業結構。必須采取措施使第三產業的發展速度明顯高于第二產業,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加大第三產業在經濟發展中的帶動作用,促進經濟發展由主要依靠第二產業帶動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產業協同帶動轉變。
從非協調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為協調型經濟發展方式
非協調是當前我國整個國民經濟發展中最具普遍性的問題。統籌城鄉、區域、人與自然、經濟與社會、國內與國際,增強經濟發展的協調性,使我國經濟從非協調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為協調型經濟發展方式,對于我們這樣一個人口眾多、幅員遼闊的發展中國家而言,是至關重要的。
從不可持續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為可持續型經濟發展方式
我國人均淡水資源占有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4,石油人均儲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8,天然氣人均儲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22,煤炭人均儲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2。石油、鐵礦石等礦產資源的進口依存度不斷攀升。我國資源稀缺消耗卻居高不下。不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中國經濟就沒有未來。所以必須采取強有力的措施,節能減排降耗,從不可持續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為可持續型經濟發展方式。
從片面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為全面型經濟發展方式
改變片面追求物質生產部門發展的經濟發展方式,改變片面追求GDP的傾向,把醫療衛生、文化、科技、教育、社會保障、公共服務事業的發展擺在更重要的位置,徹底轉變政府職能,在社會事業的發展中履行好政府職能,實現我國由片面型經濟發展方式向全面型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
從投入主導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為創新主導型經濟發展方式
目前我國的經濟,是一種典型的投入主導型經濟發展方式。每年的資金投入,高達近八九萬億人民幣。我國每年所消耗的水泥,占世界消耗總量40%以上。沿著這種經濟發展方式繼續下去,不用多久,我國的經濟體系將會由于得不到資源的支撐而無法發展。因此,必須大力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貫穿到現代化建設的各個方面,切實將投入主導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為創新主導型經濟發展方式。這是整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關鍵。
上述五個方面的轉變,實質是從非科學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為科學經濟發展方式。只有走上科學發展的軌道,才有可能真正實現又好又快發展。
三、體制轉換: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路徑選擇
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等問題提了十多年而未能根本改變,是由于存在著深層次的體制根源。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出路,是深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靠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供長效性的、根本性的制度保障。
要從制度上更好發揮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的基礎性作用。建立健全現代市場體系,完善要素價格形成機制,靠市場機制的壓力,靠價格體系的調整,靠經濟手段的制約,靠企業對自身經濟利益的追求,靠以法律規定的市場規則的硬性約束,來自覺地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從而形成促進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長效機制。
要完善優勝劣汰的淘汰機制。目前我國市場優勝劣汰的功能遠遠未能發揮。地方職能部門為了單位利益,往往罰款了事,落后產能照樣生產,排污企業照樣排污。應該通過價格體系調整、法律規則的完善,把優勝劣汰的職能交給市場,使得市場能夠及時地、不斷地、自動地淘汰落后企業、落后產能。變主要靠政府、靠行政手段淘汰為主要靠市場、靠經濟手段、法律手段淘汰。
要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健全、完善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財稅制度。當前分灶吃飯的財政體制,使得地方政府為追求地方財政收入最大化而大搞重復建設,低水平擴張,地方保護等,是制約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體制因素,應該認真研究解決。
金融業要推動國有銀行商業化改革,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和農村信用社改革。加大對農村金融、助學貸款、個人消費貸款的支持力度,嚴格限制對高能耗、高污染企業的信貸投放。
要完善對各級領導干部的管理考核機制與考核體系。調整考核指標,不僅要考核經濟指標,還要考核社會發展指標、節能、降耗、減排指標等。把各級領導干部的決策行為引導到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軌道上來。
四、面臨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河北:新機遇與新挑戰
摘要:新制度經濟學認為,市場是一種制度,是作為社會所采取的用于解決稀缺資源使用沖突的一種方式而產生的,市場之所以能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存在是因為其能夠比戰爭等其他方式更有助于促進社會經濟效率。界定明晰而穩定的個人產權是使市場有效運行的前提條件,市場不是一種以普遍和諧為基礎的制度。新制度經濟學這種市場觀與西方主流經濟學的觀點有著深刻的差異。它揭示并彌補了后者的許多不足或局限性,有助于人們對市場形成更為完整深入科學的認識。
關鍵詞:新制度經濟學;西方主流經濟學;市場觀
新制度經濟學市場觀,是指新制度經濟學家對諸如市場是什么、是如何產生的、為什么會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存在、其有效的運行需要什么樣產權制度前提、有什么經濟社會代價等有關市場的一些基本問題的思考和觀點。新制度經濟學家對這些問題的觀點與西方主流經濟學的觀點有著深刻的分歧。他們的思想揭示并彌補了主流經濟學市場觀許多重要的局限性或不足,有助于人們對市場獲得更為完整、深入、科學的認識。
一、市場是一種制度
“市場并不像它表面上所顯示的那樣,是一目了然的”。①西方不同流派的經濟學者對“市場究竟是什么”的問題看法并不一致。根據西方主流經濟學的觀點,市場是買賣雙方自由進行商品和勞務交換的地方,是價格存在并受供求關系影響的地方。如馬歇爾認為,“經濟學家所說的市場,并不是指任何一個特定的貨物交易場所,而是指地區的全部,在這個地區中,買主和賣主彼此之間的往來是如此自由,以至相同的商品的價格有迅速相等的趨勢”。②斯蒂格勒也認為,“市場是一個區域,在其中一種商品的價格是趨于一致”。③普瑞爾指出,市場是“(1)買者和賣者碰面議定商品和勞務交換的過程,(2)價格存在的地方,(3)價格受到供求力影響的地方。”值得注意的是,所謂的“地區”、“區域”或“地方”,既包括有形確定的空間,也包括無形不確定的空間。④在邏輯上,價格的存在是由供求關系決定,是買賣雙方在自由進行商品或勞務交易時必然伴生的現象。所以,對西方主流經濟學來說,買賣雙方對商品或勞務進行自由交易的行為是“市場”的根本。只要存在著關于某種物品的自由交易,就意味著關于該物品的市場的存在。
新制度主義經濟學家對市場的看法與主流經濟學有明顯的不同。他們認為,主流經濟學所說的自由交易只是在一個社會選擇了市場這種制度時才會普遍存在和有效地進行的現象。科斯指出,“大多數經濟學家似乎沒有意識到經濟體系與法律體系之間的這種關系”,“實際上存在著私人法律,如果沒有這樣的法則和規定,交易就不可能迅速達成”。⑤布倫南和布坎南認為市場意味著一系列運作規則,“個人行為恰好是在這些規則之下在市場中產生的”。⑥所以,在新制度主義經濟學家看來,自由交易行為并不是市場的最為本質的東西,市場的最為本質的東西是使此種行為能夠有效進行的具有特定的“法則和規定”的“法律體系”。正是從這種角度出發,他們把“市場”看作是一種“社會安排”或一種“制度”。如阿爾欽和德姆塞茨指出,可以“把一個社會體系視為依靠技術、法規或習慣對稀缺資源使用導致的沖突的解決方案”,市場只是人類所曾采取的許多“解決方案”或“安排”中的一種⑦。張五常說,“市場本身是一種制度”,“像任何其他制度一樣,市場被創造出來在其他約束條件下降低成本”。⑧富魯博頓和瑞切特說,“市場最好理解成便于多方進行反復交易(與個體之間的零星交易相對應)的社會安排,‘市場’這個組織由一系列的制度規則(一種制度)和人構成,人們創造了這些規則并將它運用到特定的商品交易中去”。⑨這些制度“決定了每個潛在交易者的產權分配并對這些產權如何使用或轉讓作出了規定”,其目標是使“絕大多數潛在交易方有機會參與競爭”,⑩并“有效地組織交易”。[11]
總之,在新制度經濟學看來,市場是一種制度,是價格機制的存在和作用或人們所看到的買賣雙方自由地確定交換物品的價格和數量的過程或行為,只是在社會選擇了“市場”這種“制度”、“社會安排”或“法則和規定”的條件下才能成為普遍性存在的現象,不是“市場”本身,而是“市場”所力圖促進的東西。
二、市場是一個社會所采取的用于解決稀缺資源使用沖突的一種方式
由于主流經濟學把市場歸結為人們自由自愿的交換行為,所以,對他們來說,自由交換行為的發生,即意味著市場的產生。在主流經濟學看來,導致交換行為發生的原因主要有三個:一是作為人類的“本然的性能的”“要求互相交換這個傾向”;[12]二是分工[13];三是“人類從事經濟活動”所遵循的“盡可能完全滿足其欲望的原則”。[14]在西方經濟學家的觀念中,無論是斯密說的交換傾向,還是門格爾所說的人類經濟行為所遵循的“盡可能完全滿足其欲望的原則”,還是“分工”,都不是由人們可識辨的外在于個人的人為的有形強制行為的結果,而是自然或基于個人理性而自發生成的。把交易行為的發生或市場的產生歸因于這些自發性或自然生成的有關人性或經濟的事實表明,在主流經濟學里,市場被看作是基于個人理性自發生成的。
而在新制度主義經濟學家看來,市場制度產生的根源在于經濟資源稀缺性所必然導致的社會成員之間的利益沖突,它是作為一個社會所采取的用于解決這種利益沖突問題的一種方式而產生存在的。阿爾欽指出,經濟資源的稀缺性“阻礙了每個個人達到完全心滿意足的程度”,這也就不可避免地使得“一些人實現的一定程度的心滿意足是以另一些人更低下的生活狀況為代價的”,因此社會成員之間不可避免地存在“利益沖突”。“每個社會都必須解決它的社會成員之間的利益沖突問題。解決(而不是消除)這一沖突的方式通稱為競爭。因為,按照定義,既然沒有辦法消除競爭,那么剩下的問題就在于:為了解決利益沖突,應當采取什么樣的競爭形式。”[15]阿爾欽和德姆塞茨認為,人類為解決這種“利益沖突”而“作的安排包攬了人類經驗的全部范圍,包括戰爭、罷工、選舉、宗教權威、法律仲裁、交換和投機。每一個社會都采用過這些方法。社會組織之間的差別主要體現在它們所強調的解決與資源稀缺相聯系的問題而采用的特定方法上”。[16]這里的“交換”是作為一種社會的“安排”,因此顯然不是主要指行為,而是指人們必須通過“交換”才能取得各自所需的但為他人擁有的財物的制度,即其所說的市場制度。
由于在歷史上或在現實中,人類還常用許多非市場手段如戰爭、行政安排或法律仲裁等來解決經濟利益沖突問題,所以他們強調,人們選擇市場作為解決因資源稀缺問題所導致的利益沖突的一種社會制度或手段,并不是如主流經濟學家所認為的那樣是“理所當然”的。在他們看來,只有資本主義社會才主要依靠市場來解決稀缺資源使用上的沖突。[17]自由交換要成為一種現實的普遍的行為,“需要法庭或政府的權力來加以補充”,[18]需要得到“以國家暴力或懲罰為后盾的行使法律的支持”,[19]因此,“沒有政府的協助是不行的”。[20]
把市場看作是一個社會所采取用于解決其所面臨的公共經濟問題即由于稀缺資源使用而發生的利益沖突的“安排”、“方式”或“方案”,并強調它需要公共權力的“補充”表明,在新制度經濟學派看來,市場不是基于個人理性自發生成的,而是一個社會的公共選擇或集體選擇的結果,因此是基于集體理性人為建構的,具有強制的性質。這一點在新制度主義所提出的對市場的普遍存在性的解釋中有著更為明顯的體現。
三、市場是確保稀缺資源配置效率的最實用的方法
由以上的分析可知,對于主流經濟學家來說,要對為什么市場會成為人類社會的一種普遍存在的問題進行解釋,就需要對他們賴于解釋的市場之所以產生的原因進行普遍存在性的證明。對于人類是否具有“要求相互交換這個傾向”,斯密本人和后來的經濟學家都沒有予以解釋或證明,也是難以證明的[21]。分工的程度與市場范圍是相互依賴的[22],所以人們根本就不可能獨立于市場對其進行普遍存在性的證明。人類經濟行為遵循“盡可能完全滿足其欲望的原則”,只是經濟人假設的另一種說法而已。西方經濟學家至今都沒能對該假設的普遍存在性進行嚴格的邏輯證明。所以,總的來說,在西方傳統主流經濟學里,還沒有對市場的普遍存在性給予合理的理論解釋。
由于把市場看作是一個社會所選擇的用于解決經濟問題的制度安排的一種,新制度主義經濟學家就從制度成本或交易成本比較的角度對市場的普遍存在性提出了經濟學的解釋。他們認為,之所以是市場而不是“戰爭”等其他手段成了人類社會的用于“解決稀缺資源使用上的沖突”的“主要依靠”,主要是因為總的來說,市場制度的運行成本較低,能確保較高的社會經濟效率。
德姆塞茨認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說,產權制度其實就是一組界定行為的原則,它規定了哪些競爭方式是允許的、受鼓勵的,哪些則不受鼓勵、不被允許”。而具體規定“哪些競爭方式是允許的、受鼓勵的,哪些則不受鼓勵、不被允許”與其各自的“效率”“具有很強的關聯性”。他說,“依靠暴力進行競爭一般不受稱道,部分原因在于,如果容許使用暴力,就看不清這種競爭的前提,即無法估計其凈收益了”。而在市場上“通過‘自愿’談判進行的競爭”之所以是“允許的、受鼓勵的”,就是因為它“提供了權衡收益和成本的更合理的技術手段,同樣還提供了排除造成凈損失的手段”,[23]即“把人們愿意支付的貨幣作為計量手段,并且把造成可用貨幣計量的凈損失的那種環境篩除出去”,這就使得它“要比通過暴力的‘非自愿’方式的競爭,更能為社會增加實際財富”。[24]德姆塞茨還認為,如果不經過市場協調就使用民主政治體制的集體決策或法庭裁定來決定資源的配置和使用,就無法得到通過自由市場交易所揭示的為確保經濟的高效運行所需要的信息,這樣“不管它們采用哪一種效率標準,都可能只是‘隔靴搔癢’,還很容易錯判”,導致比市場更低的效率。總之,在他看來,“恰恰是由于要掌握這些關于效率的先決性條件過于困難,才使得通過自由市場交易以形成最佳定位的所有權及資源使用方式成為一種很實用的方法”。[25]
張五常指出,市場上的競爭“匯集了所有潛在所有者的知識——即可供選擇的合約安排知識和資源使用的知識”,而“合約當事人之間的競爭”又“降低了執行合約的成本”,這樣就“降低了尋找和追求最有價值的選擇來簽定合約把一種資源用于生產的成本”。[26]他還認為,市場價格是“唯一已知的幾乎不導致或完全不導致租金消散的標準”,[27]所以在他看來,“一般來說,管理決策是不可能優于通過價格機制作出的決策。當價格信息引導從事的每一種活動時,發生錯誤的可能性必然減少”。[28]因此張五常認為,正是由于實施自由市場制度社會的交易成本一般低于取消自由市場制度的社會的交易成本,具有更高的經濟生產力,才使得市場能廣泛地拓展到原來排斥市場的國家。[29]
很明顯,德姆塞茨和張五常對市場的普遍存在性的解釋角度有所不同。前者直接從市場更能促進經濟效率或生產力的角度來解釋,而后者則是從市場更能節省交易成本的角度來解釋。但對于新制度經濟學來說,所有的經濟制度安排“都需要一定的成本”,[30]“經濟制度的生產力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交易成本的高低”[31]。這表明,他們二者的解釋在本質上是一致的,都是以市場能比其他制度或手段更能有效促進整個社會的經濟效率為根據來解釋市場的普遍存在性。這種解釋也進一步地表明了,新制度經濟學強調市場的集體理性和集體選擇的基礎。轉貼于 四、界定明晰而穩定的個人產權是使市場有效運行的一個前提條件
市場運行是買賣雙方的自由交易過程,也是物品價格的形成和決定的過程。價格形成和決定的理論就是西方主流經濟學關于市場運行的理論。從該理論中我們可以看到,主流經濟學家把任何經濟物品或勞務的價格描繪成了只是由那些與其產權制度安排無關的諸如偏好、生產技術和社會經濟資源結構等客觀因素決定的函數,因此,完全忽略了產權安排市場運行效率的影響。另外,在該理論里,“交易成本被假定為不存在”。[32]科斯定理表明,在交易成本為零時,產權界定不會影響經濟資源的配置效率,因此不會影響市場運行的效率。這表明,主流經濟學蘊涵著產權與市場運行效率是不相關的市場觀。
對于新制度主義經濟學來說,交易成本大于零是最基本的假設之一,科斯第二定理是該經濟理論的最為核心的命題。它認為,在該假設條件下,產權界定會通過影響市場交易成本而影響資源配置效率。所以,產權制度與市場運行效率的關系是該學派經濟學家研究的核心問題之一。
根據經濟人假設,他們認為,“一切私人所有者都有強烈的動力以最有價值的方式使用其產權”,[33]而個人產權即個人對自己所有的物品的排他性的占有使用權、收益權和自由的轉讓權等的任何弱化,如產權界定不明晰、受限制或無法獲得有效的保護,都會導致交易成本的提高[34]和市場價格信息質量的下降,[35]從而使得以市場出清價格的交換不能實現,影響資源配置效率。[36]所以,新制度主義經濟學認為,“產權界定是市場交易的前提”[37]。要確保市場的有效運行,“產權界定必須首先高度穩定”,[38]“要求不存在對合約條件的法律管制,而且要求不存在對合約選擇的限制”,以確保每一個人即“可以自己將物品或資源用于他認為是最有價值的用途,也可以與其他人進行合約安排達到這種用途”。[39]由于在現代文明社會里,產權的界定和保護要靠國家,對它的侵犯或弱化也主要是來自國家。所以,新制度主義經濟學認為,政府對尊重私有產權給以可信的承諾是市場經濟有效運行的一個必不可少的條件,[40]嚴格限制政府剝奪財富的能力的可靠政治基礎是繁榮的市場所必備的。[41]
五、市場不是一種以普遍和諧為基礎的制度
為給市場經濟提供意識形態上的支持,從亞當斯密開始,西方主流經濟學家除了宣揚社會利益會因為個人的自由的自私自利行為得到有效促進的“無形之手”原理之外,他們還不斷地提出各種不同的學說或定理來證明,在市場經濟里,人與人之間的利益關系是普遍和諧。如薩伊定律宣揚人與人之間的利害是休戚與共的;[42]巴師夏的經濟和諧論則更是把市場經濟描繪成一個能讓每一個人“憑自愿對它作出貢獻,而獲得的則超過他的貢獻,并且總是增加著他的滿足”的“高尚”、“平等”、“自由”、“公平”和“同個人獨立完全協調”的“美麗組織”;[43]克拉克的邊際生產力分配論把自由市場經濟描述成為沒有剝削的正義的世界。[44]在目前,許多主流經濟學家都把介紹阿羅和德布魯等所證明的福利經濟學第一定理作為微觀經濟學教材的一個重要內容,以此來宣揚任何一個人的福利都不可能因競爭性市場的存在而變得更差的觀點。[45]
新制度經濟學家明確反對主流經濟學所宣揚的這種和諧論。在他們看來,市場并不是一種以普遍和諧為基礎的制度。這不僅是因為在他們看來,利益沖突是市場產生和存在的根源,而且還在于他們認為:
1. 市場并不能消除經濟中普遍存在的不可消除的利益沖突,任何交換都必然包含著沖突或競爭的方面。阿爾欽說,由于資源“稀缺”這一“約束的存在”,“每個人”都不可能“達到完全心滿意足的程度”,[46]而且,由于“同一資源不能同時用來滿足競爭性的需求”,[47]“一些人實現的一定程度的心滿意足是以另一些人更低的生活狀況為代價的”,因此,在每個社會中,“社會成員之間的利益沖突”都“必然地”是“沒有辦法消除”的。“市場”是“解決而不是消除這一沖突的方式”。在市場制度下,“交換行為是一種手段,借助于這種手段,買者就能夠為了從賣者那里獲得商品而同別的買者展開競爭”。[48]因此,市場交換固然可能因為它是每個買者和賣者借以達到更理想境況的手段而具有協作行為的性質,但它具有競爭行為的性質也是顯然的。所以,阿爾欽認為,經濟學家不應該只把交換當作協作行為來考察,忽視它的“競爭方面”。[49]
2. 市場并不能制止有害的效果,并不是每個人都能從市場行為中受惠。德姆塞茨指出,“既然我們講使用資源就會發生沖突,有關成本就是不可避免的……說‘自由市場總會使每個參加者受惠,也能使社會效用實現最大化’就不正確了”。因為“市場在權衡比較得益和受損時,是把人們愿意支付的貨幣作為計量尺度,并且把造成可用貨幣計量的凈損失的那種環境篩除出去。自由市場并不能制止有害的效果。”他舉例說,“當新產品進入市場時,自由市場在運作中承載的那些有害效果就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了。不管一種新產品能給其消費者帶來多大的益處,人們購買了這種產品,則被它取代的、原有產品的生產者就受到損害。”所以,他強調指出,認為“自由市場制度總會使每個參加者受惠”或認為 “每個人都能從市場行為中受惠的觀念”,是出于“對市場功能和運營”的“完全錯誤”的“解釋”,是“不正確”的,“必須摒棄”[50]。
3. 不能防止有害的效果,是市場具有強大力量的原因之一。德姆塞茨認為,“既然我們講使用資源就常會發生沖突,有關成本就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哪種制度真能防止有害后果,就像以普遍和諧為基礎的那樣,那么也會因其無法容忍的非實用性(即沒有效率),而很快就讓位于其他制度安排。”自由市場“不能制止有害的效果”,“正是該制度具有強大力量的原因之一”。[51]阿爾欽認為,“一切制度”都“不是完美無缺的”,“沒有哪個完美無缺的標準是有效的”。“市場”的這種“不完美”或“缺陷”是人們要獲得它的“更大優點”所必須承受的“代價”。[52]
從其反對市場和諧論的最后一個理由中可以看出,新制度經濟學反對市場和諧論,揭示市場的不和諧性,特別是揭示它不能制止有害效果的特點,其目的不是為了反對自由市場制度,而是為了反對那些一看到市場有缺陷就認為應該用政府來取代市場的干預主義。從這一角度講,它的目的其實和主流經濟學所宣揚的和諧論一樣,都是為自由市場經濟制度辯護的。
六、結語
從以上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到,新制度主義市場觀與主流經濟學的市場觀有深刻的差異。從經濟思想史的角度來說,新制度主義市場觀是一種新的市場觀。在筆者看來,無論從推進人們對市場的認識來說,還是從現在還沒有建立起能夠確保經濟持續有效運行的穩定均衡制度的社會來說,這種新市場觀都有著重要的意義。綜合起來,它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的意義:其一,它強調市場存在的制度基礎,有助于人們認識到,自由交易并不像西方主流經濟學的分析所暗示的那樣是僅僅依賴個人理性就可以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存在的行為,它需要某種特定經濟制度的支持,好的市場(sound market)在任何時候都不是完全自發的秩序,它包含并體現著某種人為的秩序,它需要建構理性主義的努力。其二,它指出市場作為一個社會所采取的用于解決稀缺資源使用沖突的一種方式這一性質,有助于人們認識到,一個社會選擇市場,首先并不是由于市場擁有主流經濟學所宣揚的那些美好的性質,而是因為該社會存在著需靠它來解決的由于資源稀缺所導致的無法消除的使用沖突。我們現在習以為常的以自由交易的方式來獲得自己所需要——但為他人所擁有的物品的市場行為,首先并不是如正統主流經濟學所宣揚的是一種個人自發的行為,而是一種社會強制的行為。其三,它較為深刻地闡明了市場在確保經濟的普遍效率方面所具有的為其他任何社會制度或手段所不可替代的優勢之所在,彌補了主流經濟學的不足,有助于人們更為充分地認識到在現實社會經濟條件下選擇市場經濟制度的經濟合理性和必然性。其四,它對產權制度與市場運行效率所具有的影響的揭示,有助于政府認識到明晰而穩定的個人產權制度對確保市場運行效率的重要性,意識到濫用國家權力——這是在現代社會條件下的唯一能夠合法地對個人產權進行侵犯的權力——對經濟的可能的危害性。其五,它較為客觀地揭示了那些不可能在市場經濟中消除的社會沖突以及由這些沖突所導致的為有效率的市場所不能加以制止的有害后果的普遍存在性,有助于人們較為充分地意識到,主流經濟學所宣揚的市場和諧論是不現實的,市場效率不是免費的午餐,只有以理性的態度和科學的方式來應對市場經濟的不和諧甚至危機,才可能實現市場經濟社會的可持續和諧。
注釋:
①【美】E曼斯菲爾德:《微觀經濟學:理論與運用》,鄭琳華譯,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1985年5月版,第26頁。
②【英】馬歇爾:《經濟學原理》(下),朱志泰譯,商務印書館,1964年10月版,第18頁。
③【美】J斯蒂格勒:《價格理論》,施仁譯,北京經濟學院出版社,1990年12月版,第83頁。
④【美】FL普瑞爾:《東西方經濟體制比較:研究指南》,錢偉譯,中國經濟出版社,1989年11月版,第171-172頁。
⑤R. H. Coase ,The Institutional Structure of Production,[J]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 82, No. 4 (Sep., 1992), pp. 713-719,P718。
⑥Brennan,G.,and J.M.Buchanan,1985,The Reasons of Rules.Cambrie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P13。
⑦[16][17][33][36][47]A. A. Alchian, H. Demsetz, The Property Rights Paradigm,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Vol.33, No.1,(Mar.1973), pp16-27、P16、pp19-22、P22。
⑧[27]張五常:《經濟解釋》,易憲容譯,商務印書館,2000年11月版,第527、436頁。
⑨⑩[11][18][20]【美】EG富魯博頓、【德】R瑞切特:《新制度經濟學——一個交易費用范式》,羅長遠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1月版,第364、350、365、343頁。
[12][22]【英】亞當斯密:《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亞南譯,商務印書館,1974年6月版,第13、16-20頁。
[13]【英】亞當斯密:《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亞南譯,商務印書館,1974年6月版,第20頁;【英】馬歇爾:《經濟學原理》(下卷),陳良璧譯,商務印書館,1965年2月版,第18頁;【英】杰文斯:《政治經濟學理論》,郭大力譯,商務印書館,1984年10月版,第81頁。
[14][21]【奧】C門格爾:《國民經濟學原理》,劉絜熬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4月版,第100、97頁。
[15][19][46][48][49][52]阿曼阿爾欽:《產權經濟學》,載于盛洪編:《現代制度經濟學》(上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5月版,第68-80、68、69、68-69、79頁。
[23][24][25][38][50][51]【美】H德姆塞茨:《產權制度中的道德與效率》,載于【美】H德姆塞茨:《所有權、控制與企業》,段毅才譯,經濟科學出版社,1999年1月版,第326-351、346、337、338、336-337頁。
[26]張五常:《佃農理論》,易憲容譯,商務印書館,2000年8月版,第83頁。
[28]Steven N. S. Cheung,The Contractual Nature of the Firm,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 26, No. 1 (Apr., 1983), pp. 1-21,P5。
[29]張五常:《共有產權》,載于張五常:《經濟解釋》,易憲容譯,商務印書館,2000年11月版,第430頁。
[30]R. H. Coase, 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s,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3,
Oct.,1960, pp1-44。
[31]科斯:《科斯的評論》,載于張五常:《經濟解釋》,易憲容譯,商務印書館,2000年11月版,第469頁。
[32][39]Steven N. S. Cheung,A Theory of Price Control,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 17, No. 1 (Apr., 1974), pp. 53-71,P70、pp56-58。
[34]H. Demsetz, Toward a Theory of Property Rights,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57, May, 1967, pp347-359.P354-359.;Steven N. S. Cheung,A Theory of Price Control,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 17, No. 1 (Apr., 1974), pp. 53-71,P64。
[35]H. Demsetz,The Exchange and Enforcement of Property Rights,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7, Oct.,1964. pp11-26,P19-20。
[37]R. H. CoaseThe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 2 (Oct., 1959), pp. 1-40,P27。
[40]D. C. North, Economic Performance through Tim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84, Jun.,1994, pp.359-368.:P366,P361;D. C. North:《經濟史中的結構與變遷》,陳郁等譯,上海三聯書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12月版,第162-178頁。
[41]B. R. WEingast Constitutions as Governance Structures: the Political Foundation of Secure Markets, Journal of Institutional and Theoretical Economics. 轉引自【美】EG富魯博頓、【德】R瑞切特:《新制度經濟學——一個交易費用范式》,羅長遠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1月版,第344頁。
[42]【法】薩伊:《政治經濟學概論》,陳福生等譯,商務印書館,1963年10月版,第141-149頁。
[43]【法】巴師夏:《經濟和諧》,載于季陶達:《資產階級庸俗政治經濟學選輯》,1963年9月版,第205-220頁。
[44]【美】克拉克:《財富的分配》,陳福生等譯,商務印書館,1959年2月版,第1-16頁。
[45]【美】安德魯馬斯-科萊爾等:《微觀經濟學》(下),劉文欣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1年3月版,第737頁。
參考文獻
關鍵詞:次貸危機;根源;資本擴張;經濟悖論
關于美國次貸危機的根源,眾說紛紜,莫衷一是,但關于次貸危機形成過程的描述卻是大體一致的。一般認為,次貸危機的形成經過了三個環環相扣的階段。
第一階段:房地產市場繁榮導致抵押貸款標準放松。2000—2003年,美聯儲的持續降息拉動了總需求,帶動了房地產市場繁榮。在市場繁榮時期,房地產金融機構爭相放寬信用標準向購房者發放住房抵押貸款。這種向收入水平低、信用等級低的人群發放的貸款就是次級房貸或稱為次級債。
第二階段:次級貸款證券化導致信用風險向整個金融市場傳遞。房地產金融機構為了轉移風險,在投資銀行的幫助下將次級房貸通過證券化和層層打包推向金融市場,出售給投資銀行、對沖基金、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共同基金甚至于養老基金和個人投資者,使整個金融市場牽扯其中。
第三階段:房價下跌導致次級房貸違約率上升,最終引爆危機。隨著新一輪加息周期的到來和房地產市場的降溫,越來越多的次級貸款出現違約,違約的增多首先使發放次級貸款的公司倒閉,并使購買了次級貸款證券的機構遭受損失,進而沖擊到整個金融市場,引發金融危機。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一是寬松的房貸條件所具有的高風險為危機的產生埋下了伏筆;二是次級房貸的證券化引起的風險傳遞使整個金融市場牽扯其中;三是房價下跌最終引爆了危機。如果這三種情況中的任何一種不出現,都不足以引起大的危機。那么,現實生活中能不能避免這幾種情況的出現呢?讓我們嘗試做以下假設:
一、如果貸款機構不放寬貸款條件
明明知道次級房貸的申請者大都是收入水平低、信用紀錄不好的人,給他們發放貸款就意味者出現壞賬的風險,為什么貸款機構還要給他們放貸?
表面上看,是因為房地產市場的繁榮導致了房貸條件的寬松,次級房貸的高收益率使貸款機構甘冒高風險,更深層的原因卻是這根源于資本的擴張本性。要使房地產市場繁榮,不得不放寬房貸的條件。
資本一經形成,便成為推動國民經濟發展的強大動力,同時也使其本身具有了不可遏制的擴張本性。資本為什么具有擴張的本性呢?
1.資本的增值目的驅使它不斷擴張
資本購買資源不是為了實現資本所有者自身的消費,而是為了價值增值,因此,新增值的價值便盡可能地不被消費掉,而是投入到資本循環的過程中,以實現再次增值,這個過程沒有止境。馬克思說:“為買而賣的過程的重復或更新,與這一過程本身一樣,以達到這一過程以外的最終目的,即消費或滿足一定的需要為限。相反,在為賣而買的過程中,開端和終結是一樣的,都是貨幣,都是交換價值,單是由于這一點,這種運動就已經是沒有止境的了。”
2.資源的資本化生存需要驅使資本不斷擴張
在社會分工的條件下,市場上各種資源相互依賴,孤立的資源無法發揮作用。資源一經資本化之后,便必須在社會經濟流通體系中才能收回成本和賺取利潤,離開市場流通便等于死亡。在市場流通過程中,資本不斷增值,成為社會經濟體系中擴大再生產的新增資本,這些新增資本必須尋求新出路,不斷把外部資源資本化,卷入社會經濟循環體系中,這就必須在原來的流通網絡之外開拓新的市場、新的資源流通渠道,導致經濟體系不斷擴張。如果社會經濟體系不能擴張,那么,資本化的資源將無法流通,造成整個國民經濟體系大面積“淤血”。
3.競爭壓力導致資本的內部擴張力最大化
各個資本之間存在著強大的競爭壓力,它使擴張速度快的企業不斷淘汰擴張速度緩慢的企業,那些資本擴張不力的企業將會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失去其生存權利。于是,競爭迫使資本家將新增的剩余價值盡可能多的轉化為資本,重新投入到再生產過程中,產生了各個企業爭取自身利潤最大化、擴張最大化的傾向,患上了永無休止增長的“擴張強迫癥”。
正是由于資本的擴張本性,當代的資本所有者不會像歐也妮·葛朗臺一樣,緊緊地把金錢捏在手里,讓金錢腐爛,而是千方百計地尋找讓資本流通、讓錢生錢的機會。在經濟衰退的時候,這樣的機會是很少的,資本沒有流通的渠道,不得不自己開辟這樣的渠道。美聯儲連續降息,美國住房與城市發展部率先放寬貸款條件,就是為了激活市場,開辟資本流通渠道。而一旦發現房地產市場開始復蘇,資本便蜂擁而至,一方面給房地產開發公司放貸,另一方面給購房者放貸。在購房者中,收入多、信用好的人占少數,在看到房地產市場升溫的情況下,為了不被其他競爭者搶去所有的利益,貸款機構不得不放寬貸款條件,把錢借給收入較少、信用較差的人。這絕不是貸款機構發善心,要讓收入低的人也能住上樓房,而是為了實現資本的擴張。
二、如果不將次級房貸證券化
貸款公司為什么要將次級貸款轉化為證券出售呢?一個動因是,這樣做可以轉移風險。通過證券化操作,房地產金融機構就可以把抵押貸款的違約風險轉移給資本市場,由次級房貸證券的購買者來承擔相應違約風險,當然,這同時也把一部分盈利的機會轉移了出去。
次級貸款證券化的另一個動因是,雖然發放次級貸款能獲取高收益,但將有限的資金借出以后,就使資本失去了流動性,無法靈活周轉,失去了更多的錢生錢的機會。而出售次貸證券能夠迅速回籠資金以發放更多的貸款,充分發揮了資本的杠桿作用。而這些新發放的貸款又可以轉化為新的證券從資本市場上回籠資金,從而又可以發放更多的貸款……由此,發放次貸者、借錢購房者、投資次貸證券者越來越多,次貸證券猶如一根長長的鏈條,把整個經濟串在了一起。
那么,投資者為什么爭相購買次級房貸證券呢?這也絕不是受到投資銀行和評級機構的蠱惑,而是資本在四處尋找投資機會的過程中,找到了這種高收益的投資方式。當眾多的資本在投資次級房貸證券中獲利時,其他資本所有者怎么能按捺得住?
三、如果房價永不下跌
即使是貸款機構向低收入者發放了貸款,即使是投資者購買了大量的次級房貸證券,只要經濟永不衰退,只要房價永不下跌,就永遠不用擔心借款人還不了貸款,因為有房產作抵押的債券在房價上漲時永遠是優質資產,因此,風險為零。但事實上,經濟衰退、房價下跌是不可避免的,這根源于資本擴張引起的經濟悖論。
資本在競爭壓力下,源源不斷地吸收各種生產要素,源源不斷地生產出剩余價值,同時這些剩余價值又在市場競爭的壓力下源源不斷地轉化為資本,由此構成了資本擴張過程。而這個過程得以實現,必須以不斷擴大的市場為前提條件。市場需求的容量提供資本擴張的空間,市場空間決定資本擴張能力在多大程度上能夠實現。第一,在資本生產出剩余價值的過程中,必須有充分的市場需求,能夠銷售這些產品,才能實現資本的回籠與增值,真正獲得剩余價值。市場需求量決定資本剩余價值的實現能力。只有銷售量超過一定的數值之后才能實現價值增值,否則必然造成資本的虧損。第二,在剩余價值轉變為資本的過程中,必須具有可以預見的不斷擴張的市場。只有當投資者看到不斷擴張的市場之后,才可能進行投資,將剩余價值轉化為資本。這兩個條件構成資本擴張的社會需求條件:社會需求必須是不斷擴張的系統,才能給資本擴張提供空間,資本的擴張能力才能夠實現。于是,經濟就像騎在老虎背上,要使資本持續擴張,社會需求必須不斷增長,僅僅由于社會需求停止快速增長,衰退也可以到來。
那么,可不可以使社會需求不斷增長呢?確實,人的需求隨著社會發展不斷增長的。但如果需求的增長僅僅停留在人的心理層面而無法轉化為現實的購買力的話,這種增長還不成為能夠滿足資本擴張需要的有效需求的增長。資本不會無條件地滿足人們增長的需求,也不會做虧本生意。即使有再多的能力提供住房,資本所有者也不會為低收入者免費提供。因此,要維持社會需求的持續增長,關鍵在于提高人們的有效需求,而最根本的又在于使勞動者的現實購買力穩步增長。然而,資本邏輯注定了勞動者的現實購買力不可能穩步增長。
資本的最終來源是剩余價值,資本擴張必然要求剩余價值最大化,通過雇傭工人來生產并占有剩余價值,是資本的固有本性。而企業之間的激烈的市場競爭壓力,驅使各個企業爭相擴大生產規模,從而在市場力上獲得生存權利。這種壓力又進一步迫使資本家追求剩余價值最大化,于是,盡可能壓低工人工資,由此導致了工人的貧困化和消費的最小化。經濟越發展,資本越擴張,資本所有者對勞動者創造的剩余價值也就越多,因而就造成了以下情況:(1)資本的擴大產生了更大的生產能力和擴張能力,需要更多的社會需求來消化;(2)資本所有者擁有了更多的貨幣,但由于他們的邊際消費傾向低,因此,即使他們擁有巨大的購買力,也不會大幅增加社會有效需求;(3)勞動者變得相對貧困,雖然他們的貨幣收入也可能不斷增加,但物價上漲的速度往往超過了他們收入增長的速度,因而無法增加社會的有效需求。這樣一來,就產生了資本擴張需要有效需求的增長來支撐和有效需求不足之間的矛盾。
在有效需求不足時,資本所有者便千方百計地通過刺激需求來緩解矛盾。(1)經濟全球化。向國外輸出產品和服務,通過國際上的需求來消化國內的剩余生產力;向國外進行資本輸出,通過對國外勞動者剩余價值的剝削來實現資本的擴張。這是資本在空間上的擴張。(2)擴大國內信貸。勞動者缺乏現實的購買力,資本所有者就以優惠的條件向勞動者提供貸款,讓他們擁有購買能力,刺激有效需求。這是資本在時間上的擴張。然而,勞動者這種購買能力的獲得是以將來償還更多的本息為代價換來的,這實際上是資本所有者對勞動者未來剩余價值的剝削。有許多勞動者辛辛苦苦工作一輩子,才能在臨終前償還房貸,成為地地道道的“房奴”。
為什么在2000年美國經濟陷入衰退時,美聯儲連續降息?為什么在房地產尚未升溫的時候,美國住房與城市發展部就以優惠條件向低收入者提供貸款?因為美國政府要刺激社會需求,經濟衰退使資本失去了擴張的空間,使美國政府不得不這樣做。在房地產開始升溫時,各貸款機構紛紛推出次級房貸,一方面是他們想這么做,來獲取高額利潤,另一方面也是不得不這么做,非此不能刺激消費需求來實現資本進一步擴張。
但是,這些手段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矛盾,延緩了危機的到來,它們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矛盾,也就無法避免危機的爆發。因為被刺激起來的國內外需求引起了資本的加速擴張,造成了投資過熱、通貨膨脹;同時,資本的擴張又進一步加大了對勞動者的剝削,使得勞動者“相對貧困”進一步惡化。房地產及其他經濟泡沫越來越大,提供給勞動者的貸款越來越多,而當通貨膨脹到購房者不得不挪用本應用來償還房貸的錢來購買基本生活用品時,違約便不可避免地產生了,金融危機隨之爆發。表面看來,是2004—2006年利率的不斷調高增加了還款壓力,導致了危機的爆發。實際上,加息原本是為了緩解經濟過熱帶來的通貨膨脹壓力,延緩危機的爆發。如果不加息,危機依然無法避免,而且還會爆發得更加劇烈。
這就是資本擴張的經濟悖論:擴張的資本必然抑制社會需求,由此導致經濟擴張失去其實現條件,產生資本過剩性危機。馬克思在《資本論》第3卷中寫道:“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內發展的、與人口相比顯得驚人巨大的生產力,以及雖然不是與此按同一比例的、比人口增加快得多的資本價值(不僅是它的物質實體)的增加,同這個驚人巨大的生產力為之服務的、與財富的增長相比變得越來越小的基礎相矛盾,同這個日益膨脹的資本的價值增值的條件相矛盾。危機就是這樣發生的。”經濟危機永遠是細節不同,本質卻相同。1991年日本房地產泡沫如此,1998年東南亞金融危機如此,2000年美國網絡泡沫亦如此,這一次的次級房貸危機也不例外,它顯示了一種常規模式,即資產價格上升——信貸擴張——投機——過剩——資產價格下降——違約——市場恐慌,而這種模式的背后是資本擴張引起的經濟悖論。在當前中國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擴大經濟開放的過程中,這個悖論不能不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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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社會保障作為一種正式的社會經濟制度,在一國的宏觀經濟體系中發揮著不可或缺的特殊作用,其對一國人力資本的形成和影響,目前尚未引起人們足夠的重視。通過分析社會保障對人力資本形成的作用,可以在傳統人力資本理論的基礎上,進一步探析人力資本的各種屬性,如人力資本的生產性、分配性、消費性、創造性、流動性及私人性和社會性等,以期為更好地挖掘和利用人力資本提供理論基礎。
關鍵詞:人力資本理論 社會保障 人力資本屬性
研究背景
隨著中國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和不斷完善,中國已逐步形成了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軍人保障和其他制度為基本內容的新型社會保障體系。目前,中國內地社會保障制度的體系框架仍在進一步構建之中,筆者曾提出將義務教育保障、城市最低住房保障和貧困大學生就學保障納入正式社會保障體系,形成一種既有別于西方“福利國家”,又有別于傳統社會保障的“和諧社會保障”模式。
一般認為,社會保障具有“社會安全網”和“社會穩定器”的雙重功能,但學界很少討論社會保障對一國人力資本形成所做出的貢獻。筆者認為,社會保障有利于促進人力資本的形成,是一種“資本”性投入;社會保障在刺激消費的同時也蘊含著人力資本本身所具有的消費性;社會保障的再分配性質與人力資本的分配性密不可分;社會保障本質上也是人類自身再生產的一部分,是人力資本的生產性決定的。簡言之,在社會保障的視角下,我們不難發現許多人力資本的本質屬性。
人力資本理論的內涵
(一)人力資本理論的產生與發展
人力資本理論的淵源可上溯到著名的古典經濟學家亞當•斯密和近代微觀經濟學奠基人馬歇爾等,他們認為,在各種資本投資中,對人本身的投資是最具價值的。遺憾的是,他們都沒有對這一觀點進行深入論證。直到20世紀50年代,美國著名經濟學家舒爾茨在長期研究農業經濟問題時發現,從20世紀初到50年代,促使美國農業生產的產量迅速增加和農業生產率提高的重要原因已不是土地、勞動力數量或資本存量的增加,而是人的知識、能力和技術水平的提高。1960年,舒爾茨在美國經濟學年會上發表了題為《人力資本的投資》的著名演講,指出了人的知識、能力、健康等人力資本的提高對經濟增長的貢獻遠比物質資本、勞動力數量的增加重要得多。以舒爾茨的這次演講為開端,許多經濟學家開始深入地研究這一課題,“人力資本”的概念廣泛見諸于國際學術界。
在對人力資本研究的熱潮中,貝克爾無疑是其中的杰出代表。貝克爾著述甚多,其中《生育率的經濟分析》(1960)、《人力資本》(1964)、《家庭論》(1981)被西方經濟學界稱為“經典性”論著,產生了較深遠的影響。另一位人力資本理論研究的開拓者明塞爾則把人力資本理論作為分析工具,并將其應用于收入分配和勞動市場行為研究。其主要貢獻有:建立了人力資本投資收益率模型,論證在均衡條件下不同人力資本投資量與個人終生掙得的貼現值相等,把收入分配問題引入到人力資本理論框架中。
(二)當代人力資本理論的主要內涵
當代西方經濟學普遍認為,資本主要有兩種形式―物質資本和人力資本。體現在物質形式方面的資本為物質資本,體現在勞動者身上的資本為人力資本,即人力資本是體現于勞動者身上的以其數量和質量形式表示的資本,它表現為勞動者的知識、技能、體力(健康狀況)等。
人力資本是通過對人力投資形成的。而對人力的投資則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教育支出、保健支出、勞動力國內流動的支出或用于移民的支出等。貝克爾認為,投資活動大體上可分為兩種:一種主要影響未來福利;另一種則主要影響現在的福利。他認為,用于增加人的資源影響未來貨幣和消費的投資就是人力資本投資,這種投資包括正規學校教育、在職培訓、醫療保健、遷移、以及收集價格和收入的信息等多種形式。當用于滿足未來需求的支出時,一般而言,只有當預期收益的現值至少等于支出的現值時,人們才愿意做出這種支出。在分析形成人力資本時,貝克爾主要強調了正規教育和在職培訓的重要作用。為簡化起見,貝克爾把教育投資限定在一個時期內,而把收益擴展為所有其他時期,由此來討論教育投資的收益率,這樣有助于個人做出是否繼續作人力資本投資的決定。對于在職培訓,由于培訓會降低現期收益,并提高現期支出,但如果培訓可以大幅度提高未來的收益,企業就會樂于提供這種培訓。另外,貝克爾還將培訓進一步劃分為兩種:一般培訓與特殊培訓,并對二者就雇員和雇主在培訓成本支出和培訓收益獲取上的差異進行了分析。
社會保障視角下的人力資本理論闡釋
社會保障通過收入補償、支出補償以及互助互濟,使受到創傷的社會機體和個人機體得以恢復,并重新投入運行,此外,社會保障在改善醫療保健、促進基礎教育公平及保障城市最低住房的過程中,也促進了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的人力資本的形成,并賦予人力資本許多新的屬性。
(一)社會保障與人力資本形成
人力資本除了通過專門的人力投資形成外,社會保障作為一種民生制度安排,對人力資本的形成也具有不可忽視的直接或間接作用。從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到城鄉義務教育保障、城市最低住房保障,無一不對人力資本的形成產生著影響。
首先,社會救助是國家與社會面向由貧困人口與不幸者組成的社會脆弱群體提供款物接濟和扶助的一種生活保障政策,它通常被視為政府的當然責任或義務,采取的也是非供款制與無償救助的方式,目標是幫助社會脆弱群體擺脫生存危機,以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社會救助的外延,則包括災害救濟、貧困救濟和其他針對社會脆弱群體的扶助措施;慈善事業是建立在社會捐獻基礎之上的民營社會化保障事業,它的最直接目的是幫助現實社會中的脆弱社會群體,貧民、災民、孤老殘幼等都是慈善事業的工作對象,因此它與政府舉辦的救災濟貧及有關福利事業是相通的。顯然,社會救助與慈善事業是人類自身生產得以延續的保障,對于社會脆弱群體而言,它是人力資本得以形成的基礎和前提。
其次,社會保險是以勞動者為保障對象,以勞動者的年老、疾病、傷殘、失業、死亡等特殊事件為保障內容的一種生活保障政策,它強調受保障者權利與義務相結合,采取的是受益者與雇傭單位等共同供款和強制實施的方式,目的是解除勞動者的后顧之憂,維護社會穩定。社會保險的項目除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外,有些國家和地區還建立有單獨的生育保險、遺屬保險、護理保險乃至災害社會保險制度等。與社會救助解決的主要是脆弱社會成員的即期生存危機相比,社會保險解決的則是勞動者未來的和不確定的風險。可見,社會保險是社會、單位和個人花費在人力(勞動者)上的人力保健等方面的開支,這種投資無疑會在未來的特定經濟活動中給有關經濟行為主體帶來剩余價值或利潤收益,因此,也可以將社會保險視為一種人力資本投資。
再次,社會福利的含義在世界各國存在一定的差異,在英、美等國,社會福利是一個包容甚廣的大概念,他們將社會保障囊括在內,比如在英國,社會福利被定義為“是為了保障全體國民的物質的、精神的社會最低生活水準而由政府和民間提供的各項社會服務的總和。”而中國的社會福利則是專指國家和社會通過社會化的福利設施和有關福利津貼,以滿足社會成員的生活服務需要并促使其生活質量不斷得到改善的一種社會政策。中國的社會福利隸屬于社會保障的范疇,筆者曾撰文指出,中國的社會保障體系應介于廣義福利概念與狹義社會保障概念之間,是一種鼓勵社會成員積極向上的保障和激勵機制。以國家(通過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和社會(通過從事福利事業的社會團體)為責任主體的社會福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滿足社會成員在生活服務、保健、教育等方面的福利需求,這既是社會成員在生活質量、身體素質與文化素質等方面發展權的體現,也是社會成員人力資本形成的途徑之一。
最后,筆者曾撰文建議將城鄉義務教育和城市最低住房保障制度納入正式社會保障體系的范疇。一方面,從國際國內的情況來看,社會成員的基礎教育或稱義務教育和職業教育,通常是具有福利色彩的公益事業,這一特點決定了作為基礎教育的人力資本投資與社會保障有著直接的、內在的聯系。教育福利與失業保障范圍內的技能培訓,作為現代社會保障體系中的重要內容,對一國人力資本的形成起到了重大的促進作用。另一方面,住房作為“城市人”的消費熱點,不僅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具有先導性和基礎性的產業,同時也是“城市人”的“三座大山”之一,國家如果將城市最低住房保障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則可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居民的經濟負擔,將可支配收入更多的用于教育、健康保健等方面的人力資本投資。
(二)社會保障視角下人力資本的本質屬性
1.人力資本的“資本”屬性。從籌資渠道來看,社會保障強調了政府、企業和個人三者的作用,實質上這三者都屬于人力資本投資的主體,而且這種投資,于個人和國家而言,都是一種“資本”性的投資。
人力資本,就其實體形成來說,是活的人體所擁有的體力、健康、經驗、知識和技能及其他精神存量的總稱,它可以在未來特定經濟活動中給有關經濟行為主體帶來剩余價值或利潤。換言之,人力資本是某特定經濟主體預先投資而形成的,并作為生產經營要素或獲利手段來使用,以取得預期收益的“資本”,它強調投資收益回報、價值增值、所有者權益和人力的個體素質或精神存量的形成和積累。
2.人力資本的文化性與經濟性。社會保障中的城鄉義務教育保障及再就業培訓,不但能形成一定的人力資本,而且這種人力資本還具有文化性和經濟性并存的雙重屬性。
有一種觀點認為,所謂人力資本理論無非就是強調人的重要性,但如果把人當作“資本”來看待,難免會有貶低人格之嫌,由此認為人力資本的文化屬性與經濟屬性是格格不入的。有關人力資本的文化性與其經濟性相矛盾的觀點,實質上是經濟學傳統中的“物本觀”在價值觀念上的扭曲反映。由教育形成的人力資本作為社會文化過程具有文化性,與它作為投入產出過程具有經濟性,是兩個不同層面的問題,人力資本的二重屬性之間是內在統一的,正如工農業生產活動的生物、工藝屬性與其經濟屬性不相矛盾一樣。
3.人力資本的創造性。人力資本的創造性與人的社會化是分不開的。在中國,剔除原始社會和奴隸社會,人的發展經歷了小農經濟社會的“家庭人”、計劃經濟條件下的“單位人”,一直到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社會人”等幾個階段。對社會保障而言,人的社會化進程決定著社會保障的發展進程,在人走向社會化的條件下,社會保障便成了全社會的事業和全民的事業。反過來,社會保障對人的社會化也會產生一定的影響。
“人”是人力資本的天然所有者,也是一切社會經濟活動的主體,一般而言,經濟行為主體的“能動性”和“創造性”的發揮無外乎面臨兩個方面的約束:一是受自然環境和條件的約束,二是受社會環境和條件的約束。就人與自然的關系而言,以自然人力(體力)為基礎的智能或精神創造力(腦力),是創造社會財富、成為價值增值源泉的主體創造力,也即智能人力是人力資本的本質規定性。另一方面,從人與社會的關系來看,人力資本的創造性還表現在改進人與人之間分工協作及利益關系的社會組織能力方面。人力資本的載體,是存在于特定社會環境中的人,因此,社會文化傳統、人際交往關系、分工協作組織及各種制度知識經過長期積累凝結在“人”的身上,形成某種社會性的精神創造力,就成為人力資本內在規定性的一個重要方面。這種人力資本創造力的社會規定性,會促進知識技能在人與人之間的互補、替代和積累,使整個社會的精神創造力在規模上無限擴張、在動態上持續增長。
4.人力資本的流動性及其配置。當前社會保障改革的目標之一就是要提高社會保障的統籌層次,以更好地發揮其功能,而提高社會保障統籌層次,實現社會保險跨省區的轉移接續,則能更好地促進人力資本的流動及其配置。
人力資本的流動性主要是指人力資本在區域間、產業間的轉換和流動。人力資本是異質的,性質不同的人力資本其功能也不盡相同。生產者、管理者和經營者具有各異的人力資本,在企業中發揮著不同的作用。農民、工人和工程師的人力資本在性質上也有很大差別,他們在各自的職業空間發揮作用。沿海開放城市和內陸農村地區所需人力資本的差別也很大,可見,人力資本的異質性和區域發展的非均衡性決定著其轉換與流動的水平和方向。簡言之,人力資本以市場信號為指引,在不同企業間、產業間、區域間不斷轉移和流動,是實現人力資本優化配置的必然途徑。
5.人力資本的私人性和社會性。從社會保障的籌資主體來看,宏觀層面既有國家的投入,微觀層面亦有企業和個人的投入,因而社會保障所形成的人力資本具有私人和社會的雙重屬性。
人力資本是體現、凝結和貯存在特定的人身上,與作為其載體或天然所有者的個人須臾不可分離,并經由個人形成、支配和使用才能發揮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說,人力資本是一種具有顯著個體性或私人性的資本。當某種人力資本的效用互聯性很低時,社會中的個人效用與其他人是否具有或能否獲得該種人力資本無關。在這種情況下,已擁有人力資本者,對于使更多人獲得人力資本的互助安排意愿很低。這是純粹的私人性人力資本。一般來講,私人性人力資本具有競爭性特征,即已擁有者的效用隨著新增擁有者的增多而降低;反之,當某種人力資本的效用互聯性較高時,個人效用的增加及其實現與其他人是否具有或能否獲得該種人力資本密切相關。在這場合,已擁有人力資本者對于使更多人獲得人力資本的互助安排意愿較高。這便是社會性的人力資本。社會性人力資本往往存在“規模界點”,也就是該種人力資本的個人效用的實現,以足夠的分享該種人力資本的其他個人的數量為條件。典型的例子是語言能力,語言作為一種交流工具,在僅有一人而無第二人掌握該種語言時,這種能力就完全失去了效用。
6.人力資本的生產性、分配性和消費性。薩伊(1803)首創了西方經濟學的“三分法”,即把政治經濟學的研究對象和范圍,機械地不分主次地并列為財富的生產、分配和消費等三部分。社會保障在形式上無疑屬于分配與再分配領域,但就分配關系反作于生產而言,社會保障又具有促進生產的屬性。同時,通過社會保障措施可以縮小貧富差距,進而起到刺激和擴大消費的效應。簡言之,通過社會保障所形成的人力資本在一定程度上闡釋了人力資本的生產性、分配性和消費性。
所謂生產性人力資本,就是個人所獲得的主要由于其潛在的可增加經濟性的生產能力的價值而被重視的知識和技能,主要體現在個人作為經濟活動的主體,在調配所掌握的不同生產要素的能力和處理生產中不均衡狀態的能力;相對而言,分配性人力資本則是一種非生產性人力資本,它與一個集團、組織乃至國家維持或改變既有的經濟財富在個人之間、集團之間、國家內部和國家之間的分配相關。我們將之狹隘地定義為個人所獲得的主要由于其潛在的可用于財富分配過程的能力的價值而被重視的知識、態度和技能;所謂人力資本的消費性,主要是指人力資本投資對消費行為所產生的各種影響及其內在聯系性。
一般來講,人力資本的消費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人力資本投資和消費具有同一性。舒爾茨(1961)曾經指出“好多我們稱之為消費的東西,就是對人力資本的投資”。
二是人力資本投資對現期消費具有替代性。人力資本投資是對眼前利益的放棄,以獲得未來更大的效用或使生命周期中的消費平滑化。
三是不同性質的人力資本投資,對居民消費產生的影響也不同。一方面,社會性人力資本投資增加有利于擴大個人消費。家庭或個人以外的社會性人力資本投資,具有增加個人或家庭用于人力資本的收入或免除人力資本方面花費的后顧之憂,從而可以增加其他方面的消費支出。另一方面,私人性人力資本投資增加對居民消費的影響則相對復雜一些。這主要體現在收入效應和替代效應兩個方面,在人力資本品價格一定的情況下,居民收入提高會使得居民的人力資本投資和其他消費支出同時增加。其他條件不變,如果資本品價格發生變化,則會出現替代效應。
有待進一步研究的問題
社會保障作為一種解決民生問題的制度安排,它具有數量上“普惠性”的特征,然而學術界目前很少有人關注社會保障對提高國民整體素質、促進人力資本形成所產生的積極影響。其實,就象一國人口的數量和質量都會對經濟發展產生重大影響一樣,社會保障不僅可以改善民生、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而且還有利于促進人力資本的形成,從而有利于經濟的持續健康增長。
概括說來,社會保障對人力資本理論的貢獻可歸結為兩個方面:一是社會保障的各類項目,特別是新型社會保障體系下的各項保障措施對人力資本的形成具有一定的積極作用;二是社會保障作為市場經濟條件下一種關乎“人”的正式的制度安排,除了具有一定的社會經濟功能外,其在某種程度上也進一步拓寬了人力資本的各種屬性。有關社會保障對人力資本(包括微觀和宏觀兩個層面)形成的關聯度和影響度,則是需要進一步進行定量研究的問題。而深入透徹的闡釋人力資本的各種屬性,無疑可以為我們更好地開發和利用人力資本提供理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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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曾撰文指出,轉型期地方政府的制度創新在中國的市場化制度變遷中起著重要的作用,但其本身也存在著難以克服的困境和弊端,如:中央規制下制度創新的空間限制;[1]“公用地災難”與統一市場的阻隔;中央與地方制度博弈目標之間的沖突;創新非均衡下制度變遷水平的區域差異等。本文主要針對地方政府制度創新中存在的問題,探討走出困境的路向選擇。
一、多元產權選擇與微觀主體的動力激勵
產權是新制度經濟學研究的核心問題,完善的產權制度安排是經濟增長的關鍵。但產權制度不會在自然狀態下生成,需要政府的介入。政府憑借其暴力潛能和權威在全社會實現所有權,降低產權界定和轉讓中的交易費用;為產權的運行提供一個公正、安全的制度環境;利用法律和憲法制約利益集團通過重構產權實現財富和收入的再分配,扼制國家權力對產權的干預。[2](P130~197)我們在考察中國地方政府的制度創新經驗時,可以發現,多元產權選擇是一個成功經驗,如廣東南海市的“五個輪子一起轉”、浙江大力發展鄉鎮企業和個體私營等多元產權企業、廣東順德對企業的多元產權改造等。現在,從國有制、集體所有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私營個體所有制、混合制、合伙制、國外獨資和合資等等,都有應有的法律地位。哪種產權制度有利于經濟發展和適合于本地的實際,都應該予以扶持和鼓勵。這也是政府職責的應有之義。
當然,我們這里并不主張給予哪種產權形式以特殊政策,政府的主要任務是履行界定產權和保護產權的職責。對于公有企業,要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明確各級地方政府的產權界限,實現資產管理層次化到產權配置層次化的轉變。對于地方所有的國有大中型企業和不適合改制的企業的資產管理,其管理模式可參考深圳的三級授權經營模式,把國有資產的最終產權與經營權分開,使國有資產的產權人格化,解決所有者虛位、國有資產無人負責的問題。為了真正實現政企分開,可以考慮在地方人大(屬廣義的政府范疇)設立類似于“國資委”那樣的機構,作為國有資產的人格化代表,并減少委托——鏈條,以便降低交易費用和提高監督的有效性。在產權保障方面,除了中央政府應建立起完整的產權法律體系外,地方政府也應有與中央政府配套的產權監管體系,對有關的產權主體進行約束和監督。對于一些小型國有企業和鄉鎮集體企業可以考慮以政府主導的形式對產權進行重組,進行積極的創新和試驗,甚至是“試錯”。在這方面,廣東順德的經驗值得參考,他們對公有企業的改制就是走產權多元化的道路,具體方式有:嫁接外資;劃股出售、公私合營;分拆求活;多種形式租賃、公有民營或民有民營;企業兼并、拍賣;控股、參股;債權股份化或債務等值化改造;企業“先關后改”;公開上市;依法破產。通過改制,使產權具有可分解性(即財產權可以分解為所有權和經營權),可分散性(即企業產權股份化、多元化和社會化)和可讓渡性(即產權可以按照一定的規則進行轉讓、買賣、出售、出租),滿足市場經濟對產權交易的要求,使得在產權市場尚未開放的情況下,實現產權制度創新的突破性進展,從而化解中央政府制度創新的規制約束。
除了對公有產權的界定和保護之外,地方政府還應繼續走增量改革之路,加強對非公有產權的保護。因為,這是目前很多地方最薄弱也是最迫切需要進行制度創新的環節。
產權主要是通過降低交易費用和實現外部性的內在化而實現對經濟的促進作用的。而能夠實現這兩大功能的產權應是那些資產能量化到個人的產權。公有企業在這一方面存在著重大的缺陷,由于資產不量化到個人,其委托—成本大,“內部人控制”使最終所有者難以實現對資產的有效監督,這是造成其經營困難的根本原因。而私有產權因資產的明晰量化和權利義務邊界的確定性而產生極大的激勵,它的私人收益率最接近于社會收益率,由此帶來極高的生產效率。中國的改革實踐,充分證明了這一點。自1980年以來,中國私營經濟產值以平均每年71%的速度增長,到1999年6月,私營企業占國內生產總值的33%(而國有企業產值占工業總產值的比例則從1978年的78%下降到1999年的33%)。目前,私營經濟的貢獻已經接近或超過國營部門,但其所占用的國家資源比重卻微乎其微,而“耗用了2/3最為稀缺的資本資源的國有經濟對國民生產總值的貢獻只占1/3。”[3]中國私營企業用非常有限的資源去高水平甚至是超常發揮其內在的潛力。
然而,我們應該看到,私營經濟的高效率和低成本的增長并沒有伴隨其他制度的相應變遷,它的發展還存在著一些嚴重的制度障礙。從政府方面來看,主要的問題有:(1)產權保護制度欠缺。現有的法律和法規對私營企業合法財產和其他權益的規定比較薄弱,私營企業在與其他經濟主體之間出現糾紛時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護,從而使其發展的原動力受到削弱。(2)市場經濟中的公平公正原則沒有真正實現。私營企業在諸如市場準入、銀行信貸、稅費征收和其他社會負擔等方面常常受到不公平的待遇。(3)政府運作的不規范和官員擁有太多的超經濟權力,使私營企業主不得不從“尋利”轉向“尋租”,擾亂正常的市場秩序。從私營企業本身來看,問題主要有產權界區不清、家族化管理、規模小、產業結構的低級化和產品結構雷同等。其中,最主要的問題是產權界區不清,表現在:相當一部分私營企業主家庭成員或家族成員內部自然人之間的產權界區不清;一部分私營企業,盡管其資本的形式確是私人資本,卻在法律形式上戴了一頂“紅帽子”;[4]一些私營企業是在沒有真正的出資人的混沌狀態下生成的,如負債借錢,從而造成天然的產權不清;一些私營企業主以個人的資本籌辦企業,卻以“合作”之類的形式注冊成立公司。產權主體界區不清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不利于企業的資本積累;企業法人的獨立性和完整性易于被侵害;影響企業的治理結構和管理權威;造成有關人員之間的權、責、利不明確,而產生“搭便車”的道德投機。[5](P42~57)
科思將交易費用概念引入經濟分析中,揭示了交易費用與制度形成的內在關系。他認為,企業和市場的邊界是由市場的交易費用和企業內部的交易費用的相互比較來決定的。[6]但中國在向市場的過渡過程中,需要政府對市場的培育和扶持,企業與市場的交易過程多了一個政府的環節,決定了企業的交易費用必須考慮政府這一因素。柯榮住通過實地調研并運用統計模型的方法分析了企業、政府和市場三者之間的交易費用變化,[7]認為企業的交易費用由4部分構成:企業與政府的交易費用;市場與政府的交易費用;企業內部交易費用;企業除負擔第二項費用之外的交易費用。中國私營經濟發展的初期,第一、二項交易費用是最重要的(這與科思的理論有所不同),是中國過渡經濟時期私營經濟發展中具有實質性影響的制度問題。柯榮住進一步分析,寬松的準入政策比寬松的規制政策更有決定性作用。因為,寬松的準入政策會使私營企業更有發展的機會,而且政府也會采取與其相配套的規制政策,從而使私營企業的交易費用不斷降低,提高其發展的動力。本文認為,政府在實行寬松的準入政策和規制政策的同時,還要履行其產權方面的職能和社會職能,減少企業第三項和第四項方面的交易費用,以進一步調動私營企業發展的積極性。
根據上述的事實,本文認為,地方政府在私營產權激勵方面應在以下幾個方面有所創新:
第一,切實解決私有產權的保護問題。我國的個體私營經濟從改革初期的“邊際的、填補空缺”的角色發展到現在的社會主義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已經獲得了國家的正式法律地位,可以說進入了國家的政治經濟體系范疇,政府理應作出相應的制度安排實施保護。目前,在國家的物權法還尚未出臺的情況下,地方政府可以結合本地的實際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建立保護私有產權的制度,滿足社會日益增長的這一制度需求,實現地方性制度均衡,以消除私營經濟發展的心理顧慮。
第二,為私營經濟創造一個公平開放的制度環境,減少私營企業的交易費用。這里既包括降低私營企業的市場準入費用,也包括在土地使用、信貸稅收等方面的平等機會。但首先是要給予私營企業與其他經濟形式相同的市場準入條件,因為,市場準入條件的放松會帶來連續的制度響應,促使地方政府規范市場,降低規制費用,以及做好產權界定降低企業內部交易費用等工作。
第三,厘定產權邊界。私人產權界區不清本質上是私人企業主自身的問題。我們講保護私有產權,首先要尊重私有企業主自主選擇的權利。“因為私營資本最清楚重新界定產權對企業發展究竟有效無效,最清楚重新界定產權所需要支付的代價究竟有多高。”[5](P58)但當私人資本意識到界定產權的成本遠遠小于繼續維持產權含混所蒙受的效率損失時,就會要求進行制度創新,要求政府出面界定產權。這時,地方政府就應協助做好企業的資產評估工作,界定產權主體及邊界,保證產權主體權利義務的落實。當然,在解決私人資本產權不清的問題上最為重要的是要給予其市場直接融資的制度條件。在這方面,目前我國還存在嚴重的制度短缺。市場融資有兩個主要渠道,一是公開上市發行股票,二是通過銀行借貸。而政策對私營資本上市有諸多限制,銀行貸款也有非常苛刻的條件。這雖然是中央政府制度創新空間的范疇,但地方政府完全可以利用自己的組織優勢去推動這些領域的制度變革。
第四,加強意識形態宣傳,消除社會對私有產權的歧視。意識形態的最基本功能就是通過強化人們對產權和其他制度的認同而減少統治階級的統治費用。但意識形態這種非正式制度安排由于源于“傳統根性和歷史積淀”,[8]比正式制度安排更具有持久性和滯后性。雖然從法律上中國早已確立了私營經濟在國家經濟生活中的合法地位,但人們思想中的“公有”意識仍根深蒂固,它仍然在很多情況下影響著制度的制定和實施。因此,地方政府應強化對私營經濟在中國經濟中重要地位的宣傳,并給予其應有的政治待遇,逐漸消除人們對私營經濟的歧視,使私營經濟的發展有一個寬松的社會環境。
第五,除了上述產權、制度環境和意識形態方面的創新以外,地方政府還應建立符合市場運作規范的政府行政制度秩序、發展要素市場、引導私營企業的產業結構向高級化轉變、引導它們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提供信息服務以減少交易費用和經營風險等。
二、以制度化約束規范中央與地方之間的制度創新關系
一些后發國家尤其是東亞國家的歷史經驗表明,不發達國家在向市場制度變遷過程中,中央政府的有效協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央政府高度的組織動員能力、權威主義的政治傳統和作用機制以及強調集體價值為核心的傳統文化,是東亞國家現代化的重要原因,也是中國可以借鑒的富有價值的制度遺產。西方市場化和現代化的變遷過程是在比較有利的國際國內環境下一步步演變而來的,而現在的不發達國家既面臨著國內要求快速發展的社會壓力,又面臨著國際上日益增強的經濟政治壓力;既要保持不斷變革的勢頭,又要保持社會的穩定和統一,因此,強有力的中央政府的主導作用是應對這種復雜局面的重要保證。
從過去一個世紀西方的發展規律來看,市場制度的發展和市場功能的擴大,并不是伴隨著政府功能的縮小,相反,政府功能尤其是政府的經濟功能在不斷強化。在政府體系內,出現了兩個集權化運動:一是地方政府向中央政府集權,二是議會權力向政府行政首腦的轉移。一個成熟的市場體系的有效運作,需要有一個有效的政府尤其是有效的中央政府,以保證市場的有序競爭。政府在市場運行中的功能是綜合性和整體性的,主要表現在:[9](1)有效的市場運作,需要有一個統一的、開放的和規范的市場秩序,以使原材料、商品、人才、勞動力、資金等資源要素能夠自由和有序流動,降低交易費用。但是,市場又是一種分散的力量,它在運行中很容易與地方性的力量結合,不斷地弱化社會的凝聚力。地方政府的“經濟人”性質使其出臺一些地方保護主義的制度安排,從而阻隔市場的統一,影響要素的自由有序流動,最終導致市場功能和交易活動的萎縮。因此,只有具有高度權威的中央政府運用其組織力量才能塑造統一的市場秩序。(2)中央政府的宏觀調控是建立和健全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統一、科學、結構合理的制度體系是成熟的市場體系的必然要求,而統一的制度體系的安排和貫徹,只有在統一的政府權力體系中才能實現。(3)市場的運行需要公共產品和社會保障。一些公共產品投資大、見效慢,并具有壟斷性,特別是關系到全局性的公共產品,如基礎設施,它們是市場運行所必需的,需要政府的統一規劃和大量投入。
可見,在調整中央與地方制度創新的關系時,一定的中央集權是需要的。但是,中國這樣一個大國,各地的資源稟賦千差萬別,需要多級的分層調控,需要多層的制度創新,不然,就會扼抑特色性制度潛能的發揮,扼抑人們對制度的合理預期和創新動力,地方市場的活力也就難以顯現。而沒有繁榮的地方市場就沒有繁榮的全國市場。為此,必須找到一條既有利于中央適度集權,又有利于調動地方積極性的兩全之策。這個兩全之策就是遵循市場的原則,以市場作為規制中央與地方制度創新關系的坐標:一是無論中央的制度創新還是地方的制度創新,都不要超越政府與市場的邊界。即凡是市場能調節的就由市場調節,市場失靈的地方有的就需要政府進行制度創新。二是以市場的原則劃分中央和地方的創新空間,既要有利于全國統一市場的有序運轉,又要有利于地方市場的繁榮,發揮地方政府創新的積極性。
根據上述原則,中央的制度創新空間應是:制訂國民經濟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并以相應的制度安排,如通過財政政策、貸幣金融政策、產業政策等引導產業結構的合理化和高級化;建立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的管理機制,保持總供求關系的動態平衡;對收入分配關系進行宏觀調控,建立既保證效率又兼顧公平的收入分配與調節制度;維護國有資產的所有者權益,促進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建立和健全市場規則,打破地區、部門對市場的侵害和封鎖,培育全國統一的市場體系,保護市場的公平競爭;組織和提供公共產品(全國性的);協調工農、城鄉、地區關系,實現制度的均衡發展。地方政府的制度創新空間包括:根據中央政府的發展規劃,制定本地區的發展規劃,并作出與此規劃和中央宏觀目標相協調的地方制度安排;制定地方財政和區域性收入分配制度,引導和調節本地區的市場供求關系;培育地方性市場體系,推動區域市場與全國統一市場的開放和對接,為本地區社會經濟生活的規范運行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管理地方國有資產,保證其完整、保值和增值;在國家產業政策的框架內調整本地區的產業結構,實現區域內資源的高效配置;組織和提供本地區的公共產品。
中央與地方制度創新空間界線的落實,除了以法律化的機制約束兩者之間的制度博弈關系外,還要建立中央對地方的有效監督機制:一是中央對地方的[來源:論文天下]政治約束,這集中體現在中央對地方的人事控制權方面。二是采取切實可行的有效措施,鏟除地方保護主義。解決這一問題需要中央與地方的相互配合和協調,從法律、行政和經濟等多方面進行綜合治理。為了加大治理、預防和懲罰力度,可以把這一工作列入最高權力機關的工作日程,對其進行專項治理;中央和地方的紀檢、法律監督部門應將這問題列為執法監督的一項專門內容;中央對地方的績效評估中,應改變過于強調經濟發展指標的做法,引導地方政府放棄片面追求經濟速度的發展思路。三是中央對地方的經濟約束。要通過建立財政補助制度和財政監督制度等一系列經濟制度,形成一種中央對地方的硬性制約和推動機制,達到調控地方制度目標的目的。西方各國中央政府建立的對地方政府的“財政制約和推動機制”值得我們借鑒。它以中央政府控制大部分財政收入為基礎(中央財政收入總額約占國民總收入的60%以上),中央政府通過將收入的一部分以財政補助的形式撥給地方,達到引導地方政府實施中央制度安排和宏觀協調社會發展的目的。在亞洲的日本和韓國,財權主要集中于中央,然后中央政府通過撥款和補助等轉移支付手段,達到調整地區間財力差異,促進區域經濟均衡發展的目的。在日本,中央政府為貫徹自己的政策意圖特設了國庫支出金,采取直接撥款的方式,將一部分資金撥給地方使用,這部分資金在地方財政收入中的比重高達20%。[10]因此,通過轉移支付,增強地方政府的制度變革能力,是一個可行的辦法。目前,我國在中央與地方分稅制下,中央通過轉移支付返還地方的稅收比率以及地方獲得中央補貼占上交中央稅收的比率,都要有規范的制度約束,保證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的穩定性和公平性,防止轉移支付總量被擠占及轉移支付的隨意性。同時,要根據中國的國情,確定轉移支付的比重,即應以不損害發達地區的經濟增長潛力為前提,否則就會造成與“效率優先”原則相悖的保護落后、挫傷先進的結果。我們在解決地區之間的差距問題上,不能簡單地采取“劫富濟貧”方法。要承認,一定的不平衡總是存在的。在某種意義上,不平衡還有利于增加不同地區之間的競爭壓力,促使各地更好地挖潛,實施制度創新,使資源配置達到更優狀態。落后地區的發展,主要應建立在對自身資源優勢的充分認識的基礎上,進行切合實際的制度創新,摸索一條適合自身實際的發展道路,這才是一個治本的辦法。
三、退出市場職能領域,實現制度創新的范式轉換
政府在市場經濟中應扮演什么角色,不同的理論流派有不同的側重。以亞當·斯密為代表的古典經濟自由主義到現代經濟自由主義從“政府失敗”出發,主張無需國家干預的市場,由“看不見的手”發揮調節作用;克服市場缺陷的出路是明晰產權而不是國家干預;市場失靈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而不是市場自身。而從15世紀末的重商主義到凱恩斯理論以及制度經濟學派,則從“市場失靈”出發,強調國家干預的作用。布勞恩和杰克遜認為,市場失靈的原因是存在公共物品與外部效應、存在不完全競爭(在自然壟斷的領域內存在降低成本提高利潤的現象)、存在信息的不完全、存在不確定性。[11]因此,需要政府的干預去彌補市場的不足。
根據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市場本身就是一套社會制度,市場中的交易包括契約性的協議和產權的讓渡,還包括構造、組織交換活動并使其合法化的機制。簡言之,市場就是組織化、制度化的交換,它本身便包含著政治體系的力量與影響,深深地嵌入廣泛的政治與社會結構之中。“無形的手”背后有著有形的社會結構在調節以私利為目的的個人及其行動。在一個健全的市場體系中,需要有產權和交易活動能得到合法認可和有效保護的制度環境,這要靠政府的力量才能做到。所以,不存在絕對不受政府及其制度約束的市場“真空”,所謂的“市場失靈”其實在較大程度上是“制度失靈”的外顯。[12](P348)
但是,政府的作用只能限于彌補市場的不足,而不是取市場而代之:一是維持秩序職能,即有效保護產權和提供市場交易的基本博弈規則;二是解決市場本身無法克服的外部性問題,提供社會所必需的公共產品。地方政府作為地方利益的維護者和地方公共秩序的建設者,在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上,要以制度創新去彌補市場的缺陷,實現市場化的制度均衡,既防止制度供給的過剩,也要防止制度供給的不足。
然而,我們在考察轉型期中國地方政府的制度創新時可以發現,地方政府經常直接參與本地企業的經營活動,代行了市場的職能。這種創新有其客觀必然性,因為在市場機制不健全的情況下,難以誘發微觀主體的制度創新,或者即使微觀主體有創新的需求和動機,在中央制度進入壁壘的約束下也難以實現創新的愿望,從而使地方政府充當了制度創新的主角,彌補了市場和企業的不足,但其弊端也伴隨而生。一是造成了政企不分,增加了企業交易過程的環節和費用,也使企業難以獨立地走上市場。前面提到的“公用地災難”、中央與地方制度博弈目標的沖突等弊端,根源就在于地方政府代行了市場的職能。因為,與企業綁在一起后,地方政府就難免會從本位主義出發,在其權力范圍內施行有利于本地企業的制度安排,從而與其他地區和中央的制度變遷目標發生沖突,應驗了“諾思悖論”:成也政府,敗也政府。一方面,地方政府過多地干預市場,出現了制度供給過剩;另一方面,在公共產品的問題上卻出現了制度供給不足。要走出這一困境,就要實現制度創新范式的轉換:從代替市場到退出市場,即凡是市場能調節的領域交由市場去調節,由市場主體根據需求自主實施制度創新,政府則主要作為市場秩序的維護者而發揮作用。
政府退出市場職能領域后,在產權多元化的基礎上,微觀主體的誘致性制度創新才能萌生和繁榮,最終達到由政府主導的供給型制度變遷方式向需求誘致型制度變遷方式的轉變。只有實現了這一轉變,一個國家的制度變遷才會走上良性循環的軌道,持續性的制度均衡才有可能出現。因為,在一個自主和平等的環境中,微觀主體能夠及時感知和捕捉到獲利的機會,并在自愿和一致的基礎上,通過排除外部性和搭便車等問題,最終完成制度創新。這種創新,更有利于轉化為人們的自覺行為,“集體行動控制個體行動”,[13]達到制度創新的預期效果。
為實現制度創新范式的轉換,地方政府主要應在以下幾個方面有所創新:
第一,收縮公有經濟的市場戰線。公有企業的產權缺陷使其極易陷入資產無人負責的境地,改革的基本思路應該是:今后在一般競爭性行業里,不再搞公有企業。對原有一般競爭性行業中的公有企業要改造成非公有企業,包括改造成混合所有制企業。這是解決地方保護主義問題的一個根本辦法。由于地方所屬企業能夠增加與銷售收入掛鉤的上繳費用,能夠提供員工飯碗保障地區就業和社會穩定,所以地方政府總是傾向于外延式的經濟擴張,導致嚴重的重復建設問題,并且還會想方設法維持企業甚至是長期虧損企業的生存。只有斬斷了地方政府與企業的資產隸屬關系,才能從根本上解決無效擴張的現象。道理很簡單,沒有哪一個私人資產所有者會允許企業的無效擴張的。
第二,明確政府職能的合理邊界。有關政府職能的邊界問題,總的來說,它應限于市場失靈和維護秩序領域。類似于企業投資和經營等微觀領域的事務,應交由市場去調節。但在實際管理活動中,受利益的驅動,地方政府往往會自覺或不自覺地走入市場職能領域。最近某省政府出面組織,由若干國有資產公司出資組建熊貓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14]這種“拉郎配”的政府行為,是地方政府追求規模、熱衷于評比的排序、表現政績的傳統管理方式的延續。它明顯超越了政府職能的合理邊界,也遭到了部分企業的反對。張維迎說:“哪一個國家,哪一個地方,政府在處理企業問題上花得精力越多,企業在處理與政府關系上花得精力越多,這個國家就越落后。”[15](P210)
第三,放松管制。管制即按照某種規則行事之意,目的是要使市場競爭處于一種公平的狀態,避免社會利益的損失。張維迎認為,西方管制的基本理念是怎么去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和有效運轉。他們普遍同意,自由簽約是最重要的,只要交易雙方的協議不形成對第三方的損害,管制就沒有必要;只有市場運轉會形成對他人利益的損害,而這種損害又無法通過當事人之間解決時,才需要政府管制。而我們過去的計劃經濟從一開始就立足于取消市場和消滅市場。[15](P99~111)由于政府官員在實施管制時有自己的效用函數和信息的不完全等原因,使政府管制經常失效,因此,我們現在的問題是要放松管制,而不是加強管制。目前,放松管制的重點是對傳統的行政審批制度進行改革。傳統的行政審批制度是計劃經濟的產物,是政府直接干預和控制企業的主要手段,由此產生了諸如阻礙資源有效配置、行政效率低下、尋租和腐敗滋生和蔓延等弊端。因此,改革的重點是減少審批的事項和明確政府審批的范圍,衡量的尺度是:一是市場尺度,即凡是市場能調節的,政府就不要設立審批去干預。二是經濟尺度,這主要從成本—效益方面考察審批的收益與成本是否對稱。三是技術的尺度,即從技術能力方面看行政審批能不能把審批的事務管住,審批管不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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