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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欠發達地區;農村;政策性金融
一、前言
政策性金融是指為了滿足政府特殊的政策性取向,在一國政府支持下,為貫徹和配合國家特定社會經濟發展政策,以國家信用為基礎,嚴格按照國家法規限定的業務范圍和經營對象,運用各種特殊的融資手段,以優惠性利率進行的一種特殊性資金融通行為,農業政策性金融顯然屬于政策性金融的范疇,基于此,農業政策性金融,就是在國家和政府支持下,以國家信用為基礎,運用各種特殊的融資手段和優惠的存貸利率,嚴格按照國家政策的界定,以支持農業發展為主要職責,直接或間接地體現國家對農業支持和扶持政策的一種特殊的資金融通行為。
從上述界定內容看,農業政策性金融有三個特征:政策性,主要是政府為了實現特定的政策目標而實施的手段,金融性,是一種在一定期限內以讓渡資金的使用權為特征的資金融通行為,優惠性,即其在利率、貸款期限、擔保條件等方面比商業銀行貸款更加優惠。這三個本質特征充分顯示了政策性金融同財政和商業金融的區別。
農業是高風險、收益率較低的弱勢產業。由于資本的逐利性,不僅城市的、發達地區的資金不往農村流,農村的資金還會往外流,這樣關系人類生存的農業問題卻得不到資金的支持,當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不能發揮作用的時候,就需要政府的手來彌補這個作用。因此政策性金融的產生、存在與發展是有深刻的經濟金融與社會根源,它是市場缺陷與政府干預、資源配置主體和資源配置目標錯位與失衡的必然結果。農業政策性金融的這三個特點恰恰體現了政府的作用所在,尤其對于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業的發展來說,政策性金融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二、國外政策性金融支農經驗分析
不同國家的政策性金融各具形式,而且一些國家的政策性金融經過了長期的實踐,并日益普遍發展壯大,在實現政府的特定政策目標方面起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借鑒他們成功的政策性金融制度和活動經驗,對于構建中國欠發達地區的政策性金融體系非常具有現實意義。美國、日本、印度、巴西、法國等各個國家的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有效地支持了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盡管各具形式,但總的看來有以下一些特點:
1形式多樣,目的明確
各國政策性金融機構的形式多樣,如:美國有對農產品進行價格支持和對農業生產給予補貼的農民家計局,有對農村非盈利的電業合作組織和農場等發放貸款點農村電氣化管理局,有對農產品進行價格支持或對農業生產給予補貼點商品信貸公司,還有為融資困難的小企業提供信貸援助的小企業管理局等等。日本農業中的政府金融機構是農林漁業金融公庫,向森林漁業的公共事業提供低息長期貸款和各種農業貸款。印度的政策性金融機構有三類:國家農業和農村開發銀行、地區農業銀行、農業中間信貸和開發公司,每一類機構的目的和任務非常明確,法國的農業非常發達,法國農業信貸銀行系統在農業發展過程中貢獻最大,它是由總行、地區和基層三級機構組成的。盡管各國政策性金融機構的名稱不同,但是,他們的服務范圍非常明確,在執行政府的政策上富有效率。
2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多樣化
主要有政府資金,政府擔保債券、向央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借款、吸收存款等方式。如:美國的農業合作信貸機構均在很長一段時期都由聯邦政府出資,是一種政府出資的形式,然而,美國的農業合作信貸機構的籌資方式是發行統一政府擔保債券。由于有政府信用作為支撐,所以很受歡迎,籌資能力較強,這種做法可以適應中長期的資金需求。法國農業信貸銀行則是以吸收活期、定期、儲蓄存款的形式補充資金。日本的農林漁業金融公庫開始是國家通過一般會計和特別會計投入財政資金組建的,后來的主要資金來源是郵政儲蓄資金和郵政簡易保險。還有一些發展中國家一般都由中央銀行直接發放或充當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最后貸款人”,向中央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資金。如泰國就采用了這一做法。
3農業政策性金融的法律制度健全
各個國家大都通過立法對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給予支持和保障,目前,美國和日本等發達國家普遍建立了比較完善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法律體系,對農業政策性金融的監管嚴密規范,如美國的《農業信貸法》、《農產品信貸公司特許法》,日本的《農林漁業金融公庫法》等,都是關于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的專門法律,除此之外,還有農業信貸法,農業信用保證、保險法等關于農業信貸、信用保險的專門法律。同時,在政策上提供許多優惠,如減免稅收、注入資金、利息補貼、損失補貼、債務補貼以及實行有差別的存款準備金制度,鼓勵和保護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來促進農業政策性金融支農作用的發揮。
4政策性金融機構層次明晰,支農范圍寬泛
各個國家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各自有具體的支農范圍,而且,支農的領域很廣,和農業有關的融資都可以找到對應政策性金融機構。這些支農領域涉及到生產領域貸款,如美國農業電氣化管理局的農用電力改造貸款,日本農林漁業金融公庫的農業綜合設施貸款等,流通領域貸款,如美國商品信貸公司,不僅發放糧食收購貸款,國家儲備貸款、農場主自主儲備貸款,還提供出口信貸,加工領域貸款,如法國農業信貸銀行、印度國家農業和農村開發銀行等都有農產品加工貸款,扶貧貸款,如印度農業和農村開發銀行對小農、無地農民和邊際農民等貧困人口的扶持貸款;農業擔保和保險業務,如美國農民家計局對其他金融機構發放貸款進行擔保。
5各國注重建立支農政策性金融中的農業保險制度
農業保險制度是化解轉移農業風險的一個重要手段。如美國的農業保險非常發達,美國在1938年就頒布了《聯邦農作物保險法》,其農作物保險經歷了試辦、加速發展、政府出政策并與私營保險公司混合經營、政府出政策并完全由私營公司經營和的四個階段。法國是的農業保險體系基本上由私有保險公司組成,政府只是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三、中國欠發達地區農村政策性金融的定位
1完善農村政策性金融的立法工作
可以借鑒國外立法的經驗,規范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經營行為,使其行為有法可依,擺脫外部干預,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保障資產的安全。同時,要加強對農業政策性金融的監管,發揮和完善中國銀監會的監管作用。
2拓寬農業政策性金融的資金來源
農發行的資金來源除了財政撥款的資本金以外主要就是人民銀行的金融債券,目前中國農業政策性金融面臨著資金來源和使用規模不一致的問題,這主要是因為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對資金需求的規模在逐漸擴大,然而農業政策性金融的資金來源已經不能夠滿足這種需要。欠發達地區支農的金融支持需要充足的資金來源,因此,擴大農業政策性金融的融資渠道是關鍵,日本做法值得借鑒,日本的政策性金融機構不直接吸收存款,而是間接的利用率郵政儲蓄的資金作為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的重要資金來源。我們可以參照這一方法,中國的郵政儲蓄在農村吸收了大量存款,其中的大部分都存入了央行,造成央行負擔很重。在2006年底掛牌成立郵政銀行后才開始有了貸款業務,因此,借鑒日本的經驗,把郵政儲蓄在農村中吸收的大量存款當作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解決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問題。還可以,利用政府擔保從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獲得低息低資金成本的優惠貸款等等。
3拓展農發行的業務范圍
2004年農發行轉型以來,形成了以糧棉油收購貸款業務為主體,以農副產品生產加工貸款為一翼,以支持農業和農村發展的中長期貸款的一體兩翼的支農新格局,有選擇性的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但是,農發行的支農格局與欠發達地區的支農需求的不相匹配的,欠發達地區的農村很少有農產品的加工產業和農業產業化的經營項目,而往往是單個農戶分散,小額和急需的資金的需求。這種資金的需求是商業銀行所不愿支持的,必須要有政策性的金融來承擔。
4發揮農信社的作用
農信社在農村覆蓋面廣,與三農接觸最多,這些都具備了服務三農的基礎,因此,通過對農村信用社的改革,將農村信用社建成產權關系明晰、可持續發展的支農型社區金融機構是可行的。農村社業務可以分為兩部分,一部分走商業銀行的道路,另外一部分是支農服務,規定支農的比例和最低的底線,針對社區農民的需求來確定金融產品,以微利為前提,辦理扶貧、開發貸款業務、農副產品的種植、收購、加工貸款等各項業務。關鍵是要貼近農民,了解需求,提供快捷的金融服務。
5建立有效的合作金融和合作信用擔保體系
對欠發達地區農村分散而且經濟實力弱小的農民來說,通過合作金融的形式融資是一種必然選擇,正是由于農民、農戶沒有自己的合作金融組織為其服務,就造成了大量縣城金融市場的真空,也就產生了大量的民間借貸、地下錢莊等灰、黑色金融。實踐證明互助合作性質的農業信貸機構是一種具有效率的組織,如法國的農業信貸銀行是一種“上官下民”的所有制模式,它的中央機構國家農業信貸銀行是公有性質的,由政府所有,而省級農業互助信貸銀行和地方農業互助信貸合作社均為合作性質,由個人及成員入股組成,按合作制原則經營,為農民提供了大量的與農業生產有關的普通和優惠貸款。這種將政策性金融機構與互助合作性質金融機構有機地結合起來的支農形式可以為我們所借鑒。在政府的主導下,積極支持農民自主參與的各種形式的資金互助,自擔風險、自己出資、自我管理的合作金融組織,以改善農村金融的服務供給,同時,主導的政府部門可以給予必要的指導和監督。
一、國外農業政策性金融的運作
(一)美國農業政策性金融
1、美國農業政策性金融體系的構成
美國農業政策性金融主要包括信貸體系和保險體系兩部分,而農業政策性信貸又包含以合作金融為基礎的農業政策性信貸體系和政府農業信貸機構兩種類型。
首先是以合作金融為基礎的農業政策性信貸體系。農場信貸銀行與合作社銀行等其他類型機構合并,形成了農業信貸合作社。其次是政府農業信貸機構。在1933年美國政府為了緩和農產品過剩危機,利用金融手段對農產品銷售和生產實行政府干預與調節,建立了商品信貸公司。1935年成立了農村電氣化管理局,對農村電業合作社和農場等借款人發放貸款,用于架設電線,組建農村電網,購置發電設備,發展通訊設施,提高農村電氣化水平。1935年,美國還建立了直接屬于政府的農民家計局,成為美國政府辦理農業信貸的主要機構。另外還有其他農業政策性金融形式。農場信貸系統保險公司承保農場信貸系統票據本金和利息以及對投資者發行的其他債務的及時支付,并負責管理農場信貸保險基金。聯邦農業抵押公司的目的是為了農業不動產提供融資,以及為農村的貸款人提供更大的流動性而吸引新的資金。
2、美國農村政策性金融的運作
在資金來源方面,主要有:資本金、發行債券、借款和經營收入。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最初設立的資本金基本上都由政府部門提供。例如聯邦中期信貸銀行、合作社銀行、商品信貸公司,其資本金完全由政府直接提供。同時美國發達的金融市場使得美國農業政策政策性金融機構可以從金融市場通過發行金融債券和票據,向社會公眾籌措資金。資金來源的另一個渠道就是借款,可以向銀行借款,也可以向其他金融機構借。
在資金運用方面,主要有:貸款、擔保等。政策性貸款是美國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資金運用的最主要形式。例如聯邦中期信貸中期信貸銀行貸款對象為農業生產者會員,貸款用途主要農牧業生產與經營。擔保也為各政策性金融機構普遍采用。例如農民計家局對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向農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提供擔保。
(二)法國農業政策性金融
1、法國農業政策性金融體系的構成
法國是西歐最大的農業國,也是最早建立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的國家。法國農業政策性金融體制是建立在合作金融基礎之上的。法國農業信貸銀行,既可以發放貸款,又可以吸收存款,能夠提供各種金融服務,逐步向商業化、綜合化、國際化方向過渡。在保險方面,為了補償農民因自然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法國從1840年成立了第一家地區性相互保險公司,到1986年正式確定為法國農業相互保險集團公司,專門經營農業保險及相關業務。另外,法國農業信貸銀行也在中央金庫和地區金庫設立特別擔保金,從事普通擔保、國庫特別擔保和對地區金庫進行擔保。并且由法國農業相互保險集團公司專門經營農業保險及相關業務。
2、法國農業政策性金融的運作
在資金來源方面,主要有:資本金、存款、發行債券和借款等。法國政策性金融機構在成立之初,一般都是由政府牽頭,倡議大銀行或公共機構進行持股組建的。因此,這些金融機構多為股份制形式,同時具有半官方的性質,可以從事一些商業銀行開展的業務,可以吸收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儲蓄存款等。另外發行債券和借款也是法國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資金來源的兩大渠道。它可以在金融市場上發行各種債券來籌措資金。法國農業信貸銀行戰略聯盟己經成為一個上市公司,2001年法國農業信貸集團開始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目前社會公眾所持股票己占到其股權等40%以上。
在資金運用方面,主要有:貸款、投資、貼現和擔保等。最主要的資金運用是根據政策法規和業務需要發放各種優惠貸款,特別是在農業方面發放了大量貸款,為法國繼續鞏固傳統農業大國和保持其農業的優勢地位發揮了重要作用。投資也是法國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資金運用的一項重要內容。
(三)日本農業政策性金融
1、日本農業政策性金融體系的構成
日本的農業政策性金融包括準政策性金融機構農林中央金庫,及嚴格意義上的政策性金融機構農林漁業金融公庫。(1)農林中央金庫。日本農林金庫成立于1923年,是一家準政府機構,是政策性資金提供的主要渠道。農林中央金庫是作為日本合作社體系的“中央銀行”而存在的,貸款客戶主要有該系統中的合作社組織和農業、漁業、林業機構。(2)農林漁業金融公庫。其目的是“在農林漁業者向農林中央金庫和其他一般金融機構籌資發生困難時,公庫提供低利、長期資本以增加農林漁業生產力”。
日本農業信用擔保制度是根據農業信用擔保保險法,由全國47個都道府縣先后成立的農業信用基金協會和農林漁業信用基金分別實施的信用擔保制度和信用保險制度構成,目的是解決農業生產者向商業性金融機構申請農業貸款時自我擔保不足的問題。農業信用擔保保險的對象包括農業漁業金融公庫的所有借款者,對促進政策性信貸資金的發放起到了保障和促進作用。
2、日本農業政策性金融的運作
在資金來源方面主要有:資本金、發行債券和借款等。與其他大多數國家一樣,日本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資本金也是多由政府提供。農林漁業金融公庫的資金來源由三部分構成:一部分是由一般會計和產業特別會計歷年所撥入的預算資金;一部分是向資金運用部、簡易人壽保險及郵政年金等處的借入資金;還有一部分即為以貸款回收款為主體的自有資金。
在資金運用方面主要以貸款為主。農林漁業金融公庫的資金運用主要是對土壤改良、造林、林間道路、漁港等生產性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提供貸款,以及對維持和穩定農林漁業的經營、改善農林漁業的條件所需資金提供貸款。
二、國外農業政策性金融運作的成功經驗及對我國的啟示
(一)重視農業政策性金融在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的作用
農業、農村、農民的“三農問題”始終是中國經濟發展面臨的根本問題。但是在金融市場中,資本追逐利潤最大化的結果使其獲得行業的平均利潤,低于平均利潤的經營項目或產業將得不到足夠的貨幣資本支持。國家利用財政轉移支付職能支持農業是最直接的調控方式。然而,財政補貼既受到WTO農業協議的嚴格限制,同時更受到我國財力不足的嚴重制約,財政對農業投入不足已經成為我國農業發展的障礙。從下列圖表我們可以看出,20世紀90年代以來,盡管國家財政支農支出的絕對值增長較快,但是農業支出占其比率卻呈下降趨勢。農業政策性金融屬于財政融資的范疇,是財政手段的延伸,是財政和金融的有機結合,能有效彌補財政支農職能的不足,在貫徹政府產業政策和區域政策,增加農業投入調控資金投向方面具有特殊的職能作用。
(二)政府對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提供扶持政策
由于農業政策性金融所從事的農業領域具有生產周期長、風險大的特點,經濟效益不高、商業金融不愿涉足,但是對國民經濟發展卻有重要影響。因此為了發揮農業政策性金融的作用,各國政府一般都在資金和政策上給予大力支持。
目前各國政府對農業政策性機構的扶持主要采取以下幾種方式:一是通過財政渠道提供長期、穩定、低成本的資金來源;二是通過中央銀行再貸款保證資金供應;三是通過政府擔保支持農業政策性銀行在國內外籌資,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和市場機制的完善,政府不必直接為政策性金融機構提供資金,而是對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提供擔保,將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的信用高度提高到國家信用的同等水平;四是通過財政補貼、稅收等手段改善農業政策性銀行的財務狀況。所以,我國政府對政策性銀行的支持還可以考慮提供債券融資擔保、稅收優惠、貼息、增加資本金、對部分項目貸款給予特別擔保等措施。
(三)通過立法對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給予支持和保障
各國大都通過立法對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給予支持和保障。目前,美、日等發達國家普遍建立了比較完善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法律體系,對農業政策性金融業的監管嚴密規范。在健全的法律保障下,政策性銀行按照法人的框架以及銀行的機制在保證財務穩健的前提下自主決策、自主經營。這就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外部行政行為對政策性銀行經營活動的干預,使其能夠自主地在風險管理、人力資源、信息化手段和金融創新能力等方面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四)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有明確的業務對象和服從政策的貸款投向
農業政策性金融作為政府執行農業政策的特殊機構,為體現政府的政策導向在支持對象上應具有一定的選擇性,政府一般都對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服務條件進行明確的限定。同時國外農業政策性金融一般會隨著一國社會經濟環境的變化而演進。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設計、農業政策性金融的主要任務、職能以及運作方式上,都會根據所處的外部環境與本國的戰略目標相應地做出調整。例如日本在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賦予公庫不同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業務,很好地適應了農戶在不同時期對信貸資金地需求,為政府不同時期地農業政策實施提供了有力地政策性金融支持。
(五)信貸融資模式應為我國農業政策性銀行的主要發展模式
政策性銀行的發展有兩種模式,既財政融資發展模式和信貸融資發展模式。在我國確立以信貸融資為基礎的農業政策性銀行發展模式是可行也是必要的,它適應可我國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有利于強化農發行所應承擔的責任,減少銀行對國家的依賴,減少債務人對政府的依賴,防止產生道德風險。
目前,我國農發行基本屬于信貸融資的發展模式。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運營資金來源長期以來主要依靠中國人民銀行的再貸款。自2004年以來,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融資方式不斷進行創新。目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形成了以人民銀行再貸款為依托,市場發債融資為主體,各類存款以及同業拆借、票據交易等為補充,以市場化為主的多元化融資格局,其中金融債券已經成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最主要的資金來源。
美國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國家。在20世紀30年代的經濟大蕭條中,全美有9755家銀行倒閉,存款人損失約14億美元,美國金融體系遭受重創。為了應對危機,1933年,美國成立了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1934年,建立了聯邦儲蓄信貸保險公司,負責向儲蓄信貸協會提供存款保險。
FDIC是一個獨立的聯邦政府機構,直接向美國國會負責,并接受美國會計總署的審計。其首要職能是為全美9900多家獨立注冊的銀行和儲蓄信貸機構的八種存款賬戶提供限額10萬美元的保險,全美約有97%的銀行存款人的存款接受FDIC的保險。其次是銀行監管職能,其直接監管5616家非美聯儲成員的州注冊銀行和儲蓄信貸機構。最后是處置倒閉存款機構的職能。
值得注意的是,FDIC只對銀行存款人提供保險保護,不保護非存款債權人或倒閉銀行股東的利益;只對支票賬戶、儲蓄賬戶、存單、退休金賬戶等銀行存款賬戶進行保險,對共同基金投資、股票、債券、國庫券等其他投資產品不予保險。(摘自2005年第5期《中國經濟周刊》曹曉晶/文)
英國
1982年,根據1979年銀行法,英國設立了存款保險委員會,負責對存款進行保護。存款保險委員會在英格蘭銀行領導下經營存款保險業務,管理保險基金。存款保險的目標是保障小額存款人利益,因此規定:有保證的存款、原定期限為5年以上的存款、在英國發行的英鎊定期存款單存款不在受保護存款之列。
在英國,每一投保金融機構應向存款保險委員會繳納三種資金。第一,最初資金。第二,繼增資金。若在存款保險委員會的財政年度末存款保險基金余額少于300萬英鎊,經財政部批準,存款保險委員會可向投保機構征收繼增的資金。第三,特別出資。若存款保險委員會認為在任一財政年度的存款賠償有耗盡基金的可能,經財政部批準,委員會可向投保機構征收特別資金。
英國采取部分保險的存款保險制度,但其理賠標準和方式很特殊:當一個投保機構倒閉時,對存款人的賠償是按比例計算的,即存款人最終只能得到其存款75%的賠償,且最高不超過2萬英鎊。
德國
德國的存款保險體系由三部分組成,即設立在科隆的商業銀行保護系統、設立在波恩的儲蓄銀行保護系統和設立在波恩的合作銀行保護系統。
商業銀行保護系統。德國于1966年建立“共同基金”,對存款者提供一定的保護,但由于保護作用非常有限,因此,在1976年建立了“存款保護基金”取代以前的“共同基金”,并制定了存款保護的基本規則。受保護存款限于非銀行客戶的存款,包括外幣存款和德國銀行國外分支機構的存款。會員商業銀行按其存款的0.03%收取保費。
儲蓄銀行保護系統。該系統是聯邦德國儲蓄銀行和匯劃銀行聯合會于1975年建立的。其職能是:當本地區會員銀行不能兌現債務或資本遭受損失而陷入困境時,地區基金有責任對其進行授助,但最多不超過基金總額的15%。每個會員銀行每年繳納基金的份額按其資產的0.03%計算。
合作銀行保護系統。該系統成立于1977年,并設立了保護基金。其職能是:當會員銀行陷入流動性危機時,保護基金通過貸款、擔保等方式進行援助。其會員每年繳納的費用按存款的0.05%計算,如有必要可調高到0.15%。(以上摘自《存款保險制度及中國模式》一書楊家才/著)
加 拿 大
1967年,加拿大國會通過了《加拿大存款保險公司法》,加拿大聯邦政府根據該法在當年成立了加拿大存款保險公司(CDIC),專門負責魁北克省之外的全國范圍內的存款保險業務。由于民族及其他歷史原因,魁北克省內的存款保險事務,由本省專門成立的魁北克存款保險局負責。與其他國家制定此法的背景不同,加拿大存款保險制度是在其經濟強勁發展、沒有發生存款擠兌事件和銀行危機的背景下建立并付諸實施的。
加拿大存款保險制度采取強制加入的方式。要求加入的機構僅限于注冊銀行、聯邦注冊信托及貸款公司、省屬信托及貸款公司。不在CDIC保險范圍之列的賬戶包括:外匯存款、銀行發行的債券、政府和公司債券、國庫券、共同基金、抵押投資和股票。
加拿大設有存款保險基金,其資金來源主要有四個:成員機構繳納的保費;基金的投資收益及基金的利息收入;破產成員機構的清算收入;經總理內閣批準,CDIC可以依法向“統一收入基金”借款。存款保險基金的資金用途主要有:對經營失敗的成員機構存款進行賠付,支付管理費用,向流動性不足的成員機構提供資金援助,購買國庫券和政府中長期債券以獲取收益,使保險基金保值增值。
日本
1971年4月,日本國會眾參兩院一致通過并公布實施存款保險法。根據該法案和該法案實施令,專門負責存款保險事務的日本存款保險公司(JDIC)于1971年7月1日成立。日本除了全國性的存款保險體系外,還有行業性的存款保險體系。
日本采用強制加入存款保險體系的參保方式。必須參加保險的存款機構包括:銀行,含城市銀行、地方銀行、長期信用銀行、信托銀行、外匯銀行、互助銀行;信用金庫和勞動金庫;信用合作社。
成員機構受保護的合格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互助銀行法規定的定期繳款、信托業法規定的現金信托而收受的現金等。
JDIC負責管理存款保險基金,基金的資金來源主要有:資本金、成員機構繳納的保險費、投資收益,必要時,經大藏大臣同意后其可從中央銀行借入資金。
保險基金的資金主要用于以下目的:賠付經營失敗機構受到保險的存款,支付JDIC管理費用,歸還中央銀行的臨時借款,投資于有價證券和存入指定金融機構等。
印度
1961年12月,印度通過了存款保險公司法,并據此在1962年1月成立了印度存款保險公司。1978年7月,公司改名為現在的存款保險與信用擔保公司(DICGC)。
印度采取強制的投保方式。加入存款保險體系的資格最初僅限于國有商業銀行和外國銀行在印度的分支機構,1968年,合作銀行具備了參保資格,1976年,農村地區銀行也具備了參保資格。
關鍵詞:會計學原理;會計科目;白話解讀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4-0-02
眾所周知,“萬事開頭難”,對于剛接觸會計的人來說,會計學原理是一門全新的課程。對于一直固步于學堂,沒有接觸到社會的學生來說,會計學原理更是用來描述企業生產運營過程的一種全新的語言。而現在的學生最突出的特點是思維活躍,好奇心強,他們最不能接受照本宣科、死記硬背的教學模式。這就要求我們老師在講授基礎概念和專業術語時不能太教條,應盡量采用一些比較直白、比較容易理解的語言進行講解,增強學生們的感性認識,激發他們的學習興趣。以下是筆者在教學和會計實踐工作中總結出的對部分名詞的白話解讀,寫下來和大家分享。
一、“錢”的不同會計名稱
同樣都屬于企業的錢,由于存放的地點不同,稱呼它們時使用的會計名詞卻不同。如果存放在企業財務部門,比如出納的保險柜內,我們稱其為“庫存現金”;如果存放在銀行常用賬戶上,我們稱其為“銀行存款”;如果被他人借支或存放在企業其他部門,我們稱其為“其他應收款”(當然“其他應收款”不僅僅指企業借出去的貨幣),比如個人出差借支或企業其他部門領用備用金,會計記賬時,一方面是增加“其他應收款”,一方面是減少“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如果是企業銷售自己生產的商品應該收“錢”但對方卻暫時沒錢支付,這種狀況下的“錢”則有一個專有的名字,叫做“應收賬款”。
即使同樣是存放在銀行的錢,因存放地點及用途不同,財務核算時使用的會計名詞也會有不同。存放于企業常用賬戶,比如企業基本賬戶、一般賬戶,為企業的日常經營所儲備的資金,我們稱其為“銀行存款”;但企業還有一部分貨幣資金,同樣也存放在銀行,我們卻稱其為“其他貨幣資金”,這類資金一般有:(1)企業因臨時或零星采購需要,在注冊地或所在地以外的城市開設銀行賬戶,存放在此類銀行賬戶里的資金,會計上核算時稱其為“其他貨幣資金—外埠存款”;(2)企業為取得銀行匯票或銀行本票,按規定在銀行存入相應款項,由銀行出具匯票(或本票),企業即可持此票據在異地(銀行匯票)或同城(銀行本票)支付相應購貨款。規定了這種具體用途的存款,會計上核算時稱其為“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匯票(或本票)存款”。
二、“物”的不同會計名稱
采購的材料,尚未運回企業或已運到企業但還處于挑選整理狀態,只要沒有進入原材料倉庫,會計上核算時稱其為“在途物資”(實際成本核算)或“材料采購”(計劃成本核算)。采購回來的材料經過挑選整理或不需要挑選整理直接進入倉庫的,只要進入材料倉庫,會計上核算時便稱其為“原材料”。還是這些材料,如果被生產車間領用了,材料實物的位置從“材料倉庫”轉移到“生產車間”,相應的會計核算時,材料成本也要從“原材料”科目轉到“生產成本”科目。接下來,這些材料經過生產車間加工完成形成成品,這些成品的實物形態會被人從“生產車間”轉移到“成品倉庫”,在成品倉庫里等待出售。這個轉移過程,會計核算時是將“生產成本”轉到“庫存商品”。企業銷售產品,發出商品后,該部分實物資產的價值又從“庫存商品”賬戶轉移到了“主營業務成本”賬戶。在該流程中,其實物的位移和賬戶轉換的對應關系如下圖:
反過來,如果有人想知道一個企業下階段有多少材料可用,就到“材料采購”(或“在途物資”)和“原材料”賬戶去查找;想了解本時點生產線上有多少未完工產品,那就去查看“生產成本”賬戶;想了解尚有多少貨物可供銷售,那就要翻看“庫存商品”賬戶了。
三、會計等式的白話解讀
眾所周知,“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是會計學原理中最重要的等式,是編制會計報表的依據。但對于剛接觸會計知識的人來說,這個等式無異于天方夜譚,總也弄不明白為什么會出現這樣一個等式。大多數會計學原理的老師在講授這個等式時,都要求學生把它當做一個公式先背下來,然后照著套就行了。其實,這個公式和一個簡單的道理不謀而合,那就是“物質不滅定理”。
這個等式右邊,是告訴我們一個企業的資金來源途徑有兩種。
第一種是欠別人的“錢”。如果是欠銀行的錢,時間在一年以內,稱為“短期借款”,時間在一年以上,稱為“長期借款”;如果是欠企業內部職工的工資,就形成了“應付職工薪酬”;如果是欠個人除工資以外其他的錢,則稱為“其他應付款”;如果是因為買其他企業產品而形成的欠款,又有一個專門的名稱,叫做“應付賬款”……
第二種是股東的“錢”。如果是股東在公司設立時就投給公司的錢,叫“注冊資本”;如果是公司運營期間賺錢后累計存留下來的錢,屬于企業的“未分配利潤”。
企業的資金來源明白了,那么這些“錢”都到哪里去了呢?等式的左邊就清晰了列明了這些資金的去向。你看,如果這些“錢”還躺在企業保險柜里,就是“庫存現金”;如果保險柜不安全,“錢”放到銀行去了,就是“銀行存款”;如果拿去買了材料,或者用去生產成了產品,就形成了企業的“存貨”;如果拿去買了房產、設備,就形成了“固定資產”……
如果某個企業的資金來源和資金占用不一致,那只能說,要么這個企業的會計糊涂,要么這個企業存在貪污現象。
四、借貸記賬符號的非白話解讀
在整個會計學原理基礎理論的講述中,這個知識點是最難用白話語言解讀的。但如果了解了記賬方法形成的歷史過程,也許就不覺得那么迷茫了。
我國先后沿用過增減記賬法、收付記賬法等復式記賬方法,無論哪種記賬方法,記賬原理都是一樣的,其中的“增”與“減”、“收”與“付”都是一種記賬符號。
借貸記賬法起源于13~14世紀的意大利。是由意大利佛羅倫薩的借貸資本家最先采用的一種記賬的方法,他們從貸主處借入款項,計入貸主名下的貸方,歸還記借方;將款項借出時,計入借主名下的借方,收回記貸方。貸主名下所記內容表示的是“借貸資本家”債務的增減變動,借主名下所記內容表示的是“借貸資本家”債權的增減變動。這時,“借”和“貸”分別表示借貸資本家與債權人、債務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在以后的幾百年里,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借貸記賬法也在不斷發展和完善,“借”、“貸”兩字逐漸失去其本來含義,變成了純粹的記賬符號。記錄的內容也不僅僅局限于貨幣資金的借貸業務,而是逐步擴展到財產物資、經營損益和經營資本的增減變化,并廣泛應用于許多行業。隨后,借貸記賬法傳遍歐洲、美洲等地,成為世界通用的國際商業語言。
“借”和“貸”作為記賬符號,都具有增加和減少的雙重含義。“借”和“貸”這兩個記賬符號對會計等式兩方的會計要素規定了增減相反的含義。“借”和“貸”何時為增加、何時為減少,必須結合賬戶的具體性質才能準確說明。在會計等式“資產+費用=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中,等號左邊的資產類和費用類是“借”增“貸”減,等號右邊的負債類、所有者權益類和收入類是“借”減“貸”增。
再次友情提示,請千萬記住,“借”和“貸”其實什么也不是,只是符號而已。如果不考慮會計語言的通用性,而只是用來記錄你自己的家庭開支,你可以用阿凡提,或者白毛女,也可以用阿詩瑪,你愛用什么用什么,并無本質區別。
五、“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的記賬規則
“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是會計填制記賬憑證的依據,對于初學者來說,毋庸置疑,是一定要記住的。該規則充分體現了會計復式記賬的科學思想,對企業發生的每一筆經濟業務的來龍去脈都清清楚楚的描述了下來,向我們展現出了企業運營過程中形成的各種對稱的平衡美。
概括的說,企業的資金運營一般都可以總結為以下三種情況:
第一種是企業的資金占用形態發生了改變,資產由一種形式轉變為另一種形式。比如用企業存在銀行的錢去買原材料,由會計語言描述為:
借:原材料
貸:銀行存款
在該業務中,企業資產內部一增一減,一借一貸,數量相等,資產總量保持不變。
第二種情況是企業資金來源和占用相互促進,資產和權益同時發生改變。比如企業運營中缺少流動資金,由老板從自己腰包里掏出一部分錢借給企業周轉,由會計語言描述為: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在該業務中,由于企業資金來源的增加帶動了企業資產占用的增加,資產和權益一借一貸,數量相等。
第三種情況是資金來源途徑發生了改變,由一種新的資金來源替代了一種舊的資金來源。比如上述業務中,隨著企業的發展壯大,企業的流動資金缺口成持續性發展態勢,企業老板想在短期內收回自己剛借出去的錢似乎沒太大的希望。這時,老板就可以把自己原來暫時性借給企業錢轉變也對企業的增資,這個過程用會計語言描述為:
借:其他應付款
貸:實收資本
在該業務中,權益內部由一種形式轉變為另一種形式,一增一減,一借一貸,數量相等,權益總量保持不變。
六、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
一個合格的會計專業人士,不僅要能看懂報表,解釋報表,最終還要學會編制報表、運用報表。而對于一個非專業人士來說,看會計報表確實是一件很讓人窩火的事。但是如果用白話來解讀會計報表的話,卻是一件相對輕松的事了。
你看,資產負債表清楚的記錄了在某個時點(一般是某個月的月底)企業靜態的財務現狀,表的右邊描述了在這個時點上,企業的資金來源的各種渠道,以及截止到這個時點上從每種渠道聚集到企業的資金量;表的左邊則描述了在同一時點上,這些聚集來的資金以何種姿態在企業展現。由于資產負債表是一種靜態的報表,是同一時點同時出現的一種狀態,所以表中以數字形式記錄的各價值量可以互相累加。
而利潤表中各數量都是企業一段時間內運營過程中某個財務指標的發生額累加形成的,是一種動態的時期指標。利潤表中的各種價值量之間通過固定的勾稽關系最終計算出企業在一段時期內的經營成果,用大白話的描述也就是“這個企業是賺錢了還是虧錢了”。
當然,對于會計名詞的含義,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獨特的語言描述。以上筆者對部分會計名詞的白話解讀只是向會計入門者打開了一個通道,不至于讓初學者看到條陳繁多的會計專業術語產生為難情緒,以至于發展成排斥心理。無論怎么解讀,對于初學者來說,要想真正掌握這門會計語言,都要在理解的基礎上加以記憶,并在練習中不斷強化。
作為授課老師,我們不僅要在語言上盡量采用直白的語言把晦澀難懂的專業術語解釋清楚,在教學中,我們還要采用多種教學方法,通過多媒體講述理論知識和演示實訓過程,把一個生產型企業的資金周轉周期清晰的展現在學生面前,讓同學們追逐著企業生產經營的腳步一步一步去感受資金運營的過程,進一步理會這種全新的會計語言。
參考文獻:
[1]劉建勝.在會計學原理教學中實施項目教學法研究[J].景德鎮高專學報,2013(4).
[2]田麗娜.本科《會計學原理》精品課程建設初探[J].財會月刊,2011(11).
關鍵詞:連云港;農業;政策性金融;創新
一、引言
將江蘇沿海地區的發展作為國家戰略推進,把該地區建設成東部主要經濟增長點,振興蘇北并帶動長三角整體復興,對拉動中西部崛起有關鍵作用。在整個江蘇沿海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中,農業政策性金融占據著至關重要的地位。但同時,伴隨沿海開發進程的深入推進,農業政策性金融問題不斷出現,這將為農業政策性金融工作帶來新的挑戰。如何創新農業政策性金融,從而推進江蘇沿海地區跨越式發展,成為當前值得深入研究的重大課題。連云港作為江蘇沿海地區開發的重要城市之一,其政策性金融問題尤為突出。通過采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方法對連云港地區的農業政策性金融進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適合連云港地區發展的農業政策性金融創新性建議,即連云港地區可以通過創新農發行的資金來源渠道、業務范圍及金融產品、風險防控能力,創新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政策性保險、擔保及補貼等。
二、農業政策性金融綜述
農業政策性金融是為了滿足農業這一特殊領域發展,在國家強有力的支持下,按照國家政策,為其提供專門的融資業務,從而加快農業和農村經濟健康發展。主要體現在保護農產品價格和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兩方面,為農業提供了資金需要,推動了農業現代化的進程。作為一項特殊的金融活動,農業政策性融資在金融體系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一個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關鍵。它的主要特征表現如下:一是目標不是有利可圖的,二是范圍界定性,三是方向政策性,四是穩定的資金來源,五是資金運用的優惠性。
三、連云港開發中農業政策性金融局限性
農業在連云港地區的經濟發展中至關重要。然而在連云港開發過程中,農業政策性金融卻存在著諸多矛盾和困境。農發行作為目前唯一的農業政策性金融主體,其在促進連云港地區的農業政策性金融發展方面存在諸多局限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法律依據不完善。長期以來,關于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性質和定位問題,現行的金融法律無法解決。缺少一套對其經營范圍、運行機制和違規處罰等方面的專門法律制度,從而制約著農業政策性金融的健康發展。第二,資金來源比較少。農業發展銀行資金來源主要是:業務范圍內開戶企事業單位的存款、財政支農資金、中央銀行再貸款等。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其資金主要來源于中央銀行再貸款,從而形成了對中央銀行貸款的高度依賴。第三,創新產品缺乏。由于農發行不以營利為目的,從而使得農發行的政策在制定和執行環節上都與其他金融機構不同。在實際工作中,農業發展銀行設立的分行缺乏行業創新。這個問題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貸款和抵押貸款業務的抵押品種類和貸款模式單一。另一方面,提供相對單一的業務,從而缺乏市場競爭力。第四,風險管理不健全。首先,對于不同類型的企業,農業發展銀行缺少與之相配套的風險管理模式,從而制約了其業務多元化發展。其次,操作程序失誤,員工違規,外部事件等操作風險,阻礙了農業政策性金融的發展步伐。第五,缺乏與基層農民的有效溝通。近幾年,農業發展銀行繼續增加信用貸款,使得信用貸款資金逐年增加,目的是推動農業經濟發展。然而,由于缺乏與農戶直接有效的溝通,無法完全掌握農業項目的信息,部分支持農業的資金也沒有得到有效的利用,降低了農業信貸資金的使用價值。從長遠來看,農業發展銀行在農業經濟發展中的服務作用將大大降低。
四、連云港開發中的農業政策性金融創新
根據上述分析,我們可以看出,連云港開發中農業政策性金融的發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是不可否認,農業政策性金融對于推進農業現代化進程,發揮了其他金融機構難以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解決農業政策金融問題迫在眉睫。進行農業政策金融創新已成為解決這一問題的突破口。
(一)農業發展銀行創新
農業發展銀行作為農業政策性金融主體,其在連云港開發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對于農業發展銀行各方面的創新,將有利于推動連云港地區的農業政策性金融又好又快地發展,推動該地區農業飛速發展。其具體創新措施如下。第一,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農業發展銀行改革以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根本目標,為“三農”提供金融服務,引導資金回流農村,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為此,制定一套實現政策性金融和商業性金融協調發展的金融法律法規,彌補農發行法律方面的欠缺,尤為重要。第二,豐富資金來源渠道。為了改變連云港地區農發行的資金來源渠道單一的狀況,應積極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可以通過以下幾方面來改善。一是增加農發行有國家政府擔保的金融債券。有國家政府擔保的金融債券,風險低,收益相對偏高,可以吸引部分“風險回避者”進行投資。二是推進農發行與郵政儲蓄銀行、社保機構等的合作,為農發行提供穩定的資金來源,降低農業發展銀行融資成本。三是擴大存款范圍,放寬農發行吸收客戶存款的條件限制,廣泛吸收社會各階層資金。從而使得農發行擁有良好的資金基礎,為連云港地區農業提供資金保障,促進該地區農業穩定發展。第三,擴大業務范圍。連云港積極響應國家號召建設新農村。基于其基礎業務,進一步開創各種新業務并拓展業務范圍。農業經營的范圍應擴大到農產品流通,農村扶貧,農業貸款擔保,農民保險等農業生產的各個方面。此外,農業發展銀行還應多關注農村的科教文衛,農村中小企業生產經營等方面的金融需求。只要和農業相關的項目,農業發展銀行可以為他們提供融資服務。第四,加強風險管理。隨著農業發展銀行業務范圍的擴大,其面臨的的風險也不斷增加,有必要完善信用風險防范機制,嚴格把控風險,有效的規避風險,從而將風險降到最低,保障農業發展銀行財產安全,從而推動連云港地區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第五,深入基層。三農作為農業發展銀行主要服務對象,應深入農民群眾,普及農發行對三農的金融服務信息,使三農充分地享受農發行帶來的金融服務,明確三農的需求,使得農發行提供更符合他們的金融服務,充分發揮農業發展銀行的價值,使得農發行成為做好支持新農村建設的銀行。
(二)機構創新
農發行作為農業政策性金融主體,其負責的業務較多,尚未根據不同的業務性質建立各司其職的其他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連云港地區應根據本地區的具體情況,在借鑒國外先進機構創新經驗的基礎上,建立適合本地區農業政策性金融發展的機構。連云港地區通過借鑒國外的經驗,可以建立農民家計局、商品信貸公司。這兩個農業信貸機構可以由政府或社會募集資金建立,但需由政府統一管理。根據連云港地區的區域特征,為了使政府更少的干預其具體業務,可以建立農業和農業合作社銀行。此機構確保政府對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適度的干預和控制,有利于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協調發展。
(三)形式創新
根據相關國外農業政策性金融的發展經驗可知,農業政策性金融有信貸、保險、擔保等多種形式。但目前連云港地區的農業政策性金融體系卻局限在農業政策性信貸上,農業政策性保險、擔保及補貼并沒有得到與農業地位相對應的發展,發展速度相對緩慢。1.農業政策性保險創新針對連云港地區的農業政策性保險的供給與需求不足的情況,從政府與保險公司兩個主體角度來探討農業政策性保險的創新性措施。在農業政策保險供給不足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可以通過增加有效供給來促進農業政策保險的發展。同時,政府應積極幫助保險公司解決高成本的保險業務難題。加大對農業政策保險需求不足的支持力度。一方面,政府可以適當提高農民的收入,從而增加農民對農業政策保險的需求。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充當農民和保險公司之間的中介,幫助農民提供擔保。2.農業政策性擔保創新在推進連云港地區的農業政策性金融發展過程中,農業政策性擔保具有一定積極作用。具體措施如下:擴大擔保資本規模,提高擔保能力,對農業政策性擔保服務對象的風險不確定因素進行分析,從而采取有力措施來減少風險。同時,連云港地區要加強對農業擔保服務對象的基礎條件培養,各縣政府要加大對農業政策性擔保的支持力度,增加擔保風險資金,風險補償機制等。3.農業政策性補貼創新對于農業政策性補貼可以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創新。一方面,制定切實可行的農業補貼方面的法律法規,為連云港地區農業經濟發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同時也推動了連云港地區農業政策性金融發展。另一方面,增加直接補貼。在財政資金不充足的情況下,加大對連云港地區重點領域的補貼力度,對推廣農產品良種采取直接補貼方式,加大環境及農具的有關補貼等,促使農業可持續協調發展。同時,加大對主要產區、種植大戶補貼,提高對種糧農戶直補水平的力度,擴大補貼規模和范圍,推動連云港地區農業飛速發展。
一、美國低收入住宅開發資金來源介紹
(一)州政府或當地政府提供開發資金。“社區發展補助計劃”(CDBG),是將住房建設、都市重建和其他住房資助計劃結合在一起,并將資金分配給各州和地方政府,旨在促進社區的發展,資金由當地政府或州政府提供。這種計劃都是針對低收入或中等收入群體的,并規定不低于70%的CDBG資金必須用于低收入或中等收入群體。CDBG資金還用于消除和阻止貧民區及其不良影響,滿足社區的需要確保當地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
家庭計劃,是激勵具有創造性的州、地方和聯合合作伙伴共同進行社區住宅開發以滿足居民需求,尤其強調的是非贏利組織和基于社區基礎之上的住宅開發組織。通過家庭計劃,聯邦政府會撥款給當地政府單位以及印第安部落,為低收入或非常低收入人群提供更多的住宅和經濟適用房。
專用基金、債券、優先償還的貸款取得的資金來源。國家、州和市立法機構常常授權給社區住宅開發部門或住宅財政機構為經濟適用房開發制定貸款計劃。這部分資金通常來源于專用基金、政府稅收、債券收益以及優先還的貸款。立法機構要求這些住宅機構將這些資金用于滿足特定的住宅需求,如低成本出租房的翻新或經濟適用房開發。同時,容許這些機構調整貸款條款來滿足某些項目的特殊要求。
(二)聯邦政府提供開發資金。針對老年人、殘疾人的住宅開發的貸款資金來源。住房和城市發展部提供資助金、從其他借款人那里獲得的擔保貸款和每月的租房補助。同時,它還提供資本預付――在住宅項目完工投入使用時需要在一個特定時間或較靈活的時間內償還貸款的免息貸款。
針對授權區和授權企業社區的貸款資金來源。目的是為了提供稅收獎勵、資助金和貸款給指定低收入地區――即授權區和企業社區,為這些區域創造就業機會,擴大商貿和幫助人們尋找就業。對于授權區和企業社區,居民可以參與到社區建設當中來,他們可以決定在他們周圍建設什么項目和進行哪些改造,也可以給開發商和地方官員建議如何來分配資金以及未來會產生什么不良后果。
農村住房服務局、農村合作社提供貸款為農村低收入或中等收入的農民聯合合作開發的住宅項目。這些資金用于人口達到2萬的社區,對于人口在1~2萬的鎮,申請人需要在當地農村住房服務局咨詢看能否獲得貸款。
(三)私人贏利實體提供開發資金。商業銀行為經濟適用房的開發提供很好的資金來源。
儲蓄貸款,儲蓄貸款的主要資金都是客戶的存款,這些客戶的存款使得儲蓄貸款公司有能力對外做永久性長期貸款。1989年財政機構改革法案通過儲蓄貸款公司為非贏利住宅開發商提供特殊的貸款機會。為了應對危機事件,國會要求儲蓄貸款公司建立經濟適用房計劃。
人壽保險,人壽保險公司是房地產投資長期永久性融資的主要來源。例如,公寓樓和商業中心的建設等。由于投保人定期向保險公司支付一定的保險費,這筆費用使得保險公司擁有了穩定的可以計算的資本現金流。由于它們的商業性質,人壽保險公司非常適合提供永久性融資。公司穩定和可靠的資金容許他們提供長期貸款給借款人。
養老金,員工在退休前每年上交一定數額作為退休后的養老金。因此,養老金和人壽保險一樣,也擁有穩定的現金流,也比較適合提供穩定而可靠的永久性融資。
(四)私人非贏利實體開發資金。企業基金,目的是尋找美國所有低收入者并為他們提供合適的、能承受的住房來擺脫貧困逐漸融入到美國主流社會。
國家社區發展協會(NCDI),提供資金和技術支持給非贏利社區開發公司來改進城區內部自然環境和經濟環境。它將15個主要的國有企業、基金會、住宅和城市開發部、地方公共和私人組織的資源組合到一起,與社區開發組織共同努力致力于社區住宅開發、促進地區經濟發展,提高就業機會并幫助人們提高生活質量和服務水平。
社區經濟協會(ICE),目的是為了促進社區的發展,尤其是促進低收入社區的發展。同時,ICE還為城市和農村社區的開發組織提供技術援助。它提供資本金給那些開發商、對社區投資感興趣但缺乏技術專家、缺乏識別社區投資機會和社區管理經驗的開發商。
低收入住宅基金(LIHF),是國企性質的非贏利社區開發機構,主要解決的是低收入社區開發資金的缺乏提供財政支持,以及解決在社區開發組織及其開發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其貸款利息也在社區可承受范圍內。
經濟適用房貸款銀團,是財政機構的一個中介部門,它用來整合資源和分擔貸款風險。銀團可以是國有的或者是地區性的。參與的單位小到最小的社區機構,大到最大的國有銀行。進行經濟適用房開發的貸款銀團是一個獨立的組織,他們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對外貸款,也可以有自己的員工。大部分銀團都非常關注公寓類住宅的新建、現有住宅的收購或翻新等項目。
二、美國低收入住宅開發資金來源的啟示
(一)從政策上講,美國政府通過法律保障低收入住宅資金能夠及時和足夠地投入到位。美國政府先后通過了《住宅法》、《城市重建法》、《國民住宅法》、《住宅與城市發展法》等,并由特定的部門來負責開發事宜,提供低息貸款來鼓勵人們投資低收入住宅建設,他們通過政策方面的優惠方式來動員全民力量,如一些協會、非贏利組織以及私人部門等一起參與到為低收入者、弱勢群體建造房屋上,除了政策鼓勵,在私人企業資金無法滿足的情況下,政府與私人部門合作開發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因此它的資金來源非常多元化。
(二)金融機構積極參與住宅建設。在美國,私人金融機構和政府金融機構都經營房地產貸款,如個人住宅抵押貸款業務。像商業銀行、儲蓄放款協會、信貸協會等也經營房屋抵押貸款。同時,美國還有專門的信貸機構,如聯邦住宅抵押貸款公司、聯邦住宅管理委員會等。
(三)美國社會保障體系非常健全。如針對殘疾人的、老年人的以及一些弱勢群體的專項資金用于為這部分群體建設住宅,使得為底層人士建房付諸行動,而不是紙上談兵,因此社會底層人士的利益基本得到保障。
三、對拓寬我國低收入住宅建設資金來源一些建議
(一)盡快建立和完善低收入住宅供應體系和房改金融業務的方針和政策,充分調動各個金融機構以及銀行積極性,為低收入住宅開發建設提供貸款,確保低收入住宅資金來源。同時,開辟優惠利率的長期貸款的穩定渠道,用減免稅收的優惠政策來降低開發企業的成本與價格。
關鍵詞:資金流量 國民經濟統計 機構部門 資金循環渠道
一、2009年金融資產在資金流量中的總體結構分析
2009年中國國內各部門的金融資產凈增加為2.09萬億,2008年為3.1萬億元,減少了1.01萬億元,下降了32.58%。政府、部們、住戶、金融機構、非金融企業金融資產凈增加分別為0.83、3.59、0.21、-2.53萬億元,住戶是金融資產增加最大的部門,其次是政府。
2009年金融市場的全社會資金流量為33.27萬億元,在2008年23.53萬億的基礎上增長了41.38%。金融機構、非金融企業、政府、住戶占總的資金流量的比重為52%、23%、6%、19%,可以看出資金主要是在金融機構和非金融企業中流通,其次是住戶,政府在資金流通所占份額較小。
2009年國內非金融機構部門(包括住戶、非金融企業、政府)融資總額為13.66萬億元,2008年非金融機構部門融資7.08萬億元,增加了6.58萬元,增長了92.54%。
二、各主要機構部門資金流量分析
1.非金融企業部門資金流量分析
非金融企業作為國民經濟中最重要的投資主體,其自身的儲蓄遠遠滿足不了投資的需要。因此,在社會金融融通中,它是最大的資金短缺部門。2009年非金融企業部門有貸款、證券、直接投資和其他對外債權債務四個方面的融資,其總額分別為42092、8733、10271、-1322億元。貸款比2008年增加了36898億元,增長了87.66%,證券增加了8077億元,增長了92.49%,直接投資下降了4930億元,減少了48%。2009年該四項融資占融資總額的比重分別為:77%、16%、5%、2%,從中可以看出,非金融企業部門融資的主要方式是貸款,其次為證券融資,說明非金融企業以間接融資為主,從國際市場融資,特別是國外直接投資也已成為非金融企業部門融資的重要途徑。
2.住戶資金流量分析
住戶部門是社會融資活動中最大的資金供給者。住戶的投資方式在于通貨、存款、證券、證券投資基金份額、證券公司客戶保證金、保險準備金及其他7個方面的投資、2009年他們占住戶總投資額的比重分別為:5%、69%、7%、2%、4%、13%、0%、5%。從中可以看出住戶的主要投資方式是存款,這也印證了我國是一個高儲蓄國家。同時也說明住戶部門以間接投資方式為主,同時投保也已成為住戶部門金融投資的一個重要方式。
3.政府部門的資金流量分析
2009年政府資金盈余為88264億元,2008年則僅盈余61億元。2009年政府資金運用19651億元,比2008年增加13793億元,資金來源11387億元,比2008年增加5590億元。
2009年政府的資金來源主要在于政府發行的政府公債和保險準備金,還有少許的貸款和其他資金。
2009年政府的資金大量應用于存款其數額為19581億元,而2008年的存款僅有5731億元,政府還有小許的通貨81億元。查閱資料可知政府存款大大增加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是因為地方財政收入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增加又主要是因為2009年的土地價格上漲和土地供給明顯增加導致地方政府土地出讓金收入增加較多。
4.金融機構部門的資金流量分析
2009年金融機構部門資金盈余為2066億元,比2008年減少了6424億元,資金來源為168847億元,資金運用為170913億元,在2008年的122790億元和131280億元的基礎上有所增加。
5.國外部門的資金流量分析
2009年國外流入我們的資金為6300億元,比2008年減少4156億元,下降39.75%。其中外國對我國的直接投資為5341億元,比2008年減少了4930億元。
2009年我國對外國新增金融資產27211億元,比2008年減少14541億元。說明我國“走出去”的資金越來越少。
三、資金循環渠道分析
1.資金循環的國內外對比
資金流量表中包括國內金融交易和國際資本往來,表明各部門利用國內外兩個渠道進行融資的情況。2009年中國國內融資比率為98%(使用)和92%(來源),國外融資比率為2%(使用)和8%(來源)。可以看出中國資金循環仍以國內融資為主,國際資本使用往往不足。
2.資金循環渠道的金融交易方式對比
金融交易有直接金融和直接金融交易。 2009年非金融企業部門、住戶部門和政府部門的通貨、存款和貸款三項合計在資金使用總計中所占比重分別為88.33%、76.51%、99.99%,金融機構部門的通貨、存款和貸款三項合計在其資金來源合計中所占比重為81.29%。這說明了目前中國的金融市場仍以間接金融為主,所應用的金融工具主要是通貨、存款和貸款。
四、總結及建議
通過上訴對2009年資金流量的分析可知在大多數項目上2009年的資金流量都比2008年多,說明經過2008年的金融危機,中國經濟在逐漸恢復中。但依然要做好資金在各部門的流通,做好各部門的平衡發展。國家統計部門要切實做好數據的及時準確公布,并不斷總結資金流量統計過程中的不足,不斷完善。從上文分析可以看到中國國際資本往往使用不足,眾所周知,中國是一個大量放債的國家。那么可以考慮把放債的資金進行其他更好的有效投資。投資需要一個穩定成熟的金融市場,我國金融市場還不是很完善,這需要我們共同努力更加穩健完善我國的金融市場。
參考文獻:
[1]向蓉美,黎春.國民經濟統計學,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
金融業服務“三農”的難點是較難把握商業性和政策性的邊界。完全的商業性金融只能覆蓋部分需求,還有一部分金融需求缺乏商業上的可行性。而完全的政策性金融又缺乏財務上的可持續性。因此,長期以來,我國金融服務“三農”的不足主要表現為農村金融供給不足。可能的原因是:資金來源缺陷、制度性地限制供給、增加供給的激勵不足。
(一)資金來源缺陷問題
農村金融供給的資金來源可以從城市輸入,也可以由農村自身的儲蓄提供。一般認為農村地區的資金積累能力比較差,資金主要從外部輸入。而實際上,目前的農村積累資金的能力已經很強,各農村金融機構儲蓄資金的總量已經很大,而且增長快于全部金融機構的水平。農村地區僅僅依靠自身的資金積累就可以解決大部分的資金來源,但問題出在農村自身積累的資金大量外流,從農村信用社存貸差額的數據,可見農村資金外流的嚴重狀況。
(二)農村金融存在制度性供給限制
農村正規金融擁有政策性壟斷地位,其壟斷地位的獲得主要通過國家立法保護或政策取締來限制非正規金融活動。而這些非正規金融大多是草根金融,正可以彌補正規金融之不足。無奈受到政策性限制,農村金融供給的總量受到削減。
(三)增加金融供給的經濟激勵不足
對于農村正規金融機構來說,對“三農”提供的金融服務并不能純粹的商業化。農業屬于天然的弱質產業,農民和農村經濟又具有天然的分散性和小規模屬性,提供金融服務的成本呈上升趨勢;而利率卻受農業低收益率的限制而不能過高,利率的上浮往往不足以彌補成本,正規金融機構收縮對“三農”的金融供給也就順其自然。
二、農行、信用社、民間金融機構在農村金融問題上的難點和措施
(一)農行
中國農業銀行與“三農”原本就有較深的淵源。1979年恢復建制后,作為早期的專業銀行,農行就定位于服務“三農”。 農行在長期服務“三農”的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農貸經驗和社會資本,也鍛煉了專業梯隊。農行也制訂了自己相應的方案,即《農業銀行服務三農總體實施方案》,并在八個省級分行展開試點。實施方案的核心是“一行兩制”,實現城鄉聯動。“一行兩制”是指在一級法人體制下,根據農行在城鄉金融業務上的不同特點,以縣域支行為平臺,再造一套適用于“三農”和縣域業務發展的,有別于城市業務的制度體系和運行機制。“一行兩制”的難點在于農行內部資源的分配,權限的下放與風險的承擔,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的邊界劃分。農行回歸“三農”后并不包攬全部業務領域,而是把業務的重點放在縣域經濟的中高端客戶,包括重點農戶中的養殖、種植大戶。農行將逐步在鄉鎮增設網點,開展小額農貸服務,重點發展農戶、個體戶、微型企業和小企業的小額信貸業務,在網點不易覆蓋的地方,可以通過控股、參股等方式加入村鎮銀行和貸款公司,計劃通過幾年的業務延伸,要實現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基地的服務覆蓋面達到50%以上,直接對農戶的信貸服務覆蓋面達到了30%以上。
(二) 農信社
新農信社體系要建立有效的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農信社體系經過多年的低效運轉,積累了巨大的歷史包袱,到2003年的改革啟動前,幾乎處于全行業虧損狀態。2003年的改革啟動后,中央政府采取三項措施改善了農信社體系的財務狀況:一是增資擴股;二是央行發行票據兌付信用社50%的歷史包袱;三是央行以利率市場化形式擴大信用社利差收入。短期內農信社體系極大改善了財務狀況,截至2007年12月,共完成央行專項票據發行16期,對全國2396個縣發行了專項票據,共計1656億元,共置換了農信社不良貸款1550億元,置換歷年虧損掛賬303億元,使農信社的不良貸款比從2002年末的36.9%下降到2007年9月末的9.2%,但是,農村金融,尤其是農信社體系的長期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并沒有建立起來,需要新的制度設計。
1、建立由政府主導的常規政策性業務的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從發展趨勢來看,支持“三農”的金融機構將主要以商業經營為主,要保證這些金融機構的持續支持力度,必須要滿足它們的商業利益。
2、構建市場化的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首先,要建立和完善存款保險制度,長期以來,我國金融機構都獲得了國家信用的隱性擔保,存款風險基本不存在。目前,農村金融機構的商業性主體呈現多元化,再由國家對其存款風險提供擔保已無可能。必須以商業原則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以此來穩定農村金融機構的存款業務,保證資金來源充足。
3、建立農村金融機構信貸資產的流通轉讓機制。通過證券化的方式,將債權轉讓分散給市場,而資本市場又通過定價和信用等級反饋信息,促使放貸機構改善資產管理。
(三) 民間金融
民間金融在農村的作用更加顯著:2003年推動的新一輪農村金融改革一個很大的特點就是引入了新的市場參與者。農信社的改革基本放棄了合作金融的思路,推行的是商業化路徑。既然是商業化,就不能再在農村金融市場上形成人為的壟斷。為此,改革的設計者放寬了農村金融的準入條件。原先那些活躍于地下的民間金融已經可以實現合法化和正規化,它們展現的組織形式主要有村鎮銀行、貸款公司、互助基金、合社、錢莊等,對這些農村金融市場的新來者的作用,要有清醒的認識。
三、“三農”的新變化為金融創新提供契機
一是破解房地產市場特殊矛盾的出路。房產本身并非一般商品,如果任由高收入階層的生活與投資性購買而不斷推高房價,必然損害中低收入階層的利益,從而激化社會矛盾。世界各主要市場經濟體都建有住宅政策性金融機構。通過政府出資、發行債券、吸收儲蓄存款或強制性儲蓄等方式集中資金,再以住房消費貸款和相關貸款、投資和保險等形式將資金用以支持住房消費和房地產開發,以達到改善中低收入者住房的目的。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機構,發揮政府那只“看得見的手”的作用,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二是“政府+市場”混合性住宅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是指由政府創立、參股、支持或擔保的、不完全以營利為目的的金融機構。但必須遵守信任性、償還性、報償性。以日本住宅金融公庫為例,其貸款都是有償的,利率主要是參照民間銀行3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或10年期國債利率來確定。
三是享用人群必須量力而行且有嚴格界定。各國的住房政策性金融,其支持對象或享用群體都有嚴格界定。在新加坡,其組屋建成后,主管住房的新加坡建屋發展局會以國民收入的多寡為依據,按照公平原則予以合理分配。為做到公平合理,新加坡制定了詳細而嚴格的規定,只有對申請者的家庭經濟狀況進行嚴格的評估并確定其確實符合法律規定后,政府才會提供組屋供其居住。對于在住房買賣中提供假資料者,政府會對其予以嚴懲。
四是其所支持開發、購買、租賃的住宅品格必須標準化。所謂標準化,即對面積大小、內在功能結構、小區物業管理、功能配套以及產權等限定標準;也包括相關質量要求標準化,即必須貨真價實,確保質量。并借鑒其他國家經驗,此類房產權屬于政府,房主只能從政府那里購買相當于99年的房契,且必須住滿5年后才能轉賣。
五是其資金來源可“財政+公積金+發債等”多渠道。其資金來源應該是混合的,既應包括政府財政資金,也應包括半市場化、完全市場化的資金來源。住房儲蓄存款只能用于建房、購房,而不能將申請的貸款用于其他消費品的購買或投資。讓住房儲蓄真正成為自助和政府幫助的互助型融資模式。
六是其資金可“個貸+開發貸+二級市場購貸”等多種模式。各國經驗表明,住宅政策性金融等資金運用可以直接貸給購買或租賃住房的特定個人,也可以貸給開發特定房產的開發商,還可以通過二級市場購買特定的銀行房貸。借鑒多國經驗,根據不同情況,采用不同融資方式,形成多種住宅政策性金融融資模式,是國情及發展所要求的。
七是其體系宜由各省(區、市)運營實體+只管政策制定及監督管理的全國性機構組成。我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各地差異性大。很難由全國統一的一個住宅政策性金融機構去有效滿足相差迥異的不同地區住房融資需求。住宅政策性金融機構,應是一個體系,這個體系應由各省(區、市)運營實體+只管政策制定及監督管理的全國性機構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