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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基層項目部,綜合辦公室是項目的基本管理機構,直接為項目領導和各部門服務的綜合性部門,既是協調左右、聯系內外的樞紐,又是傳遞信息、研究項目管理方針政策的輔助決策參謀機構,其工作的精細化程度直接影響著項目的整個精細化管理水平。精細化管理工作開展以來,項目部綜合辦公室按照相關要求迅速行動,積極響應,遵循部門職能定位,強化職責履行,優化服務流程,充分發揮“綜合協調,承上啟下”的作用,在項目精細化管理工作的順利推進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現就綜合辦公室精細化管理推進情況進行一下總結:
一、大力宣傳,營造氛圍。
廣泛宣傳精細化管理的重要意義,在項目部院內及工地醒目位置懸掛2-3條宣傳項目精細化管理的橫幅、標語;圍繞項目精細化管理這個主題制作精細化管理宣傳展板分別設置在施工現場和辦公駐地;通過微信、QQ交流平臺、集中會議等形式及時宣貫關于企業深化改革宣傳片及PPT。項目部積極響應、迅速行動的氛圍得到升華,全員精細化管理意識得到顯著提高。
二、高度重視,深入學習。
高度重視項目精細化管理工作,為進一步加強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項目經理為組長的“全面推行工程項目精細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和“項目管理委員會”,領導小組下設工作組,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及時傳達轉發集團公司、公司關于深入學習貫徹股份公司全面推行工程項目精細化管理有關會議及文件精神的通知;督促監督各部門開展自學,并組織開展精細化管理PPT宣講,學習有記錄、有成果、有資料;按照集團公司及公司要求,2014年及2015年多次組織全員精細化管理培訓考試,基本達到了全覆蓋要求,培訓考試有簽到、有記錄,并及時公布考試成績。
三、完善體系,明確責任。
按照中國中鐵管理要求,從新設立項目部組織機構,將原有“五部”設置調整為“六部兩室”設置,對現有人員按照“定編定員”要求進行重新劃分;根據辦公室的工作職能和流程,按照“定崗、定責、定標準”的要求,對項目部各部門工作制度、崗位目標、崗位職責進行梳理和規范,修訂完善了項目部管理辦法,建立了各部門管理責任矩陣并制作上墻,簽訂了部門機構責任書及員工崗位責任書,量化分解各項工作,明確工作負責崗位,使每個崗位都有責任、各項工作層層分解,實現從部門到個人都權責清晰、責任明確。
四、綜合協作,團結協調。
一、綜合行政執法形成的背景與推行現狀
1996年10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16條規定:“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自1997年以來至2002年,全國有23個省、自治區的79個城市和3個直轄市經批準開展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并取得了顯著成效。2002年8月22日國務院作出《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國發【2002】17號),該決定指出并明確了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指導思想、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范圍、進一步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要求。2002年10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中央編辦《關于清理整頓行政執法隊伍實行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從充分認識清理整頓行政執法隊伍,實行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工作的重要意義、試點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原則、試點的基本內容、試點的組織實施四個方面提出了意見。2004年××市政府相繼批準了我市渝中區、南岸區、××區、北陪區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實施方案,《××區人民政府關于綜合行政執法試點改革的實施意見》(××府發【2004】96號),即三定方案,將××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更名為××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為政府組成部門,專司行政監督處罰職能。至此,管罰分離的行政執法法制格局和綜合行政執法的大格局基本形成。
從全市綜合行政執法試點推行的現實狀況來看,已有渝中區、南岸區、××區、北陪區實行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格局,其推行情況亦不盡一致,有的完全沒有了管理職能,有的還交叉了部分管理職能,有的是綜合行政執法局一塊牌子一套班子,有的是并列環保局、市政綠化局等多塊牌子一套班子,但不論哪種機構設置形式,都基本形成了管罰分離的法制格局。
二、綜合行政執法面臨的矛盾和問題之分析
綜合行政執法是提高城市管理法制化水平,構建管理長效機制的一種新型行政執法模式,具備執法主體唯一性、執法體制統一性、執法職能綜合性、執法范圍靈活性的特點,但該項工作的推行也面臨著各種矛盾和問題。具體表現如下:
(一)現行法律資源與綜合執法實踐需要的矛盾
第一,我市試點的綜合行政執法局是根據“三定”方案(政府規章)明確的授權方式進行執法。政府規章進行授權的方式,適用于行政機構,這是沒有問題的,但根據這樣的授權,綜合執法隊伍只能實施政府規章的規定,無法實施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因為由人大授權方式取得執法主體資格的對象,主要是具有管理社會公共事務職能的事業單位。因此,現行綜合執法主體的合法性、包括其執法內容和程序均受到挑戰。
第二,綜合執法的法律依據過于分散,帶有不確定性:目前綜合執法依據散見于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中,這些地方性法規、規章規定的執法程序、內容和方式,部分是按照原行政執法體制和主體設定的,所以,一旦相關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綜合執法依據也將隨之變化,執法體系始終處于不確定的動態之中。
(二)專業執法與綜合執法的矛盾
一是有些執法行為往往同時涉及綜合執法和專業管理部門,完整統一的執法行為被人為割斷,制約了綜合執法隊伍職責的有效履行。二是專業管理部門囿于無明文規定,缺乏專業的有效指導,綜合執法隊伍面對部分專業性較強的執法領域,頗有無從下手之感。
三是有效的溝通機制尚未建立,使得有的地方出現管理和處罰盲區,專業部門和綜合執法部門兩不管。
(三)綜合執法工作機制不當、責權界限不清的問題
從調研組了解的情況來看,地方性規章對綜合行政執法定性不準確,導致這支隊伍存在職能職責不清現象,各部門出于自身利益考慮,責權利也很難劃清。這主要涉及兩個方面的矛盾。
1、管罰分離的法律要求與執法實踐中管理和執法脫節的矛盾
綜合執法是解決管理權和審批權合二為一、權權不分的一項舉措,但執法是管理的形式之一,在實際工作中管理和執法又是不能截然分開的。主要表現在:第一,管罰分離后,各試點區均出現不能及時處理違法行為的現象,管理部門在管理中發現的所有違法行為已無權處罰,綜合行政執法局趕赴現場處理的當事人已逃逸,行政執法無法實施,由此造成管理和執法效率低下的后果。第二,執法工作超越不了“事后執法”的屬性,前期管理不到位,執法隊伍成為“救火隊”,后期管理跟不上,執法效果難以保持。第三,有的試點區現在兩權分離的深度和廣度還極為有限,管理和執法在許多方面處于“剪不斷、理還亂”的狀態,部門之間相互監督的機制尚未建立,導致管理和執法形不成合力。
2、綜合執法與街鎮管理的矛盾
首先,街鎮作為第三層面的基層組織,存在著兩面性:一方面,面對量大面廣的社區、村社綜合管理任務,承擔大量區政府下達的經濟、社會等各項硬指標,其工作是需要有一支“拉得出、能辦事”的隊伍;另一方面,大部分街鎮尚未真正從長期形成的經濟利益關系網中擺脫出來,還無法真正站在管理和服務的角度對執法活動履行管理職責。
其次,面對權力上收、任務下放的綜合執法格局,必然要求綜合執法機構與管理部門加強聯系與溝通,必然要求綜合執法機構熟知各項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否則就不能切實履行綜合執法的職能,但實際工作中,由于上述必然要求之要素在客觀體制和綜合執法機構主觀素養方面的雙重缺失,使得條、塊管理與執法的界限不明、責權不清。
第三,權責分離現象嚴重,“三定”方案明確授權執法主體和執法權力屬于綜合執法機構,而工作責任則延伸到了只有管理職能的街鎮和相關部門,出現了街鎮執法越位和執法不安的現象和心理,致使執法局綜合執法編制和經費投入不到位,不僅使管理部門與執法部門均提出工作異議,而且更為嚴重的是,存在政府不依法行政的隱患,如若涉及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政府將處于不利與不法的地位。調研中我們了解到:街鎮普遍認為綜合執法局指導不力,人力不足,自己冒充執法主體沖鋒陷陣,其不合法履職的隱患令人擔憂,希望盡早取得合法執法主體資格,扭轉條塊管理和綜合執法不盡協調的工作局面。
(四)綜合行政執法體制不順的問題
一是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沒有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對此,每一個試點的綜合行政執法局無一例外深感困惑,同時法律賦予行政相對人申請行政復議的復議機關也缺位,不論從法律規范角度還是行政管理角度都有先天不足,部門設立的缺位,法律規定的缺失。
二是綜合行政執法的工作職能名不副實。綜合行政執法確切的表述應該是城市綜合行政執法,是與城市管理相配套的行政執法,即關于市政環衛、環保、園林、綠化等城市管理的行政執法,職能超出或職能不足都是不恰當的。而綜合行政執法的職能超出(管罰不分)和職能不足(未能統領城市執法)的現象尤為突出,綜合行政執法未真正實現其綜合執法的目的。
三是現行綜合行政執法本職任務受到較為嚴重的沖擊。“三定”方案以“7+1”規定了綜合執法的職能、職責和工作對象,各試點綜合執法區均反映執法局半成左右的時間和精力都在完成+1的任務,此項工作嚴重沖淡了其原本的7項綜合行政執法任務。
三、對綜合行政執法體制與工作機制的幾點思考
綜合行政執法局進行管理審批權與監督權處罰權分離,是按照行政管理科學化、法制化的要求,規范行政部門政務行為的重要舉措。該工作格局有利于在相關的行政權之間保持一定的制約關系,防止行政權力的過量裁量;有利于行政執法隊伍規范執法行為,防止執法權力部門利益化;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部門工作效率,防止相互推諉扯皮現象發生。因此,應擴大試點范圍,鞏固試點工作的成果,深化綜合行政執法的改革。
(一)理順體制
嚴格使權力主體、監督執法主體相分離,從體制上形成一種行政處罰職能相對集中、執法機構相對獨立、權力主體相互制約的格局。
1、成立××市綜合行政執法管理機構。可以成立業務全面的大部委形式工作機構,通過機構設置整合綜合行政執法資源,解決一些專業執法問題,彰顯綜合行政執法的威嚴,同時讓行政相對人多一條合法的行政復議救濟渠道。
2、努力探索綜合行政執法規范高效的工作體制。現在××的試點區中,南岸區市政環衛和綜合執法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的做法,在未實現“大綜合”情況下,其權宜之法顯得較為合理,既滿足了管罰分離的法制要求,又能較靈活地處理管理與執法相脫節的矛盾,能一定程度避免多頭管理執法難到位、多頭管理不便執法的現象發生。
3、明確綜合執法的功能定位。要對綜合行政執法局的功能進行科學定位,綜合執法不能越俎代庖。“三定”方案中明確給執法局的“7+1”項職能,對“+1”職能中任務過于繁重應當引起重視,分析其產生的原因,做好疏導工作,加強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少用甚至不用行政執法隊伍進行“圍堵”,適當調整其該項職能,應“本位”而非“越位”。
(二)轉換機制
要解決管罰分離法制要求與管理和執法脫節的矛盾,要解決綜合執法與街鎮管理的矛盾,我們首先應當認識到:審批、許可等管理權與處罰執法權的分離,不是行政權力的簡單加減,而是對行政權力的規范和制衡;綜合執法與街鎮管理同是行政行為,是同一行為的不同階段。其次,就綜合執法的整體狀況而言,合理分配管理和執法的功效、合理區分條塊管理的職能重點,我們可著眼既發揮綜合執法的協調性、綜合性和全局性特點,又發揮行業管理的技術優勢,依托街鎮管理的人財優勢,建立一個高效協調、運轉和諧的銜接機制。一是建立綜合執法與行業管理之間科學、有效的溝通運作機制;二是探索街鎮管理與綜合執法之間既聯系又獨立的運作機制;三是建立疏堵結合、以疏為主的長效管理機制,疏與堵是城市管理的兩種手段,兩者不能偏廢;四是建立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評估機制、監督機制和反饋機制;五是建立執法隊員能進能出、干部能上能下的人才流動機制。
就我區實際情況,可形成各街道、相關部門和管理處相對工作獨立性和自,又可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調度集中的工作局面,有利于實現“以塊為主,條塊結合”工作機制,有利于廣泛調動各方面城市管理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法制保障
執法的有效性是基于執法的合法性,加快調整完善授權方式、組織開展前瞻性的立法研究都是不可或缺的內容。要以確立綜合執法隊伍的法律地位為核心,以取得強有力的綜合執法手段為抓手,以清理修訂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為配套,建立一套較為科學可行的綜合執法法制保障機制。(1)由市人大制定城管綜合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進一步確立綜合執法隊伍的法律地位、執法手段和執法程序等。(2)對現有的涉及市容市貌的有關專業執法依據進行整體清理,并按照責權利的統一要求進行完善,為構建專業管理相對集中、綜合管理重心下移的工作機制,整合行政執法資源,實現高效綜合行政執法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現行法律法規與綜合執法實踐需要的矛盾,專業執法與綜合執法的矛盾亦便隨之消弭。
從“發展才是硬道理”到“科學發展觀”,其核心就是發展,發展就有變化,變化需要創新。隨著經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推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的日趨完備,如何加強城市管理、構建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體系及工作機制,理順城市綜合行政執法體制,使其高效規范的運行,就成為一個重要課題。12月,經區人大常委會研究決定,成立了由法工委牽頭的“綜合行政執法”調研組,通過歷時兩個多月較為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形成了調研報告。
一、綜合行政執法形成的背景與推行現狀
1996年10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16條規定:“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自1997年以來至,全國有23個省、自治區的79個城市和3個直轄市經批準開展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并取得了顯著成效。8月22日,國務院作出《關于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國發17號),該決定指出并明確了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指導思想、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范圍、進一步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要求。10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中央編辦《關于清理整頓行政執法隊伍實行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從充分認識清理整頓行政執法隊伍,實行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工作的重要意義、試點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原則、試點的基本內容、試點的組織實施等四個方面提出了意見。重慶市政府相繼批準了我市渝中區、南岸區、大渡口區、北陪區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實施方案,《大渡口區人民政府關于綜合行政執法試點改革的實施意見》(大渡口府發96號),即三定方案,將大渡口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更名為大渡口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為政府組成部門,專司行政監督處罰職能。至此,管罰分離的行政執法法制格局和綜合行政執法的大格局基本形成。
從全市綜合行政執法試點推行的現實狀況來看,已有渝中區、南岸區、大渡口區、北陪區實行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格局,其推行情況亦不盡一致,有的完全沒有了管理職能,有的還交叉了部分管理職能,有的是綜合行政執法局一塊牌子一套班子,有的是并列環保局、市政綠化局等多塊牌子一套班子,但不論哪種機構設置形式,都基本形成了管罰分離的法制格局。
二、綜合行政執法面臨的矛盾和問題之分析
綜合行政執法是提高城市管理法制化水平,構建管理長效機制的一種新型行政執法模式,具備執法主體唯一性、執法體制統一性、執法職能綜合性、執法范圍靈活性的特點,但該項工作的推行也面臨著各種矛盾和問題。具體表現如下:
(一)現行法律資源與綜合執法實踐需要的矛盾
第一,我市試點的綜合行政執法局是根據“三定”方案(政府規章)明確的授權方式進行執法。政府規章進行授權的方式,適用于行政機構,這是沒有問題的,但根據這樣的授權,綜合執法隊伍只能實施政府規章的規定,無法實施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因為由人大授權方式取得執法主體資格的對象,主要是具有管理社會公共事務職能的事業單位。因此,現行綜合執法主體的合法性、包括其執法內容和程序均受到挑戰。
第二,綜合執法的法律依據過于分散,帶有不確定性。目前綜合執法依據散見于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中,這些地方性法規、規章規定的執法程序、內容和方式,部分是按照原行政執法體制和主體設定的,所以,一旦相關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綜合執法依據也將隨之變化,執法體系始終處于不確定的動態之中。
(二)專業執法與綜合執法的矛盾
有些執法行為往往同時涉及綜合執法和專業管理部門,完整統一的執法行為被人為割斷,制約了綜合執法隊伍職責的有效履行。專業管理部門囿于無明文規定,缺乏專業的有效指導,綜合執法隊伍面對部分專業性較強的執法領域,頗有無從下手之感。有效的溝通機制尚未建立,使得有的地方出現管理和處罰盲區,專業部門和綜合執法部門兩不管。
(三)綜合執法工作機制不當、責權界限不清
從調研組了解的情況來看,地方性規章對綜合行政執法定性不準確,導致這支隊伍存在職能職責不清現象,各部門出于自身利益考慮,責權利也很難劃清。這主要涉及兩個方面的矛盾。
1.管罰分離的法律要求與執法實踐中管理和執法脫節的矛盾
綜合執法是解決管理權和審批權合二為一、權權不分的一項舉措,但執法是管理的形式之一,在實際工作中管理和執法又是不能截然分開的。主要表現在:第一,管罰分離后,各試點區均出現不能及時處理違法行為的現象,管理部門在管理中發現的所有違法行為已無權處罰,綜合行政執法局趕赴現場處理的當事人已逃逸,行政執法無法實施,由此造成管理和執法效率低下的后果。第二,執法工作超越不了“事后執法”的現狀,前期管理不到位,執法隊伍成為“救火隊”,后期管理跟不上,執法效果難以保持。第三,有的試點區現在兩權分離的深度和廣度還極為有限,管理和執法在許多方面處于“剪不斷、理還亂”的狀態,部門之間相互監督的機制尚未建立,導致管理和執法形不成合力。
2.綜合執法與街鎮管理的矛盾
首先,街鎮作為第三層面的基層組織,存在著兩面性:一方面,面對量大面廣的社區、村社綜合管理任務,承擔大量區政府下達的經濟、社會等各項硬指標,其工作是需要有一支“拉得出、能辦事”的隊伍;另一方面,大部分街鎮尚未真正從長期形成的經濟利益關系網中擺脫出來,還無法真正站在管理和服務的角度對執法活動履行管理職責 。
其次,面對權力上收、任務下放的綜合執法格局,必然要求綜合執法機構與管理部門加強聯系與溝通,必然要求綜合執法機構熟知各項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否則就不能切實履行綜合執法的職能,但實際工作中,由于上述必然要求之要素在客觀體制和綜合執法機構主觀素養方面的雙重缺失,使得條、塊管理與執法的界限不明、責權不清。
第三,權責分離現象嚴重,“三定”方案明確授權執法主體和執法權力屬于綜合執法機構,而工作責任則延伸到了只有管理職能的街鎮和相關部門,出現了街鎮執法越位和執法不安的現象和心理,致使執法局綜合執法編制和經費投入不到位,不僅使管理部門與執法部門均提出工作異議,而且更為嚴重的是,存在政府不依法行政的隱患,如若涉及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政府將處于不利與不法的地位。調研中我們了解到:街鎮普遍認為綜合執法局指導不力,人力不足,自己冒充執法主體沖鋒陷陣,其不合法履職的隱患令人擔憂,希望盡早取得合法執法主體資格,扭轉條塊管理和綜合執法不盡協調的工作局面。
(四)綜合行政執法體制不順
一是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沒有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對此,每一個試點的綜合行政執法局無一例外深感困惑,同時法律賦予行政相對人申請行政復議的復議機關也缺位,不論從法律規范角度還是行政管理角度都有先天不足,部門設立的缺位,法律規定的缺失。
二是綜合行政執法的工作職能名不副實。綜合行政執法確切的表述應該是城市綜合行政執法,是與城市管理相配套的行政執法,即關于市政環衛、環保、園林、綠化等城市管理的行政執法,職能超出或職能不足都是不恰當的。而綜合行政執法的職能超出(管罰不分)和職能不足(未能統領城市執法)的現象尤為突出,綜合行政執法未真正實現其綜合執法的目的。
三是現行綜合行政執法本職任務受到較為嚴重的沖擊。“三定”方案以“7+1”規定了綜合執法的職能、職責和工作對象,各試點綜合執法區均反映執法局半成左右的時間和精力都在完成+1的任務,此項工作嚴重沖淡了其原本的7項綜合行政執法任務。
三、對綜合行政執法體制與工作機制的幾點思考
綜合行政執法局進行管理審批權與監督權處罰權分離,是按照行政管理科學化、法制化的要求,規范行政部門政務行為的重要舉措。該工作格局有利于在相關的行政權之間保持一定的制約關系,防止行政權力的過量裁量;有利于行政執法隊伍規范執法行為,防止執法權力部門利益化;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部門工作效率,防止相互推諉扯皮現象發生。因此,應擴大試點范圍,鞏固試點工作的成果,深化綜合行政執法的改革。
(一)理順體制
嚴格使權力主體、監督執法主體相分離,從體制上形成一種行政處罰職能相對集中、執法機構相對獨立、權力主體相互制約的格局。
1.成立重慶市綜合行政執法管理機構。可以成立業務全面的大部委形式工作機構,通過機構設置整合綜合行政執法資源,解決一些專業執法問題,彰顯綜合行政執法的威嚴,同時讓行政相對人多一條合法的行政復議救濟渠道。
2.努力探索綜合行政執法規范高效的工作體制。現在重慶的試點區中,南岸區市政環衛和綜合執法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的做法,在未實現“大綜合”情況下,其權宜之法顯得較為合理,既滿足了管罰分離的法制要求,又能較靈活地處理管理與執法相脫節的矛盾,能一定程度避免多頭管理執法難到位、多頭管理不便執法的現象發生。
3.明確綜合執法的功能定位。要對綜合行政執法局的功能進行科學定位,綜合執法不能越俎代庖。“三定”方案中明確給執法局的“7+1”項職能,對“+1”職能中任務過于繁重應當引起重視,分析其產生的原因,做好疏導工作,加強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少用甚至不用行政執法隊伍進行“圍堵”,適當調整其該項職能,應“本位”而非“越位”。
(二)轉換機制
要解決管罰分離法制要求與管理和執法脫節的矛盾,要解決綜合執法與街鎮管理的矛盾,首先應當認識到:審批、許可等管理權與處罰執法權的分離,不是行政權力的簡單加減,而是對行政權力的規范和制衡,綜合執法與街鎮管理同是行政行為,是同一行為的不同階段。其次,就綜合執法的整體狀況而言,合理分配管理和執法的功效、合理區分條塊管理的職能重點,既有利于發揮綜合執法的協調性、綜合性和全局性特點,又有利于發揮行業管理的技術優勢,依托街鎮管理的人財優勢,建立一個高效協調、運轉和諧的銜接機制。一是建立綜合執法與行業管理之間科學、有效的溝通運作機制;二是探索街鎮管理與綜合執法之間既聯系又獨立的運作機制;三是建立疏堵結合、以疏為主的長效管理機制,疏與堵是城市管理的兩種手段,兩者不能偏廢;四是建立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評估機制、監督機制和反饋機制;五是建立執法隊員能進能出、干部能上能下的人才流動機制。
就大渡口區實際情況,可形成各街道、相關部門和管理處相對工作獨立性和自,又可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調度集中的工作局面,建立“以塊為主,條塊結合”工作機制,廣泛調動各方面城市管理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法制保障
執法的有效性是基于執法的合法性,加快調整完善授權方式、組織開展前瞻性的立法研究都是不可或缺的內容。要以確立綜合執法隊伍的法律地位為核心,以取得強有力的綜合執法手段為抓手,以清理修訂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為配套,建立一套較為科學可行的綜合執法法制保障機制。由市人大制定城管綜合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進一步確立綜合執法隊伍的法律地位、執法手段和執法程序等。對現有的涉及市容市貌的有關專業執法依據進行整體清理,并按照責權利統一的要求進行完善,為構建專業管理相對集中、綜合管理重心下移的工作機制,整合行政執法資源,實現高效綜合行政執法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現行法律法規與綜合執法實踐需要的矛盾,專業執法與綜合執法的矛盾亦隨之消弭。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從接手綜合部工作至今首先從抓綜合部履行工作職責入手,綜合部工作繁雜。以身作則,嚴格內部管理。具體工作情況如下:
細化了各項工作,1對綜合部工作進行了具體分工。強化了職責,明確了責任,形成了團結一致,高效運作的氛圍。
細化了每個人的職責和任務,1根據每個人的特點、專長、工作能力與水平。充分發揮每個人的專長,挖掘每個人的工作潛力,強化了每個人的職責和責任,對每個工作要點都指定專人負責,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從而使綜合部的各項工作都有了質和量的提高。
傳達公司例會精神及綜合部周工作安排,2從4月份接手綜合部起堅持周一召開部門會議。進行工作研討,解意見及建議、解決工作難點,并要求本部門員工每周五上交個人周工作總結及下周工作計劃,每月上交月工作總結、工作心得及對本部門的改進意見及建議。
使員工詳盡掌握本公司制度與相關知識,3組織本部門員工每周抽出2小時學習公司制度及相關知識。從而保證監督檢查過程中做到有理有據。
并對公司員工進行業務培訓。2公司人才招聘及人才調配。
采用“按需定量、嚴格要求、招聘考核”方法引進人才,1及時掌握各部門的人才需求。從4月份起開始招聘人員,至今面試者共計30人,其中錄取7人,綜合部3人、財務部2人、工程部1人、銷售部1人,1人待批,共有23人進入公司人才儲備庫。
組織全體員工于7月7日、7月14日進行了合同法學習,2為提高公司員工法律意識。并根據所學知識進行了考試。
并將已通過的制度上墻。3草擬相應的公司管理制度。
綜合部草擬了食堂工作職責、保安工作職責、績效考核制度、綜合部管理制度、公司簡介、資產管理規定、薪金管理補充協議、會議管理制度共8部管理制度,1從四月份起至今。其中食堂工作職責、保安工作職責、公司簡介3部已下發;資產管理規定、薪金管理補充協議2部待公司領導簽批下發;綜合部管理制度、會議管理制度2部待公司領導審核;績效考核制度1部待完善。同時將公司已通過的考勤制度、薪金管理制度、電腦使用管理制度、部門工作職責等制度上墻,并為已定崗的員工制作了員工胸卡。
嚴格管理公司印章印信,4全面整理檔案、資料。扎實做好公司保密工作。
進行詳細分類,1全面整理公司檔案、資料。建立了員工個人檔案,并統一制作檔案電子目錄,使檔案管理科學、合理,便于快速查找。檔案管理由專人負責,如有需要借閱檔案或借出檔案復印件的部門及員工必須由部門負責人批示,借閱人填寫檔案借閱單,檔案原件禁止外借。
印信印章是公司的重要憑證,2公司印信、印章實行統一管理。公司迎接各類檢查,上報公司報表、證件年檢、建平項目等很多地方需要蓋章,所以印信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守使用程序,以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對公司及本部門工作做到不失密、不泄密。3嚴格遵守保密條令。
5辦理公司證件年檢及縣屬公司資質有關手續。
土地證、公司資質、代碼證進行了年檢,對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除資質年檢還在審批外其余證件全部年檢完畢并對縣屬公司相關手續進行收集。
提高車輛利用率,6加強車輛管理。統一調配,保證各部門用車。
統一調配,從4月份開始對公司兩臺車輛進行了明確分工。力求做到調配合理、有效,提高車輛利用率,同時要求駕駛員增強安全意識,保證安全駕駛、無事故。規定綜合部員工沒有特殊情況禁止使用車輛。
規范備用金使用。7規定辦公用品采買程序。
對以前采購工作進行總結,1與財務部核對了綜合部6月份以前經辦的所有帳務。同時重新規定了采購程序與紀律,要求綜合部人員要有自律意識,最大程度上合理使用費用,物品采購必須在3家以上銷售點采價,所購物品必須質優價廉,100元以上物品必須兩人購買,購買前必須請示主管領導批準,綜合部人員禁止報銷打車票據。
從4月份至今共采購辦公用品打印機1臺、檔案柜5組、彩椅15把,2統計各部門所需添置辦公物品。筆記本電腦1臺,會議桌椅一套,辦公桌2張,電風扇5臺及食堂用品等。
豐富員工文體生活,8積極參加社會活動。增強員工團隊合作精神,提升企業文化內涵。
用愛心真誠關懷災區人民,1號召公司員工參加賑災捐款活動。公司為汶川災區捐款共計32640元。
公司參賽人員積極備戰充分展現了三合公司的團隊精神。2組織員工于6月25日-27日參加了首屆房地產開發杯乒乓球比賽。
提高工作熱情、加強團隊協作,3為了增進同事間交流。綜合部于5月16日組織了象棋、撲克比賽。
提高服務質量以保證食堂正常運轉。9規范食堂日常管理。
要求所購買物品必需詳細附單標明,根據食堂需求對食堂實施單獨立賬。同時加強食堂衛生管理提高飯菜質量,不斷改進管理方法,并每月月初對食堂賬務進行核對,食堂工作現已進入正規化。
加強安全保衛工作。10維護公司工作環境。
定期全面清掃、消毒,嚴格監督、檢查辦公室環境衛生。保證工作環境清潔。每天上下班巡視水、電,門窗等設施,對出現的問題及時解決,以保證辦公樓安全。
二、自身建設方面
一言一行對本部人員的精神面貌、工作水平及工作做作風都起著置關重要的作用,作為部門主管。所以工作中我不斷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文化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不斷改進自己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風,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從而帶動本部門員工共同提高。
不可避免有許多疏漏,上述工作我只是摘其重點進行了匯報。還有許多不盡事宜請領導及同事多提寶貴意見,如果說取得一些成績,也是公司領導關懷下,各部門支持以及綜合部全體成員共同努力工作的成果。
三、工作中存在問題
有些事情協調的不全面、不到位,1協調平衡工作不理想。平衡的不盡合理,影響了工作質量。
核搞、校稿不嚴,2文件質量有待提高。草擬的制度不夠嚴謹。
應加強改進。3細節問題處理不到位。
四、下步工作設想
進一步明確綜合部工作的指導思想,1總結經驗。緊緊圍繞公司的經營理念,牢固樹立服務思想,為公司各部門做好服務工作。
提高綜合部的整體工作水平,2結合實際。以服務、求實、高效為原則。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做好車輛、食堂、辦公設施等后勤工作的管理。
工作中我嚴于律己、嚴格管理,自今年4月份被聘用為綜合部主管以來。公司領導和全體同事的大力支持下,緊緊圍繞公司的經營理念,積極做好服務、管理、協調等職能工作,使綜合部工作逐漸步入正軌。現將具體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從接手綜合部工作至今首先從抓綜合部履行工作職責入手,綜合部工作繁雜。以身作則,嚴格內部管理。具體工作情況如下:
細化了各項工作,1對綜合部工作進行了具體分工。強化了職責,明確了責任,形成了團結一致,高效運作的氛圍。
細化了每個人的職責和任務,1根據每個人的特點、專長、工作能力與水平。充分發揮每個人的專長,挖掘每個人的工作潛力,強化了每個人的職責和責任,對每個工作要點都指定專人負責,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從而使綜合部的各項工作都有了質和量的提高。
傳達公司例會精神及綜合部周工作安排,2從4月份接手綜合部起堅持周一召開部門會議。進行工作研討,解意見及建議、解決工作難點,并要求本部門員工每周五上交個人周工作總結及下周工作計劃,每月上交月工作總結、工作心得及對本部門的改進意見及建議。
使員工詳盡掌握本公司制度與相關知識,3組織本部門員工每周抽出2小時學習公司制度及相關知識。從而保證監督檢查過程中做到有理有據。
并對公司員工進行業務培訓。2公司人才招聘及人才調配。
采用“按需定量、嚴格要求、招聘考核”方法引進人才,1及時掌握各部門的人才需求。從4月份起開始招聘人員,至今面試者共計30人,其中錄取7人,綜合部3人、財務部2人、工程部1人、銷售部1人,1人待批,共有23人進入公司人才儲備庫。
組織全體員工于7月7日、7月14日進行了合同法學習,2為提高公司員工法律意識。并根據所學知識進行了考試。
并將已通過的制度上墻。3草擬相應的公司管理制度。
綜合部草擬了食堂工作職責、保安工作職責、績效考核制度、綜合部管理制度、公司簡介、資產管理規定、薪金管理補充協議、會議管理制度共8部管理制度,1從四月份起至今。其中食堂工作職責、保安工作職責、公司簡介3部已下發;資產管理規定、薪金管理補充協議2部待公司領導簽批下發;綜合部管理制度、會議管理制度2部待公司領導審核;績效考核制度1部待完善。同時將公司已通過的考勤制度、薪金管理制度、電腦使用管理制度、部門工作職責等制度上墻,并為已定崗的員工制作了員工胸卡。
嚴格管理公司印章印信,4全面整理檔案、資料。扎實做好公司保密工作。
進行詳細分類,1全面整理公司檔案、資料。建立了員工個人檔案,并統一制作檔案電子目錄,使檔案管理科學、合理,便于快速查找。檔案管理由專人負責,如有需要借閱檔案或借出檔案復印件的部門及員工必須由部門負責人批示,借閱人填寫檔案借閱單,檔案原件禁止外借。
印信印章是公司的重要憑證,2公司印信、印章實行統一管理。公司迎接各類檢查,上報公司報表、證件年檢、建平項目等很多地方需要蓋章,所以印信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守使用程序,以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對公司及本部門工作做到不失密、不泄密。3嚴格遵守保密條令。
5辦理公司證件年檢及縣屬公司資質有關手續。
土地證、公司資質、代碼證進行了年檢,對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除資質年檢還在審批外其余證件全部年檢完畢并對縣屬公司相關手續進行收集。
提高車輛利用率,6加強車輛管理。統一調配,保證各部門用車。
統一調配,從4月份開始對公司兩臺車輛進行了明確分工。力求做到調配合理、有效,提高車輛利用率,同時要求駕駛員增強安全意識,保證安全駕駛、無事故。規定綜合部員工沒有特殊情況禁止使用車輛。
規范備用金使用。7規定辦公用品采買程序。
對以前采購工作進行總結,1與財務部核對了綜合部6月份以前經辦的所有帳務。同時重新規定了采購程序與紀律,要求綜合部人員要有自律意識,最大程度上合理使用費用,物品采購必須在3家以上銷售點采價,所購物品必須質優價廉,100元以上物品必須兩人購買,購買前必須請示主管領導批準,綜合部人員禁止報銷打車票據。
從4月份至今共采購辦公用品打印機1臺、檔案柜5組、彩椅15把,2統計各部門所需添置辦公物品。筆記本電腦1臺,會議桌椅一套,辦公桌2張,電風扇5臺及食堂用品等。
豐富員工文體生活,8積極參加社會活動。增強員工團隊合作精神,提升企業文化內涵。
用愛心真誠關懷災區人民,1號召公司員工參加賑災捐款活動。公司為汶川災區捐款共計32640元。
公司參賽人員積極備戰充分展現了三合公司的團隊精神。2組織員工于6月25日-27日參加了首屆房地產開發杯乒乓球比賽。
提高工作熱情、加強團隊協作,3為了增進同事間交流。綜合部于5月16日組織了象棋、撲克比賽。
提高服務質量以保證食堂正常運轉。9規范食堂日常管理。
要求所購買物品必需詳細附單標明,根據食堂需求對食堂實施單獨立賬。同時加強食堂衛生管理提高飯菜質量,不斷改進管理方法,并每月月初對食堂賬務進行核對,食堂工作現已進入正規化。
加強安全保衛工作。10維護公司工作環境。
定期全面清掃、消毒,嚴格監督、檢查辦公室環境衛生。保證工作環境清潔。每天上下班巡視水、電,門窗等設施,對出現的問題及時解決,以保證辦公樓安全。
二、自身建設方面
一言一行對本部人員的精神面貌、工作水平及工作做作風都起著置關重要的作用,作為部門主管。所以工作中我不斷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文化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不斷改進自己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風,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從而帶動本部門員工共同提高。
不可避免有許多疏漏,上述工作我只是摘其重點進行了匯報。還有許多不盡事宜請領導及同事多提寶貴意見,如果說取得一些成績,也是公司領導關懷下,各部門支持以及綜合部全體成員共同努力工作的成果。
三、工作中存在問題
有些事情協調的不全面、不到位,1協調平衡工作不理想。平衡的不盡合理,影響了工作質量。
核搞、校稿不嚴,2文件質量有待提高。草擬的制度不夠嚴謹。
應加強改進。3細節問題處理不到位。
四、下步工作設想
進一步明確綜合部工作的指導思想,1總結經驗。緊緊圍繞公司的經營理念,牢固樹立服務思想,為公司各部門做好服務工作。
提高綜合部的整體工作水平,2結合實際。以服務、求實、高效為原則。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做好車輛、食堂、辦公設施等后勤工作的管理。
深刻領會領導思想,3努力提高溝通與協調工作。進一步做好監督、檢查公司各項決議、決定、指示的落實與執行情況。
【關鍵詞】綜合監控系統;建設;分析
1.南寧軌道交通1號線綜合監控系統概述
南寧軌道交通1號線是南寧軌道交通的首條線路,西起石埠,止于南寧東站,線路總長約為32.12km,一期工程主要沿邕江北岸布設,是貫通南寧市都會區東西向的骨干線,線路連接了城西組團、城北組團、中心組團、青秀組團,大大加強城市東西方向的聯系。以解決城市周邊組團與中心組團的東西向客流交通為主,并起到拉開城市布局、促進城市結構調整發展的引導作用。1號線工程的建設緩解沿線的交通壓力,帶動沿線城區的開發,對軌道沿線的經濟發展有著較大的促進作用,對城市發展目標的實現與拓展城市空間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2.綜合監控系統結構與功能
為了滿足兩級制監控和調度指揮的需求,南寧市軌道交通1號線工程綜合監控系統采用兩級管理三級控制的分層分布式結構。1號線綜合監控系統設中央級和車站級兩級管理,中央級監控系統為主控級,車站為分控級。控制結構為位于控制中心的中央級綜合監控系統、車站、就地三級控制。1號線綜合監控系統由中央級綜合監控系統和軟件測試平臺、網絡管理系統,位于車站的車站級綜合監控系統,位于車輛段的車輛段綜合監控系統以及培訓管理系統等多個部分組成。通過綜合監控系統骨干網把車站、車輛段與中央的各級綜合監控系統聯接到一起,從而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
綜合監控系統的功能主要包括對設備的實時集中監控與系統之間互相協調聯動功能。通過綜合監控系統可實現對火災報警設備與信息、車站與區間環控設備、屏蔽門設備,供電設備,防淹門設備、門禁設備,照明設備,廣播設備,自動售檢票設備、乘客信息顯示系統等進行實時集中監控。通過綜合監控系統還可以實現在日間經營或夜間非經營情況下、緊急意外情況下、設備出現故障情況下各系統之間協調互動的功能。車站級控制功能包括監控車站內的供電情況、空調、通風狀況、閉路電視、防火、廣播、顯示系統、電話、給水排水、自動扶梯、照明等設備的運行;協調站內各設備之間的正常運行:向中央級監控系統傳輸信息、數據,并執行來自中央級監控系統的命令。就地級控制功能為傳輸各設備的運作狀態到車站的控制室,執行車站控制室給予的命令,能就地控制與調試,獨立運行[1]。
綜合監控系統能夠充分利用計算機網絡的優勢,使信息的交換、數據的傳輸、文件的處理、資源的分配更方便快捷,效果顯著。一體化的調度指揮系統讓綜合監控系統中各子系統既相互獨立,又統一協調。通過在總調度的指揮下進行協調運作,各子系統的的程序運作更緊密有序。各子系統之間的數據分析、處理能更有效發展綜合監控系統的調度管理功能。改善與加強各子系統的反應與處理功能,能保障綜合監控系統的運行可靠性,高效性。
3.采用深度系統集成模式
深度系統集成模式是通過總結國內外在地鐵建設經驗的基礎上,繼承并吸收了頂層信息繼承模式的優點,從頂到底被集成子系統繼集成的一種繼承模式。深度系統集成模式的思想是將原來分層設置的多個系統作為一個綜合自動化系統進行招標、設計、實施與調試。這種集成模式下的綜合監控系統服務了車站的值班工作人員、各種設備的管理人員、中央調度人員[2]。深度集成系統模式下的綜合監控系統擴展了電子監控子系統、火災報警子系統、門禁子系統等多個部分,通過將分立監控系統上下位機結構作為整體來進行考慮,把原來分立系統的功能統一在綜合監控系統上完成;利用綜合監控系統的全線網絡實現控制層設備之間的訪問、通信、維護功能;滿足運營調度人員與管理人員的各種功能需求。該模式統一采用同種軟件集成平臺,加快了子系統間的傳輸速度,使數據的采集、數據的處理和數據的分析一次性完成,而不需要過多的操作與轉換,保證了系統的響應速度。具有一體化的設計思路、簡約的層次、一體化的軟件平臺使這種模式容易調試。深度系統集成模式的種種優勢有利于大規模的城市軌道交通建設。
4.綜合監控系統大聯調
綜合監控系統大聯調是在各個設備系統完成各自內部調試的基礎上進行接口功能與系統的性能測試,檢查軌道交通中各系統能否滿足協同運作的要求,是對整個綜合監控系統的檢驗過程[3]。對綜合監控系統大聯調,有助于了解系統中各設備的運作狀態,及時發現問題與故障,有利于完善整個綜合監控系統。通過系統聯調,運營人員、管理人員、維護人員、車站操作人員等技術水平將得到提高,為綜合監控系統的良好運行創造條件。聯調也可以檢驗制定的規則制度的運行情況,發現運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通過解決這些問題,逐步完善規章制度。通過綜合監控系統的大聯調作用,車站的設備效率將得到有效提高,因此,做好系統大聯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5.綜合監控系統性能與功能要求
5.1綜合監控系統的性能要求
5.1.1實時性要求
綜合監控系統的重要特征是實施實時遠程控制、遠程通信和快速控制。分層次的大型計算機監控的綜合監控系統,既能離散控制又能進行連續的復雜控制,要求遙控時間在2秒之內,返還信息時間也要求在2秒之內。這種為保障監控時的實時性,要求綜合監控系統具有較高的性能指標。目前惟有采用系統的深度集成才能保證這個性能指標。
5.1.2擴展性要求
考核綜合監控系統的網絡擴展能力,軟件平臺的擴展能力,各個關鍵設備的容量與擴展能力,軟件功能的開發、優化、增加工作站的數量等屬于綜合監控系統的擴展性要求。
5.1.3設備選型標準化要求
根據軌道交通環境,為達到防干擾、防潮、防震、防霉等性能,綜合監控系統中的設備、軟、硬件的使用效率需經相關部門鑒定,確認產品的可靠性才用于系統的運行。
5.2綜合監控系統的功能要求
綜合監控系統的中央監控系統主要實現各子系統的調度工作的全部功能,對各接口系統的信息、沿線環境、設備運行狀況、設備管理維護狀況、網絡運行管理、進行監控。車站級功能主要實現車站系統原有管理調度工作的全部功能,監控站內的環境、接口系統信息、設備運行狀況、乘客運行狀況,車站級數據分析與處理等。綜合監控系統要深入發揮聯動功能,創造更好的運營服務、乘客服務、維修管理環境。
6.結論
文章通過結合南寧軌道交通1號線地鐵綜合監控系統的結構、功能、集成模式實例分析,提出了軌道交通工程綜合監控系統采用兩級管理三級控制的分層分布式結構;同時對該監控系統采取深度系統集成模式,以及對綜合監控系統大聯調,有效地了解系統中各設備的運作狀態,及時發現問題與故障,利于完善整個綜合監控系統,為廣大群眾提供更好服務的地鐵綜合監控系統。
【參考文獻】
[1]楊國榮.西安地鐵2號線綜合監控系統集成設計[J].電子設計工程,2010,28(11):118-119.
今天市委、市政府在這里召開中心城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動員大會,目的就是要對中心城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進行再動員,大力推進綜合執法、聯創聯建和市民自治“三位一體”的城市創建工作,以實現創“國家生態園林城“的總目標。為開好這個動員大會,會前,楊市長主持召開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專題辦公會,研究解決有關問題,并對啟動綜合執法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宋書記也高度重視綜合執法工作,要示強力推進此項工作,這足以說明此項工作的重要性,也表明市委、市政府的態度是堅決的。今天的會,既是動員會,也是誓師會。剛才,定明常務副市長宣讀了《宜春市中心城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實施方案》,胡琳副市長就我市開展“啟動綜合執法、優化社區環境、迎新春佳節”活動及今年春季綠化工作兩個戰役作了工作部署,希望大家認真落實。袁州區政府、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等和位同志作了表態性發言,都講得不錯。希望會后大家能夠迅速形成合力,大力支持城管綜合執法,共同創建文明社區的新局面,按照楊市長專題研究綜合執法的會議精神,我在這里談幾點意見。一、把握時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開展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重要性必然性
目前,在全國許多大中城市相繼推選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顧名思義,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就是將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的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城市綠化、市政公用事業、房地產、環境保護、公安交通、文化市場、衛生、交通運輸、民政等方面的法律規章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處罰權,相對集中,實行統一執法。
我市實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主要取決于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實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是農運會后鞏固提高創“三城”成果的必然需要。兩年多來,為了迎接農運會,我們開展了迎農運、創“三城”工作,在同志們的共同努力下,去年,我們取得了省級文明城市、衛生城市和園林城市的稱號,宜春城區的面貌得到了大力改善,品味迅速提升,農運會期間得到全國各地朋友交口稱贊。那么,宜春城的面貌如休鞏固提升?這是廣大市民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新課題,也是市委、市政府必須回答的問題。對于這個問題,宋書記、楊市長在農運會之前就在思考,要求有關部門研究這個問題,并組織有關部門到全國其他城市進行了考察。那么,對外學習考察得出的答案是什么呢?一是加大城市執法的力度;二是提升市民自治的水平。根據全國其他城市的經驗,從我市實際出發,市委、市政府及時提出了5年要努力爭取實現“國家生態園林城”這個更市制創建目標。要實現這個目標,必須先要達到創建國家級的文明、衛生、園林城市這些標準,顯然不能維持原有的創建機制了,為此我們提出了“三位一體”的城市管理機制,也就是說,要形成“內外結合、法德并舉、三位一體、四級聯創”這么一個齊抓共管格局,確保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品位迅速提升,確保“國家生態園林城”這個總體目標的順利實現。其中,聯創聯建是動力,市民自治是基礎,綜合執法是保證。沒有綜合執法作保障,就不可能確保城市管理有序,不可能提升城市品位,也難以實現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的奮斗目標。因此,搞好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是我們如何鞏固提升創“三城”成果一個必然要求。
第二、實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是城市發展的必然要求。城市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載體。一個城市的管理水平體現了這個城市的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文明的程度。城市要發展,就必須加快推進城市化進程。在加快城市化的進程中,我們必須加大城市建設力度,尤其要加強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跟不上,城市化就是一句空話,城市發展也將會落空。城市的發展首先要表現為人氣旺盛,人氣不旺,沒有足夠的人群聚居在這里,怎么能成為城市?因此,必須要創造一個讓人民得以安居樂業的良好生活、居住環境。另外,城市的發展必須依托于經濟的發展,必須要推進工業化。沒有一個良好的投資、生產環境,招商引資時就沒有人愿意光顧。農運會之后,我們招商引資的形勢更好,主要還是因為 宜春的城市環境變美了,知名度更大了。過去別人說到宜春,不知道在哪里。現在問起新余在哪里?人家會說在宜春旁邊。通過農運會的強勢宣傳,宜春知名度確實提高了,但只有我們投資環境變好了,才有可能順利招商引資,才可能促使城市更好地發展。要營造一個良好的投資環境,要形成一個良好的人居環境,要構筑一個和諧的社會,靠什么?靠管理,尤其要靠城市管理。隨著城市迅速發展,城市管理不能再雜亂無章,必須走向依法治市、依法管理的軌道,走上規范化、法制化路子。如何走向規范化、法制化?推行城市綜合執法,就是一種有效舉措,也是城市發展的必然要求。
第三,實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是城市管理機制改革的必然選擇。原來城市管理的部門多,行政執法的部門也多,但往往由于部門多,反而容易造成執法效率低的現象。各相關部門有利的爭著辦、無利的都不干,“三個和尚沒水喝”。同時也容易出現重復執法、交叉執法和擾民執法,執法的成本也高,這些都是已往我們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弊端。針對這些弊端,國務院已經下發文件,要求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目前全國已有23個省79個市3個直轄市推進了綜合執法,實施了相對集中執法權的試點工作。我們正是順應這種改革大潮,走上了推行綜合執法這種新的改革之路。顯然,這種改革有利于加大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的力度,也有利于建立一個“精簡、統一、高效”的城市管理機制,更有利于維護群眾的利益,真正體現“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這是一項城市管理的改革,也是國務院要求地方大膽創試的一項工作,更是城市管理規范化的必然選擇。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這項工作,并進行了充分研究和論證。楊市長也特別關注這項改革,作出了深入思考。今天,他在百忙意趕到會上來,這也說明了他對綜合執法這項工作寄予很高的期望。因為它是一項實踐性工作,也是一個新鮮事物,而且只能做好,不能辦壞,這就要求我們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同時要有強烈的緊迫感與責任感,切實把這項工作做好抓實。
二、明確職責,相互配合,共同推進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
首先,要更新觀念,樹立大局意識。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是一個系統工程,尤其是一個新生事物,正處于改革試點過程之中,可以說是一種并不很成熟、很完善的城市管理機制。從全國來看,行政執法權相對集中的范圍各不相同,有“7 1”、“8 1”、“12 1”等多種模式。而我們推行的“17 1”模式,范圍更廣,也更科學,實施管理不夠,扎根基層,貼進現實,這在全國也是首創。當然,還需要不斷完善,這就要求我們給予足夠的關心支持,市委、市政府也應高度重視。楊市長明確指出城管綜合執法支隊成立后,在工作經費上財政必須給予絕對保證,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不能走以前的老路。我們過去執法一直強調“收支兩條線”,但是在全國相當多的地方沒有完全取消,都留了不少尾巴,至少有返還,只是返還比例越來越少。但是,這次綜合執法要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的規定,經費上由財政保證,這樣才有利于客觀、公正執法。當前,市委、市政府正在醞釀推進事業單位改革,而綜合執法支隊已經確定為今年重點保障單位,每年都要千多萬元經費支持,這在財力緊張的情況下,充分表明政府下了很大的決心。既然市政府在人力、物力和財力方面都給予了傾斜支持,我們就更應該珍惜這次改革成果,不僅可以我們的城市管理好,而且可能成為全國的典型。所以說我們各部門單位要從講政治大局的高度來認識綜合執法問題,支持關心綜合執法工作,無條件地服從綜合執法行為。被剝離綜合執法權的部門更要理解并主動地配合好這項工作,推行綜合執法之后,從職能部門轉移出來的只是執法權,分離出去只是執行工作,決不是不再讓你們管這個事情,相反,是要促使你們騰出更多的精力放在管理和審批等方面,想出更多的辦法來,努力把行政執法工作做得更好。做為袁州區政府和街道更應該要有主人翁的責任感,因為推行綜合執法,本身就是在幫袁州區和街道做工作。綜合執法的平臺在街道,對街道做發各項工作都是有利的,所以街道更應該為綜合執法支隊解決困難,多做落實工作,確保這支隊伍真正發揮作用。宣傳、新聞單位也應該加大綜合執法、聯創聯建的宣傳力度,營造一個濃厚的氣氛。楊市長提出要開展一個專題宣傳月活動,盡量把聲勢造大,做到家喻戶曉,讓市民明確我們在做什么,為什么要這么做,目的就是讓全體市民都參與這項工作,先自己做好,然后監督有關部門與其他人。城市管理就是市民為主體,社會參與,所以宣傳部門一定要及時跟進,努力把宣傳工作推上去,主動報道,積極組織。總而言之,要樹立大局觀念,全力以赴地支持好、配合好、服從好綜合執法這項工作的開展。
第一、要明確各自的職責權限。一是理順好市、區兩級的關系,從轉變政府職能入手,實行管理重心下移,完善兩級政府、三級管理,明確區和街道的職責,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袁州區要將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不折不扣地完成有關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工作任務。街道的主要精力要放在城市管理上,放在配合城市綜合執法的工作上,放在創建文明社區和引導市民自治上,理順條與塊的關系,做到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立足社區,強化城區。
撤地設市才短短5年時間,我們的工作重心還沒有完
全轉移到以城市為主上面來,但市委、市政府的思路很清晰,宋書記、楊市長多次強調要把市本級這個“心”做強做大,要求市直各部門務必把工作精力放在市本級,只對縣市工作起指導作用,堅決把“心”搞起來。除了市本級,袁州區政府和各街道要明確自己在“心”里的位置。外因是條件,內因是變化的依據,真正推動城市管理進步的力量還是在袁州區和街道,你們是主體,一定要站在主人翁主場上主動做好這個工作。目前市委、市政府、城管委、城市創建領導小組給區里提供了很多的便利條件,給予很大的外力支持,你們要很好借助這些外力,設法把內部因素提高增強。
第二,各個部門要理順職責,尤其是被剝離了全部或部分行政執法權的部門,必肌全力配合綜合執法工作。各部門不得重復行使已由城管綜合執法機關集中行使的行政處罰權,重復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一律無效。對于造成重大影響和嚴重后果的,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決不姑息手軟。
第三,要理順綜合執法與職能部門的關系,健全運行機制,做好工作銜接。首先,開展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后,有關職能部門的行政執法權全部或部分被調整給了城管綜合執法部門,這樣就可以促使職能部門有更多的精力和時間來研究如何加強管理的問題,龐大的綜合執法機構就是維護職能部門行政執法權的生力軍。原來幾個人、幾十個人,現在增至幾百人,行政執法只會搞得更好,在省里也肯定會有位置。原來沒辦法執的事,現在可以執行到位,其他地市還是分散執法,有些行政法規是無法執行到位的,僅僅靠這些人也是管不到位的,前腳執了法,后腳又來了。因此,推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不僅不會削弱職能部門的管理力度,還可以使之騰出更多的精力來思考和提出如何強化管理的策略。其次,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內強素質、外塑形象,樹立執法為民、執法利民的思想,加強隊伍建設,提高隊伍素質。執法隊員不僅要有較高的綜合素質,具備良好的法律、業務知識,還要有扎實的工作作風,同時要注重執法隊伍形象,要敢于得罪人。從我們糾風工作調查來看,往往執法任務多的單位,測評的時候排位就會往后靠,原因就在于管理的事多,得罪 的人肯定也多。當然,不能排除在執法過程中,確實有少數同志沒能做到公正、公平執法,以致影響不夠好,所以別人一想到這些,就會以偏概全,測評的時候就打叉。其實老黃牛似的無私奉獻的執法工作人員也很多,市民看到的只是壞印象。因此,新隊伍一開始就要注意形象,不要讓人家形成定型思維,先入為主,務必進一步強化文明執法與嚴格執法相結合意識,既要嚴管重罰,不為利益所驅,不為權勢所動,不為困難所卻,還要規范執法程序,從小事抓起,從平時抓起,打牢基礎,養成習慣,做到文明執法,徹底克服和消除各種不文明執法行為。對損害隊伍形象的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處理。同時,要抓好監督機制建設,把廉潔、文明執法當成綜合執法隊伍的生命線,不斷完善各項制度和監督機制,規范執法行為,使執法隊伍始終保持隊伍旺盛的生命力、較強的戰斗力,最終把隊伍建設成為一支“政治可靠、思想合格、業務精通、作風優良、紀律嚴明、形象良好”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隊伍。
三、全民動員、齊抓共管,切實把綜合執法、聯創聯建和市民自治有機結合起來
實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開展聯創聯建文明社區,實施市民自治,是城市創建工作的一個有機整體。20__年啟動的“迎農運、創三城”,歷時一年多,取得了顯著成效。指揮部、專項組、四片一區、路段單位的組織框架及“三級負責、三級監管”的運行機制得到了充分發揮,“政府組織,社會參與,市民為主”的創建原則也得到了較好體現。農運會結束了,我們推出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聯創聯建文明社區和市民自治“三位一體”城市創建工作運行機制,是一種承前啟后的強化城市管理的有效舉措,也是一個全新的運作機制,可以概括為“內外結合、德法并重、三位一體、四級聯創”十六個字。四級聯創具有兩層意思,市、區、鄉(鎮)、居委會四級聯創共建是一層意思,幫助、指導、督促、抓落實四項職能齊抓并行是另一層意思,幫助、指導、督促、抓落實四項職能齊抓并行是另一層意思,目的就是要既依靠市民為主的內力奮斗,又依靠外力幫助;既依靠法制管理,又要依靠市民自治,做到相互配合,形成“無隙化”管理城市,做大做強中心城區。今天我們在些召開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動員大會,正式啟動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同時,還要以此為契機,動員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掀起社區聯創聯建和市民自治的新,將城市管理與創建工作抓緊抓好抓出實效。
一是要把綜合執法與聯創聯建緊密結合起來。綜合執法、聯創聯建的平臺都是在街道和社區,工作的范圍與對象是相同的,內容也基本相同,所以綜合執法和聯創聯建應當有機結合起來,聯創聯建要依靠綜合執法的強制力,綜合執法要借助聯創聯建思想政治工作、組織協調的配合力。凡是要推到社區的戰役,都要由城管委辦與創建辦共同來抓,努力推向社區,真正把社區居民組織起來,動員起來,實現無隙化管理,上綜合執法順利推進,讓宜春城由內至外煥發出生機與活力,讓老百姓真正得到實惠。
二是要把綜合執法與市民自治緊密結合起來。城市綜合執法是他律性管理,市民自治屬自律性管理。要加強一個地方的管理,切實提高管理水平,必須堅持他律和自律有效結合,缺一不可,光有他律,沒有自律,你管不過來;光有自律,沒有他律,自律不會做好。城市管理就是自律和他律的結合。加強城市綜合執法的過程中,各個街道社區要抓好自治工作的建設,這也是個新鮮事物,形式可以多樣。我們靈泉、秀江街已經推出一些新的作法,并提出了“辛苦我一人,方便千百家”的口號。一些退休老黨員、老同志和下崗、低保人員在自愿、義務的情況下,自學組織起來參加巡邏隊,這對督促、檢查城市環境衛生,維護社會治安都起到了較大的促進作用,是我們綜合執法的有力補充和延伸。這種群眾自律性管理的形式還應該多樣化、活躍化,社區建設就是要靠群眾自律來支撐。應該看到,在三者關系中,市民自治是基礎,聯創聯建是動力,綜合執法是保證。綜合執法只有與市民自治真正結合起來,才能取得實效。
四、精心組織,狠抓落實,打好春節前后兩大戰役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關于2007年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要求,2007年,交通運輸部積極開展交通經濟體制改革工作,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穩步推進、港口引航管理體制改革基本完成、交通綜合執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取得初步成效,進一步理順了交通行業管理體制。
(一)農村公路養護管理體制改革穩步推進
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通知》要求,加大對各地制訂出臺改革實施方案的指導和督促檢查力度,對部分地區改革進展情況進行督查調研,組織召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推進會,對各地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進展情況,進行了三次全國通報。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制度建設和標準規范制定取得進展,起草了《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暫行辦法》和《農村公路養護技術指南》,2007年,各地交通部門加大了工作力度,29個省區市出臺了農村公路養護體制改革方案,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工作穩步推進,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二)港口引航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基本完成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中央直屬和雙重領導港口管理體制改革意見的通知》確定的引航管理體制改革實行“三年過渡期”等要求,2005年10月,交通運輸部下發了《關于我國港口引航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部署全國引航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要求按照“一個港口一個引航機構”的原則,將沿海港口的引航機構,從港口企業中分離出來,成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隸屬于所在地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引航管理體制改革的進展情況,交通部又下發了《關于加強港口引航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關于加強我國港口引航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指導和推動引航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2007年是引航管理體制改革的關鍵一年。交通部組織對上海等港口進行實地督察,落實引航體制改革方案。各地人民政府均相繼批準了港口引航管理體制改革方案。在交通部的有力推動和地方人民政府的積極支持下,各級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和港口企業高度重視,積極配合,大力推進。目前,除個別港口引航體制改革仍在推進過程中外,我國大部分港口引航管理體制改革基本完成,建立起了公平、公正、有序的引航秩序。在改革過程中,引航作業和港口生產不斷不亂,工作交接平穩有序,實現了改革前提出的“平穩、有序”的目標要求。到2007年底,我國共有43家引航機構(其中1家籌建),共擁有引航員1400多名,每年引領中外船舶達30萬艘次。港口引航管理體制改革的基本完成,增強了港口服務功能,完善了港口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提高了引航技術水平,促進了港口綜合競爭力的提高。
(三)交通綜合執法改革試點工作初見成效
近年來,交通部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編辦關于清理整頓行政執法隊伍實行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工作意見的通知》的要求,積極探索從體制上、源頭上改革和創新交通行政執法體制,認真推進交通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工作,試點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005年,重慶市交通委員會開始在全市交通領域實行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工作,將政策制定職能與監督處罰職能相對分開。2005年6月,重慶市在市級將路政、運政、港航、征費稽查、高速公路五個方面的交通監督處罰職能進行整合,成立交通行政執法總隊,下設直屬支隊、高速公路支隊、交通征費局三個機構。直屬支隊下設直屬大隊、水上大隊及主城九區各大隊共11個大隊,主要承擔原道路運輸管理局、公路局、港航管理局、交通征費稽查局和主城九區的交通監督處罰職能;高速公路支隊,主要承擔高速公路上的路政、運政、征費稽查和交通安全管理四個方面的監督處罰職能;交通征費局,主要承擔全市公路養路費的征收職能。主城九區以外的其他區縣(自治縣、市)將路政、運政、港航等三個方面的交通監督處罰職能進行整合,交由區縣(自治縣、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承擔。
廣東省于2005年就在全省交通領域實行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試點工作,2006年1月,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了《廣東省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方案》,確定了全省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指導思想、原則、主要內容和組織實施要求,2007年7月廣東省交通廳綜合行政執法局掛牌成立。另外,福建、北京、陜西、河南等省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也在不斷探索和穩步推進之中。福建省、陜西省交通廳制定了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方案。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成立相對比較早,發揮的作用也非常明顯。河南省交通廳在濟源市和孟州市抓了兩個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試點,取得了明顯成效,又制定了擴大試點方案。
試點過程中,交通部積極做好指導工作,及時總結試點經驗,鞏固試點成果,部領導親自參與調研,召開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座談會,及時掌握交通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工作運行情況,就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和基本要求進行深入探討。提出綜合執法工作要實現“六統一”(統一執法隊伍、統一政令政策、統一執法規范、統一處罰標準、統一隊伍管理、統一人員培訓),不斷完善機制,加大專項執法整治,加強隊伍建設力度,使交通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穩步推進。交通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工作取得了“五個更加”的明顯成效,即執法運行更加規范、執法監督更加到位、對外聯動更加緊密,執法模式更加便民、執法效果更加明顯。
1.綜合行政執法的體制優勢得以體現。
目前,全國大部分交通行政執法仍分路政、運政、征稽等多個執法門類,執法機構多、執法主體不統一、執法效能較低,并且存在多層執法、多頭執法、重復執法等情況。以重慶市為例,改革前僅主城九區就有交通執法機構31個,執法在崗人數超過1000人,改革后的綜合執法機構所有執法人員統一依照公務員管理,執法人員編制為380人,僅人頭經費就減少近70%,實現了一個機構(總隊)統一領導,從而有效避免了過去由于執法分散造成的重復檢查、重復處罰等情況,降低了行政執法成本,切實體現了交通行政執法行為的客觀、公平和公正,保護了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提高了執法工作效率。同時,由于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資金有財政資金作保障,嚴格實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制度,有利于杜絕交通“三亂”現象,加強了廉政建設。
2.交通綜合行政執法的運行機制優勢得到發揮。
綜合執法前,交通行政許可與監督處罰合為一體,客觀上造成了執法力量較弱,暴力抗法現象突出,執法嚴肅性、公正性受到質疑。綜合執法后,管理機構和執法機構之間能夠建立良好的協調運行機制,執法力量得到了有效整合,執法機構與行政許可機構之間既相互促進,又相互制約,充分保障了執法的公正性與合理性。以重慶市為例,實施綜合執法前,各執法機構執法力量分散,各自為陣,征費稽查執法在主城區只有30多人、運政執法只有100多人在行使稽查執法權,執法力度和執法面都十分有限。實施綜合執法后,重慶市執法總隊統一領導,集中各執法機構所有執法資源,著力解決交通執法的重點難點問題,執法力度大大加強。執法力度和執法面都得到了拓展,對挖掘規費費源、打擊非法運營、維護正常交通運輸市場秩序起到了保障作用,執法滿意度明顯提高。
3.交通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得到加強。
重慶市實行交通綜合執法后,交通行政執法隊伍統一由總隊一個機構依照公務員進行管理,解決了經費、編制和著裝問題,有利于執法隊伍建設的可持續性發展。他們依照公務員標準錄用執法人員,嚴把執法隊伍準入關,從而保證了隊伍的高起點、高素質。對執法隊伍按統一標準培訓,加強隊伍的正規化建設,建成了一支統一規范、整齊劃一的交通行政執法隊伍,樹立了交通執法隊伍的良好社會形象,同時加強培養執法隊伍的團隊合作精神,增強隊伍的集體榮譽感和政治責任感,全面提高了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
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試點工作的開展,探索了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機構統一、權責明確、運轉協調、保障有力的交通行政執法體制,使分散的執法力量得到了整合,有效解決了多頭執法、重復執法、執法擾民的問題。
二、2008年交通經濟體制改革動態
2008年交通部繼續深化交通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積極探索統一高效的高速公路管理體制,繼續完善收費公路發展政策,推進航道管理體制改革,加大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試點經驗推廣工作,著力解決影響交通事業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
(一)2007年交通部還組織開展了高速公路管理體制前期研究工作,在此基礎上,2008年交通部逐步探索建立產權明確、集中統一、依法監管的全國高速公路管理體制。
(二)繼續深化收費公路管理體制改革,完善收費公路發展政策,規范收費公路建設、運營、收費、轉讓行為,按照“調整結構、控制規模、統貸統還、撤并站點、降低收費、政府主導、嚴格監管”的思路,積極推進了東部地區二級公路收費站點撤并試點工作,控制其他地區二級公路收費站點數量。
(三)在交通部組織開展的航道管理體制前期研究工作基礎上,進一步探索界河航道管理新模式,并以此為切入點,推進我國的航道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四)繼續深化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試點工作。
1.在全國交通系統繼續推廣重慶、廣東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經驗。
摘 要: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繁榮和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全國各地相繼建成了數量眾多的大型城市綜合體,功能齊全,形式多樣,集多種消費功能于一體,特別是總建筑面積超過10萬m2的超大城市綜合體,具有總建筑面積大、建筑高度高、人員密集、建筑功能復雜、裝修材料和商品的可燃物多等特點,一旦發生火災后容易導致蔓延迅速、人員疏散困難、撲救難度及財產損失大等后果。通過分析其在防火分區、安全疏散、消防設施等方面具有不同于一般商業建筑的獨特性,提出采取更加嚴格的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進行設計和管理。
關鍵詞:城市綜合體 建筑防火 消防管理
中圖分類號:TU8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6)07(a)-0043-02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繁榮和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全國各地相繼建成了數量眾多的大型城市綜合體,這類建筑集餐飲、購物、娛樂、酒店、旅游、文化等消費功能于一體,同時容納“主力店”、主題娛樂休閑設施和室內商業街等多種商業業態。特別是總建筑面積大于10萬m2(含本數,不包括住宅和寫字樓部分的建筑面積)的超大城市綜合體也越來越多地呈現在國內二、三線城市。這些超大城市綜合體具有占地面積大、總體建筑面積大、建筑高度高、人員密集、建筑功能復雜、裝修材料和商品的可燃物多等特點,一旦發生火災后容易導致蔓延迅速、人員疏散困難、撲救難度及財產損失大等后果。近年來,全國各地的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城市建設的發展相比,在消防隊站、裝備建設等方面還遠遠滯后于城市擴張速度,普遍存在消防站點少、保護范圍過大、新型高效的滅火救援裝備不多等問題。超大城市綜合體一旦發生火災,利用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內部消防設施進行人員疏散和滅火救援,對最大程度減少火災危害顯得尤為重要。因此,應該結合全國各地的超大城市綜合體建設和發展的實際以及消防基礎設施情況,采取更加嚴格的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進行建筑防火設計和消防安全管理。
1 建筑防火設計方面
國家應該盡快出臺規范,在內容上應明確大型、超大型城市綜合體的標準,如建筑規模,超大型的總建筑面積在10萬m2以上(含本數,不包括住宅和寫字樓部分的建筑面積),大型城市綜合體的建議定義在3萬~10萬m2,針對其防火分區、安全疏散、消防設施等方面與一般商業建筑的特殊性,采取嚴格的建筑防火設計。目前,重慶市出臺了《大型商業建筑設計防火規范》(DBJ 50-054-2013),河南省出臺了《大型商業建筑設計防火規范》(DBJ 41/T085-2008),江蘇省出臺了《商業建筑設計防火規范》(DGJ 32/J67-2008),這些規范均是在國標《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的基礎上,對商業建筑,特別是大型商業建筑的防火設計提出了更高要求,對部分內容做了進一步強調和細化,對大型商業建筑防火設計所采取的措施針對性更強。具體的有以下幾條建議。
(1)嚴格控制設置“亞安全區”。所謂亞安全區就是當火災來臨時,人員暫時疏散到這里是安全的。其成立的條件是將中庭或步行街周圍的店鋪處理成一個個獨立的防火單元,用防火隔斷與周圍隔離,店鋪內增加火災報警、自動滅火和機械排煙措施,嚴格控制步行街公共空間不放置任何固定可燃物,步行街的走道上空設有防排煙措施等,基于這些條件,“亞安全區”才是安全的,但是類似中庭之類的亞安全區在商業實際運營中基本無法做到,中庭區域經常用于商品展示、模特表演等各種展覽活動,在“亞安全區”走道上設置可燃材料制作的休息座椅、裝飾物及各家商鋪的廣告、展示區的現象比比皆是。這樣的做法完全違背了設置“亞安全區”的初衷。
(2)嚴格防火分隔措施。嚴禁使用側向或水平封閉式及折疊提升式防火卷簾,防火卷簾應當具備在火災時靠自重下降自動封閉開口的功能。控制“防火玻璃加側噴”作為中庭、有頂步行街防火分隔型式的面積。為了在大空間內營造較好的視覺效果,工程實例中中庭、步行街兩側的店鋪常常不采用防火墻、防火卷簾等分隔措施,而采用“防火玻璃加側噴”的新型防火分隔形式。對這種防火分隔型式的效果,有待進一步驗證,建議再對其使用面積做一定的限制。建筑外墻設置外裝飾面或幕墻時,其空腔部位應在每層樓板處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如果室內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建筑外墻上下層開口之間仍應設置高度不小于1.2 m的實體墻。
(3)嚴格安全疏散。設置在超大城市綜合體內的電影院,如設置在4層及4層以上,且設有巨幕影廳時,影院區域應設置不少于兩部獨立的疏散樓梯,其中一部應靠近巨幕影廳布置,獨立疏散樓梯至少有一部應直通屋面。對有頂商業步行街兩側的主力店應設置獨立的疏散設施,不允許借用連通步行街的開口。設置在超大城市綜合體內的兒童活動場所,應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對于超大城市綜合體中營業時間不同步的功能區,盡量避免借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應要求有不少于一半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獨立設置。因為綜合體內多同時設有商場、影院、KTV等場所,商場正常營業時能夠通過借用或共用確保其至少有兩個安全出口。但由于營業結束時間不同,設置在商場樓上的影院、KTV等娛樂場所與商場借用、共用的出口無法使用,一旦發生火災,人員疏散就成了大問題。
2 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1)嚴格執行消防行政許可流程。建筑消防設計及建筑內部裝修工程的行政許可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道防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超大城市綜合體屬于人員密集場所,應按規定取得消防設計審核、驗收、消防安全檢查等行政許可手續。消防機構應嚴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監督檢查,嚴格專家評審范圍,嚴禁超范圍運用專家評審規避國家標準規定。要特別加強對超大城市綜合體室內裝修工程的消防審批,因為超大城市綜合體內商鋪眾多,在業主二次裝修過程中,極容易出現新的問題,比如大量使用可燃材料裝修,擅自更改消防設施和防火分隔等,如不及時加強管理,將會給消防安全埋下了極大的隱患。裝修工程的消防設計除應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要求外,還應符合原有特殊消防設計及相關針對性技術措施要求。在驗收階段,要仔細核查是否按圖施工,是否嚴格落實專家評審意見,確保將審核階段的意見落到實處。在消防安全檢查階段,要仔細核查單位是否嚴格按照要求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應急預案,要重點考量單位的自我管理水平和員工的自防自救能力。
(2)熱情服務,關口前移。超大城市綜合體在城市中地位獨特,通常都是省市重點項目,飽受各級領導關注,同時因體量大,功能復雜,一般對現行規范有所突破。消防機構應從超大城市綜合體立項、選址階段就積極提前介入,提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議和措施,充分考慮建筑防火、消防設施以及滅火救援等消防安全綜合因素。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在規劃建設初期合理確定超大城市綜合體的布局、體量、功能,配套建設市政消火栓、消防車道等基礎設施。在方案規劃、初步設計階段,對提出的“亞安全區”的概念,在商業實際運營中無法做到的,應及時否定該設計方案。特別是如電影院等錯時營業的場所、兒童活動場所應要求設置獨立的疏散樓梯;餐飲場所防火分區面積不應按普通商業控制,餐飲燃氣管道布置是否可行;商業店鋪的分隔是否合理;室外步行街是否存在加蓋的可能。以上對建設單位來說可能涉及重大修改的應提前提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也更好地體現了消防機構的熱情服務。
(3)嚴格單位日常消防管理。超大型城市綜合體屬于火災高危單位,應嚴格執行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除每年按要求對本單位消防安全情況進行一次自我評估外,還應當每年委托具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開展評估。超大城市綜合體的產權單位、委托管理單位以及各經營主體、使用單位要分別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超大城市綜合體的產權單位或委托管理單位要牽頭建立統一的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每月定期召開消防工作例會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原則上應由該消防組織統一管理。超大城市綜合體應嚴格落實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建立完善戶籍化檔案,全面如實錄入單位基本信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職責等基本情況和日常消防工作情況,定期報告備案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職、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消防安全自我評估情況。要廣泛利用多種形式開展消防宣傳,做好消防安全“三提示”。 超大城市綜合體應當提高微型消防站建設標準和要求,設置滿足需要的專(兼)職消防隊員,按標準配備裝備器材,組織開展經常性實戰訓練,主動聯系轄區消防中隊開展業務強化訓練。對于總建筑面積大于20萬m2的超大城市綜合體應設置小型消防站,配備專職消防員不少于12人。
(4)加大消防監督執法力度。消防機構要依法履行消防監督管理職責,采取全面檢查與局部檢查、監督執法與技術服務相結合等方式,加強對超大城市綜合體的監督抽查,要加大監督檢查頻次,每季度至少抽查一次。監督員要對性能化設計和專家評審內容了解掌握,監督檢查時作為重點檢查內容。要嚴格控制各功能區使用性質的變更,特別是對新改做娛樂場所、幼兒用房、兒童游樂廳、老年人公寓、多功能廳等有特殊樓層限制的更要嚴格把關。要針對超大城市綜合體中部分場所運營時間不同步的特點,加大錯時檢查力度,確保各時段的安全出口數量和寬度均滿足要求。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下達法律文書督促整改,并依法實施處罰。
(5)通過運用法律手段加強管理。建議將對超大城市綜合體的消防管理要求納入消防法律法規的修改內容,使之上升到法律層面,特別是應將未按要求購置火災公共責任保險、未按要求進行消防安全評估,未按要求建設微型(小型)消防站等內容納入“法律責任”章節,制定相應的處罰條款,從而真正實現運用更加嚴格的消防法規加強對超大城市綜合體的消防安全管理。
參考文獻
[1] GB50016-201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