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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擔保貸款檔案是創業貸款擔保中心和客戶間債權、債務關系的憑證,記載了創業貸款從申請到考核然后到發放直至還款的各個環節,是責任劃分和認定的依據,也是保全創業貸款擔保中心的重要法律依據。創業貸款檔案管理是指對創業貸款工作相關的檔案收集、整理、歸檔、裝訂,繼而進行移交、保管、統計、利用和銷毀等一系列工作的過程。做好創業貸款檔案管理是創業貸款工作的基礎和前提,是創業貸款工作規范化的必然要求,也是規避貸款風險的有力保障。
1.創業貸款檔案分類
按照其性質,創業貸款檔案可以分為:文書檔案和業務檔案兩部分。創業貸款中的文書檔案是指國家、省、市出臺的關于創業貸款的政策、文件等以及工作過程中形成的申請、答復文件等,包括創業貸款的實施辦法、貼息的管理辦法、擔保基金管理辦法等等,這些檔案構成了創業貸款工作的基本依據。業務檔案是指在具體工作業務發生過程中形成的檔案,包括申請資料、考察表、回訪記錄、貼息資料、材料交接單和審批表以及各種報表等。申請資料又包含申請人的申請表、證件復印件、身份證明材料以及擔保人的證件復印件等。
按照流程分,創業貸款可以分為貸款前檔案、考察審批檔案、貸后管理檔案、貼息檔案等。貸款前檔案主要包括申請資料、資格審查資料、征信查詢結果等。考察審批檔案主要包括考察表、考察照片、貸款借據、貸款合同、擔保合同等。貸后管理檔案主要包括:貸后檢查表、催收記錄等。貼息檔案主要包括銀行出具的結清證明、利息清單、銀行卡復印件和貼息申請登記表等。
按照業務類別分,創業貸款可以分為個人貸款檔案、企業貸款檔案、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貸款檔案。
從檔案的載體上劃分,創業貸款可以分為紙質檔案、電子檔案和影像檔案。在具體工作實務中,創業擔保貸款檔案往往采取三種檔案形式并存,或者以其中一種或兩種形態存在。其中,紙質的檔案是基礎。因為紙質檔案具有原始性,最具法律效力,所以分類、整理和保存紙質的檔案是創業貸款檔案管理的重點。
2.創業貸款檔案的管理
創業貸款業務流程各個崗位均會形成個人貸款檔案資料,由于個人貸款業務量大,因此其檔案整理、歸檔工作量很大。做好個貸檔案工作,需要做好以下幾點:
2.1規范貸款材料
所有紙質材料要求統一紙張、格式和擺放順序。所有紙質檔案都需要用A4紙,填表必須用黑色鋼筆或者中性筆填寫。比如,在實際工作中,比較合理的申請檔案的排列順序依次是:申請表、反擔保人承諾書、反擔保人工資收入證明、反擔保人結婚證復印件、反擔保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反擔保人戶口簿復印件、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人結婚證復印件、申請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申請人雙方戶口簿復印件、經營場地租賃合同或者自有房產證明。
2.2規范歸檔程序
要想做好貸款檔案管理,就必須嚴格按照整理檔案的順序和規范進行整理。按照貸款流程,每個流程產生的檔案及時歸檔。這樣才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創業貸款的業務流程是:貸款受理―貸前調查―貸款審批―貸款發放―貸后管理―貸款貼息。
申請受理時產生的檔案就是申請檔案,申請檔案按照一定的順序排放整理后,以后各流程中產生的檔案都要以此為基礎。貸前調查時產生的檔案,主要就是貸款調查表和調查照片,?包括資格審查的結果、征信查詢結果等。貸款調查通過之后,就到了審批環節,審批是根據所提交的材料、調查情況和征信情況對該筆貸款風險進行專業判斷,從而給出通過或不通過的審批意見。形成的檔案主要是審批表。審批通過的貸款,需要和申請人簽訂貸款合同以及擔保合同等。貸后管理檔案主要是貸后檢查的過程中形成的。貼息檔案是在申請人貸款結清之后,貸款貼息申請時產生的。由于每一筆業務從申請到貼息這樣的一個完整的周期會超過一年,所以在實際業務工作中會以年度為單位,將每年度中產生的申請檔案和審批檔案一起整理,貸后管理檔案和貼息檔案單獨歸檔。
2.3完善信息系統,進行數字化管理
現在創業貸款業務大部分實現了系統管理,從受理到考察、審批、貸款發放、還款和貼息都從系統內進行操作。系統操作的優點就是貸款流程中的大部分信息都可以體現,解決了紙質檔案管理中標準不統一、不結束所有流程無法歸檔的問題,而且查閱方便快捷,提高了檔案管理的效率。在信息系統中管理檔案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一是輸入檔案信息要準確、規范。由于創業貸款的受理一般在鎮、街道的人社所,基層的業務受理人員多且不固定,標準不一致就會導致檔案信息的準確性有偏差,所以要制定統一規范的錄入標準。二是輸入檔案信息要及時。每一筆業務發生的每一個進展都要在系統內體現出來,如果輸入不及時,不僅會導致下一個流程無法繼續進行,而且會導致檔案的缺失。三是輸入的檔案信息要全面。盡可能地把檔案信息通過文件掃描、數碼成像等形式把紙質檔案進行數字化錄入存儲,同時把照片及視頻等考察影像一并納入數字化管理范圍,建立規范、完整的檔案數據庫。
2.4創業貸款檔案的移交
創業貸款的業務檔案長期存放在業務部門弊端很多,一是業務部門人員不熟悉檔案管理政策和規章制度,業務檔案管理不規范;二是保管不集中,庫房安全存在隱患。因此創業貸款的業務檔案應該定期向單位負責檔案管理的科室進行檔案移交。
2.5創業貸款檔案的保密和查閱
貸款業務檔案記錄著重要申請人及擔保人的個人信息和商業機密。業務檔案中包含個人的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資產情況、家庭成員等信息。對于企業客戶而言,業務檔案包括了公司的資產、負債、經營、上下游客戶等重要商業機密。所以創業小額貸款擔保中心檔案資料的查閱、借用必須按照程序辦理,并詳細記錄,相關人員必須簽字確認。檔案借閱人為創業貸款擔保中心從業人員的,需貸款擔保中心負責人審批并報分管負責人簽批;檔案的借閱人為創業貸款擔保中心以外的人員,需要持相關證明文件,經擔保中心審批并報負責人簽批后,由相關工作人員陪同借閱。檔案借閱人員應嚴格保守個人信用檔案所涉及的商業秘密,不得對外泄露。不得隨意添加、涂改、勾畫,也不得折疊、污損、撕毀、裁剪、拆散、更換檔案里的材料。如檔案內容有遺失,借閱人應寫出書面報告,并負相關法律責任,擔保中心必須采取補救措施。
2.6創業貸款檔案的保管期限
創業擔保貸款的檔案保管期限沒有明確的文件規定。只能參照《機關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文書保管期限規定》將檔案保管期限定為永久和定期兩種,定期又分為10年、30年。因此,在實際業務工作中,將創業貸款檔案中的文書檔案部分,保管期限定?欏?30年”或者“永久”。由于業務檔案的主要作用一是上級或者審計部門檢查時用,二是發生糾紛、訴訟時的依據,并不經常使用。所以一般來說業務檔案的保管期限為10年。當業務檔案已超過規定保管年限,可以由檔案管理人員填寫檔案銷毀清單,擔保機構負責人報分管領導批準后,由檔案管理部門監銷,貸款檔案未經批準不得銷毀。
3.完善創業貸款管理的合理化建議
3.1健全制度,規范程序,實現創業貸款業務檔案管理標準化
可以根據《檔案法》《保密法》等法規政策,健全創業貸款業務檔案的制度,在實際工作中,根據工作經驗,制定可行的工作標準和檔案的分類大綱、保存期限,做到有據可依、有章可循。
3.2加強貸款檔案的設施建設
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專門配備檔案室、檔案柜、滅火器、溫濕度計等設備。由于在辦理過程中出現大量的紙質證明材料和證件的復印件,需要存檔備查的資料,受環境限制,保存不當就會流失。采用圖像掃描的方式,將紙質檔案轉變成數字檔案,存入系統或者制作電子檢索目錄,用光盤備份數據,形成電子檔案。如果條件不允許,要及時將創業貸款的檔案移交到有資質的檔案管理部門,以確保檔案的安全。
3.3加強對創業貸款業務檔案管理人員的培訓
由于工作人員數量有限,創業貸款擔保中心不可能配備專職的檔案管理員,單位專職的檔案管理人員又不熟悉業務檔案,所以創業貸款中心就要分工明確,負責檔案管理的人員必須掌握一定的檔案管理知識,具備檔案管理的能力。同時,要積極與當地的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聯系,參加檔案管理的培訓,使創業貸款擔保中心檔案管理人員能熟練掌握業務檔案管理的辦法,及時學習新的檔案管理技術。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貸款擔保資金(以下簡稱擔保資金)管理,保障擔保資金運營安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擔保資金,是指市人民政府和有關企業出資形成的,專門用于為本市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下同)提供貸款擔保的基本金。
擔保資金分為中小企業擔保資金、高新技術企業擔保資金、個體私營企業擔保資金、對口幫扶擔保資金等項。
第三條 擔保資金管理遵循市場機制運作、政府監督引導的原則。
第四條 以擔保資金提供的擔保貸款總額不得超過擔保資金總額的5倍。
第二章 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 由市財政局、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市企業發展投資公司和擔保資金出資企業以及政府其他有關主管部門派員參加,分別成立各項擔保資金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監管會)。各監管會主任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其組織形式和議事規則等由監管會章程規定。
第六條 監管會在其監管資金范圍內履行下列職責:
(一)根據本辦法制定有關擔保資金管理具體制度;
(二)審議批準擔保中心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報告;
(三)審議批準擔保中心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方案;
(四)審議批準擔保中心利潤分配和彌補虧損方案;
(五)審議批準擔保資金增資或補資方案;
(六)審議批準有關擔保項目;
(七)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七條 各項擔保資金由其監管會委托市擔保中心具體管理運營。擔保中心應當依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八條 擔保中心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照有關規定向監管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監管會有關決議;
(三)具體實施信用擔保,出具相關擔保文件;
(四)提請監管會審議增資或補資等方案;
(五)負責擔保資金的財務分類核算;
(六)監管會規定的其他職責。
擔保中心以擔保資金提供擔保,應當依照擔保法的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章 擔保條件
第九條 企業具備下列條件的,擔保中心可以以擔保資金提供擔保:
(一)經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
(二)合法經營,資信良好;
(三)經營管理水平和產品技術含量較高,經濟效益和發展前景較好;
(四)資產負債比例合理,有連續的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
(五)能夠依法提供反擔保;
(六)其他條件。
第十條 企業向擔保中心提供反擔保的,除應當符合擔保法的有關規定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抵押物或質物是能夠依法轉讓變現的財產;
(二)抵押物或質物已委托評估機構評估。
第十一條 對擔保資金出資企業,符合條件的可以優先提供擔保。
第十二條 對申請提供的擔保資金額在200萬元以下、擔保期限在9個月以內的,并且貸款資金用作項目流動資金的,可以優先提供擔保。
第十三條 以擔保資金提供擔保,原則上對同一項目提供的擔保資金額不得超過500萬元,擔保期限不得超過1年。對擔保資金額超過500萬元或擔保期限超過1年的,擔保中心應當報監管會審批。
第四章 擔保程序
第十四條 以擔保資金提供擔保,由擔保中心與貸款銀行根據受保企業資信、擔保資金額等情況協商確定為全額擔保或非全額擔保。
第十五條 符合條件的企業須經有關監管會指定的部門推薦后,方可向擔保中心提出擔保申請。
第十六條 向市擔保中心提出擔保申請,應當同時提交下列資料:
(一)本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本企業公章);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經會計(審計)師事務所驗證的上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個體工商戶除外;
(四)提供反擔保的有關證明;
(五)本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簡歷;
(六)其它有關資料。
擔保中心應當對擔保申請進行審查,并在10日內作出是否提供擔保的決定。
第十七條 擔保中心決定提供擔保的,當事人應當依照擔保法的有關規定簽訂有關擔保合同和反擔保合同。有關合同生效后,擔保中心應當及時將有關資料(復印件)送市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 以擔保資金提供擔保所獲取的貸款,應當專項用于申請貸款項目。
第十九條 擔保期間,擔保中心應當對被擔保企業的經營情況跟蹤調查。對發現被擔保企業違反合同約定使用貸款,有可能造成資金損失的,擔保中心應當及時與貸款銀行協商,采取有關預防措施。
第二十條 貸款銀行應當按照有關金融管理規定,加強對信貸資金的監管。
第五章 資金運作
第二十一條 擔保資金運作應當維護各方出資人的利益,遵循有關法規政策和市場經濟規律,堅持安全為主、分別核算、定向使用、監督透明、保值增值的原則。
第二十二條 企業出資投入擔保資金,需經監管會審議批準。
第二十三條 擔保中心可以依照合同約定將提供擔保的資金存入貸款銀行,作為代償風險準備金。
對貸款銀行要求擔保中心履行代償義務的,擔保中心應當進行調查核實;屬應當履行代償義務的,從代償風險準備金本息中支付。
第二十四條 擔保中心履行代償義務后,應當依照反擔保合同依法追償。追回的資金應當彌補擔保資金。
第二十五條 有關擔保合同生效后,擔保中心應當從擔保資金中,提取規定比例的資金作為壞帳準備金,用于核銷壞帳;壞帳準備金累計余額達到規定比例的,應當停止提取或相應降低提取比率。
對擔保責任無代償解除的,應當按照規定比例將壞帳準備金返入擔保資金。
第二十六條 提供擔保的資金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確定為壞帳:
(一)被擔保企業破產清償后仍無法償還的;
(二)經司法執行程序后仍無法收回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核銷壞帳應當由擔保中心向監管會書面報告,經監管會審核同意后,方可用壞帳準備金核銷。
第二十七條 擔保中心以擔保資金提供擔保,可以向被擔保企業收取擔保費。擔保費收取額按照提供擔保的資金額與擔保費率的乘積計算。
擔保期限在1年以內的,擔保費率為0.5-1%,其中,被擔保企業屬擔保資金出資企業的,擔保費率可以為0.3-0.8%。擔保期限在1年以上的,擔保費率可以適當提高。
監管會可以根據擔保資金風險備付能力調整有關擔保費率。
第二十八條 擔保費收入除用于擔保機構正常業務支出外,剩余部分應當作為擔保風險備付金。
第二十九條 擔保中心應當實施擔保資金運營核算制度,每年一季度向監管會報告財務工作情況,并提出擔保資金盈余分配或虧損處置方案。
第三十條 擔保資金在保證用于提供擔保的情況下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購買國債。以擔保資金購買國債的應當經有關監管會批準。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挪用擔保資金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 擔保中心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為他人提供擔保的,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 國家工作人員在擔保資金管理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收受賄賂的,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貫徹落實《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進一步促進個人住房消費,推進個人住房擔保委托貸款(以下簡稱個人貸款)工作,現就個人貸款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取消《關于實施〈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個人住房擔保委托貸款辦法〉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97)京房資中心字第051號〕第四款“個人貸款不能用于別墅等高檔住宅”規定。
二、《關于實施〈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個人住房擔保委托貸款辦法〉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97)京房資中心字第051號〕第六款修改為:借款人月均還款額一般不超過其家庭月收入的70%,且三口之家每月至少保留800元生活費。
三、自本通知下發之日,各分中心和各直屬歸集部門(以下簡稱分中心)須一律執行市中心有關個人貸款規定,此前自行制定的與市中心有關規定相抵觸的,即行廢止。
四、分中心接到個人貸款申請,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完成有關手續;分中心辦理個人貸款有困難,可轉至歸集部或歸集二部辦理;分中心不得拖延發放或拒絕辦理有關手續。
五、分中心不得拒絕發放30年(含)以內任何期限檔次的個人貸款。
六、分中心轉至歸集部或歸集二部辦理個人貸款,按相應額度,核減分中心明年個人貸款計劃指標。有特殊原因,并報市中心批準的,可酌情核減。
七、分中心違反本通知第四款或第五款,市中心在接到借款人投訴且查明情況屬實后,扣減分中心明年業務經費指標。有特殊原因,并報市中心批準的,可免予扣減。扣減業務經費的標準,另行規定。
關鍵詞:下崗失業;再就業;小額擔保貸款
一、引言
就業是民生之本、安國之策,促進就業是老百姓安居樂業的根本前提,是宏觀經濟政策的重要目標之一。就業再就業問題能不能得到及時有效解決,直接關系經濟的發展、社會的穩定和改革開放的全局。
在本世紀初最突出、最緊迫、最需要解決的是下崗失業人員的再就業問題。下崗失業人員往往生活困難,他們上有老下有小,家庭負擔重,僅靠領取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或“低保”補差維持生活,成為城鎮中最為困難的群體,必須采取更加積極有效的扶持政策,幫助他們盡快實現再就業,靠勞動收入的提高從根本上擺脫生活上的困境。
2002年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國家經貿委、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下發了《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明確了擔保貸款的申請條件、程序、額度、期限、擔保及貼息等具體內容,為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提供資金支持。
二、貴陽市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小額擔保貸款現狀
貴陽市于2002年成立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并于2003年6月24日制定并下發了《貴陽市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實施辦法》,并于同年7月正式辦理業務。組合式擔保貸款的操作模式,在2004年底得到了中央再就業工作考察組的充分肯定并擬在全國推廣。貴州省省長石秀詩于2005年3月20日就貴陽市的小額擔保貸款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對貴陽市的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給予了肯定。貴陽市小額貸款擔保主要在通過以下幾方面開展、推進小額擔保貸款工作:
1.健全擔保機構和組織領導體系,有力保障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推進
2003年啟動之初,貴陽市成立了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主要負責經辦市本級業務,并指導各區(市、縣)小額擔保貸款工作。同時成立了由市勞動保障局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副局長、財政局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就業部門等組成的貴陽市小額擔保貸款監管領導小組,2009年根據工作需要又增加了監察和審計部門領導參與領導小組,全面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明確了工作目標、任務、措施、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全面規劃、統籌安排、統一部署,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初步形成了“黨政領導、部門配合、社會參與、職責明確、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為我市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在市監管領導小組工作聯席會議機制下,各區(市、縣)根據市的統一安排,分別成立了小額擔保貸款監管領導小組,并結合各自特點制定具體實施意見或工作方案,整體推進小額擔保貸款工作。
2.政策體系逐步完善,優化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環境
2003年,貴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根據《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銀發[2002]394號)精神下發了《貴陽市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實施辦法》(筑勞發〔2003〕18號),重點強調申請小貸的對象、條件及用途、申請小貸的程序、催收及管理;2005年又以監管領導小組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的意見》,除了貸款額度提高外,為了解決更多的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創新地實施了組合式小額擔保貸款,組合式擔保貸款的申請人是扶持人員,貸款使用人是企業。這項政策實施,極大地鼓勵了企業安置吸納下崗失業人員。2009年以來,為促進小額擔保貸款業務健康發展,為了建立小額擔保貸款的長效機制,在政策制定上,強調綜合配套政策的實施,享受小額擔保貸款的人員還能享受培訓、社會保險補貼、公益崗位補貼等多項就業優惠政策;2010年又根據筑府發[2010]3號和貴銀發[2010]4號文件要求,由省人行、市人社局、財政局、審計局、監察局聯合下發了《貴陽市小額擔保貸款實施細則》(筑人社發[2010]3號)。除按政策規定外,增加了小額擔保貸款獎勵補助機制和呆壞賬核銷機制,充分調動了經辦機構和承貸金融機構開展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的積極性。
3.健全小額擔保貸款服務體系,著力搞好服務
貴陽市加快推進全市小額擔保貸款服務體系建設,加大服務力度,不斷提高創業服務質量和效率。依托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建立小額擔保貸款服務窗口,開展對創業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指導服務,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服務功能,提高小額擔保貸款服務效率。為創業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提供政策咨詢、創業指導、方案設計、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建立小額擔保貸款信息、政策平臺,為創業者提供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支持。
(1)加強小額擔保貸款培訓,著力提高經辦能力
為了貫徹落實好小額擔保貸款在我市促進就業創業工作中的作用,加強基礎工作管理,提高全市小額擔保貸款的經辦能力,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每年均對全市就業服務機構、擔保機構、經辦銀行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主要是《擔保法》、《合同法》及相關法規、政策、程序、基礎臺帳、業務工作操作流程及擔保基金的管理等等,同時還參與SYB等創業培訓模式,使廣大創業者不僅想創業、敢創業,還能創業、會創業。使小額擔保貸款培訓到了針對性和實用性,不斷提高各基層經辦人員的業務能力,又與創業培訓相結合。
(2)強化政策宣傳,擴大小額擔保貸款影響
為擴大小額擔保貸款工作影響,讓更多就業扶持對象了解小額外負擔擔保貸款相關政策,鼓勵創業,市人社局、小貸中心結合就業政策,加強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的宣傳報道工作。一是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做到報刊有文、電視有影、電臺有聲,長期宣傳不間斷,階段宣傳有重點;二是充分發揮現代傳媒的作用,利用政府網站、貴陽勞動保障網站、貴陽勞動保障12333電話咨詢平臺等宣傳小額擔保貸款政策;三是充分發揮基層勞動保障工作平臺的作用,利用社區和村勞動保障工作服務站工作人員,深入居民家中,上門宣傳,發放宣傳資料,做到家喻戶曉;四是充分發揮傳統宣傳形式的作用,比如制作宣傳橫幅,印制宣傳廣告畫,編印宣傳小冊子等等;對小額擔保貸款工作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4.存在的問題
從目前貴陽市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小額擔保貸款發展現狀來看,還存在一些問題:首先,全市各級經辦機構未形成統一的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機制,且發展不平衡;其次,思想認識不到位影響工作開展;最后,經辦能力嚴重不足制約工作發展。
三、改善貴陽市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小額擔保貸款的對策建議
1.從民生的高度認識小額擔保貸款
就業是民生之本。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是我國實施積極就業政策鼓勵勞動者實現就業的重要途徑,而解決創業資金需求問題是創業者實現創業過程中面臨的主要困難。小額擔保貸款是支持創業取得成功的關鍵因素,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是其他就業政策不能替代的作用,一是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是所有就業政策中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政策,帶動的就業效果明顯,以貴陽市為例,扶持一個創業項目,平均可帶動4個人就業,如果是就業扶持對象每年領取公益性崗位補貼就達4萬元,二是拉動民間資金的投入,擴大了內需,促進了地方經濟的發展,貴陽市2009年發放小額擔保貸款5500萬元,當年GDP至少增加10億元,三是當年爭取了中央財政貼息近300萬元。因此各地要從民生和拉動地方經濟發展的高度認識小額擔保貸款的重要性。
2.切實加強擔保機構和領導小組的建設和管理
我市的小額擔保貸款之所以取得一定的成績,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市級擔保機構設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保持持續健康發展,急需統一規范管理全市小額貸款擔保機構,《貴陽市小額擔保貸款實施細則》要求各區縣必須成立獨立的擔保機構的領導小組。建議各區縣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牽頭,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整合現有擔保機構,使之達到持續健康發展,以推動本地區的小額擔保貸款工作。
3.加大勞動密集企業的扶持力度
按照《貴陽市小額擔保貸款實施細則》規定,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小額擔保貸款超過200萬元以上的按實際招用人數人均5萬元的額度予以確認,對超過比例多招作符合就業扶持對象的人員有了一定的鼓勵,但利息上浮3個百分點未實施,沒有調動經辦銀行的積極性,同時,由于地方財政困難,財政貼息最高額度在200萬元以內的50%的貼息,對勞動密集型企業貸款的支持力度較小,建議提高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貼息祝額度的貼息比例,鼓勵和發揮勞動密集型企業吸納更多的就業扶持對象的作用。
4.創新貸款的發放機制,實現科學發展
根據省外學習經驗,建議我市實行小額擔保貸款“批發直貸”模式,即由擔保機構作為經辦銀行的助貸機構統一申報材料,經辦銀行按照存入擔保基金的5倍規模內審批項目,通過后由經辦銀行直接發給創業者,經辦銀行負責貸后管理、統一回收和歸還貸款。一方面調動了經辦銀行的積極性,另一方面降低擔保風險,金融服務更加完善。
5.加快創建信用社區工作,全面推進“信用社區+小額擔保貸款+創業培訓”的聯動機制
實踐證明,“信用社區+小額擔保貸款+創業培訓”的聯動機制,是小額擔保貸款能長期健康發展的保證,建議在貴陽市加快信用社區建設,一是盡快出臺貴陽市信用社區實施辦法,明確信用社區創建的條件及有關部門的職責,使信用社區創建工作有章可循,操作規范,二是將小額擔保貸款各項任務分解到社區,納入目標考核體系,實行量化考核,動態管理,獎懲到位,充分調動社區小額擔保貸款的積極性。
6.積極推動創業者協會建設
建設以行業為依托的創業者協會,充分發揮創業者協會在指導創業促進就業,為自主創業者取得成功中的積極作用,一是堅持不定期舉辦經驗交流會,邀請創業成功人士開展面對面的交流活動,提高了創業能力和創業成功率。二是依托協會,協調工商、稅務等職能部門及時解決在政策落實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三是依托協會,加強小額貸款管理,協會依照地理位置又分為幾個互助小組,利用會員間相互了解的優勢,實現了創業者之間的相互監督和創業者的自我管理,更有利于貸款的安全回收。四是依托協會,加強成信教育,每個互動小組定期召開座談會,學習成信經營、債權債務、合同法等有關方面的知識,增強貸款熱人主動還貸的責任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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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小額擔保貸款;數據統計;信息系統
[作者簡介]劉家宏(1982—),男,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碩士,江西省再就業小額貸款信用擔保中心。(江西南昌 330025)
江西省小額擔保貸款工作自2002年底啟動以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和財政部、人社部的關心指導下,把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納入“全民創業、富民興贛”的總體戰略部署,緊扣扶持創業、促進就業的主題,勇于創新,迎難而上,積極作為,形成了“貸得出、用得好、收得回、效果好”的良好局面,為扶持創業、促進就業、保障改善民生以及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截至2012年8月底,江西省累計發放小額擔保貸款293.1億元,其中:發放個貸占總貸款規模的70%以上;累計直接扶持個人創業43.88萬人次,帶動就業137.69萬人次;累計回收小額擔保貸款205.44億元,到期貸款回收率為99.74%,形成了城鄉合一、三位一體、覆蓋全省的小額擔保貸款“江西模式”。近年來,為全面、準確、及時地掌握全省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情況,我省積極研究并探索建立健全統計制度,推進數據統計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現代化,極大地提高了上報數據的及時性、準確性、真實性,數據統計工作步入了良性發展軌道。歸納起來即十二字:“創載體、抓規范、求質量、保精確”。
一、立足創新,在推進數據統計載體自動化上下功夫
為實現小額擔保貸款數據統計工作自動化,江西省開發了小額擔保貸款信息管理系統軟件,實現了全面數據統計電子提交報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數據的準確性。
一是開發和完善軟件設計,實現統計數據網絡自動生成。2009年,江西省聯合南昌大學,堅持實用和操作簡便的原則,開發了小額擔保貸款信息化管理軟件,實現了從被錄入的個人和企業基礎電子臺帳中提取數據,自動生成所有報表,實現了業務受理、資料審查、擔保推薦、貸款審批與發放、貸款貼息、貸款回收等全程網絡化操作,在全國較早地實現了小額擔保貸款業務和數據統計信息化管理。
二是推行電子臺帳,搭建統計數字平臺。以前,江西省小額擔保貸款數據統計人員大多為兼職,平時的工作量比較大,傳統手寫的統計臺帳不僅加大了數據統計人員的工作量,統計數據的準確度也難以得到有效保障。使用小額擔保貸款信息管理系統軟件,徹底改變了這一工作現狀,結合江西省實際創新的軟件,設計了一整套包括受理、審批、發放、貸后監管、數據自動核對等統計功能,從根本上實現了數據統計紙質臺帳到數據統計電子臺帳,數據統計人員在進行月報、季報、半年報和年報時,可以直接使用電子臺帳中的數據進行匯總,提高了工作效率,避免了統計數據重復填報和誤報現象。
三是優化網絡系統,實現數據統計動態監管。江西省將小額擔保貸款網絡化管理作為數據統計工作新的發展方向,努力探索建立動態的統計數據庫監管系統。結合工作實踐,在原始數據管理平臺的基礎上,增設了核對、查詢兩個子模塊,可提供分門別類的數據查詢,實現對數據統計的全過程監管和查詢。操作中,省級數據統計人員可以根據不同的需要,利用查詢模塊,對全省各地的發放貸款情況進行篩選、匯總,隨時掌握基層小額擔保貸款發放回收等工作動態,為領導決策提供詳實的第一手統計資料。
二、夯實基礎,在健全規范數據統計工作的長效機制上下功夫
規范的小額擔保貸款統計工作機制,是提高小額擔保貸款統計工作水平的基礎和前提,江西省著重抓了三個方面的規范。
一是抓隊伍規范。小額擔保貸款統計工作專業性強,涉及部門多。江西省要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人民銀行和經辦金融機構要高度重視,選派責任強、業務素質高的員工,并指定專人負責,共同做好小額擔保貸款數據統計的匯總、核對和上報工作。同時,加強對小額擔保貸款統計人員業務培訓,深入開展學業務、學技能、比本領的全員崗位練兵活動,組織業務骨干深入基層,集中對縣(區)負責統計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充分利用統計每月報表的時機,就工作中的疑難問題進行橫向交流,使每一位統計人員對統計報表了如指掌,從業務方面確保了統計數據質量。
二是抓制度規范。江西省小額擔保貸款從管理制度上實現了“四個統一”。一是統一業務范本和操作流程,從受理申請、審查資料、貸前調查、推薦擔保、銀行放貸、貸后管理到貸款回收,各個環節都實現了標準化操作。二是統一建立“四個臺賬”,便于業務數據的保存及核查。即:擔保基金管理臺賬、貼息資金管理臺賬、擔保業務管理臺賬和基本財務管理臺賬。三是統一貸款發放數據報表等制度,與人民銀行、經辦金融機構、財政等部門相互配合,分工協作,做到發放貸款筆筆核實、層層把關。四是統一逾期貸款清收制度,實施全省逾期貸款動態化監管,嚴防逾期貸款統計漏洞。2011年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省財政廳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小額擔保貸款統計工作的通知》,對全省小額擔保貸款數據各地從采集方式、統計范圍、統計臺帳及規范化管理等方面出臺新的規范和要求,進一步完善各項統計制度,數據統計做到了按規定辦事、照程序運作、依制度工作。
三是抓考核規范。對小額擔保貸款數據統計工作的考核,江西省堅持平時考核和月度考核、年終考核相結合,將全年考核分解到日常工作中進行,每年集中組織統計檢查不少于一次,按績效考評辦法打分,納入年底總評。江西省各級擔保中心設有信息管理崗,制定了《信息管理崗位職責》進行規范,重點從人員專業化、工作制度化、管理網絡化、基礎規范化、手段現代化、資料檔案化和服務優質化等方面,進行全面綜合考評。通過多形式、全方位的考核,小額擔保貸款數據統計工作的基礎建設不斷得到加強,工作質量和水平顯著提高,遲報、漏報現象明顯減少,虛報、瞞報現象基本杜絕,差錯率顯著降低。
三、重點把關,在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上下功夫
數據的真實性是小額擔保貸款統計工作的質量和生命。為此,江西省在加強小額擔保貸款統計人員業務培訓的同時,注重從工作環節上把好數據統計關。
(一)采集源頭數據,務求一個“真”字。江西省小額擔保貸款數據統計信息工作,由省、市、縣三級的人民銀行、各經辦金融機構、擔保中心三部門從下至上的方式采集。各級擔保中心依據全省小額擔保貸款信息系統數據,負責與經辦金融機構進行核對,各經辦金融機構積極配合。工作中,江西省要求各級擔保中心,全部建立起符合數據統計報表制度要求的原始記錄和統計臺帳,每一筆錄入信息系統貸款數據填寫內容基本做到了及時準確,申請人員身份、創業項目清晰,且只能依據銀行發放貸款憑證確認,較好地保障了源頭數據的質量和真實可靠。
(二)集中匯審報表,確保一個“準”字。利用每月通報、數據核查時機,組織小額擔保貸款統計員采取集中匯審的模式,溝通數據統計上報方法,查找問題和差錯,確保統計數據的準確性。省擔保中心組織具體熟悉某專項業務的同志協同統計員組成一組,負責對各單位數據報表進行逐一審核,對錯錄、漏數等常規性錯誤,要求統計人員及時改正;對表內與表間的邏輯性錯誤,先由負責該項審查的人員及時通報到各地統計人員,協助更正。通過審核,特別是通過實地審核面對面找問題、找差錯,使統計員工作責任感明顯增強,統計數據準確率明顯提高。
為貫徹落實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改進和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的通知》(銀發[2006]5號)精神,提高社會誠信水平,改善金融生態環境,建立信用社區、創業培訓與小額擔保貸款聯動機制,加快推進小額擔保貸款政策落實,促進全省擴大就業和再就業工作。經研究決定,在全省開展創建信用社區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全面貫徹落實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為重點.以城鎮社區為對象,以基層勞動保障工作平臺為依托,充分發揮社區貼近貸款人的優勢,建立社區信用擔保機制,簡化小額擔保貸款審批手續,加強跟蹤管理服務,鼓勵支持更多的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進步。
一、創建標準
(一)信用建設已納入社區工作的重要內容,有勞動保障專職工作人員,工作經費和工作場地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完善。
(二)社區各類臺帳齊全、數據準確、個人信用檔案、小額擔保貸款檔案規范完善。
(三)工作人員熟知政策,積極推薦下崗失業人員參加創業培訓,并積極開展政策宣傳和咨詢服務工作。
(四)社區認真受理小額擔保貸款申請,并與借款人簽訂《借款承諾書》。
(五)社區對借款人建立跟蹤服務卡,定期走訪借款人,跟蹤了解其生產經營狀況。
(六)社區積極協助擔保公司和承辦金融機構督促借款人按期償還貸款,并配合開展欠貸欠息的催討和訴訟,已發放的小額擔保貸款到期回收率達到90%以上。
(七)報送有關調查數據和統計資料及時準確。
三、認定辦法
(一)各市(州)應選擇3個以上的社區開展試點,成都、綿陽、德陽、南充、攀枝花市可擴大試點社區。
(二)對達到標準的信用社區,由市(州)創建信用社區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命名和授牌,有條件的地區可給予一次性工作經費獎勵。
(三)對小額擔保貸款不良率達到20%、存在突出問題的社區,應停止該社區信用擔保貸款的推薦資格,責成其盡快整改。整改半年后仍不能達到標準的,由市(州)創建社區工作領導小組撤銷命名。
四、政策措施
(一)信用社區內的下崗失業人員自主創業,每人申請小額擔保貸款額度可上浮至5萬元。
(二)信用社區內的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免除反擔保手續,由擔保公司根據創業項目論證評審專家組的意見直接擔保。
(三)信用社區內的下崗失業人員辦理小額擔保貸款,社區在5日內辦結審查手續,擔保機構5日內完成相關審批手續,銀行機構在5日內審查發放貸款。
五、職責分工
(一)社區主要職責:推薦申請貸款人參加創業培訓;負責個人信用審查和推薦;建立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檔案;與借款人簽訂《借款承諾書》,協助擔保公司和承辦銀行機構督促貸款人按期償還本息等。
(二)擔保公司主要職責:負責審核社區提供的小額貸款申請人資格及貸款申請是否符合條件,推薦貸款和承諾擔保;會同承辦金融機構對申請人進行貸款前調查和貸款扶持項目運作情況的跟蹤調查,掌握動態變化;與財政部門、金融機構等對小額擔保貸款代償情況進行審核認定;采取多種形式擴充擔保資金來源,滿足小額擔保貸款需求,會同承辦銀行做好貸款回收工作等。
(三)銀行金融機構主要職責:負責對社區推薦和擔保機構承諾的小額擔保貸款及時審核、發放;會同擔保機構對小額貸款申請人進行資信調查;按季提出小額擔保貸款貼息申請;按期催收貸款等。
(四)勞動保障部門主要職責: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大力組織開展創業培訓,指導基層勞動保障工作平臺參與貸后跟蹤管理,配合小額擔保貸款經辦銀行和擔保公司對欠貸欠息進行催討和訴訟。負責對社區勞動保障工作人員進行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操作程序培訓等。由就業服務管理機構具體承辦。
(五)財政部門主要職責:及時足額安排小額擔保貸款貼息資金。加快貼息資金申請的審核速度,確保貼息資金及時撥付到經辦銀行;加強本級擔保基金管理和對下級擔保基金管理的指導;指導擔保公司開展信用社區小額擔保貸款擔保業務。
(六)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的主要職責:按月統計通報轄內小額擔保貸款的發放情況;協調銀行業金融機構及時解決信用社區小額擔保貸款發放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督促金融機構做好擔保機構承諾的小額擔保貸款發放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進一步提高對創建信用社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將創建信用社區工作納入當地就業再就業工作總體規劃,統籌安排,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應建立由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勞動保障部門、人民銀行、財政部門、擔保機構、經辦銀行領導為成員的創建信用社區領導小組,負責創建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協調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勞動保障部門,負責日常工作。
(二)加強協調配合。創建信用社區工作內容多、任務重、涉及面廣。各部門要各司基職、分工協作、加強溝通協調,積極提供政策、資金、信息、業務指導等服務。要按季召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會議,通報工作進展,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尋求解決問題的措施辦法。
(三)加強政策宣傳。各相關部門要廣泛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開展信用社區創建宣傳和信用知識普及活動,幫助居民了解信用社區創建目的、方法和步驟,聽取居民意見和建議;
通過多種形式,宣傳信用社區的先進做法和典型經驗。
(蘇州大學東吳商學院,蘇州 215000)
摘要:農村信貸主要分兩種方式:信用貸款與擔保貸款。前者一般基于各地信用環境的差異與信貸雙方信息不對稱的風險,近兩年來比較少使用和辦理,或者仍在辦理但投放和審查十分謹慎;而第二種貸款類型則能較好的規避金融風險,因而成為近幾年來農村金融機構的主要信貸模式。如今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擔保貸款開展受到了多種限制,在全國范圍內看,傳統的擔保貸款在2006年以后出現了下降趨勢,而現在經濟的不斷發展,大眾需求也越來越廣泛,僅僅是依靠傳統的信用與擔保貸款方式,難以滿足農村地區的有效金融需求。本文將討論的張家港“農保轉城保”擔保貸款,在蘇州市張家港地區實行,現已經是實行的第四個年頭,具有較大的參考和借鑒意義,同時對于貧困地區也有較大的啟發作用。
關鍵詞 :擔保貸款;貸款風險;對策研究
中圖分類號:F83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5)24-0237-02
基金項目:2013年江蘇省大學生創新創業省級指導項目
(201310285088X)。
作者簡介:趙永立(1993-),女,江蘇蘇州人,本科,研究方向為金融。
0 引言
農村信貸主要分兩種方式:信用貸款與擔保貸款。前者一般基于各地信用環境的差異與信貸雙方信息不對稱的風險,近兩年來比較少使用和辦理,或者仍在辦理但投放和審查十分謹慎;而第二種貸款類型則能較好的規避金融風險,因而成為近幾年來農村金融機構的主要信貸模式。
如今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擔保貸款開展受到了多種限制,在全國范圍內看,傳統的擔保方式——農戶聯保貸款在2006年以后出現了下降趨勢,這種貸款一般借助于具有法律擔保資質的第三方承諾還款,通常保證貸款總量不大,相反抵(質)押貸款則很難在我國的中西部或一些貧困縣域的農村廣泛推行。而現在經濟的不斷發展,大眾需求也越來越廣泛,僅僅是依靠傳統的信用與擔保貸款方式,難以滿足農村地區的有效金融需求。本文將討論的“農保轉城保”擔保貸款,在蘇州市張家港地區實行,現已經是實行的第四個年頭,具有較大的參考和借鑒意義,同時對于貧困地區也有較大的啟發作用。
1 研究背景及發展現狀
我國從2002年開辦小額擔保貸款業務以來,小額擔保貸款業務在我國各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廣泛開展起來,已成為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的重要扶持政策,力幫助下崗失業人員宣謀職業和自主創業提供了有力支持。但在政策執行過程中也遇到不少問題,小額擔保貸款可持續發展面臨困境,尤其是在目前我國就業形勢十分嚴峻的情況下,如何擺脫困境,更好地推進小額擔保貸款工作,使其更有利于促進就業,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張家港作為全國首屈一指的縣級市,不僅在經濟實力上超越全國許多同等級的縣市,在社保制度上也力爭走在其他地區的前面。在國家農保制度還未出臺的情況下,張家港是于1992年開始了農保制度的探索。1995年,張家港市率先在全省實施了“三位一體、五保合一”的社會保障綜合試點改革,將原民政部門管理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劃歸社會保障部門管理。1995年5月,頒布實施了《張家港市農村養老保險暫行辦法》,制度覆蓋了全市鎮、村辦企業在職職工及農村務農人員,實行了養老保險費用由個人和單位共同負擔全額記入個人帳戶的模式。2003年1月,結合我市經濟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實際,制定了《張家港市農民養老保險辦法》,規定凡本市境內年滿18周歲的農村勞動力(包括漁民),除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務工和已退休人員外,均應參加農民養老保險。對純農民的繳費由市、鎮兩級財政進行補助,被列為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個人不繳費,全部由市、鎮兩級財政承擔。2004年1月,、為從根本上解決農民的老有所養問題,保障農民晚年的基本生活,張家港市政府將老年農居民全部納入社會保障范圍,對符合條件的無固定收入的老年農居民由政府直接發放社會養老補貼,對農民參加養老保險則提高了補助標準和范圍,進一步減輕了農民的繳費負擔。在政策實施過程中,張家港市始終堅持五個鮮明特點:一是農民繳得起。統一繳費基數和比例,明確個人年繳費標準。從全市范圍看,個人年繳費額最高為900元,最低為600元。二是政府補貼高。財政補助最高為900元,最低為600元,被列為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個人不繳費,全部由市、鎮兩級財政承擔。三是標準適時調整。對養老保險待遇和老年補貼標準,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農村人均收入增長水平進行相應調整。四是受益范圍廣。參加農保的享受退休金,無固定收入的享受老年補貼,享受范圍實現了全覆蓋。五是制度辦法活。老農保、新農保、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之間也可方便的進行轉換銜接。
“農保轉城保”擔保貸款自2011年11月24日起發放,當時貸款人數為20280人,貸款余額為3.79億元;至2013年12月31日貸款人數為18515人,貸款余額為3.41億元;至2013年12月31日已還貸款人數為1765人,已還貸款為0.38億元。擔保貸款分為兩類對象和三種類型。兩類對象是指借款人為“農保轉城保”本人和村經濟合作社。三種類型是指貸款期限為一年期限、二年期限和三年期限。截止2013年2月25日,我市“農保轉城保”擔保貸款余額35732.1883萬元,其中2013年到期金額1638.3050萬元,2014年到期金額34093.8833萬元。
2 風險分析
“農保轉城保”擔保貸款從2011年1月實行至今,引起較大的社會反響,但在貸款對象、期限、抵押擔保、用途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要適應新的形勢,不斷完善產品,重點就解決由于農戶償債能力不同導致農商行承擔還款風險的問題提出強化措施,達到拓寬農村金融覆蓋面、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參與農村金融服務,最終滿足城鄉一體化建設多種金融需求的目的。
從調研情況來看,目前擔保貸款到期歸還存在較大問題,主要風險如下:
①“農保轉城保”本人因家庭經濟困難無力歸還;②“農保轉城保”本人有償還能力但不愿意歸還;③“農保轉城保”本人對擔保貸款展期政策理解有誤。按展期政策,二年期和三年期展期不超過原期限的一半,一年期不超過原期限。但“農保轉城保”本人誤以為原一年期限的可展為四年,二年期限的可展為五年,三年期限的可展為六年;四是鎮村對收貸沒有引起足夠重視,存在重放輕收現象。
3 對策研究
由于“農保轉城保”擔保貸款是由政府牽頭,張家港市農村商業銀行積極配合而開展的惠民貸款,因此政府力量在催促還款的過程中不得不加以重視,因此本文總結如下對策以供參考:
3.1 要明確責任要求,強化行政推動。由于該擔保貸款由政府推動,各鄉鎮協助展開,因此建議張家港市政府可以召開相關人員會議,例如:各鎮分管鎮長、財政所長、農商行各分行行長等,明確責任和要求。各鎮(區)要成立擔保貸款催收領導小組,加強對擔保貸款催收工作,形成市、鎮、村三級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
3.2 要嚴格時間進度,強化考核措施。堅持擔保貸款催收工作屬地負責制,市政府將與各鎮(區)簽訂的目標責任進行獎懲。擔保貸款催收工作列入市政府對各鎮(區)年度工作考核指標體系,實行評優評先“一票否決”。各鎮(區)要按照統一部署,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強化措施,狠抓落實,確保到期擔保貸款按時歸還。
3.3 要動員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要進一步加強對擔保貸款催收工作的領導,加大對各鎮(區)擔保貸款催收工作的指導督查力度,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擔保貸款催收工作的協調監督指導職能。財政部門要將各鎮(區)、村(社區)到期擔保貸款完成情況作為年度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嚴格加以考核。農商行要加大擔保貸款的催收力度,要建立和落實定期通報制度,定期向市委、市政府通報擔保貸款催收工作進展情況。
3.4 要采取多種形式,突出宣傳引導。各鎮(區)要采取多種形式深入開展擔保貸款相關政策的宣傳活動,消除擔保貸款對象的誤解,努力引導擔保貸款對象及時歸還到期的擔保貸款。
3.5 要切實履行職責,嚴肅償還機制。擔保貸款到期,原則上不予展期。擔保貸款對象無力償還的,由擔保貸款保證人負責償還。保證人可以追償(死亡除外)。擔保貸款對象享受城保退休金后,必須將城保退休金首先用于償還擔保貸款。擔保貸款對象在擔保貸款期限內死亡的,其擔保貸款對象的死亡待遇首先用于償還擔保貸款,剩余部分由法定繼承人償還;不足償還的,由擔保貸款保證人負責償還。對惡意欠款的,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同時要采取必要的行政、經濟、法律等手段,確保到期擔保貸款按時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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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擔保貸款 風險管理 對策
一、我國商業銀行擔保貸款信貸業務發展現狀
擔保貸款風險,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擔保而發放貸款受各種事先無法準確預料的因素影響,使信貸資金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它是風險的一種,具有風險的一般屬性。由于擔保貸款發放和收回之間存在一定的間隔,在此期間內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導致借款人不能按期還貸,造成銀行貸款不能收回,擔保信貸風險由可能性轉變為現實性。
近些年,我國經濟一直保持著較高的增長速度,其中人民幣信貸總量,也隨著經濟的發展而不斷攀高。我國商業銀行普遍存在著高額不良貸款的現象,雖然經過治理,不良貸款的數量較前些年,已經有了大幅度的減少,但是,不良貸款率仍然成為商業銀行持續健康發展的沉重的包袱。可見,保證貸款的安全顯得越來越重要,越來越迫切。
二、我國商業銀行擔保貸款存在的問題
(一)認識不到位
認識不到位, 沒有樹立正確的風險防范觀念。商業銀行信貸人員對防范貸款風險的認識上存在偏差, 認為擔保貸款比信用貸款安全, 風險小, 甚至還存在即使借款人還不了, 還可以追索保證人和抵押物的僥幸心理。在貸款審批決策時, 片面追求擔保形式, 放松了對借款人還款能力的審查, 過分強調并依賴擔保措施, 一味地在貸款政策上嚴格限制發放信用貸款。
(二)規章制度觀念薄弱
規章制度觀念淡薄, 對擔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審查不嚴, 對擔保措施缺乏規范管理,這些具體表現在:保證人主體資格不成立,保證人主體資格不成立,對保證人意愿調查了解不深以及抵(質)押手續不完備等方面。
(三)銀行管理薄弱
銀行管理薄弱, 責任約束乏力, 依法保護合法權益觀念不強。依法執行保證人和處置抵押物, 是實現擔保措施, 保障銀行權益的重要手段。由于銀行貸款管理薄弱, 責任約束機制不健全, 加之執法環境較差, 抵押物處置市場不發達等原因, 對大量不良貸款的保證人責任未予追索, 對抵押物也未申請處置, 致使銀行自身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
(四)執法環境不理想
執法環境不理想, 對保證人和抵押物的執行難度大。由于我國法律體系不夠健全, 社會信用經濟沒有真正建立, 地方保護及行政干預情況時有發生,銀行依法執行保證人和抵押物以實現債權的難度較大, “司法白條”較多, 往往是贏了官司輸了錢
三、加強我國商業銀行擔保貸款風險管理的對策
(一)重點考慮項目本身可靠的還款來源
信貸決策時, 重點分析借款人自身的經濟效益, 考慮項目本身可靠的還款來源, 而不應過分強調和依賴擔保。擔保僅僅是為可以授受的貸款提供一種額外的安全保障, 它不能取代借款合同的基本安排, 也不會改善借款人的經營狀況和還款能力。如果銀行不得不執行擔保措施償還貸款, 即使是容易執行的擔保措施, 也會造成對貸款效益的侵蝕。
(二)合理設置擔保
合理設置擔保, 為貸款回收提供可靠的第二還款來源。合理設置擔保的目的, 是為債權銀行提供一個可以控制的潛在還款來源, 從而增加貸款最終償還的可能性。事實證明容易控制還款來源的擔保方式更為有效, 如質押方式擔保貸款不良率通常低于其他擔保方式的貸款不良率。因此, 信貸決策時要對擔保的可行性與充分性進行嚴格審查, 盡可能選擇對還款來源容易控制的擔保方式, 使擔保真正起到抵御和化解貸款風險的作用。
(三)規范貸款管理, 加強監督檢
規范貸款管理, 加強監督檢查, 確保貸款擔保有效落實。目前, 商業銀行貸款擔保中出現的種種問題, 大多是沒有嚴格執行規章制度, 違規操作的結果。因此, 要進一步健全貸款管理的內控制度, 嚴格執行審貸分離制度, 建立貸款管理責任制, 加強對信貸審批業務的監督檢查工作, 防范貸款操作的人為風險, 確保貸款擔保的有效落實。
(四)依法加強執行力度
擔保貸款中, 保證與抵押措施對抵御、化解貸款風險的作用不明顯, 固然有行政干預、 “司法白條”多、擔保措施先天不足等多種原因, 但與債權銀行的追索意識不強,執行力度不夠更有直接關系。因此, 商業銀行要牢固樹立依法保障合法權益的觀念, 加強對保證人和抵押物的執行力度,嚴肅擔保責任, 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 要及時追索保證人和處置抵押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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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崗失業小額擔保貸款項目”是政府為百姓解決就業問題的重要舉措,為了充分發揮銀行業對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金融杠桿作用,我支行的同志通過點面結合的方法,對**縣的再就業小額擔保貸款發放情況進行了調研。
一、**縣下崗人員基本情況
(一)下崗失業人口現狀
我縣面積?平方公里,20**年末全縣總人口15萬,城鎮人口8萬,占總人口數40%;城鎮人口中勞動適齡人口4.5萬,占城鎮人口的56%,職工下崗已成為經濟和社會生活中一種特有現象,由此引發的城鎮人口失業問題已成為制約地方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
(二)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開展情況
重慶市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業務作為試辦點于2003率先在我縣開展,由農村商業銀行**支行營業部辦理開辦此項業務,至今已有6年時間。為了推動該項業務的順利開展,幾方領導多次召開座談會協商,根據我縣的實際情況制定出相關政策。截至20**年底已累計發放下崗職工再就業小額擔保貸款1174筆,金額5006萬元,累計收回?筆,現有余額?萬元,貸款金額及筆數由最初的?筆,?萬元增加到目前的?筆?萬元。在貸款用途方面餐飲和?占比較大,分別占貸款金額的33.4%和35.6%,從項目看下崗人員在巴川鎮和各鄉鎮從事的商業、餐飲和修理等個體經營的微利項目和非微利項目各占一半。
農商行**支行開辦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業務,主要受理的對象是具有一定勞動能力,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下崗失業人員,由社保部門逐級推薦審核,統一提交支行營業部,支行營業部按照貸款發放原則,再進行嚴格的調查、審查、報批等程序后,辦理此類貸款,貸款金額均在5萬以內,期限在一年以內。
(二).小額擔保貸款還款情況
**縣的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逐步進入還款高峰期,到目前為止,還款進展不十分理想。到2006年7月底,到期應歸還的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共計412筆,涉及貸款金額共計2038.2萬元,其中,個人擔保貸款398筆,金額7%.2萬元;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14筆,金額1240萬元。全縣實際還款329筆,金額為1849.54萬元;其中個人擔保貸款3筆,金額609.54萬元;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14筆,金額1240萬元;其中提前還款37筆,金額為74.3萬元。欠款共計120筆,欠款金額262.96萬元,總體欠款率為12.9%。其中,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的還款率很好,獲得貸款的企業均能按時還款;欠款突出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個人貸款這一部分,欠款金額262.%萬元全部是個人貸款拖欠的,占個人貸款到期應償還總額的33%,涉及到120個下崗失業人員。截止2006年7月底,**縣的擔保基金代償金額為:36.65萬元。
二、存在的問題
(一)、基礎工作環節的不到位影響到小額貸款的進程和效率。小額擔保貸款啟動以來,金融機構在審貸過程中,已發現多起已實現再就業收入較高的下崗職工提供虛假資料、非下崗失業人員利用《再就業證》持有者更換營業執照法人代表,借用他人營業場所,甚至利用《再就業證》進行買賣交易等形式享受優惠政策的套取貸款現象。我縣在承辦過程中竟發現高達30%左右的申請人存在上述情況,成為影響審核通過率過低的重要因素之一。這暴露出社區推薦環節和勞保部門審核環節的基礎工作沒有做到位、沒有堅持標準嚴格把關、《再就業證》的發放和管理存在漏洞,在信息交流和聯動上也欠缺協調配合。此外,由于小額擔保貸款金額小筆數多,程序煩瑣條件過多,金融機構審核嚴格、謹慎放貸,轄區誠信環境不佳、許多下崗失業人員金融觀念落后、創業目標不明確等原因也導致了總體上申辦人員較少,審核通過率過低,致使小額擔保貸款進展緩慢。
(二)、貸款戶對貸款的認識不清,認為小額貸款是“救濟金”小額擔保貸款旨在利用有限的財政支持再就業資金,以金融杠桿撬動銀行的信貸資金,通過信貸方式支持下崗人員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合伙經營行為。財政的擔保基金用于彌補貸款損失,另外財政每年給予一定的貸款貼息,小額信貸的資金來源于銀行的商業資金,必須有償使用和到期償還,小額擔保貸款只是創業資金,不是救濟金。而部分貸款戶把小額擔保貸款當成了救濟金,直接影響了還款情況,還款不及時、拖欠利息、轉移貸款用途等現象時有發生,這樣必然產生惡性循環,令金融機構對發放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更加沒有信心。
(三)辦理貸款發放環節多
目前下崗失業人員每辦理一筆貸款都要經過社區勞動保障協助員、縣區就業服務部門、縣區財政部門、以及經辦銀行4個部門對項目實地考查論證,造成了重復審查,辦理時間長、影響了下崗失業人員創業和貸款的熱情。
(四)政府各職能部門之間工作協調配合難
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在制度設計上是一項政策性的商業貸款,在具體的操作中與之緊密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有:財政、中國人民銀行、勞動保障等三個部門,這就決定了它的實際操作不是一個部門或機構就能運作的,它需要多部門、多環節的統一配合,其中任何一個點出現問題都會影響這項貸款制度的正常運作。在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政策中各職能部門各自承擔不同的職責,財政部門負責資金的籌集與撥付,如籌集擔保基金,撥付微利項目的貼息資金,撥付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的手續費、呆賬損失補助和貼息資金等。勞動保障部門負責開展創業培訓,通過社區勞動保障平臺搞好小額擔保貸款的日常運作,如政策的宣傳、指導,貸款申請對象的資格審核,貸款的后續管理等。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各分支機構主要負責制定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和操作辦法并督促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發放貸款。同一件事由不同的部門共同配合完成,就為多方博弈提供了存在的空間,大家在行動之前都會從自身利益出發進行權衡取舍,協調配合就顯得不那么容易。
(五).貸款擔保難
1.擔保基金規模小,無法滿足借款人對貸款的需求
目前,政策規定小額擔保貸款擔保基金所需資金主要由同級財政籌集,專戶儲存于同級財政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封閉運行,專項用于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這對各級地方政府是一個不小的壓力,特別是縣一級地方政府,由于財力的限制根本無力也無心設立擔保基金。從2006年1月1日起,小額擔保貸款的發放對象擴大到了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口員、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自愿到西部及縣級以下基層創業的高校畢業生,貸款需求大大增加了,而擔保基金卻沒有得到補充。這樣,盡管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在政策層面上得到了加強,但在實際的運作過程中進展緩慢,其局面是:咨詢申請的人一批又一批,而真正拿到貸款的人卻是少數;這其中一個主要的原因就是擔保基金規模無法滿足貸款需求。
2.“反擔保”門檻破解難
為控制風險,政策規定要求“符合條件的個人向小額擔保貸擔保機構申請擔保時,要向擔保機構提供反擔保的有關證明資料。”在實際的操作中,這是一個兩難的選擇,因為大多數下崗失業人員本身就是社會扶助的對象,有的連基本的生存都沒有穩固的保證,無法提供充足有效的反擔保;而不提供反擔保又如何控制、約束借款人信守合約呢?面對這種局面,大部分市州推行了第三方責任保證,由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效益較好的企業員工為借款人提供還款保證。這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反擔保的難題,但從長遠看,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誰會輕易為他人提供擔保,一旦借款人還不上款不是自尋麻煩。
三、下一步需采取的工作措施
貫徹縣級銀行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是做好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重點和難點,是關系我市穩定和發展的大事。有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關注和重視,我們部門要積極與各有關部門加強溝通聯系,共同推進工作的開展,相信通過我們的共同努力,小額擔保貸款工作在我市一定會取得更大的成效。
(一)加快推進農村金融改革
進一步強化農業銀行、農業開發銀行、郵政儲蓄、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在支農方面的責任,允許農村小型金融組織從金融機構融資。積極創造條件,爭取成為農村金融改革的試點縣。鼓勵協調銀行創新金融產品,特別是一些中介產品。如在貸款方面的委托貸款,或者發起貸款理財計劃,發揮商業銀行的金融中介作用,將一部分錢送到需要錢的人手里;探索鼓勵和創辦小額貸款公司,加強管理,做到管得住,放得活;探索發展私募基金,特別是私募股權基金;在發展微型金融機構的同時鼓勵這些機構加強為低端客戶服務;建立一套可復制的小額信貸流程和管理辦法,大力發展小額信貸技術;探討地方政府在金融監管中的作用,參與金融監管。鼓勵發展小額貸款、互貸款、合作性貸款,民間之間的合作。積極探索“合作社+資金互助”模式,通過社員內部資金互助,緩解農民“貸款難”問題。積極發展不同形式的抵押擔保。
(二)建立下崗失業人員個人資信評估機制
由于銀行與貸款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導致銀行面臨著“四大難題”逆向選擇、道德風險、審計成本、契約執行;又由于這些難題,會導致銀行實施“信貸配給”不向那些無力提供擔保或抵押的窮人或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從而導致金融資源配置的低效率,即“信貸市場失靈”。為此,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采取了以政府出資提供擔保的形式,這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銀行貸款擔保的問題,但另一方面要實現借貸之間的良性循環,這就要求下崗失業人員到期按時還款,否則這項扶持優惠政策就無法持續發展。也就是說,下崗失業人員個人的信用行為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這項公共扶持政策的進一步發展。從經濟學的角度分析,在沒有監督的條件下,下崗失業人員選擇“失信”從一定意義上講是他的一種的“理性”的選擇。因為他享受政府的貸款政策扶持基本上是一次性的,而且不歸還他也不會受到什么損失,權衡利弊之后選擇“賴賬”對他來說利益是最大的。要改變這種狀況,就必須使借款者經過權衡取舍之后認為“賴賬”是不合算的,從而他們就會主動選擇“誠信”。即“面對現在中國市場經濟中的信息不對稱,‘鄉土誠信’已經不夠‘用’了,需要‘制度化的誠信’,靠制度的作用才能減少信息不對稱,增加市場透明度。
(三)探索改變擔保基金單一擔保模式
目前,相關政策規定: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的擔保基金來源渠道主要是各級財政部門的撥款。在實際的運作過程中,財政部門負責籌集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的擔保基金基本上是擔保基金的唯一籌措渠道。這種分級負責的籌集體制,容易受各地各級財政承擔能力的限制,使得擔保基金的實際籌措到位和補充十分有限。為走出擔保基金規模小的制約,我們可以探索借鑒其他小額信貸扶貧的成
功經驗和作法,拓寬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的擔保模式。
1.小額聯保信貸
小額聯保信貸是一種小組貸款模式,它要求小組成員之間相互擔保,而沒有要求在借款人群體以外提供額外的保證;申請貸款的借款人員在自愿的基礎上三五人聯合起來,互相擔保,互相監督,互相風險,當其中有人無力還款時,小組其他人幫助還款。如:獲得2006年諾貝爾和平獎的孟加拉國鄉村銀行推行的小額信貸模式;在我國,也有類似的扶貧運作模式,例如:天津市婦聯開展的“小額聯保信貸促進下崗女工再就業的模式”。
2.“捆綁式”貸款模式
改變銀行一對一發放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的形式,采取組建生產、銷售型的合作組織,把下崗失業人員組織起來進行創業,以合作組織為下崗失業人員提供擔保的模式。這種貸款模式是借助合作組織的專業能力對借款者進行集中的管理、指導、監督,提高創業者的經營管理能力,從而降低貸款的風險。部分省市已進行了這方面的實踐。
(四)完善農村小額信貸法律法規,規范農村金融行為
為了提高農村金融機構商業上的可持續能力,政府應著力培育一個具備良性競爭的農村金融市場環境,以便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壯大和有序競爭。政府應確保建立良好的法律與監管框架,完善制度建設,并在適當時機調整利率政策。此外,政府行政應該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有針對性,避免出現“越位”或“缺位”。目前我國關于農村金融機構的金融監管、農業擔保和保險業務、農業風險補貼和風險抵補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并不完善,有些甚至是空白的,政府應該探索制定和完善相應的規則和條例,并在適當的時機以立法的方式加以強制。
(五)對農村小額信貸給予適當政策優惠
農村小額信貸的高利率有利于放貸機構覆蓋較高的運作成本,但過高的利率也會加大農戶貸款的負擔,降低其貸款積極性。因此,在對這些商業化農村金融機構的農村小額信貸項目進行適當利率監控的基礎上,可以由政府給予相應的政策優惠以降低機構運作成本,具體的措施包括稅收優惠、財政補貼、低息再貸款、延長再貸款期限、承擔部分風險補償金等,鼓勵更多的商業機構發展農村小額信貸項目。為了活躍農村文化市場,財政部和商務部20**年底還聯合宣布在山東、河南和四川三省啟動“家電下鄉”試點,用財政補貼方式鼓勵農民購買彩電等三類家電。隨著接連不斷的惠農政策如家電下鄉、文化下鄉、科技下鄉等活動的開展,農村巨大的消費市場有望得到激活,這對于農村小額信貸機構來說是一個很好的發展機遇。
(六)拓寬農村小額信貸機構的融資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