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納稅服務信息化建設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關鍵詞:納稅服務問題優化服務
一、納稅服務的涵義和主要內容
(一)納稅服務的涵義
納稅服務實際上就是征稅人為方便納稅人納稅所提供的活勞動。要認識納稅服務,應先理解納稅服務的涵義。
首先,納稅服務是稅收本質屬性的具體體現。稅收是國家憑借其政治權力取得財政收入、進行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種主要形式。稅收的產生來自于滿足社會公共需求的需要,即為社會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稅收來自于納稅人的收入和所得,并用于國家為納稅人提供公共產品。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國家成為公共產品的供應商,而納稅人成為國家的顧客。因此,為納稅人提供優良的納稅環境也就成了國家的法定職責和應盡義務。
其次,納稅服務是稅務機關職責的體現。稅務機關是代表國家執行稅收法律法規、組織稅收收入的職能部門,稅務機關要履行上述職責,就必須開展一系列稅收征管活動。稅收征管活動主體的一方始終是各類納稅人,直接體現為從納稅人處取得稅收收入。組織稅收收入的理想境界是實現“應收盡收”,也就是稅法所確立的應征稅款與實征稅款沒有絲毫差額。要盡量減少應收與盡收的差距,納稅人還應具備以下三個條件:一是熟知稅收知識,二是能方便、快捷履行納稅義務,三是納稅成本最小化。因此稅務機關應當想方設法讓納稅人知曉稅收法律法規,為納稅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同時注重盡量減少納稅人為履行納稅義務所負擔的成本(包括時間和金錢)。這就是納稅服務的最本質的意義。
(二)納稅服務的主要內容
納稅服務的內容取決于納稅人在辦稅中的需要,主要包括:
1.稅法宣傳和納稅咨詢輔導。這是納稅人的基本需要,也是納稅服務中的基本內容和稅務機關的義務,貫穿于稅收征管工作的全過程。稅法宣傳的對象是社會公眾,宣傳的內容應當是廣泛普遍的,包括稅法、稅收政策和各種辦稅程序、稅收知識等,其作用在于潛移默化地增強全社會的納稅意識,提高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自覺性。納稅咨詢輔導的對象是特定的納稅人,其內容應該具體且明確,稅務機關的答復和輔導應當及時、準確和權威,其作用在于直接指導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減少納稅人因不了解有關規定而帶來的負擔。
2.申報納稅和涉稅事項辦理。這是納稅服務的核心內容。稅務機關應當創造和提供必要的條件,簡化環節和程序,使納稅人在履行義務時方便快捷,感到輕松愉快。如稅務機關設立的辦稅服務廳,集中進行稅務登記辦證,發票供應,涉稅事項審核審批等;利用信息和網絡技術的成果,向納稅人提供電話申報、計算機遠程申報等多元化申報方式,通過電子繳稅、銀稅聯網提供納稅人、稅務機關、銀行和國庫“四位一體”的繳稅方式,使納稅人足不出戶就可以完成申報納稅;隨著稅收信息化建設的不斷深入,將來提供網上稅務局、移動稅務局服務,納稅人的一些涉稅事項還可以通過網絡來辦理。
3.個性化服務。這是納稅服務中更深層次的內容。如果納稅服務僅限于按照統一服務規范提供的普遍服務,不考慮不同納稅人的特殊情況,既不利于稅務機關合理配置征管資源和進行稅源監控分析,也不能滿足不同納稅人的特殊需要。所以應當整合納稅人的個性化信息,針對其不同的納稅服務需求,在管理中動態地予以體現。如對納稅人實行戶籍管理、分類管理、評定納稅信譽等級等辦法,為納稅人提供個性化服務。
4.投訴和反饋結果。這是納稅服務必不可少的內容。征管綱要提出:稅務機關要把納稅服務作為行政執法的有機組成部分,使納稅人滿意。納稅服務并不是僅僅強調服務形式的多樣性,更為重要的是體現服務的質量和效果能夠使納稅人滿意。稅務機關要想知道納稅服務納稅人滿不滿意,哪些地方需要改進,就應當虛心接受納稅人監督,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因此,應該提供一個征納雙方聯系的渠道,納稅人在與稅務機關打交道的過程中,對不滿意的地方能及時向稅務機關投訴、反映,稅務機關則及時給予處理和反饋,給納稅人以滿意的答復。
二、我國目前納稅服務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我們稅務部門在納稅服務方面采取了不少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取得了明顯的效果,在納稅人中及社會上樹立了良好的稅務新形象,這是有目共睹的。但由于長期以來受傳統的稅收管理理念的束縛,納稅服務只停留在形式的、表象的服務,尚未形成一套較為完整的系統的納稅服務理論和實踐體系。
(一)“納稅服務”的意識薄弱,對納稅服務內涵理解有誤區
由于長期形成的作風,稅務機關總是以執法者的身份出現在稅務工作中,強調的是稅法的執行和對納稅人的監督,保護稅法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打擊稅收違法行為,從而忽略了政府稅務服務的方面。因而盡管政府提出要建立“服務型政府”,推行納稅服務,一些稅務人員的權利意識仍很嚴重,并沒有樹立為納稅人服務的觀念,沒有把納稅人作為服務的“顧客”,因此也難以提供納稅人所真正需要的服務。另外稅務機關內對于納稅服務的內涵存在著誤解。一提納稅服務,就認為是行風評議的事,認為微笑服務、行風建設、文明行業創建就是納稅服務的內容。沒有將服務看成是執法的有機組成部分,沒有從納稅人的實際需要出發,納稅人更需要的是便捷有效的稅務服務,而不是表面上的笑臉相迎。
(二)納稅服務信息化程度低
稅收信息化是將現代信息技術廣泛應用于稅務管理與服務中,深度開發利用信息資源,提高管理與服務水平,并由此推動稅務部門業務重組、流程再造,進而推進稅務管理現代化建設的綜合過程。目前在稅收信息化建設中存在著一些誤區:一是重技術輕管理。許多部門熱衷于購買高檔的硬件設備,盲目開發軟件,而對整個業務系統性研究不夠,沒有創新管理方式、優化業務流程和組織結構,結果只是利用現代化的技術手段去重復、模仿傳統的業務處理流程不能有效地利用信息資源。二是輕視信息資源整合及一體化建設。現階段的稅收信息化建設已經涵蓋了從征管到行政管理、輔助決策等各個方面,但這些部分的信息化建設仍然是各自為政,信息資源沒有實現充分共享,沒有形成合力。
(三)納稅服務的層次和標準較低
近年來,各級稅務機關在納稅服務方面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嘗試,比如辦稅服務廳、首問責任制、一站式服務和多元化申報方式、電子繳款、12366咨詢中心、稅務,以及文明用語、禮貌用語,限時服務,政務公開等等,但這些項目尚不系統,服務的層次和標準還比較低,并未將納稅服務融入到稅務管理和稅務檢查中去,與國際意義上的納稅服務還有很大的差距。納稅服務的層次比較低,全國稅務系統沒有統一、規范的納稅服務形式,從而各地納稅服務形式千差萬別。納稅服務也只停留在表面形式上,只是一種口頭上的、文件上的服務,以為納稅服務就是微笑服務,而不夠重視服務措施落實與否,服務效果好壞,納稅服務流于形式,缺乏長效發展機制。
(四)納稅服務的制度體系不健全
我國目前納稅服務的項目還不確定,還沒建立專門的納稅服務機構,也沒有建立相應的崗位職責體系。各地區之間沒有一套統一、具體的納稅服務規范,各地在納稅服務方面形式千差萬別、各顯神通。另外也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納稅服務考核機制,沒有建立起納稅服務質量評價指標體系,沒有健全的納稅服務質量評價制度,整個納稅服務的考核還只在主觀性評價階段。
三、優化納稅服務的思考
(一)轉變納稅服務觀念,重新定位納稅服務的價值觀
新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已明確規定了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納稅服務有了法律依據,在稅收工作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視,納稅服務也由傳統的道德范疇上升到法定義務,成為法定行政行為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就要求征納雙方都要全面領會其內涵,重新定位納稅服務的價值。作為征稅主體的稅務機關要切實履行新征管法規定的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義務,樹立現代稅收服務觀,應“視納稅人為顧客”,認真分析納稅人的需求,在依法治稅的前提下,以讓納稅人滿意為目標,確保納稅人合理的需求和期望得到滿足,積極拓展對納稅人服務的范圍和空間,不斷完善納稅服務工作,同時也要積極引導納稅人不斷增強維權意識,形成共同創造優質服務的良好氛圍。
(二)改變納稅服務的形式,深化納稅服務內涵
應從以前的重形式輕實質誤區中走出來,一是由形象服務向實效服務轉變。稅務機關應針對納稅人對稅收專業性知識與技能、程序、權益的需要,提供實實在在的納稅服務。二是由被動服務向主動服務轉變。稅務機關除了接待好上門來的納稅人外,應主動出去,有針對性地解決好納稅人存在的問題。三是由一刀切服務向分類服務轉變。納稅人素質有高有低,涉稅業務也有繁有簡,在具體的工作中應區別對待,有針對性地做好服務工作。
繼續深化服務內涵,提高納稅服務的檔次。納稅人最希望得到的是稅收的公平、效率的實現。我國稅收法制不斷的完善,人情稅、關系稅行為大大減少,再加上現代化、信息化的征管手段的應用,偷漏稅行為也越來越少,一個公平的稅收環境已基本建立。但是在許多征管環節仍然存在弱項,一些納稅人利用這種手段進行偷漏稅的行為仍無法杜絕,這就人為導致了納稅人之間的稅負不公,背離了稅收的基本原則,對那些老老實實履行義務的納稅人來說很不公平。因此應該加強征管,加大對偷漏稅行為的打擊力度。
(三)加強稅務干部的隊伍建設,提高稅務人員素質
要滿足日益現代化的稅收管理和納稅服務工作的需要,實現由傳統服務到現代納稅服務的“質”的飛躍,關鍵在于有一支政治堅定、業務過硬、作風優良,紀律嚴明的高素質的稅務干部隊伍。因此,要不遺余力地提高稅務人員的素質,加強稅收職業道德教育,強化業務培訓。另外還應引入競爭機制,增強憂患意識,推行執法責任制和過錯追究制,切實加強對稅收執法權的監督,公布出臺幾條納稅人特別期待、特別管用的“廉政禁令”,對稅務人員的不作為、濫作為行為,加大懲戒力度。
(四)服務手段信息化
通過加快稅務信息化建設,構建納稅服務信息化平臺,降低稅收成本,為納稅人提供優質服務。在信息化建設方面,一是完善納稅服務的公共服務平臺,以12366服務熱線、電子稅務網絡為載體,運用網上電子申報系統、網上稅務局信息管理等系統,為納稅人提供全方位、功能強大的多元化、個性化、開放式的納稅服務。二是完善稅收管理平臺,推廣運用納稅申報電子信息采集系統、發票管理系統、一般納稅人認定管理系統、增值稅納稅評估管理、計算機稽核、協查等管理系統,實現稅務管理信息系統的一體化,提高工作效率,節約納稅人納稅成本。三是完善信息交換平臺,推進稅庫銀企的一體化建設,拓寬申報繳稅渠道,實現部門間信息共享,提高管理和服務效率。
(五)完善納稅服務機制,實現高效服務
1.加強納稅服務的制度建設
應盡快建立一套完善的服務制度體系,形成一個全國統一的納稅服務的基本準則,使納稅服務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時各地也應在基本準則的基礎上結合地方實際制定相應符合地方特色的實施細則。這不僅可以規范納稅服務,同時還有利于考核監督,形成自覺提供優質服務的良好氛圍。在規范服務制度體系建設的同時,還應該對現有的征管制度、優惠政策等進行調整。征管方面,該精簡的辦稅環節一定要盡可能的減少,減少納稅人不必要的負擔,在優惠政策方面,應在兼顧稅負公平的基礎上讓納稅人充分享受應有的待遇。
2.完善納稅服務的考核評價機制
建立健全科學、規范、公平和可操作性的納稅服務監督、評價機制,從投訴、受理、調查、檢查、處理等環節加以規范,對納稅服務工作評定獎勵和懲戒,量化考核指標,并將納稅人的評價列入考核指標,讓全體干部都要溶入服務意識,把是否對納稅人合法權益造成侵犯作為衡量標準,堅持以納稅人滿意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擺正征納角色的位置,確保納稅服務工作不走過場,不流于形式。嚴格執行“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相銜接的監督機制,建立健全納稅服務評議評價機制和服務質量、效果的保障制度,建立為納稅人提供優質的納稅服務的長效機制,將納稅服務工作質量作為考核稅收工作的主干線。
參考文獻:
[1]許建國.優化納稅服務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J].稅務研究,2005(11)
[2]翁嘉晨.優化納稅服務完善稅收征管[J]滁州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5(3)
[3]佟海艷.談構建稅收服務體系和優化稅收征管[J].理論界,2005(8)
關鍵詞:數據大集中;基層信息化;思考
中圖分類號:F832.2
隨著稅務信息化建設的不斷發展,浙江省地稅局根據總局“金稅三期”總體目標要求,結合全省地稅信息化管理及發展要求,審時度勢,及時提出了全省數據大集中的工作思路和目標,開發了架構設計先進、系統運行穩定、富有浙江地稅特色的浙江地稅征管信息系統《稅友龍版》。數據大集中不僅是稅務信息技術的變革,更是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的變革,必將對稅收事業產生深遠的影響。筆者就基層稅務機關,如何適應數據大集中格局的需要,并在此基礎上發揮新系統的優勢,加強稅收信息化建設,推進信息管稅理念,進一步提高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努力提升稅收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水平,并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推進和諧稅收征納關系,談一些粗淺的看法。
1 提高人員素質,增強征納雙方信息化辦稅能力
“大集中”工程的實施,為浙江地稅帶來一系列信息化程度較高的新業務,這必然對納稅人的信息化技能有著較高的要求,推動或改變納稅人的工作方式,并最終導致納稅人對稅務人員服務與管理水平的更高述求。為此,應進一步增強納稅人的信息化辦稅能力和稅務干部的信息管稅能力。
1.1 提升納稅人信息化辦稅能力。隨著稅務信息化建設的逐步推進,廣大納稅人的辦稅能力,特別是信息化辦稅能力的提升,將大大提高納稅人稅收遵從度、切實降低征納成本,是推進稅務信息化水平建設的關鍵所在。首先要加強納稅人法律責任的宣傳和教育,明確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提高納稅人的稅收遵從度。其次要加強納稅人信息化辦稅能力培訓,對涉及納稅人的客戶端應用軟件,如《個稅全員申報系統》、《網絡在線開票系統》等,要制訂統一的培訓制度,提升納稅人對涉稅軟件應用的能力。再是要拓展網上辦稅業務,深化《浙江地稅因特網辦稅系統》的各類應用,進一步提高辦稅效率,降低納稅成本。
1.2 提升稅務干部信息管稅能力。隨著稅收信息化水平的不斷發展和“信息管稅”理念的不斷推進,稅務干部不僅要有精湛的業務能力,同時也要熟練掌握各類稅務軟件的操作應用技能,以提升納稅服務的層次和水平。數據大集中后,相關崗位人員應掌握納稅人端的各類應用軟件,熟悉基本操作步驟和常見問題的解決辦法,給納稅人提供更好的業務和技術服務。在人員配置及管理培訓上,應加強對稅務干部的信息化培訓工作,以適應崗位信息化管理水平的要求。
2 加強數據應用,提升信息管稅的質效
省局數據大集中后,由于數據的集中度大大提高,大量的管理層報表將從納稅人上報的原始數據直接產生,各級稅務機關對數據的分析利用也將進一步深化,因此,加強數據采集的真實性、完整性及全面性,提高數據分析利用的廣度和深度,對于進一步深化“數據采集、稅源監控、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務稽查”的“五位一體”互動工作機制,提升信息管稅的質效,將變得更為重要。
2.1 加強數據采集,提高數據信息的質量。稅收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全面性是數據分析應用的基礎,是決定數據分析應用成效的關鍵。作為基層稅務機關,要對信息采集和審核工作要進行合理分工,加強業務流轉的信息維護和審核力度,實現信息采集的全系統、全過程管理,確保涉稅信息獲取的準確、及時和完整。
2.2 深化數據應用,提升信息管稅的質效。數據管理的最終目的,是通過數據的深度分析應用,不斷提升稅源監控水平和稅收管理質效。數據大集中后,各級稅務部門應充分利用數據大集中的數據共享有利優勢,依托信息系統中的海量數據,加強稅源監控、稅收分析、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等工作,提高數據的增值利用水平,不斷推進稅收管理向科學化、精細化和專業化發展。
2.3 建立工作規范,完善數據分析應用機制。稅收數據分析應用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征管、計財、稽查、信息等部門通力配合。通過制訂工作規范,規范數據分析口徑、分析方法和分析內容,明確數據分析結果的落實部門、職責分工和反饋時限等,形成科學、高效的數據采集、分析和應用機制,逐步走上規范化管理軌道。
3 強化內部管理,推進信息管稅的規范化
“大集中”工程實現了系統與業務處理的集中,同時也必將帶來風險的高度集中。作為基層稅務機關,應加強內控體系建設,樹立信息安全理念,建立有效的網絡安全應急流程和故障恢復機制,規范業務操作規程,建立考核評價體系,使集中處理帶來的優勢不被集中風險所弱化,并進一步推進信息管稅的規范化。
3.1 確保網絡信息安全高效。信息安全問題是一個亟需各級稅務機關高度重視的問題。省級數據大集中后,安全問題不再是一個市縣局各自獨立的問題,而是關系到全省的數據安全問題。同時,網絡的穩定性和傳輸速度,也將對系統的正常運行產生直接影響。
3.2 規范稅收業務操作規程。數據大集中前,浙江地稅實行數據各縣(市)為單元分布,征管軟件全省統一,集業務處理、報表查詢、流程管理及快捷查詢等為一體的浙江地稅征管信息系統《稅友2006》版。該系統的應用,使得地稅業務流程和操作規范已基本實現全省統一,但各地也存在不少個性化的設置。數據大集中后,許多原有操作規程和內部制度,特別是各地個性化的設置,已不適應大集中的要求,因此,應根據大集中后的征管模式,制定一系列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嚴格規范稅收執法,強化稅源監控預測,重組征管業務流程,提升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更好地推動稅收征管信息化進程。
3.3 建立健全考核評價體系。《稅友龍版》提供了靈活的考核方案定義功能,可實現執法責任制、ISO質量管理和征管質量等各類考核方案。作為基層稅務機關,應建立健全考核評價體系,以省局統一的指標庫為基礎,統一標準、統一口徑、統一考核,將各個考核方案分解落實到相關的各個崗位、部門和單位,做到人、崗、責一一對應,盡量減少人工考核的隨意性,做到每次考核結果都有據可查,以數據說話,保證考核的公正、公平。通過對執法行為的全過程進行跟蹤,對征管質量指標的量化評價,以進一步夯實征管基礎、規范執法行為、提升征管效能、強化責任意識和激發干部活力。
4 優化納稅服務,推進和諧稅收征納關系
信息技術已為納稅服務的發展提供了強大的技術支撐,數據大集中后,作為基層稅務機關,更應突出納稅服務的職能,創新納稅服務方式,構建納稅服務的信息化平臺,為納稅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推進建立和諧融洽的稅收征納關系。
4.1 完善信息服務平臺,構建全方位服務體系。要以門戶網站建設、12366服務熱線、QQ群和短信等為載體,進一步完善納稅服務平臺,構建全方位服務體系,以更有效地發揮信息服務平臺的作用。
4.2 建設綜合管理系統,規范辦稅廳管理服務。建設一個集導稅服務、窗口管理、實時監控、績效考核等功能于一體的辦稅服務廳綜合管理系統。該系統的建設應用,將極大的有利于實時動態反映辦稅服務廳運作情況,合理調配辦稅服務資源,有效提高窗口服務人員工作效率和整體服務水平,維護稅務機關形象,通過對辦稅服務廳辦稅業務類型、等候時間、辦理時間和音頻視頻數據信息的采集、匯總、分析、運用,為績效考核、科學管理、服務挖潛和領導決策提供準確的數據支持,從而推進流程再造和管理創新,進一步改進和優化辦稅流程。
4.3 嘗試自助辦稅功能,拓展納稅人辦稅渠道。完善辦稅廳設置,將自助辦稅服務進行區域整合和功能拓展,在辦稅服務廳設立納稅人“自助辦稅服務區”,在原來僅提供自助納稅申報、政策法規查詢和公告公示等基礎上,逐步開發和提供具有發票自助領購繳銷,完稅憑證、納稅證明自助打印,POS刷卡自助繳稅和其他涉稅信息查詢打印等功能的自助辦稅服務系統,為納稅人提供多元化辦稅渠道,提高辦稅效率。導稅人員為自助辦稅的納稅人提供自助辦稅服務系統的操作輔導,政策咨詢等引導服務。
參考文獻:
[1]浙江省地方稅務局信息中心課題組.浙江地稅信息化建設探索研究(2007-2011)[M],杭州:浙江大學出版社,2012.
[2] 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技術愿景》的通知,工程辦便函[2010]37號[Z].2010.
關鍵詞:稅務管理;稅收數據;電子信息化;稅收工作
前言
當下,正是我國建設全方位稅務服務系統的關鍵時期,“金稅三期”——稅收管理信息系統工程對此提出了明確發展目標,即“一個平臺,兩級處理,三個覆蓋,四個系統”,直觀闡述了我國稅務電子信息化管理的發展趨勢,下文將圍繞這一主題展開論述。
一、稅務電子信息化管理的主要內容
目前,稅務電子信息化管理的內容主要以“金稅三期”為中心展開,其中“一個平臺”,即指要構建一個包含了網絡硬件和根底軟件的、統一的技術根底平臺,包括硬件設備平臺和電子稅務應用組件平臺等,以實現“掩蓋總局和國地稅各級,并與其他職能部門網絡互通”的總目標。“兩級處理”,即指依托前述技術根底平臺,在全國范圍內逐步推行并完成稅務系統數據信息在總局和省級稅局的集中處置,以實現“分離各地級稅務的實踐狀況,構建以總局、省稅局兩級數據共融的處置中心”的建設目標。“三個掩蓋”,即指系統功能覆蓋全部稅種、稅收工作的重要環節,依托互聯網實現各級國稅局、地稅局與其他職能部門的網絡互通,從而切實推進電子信息技術在全國稅務系統得到普遍應用,確保稅務工作的便利性、規范性高效性。而“四個系統”是指征收管理系統、行政管理系統、外部信息系統、決策支持系統。其中,征收管理系統主要負責稅收業務;行政信息系統主要負責稅務系統內部行政管理事務;外部信息系統主要負責與納稅人交流和提供相關稅務服務;決策支持系統則主要負責向各級稅務機關進行稅收經濟剖析,提供監控和預測等稅務決策。以此四位一體,最大限度滿足當前稅務工作多層面、全方位的應用需求。
二、全面推進稅務電子信息化管理的作用
(一)推進稅務電子信息化管理有助于提高決策的科學性。隨著經濟環境的不斷變化,對稅收工作的要求愈來愈多,也愈來愈高。電子信息化管理有效改變了傳統稅務管理模式和稽查手段,不僅有助于提高稅收業務的完成效率,還能在更大范圍內獲取可靠稅收信息,使得稅收數據價值提升,為相關部門實現科學決策提供了直觀的參考依據。(二)推進稅務電子信息化管理有助于提高稅務服務效率。社會的進步使得人們對公共部門的服務要求愈來愈高。電子信息化管理使得稅收服務始終以維護納稅人權益為出發點,能夠最大限度滿足社會大眾對稅務工作的合理需求,從而有助于提高納稅人的滿意度,營造良好的征稅與納稅環境。(三)推進稅務電子信息化管理有助于降低稅收管理成本。電子信息化管理使得稅務工作由原來的粗放型逐漸走向精細化,不僅減少了稅務管理與征收成本支出,還在不同程度上細化和拓寬了稅收服務的方式。而這一優勢,也使得國家財政支出相應降低,國家政府能夠有了更多的資金能夠投入社會基礎建設,為廣大納稅人提供更多公共服務。
三、稅務電子信息化管理的發展趨勢
基于當前現狀與形勢分析,我國稅務電子信息化管理將在保持當前穩定運轉的前提下,朝著以下方向發展:(一)稅收征管業務將逐漸走向“流程化”。當前,我國稅收工作已經建成并形成了以互聯網及其設備為平臺,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工作基礎的集中征收、重點稽查、強化管理的稅收征管體系。但是,在信息技術不斷發展與進步的當下,這一稅收征管體系在實踐中也逐漸顯露出一些的弊端,因此,為實現發展、突破、不斷躍上新臺階的整體目標,稅收管理體系就必須打破現有條件下的以手工作業為基準而設置的舊的征管流程,建立更加規范化、科學化的新的稅務電子信息征管體系,以順應稅收信息化建設的飛躍發展,從而推動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不斷提高。(二)面相大眾的納稅服務將逐漸實現“高效化”。電子信息化管理不僅是作用于稅務系統,在各行業領域中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應用。因而,推進稅務電子信息化管理不僅是適應當前稅收業務的舉措,也是改善納稅服務、提高稅收效率的必由之路。對此,在建設與完善現代化稅務管理體系的進程中,稅務電子信息化管理將立足于制度建設、制度創新的基礎上,依托于電子信息技術,進一步豐富、創新稅收服務的內容和形式,將促使納稅服務的內涵與外延不斷拓展,并逐步形成集合新型、高效、立體、全方位于一體的納稅服務新機制。(三)職能部門的稅務信息將逐步實現資源“共享化”。當下,各稅務職能部門所掌握的相關稅務信息資料等仍然未能全面實現互通與共享,在稅務電子信息化管理建設進程的不斷深入,以及“一個平臺,兩級處理,三個覆蓋,四個系統”整體目標的引導下,我國稅務信息資源將逐步打通各個關節。同時,在相關稅收法律的規定與制度政策的簇擁下,涉稅信息職能部門也將更為積極、主動地提供涉稅信息;而且,隨著各地政府“電子政務數據中心”以及各地國稅、地稅部門共管戶信息庫的建成,相關職能部門也將逐步實現對稅收數據的及時交換、比對、分析和預警,發揮合力,共同推進整個稅務系統業務與技術的有機融合。
四、結語
隨著信息技術的日新月異,以及國內外經濟環境的發展與變化,近年來稅務部門不斷革新思路、創新發展,在全國范圍內逐步實現了稅務電子信息化管理,有效解決了因稅源流動性加強、納稅人業務范圍和經營方式變化等對稅務管理工作發起的挑戰。因此,為進一步適應時代與社會需求,稅收業務主管部門應重視并深化稅收信息化建設,以切實提升我國稅務管理效率,使稅收業各項務能更好地服務社會及群眾。
參考文獻:
[1]梁裕恒,梁志剛,周逸飛.“互聯網+”對稅務信息化發展趨勢的分析[J].中國管理信息化,2016,19(24):113-114.
[2]林寅寅.我國稅收信息化建設思路研究[J].經濟期刊,2015(9):198-198.
[3]於舟,楊慧敏,張歡,等."互聯網+"時代下的稅務管理模式探究[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2016(31):27-28.
[4]李傳玉.深化涉稅數據資源運用的實踐與探索[J].中國稅務,2015(3):29-30.
關鍵詞:納稅;服務;管理
納稅服務是指稅務機關依據稅收法律法規、行政法規的規定,在稅收征收、管理、檢查和實施稅收法律救濟過程中向納稅人提供的服務事項和措施。自1996年稅收征管改革以來,各級稅務機關都在納稅服務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利用信息化手段,以辦稅大廳作為服務實體,為納稅人提供全方位優質的服務。
一、現行納稅服務工作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一)納稅服務觀念陳舊
目前,我國稅收管理“以稅務機關為中心”的觀念根深蒂固,具體表現為重管理、輕服務,納稅人作為被監管的對象被動的服從。國家法律在賦予征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中,稅務機關的權力和納稅人的權利明顯失衡,過分的強調征稅權力,忽視納稅人享有的權利。并且稅務機關征收管理的目標被簡單理解為完成國家的稅收收入任務,造成征稅過程中稅務機關往往凌駕于納稅人之上。“以納稅人為中心,注重納稅人需求,保護納稅人的權利”的理念在我國現實稅收管理實踐中仍然比較欠缺。
(二)納稅服務層次低
1、納稅服務供給與需求不對稱
在具體的納稅服務實踐中,稅務機關的納稅服務工作是基于自身角度考慮的,一些服務內容卻并非納稅人所需要的,而納稅人所需要的納稅服務卻不能得到滿足。一些地方只追求表面形式,而不重視實質性的服務,追求掛在墻上的、擺在桌上的形式服務,卻忽視了簡單和高效率的辦稅效率服務;一些地方稅法宣傳過程中,不區分對象和群體,一刀切式的宣傳,其結果可想而知。一些地方設置了稅務網站,但由于更新維護不及時,信息陳舊過時,這樣對納稅人沒有實際幫助。
2、納稅服務質量低
我國目前的納稅服務處于基本的、淺層次的狀態,不能滿足納稅人深層次的服務需求。一是沒有統一的服務形式和標準,存在隨意性,各地的納稅服務形式多種多樣、良莠不齊,造成納稅人在不同地區、不同部門、不同稅務人員身上享受到的服務具有差異性;二是缺乏個性化的服務。在稅收實踐中,稅務機關提供的納稅服務對所有納稅人無差別,不能滿足不同納稅人的不同需求。
(三)信息化建設還未深入人心
雖然經過這些年的努力,稅收信息化的硬件、軟件都有了很大幅度的改善,但由于缺少必要的引導、宣傳和培訓,納稅人對信息化涉稅辦理業務還缺乏了解。同時還存在發展不均衡以及服務供給與需求不對稱狀況。分析其原因:一是稅務機關網絡處于封閉狀態,與相關部門如銀行、工商、海關等相關部門不能實現信息共享,網絡辦稅流程不暢;二是稅務機關人員結構情況不合理,年齡老化、人員素質良莠不齊等原因,稅務工作人員運用信息化水平不高;三是沒有實行數據高度集中式的納稅服務信息化平臺,不能滿足納稅人利用計算機網絡辦理涉稅事宜及獲取個性化服務的需求。
二、優化納稅服務的對策與建議
(一)樹立公共服務理念
通過引入新公共服務理論,轉變我國納稅服務理念甚至政府服務理念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新公共服務理論的核心是:政府應注重服務,關注社區,以人為本。它更加注重服務,更加注重公民權,更加關注公民的政治參與度,政府的職能不是“掌舵”和“劃槳”,而是服務。一是把職業道德建設作為干部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在各級地稅機關樹立“以納稅人為本、為納稅人服務”的理念,處理好稅務機關與納稅人、執法與服務、管理與服務的關系,將服務理念的學習和實踐作為稅務機關及廣大稅務干部的一項制度長期貫徹,并作為稅務機關的核心價值體系之一。二是改變長期以來對納稅人形成的“有罪推定”的思維模式,摒棄對所有納稅人的打擊、監督、處罰的觀念,樹立為納稅人服務的觀念,做到在規范執法中完善管理,管理中優化服務,最終實現執法、管理與服務的良性互動與結合。三是尊重納稅人,與納稅人形成開放式的互動,讓納稅人走進稅務機關,全面了解稅務機關管理模式、辦稅流程、相關制度等內容,使納稅人和稅務機關相互信任。
(二)提升納稅服務層次
1、加強稅務機關隊伍素質建設
首先,稅務機關應注重培養塑造稅務干部的公共服務理念,要樹立征納平等、重在服務的管理理念。其次,通過對稅務干部進行理論和業務相結合的培訓,提升干部理論和業務素質。從培訓方法、培訓資源、教學組織等多方面人手,授課形式由“單一式”轉變為“多樣式”。 結合稅務工作特點,綜合運用多種方法,提高稅務干部參訓熱情。能力培養由“理論式”轉變為“實踐式”。要大力推行“調研式”的培訓方式,確保調研前有計劃,調研中有交流、討論和思考,調研后總結經驗成果,將課堂知識轉化為實踐技能。培訓資源由“單一式”轉變為“集約式”。善于整合利用各類培訓資源,尤其利用稅務系統優勢資源建立領導干部、專業業務人才組成的“稅務系統師資力量”。
2、制定具體的納稅服務標準
一是推進基礎制度標準化,建立規范管理機制。建立納稅服務標準化制度,從辦稅環境、管理制度、業務流程、納稅服務、工作考核等方面,對納稅服務工作的內容、場所、人員、行為、時限等進行全面規范,形成了完整的辦稅服務制度體系。在此基礎上,將辦稅服務廳定位為獨立的辦稅服務實體,實行人員統一管理、業務統籌協調,并賦予辦稅服務廳對涉稅審批事項跟蹤督辦職能,督促涉稅審批事項在有關業務部門間及時流轉處理,建立起以辦稅服務廳為核心和樞紐、其他業務部門緊密配合的基層業務運行方式,保障工作協調高效運轉。
二是推進業務流程標準化,建立高效運行機制。“簡化流程、一窗式辦理”,對納稅人申請辦理涉稅事項進行全面清理,將涉稅業務進行整合,力求流程最為簡化,方便納稅人的辦理需求,使納稅人“一個窗口”能辦理全部業務,避免往返跑、多部門跑的現象;“統一辦結時限”,統一涉稅事項辦理環節及其時間標準,盡可能壓縮辦結時間,提高辦稅效率;“整合涉稅資料”,對同類涉稅調查事項整合歸并,實行“多表合一”,一次性報送,多部門共享使用,減少納稅人重復報送。
三是推進服務方式標準化,建立資源配置機制。構建功能分區,將辦稅服務廳劃分為辦稅服務區、自助辦稅區、取表填單區、資料取閱區、納稅咨詢區、等候區等區域,優化了辦稅功能;開放工作臺面,按照低平面、開放式要求建設工作臺面,方便了納稅人與辦稅服務廳工作人員的交流溝通,增強了服務的親和力;統一戶外標牌,辦稅服務廳工作人員一律著裝上崗,掛牌服務;改善便民設施,配置桌、椅、凳以及筆墨紙張等辦稅用品用具,配備了票表單書存放架和填寫臺,陳列了辦稅指南,設置了咨詢臺、公告欄、舉報箱。
3、對納稅人實行個性化服務
一是針對服務對象多元化特征推行個性化服務。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完善,市場分工越來越細,納稅主體越來越呈現多元化和個性化特征,納稅服務對象由單一向多元分化。通過建立納稅人洞察體系對納稅人進行細化,對不同經濟性質、不同經營行業、不同經營規模的納稅人分類、歸納,并針對不同納稅人群體,提供與之相關的納稅服務。
二是針對服務對象納稅需求層次不同推行個性化服務。不同納稅人對納稅服務的需求存在多樣性和層次性。針對納稅人的需求,稅務機關應建立納稅人需求分類處理系統,并制定需求回應制度,制度里應明確規定責任部門、責任人員、解決措施、解決時限等等,確實樹立“始于納稅人需求”的服務導向。
三是提供服務方式人性化。樹立以納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在設計管理流程、改進服務手段時,應突出納稅人的主體地位,虛心聽取納稅人對納稅服務的想法和愿望,充分尊重納稅人合理訴求,設身處地地為納稅人著想。比如:針對新辦企業,制定“課堂式”服務,每月定期組織一次專題納稅輔導講座,并發放辦稅流程和注意事項,輔導新辦企業依法納稅;針對轄區重點稅源企業,采取“上門式”服務,由專門的稅收政策科人員和稅收管理員結合企業實際,上門進行政策輔導,幫助企業解決實際涉稅政策困難。
(四)推進稅務機關信息化進程
1、建立網絡信息化的納稅服務平臺
建立數據高度集中的網絡信息化服務平臺,使納稅人可以足不出戶辦理涉稅事宜。一是推進納稅服務電子化、網絡化及征管數據高度集中化的服務進程。完善網絡認證,實現稅務機關、銀行、國庫聯網,推行納稅人網上申報的便捷措施,真正實現“足不出戶”的服務方式;二是建立納稅人需求分析以及稅收政策供給等系統,把納稅需求放在首位,通過各種方式收集、整理、歸納納稅人需求并進行分析,提供納稅人一對一的個性化服務;三是實現“網上辦公室”。稅務管理辦公系統、審批流轉管理信息系統以及和電子征管資料檔案系統統一接入納稅服務系統。實現“一窗式”服務,無紙化工作審核、審批,實現“資源共享,適時監控”,一方面降低稅務機關的征稅成本以及納稅人的納稅成本,另一方面提升納稅服務及管理水平。
2、實現信息共享
一是與地方政府實現互聯互通。要積極與地方政府的“電子政務信息中心”加強溝通聯系,實行數據實時交換和數據報送,為各相關職能部門數據比對提供公共服務平臺。二是建立社會化協稅護稅體系。與工商、質檢、國土等相關部門建立協作關系,定期到相關部門采集、獲取涉稅信息,為稅收征管和稅收分析提供依據。三是將納稅人的納稅信用實行公開,并與相關部門的信用實現信息共享,比如:銀行、工商、公安等部門,通過法律規定要求相關部門采用納稅信用信息,并具體體現在納稅人在進行各項社會活動的激勵或制約機制上,這樣有助于大幅度的提升納稅遵從度。
3、提升稅務干部運用信息化水平
要強化信息管稅意識,使信息管稅成為全體稅務人員的自覺行動。通過舉辦專題講座、集中培訓、業務考試等形式,積極開展信息管稅理論的學習培訓活動,讓稅務干部都學會從信息數據中找問題、查原因、問績效,不斷拓展數據利用的深度和廣度。要將信息管稅納入績效考核,對信息錄入、后臺復核、賬簿登記、報表生成及系統監控出錯的,按照工作環節嚴格進行獎懲兌現,努力提升全體人員操作能力。(作者單位:云南省保山市隆陽區地方稅務局)
參考文獻:
一、樹誠信、創一流。
隨著新《征管法》及實施細則的貫徹落實,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社會經濟的全面發展,建立健全新的納稅服務制度,實現納稅服務的規范化和法制化,已成為我們基層稅收征管單位的法定義務,更是我們全面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為此我們按照市、縣國稅局和縣委縣政府的安排部署,突出一條主線,即進—步優化服務為主線,樹立兩個理念,即為當地鄉鎮經濟發展服務,誠信為納稅人服務。做好三篇文章,即:依法納稅,從嚴治隊,信息化建設(本資料權屬本資料權屬文秘寫作網,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寫作網更多資料,查看更多出色文章請登錄原創網站本資料權屬文秘寫作網,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寫作網更多資料)。貫串“四個結合”,即把稅收服務與文明行業創建結合起來,把稅收服務與信息化建設結合起來,把稅收服務與基層職工隊伍建設結合起來,把稅收服務與基層稅務行業、行風結合起來。建設五型機關,以進步稅務干部的綜合素質為目標,努力建設學習型機關,創一流服務。努力建設服務型機關,加快職能轉變,努力建設效率型機關,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努力建設誠信型機關。與時俱進、銳意進取,努力建設創新型機關。達到十要目標。即辦事要公平,政策要落實,執法要規范,服務要優化,效率要進步,稅序要簡化,責任要明確,誠信要確立,行風要轉變,群眾要滿足。積極履行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全面實行“全方位,一站式,多層次,貼近式,零間隔”服務,切實做到為納稅人提供優質、便捷、高效、透明的稅收服務。1、公然辦稅。全面推行政務公然和文明辦稅“八公然”制度,使納稅人的權利義務,稅收政策法規,治理服務工作,過錯責任追究等制度全部向社會和納稅人公然,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視;達到了公正執法,公平公道,增強了國稅工作的透明度。2、政策治理。全面貫徹落實西部大開發,國企改革和下崗失業職員再就業,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等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充分發揮稅收對經濟的調控作用,更好地使稅收服從服務于地方鄉鎮經濟的發展,同時還能積極開展以“依法誠信納稅,共建小康社會”為主題的稅法宣傳活動,送政策上門,送稅法上戶,通過上門宣傳,邀請下崗職工座談,兌現落實政策,促進了各項稅收政策服務在基層,落實在基層,從而營造了良好的稅收氛圍。3、規范執法。我們以稅收征管法和其他稅收法規為準繩,調整稅收征管制度,進一步規范稅收執法行為,切實做到程序正當,手續完備,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加強執法監視和執法檢查力度,切實推行“人控加機控”的計算機治理辦法,全面推行省局制定的IS09000質量認證,從而保證了責任落實和責任追究到位,更好地建立起了行為規范,公正透明,權責明確,高效運行的稅收執法機制。4、優化服務。納稅服務是稅務行政行為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我們稅務干部全面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因此,我們在建立和完善務實高效的納稅服務機制上下功夫,爭取新的突破。一是牢固樹立服務意識,自覺地把“服務是天職,服務是效率”貫徹到一點一滴的日常工作中往,貫徹于稅收服務中往。在執法中服務,在服務中執法,樹立“人人都是窗口,個個都樹形象”的服務理念,開展“假如我是納稅人”的換位思考和走一走、看一看、比一比、議一議的活動,是我們基層稅務干部從言行舉止到環境衛生,從工作秩序,到工作效率,從文明風氣到優質服務都有了新的變化。二是改善服務態度,建立健全服務納稅制度,把星期日定為所長接待日,建立了服務承諾制,公務員著裝制,個體戶稅額集體評審制,辦稅服務監視制,實行全天候服務,切實做到“禁用忌語”不用,“文明用語”常說微笑服務,真正做到三聲:即來有接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五心:即接待納稅人熱心解答稅收政策耐心,辦理納稅事宜細心,幫助納稅人誠心,接受納稅人意見虛心。做到四個同一:即同一著裝、掛牌上崗,統—業務規程,規范崗位職責,同一文明用語,杜盡忌語,同一服務標準和質量,實行規范服務。達到六個一樣:即生人熟人一樣熱情,大戶小戶一樣對待,忙時閑時一樣耐心,稅多稅少一樣負責,贊揚與批評一樣誠懇,新老業戶一樣公正,使納稅人真正滿足。三是完善服務設施,加強硬件建設,在縣局的大力支持下,新建職工小食堂、飯廳、職工之家,配置辦公桌椅,院內建起小花園兩處,美化了環境。設置意見箱、意見登記簿、公示欄;切實做到了“三欄六上墻”即:稅法宣傳欄,納稅宣傳欄,稅務違章違法曝光欄。崗位職責上墻,規章制度上墻,辦稅流程上墻,執法職員公示牌上墻,收費標準上墻,增強辦稅透明度。四是強化信息化手段,搭建新型的納稅服務平臺,進一步完善了多元化申報,為納稅人開通電話申報,全方位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與納稅人之間做到零間隔,接待納稅人做到急事急辦,特事特辦,想納稅人之所想,急納稅人之所急,給納稅人之所需,通過開展規范納稅服務內容,完善納稅服務制度,豐富納稅服務方式,拓寬納稅服務渠道,創新服務模式,真正為納稅人提供方便,多層次的服務。變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變滯后服務為超前服務,變單一服務為全程服務,變監管型為服務型,進步服務水平。在服務中發揮職能,在服務中轉變作風;在服務中樹立形象;進而實現了由“我要治理你”向“我要向你服務”轉變。5、進步效率。在全面提供優質服務的同時,進一步進步了工作效率。借助信息化手段,充分發揮計算機的依托作用,簡化辦事程序,辦稅環節,縮短辦稅時間,構建信息化支持下的納稅服務平臺,實現了各項稅收事宜辦理的全面“提速”。6、確立誠信,信用是人類道德文明的果實,是市場經濟必備的道德信念。因此我們大力提倡“創文明單位,建誠信國稅”的同時,建立和實行納稅信譽等級制度,完善納稅告知事項和納稅記錄,培植納稅信用,打造“優質服務,誠信納(本資料權屬本資料權屬文秘寫作網,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寫作網更多資料,查看更多出色文章請登錄原創網站本資料權屬文秘寫作網,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寫作網更多資料)稅”的良好社會風氣。7、轉變作風。對內強化監視抓落實,把監視制約機制滲透到治理和稅收執法的全過程,進一步規范我們稅務干部的執法行為;對外向社會聘請特邀監察員,義務監視員,查究揭擺,整改題目,自覺接受社會監視,果斷杜盡吃、拿、卡、要、報等不正之風,通過轉變行風,樹立國稅衛士形象,求真務實,為稅清廉,作風優良的公仆形象和待人以誠的文明形象。8、滿足群眾。稅收服務工作的好壞,終極體現在廣大納稅人的滿足程度上。因此,我們把群眾滿足不滿足,贊成不贊成,興奮不興奮,擁護不擁護,作為服務的根本標準和衡量標準。把大多數群眾關心的熱門作為基層稅務工作的重點,在工作方法上尊重群眾的熱情,切實做到感情上貼近群眾,行動上深進群眾,體察民情,了解*,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真正地做人民的公仆。
二、強素質、見實效。
一、稅收科技發展現狀與展望
(一)稅收信息化的基礎設施已具備一定規模
經過多年來的資金投入和建設,稅務系統的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已初具規模,并為進一步加快稅務管理信息化工作奠定了物質基礎。通過最近幾年稅務系統計算機廣域網絡建設,國稅系統從總局、省局、地市局到區縣局的四級廣域網已全部聯通;總局已與省級地稅局全部聯網,不少省份的地稅系統已開通本省的廣域網。部分地區國稅和地稅系統的廣域網還延伸到縣屬征收分局一級。
同時,計算機配備也進展迅速,到2002年底,全國稅務系統已擁有小型機1400臺,PC服務器25000臺,586以上微機40萬臺。
(二)稅務管理軟件推廣應用成效顯著
1.金稅工程二期各應用系統在全國成功運行。
2001年7月,金稅二期工程在全國正式開通運行。金稅二期主要是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中全面實施防偽稅控系統,在稅務部門建立發票認證、發票交叉稽核和發票協查等系統,以實現稅務機關對企業增值稅發票和納稅狀況的有效監控。
通過近兩年的運行,各應用系統運轉情況良好。企業用的防偽稅控系統已推行80多萬戶,百萬元版、十萬元版和大部分萬元版專用發票已取消手工開具,使用該系統開具。防偽稅控認證系統全面投入使用,使利用假票、大頭小尾票騙抵稅款的違法犯罪活動得到遏制。增值稅計算機交叉稽核系統在全國3800多個區縣以上稅務機關聯網運行,促進了企業依法申報納稅。金稅工程發票協查系統的運行提高了稽查工作效率。
2.全國統一征管軟件在稅務系統穩步推廣
國稅系統使用的全國統一征管軟件(CTAIS)正在各地推廣使用。CTAIS軟件涉及基層稅務機關的事務處理、管理監控和輔助決策等業務,涵蓋了管理服務、征收監控、稅務稽查、稅收法制及稅收執行等五個系列的基層稅收征管和市局級管理與監控功能。使用世界銀行貸款項目和日元貸款項目的23個城市以及在河南、山東、浙江、深圳等地的推廣工作已經完成,其余省也都各有一個城市在推廣使用。目前,已有92個城市使用該軟件。地稅系統使用的征管軟件以省為單位也正在推廣使用。
3.出口退稅計算機管理成為稅務部門與其他部門信息共享的成功范例
為了加強出口退稅管理,嚴厲打擊騙取出口退稅的違法犯罪活動,在海關、外貿、外匯等部門的配合下,出口退稅管理系統已經初步建立。通過與海關口岸電子執法系統互聯,可以縮短出口貨物報關單的收集時間,加快外匯核銷,提高出口貨物報關單、外匯收匯核銷單信息的傳遞速度與質量,加快了對出口企業出口退稅的審核。出口退稅實行計算機管理,是稅務系統首次利用權威部門提供的電子信息加強管理的成功實踐,為稅務部門與其他部門的信息共享提供了范例。
4.其他各應用系統也正發揮積極作用
公文處理系統、法規查詢軟件、反避稅信息系統軟件、地方稅十稅一費、土地使用稅稅源管理與分析軟件、稽查查帳軟件、資產管理軟件等也開始運行,這些都為加強稅務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礎。
5、抓緊金稅三期工程的研究和論證
盡管稅務系統在信息化建設過程中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從國家對整個稅收工作的要求來看,稅收信息化建設依然任重而道遠。信息技術在稅收管理各領域的應用有待進一步拓展、完善和深化,各系統間的功能需要進一步整合,利用信息技術改造稅收工作以加強管理、改進服務的目標還遠沒有實現。2001年11月,總理視察國家稅務總局時,對金稅二期工程所取得的成績給予了充分肯定,明確指示金稅三期工程要盡快立項,并要求建立覆蓋所有稅種、覆蓋稅收工作所有環節、覆蓋國稅和地稅,且能與有關部門聯網的稅務信息化的"天羅地網",以全面加強稅收管理,加速我國稅務系統電子政務的發展,適應全球信息化潮流。目前,國家稅務總局按照國務院領導的指示正抓緊金稅三期工程的立項及有關研究工作。
金稅三期工程建設的總體目標是根據一體化原則,建立基于統一規范的應用系統平臺,依托計算機網絡,在總局和省局兩級集中處理信息,覆蓋所有稅種和各個工作環節,既包括國稅又包括地稅,并能與銀行、海關、工商管理等有關部門聯網,建設征管業務、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共享、決策支持等四大子系統,成為功能齊全、協調高效、信息共享、監控嚴密、安全穩定、保障有力的稅收管理信息系統。它的建成將全面提高稅務機關的管理水平,實現對稅源的全面監控,實現稅務管理業務的全面網絡化運行,實現上級對下級機關征管業務的全面監控,實現國稅和地稅信息共享,以及與外部門間的信息共享,既能滿足基層稅務機關稅收業務處理的需要,同時滿足市局、省局和總局各級管理層的監控、分析、查詢和輔助決策的需求。
通過金稅三期工程的建設,將利用信息技術和現代管理思想對稅務機關的內部組織結構和業務運行方式進行改革,實現稅收征管更加科學、合理、嚴密、高效,使對納稅人的管理與服務更加透明、更加便捷、更有效率,同時樹立稅收隊伍更加廉潔的公眾形象。
二、稅收科技進步對高新技術產業的推動
稅收信息化建設對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的推動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三方面:
(一)稅收信息化將為我國的高科技產業稅收政策的調整和執行提供支持
1、信息技術為稅制的優化與調整提供技術支撐平臺。
伴隨著管理的向上集中和以信息技術為核心的信息系統的支撐,使更為合理的稅收制度的設立成為可能。通過分析利用各類稅收管理應用系統中積累的海量數據,可以對稅收經濟信息進行深層次的開發利用,為稅收政策的制定與執行部門提供宏觀決策的依據,使稅收政策的調整更具針對性與時效性。隨著稅務系統信息化建設逐步完善,稅收的宏觀調控手段將能夠得到更好的發揮。
2、稅收信息化建設將有利于稅收執法行為的公開和透明
隨著稅收執法權的分解和上收趨勢進一步強化,信息處理的集中度將逐步提高。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信息網絡體系的健全和稅務系統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的逐步加強,提高信息處理的集中程度已成為稅務信息化建設的發展方向。稅務信息實現集中處理,可以進一步減少稅務執法的隨意性,強化監督制約機制,確保稅法執行的剛性,使稅收執法行為更加公平和透明。
3、跨部門的信息交換為決策提供依據
與政府各有關部門的信息交換和網絡互聯,使稅務機關擁有來自納稅人的大量數據信息,可以提高稅務部門對經濟稅源的分析能力和監控水平,科學預測稅收收入,更好地指導稅收征管工作。
(二)稅收信息化為納稅人提供優質納稅服務的技術平臺
1、為納稅人提供更優質的納稅服務
稅收信息化不僅給稅務內部工作與變革產生重大影響,而且隨著稅收征管業務的進一步規范、業務流程進一步簡化,稅務部門可以為納稅人提供了更加優質地服務。通過實行稅務和銀行等單位的聯網與有條件的企業進行電子申報,可以簡化申報與征收,使基層征收和管理機構適當集中,機構設置更趨合理。隨著稅務部門與其他部門的廣泛聯網和信息共享,建立普遍的社會信用機制將成為可能。隨著電子申報手段的普遍實行和多種納稅方式的自由選擇,納稅人納稅的自主性將得到加強。
2、為納稅人提供充分的信息與政策指導
各地的很多稅務系統已經開始陸續建立基于互聯網的稅收公共服務平臺。這個服務平臺基于稅務管理信息系統(行政管理系統、數據倉庫、外部信息交換系統、呼叫中心等)之上,為納稅人提供全面、規范、準確、便捷的涉稅綜合信息網上服務。
納稅人在這個稅收公共服務平臺上應能夠查詢各級稅務機關的組織結構,各種涉稅事宜的辦理指南,歷年各類稅收法律、法規和最新的法律、法規,最新的各種稅收政策、稅務公告的通知,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作廢、丟失信息,納稅人關心的各種涉稅統計信息、各種證照審批結果,納稅人的納稅誠信信息等等;根據權限還可以得到個性化的資料、信息和相關的各種服務,使納稅人可以享受到個性化的納稅服務。
(三)稅收信息化為我國的高新技術產業提供了發展契機
稅收信息化有力地促進了相關產業的發展,為高新技術產業提供巨大的商機。稅收信息化建設是國民經濟信息化的重大工程之一,稅收信息化建設的網絡改造與系統建設所需的計算機和軟件等信息產品,有相當部分將來自國內企業,必將促進國內電子制造、軟件開發和信息服務業的快速發展。
一、從納稅人的需求看實施納稅服務的現實必要性
我們知道,稅收工作的對象涉及千家萬戶、千千萬萬和各行各業的納稅人,目的是為滿足國家提供社會公共產品的需要,但能否把稅收很好地組織起來,讓人們主動割舍自身利益的一部分,這不僅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規,有力的征管手段,也需要征納雙方的良性互動。這樣的工作過程和最終結果都包含著服務的因素,這種服務一般不表現為針對具體個體的服務,而更多地表現為針對公眾的服務,因而需要進一步拓展納稅服務的空間,豐富納稅服務的內容和形式,給納稅入以切切實實的幫助和支持。可見,納稅人切實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就成為做好納稅服務工作的關鍵。
要定位好納稅服務,就必須正確處理好三個關系:首先是明確管理與服務的關系。管理與服務是稅收工作的兩個方面,服務是從納稅人的角度來講的,管理則是從稅務機關自身職責的角度而言的。從根本上說,服務也是管理的一部分,管理就是服務,管理的過程就是服務的過程,服務也體現了管理。因此,必須做到管理與服務并重,在服務中加強管理,在管理中規范服務。其次是理解服務與執法的關系。服務與執法是辨證統一的關系,兩者相互促進,相互制約,稅務機關規范執法行為對納稅人來說也是服務,服務增強了,執法才能透明,納稅人的法制觀念才會增強,同時才會更好地促進稅務人員執法。因此說,公正的執法是最好的服務。再次是認識理論與實踐的關系。稅務機關要在理論上確定稅收的公平原則,提高納稅人對納稅義務的認同感和遵從度:在法律上,確立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之間的平等關系,明確征納雙方享有的權利和義務:在實踐上,必須在執法角色上實現從“執法加管理”的強勢角色向“管理加服務”的平等角色轉變,全心全意為納稅人服務。
二、從稅務機關自身特點看實施納稅服務的定位問題
稅務機關要實施好納稅服務,就要明確自身的市場定位,為目標市場的納稅群體提供切實可行的服務,根據市場定位需求界定自己的功能。
首先,需要轉變服務觀念。現在的社會環境、政府環境、納稅人環境,越來越多地要求稅務機關做好納稅服務。其實,稅務機關以前做的許多工作都屬于納稅服務范疇,這些服務表現為自覺或不自覺的行為,只是將其混雜于精神文明和行政執法行為之中,應當把這些行為統一規范起來,組成納稅服務體系,使納稅服務由被動變為主動,才能大大方便納稅人,更好地服務納稅人。作為稅務機關而言,唯一的選擇就是要樹立全新的服務理念,如樹立“以納稅人為關注焦點”、“以納稅人需求為導向”、“征本文來源:文秘站 納雙方法律地位平等”等服務理念,自覺地把為政府提供財力支持和為納稅人服務有機地統一起來,更多地關注納稅人,不斷增強服務功能,走管理服務型的道路,從而高效率、高質量地完成政府交給自己的組織收入任務。
其次,需要擴大服務范圍。稅務機關不僅要正確全面地再認識納稅人的概念和范疇,樹立大稅收觀念,而且要擴大和支持稅收服務范圍,為納稅人提供全方位、多層次、多樣化的稅收服務和支持。在服務層次上要統籌兼顧,既要服務法人企業,又要服務個體經營者,盡量滿足不同層次和不同水平的稅收服務需求,為廣大納稅人提供多層次、全方位和周到、便捷、高效的服務。服務水平的高低是服務功能強弱的具體體現,稅務機關要不斷地增強稅收服務功能,盡快改變服務設施和服務手段落后的狀況,努力提高稅收服務的科技化、信息化和現代化水平。
第三,需要建立服務機制。管理與服務是一個辨證的統一關系,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納稅人既是稅務機關的管理對象,又是服務對象,在國家稅收的概念中,征納雙方在法律地位上是對等的,收稅是為了國家,納稅也是為了國家,二者的目標是一致的。在目標一致的前提下,稅務機關就要在拓寬服務渠道上下功夫:(l)規范運行機制,實行涉稅信息公開。稅務機關在制定涉及納稅人的規章制度時,應多從納稅人的角度出發,在充分滿足征管要求的前提下,建立起規范、簡化、方便、快捷的辦稅程序,通過各種形式使納稅人及時了解稅收法規、政策、信息,暢通納稅人掌握和了解稅收法規的渠道,滿足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基本需要,把納稅人比較敏感和容易引起爭議的納稅定額、違章處罰以及處罰依據等情況公開,以保證各項管理措施的及時到位,為納稅人提供全方位的優質服務。(2)強化服務意識,提供優質服務。稅務干部不僅要有熱情周到的服務態度,而且更要有良好的服務質量。在當前執法要求嚴、管理要求高、知識更新快的新形勢下,稅務干部要發揮特長,利用懂政策、會管理、熟業務的優勢,在發展經濟、加強經營管理、健全財會制度、開展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主動為納稅人當好參謀,出好點子,獻計獻策,排憂解難。
第四,必須構建服務體系。就是要認真研究建立起一套從可行性分析、決策、實施到效果評估、信息反饋、服務監督、業績考核和責任追究的納稅服務體系,確保納稅人在辦理每項涉稅事宜時,都能得到最優質的服務,全力提高為納稅人服務的質量和水平。首先,完善稅收服務組織管理體制。通過設置從事專職稅收服務的機構和崗位,更加高效地向納稅人提供稅法宣傳、納稅咨詢、幫助辦稅、信息反饋等稅收服務,迅速處理和反饋納稅人提出的服務需求。其次,健全稅收服務崗位責任。按照定崗定責、崗責明確的原則,將稅收服務的職責要求納入稅收工作諸環節,為納稅人提供全方位的優質服務。再次,構建科學的稅收服務考核機制。圍繞優化服務制定科學可行的考核指標和辦法,加強和量化對服務的管理考核,發揮和調動稅務人員優化服務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最后,建立安全高效的稅收服務技術支撐體系。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稅務信息網絡化建設,努力實現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劃撥、稅務咨詢、政策查詢等業務的網絡化服務,為優化稅收服務提供更加有力的技術支撐。如可實行認證報稅“一網通”、劃繳稅款“一卡通”、查詢導稅“一點通”等。
三、從開展服務工作所取得的效果看實施納稅服務的定位問題
任何一項工作的落實,要反映落實程度以及進展情況,主要通過取得的效果來評價。納稅服務工作開展的好不好,應從以下五個方面來看待:一是納稅服務水平是否明顯提高。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在服務態度上,通過對辦稅服務廳人員進行考試上崗,開展辦稅服務禮儀培訓,干部的服務行為能否做到文明規范,從而改變以前在工作中存在的作風散漫、遇事推諉等現象。在服務措施上,通過采取動漫導稅、“一窗多能”、自助辦稅、屬地管理、就近辦稅等方式,是否把納稅人的需求放在了第一位。在服務效率上,通過采取簡化程序、簡并資料、限時辦結等措施,納稅人在資料提交上、辦稅環節上、辦稅 時限上是否便捷高效。二是稅收征管質量是否明顯提高。主要看征管信息利用率更高、征管鏈條銜接更緊、征管質量更高等方面,通過這些指標對比來看待實施的效果。三是納稅人稅法遵從度是否明顯提高。從細小的稅務標識到細心的導稅咨詢,從便利的服務設施到便捷的辦稅程序、優質高效的服務,能否使納稅人深深感到得到充分的尊重,遵守稅法、依法納稅,能否逐漸成為廣大納稅人的自覺行為,從而達到提高稅法遵從度的目的。四是干部隊伍素質是否明顯提高。要將納稅服務作為加強稅務系統基層建設和稅務干部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積極開展以愛崗敬業、公正執法、誠信服務、廉潔奉公為基本內容的稅務干部職業道德教育,引導稅務干部自覺主動地做好新時期下納稅服務工作,提高服務本領和業務素質。通過考核干部職工的思想認識、業務技能、服務本領、文明素質等方面,看納稅服務是否促進了干部綜合素質的提升,隊伍充滿生機和活力,整個國稅面貌得到煥然一新。五是國稅部門形象是否明顯提升。納稅服務工作是否得到納稅人的認可、得到市委、市政府的認可、得到社會各界的認可。要實現以上五個方面的成效,其市場定位就應該以納稅人為中心,以提高稅法遵從度為目標,以信息化為依托,以規范流程為導向,改進和完善納稅服務工作,建立健全納稅服務體系,切實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的稅收征納關系,力求做到執法規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會滿意。
一、鞏固多年征管改革成果,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奠定基礎。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應是對多年征管改革的發展和完善,通過多年的征管改革,各級稅務機關積累了豐富經驗、取得了豐碩成果、鍛煉了大批的干部,所有這些都是推進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礎和寶貴財富,因此,應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多年的征管改革成果給予足夠的重視和保護,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減少浪費和投入,保持征管改革的連續性。推進征管改革,應以“依法治稅、從嚴治隊”為根本,堅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鞏固、提高、豐富和完善“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加速信息化建設的基礎上實現稅收征管專業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
二、建設“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信息化是推進征管改革、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條件,必須加快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的步伐,正確處理好信息化與專業化的關系,按照新《稅收征管法》第6條“國家有計劃地用現代信息技術裝備各級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統的現代化建設,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規定,建立“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包括統一標準配置的硬件環境、統一的網絡通訊環境、統一的數據庫及其結構,特別是統一的業務需求和統一的應用軟件。當前,信息化建設的重點應放在信息網絡建設上,加快建立覆蓋省、市、縣的地稅城域網、廣域網,按照“穩步推進,分批實施,講求實效”的原則,市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中小型機為主的城域網,縣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服務器群為主的城域網,并配備一定數量的計算機(平均每2人應配備1臺),接入三級廣域網中,實現廣域網上的數據和資料共享;同時,還應加快統一征管軟件應用的步伐,注意統一征管軟件的兼容性和差異性,充分考慮到城鄉有別、稅源的集中與分散有別,經濟發達與經濟發展相對滯后有別的實際情況,逐步修改完善統一征管軟件,以避免征管軟件與征管實際不相適應,影響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數據處理中心。數據的集中是實現稅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證,是實施科學管理的基礎。“集中征收”的關鍵是稅收信息的集中,其實質應是納稅人的各項涉稅信息通過計算機網絡集中到稅務機關進行處理,稅務機關在準確地掌握納稅人涉稅信息的基礎上,為納稅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稅服務;稅務機關通過數據處理中心可以獲得政府管理部門的各種經濟信息和情報,可以監控各項稅收征管和職能的執行情況。稅收征管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稅務登記、發票領購、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務檢查等數據信息,通過網絡能夠準確、自動地匯總到數據庫,實現稅收征管內部數據匯總自動化,基層征管單位也可以通過網絡隨時查詢上級稅務機關相應的數據庫,便于強化稅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實現網絡資源共享;上級稅務機關可以迅速把有關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時傳達到下級各部門、各單位,提高稅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據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應層級的稅務機關建立數據處理中心,負責本地涉稅數據和信息,特別是申報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處理。
2.加強信息交換。利用信息系統加強信息交換,在加速國稅、地稅系統信息共享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的實現與政府有關部門的信息聯網,重點應放在工商、銀行、財政、金庫、審計、統計等部門聯網,實現信息共享,提高稅款解繳入庫、納稅戶控管等環節的質量和效率。
三、劃清專業職責,構建信息化支撐下專業化管理的稅收征管新格局。
1.建立專業化分工的崗位職責體系。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進征管改革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實現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和專業化”。專業化是信息化條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結果。但目前征管各環節專業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別是未能充分考慮信息技術條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沒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對集中合理劃分征收、管理、稽查三個環節的職責,各環節之間還存在交叉重復、職責不清問題。因此,應按照職責明確的原則將稅收征管的各項工作劃分為征收職能、管理職能和檢查職能,并實行“征管、稽查外分離,征收、管理內分離”,一級稽查運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體職能可劃分為:
征收職能主要包括:受理申報、稅款征收、催報催繳(窗口提醒)、逾期申報受理與處理、逾期申報納稅加收滯納金、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和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分析;受理、打印、發放稅務登記證件;負責發售發票、開具臨商發票和征收稅款;確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
管理職能主要包括:宣傳培訓和咨詢輔導、稅務登記核查和認定管理、核定征收方式和申報方式、核定納稅定額、催報催繳(指直接面向納稅人的催報催繳)、發票管理(包括購票方式的核定、領購發票的審批、印制發票的審核、發票審驗、發票檢查)、減免抵緩退稅審核、納稅評估(包括稅務檢查、稅務審計)、重點稅源管理、零散稅收征管、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
檢查職能主要包括:選擇稽查對象、實施稽查,發票協查,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行政處罰的審理決定及執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
在信息技術的支持下,稅收征管業務流程借助于計算機及網絡,通過專門設計的稅收征管軟件來完成。因此,要在賦予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專業職責的基礎上,根據工作流程,對應征管軟件的各個模塊設置相應的崗位,以實現人機對應、人機結合、人事相宜,確保征管業務流和信息流的暢通。
2.明確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銜接關系。根據《稅收征管法》第54條規定,稅務機關有權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進行稅務檢查。作為稅務執法主體的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都擁有稅務檢查權。為避免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稅務檢查上的職責交叉,必須明確征管部門的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稅務稽查的區別和聯系。
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案卷來源不同。稅務稽查的案件來源主要有:按照稽查計劃和選案標準,正常挑選和隨機抽取的案件,征管部門發現疑點轉來的案件,舉報的案件,以及移交或轉辦的案件;征管部門的案件來源主要有:在稅收征管的各個環節中對納稅人情況的審查,按照稅法或實際情況的需要對納稅人的情況進行檢查的案件,如在辦理延期納稅、減免稅手續等情況下需要對納稅人進行檢查的。二是檢查的對象、性質、目的不同。稽查的主要對象是重大案件、特大案件,是專業性的稅務檢查,主要目的是查處稅務違法案件;征管部門的檢查對象主要是在稅收征管活動中有特定義務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環節出現問題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既具有檢查的性質,又具有調查和審查的性質,目的是為了加強征管,維護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時發現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發生。三是檢查的方式、程序和手段不同。稅務稽查有嚴格的稽查程序,堅持嚴格的專業化分工,各環節互相制約;征管部門的檢查,方式靈活多樣,程序不一定嚴格按照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步驟執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稅收執法就可以。四是檢查的時間不同。稅務稽查應是對納稅人以往年度的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征管部門的檢查應是對轄區納稅人日常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
當然,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也是有聯系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互相補充、互相支持。稅務稽查是防止稅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線,為打擊和防范稅收違法,防止稅收流失,維護稅收秩序筑起一道防洪大堤;而征管部門的檢查主要是為防洪大堤做好基礎工作,做好維護和修補。二是征管部門的檢查往往為稽查部門提供案源,征管部門通過稅務檢查發現有重大偷稅、騙稅和其他嚴重稅收違法嫌疑的,通過選案及時傳遞給稽查部門,成為稽查部門的案件來源之一。三是稽查部門通過稽查發現的問題,將有關情況反饋給征管部門,征管部門據此加強征管,并確定征管部門稅務檢查的重點,以提高征管質量。因此,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日常工作中應不斷加強聯系和溝通,特別是在選定檢查對象后,要及時將檢查計劃連同待查納稅人清冊傳遞給對方。除必要的復查和舉報外,在一個年度內,稽查部門對征管部門已查的事項原則上不得再查;對稽查部門已查事項,征管部門原則上不得再查,實行一家檢查共同認賬,避免多頭檢查和重復檢查。
一、鞏固多年征管改革成果,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奠定基礎。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應是對多年征管改革的發展和完善,通過多年的征管改革,各級稅務機關積累了豐富經驗、取得了豐碩成果、鍛煉了大批的干部,所有這些都是推進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礎和寶貴財富,因此,應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多年的征管改革成果給予足夠的重視和保護,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減少浪費和投入,保持征管改革的連續性。推進征管改革,應以“依法治稅、從嚴治隊”為根本,堅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鞏固、提高、豐富和完善“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加速信息化建設的基礎上實現稅收征管專業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
二、建設“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信息化是推進征管改革、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條件,必須加快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的步伐,正確處理好信息化與專業化的關系,按照新《稅收征管法》第6條“國家有計劃地用現代信息技術裝備各級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統的現代化建設,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規定,建立“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包括統一標準配置的硬件環境、統一的網絡通訊環境、統一的數據庫及其結構,特別是統一的業務需求和統一的應用軟件。當前,信息化建設的重點應放在信息網絡建設上,加快建立覆蓋省、市、縣的地稅城域網、廣域網,按照“穩步推進,分批實施,講求實效”的原則,市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中小型機為主的城域網,縣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服務器群為主的城域網,并配備一定數量的計算機(平均每2人應配備1臺),接入三級廣域網中,實現廣域網上的數據和資料共享;同時,還應加快統一征管軟件應用的步伐,注意統一征管軟件的兼容性和差異性,充分考慮到城鄉有別、稅源的集中與分散有別,經濟發達與經濟發展相對滯后有別的實際情況,逐步修改完善統一征管軟件,以避免征管軟件與征管實際不相適應,影響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數據處理中心。數據的集中是實現稅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證,是實施科學管理的基礎。“集中征收”的關鍵是稅收信息的集中,其實質應是納稅人的各項涉稅信息通過計算機網絡集中到稅務機關進行處理,稅務機關在準確地掌握納稅人涉稅信息的基礎上,為納稅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稅服務;稅務機關通過數據處理中心可以獲得政府管理部門的各種經濟信息和情報,可以監控各項稅收征管和職能的執行情況。稅收征管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稅務登記、發票領購、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務檢查等數據信息,通過網絡能夠準確、自動地匯總到數據庫,實現稅收征管內部數據匯總自動化,基層征管單位也可以通過網絡隨時查詢上級稅務機關相應的數據庫,便于強化稅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實現網絡資源共享;上級稅務機關可以迅速把有關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時傳達到下級各部門、各單位,提高稅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據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應層級的稅務機關建立數據處理中心,負責本地涉稅數據和信息,特別是申報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處理。
2.加強信息交換。利用信息系統加強信息交換,在加速國稅、地稅系統信息共享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的實現與政府有關部門的信息聯網,重點應放在工商、銀行、財政、金庫、審計、統計等部門聯網,實現信息共享,提高稅款解繳入庫、納稅戶控管等環節的質量和效率。
三、劃清專業職責,構建信息化支撐下專業化管理的稅收征管新格局。
1.建立專業化分工的崗位職責體系。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進征管改革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實現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和專業化”。專業化是信息化條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結果。但目前征管各環節專業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別是未能充分考慮信息技術條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沒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對集中合理劃分征收、管理、稽查三個環節的職責,各環節之間還存在交叉重復、職責不清問題。因此,應按照職責明確的原則將稅收征管的各項工作劃分為征收職能、管理職能和檢查職能,并實行“征管、稽查外分離,征收、管理內分離”,一級稽查運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體職能可劃分為:
征收職能主要包括:受理申報、稅款征收、催報催繳(窗口提醒)、逾期申報受理與處理、逾期申報納稅加收滯納金、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和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分析;受理、打印、發放稅務登記證件;負責發售發票、開具臨商發票和征收稅款;確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
管理職能主要包括:宣傳培訓和咨詢輔導、稅務登記核查和認定管理、核定征收方式和申報方式、核定納稅定額、催報催繳(指直接面向納稅人的催報催繳)、發票管理(包括購票方式的核定、領購發票的審批、印制發票的審核、發票審驗、發票檢查)、減免抵緩退稅審核、納稅評估(包括稅務檢查、稅務審計)、重點稅源管理、零散稅收征管、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
檢查職能主要包括:選擇稽查對象、實施稽查,發票協查,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行政處罰的審理決定及執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
在信息技術的支持下,稅收征管業務流程借助于計算機及網絡,通過專門設計的稅收征管軟件來完成。因此,要在賦予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專業職責的基礎上,根據工作流程,對應征管軟件的各個模塊設置相應的崗位,以實現人機對應、人機結合、人事相宜,確保征管業務流和信息流的暢通。
2.明確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銜接關系。根據《稅收征管法》第54條規定,稅務機關有權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進行稅務檢查。作為稅務執法主體的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都擁有稅務檢查權。為避免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稅務檢查上的職責交叉,必須明確征管部門的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稅務稽查的區別和聯系。
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案卷來源不同。稅務稽查的案件來源主要有:按照稽查計劃和選案標準,正常挑選和隨機抽取的案件,征管部門發現疑點轉來的案件,舉報的案件,以及移交或轉辦的案件;征管部門的案件來源主要有:在稅收征管的各個環節中對納稅人情況的審查,按照稅法或實際情況的需要對納稅人的情況進行檢查的案件,如在辦理延期納稅、減免稅手續等情況下需要對納稅人進行檢查的。二是檢查的對象、性質、目的不同。稽查的主要對象是重大案件、特大案件,是專業性的稅務檢查,主要目的是查處稅務違法案件;征管部門的檢查對象主要是在稅收征管活動中有特定義務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環節出現問題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既具有檢查的性質,又具有調查和審查的性質,目的是為了加強征管,維護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時發現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發生。三是檢查的方式、程序和手段不同。稅務稽查有嚴格的稽查程序,堅持嚴格的專業化分工,各環節互相制約;征管部門的檢查,方式靈活多樣,程序不一定嚴格按照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步驟執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稅收執法就可以。四是檢查的時間不同。稅務稽查應是對納稅人以往年度的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征管部門的檢查應是對轄區納稅人日常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
當然,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也是有聯系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互相補充、互相支持。稅務稽查是防止稅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線,為打擊和防范稅收違法,防止稅收流失,維護稅收秩序筑起一道防洪大堤;而征管部門的檢查主要是為防洪大堤做好基礎工作,做好維護和修補。二是征管部門的檢查往往為稽查部門提供案源,征管部門通過稅務檢查發現有重大偷稅、騙稅和其他嚴重稅收違法嫌疑的,通過選案及時傳遞給稽查部門,成為稽查部門的案件來源之一。三是稽查部門通過稽查發現的問題,將有關情況反饋給征管部門,征管部門據此加強征管,并確定征管部門稅務檢查的重點,以提高征管質量。因此,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日常工作中應不斷加強聯系和溝通,特別是在選定檢查對象后,要及時將檢查計劃連同待查納稅人清冊傳遞給對方。除必要的復查和舉報外,在一個年度內,稽查部門對征管部門已查的事項原則上不得再查;對稽查部門已查事項,征管部門原則上不得再查,實行一家檢查共同認賬,避免多頭檢查和重復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