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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的概念
所謂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是相對于原來要求出口企業的出口發票、出口報關單、外匯收匯核銷單、外貿企業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和稅收出口專用繳款書等齊全后,連同相關電子信息向國稅退稅機關申請辦理出口退稅而言,允許申報電子信息而不再需要申報退稅原始憑證的申報方式。它是順應經濟發展需要,加快退稅進度,提高辦稅效率而出現的一種新的出口退稅申報管理方式。這種申報管理方式的特點是強化電子信息,弱化紙質單證。需要說明的是,弱化紙質單證并不是取消紙質單證,對于紙質單證的管理還是要有一定要求的。尤其是在試行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的初期,還是需要申報紙質原始憑證,只是可以延緩一定時間后再予以報送。
二、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的基礎和要求
以無錫市局為例,多年來一直沿用的并且目前仍然使用的出口退稅申報方式是出口企業必須在收齊上述紙質憑證后,按月到國稅退稅機關進行申報退稅。退稅機關在受理申報資料后,先對有關紙質憑證進行人工對審,即申報資料是否齊全,退稅憑證是否真實、有效,是否存在有敏感地區或其它疑點的貨源等,然后再計算應退稅額。退稅額的計算經歷了幾個階段,最初根據申報資料匯總后人工計算確定,后來通過計算機審核,并逐漸增加了對相關的報關單、稅收出口專用繳款書、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等的電子信息進行比對后計算退稅。從這個過程來看,出口退稅的申報、審核的重點已經逐步由人工審核紙質憑證轉向相關電子信息的計算機審核,由此可以看出最終實現出口退稅的無紙化申報也是趨勢所然。但無論采取什么申報方式,都必須保證退稅審核的質量,并且盡可能避免騙稅情況的發生。因此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和基礎才能實行,而最基本的條件是正確、暢通的電子信息通道;比較完善的出口退稅申報審核系統,當然還有必要的追繳保障機制。誠信納稅、依法申報的社會環境是無紙化申報的基礎。
三、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的可行性
互聯網和快速發展的信息技術為電子信息的交流提供了良好的平臺,電子信息快速、高效和低成本的特性比傳統的紙質憑證更具優勢,更貼近現代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口岸(電子)執法系統將出口企業與海關、國稅退稅機關之間電子信息的瞬間傳遞成為現實;金稅工程的成功實施和發展,使偷騙稅的可能性越來越低;而建設中的外匯電子收匯核銷系統也將與國稅機關聯網。這些已經基本上構筑了一個出口退稅審核所需的電子信息渠道。
近年來,國稅退稅機關與其他單位聯合開發的出口退(免)稅信息申報(管理)系統的成功應用,為出口退稅的無紙化申報打下了良好的基礎。隨著依法納稅、誠信納稅觀念的深入,誠信納稅的社會環境已逐步形成,實行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的條件已經逐漸成熟。
與原來的出口退稅申報方式相比,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還需要解決以下幾個問題。
1、納稅人的申報質量要有較高的要求。原來的申報方式的優點之一就是,通過對審核疑點與紙質憑證的核對,解決部分責任心不高的企業申報質量錯誤。如果實行無紙化申報,則沒有紙質憑證可供核對,因此,必須提高企業的申報質量。
2、進行出口退稅審核的有關電子信息還需要補充和完善。如外匯收匯核銷單的電子信息目前還沒有。
3、有關電子信息丟失或與實際不符,需要有暢通的渠道給予補救。從目前的電子審核情況看,無論是報關單信息還是專用發票認證信息或是稅收(出口)專用繳款書信息,都存在不明原因的丟失或是信息不符的情況(非申報錯誤),由于這些電子信息是來自全國各地,來自不同的部門,因此需要在全國范圍內的企業、海關、外管局、國稅局等相關部門協調一個解決辦法,比如報關單函調、貨源函調、專用發票(專用稅票)協查等等。這些辦法目前已有,但是不是很完善,各地執行不一致,在不同部門之間的協調問題尤其突出。
4、出口退(免)稅申報審核系統尚需完善和穩定。我們目前的出口退(免)稅申報審核系統還沒有外匯收匯核銷信息,以后如果要增加外匯收匯核銷信息的審核,出口退(免)稅申報審核系統則還需要完善和穩定。由于存在上述問題,因此,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目前只能在少數企業進行試點。
四、現行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試點企業的情況
仍以無錫市局為例,現行試點企業的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采用的方法是:即企業可以申報相關電子信息齊全的退稅資料,相應的退稅紙質憑證可以在退稅申報的三個月內收齊后報送退稅機關,外匯收匯核銷則采用半年度或一年按出口總額核銷的方法。采用這樣的方法是基于這樣的考慮,一是對于這樣的管理方式,國稅退稅機關也沒有經驗,出于穩妥漸進的原則,退稅原始憑證仍然需要報送核對,只是報送時間可以延緩一點;二是按原來要求報送退稅原始憑證,是出于企業內部管理的需要,也可以便于國稅退稅機關的事后監督檢查。
從試行的情況看,退稅申報的進度的確得到加快,特別是外匯收匯核銷方法的改變,大大提高了退稅申報進度。如無錫市弘業永盛進出口有限公司,一季度退稅申報率就達72.5%,而原來的退稅申報率只有30—40%。這其中,企業為使退稅申報進度最大化,在內部管理上也做了相應的調整和提高。例如,原來企業出口退稅申報主要受制于報關單,核銷單等原始憑證的收集,改為無紙化申報后,則主要受制于專用發票的取得和認證的速度,因此企業的原始憑證傳遞流程、時間等內部管理制度也作了相應的修訂。再如,原來在配單到申報的時間段內發現的問題和錯誤可以在申報前改正,由于申報速度的加快,會影響到申報質量,因此,對企業內部業務部門與財務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要求更高。
五、實行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的設想
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是一種沒有任何經驗可供借鑒,憑工作實踐大膽進行嘗試的新的申報管理方式,同時在總結試點企業經驗的基礎上逐步加以完善、規范和提高。
(一)堅持積極穩妥、循序漸進地推行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
我們實行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的目的是為了適應經濟的發展、加快出口退稅進度,規范行政行為,提高辦稅效率,更多地便利廣大出口退稅企業。因而,不能為了趕時髦而做表面文章,也不能為了追求速度而降低退稅申報、審核的質量,必須積極穩妥、循序漸進地推行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
第一、符合條件的企業才可以實施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所謂的條件至少要包括這些內容:①企業出口額要達到一定的規模,如年出口額達1000萬美元以上;②財務制度比較健全、核算規范;③三年內未發生騙稅行為;④以往的退稅申報質量較高、退稅資料保管完好;⑤企業辦稅人員相對穩定等等。凡是符合條件的企業,均允許采用無紙化申報方式。不符合條件的企業堅持原來的申報方式。經過整改后符合要求的,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第二、完善出口退(免)稅申報(管理)系統。目前的出口退(免)稅申報(管理)系統還不是很完善,也不是很穩定。因此,在推行無紙化申報時,還是要謹慎、漸進,待以后外管信息接入,軟件運行比較穩定后,再大規模地推行。
(二)結合實際,完善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管理
要在總結試點企業經驗的基礎上,結合實際情況,逐步形成和完善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的管理制度,包括對實施無紙化申報企業認定標準管理、無紙化申報的憑證管理、無紙化申報企業申報質量管理以及對無紙化申報企業出口退稅情況的監督檢查等等。
第一、要制定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企業的認定標準。對申請進行無紙化申報的企業,在出口額、企業財務制度、辦稅人員資格、申請前的退稅申報質量、納稅人的信譽等級等要制訂具體的規定和標準,這既是體現陽光辦稅,也是為了操作方便。
第二、制訂出適合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的退稅原始憑證的管理制度。目前來說,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不等于不要退稅原始憑證,只是可以延后報送退稅原始憑證而已,以后可以逐步取消退稅原始憑證的申報。因此,對出口退稅原始憑證的管理,還應當制訂相應的管理制度,當然也應該根據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的實際執行情況作出相應調整,這既有利于企業的內部管理,更便于以后的出口退稅工作檢查。
一、2008年以來遼寧外貿出口的基本情況
(一)出口商品結構
2008年出口商品中,機電產品、鋼材出口增長速度最快。鋼材和機電產品對遼寧的出口增長拉動作用明顯。2008年機電產品出口160.15億美元,比上年增長20,68%,增加出口27.4億美元;鋼材出口70.61億美元,增長59,96%;兩類產品增加出口額53.94億美元,占全省出口增量的80%以上,拉動出口增長15.3個百分點。但是,受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2008年鋼材出口出現一定波動,10月出口增幅曾超過70%,11、12月有較大回落。其它出口增長較快的商品還有鎂砂(增長52.51%)、石蠟增長(35.40%)醫藥品增長(49.24%);紡織品增長14.58%,農產品、成品油、服裝均為1位數增長;單品種出口商品中,玉米、鉬鐵砂、鐵合金、鋼坯出口下降幅度較大。
2009年上半年,雖然成品油出口下降30.50%,機電產品出口下降11.48%,農產品出口下降11.84%,紡織服裝出口下降2.96%,但降幅分別減緩13.06、0.73、2.94和1.70個百分點。塑料制品增長7.91%,水海產品增長1.52%,機電產品中錄放音像機零件、船舶出口均實現增長。
(二)出口區域結構
對各大洲出口增長速度各不相同,出口仍以亞洲為主,對非洲、拉丁美洲出口增長較快,對歐盟、美國出口增長放緩。2008年對亞洲出口257.6億美元,增長17.9%。其中對日本出口92.6億美元,比上年增長17.14%;對韓國出口56億美元,增長21.75%。對歐盟和美國出口65.2億美元和47,2億美元,分別增長14.5%和14.1%。對非洲和拉丁美洲出口9.8億美元和17.1億美元,分別增長71.1%和51.7%。對大洋洲出口6.3億美元,增長27.7%。除對臺灣出口下降外,其它市場出口均實現不同程度的增長。
由于受金融危機的影響,作為遼寧主要貿易伙伴國家的美國、歐元區、日本經濟增長均放緩,這就要求遼寧出口貿易必須尋求新的出口市場。因此,2009年的出口區域結構發生了變化,對部分非傳統市場出口增長較快。5月份前,遼寧對部分非傳統市場巴西、加拿大出口保持快速增長,對朝鮮、伊朗、非洲出口出現小幅增長,6月份繼續保持了對加拿大79A7%、巴西33.81%、朝鮮19.05%、伊朗16.37%的持續增長勢頭,彌補了5大主要傳統出口市場下滑的部分缺口。
(三)出口主體
出口主體多樣,外商投資企業出口增幅下降。國有企業出口保持增長,集體私營企業出口持續較快增長,外商投資企業增速放緩。2008年國有企業完成出口124.65億美元,比上年增長17.46%,其中北臺鋼鐵集團、本鋼、大連東展、東藥、撫順石油等企業出口增長較快,出口額超過10億美元的企業有鞍鋼、大連船舶重工、北臺鋼鐵集團3家,比2007年增加1家。集體、私營企業出口93.09億美元,增長32.06%,是所有制類型企業增長最快的。外商投資企業出口202.80億美元,增長14.82%,增幅較2007年下降了3個百分點,其中西太平洋、大連東芝電視、中遠船務、今岡船務、沈陽遠大等企業出口保持較快增長,出口超過10億美元的企業有西太平洋、華路松下2家企業,比2007年增加1家。國有企業、外商投資企業、集體私營企業對遼寧省出口增長的貢獻度分別為27.53%、38.89%和33.58%,集體私營企業已經成為遼寧省出口的重要力量。
(四)貿易方式
一般貿易出口持續增長,加工貿易出口增速下滑。2008年一般貿易出口219.46億美元,比上年增長27.26%,對遼寧省出口增長的貢獻率達到70%;加工貿易出口178.8億美元,增長8.73%,增幅比2007年下降13.9個百分點。一般貿易、加工貿易出口分別占全省出口總額的52.2%和42.5%。
而2009年第一季度1、2月和3月份的一般貿易出口同比分別下降27.1%、25.7%和26.3%;加工貿易出口中進料加工出口同比分別增長37.2%、32.3%和38.4%,來料加工出口同比分別下降12.4%、14.5%和15.2%。經歷2009年上半年后,加工貿易出口降幅減緩。6月當月加工貿易出口實現增長1.96%,累計出口72.46億美元,下降14.46%,降幅比上月減少3.63個百分點。
二、金融危機對遼寧出口貿易的短期影響
(一)金融危機爆發,遼寧月出口額下降趨勢明顯
2008年雖然遼寧在外貿出口方面實現了既定目標,但是受金融危機的影響還是比較大。參照金融危機爆發前后各9個月的遼寧月出口數據,從直觀上了解金融危機對遼寧外貿出口的影響,圖1畫出了2008年1-12月及2009年1-6月的出口額變化趨勢。圖l顯示,遼寧外貿出口從2008年8月份為下滑拐點,9月份后的各月出口額就一路下行,2009年的2月份后,遼寧外貿出口有回升的趨勢,但同比下降非常明顯,而從2009年4月份后同比降幅縮窄,總體趨勢上看,金融危機爆發后呈現出u字型的波動趨勢。
(二)遼寧各市出口位次格局變化
為分析金融危機對遼寧外貿出口格局的影響,按照出口額對遼寧各市進行排名,見表1。通過2007、2008及2009年上半年各市排名的變化,研究金融危機對遼寧出口貿易空間格局的沖擊與變化。從排名看,位于出口前列和靠后的幾個城市相對比較穩定,位次變化不大。與2007年排名相比,2008年的排名中排名上升的城市為撫順(上升3名),本溪(上升2名),遼陽(上升1名);而丹東,錦州,葫蘆島排名均下降2個位次;總體上看,排名下降的城市中,排名在6―10位的城市受金融危機的影響較大,特別是葫蘆島、錦州和丹東,出口額2008年比2007年同比下降24.87、23.78和14.43。2009年上半年出口位次波動比較大的是本溪,下降6個位次,鞍山下降2個位次;而葫蘆島上升4個位次,丹東上升3個位次。波動說明了金融危機對遼寧出口貿易格局產生沖擊。
(三)金融危機對出口企業的影響
隨著國際金融危機繼續蔓延,國際市場持續萎靡等不確定因素的增加,對遼寧出口企業造成較大影響。
遼寧省重點出口企業普遍下滑。2009年上半年,11O戶重點出口企業哄出口65.91億美元,占全省出口總值的46.64%,同比下降31.80%,降幅高于全省6.19個百分點,合計凈減少出口30.73億美元,影響全省出口增長16.18個百分點。其中,涉及鋼鐵、石化的重點出口企業共減少出口42.23億美元。出口增長的企業僅25戶,占重點企業的22.73%。
各所有制類型企業出口均出現大幅下滑。2009年1-6月,國有企業出口總值34.16億美元,同比下降31.3%;外商投資企業出口總值73.59億美元,同比下降23.86%;集體私營企業出口33.37億美元,同比下降23.40%。
中小企業受到較大沖擊。2008年全省規模以上中小企業在前三季度快速發展的態勢下,從第四季度起受金融危機等的影響,生產經營指標出現大幅下滑,至年底停產、半停產企業已達20%,其中撫順、丹東、營口、阜新、朝陽的停產、半停產率分別達到48.9%、41%、33.1%、30.4%和20.8%,規模以下中小企業停產、半停產率則更高。2009年一季度全省規模以上民營工業企業生產有所恢復,停產、半停產率為6.3%,但規模以下企業停產、半停產率仍居高不下,一些行業仍在困境中徘徊,生產形勢依然嚴峻,不容樂觀。
三、遼寧省出口貿易應對金融危機的策略
(一)引導企業提高認識,充分利用國家出口政策
引導外貿出口企業充分利用好國家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扶持政策,認真落實國家扶持外貿發展的各項資金和政策,做好國家支持外貿出口政策資金的爭取工作。外貿出口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必須堅定信心,千方百計克服困難,積極、科學地加以應對。為了支持中小出口企業發展,國家調整了出口退稅政策,從2009年11月起重新調高了涉及3486種出口產品的退稅率。遼寧也應加大對省內中小民營出口企業的扶持力度,尤其是在資金和信貸方面,支持民營企業不斷提高技術水平,創建自主品牌,抵抗金融危機的沖擊,培育出一批優秀的民營企業參與到國際分工和國際競爭中去,成為推動全省對外貿易迅速增長的重要動力。
(二)積極引導企業開拓市場,促進出口市場多元化
日本、韓國、東盟、歐盟、美國是遼寧外貿出口的五大主要傳統市場,金融危機對這些國家和地區的影響較大,導致遼寧對其出口均出現了大幅下滑,達29.5%,其中對韓國、歐盟、美國降幅最大,共減少出口27.5億美元。因此,開拓市場是外貿出口企業擴大出口、規避風險的必由之路。特別是在當前金融危機形勢下,在鞏固傳統市場的基礎上,不斷開拓新的國際市場顯得愈加重要。從2009年第105屆廣交會成交情況看,對亞洲國家特別是東盟諸國及發展中國家成交相對旺盛,說明由于這些國家開放度相對較低,受世界金融危機影響相對較小。因此,遼寧省應當鼓勵外貿企業赴新興市場開設貿易網點和售后服務網點,把南亞、中東、中亞、南美、東歐等新興經濟體和發展中國家出口市場作為市場開拓的重點,促進出口市場多元化,努力實現出口市場由歐美等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的轉移。目前,我國正同29個國家和地區建設12個自貿區,隨著自由貿易區網絡的形成,遼寧應積極拓寬國際市場空間,增加貿易渠道,分散出口市場風險。
(三)調整出口商品結構,扶持優勢出口產業,培植長久競爭力
2008年遼寧出口總量排在全國第8位,出口量比較大。但主要處于勞動密集的分工環節。遼寧省傳統出口產業已經形成一定的競爭優勢,勞動密集型產品不等于低附加值產品,要進一步對紡織和服裝等省內傳統出口產業進行改造和提升,挖掘潛力,形成自主品牌,在新的產品設計、生產流程、新的營銷方法等環節實施創新,增加傳統勞動密集型產品的附加值,要積極扶持紡織、機電等傳統商品的出口在嚴峻的國際市場環境下的可持續性增長。從長遠看,產業結構的升級,企業的創新,不僅要靠政策引導與支持,市場競爭往往也是企業自主創新的外在動力。國際金融危機將首先造成對工業產品需求下降,而對日常消費品的需求下降相對較小,因此要積極推進出口商品結構的多元化,培育更多的優勢產品,改變遼寧對外貿易嚴重依賴鋼材出口的格局,努力提升遼寧省出口產品的國際市場競爭力。
(四)熟悉WTO規則,有效應對貿易保護主義
金融危機導致大多數國家,特別是歐美發達國家貿易量劇降,經濟發展速度下降,失業率上升。世界各國為了維護本國的社會安定和政局穩定,紛紛出臺了各種救市措施,這其中有很多貿易保護主義的成分。2008年下半年以來,在金融危機的沖擊下,有22個WTO成員國先后采取了提高進口關稅、支持國內產業等多種貿易保護主義措施。因此,應高度重視歐美地區的貿易保護行為,充分利用WTO相關規則化解貿易摩擦,防止金融危機的貿易政策傳導。隨著金融危機的擴散,美國經濟增長下滑,并影響到歐盟經濟,將造成這些國家投資減少,企業利潤下降,必然會反映到貿易政策的變化上,貿易保護主義的升溫,也必將嚴重地沖擊遼寧的對外貿易,遼寧主要出口商品如鋼材、服裝、農產品將面臨更頻繁的貿易壁壘。政府和企業做好預見性的應對措施,熟悉WTO相關規則,在WTO框架內抵制美國等國家通過貿易保護轉嫁危機的做法。
[關鍵詞]財務風險 成因分析 風險管理 經濟效益
一、財務風險的成因分析
企業財務風險產生的根源在于財務活動本身及其所處環境的復雜性。按照企業財務風險的形成原因可分為內部因素和外部因素。
(1)內部因素
1.企業投資缺乏科學性:利潤最大化是企業經營所追求的目標,但有些企業為了迅速增強自身實力而盲目擴張。在資金不足的情況下,甚至以高利率進行融資。這也成為企業未來經營的潛在風險。在對外投資上,由于企業決策者對投資的風險性認識不足,對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缺乏科學系統的分析和研究,對投資主體和合作伙伴缺乏足夠的了解,盲目投資,盲目擔保,導致企業投資損失巨大,財務風險不斷。
2.資本結構不合理:企業資本結構不合理是產生財務風險最為綜合的因素。資本結構是企業長期負債與權益資本的比例關系。資本結構不合理的具體表現就是債務資本占全部資本的比例過大。通過借入資本進行負債經營,企業能夠利用財務杠桿最大限度地獲得經濟效益。
3.企業賒銷墊付比重大,應收賬款回收缺乏控制:由于存在著商業信用,企業間普遍存在賒銷產品墊付貨款的現象。但有些企業風險意識淡薄,為了增加銷量產值和擴大市場占有率,盲目采用賒銷墊付的方式進行銷售經營,導致應收賬款大量增加。從會計核算角度看。賒銷墊付可以增加企業收入,但也同時加大了應收賬款的回收風險。
(2) 外部因素
1.宏觀經濟環境的變化:在當今市場經濟條件下,宏觀經濟環境瞬息萬變,是難以預見和無法改變的,而企業如果不能通過調整財務風險管理策略來適應經濟環境的變化,其不利的變化必然給企業帶來嚴重的財務風險。
2.國家產業政策的變化: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國家需要調整產業政策來適應經濟形勢的變化,即對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產業結構升級的新興技術產業予以鼓勵扶持和引導;對污染環境,技術水平落后,嚴重供大于求的夕陽產業實施限制和淘汰,從而提高綜合國力和國家競爭力。因此,產業政策對企業財務活動也具有極其重要的影響。
3.利率匯率的不斷變化:匯率作為宏觀調控的主要手段,對企業的財務管理有著密切關系,尤其是進出口企業的影響尤為深遠,匯率波動對企業的產品成本,財務費用,營業費用,債務和債權等都有巨大影響。
二、財務風險的控制策略
(1)優化企業資本結構:企業應根據宏觀經濟環境,結合行業特點與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測算出資產負債率安全界限,嚴格保持合理的負債總額和資產負債率,并以此作為財務風險控制的底線。同時把握好負債融資的規模,充分發揮財務杠桿的作用,尋求合理的資本結構。在資本回報率下降時,降低負債比率,降低財務杠桿系數,從而降低債務風險;而在資本回報率上升時,提高負債比率,提高杠桿系數,從而提高權益資金回報率。
(2)科學選擇投資項目:企業應當把有限的資金用到最需要的項目和效益較好風險較低的項目上。在決策中追求的應該是收益性,風險性,穩健性的最佳組合。投資決策部門通過對資產回報率,投資方案的期望值和凈現值,投資方案的風險程度等因素計算分析,評價投資方案的可行性。同時對于新項目投資要科學測算其資金需求,防止投資項目在實施階段實際資金需求與預算相差過大。
(3)加強對應收款項的管理:企業領導者應增強風險意識,盡量減少賒銷產品墊付貨款。對于需要賒銷墊付的客戶應該對其信用度和償債能力有比較深入的了解。應收款項發生后,加強貨款的催收工作,對于收回難度較大的應收款項,可以采用應收賬款抵押轉讓或債轉股等方式來降低應收賬款變成壞賬的可能性。定期分析應收賬款賬齡,已經逾期的盡快收回,因為逾期時間越長越容易形成壞賬。
(4)完善企業財務制度并提高應對環境變化的能力:實行崗位風險責任和內部監督,加大對過錯行為的責任追究力度,使每個員工都能恪盡職守,避免,從而減少和遏制各種風險的產生。各環節都要嚴格按制度辦理,加強理財的嚴肅性,克服財務決策的隨意和盲目。財務管理人員必須具有專業的分析判斷及豐富的操作經驗,發揮團隊合作的優勢,及時發現潛在的財務風險并迅速采取快速合理的措施以規避風險,提高財務決策的科學化水平。
關鍵詞:美國;反傾銷制度;應對策略
一、美國反傾銷法的實體規范
美國反傾銷法規定:凡進口產品在美國市場上以低于公平價值銷售,即構成傾銷,也即用該產品在美國市場上的銷售價格(即美國價格)與供品價值進行比較,若大于或等于公平價值即不構成傾銷,反之則構成傾銷。
(一)關于傾銷的確定。美國反傾銷法規定國外產品在美國的銷售價格不應低于公平價值,否則就為傾銷。在確定是否已低于公平價值銷售時,應以出口價格或推定出口價格與正常價值間進行公平比較,其差額即為傾銷幅度,然而在做出比較前要視不同的情況對兩者進行適當的調整。
1、出口價格的確定。出口價格在美國又稱為美國價格,它是指涉訴被調查產品由進口商購買的價格或出口商在美國的銷售價格或在特殊情況下的出口構成價格。美國價格可根據不同的具體情況由三種方法來確定:第一,購買價格,指在美國進口商與國外出口商無關系情況下,為將產品進口到美國而在進口前,從產品的出口方處購買或同意購買的產品價格。國外出口商可以是出口商、生產商或者轉售商;第二,出口方銷售價格,指國外出口商與美國進口商存在某種關系的情況下,產品進口到美國后由美國進口商將產品第一次轉售或同意轉售給一個與出口方無關系的獨立商人的價格;第三,構成價格,此種確定方式是在1994年修改以后的反傾銷法將其納入到法律中以后才在實踐中采用,其主要針對諸如對等貿易等難以確定“銷售價格”或“購買價格”的情況下適用。構成價格的計算方法類似確定平時價格時的構成價格。
2、正常價值的確定。確定正常價值是判斷傾銷是否成立以及幅度大小的關鍵步驟,在美國反傾銷法中,“正常價值”一直被表述為“公平價值”或“外國市場價值”,但新法中已改為“正常價值”。美國反傾銷法根據涉訴產品來自不同經濟性質的國家,即來自市場經濟國家和非市場經濟國家而分別規定了不同的正常價值確定方法。分別何時采用沒有明確的規定。
3、價格調整。在美國反傾銷法律與實踐中為盡量做到公平比較,往往要對初步確定的正常價值和出口價格做適當的調整,消除影響價格的一些不合理因素。這種調整包括增加和扣減。
由于美國至今仍把我國視為非市場經濟國家,在確定傾銷時要采用替代國制度,上述需要調整的費用如果發生在中國,則也以替代國相關費用作為調整基礎。
(二)產業損害的確定
1、具體損害的確定。美國反傾銷法關于傾銷產生的對國內工業造成的具體損害可以分為三種:實質損害、實質損害威脅和實質阻礙某國國內工業的新建。
2、反傾銷救濟措施。美國反傾銷法規定,適用反傾銷救濟措施必須符合三個條件:進口產品構成傾銷、傾銷對具體國內工業造成了損害以及損害與傾銷間存在因果關系。具體救濟措施包括征收反傾銷稅和中止協議。
3、反規避措施。“規避”是指出口商或生產商為避開反傾銷措施而在形式上變換手法但實際上仍在進行性質相同的商業活動,其主要方法:一是將產品化整為零,把零部件運到美國或第三國組裝;二是改頭換面,對原產品的外觀、形態加以改變;三是易地重來,放到第三國的子公司生產。為了對付這些規避行為,美國在1988年《綜合競爭法》中將征收反傾銷稅的范圍擴展為:一是被征反傾銷稅產品的零部件,即向美國出口零部件,然后在美國組裝產品;二是在第三國組裝或生產的產品;三是輕微改樣的產品;四是后期發展產品。商務部一般在反傾銷調查開始后300天內裁定反傾銷命令是否遭到規避,并在其后120天內決定是否對來自涉案國的零部件征收反傾銷稅。
二、美國反傾銷法的程序規范
(一)美國反傾銷主管機構。美國反傾銷案調查和判定機構有兩個: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和美國商務部。一個反傾銷案的受理、調查和判定需從這兩個部門開始協同進行,但兩個機構調查和判定的內容不同,兩個機構的判定彼此構成對方做進一步調查和判定的決定因素。另外,反傾銷案件的審理還涉及到海關總署、國際貿易法院、聯邦巡回上訴法院等機構,所涉機構的權限各有分工,彼此制約,保證了案件審理的公正性。
1、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負責調查國外進口涉案產品對美國國內同類產品產業是否造成實質性損害、實質性損害威脅,以及對國內產業建立造成的阻礙,并負責在調查基礎上作出是否構成損害以及傾銷與損害之間是否有因果關系,并以投票方式做出裁定。
2、美國商務部(DOC)。美國商務部負責進口涉案產品是否在美國市場上的銷售構成傾銷,以及其傾銷幅度的調查和裁定,具體工作由其下屬的國際貿易署負責。
3、美國海關。在反傾銷案中,其擔負職能是反傾銷命令的執行,即根據商務部和國際貿易委員會作出的裁定征收反傾銷稅,并負責全國海關反傾銷稅的征收。
4、美國國際貿易法院。國際貿易法院原名為海關法院,設在紐約。美國國際貿易法院負責受理涉案當事人對反傾銷行政裁定不服而提起司法審議的請求。國際貿易法院僅就行政裁決是否有足夠證據支持、或有否違法行為進行審查和裁決,不重新調查有關反傾銷事實。
5、聯邦巡回上訴法院。聯邦巡回上訴法院舊名為“海關與專利上訴法院”,由3~5位法官組成審判小組,有權對國際貿易法院的審判進行審查。聯邦巡回上訴法院的判決為上訴二審判決,能夠確認國際貿易法院的判決或****其判決而發回重審。
6、美國最高法院。從理論上講,當事人如果不服聯邦巡回上訴法院的判決,可向最高法院上訴。但在實際中這種情況非常少見。
(二)美國反傾銷程序
1、調查程序。主要包括:
(1)提出申訴和發起調查。由商務部根據其職權主動發起或由美國國內產業有關廠商以書面形式同時向商務部和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如果商務部決定展開調查,將在聯邦公告上公布,并通知涉案國政府及出口商,同時通知國際貿易委員會。
(2)國際貿易委員會初步裁定。國際貿易委員會在接到商務部展開調查的通知或接到當事人控訴狀后45天之內,根據當時所能掌握的最全面的材料來判定是否有合理證據證實本國相關產業受到了損害。如果委員會初步裁定為否定,則終止調查程序;如果其裁定為肯定,則繼續進行調查。
(3)商務部發出問卷。美國商務部原則上應對所有已知的涉案出口商或生產商進行問卷調查。但如果涉案者過多,則可采用有效統計方法,或對占出口國涉案產品最大量的生產商或出口商進行調查。在實際操作中,商務部是根據控訴狀中所列生產商及出口商或通過美國駐出口國的使領館協助提供名單,選定對美國出口占涉案產品總金額60%以上的出口商或生產商進行問卷調查。
(4)美國商務部初期裁定。在受理反傾銷指控后160天內,美國商務部將對此項反傾銷做出初期裁定并將結果在聯邦公告上發表,如果情況復雜,可延長50天。如果初期裁定為肯定,則同時公布所預估的傾銷幅度。如果有關方面對初期裁定的結果有意見,可要求商務部舉行聽證會進行辯論。
(5)商務部實地核查。商務部為進一步驗證其初期裁定傾銷幅度的準確性,在公布初期裁定后約二個星期內將派員到涉案國,對曾答復問卷的有關廠商進行實地核查,并公布結果。商務部實地核查的內容一般為走訪涉案生產單位及出口公司并查看財務記錄、生產記錄、購銷合同、發票、運輸、保險等單據。
(6)商務部最終傾銷裁定。在初期裁定公布后75天(最長為135天)內,商務部將做出最終裁定,即被調查的產品是否以低于公平價格在美銷售。如果最終裁定為否定,則即刻終止調查并撤銷初期裁定時所的暫停完稅通關命令,退還以前進口商預交的押金等。如果最后裁定為肯定,商務部會下令停止通關,所有進口商需繳納與反傾銷稅率相等的現金或債券擔保才能放行。同時,等候國際貿易委員會最終裁定的通知。
(7)國際貿易委員會關于產業損害的最終裁定。如果商務部的初期裁定為肯定,國際貿易委員會將在商務部的初期裁定120天內,或在商務部肯定的最終裁定45天內做出美國相關產業是否遭受到重大損害的最終裁定。如商務部的初期裁定為否定但最終裁定為肯定,國際貿易委員會將在商務部最終肯定裁定后的75天內做出其最終裁定。
(8)商務部反傾銷命令。商務部將于國際貿易委員會做出最終裁定后7日內反傾銷命令,并通知美國海關對涉案產品征收相當于最終裁定傾銷幅度的反傾銷稅。如果最終裁定的傾銷稅率與初期裁定稅率有出入,預交的押金將隨之調整。
2、行政復審
(1)年度行政復審。反傾銷命令或中止調查協議生效后,美國商務部將自第二年起每年同一月份在聯邦公告上刊登行政復審公告。如果在指定期間內無任何當事人提出申請,商務部將通知美國海關繼續按照原先反傾銷稅率征收進口關稅。如果有人提出申請,商務部將會另行展開行政復審的公告。行政復審通常需一年左右時間,海關將按復審判定的新稅率對復審期間征收的反傾銷保證金進行清算,這個新稅率也將作為復查后重新預估反傾銷稅率的標準。
(2)情況改善后的復查。反傾銷措施實施滿兩年后,如果商務部或國際貿易委員會接到復審申請或認為情況已經有所改善并認為有必要對正在實施的反傾銷命令或中止調查協議等進行復審,商務部或國際貿易委員會將在聯邦公告上刊登復查公告。國際貿易委員會的復查主要
轉貼于 是判定如果撤銷正在實施的反傾銷命令,是否會繼續或再次對產業造成實質性損害,并依此來決定是否撤銷反傾銷命令或廢止中止調查協議。
(3)撤銷反傾銷命令復審。根據美國反傾銷法,如果涉案出口商及生產商至少在過去三年內沒有傾銷行為,而且將來也不可能在美國以傾銷價格銷售其產品,商務部將考慮撤銷相關的反傾銷命令。但條件是涉案廠商要在過去三年曾進行過行政復查,同時每年都要有相當數量的涉案產品出口到美國。如未進行行政復查,涉案廠商要在第三年的行政復查月內提出行政復查申請。如果在行政復查完成后再提出撤銷反傾銷命令復查申請,商務部將不再受理。
(4)新出口商復查。那些在反傾銷調查期間未向美國出口涉案產品,而且與其他被調查的涉案出口廠商無關系的出口商和生產商,向美國出口前需向商務部提出新出口商復查申請。商務部將在反傾銷命令六個月后或實施滿一年后進行復查,并在180天內初期裁定,初期裁定90天內做出最終裁定,將對此類出口商或生產商實行個別傾銷稅率。
(5)日落條款審查。反傾銷命令實施滿五年后,商務部及國際貿易委員會將進行“日落條款復查”。商務部將在審查開始后240天內做出最終裁定(對于特別復雜的案件可延長90天)。商務部進行復查時將考察反傾銷命令后歷年實際傾銷幅度及反傾銷命令前后的進口量及其他相關價格、成本、市場、經濟因素等,看傾銷情況及對產業損害是否繼續存在或再度發生,以決定是否終止反傾銷命令。如果商務部的復查結果是肯定的,即傾銷將會繼續或再度發生,國際貿易委員會將于復查開始后360天內就如果撤銷反傾銷命令是否在可預見將來導致對美國產業實質性損害再度發生做出裁定,國際貿易委員會將考察反傾銷命令撤銷后可能的進口量、價格效果及其對國內產業的影響。如商務部最終判定傾銷將不會持續或再度發生,國際貿易委員會也將最終裁定對國內產業的損害不會再度發生。如果美國國內當事人對商務部所“日落條款復查”通知90天內無回應時,商務部將自動撤銷反傾銷命令或廢除中止調查協議。
3、司法復查。國際貿易法院。1930年關稅法第516A八條(D)款規定,任何反傾銷調查程序的當事人均可在國際貿易法院起訴,請求對傾銷裁定的合法性進行司法復查,以防止行政機關濫用職權。申請人要在有關裁定公布30天內提出申訴及申訴理由。當事人可以對以下裁定提出司法復查申商務部或國際貿易委員會的最終肯定或否定裁定、依關稅法第751條所做的最后行政復查裁定、商務部根據出口商的保證而做出的中止調查裁定、國際貿易委員會關于中止調查協議是否已完全消除損害性裁定。在訴訟進行中,當事人可以申請國際貿易法院頒發禁止進口物品通關的禁止令。如果國際貿易法院審理后判決原告勝訴,案件將發回有關機關依法判決內容更改。商務部要在判決后10天內將法院判決的通知在聯邦公告上發表,并要在指定期限內將依法院判決更改結果報回國際貿易法院。在公布日期后進口的產品將按照法院判決的條件通關,此日期之前進口的產品,則仍按原裁定通關。
聯邦巡回上訴法院,受理涉案廠商因對國際貿易法院司法裁決不服而提起的上訴。聯邦巡回上訴法院能夠確認國際貿易法院的判決或推翻其判決而發回重審。聯邦巡回上訴法院的判決為上訴后二審判決。
三、我國企業遭遇美國反傾銷現狀及其應對策略
反傾銷是偶然的,但是其中又存在著必然。下面結合中美濃縮蘋果汁反傾銷案談一下我國企業在面臨反傾銷指控時所存在的問題。自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中國的蘋果種植業發展迅速,產量也迅速增加,自1993年的不足1,000萬噸升至1998年的1,948萬噸。據海關統計,1995年我國的濃縮蘋果汁對美國出口2,600.72噸,金額為3,000多萬美元。這引起了美國蘋果種植商和果汁加工商的恐慌,從而對中國在內的幾家企業提起了反傾銷訴訟,于1999年6月27日,對我國訴訟在美國的商務部正式立案并進行了調查。中國的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在1998年就得到了美國擬對我國企業發起反傾銷消息后,立即組織有關企業召開會議,將價格不斷提高,同時聘請美國知名律師事務所和經濟師對我國出口企業進行預審計調查,使得有關企業對反傾銷程序有所了解,也使得美國律師掌握了我國企業的生產成本狀況,以便尋找合適的替代國材料。
1999年7月6日,美國對原產于中國的濃縮蘋果汁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我國共12家企業應訴,分別為煙臺北方安德利果汁有限公司(煙臺北方安德利)、陜西機械設備進出口有限公司(陜西機械)、山東中魯果汁有限公司(山東中魯)、陜西海升果汁有限公司(陜西海升)、三門峽湖濱果汁有限公司(三門峽湖濱)、煙臺源通果汁有限公司(煙臺源通)、青島南南食品有限公司(青島南南)、咸陽富安果汁有限公司(咸陽富安)、西安亞秦果汁有限公司(西安亞秦)、陜西對外經濟貿易發展有限公司、長沙工礦進出口有限公司(長沙工礦)和山東食品進出口有限公司(山東食品)。其中,陜西對外經濟貿易發展有限公司于1999年8月23日退出應訴;陜西機械設備進出口有限公司于2000年1月10日退出應訴。
2000年6月,美國商務部做出終裁,各涉案企業反傾銷稅率分別為,煙臺北方安德利0%,陜西海升、三門峽湖濱、山東中魯、煙臺源通、青島南南5家企業8.98%~27.57%,咸陽富安、西安亞秦、長沙工礦及山東食品4家企業獲14.88%的加權平均稅率。
隨后,除煙臺北方安德利果汁有限公司由于裁定零稅率未提起上訴外,其余9家應訴企業就美國商務部不公正的裁決向美國國際貿易法院提起上訴,認為該裁決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據,要求美國商務部進行重新修正。
2002年6月,美國國際貿易法院將案件退回美國商務部,支持中方上訴企業的辯論要點,認為商務部的裁決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據或與法律規定不符。
2002年11月,美國商務部公告,對原終裁進行修正,除原煙臺北方安德利果汁有限公司獲得零稅率外,山東中魯、煙臺源通、陜西海升、三門峽湖濱、青島南南5家企業也獲得了零稅率;但原審階段中獲得平均稅率而且未被美國商務部核查的4家企業——西安亞秦、咸陽富安、長沙工礦及山東食品的加權平均稅率升至28.33%。中方應訴企業繼續對美國商務部這一裁決進行抗訴,要求美國國際貿易法院確認美國商務部提高上述4家企業稅率的做法并無法律依據。
2003年11月20日,美國國際貿易法院作出終裁,中國9家上訴企業中,山東中魯、煙臺源通、陜西海升、三門峽湖濱、青島南南5家企業為零稅率,西安亞秦、咸陽富安、長沙工礦及山東食品4家企業的加權平均稅率降為3.83%,未應訴企業稅率(普遍稅率)為51.74%。
2004年2月,美國商務部簽署反傾銷修正令。簽署后的反傾銷修正令,完全遵循國際貿易法院的裁決結果。
在出口前,企業在反傾銷威脅前是處于主動地位的,只要選擇了出口就會面臨著被控傾銷的風險,但為了將自己的企業發展壯大就必須要走出去。因此,為了既實現出口又避免遭遇反傾銷,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增強反傾銷意識,重視反傾銷的危害性。認識到傾銷的危害性是減少甚至杜絕企業實施低價銷售,并因此而最終避免遭遇反傾銷指控的基本前提。實踐證明,反傾銷對出口商及出口國和地區的損害是嚴重的。反傾銷還有一個連鎖反應。即當某產品在一個市場遭到阻攔,其他國家為了避免自己成為犧牲品,即受控傾銷的產品轉向該國銷售,并威脅其生產者,往往也會拿起反傾銷武器,或采取其他相關措施以避免上述現象的發生。一個認識到反傾銷危害的企業是不會在主觀上將傾銷作為開拓國際市場的手段去運用的。而從國際反傾銷實踐來看,一個企業只要沒有傾銷行為,即使有關產品受到傾銷指控,也可勝券在握。
(二)優化企業出口模式。首先,著力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值,認真貫徹以質取勝、以技取勝的集約型經營方針。同時,逐步培養自身品牌,提高自身研發能力,加大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的出口份額。其次,實施多元化的經營戰略。一是產品的多元化;二是市場多元化。產品多元意味著企業發展出口時,不能僅僅局限于一種產品;市場多元化一方面是指企業應不斷開拓市場,從根本上改變出口市場過于集中的現象。再次,多模式開拓國際市場。不把出口作為主要的方式來開拓國際市場,伴隨著我國外貿改革的推進,企業獲得出口權已經不再是問題,甚至自然人也可以獲得出口權,但是在貿易保護主義趨向于升級的今天,如果遭遇傾銷指控,企業必然受到影響。因而,企業在出口的同時,利用企業自身的優勢,在美國國內投資設廠,就地生產銷售,則不僅可長期占據市場,而且不會成為反傾銷的對象。
(三)規范出口經營秩序。我國企業在擴大出口時,經常無序競爭,競相壓價,結果隨著出口數量的急劇增加,產品價格卻大幅度地下滑,使得遭遇反傾銷指控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以我國出口美國的龍蝦仁為例,1994~1996年,出口量由2,000噸擴大到6,000多噸,但同期的價格卻由1.5萬美元/噸降到0.2萬美元/噸,結果遭遇反傾銷指控,涉案的企業均被征收了巨額反傾銷稅。因此,出口同類產品的企業應經常就出口價格和數量互相溝通,商定統一的出口策略,共同維護好出口秩序,做好行業自律工作,切實建立市場經濟的價格運行機制,并確定好適當的出口價格。通過完善市場經濟的價格運行機制,做到商品價格真正由市場確定,從根本上避免美國對華反傾銷中實行價格歧視。
(四)遭遇反傾銷調查后提前介入訴訟,掌握主動。在美國相關部門正式進行立案調查前企業可以通過一系列信息獲取情報,提前聘請好律師和經濟師進行預審計,使自己的賬目、檔案等相關材料能符合美國的要求,為按照轉貼于 美方要求填寫問卷,配合實地核查打下良好的基礎。同時,也使我國企業了解在反傾銷訴訟中應做的工作。而且美國的律師也可以掌握我國的生產成本的構成,做好相關的準備。要聘請好的律師,一旦涉訴企業準備應訴,選擇有反傾銷訴訟經驗的優秀律師積極應訴。
(五)掌握一定的應訴技巧
1、在應對美國反傾銷指控時,企業要組建精干的應訴班子。并且應當提前準備應訴材料,如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公司組織結構圖,過去兩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涉訴產品過去3~5年的生產能力、產量、銷售量(包括內銷和外銷)、出口量等。上述材料應及時準備好,不能等到案子開始或律師選定后才做,而且材料需要翻譯成英文。
2、要把握應訴期限。在美國,如果一例反傾銷案件進展正常的話,從國內工業正式申訴到征收反傾銷稅一般需要287~429天的時間,應該說時間上比較長,但是在開始階段的時限卻是很緊的,這對應訴企業是一大考驗。反傾銷應訴可以分為不同的階段,除申訴后立案調查階段外,還包括當事方的證據提交階段、傾銷案的初裁階段、得出反傾銷結論后的終裁階段、被訴方提出價格承諾階段、司法起訴審查階段,等等。以上各階段在美國反傾銷法中均有明確的時限規定,只有在規定的時限內進行訴訟活動才能被法律或當局所確認。
3、認真參與調查活動。在美國相關機關進行反傾銷調查時要積極配合。第一,認真填寫調查機關的調查問卷。這是調查機關獲取相關信息的重要途徑,其內容往往涉及很多,比較復雜,包括公司的組織結構、財務制度、出口和國內銷售的詳細交易記錄、實際生產成本、各生產要素的投入情況,等等。有時還會進一步發放補充調查問卷。企業都必須及時按照要求填寫。在填寫調查問卷時,除應反映真實情況外,還應與律師充分溝通,注意填寫問卷的策略,以有利于提出最佳的申訴方案;第二,充分配合調查機關的調查,以利于提高勝訴的幾率。以美國對中國蘑菇罐頭案為例,在接到投訴后,中國糧油食品進出口總公司和駐美使館商務處官員均先后向美方表示了對此案的關注,敦促美國商務部妥善處理此案,并派人去美國處理此案,這給美國商務部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認真聽取了中方的意見。除填寫問卷外,美國商務部還會深入企業進行實地的核查,對此企業也應當精心準備,每個關鍵部門都要有專人負責,對核查人員的任何問題以及提出這些問題的目的都要有一個透徹的理解,以便妥善應對。
4、在遭遇反傾銷指控后,所有涉案企業都應當共同應訴,相互協商確定最有利的方案。國內蘋果汁生產企業互不通氣,分散經營甚至低價競銷是美國對華蘋果汁實施反傾銷的主要誘因,但在遭遇美國的反傾銷后,相關企業團結一致,齊心協力,積極應訴,并一致提高和確定了出口自律價格,結果導致美國個別公司中途退出,這為2004年2月****美方的反傾銷終裁,獲得全勝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此外,可以爭取美國的進口商、消費者,甚至組織一些消費者組織進行游說,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低美國政府保護國內產業的情緒。
5、在遭遇反傾銷后應當盡力爭取在原審中取勝。因為根據美國反傾銷法規定,起訴方若想在原審案中取勝需要提交起訴書并證明兩項事實:存在高額傾銷幅度;給美國國內產業造成了損害或存在實質性損害威脅。只要起訴方能證明上述兩項事實,則將會遭遇反傾銷稅。此時,涉案企業繼續打開美國市場的唯一途徑是在復審中設法降低原審案中的反傾銷稅率。而且復審時間是在被確定征收反傾銷稅后的五年以后,且能否獲勝還是一個未知數。而且反傾銷具有容易產生連鎖反應的特點,失去美國的市場,也可能意味著遭遇其他國家的反傾銷指控。由此可見,在原審中取勝十分重要。
6、及時做出反應。美國的反傾銷法規定,對于被指控的外國商品的調查期限是投訴當月往前推5個月,往后延至該月月底,并且是將該期間的銷售價格加權平均計算。因此,如果出口企業反應及時,及時提價并利用老客戶關系在事實上訂立貿易合同,則可減少中國出口產品低于“公平價格”的幅度。還是以蘑菇罐頭案為例,美方于1982年10月18日投訴,調查期間為1982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投訴消息傳來后,糧油食品進出口總公司在廣交會上及時提價5%并有成交合同,從而減少了低于“公平價格”的幅度。
[關鍵詞] 化工產品出口 美國反傾銷規則 反傾銷制裁 應對措施
隨著金融危機的蔓延,全球經濟出現陷入整體衰退的跡象,我國面臨的國外需求急劇下降,而隨著經濟下滑可能產生的貿易保護主義勢力的再度抬頭更對我們化工產業的出口貿易提出了嚴峻挑戰。所以有必要從國家、產業及企業三個層面來深入分析我國化工產業遭遇反傾銷后的各項應對措施。
一、國家層面應對措施
政府部門作為宏觀管理者,在企業和行業協會的配合下建立反傾銷預警機制,盡量避免國外反傾銷。加強在具體反傾銷應訴過程中的協調和服務工作,為本國企業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和政策、行政上的支持;同時積極利用WTO爭端解決機制來應對國外不合理的反傾銷行為。從國家層面來看,應對國外的反傾銷指控主要包括事前預防措施和事發后應付措施。
1.事前預防措施
事前預防措施在本文中的定義是指在他國對我國提起反傾銷訴訟之前通過自律性的政策引導或積極爭取對我方有利的法律法規,從而避免被認定為“傾銷”。在我國反傾銷信息服務體系的建設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它不僅包括反傾銷預警機制的構建、市場經濟發展信息的健全,還要求與之相配套的人才隊伍的培養,主要包括:
構筑反傾銷預警機制。
反傾銷應對人才隊伍的建設。
對于需要證明市場經濟國家地位的企業,國家提供完備的信息。
2.事后應對措施
當國外已經對我國發起反傾銷調查時,國家需要給予企業相應的幫助,這已為大多數學者所公認,并且在實踐中也得到運用。雖然目前我國已經在相關方面采取了一定措施如給予應訴企業應訴補貼,但是在具體運作方面還是存在資金落實不到位的情況。以甲企業的CVP23反傾銷應訴案例來說。產品出口前的流程是A省研發――委托B省企業生產――國外出口。正是這一特殊的流程,造成了在面對美國反傾銷調查中需要政府援助時的兩難境地――因為出口的企業是屬于A省的,所以B省地方政府不提供補貼;又由于生產是委托隸屬于B省的企業完成的,A省相關部門則以企業的增值稅稅收利益為B省所得而拒絕提供資金補貼。于是,企業便成了無人認領的孤兒。由此可見,雖然整體政策的制定已經考慮到了對企業的協助,但是具體落實的時候由于部門主義等等的存在還是有很多干擾因素的。因此,如何切實擺脫部門主義的影響和由此拓展開來制定更完善的政策措施,是我們政策制定者需要改善的一個方面。
二、產業層面應對措施
所謂行業協會,WTO的1994年協議稱其為 “trade and business association",即指進出口商的商會或同業公會。反傾銷不是單獨某個企業個體的事情,而是涉及到國內整個行業利益的事。行業協會作為本行業所有企業的整體代表,在預防和應訴國外反傾銷中處于核心和主導地位。當本行業受到國外傾銷或者傾銷的威脅時,及時地提起反傾銷的訴訟,配合政府的主管機構做好反傾銷的調查工作;當本行業內部企業的出口產品受到國外的反傾銷調查時,行業協會及時地組織企業積極應訴,為企業提供法律咨詢,作為企業聯合的代表積極地在國際經濟地位上進行抗辯。
行業協會組織企業應對反傾銷,也可以從事前預防和事后應對兩個方面來進行。事前預防措施主要包括以協助政府部門維護出口秩序和組織進行市場經濟地位抗辯。事后應對則是協助企業做好反傾銷應訴工作。
1.進行反傾銷預警監測,協助政府部門維護出口秩序
積極應對國外的反傾銷預警體系監測的內容包括如下兩個方面:一方面對內是按照WTO規則要求引導企業研究制定適合我國化工產品出口的技術規則和對我國化工產品出口價格的監測。另一方面對外則是法律法規的監測,對我國化工產品的主要貿易伙伴國出臺的法律、締結的和約進行監測,及時向企業提供預報,組織企業進行調研評估,并向企業提出預防措施等意見,甚至可以通過各種途徑參與或影響法案的修訂。
2.切實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提出市場經濟地位的抗辯
前面講到了在爭取“市場經濟國家”地位方面國家所起的作用,但是,市場經濟地位的爭取除了整體地取得某個國家對我國的完全市場經濟認可,還可以從單個行業的角度來部分的實現。行業協會作為行業中所有企業的代表,有能力和義務代表所有企業向外國反傾銷主管機關提出該行業市場經濟主導地位的抗辯,為本行業企業在應訴中提供關于市場經濟情況的相關證據。歐盟于2002年在(EC)1972/2002號反傾銷法規首次通過立法確立了非市場經濟國家涉案企業獲得分別待遇的條件。而且,歐盟還在(EC)905/98號法規中首次提出了企業的市場經濟地位的概念,并為確定企業的市場經濟地位提供了五條衡量標準。與之不同的是,美國承認市場導向的產業(Market Oriented Industry,MOI),但不承認單個企業的市場經濟待遇。如果確定來自非市場經濟國家的進口產品所屬的部門是MOI,美國商務部就可采用市場經濟方法來確定該進口產品的正常價值,而不采用替代國或生產要素方法。在美國反傾銷實踐中,涉案企業可通過單獨稅率測試獲得單獨稅率待遇。化工行業協會應該發揮積極的帶頭作用,引領企業爭取在美國取得市場導向產業的認定。
3.行業協會的事后應對措施主要是協助企業做好反傾銷應訴工作
在企業遭遇國外反傾銷調查時,行業協會應當發揮組織和協調的作用,鼓勵和支持國內企業的積極對外應訴,特別是應樹立為企業服務的意識。我們知道,行業協會可以利用自身的優勢召集應訴企業學習相關法律知識,研究應訴對策,制定應訴計劃,按規定法律程序提供應訴資料,配合國外調查機構完成相關問卷調查,并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有關情況,使案件處理向有利于我方的方面發展,并且事實上,很多情況下我國的行業協會已經在著手這樣去做了。但是通過甲企業的CVP-23應訴案件,我們看到,實踐中,行業協會在把企業凝聚起來共同應訴反傾銷方面所發揮的作用很有限。本次案件中,雖然開始階段有行業協會牽頭,但四十多家涉案企業最后只有五六家企業參與無損害抗辯。由此可見,如何有效的引導企業聯手應對國外反傾銷,也是未來行業協會發揮作用時需要完善的一個地方。也有人認為行業協會也可以作為國外反傾銷調查的利害關系方直接參加應訴。行業協會在提供有關本行業發展、行業體制等方面的信息和意見等方面有無法替代的優勢,通過這些信息的提供可以爭取國內企業的公正待遇,尤其在“市場經濟地位”、“單獨稅率”等方面。在整個反傾銷調查期間,行業協會也有為其利益辯護的充分機會,以便陳述對立的觀點和提出反駁的論據。反傾銷工作中,由于行業協會具有民間組織性、利益公共性、平等性和開放性等一些重要特征,作為相關企業的代言人,發揮著十分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企業層面應對措施
企業是反傾銷調查的直接利益相關方,面對國外的反傾銷調查,如果不積極進行應訴,可能未來失去的除了高昂的關稅費用,還有整個市場。由于我國很多出口企業都是中小企業,這些企業在日常經營中存在體制不健全、組織結構不規范等問題,在面對國外的反傾銷調查之時除了由于高昂的應訴費用之外,也根本無法提供有利的數據資料為自己進行辯護,于是只能放棄該出口市場。這就出現了國外反傾銷來臨時大部分企業不應訴直接撤離出口市場的慘境。而少數規模比較大的企業,即使有一定的財力去應對反傾銷訴訟,也由于平時沒有注意加強自身的反傾銷隊伍建設,而以比較高昂的代價贏得了反傾銷案件中的有利地位。
總體來說,企業在應對國外反傾銷調查的措施也可分為事前的預防和事后的應對措施。前者主要是指企業提高出口產品的附加值、提升品牌意識、完善企業財務制度、調整跨國經營戰略以及組建反傾銷應對人才儲備隊伍及與進口國的經營該產品的進口公司通力合作。后者則指案件開始時的無損害抗辯和無損害抗辯失敗后的應訴細節。當無損害抗辯失敗后企業應迅速的做好應訴的準備。應訴工作中我們主要強調3點:第一,企業聯手進行應訴的問題。第二,應訴時怎樣組織反傾銷團隊的問題。第三,替代國選擇的問題。
綜上所述,無論是事前的預防措施和事后的應對措施,都為國內的同行及今后的類似案件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借鑒。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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