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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會計集中核算的優點分析
實施會計集中核算,在規范會計核算行為、促進會計隊伍的專業化建設、規范會計基礎工作、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在單位實行會計集中核算的具體過程中,在規范會計的基礎工作,強化資金管理,加強會計監督,合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方面取得了如下一些成效。
(一)減少了會計信息失真,提高了會計工作效率
會計信息是指按照會計制度、會計法規以及會計程序將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價值運動所產生的會計數據進行處理、加工,形成有助于決策的財務信息以及其他相關的經濟信息。因此會計信息中真實性是其最基本的要求,只有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才能保證社會經濟的有效運行。而會計集中核算制度“三分離一公開”的基本做法,有效的減少了會計信息失真,提高了會計信息質量。同時由于這一核算方法減少了核算的中間環節,因此大大的提高了會計的工作效率。
(二)強化了財政監管力度,提高了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會計集中核算的實行,加強了會計監管力度。會計業務處理過程的公開化,徹底打破了過去分散核算形式。取消單位自設的銀行賬戶,單位財政資金的支出都通過會計中心的單一賬戶進行,統一核算,會計中心有權對各單位、各部門的每筆支出和憑證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審查,這在一定程度上增強了各單位遵守財經法律法規的意識,解決了財政監督和管理缺位的問題。由于對單位資金支出和憑證的全方位、全過程的監督,就使得每筆資金可以按預算、按項目使用,因此大大的提高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三)有利于內部控制制度的嚴格執行
財務集中后實現了資金全過程監督,做到了事前預防、事中控制和事后問效。比如在處理報銷、結算等業務時,核算中心對報賬人員持有的原始憑證如有效票據等進行層層審核;在審核的過程之中,有效避免了原單位領導的人為干預,所批款項也是直接到達單位。通過計算機網絡和會計一級核算系統,將有效的實現對原始憑證的真偽、資金的支付去向和資金的使用效果等的全過程監督,真正防患于未然。
(四)便于財務報表及時準確上報
單位實施會計集中核算后,財務報表統一由核算中心出具、上報,減少了許多中間環節,節省了之前財務報表上報的時間周期,從而提高了上報的及時性以及準確性。由于報表的及時和準確,有利于決策者和經營者及時全面了解單位整體經營情況、資金運行情況,及時發現問題,是經營管理者進行經濟預測和做出經濟決策的重要依據。
二、對會計集中核算的缺點分析
(一)核算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內部監督弱化
目前實行會計集中核算的一個顯著問題就是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出現脫節,也就是說,原單位依然保留財務管理職能,但是會計核算工作則交由會計核算中心去進行。這樣做導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嚴重影響了財務工作的有效性,導致了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的進一步弱化。與此同時,由于核算單位內部的會計與出納牽制機制消失,報賬員實際上履行了會計出納雙重職責,影響了單位經濟業務活動健康有序進行。
(二)會計責任主體不明確,增加了審計部門審計監督難題
在會計集中核算實施中,會計業務決策者與執行者分離,財務審批與會計監督的分離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單位的核算權和會計監督權,從而相應地改變了會計責任主體資格。核算中心作為審計部門與被審計單位的中間人,在會計監督工作中不可避免的會出現盲點,在會計責任問題上出現真空地帶。如果出現會計財務處理差錯、單位會計信息失真、違法經濟事項等問題,被核算單位認為本單位沒有賬戶及會計人員,不再承擔會計責任,因此在追究會計責任時很難界定雙方的責任大小,形成單位與中心相互推諉責任的現象,使得資料提供、具體詢問、責任認定難度加大。
(三)會計監督職能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一名會計人員往往要兼任多個單位財務,甚至有的單位報賬員將手工記賬憑證做好以后,會計人員只承擔審核后錄入電腦記賬的工作,核算中心成了記賬機器,對各報賬單位的業務事項知道甚少或根本不知道。會計人員對單位報來的發票只要手續齊全就予以入賬,無法判斷經濟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會計的預測、分析、監督職能無法發揮。
(四)會計信息的真實性難以監控
作為最基本的會計資料,原始憑證不進能夠反映經濟業務的真實性,而且還能判斷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所以針對原始憑證的審核和監督是非常重要的舉措。但是實行會計集中核算以后,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員由于初始未能參與單位的具體業務,所以就只能根據手續是否齊全、票據是否有效來判斷單位報賬是否可以報銷,至于其反映的經濟內容是否真實,就無從判斷了。
(五)會計核算與財產物資管理相脫節
會計核算進入中心以后,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無人重視,許多單位管理不到位,造成固定資產入帳不及時,特別是固定資產臺帳與卡片經常不入帳,造成帳面長期掛帳,帳實不符。從而造成資產流失。例如:單位固定資產的帳是會計核算中心記賬,實物管理是由單位管理,會計核算中心入帳只按發票簡單記賬,不同的設備不記設備的詳細名稱,所有的設備都只寫專用設備,當單位入固定資產卡片時,拿政府采購合同都對不上,造成了很大的麻煩。
三、完善會計集中核算的建議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規體系,明確會計責任主體
立法部門應盡快根據實際制定有關會計集中核算的法規文件,使會計集中核算有法可依,明確被監督對象的主體和應該承擔違法違規行為的法律責任,以及會計核算中心附有的監督連帶責任,保障會計集中核算制度規范運行。
(二)強化核算中心的監管職能,從核算型向管理型轉化
要改變核算中心重核算,輕監督,輕管理的職能,必須使其從核算型向管理型轉化,徹底扭轉將會計中心視作單純的核算機構的觀念。核算中心不僅要嚴格按照財經法規辦事,同時也必須強化預算資金支付的事前監督,比如在決定資金支付之前應當明確是否可以支付,如何支付等問題,明確后才通知國庫和銀行付款。會計核算中心只有從核算型向管理型轉化,才能獲得更大的發展,才能為企業內部的決策者和經營者提提供科學依據和合理的建議,防范風險,提高經濟效益。
(三)提高認識、健全機制、規范管理
為了處理好核算、監督、管理的關系,全面發揮會計職能作用,應從認識上、機制上加以解決。建立約束機制,包括建立定期深入單位制、經濟活動分析制等。各單位則應支持會計人員到本單位調查研究,主動接受會計監督,認真聽取意見。同時會計核算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地提供會計信息。
(四)加強并完善往來款項的清管制度
會計中心的主管在對往來款項進行清理時,要認真核對辨別,根據款項的不同性質進行區別處理,盡量避免往來款與預算外收入、其他收入串戶入賬。定期清理往來賬款,避免長期掛賬,同時催促單位定期清理避免形成壞賬。對呆死壞賬進行清理上報經上級管理部門批復后調整,嚴防利用往來款項調節財政收支。
(五)建立健全財產物資內外監控制度,確保財政資金、財產物資的安全
要按照“管得住、行得通、效率高”的原則建立財產物質內控制度,比如建立大額費用審批制度、大額借款審批制度、超指標審批制度、超用款計劃審批制度以及預算單位的財產物資管理制度等。與之同時,會計核算中心還需主動接受來自外部的監督,比如財政內部監督部門、審計、稅務等職能部門的監督,形成監督網絡系統,形成會計核算中心與單位相互牽制的機制,確保財政資金、財產物質的安全。
總之,自從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制度以來,有效地減少了各種違法違紀行為,對于我們建立一套公開、高效、廉潔、務實的財務管理機制累積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同時,我們也要看到,在實施會計集中核算的過程中,還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這就需要我們從實踐中總結經驗教訓、實事求是地面對和解決問題,促使這套制度能夠穩健發展,為財政管理制度改革做出進一步的努力和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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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會計核算 利弊 設想
會計集中核算就是在財政監督指導下,取消各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崗位,實行會計集中辦公,統一核算。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加強財政預算資金的申請、撥付、使用全程監督,把行政事業單位的有限資金集中管理,增加資金的透明度和使用效率,更好的節約財政資金。會計集中核算工作是新事物,剛剛起步,經驗不足。實際操作過程中遇到一些困難,也發現了一些問題,需要加以研究,進一步改革完善,更好的發揮它的作用,為構建和諧社會服務。
一、會計集中核算的優點
1、集中辦公、統一核算大大提高了財政資金的透明度,提高工作的效率
以前各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分散獨立核算,存在單位多頭開設賬戶,分散管理,賬戶資金不統一,沉淀多;會計人員兼職不到位,水平參差不齊,執行政策不統一,容易出現監督缺位。在用款方面具有很大的隨意性,既無計劃,也無審批。有的領導干部或者經辦人喪失了原則性,用白條頂庫、不合規發票、過期發票和假發票報銷。先斬后奏,有錢就花,不能保證資金的有效運行。不按財務規定開支現象時有發生,“小金庫”、公款私存現象嚴重,專項資金普遍存在挪用或截留現象,很難保證資金專款專用,資金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大大降低。會計集中核算采用的是單位財務收支實行集中辦公、分戶統一核算管理的辦法,納入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的各項財務收支都必須經過核算中心管理,在會計集中核算中心的網絡內運行,在會計人員的監督下核算。會計集中核算辦法實施后,會計核算中心根據《會計法》、《稅法》和有關法規要求,對會計集中核算單位的各項支出進行即時核算審核,做到具體開支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克服了人為因素的資金挪用或截留,大大的降低了小金庫現象,杜絕了白條入賬、不按標準列支。財政資金由原來的事后管理該為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管理,真正強化了財政監督職能,對當前“小金庫”現象和防治腐敗、全面合理有效的運用財政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起到了很大的積極作用。
2、集中管理、統一核算有利于捍衛會計人員的獨立性,充分發揮會計的監督核算職能
原來會計人員在單位,領導說了算,工作成績的大小,單位福利的高低,本人的升遷都直接影響和限制了會計人員業務執行。從內部環境說,財務監督和管理就很難到位。從外部監督說,財政部門、稅務部門、審計部門對會計監督也只是形式的,偶爾的、不全面的事后性的手段,對出現的問題也只能就事論事,亡羊不牢,損失難以挽回。而會計集中核算管理辦法,成立會計集中核算中心單位,取消原來的會計編制和職能,把會計人員的編制、組織、人事、工資關系全部轉到新成立的會計核算中心統一管理,脫離了原來單位隸屬關系,保證了會計人員業務執行的客觀性。
3、集中管理、統一核算有利于提高會計人員素質和會計信息質量
未會計集中核算前,大單位有財務科,配備專職財會人員,小單位沒有專職會計人員,會計只能大部分是行政人員兼職。會計人員素質低,普遍存在沒有經過專業培訓、無證上崗現象,任人為親,領導家屬、親信擔任會計,會計人員僅對單位領導負責。很難保證會計信息質量。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會計人員配備和選拔經過層層把關,公開考選來確定。規范了會計基礎工作,提高了會計人員的素質。會計核算中心對會計人員的選拔、培訓、考核、獎懲制定了嚴格的規章制度,并且要接受嚴格的崗前培訓,以提高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而且會計核算中心機構的會計人員,實行網絡化管理,柜臺式服務,審核、稽核、記賬三位一體。在公開、公正、高效、廉潔的方針下,按照統一、規范、高效、便民的核算程序,采用會計電算化無紙辦公管理手段,處理所有會計事物,避免了做假賬現象的發生。從根本上提高了會計人員素質和會計信息的準確性。
4、集中管理、統一核算有利于節約人力、物力和財力,為會計制度改革積累經驗
會計集中核算辦法,取消各單位的會計崗位和人員,集中辦公,既節約了人力、物力和財力,全面實行會計電算化,不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降低了人員經費開支。做到開支有預算,事前有審批,事中有核算,事后有監督。由于會計集中核算具有統一、高效、規范、便民的特點,為進一步深化會計制度改革、省管縣、縣鄉統一會計集中核算和國庫集中收付等管理形式奠定基礎。
二、會計集中核算運行過程中遇到的困難
1、實行會計集中核算操作難
會計集中核算打破了以前獨門獨戶單獨核算的模式,限制了原有單位的不當權利,同時需要認識上的改變和實務操作上的更新。但有些單位在對會計集中核算形式有一些誤解和抵觸,沒有看到它的優點,片面夸大了它的不足和缺點,忽略了現實工作中的可操作性。
2、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單位不統一
納入會計集中核算的單位不全面,不徹底。有的單位納入核算,有的單位沒有納入核算,就形成單位之間相互攀比現象。同一個地區出現二個會計集中核算中心,由于要求不同,政策的執行有偏差,出現了同一種事情在這個中心不能辦,到另一個中心能辦的局面。
3、會計集中核算和上級部門要求不協調
存在專項資金財政部門多科室管理、上級要求不統一。部分資金集中核算,部分資金自己管理,跟蹤審計跟不上,專項資金會計核算和監管難以控制。專項資金挪用和截留仍然存在。
4、會計監督職能加強和管理職能相對弱化同時存在
集中辦公,統一核算,會計集中核算形式從外部看得到了加強。從內部監督管理看無法及時、全面了解和直接參與到單位合同訂立、財產購置、招標采購、資產處置等經濟活動中去,不能全面了解經濟活動真實內容,無法審核發票內容的真實性。
5、財會人員業務操作上的某些不適應
未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前,單位大部分使用手工記賬,審核、復核一人管理。集中辦公、統一核算后,改變了原有的會計核算與監督體制,加重了會計人員的崗位責任,對財會人員的獨立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可避免的出現財會人員網絡操作上的不適應。
三、加強和完善會計集中核算的設想
會計集中核算是新生事物,運行過程中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是正常的,會計集中核算不可能解決會計中所有問題。我們應該看到,會計集中核算是財政改革必然趨勢,它是實現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的客觀要求,實踐過程中已經取得了寶貴經驗,重要的是加以補充和完善。
1、加大宣傳力度,端正思想認識
會計集中核算是新事物,針對一些單位領導的認識不同,建議有關部門應廣泛宣傳實施會計集中核算的意義,以使社會各界及有關人士加深其正確認識,從而轉變思想觀念,積極支持開展這項工作。
2、會計集中核算以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為前提
會計核算中心與核算單位是監督與被服務并存的關系,會計集中核算中心的根本宗旨是為納入會計集中核算的機關事業單位服務,因此,在會計集中核算中必須樹立向預算單位提供高效優質服務的觀念,盡職盡責,認真做好預算單位會計核算工作。為單位及時培訓報賬人員,了解集中核算會計流程,提供高效便捷會計服務,準確及時的會計信息,幫助各預算單位不斷適應會計集中核算改革,努力提高財務管理水平。
3、公開選拔高素質的會計人才
要想加強會計核算水平,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就必須配備高素質的會計人員。培養一支具有會計知識和其他相關知識相結合的高水平的專業隊伍。同時,要提高會計人員的法律意識和職業道德水平,使其愛崗敬業、依法辦事。客觀公正、廉潔高效為行政事業單位服務。
4、強化財政預算監督機制
財政部門利用網絡等媒體的作用將會計集中核算中心和支付銀行聯網,通過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的不同方式監督部門經費使用情況和管理建議等會計信息,并及時反饋給政府主要領導和紀檢、審計部門。提高財務的透明度,讓領導了解,讓單位明白。財政、審計、紀檢部門參與監督體系,由原來的事后監督變為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全過程監督,杜絕了小金庫存在,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強化預算的約束力,規范收支行為和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5、逐步實現國庫集中收付和會計集中核算的有效結合,探索建立政府會計的新模式
目前隨著政治體制改革的深入,省管縣(市)試點擴大和推廣,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招投標運行的規范,會計集中核算的范圍也應該更廣泛。因此,我們應當嘗試借鑒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改革我國的會計核算制度,取消鄉鎮財務,建立起縣(市)、鄉(鎮)統一會計集中核算和國庫集中收付相結合既符合國情又與國際慣例相協調的會計核算體系。在這個體系中,會計集中核算中心承擔會計核算職能,國庫部門承擔出納職能,二者分工明確,相互制約,相互協調、相互配合、保證了政府會計系統的健康順利運作。
關鍵詞:會計集中核算 存在問題 不斷完善
中圖分類號:F2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7)01-111-01
一、對氣象部門會計集中核算工作中存在問題的分析
會計集中核算制是通過建立會計核算中心來統一對財政資金支出進行集中核算、反映和監督的機制,對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預算管理、規范會計核算,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有重要意義。目前氣象部門會計集中核算已經運行很長時間,在運行過程中確實存在一些無法回避的實際問題,如不及時加以解決,就會影響正常會計核算工作。因此,筆者認為有必要對氣象部門會計集中核算工作中存在問題進行以下方面的思考。
1.日常業務核算與財務監管脫節。在會計集中核算下,因會計人員不參與單位的具體業務,只能憑單位提供原始單據來判斷手續是否完備、票據是否合法有效,而這些票據反映的經濟事項內容是否真實、合理,都要予以報銷。如個別單位虛報差旅費,套取現金;對提供服務單位有些不要發票,收取現金不交到核算中心;提供虛假票據、“賬外賬”現象明顯增多,核算中心未能真正起到有效監督管理的作用。
2.會計核算與單位資產管理流于形式。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氣象部門核算中心根據被核算單位提供的票據登記資產。而平時單位設備采購、入庫、保管和使用權都在單位,資產增減變化由單位報賬員記賬,報賬員又不是專業財務人員,登記資產不準確。如固定資產報廢、清理不按規定要求及時清理,容易造成賬實不符,固定資產虛增或流失。
3.資金審核、監督職能弱化。在會計集中核算模式下,各核算事業單位掌握資金使用和決策權,資金使用后審核監督權又在核算中心。管理上各自獨立,相互脫離,業務處理中相互融合,同一項業務處理權限不在一個部門,這樣不能保證此項業務會計核算真實準確,使會計監督流于形式。
4.提供會計信息及時性滯后。在當前這種模式下,氣象部門內部不設財務人員,不進行會計核算。會計資料的整理和歸檔、保管也由會計核算中心負責。
5.會計集中核算后,報銷環節多、工作效率低。在會計集中核算模式下,報銷業務時,由報賬員將單位負責人簽批后的原始單據送到核算中心會計處審核,審核發現有填報不準確的或出錯的原始單據,再退回到單位修改,修改后再重復以上環節才能完成。因核算中心和報賬單位不是同一個部門,辦公地點又不在一起報銷一筆業務有時需要幾天才能完成,工作效率低下。而在會計集中前,報賬人是本單位職工,直接到單位財務部門報銷,這樣就減少中間環節,效率高。
6.法律依據不足,現行會計管理體制需完善。氣象部門會計集中核算后,核算中心是一個獨立法人單位,取消原單位會計機構和財務人員,單位只設一名兼職報賬員,負責本單位日常費的報銷,而被服務的核算單位也是一個獨立法人單位。《會計法》第36條規定“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相應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并指定會計主管人員。”因此,按照法律規定各單位要設置會計機構并配備相應會計人員,把被核算單位與會計集中核算關系用法律形式確定,彌補法律無依據的尷尬。使會計核算中心在規范化、法制化軌道上順利運行下去。
二、完善氣象部門會計集中核算工作的相關建議
通過以上幾方面來看,氣象部門會計集中核算運行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要使會計集中核算中心健康有序地發展,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不斷進行完善:首先,應盡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修改《會計法》相關條文,把會計核算中心同被服務的核算單位關系用法律形式明確下來,做到有法可依。其次,會計集中核算后核算中心的定位要明確,核算中心不能作為一個記賬機構,而應著重對被服務的核算單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及時反饋,為單位領導決策發揮參謀作用。再次,要對會計核算中心的財務人員提供業務培訓、學習的機會,不斷提升業務技能。從技術層面上保障會計核算的質量,使他們都有較為熟練的業務技能和實際操作水平,這樣才能達到核算中心賬務處理與被服務的核算單位實際業務發展相一致。
參考文獻:
【關鍵詞】衛生系統會計集中核算
衛生系統會計集中核算,是指各醫療衛生單位的財務在衛生會計核算中心集中管理,統一開設銀行賬戶,實行分戶核算、分戶監管,資金使用權和審批權仍在各單位,衛生會計核算中心采用統一的用友財務軟件,將各單位的行政賬、基建賬、食堂賬、工會、協會納入會計集中核算。
一、會計集中核算在我縣衛生系統的具體運行
近幾年來,我縣教育、城建局相續實行會計集中核算,以及周邊地區衛生系統先后都實行了會計集中核算。所有這些,為我縣衛生系統會計集中核算奠定了基礎。我縣為適應新時期衛生事業發展和財務管理宏觀要求,在縣政府及衛計局的大力支持和高度重視下,2010年1月成立了衛生系統會計核算中心,,將縣人民醫院、中醫院、婦幼保健院、口腔醫院、13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6個事業單位資產的收支活動全部納入縣衛生分中心集中核算。會計核算中心成立初期旨在對衛計局下屬醫療衛生單位財務進行統一核算支付,每月由分中心填制、審核憑證,隨后為強化單位管理職能,優化核算流程,加強財務監督和管理水平,根據衛計局要求,分中心依托縣衛生信息平臺,于2013年3月16日正式開展會計網絡核算,用友T6版本升級至G6網絡版。至此分中心工作重點轉移至審核、修改憑證、撰寫財務分析,并根據衛計局要求定期對均次費用、陽光用藥、績效工資等進行重點監測上,基本實現了監督管理關口前移、單位管理責任強化,財務數據資源共享目標。
二、衛生系統會計集中核算的成效
會計集中核算以集中資金為基礎、以加強核算為目標,它的建立對規范會計行為、加強會計監督和廉政建設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有利于規范會計基礎工作,提高效率
會計核算中心制定會計核算流程,統一了核算口徑,規范了列支范圍,使用統一的財務軟件進行賬務處理,能及時、準確、保質保量地完成月報表及各類數據統計,為領導決策提供真實可靠的財務信息。
(二)調整結算環節,提高資金管理成效
會計核算中心加強了對結算流程各環節的控制,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和結算制度,認真細致地辦好每一筆業務,從而保證了各核算單位資金的安全性。積極參與國庫集中支付改革,進一步明確用款計劃申報、直接支付、授權支付、會計核算等各項業務的流程、要求。
三、當前衛生系統會計集中核算存在的主要問題
會計集中核算是加強財務、財政資金管理的一項新舉措,在取得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會計集中核算工作中,還有一些問題亟待解決。
(一)單位管理會計財務知識弱化
管理會計認為自己只是報賬員,憑證填好后由會計核算中心審核、記賬,有時對經濟事項了解不透徹,主動性較差,特別是庫房資料,沒有認真核對,導致送到會計核算中心資料不齊全;有些單位領導對管理會計重視不夠,出現個別無會計證的財務上崗人員,導致系統財務專業能力參差不齊。
(二)會計核算中心監管能力有待加強
會計集中核算后,核算會計一人承擔幾個單位的賬務處理,對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及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并不十分熟悉,我們核算會計不能單純填制、審核憑證和出具報表,要深入基層,加強調研,與管理會計溝通好,對單位經濟運行提供建設性建議。四、對完善衛生系統會計集中核算的想法和建議第一,加強會計監督,實現從單純核算服務型向監督管理型轉變,將監管寄于服務中。會計核算中心要嚴格按照財經紀律辦事,變事后監督為事前監督;要掌握單位正常經濟活動情況,充分發揮其會計集中核算的紐帶和橋梁作用;要聽取單位建議和意見,最大程度地避免核算業務判斷上的誤區。第二,協助加強預算及資金管理,加強和督促單位預算編制工作,認真做好單位項目經費核算,要求單位科學、合理、真實、完整地編制預算,完善預算編制流程;進一步加強資金管理,完善基層公共衛生專項資金臺賬管理,做好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資金管理的專項督導工作;做好財政專項收入專款專用,對基建、維修、設備、重大公衛等項目支出情況認真做好備查賬工作。第三,加強財務管理及定期培訓工作,結合財務制度、會計制度、部門預算、財政補償政策、績效工資等相關規定,強化自我約束、規范資金使用、提高運行績效。單位管理會計應持證上崗,針對管理會計專業知識參差不齊狀況及新錄用人員情況,組織財務專業知識、從業職業道德、會計網絡核算流程、用友基本操作等方面的培訓,以提高全系統財務人員的業務能力,提高其專業技術水平,為單位理好財。第四,加強庫房規范化管理,利用區域HIS規范藥房藥庫管理,對購入的各類庫存物資,各單位應盡快辦理入庫手續,及時結報相關資料。準確完成年終庫房的結賬工作。藥房與收費處的年終結賬時間應一致。按照衛計局和衛生會計核算中心工作要求,據實登記臺賬,定期與會計核算中心核對,確保數據的準確性,保證賬賬、賬實相符。第五,全面推行成本核算,根據縣級醫院HIS改造進度,結合衛計委成本核算工作要求,在人民醫院成功試點的基礎上,配合衛計局分期推進縣中醫院、婦保院、口腔醫院成本核算工作。同時會同醫院,探索成本核算成果在增收節支、績效考核中的運用。第六,優化基層區域HIS,繼續配合基層醫療單位區域HIS優化、改造,為完善收費、庫房報表及軟件改造升級繼續出謀劃策。會計核算中心將著重對區域HIS系統中的報表與報表、報表與單據、報表與臺賬、報表與實物間數據的相符性開展進一步的工作;利用核算會計的專業知識與工作經驗,在軟件公司的配合下,利用區域HIS更好的完成財務管理、內部控制等工作。衛生會計核算中心自成立以來,特別是實行會計網絡化核算以來,對加強醫療衛生機構的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加強基層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基本藥物制度等專項資金管理,以及單位的自有資金收付管理方面發揮了十分積極的作用,但作為一項全新工作,還存在某些問題需要完善,總的看是利大于弊,是一項成功的會計管理制度。我們應團結一致,開拓創新,勇于進取,加強監督,依法理財,把會計核算工作做細、做好,為我縣衛生事業科學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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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做法
(一)設立會計核算中心,實行集中核算
針對鄉鎮衛生院會計基礎工作薄弱、領導財務管理意識淡薄、內控制度不健全、會計信息失真等問題,縣衛生局從鄉鎮衛生院抽調會計人員,成立了會計核算中心,對全縣36家鄉鎮衛生院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在單位資金所有權、資金使用權、財務自和會計主體不變的前提下,取消會計員,各單位設置報賬員,具體辦理單位財務收支結算等經濟業務。
(二)建章立制,規范會計集中核算。
制訂會計核算中心管理規定、管理實施細則和落實會計集中核算管理的有關紀律要求,明確核算中心主任、會計主管、審核會計、記賬會計、各單位財務報賬員等各崗位職責,建立并完善會計集中核算業務流程和各崗位操作規程,保證了會計集中核算和核算單位有規可依,有章可循,也為核算中心業務工作規范運作、照章辦事、高效服務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會計集中核算的成效
(一)規范了會計基礎工作,財務管理水平和會計信息質量得到了提高。實行集中核算后,單位只設財務報賬員負責日常事務,核算中心嚴格按照國家統
財務會計制度規范賬務處理,審核員對超標準的會議費、差旅費、電話費,不符合標準的補貼、補助、加班費、勞務費等單據拒絕入賬或進行完善。采用會計電算化管理,使用統一的財務軟件進行賬務處理,因而能夠及時、準確提供會計業務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真實可靠的財會信息依據。
(二)加強了會計監督職能,從制度上和運作程序上規范了鄉鎮衛生院財務行為。成立會計核算中心后,從源頭上杜絕了單位違規開戶、坐支、截留、挪用財政資金等問題產生,初步形成了預防監督機制,也在定程度上減少了部分單位在使用財政資金上的隨意性。
(三)節約了人力資源,提高了工作效率。原來36家鄉鎮衛生院有36個會計,現在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只有3個人,單位的會計核算和管理由會計核算中心負責,核算效率也因會計電算化的實施而大大提高。
(四)會計業務決策者與執行者的分離,杜絕了做假賬現象。以往會計做假賬的發生,多數是會計業務的決策者即單位領導指使,會計人員出于領導關系或自身利益需要而具體操作,實行會計集中核算,會計人員的隸屬、工資關系與核算單位分離,單位領導不可能指使會計人員做假賬,這種管理模式杜絕了做假賬。
三、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存在的問題
(一)實行集中核算后,外部財務監督得到加強,但內部牽制機制弱化。會計集中核算將記賬、算賬、報賬等工作集中于核算中心,而對實物、資產、合同等需要反映的經濟事項仍然分散在單位,使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弱化。
(二)只設財務報賬員后,財務狀況知情面范圍縮小,一支筆審批,支出情況不公開透明。中心對單位的經濟業務的真實性無法掌握,有些復雜問題也難以分辨。經辦會計即使發現有些違規列支的行為,也很難進步深究。
(三)集中核算的實施不利于責任的劃分。中心經辦會計無法對票據進行深入研究分析其真實合法性。盡管會計集中核算中心成立的前提條件是資金的三項權利不變,但單位仍會將相關責任推向會計核算中心,當出現虛假會計信息或遺漏核算事項時,就會出現核算中心和核算單位之間的相互推諉,責任不清。
(四)我縣衛生局會計核算中心沒有編制,全為抽調人員,所以人員流動性大,工作人員不能安心工作。另外人員少,做核算工作的只有3人,工作量大,記賬員每天要處理上百張原始單據,還要打印記賬憑證,出報表,與衛生院相關人員核對余額。就如來料加工的生產線一樣,日復一日年復年不停地重復樣的工作。年終還要將36家鄉鎮衛生院財務與財政部、衛生部進行決算,需要1個多月加班加點才能完成。
四、會計集中核算的體會
(一)完善會計崗位責任制度、檔案及軟件的保管和維護制度、收支管理制度、績效評價制度以及獎懲制度等,加強鄉鎮衛生院內部的管理。
(二)落實財產物資清查制度,核算中心定期與鄉鎮衛生院進行物資清查,保證賬實相符并落實責任制。
(三)制定統可行的經費開支標準,特別是在發放獎金、加班補助、福利費等方面制定科學統一的標準。對那些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支出數額大的項目,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批流程方可執行。
一、稅收會計核算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稅收會計在會計體系中的地位不明確
按照我國現行對會計體系的分類方法,把會計分為企業會計和預算會計兩類。一種觀點認為,稅收會計是預算會計體系的組成部分;另一種觀點認為,稅收會計并非預算會計的組成部分,稅收會計與預算會計是并列的關系。對于這一問題,國家有關的會計制度和準則中沒有明確說明,甚至在1997年預算會計制度改革中出臺的一系列預算會計準則和制度中也只字未提稅收會計,給人的感覺似乎稅收會計不屬于預算會計。因此,從上個世紀后期開始,稅收會計總是獨立于預算會計之外,其在會計體系中的地位始終不明確。正是這種模糊定位使對稅收會計的研究無法上升到理論的高度和深度,制約了稅收會計的進一步發展。
(二)稅收會計核算功能趨于統計化
從現行稅收會計核算科目設置和核算內容來看。歷次稅收會計核算改革或會計報表的調整,都是根據稅收政策的變化而變化,核算內容越改越復雜。核算指標和核算體系越來越龐大,也使得稅收會計核算的信息化舉步維艱。目前,全國尚沒有一套成熟的稅收會計核算軟件,其原因就在于對稅收會計核算功能的定位不準,從目前的核算功能看,很多是屬于統計范疇的,會計與統計不分,所需的統計指標用會計核算的方式反映和獲取,勢必加大會計核算難度,也不利于稅收會計職能的發揮。
(三)現行稅收會計制度的設計過于復雜
1、會計核算單位設置層次過多。稅收會計設置了上解單位、混合業務單位、雙重業務單位和入庫單位四種不同的會計核算單位,四種核算單位核算范圍不盡相同,除了入庫單位完整地反映了稅收資金運動的整個過程之外,其他三種核算單位只是部分反映了稅收資金的運動過程。這種多層次的會計核算單位的設置,雖然與稅收征管機構的設置比較接近,但從會計核算體系上看并不科學,造成了對同一核算對象多次重復核算問題。
2、會計核算科目設置較多、較繁。由于稅收工作的特殊性,經常要求稅收會計對同一個數據從不同角度進行反映,以滿足不同部門、不同層次的不同管理需要,使得稅收會計明細科目的設置非常復雜。主要是明細科目層次多。例如,反映“欠繳稅金”的科目,既要按納稅戶設置明細,以滿足分戶管理的需要,又要按稅種設置明細,以滿足分稅種管理的需要,有的還要按征收單位或征收人員設置,以滿足考核各單位或各征收人員的工作質量的需要。稅收會計明細科目的這種復雜性在其他專業會計中較為少見。
3、會計核算憑證的取得缺乏客觀性。稅收會計核算的主要憑證――稅票,既是完稅證明,又是預算收入憑證,還是統計核算憑證;同樣一份稅票,它的不同聯次具有不同的作用,有的是在途稅金核算憑證,有的是入庫稅金核算憑證。幾乎所有的稅收會計核算憑證均由稅務機關統一制定、統一印制,絕大部分憑證由國家稅務總局和省級稅務機關統一制定并集中印制,少部分由地(市)、縣級稅務機關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和省級稅務機關規定的格式自行印制,這種主要核算憑證由一個部門制定和印制在一定程度上不符合會計核算客觀性的條件。
二、稅收會計核算改革的基本思路
1、在核算內容上,應主要從進行稅收收入的核算,逐步過渡到對稅收成本收益的核算。應對稅收會計進行重新定義,確立新的稅收會計核算體系,改革核算內容,明確劃分范圍。在對稅收收入的核算上,立足于宏觀稅收收入的核算,注重分征收單位和稅種來源的核算,取消分戶核算,進一步減輕稅收會計的核算壓力。在支出核算上,確立一個基本核算單位,支出項目分別從人員經費、征收費用兩方面進行核算。
關鍵詞:會計核算;核算質量;國土系統;基層單位
中圖分類號: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27-000-02
經濟的持續發展也讓單位會計工作變得越來越重要,而確切的會計信息在整個單位經濟的發展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會計信息的公信力主要取決于會計核算質量水平。根據新修訂的《會計法》來看,會計核算程序在單位財務部門的地位也越來越重要,以規范管理、依法理財為基本準則來展開。在基層單位中,財務部門屬于一類綜合職能型部門,它必須根據其單位的服務大局、工作中心、規范管理來開展工作。此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也需要貫徹落實以及重視與之相關的《會計法》,以此來增強單位的合法理財意識,從而對財務的管理工作給予支持。因此,提升單位財務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是非常有必要的,這能有效提升單位會計核算質量,從而增強單位的財務風險,可以將單位財政資金的效益更好的發揮出來。本文根據我國國土資源系統的主要狀況來進行分析,并且討論基層單位會計核算質量的有效方式。
一、國土系統基層單位推行會計核算的主要意義
在單位會計核算的基本制度中,單位會計人員的人事、編制、工資以及組織的關系一般都會轉移至所設立的會計核算中心中去,并且由會計核算中心進行統一的管理,它與單位內的其他的福利待遇有本質區別,這將會改變以前會計工作人員以其單位作為主要的體制制度。但是這種方式也對基層單位與其會計工作人員的關聯性有所保證,當出現一些意外的經濟事件時,單位會計工作人員可以根據單位的每一份審核(經濟業務)來對其財務活動進行監督,并且會對以往的事后監督直接變成普遍性以及經常性的監督,這能有效清除單位內各類違紀違規事件的產生情況,同時對單位內財務監督職能也直到了一定的作用。在基層單位中實行會計核算能將各單位、部門在銀行所開設的賬戶取消掉,幫助單位將分散的財務資金基本匯集到單位的會計核算賬戶中,這對其調控、監督職能具有一定的保障作用,而且還能使單位資金更靈活地調度起來。
二、怎樣提升會計核算質量在國土系統基層單位中質量
(一)加強單位財務工作人員素質的培養
對于單位財務工作人員來說,要把單位的業務知識與其財會專業知識結合學習。根據單位的基本職責與職能組織其財務工作人員學習單位的基本業務,如果有條件可以將其外派參加一些財務培訓班來對現有知識進行更新,以此來提升財務會計工作人員的財務管理以及核算能力。同時,單位還要依法理財,對會計的核算程序加以規范,讓財務工作人員積極認真地履行自己的責任。此外,單位還要根據自身的情況進行會計業務地實地操作以及業務學習計劃。當開展單位會計業務的過程中可以采用互幫的形式進行,這樣可以讓每一位工作人員盡快地熟悉其工作崗位,并掌握所需地專業知識與業務知識,在單位的各個會計崗位中鍛煉工作人員,這可以更快地提升單位財務工作人員理財的水平與能力。
(二)創建單位完善的財務控制制度
根據單位的具體情況來創設一個合理科學的管理方式以及考核指標,其中包括了對員工的預期性指標與約束性指標兩類。對于單位內的關鍵崗位以及重點部門要把控到位。單位內的所有員工都進行目標式的管理模式, 采用制度來對單位內的具體事項、人員進行管理,無論任何人動都不可將財務內部的制度打亂,但是可以對其進行補充完善,讓其更具操作的可能性。將每個崗位、項目負責人以及職能處的所有職責都明確到位,做到權責分明,并且與員工的考核績效掛鉤。當前,就我國國土資源系統的一些單位來說,他們都在逐步創建具有本單位特色的財務控制制度,比如單位財政項目的支出預算管理方法、單位全員考核指標及目標管理、單位外協項目管理方式等等。單位內的財務部門屬于一個綜合部門,同時它也是單位經濟的整個信息中心,在其會計核算的過程中,將業務活動的所有 消耗定額、計量、原始記錄等工作做到位能為單位的整個財務核算供應真實且確切的資料。在對制度進行創建的過程中還要對其進行監督,并且做到嚴格執行,以此來避免制度被忽視的現象出現,對單位內各項財務的開支標準以及范圍加以把控,同時,單位的財務部門還可通過其財務核算系統來將所有支出預算的執行狀況公示出來,以便單位所有員工的監督。
(三)單位會計核算根據要求加以規范
在單位的會計核算中,除了對照其主要原則外,還需要遵循穩健性、合法性、清晰性、真實性、重要性、一致性、相關性、及時性、統一性等基本原則,這些原則的執行是對單位財務處理以及會計核算的基本保障。會計核算需要根據鞭實際出現的經濟業務當作主要依據來進行真實且客觀地反映、記錄其各類收支結果與情況。運用單位內部的財務管理信息對其財務進行管理,同時將會計核算實施起來。合法理財并對其會計核算加以規范是單位的基本職責,而外協項目支出更需要規范到位。根據所制定的申報書來對預算支付的主要費用以及成本進行列示。比如,記錄好在哪些情況可以對招待費、差旅費、勞務費、咨詢費以及所需履行的相關手續等。如果是通過現金來支付的勞務費以及咨詢費時需要在其財務部門進行辦理,以此來降低一些成本費用。此外,還要對財務進行實時監督,并且制定出年度、季度以及月度的檢查項目,對重點檢查項目實施到位,杜絕形式主義。
(四)掌握會計數據與預算數據間的主要關系
單位的財務工作人員需要以單位員工的績效考評來對作為會計核算的實施思路,對會計核算的新方法與新技術進行探索,掌握好會計數據與預算數據間的主要關系。會計數據與預算數據間的關系是對等相輔的,其一是會計數據以及會計數據相關的文件記載與會計準則標準相符,其二是經濟主體展開的相關活動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符,其三是會計數據以及會計數據相關的文件主要文件對經濟主體開展的活動作出了真實的記載。單位的支出功能預算科目或分類科目完整地反映出了財政資金使用、管理與單位績效的基本情況。為此,單位可以根據其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對會計數據與預算數據的主要關系加以分析,同時還可以根據支出經濟分類款級科目與定額項目方向進行分析,比如專用油料費用、公務用車維護費用、其他交通費用與交通費用屬于包涵關系,并非并列關系。
三、結束語
國土系統基層單位的會計核算制度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問題的形成來自各個方面的原因,所以,我們必須對其進行仔細區分,不可單純地認為問題的形成均來自其會計核算本身,同時,也不可因為其問題而對整個會計核算加以否決。我們需要看到的是,在實施會計核算功能之后,它對于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單位財政資金的管理以及會計監督職能的加強中具有非常好的效果。為此,我們需要根據相關問題進行逐一解決,以此來提高國土系統基層單位會計核算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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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事業單位,集中核算,問題,解決對策
事業單位的會計實行集中核算,體現了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和管理的有效結合,它的實施體現了會計管理的改革向更深入的方向發展,是適應我國高速發展的經濟體制的需要,實行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是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的措施,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在社會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了,實行會計集中核算事業單位對財產的管理都轉移到了會計核算中心,牽制和約束了事業單位對財務的管理。也可以約束和限制事業單位的開支情況。
一:事業單位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存在的問題
事業單位實行會計核算后,有很多優勢明顯顯現:加強了對事業單位財務資金的監管力度,使事業單位的資金應用更趨合理、透明,提高了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提升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等等。但是事業單位實行會計核算還存在很多的問題:
1:會計核算和財物管理不配套
事業單位的財務資金幾乎都是由國家財政資金撥款的,屬于國有資產,也是事業單位建設和發展的資金來源,很多事業單位認識不到位,只重視錢財的管理不注重物品的管理,或者對于本單位的財產物資只重視購買的環節,弱化了管理的環節,沒有建立賬簿,進行出入庫的登記,沒有嚴格的按照資產管理制度定期檢查,這就導致財務核算部門和資產管理部門出現嚴重脫節的現象,財務核算人員和財務核算部門相對獨立,財務核算人員只是依據核算單位提供的資料,對新購置的資產進行登記入賬,對于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無法掌握,定期檢查與核對更是做不到,這就造成了脫節的現象,可能出現賬實不符、會計信息不實,容易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
2:預算管理制度不健全
實行會計集中核算改變了國有資金分散管理的現狀,實現了國有資金的統一管理和按需要支付,目前我國的預算制度是不健全的,事業單位個別部門的財政資金并沒有全部納入預算管理,會計核算中心只能在有限的范圍內對事業單位的收支情況進行管理,提高國家資金發揮的效率,由于國家預算監督機制不健全,導致了預算執行力也不強。
3:開支標準缺乏統一管理
實現會計集中核算之后,事業單位對資金的支配權是不變的,每個單位的財務審批事項還是由每個單位的負責人決定的,但由于會計核算中心管理著資金的支付權,它就必須對財政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全面的監管,這也是會計核算中心實際存在的意義,但是,現行財政經費開支標準遠遠落后于實際開支標準,當不符合標準時,各單位總是要求會計核算中心根據實際情況處理,這樣就造成了會計核算中心執行起來比較困難的現實。實行集中核算之后,經常會出現預算單位請求支付而會計核算中心拒絕支付的現象,這些現象也是會計集中核算之后急需解決的日益突出的問題。
4:會計核算人員綜合素質有待提高
實行會計集中核算,會計核算中心就代替了各個單位的會計組織、會計人員和會計崗位,致使一大批多年從事會計工作,有著豐富會計經驗的會計人員離開了會計崗位去從事其他的工作。會計核算中心實行財務統管之后,也受到本身局限性的限制,會計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員對每個單位的情況并不是一清二楚,這些人員既要堅持規章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又要實事求是地處理好單據的報銷問題,以保證各單位正常業務活動的開展,要想把這些工作做好,必然對核算中心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要求就比較高。
5:核算中心人員配備與業務量不成比例
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由核算中心在銀行統一開設賬戶,集中辦理資金收付,各單位的財務工作主要集中在核算中心,核算中心的每一名工作人員同時負責管理幾個或十幾個單位的賬務,他們要對各單位的票據進行核算記賬,并定期編制財務報表以及年終決算,同時還要對各單位以前年度的會計檔案資料加以整理和保管,工作量相對較大。這種情況也造成了很多數據無法準確及時的提供給各事業單位,使得二者容易在工作中產生矛盾。
二:加強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的對策
1:加強制度建設,保證資產安全
社會各界都要轉變觀念,為會計集中核算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國家要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力度,財政部門要對固定資產的范圍作出嚴格的規定,使得會計核算中心可以按照固定資產的標準統一做賬,要加強固定資產財務審批制度的建設,對于預算單位固定資產的核算要規范要求,嚴格管理,對于固定資產的報廢制度也應該有明確的規定,作為內部控制建設的一部分,賬目和實際資產統一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我們必須制定一套嚴格的監督機制,切實規范預算單位對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同時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保管制度,做到入賬的時候必須有人去驗收,領用的時候必須有人去登記,固定資產的保管賬目與實際的儲存協調一致,賬目清楚,會計核算中心要對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還要對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不定期的抽查,及時掌握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使用和變動情況,以確保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安全。
2:加強預算管理的制度建設
事業單位的各項預算必須采用綜合預算的形式,要考慮周全,必須考慮到每一個部門的各項預算資金,將事業單位的各項預算資金全部都要納入到政府財政資金的預算管理之中去,此外還要進一步推進預算管理制度的改革,擴大各部門的預算范圍,制定出科學合理的和實際相符合的限額標準,使得預算管理制度嚴格細致到各個部門、各個項目的管理之中,事業單位的所有的財政開支都要嚴格的列入預算之中去,預算單位經過審核批準,財政部門和會計核算中心必須嚴格的按照預算來執行,預算單位和財政部門必須對資金的撥付和應用情況進行全方位的監督和管理,為會計集中核算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3:加強法律法規的建設
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各單位的會計賬簿、會計憑證等會計資料與單位相互分離,單位內部的會計核算和監督的職能也相應轉移到了會計核算中心。由于在《會計法》中對會計集中核算沒有明確的規定,這樣就要求相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自己制定有關的法律 規定,來約束和規范資金的使用情況,同時對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給予合法性的支持,使得會計核算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它的監督檢查職能得到最大程度的發揮,利用法律法規來規范會計的行為,促進財政建設健康有序發展,以此來促進會計核算工作向著更高的目標前進。
4:加強培訓力度,提升人員的素質
各單位都是運用《會計法》來規范和約束會計的日常行為,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社會現象紛繁蕪雜,這就要求各事業單位根據《會計法》來建立健全本單位的會計管理機構,會計人員必須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才能上崗,對于上崗的會計人員不得隨意調動,要加強對上崗會計人員的培訓力度,使其思想文化素養和專業理論素養以及法律意識都有不斷的提升,充分提高會計核算中心的監督職能。
5:加強信息化建設
信息化高速發展的今天,給會計集中核算提供了方便。會計核算中心可以實行會計電算化,采用遠程報賬的方式進行,促進財會管理實行完全的自動化管理,這樣節約了勞動力,避免了重復性的工作,使得會計核算的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三:結語
實行會計集中核算之后,加強了對財政資金的管理和監督的力度,對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的職業行為都起到了規范的目的,盡量使國家的財政資金都用在刀刃上,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了清正、廉潔、高效財務管理運行機制的建立,所以不斷完善和加強會計集中核算有著非常深遠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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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陸瑛.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利弊之我見[J].會計師,2009(9):28-29.
一、國有企業會計委派制的理論基礎和效率評價原理
國有企業會計委派制是矛盾性和現實性的統一。會計委派制是現實中矛盾的產物,《會計法》、《公司法》明確賦予企業決定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的自主權,然而現階段,由于國有企業所有者缺位,不合理的公司治理結構,其他非國有小股東的 “沉默”(“沉默”源于力量弱小、分散而聯合成本較大),加之經理市場、會計人員市場的不健全因素導致企業監督弱化,賦予的決定會計自主權反而成為企業經營者控制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實現“內部人”控制的有效手段,會計信息嚴重失真,而國家所有者處于信息不對稱的被動一方,造成國有資產流失風險。解決這一矛盾有兩種途徑:一是通過強化財政、稅務、審計部門監督以及注冊會計師監督等“外部人”監督職能,防范“內部人”道德風險,然而由于“外部人”與“內部人”處于信息不對稱的兩端,“外部人”的博弈成本是高昂的,“外部人”獲取信息對稱的努力總是滯后于企業信息的變化和更新速度,同時現行的外部監督機制及其介入企業會計信息的方式是事后監督,時效滯后,無法從根本上防范帶有過程性特征、無時無刻都可能發生的“內部人”道德風險,監督起作用時,損失已無法挽回;另一途徑則是通過實施會計委派制,分化瓦解“內部人”控制陣營,將會計納入所有者或出資者陣營,實時監控企業的會計信息和財務狀況,實現基于信息對稱前提下的企業“內部人”之間的博弈,通過健全內部控制制度責任主體相互制衡機制并與外部監督要求有效銜接起來,控制和防范“內部人”道德風險,其代價是,阻滯了或者說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單位法人治理結構組成因素的內在聯系,使會計職能外化于單位法人,導致與單位法人目標不一致時的機制風險。在當前環境下,顯然第二種途徑,即實施會計委派制是一種成本較低的現實選擇。
國有企業會計委派制的主要形式。對國有企業實行會計委派制主要有委派財務總監制和委派會計負責人制。財務總監制,由財政(國資)部門向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公司委派財務總監,進入公司董事會或監事會,獨立行使財務管理監督權,監督國有資產營運、重大投資決策、審查會計報表,對重大財務收支和活動實行與總經理聯簽制度,財務總監的工資、獎金納入財政預算,由財政部門統一管理和發放,并對其定期考核與輪崗。委派會計負責人,由財政(國資)部門或財政(國資)部門與企業主管部門聯合向中小型企業委派財會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按“統一管理、統一委派、分職任免”的辦法進行管理,對委派的會計人員的人事檔案、職務晉升、工作調動、專業職稱、工資福利等統一管理。
國有企業會計委派制的效率評價原理。我們要判斷一種制度的效率,就是要制度成本與制度收益的比率并加以評價。對國有企業實行會計委派制的成本主要由委派制度運行成本、企業“內部人”博弈增加企業運行的成本及其可能引起的機制風險導致的損失、與外部監督相銜接而減少的外部監督成本三部分組成,而收益則主要由因提高企業財務管理和決策水平而提升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帶來的收益、因強化財務監督遏制違規違紀現象而減少的損失兩部分組成。不同規模、不同行業的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公司可以根據這一效率評價原理選擇相應參數建立數學模型,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作為實行會計委派制的決策依據。
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委派制的理論基礎和效率評價原理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委派制是政府內部控制和監督機制的一種自我完善。對行政事業單位實行會計委派制則不像對國有企業實行會計委派制那樣矛盾突出。其根本原因在于,行政事業單位本身就是政府管理系統的組成部分和政府職能外延的載體,是廣義上政府的一部分,因此,對之實行會計委派制只是政府內部控制和監督機制的一種自我完善,并不存在實質意義上的產權矛盾。對行政事業單位實行會計委派制的目的在于以制度確保會計人員正常行使核算、監督和管理財務活動的職能,堅決抵制單位領導的錯誤指令,從源頭上預防和制止腐敗現象的發生,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對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委派制形式主要可分為直接管理形式和集中核算形式。直接管理形式,是以政府名義向所屬的行政事業單位直接委派會計人員,對委派會計人員的組織人事、職務晉升、工資福利等進行集中統一管理,并實行定期輪崗制度。集中核算形式,是在保持單位資金使用權不變和財務自主權不變的前提下,取消單位會計機構和銀行賬戶,統一會計核算,統一資金結算,統一發放工資,統一財務公開,統一管理會計檔案的一種會計委派制度。從實踐看,兩種委派形式各有利弊,但集中核算形式顯然更具有理論上的純粹性和典型性,因此在這里,筆者選擇它作為討論會計委派制效率的樣本。
集中核算是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委派制的高級形式。會計集中核算基本運作方式是在保持納入集中核算的單位資金使用權不變和財務自主權不變的情況下,核算中心對各單位的財務收支采取“集中管理,統一開戶,分戶核算”的辦法。納入集中核算的單位一律取消會計崗位,撤銷銀行賬戶,其現金、轉賬、匯兌等資金結算和行政經費、事業費、專款的撥入、支出、往來款項的收付以及日常會計核算監督、會計報表編制、會計檔案管理等工作,統一由核算中心辦理和承擔。在行政事業單位推行會計集中核算,其本質是政府直接介入單位內部監督和控制機制,打破“內部人”控制的局面,從源頭上控制了資金收付,強化了財政監督管理,從制度上防止了單位任意支配資金的可能性,并對優化財政收支結構、編制部門預算起到信息反饋和決策的基礎性作用。同時,也不應忽視實施會計集中核算面臨的一些基本,首先是制度矛盾,會計集中核算將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職能分離開來,分別由核算中心和單位行使,一定程度上使得單位財務管理職能弱化,同時導致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兩種職能基于利益目標不同的反復“博弈”,產生交易費用,單位的資源配置效率;其次是機制邊界,由于核算中心的規模是有限的(這主要取決于實施集中核算的成本和收益比較),過大的、過于復雜的資金活動量往往使會計人員疲于應付會計核算基礎工作,無力兼顧動態單位財務狀況而實現部門預算編制過程中的信息反饋和決策機制的有效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