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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現狀
自2007年7月1日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以來,合作社取得了較大的發展,也得到了市場和農民們的認同。但我國的合作社還處于發展初期,大多數還流于形式,沒有得到實質的發展,合作社沒有規范的規章制度和專業的管理人才,尤其是財務會計方面的人才。財務會計工作是合作社的核心工作,其質量是合作社發展的瓶頸。但是大部分的合作社對財務會計工作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以致普遍存在著各種財務會計問題,具體表現在以下方面:
第一,部分合作社沒有按要求建賬、記賬。部分合作社沒有自身的賬簿,其交易情況僅記錄在工作簿上,沒有正規的各類憑證和報表;部分雖有自身專門的賬簿,但是沒有按要求填寫賬簿,賬簿不規范、明晰,多為“印象賬”;部分雖按要求建賬、記賬了,但月末還是存在如缺乏真實性、通俗易懂性等問題。
第二,部分合作社管理不規范。部分合作社存在運營資金管理效率低、賬簿科目混淆、存貨分類不合理、清賬查賬不負責等問題。
第三,部分合作社的財務會計人員素質不高,沒有接受過完整的專業培訓,有的僅上了短短幾周的集訓課。且合作社崗位配置不合理,沒有按國家規范合理安排各種管理和技術人才,財會人員間權責利不明確。
第四,部分合作社沒有專業的采購和銷售人員,對采購和銷售業務只是跟著市場走,沒有主動地預測和規劃,更缺乏與合作社財會部門人員的溝通,規劃合作社的業務發展。
綜上所述,合作社里沒有規范的制度規章,成員、工作人員的權責利不明確,各種關系相互交織、工作混亂。合作社要想在激烈競爭的市場中擁有自己的發言權,必須全面分析其生存的政治、法律、市場環境,分析自身的發展階段以及發展目標,從實際出發,規劃自身的發展道路,制定規范的規章制度,尤其是作為核心內容的財務會計制度。這樣才能保證財務會計工作的有條不紊,體現其市場主體地位。
二、制定、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的必要性
(一)國家宏觀政策要求農民專業合作社制定、實施財務會計制度
合作社的發展不僅是其自身的問題,也是整個國家發展的問題。國家對合作社的發展提供了很多優惠政策,包括技術開發上的支持、稅收優惠等,同時還劃撥了大量的專項基金支持其發展。所以合作社應制定規范的財務會計制度,保證財務會計工作,為國家提供一份“明白賬”,進而有利于國家進行宏觀管理且為支持合作社的進一步發展制定正確的方針政策。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社員性質要求農民專業合作社制定、實施財務會計制度
合作社是由大部分農民以入股的形式成為合伙人而成立的一種合伙制組織。大多數農民的收入水平并不高,合作社的權責利不明確、分享利益不清楚,這必將影響農民入社的積極性,進而影響合作社的生存,這必然要求合作社要制定規范的財務會計制度,保證合作社的財務會計工作,為社員提供一份“明白賬”,進而增強農民入社的積極性,推進合作社的發展。
(三)農民專業合作社自身的發展要求其要制定、實施財務會計制度
財務會計制度是一套規范和約束財務會計行為的程序。財務會計制度是企業目標、財務會計目標的具體體現。目前,我國實行國家統一的企業會計準則下企業自主選擇、制定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的模式,總體來說基本適應我國經濟的發展。合作社作為新型的市場主體,源于企業主體,但又不同于企業主體,因為其設立登記、成員、組織機構、財務管理等有著不同于企業的要求。因此,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并不完全適用于合作社,合作社的特殊性要求其有特殊的財務會計制度。合作社還處于發展初期,要想保障其實現發展目標,必須結合其發展環境和發展目標,制定適合其發展的財務會計制度。合作社的發展必須建立在規范的財務會計制度之上,財務會計制度是財務會計工作的起點,指導著財務會計工作的有效進行,同時也是評價財務會計工作的標準。
三、制定、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的曲折性
制度的制定是一個不斷完善的、從適應到不適應再到適應的螺旋上升的過程。制定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更是如此,是一個漫長的探尋過程,需要根據當前形勢,結合實際制定相關財務會計制度,指導財務會計工作,同時要在實際工作中檢驗財務會計制度的合理性,如此循環而不斷完善。
(一)國家制定《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把握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工作的總體方向
為了規范合作社的會計工作,保護合作社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等,國家制定了《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于2008年1月1日實施。國家制定《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是從宏觀層面上把握合作社的發展方向,規范合作社的發展范圍,為合作社財務會計工作提供了一個自由發展的空間。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目標、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目標的體現
1、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體現“服務最優”的目標。我國合作社處于發展初期,現階段合作社不是以“盈利”為目標,而是以“服務”為目標,同時合作社財務會計工作也應是以“財務狀況清楚、財務成果分配公平”為目標,所以,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應體現的是“服務最優化”,而不是“利潤最大化”,這樣可以為合作社的發展創造有利的條件,擴大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隊伍。
對于不同合作社而言,有著不同的類型、不同的服務群體,因此“服務最優”的標準不同,不同類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要求制定和實施符合其自身的財務會計制度。
對于一個合作社而言,其合作社成員是不同的主體,每個主體間的“服務最優”的標準也不同,要滿足每個主體的“服務最優”的標準最終將會導致整體的混亂。現代制度的“妥協功能”正體現在此,《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是合作社不同主體“妥協”的結果,這種“妥協”是積極的,是不同主體在讓步與滿足之間進行選擇而達到的整體滿意度最大化的協議,同時它也起到激勵作用,通過激發各方參與自由競爭,使參與者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時也推動著合作社的發展。
2、不同時期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財務會計制度體現不同的目標。在合作社發展初期,為了給其發展創造條件,通過創建不同的合作社,不斷吸收農民入社,擴大其隊伍的“廣度”,此階段財務會計制度體現的是“服務最優”的原則。為社員服務好、帶給社員最大的優惠是財務會計制度的目標,通過帶領社員走向市場,壯大社員的實力,實現家家致富。但當合作社發展到了一定階段,為了適應合作社的發展,財務會計制度體現的原則要有所改變,同時財務會計制度的目標也有所不同,這時應分析形勢,尋求合作社的自身的發展,可以提倡“利潤最大”的原則,實現合作社自身價值的最大化。通過擴大發展規模,提升市場地位,使其達到一定的“深度”。但發展的最終階段,財務會計制度體現的還是“服務最優”的原則,這時合作社已經具有相當規模,在市場中也有其舉足輕重的地位,其財務會計制度的目標又回到為社員帶來最好的服務,這時服務的整體質量將遠遠高于初期。
四、制定現階段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建議
(一)建立健全農民專業合作社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制度
合作社的貨幣資金是各項資產里流動性最強、控制風險最高的一種資產。合作社應建立健全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制度:貨幣資金有專門的人員負責管理;領用時需經過一定的審核程序;不同印章分人管理;明確個人的權責利;專項基金更要全面記錄來源及使用情況,做到合理有效地使用專項基金;合作社里的資金互助要明確要求、公開公正。
(二)建立健全農民專業合作社采購、銷售業務內部控制制度
合作社以其社員為服務對象,大部分是農業生產者。因此,其采購業務有其獨特性。首先,采購的貨物多為計量性質農產品生產資料,因此要求采購過程要嚴格記錄好各種生產資料的單價、重量,并按要求填制相應的憑證,加強有關單據和憑證的相互核對,并對各類憑證分類管理。其次,貨物多是為社員采購的,合作社充當的是“服務機構”而不是“盈利機構”,因此合作社除收取必要的交易費用,不應另提報酬。
其銷售產品也多是為社員收購的農產品、在產品、委托加工物資、工業產品等,合作社應做好其“中介服務機構”的身份,集中散戶的農產品,組織銷售團隊,利用其優勢減少散戶的各項信息成本、談判成本、監督成本等。因此,合作社應為社員避免市場風險提供保障,在市場低迷時穩定收購價,在市場高漲時要給予社員更好的價格。
(三)建立健全農民專業合作社存貨制度
合作社的存貨是采購和銷售業務的貨物的靜態形式。首先,應根據其性質的不同分類存儲,以免部分貨物因存儲不當而腐爛變質。其次,各類存貨的計價方式各有不同,應按國家規定把每類貨物的單價、總價清楚地記錄下來。再次,應建立存貨保管人員崗位責任制,做好存貨的入庫、出庫管理,并明確個人的責任。
(四)建立健全農民專業合作社應收應付賬款管理制度
合作社的往來對象有社員和非社員,國家統一規定:與社員之間的賬項記入“成員往來”科目,和非社員之間的賬項記入“應收應付款項”科目,以便更好地記錄合作社的每一筆賬,所以合作社要建立健全其應收應付賬款管理制度。一是分清“成員往來”和“應收應付賬款”兩個科目,做好記賬前的分類準備。二是兩個科目都要分別建立總賬和個人明細賬。三是記賬前先判斷大類,看其屬于哪個科目,再同時記入總賬和明細賬里。四是要做到日清月結,每日一小結,每月一大結,隨時核對賬項檢查是否有遺漏或重復記賬的情況。五是加強會計人員素質培訓,要求有關人員定期參加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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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問題;措施
1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的意義
做好財務管理工作,關系到合作社資產的合理性、真實性、完整性和增長性等,關系到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服務、運營、研發等業務活動的正常開展,關系到各項生產要素的合理組合和利用,關系到合作社的持續發展和超強的凝聚力。農村財務管理是合作社生存和發展十分的重要保障,必須加強全面管理。(1)加強合作社的財務管理是法律要求。合作社必須嚴格按照合作社法第五章財務管理第三十二條至第三十八條規定要求執行,不僅要做好內部財務管理,還要建立全面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各項財務活動報告、計劃、方案、制度等,為每個社員設立成員賬戶。(2)加強財務管理是合作社生產、經營管理的要求。合作社的存活、不斷發展和財務管理是相互依存的。不斷增強合作社財務管理,可以有效地籌措聚集運用金,有用地控制生產經營管理成本,最大范圍地獲得農民合作社對外生產經營的利潤收入,保障農民合作社延續發展。(3)加強合作社財務管理是保護合作社社員利益的基本要求。合作社社員是其合作社的所有者,所以合作社加強財務管理的最終目標是為了實現為合作社社員更好的服務。
2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體系
農民專業合作社務必按《會計法》、《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等規定,明確合作社內部所有崗位責任制,履行錢、賬、物分開管理,制定申請、簽收、審批、審核和內部稽核制度。在合作社內部,要設置專門的財務管理機構,還要配備高素質、全面合格的財務管理人員,這不僅可以保證合作社高效運行,還是搞好合作社管理各項基礎的關鍵。(1)健全機構,明確責任。農民合作社成立登記后,建立財務管理機構,制定財務管理制度,實行財務獨立核算,真正做到自負盈虧。對于不具備以上條件的,也可以本著民主、公平、公開、自愿的原則,委托農村經營管理機構或有資質的記賬機構記賬、核算。財務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①全面負責合作社的全部財務管理工作;②核算經濟業務、反映經營活動;③編制會計報表,正確反映合作社資產、負責情況及經營成果;④嚴格各項財經紀律,抵制隨意侵犯或平調或挪用合作社各項財產的行為,保障合作社財產完整不損失,合作社整體的安全。(2)加強隊伍建設,提高人員素質。人是基礎更是關鍵,合作社聘用的財務管理人員不僅應具有高素質和較強的專業知識,還要掌握了解合作社的有關法規制度,同時要知悉合作社的生產經營運行模式,掌握不同類型的合作社在財務管理中的特殊規定及要求,努力提高自業務能力和自身素質。(3)按財務制度等規定,實行崗位分工,規范各項資金申請、使用、審批程序。貨幣資金收支實行理事會會長一支筆審批制度,按照規定的程序開展貨幣收支業務,對重要或數額較大的貨幣資金收支業務,應當采用民主集中制,集體決策和審批,同時,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防范侵占、貪污、挪用合作社貨幣資金的行為。(4)實行現金管理多人監督制?,F金收付必須由二人或二人以上簽批確認,才可以生效。增強現金管理,明確現金庫存上限,現金收支必須及時入賬,防止收款不入賬,不可以賬外設賬,不能設立“小金庫”。
3合作社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完善措施
3.1存在的主要問題
(1)財務制度缺失,內部管理不民主。財務管理的各項制度如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管理制度,貨幣資金、有價證券管理制度,債權債務管理制度、經費開支審批制度、盈余和盈余分配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財務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度等都沒有設立,或者有設立沒有按照制度執行;有的合作社不認真實行審批制度,支出票據的審批人沒有簽章或沒有簽審批意見;有的合作社更是沒有實行限額審批,重大財務事項也不執行理事會或社員大會表決通過,存在嚴重的“一言堂”現象。(2)會計核算不規范。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因經營規模小、成員少、業務收支比較簡單,對財務管理工作不重視,沒有單獨建賬;個別合作社原始憑證審核手續不完善,沒有經手人、審批人簽字,“白條”現象普遍發生。(3)沒有盈余返還,削弱了農民的入社激情和積極性。農民專業合作社不按照要求設立成員賬戶,不進行盈余返還,也就只起著收購農產品的作用。
3.2完善措施
(1)強化合作社財務制度。合作社的所有資金、商品等物資的流通,必需制定嚴格的交接、轉接、運轉手續,申請人、經手人、保管人、審核人、批準人的簽字必須規范齊全,各負其責。(2)建立成本、費用等審批制度。合作社的日常開支,一定要區別不同性質,不同額度分別申請審批。屬于日常零星開支由申請人、經辦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分管領導簽字后,廠長(經理)最后審批,屬于大額開支,非正常開支,必須要經過經理事會或社員(代表)大會批準。(3)建立可行性論證制度。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投資、重大管理舉措的實施關系到企業未來的生存與發展,企業必須慎重行事,合作社的理事會應聘請相關專家進行認真全面細致的研究論證并經社員(代表)大會討論確定。
[關鍵詞]農民專業 財務管理 問題
[中圖分類號]F30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1650(2013)07-0043-01
近年來,全市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平均每日新增2戶的速度遞增,現總量已達到1433家,位居全省第二位;其中省級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9家,市級“守合同重信用”農民專業合作社37家。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總數14741個,其中農民成員14564個,出資總額23.99億元。
為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相關職能部門采取一條龍服務、跟蹤服務、免費培訓等優惠政策,引導特色專業村創設農民專業合作社。同時,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戶+商標”模式,引導、鼓勵龍頭企業打破部門、地區和所有制界限,進入農業生產領域,依托合作社調整當地產業結構,大力推進農商、農超對接,幫助“小農戶”連上“大市場”,實現農民增收、企業獲利和產業發展。各縣市迅速形成了一批具有市場競爭力的農產品品牌,西華“惠民”粉條、沈丘“銀絲”等一批農產品商標,已成為帶領我市農民專業合作社不斷做大做強的“金字招牌”。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財務制度不健全、會計核算不規范、沒有內部控制制度
一些合作社連最基本的股權登記制度都沒有,不發給成員股權證,成員的利益從形式上得不到保障。大部分合作社沒有建立財務制度和規范的會計賬簿,只有內部收支流水賬。外來的原始憑證和自制的原始憑證過于簡單,沒有完整的會計資料。這些都制約著合作社的發展。
2.財會人員素質普遍偏低,專業知識缺乏
合作社業務相對較少,收入有限。為了降低成本,財務人員多為兼職,不是兼職的財會人員也大多來自成員,文化素質低,沒有專業知識。
3.合作社發展資金不足,融資困難
合作社是弱勢群體的聯合,在成立時只能吸納很有限的股金,合作社經營規模難以擴大,有些很有優勢的項目受資金的限制不能展開?;I資困難制約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規模。
4.利益分配制度混亂
分配制度直接關系著每一個社員的切身利益,直接關系到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目前合作社利益分配比較混亂。由于利益分配機制不合理引發的矛盾阻礙合作社發展,甚至導致合作社解散。
二、解決問題的措施建議
農民專業合作社對比于分散的小農經營,能更好的抵抗自然風險、有一定的議價能力,本身的優越性以及國家政策的扶持使得合作社如雨后春筍般出現。為合作社更好的發展,本文從財務管理的視角,分析一個成功的合作社所需要具備的要素,以期對合作社發展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1.要認識到財務管理對于合作社運營的至關重要性,樹立民主理財意識
亞當斯密曾說過:“財政乃庶政之母?!睂献魃缍?,財務管理是合作社一切經濟活動開展的基礎,財務管理的有效性關乎合作社的發展和穩定。
合作社財務管理的有效性應體現為:制度健全、行之有效,成本費用核算清晰、準確;是合作社管理層進行決策的依據;是合作社成員了解合作社運營的重要參考;是上級支持部門對扶持資金進行監督的第一手資料。合作社管理的要義在于民主理財,要通過公示公開、民主決策的方式,自黨接受成員監督,讓成員了解資金運營和財務情況。一旦由于財務管理失控而出現挪用專款、分配不公平,導致成員不滿的情況,合作社必將難以存續。
2.要配好一套班子、擬好一部制度
首先必須有一個能夠勝任職能的財務管理機構,崗位設置能夠實現有效的內部牽制。布局決定結局。合作社要設立財務管理部門,設置會計、出納和保管崗位,出納要安排專職人員擔任,不能由監事會成員或理事長兼任,實物保管要由熟識業務的人員擔任。條件不具備的可以不設會計,實行記賬,委托鄉鎮會計核算中心或專業記賬機構進行核算、記賬。其次,要有一部對合作社財務審批程序、存貨計價方法、盈余分配方案等作出規定的財務制度。制度設計應以指標量化、易于操作為原則,實現對貨幣資金、專項資金、應收應付款項、存貨、固定資產等的內部控制。
3.要嚴格財務審批制度
財務管理要堅持“增收節支、勤儉節約”的原則,各項支出必須用于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服務活動以及日常管理等相關事項。根據合作社的業務量,可分層次審批。
所有憑證必須有經辦人、證明人、審批人簽字方可入賬,經集體審核通過的開支,需有會議記錄或形成的決議作為附件入賬。
4.要注重會計基礎資料的完善和保管
要健全會計賬簿,包括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國家扶持資金明細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等;要準確、及時、完整的編制資產負債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員權益變動表、科目余額表、收支明細表等會計報表和財務狀況說明書等,做到“四相符”:賬款相符、賬物相符、賬證相符、賬表相符;要開設專門的銀行賬戶,辦理支付結算、資金存?。灰褂脤iT的收據進行收款,對于往來款項,可到鄉鎮財政所領取“往來結算收據”開據,杜絕用市場上購買的自制收據;對招待費、差旅費等日常管理費用要嚴格用正式發票報銷;對人員工資要據實造冊入賬;對項目工程,要有承包合同和工程結算書及相關會議記錄作入賬依據。此外,要特別設立專門的會計檔案室或檔案柜,分年度對會計資料妥善保管。
5.要強化成本、費用核算
成本費用核算是會計核算的重點,是合作社產品市場定價的基礎。合作社經營活動業務可分為四類:一是生產型,如種植業、養殖業;二是流通型,如農產品的采購、運輸;三是服務型,如為農戶提供科技服務;四是對外投資型。要根據行業特點,科學合理的設置明細科目,細化成本、費用。
6.大力提倡土地入股,擴大種植業等合作社規模,提高效益
土地入股有許多好處,無論社員,還是合作社,都是雙贏。入社后社員從一家一戶的單打獨斗單戶經營中解放出來,出去打工帶來另一份收入,同時省去了生產資料的投入,即省錢又省心,為土地規?;洜I、未來的城鎮化做出了鋪墊;以土地入股為地少自己種不合算,勞動力弱(歲數大、婦女、年輕不會種地)不能自己種開了方便之門。從合作社角度看,擴大了土地規模,充分發揮大機械作用,提高了經濟效益。
7.要完善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分配機制
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是指把當年已經確定的盈余總額連同以前年度的未分配盈余按照一定的標準進行合理分配。利益分配機制是合作社的核心,是吸引成員加入、激勵成員努力工作最直接的手段。因而,合作社要按照財會制度和章程的規定,制定科學可行的盈余分配方案。應為每一位成員設立成員賬戶,每年度可供分配的盈余,應在彌補虧損、提供公積公益金后按“成員出資”、“公積金份額”、“形成財產的財政補助資金量化份額”、“捐贈財產量化份額”等的合計數量化給成員,并記載在成員賬戶中。
1.1、財務收入亂、雜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收入構成其實比較簡單,但是社員在管理上沒有形成該有的規章制度和有效的內部監控,收入入賬比較隨意,對于一些賒銷沒有經過適當的權責審批。收入的票據也不正規,白條現象屢屢可見,沒有使用統一、連續編號的正規單據。
1.2、財務支出隨意性強
1.2.1、支出不民主:大多農民專業合作社雖有簡單規定,在支出的適當范圍內,負責人可授權審批,超過一定的范圍,社員大會進行表決審批。但是這些管理更多是流于形式的。支出大多時候是合作社中的領導說了算,事前很少溝通、開會、研究。
1.2.2、支出報賬不及時:多數合作社一般采用代墊的方式管理費用報銷,社員為合作社事宜的費用由其代墊,取得相關單據后在報銷處理。但是也有提前預領費用,事宜處理完畢后未及時報銷入賬,導致長期掛賬。
1.3、物資管理不規范
合作社作為一種準企業的形式,在業務管理上應當進行有效地職責分離,實物資產的保存和收支要分開管理。但是大多數合作社并沒有適當的職責分工,一個人身兼數個不相容職務,既負責采購、又負責驗收和付款。當然,這種形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比如從成本的角度。但是,長期以往,合作社的資金物資管理趨于混亂無序。
1.4、賬目設置不全
農民專業合作社一般采用流水賬來記錄日常的收入和支出,但是難以反應企業的實際財務狀況。如果想要直接了解合作社的財務狀況,將十分不方便,因為每個科目要一筆筆的登記之后再統計,不是專業的人員根本查不出問題;另外,由于辦公條件的局限,會計檔案保管也難完整,常有會計憑證之類的資料遺失情況發生;再者,合作社負責人交接之際,檔案移交手續不全,難以追責。
1.5、流于形式的財務公開
農民專業合作社成立之初,大多都有過入財務定期公開等口頭上或者制度上的安排,但通過筆者調研發現,很多合作社并沒有將財務公開這項管理措施提到日程上來。有些合作社雖然將財務公開這項管理規定制度化,但是也未能及時、準確的反應企業的財務狀況。對于一些重大收支項目,不能及時公開明細數據,或者只公開部分數據,敷衍了事;不能就實質性的問題向社員做出規范、完整、詳細、合理的公告;審核票據的時候也流于形式,只審核憑證,不看收支是否合理;對于解釋不清的支出項目,大家之間相互踢皮球,相互推諉,到最后成了一筆“糊涂賬”,財務公開流于形式。長期以往,財務管理將失去應承擔的管理職責。
1.6、責任追究難,監督不到位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社員都是地區的農戶,受自身知識和理念的局限,他們大多只關心與自己利益直接相關的事項,對于間接事項反而沒有應有的敏感;并且,社員之間大多都是鄉里鄉親或者親戚朋友,往來之間重“人治”而輕“法制”。對于合作社運行過程中的監督基本沒有,更遑論追究責任。關于監督這一職能,也是許多農村合作社中都存在的問題,復雜的人情關系網,中庸的處世之道,缺乏民主和參與意識,使得合作社的內部監督管理基本失靈。合作社的大小事情往往由一人或者數人代包代辦,相互之間難以明確各自責任和過失,社員大多也抹不開“面子”,不會追責,這必將導致管理上的混亂。
2、完善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的對策
2.1、創建可行的教育培訓模式
農民聯合創業不容易,當地政府應該加大力度對農戶進行扶持。針對農民普遍角度受教育程度較低,民主和參與意識較差,對合作社管理缺乏必要的認知和職能,制定切實可行的教育培訓模式。首先,對于積極熱心參與農民專業合作社員且具有一定公信力的農民,在合作社成立之前應該對其教育培訓,提升思想層面的認知,幫助認識到發展合作社對于當地和自身的重要意義;并且進行適當的管理培訓,引用成功地區的案例,引導他們思考和改進地區現有模式的缺陷和不足;還要進行比較的法制教育,告誡從事違法犯罪如貪污、侵占、挪用合作社資產、資金的嚴重后果。其次,對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社員,應該定期進行必要的培訓。效率就是生產力,質量就是生命力。要提升社員的生產運作效率,并且保證農產品的質量。同時,宣揚民主意識和參與意識,合作社的發展關系社員的生活好壞,社員應該積極參與到合作的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即使并非合作社的負責人們,也應該對合作社的發展獻言獻策,監督合作社負責人們如何運行合作社,是否存在侵占、挪用等侵害社員的行為再者,就農民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問題中,突出表現為從業人員的專業職能和勝任力方面。關于財務人員的管理,應該抓好業務培訓,堅持帶證上崗,對不具備財會從業資格的人員堅決不予上崗,同時落實財會人員從業資格兩年一審制度,不合格的財會人員堅決取消其從業資格。定期集中組織財會人員的培訓,包括法律法規的教育,在提高自己技能的基礎上,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需求。并且要求相應行政村的會計人員要熟悉本村的生產經營和業務管理狀況,從而可以運用自己掌握的會計信息和方法來改善單位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2.2、充實增加專業的財會人員
想要將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壯大成為當地有形象力的重要經濟產業,高效、專業的組織建構是前提。作為其中職能之一的財務部門,如果沒有一支高素質專業的財會隊伍只能是紙上談兵。因此,必須盡快組織一支專業的財會隊伍。考慮到成本和吸引人才的難度,這需要當地鄉鎮或者縣級以上政府協調,培養委派專業的財會人員來合作社中就業。另外,為了留住人才,還應該建立相關的獎勵機制,讓能力強思想先進的財會人員得到精神上、物質上“獎勵”,讓他們扎根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事業中。近年來,很多服務“三農”的大學生村官,不僅擁有奉獻農村經濟的赤子之心,還有很強的專業能力和學習能力,如果能夠和這龐大的隊伍,在用人機制上建立某種良性的聯系,將會大大促進合作社的發展。
2.3、完善財務監督體系
第一,完善財務制度:合作社是一種準企業的組織形式,并且涉及到廣大社員的利益,應該根據《公司法》、《會計法》等相關規定,建立完善的財務制度,包括:票據制度、收支預算制度、財會人員崗位制度等,盡可能的使各經濟事項或者業務事務有制度可依。第二,設置專門的監督人員隊伍:有了制度關鍵在于落實,落實之后就必須有人監督,因此監督的功能必不可少。提升社員參與意識的同時,旨在加強對合作社的監督管理。合作社負責人、財務人員在加強自身相互監督的同時,廣大社員們應該積極參與對合作社運營的監督中去。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要求上述主體匯報合作社中的重大財務問題,并且組織隊伍去檢查,一旦發現問題,嚴格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2.4、強化責任追究體系
首先,引入外部審計。出于成本考慮,農民專業合作社一般沒有內部審計部門或者相關的職能部門或人員。但是,引入外部獨立且專業的審計團隊,對于加強企業監管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地方政府可以承擔起這項重要職責,組建地方專門的審計團隊,向當地的合作社提供免費的或者收費很低的審計服務;并且規定合作社每年至少審計一次,并且需要將審計結果告知合作社所有成員;合作社負責人換屆時,必須進行離任審計等。再者,建立懲罰機制:懲罰不是管理中的最終目的,目的是杜絕類似問題的發生,因此建立相應的懲罰機制是必不可少的。實行問責制,對于合作社經營過程中,有問題的個人和群體,堅決追究其責任,包括經濟責任和其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要明確責任,就要建立起應有的規章制度,規范合作社運營管理。在建設合作社的企業建構和規章制度的過程中,應該參照企業的規章制度,并且結合當地農民社員的實際情況,參考有價值的成功案例,制定適宜當地實際情況和民俗的規章制度。
湟中縣是青海省農業大縣,人口大縣。經濟以農業為主,現有耕地87.5萬畝,占全省總耕地面積的七分之一,大田作物主要是宜涼耐旱的青稞、春小麥、蠶豆、豌豆、馬鈴薯、油菜籽等,是青海重要糧食產地,也是全省畜產品生產基地縣,有天然草場183萬畝,其中可利用草場面積143萬畝,以綿羊、山羊和黃牛、馬、驢等為主。同時,還有包銀銅器、藏毯、地毯、金塔牌青稞酒等名產。為掌握全縣各類農村經濟組織的發展情況,我支行組成調研組開展了專題調研活動。經調查,全縣農村經濟組織有農民專業合作社、貧困資金互助社等類型,對推動縣農業產業化和農村經濟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
(一)發展現狀
目前,全縣有專業合作社310家,新培育50家。其中:種植131家、林業32家、服務業14家、其它15家。合作社組織成員3288人,帶動農戶30826戶,注冊資金達32353.76萬元。其中,蘇爾吉蔬菜種植、眾成牛羊養殖、金富源馬鈴薯種植等4個專業合作社為部委、省級示范社;黑嘴河湟蔬菜種植、韋家莊蔬菜種植、雙寨祥云花卉種植銷售、兄弟馬鈴薯種植等4個專業合作社為省級示范社。生武花卉苗木種植專業合作社、宏源生豬養殖專業合作社、召榮食用菌等20個為市級示范社。培育宏鑫蔬菜、富民源中藏藥等60個為縣級示范社。從抽樣調查的10個專業合作社來看,其業務經營良好,財務相對規范。其運行狀況:
1.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要求。
縣上成立了由分管農業的副縣長任組長,發改、財政、農業、工商等部門為成員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領導小組,各鄉鎮也相應成立了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指導、協調與服務小組,層層建立了目標責任制,各職能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強化了組織領導,形成了工作合力。
2.建立輔導員制度,進行指導培訓。
縣農業局成立了專業技術輔導組,下鄉宣傳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知識,建立了領導定點聯系制度,同時制定培訓計劃,分批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進行培訓,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印發有關資料免費發放給農民,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發展。截止2014年底,共舉辦縣級培訓班16 期,培訓成員達1500人次。省市級培訓班4期,培訓人員100人。
3.規范各項制度,加大政策扶持。
加強政策扶持與獎勵制度,特定獎補政策,對新成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資金上給予支持。截止2014年底農業部、省、市扶持專業合作社99家,用于合作社基礎設施建設、新品種引進、成員培訓,并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無公害農產品。鼓勵并要求各合作社建立和規范各項制度即章程、財務制度、理事會制度、監事會制度等,全縣制度上墻的合作社205個,占總數的66%。
4.堅持示范引導, 發揮典型帶動。
一是把典型示范作為指導工作的重點,在種植、養殖等行業分別選擇基礎條件比較好的合作社為示范社,如蘇爾吉蔬菜種植專業合作社、雙寨祥瑞花卉種植專業合作社、眾成牛羊畜禽養殖合作社加以總結和推廣。二是積極引導農村種養大戶創辦各類專業合作社,以實現資源共享、互惠互利。堅持邊發展、邊規范,以規范促發展的指導思想。
(二)取得的成效
1.推介創立了一批知名品牌。
全縣已培育出“蘇爾吉”牌蔬菜、“西納川”牌蔬菜、“原爽果”牌蔬菜、“云谷紅”牌馬鈴薯、“韋家莊”牌蔬菜等一批地方品牌。其中“韋家莊”牌蔬菜在西寧海湖路批發市場已成搶手貨,對合作社市場化運作起到了積極作用。
2.培養造就了一批行業能手。
隨著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出現和增多,合作社吸收了本地農村的富余勞動力,使成為市場的主人,共同把合作社發展壯大,從而促進現代農業的發展。湟中縣農民專業合作社不僅吸收本村勞力,還從附近村吸納3000多名農民工就地務工。
3.大力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
合作社的出現為實施標準化生產和農產品質量的提高提供了可能。如蘇爾吉蔬菜種植專業合作社通過積極爭取資金,購置農藥殘留檢測儀,提高產品質量安全,進一步擴大了銷量。
(三)存在的問題
1.相關宣傳力度仍不足,農民認知度不高。
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長期處于初始發展階段,宣傳力度不夠,示范帶動作用不強,不少農民缺乏共同發展的熱情和信心。同時有的基層干部對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認識不足,導致引導和服務作用小、支持力度不大,制約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
2.運作不規范、制度不夠完善。
該十家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制度、財務、合同、利益分配和風險規避等機制方面仍還不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尚不健全,成員權利義務不明;有些合作社設立登記不規范,有的只辦理營業執照,無生產、辦公固定場所等。部分合作社為一人社或團體社員壟斷經營管理權、農戶喪失經營決策權現象,對外合作缺乏誠信,與技術人員等合作意識不強等等。
3.未形成品牌效應,產品附加值低。
多數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的主要是初級農產品,缺乏產品精深加工,難以將特色農產品資源優勢、傳統文化資源優勢融合轉化為產業優勢,導致產品附加值低。
4.農戶法律意識淡薄,維權之路困難重重。
從調查來看,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普遍文化程度不高,缺乏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維權艱難。
5.政府、金融部門關注度不夠。
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科技水平較低,農業生產基礎設施不完善,缺少大量資金和技術支持,政府相關部門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指導、資金扶持和信息、技術、管理服務相對還比較弱,合作社在信貸、稅收、用地等方面均面臨一些困難和問題,制約著發展。其中在金融機構扶持方面,6家合作社在銀行有少量貸款,總貸款額為11萬元,還款期限短;仍有4家由于沒有任何抵押物、信用貸款手續繁瑣而沒能得到金融機構的資金支持。
二、貧困資金互助社組織
(一)發展現狀
2007年,湟中縣開展全省首個“村級發展互助資金”項目試點,共選擇5個村開展試點工作。2011年又在10個村開展此項工作,目前湟中縣 “互助資金”項目村達15個。截止2014年底,15個村扶貧互助社自愿入社社員發展到990戶,其中貧困戶956戶,占社員總數的96.6%。共籌集農戶繳納的互助資金36.455萬元,每個村撥付專項資金15萬元,“互助資金”總量達到272.455萬元。累計發放借款899戶、276萬元(其中貧困戶884戶、270萬元)。其中,發展養殖業480戶140.7萬元;種植業120戶38.4萬元;加工業55戶18.4萬元;商業及運輸業225戶 72.3萬元;其他行業19戶6.2萬元。收回到期借款175.68萬元,回收率為96%。其運行情況為:
1.加強組織領導。
為使試點工作落實到實處,縣、鄉、村分別成立了領導機構。各試點村成立的扶貧互助社,下設理事會、監事會。理事會成員為村“兩委”干部2名、鄉鎮委派干部1名、具有一定經營管理能力,辦事公道、熱心公益事業的普通群眾4名;監事會由鄉鎮干部和普通群眾3-5人組成。
2.規范運行方式。
采取了“村理事會自主審查發放,鄉鎮負責資金監管”的運行方式。在項目村的選定上,對具有一定的產業發展基礎和潛力,貧困群眾有發展愿望,積極性高,民風淳樸,村“兩委”班子凝聚力、號召力較強,貧困程度較深的村優先選擇。村理事會對借款申請審查并同意發放后,由鄉鎮委派專職出納辦理財務手續。項目正式實施前,縣扶貧辦對互助社管理人員進行集中培訓,實施中隨時到現場指導,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保證了項目檔案完善、賬目清楚、業務規范。
3.加強項目監督。
一是內部監督。資金互助社的內部監管具體體現為資金互助社所采取的各種資金安全與信貸風險防范措施。
(二)取得的成效
1.有效緩解了貧困村農戶的資金緊張局面。
互助資金一般給入股農戶發放3000元左右的貸款,對貧困村農戶來說基本生產、家庭緊急支出得到了解決。
2.農戶的收入有了明顯提高。
大二村、普崖村、冰溝村、小溝爾等村有110戶借款農戶從事牛羊育肥,育肥牛羊1150多只,戶均增收5000元左右;普崖村借款戶按資金用途組建了4個互助小組,20多戶統一到門源等地租種油菜,11戶到牧區采藥,14戶統一做電力工程,7戶進行牛羊育肥等,戶均增收1萬元以上。
(三)存在問題與建議
據調查10多個貧困資金互助社,主要存在的問題是:貸款額度的限制、貸款條件繁瑣、資金不足、法律缺失、借款收回困難,辦公經費不足,經辦人員對財務核算工作掌握不夠,財務不健全等問題。因此建議如下:
1.增加貧困資金互助社本金。
持續給予優惠政策幫助貧困村建立健全的金融體系并幫助貧困村村民脫貧。積極引導本村村民投資,這樣不僅可以讓小額貸款需求的村民的貸款要求得到滿足,也可以讓有較大金額的村民的貸款需求得到滿足。
2.定期對社員進行管理知識教育。
明確農民資金互助社的法律地位,盡早出臺農民資金互助社法。提高他們的自主管理意識和能力,普及個人征信知識。
3.加強對資金互助社業務指導和監管。
建議在財務管理方面相關職能部門應定期進行指導,重點對資金管理、規范審查、財務監督、風險預防、技術指導與能力建設進行指導。據調查的十家互助社總體情況而言,基本沒有健全的財務制度,無章可循,這對貧困資金互助社的資金情況無法實施掌握與監控,為此當地金融金鉤應對其負責人進行專門、長期化的培訓與指導。
關鍵詞:農村信用合作 會計核算 原因探析
近幾年,山東省農村經濟特別是農民專業化生產取得了長足發展,為解決其中資金短缺的問題,全省多地供銷合作社成立了農村專業化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專業社),并在專業社內部成立以農民資金互助為目的的資金互助部,并以資金互助為主體開展了農戶與農戶、農戶與涉農企業、涉農企業與涉農企業之間的資金互助業務。就目前而言,多數專業社的資金運作及經營內容與法律規范相符,但由于目前國家尚未針對新時期農民專業化信用合作資金互助業務出備的財務會計制度,導致各專業社在會計核算中會計賬戶設置及具體核算方法和核算程序等方面普遍存在不夠規范的現象,甚至有針對個別經濟事項在會計核算中隨意設立會計賬戶的混亂情況。
一、資金來源與運用符合法律規范
多數專業社在資金互助業務經營過程中為使資金來源與運用更加規范化、制度化,制定了各項嚴格、明確的資金互助業務經辦流程和手續。例如社員入社入股流程圖、社員借款投放流程圖、入社申請書、借款申請書、借款合同書、保證擔保合同書、借款延期合同書、借款審批表、專業合作社股金單、借款憑證、借款回收憑證等。這一系列具體做法和措施從資金互助業務的初始階段就最大限度地保證了資金的安全性和業務操作的規范性,符合國家保護農民利益的根本宗旨,也為會計核算的客觀性、真實性、謹慎性等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證。因此,就專業社資金互助業務會計核算憑證本身而言,所記載的經濟事項清楚、客觀,會計憑證上經辦人、經辦時間、審批人簽字等完備、清晰,符合會計核算對原始憑證的基本要求,體現了專業社對農民互助資金使用的規范性和嚴肅性。
二、互助資金會計核算過程中各經濟事項核算較為完整、真實
在會計核算賬戶設置方面,就所設賬戶的內涵而言,基本覆蓋了專業社所有的經濟業務內容,且核算過程本身連續、完整,沒有明顯的遺漏或擅自更改經濟事項的現象存在。具體地說,在會計賬戶的設置上各專業社為著重突出資金互助的特點和性質,設置了如“短期互助金”、“長期互助金”等賬戶;為體現專業社信用合作的特點,在股金核算上著重體現了社員入股這一傳統合作方式,設置了如“股金”、“流動股金”、“固定股金”等賬戶;為體現權責發生制原則,將社員借款時預先扣息收入等已實現的利息收入列入了“長期借款”賬戶,以體現該經濟業務的預收實質;在盈余的分配上設置了“應付分紅”賬戶,核算應分配的盈余。
從嚴格管理的角度來看,通過對上述賬戶設置進行列舉,體現出了專業社科學、認真做好資金互助業務會計核算的主觀態度。此外,在會計賬簿的設置上也較為完善,分別建立了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資金往來賬、固定資產明細賬、收入支出明細賬和總賬等各種賬簿。然而,相對于《會計法》和會計準則的規范要求而言,目前各專業社具體的會計核算方法和核算程序存在著一些較為明顯的問題,例如賬戶設置隨意性較強、自設賬戶較多、賬戶使用混亂等。
三、具體會計賬戶設置及會計核算不夠規范、科學
目前,各專業社會計核算主要使用的賬戶中,“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呆賬準備”、“固定資產”、“累計折舊”、“應付工資”、“應付盈余返還”、“股金”、“盈余公積”、“本年盈余”、“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其他收入”以及“管理費用”賬戶設置規范,使用明確。而“短期互助金”、“長期互助金”、“流動股金”、“長期借款”、“固定股金”、“應付分紅”、“互助金利息收入”、“股金紅利支出”等賬戶屬于自設賬戶,僅就其自設賬戶核算的經濟事項內涵而言表達較為準確,但卻違背了會計法、會計準則關于會計賬戶設置及使用必須規范、統一的原則要求,與《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核算原則相距甚遠,這必將影響和降低專業社會計核算信息的可靠性、相關性、可理解性及可比性。筆者就各專業社具有代表性的自設賬戶的設置及核算方法進行分析。
“短期互助金”賬戶核算一年內含一年專業社對社員的借出款項。經濟業務發生時,應借記“短期互助金”科目,貸記“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等科目。而“長期互助金”賬戶核算專業社對社員一年以上的借出款項。經濟業務發生時,應借記“長期互助金”科目,貸記“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等科目?!傲鲃庸山稹辟~戶核算社員存入專業社的活期款項。經濟業務發生時,應借記“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流動股金”科目?!伴L期借款”賬戶核算對社員借款時預先收取的借款利息。經濟業務發生時,應借記“長期借款”科目,貸記“互助金利息收入”科目?!肮潭ü山稹辟~戶核算社員存入該社三個月以上的款項。經濟業務發生時,應借記“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固定股金”科目?!皯斗旨t”賬戶核算分配給股東的盈余。經濟業務發生時,應借記“盈余分配”科目,貸記“應付分紅”科目?!盎ブ鹄⑹杖搿辟~戶核算該專業社對社員借款收取的到期利息。經濟業務發生時,應借記“現金”或“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互助金利息收入”科目?!肮山鸺t利支出”賬戶核算專業社針對社員股應付的股息。經濟業務發生時,應借記“股金紅利支出”科目,貸記“現金”或“銀行存款”科目。
而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上述“短期互助金”與“長期互助金”賬戶應改為“成員往來”賬戶,其會計分錄應修正為借記“成員往來”科目,貸記“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等科目?!傲鲃庸山稹迸c“固定股金”賬戶也應改為“成員往來”賬戶,其會計分錄修正為借記“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成員往來”科目?!皯斗旨t”應修正為借記“盈余分配(各項分配)”科目,貸記“應付盈余返還”科目。“互助金利息收入”應修正為借記“長期借款”、“成員往來”或“庫存現金”等科目,貸記“其他收入”科目?!肮山鸺t利支出”應修正為借記“其他支出”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或“成員往來”等科目。
除此之外,個別專業社在核算資金互助中產生的利息支出和利息收入時,自設并使用了“資金使用費”賬戶,模糊了利息收入與支出的界限,違背了會計核算的基本原則。
四、風險準備金計提不到位且隨意性較大
農村專業化信用合作社資金互助主要是面對農民及其專業化生產的需要,因此,從農民、農村、農業“三農”的特點和本質出發,從根本上維護和保證農民的利益顯得尤為突出和重要,在專業社互助資金運作和使用過程中,必須將互助資金的安全放在首位。在會計具體核算中必須按照國家的有關政策和要求及時計提各種風險準備,例如短期責任準備、擔保賠償準備、一般風險準備。但各專業社會計核算的做法不規范、不統一,有的專業社只計提了一項或者兩項準備,有的專業社沒有計提任何準備,而僅通過掌握、平衡銀行賬戶中的存款余額代替計提準備金的數額,此方法既不規范,又存在較大的隨意性,潛在風險不可避免。
個別專業社為提高社員借款審批人或責任人的風險意識,在會計核算中設置了具有針對性的“應付款”賬戶,專門核算某社員借款其審批人所承擔的風險。具體做法是:按該社員借款利息的10%計提風險準備,若該社員按時償還本金及利息,則審批人可從專業社獲得該筆貸款利息的10%;如不能按時償還,則由審批人負責該筆貸款的收回并承擔由此帶來的損失,自然也不能得到社員貸款時計提的已記入“應付款”科目的利息。這種做法從獎懲的角度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風險,為降低風險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不失為一種責任明確、有效的方法。然而,在社員借款時審批人的個人主觀評價標準仍占主導地位,很難從宏觀、制度和客觀標準等方面避免風險的產生以及有效的抵御風險。因此,按照國家規范的財務制度及時、準確地計提風險準備金才是有效降低資金經營風險的根本方法和渠道。社員借款時對審批人或責任人的獎懲措施只能作為保證資金安全的輔助手段,而不能替代各種風險準備金的規范計提和使用。
五、專業社會計核算存在的問題探析
綜上所述,各專業社在資金來源與運用上操作規范、用途明確,符合國家大力支持“三農”建設和發展的根本方針政策,但在具體的會計核算中卻存在很多不規范甚至混亂的現象,下面就專業社會計核算存在的問題進行探析。
首先,由于現階段我國農村專業化社信用合作仍處于起步和發展階段,規模和業務量都較小,從業人員整體業務素質有待提高,特別是會計從業人員專業化水平整體偏低,對目前農村專業化信用合作社會計核算應參考或依據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理解和掌握不夠到位。同時,由于多數專業社服務地域分布在縣、鄉兩級,專業人員以及大學畢業生往往不愿在此就業。因此,很多專業社在缺少具備較高財務會計專業知識人員的情況下,只得臨時聘用會計知識落后的甚至不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鄉鎮會計員擔任會計崗位的工作,或安排供銷社會計人員兼任專業社的會計崗位。由此導致了有些專業社采用一般生產企業財務會計制度,有些采用供銷社財務會計制度,有些還將供銷社財務會計制度與《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混合使用。各專業社會計賬戶設置、核算程序及方法等不一致,嚴重違背了相同行業會計信息應具有相關性、可理解性、可比性等重要原則。這一現狀的存在必將嚴重阻礙各專業社的后續發展和壯大,也帶來了潛在的經營風險。
其次,農村專業化信用合作社雖然得到了國家政策的積極支持,但在專業社成立之后,由于目前國家沒有統一的適應新時期專業社農民資金互助業務的財務會計制度,同時國家針對農村專業化信用合作的其他相關法規和制度也存在缺失和滯后,由此導致了不少專業社資金互助業務自開展伊始就未能統一、嚴格按照或參照《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會計核算。例如有些專業社在確定社員股金數額和比例時,只在管理方式和主觀認定上確認社員存入專業社的資金為股金,卻并未真正在會計核算中確認入股股金為所有者權益。而實際上社員存入的股金對專業社來說僅是對社員的負債,因此專業社取得的凈利潤也不存在對存入股金的社員進行分紅,而是形成了專業社的內部積累。
上述原因均為造成各專業社會計核算混亂和賬戶設置不統一的根本所在。因此,在目前國家尚未出臺統一的適應新時期農村專業化信用合作財務會計制度的情況下,筆者建議各專業社在今后發展經營過程中應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完善股金制度、盈余分配制度和風險準備制度,同時形成統一的專業社會計核算方法、程序和模式,以利于農村信用合作的健康發展和不斷壯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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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農村改革的不斷深化和市場經濟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農業必然由自然經濟向市場經濟過度,家庭承包經營的局限性日益顯現出來,突出表現在單個家庭經營規模小、科技推廣難、產品單一、質量不高,農產品交易成本高、產品難賣等因素,這些因素很大程度上制約了農民增收致富。而農民群眾又迫切需要一種組織為他們提供必要的市場信息、科學技術、銷售服務等,為他們承擔一些市場風險和節省一定M用。對此,各級地方政府在如何組織農民進入市場、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和努力。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存在的問題;建議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市場經濟發展規律下農業經濟組織的產物,是我國實行家庭聯產責任承包制后又一農業經濟組織形式。改革開放后,中央不斷探索農業經濟組織發展方式,新型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步伐不斷加快。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1.政策扶持力度不夠
現階段,我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普遍缺乏政府在資金和政策等方面的扶持。表現為信貸、稅收、水電使用、土地使用等方面,缺乏政策扶持或政策扶持的力度不夠,從而嚴重影響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我國雖然早已頒布了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相關政策及法規,但相關部門制定的配套措施相對滯后,導致農民專業合作社難以真正享受到政府政策的扶持,因此十分不利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健康發展。
2.經營制度不規范、不完善
一是《合作社章程》的建立和執行不規范。多數依照農業部示范章程建立,流于形式,合作社成員對章程內容不理解,有的合作社寫一套做一套。二是組織機構不健全,即便有也流于形式,沒有切實履行章程規定的職責,沒有按章程規定正常開展活動,合作社成立之后基本處于松散狀態。有的合作社在決策權上有家長式作風,沒有體現決策民主,農戶利益得不到有效地保障。三是財務制度不健全。多數專業合作社未建立財務管理制度,甚至有的連基本賬目都沒有。
3.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認識不足,專業技術人員素質較差
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過程中,由于對機構性質、發展方向以及發展前景和運營的模式缺乏詳細的研究和深入的了解,導致了合作社在經營過程中很多農戶以及地區的干部對合作社的性質定位不清晰,在社內農戶之間的合作意識比較差,沒有將合作社作為一個實體的企業來經營,使得農民專業合作社依然停留在初期的服務層面上,此外,由于農村地區很多勞動力都會外出就業,留在合作社的農民主要以婦女和老年人為主,因此,勞動的效率大大的降低。同時由于農民群眾思想意識和文化理念落后,很難接受新事物,多數人不愿意入社,而進入到合作社的農民由于傳統觀念的限制導致了社員之間的合作意識差。
4.財務會計制度不夠規范
雖然國家出臺了《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但大部分合作社沒有按規定建立帳薄、按財務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二、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議措施
1.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扶持力度
我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尚未成熟,資金獲取渠道少、在市場上的抗風險能力較弱,有些地方甚至出現農民專業合作社解散的情況。因此,政府增加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對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有很大輔助作用??梢圆扇〖哟筚Y金的投入、制定相應的優惠政策,如稅收優惠、行業補貼、生產資料的低價優惠措施,此外,還可從土地使用以及行業準入條件方面提供政策支持等,以此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提供政策扶持和良好的環境。
2.強化農民專業合作社人才隊伍建設
鼓勵支持農村優秀人才創辦各類農村專業合作社。加強對合作社社員的專業培訓,提高社員的理論水平與業務能力。各級各部門要經常深入農村,與農戶直接接觸,了解合作社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遇到的困難與需求,發揮自身優勢,幫助解決合作社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
3.提高農業產品的質量安全
鼓勵和支持本地區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申請和注冊農業產品的商標,全面實施合作社的品牌建設,積極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參加各種農產品展覽會等活動,與國內外的大型超市、物流配送中心以及農產品加工企業建立穩定的銷售網絡,在各個大中型城市中建立直銷店,不斷的拓寬農產品的市場。積極鼓勵和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合作社與合作社之間、合作社與農業龍頭企業之間的溝通和合作,實現資源和優勢的整合互補,并對資源進行重組,資源從新配置,做大做強合作社。同時,我們還希望當地的政府部門建立有機食品、綠色食品以及無公害食品品牌專項資金,樹立合作社的品牌意識,不斷提高合作社產品在市場中的競爭實力,擴大合作社發展空間。
1現狀分析
1.1建設概況
林改以來,安徽省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建設呈現出組織多樣化、產權多元化、專業多項化、經營規?;陌l展趨勢。截至目前,全省共組建各類林業合作社621家(其中經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的達334家),其中黃山、宣城兩市分別有313、150家,占全省總數的77.4%;涉及林地面積102000hm2;出資總額累計達5.55億(不含折股作價部分);涉及成員總數8.82萬人(其中農民人數8.61萬人),帶動農戶達50萬戶;涉及經營范圍涵蓋了大部分林產項目,走出了一條以合作社促進產業發展的新路子,初步形成了農民聯合闖市場的良好態勢。
1.2主要特點
1.2.1經營范圍多樣化
主要圍繞森林經營、森林旅游、林產品經銷、苗木花卉、林下種植、林業科技推廣等主導產業發展,初步形成了合作社與林業產業相互促進、相互發展的局面。從產業布局看,林產品經銷類、森林經營培育類、苗木花卉類和木竹類占多數,約為70%。
1.2.2合作主體多元化
合作社成員主要以農民為主,但發起人和出資主體呈現多元化趨勢,主要有:①林業大戶(能人)牽頭型。該類型人脈關系好,信譽度高。利用大戶的技術和資金優勢,聯合同類林產品經營的農戶組建合作社,實現產供銷一體化經營。如徽州區香榧產業協會。②村兩委(村干部)牽頭型。該類型組織力量強,合作力度大。如廣德縣笄山竹筍產銷專業合作社。③農民自愿聯合型。該模式激發了農民生產的積極性,帶動更多農戶參與其中,既提高了市場競爭力,又延伸了增收鏈條。如廣德縣潤華林產品產銷專業合作社。④林業龍頭企業領辦型。該類型經濟實力強,市場經驗豐富,運作模式是“龍頭企業+合作社+農戶”,能較好解決農民企業間的利益聯結。如祁門縣食用菌協會。
1.2.3主導產品品牌化
為建立信譽體系,提高產品市場占有率和知名度,安徽省鼓勵并引導合作社創建品牌,支持開展林產品商標注冊、產品質量標準與認證等活動,在全省范圍內形成了注重品牌開發的良好氛圍。如涇縣60%以上的林業合作社實現了品牌化經營,其中示范社的商標注冊率達到90%以上;寧國市、黟縣、廣德、太湖、祁門等縣也采取多種方式支持品牌創建。
1.2.4考核制度規范化
在依法推進林業合作社發展的同時,許多地方還規范考核制度,建立激勵機制。如東至縣為發揮鄉鎮林業站在合作社創辦中的服務指導作用,安排專項經費開展該項工作,并把工作實績作為林業站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寧國市、黃山區、休寧縣、石臺縣等也相繼出臺了考核辦法。
2主要成效
2.1提高了組織化程度,促進特色林業規模發展
合作社為社員提供集約化服務,把分散生產的林農組織起來整體參與市場競爭,解決了單家獨戶辦不了、辦不好的事情,在林改和市場經濟中較好解決了“千家萬戶小生產”和“千變萬化大市場”間的矛盾。同時,合作社立足本地資源,針對市場需求大力發展適銷對路的特色產業,并實行統一的品種和技術、統一生產和銷售等服務,促進了特色林業規模發展。2.2促進了農民增收致富,帶動地方經濟發展合作社通過基礎設施建設、品牌創建、森林培育、林木采伐、產品銷售等開展服務,既提升市場競爭力,又促進農民增收。如黃山區入社農戶人均收入比未入社農戶高12%。
2.3鞏固了林改成果,有效解決森林資源管理難問題
一些地方成功地以合作經營方式創新集體林權到戶模式。如黃山區通過民主決策,把集體經濟組織留存的林地量化成股份給村民,并按“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原則組建合作社,既使集體林權公平到戶,又避免了林地碎化的弊端,有效保護了森林資源的安全。寧國市青龍鄉龍閣村采取“分權不分山”的形式,把所屬林場改制成林業合作社,將166.7hm2山場的林權量化給13個村民組村民,由理事會統一經營,利潤分別按1/3用于村集體公益事業、擴大再生產和社員分紅。
2.4提高了合作社社員經營管理水平
一些在林改中成立的合作社,從一開始就十分注重技術培訓,以提高社員的經營管理水平。如歙縣岔口鎮原英富村借林改之機,組織發起360余戶林農成立林業合作社,在種苗培育、新品種、新技術引進等方面提供技術培訓和信息服務,既有效解決了該村由于“一山多戶、一戶多山”及林農外出打工造成的護林難題,又提高了社員整體的經營管理水平。
3存在問題
3.1規模偏小,示范帶動力弱
安徽省現有的林業合作社規模普遍偏小,通常是在幾個自然村甚至更小的戶數范圍內組織起來的,參與市場競爭能力小,成員獲利少,示范帶動力弱。
3.2資金短缺,融資貸款難
一是新成立的合作社初期投入大,大多以實物形式入股,公共積累少;二是普遍缺乏資金積累,日常周轉資金主要來自成員入社股金;三是政府扶持有限。大多數合作社成立時間短,加之宣傳不力,很難被金融部門普遍了解和接受,加上多數合作社實力弱,缺少有效的抵押物,從而導致融資貸款難。
3.3人才缺乏,經營水平低
全省95%的林業合作社是由農民牽頭成立的,農民成員比例達97.6%。由于其文化水平不高,雖有一定的經營理念,但作為管理者水平和經驗明顯不足,直接影響合作社發展。合作社的現實條件難以吸引高素質人才,聘請的技術人員也僅限于一般的技術指導,能夠掌握財務、營銷、管理等實用技能的人才稀缺。
3.4組織松散,管理不規范
不少合作社沒有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范成員結構,甚至尚未成立理事會、監事會等必要機構;有的雖制定章程,設立了理事會、監事會、社員(代表)大會等,但多流于形式,很少組織活動。一些地方存在“因時而立、因時而廢”現象,只注重合作社數量的增加而忽視運行質量。部分合作社內部制度松散,運行不規范,不少合作社靠領辦人個人的權威和能力來維持管理和經營;有的缺乏議事制度,議事決策不民主、不科學;部分由企業改建的合作社“企社不分”,民主管理意識差,難以正常運行;還有的財務制度不健全、收益分配和監督保障等機制不完善等。
3.5措施乏力,相關配套政策滯后
由于多種原因,現實中林業合作社難以真正享受財政、信貸、稅收等優惠政策,盡管《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要求通過稅收優惠、項目支撐、財政和信貸支持等措施促進合作社發展[1],中央1號文件及各級政府也對政策落實提出明確要求,但相關配套政策滯后,尤其稅收優惠和財政扶持執行乏力。
4對策與建議
4.1擴大宣傳,加強培訓
4.1.1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宣傳氛圍
各級政府和林業部門要廣泛宣傳《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法》辦法及相關法規政策,大力宣傳先進典型,激發廣大林農建社熱情,增強專業合作理念和依法辦社意識。
4.1.2開展各類培訓,加快人才隊伍建設
按照“分類指導、分級負責、注重實效”的原則,開展培訓,夯實人才隊伍建設。①加快建立省、市、縣(區)林業合作社培訓體系和市、縣(區)、鄉(鎮)指導服務體系,為強化保障,建議將培訓經費列入各級財政預算。②組織制定培訓計劃,開展各類培訓教育。通過“請進來、走出去”,采取學歷教育、遠程教育、短期進修、參觀考察等形式,分期開展各類技術培訓,努力培養一支懂經營、善管理的林業合作社人才隊伍。③加強道德教育,提高社員思想素質,更好地促進林業合作社文明、健康發展。
4.2多管齊下,解決資金短缺、融資困難問題
4.2.1加強自身經濟實力是解決資金短缺的根本途徑
一是規范合作社內部管理,建立健全財務制度;二是建立科學的盈余分配機制,鼓勵成員入資合作;三是建立適合本社的融資途徑等。
4.2.2加大財政扶持力度
一是通過建立地方法規,創造良好的融資環境;二是擴大財政扶持規模;三是鼓勵和支持擔保機構提供貸款擔保;四是縣級以上財政部門應分別安排專項資金,支持合作社開展相關服務;五是各級政府部門要加強與金融機構的協調,落實相關扶持政策[2]。
4.2.3改善金融服務,拓寬林業融資渠道
金融機構要采取多種形式開發適合林業特點的信貸產品,為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務。一是按照“先評級、后授信、再用信”的程序,把林業合作社納入信用評定范圍;二是把對合作社法人授信與社員單體授信結合起來,建立林業貸款綠色通道;三是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擴大林權抵押貸款及參保范圍和規模。
4.3健全制度,完善運行機制
4.3.1加強制度建設
認真貫徹落實《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建立規范的民主議事、質監制度和財務管理、收益分配制度,建立有效的民主管理和群眾監督機制,依法推進合作社發展。
4.3.2加強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一要加大政策扶持、科技支撐和項目幫扶力度;二要完善營銷網絡服務體系,做好產、供、銷及產前、產中、產后管理,探索合理的銷售結算分配體系[3]。4.4典型引路,示范帶動4.4.1培育示范社結合當前國家林業局創建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示范社活動,按計劃逐年培育一定數量的縣、市、省級示范社并統一授牌。支持和培育一批市場前景好、具有核心職能或主打品牌的上規模上水平的示范社,樹立典型。
4.4.2實施品牌戰略
加快合作社品牌建設,注重品牌培育和維護,更好地發揮典型示范作用。
4.5配套跟進,切實優化發展環境
4.5.1優化服務環境
例如開辟合作社工商注冊登記服務“綠色通道”,提供咨詢、申請、受理、審批“一站式”服務。
4.5.2優化政策環境
各級政府應盡快出臺加快合作社發展的配套政策并確保落實。對于發展到一定規模的合作社應加強分類指導,促其“邊發展邊規范”;對已規?;l展的合作社,要完善規章制度,“以規范促發展”。
4.5.3優化項目環境
一是林業重點項目,可以向有條件的合作社傾斜;二是將合作社與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林區建設等一起納入林業專項規劃,優先享受各項優惠政策[4]。
面對瞬息萬變的市場,任何一種市場主體都會經歷風雨,不可能一直紅火,業績起伏很正常。但是,在我國農業生產規模仍處于小而散的背景下,合作社憑借土地規模、技術、資金等的相對優勢,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本該更強,也被寄予厚望,眼下卻經歷如此之“痛”,問題究竟出在哪里?如何才能讓合作社健康發展?
事實上,2007年《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出臺,為合作社的發展以及社員的合法權益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截至2016年年底,全國依法登記的農民合作社已達179.4萬家,是2007年年底的68倍,入社農戶占全國農戶總數的44.4%。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已經實現了農業產業的全覆蓋,合作社成員普遍比生產同類產品的農戶增收20%以上。應當說,合作社已經逐漸成長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現代農業建設的中堅力量。
也應當看到,伴隨著合作社的快速發展,有些問題始終沒有妥善解決。部分問題是由于我國的農民合作社發展尚處于初期階段無法回避,比如經營規模小、經營實力弱、服務層次低、規范化程度不高、帶動能力不強等。也有個別問題是地方不當的政策導向所致,只重視合作社的數量,輕視質量,不僅導致一些合作社有名無實、流于形式,更增加了合作社之間的無序競爭。這些問題引發的直接后果,就是農民合作社在面對市場時,活力和競爭力不強。
讓各類合作社在市場競爭環境中,培養出并保持住活力和競爭力,保障并持續讓社員農戶分享合作紅利,關鍵在于不僅要合,更要強,合作社就得有個合作社的樣子。
因此,農民合作社的發展在“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下,必須致力于自身做大做強。需要多途徑擴大經營規模,廣泛運用先進適用科學技術,吸引各方面資金投入,進一步開展聯合合作,不斷提高經濟實力。國際經驗表明,合作社也要實現規?;?,可以依靠市場力量,通過不斷兼并重組實現。從我國農民合作社的發展現狀看,未來不能再單純P注數量的增長,而是要努力提升個體合作社的規?;?,增強競爭力。目前,一些地區已在著手發展的聯合社就是一種很好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