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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家長朋友:
您好!
為認真貫徹落實《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切實提高人們的安全意識和環保意識,確保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大氣污染防治成效,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小手拉大手,帶動家庭,影響社會為目標,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的原則,確保人民群眾自覺抵制燃放煙花爆竹,樹立良好安全意識和環保意識。在此,我們倡議:
一、倡導現代文明,摒棄陳規陋習。請大家在開業、喬遷、升學、生日等慶典慶祝活動中,自覺遵守規定,切不可隨意燃放煙花爆竹、干擾公眾生活。請讓我們約束自己,以文明的方式取代陳規陋習,還韶山一片安寧和靜謐。
二、做好榜樣示范,善意規勸他人。我們要積極履行主人翁義務,做一名倡導文明、引領新風的傳播者,善意勸阻并制止違規燃放行為;家長朋友們,燃放煙花爆竹不僅危害公共安全、污染城市環境,而且嚴重干擾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影響文明城市形象。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創建成果的一件大事,需要你我的共同參與和大力支持。韶山是你我共同的家園,愛護她、呵護她是每個居民應盡的責任。讓我們攜起手來,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崇尚文明,移風易俗,積極踐行綠色文明生活方式,為共同建設好、維護好我們賴以生存的美好家園做出一份應有的貢獻吧!
xx市藝術幼兒園
20xx年x月
學校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二
同學們:
春節即將到來,又快到同學們穿新衣、戴新帽,盼著除夕放鞭炮的日子了。但是,放鞭炮極易誘發霧霾天氣的發生。還記得前些日子,大霧天氣有的學校停課放假嗎?我想你們肯定都知道!那都是霧霾造成的。為了保護生態環境,應該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我們向全校的學生發出如下倡議:
一、以身作則,帶頭遵守。從自身做起,主動維護我校美好的生活環境,不讓家長購買和燃放煙花爆竹,以自己的行為帶動和影響身邊的人。
二、善意提醒,規勸他人。從現在做起,告別煙花爆竹,對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勸阻,告訴他們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污染空氣,還可能引發火災、破壞安全、吞噬生命等。
三、崇尚科學,告別陋習。從我們做起,倡導科學文化風尚,融入健康向上的活動,用其他方式慶祝春節,抵制一切破壞環境的行為。
同學們,我們都要爭做文明風尚的傳播者和倡導者,都有責任自覺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讓我們的空氣更加清新,讓我們的環境更加優美,讓我們的校園更加美麗。
根據會議安排,下面我就我街道開展市區和機場凈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作個發言。
開展市區和機場凈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是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安定穩定的大事,我街道對這項工作始終高度重視,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常抓不懈,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取得成效。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我們將繼續大力宣傳開展市區和機場凈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重大意義,將思想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增強做好禁炮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加強禁炮工作領導,強化工作責任,以社區主干為禁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把禁炮工作成效納入街道、社區兩級干部崗位考核內容,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禁炮長效管理機制,強化各職能部門協作,加強日常跟蹤管理,做到常抓不懈,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有效開展。
二、廣泛宣傳發動,營造濃厚氛圍。我們將通過各種宣傳渠道,在短期內掀起禁炮工作的宣傳,迅速形成禁炮工作的濃厚氛圍。運用有線電視、移動通訊等現代媒介播發禁炮短信,固定電話開通語音“彩鈴”,發揮社區兩委和老人協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作用,通過召開座談會、進村入戶面對面宣傳等,有針對性地做好宣傳勸導工作,講清禁炮的有關法規政策,做到家喻戶曉、人人自覺參與禁炮行動。
在城區范圍內,市民可在每年農歷除夕至正月十六日十七天內,在禁放以外的地點燃放規定品種、規格和標準的煙花爆竹。其他時間一律不得燃放。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
(一)文物保護單位;
(二)車站、碼頭等重要場所和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以及其他重點消防單位或區域;
(三)重要的軍事設施和輸變電設施;
(四)集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及周邊150米范圍內;
(五)幼兒園、托兒所、醫院、敬老院、療養院、教學、科研、生產等場所及周邊60米范圍內;
(六)人口密集區域、有半數以上住戶要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住宅居住區、綠化地帶和交通繁忙的區域;
(七)市、區黨政機關所在地;
(八)其他按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
禁止燃放地點由責任單位負責在醒目位置懸掛全市統一制作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標示牌。
三、社會團體擬舉辦焰火晚會,或因特殊情況單位需燃放煙花爆竹的,舉辦單位應向市公安局提出申請并附燃放煙花爆竹的實施方案,實施方案經審查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由有關部門按照燃放規定監督實施。
四、市民在燃放煙花爆竹時,應當按照燃放說明操作并在空曠地面上燃放,不得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后,應當及時清除已燃物和紙屑灰燼,消除火災隱患。
五、關于煙花爆竹的銷售。
(一)專營專供、統一布點、統一配送,限時銷售,統一回收。配送時間為每年農歷臘月二十日至正月十六日;銷售時間為每年農歷臘月二十五日至正月十六日;回收時間為每年正月十七日至正月二十一日。
(二)任何單位或個人,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不得經營、運輸煙花爆竹;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銷售、運輸偽劣煙花爆竹。
六、城區范圍內禁止生產煙花爆竹。
七、各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居(村)民委員會,以及機關、團體、部隊、學校、企(事)業單位按照本《通告》精神負責本轄區、本單位限時禁點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工作。
文明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范文【1】
市民朋友:
大家好!
新春佳節來臨之際,群眾都會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傳統節日,營造喜慶氣氛。然而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易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還帶來了空氣污染、噪聲污染等環境污染問題,危害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
為使我們能有一個更清潔、更安全的環境,大力倡導文明、低碳、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現向居民朋友發出以下倡議:
一、不燃放或少放煙花爆竹。在節日期間及平日喜慶活動中不燃放或少放煙花爆竹,積極營造文明、安全、宜居環境。
二、選擇低碳環保喜慶方式。建議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新穎、安全的喜慶方式,傳遞節日的喜悅和歡樂。
三、各級黨政機關干部要發揮示范帶動作用,自覺不燃放煙花爆竹,并勸阻身邊人員主動放棄燃放行為。
我們真誠地希望全體居民,重污染天氣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從每一個人做起,每一個家庭做起,倡導文明之風,培育禮儀之花,共同愛護環境、保護環境,營造一個清新、環保、舒適的低碳環境。
文明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范文【2】
廣大市民朋友:
春節是中華民族最隆重的傳統節日,燃放煙花爆竹是人民群眾表達節日喜慶之情的傳統習俗之一,但是,節日期間煙花爆竹大量集中燃放會嚴重影響空氣質量,加劇霧霾天氣,危害人的身體健康;燃放不當會引發火災和人身傷害事故,影響正常社會秩序。為確保廣大市民度過一個清新、安全、歡樂、祥和的春節,我們就節日期間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倡議如下:
1.不放或少放煙花爆竹。
2.不在不利污染物擴散氣象條件下燃放;不在明令禁止的時段、區域和公共場所燃放;不酒后燃放;不在建筑物內、屋頂、陽臺燃放;不妨礙行人及車輛安全通行;不在非法銷售點購買煙花爆竹;不讓未成年人獨自燃放。
3.積極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勸說家人和朋友不放或少放煙花爆竹,更多地選擇環保、安全、文明的方式表達和享受節日的喜慶氣氛。
4.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頭不放或少放煙花爆竹。
平谷,是我們共同的家園,讓我們從自身做起,從文明燃放煙花爆竹做起,少燃放一組煙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鮮空氣。祝新春愉快、身體健康、闔家歡樂、萬事如意!
平谷區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
文明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范文【3】
歲序更迭、辭舊迎新,2017年春節即將來臨。節日期間煙花爆竹大量集中燃放會導致空氣、噪聲污染,危害人的身體健康,燃放不當會引發火災和人身傷害事故,影響正常社會秩序。為確保廣大市民度過一個環保、安全、歡樂、祥和的春節,就節日期間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倡議如下:
1、不燃放或減少燃放煙花爆竹。
2、不在非法銷售點購買煙花爆竹,個人不燃放專業燃放類產品;不在明令禁止的時段、區域和公共場所燃放;不在深夜、凌晨休息時間燃放;不在不利煙塵擴散氣象條件下燃放;不在通風條件差的樓道、小巷內燃放;不在建筑物內、陽臺、草坪中燃放;不在燃放煙花爆竹時嬉戲打鬧;不妨礙行人及車輛安全通行;不讓未成年人獨自燃放。
3、盡可能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新穎、安全喜慶方式,增添節日氛圍。
4、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節日期間自覺遵守《關于縣城部分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搭設拱門的通告》要求,不燃放煙花爆竹,不放開門炮。
5、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要發揮示范引領作用,自覺做到不燃放煙花爆竹,勸阻親朋好友不燃放、少燃放煙花爆竹,愛護市容環境,爭做文明市民。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本市建立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城市管理執法等行政管理部門組成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協調工作機制,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各負其責,做好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市人民政府做好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
第四條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居)民委員會,以及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開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活動。
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應當做好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中小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教育。
第五條本市允許經營和燃放的煙花爆竹產品種類(舉辦大型焰火燃放活動除外)參照*市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20*年春節允許在我市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規格和品種》的規定執行,并由市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領導小組辦公室向社會公布。
第六條煙花爆竹批發場所、零售網點應當按照嚴格控制的原則合理布局規劃。
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煙花爆竹批發場所、零售網點布局規劃由市*部門會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編制,報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七條本市城市市區不得設置煙花爆竹批發場所。
煙花爆竹零售點規劃按每2-3個相鄰村(居)民委員會管轄范圍內布設1-2個零售店的原則進行。
第八條經營煙花爆竹的,應當符合法定條件和本市煙花爆竹批發場所、零售網點布局規劃,并依法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取得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許可證,辦理工商登記手續后,方可經營。
本市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地區的煙花爆竹零售點為臨時銷售點,其零售許可期限為農歷臘月二十四日至正月二十四日。其余銷售點的銷售許可期限為一年。
第九條煙花爆竹零售點應當遵守安全管理規定,在銷售場所明顯位置懸掛經營許可證,按照經營許可的期限、地點、種類和限制存放量銷售煙花爆竹。
煙花爆竹零售點不得向十四周歲以下未成年人銷售煙花爆竹。
第十條煙花爆竹銷售點銷售的煙花爆竹由批發企業實施配送服務,承運人應當依法報經*部門批準,取得《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臨時銷售點在經營許可期限屆滿后,應當停止銷售,其未銷售的煙花爆竹由批發企業收回。
第十一條禁止在下列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一)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內;
(二)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三)加油(氣)站、液化氣供應站(點)、油庫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場所及其周邊100米范圍內;
(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
(六)城市主次干道及高架路、過街天橋、立交橋、隧道;
(七)商場、超市、影(劇)院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
(八)風景名勝區和林地、綠地、苗圃等重點防火區;
(九)城市木屋毗鄰區;
(十)市人民政府確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
第十二條本市中心城區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其四至為:
東至瑞亭街——瑞云塔一線;
南至龍江北岸;
西至福塘路及元洪路(至霞盛)兩側;
北至清榮大道——玉屏山——教育路——龍山一線;
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地區在農歷臘月二十四日至正月二十九日允許燃放,其他時間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在其他節日和重大慶典活動期間,需要在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地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市人民政府決定并予以公告。
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地區以外區域,市人民政府可以確定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時間。
第十三條單位、個人燃放的煙花爆竹,應當從具有經營許可證的零售點購買,并按照*部門有關規定安全攜帶和運載。
煙花爆竹應當按照說明以正確、安全的方式燃放,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向人群、車輛、建筑物拋擲;
(二)不得妨礙行人、車輛安全通行;
(三)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
十四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
第十四條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允許燃放時間外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部門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停止燃放,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十四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時沒有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的,由*部門或者相關部門予以制止,并對監護人進行批評教育。
第十五條燃放煙花爆竹給國家、集體財產造成損失或者造成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違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其他規定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罰。
第十七條*、安全生產監督等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履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職責的;
(二)對舉報人的舉報不受理、不及時調查處理的;
(三)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許可申請予以許可的;
(四)違法實施行政處罰的;
(五)徇私枉法、、貪污受賄的;
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是人民群眾表達節日喜慶之情的傳統習俗之一。但是,燃放煙花爆竹也給居民朋友們的生活帶來諸多問題和困擾。一是造成嚴重的空氣污染,引發很多呼吸系統疾病。二是產生嚴重的噪聲污染,擾亂了很多居民的正常休息,尤其對體弱的老人、小孩和一些患有心血管疾病的人,更是帶來不可預測的后果。三是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制造、運輸、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可能會造成嚴重的安全事故和財產損失。四是增加了垃圾清運工作量。
燃放煙花爆竹使得城區和鄉村的垃圾平均日清運量比平時增加三分之一甚至一半。五是污染了城鄉環境。由于清運量大、清理不及時等原因,煙花爆竹產生的大量垃圾給城鄉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為此,我們特發出如下倡議:
一、從自己做起,春節期間不放或少放煙花爆竹,以減輕環境污染,過一個文明、健康、環保的節日。
二、積極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勸說家人和朋友,春節期間少買煙花爆竹,不放或少放煙花爆竹,更多地選擇環保、安全、文明的方式表達和享受節日的喜慶氣氛。如需燃放煙花爆竹,要本著勤儉節約、保護環境的原則,盡量選擇安全系數高、污染輕、噪聲小的環保產品,減少燃放數量、時間和頻次。
三、嚴格遵守縣政府關于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不在明令禁止的時間和地點(無城城區農歷除夕至正月初三全天;正月初七和正月十五6:00-12:00,14:00-22:00;10月1日6:00-12:00,14:00-22:00;其它時間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自覺控制和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避免安全事故。
四、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工作人員應率先垂范,帶頭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帶動全社會形成科學、文明的節日喜慶新習俗。
廣大城鄉居民朋友們,環境質量關系到每一個人的健康,少放一支煙花爆竹就少一分污染!讓我們每一個人都成為低碳環保的倡導者,成為環保理念的傳播者,成為環保生活的踐行者,共同呵護我們的綠色家園!讓我們立即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現在做起,遵守社會公德,弘揚社會美德,從春節的不放或少放煙花爆竹做起,過一個清新、環保、文明、健康的低碳春節,同呼吸,共奮斗,傳遞環境保護正能量,攜手共建美麗城市!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辦公室轉發《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嚴禁在各類慶典活動中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精神,切實做好全區煙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增強全社會生態環境保護意識,現就嚴禁在各類慶典活動中燃放煙花爆竹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確保禁放規定的貫徹執行
為減輕環境污染,節約資源,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省政府規定,從即日起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在慶祝重大事件、紀念日、節日、開幕典禮、開工儀式、項目竣工等各類活動中,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把規定的貫徹執行作為強化社會治安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改善城市環境、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精心組織,統籌安排,強化措施,狠抓落實。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明確職責,細化分解目標任務,并明確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促一級,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組織體系,保證禁放工作自始至終有人管、有人抓,有監督、有檢查。力爭使今年煙花爆竹禁放的宣傳聲勢大于往年,工作力度強于往年,禁放成效好于往年。
二、廣泛宣傳,大造聲勢,營造良好的禁放社會氛圍
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廣泛深入的宣傳是關鍵。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部門從即日起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載體和手段,在全區黨政機關廣泛宣傳嚴禁各類慶典活動中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不斷擴大禁放規定的影響,進一步增強全社會的禁放意識,贏得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的理解支持,推動禁放工作順利開展。要加強對轄區群眾特別是中小學生的宣傳教育工作,使廣大青少年兒童認識到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和禁放煙花爆竹的重要性,不斷增強遵守禁放規定的自覺性和全社會保護生態環境的意識,把中小學生和兒童從燃放群體中轉化為禁放動力,使禁放規定切實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明確任務,嚴格執法,迅速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實施管理制度,進一步落實執法責任,完善執法措施,加大執法力度,毫不動搖地抓好各類慶典活動煙花爆竹禁放工作。要組織和動員社會各方面積極參與,形成共識和合力。公安機關是執行落實煙花爆竹禁放規定的主體,要發揮主力軍作用,把堵源與禁售、禁放結合起來,重點加強各入城口的卡口堵截和面上的查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斷煙花爆竹流入我區的渠道,對非法運入我區的煙花爆竹一律查扣沒收,對違法販運者依法處理,對違法燃放造成他人傷害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工商部門要集中清查治理各類集貿市場、日雜市場、商業零售網點和小攤小販,對非法加工、經營的攤點一律取締并嚴肅處理。要把日常管理同集中檢查、節前突擊檢查整頓結合起來,把責任和任務落實到每個市場、每個市場管理員,對有法不守、有紀不遵、違法亂紀的,發現一家,處罰一家,取締一家。教育部門要重點做好中小學生的宣傳教育工作,并通過中小學生做好家長的工作。環保部門要組織力量,依據有關政策法規開展查禁工作。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公安派出所要深入轄區居民院落,重點打擊小商小販流動販賣及上門推銷者。同時,要教育本單位職工、家屬、子女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放規定。
四、工作措施
1、統一思想,精心組織。貫徹執行省政府關于嚴禁在各類慶典活動中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是加強新時期精神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事關城市整體形象,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各鎮、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領導,統一思想,精心制定整治方案,再動員、再部署,集中力量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并認真抓好落實。
2、強化宣傳,營造氛圍。各鎮、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迅速行動起來,開展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的宣傳教育活動。區公安分局要聯系電視臺在黃金時段循環播放各類慶典活動中禁放煙花爆竹規定和有關罰則,大力宣傳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所帶來的危害性和嚴重后果,并對違反規定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努力營造人人參與禁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
3、落實責任,分工協作。“禁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部門對轄區內“禁放”工作負總責,公安、安監、教育體育、工商、環保、交通運輸、消防等部門全力配合。要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作為安全大檢查、大整治的重要內容來抓,全面負責本轄區范圍內禁放規定的貫徹執行。綜合執法大隊要切實履行職責,組織巡查隊伍,全力配合有關部門及各鎮、各街道辦事處做好“禁放”工作;區公安分局負責辦理查處非法制販、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對妨害公務或勸阻不聽的人員依法進行處罰。區工商分局要加大對煙花爆竹市場和路面的檢查監管力度,發現制售煙花爆竹行為要及時聯合公安部門進行查繳;消防大隊要對涉及火災、爆炸事故現場快速反應,及時處置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爆炸等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區交通運輸局要加大對廂式小貨車、營運車輛的道路查控,一旦發現有運輸煙花爆竹違法行為,要立即聯合公安部門予以查辦;區環保分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保證城區的環境清潔;區教育體育局要做好學校師生的宣傳教育工作。
4、分解任務,責任倒查。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部門要把慶典活動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任務分解、責任到人,做到禁放規定家喻戶曉,同時做到聞聲必查,凡群眾舉報、領導督辦,必須件件落實并逐一報告,區直相關部門黨員、干部要以身作則教育親屬子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轄區派出所要認真受理群眾舉報和監督,一旦接到舉報,要立即組織查處,對非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責任人一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對包庇、縱容、執法不嚴,將視情況追究責任人責任。凡不履行職責,出現因生產、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爆炸、火災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或被新聞媒體曝光,將嚴格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一、舉辦焰火晚會或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須經公安機關許可。未經許可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舉辦焰火晚會或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
二、單位、個人燃放的煙花爆竹,應當從已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零售經營門店內購買,并查看產品生產廠家和日期等,辨明是否屬于合格產品。
三、單位、個人購買煙花爆竹后,應當采取安全的方式攜運和運載,不得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不得郵寄或在托運的行李中夾帶煙花爆竹。
四、煙花爆竹燃放應當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盡量選擇開闊、平坦、出入通暢的場地,有條件的社區可組織居民在指定場所燃放。下列區域及其周邊100米范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
(一)文物保護單位;
(二)敬老院、車站、學校以及醫療機構;
(三)易燃易爆品生產、儲存、經營場所;
(四)文物古建筑周邊、外墻采用易燃可燃保溫材料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及周邊等場所;
(五)市人民政府確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區域。
五、煙花爆竹燃放時,應當按照煙花爆竹燃放說明,依法、安全、文明地燃放,并遵循以下規定:
(一)不得向行人、車輛和建筑物拋擲煙花爆竹;
(二)燃放具有噴射、主體或自身升空效果的煙花爆竹時不得對準行人、車輛和建筑物;
(三)不得影響行人和車輛通行;
(四)不得在建筑物內、陽臺或屋頂燃放或向外投擲煙花爆竹;
(五)不得以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總量控制、規范管理、經營有序、方便群眾、確保安全”的原則。通過各部門齊抓共管、聯合執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引導市民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實現城區煙花爆竹禁放場所、禁放時段禁得住,經營儲存場所、零售網點和燃放點安全,讓市人民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確保春節期間全市社會安全穩定。
二、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為確保XX年春節十堰城區煙花爆竹監管工作取得預期效果,市安委會辦公室組織安監、公安、工商、質監、交通、供銷、消防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工作機構,各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安監部門:認真做好煙花爆竹經營、儲存環節的安全檢查,對申請煙花爆竹經營門店(戶),實行總量控制,崗前培訓,嚴格審查,依規發證。加強對允許經營銷售時段的安全監管。
公安部門:把好非法運輸渠道源頭關口,依法依規受理、審查、發放煙花爆竹準運證,加強對煙花爆竹限時禁點燃放時段的安全監管;組織銷毀處置廢舊和罰沒的煙花爆竹;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打擊非法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等違法犯罪行為;嚴格執行大型焰火晚會煙花爆竹燃放審批程序,加強對焰火晚會燃放安全管理。
工商部門:加強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質監部門:做好對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
交通部門:加大對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行為。
供銷部門:認真履行行業監管責任,切實加強市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日常管理工作;督促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范措施,確保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產品供應,加強進貨、銷售、配送、回收等各環節的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配合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消防部門:加強對公共聚集場所煙花爆竹消防安全監管,制訂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
茅箭、張灣、開發區按照屬地監管和“誰主管、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原則,認真落實市政府《十堰城區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管理辦法》、《關于在城區實行限時禁點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等文件精神,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工作措施,落實監管責任,切實加強轄區內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周密部署
1月上旬,市安辦籌備召開XX年十堰城區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專題會議。對2008年煙花爆竹監管工作進行總結,對今年春節城區煙花爆竹監管工作進行全面安排部署。采用以會代訓形式,對城區煙花爆竹經營(批發)企業負責人、零售網點業主,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預防煙花爆竹事故等方面知識培訓,以增強業主安全經營意識和依法依規經營行為。
(二)把好“六道關口”,狠抓責任落實
一是把好零售網點設置關。XX年城區煙花爆竹銷售點的設置,按照“保障安全、規范經營、總量控制、合理布局、方便群眾”的原則,嚴格按照布點規劃進行布點,原則上在2008年布點基礎上再減少10%。茅箭、張灣、開發區煙花爆竹布點工作,由轄區安監部門寫出布點申請,報市安監局審批后,再行布點。
二是把好銷售許可證發放關。茅箭、張灣、開發區安監局,要依照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嚴格辦證條件,嚴把許可證發放準入關,并于XX年1月10日前,完成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的核發工作,同時將發放情況報市安監局備案。城區各煙花爆竹經營戶在辦理經營許可時,要按照有關規定,積極參加崗前培訓,統一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批發機構安全風險抵押金向市安監部門繳納,零售網點風險抵押金交所在轄區安監部門。城區所有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要與批發機構簽訂供銷合同和回收協議。
三是把好允許銷售、燃放的品種關。按照“安全性能好、環保污染小、觀賞性佳”的原則,XX年春節期間城區限制燃放區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主要品種為: C級和D級產品中的噴花類、線香類、旋轉類、造型玩具類、小禮花類、爆竹類、升空類、組合煙花類。嚴禁銷售國家明令禁止的雷王、摔炮、搽炮等危險性爆竹品。嚴禁銷售國家明令禁止由專業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產品。嚴禁銷售超出市燃放辦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
四是把好允許儲存數量關。專店銷售點存放煙花爆竹數量不得超過25件,專柜銷售點存放煙花爆竹不得超過10件。
五是把好連鎖經營配送關。XX年我市城區煙花爆竹銷售仍實行專營
公司配送銷售形式。即統一進貨、統一配送、統一標識為主要內容的連鎖經營方式。批發企業要與經營戶簽訂配送協議,各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必須到城區有經營批發資質的機構統一進貨,零售網點在許可期限滿后,未銷售完的煙花爆竹產品,由經營戶交批發企業(霖威公司)按照合同規定處理,不得再儲存煙花爆竹產品。
六是把好配送、銷售、燃放及回收時間關。配送時間:XX年1月15日(臘月二十)至2月10日(正月十六);銷售時間:XX年1月20日(臘月二十五日)至2月10日(正月十六);燃放時間:XX年1月25日(除夕)至2月10日(正月十六);回收時間:XX年2月11日(正月十七)至2月15日(正月二十一)。其他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加強源頭治理,嚴打違法行為
非法煙花爆竹是公共安全和市民燃放安全的最大隱患,嚴重擾亂了煙花爆竹正常的市場秩序。公安、交通等部門在進入城區的主要交通路口、高速公路出入口或服務區,要增派人員,加大對相關車輛的檢查力度。從源頭上堵住非法、偽劣的煙花爆竹流入城區市場。安監、公安、工商等部門,在春節前要聯合組織開展2至3次煙花爆竹執法檢查,明確相關人員,加強對集貿市場、出租房屋、閑置的廠房、庫房等重點場所的清理排查。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公安機關要依法從嚴查處。對批發單位、零售網點的采購、銷售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一經查實,安監、工商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進行嚴厲處罰。對各部門查處收繳的非法煙花爆竹產品,不符合本市規定品種和規格的煙花爆竹,市安監、公安統一組織集中進行銷毀。
積極受理人民群眾舉報非法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經查證屬實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對舉報人予以獎勵。
(四)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市民安全意識
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強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市政府《關于在城區實行限時禁點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的宣傳,引導市民不在禁放區域、禁放時段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加強對禁止及允許銷售燃放品種的宣傳,引導市民到合法銷售點購買安全產品,不購買、不燃放非法、違規產品;加強安全燃放知識宣傳,讓市民了解掌握正確的燃放操作知識,防止因不正當燃放煙花爆竹而引發的火災、傷亡事故;加強非法經營行為的違法性、危險性和危害性的宣傳,引導市民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加強學生離校、放假前的煙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自我安全防護能力。
(五)加強節前檢查,規范經營行為
安監、公安等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煙花爆竹存儲場所安全檢查,堅決杜絕超量、超高儲存現象,杜絕違規經營和存儲含有氯酸鉀的煙花爆竹產品現象。對零售網點的檢查要突出其安全設施、滅火器材、禁放標識、專營標識、銷售品種、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等方面內容。每個銷售點必須有1―2人專門看護,尤其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點時段,要做好周邊燃放秩序維護工作,防止因燃放引燃銷售點內的煙花爆竹。
(六)突出重點時段,實行動態監控
要切實加強限制燃放區域燃放秩序維護。特別是除夕、初一等重點時段,要組織黨政機關干部、街辦及社區內保單位及其他社會力量,認真開展街面、小區、大院巡邏監控,保證維護力量責任區無縫對接,真正做到每條街道、每個小區、每個大院、每棟樓房都有干部、群眾值守,要明確看護責任單位、責任人、責任區域和防范措施。要制訂應急預案,做好應急處置準備,確保禁放區域和禁放場所絕對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強化責任。各有關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今年春節城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從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和保安全、保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春節重點時段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保證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區、本部門得到貫徹落實。